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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供暖工作保障方案范文(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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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供暖工作保障方案范文(实用16篇)
2023-11-24 11:09:32    小编:ZTFB

一个好的方案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和可持续性。制定完美方案需要全面了解问题的本质和需求,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所制定的详细计划和步骤。为了制定一个完美的方案,首先需要明确目标和需求。以下是一些国内外著名专家提出的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案建议,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一

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稳定供应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按照市委常委会、政府专题会关于我市能源保供工作的具体安排,在自治区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突出做好保民生、保运转、保增长三方面工作,现就做好我市能源保供工作,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建立银川市能源保供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000万,专项用于对接入我市电力主网的火力发电厂和供应三区范围天然气的城燃企业进行应急补贴,以及用于政府启动应急调峰措施时支付3天应急储气责任用气量的气款。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网银川供电公司。

(二)强化辖区内煤矿管理。加强煤矿属地管理,兴庆区、灵武市对辖区煤矿实际生产状态和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包括核定产能、实际产量、生产煤种、发热量、销售渠道及价格等,是否在自治区增产保供煤矿范围。各煤矿应按照民生供热用煤、区内发电用煤、外送电用煤、煤化工用煤的顺序,实施有序供煤、有序用煤,优先保障我市民生供电供热用煤。

(三)保持我市煤矿安全稳定生产。严格把好煤矿安全生产关,确保煤矿正常生产,不得擅自扩大停产整顿范围,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煤矿停产限产。各煤矿在确保今冬明春期间煤矿正常生产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好职工轮休、调休。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兴庆区、灵武市人民政府。

(四)多方增加电煤供给。国能宁夏煤业公司、中铝宁夏能源集团公司要严格落实已签订的电煤中长期合同,加大对我市无系统内煤矿资源热电企业的电煤支持力度。建立市内热电企业电煤联动共享机制,共克时艰。热电企业要主动加强与区内外煤矿企业对接,抓紧签订20xx年第四季度及20xx年全年电煤中长期合同,合同签订量要100%覆盖全年计划用煤量。热电企业加大煤炭采购力度,争取存煤可用天数达到10天以上。针对热电企业要建立电煤存量日监测报告制度,在企业每日申报的基础上,由属地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场核查电煤存量。对电煤中长期合同频繁严重违约的企业进行联合惩戒。

(五)严格落实自备电厂发电责任。燃煤自备电厂要严格落实“以发定用”要求,力争满负荷出力,电网企业原则上对自备电厂下网负荷全额执行错避峰用电。对下网负荷落实不到位的自备电厂将由电网企业进行限电限产。

责任单位:国网银川供电公司、各燃煤自备电厂。

(六)给予火电临时补贴。对接入我市主网的承担居民采暖供热的电厂,在完成我市冬季供暖指标任务的基础上,对10—12月供应市内的电量给予电价补贴,在自治区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度电再补贴0.5分。由电网企业进行电量计量并按月发放补贴。对承担城镇居民冬季供暖的热电联产企业核减供暖部分的固废处理费。补贴资金从市能源保供专项资金中列支。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市政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国网银川供电公司。

(七)给予煤电金融税收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保障煤电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增加煤电企业信贷投放和转贷资金规模,适当降低贷款利率,不得违规抽贷、断贷,确保煤电企业现金流稳定。落实自治区煤电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阶段性缓征政策,减轻煤电企业资金压力。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局、银川税务局。

(八)充分发挥新能源电力保供作用。加快我市新能源电力并网进度,提高新能源消纳比重。协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予以支持,积极争取灵武市新能源规划获得批复。加快推进兴庆区、贺兰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鼓励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结合消纳接入等实际,加快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应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国网银川供电公司。

(九)严格执行错避峰用电生产。各执行错避峰用电生产企业应支持配合实施错避峰用电生产,确保电网企业下达的错避峰负荷执行到位。景观照明、亮化工程在保证民生照明的基础上,原则上全额配合错避峰用电生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负责区域内的错避峰用电生产管理工作,如计划内企业未按要求准时、足额压降负荷,国网银川供电公司应第一时间报告企业属地经济综合管理部门,政企联动驻场督办。如因企业错避峰用电执行不到位,引起电网频率越限等威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紧急情况,将对计划执行不到位的企业采取紧急限电拉路措施,确保大电网安全,同时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工业运行监测,分析错避峰生产对我市工业增加值等经济指标的影响。

(十)适时启动有序用电。坚守民生底线,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结合能耗双控,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闸的顺序,根据自治区统筹安排配合稳妥实施有序用电,全力落实保民生、保公用的责任。不得将燃煤电厂纳入能耗双控和错避峰生产范围。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国网银川供电公司。

(十一)加快做好应急储备。按照“城燃企业5%、地方政府3天”储气能力要求,提前做好冬季调峰保供的应急储备,确保已建成的储气设施在入冬前应储尽储。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三区范围内储气责任落实,两县一市储气责任由当地人民政府牵头落实。如供暖季启动应急调峰措施,根据市场价对代政府履行储气责任的城燃企业按用量支付相应气款。对11月底完成自身储气责任的三区范围内城燃企业,按1000元/万立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未履行储气责任的城燃企业由属地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惩戒。政府应急调峰气款及奖励资金从市能源保供专项资金中列支。

(十二)多方争取增量资源。在严格落实天然气年度供销合同的基础上,多方争取天然气资源,协调上游供气企业与城燃企业抓紧补签增量合同,提高用气供应保障能力。各城燃企业要积极参加重庆和上海油气交易中心现货竞价交易解决燃气供应缺口。

(十三)完善“压非保民”应急措施。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要求,制定完善市、县、区分级应急预案,在供气紧张时,按照化肥用气、天然气液化工厂、直供工业、城燃非居民用气先后顺序进行压减,切实保障大民生用气。

(十四)建立调控工作机制。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赵旭辉为组长,副市长韩江龙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同志,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应急局、金融局、银川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及有关重点能源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银川市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做好能源供应保障协调工作。

(十五)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电力错避峰生产方案、有序用电方案、用户轮停用电方案、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形成责任清晰、响应灵敏、应对恰当、保障有力的能源安全应急保障体系。

(十六)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要切实履行保障煤电油气运供应的属地管理责任,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要协调辖区热力公司预付今冬明春供热费用,缓解热电企业资金压力,协调解决燃煤电厂煤炭运输、临时储存、环保防尘等环节的困难问题,确保冬供期间发挥应急保供作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市政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

(十七)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引导。广泛开展全民节能宣传教育,增强公众节约用能意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加强舆情监测,正确引导预期,释放正面消息,增进公众理解,及时有效、妥善处置相关舆情,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上述政策措施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3月31日。国家、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二

针对全市今冬采暖煤炭保供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今冬供热保障工作的监管、服务,统筹协调解决好涉企服务保障问题,保证重要民生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二道区供热保障驻企工作专班,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牵头、分工管控、两级联动、属地负责”的总体工作原则,通过开展进驻供热企业行动,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问题,强化行业监管服务,做到“三个强化”:供热企业能源保障责任落实得到强化,供热服务质量得到强化,供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得到强化,重点解决“两个问题”:协调解决供热企业供热保障工作中煤炭采购、运输等困难问题,监督企业保证供应服务质量,确保今冬供热服务保障安全平稳。

组长:刘江代区长。

副组长:魏东岩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郭志刚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王宏来区委常委、副区长。

王喜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李勋副区长。

耿立春物流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单志刚信访局局长。

闫冬发改局局长。

杜硌工信局局长。

朱楠住建局局长。

杨青宇城市管理局局长。

邹建东应急管理局局长。

郑连国交警大队长。

杨彤生态环境分局。

李洪全市场监督局。

王星英俊镇镇长。

段岩松东盛街道主任。

邹俊峰东站街道主任。

陈克然荣光街道主任。

刘冰洁吉林街道主任。

许亚君八里堡街道主任。

张雪松长青街道主任。

桂华平远达街道主任。

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冬季供热保障和驻企服务总体工作,组织和协调供热企业煤炭储备、供热质量、交通运输、突发情况处理、应急储备、资金保障、信访等重大问题研究、重点任务部署、推进等工作。

刘江代区长负责统筹调度专班总体工作,魏东岩副区长、耿立春主任负责调度各街镇、物流开发区做好保供和驻企服务工作,郭志刚部长负责冬季供热舆情管控工作,王宏来副区长负责冬季应急资金保障,王喜东副区长负责调度交警大队,保障供热运煤运输通畅,李勋副区长负责组织和协调供热企业煤炭储备、突发情况处理、重点任务布置、推进工作。

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朱楠局长担任,成员为刘志敏、刘志刚、徐鹏、曲海龙。

针对当前煤炭供应紧张形势,为保证我区本采暖期煤炭供应保障,燃煤供热企业属地街道由主管主任牵头,深入供热企业做好对接工作,及时掌握企业具体情况、工作进展,协调辖区资源为企业排忧解难。同时街道安排专人进驻企业,掌握储煤情况和供热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原则上二道区内各储煤场全部用于本区供应,本区煤源不得出区。同鑫热力腾达储煤点为同鑫集团统一储煤点,如需外运,应提前向属地街道报备,保证煤场剩余煤量不得低于本企业采暖期煤炭需求总量。(英俊镇、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煤场储存情况,区交警大队负责设卡截留)。

区住建局每日调度辖区供热企业储煤情况,每天将供热企业现地储煤量、日增量、库存量上报专班。(区住建局负责)。

为保证我区供热安全,区内准备应急煤15000吨,另设供热应急资金500万元。(区住建局、区财政局负责)。

应积极协调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拓展购煤渠道,帮助供热企业与煤源产地对接,增加我区采暖用煤外供总量,缓解购煤压力。(区工信局负责)。

保证我区外购煤炭及时落地储备,帮助供热企业确定倒运煤炭专用路线并协力保障路线畅通,对运煤车辆及供热抢修车辆一律放行,不得阻挠供热抢修施工。(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负责)。

出现动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开展全面排查居民自行取暖燃煤需求,开辟街道保障困难群众冬季采暖应急煤、柴火绊子存储场地及来源渠道,并积极组织燃煤经营单位与属地居民对接,准备各单位及老旧散小区入户单元门防寒帘子、塑料布等装备,做好各项保暖措施。(物流开发区、英俊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开展全面排查辖区内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特困家庭是否存在因无力采购散煤、无力承担采暖费等原因,导致冬季影响供热的情况,采取各类救助措施,做好困难家庭的冬季供热保障工作。(区民政局负责)。

开展全面排查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供热情况,未纳入集中供热的学校、幼儿园是否存在供热燃料紧缺及断供风险,做到提前预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区教育局负责)。

