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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风流枉少年的感想美文汇总 人不风流枉少年经典语录(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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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风流枉少年的感想美文汇总 人不风流枉少年经典语录(三篇)
2022-12-27 12:37:39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如何写人不风流枉少年的感想美文汇总一

——题记

中国历史上有无数个名人,没有谁能像曹操那样,引发我无限的思绪和敬意。虽然曹操不具有刘备的仁德、吕布的武艺、诸葛亮的聪明,但是他的智慧和谋略是这些人都不具有的。三国时期,可谓是猛将如云,谋士如雨,而我却偏爱曹操。

人有才不难,有德也不难,难得的是德才兼备,而曹操曾东征袁绍,路经一片麦地,他下令不得践踏麦子否则将要问罪。自己却因马受惊而踏坏了不少麦子,他便要自行问罪,却因手下众将力劝,最终,他还是割发代首,以减轻其罪行。千古流传,吾动之!

曹操还曾为迎接一位谋士的投靠,而赤脚相迎。这样的行为所体现出的仁德,也并不亚于刘备那样泪水似的仁德。仁义之至,吾动之!

曹操非常看重人才,这一点刘备与孙权远不及他。庞统曾先后投靠孙权与刘备,但因庞统貌丑,孙权竟不任用,而仁德美名远扬的刘备也只是封庞统一个芝麻大的官。可庞统在赤壁之战前夕,诈降曹操之时,曹操却重宴相待,封其大官,不以其貌丑而嫌之。极具领导风范――爱才!吾动之!

曹操不但是三国时期的著名政治家、军事家,更是著名的文学家。他的诗歌气魄雄伟,慷慨悲凉。就在我读了他的《蒿里行》后,对他更加敬佩,“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这句诗,深深体现了曹操对遭受到战乱的百姓的同情。爱民之心,吾动之!

记得我读《三国演义》时,总希望曹操能赢,这样一位德才兼备、任人唯才的人不赢,真是天理不容。但是他每次在战场上遇见诸葛亮,总是大败而归。他虽然输了,在他有生之年没有完成统一中国的宏愿,但是他的千古风流却让我感动!

历史早已过去,我们现在在追溯旧事,来看曹操之“奸”。曹操之“奸”并不令人憎恶,那是因为他的“奸”是豪杰之“奸”,并非小人之“奸”。古往今来有两种人,一种人为现在而活,拼命享受,死而后已;一种人为理想而生,死而后已。曹操就是后者,他的确实现了超时空的存在,在历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页。

如何写人不风流枉少年的感想美文汇总二

9月10日,我校开展了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幼儿教师,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要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师德、优良的师风。师德不仅是对教师个人行为的规范要求,而且也是教育幼儿的重要手段,起着“以身立教”的作用。教师要做好幼儿的灵魂工程师,首先自己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以德治教,以德育人,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教师应成为孩子的倾听者、观察者。新课程理念下的教师,不仅要传播知识,更要观察。注重一日活动中的观察,捕捉着孩子一瞬即逝的现象和变化过程,了解孩子的个体差异,获得第一手材料。教师应该是一位细心的观察者,去倾听幼儿谈论的热点话题,及时捕捉幼儿的兴趣热点,分析幼儿的探索需要,从而确立起幼儿感兴趣的主题。倾听、观察孩子还体现在教师要关注孩子的已有经验,即孩子现有的认知能力和生活经验。

就幼儿个体而言,孩子虽然还不完全具备判断是与非的能力。但是,其思维的逻辑抽象性开始萌芽,并会进行简单的比较:为什么老师喜欢他不喜欢我?老师让他参加为什么不要我?老师为啥老叫他而不叫我?为什么老师给他不给我?老师为什么批评我不批评他?等等。况且,孩子即使是受了委屈,他也往往不被注意和重视,缺少诉说的对象,更不知如何倾诉内心的苦闷和不快;自我排泄悲愤、委屈的能力较差,在情感交流上他们是被动的或者说是弱者。长此以往,会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作为教师必须有一颗平常心,用教师职业常态去看待每一个教养对象,孩子们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毛病甚至错误都是正常的,如果孩子们与生俱来什么都懂、什么都会,那么,还要教师做什么?

良好的师德师风的形成,除了在制度约束的基础上,还需要我提高自律意识,自觉改正自己生活、工作中的不好习惯,在幼儿心中建立起良好的师德师风形象。每一个人从儿童开始所形成的道德观念、行为习惯、世界观等教师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我认为要提高自身的师德师风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下手,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1、爱岗敬业。首先,要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要对幼儿教育事业尽心尽力。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进修,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

2、尊重每一个幼儿。每一幼儿都渴望得到老师的爱和尊重。要与幼儿平等相待,不能把幼儿当下级随便呵斥。只有把爱传递给幼儿把幼儿看重,幼儿得到老师的尊重,他们才会尊重老师喜欢老师。孔子说得好:“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因此,作为幼儿教师,有一颗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是必不可少的。

3、努力进取。作为传道授业的老师,只有不断的更新自己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的完善自己,才能教好幼儿。如果自身散漫,怎能要求幼儿认真。要提高自身的素质,这要求自己不断的学习,积极探索,不断开辟新的教法。

3、以身作则。教师的言行对幼儿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的一言一行,幼儿均喜欢模仿,这将给幼儿成长带来一生的影响。教师是幼儿的一面镜子,言谈举止,为人处世,衣着穿戴都是幼儿私下议论的话题。为人师表不能说一套做一套,应严以律己,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成为幼儿的表率。俗话说亲其师则信其道信其道则循其步。“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因为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的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

因此,师德——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一种精神体现,一种深厚的知识内涵和文化品位的体现!师德需要培养,需要教育,更需要的是——每位教师的自我修养!在平时的工作中,我要虚心向有经验的老师学习,通过吸取别人的经验来完善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争取更大的进步。关注每一个孩子,对每一个家长都坦诚相待,家长和老师相互理解,配合默契,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就这样自然地走到了一起。教师是爱的集大成者,如果孩子是花,教师就是雨,滴滴滋润着孩子纯洁的心田。如果孩子是树,教师就是太阳,缕缕阳光伴随孩子的成长。

如何写人不风流枉少年的感想美文汇总三

赠与人(甲方):                          

住所:                                   

联系方式:                               

受赠人(乙方):                          

住所:                                   

联系方式: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不动产行为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赠与人将其所有的         (写明标的物)赠送给受赠人,其所有权证明为:         (写明证明赠与人所有权的证据名称)

名称:                        ;

数量:                        ;

质量:                        ;

价值:                        。

 

赠与人会同受赠人于        年         月        日,到         (写明具体的不动产产权登记机关名称)办理赠与的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

受赠人应在         (写明具体的期间)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接受赠与。

赠与人确认本件赠与不动产土地及房屋,在赠与前并无积欠税金,倘有积欠,赠与人应负责缴清。

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受赠人负担。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5)         。

2、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日起生效。

 

本合同壹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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