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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幼儿园文化制度范本(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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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幼儿园文化制度范本(优秀9篇)
2023-11-18 04:34:56    小编:ZTFB

学会平衡工作和生活,才能更好地享受生活的美好。写总结时,我们可以采用归纳和分析两种方式,来呈现出全面和深入的评价。勤奋和努力是成功的关键,但同时我们也要懂得适度的休息和放松。

幼儿园文化制度范本篇一

二、口杯、刷牙杯消毒。每日早晚用流水清洗口杯,每日消毒一次。

三、毛巾消毒。擦手、洗脚、洗脸、用水毛巾要求每日消毒一次,并每周清洗、暴晒一次。

四、桌椅、床拦消毒。要求每日用消毒液擦洗一次。

五、门把手消毒。教学区幼儿在园期间,每一天用消毒液擦洗一次。

六、玩具消毒。幼儿玩具每周用消毒液浸泡一次,并晒干。

七、厕所消毒。持续厕所清洁卫生,每日用厕清或消毒水冲洗消毒。

八、床上用品消毒。床单、被套每月清洗、消毒一次,枕套每月两次。被子、垫被、枕头每月至少暴晒一次。

九、做好幼儿每日晨、晚检,每一天早上坚持为幼儿喷喉,预防疾病。

十、如遇传染病毒传播时期等特殊状况,将另行通知加强卫生消毒工作。

幼儿园文化制度范本篇二

为进一步完善我园考核制度,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我园的奖惩制度如下:

1、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使教职工进一步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教育思想,为本园的发展作出贡献。

2、力求如实、全面的反映教职工的工作实绩大小,工作任务多少,工作态度好坏,业务水平高低。

3、以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为依据,以按劳分配为原则,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教职工素质及保教质量的提高。

履行岗位职责,职业道德,工作成果,工作负荷,业务进修等方面。

(一)奖:

1、积极乐意做份外事,有利于幼儿园工作。

2、提合理化建议,积极参加园内管理。

3、一学期无事故。

4、工作出全勤。

5、本班幼儿,本职工作在市、区、园各类评比中获名次或出成果。

6、有过硬的职业道德,收到家长或社会各界表扬信的。

7、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如幼儿生急病得到急救或园内突发事件等)。

8、语言文字用语规范。

(二)惩:

1、有体罚、变相体罚,视当事人的认识态度及事态的严重程度予以处理。

2、发生事故或走失幼儿,根据实际情况事故的程度处理。

4、不讲文明、不利于园内工作开展,不利于教职工团结的现象根据情况严重程度处理。

5、损坏公物根据情节按价赔偿。

三、考核方法:

1、以日常随机检查与月、学期、学年考核相结合。

2、考核实行自评、互评、考评方法。

3、学年考评由园考核小组负责进行。

幼儿园文化制度范本篇三

幼儿园的考核以促进每一位教工在原有水平上获得提高为目的,以实事求是、严格要求、公平公正为原则。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工评聘的'主要依据,考核是确保幼儿园保教质量提高的重要手段。

本园考核小组由园长、保教主任、科研主任、人事干部及若干名骨干教师组成,由园长任组长。考核小组负责领导、部署、协调组织全园的考核工作,并对教工的任职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同时对接受考核的教工做出书面定性意见。

政治态度和师德修养是教工考核的基本内容。因此,这两项指标考评结果的等第均应在优、良以上,如其中一项为“差”者,则视为不符合任职条件。

教工的考评每月进行,每月反馈,每学期重点考核为随堂和有准备各一次,每学年汇总成绩,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名次,与本人见面。

教工考核的成绩全部记入本人业务档案。

作为下一年评聘本园教师职称的依据。

作为推荐先进、推荐高一职称评审的依据。

作为奖惩、工资晋级的依据。

考评小组成员要加强自身道德修养,秉公办事,实事求是,不得营私舞弊,滥用职权。

考评小组成员不得收取参评对象赠送的一切礼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考评小组成员如违反上述纪律,将撤消其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幼儿园文化制度范本篇四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

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

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七条。

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八条。

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

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

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

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

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五十八条。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六十一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每年对在园儿童进行一次血色素化验,发现贫血儿童及时采取治疗措施。

幼儿园文化制度范本篇五

一、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

二、熟练掌握和应用火警监视设备性能,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消防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三、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密切监视火灾报警系统,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施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五、对消防设备要定时进行维修保养,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维修,并向领导报告。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未处理完的事项及重大问题要交接清楚,并进行实地检查交接和签字。