今冬采暖期冬季公用保障及信访维稳工作实行行管部门、各街镇、供热企业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各社区“三长”要做好居民与供热企业的对接工作,第一时间将各类供热投诉反馈至供热企业进行处理,督促企业及时处理,并进行跟踪回访。各部门快速联动,保障出现各类突发事件和信访隐患后,各部门能够快速响应、形成合力,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区信访局、区住建局、英俊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在已建立的区级供热抢险队伍(经开供热集团)基础上,再建立一支应急接管队伍(长热集团)。完善冬季供热应急事故处理的通讯联络网,街、镇、社区成立联动应急小队、准备应急物资,第一时间上报突发事件,各部门值班值守人员对各项事故做出快速反应,协调相关单位迅速处理。(区应急局、区住建局、英俊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各专班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负责原则,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指派专人负责。

驻企服务人员发现供热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后,及时反馈专班办公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各相关单位之间要加强配合,形成各负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压实各燃煤供热企业的主体责任,指导各成员单位围绕工作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分解各项重点任务。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三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供热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通过供热企业、居民用户、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互动,用心、用情、用力为民服务解难题,促进供热民生保障上台阶,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做好排查整改。各旗区要全覆盖摸排供热情况,全面摸清供热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建立台账清单,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

1.摸清热源保障能力。重点摸排主热源供热能力、调峰备用热源供热能力情况,是否存在热源供热能力满负荷或趋于饱和,调峰备用热源能力不足等情况;排查锅炉、除尘设备等热源设施设备情况,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列入夏季维修改造计划,需要更换的立即更换,需要维修的立即维修,确保热源设施完好,保障冬季热源能力需求。

2.摸清管网运行隐患。重点排查出现爆管、泄漏的管线及补偿器等附属设备,超期服役或临近使用年限的管线运行情况,对需要更换的管线和设备,能纳入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要列入管网改造计划实施;对未列入改造的,要制定维修改造计划,抓紧组织实施,确保管网设施完好,冬季供暖运行稳定。

3.摸清换热站调控能力。重点排查换热站内换热器、水泵、阀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需要维修更换的设施设备,抓紧时间维修更换;对需要设备升级的,要列入年度改造计划,能结合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一并组织实施,提升换热站精准调控水平。

4.摸清供热高频重复投诉问题原因。重点排查居民反映的供热不达标和供热设施问题,特别是管网设施老化严重、问题频发的小区及楼栋,居民反映强烈的低温小区、低温楼和低温户,要制定详细的维修改造清单,限期整改销号。

5.摸清既往突发性供热事故的原因。举一反三,建立台账清单,严格落实责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彻底解决存在的类似隐患问题,将生产经营隐患和运营风险降至最低。

(二)加强设备检修。各旗区要按照“供热零故障”的原则,督促供热企业根据设施设备检修规程及采暖季期间存在的问题,制定检修计划和整改方案,保障供热前设备检修率和完好率达到100%,提升供热系统运行可靠性,全面降低供热管网运行风险。(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供热企业要结合摸排发现的问题,制定检修和整改方案,9月底前完成检修,全力保证供热前万事俱备,万无一失。

2.热源企业、供热企业必须制定供热设施、设备及供热辅助系统的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完成检修,按时限要求完成热网系统的注水或补水。

3.各旗区要将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和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一体推进,督促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工作,力争20xx年底前完成现有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

4.各旗区根据供热现状,加大各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建设改造力度,推动中心城区供热一体化工作,实现多热源联网运行、互为补充,提高热网事故备用和热源相互支援能力。

(三)推进工程建设。各旗区要强化督导、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完成年度计划内的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能源局;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

1.各旗区要全面摸清供热热源、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在建工程必须细化时间表、任务图,倒排工期,确保按期竣工,供热前投入运行。

2.积极争取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持续提高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率和清洁取暖率。加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推进现有热源清洁改造,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并则并”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和燃煤散烧治理。

(四)保障能源供应。各旗区要督促供热上下游企业尽快签订能源合同,确保供热前合同签订率达到100%。能源企业和供热企业要结合供热实际,共同做好能源供给和储备。(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能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能源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中设定的中长期交易价格,限时签订保价保质保量能源合同;煤炭供应企业必须于20xx年8月底前完成与燃煤锅炉供热企业供煤合同的签订;气源企业必须于20xx年7月底前完成与燃气供热企业用气合同的签订。

2.供热前燃煤锅炉供热企业储煤率不低于60%,元旦前储煤率不低于80%,春节前储煤率达到100%,热电厂燃煤储备不低于15天,城燃企业要根据已签订的天然气购销合同优先保障居民民生供热用气。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改造的,能源部门要确保清洁能源和电力负荷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改造区域的正常供热,确保不让一户居民挨冻。

3.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保障燃煤运输畅通。

(五)提高服务质量。各旗区要持续开展“访民问暖”专项行动,主动了解群众诉求,寻差距、找不足,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提升供热服务质量。坚决杜绝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人为限热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居民室温达标;坚决杜绝过量供热、习惯性供热等浪费能源的行为。(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各旗区要在公共建筑和新建居住建筑推行计量供热,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收取供热费。

2.供热企业必须保证供热之日0:00起热用户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停供之日24:00时前热用户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

3.供热企业连续停热超过24小时,自停热之日起按日退还用户热费,30日内3次测温不达标,退还1个月的热费。

4.供热企业要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等前沿技术,加强对供热管网安全运行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供热设施巡检制度,对管网破损、跑冒滴漏、污水浸泡等隐患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5.各旗区建立完善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投诉处理等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严格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快速响应群众诉求。要定期梳理、汇总高频重复问题,做到问题早发现、矛盾早协调、纠纷早解决。

6.供热企业要畅通多渠道受理缴费、报修等业务,实行首问负责、全程跟踪,及时调查、限时办结。

(六)加强应急能力。各旗区要制定和完善供热应急预案,强化应急举措,坚决杜绝因燃料和经营问题引发弃供、停供、低温运行等情况发生。供热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各旗区要加大调峰备用热源建设和维护管理,确保在出现设施故障、极端天气等情况时,能够及时启动,最大限度降低对居民用热的影响。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安排专项资金配备移动应急热源,保障热网等设施运行安全,每个旗区配备不少于1台大功率移动应急热源车。

2.各旗区要强化对供热企业的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发生停暖、弃供、断供事件,对出现问题的企业,要无条件接管。

3.供热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标准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及演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要做好沟槽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4.供热企业要建立与供热安全管理相适应的应急抢修队伍,并配齐应急抢修设备、物资、车辆及通讯设备等,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供热期间实行24小时全天应急备勤。

5.各旗区要常态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防疫需要,及时调整应急供热保障措施。

(七)厘清责任边界。各旗区要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通过采取普法宣传、执法检查等措施,正确引导和明确供用热双方在供热工作中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推动供热企业服务“一管到户”。(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新建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热设施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供热企业参加。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专业经营设施设备以及相关管线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供热企业应当接收;验收不合格的,由建设单位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

2.已投入使用的供热设施及管线尚未移交供热企业维护管理的,由旗区人民政府组织供热企业验收。验收合格的,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验收不合格的,由旗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整改,整改责任单位不明确的,要纳入老旧管网更新改造范围内改造,整改合格后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

3.移交给供热企业的设施及管线,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由供热企业依法承担。尚在保修期内的,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4.将供热企业设施及管线,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要纳入供热价格成本范围。

5.各旗区要建立供热管网维修、养护、更新保障资金制度,专项用于热用户分户终端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供热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更新。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区、苏木乡镇(街道)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对辖区城镇供热工作负总责,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抓实抓好城镇供热工作,确保供热运行平稳、重大问题及时处置。各旗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层层抓好落实。要高度关注低收入困难家庭冬季取暖问题,制定配套政策,政府补贴要落实到位、不得拖欠,加强对公益性机构、特困低保群体等供热取暖需求保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财政要把城镇供热作为财政投入重点领域予以保障,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解决拖欠供热企业的供热补贴、工程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历史欠账,减轻供热企业因煤价上涨带来的经营压力,帮助供热企业渡过难关。要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拓展筹资渠道,通过债券资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基金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解决供热资金短缺问题,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供热工程建设。

(三)加强督导落实。各旗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防止供热工作出现供热不达标、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迅速严肃查处,认真跟踪督办,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并公开通报。要坚决清退擅自停供、供热不达标等问题严重的企业。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旗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树立供热工作先进典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及时等问题,相关责任人要在媒体上说明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并采取临时性、过渡性措施,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四

供热就是用人工方法向室内供给热量,保持一定的室内温度,以创作适宜的生活条件或工作条件的技术。

供热设备主要由热媒制备(热源)、热媒输送(热网)和热媒利用(散热设备)三部分组成。

1、按三个主要组成部分的相互位置关系来分。

供热系统可分为局部供热系统和集中式供热系统。

1)局部供热系统。

热媒制备、热媒输送和热媒利用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在构造上都在一起的供热系统成为局部供热系统。

特点是:热量的转化和利用都是在散热设备上实现的。

2)集中供热系统。

热源和散热器分别设置,用热媒管道相连接,由热源向各个房间或各个建筑物供给热量的供热系统,称为集中式供热系统。

2、按热媒种类。

1)热水采热系统。

a.自然循环热水采暖系统。

b.机械循环热水采暖系统。

2)蒸汽采暖系统。

a.低压蒸汽采暖系统(0.05~0.07mpa)。

b.高压蒸汽采暖系统(0.07mpa)。

3)热风采暖系统:以热空气为热媒,把空气加热到适当温度直接送入房间,以满足采暖需要,如暖风机、热风幕。本书不讲。

3、按供热的方式。

按供热系统中散热给室内的方式不同,可分为对流供热和辐射供热。

1)对流供热方式。

以对流换热为主要方式的供暖称为对流供热。对流供热系统中的散热设备是散热器,因而这种系统也称为散热器供热系统,利用热空气作为热媒,向室内供给热量的供热系统,称为热风供热系统,属于对流。

2)辐射供热方式。

以辐射换热为主要方式的供热,称为辐射供热系统。辐射供热系统的散热设备,主要用金属辐射板或以建筑物部分顶棚、地板或墙壁作为辐射散热器。低、中、高温设备以中温设备为主。

供热工程主要讲授以热水和蒸汽为热媒的集中式散热器供热系统的工作原理和设计、运行的基本知识、理论技术、智力能力。

从一个或多个热源(以热水或蒸汽为热媒)通过热网向一个城镇、城市或较大区域供应热能的方式,称为集中供热。

特点:

(1)供热量和范围大,距离长。

(2)热效率高、节省燃料、减少污染。

(3)机械化程度高。

1、集中供热系统的组成:热源、热网、热用户。

1)热源。

热能工程热源:泛指能从中吸取热量的任何物质、装置或天然能源。

供热系统的热源:是指供热热媒的来源,最常用的是区域锅炉房和热电厂。

2)热网(热力网)。

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3)热用户(外网)。

集中供热可使用热能的用户。

2、集中供热系统的划分。

按热源的不同集中供热系统分为:

1)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系统。

以区域锅炉房为热源的供热系统。

2)热电厂集中供热系统。

以热电厂为热源的供热系统。

集中供热中,本课程主要讲述整个集中供热系统的工作原理和设计、运行的基本知识,并以热网和热用户为主。

直接连接方式。

间接连接方式。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能源应急保供的工作要求和系列部署,全力做好全乡能源应急保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用能需要,根据《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文县能源应急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修府办函〔20xx〕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避免液化气、电力、煤炭、成品油等能源供应紧张造成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受到影响,全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能源应急保供的重要性,按照“统一协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提升应急急障能力,切实做好能源应急保供各项工作,确保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

冬季(每年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如遇特殊天气,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调整)及突发性极端天气、突发性重大灾害(或事故)等时段。

(一)领导小组成员。

为加强我乡能源应急保供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大石布依族乡能源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村委会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大石布依族乡能源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架构。

为便于工作开展,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安监站,王新才兼任办公室主任,花健才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常规事务办理,下设各专项工作组(煤炭专项组、电力专项组、液化气供应组、交通保障组、安全保障组、民生保障组)负责各领域内具体工作。

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由分管领导王新才兼任办公室主任,花健才任办公室副主任,乡安监站、乡村建站、乡经发办、乡交管站、乡社会事务办抽调1名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煤炭专项组、电力专项组、油气等燃料专项组、交通运输保障组、安全保障组、民生保障专项组,负责各领域内工作。

(1)煤炭专项组:由乡安监站牵头,乡经发办、县市场监管局六广分局、乡社会事务中心等为主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增加或调整,下同),当遇特殊天气时,生产经营单位或群众有需要时,积极申请县专项领导小组或协调相关单位帮助解决。

(2)液化气等燃料供应专项组:由乡村建站、乡经发办牵头,乡安监站、乡派出所、乡交管站,县内离乡域较近的液化气供应站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3)电力专项组:由乡党政办、乡安监站牵头,六广供电所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4)交通运输保障组:由乡交管站牵头,乡派出所、乡安监站及各村为主要成员单位为主要成员单位。

(5)安全保障组:由乡安监站、乡派出所牵头,乡经发办、乡村建站、乡执法分局、有关能源单位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6)民生保障组:由乡社会事务办牵头,乡安监站、乡农业中心、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广分局及各村委会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全乡能源应急保供中的相关事宜;负责紧急时期全乡煤、电、油、气供应信息的汇总和报送;负责牵头安排全乡能源应急保供方案的制定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决策的督促落实、跟踪问效;协助各有关单位做好能源应急保障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重大问题。

(二)各专项组职责。

负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各自行业或领域内的具体工作,包括应急时期的运行调度、信息报送、乡场秩序监管、安全监管、应急方案制定等。

各成员单位职责。

乡党政办: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能源应急保供工作统筹协调相关事宜。协调指导县级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引导及应急保供宣传工作。

乡村建站:负责应急时期城镇燃气的日常监测、要素调度、综合协调保障工作;做好天然气“压非保民”涉及企业可能涉及的限停气工作;梳理企业限停气的名单和顺序,做好相关的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

乡交管站:积极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做好能源运行交通保障工作;负责制定交通运输应急预案。

乡安监站: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参与能源主管部门的相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协调、指导因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能源应急保供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乡社会事务办:负责做好应急时期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有关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协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广分局:负责全乡能源市场的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乡财政分局:负责筹集安排能源应急保供有关经费,负责按程序保障有关资金的及时拨付。

各村委会:负责会同有关牵头单位做好本区域内能源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制定本区域能源应急保供方案;负责应急时期本区域内的稳定工作。

(一)提升认识高度。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关于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要高度重视能源应急保供工作。

(二)加强运行调度。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能源运行调度工作,尤其是应急保供时期,更需要将能源要素运行调度常态化、规范化、细致化,为能源供应保障打牢基础。

(三)落实供应保障。

各专项组要负责做好能源供应协调工作,在不断加强对全乡能源需求预测的基础上,加强与有关生产、供应单位的对接联系,务必确保煤、电、油、气充足供应;要督促有关能源企业做好能源储备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做好设备检修、设施维护工作,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四)夯实安全监管。

(五)细化应急预案。

各有关单位要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充分考虑各类极端情况,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六)抓好宣传引导。

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与引导作用,做好节能降耗、资源节约的日常宣传;做好应急时期的舆论引导,保障社会稳定。

(七)严格责任追究。

(八)强化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时期值班值守,要密切关注气候、节假日、重大活动对全乡能源保供的影响,提前部署、及时报送。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能源应急保供工作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根据能源供需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事项和重大问题。

(二)明确主体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能源应急保供工作,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细化明确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乡能源应急保供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能源运行调度及应急保供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四)建立完善考核机制。

各有关部门、各村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确保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县政府部署对各单位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于不作为、慢作为、工作不到位的视情况采取下达督办通知书,提请乡党委政府领导约谈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六

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对安全生产进行举一反三、自我查摆、建章立制、专项部署,通过加强值班备勤、管网巡查、水质检测、安全监察等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全区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就值班备勤、工程抢修、水质检测、水井线路监控等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水厂、热水泵房等生产部门,以及工程队、维修队、水质检验科等生产保障部门,逐个进行查摆、研究、整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安排,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应急、有善后、有奖惩,将责任层层落实,通过常态化的督查来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安全生产。

一是统筹调控,确保高峰用水无差错。根据我区历年用水情况分析,节假期间用水量比平时用水量稍高,公司根据节假期间城市用水量变化,及时对输配水量进行调度,确保城市供水水量充足。目前,水保厂平均日供水量达x万吨,保障城区用水需求。

二是值班备勤,确保维修任务更到位。成立由xxx为组长。

的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在接到通知后抢险队员保证在15分钟内到达抢险地点,24小时保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全力保证抢修质量与抢修安全,坚决防止因漏水造成水质污染或者导致交通、电力等以外事故;由采购供应科提前采购、备置工程抢修、防火防汛等所需物质,并调配应急抢险车两辆。全天候开通供水服务热线,及时为广大市民提供报修、投诉、咨询等服务,确保用户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三是实时监控,确保供水水质无差错。加大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力度和频次,加强出厂水及主管网水质检测,科学调整水处理工艺,确保水质安全。公司坚持每日水质化验,并针对新建小区及老旧小区重点进行每日水质抽查,确保水质安全。

一是针对供水生产各个环节,逐项查摆,拾遗补缺,进一步完善薄弱环节,通过制度和工作上的强化,来提升安全生产短板,做到各生产环节安全管理齐头并进。公司于节后针对城市供水复杂的输水管线安全问题,研究成立了输水管线稽查大队,专门负责城区外输水管线的巡查、维护工作,实现了对输水管线的动态监控。

二是针对日常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改变检查方式,实行班子成员联查、各科室互查的制度来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另按照区领导要求于x月x日预计利用10天时间结合xxx及消防大队对城区消防栓进行联合普查,并申请专项资金进行整改,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是针对13年新施工住宅小区较多的情况,对其施工材质、设计工艺等方面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验收和供水,把好新建小区“接口”关。

一是适时与电力部门沟通,随时掌握供电情况,采用双路供电措施,做到停电不停水,保证供水。

二是针对供暖热水串入供水管道,污染水质,根据用户反映及随机分片抽查,加强区域水质监控,严防供暖热水倒流现象发生。

三是与气象部门每日沟通,适时掌握天气状况,针对区域天气状况,特别是夏季降雨、冬季降温等情况,对供水闸阀、仪表及管线等进行及时维护,做好防汛、防冻措施,确保供水安全。

四是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预案,对管道断裂、水厂停电、水源地水位变化、水源遇到污染等突发性供水事件进行应急演练,做到处理任何突发性事故要心里有数,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发生。

我公司结合自己本单位实际,为了保证各类用户安全用上天然气,采取了以下保障措施:

一、节前与供气方进行沟通协调,务必保证节日期间的正常送气,如有管道维修情况需停气情况,及时与我公司通知,以便我公司做好安全宣传,通知各类用户的工作。

二、开展节前大检查工作。检查所有的'设施设备及管道是否正常运行,调压站、柜、箱42台座,阀门井36座。维修好六个漏气的阀门井,检修有问题的调压器十座,一处管线漏气都及时处理修好,消除隐患。

三、对所辖区域的所有工、商福利户入厂进行安全宣传及安全检查,特别是使用双气的用户,对其强调安全性,进行合理使用,以防发生事故。

四、每月十日入用气小区进行安全宣传,并解决疑难问题。

五、进一步完善了抢修队伍,与唐山市燃气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和唐山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输气管线及站场委托抢修合同,保证抢险队伍的精练,以确保发生应急事故时人员技术都到位,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七

根据北京市教委召开自备燃气锅炉控制燃气用量的紧急会议,会议传达了北京市市委书记,市长的讲话精神,针对当前华北网燃气紧缺的情况启动应急预案,为保证不受严重影响,望各单位以大局为重,做好宣传解释及控制燃气用量的工作,同舟共济,共渡难关。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特制定供暖用气紧急预案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各部门做好学生,教职工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保持通讯畅通,及时通报信息。

四、压缩燃气用量方案:

1、假期前:办公用房,教室,学生公寓供暖方案。

(1)分时段调整供暖温度,5:00至7:30保持正常供暖温度,7:30至17:00降低供暖温度,17:00至23:00保持正常供暖温度,23:00至5:00降低供暖温度。

(2)尽量保证正常供暖温度16℃的情况下,降低锅炉出水温度。

(3)尽量保证学生公寓,居民区,幼儿园等重点供暖区域。

(4)减少锅炉运行台数。

(5)通过管线控制,并闭调整供暖外管路;降低办公用房,公共建筑,宾馆,商场,娱乐场所供暖温度。学生公寓在上课时间降低供暖温度。

(6)食堂定时供餐,调整饭菜结构,减少用气量。

(7)减少开水供应,洗澡次数。

(8)加大巡视检修力度,杜绝跑,冒,滴,漏,降低供热补水量,减少浪费。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每日的燃气使用量45000立方米比没有采取措施前的每日燃气使用量47800,降低2800立方米。

