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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范文通用(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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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范文通用(精选11篇)
2023-11-11 03:56:51    小编:ZTFB

在工作和学习中,我们经常需要写报告来汇报进展和研究成果。为了确保报告的质量和准确性,可以请同事或专家进行审阅和提供建议。通过参考下面的报告示例,我们可以学习到如何组织材料和展示研究结果。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范文通用篇一

根据《xx银保监分局关于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自查督查的通知》要求,我行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此次自查工作,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控制度及工作机制建设方面。

我行在各级监管机构的监管指导下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畅通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切实履行金融机构主体责任,营造消费者保护的良好氛围。

1、制度建设。

我行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逐步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梳理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制定了《客户投诉管理办法》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

2、机制运行。

为保证我行消费投诉制度机制有效运行,我行明确了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部门为综合办公室,指定综合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经办并组织实施;全行客户投诉的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处理及协调好消保投诉等事宜,为全行消费投诉制度机制的有效运行提供有力保证。

3、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

我行董事会下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xxx,成员xxx、xxx,明确了董事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终责任。

二、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方面。

1、我行始终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渗透到各项具体的业务中,金融消费者教育及权益保护知识教育,提升金融消费者识别、抵御金融风险能力。让客户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引导客户进行风险自评,让客户学会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相关产品的风险特征,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提升金融风险抵御能力;出现“风险越位”情形时,积极采取限制措施并提醒客户,帮助客户做出正确的金融决策。

2、我行不存在挪用侵占客户资金的行为,不存在代客户办理相关业务等违规行为。在客户接受我行金融服务或选择金融产品时,我行会对客户接受的金融服务、选择的金融产品进行如实告知,让客户自主选择金融服务、金融产品,不存在捆绑销售行为。

3、我行机构设施完善,计算机网络平台硬件设备使用合理,软件设置规范,设备运行状况良好,未发生因机构设施、计算机网络平台等出现故障或其他风险而导致客户财产及相关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

4、向金融消费者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时,会全面、完整的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对复杂产品、关键条款或者交易条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消费者说明、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并按照监管要求留存相关资料。

5、在对金融产品营销推介过程中,对产品的服务和性质、主要风险、收费标准、金融产品表现情况以及其他影响产品预期收益的重要信息等的介绍真实、全面,不误导、夸大产品收益,或者掩盖产品风险信息、虚假宣传等。

6、我行在自行催收过程中未采取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方式向金融消费者进行催收,或者损害金融消费者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7、我行建立了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客户在接受我行的金融服务时,我行遵循为客户保密的原则,对网银、征信、账户管理等系统进行设置访问权限、增加身份识别功能等措施保护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不存在泄露、非法使用或非法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的情形;在向有权机关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时,会核实相关文件,并登记查询人员身份证件等,保护金融消费者财产不受侵害。

8、我行柜员在办理业务时对手续费的收取均能按照上级制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对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对客户做了提示,不存在无合法依据收取费用或收取费用未提前告知的情形。

我行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银行及监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从未发生过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

三、投诉处理方面。

我行在营业部大厅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摆放客户意见簿,公布张贴价目表,向客户公示各类业务的最新收费标准,公开透明,充分保护客户的知情权。

我行目前还未开通官方网站,但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来电、来访等投诉渠道方式等,并对客户投诉的处理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台账,时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同时在我行产品或服务合约中,也会提供本行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

我行自xx年30月20日开业运营以来,尚未发生客户投诉事件。但我行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报告本行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相关制度、消费投诉管理工作责任人名单,以及上述事项的变动情况。

四、宣传教育方面。

我行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组织开展多次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活动:

1、集中宣传。

我行组织并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金融知识送下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宣传月”、“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争做理性投资者争做金融好网名”、“金融标准为民利企”等宣传活动累计活动时长约40天共受理咨询答疑8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余份。重点围绕安全用卡、客户维权、防范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等金融安全知识帮助社会民众增强辨假防骗能力收到良好效果。

2、线上宣传。

发挥网络和自媒体的阵地辐射作用,充分利用线上渠道宣传。20,我行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多篇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推文,如“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你知道几条?”、“老年人如何防范金融诈骗?”、“提高防范意识,谨防电信诈骗!”、“看清非法集资真面目,提高警惕防入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跨境赌博”、“反假币宣传,我们在行动”等,总计阅读量为1200人次。在普及金融知识的同时,帮助金融消费者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扩大了宣传影响,有效提升了金融知识的普及,使广大金融消费者能够充分运用自身所了解的金融知识维护合法权益,营造浓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氛围。

五、检查监督和整改方面。

通过本次自查,发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系统不够完善、部分员工金融消费权益知识学习程度不够等。由于我行目前开展的业务还比较单一,相对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系统也不够完善,随着以后业务的不断扩展,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的不断创新,也会带来更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会进一步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对金融消费保护工作的认识;同时加大科技投入,不断完善消费投诉处理信息系统,以便更好的服务金融消费者,提升客户满意度。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范文通用篇二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维护金融稳定,**银行**分行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主要工作开展总结如下:

按照上级行和监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了《中国**银行**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分行渠道管理部作为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部门,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配备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投诉管理等工作。

建立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公布各类产品查询渠道,真实披露产品和服务特点、相关风险点,计费标准和收费金额;对相关专业术语进行详细解释,对重大事项进行特别提示。在网点设置理财销售专区,在显著位置放置风险提示,公示咨询举报电话和投诉电话,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属性和信息,举报违规行为。

详细规定个人信息采集的规范和要求,销售金融产品只采集必要信息,切实保护客户隐私。除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不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提供的个人客户信息只以合作范围为限,不提供超出合作范围的信息,确保提供信息要素最小化。

在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投诉方式和联系查询方式,制定完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指定渠道管理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为投诉处理牵头部门。对支行、网点、分行部室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考核。对监管部门转办投诉,及时转发相关责任部室和支行,对确属短期内无法解决的与客户沟通,约定解决时限。根据客户投诉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在营业场所设立独立的公益性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区,配备必要、充足的金融知识宣传资料,并为消费者取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并参加监管部门发起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等各项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对现代金融的认知水平,帮助其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和依法维权意识。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范文通用篇三

当前世界所面临的风险有恐怖袭击、黑客、网络侵袭、电脑病毒、自然灾害、大规模停电、罢工、环保、市场恶性竞争、企业倒闭等,近年来发生的“9.11”、“sars”事件、印度洋海啸等给国家和企业带来重大的损失。在金融领域,重大灾害事故亦不鲜见,xx年11月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由于系统故障,所有股票、可转换公司债、信托投资等共计2,520个品种暂停交易,整个上午无法进行主要交易;xx年6月17日,由于美国信用卡系统解决方案公司cardsystems的安全漏洞,导致4000万用户的银行资料被泄漏,其中包括master公司的1390万用户、visa的2200万客户;xx年4月,银联全国跨行交易系统瘫痪6小时,国内大部分商户的pos机无法刷卡,所有银行的atm终端无法跨行操作,造成了重大社会影响等等一系列的事件。由此可见金融业务数据大集中的同时,客观上也把风险集中和放大起来。

根据权威机构统计,美国在近间遭遇过灾难事件的公司中,有55%的公司马上倒闭,因为数据丢失造成业务无法持续,有29%的公司在两年之内倒闭。

世界各国的案例表明,传统的业务管理方法及流程,在遭遇灾害事件时常常不堪一击。越来越多的危机事件的影响使人们认识到,只有构建真正有效应对危机事件的管理体系,使管理科学化、手段现代化,才能保证业务的连续运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此背景下,业务持续管理(bcm)应运而生。bcm的重要性显著增加,在英国,拥有行之有效的业务持续计划,已成为企业上市的基本要求;美国企业法对业务持续管理的具体措施也有明确要求;新加坡已拥有多个保证业务连续性的标准流程和管理规范,其金融局已经制定了业务持续管理的指导规范和管理标准。

一、我国金融机构业务连续性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在it系统的连续性计划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不少机构投入大量资源建立灾难备份中心,制定了it系统业务连续性计划,在技术层面上开展灾备演练,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还是存在着重建设轻保障;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建设难;监管考核工作难的问题,虽然建立起了完善的灾备系统,但是由于平常没有做过系统演练,当真正问题出现的时候谁都不敢轻易切换系统,生怕切换后导致无法切换回来的情况。同时从总体上看,我国金融机构业务连续性管理主要工作仍停留在it系统灾难恢复的技术层面,仍未建立以全面业务恢复为目标的全面业务连续性管理的需求规划、应急响应策略、流程和持续维护等机制。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情况引起监管机构的高度关注,银监会加强了银行业全面业务连续性管理监控,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十二五规划”中已经把信息科技全面纳入到风险管理体制中。商业银行不但要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同时还要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强调过程管理,kpi机制,引入流程化管理,建立一体化管理平台【包括运维中心体系建设,开发中心体系建设和安全中心体系建设】加强运维,开发,安全中心的横向协助能力,当然,运维中心和开发中心,监管部门和安全中心的纵向协助能力的建设也是非常重要。

监管指引还强调将“业务连续性计划的监管控制”作为一个独立的评价部分,要求各家银行进行自我评估。银监会召开专门会议对评估情况进行了通报和分析,表示将把业务连续性规划纳入银行风险的监管体系之中,并将组织人员对各家银行的整改情况组织现场检查。根据监管要求及内部管理需要,部分商业银行已着手开展业务连续性规划设计工作,但业务连续性管理工作对国内银行业而言是全新领域,目前国内金融机构此项工作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各机构源投入、开展情况各不相同。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应涵盖业务经营、运营支持、后勤保障等所有业务板块,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等全程管理,构建完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

