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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财务公示制度(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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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财务公示制度(实用13篇)
2023-11-18 19:00:03    小编:ZTFB

在繁忙的生活中,总结能让我们更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成长和进步。如何运用修辞手法使作品更加生动有趣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请大家欣赏这些总结范文,并从中汲取知识和智慧。

幼儿园财务公示制度篇一

1、如当月您的孩子一天也没有来园(而您不要求保留名额)则视作退学处理,我们将不保留名额,保教费及其他费用都不收。

2、如当月您的孩子连续不来园超过当月工作日的一半,则收取当月保教费的一半,伙食费按实际来园天数计算。(例:1、如当月实际工作日为19天,您的孩子连续不来园9天以上含9天,则按此标准计算。2、如当月实际工作日为22天,您的孩子连续不来园11天以上含11天,则按此标准计算。)。

3、您如果需要办理退学手续应提前一周到园长室填写退学申请单,经园方确认后则不收取下月管理费,请您在7个工作日内至财务室,凭退学申请回执办理退学手续,否则按第一条办法收取幼儿管理费。

4、每年寒和暑假期间我们实施全园放假半月,当月的管理费收取一半,具体放假时间视春节休假或园舍维修需要而定。

5、幼儿意外险、住院保险。

60元/年(属人寿保险陕西分公司);所有在册幼儿都可自愿参加。(保险项目:意外医疗门急诊费用补偿、住院医疗定额给付)。

幼儿园财务公示制度篇二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准确掌握当地学前教育基本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适龄人口分布、变化趋势,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经费。

一、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之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之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公布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都应进行公示。

四、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明确规定学校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上有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要求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规定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上有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校要进行相关责任追究。

幼儿园财务公示制度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2〕2061号)精神,现就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公示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

(一)保教费,是指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向幼儿家长收取的费用(包括为幼儿提供必备的生活用品、冷暖设备、安全设施等)。

(二)住宿费,是指寄宿制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住宿条件,向自愿在园住宿的幼儿收取的费用。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午休所发生的费用在保育费中列支,不得收取住宿费。

(三)服务性收费,是指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组织活动和按照幼儿在园学习、生活的实际需要,提供由幼儿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

1.延时托管费。全日制幼儿园幼儿每天正常在园保教时间为9小时。幼儿园受家长委托,在周一至周五闭园后(仅限全日制幼儿园)对在园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可收取延时托管费。

2.校车费。幼儿园自备或租用校车接送在园幼儿的,可收取校车费。

(四)代收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幼儿在园学习和生活,在幼儿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1.餐费(含营养餐点)。幼儿园收取的餐费只能用于支付与幼儿膳食有关的食物费用,不得用于支付其他间接费用。幼儿园应于次月10日前向家长公布餐费收支情况,学期末将结余部分全部退还给幼儿家长。

2.体检费。指幼儿园按照卫生部门规定统一组织在园幼儿定期体检的费用。

3.外出活动费。指幼儿园组织幼儿外出参观游玩所产生的费用。

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非营利和“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发布,多退少补”的原则,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提前告知和公示,收费必须单独立帐,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

幼儿园除按规定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以及经批准由家长自愿交纳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对于未交纳可自愿选择的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的幼儿,不得进行差别对待。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育教育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是幼儿园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严格落实收费政策,保护幼儿及其家长合法权益的制度。

今年秋季开学前,幼儿园要全面规范收费公示,按照统一格式(如样表)制作收费公示栏(牌),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内容及范围、减免政策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并置于幼儿园显要位置,公示栏(牌)应长期、固定设置,如有变化及时更换。同时也应通过网站、媒体和招生简章等途径,将收费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办幼儿园实行收费报告制度,应于每年3-5月份向各级发展改革、教育、财政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收费情况。

(二)发展改革、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依职责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综合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多收费、乱收费、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等行为,对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例,应予以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利益。

幼儿园财务公示制度篇四

君和名成花园全体业主:

经业委会研究商讨后制定出《广州市君和名成花园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本公告在小区业主大会微信公众号“黄埔君和名成花园业主大会”及小区前后门公告栏公示,业主、物业使用人、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向业主监事会及黄埔区住建局或大沙街道办事处反映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反映及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附:《广州市君和名成花园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广州市君和名成花园业主委员会(盖章)。

20__年4月5日。

(业主委员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邱勇(主任)、莫畏(副主任)、宋玲(副主任)、冯嘉威、刘辉兰、易琼、张阿娜、黄海勇、汤石泉。

