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简短(通用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05:32:45 页码:12
最新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简短(通用9篇)
2023-11-11 05:32:45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从错误和失败中吸取教训,不断提升自己。如何通过总结突出自己的个人特色和亮点?喜欢总结的朋友们不要错过这些精彩的总结范例!

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简短篇一

2、调度医疗急救小组火速奔赴现场应急抢救。

3、调度后勤小组及时开辟通道、准备急救的药品、器械。

4、铺备突发事件专用病房。

5、向上级卫生部门及时汇报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6、将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在医院网站上通报,并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有关新闻管理的规定向外公布信息。

7、当突发事件的病人康复出院后,半年内未再次发病且在这一地区无新增病例表明应急结束。

8、突发事件处置完成后,由韦林江、周胜同志负责进行总结,找出经验教训,所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成员共同提出整改意见,经突发公共卫生小组会议确定形成文字,写入我院应急处理方案。所有突发事件的归档交由院病案室完成。

六、保障措施。

每周对网络进行杀毒处理,保证网络的通畅;每月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小组成员轮流对各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每月护士一个课题,由总护士长赖朝凤亲自培训;每一季度进行一次突发事件的演练,检测应急队伍的整体情况。

七、附录。

1、本方案由院办公室管理,并随时根据上级要求及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完善。

2

页,当前第。

2

1

2

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简短篇二

和》,结亲干部认真及时如实填写《工作手册》,有合影照、走访活动记录和图片。

(二)根据每名干部和结亲户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温暖、送文明。要自觉尊重群众的风俗习惯、生活习惯和饮食习惯,每天缴纳50元伙食费,确保伙食费用当日结清,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突发事件处理七个步骤。

应急预案模板。

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简短篇三

和》,结亲干部认真及时如实填写《工作手册》,有合影照、走访活动记录和图片。

(二)根据每名干部和结亲户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温暖、送文明。要自觉尊重群众的风俗习惯、生活习惯和饮食习惯,每天缴纳50元伙食费,确保伙食费用当日结清,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简短篇四

以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快速、妥善地做好学校突发火灾事故的现场处置工作。

在学校突发火灾事故时,要以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原则,快速组织扑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学校的稳定。

各职能部门的领导要通力协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第28号令)和《北京交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校发[20xx]13号),以对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对国家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与责任感,积极应对突发事故。在火灾事故现场工作中忙而不乱,指挥有序,各司其职,快速反应。

突发火灾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主管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

主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学校办主任。

组长:负责现场总协调工作。

副组长:负责现场救火组织工作。

成员:

1.后勤集团总经理:负责调动员工快速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保证救火水源供应,打开着火部位相关的门窗,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2.实验设备处处长和发生火灾单位领导:共同负责介绍现场设备、物资及危险品的`数量和存放地点等情况,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部长:负责做好学生的宣传思想教育疏导工作,慰问伤者,了解学生人员情况。

4.校医院院长:负责现场组织快速抢救,救护受伤人员,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

1.学校任何部位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立即向保卫处值班室报告(二十四小时值班)。

2.保卫处或巡逻班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向处长或副处长报告,并向学校总值班室报告。视火情拨打119,并立即通知各大门值班保安人员,负责引导消防车辆到达着火部位。

3.保卫处长或副处长接报后,要立即向主管校领导报告,并通知火灾现场指挥工作小组领导成员,火速赶到现场开展工作。

4.保卫处、巡逻班、应急队等迅速组织保安员实施初起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疏散人员,维护火灾现场秩序,拉好警戒线。

5.火灾扑灭后,保卫处负责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调查工作。

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简短篇五

为及时预防和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国家统一,依据《湖南省民宗委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其它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对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市民宗局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及其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1.2.2分级响应,属地管理。按照分级响应的要求,明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级别,并启动相应的响应程序。在处置过程中,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

1.2.3依法定性,依法处置。对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必须坚持依法定性,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必须坚持依法处置,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公民,不管涉及哪个民族,信仰何种宗教,都坚决依法处理。要不断增加各族公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律知识、增强其法治观念,引导其自觉守法、依法维权。