1.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的目标及构建思路。

业务连续性管理的目标是:提高商业银行抵御危机事件的能力,有效消除或抵御潜在的风险,迅速处置,阻止或抵消不确定事件造成的威胁,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持续改进完善,确保商业银行日常业务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的构建思路是:预设灾难场景,事先建立标准化、流程化的管理机制,当危机真正发生时,确保有适当的人在适当的时间做适当的事,执行事先确定的管理程序、操作步骤,以达到减少损失、实现业务可持续的目的。也就是说,提早设定整个危机事件处置的决策过程,事先考虑危机事件影响的可能性,预先做好内外部资源的安排、外部信息的处理与公关、人员及设施的备份等各项安排,当危机来临时,按照事先设计好的系列程序有条不紊地处置,防止因事件突发导致处理决策失误,确保机构主要业务的可持续运作,尽可能将损失减到最少。

2.业务连续性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

业务连续性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应遵循以关键业务为核心、以流程为基础的原则。“以关键业务为核心”指梳理业务流程,针对关键和支持性的业务环节制定解决方案,以确保关键业务的可持续性运作为目标。“以流程为基础”指进行合理的流程设计,当损坏事件出现时,按照设定的程序执行解决方案,确保适当的人在适当的时间做适当的事。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范文通用篇四

设立网络安全目的是为加强网络管理,确保网络安全运行。2021信息安全自查报告高度重视,立刻组织我院相关部门对我院网络中的安全隐患进行了逐一排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一、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落实情况一是为维护和规范计算机硬件的使用管理及网络信息安全,提高计算机硬件的正常使用、网络系统安全性及日常办公效率,xx成立以由xx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xx各相关部门参与、xx信息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院各部门开展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二是为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实行了网络专管员制度、计算机安全保密制度、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保障制度。同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计算机系统安全自查工作制度,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系统管理员于每周五定期检查中心计算机系统,确保无隐患问题;二是制作安全检查工作记录,确保工作落实;三是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有关网络及信息安全的知识,提高计算机使用水平,及早防范风险。同时,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有畅通的7*24小时联系渠道,可以确保能及时发现、处置、上报有害信息。二、计算机日常网络及信息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自查报告集合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按照上级行《关于开展3·15征信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2周年之际,我行积极配合“3·15消费权益保护日”开展了征信知识宣传活动。

行领导重视,精心筹备做好“3·15”征信宣传活动的准备工作,于3月12日召开了辖内金融机构动员大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3·15”征信宣传活动方案》。根据市中心支行的活动安排,统一组织、统一要求、统一部署,成立了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促进了宣传活动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起来。

此次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促进征信业规范健康发展。我行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营业网点优势,指定“3·15”宣传地点,按照统一要求在营业网点门前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并在营业网点门前悬挂宣传横幅,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我行与农行、工行、联社、农发行、龙江银行一起,开展了进工厂、进社区、进农村、农贸市场等宣传,并在中心广场设立了征信宣传咨询台,向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散发了“征信业管理条例”、“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等宣传材料2000多份。

针对农村新型农业产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利用农村的金融机构,走进乡村开展征信知识教育活动;针对一-批加工厂组织一线工人学习《征信业管理条例》在农村和工厂进行了普及征信知识。

我行充分利用报纸、交通广播进行媒体宣传,并由“农发行、农行、信用社和邮储银行”业务人员做客“行风热线”对老百姓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使老百姓更直接地了解征信知识,进一步普及《征信业管理条例》,增强了宣传效果,扩大了宣传覆盖面,营造了学《条例》、“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普及《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知识,使更多的群众关注自己的信用记录,自觉维护自身在征信领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公众信用意识;使征信工作人员提高窗口服务和依法履职的能力;促进辖内金融机构更加自觉地按照《条例》开展征信业务。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维护金融稳定,xx银行xx分行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主要工作开展总结如下:

按照上级行和监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了《中国xx银行xx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分行渠道管理部作为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部门,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配备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投诉管理等工作。

建立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公布各类产品查询渠道,真实披露产品和服务特点、相关风险点,计费标准和收费金额;对相关专业术语进行详细解释,对重大事项进行特别提示。在网点设置理财销售专区,在显著位置放置风险提示,公示咨询举报电话和投诉电话,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属性和信息,举报违规行为。

详细规定个人信息采集的规范和要求,销售金融产品只采集必要信息,切实保护客户隐私。除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不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提供的个人客户信息只以合作范围为限,不提供超出合作范围的信息,确保提供信息要素最小化。

在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投诉方式和联系查询方式,制定完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指定渠道管理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为投诉处理牵头部门。对支行、网点、分行部室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考核。对监管部门转办投诉,及时转发相关责任部室和支行,对确属短期内无法解决的与客户沟通,约定解决时限。根据客户投诉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在营业场所设立独立的公益性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区,配备必要、充足的金融知识宣传资料,并为消费者取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并参加监管部门发起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等各项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对现代金融的认知水平,帮助其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和依法维权意识。

接到通知后,我行首先立即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以支行行长为组长,市场部、营业部人员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并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县消费者协会对接,利用金寨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活动”的契机,到现场设立宣传咨询站台,以扩大宣传范围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活动当日结合日常金融服务与营销工作,积极宣传金融知识,特别做好中老年客户、文化程度较低的等人群的银行服务安全与风险宣传。同时,在活动中重点宣传、推广我行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服务达到一定认知程度的消费群体,向其介绍我行当前的收费政策,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让客户最大限度地学习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知识,了解自身可以享受到的权益。