抄送:大沙北居委大沙街道办事处。

附件:广州市君和名成花园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试行)。

为创造优美的小区环境,维护好业主的共同利益,加强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管理小区的收支管理,增强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有效管理监督好管理小区的财务行为,根据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共收益、财务收入。

公共收益、财务收入主要包括公共设施、设备、场所租赁费、场所广告费,业主(特定)和物业使用人(特定)的物业管理费等应当属于全体业主,经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同意收取的合法收入。

第二条财务支出。

财务支出主要包括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使用等相关支出;水电支出;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根据工作需要聘用的员工工资、保险、津贴及办公支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会议支出;业委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交通和通讯费用等补贴;奖励支出、慰问补贴,以及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支出。所有开支凭证必须真实、有效。

第三条借款审批权限及管理。

借款人首先应填写借款申请单向业委会批准权限人说明借款的原因和金额,经核准,业委会主任、业委会分管副主任批准。经批准后,借款单交财务部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交还本人作为清账依据。

2、1000元至10000元以内的借款,须在7天内向财务交账结清;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向财务交清结账的,借款人要分别向业委会批准人书面说明情况。

第四条报销费用程序、批准权限及管理。

小区业主、委员有义务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使用各项费用,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报销费用的经手人需填写费用报销凭证并注明报销理由或用途,经委员审核、复查后参照第三条规定报批准人批准,批准人不在时,应电话汇报情况后核准人以手机短信或微信、qq等通信工具确认批准,事后补批准。支付现金仅用于零星采购,原则上采取转账支付。

报销单据的审核要求:

1、审核呈批表填写规范,报销项目与呈批表内容,发票一致,与实施项目相符;。

4、对于零星支出,金额不高于200元,不能取得发票的,需提供收据,收据需要对方盖章及签名(签名需全称),个别无公章的要写上店铺名称及联系人及方式,并填写支付证明单,注明未取得发票的原因,在经手人处亲笔签名,证明人由参与的其他人或部门领导签名。

5、具体项目除发票外还应提供的报销资料:

(2)如网上购买,应附上网上下单记录及缴款凭证;。

(3)如餐馆就餐,需提供点餐清单、用餐人数,外出就餐事由;。

(4)如车费报销,需列明日期、行程、金额;

(5)饭堂每天需提供购买食材明细(食材、数量、金额),以就餐人员补贴的可提供每天的值班记录。

6、上述资料审核符合规定,报销单或支付证明单经批准人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第五条采购物品等审批。

1、采购审批事项:

(1)呈批表填写要求:

呈批部门,呈批事由,解决方法,预算经费,预算明细(物资需要写明品名数量)。

(2)非公开招投标项目:

金额超过20000元的采购,需进行询价,至少提供3个单位的报价表或预算书(加盖对方公章,可以传真或扫描件留存);如为续签合同,提供旧合同作为参考。

2、审批权限。

(1)、20__元及以内由一位副主任或主任直接审批。

(2)、20__-19999元,由1位副主任和主任审批,主任或副主任不能当场审批的,2天内补齐签名,预计2天内无法补齐签名的,由业委会不少于1/2委员签字同意。

(3)、20000元-49999元,需要业委会不少于1/2委员签字同意。

(4)、50000元以上需要业委会不少于2/3委员签字同意。

3、物资购进和领用登记:购入时,登记好物资名称、购入时间、数量、存放地、经手人;领用时:登记物资名,数量,领用人,用于何处、领用时间。财务人员每月盘点,接受主任及监事会不定期进行抽盘。

第六条会计核算管理。

1、采用借贷记账法,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收入,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2、会计月度结账日期为月末最后一天,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次月10日前编制出月度财务报表。

3、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七条现金银行管理。

1、现金管理。

(3)提取现金时,相关人员需填写提现申请单,报业委会批准权限人审批核准后方可提取。

2、银行账户管理。

(1)银行账户管理首选电脑网银,原则上不购领使用支票;。

(3)预留银行印鉴及网银电子密钥管理。

预留印鉴通常用于签发支票及办理银行事务,其他需要加盖和法人章的文件,需经业委会批准权限人审批后,方可加盖,加盖应有记录。

第八条会计账册装订及管理。

有关资金结算、现金收支等凭证,均需有效单据附后;会计凭证按月装订成册,由财务人员存档保管。

归档的会计资料不得携带外出或外借,除监事会及政府相关部门外,凡复制、摘录、携带外出会计资料必须经业委会主任批准并办理登记记录手续,借阅人对档案资料要严格保管,限期归还。