2、假期内:办公用房,教室,学生公寓供暖方案。

(1)保证取暖设备不冻坏。

(2)尽量保证居民区,幼儿园供暖温度16℃的情况下,降低锅炉出水温度。

(3)进一步减少锅炉运行台数。

(4)食堂定时供餐,减少用气量。

(5)放假后将留校学生采取集中住宿方式,保证正常供暖。

(6)加大巡视检修力度,杜绝跑,冒,滴,漏,降低供热补水量减少浪费。

通过再次采取以上措施,每日的燃气使用量42800立方米,比假期前每日的燃气使用量45000立方米,再次降低2200立方米。

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八

近日,我市发布《洛阳市20xx年至20xx年采暖期城市区集中供热保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从总体目标、任务分工、保障措施等方面对今冬供热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等充分做好供热保障工作,确保集中供热安全稳定、高效有序,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今冬采暖期,城区新增供热面积352万平方米。

20xx年至20xx年采暖期,我市城区(不含吉利区)供热面积将达到7060万平方米,其中新增供热面积352万平方米。

20xx年11月15日0时至20xx年3月15日24时。

供热期为20xx年11月15日0时至20xx年3月15日24时,供热时间121天。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各热源企业及供热企业要于11月5日前完成供热前全部准备工作,供热保障持续至20xx年3月25日。提前或延长供热的,经市政府同意后方可执行。

对热源企业、供热企业保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我市新增供热面积352万平方米,供热质量如何保障?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新安“引热入洛”工程已全线贯通,今冬该热源投用后,我市热源保障更为充分。此外,偃师“引热入洛”伊滨段工程供热管网已于今年6月底全线贯通,该项目可为伊滨区提供约400万平方米热负荷保障。

《方案》对各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的保障工作也都有明确要求。热源企业要提前组织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按时完成供热机组的技改工作,加大供热负荷,确保本采暖期在增加供热面积的基础上,连续、稳定供热,供热质量较上一采暖期稳步提升。各供热企业要完成好区域内居民、企事业单位供热任务,满足用户用热需求,做好供热服务保障工作。

坚持24小时值班服务,用户报修后工作人员30分钟内到场。

各供热企业、物业服务公司要强化服务意识,坚持24小时值班服务,及时解决供热投诉,主动接受用户和社会监督,接到用户报修诉求后30分钟内,工作人员必须到达现场处置。

针对热源企业,实行机组供热保障与财政奖励挂钩政策。热源企业如期圆满完成保障任务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不按时完成保障任务影响居民供热的,每次扣减奖励金额的10%;非正常停机一台次,扣减奖励金额的'15%;未经市政府批准擅自停机一台次,扣减奖励金额的25%;不按热源调配方案执行热源调配的,取消本年度奖励资金。

对圆满完成供热保障任务的洛阳热力有限公司、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根据采暖期因居民供热价格倒挂形成的政策性亏损进行奖补。以上三家企业,投诉率低于2.5%的全额给予补贴,并在补贴额的基础上,分别嘉奖30万元、30万元、15万元。投诉率在2.5%至5%的按80%补贴,不再给予奖励;投诉率在5%以上的按60%补贴,予以通报批评。对未按规定冲洗管网、推迟启动换热站等影响供热的单位,将采取通报批评、扣减奖励金额等惩罚措施。对圆满完成供热保障任务,且考核合格后的洛阳暖鑫热力有限公司予以5万元嘉奖。

不得恶意调节供热阀门及计量装置。

为保障物业转供小区供热稳定,《方案》要求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当居民反映供热质量达不到要求时,督促其及时解决问题。任何单位不得有恶意调节供热阀门及计量装置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居民投诉集中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淘汰机制,根据实际情况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分别给予物业服务企业立即整改、告诫及其他情况的处罚。

往年已供热的小区无特殊情况继续供热。

针对一些特殊情况,《方案》明确要求,往年已供热的小区,在无特殊情况前提条件下,无论入住率多少,今年无条件继续供热。

新增分户计量供热小区,严格按照分户计量要求开展供热。另外,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物业公司管理,预防出现物业公司弃管现象。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九

现根据《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确保全镇广大农牧民温暖过冬,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嘎查村、社区,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着力做好农牧民冬季用煤的每个农牧户限购2吨,用于自家取暖,不得倒买倒卖,按照“村级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把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农牧民温暖过冬。

音德尔镇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来源为呼伦贝尔市煤炭企业,取暖用平价煤源为国能宝日希勒露天矿煤炭,呼贝块3500卡,价格每吨629元。农牧户实际支付煤价由坑口保供价、运费、装卸、损耗等费用组成,最终价格按照全旗统一安排执行。

为确保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音德尔镇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管站,办公室主任由吕月明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一)煤炭采购组。由镇经管站吕月明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煤炭采购合同的签订,联系发改委白文生主任协调保供煤购销、运输及后续的损耗费的评审、资金交付、结算等环节的资金保障工作。并协调运输车辆,确保保供煤配送至嘎查网点。

(二)运输保障组。嘎查村、社区主要负责保供煤运输车辆到达卸煤网点管控,为保供煤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嘎村、社区负责做好运输过程中人员及车辆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销售保障组。由各嘎村、社区负责人任组长并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入户统计实际需求量,合理设置销售网点,本着农牧民自愿购买的原则每户限购2吨,检斤供应到户,严禁工作中出现乱收费和优亲厚友等违规行为。并负责收取取暖煤费用,建立台账,保障政策落实到位。严厉打击倒买倒卖、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

(四)专项督查组。由镇纪委关星任组长,组织审计等有关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送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对于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现象,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各嘎查村、社区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抓好宣传报道工作,把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到位,使广大群众理解政策,感受到送温暖的真情。同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解决群众问题,及时处置不实信息和负面舆情,对造谣传谣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全力保障农牧民生产生活和谐稳定。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十

针对全市今冬采暖煤炭保供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今冬供热保障工作的监管、服务,统筹协调解决好涉企服务保障问题,保证重要民生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二道区供热保障驻企工作专班,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牵头、分工管控、两级联动、属地负责”的总体工作原则,通过开展进驻供热企业行动,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问题,强化行业监管服务,做到“三个强化”:供热企业能源保障责任落实得到强化,供热服务质量得到强化,供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得到强化,重点解决“两个问题”:协调解决供热企业供热保障工作中煤炭采购、运输等困难问题,监督企业保证供应服务质量,确保今冬供热服务保障安全平稳。

(一)专班组成。

组长:刘江代区长。

副组长:魏东岩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郭志刚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王宏来区委常委、副区长。

王喜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李勋副区长。

耿立春物流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单志刚信访局局长。

闫冬发改局局长。

杜硌工信局局长。

朱楠住建局局长。

杨青宇城市管理局局长。

邹建东应急管理局局长。

郑连国交警大队长。

杨彤生态环境分局。

李洪全市场监督局。

王星英俊镇镇长。

段岩松东盛街道主任。

邹俊峰东站街道主任。

陈克然荣光街道主任。

刘冰洁吉林街道主任。

许亚君八里堡街道主任。

张雪松长青街道主任。

桂华平远达街道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冬季供热保障和驻企服务总体工作,组织和协调供热企业煤炭储备、供热质量、交通运输、突发情况处理、应急储备、资金保障、信访等重大问题研究、重点任务部署、推进等工作。

刘江代区长负责统筹调度专班总体工作,魏东岩副区长、耿立春主任负责调度各街镇、物流开发区做好保供和驻企服务工作,郭志刚部长负责冬季供热舆情管控工作,王宏来副区长负责冬季应急资金保障,王喜东副区长负责调度交警大队,保障供热运煤运输通畅,李勋副区长负责组织和协调供热企业煤炭储备、突发情况处理、重点任务布置、推进工作。

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朱楠局长担任,成员为刘志敏、刘志刚、徐鹏、曲海龙。

(一)建立驻企服务制度。

针对当前煤炭供应紧张形势,为保证我区本采暖期煤炭供应保障,燃煤供热企业属地街道由主管主任牵头,深入供热企业做好对接工作,及时掌握企业具体情况、工作进展,协调辖区资源为企业排忧解难。同时街道安排专人进驻企业,掌握储煤情况和供热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原则上二道区内各储煤场全部用于本区供应,本区煤源不得出区。同鑫热力腾达储煤点为同鑫集团统一储煤点,如需外运,应提前向属地街道报备,保证煤场剩余煤量不得低于本企业采暖期煤炭需求总量。(英俊镇、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煤场储存情况,区交警大队负责设卡截留)。

(二)建立煤炭储备日报制度。

区住建局每日调度辖区供热企业储煤情况,每天将供热企业现地储煤量、日增量、库存量上报专班。(区住建局负责)。

(三)保证应急煤炭储备资金。

为保证我区供热安全,区内准备应急煤15000吨,另设供热应急资金500万元。(区住建局、区财政局负责)。

(四)努力开拓购煤渠道。

应积极协调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拓展购煤渠道,帮助供热企业与煤源产地对接,增加我区采暖用煤外供总量,缓解购煤压力。(区工信局负责)。

(五)保障区内热企倒运煤炭专用线路畅通。

保证我区外购煤炭及时落地储备,帮助供热企业确定倒运煤炭专用路线并协力保障路线畅通,对运煤车辆及供热抢修车辆一律放行,不得阻挠供热抢修施工。(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负责)。

(六)全力打击劣质煤流入区域。

出现动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全力保障居民取暖燃煤。

开展全面排查居民自行取暖燃煤需求,开辟街道保障困难群众冬季采暖应急煤、柴火绊子存储场地及来源渠道,并积极组织燃煤经营单位与属地居民对接,准备各单位及老旧散小区入户单元门防寒帘子、塑料布等装备,做好各项保暖措施。(物流开发区、英俊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八)全力做好困难家庭供热保障。

开展全面排查辖区内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特困家庭是否存在因无力采购散煤、无力承担采暖费等原因,导致冬季影响供热的情况,采取各类救助措施,做好困难家庭的冬季供热保障工作。(区民政局负责)。

(九)全力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供热保障。

开展全面排查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供热情况,未纳入集中供热的学校、幼儿园是否存在供热燃料紧缺及断供风险,做到提前预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区教育局负责)。

(十)加强监管、合力化解信访问题。

今冬采暖期冬季公用保障及信访维稳工作实行行管部门、各街镇、供热企业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各社区“三长”要做好居民与供热企业的.对接工作,第一时间将各类供热投诉反馈至供热企业进行处理,督促企业及时处理,并进行跟踪回访。各部门快速联动,保障出现各类突发事件和信访隐患后,各部门能够快速响应、形成合力,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区信访局、区住建局、英俊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一)建立应急信息快速反应机制。

在已建立的区级供热抢险队伍(经开供热集团)基础上,再建立一支应急接管队伍(长热集团)。完善冬季供热应急事故处理的通讯联络网,街、镇、社区成立联动应急小队、准备应急物资,第一时间上报突发事件,各部门值班值守人员对各项事故做出快速反应,协调相关单位迅速处理。(区应急局、区住建局、英俊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各专班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负责原则,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指派专人负责。