1、网点宣传。

我行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事项。并在支行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台帐,时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对于金融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对于提出建议比较多的问题进行整改优化。其次我行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横幅、大屏幕、宣传折页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在营业网点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提高客户的安全用卡意识。

2、现场宣传。

3月15日上午8:00-11:30,我行员工来到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设立了户外“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台”,拉起“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横幅,同时摆放了涉及电讯诈骗风险防范、银行卡使用手册、理财产品、按揭贷款、存款利率等多方面的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进行现场知识辅导,解答客户疑问,接受客户投诉和建议。

活动现场除了“防范金融风险”、“银行卡”、“个人理财”金融知识折页,还准备了防范电信诈骗知识折页、卡片、宣传海报,货币反假知识宣传手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折页等。鉴于许多中老年客户对各种诈骗分子的作案手法不太警觉,同时又对各种产品的概念模糊,所以在具体介绍宣传内容时,我行员工着重介绍了宣传折页里的内容外,还提醒客户仔细阅读、平时多注意了解相关知识。生动鲜活的案例讲解、精美有益的宣传单页发放都让客户在活动现场深深感受到了我行工作人员的服务热情,拉近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巩固我行在金寨的品牌形象。

经过一天的活动宣传,我行共向客户发放“个人理财”、“金融风险防范”、“银行卡”以及我行反假币、防诈骗等宣传资料共计2000余份、接待客户人次超700人次,并且将生活必备的金融知识、金融技能以浅显易懂的方式传授给消费者,全面展现了徽商银行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形象,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

此次活动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任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由于一些银行工作人员缺乏这方面的服务意识,所以与预期的效果有一定的差距;缺少有效的激励机制。针对这些问题,我行一方面需加强员工的服务意识培训,从思想上强调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性,使员工认识到这项工作的意义;另一方面,制定一定的激励政策,鼓励在这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此外,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类型的不断增多,我行需积极创新经营模式。这既能刺激了个人金融消费,同时也带来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更多思考,所以需要积极地拓宽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根据客户购买的产品与服务,我行应定期与其联系,充分提示其产品的风险,询问其对我行业务的满意程度。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范文通用篇五

根据贵行下发的《关于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行领导在x月下旬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自查工作小组,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制建设方面。

我行建立健全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在本次自查中,我行全面梳理了相关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明确规定各部门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规定了xx负责投诉管理工作(负责处理来自客户关于我行行风方面的来电、来信、来访投诉,同时处理我行内部投诉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投诉,负责村镇银行客户投诉处理工作质量奖罚),明确xxx为全体员工培训工作负责人。

我行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的管理模式。建立来电、来函、来访等多种投诉渠道,对客户投诉的处理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且应对不同渠道的投诉设定了处理实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客户投诉进行化解。

二、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在规章制度建设方面,我行在正式开业之前就制订了《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投诉类型和处理范例》、《前线员工标准服务流程》、《客户信息保护条例》等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结合我行人事制度发布的相关投诉处罚标准执行。为了能更好的应对突发事件,我行按照服务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应急演练,并结合实际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

三、金融消费投诉受理、处理情况。

我行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投诉电话、服务热线以及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投诉热线。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投诉登记簿,并由行长定期对登记内容进行审查,时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对于金融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建议,我行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对于提出建议比较多的问题进行上报、整改、优化。

我行自己去年xxxx年x月x日正式营业至今,尚未发生客户投诉事件。

四、金融消费教育开展情况。

在金融消费教育工作开展方面,我行根据相关文件,结合我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在日常工作中,我行一方面加强员工的服务意识培训,从思想上强调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制定一定的激励政策,鼓励在这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也传达了行领导对这方面工作的重视。

在业务宣传方面,我行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横幅、大屏幕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

五、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义务履行情况。

在金融消费知情权方面,我行客户在办理业务前,能知悉存、贷款利率,手续费等情况,能在事前了解自己的权利及义务。在公平交易权方面,我行严格遵循公正、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未出现强迫客户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强迫客户接受服务的情况;也未在合同或法律关系中制定规避义务和违反公平的条款。我行切实遵守监管机构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履行自身应尽义务。

六、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情况。

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中,我行制订了《个人金融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实施。此外,我行制度中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也补充了相关惩处措施。

我行在系统权限中也对个人金融信息查询、修改等交易进行限制,并严格执行信息查询登记、审批制度;我行连接核心系统的设备均对外接存储设备插口进行屏蔽,并对设备加装监控软件,机房信息传输工作也进行加密,严格保护客户信息。

七、银行卡领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情况。

我行目前银行卡尚未上线,在银行卡领域中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方面,我行已制订了相关制度,并对行内员工进行培训。

八、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本次自查,发现在实际工作中,我行个别员工在金融消费权益工作方面的表现与预期存在一定差距,存在金融消费权益知识学习程度不够,主观态度不积极的情况。对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对金融权益保护工作的认识。另外,我行制订部门问责机制,发现问题立即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跟进、整改,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类型的不断增多,我行正积极的创新相关服务模式,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力度,努力提升客户满意度。