七、工作人员依照规定接受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八、外单位到中控参观、培训、维修、查阅资料等,均应报保卫部经理同意批准,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九、中控室为酒店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在中控内不准接待亲友和会客,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1、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宗旨,由幼儿园管理事务后勤的老师专门负责。

2、按照消防有关条例,在厨房及各楼道口配置消防灭火器及消防栓,并定期请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更新。保证各设备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

3、定期检查幼儿园用电线路以及煤气、电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请有关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解决。

4、在干燥季节,进一步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巡查,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5、在各班及食堂、仓库等部门建立安全责任制,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园的消防负责人员汇报,万一发生火灾,首先应迅速组织幼儿按园定的路线进行疏散,严禁组织幼儿参加救火行动。

6、定期向幼儿传授消防安全知识,并组织响应的消防演习活动。严禁幼儿玩火、玩电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并严把入园关,严禁幼儿带危险物品上幼儿园。

7、各班教师负责做好对家长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严禁家长在幼儿园内吸烟,或给幼儿购买易燃易爆的物品。

幼儿园文化制度范本篇六

为了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和校舍的安全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1、凡学校教职工都要树立安全意识,密切关心和注重学校校舍及其他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情况,对使用的建筑物有责任做好监督工作,有权拒绝在有危险的建筑物下进行学校教育活动。

2、学校校舍安全工作由中心校校长负责,总务处选派一名工作责任心强、懂业务的人员具体做到此项工作。

3、校舍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性与季节性、突击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经常性工作指每学期开学初必须经本校负责等人员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让学生到校上课,平时每天都要注意校舍等建筑物的安全情况。季节性工作指上半年梅雨季前和下半年冬季雪季前的安全检查工作。突击性工作指上级有关部门及本校组织的各项有关校舍安全检查工作。

4、校舍安全检查工作过程中要做到全面、细致,不漏检一个地方、项目,不漏检死角。

5、检查出的校舍等建筑物有安全隐患或危险迹象,应及时报告中心校及所在村民委员会,中心校在接到报告后3天内必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该校实地察看,提出相应措施。报中心校长同意后与村民委员会协商解决有关事宜。检查确定为危险房屋的校舍立即封闭严禁师生进入。

6、校舍安全检查应包括学校使用的所有房屋(含租用、借用),各灯辅导建筑物设施(如体育设施),师生进出的主要路途建筑物(含他人的),学校校舍内的用电线路、电器等,涉及师生人身安全的固定性物品。

7、总务处应建立学校校舍安全档案,并对档案内容及时进行调整、记载。

幼儿园文化制度范本篇七

一、未经许可,一切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幼儿寝室。

二、幼儿进寝室后,保育员应提醒幼儿立即脱衣上床睡觉,不得大声喧哗和玩耍、疯闹。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寝室,不得打瞌睡、做私事,教师之间不闲谈,要不断巡视,幼儿睡眠情况,做好护理工作。

四、提醒幼儿中途解便,特别注意个别特殊儿童的护理工作。

五、中途幼儿有身体不适或不安全情况出现时,应及时汇报;及时和保育医生及家长取得联系及时医治。

六、早班看护幼儿午睡的教师,幼儿起床后需整理好幼儿的床铺,清理好地面垃圾,保持幼儿寝室干净整洁。

七、每天坚持使用消毒灯。

消毒时间一般在40分钟左右安排在儿童不在寝室的时间进行消毒、即上午9:00—10:00、下午2:30—3:30分随时观察消毒灯使用情况。

八、如遇不安全情况,首先把幼儿撤离,切断不安全因素,立即向上级汇报。

幼儿园文化制度范本篇八

幼儿园教师职称可分有高级、一级、二级共三个级别。幼儿教育是教育发展建设的开端,而幼儿教育的管理对今后的学生学习有直接的.影响,也是现代人们最关注的热点之一,毕竟起点好,能够看得更远,所以对于这职称评审时的各项信息是教学行业要注意的方面。

1.任幼儿园一级教师5年以上;。

4.近4年以来,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或1次考核为优秀。

1.大学专科毕业生,见习1年期满,或中等幼师毕业任幼儿园二级教师3年以上;。

3.创造性地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经验,教育教学效果良好。具有指导教育教学工作研究的能力和培养教师的能力。