(二)做好协作配合。驻企服务人员发现供热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后,及时反馈专班办公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各相关单位之间要加强配合,形成各负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各燃煤供热企业的主体责任,指导各成员单位围绕工作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分解各项重点任务。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十一

为切实做好20xx-20xx采暖季供热运行保障工作,不断提升供热服务水平,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温暖舒适的环境,依据石家庄市供热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冬季取暖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群众满意,领导放心,社会好评”的工作目标,以保障供热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更好地服务和改善民生,确保广大群众温暖过冬。

(一)认真做好物资储备,确保满足供热需求。

热源单位要做足煤炭等各类生产物资的储备,扩大煤灰库容,制定大气预警状态下的燃料存储及运输应急预案。燃气供热单位要科学计划、留有余量,确保燃气供应充足,提高冬季能源稳定供应能力和水平。

发改部门会同其他职能部门按照“多签、多储、多疏、多增、多开、多减”的原则,确保燃气单位按需足额签订供用气合同;确保储气设施建设完善,储气量充足,满足应急调峰需求;确保天然气管输能力满足高峰月高峰日用气负荷;确保“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完善,能够保障迎峰度冬要求;排查电网负荷能够满足高峰时段需求。

(二)全力做好供热设施检修及运行调试,确保按时达标供热。

各供热单位作为责任主体,提前开展供热设施检修保养工作,10月25日前,城区集中供热完成对各换热站保压试水工作,农村“双代”户完成壁挂炉安全检修工作,同时强化产权单位自管热力站的监管,确保10月31日所有供热设备全部实现安全稳定运行。

(三)做好供热热价监管工作,确保民生保障有力。

今年居民采暖价格按照每平方米18元执行。县属各机关单位、垂直部门、驻正单位办公和商业采暖价格按县物价局部门核定的价格核算。垂直部门和驻正单位的居民采暖蒸汽价格,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成本价核算,换热站热价补贴,由本单位和上级部门解决(已移交热源企业管理的换热站除外)。多层建筑居民采暖热费,按建筑面积扣减10%公摊计算;有电梯和有消防通道的,按建筑面积扣减15%公摊计算;平房和单位建筑(包括二层以上)不存在公摊面积,按建筑面积全额缴纳热费。

(四)深入排查整改供热隐患,确保供热效果明显改善。

各供热单位对上一采暖季运行故障率较高、群众投诉集中、供热效果不佳的老旧小区,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走访到每一户居民家中,检查供热设施,建立台账,及时消除供热隐患;特别是对今年进行供热设施改造的老旧小区以及新竣工首次供热居民小区,要认真做好设备调试工作,避免因设备运行不畅影响用户供热效果;运行期间要安排应急保运队伍驻场,及时处置供热问题,确保供热效果明显提高。

(五)加强岗位人员技能培训,提升供热服务水准。

供热单位、燃气单位以及相关物业单位要对负责供热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24小时供暖热线值班值守,及时接听群众诉求,快速反馈处理相关问题。畅通以服务窗口、服务网点、服务热线以及app服务平台为载体的“线上线下”高标准服务系统,形成申请、受理、维修、收费、咨询及投诉为一体的全方位、系统化办事服务体系,提高行业工作效率。

(六)充分发挥供热智能平台作用,确保提高供热管理水平。

各供热单位要在供暖季前期做好供热智慧监管平台系统启用准备工作,确保供热设施数据采集完善、居民小区室温采集全覆盖,供热期间指派专人盯守供热智能平台信息,及时掌控热源、热力站、热用户的运行状态,对预警信息、上级转办、督办交办、用户投诉等问题及时处置并反馈结果,提高隐患处置效率。

建立天气、热源智能联动机制,结合室外天气变化、智能平台监测、投诉问题和运行实际等情况,指导热源企业提前调整运行参数,确保用户室内温度稳定达标。严禁供热单位因室外温度升高间断供热,致使室内温度降低现象。

(七)不断强化供热运行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严格落实《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修订)》、《石家庄市供热服务标准》的各项要求,加强供热用热管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推行供热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落实供热质量网格化监管,全面提升供热服务水平,按照“谁建站、谁主管,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部门分包责任制,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热源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公司)、各乡镇是供热工作责任主体。城区集中供热工作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各村“双代”工作、新民居供热工作由各乡(镇)辖区负责;医院、学校等公服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八)切实加强应急管理,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加强应急防范。各供热单位要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确保突发事故科学、及时、有效处置。同时,坚持技防人防有机结合,严格落实供热期间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严格内部无缝隙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运行期全程检查、班次安全巡查要求,配备足额小区服务抢修人员,全力保障供热设备安全运行。

强化应急抢修。坚持“谁供热、谁负责、谁抢修”的原则,各供热单位要提前做到设备、材料、人员“三落实”,切实与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的应急抢修队伍签订合作协议,确保重大突发爆管等事故能够快速及时处置。

强化主干热源热网应急保障。热电联产热源企业要全面加强主、备用设施设备的检修调试工作,严格规范操作,切实做好热电联产热源应急保障相关措施。

(九)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和防范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供热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规范操作,坚决杜绝和防范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规程,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加强锅炉房、燃煤场、燃煤运输、压力管道维修等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一些使用时间长、曾经出现过泄漏的管段,安排专人紧盯,严防死守,确保供热管网安全运行。各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无事故。

各乡(镇)要切实担负属地责任,排查乡村清洁取暖燃气安全问题,保障老百姓取暖安全。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全面整改到位,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重点对涉气第三方施工是否按要求实行全面安全管理问题;燃气安全隐患是否全面整改到位;是否按照“一村一案”制定农村燃气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开展应急预案;安全用气知识是否宣传到位;是否在10月底前完成燃气管道、壁挂炉安全检查工作。

(十)积极完善投诉处置制度,确保妥善解决供热问题。

各供热单位在小区显要位置张贴供热明白牌,公布供热咨询服务报修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确保群众投诉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切实提高单位报修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供热主管部门要借助信息化手段,结合室温监测设备数据分析,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依法依规对人为缩减供热运行时间、降低服务质量的供热单位予以处罚。

供热主管部门成立投诉舆情小组,健全供热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对媒体、群众反映的问题迅速核实,妥善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解决,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防止小问题积成大矛盾。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以极端负责的精神、精益求精的态度、连续作战的作风,切实把冬季供热这一事关民生和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有力地做实、做细、做到位,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不断增强群众供热服务获得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供热工作是当前一项紧迫的民生问题,也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履行职责,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管理服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管供热违规行为,确保供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各供热单位要转变观念,改善服务,以良好的供热质量取信于民。

(三)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考核问责。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抓好冬季供热工作的督导调度,对热点难点问题安排专人负责、专题督办,建立供热日协调、周调度制度,及时掌握供热运行情况。要不定期召开供热工作会议,加强联络协调,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供热问题。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由于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供暖不达标、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等造成社会影响的突出问题,予以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供热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为供热正常运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广泛宣传供用热常识,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用热、安全用热。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20xx年度城镇供热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xx〕22号),进一步提高全市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供热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通过供热企业、居民用户、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互动,用心、用情、用力为民服务解难题,促进供热民生保障上台阶,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做好排查整改。各旗区要全覆盖摸排供热情况,全面摸清供热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建立台账清单,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

1、摸清热源保障能力。重点摸排主热源供热能力、调峰备用热源供热能力情况,是否存在热源供热能力满负荷或趋于饱和,调峰备用热源能力不足等情况;排查锅炉、除尘设备等热源设施设备情况,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列入夏季维修改造计划,需要更换的立即更换,需要维修的立即维修,确保热源设施完好,保障冬季热源能力需求。

2、摸清管网运行隐患。重点排查出现爆管、泄漏的管线及补偿器等附属设备,超期服役或临近使用年限的管线运行情况,对需要更换的管线和设备,能纳入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要列入管网改造计划实施;对未列入改造的,要制定维修改造计划,抓紧组织实施,确保管网设施完好,冬季供暖运行稳定。

3、摸清换热站调控能力。重点排查换热站内换热器、水泵、阀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需要维修更换的设施设备,抓紧时间维修更换;对需要设备升级的,要列入年度改造计划,能结合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一并组织实施,提升换热站精准调控水平。

4、摸清供热高频重复投诉问题原因。重点排查居民反映的供热不达标和供热设施问题,特别是管网设施老化严重、问题频发的小区及楼栋,居民反映强烈的低温小区、低温楼和低温户,要制定详细的维修改造清单,限期整改销号。

5、摸清既往突发性供热事故的原因。举一反三,建立台账清单,严格落实责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彻底解决存在的类似隐患问题,将生产经营隐患和运营风险降至最低。

(二)加强设备检修。各旗区要按照“供热零故障”的原则,督促供热企业根据设施设备检修规程及采暖季期间存在的问题,制定检修计划和整改方案,保障供热前设备检修率和完好率达到100%,提升供热系统运行可靠性,全面降低供热管网运行风险。(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供热企业要结合摸排发现的`问题,制定检修和整改方案,9月底前完成检修,全力保证供热前万事俱备,万无一失。

2、热源企业、供热企业必须制定供热设施、设备及供热辅助系统的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完成检修,按时限要求完成热网系统的注水或补水。

3、各旗区要将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和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一体推进,督促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工作,力争20xx年底前完成现有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

4、各旗区根据供热现状,加大各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建设改造力度,推动中心城区供热一体化工作,实现多热源联网运行、互为补充,提高热网事故备用和热源相互支援能力。

(三)推进工程建设。各旗区要强化督导、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完成年度计划内的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能源局;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

1、各旗区要全面摸清供热热源、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在建工程必须细化时间表、任务图,倒排工期,确保按期竣工,供热前投入运行。

2、积极争取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持续提高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率和清洁取暖率。加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推进现有热源清洁改造,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并则并”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和燃煤散烧治理。

(四)保障能源供应。各旗区要督促供热上下游企业尽快签订能源合同,确保供热前合同签订率达到100%。能源企业和供热企业要结合供热实际,共同做好能源供给和储备。(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能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能源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中设定的中长期交易价格,限时签订保价保质保量能源合同;煤炭供应企业必须于20xx年8月底前完成与燃煤锅炉供热企业供煤合同的签订;气源企业必须于20xx年7月底前完成与燃气供热企业用气合同的签订。

2、供热前燃煤锅炉供热企业储煤率不低于60%,元旦前储煤率不低于80%,春节前储煤率达到100%,热电厂燃煤储备不低于15天,城燃企业要根据已签订的天然气购销合同优先保障居民民生供热用气。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改造的,能源部门要确保清洁能源和电力负荷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改造区域的正常供热,确保不让一户居民挨冻。