以上,请人行领导审阅、指导。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范文通用篇六

为增强全员金融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技能,长治黎都农商银行开展了系列信息科技网络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普及科技信息网络安全知识。该行通过每周三晨会学习,邀请网络安全专员为机关员工讲解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等知识,提升员工网络安全意识。

增强网络防护技能。该行工作人员在营销中主动向客户介绍市场上的主流安全支付工具,并结合该行个人网银、企业网银和手机银行等电子产品,“手把手”教客户如何安全使用,让客户掌握基本的网络防护技能。

开展集中宣传。该行通过宣传横幅、led显示屏和宣传栏等渠道,集中发布主题宣传标语,并专门印制《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手册》500余本,横幅31条;利用网点营业大厅电视和微信公众号播放金融网络安全周刊小剧场之《网络安全行长说》,让员工和客户在轻松的环境中学习金融网络安全知识;设立31个咨询点,并通过在咨询点发放《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手册》、接受现场咨询等形式,对金融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等进行集中宣传。在活动中,共接受咨询800余人次。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范文通用篇七

为响应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宣传工作,切实保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延边农商行紧扣“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的主题,本着“注重效果,厉行节约”的原则,积极调动员工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工作,展示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宣传效果。

安排部署周密。活动开展以来,该行高度重视,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明确部门分工,负责策划、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组织员工观看并下载金融网络平台宣传片,学习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手册。

宣传方式多样。该行通过在网点电视机上播放金融网络安全公益短片,营造出浓厚的金融宣介氛围,引起了金融消费者的注意和兴趣;开辟活动展示区,印刷了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手册,摆放于营业场所柜面醒目区;安排大堂经理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广大消费者进行金融网络知识讲解;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首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的宣传信息。

宣传成效显著。活动中,该行共举办59场户外宣传,悬挂宣传标语20幅,出动宣传人员12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余份,接受群众咨询90余人次。不仅增强了金融从业人员和金融消费者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以及对网络诈骗的识别和应对能力,也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要时刻树立网络安全意识,扎实构筑坚固的金融网络安全“防火墙”。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范文通用篇八

按照清安办[xx1号《xx县轻工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厂认真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我厂领导对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人员变化情况,调整充实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了安全生产大会,厂领导同车间及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督促各车间和部室抓好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完善各种台帐,做到了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今年以来,共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3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5次,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与预防措施,交流安全工作经验,传达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布置有关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情况,为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狠抓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三、突出重点,搞好专项治理。

《方案》中专项治理方面,涉及我厂的为第二条:粉尘防爆。我厂的面粉生产设备为无锡生产的布勒制粉工艺设备,有良好的除尘系统和良好吸尘装置,对输送压缩空气管道应有能迅速切断气源的装置,由于粉尘爆炸不象火灾那样随时可能发生,因而人们对面粉厂的安全问题,虽有一定认识但未引起高度重视。因而事故隐患一旦出现,后果不堪设想。为此我们一刻也没有放松管理,而是定期检查防尘布袋除尘效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除了设备自有的防尘爆措施外,在日常维护保养管理方面,我们特别注意以下方面:一是要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二是严禁生产车间各种用火和产生火种的活动,必要的维修工作要彻底清除后再进行;三是定期检查清洗通风除尘系统;四是经常检查输送设备接地情况,经常打扫照明灯具上的积尘,防止积尘烤焦起火。通过积极工作,我们在防尘防爆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员工对粉尘爆炸危险性的认识明显提高,对粉尘安全管理能力也有较大提高。通过全面自查,消除了安全隐患,为搞好企业安全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强化措施,抓好汛期安全。

为了抓好汛期安全防范,全面抓好安全生产,我们还认真抓好了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由电工操作,非电工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对易发生事故的电气设备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电工人员作业时能够按规定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按操作规程作业,并定时检查线路及一切电器设备,所有高压危险场所,都设置了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非电工作业人员严禁进入配电房或电气设备护栏内、严禁私拉乱挂、严禁靠近高压危险场所。二是设备、管道、安全防护装置及平台、爬梯、护栏、支架等防护设施的保养维护。做到各种安全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合格有效,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劳保防用品。有毒有害场所设置事故柜存放的防护急救用品齐全有效,并进行定期检查。三是对仓储管理的检查。重点对地面仓储和地下仓储存放的原辅料搞好管理,做好防水淹和防火工作。

五、制定应急预案,搞好应急演练。

为防止突发事故的发生,厂里制定了《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协同县消防中队,进行了突发粉尘防爆事故演练,通过演练,着重考察了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对突发事件的排查处理及人员自我防护措施等情况。通过实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使员工清楚认识到了安全在生产上的重要性,增强了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逐步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员工应急处理及实地救援的技能。

六、存在的问题: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还有差距。对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力度不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缓慢。

2、安全制度需进一步抓好落实。

3、有待于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

七、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摸清底数。在进一步调查统计和认真核实基础上,完善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安全监管提供可靠依据。