1、按照财务公开原则,物业管理小区按月报送财务报表,定期在小区相关公示栏或业委会办公场所公布业委会财务账目(表),凭证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2、业主监事会依议事规则规定可以不定期查账,业主可以在监事会陪同下查账,但查询需提前预约,由财务人员配合查询,但为了不影响财务日常运作,每次查账时间间隔不得少于90日,有重大事件、监事会决定的情况下不受此限。

3、财务人员编制的财务报告,通过业委会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接受业主代表的质询。

第十条预算监督与管理。

实行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小区的财务进行管理业主监事会进行监督,物业管理小区依据小区环境改善和发展需要全体业主承担的维修公共设施、设备等相关的预算,每年12月底之前按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编制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及收支计划,经业主大会审查批准后执行。

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有效”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十一条相关责任。

1、禁止私设帐外帐、收款不入帐等,出纳对现金的收支负有直接责任,会计负有监管责任,业委会主任负有管理责任。

2、由于不按本制度操作给小区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人员,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本制度从20__年4月1起执行,试行一年(暂定),对未尽事宜,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作适当补充修正。

幼儿园财务公示制度篇五

1.婴幼儿的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伙委会(园、所领导,炊管人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及孩子家长代表),定期开会,研究伙食问题。

2.伙食费用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3.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幼儿年龄的代量食谱,定期更换。

4.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5.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和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儿童伙食。

6.保健人员要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营养量。保证儿童的进食量。蛋白质摄入量占应供给量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7.按时开饭,儿童用餐时间不应少于二十至三十分钟,保证儿童吃饱每餐饭。

幼儿园财务公示制度篇六

根据国家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和劳动保障法的正式实施,结合当前社会的物价水平,我们决定对收费制度进行必要的修订,具体项目的标准如下:

一、日托生。

一餐两点标准:***元/月(其中学费***元/月);

二、接送费:***元/月;

三、生活费等部分按照原来的标准不变。

四、新的收费制度自20**年*月*日起执行。

具体项目及其标准详见各班级门口或者接待室里公布的收费制度。在新的收费制度执行执行之前,办理入园缴费手续的学生仍然执行原来的收费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通知。

20**年*月*日。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学校收费前,对学校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及范围通过校园广播、公示栏等形式向家长予以公开。

三、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四、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等均应实行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五、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素质报告书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八、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

九、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栏,接受内外监督。未经公示,不能收费。

幼儿园财务公示制度篇七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公开。公开的内容如下:

1、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4、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8、经党委研究决定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小组会活动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

(三)党务公开的时间和形式。

公开的时间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公开的形式以设立党务公开公示栏为主。具体工作中,从实际效果出发,区别不同内容,选择党内会议、谈话活动等形式进行公开。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政务公开的内容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为主,凡是运用工作权力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影响稳定,都要向群众公开。公开内容如下:

1、党委、政府的决策、年度工作目标及进展情况;

2、镇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

3、上级单位或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

4、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5、各类评先评优的条件和程序;

8、财务收支情况;

9、救灾、救济、扶贫的物资和资金分配;

10、集体企业承发包、租赁情况;

11、基层站所应公开的事项以及具有执收、执罚权力部门的收费标准、罚款标准;

12、其他需要公开的重要政务项目。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

政务公开实行静态与动态公开,对内与对外公开相结合的形式:

2、政务网公开;

3、召开会议公开;

同一个公开项目,可以采取以上其中一种形式或者多种形式并用的方法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时间。

1、事前事后即时公开;

2、按月、按季、按年度定期公开。

根据所公开项目的不同特点决定公开时间,公开期限不少于7天。

(四)政务公开的具体办法。

(1)党委、政府的决策,年度工作目标及进展情况,由党政办负责公开。要做到年初有年度工作目标公开、阶段有进展情况公开、年末有落实完成结果公开。

(2)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由经贸办负责公开。要做到招标前条件公开、投标后结果公开,开工后进度、竣工情况公开。

(3)各类评先评优的条件和结果,由党政办和有关站所负责公开。要做到参评的条件和要求事前公开、评选的结果事后公开。

(4)党风廉政建设、违法违纪事实查处结果由纪委和有关部门负责公开。要做到查处依据、违纪事实公开,调查处理结果公开。

(5)计划生育指标、办理准生证,查处违反计划生育结果,由计生办负责公开。要做到计划生育指标下达、准生证办理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有结果时及时公布。