3、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保障燃煤运输畅通。

(五)提高服务质量。各旗区要持续开展“访民问暖”专项行动,主动了解群众诉求,寻差距、找不足,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提升供热服务质量。坚决杜绝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人为限热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居民室温达标;坚决杜绝过量供热、习惯性供热等浪费能源的行为。(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各旗区要在公共建筑和新建居住建筑推行计量供热,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收取供热费。

2、供热企业必须保证供热之日0:00起热用户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停供之日24:00时前热用户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

3、供热企业连续停热超过24小时,自停热之日起按日退还用户热费,30日内3次测温不达标,退还1个月的热费。

4、供热企业要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等前沿技术,加强对供热管网安全运行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供热设施巡检制度,对管网破损、跑冒滴漏、污水浸泡等隐患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5、各旗区建立完善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投诉处理等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严格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快速响应群众诉求。要定期梳理、汇总高频重复问题,做到问题早发现、矛盾早协调、纠纷早解决。

6、供热企业要畅通多渠道受理缴费、报修等业务,实行首问负责、全程跟踪,及时调查、限时办结。

(六)加强应急能力。各旗区要制定和完善供热应急预案,强化应急举措,坚决杜绝因燃料和经营问题引发弃供、停供、低温运行等情况发生。供热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各旗区要加大调峰备用热源建设和维护管理,确保在出现设施故障、极端天气等情况时,能够及时启动,最大限度降低对居民用热的影响。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安排专项资金配备移动应急热源,保障热网等设施运行安全,每个旗区配备不少于1台大功率移动应急热源车。

2、各旗区要强化对供热企业的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发生停暖、弃供、断供事件,对出现问题的企业,要无条件接管。

3、供热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标准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及演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要做好沟槽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4.供热企业要建立与供热安全管理相适应的应急抢修队伍,并配齐应急抢修设备、物资、车辆及通讯设备等,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供热期间实行24小时全天应急备勤。

5、各旗区要常态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防疫需要,及时调整应急供热保障措施。

(七)厘清责任边界。各旗区要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通过采取普法宣传、执法检查等措施,正确引导和明确供用热双方在供热工作中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推动供热企业服务“一管到户”。(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新建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热设施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供热企业参加。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专业经营设施设备以及相关管线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供热企业应当接收;验收不合格的,由建设单位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

2、已投入使用的供热设施及管线尚未移交供热企业维护管理的,由旗区人民政府组织供热企业验收。验收合格的,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验收不合格的,由旗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整改,整改责任单位不明确的,要纳入老旧管网更新改造范围内改造,整改合格后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

3、移交给供热企业的设施及管线,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由供热企业依法承担。尚在保修期内的,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4、将供热企业设施及管线,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要纳入供热价格成本范围。

5、各旗区要建立供热管网维修、养护、更新保障资金制度,专项用于热用户分户终端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供热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更新。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区、苏木乡镇(街道)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对辖区城镇供热工作负总责,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抓实抓好城镇供热工作,确保供热运行平稳、重大问题及时处置。各旗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层层抓好落实。要高度关注低收入困难家庭冬季取暖问题,制定配套政策,政府补贴要落实到位、不得拖欠,加强对公益性机构、特困低保群体等供热取暖需求保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财政要把城镇供热作为财政投入重点领域予以保障,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解决拖欠供热企业的供热补贴、工程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历史欠账,减轻供热企业因煤价上涨带来的经营压力,帮助供热企业渡过难关。要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拓展筹资渠道,通过债券资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基金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解决供热资金短缺问题,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供热工程建设。

(三)加强督导落实。各旗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防止供热工作出现供热不达标、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迅速严肃查处,认真跟踪督办,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并公开通报。要坚决清退擅自停供、供热不达标等问题严重的企业。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旗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树立供热工作先进典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及时等问题,相关责任人要在媒体上说明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并采取临时性、过渡性措施,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十三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做好我市能源保供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有关能源保供工作部署要求。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做好能源保供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做好能源保供各项工作。各级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确保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

每年10月15日起至次年4月15日止,如遇极端天及突发性重大灾害(或事故),保供时间由市能源保供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调整。

(一)领导小组成员。为加强我市能源保供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延安市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能源保供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秘书长和分管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延安能源发展中心,西安铁路局延安车务段,各县(市、区)政府,重点煤炭生产企业、集中供热企业、供电企业、城燃企业等相关负责同志组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因人事调整,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架构。为强化责任分工,落实具体工作,市能源保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同时,下设煤炭、电力、油气、交运保供工作专班,负责各领域具体工作。

1.煤炭保供工作专班:由延安能源发展中心牵头,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交运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子长市、宝塔区、延川县、富县、黄龙县、黄陵县政府,国网延安供电公司、黄陵矿业有限公司、延安能源化工集团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2.电力保供工作专班:由延安能源发展中心牵头,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交运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国网延安供电公司、大唐延安热电厂、黄陵矿业煤矸石电厂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3.油气保供工作专班:由延安能源发展中心、市城管局和市商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交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国网延安供电公司、延安燃气公司、陕燃延安分公司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4.交运保供工作专班:由市交运局和市公安局牵头,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延安能源发展中心,西安铁路局延安车务段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一)市能源保供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能源保供工作;对全市主要能源产品的生产、供应、运输保障情况等进行运行调度,分析预测供需形势,根据能源供需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事项和重大问题;指导制定相关能源保供应急预案及措施,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安排新闻报道、人员、物资、车辆调度等事项,确保能源保供安全。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落实市能源保供领导小组安排的具体事项;负责市能源保供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负责汇总和报送相关信息;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重大问题。

(三)各保供工作专班职责。在市能源保供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各行业领域的具体工作,包括能源保供的具体组织实施、运行调度、信息报送、安全监管、应急方案制定及响应等。

(四)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直相关部门职责。

(1)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负责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引导及能源保供宣传工作。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理,指导做好舆情管控及处置等相关工作。

(2)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市能源保供领导小组决策的督促落实、跟踪问效。

(3)市发改委(延安能源发展中心):履行市能源保供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按照市能源保供领导小组要求,负责组织启动和终止我市能源保供工作时间;负责常态化对接中省相关部门及能源企业,协调能源保供,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相互配合,推动全市能源保供高效完成;按照保障民生用能的原则,提出采暖季有序用能工业企业名单、不可中断工业用户及安全负荷,在用能高峰时期做好减限用能工作;负责健全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确保供需信息有效对接,为市能源保供领导小组提出应对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4)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各级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因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能源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5)市工信局:负责全市工业企业能源产品的日常监测、分析,为市能源保供领导小组提出保供意见和措施;协调全市工业供能生产企业,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加快释放优质产能,确保能源供应。

(6)市城管局:负责督促城燃企业对接上游气源企业足额签订供气合同;负责落实城燃企业5%应急储气调峰任务,应急情况下,及时做好应急预案响应,组织城燃企业调度5%应急气量;负责指导城燃企业制定采暖季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负责督促城燃企业做好天然气供应工作,保障供用气设施安全;负责采暖季城区供热生产运行调度指挥协调监督工作;负责做好汽车加气的相关工作。

(7)市公安局:负责能源生产环境保障工作,做好社会稳定、交通运输等维护保畅工作。

(8)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能源保供的资金保障工作。

(9)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能源生产企业的生态环境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煤改气”、“煤改电”、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有序推进。

(10)市交运局:负责做好能源保供交通保障工作;负责制定能源保供交通运输应急预案。

(11)市商务局:负责成品油及汽车加油市场运行的日常监测、调度,做好市场秩序的稳定工作;负责制定相关应急保供方案;负责配合市城管局做好汽车加气的相关工作。

(12)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及统一计量工作。

(13)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报警,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2.县(市、区)政府职责。

负责履行能源保供属地责任;负责本区域煤、油气、电能源保供资源落实工作;负责能源保供安全;负责制定本区域能源保供方案、应急预案,并指导辖区城燃企业、电力企业同步制定有序用气、用电方案,统筹组织实施。应急状态下,按程序报批启动应急措施;负责落实城燃企业5%应急储气任务;对城燃企业拒不履行保供责任,在用气紧张情况下未完成5%储气任务调用的,未通过市场购买天然气进行补充的,致使用气高峰气源不足时,造成保供受到影响的,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依法依规采取罚款、特许经营权评估减分、取消燃气经营许可,直至取消特许经营权;子长市、宝塔区、延川县、富县、黄龙县、黄陵县等产煤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中省下达的煤炭保供任务;负责加强重大风险安全管控,保障辖区煤、电、油气能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秩序稳定,发生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情况下,及时做好复工、复产工作;负责按照“统筹规划、循序渐进、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有序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及散煤治理工作;负责保证辖区保供时期舆情稳定。

3.中省相关驻延企业职责。

(1)国网延安供电公司:负责制定我市有序用电方案,组织实施,分级监测管控用电风险,重点保障居民生活、党政军机关、通信、交通以及煤炭、天然气生产企业等重点用户的供电。用电高峰期,重点限制景观亮化、高耗能、高污染、基建项目等用电,最大限度保障电力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设施排查检修及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2)西安铁路局延安车务段:负责做好能源保供铁路运输保障工作。

4.供能企业职责。

(1)黄陵矿业有限公司、延安能源化工集团:负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加快释放优质产能,优先保障黄陵矿业煤矸石电厂、大唐延安热电厂的“保供煤”供应;延安能源化工集团负责做好城区集中供热工作。

(2)大唐延安热电厂、黄陵矿业煤矸石电厂: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应发尽发,确保能源保供,全力做好迎峰度冬期间电力热力安全平稳供应。

(3)各县(市、区)城燃企业:负责落实天然气供应保障主体责任;负责编制采暖季天然气保供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足额签订全年用气需求合同;负责合同内气量足额供应;负责落实年用气量5%的应急储气任务,并组织调度供应;在天然气供应紧张时,通过市场购买天然气进行补充,仍无法满足居民用气需求的,按程序报请辖区政府批准启动“压非保民”;负责落实采暖季天然气保供信息日报送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供用气管网及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一)认真落实中省市工作部署,坚持全市“一盘棋”,齐抓共管,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细落实,确保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不受影响。各县(市、区)政府和供能企业,要分别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能源保供工作专班,在非常之时采取非常举措,推动能源保供措施执行到位。

(二)夯实安全监管。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县区的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的主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执法力度,及早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三)保障供应调度。切实做好上游能源供应协调工作,加强与上游生产、供应单位的对接联系,确保能源充足供应;督促有关能源企业做好能源储备工作;高度重视能源运行调度工作,为能源供应保障打牢基础;认真做好应急时期值班值守、设备检修、安全维护工作,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四)抓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与引导作用,做好节能降耗、资源节约的日常宣传;做好应急时期的舆论引导,保障社会稳定。

(五)严格责任追究。积极开展督查工作,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措施采取不及时导致能源供应不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社会舆论等影响恶劣的事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罚,触犯法律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十四