1.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及职业高中幼儿师范班毕业,见习1年期满;。

3.具有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必备的文化知识和技能技巧,具有初步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4.掌握《幼儿园教育纲要》的精神,能胜任幼儿园各班教育教学工作,效果良好。

幼儿园文化制度范本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优化育人环境,创建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幼儿园,促进和保障幼儿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做到各项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基本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幼儿园园安全卫生设施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师幼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和卫生保健意识进一步增强;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次数为0,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彻底杜绝传染病的流行;幼儿园秩序井然、环境优美,以育人为本的校园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师幼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谐的人际关系基本形成,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基本落实,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明显提高。

三、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落实各项措施,保障我园“安全文明和-谐型幼儿园”创建工作的顺利展开,特组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宇航 

副组长:孙海虹 

成  员:张晓秋、王景娟、王景艳、陆雪梅、孙继钊、肖立平、史美玲、王丽、许蔷、刘丽红、丛玲、王淑清、张春才。

四、工作任务

1、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幼儿园文明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幼儿园文化活动,陶冶幼儿情操,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幼儿园文化氛围,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重视幼儿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加强师幼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师幼的文明素质。

2、加强师德建设,和-谐师幼关系。认真贯彻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广大教师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道德风范,热爱孩子、关心孩子、爱护孩子,不得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不得有接受或索要幼儿家长财物等行为,不得私自办班,和-谐师幼关系。教育引导幼儿主动问好、文明交往等等,促进幼儿健康快乐的成长。

3、加强安全与健康教育,提高师幼安全卫生防护能力。以“强化安全管理,共建安全和-谐型幼儿园”为主题,加强幼儿园法制、安全、健康教育,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师幼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卫生保健意识、心理调节能力进一步增强。把安全与健康教育列入教学内容,落实教材、课时、师资,按要求上好每一节安全健康课。充分利用我园的版面,宣传、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健康教育。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自救、自护演练,使幼儿掌握基本技能,提高自救自护能力。继续做好聘请法制副园长或法制辅导员工作,定期对师幼进行法制安全教育。

4、完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提高幼儿园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园安全、卫生工作规章制度,切实保证制度的有效落实。建立幼儿园安全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园安全、卫生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落实到各个环节,形成覆盖全方位的安全责任体系。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制度,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事故,我园要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5、加强安全卫生设施建设,为幼儿园和师幼提供安全卫生保障。幼儿园的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围墙等校舍用房、建筑物和用水、用电、照明、用气、防护栏等设施、设备的性能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要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和幼儿园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配齐和维护好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备、设施、器材,保证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在楼梯、配电设施、水池、可上人的楼顶平台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或警示标志。参加活动时,严禁租用“三无”车辆和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幼儿。

6、加大整治力度,营造良好的幼儿园周边环境。建立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长效机制。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通过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宣传版面、幼儿过马路安全演练等形式,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小手拉大手”等活动,认真做好校车接送工作,做好清点幼儿入园、离园人数,并做好记录。维护良好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防范幼儿交通事故的发生。将幼儿园周边影响师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场所、设施及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以此维护学校周边秩序。

7、加强幼儿园日常管理,严防重大事故发生。我园在日常工作中,要遵循教学规律,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切实加强门卫管理,做好各项记录,特别要注意外来人员的询问与准入制度,出入锁门,防止孩子走失,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严格执行值班巡逻和巡查制度,确保师幼安全及财务安全,杜绝任何意外事故的发生。教师要认真组织幼儿上下楼梯,合理安排幼儿上下楼梯的顺序,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幼儿园不组织幼儿参加有危险性的或商业性的活动,不将我园场地出租给他人。坚持常规的日、周、月的安全排查与汇报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维修。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防止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8、加强对饮食卫生和食堂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食堂的建筑、设备与环境,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验收及留验要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并自觉接受卫生部门监督;杜绝三无食品,杜绝变质食品,杜绝四害在伙房出现,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伙房;进一步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做好卫生清洁工作,消除死角,保证随时检查符合要求;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预防、消毒、消杀工作,做好教职工的培训与宣传工作。

9、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幼儿园应急处置能力。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演练,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确保师幼员工能够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快速撤离、安全疏散。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安全和-谐型幼儿园的创建组织机构,逐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充实工作岗位安全责任的内容,将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并张贴公布,接受监督。将安全管理纳入幼儿园目标管理范畴,制定目标管理细则,努力构建幼儿园党政统一领导。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创建安全和-谐型校园活动是新形势下幼儿园确保师幼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关系到教育系统的稳定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园将充分利用幼儿园网站、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以及开展讲座、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了解幼儿园创建工作要求,学习安全防范知识,积极引导和教育师生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3、完善制度,有章可循。结合我园实际和创建安全和-谐型幼儿园的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完善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使得相关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依章办事,狠抓落实。