1.2.4注重策略,讲究方法。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具有政治性、政策性和群众性强的特点,必须从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高度,依法妥善处置。在坚持依法定性、依法处置的前提下,注重运用教育、疏导等方法,加强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地团结各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极少数不法分子。

1.2.5相信和依靠干部群众。在党和政府牢牢把握解决问题主导权的前提下,应鼓励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做好对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发挥他们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还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社区组织、民族联谊组织、宗教团体在团结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维护稳定中的战斗堡垒和桥梁纽带作用。

1.2.6防微杜渐,重在预防。建立健全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的预警调处机制,及时排查、化解可能引发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苗头性、敏感性问题,努力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尽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当地,坚决防止事态激化、扩大。

1.2.7严格宣传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突发公头事件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事项,应先送有关部门和新闻主管部门审批。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事项,应报请市政府批准。

1.3适用范围及事件等级。

1.3.1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是指涉及少数民族人员、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界人士、宗教信仰及其它可能影响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的、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社会安全类事件。主要表现为:因日常生活中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侵犯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的言行引发的事件;因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处理民族、宗教问题不当引发的事件;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借民族、宗教之名,煽动、制造事端;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活动;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间、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间因宗教信仰问题引发的事件;同一宗教内部因派别、权力继承、利益等矛盾引起的事件;因在土地开发、城市建筑拆迁、落实宗教房产政策、风景名胜区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利益而引发的事件;大规模、跨地区非法宗教集会,或在敏感时期、敏感地点组织的非法宗教集会;宗教活动场所发生的冲突、拥挤、踩踏事件;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的内容而引发的事件等。

1.3.2按照事件的规模、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以及事件的紧急程度,将本预案规范的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分为以下三级:

(1)特别重大事件(i级):500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

串联、聚集、声援、上访、请愿和游行等事件;不同民族之间、某一少数民族内部或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之间500人以上的聚众械斗;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30人以上受伤的事件;300人以上的堵塞交通要道、打砸抢烧和冲击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事件;高校内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聚集失控,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不同地区连锁反应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或者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的内容,在国内外均造成特别严重的负面影响的事件;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使各族人民和信教群众生命财产遭受特大损失的事件;已出现或可能出现或跨省区市互动性连锁反应;其它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事件等。

(2)重大事件(ii级):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串联、聚集、声援、上访、请愿和游行等事件;不同民族之间、某一少数民族内部或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之间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聚众械斗;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伤的事件;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堵塞交通要道、打砸抢烧和冲击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事件;高校校园网出现大范围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被严重影响甚至瘫痪的事件;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或者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的内容,在国内造成特别严重的负面影响,并引起一定国际关注的事件;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造成的严重威胁各族人民和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已出现或可能出现跨市州连锁反应;其它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和不良后果的事件等。

(3)较大事件(iii级):1000人以下的串联、聚集、声援、上访、请愿和游行等事件;不同民族之间、某一少数民族内部或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之间200人以下的聚众械斗;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受伤的事件;100人以下的堵塞交通要道、打砸抢烧和冲击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事件;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或者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的内容,在国内较大范围内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高校校园网出现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出现聚集的事件;已出现或可能出现跨县市区连锁反应;其它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等。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民宗局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2.1.1机构设置。

市民宗局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应急组织机构由市民宗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承担,下设办公室(以简称“局维稳办”),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1.2市民宗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对事发原因、事态发展等事件情况进行研究,对事件处置提出意见和建议,发布预警和启动、解除应急响应。

(2)与事件发生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联系,收集、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并汇总上报。根据事件处置需要,向有关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或发出通知,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提出工作要求。

(3)组织局机关有关处室对事件进行处置;派人员赴有关地方,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做好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件处置工作。

(4)组织局机关有关处室和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及时总结处置事件的经验教训,提出工作意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5)与市委、市政府以及省民宗委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协同,主要包括:

协调市教育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处置学校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协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参与处置民族宗教因素的网络突发事件。