力公司供热保障应急预案为及时有效地做好供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合理的处理供热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业主冬季正常供暖,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确保供热安全、运行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供热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一般事故:指对设备及管网损坏程度较小,造成损失在10000元以下,且未造成人员伤亡,停运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事故。

2、较大事故:指对设备及管网损坏程度较大,造成损失在20000元以下50000元以下,造成人员轻伤人数少于2人,未造成人员死亡,停运时间不超过48小时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对设备及管网损坏程度严重,造成损失在50000元以上,造成人员轻、重伤人数多于5人,造成人员死亡1人及以上,停运时间不超过72小时的事故。

1、组长:xx,联系电话:xx。

职责: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应急方案,结合事故实际情况,组织指挥抢修人员到位,按照方案,各就各位履行职责。

2、副组长:xx,联系电话:xx副组长:xx,联系电话:xx职责:根据预案和组长的命令负责事故现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督导抢修人员安全有序的做好抢修工作。

3、小组成员:xx、xx、xx、xx、xx等抢修人员职责:根据预案和组长、副组长的指令,负责事故现场的排险抢修工作;负责有关信息的发布和各种资料的收集工作;负责事故人员的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统计、整理、初审,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负责事故有关情况的汇总工作。

1、事故的类别甄别根据预案事故类别划分,结合现场发生故障(事故)造成的初步影响判别事故类别,然后启动应急预案。

2、事故应急机制。

(1)部门联动协调机制。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是在事故发生的特殊情况下,各部门要统一服从应急小组协调指挥,确保事故处理的有条不絮。

(2)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突发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按信息快递程序完成传递,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必须做出快速反应。

(3)事故抢修抢险机制。对于出现的各种应急事故进行快速排查、处理和恢复供暖供冷。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抢修抢险预案,建立抢修抢险队伍,具备事故自救的能力。

(4)事故物资保障机制。为应急事故抢修抢险任务提供物资准备,根据设备状况,备齐物品备件,备齐抢修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以及备用零部件,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

3、事故具体处置措施。

(1)巡查人员发现供热设备出现故障后,立即上报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应急小组立即组织抢修人员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或重启设备主机,并根据预案安排信息联络专人及时通知业主相关人员,同时协调好与抢修有关的各单位的关系,及时把现场情况做记录,抢修完成后,把事故报告上报应急小组。

(2)供热管道出现事故后,应急抢救人员15分钟内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确认是否需要关闭阀门,并第一时间上报公司。抢修完成后,把实际情况上报应急小组。

(3)因泄露原因出现大面积失水事故时,及时通知公司及业主,并根据需要关闭主阀门,直致管道维修完毕和补水恢复正常。

(4)当发生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应及时报警,拨打110、119、120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类型及伤亡损失情况等,不得隐瞒事故实情。启动快速应急机制,由组长统一指挥,实施抢险、伤亡救护、人员疏散、设备保障等快速反应。做到“稳、准、快”和“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有条不絮的开展救援抢险工作,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各应急小组成员应保证通讯畅通,服从指挥,步调一致。积极配合110、120、119等各支援队的工作,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5)各类抢修完毕后,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应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若认为事故应追求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其他原因导致的事故应认真分析原因,做好对应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十五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和“三基”建设年活动,加快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做好20xx-20xx采暖季供热保障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制定本方案。

以优质服务和舒适供热为着力点,以技术创新为手段,提升供热保障能力,用心、用情、用力为民服务解难题,促进供热民生保障上台阶,增强广大市民供热幸福感、获得感,打造石家庄清洁供热、优质服务的靓丽名片。

(一)推进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清洁供热保障能力。

工作要求:独立热源应具备30%的应急储备能力,有应急备用热源保障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鼓励采用管网互通、应急备用热源共享的方式降低运行成本。对热源应急储备能力不足的供热企业,应调减保障区域。

完善西柏坡电厂废热入市工程。

1.玉石高营、筑融、瑞帕克等供热企业负责完成相关区域大温差热泵建设,提高废热利用率及管网输送能力。

2.启动东输配线至东兆通和原高新热电厂供热管网联通及大温差供热设施建设,提升长安区东北二环外区域和良村电厂区域供热保障能力。

3.统筹区域调峰热源养护维修,统一调配调峰使用。由西岭、筑融、瑞帕克、国融安能、国家电投、城投天启等供热企业负责做好辖区内的天然气锅炉设施检修工作,调峰备用。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主体:桃园镇、高营镇、西兆通镇,相关供热企业)。

(二)改革供热模式,优化供热系统。

工作要求:因地制宜,挖掘城市热源潜力,深化供热机制体制改革,优化管理模式,发挥城市优势,兼顾环保和民生保障,最大限度节能减排,实现清洁供热。

1.提高污水厂中水、原生污水、工业废热利用等供热能力。优先推广使用原生污水源供热;所有热源均应有多能互补能力,避免单一热源的运行风险;应急热源保障方案未报主管部门备案的,不能发展新用户。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

2.推广地源、空气源热泵,电供热等清洁供热新技术。因地制宜适度发展地源、空气源热泵,电供热等新型清洁供热方式。在新建城市综合体、办公楼、医院、学校等项目优先采用清洁供热方式。结合城区用电规划和电网配置情况,推进谷期电蓄能供热,助力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新技术供热方式实施供热质量担保制。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

3.推行智能化分户采暖。新建项目鼓励采用石墨烯、电热膜、发热电缆、空气源热泵等智能化分户采暖方式,通过热用户按需供热、行为节能,实现节能减排。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

4.研究将城市集中供热系统作为基础保障的供热模式。多措并举,降低城市冬季供热整体能耗,推进节能型城区发展。基于市智慧供热管理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合理测算供热基础保障能耗,研究城市集中供热梯级热价方案,推进电、空气能等辅热模式发展,优化供热系统,推进多能互补,节能减排,增强城区供热保障能力。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

5.新建小区入网换热站全部建设大温差热泵。为减少城区既有管网运行压力,增强运行可靠性和输送能力,按照市大温差供热技术路线要求,新建小区换热站全部建设大温差热泵。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

(三)扎实做好“冬病夏治”工作,提升供热设施安全保障能力。

工作要求:以《石家庄市冬病夏治工作导则》为依据,坚持问题导向,依靠多方智慧,实事求是解决问题。

1.开展供热设施检修保养,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各供热企业根据设施检修规程及采暖季期间供热设施存在的运行问题,制定检修和整改方案,9月底前完成检修。热电联产机组停机检修工作10月底前完成。区市场监督、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督导、检查,由专家组进行专业验收。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各街镇;责任主体:各供热企业)。

2.深化进社区、访民情、听民意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收集群众对供热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解决共性和个性问题,同时向居民宣传供热相关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建立重点小区供热问题挂牌督导制,全区筛选不少于25个,建立四个清单(问题小区清单、小区薄弱用户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整改结果清单),逐步解决影响居民达标取暖的疑难问题。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

4.加大老旧供热设施改造力度。华电、国家电投等相关供热企业制定改造方案,报区供热主管部门批准,在市供热事务中心备案后实施,完成供热二次管网改造57.01公里。选定1个试点小区安装二网智能平衡系统,解决小区冷热不均问题,智能平衡系统数据上传至区供热信息平台,进行监测评价。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

5.开展私接乱改供热设施整顿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应治理整顿政策法规,各企业对私接乱改供热设施的现象进行摸底排查,各街镇组织力量牵头查处整改,供热企业配合,区政府督办。

6.开展老旧小区串改串和串改并工作。开展主城区老旧串联系统小区三年集中改造行动,以户内改造为主,户外管网改造为辅,通过串改串、串改并改造,解决老旧串联系统小区供热不达标问题。改造方案应具备远程分户控制、分户调节的功能。

7.热费清欠工作纳入各街镇“冬病夏治”督导和监管范畴,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切实解决供热企业收费难的问题,营造我区正常的供用热秩序。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

(四)完成供热智慧平台建设,打造供热智能管理中枢系统。工作要求:建设区级供热智慧平台,对供热运行参数、户内室温达标情况进行数据传输,实现供热智慧化运行监管。

1.完善网上服务功能。完善区、供热企业供热智能化平台系统数据采集、信息共享及指挥调度联动,研发客户端服务app,创建居民用热网上服务便捷机制,实现网上申请、受理、收费、咨询、宣传及投诉等功能,方便群众,提高行业工作效率。

2.实现居民小区室温采集装置全覆盖。各街镇、各供热企业负责,对室温采集装置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全市居民小区100%全覆盖。对供热投诉多、供热薄弱小区,推行固定式室温采集装置与政府购买室温监测第三方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达到有效督导供热质量的目标。

3.实现热源点、隔压站、大温差机组、换热站数据自动上传全覆盖。华电公司、国家电投等供热企业对尚未实现运行数据自动上传的热源、隔压站、大温差机组、换热站进行改造;未实现一管到户的换热站,由各街镇负责组织供热企业和管理单位进行改造。

4.强化平台舆情监测和处置功能。完善舆情监测智能模块,搜集网络舆情,及时转办责任单位处置,并跟踪核实处置情况,妥善解决舆情反映问题,消除隐患。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责任主体:各街镇,各供热企业)。

深化落实《石家庄市城市供热服务标准》,促进供热质量、经营、服务、安全、信访、监管等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多主体协同管理机制。

1.领导分包督查制度。区冬季供暖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城管局领导分包督查街镇供热保障。通过信息平台掌握供热运行情况,督促所分包区域责任单位及时解决发现的各类问题,确保供热平稳运行。

2.双网格管理服务制度。各供热企业负责,以每一个热力站为一个网格,明确网格负责人,建立热力站运行记录台帐和小区、楼、热用户取暖民情台账,做好热力站覆盖范围内的居民供热用热情况排查、登记,及时解决各类供热问题。各街镇负责,以每一个小区为一个网格,明确网格负责人,建立一楼一户供热台账,做好供热质量监管和服务工作。网格负责人重点盯住供热末梢、老旧小区、串联系统底层住户,发现供热隐患和问题及时上报、整改解决。

(二)供热运行问题处置机制。

1.值班值守制度。采暖季实行24小时供热带班值班制度,值班地点设在区信息平台和政府12345投诉平台,带班人员由区供热中心人员组成,值班人员由街镇抽调人员组成。带(值)班人员负责分类转办群众投诉问题,全面掌握运行状况,及时报告突发供热情况,落实领导批示指示要求。

2.供热日报告制度。各街镇每日向区供热中心报告辖区供热运行情况。区供热事务中心根据各街镇日报告,结合信息平台监测数据,梳理汇总全区供热工作情况,掌握供热运行动态,为及时决策提供依据。

3.新增供热项目开发商负责制度。新竣工建筑供热设施验收纳入行政审批联合验收范围,首个供热季实行整体供热;两年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维修保养、故障处置由开发商负责。