二是分级强化培训。以宣贯《五条规定》和粉尘防爆作业指导书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强化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是全面查改隐患。要邀请各级安全部门专业人员为公司查找隐患,聘请中介机构服务人员或专家帮助制定整改方案,消除事故隐患。

四、是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尤其要突出粉尘的清扫和收集管理制度、防火防潮制度、涉爆现场管理制度、粉尘监测制度等,并严格执行。

五是强化日常监管。把涉爆粉尘车间当做重点加强监管,通过综合手段的运用促进车间和员工加强安全管理。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范文通用篇九

第一条为促进银行业持续稳健发展,确保依法合规经营,营造公平、有序的同业竞争秩序和良好的发展氛围,维护银行业社会形象,共同提高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等有关的规定,经淄博市银行业协会会员协商同意,制定本自律公约。

第二条严格遵守并自觉执行国家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执行各项银行监管法规和制度要求,遵循同业自律公约,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杜绝以不当手段谋取部门利益,杜绝恶性竞争、垄断市场等行为。

第三条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与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维护合理有序的金融环境。不得以诋毁、毁誉他行声誉、泄露他行商业秘密、变相或擅自修改行业标准等不当手段发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客户利益和行业利益。

第四条依据法人和分支机构的各自要求,建立健全以资本金管理为核心的约束机制,强化自身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和风险管控能力,加大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依法提足拨备和增加股本,建立长效资本补充机制,不断提高银行业整体竞争力。

第五条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增强从业人员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力,切实解决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等突出问题,引导干部员工合规操作、依法经营。实施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制度,防止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

第六条严格执行有关账户和现金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得为不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严禁违反有关规定支取现金。

(二)严禁为企业注册虚假验资提供方便;

(三)不以任何手段强制客户;

(五)不吸收客户为了逃废其他会员单位债务而转移的资金;

(六)积极开展反的洗钱工作,做好大额交易风险监控,及时向当地人行上报相关的报表资料。第七条办理各项存款业务时,严格执行国家法规制度规定,不以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

(一)不得违规提高利率吸收存款;

(二)不得采取存款“贴水”及其他擅自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等方式吸收存款;

第八条严格执行银监会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制定科学的银行卡业务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收费标准,防范支付风险。

(一)不得以向经办人和持卡人支付费用、馈赠礼品等不当手段争取客户资源;

(四)客户根据需要自主选择使用银行卡和存折,银行不得以无折为由争发银行卡;

(五)规范特约商户管理,实行定期监督检查制度,淘汰违规商户,防范打击恶意、变相从事银行卡违规第九条开展理财业务要严格执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管理办法、风险管理指引等有关规定,合理设计和推荐理财产品,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不得违规承诺固定收益、保本收益、高额收益等不当宣传。理财协议书应有客户本人阅读后亲签,不得他人代签。不得在亏损让利的条件下为争夺客户资源推出理财产品,不得挪用理财资金等。从事理财产品销售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十条规范保险等代理业务市场,严格执行银监会、保监会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则,不得违规开办保险代理业务,严谨未取得代理保险上岗证书的代理保险人员在大厅协助银行理财人员销售保险产品,不得对保险产品进行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诱导、欺骗客户投资,不得允许保险公司销售人员进驻营业厅。

第十一条办理各项授信业务时,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做到合理、有序竞争,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二)认真执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准确、及时录入贷款发放、贷款收回、贷款担保等客户信息。除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外,不得向无贷款卡或无效贷款卡的客户发放贷款和其他信用支持。不得向银行业协会已经公布的“黑名单”客户增加贷款额度。

(四)不得在贷款营销中向经办人和关系人违规返点、支付各种不正当费用等;

(六)客户可以自主选择一家银行为基本账户开户行,银行不得以发放贷款为条件,强制客户转移基本账户;不得强迫客户将贷款转作存款和约定之外的控制存款支付;不得从客户贷款本金中收取利息保证金。

(八)规范票据业务操作,严禁承兑和贴现不具有或不确定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不得以办理存款保证金为授信条件,强制企业办理票据业务;严禁将贷款转移为票据保证金。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以及相关的管理规定,会员单位应提供如下服务:

(四)银行的各类电子化支付结算业务,应采取必需的安全措施、电子交易记录备份,以及建立必要的第三方认证机制等,以确保客户资金安全和方便客户查询。

(五)在开展电子银行业务时,应制定措施保证业务的安全性;应明示客户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降低风险的正确措施;应保证有便捷通畅的渠道让客户及时向银行通报出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办理国际业务时,会员单位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最新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在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后,为客户提供外汇贷款和国际结算等外汇业务服务,并提供国际主要通用货币的外汇买卖、结售汇和兑换业务服务,以及携带证业务服务等;规范信用证业务,严禁开具融资类进口信用证。

2第十四条开展中间业务应遵循合理、公开、诚信和质价相等的原则,加强同业之间沟通,按规定收费,杜绝恶性竞争。

(二)针对不同客户实行的差异化定价策略,其浮动范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压制其他会员单位的公平竞争;

(四)不得以损害商业银行自身利益或同业利益获得客户;