4、扎实工作,务求实效。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大胆创新,把本次活动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抓好思想道德教育、探索教育方法、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增强师幼安全防范意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5、加强督查,严格考评。创建工作纳入考核内容,按照创建的目标任务要求,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不断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六、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部署工作

(1)成立创建安全和-谐型幼儿园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出切合我园实际的活动方案。

(2)召开教职工动员会,部署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

(3)以幼儿园网站、宣传版面等为载体,以课堂为主阵地,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

(4)对岗位职责和我园安全工作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查漏补缺。

2.落实行动,检查监督

(1)充分挖掘园内外教育资源,邀请法制副园长到我园进行法制专题讲座,并加强警园联系,邀请公安民-警组织开展法制和交通安全教育讲座,对师幼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形成合力,增强师幼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2)针对现状,健全幼儿园安全工作督查制度,加强我园各环节的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做好园内外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幼儿园和师幼的安全。

(3)加强对园舍安全的检查,重视园舍的安全问题和幼儿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

(4)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我园的各种宣传场地和设施,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将安全教育切实纳入教育系列内容,不断研究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方法。

3、不断总结,巩固提高。

(1)通过不断总结和检查,做好常规安全工作,对创建安全和-谐型幼儿园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查漏补缺。

(2)将创建活动的情况纳入年度幼儿园管理考核内容,年终进行总结评比。

“发展是第一任务,安全是第一责任,发展是硬道理,安全是硬任务”。安全工作是幼儿园科学发展的基础,我们一定要牢牢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和“安全第一”的思想,同心协力,坚持不懈,为幼儿的健康成长服务,为宝兴乡文化建设的创建工作添砖加瓦。

幼儿园文化是幼儿园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积累和创造出来的,并为其成员认同和遵循的价值观念体系、行为规范准则和物化环境风貌的一种整合和结晶,一般可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三种形态。由于幼儿园制度文化既是幼儿园精神文化的外在显现,也是幼儿园物质文化建设的有力保障,因此在幼儿园文化中,制度文化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幼儿园制度文化的内涵和特征

幼儿园制度文化首先表现为文本化的各种规章制度,这样的制度既有国家颁布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规章,也有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各类章程、规则、指示、要求等,还有幼儿园结合自身实际而制定的大量有关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学习、日常管理等规章制度。这些外显的、物化的规章制度就是幼儿园中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具有科学性、思想性、教育性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它是幼儿园制度文化中重要的物质财富。其作用主要表现为:一是价值导向功能,即合理的规章制度对幼儿园有关人员的政治方向、价值观念、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和生活方式的选择,有着直接的或潜移默化的导向作用;二是行为规范功能,即合理的规章制度可以通过渗透其中的道德要求和教育意志,运用暗示、舆-论、从众等特殊机制对幼儿园有关人员产生潜在的心理压力和动力,让他们在自觉的感受这种影响的过程中,形成规范的行为。

其次,幼儿园的制度文化也内化为个体的素质,转变为个体思想观念上的、道德认识水平上的、价值观上的、内隐的“规章制度”。这种把外在的要求转化为内在的需要和个体符合制度规范的自觉要求,不仅是建立外显的、物化的规章制度的目的和归宿,也有利于幼儿园形成一种良好的制度文化氛围。它是幼儿园重要的精神财富。由此,我们可以认为,幼儿园制度文化是介于有形的物质文化和无形的精神文化之间的物质化的心理和意识化的物质,其基本特征是:

l.强制性和自觉性的统一

“强制性”是指规章制度作为幼儿园制度文化的物化形态,不仅使幼儿园有关人员在行动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而且对他们的行为有很强的约束力,即规章制度一旦形成,有关人员就必须严格遵守。“自觉性”是指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除了作为外在的要求外,更重要的是需要幼儿园中与制度有关的人员都要按照这样的“外在要求”自觉地执行,甚至成为自己行动中的一种习惯,否则这样的要求就没有发挥它的最大作用。在制度文化建设中,制度的强制性只是达到我们所期望的自觉、自为目的的一种手段。对制度文化的强制性和自觉性辨证统一的认识,有助于我们把握制度文化的实质,并最大地发挥制度的效益。