4.供热服务人员定额制度。供热企业小区服务抢修人员人均服务面积不高于3万平方米。

5.快速反应制度。一是限定时限。各企业供热服务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接到用户电话反映问题,供热企业维保服务人员10分钟内与用户取得联系;对供热设施漏水报修,供热企业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对上级交办事项,各街镇、各供热企业在2小时内落实;突发重大供热事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和要求上报,快速启动应急响应。二是及时解决和反馈。各街镇、各企业承办事项,在24小时内解决并反馈;不能24小时解决的,制定解决方案书面报告供热主管部门,并做好群众告知和善后处置工作。

6.后评估制度。采暖季期间区供热事务中心、城管大队联合成立督导小组,通过现场核实、电话回访相结合的方法,每日对上一日发现的供热问题,督导检查、逐项评估。对影响居民供热超过24小时的企业启动督办、执法程序。

7.应急接管制度。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企业出现重大经营问题、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的,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用热的.,供热主管部门协调、督促后仍无效的企业供热许可区域,报请区政府同意后,由街镇应急接管,符合委托条件的委托供热企业进行保障运营。

8.实施供热户内有偿服务制度,提高企业服务积极性和服务质量,确保居民供热问题及时解决。

(三)奖优罚劣机制。

采取日通报、周总结、月约谈、年度综合考核排名方式,奖优罚劣,提高服务质量。

1.供热服务担保制度。11月10日前,供热企业在银行开设供热服务担保金专用账户,企业将年应收热费的5%存入该帐户,最高1000万元,最低50万元,或开具等值的银行保函,用于应急处置和居民退费。专用帐户由供热企业、供热管理部门共同监管,每采暖季综合考核结束,兑现奖惩和退费后,解除监管。

2.供热事故处罚制度。供热设施出现事故,造成居民停暖超过24小时以上的,供热企业除按规定向居民退费外,供热主管部门对供热企业依法依规处罚;对造成居民停暖超过24小时,影响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或公司供热面积30%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道歉,企业不得评先;对影响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或公司供热面积50%的企业,市政府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3.供热运行日常考核制度。每日对企业供热投诉率、室温合格率、室温优良率、运行事故率、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率等五项指标考核排名、对各街镇、各企业事故发生和处置情况、当日投诉率情况通报。对于连续5天日考核排名后三的企业,区供热事务中心进行约谈,并在行业内通报;对于连续10天日考核排名后三的企业,区城管局进行约谈,并在媒体通报。每月对企业综合考核排名,对排名后三的企业,区城管局进行公开约谈、媒体曝光;同一采暖季被区城管局约谈两次的企业,区政府对其约谈。被区政府和区城管局约谈的企业,取消评优资格。

4.年度评比奖惩制度。供热结束后,依据行业基础指标、供热设施新改扩建及冬病夏治指标、采暖季运行指标、群众满意度评价等指标对各企业进行供热服务年度考核,对排名后三位的供热企业亮黄牌;对连续两年考核进入后三位、用户反映强烈,以及连续三年考核进入后三位的企业亮红牌,由市供热中心报请省住建厅取消供热经营许可、清除出石家庄供热市场。

(一)顶层设计,统筹安排。

1.区供热工作指挥部,负责全区供热指挥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主管领导任副指挥长,区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各街镇各相关区直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街镇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挂帅,主抓供热工作。

2.健全供热监管机制。以区智慧供热管理平台的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供热监管机制,形成街镇、企业等供热监管与服务人员的智能终端工作体系,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提高监管效率。

3.接受检阅,供热开放。10月23、24日定为20xx年为全市供热开放日,各街镇、各企业以小区热力站为开放点,印发供热宣传资料,让居民近距离接触自己小区的供热设施,了解用热常识。企业和居民面对面交流,解决居民反映的供热隐患问题,接受居民合理化建议,提高供热贴心服务水平。

(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

1.区级供热管理责任。指导全区供热工作,制定供热政策、全区供热规划,制定并督导落实年度区级供热保障实施方案,督导处置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负责跨区域大型热源、热网运行监管,监督、考核各街镇、各企业;确定新建项目供热方式,组织新建居民小区供热设施验收。

2.街镇供热管理责任。组织网格人员对小区换热站、小区管网等供热设施的检修、维护进行监督,组织协调老旧小区“串改串”、“串改并”工作;组织协调二级网智能平衡改造工作;负责辖区供热安全、达标运行监管,协调纠纷;对居民小区供热运行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3.供热企业责任。在特许经营的范围内按照全市统一规划,建设充足热源、全覆盖的管网;维护、更新既有供热设施,实施老旧小区“串改并”和“串改串”及二级网智能平衡改造;负责新建居民小区供热设施验收及运营移交接收;实施供热“一管到户”,达标、优质、安全、稳定供热;及时解决居民用热问题。

4.职能部门责任。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各负其责,为热源、热网建设项目办理手续,确保供热项目规范建设;教育局、卫健委、民政局等部门负责做好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公服单位的供热保障协调管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时对企业供热锅炉、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区应急管理局开展供热安全生产检查;大气办、区交警大队保障大气预警和雨雪等极端天气下供热运行必需的生产物资运输通畅。

(三)严格考核,失职问责。

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宣传供热用热知识,建立正确的供热用热标准理念,为供热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建立媒体沟通平台,及时收集媒体发现的供热隐患问题。供热管理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定期做客媒体直播间,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排解群众供热揪心事、烦心事。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十六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能源应急保供的工作要求和系列部署,全力做好全县能源应急保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用能需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避免天然气、电力、煤炭、成品油等能源供应紧张造成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受到影响,全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能源应急保供的重要性,按照“统一协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切实做好能源应急保供各项工作,确保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

冬季(每年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如遇特殊天气,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调整)及突发性极端天气、突发性重大灾害(或事故)等时段。

(一)领导小组成员。

为加强我县能源应急保供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修文县能源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架构。

为便于工作开展,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常规事务办理,下设各专项工作组(煤炭专项组、天然气专项组、电力专项组、油气等燃料专项组、交通保障组、安全保障组、民生保障组)负责各领域内具体工作。

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有关业务科室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贵州燃气(集团)修文县燃气有限公司、修文供电局视工作情况各抽调一名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脱产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各专项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煤炭专项组、天然气专项组、电力专项组、油气等燃料专项组、交通运输保障组、安全保障组、民生保障专项组,负责各领域内工作。

煤炭专项组: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六广镇人民政府、洒坪镇人民政府、谷堡镇人民政府等为主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增加或调整,下同)。

天然气专项组: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经开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贵州燃气集团修文县燃气有限公司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电力专项组: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经开区、修文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油气等燃料专项组:由县商务局牵头,县经开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修文石油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交通运输保障组:由县交通局牵头,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要成员单位为主要成员单位。

安全保障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经开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有关能源企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民生保障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经开区、县局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修文县能源应急保供中的相关事宜;负责紧急时期全县煤、电、油、气供应信息的汇总和报送;负责牵头安排全县能源应急保供方案的制定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决策的督促落实、跟踪问效;协助各有关单位做好能源应急保障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重大问题。

(二)各专项组职责。

负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各自行业或领域内的具体工作,包括应急时期的运行调度、信息报送、县场秩序监管、安全监管、应急方案制定等。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能源应急保供工作统筹协调相关事宜。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县级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引导及应急保供宣传工作。

县经开区:负责配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天然气“压非保民”涉及企业可能涉及的限停气工作,并配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做好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能源应急保供的统筹调度和协调保障工作;负责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修文县天然气应急保供方案。负责会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指导修文供电局制定电力应急保供方案。负责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油、气、煤等能源物资的储备和应急保障,落实国家、省、县有关能源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应急时期全县工业企业煤电油气的日常监测、要素调度、综合协调保障工作;负责统筹全县电煤保障工作;负责制定修文县电煤应急保供方案,负责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共同指导修文供电局制定电力应急保供方案,负责配合有关单位共同制定油、气应急保供方案。配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使用天然气“压非保民”涉及企业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应急时期城镇燃气的日常监测、要素调度、综合协调保障工作;做好天然气“压非保民”涉及企业可能涉及的限停气工作;梳理企业限停气的名单和顺序,做好相关的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负责牵头制定修文县天然气应急保供方案。

县商务局:负责应急时期成品油及汽车加气、加油、燃料加注市场运行的日常监测、要素调度、统筹与安排;负责牵头做好成品油及汽车加气、加油、燃料加注市场秩序的稳定工作;负责牵头制定修文县成品油及汽车加气、加油、燃料加注应急保供方案。

县交通局:负责牵头做好能源运行交通保障工作;负责制定交通运输应急预案。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能源主管部门相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协调、指导因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能源应急保供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应急时期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县督查督办局:负责有关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能源市场的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安排能源应急保供有关经费,负责按程序保障有关资金的及时拨付。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会同有关牵头单位做好本区域内能源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制定本区域能源应急保供方案;负责应急时期本区域内的舆情稳定工作。

修文供电局:负责制定修文电力保供应急方案;负责电力设施排查检修及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贵州燃气(集团)修文县燃气有限公司:负责配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制定贵阳县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负责制定企业自身应急保供预案;负责供气区域内管网等基础设施的排查检修,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修文石油分公司:负责配合县商务局制定贵阳县成品油等燃料应急保供预案,负责制定企业自身应急保供预案;负责各自管网等基础设施的排查检修,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一)提升认识高度重视。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能源应急保供工作。

(二)加强运行调度。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能源运行调度工作,尤其是应急保供时期,更需将能源要素运行调度常态化、规范化、细致化,为能源供应保障打牢基础。

(三)落实供应保障。

各专项组要负责做好上游能源供应协调工作,在不断加强对全县能源需求预测的基础上,加强与上游生产、供应单位的对接联系,务必确保煤、电、油、气充足供应;要督促有关能源企业做好能源储备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做好设备检修、设施维护工作,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四)夯实安全监管。

(五)细化应急预案。

各有关单位要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充分考虑各类极端情况,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并于1月25日前将应急预案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同时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代毅,电话:xxx,邮箱:xxx)。

(六)抓好宣传引导。

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与引导作用,做好节能降耗、资源节约的日常宣传;做好应急时期的舆论引导,保障社会稳定。

(七)严格责任追究。

(八)强化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时期值班值守,要密切关注气候、节假日、重大活动对全县能源保供的影响,提前部署、及时报送。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能源应急保供工作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根据能源供需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事项和重大问题。

(二)明确主体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能源应急保供工作,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细化明确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县能源应急保供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能源运行调度及应急保供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四)建立完善考核机制。

各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确保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县政府部署对各单位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于不作为、慢作为、工作不到位的视情况采取下达督办通知书、提请县政府领导约谈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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