(五)不得以减免或承担相关费用为条件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十五条发挥协会自身优势,建立多层面、多渠道、多形式的交流平台,实行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促进同业之间相互借鉴、相互交流,达到在竞争中加强合作,在协作中实现共赢的目的。会员单位应积极参与并加强在银团贷款、开立信用证、缴纳保证金、保函业务、转让贷款及票据转让等方面的业务合作,共同防范业务风险,提高自身经营效益。

第十六条不得超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依规定应报批、报备后方可实施的业务,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批、报备。向客户提供产品及银行服务时,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不得采取违法、违规行为,不得损害客户或第三方利益。

第十七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协调配合,联合维护金融债权,防范金融风险。及时通报有关企业的情况,共建同享风险信息资源;统一维权行动,对逃债、无故拖欠银行利息的企业,共同实施包括信贷、结算及其他中间业务方面的联合制裁或通过协商制订的统一制裁措施,有效打击企业和个人逃废债务等一切损害会员单位利益的行为,自觉维护国家和银行业合法、正当权益。

第十八条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自觉执行国家金融法规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经营原则,共同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一)不得以任何形式贬低、诋毁其他会员单位;

(二)不得窃取其他会员单位的商业机密;

(三)未经同意,不得披露、使用其他会员单位的商业机密;

(四)不得利用政府行政资源干预或影响市场竞争;

(五)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谋求在同业或区域中的垄断地位或竞争优势;

(六)不得不计成本或采取违规、越权方式挣揽客户;

(七)不得向其他会员单位的高端客户提供与该客户在本行客户级别不相符的优惠或折让。第十九条在进行广告宣传与信息披露时,应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一)对外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要及时、准确、充分、完整,做到依法缴纳各种税收,不偷税、不漏税,不违反财务成本管理制度。

(三)不得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或其他特殊资源,片面夸耀自身的优势,贬损其他会员单位的信誉,损害同业的形象和利益。

第二十条加强服务工作,完善培训、考核、检查通报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银行服务,共同维护银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制定科学的投诉处理机制,公正、公平、及时有效地处理客户投诉。设立接受客户投诉的专线电话,在承诺的时间内对客户投诉做出答复。

(一)会员单位不得以人才流动形式招收、聘用下列人员:

1.尚未与原单位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和其他依法不得录用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调出单位审查尚未结案的;

33.处于劳动仲裁和法律诉讼程序中的;

4.组织参与重大、重点科研等项目尚未完成、中途离开可能影响该项目正常进行的;

5.按有关规定需要离任审计尚未完成的;

8.因个人辞职或自动离职未办理完相关手续的。

(二)除不得流动的人员之外,对其他可流动人员,会员单位不得以无端理由阻止人才正常流动。

(三)发现会员单位有不遵守人才流动约定行为时,应及时按程序向协会书面报告或举报,由协会组织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十二条遵循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行为公约、行业准则等规章规则制度,奉行合规优先、主动合规、全员合规的合规理念,将依法管理、合规管理贯穿于各个业务、各个环节。加强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教育,秉持勤奋认真、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实现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共同维护银行业在社会的良好形象。

第二十三条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执业有关规定,加大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抓起,从细节抓起,抓好员工失范行为排查,杜绝发生各类大案要案。防范和打击不正当交易、商业贿赂、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不法行为,建立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制度,深入开展案件综合治理,建立防范案件风险的长效机制。

第二十四条会员单位对客户提供的各项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五条协会理事会下设自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作为行业自律管理的组织执行机构,负责行业自律公约、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及解释,检查、考核、评估会员单位执行自律公约及各项管理办法的情况。

协会自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自律服务部,具体负责行业自律管理的日常工作。

会员单位应明确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协会自律管理的联络部门,指定专人配合协会的工作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二十六条会员单位有义务对公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相互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协会反映或举报,对会员单位违反协会章程、自律公约、行业规范的行为和投诉,一经核实确认,协会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自律性处罚的,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建议监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七条会员单位对协会处罚决定,包括提醒、警告、协会内部通报批评、暂停行使会员权利、取消会员资格等自律处分措施有异议的,有权力按照一定程序,提请协会理事会进行复议,会员对答复不服的,可向会员大会申请裁决,会员大会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会员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

第二十八条协会对涉嫌违法违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投诉和发现的业内违法违规的行为,及时告知监管部门,做好监管部门批转投诉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会员单位之间发生业务争议、纠纷时,当事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协会进行调解、裁决;协会作出的处理决定,上报监管部门予以指导和监督,会员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协会协调无效时,会员单位可通过法律程序处理争议。

第三十条协会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与投诉。会员单位应设立客户服务投诉电话,在营业网点设立意见箱(簿),在承诺的时间内对客户投诉做出答复。

第三十一条本着公开、客观、促进的原则在协会会刊、网站公布各会员单位的自律工作情况,对严格执行自律规定的单位进行褒奖,同时公布各会员单位相关的违纪及其处理情况。

第三十二条本公约经协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并全体会员单位签署后实施。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范文通用篇十