协调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处置以下事件:

——因在日常生活中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

——同一宗教内部因派别、权力继承、利益等矛盾引起的聚众械斗事件;

——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借民族、宗教之名,煽动、制造事端;

——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活动等。

协调市民政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民政主管部门处置边界地区发生的因对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引发的涉及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的事件。

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土地、矿产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协调市水利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水主管部门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水源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农业主管部门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草场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协调市林业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山林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协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处置少数民族公民与国有企业之间因资源开发利益分配纠纷引发的事件。

协调市人居环境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环保部门处置因少数民族聚居地和宗教活动场所遭受环境污染引发的事件。

协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处置针对少数民族的就业歧视事件。

协调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交通、公安部门处置针对少数民族的特殊安检、拒载等歧视事件。

协调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处置地方文化部门处置在各类文化活动中出现的民族宗教岐视事件。

协调市体育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体育主管部门处置在各类体育赛事中出现的民族宗教歧视事件。

协调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主管部门处置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中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内容引发的事件。

协调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指导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并对有关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协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处置因城市拆迁改造、风景名胜区规范管理中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利益引发的事件。

协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卫生部门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

协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置因违反清真饮食管理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引发的事件。

2.1.3局机关各处室职责。

(1)办公室。

——做好值班工作,及时将收到的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舆情和网络舆情的收集监测和分析,并及时报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统战部和省民宗委报送信息。

——做好有关信访工作。

——做好文印、后勤保障工作。

——牵头组织局机关有关处室指导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置。

——根据各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定期上报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的情况,汇总研究后报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与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或者协调局机关相关处室与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负责或者协调局机关有关处室对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进行跟踪,并及时向局维稳领导小组报告。

——向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市委统战部报送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有关情况。

(2)民族工作处、宗教工作处。

——负责指导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对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负责业务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处置或指导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处置。

——牵头负责与境外有关的突发事件的处置或指导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处置。

——做好事件的有关涉外工作。

——承担与外事办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3)政策法规处。

——根据事件处置需要,配合参与相关处置工作,承担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2.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职责。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3预警机制。

3.1预警分级。

根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分级,从高到低确定红色、橙色、黄色等级预警及相应预警响应。原则上预警信息的发布只限内部掌握,不对外发布。

3.1.1红色预警(i级):可能发生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

3.1.2橙色预警(ii级):可能发生涉及民族宗教因素重大突发事件,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和较严重后果。

3.1.3黄色预警(iii级):可能发生涉及民族宗教因素较大突发事件,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3.2预警发布和解除。

3.2.1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在汇总分析各方面信息的基础上,依据以上确定标准预警等级,向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发布。

3.2.2预警时间段过后,预警自动解除。

3.3预警响应。

预警发布后,局机关各处室和有关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根据预警等级,立即启动相应响应程序。

3.3.1红色预警响应:有关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接到预警发布后,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即部署防范和应对工作,并每天向市民宗局报告工作进展和事态情况,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局维稳办或者有关负责处室与有关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进一步了解工作进展和事态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根据事态需要,派工作人员赴有关地方配合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

3.3.2橙色预警响应:有关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接到预警发布后,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即部署防范和应对工作,并每两天向市民宗局报告工作进展和事态情况,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局维稳办或者有关责任处室与有关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进一步了解工作进展和事态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根据事态需要,派工作人员赴有关地方配合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

3.3.3黄色预警响应:有关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接到预警发布后,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部署防范和应对工作,并每三天向市民宗局报告工作进展和事态情况,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局维稳办或者有关责任处室与有关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保持联系,进一步了解工作进展和事态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4应急响应。

涉及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民宗局和有关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根据事件等级,适时启动相应响应程序。

4.1分级响应。

4.1.1特别重大事件(i级):

(1)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收到i级事件相关信息后,责成局维稳办或者有关责任处室立即与事发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取得联系,对事件信息进一步了解、核实;责成局办公室及时将信息上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指导有关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置。

适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程序;根据事件的处置结果,宣布i级应急响应程序结束。

(2)办公室:在收到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报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向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