2.科学性和经验性的统一

建立规章制度,往往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使规章制度符合工具理性的要求,确保“科学性”。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依据理论建立的某些幼儿园制度,并不符合实践的要求,而那些与幼儿园的发展、建设有关的人员,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依据“经验”积累起来的关于幼儿园管理方面的制度,虽然不一定完全符合科学的规范要求,却能为大家所接受和执行。因此,制度的形成不仅需要理论的指导,也同样需要由实践中丰富的、个别化的经验通过不断地归纳、总结、提升而形成科学的理论。这样,实践与理论的相互结合,就使得幼儿园的制度文化具有了经验性和科学性的辨证统一。

3.共性和个性的统一

国家所制定的规范幼儿园办学和管理行为的教育方针及各类有关教育的政策、法律、法规是各级各类幼儿园制度文化的共性,也是幼儿园必须遵守的规范。然而,每个幼儿园在其办学的过程中,由于自身具有不同的办学情境,面对不同的文化背景及不同的教师、家长和社会参与人员,各幼儿园都会根据本园的情况,将共性的制度具体化、个性化,或者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出适应本园管理特点的、细化了的`一系列的制度体系,这就是幼儿园制度文化的个性特征,也是幼儿园制度文化的特色所在。

4.稳定性和变动性的统一

幼儿园制度文化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是幼儿园历史发展过程中所有人员共同努力创造的结果,这样的制度文化一旦形成,就相对稳定地影响着在这里工作、学习的所有人员,他们对制度的认同,又加固了幼儿园制度文化的稳定性。但是,幼儿园的发展受到整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社会的变化,幼儿园的制度文化也会与时俱进地随之产生变化;同时,由于幼儿园的人员构成与素质也在不断变化,因而原有的制度也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稳定性和变动性的统一是幼儿园制度文化在继承和发展中充满活力的重要保证。

二、幼儿园制度文化的建设

幼儿园制度文化的建设要求正确反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这是幼儿园制度文化建设应当遵循的一般原则。同时,幼儿园制度文化的建设是一个长期和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形成积极向上、高尚、文明的制度文化。

l.幼儿园制度文化的建设应体现对幼儿园发展应然状态的追求每位幼儿园管理者都对幼儿园的发展有一定的目标或心中装有一个理想的幼儿园模式,这种对理想幼儿园的向往就是对幼儿园发展应然状态的理解,也是需要管理者协同幼儿园全体人员共同来实现的目标。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方面幼儿园的制度文化都蕴涵着幼儿园希望要实现的事情,它们体现着对幼儿园发展应然状态的期望;另一方面,幼儿园制度文化建设的目的,就是通过规范、引导和激励幼儿园全体人员的行为,使幼儿园发展的应然状态能够得以实现。

2.幼儿园制度文化的建设要以人为本幼儿园教育中实施教育的主体是教师,教师是有着自己的思想和个性的活生生的人。因此,幼儿园在制定一系列制度的时候,要时刻考虑到制度是为教师的发展服务的,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事实上,也只有从以人为本出发来建设制度,才能使文本化的制度.内化为幼儿园全体人员的共识,成为他们自觉的行为和习惯,实现制度效能的最大化,并最终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幼儿园制度文化。

3.幼儿园制度文化的建设要体现学校的传统虽然每个幼儿园的发展历史是不一样的,但在幼儿园的发展过程中,通过一代又一代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每个幼儿园都形成了一定的文化积淀,这些文化积淀就形成了每个幼儿园的传统,并影响着在这里活动的所有人员。因此,幼儿园在建立制度时,要考虑和继承幼儿园的传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制度的效能,形成良好的幼儿园文化制度和氛围。

4.幼儿园制度文化的建设要体现对幼儿园精神文化的塑造幼儿园发展的核心影响力是幼儿园的精神文化,它是幼儿园持续发展的精神支柱和不竭动力。因此,幼儿园制度文化的建设,重在通过制度的教育功能,使幼儿园的全体人员,都能在思想上正确认识和理解幼儿园制度的实质,在行为中充分体现制度的要求,最终为幼儿园精神文化的塑造服务。

综上所述,幼儿园制度文化的建设在幼儿园的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制度本身也蕴含着丰富的教育意义,好的制度就是重要的教育资源。为此,幼儿园管理者要善于发挥制度文化的育人功能,通过建立积极、健康、文明的幼儿园制度文化,来营造幼儿园良好的人文氛围,办出人民满意的幼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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