近期,银监会密集发文,在银行业开展多个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和监管部门检查的“双查”方式,全面排查风险。其中,银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于6月12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监管部门,于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自查、“上查下”以及监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问责工作。整顿范围为末有余额的各类业务,必要时上溯或下延。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今年势必是银行业的监管大年,各类违法违规、资金套利的金融乱象将被严厉整治,尤其是过去两年快速膨胀的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将面临去链条、去杠杆的强监管。

纵观《通知》,其主要原则还是防风险,对当前银行业存在的套利行为进行了全面梳理。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切实负责同业、理财等通道业务的风控工作,对本机构通道类业务近年的发展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检查是否存在过激或与本行风险管控能力不相适应的发展战略及规划。通道类业务发展速度和规模过高且风险管理能力明显跟不上要求的机构,应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计划。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针对三方面套利行为展开。具体来看,针对监管套利,重点梳理规避信用风险指标、资本充足指标、流动性风险指标等违规套利行为;针对空转套利,重点梳理信贷空转、票据空转、理财空转、同业空转等套利行为;关联套利则主要涉及违规向关联方授信、转移资产或提供其他服务、违反或规避并表管理规定的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过去两年快速发展的同业业务,《通知》对其中存在的违规套利行为重点提及。其中,《通知》要求对于同业融入资金余额占负债总额超过三分之一的情况进行梳理。一城商行人士表示,此举意味着同业存单也需计算在内,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银行大规模扩张同业存单。此外,《通知》还表示严禁同业存单空转,要求机构和监管部门检查是否通过大量发行同业存单,甚至通过自发自购、同业存单互换等方式来进行同业理财投资、委外投资、债市投资,导致期限错配,加剧流动性风险隐患,延长资金链条,使得资金空转套利,脱实向虚。

“上述规定都表明监管已经注意到同业存单前期爆发式增长带来的潜在风险,同业存单的扩张可能会显著放缓。不过,这对市场的冲击有限,因为市场对加强同业存单监管已经有预期和准备,在经历了过去两个月同业存单的冲量后,最近同业存单开始量价齐跌。”上述城商行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华创证券债券分析师屈庆认为,过去两年快速发展的同业链条将面临非常严格的监管。具体来看,一是负债端同业存单的发行将受到更严格的管理,未来发行规模将被动下降;二是委外投资的资产端将严格执行穿透管理,表外理财的资产端将进一步“表内化”管理;三是通过资管产品的多层嵌套延长同业链条进行监管套利的行为将受到严格限制;四是债券投资的杠杆操作将受到严格管理。

“监管的严格执行将使银行去杠杆速度加快,未来会有更多银行压缩同业链条,资产端也将同步承受抛压,近期银行委外产品已经出现收缩趋势,这对债市来说是利空。”屈庆说。

更多。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范文通用篇十一

为进一步强化信息科技非驻场集中式外包风险管理,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防范信息科技外包集中度风险,根据银监办发〔x〕x号文件《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非驻场集中式外包风险管理的通知》,我行对涉及外包项目进行了自查,现将结果汇报如下:

按照通知要求,我行电子银行部和内控合规部联合行动,从外包项目的尽职调查、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外包服务中断与终止、监督检查管理等流程环节的五个方面进行了较全面检查和风险排查。自查情况反映,该行的信息科技非驻场集中式外包项目风险管理基本落实了监管要求,无自定的信息科技非驻场集中式外包业务项目。在基础设施维护服务的外包风管方面,虽然合同由省联社签订,但我行对外包服务商尽职调查,重点放在监督检查管理方面。在近几年来开展内控工作中,外包业务检查内容涵盖非驻场集中式外包服务,有效地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

下一步,我行将按照银监会的要求,明确管理责任,强化内部控制,建立外包风险的管理体系,健全外包管理组织架构,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对科技外包服务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定外包应急预案,保障在突发事件情况下的运营秩序。同时,积极参与对非驻场集中式外包、业务外包等重点外包服务活动的联合检查,凝聚行业力量,整体推动外包风险防范和外包管理水平的提升。

附件1:

银行业信息科技非驻场集中式外包服务纳入监管评估

基本条件

(二)具有良好的股权治理结构,并能有效控制外包服务中的国别风险;

(三)公司治理良好,近三年财务经营状况良好;

(九)银行类机构的信息科技监管评级最近连续两年为2级(含)以上;

(十)银行业科技外包合作组织会员单位优先。

(二)所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其他机构的基础设施间具有明确、清晰的边界;

(三)机房及基础设施具有根据服务功能划分的独立区域、差异性访问控制策略和设施;

(四)互为备份的不同通信运营商线路经由不同路由节点接入机房;

(七)监控系统较完善,具有对机房环境和基础设施的集中监控能力,并可审计追溯;

(八)机房满足银监会《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监管指引》要求。

(一) 提供外包服务的机房具有自有产权或长期租赁机房场地5年(含)以上;

(三)计算机和网络等硬件设备满足应用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和运行效率的需要;

(十一)具备同城或异地灾备中心,灾备中心机房及基础设施满足国家电子计算机机房标准,满足《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监管指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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