(3)民族工作处、宗教工作处:按照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向有关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进一步了解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与市委统战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牵头有关责任处室指导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根据事件处置需要,派工作人员赴有关地方配合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做好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对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及时向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局机关其它处室:根据事件性质和处置工作需要,负责做好指导、协调、处置等工作。

(5)有关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在15分钟内先通过电话向市民宗局报告情况,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4.1.2重大事件(ii级)。

(1)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收到ii级事件信息后,责成局维稳办或有关责任处室立即与事件发生地氏族宗教工作部门取得联系,对事件信息进一步了解、核实;责成局办公室及时将信息上报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厅;指导有关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置。

适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程序;根据事件的处置结果,宣布ii级应急响应程序结束。

(2)办公室:在收到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报局维稳办,及时向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

(3)民族工作处、宗教工作处:按照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向有关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进一步了解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与市委统战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牵头有关责任处室指导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根据事件处置需要,派工作人员赴有关地方配合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做好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对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及时向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局机关其它处室:根据事件性质和处置工作需要,做好指导、协调、处置工作。

(5)有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在15分钟内先通过电话向市民宗局报告情况,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4.1.3较大事件(iii级)。

(1)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收到iii级事件信息后,责成局维稳办立即与事件发生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取得联系,对事件信息进一步了解、核实;责成局办公室及时将信息上报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厅;指导有关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置。

适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程序;根据事件的处置结果,宣布iii级应急响应程序结束。

(2)办公室:在收到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报局维稳办,及时向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

(4)局机关其它处室:根据事件性质和处置工作需要,做好指导、协调和处置工作。

(5)有关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在15分钟内先通过电话向市民宗局报告情况,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5信息报送及处置。

5.1局机关各处室负责将处室处理和掌握的涉及民族宗教。

因素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向局维稳办通报。

5.2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信息报送及处理。

(1)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分级负责,形成覆盖面广、反应灵敏、渠道通畅的信息网络。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按有关部门的要求纳入综治考评内容。

(2)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充分发挥在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主渠道作用,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注意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息收集和报送。

(3)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及时把当地发生的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报送上级机关,以便上级机关了解情况,正确决策,及时指导工作,牢牢掌握处置问题的主动权。对迟报、漏报的,要给予批评,瞒报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4)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加强对信息的核实,务求所报信息的准确无误;要坚持信息内容的完整,防止以偏概全,顾此失彼,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对事件及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5)各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每月月初向市民宗局报告本地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

6应急保障。

6.1人员保障。

各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应健全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根据编制和工作情况,确定至少1名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并将该人员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信息于每年1月前报市民宗局维稳办备案,遇人员调整及时报备。

6.2资金保障。

预防和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所需经费纳入市民宗局项目支出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预算执行情况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6.3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输、处置、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与市民宗局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特别是现场应急通讯系统性能完好,并配各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6.4物资保障。

建立和健全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物资储各制度,倮沣处置事件应急预备队员所必需的车辆、照明、通讯器材等物资的克足。

6.5人员培训。

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对局机关各处室、各地负责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逐步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应急培训纳入市民宗局各级各类培训班课程,不断增强局机关各处室、各地对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7.1.1预案管理。

本预案正式文本由局维稳办保存,并报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统战部备案,同时抄送市应急局、分送市政府相关部门、市民宗局有关处室和单位及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

7.1.2预案更新。

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情况的变化和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修订与更新,特别是根据事件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使之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的修订与更新工作由局维稳办负责。修订与更新的程序是:经局维稳办提出修改意见,经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市民宗局局务会审定后报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厅备案,同时分送市政府相关部门、市民宗局有关处室和单位及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

7.2奖励与责任。

对在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中成绩突出的有功人员,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参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7.3预案解释机关。

本预案由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7.4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简短篇六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特拟定如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组长:赵祥荣。

副组长:赵应伟。

成员: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应伟老师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构职责应以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重,负责对本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与指导。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起带头作用,做好防范工作。

我校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配合乡卫生院,制定监测计划,科学分析,综合对监测数据进行评价,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根据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以便及时抢救治疗。

1、加强宣传教育,我校充分利用校会、晨会、班队会、校班刊、黑板报、宣传栏、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向全校师生员工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防食物中毒等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教育,提高我校师生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减小疫病发生。加强师生体育锻炼,开展师生健身锻炼,科学设计体育课,增强师生对疾病的抵抗能力。对全体师生开展体能测试,每年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体检。学校根据师生体能测试和体检情况,针对性地采取健身锻炼和预防疾病措施。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个人家庭卫生及环境卫生,增强师生公共卫生事件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促进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校园内馆室、厕所的卫生保洁和灭“四害”工作,断绝传染病原体的传染途径。加强做好教学、生活场所和设施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饮水、饮食的管理,定期开展大扫除,保持校内教室和各活动场所的空气流通以及对公厕的消毒工作。教师办公室和教室门窗每天要经常开启,气温适宜时全天开启,确保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减少感染病原体的机会。

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简短篇七

为了提高我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应对能力,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的目的,根据《重庆市医疗卫生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编写指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一、医院建立院长负责制,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下设监测报告小组、急救医疗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并配备兼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人员。

二、单位现状:根据现有的条件在人力资源方面:有从事计划免疫、传染病统计分析的预防接种门诊;有从事各种检测化验,能够通过科学的手段第一时间知道各种疾病的分类的检验科;有临床经验丰富的内、外、妇医疗专家;有从事后勤工作的办公室、医务科、总务科。在物资方面:有各类先进的检验仪器设备;我院药品种类齐全,储备量丰富,完全可以满足各种应急医疗用药;有用于安全防卫的消毒药品、干粉灭火器。

三、工作职责。

1、突发公共事件小组成员:汪力、刘建华、张志杰、唐小川、周胜、韦林江。

汪力:突发公共事件办公室总指挥,负责指挥调配各小组所有成员,统筹协调各种关系。

刘建华:突发公共事件感染控制及监测报告小组组长,负责36种法定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分析。

张志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急救小组组长,负责调配小组内的内儿、外、妇医疗成员进行医疗现场抢救。

周胜、韦林江:突发公共事件办公室成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总结工作,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工作,完善医院感染控制负责。

2、监测报告小组:刘建华、谭小羽、韦菠。

谭小羽:监测报告小组成员,负责收集36种法定传染病的标本采样。

韦菠:监测报告小组成员,负责分析36种法定传染病的分布趋向,及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4、后勤保障小组:唐小川、夏远洪、阳玉君、王小明、向凤、彭猛、刘华超。

王小明:负责日常急救物资(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工作。

阳玉君:负责日常物资的采购工作。

向 凤:负责各种医疗物资的消毒处理。

彭 猛:负责通讯、网络畅通。

刘华超:负责资料的收集,通讯录的更新工作。

四、预防和应急准备。

1、定期对本院医务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定期查看预防突发事件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及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和调度。

五、应急响应。

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简短篇八

(4)保健教师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1)防火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紧急通道标志明显,每班有紧急疏散方案。

(3)食堂操作间、加工间保持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强对幼儿和工作人员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全园教职工做到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简短篇九

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我校“小手拉大手,通过个体间的民族团结延伸到家庭并辐射到社会”的民族团结工作思路,特制订暑期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方案,以全校民族团结“手拉手”“结对子”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具体方案如下:

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教师以年级组为单位开展活动。

学生活动:由手拉手班级班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手拉手小伙伴同唱一首歌、同看一本书、讲故事大赛等活动。

教师活动:由两名年级主任具体负责。处室工作人员回任教年级开展活动。开展联欢会,结对子对象互赠纪念品、教学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增进教师民族团结。

活动留存照片或视频,请各班主任、年级主任及时采集资料,撰写500字以内活动信息(电子版),信息包含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形式、参与人数、活动开展过程。请各年级主任将活动材料统一收集,于7月10日前发送至团委**邮箱。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