(6)各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及收费情况,征用土地及费用发放情况,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公开。要做到建房户人均用地面积、土地分类及收费标准在进行审批前公开,审批情况、收取的土地补偿费使用情况在事后及时公开。

(7)集体企业承发包、租赁情况,由经济建设办或所有权单位负责公开。要做到承包租赁前条件公开、承包租赁后结果公开,承包、租赁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公开。

(8)其他需要公开的重要事务项目,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由有关部门或相关站所负责公开。要做到按要求及时公开。

(1)乡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由财政所负责公开。每年度公开一次,并在每年的`年初同时公开年度的预算和上年度执行情况。

(2)上级或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由有关使用单位负责公开。各单位要对各级财政或有关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专用经费的数额及使用情况每半年公开一次,特殊情况时采取单列专项公开的办法。

(3)救灾、救济、扶贫的物质和资金分配情况,由社会事务办负责公开。做到救济条件、标准、救济对象、救济物的数量、发放情况及时公开,一般采取一事一公开的办法。

(4)政府及站所的财务收支情况,由镇财政所及有关站所负责公开,一般每季度公开一次。

(5)具有执收、执罚权力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及执行情况,由有关部门负责公开。要按物价局及有关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罚款标准及时公开。要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将收入按规定的时间及时足额缴入财政预算资金专户,资金的使用情况每半年公开一次。

(6)政府及各站所财务审计情况,由审计组和有关站所负责公开。主要包括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和负债、损益情况,各种收入及使用情况等,每年度公开一次。

幼儿园财务公示制度篇八

财务人员做到规范做帐,定期做好预算、记帐、报销和日、月、季报表等工作,日结月清,每月小结一次,每学期大结算一次,定期向园长汇报各项经费收支情况。

二、一切支出,必须经园长批准方可进行,合理使用、精打细算,每学期有一定的资金结余。

三、会计、出纳要分工明确,会计负责管帐、做帐,做到帐帐相符。出纳负责管钱,并做好现金日记帐、做到帐帐相符。会计每月与出纳对一次帐,互相监督,团结协作共同搞好财务工作。

四、工作人员领取现金、支票以及报销均需园长批示,购物发票报销单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及园长签字方可报销。

五、做好收退费工作,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伙食费、代管费向家长公布。

六、财会人员以身作则,执行财会制度,凡不符合财会政策的要劝阻和坚决抵制。

七、教职工未经园长批准,不得私自向幼儿园借用公款。

幼儿园财务公示制度篇九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县民办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切实维护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有效保证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范》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幼儿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规定。

一、民办幼儿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取得审批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二、民办幼儿园必须在银行开设以审批部门批准的幼儿园名称为名的银行基本帐户,必须依法建立和完善财产及财务制度,实行成本核算,科学计算教育培养成本。

三、民办幼儿园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的费用为保育费、幼儿膳食费(含点心)及代管费三项。民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自行测算确定,并持办园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中介审定的成本报告、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表等材料,提前到县教育、物价和财政部门备案。取得备案许可后,将收费标准予以公示。收费标准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动;如需变动,必须在下一个年度重新备案并经公示后方可执行。幼儿园收取的费用应保证幼儿园正常运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抽逃、挪用办学经费。

四、民办幼儿园必须按照《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配置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及时记帐、对帐、结帐及编制财务报表,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民办幼儿园应当对其所拥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可根据其性质和消耗方式预计使用寿命,合理分摊入各期培养成本。

五、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民办幼儿园必须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审计结果(办学出资情况、资产状况、收费情况、经费支出情况、负债情况、节余与分配情况等)以及审计评价与建议。

民办幼儿园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时,要如实提供帐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六、各学区必须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加强对所辖民办幼儿园的财务监管力度,促使民办幼儿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幼儿园财务公示制度篇十

一、收费管理基本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收费操作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合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小精灵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篇。

二、收费项目包括规定性收费以及选择性收费项目。

三、具体操作流程。

1、按物价局以及教育局对本园收费项目的核定标准,向家长收取规定的费用。不以各种名义擅自提高和乱收费。

2、收费必须出具足额票据。

3、严禁幼儿园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4、设立收费公示栏,达到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

5、认真做好每月幼儿伙食费的结清和退费工作,每月收费前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收支帐目.

幼儿园财务公示制度篇十一

为了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财务收支程序和收费行为,增加学校管理的民主性和透明度,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有效地控制和监督,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

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要进行公示。

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通过收费报告单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幼儿园财务公示制度篇十二

一、凡是村民普遍关心、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党务、村务及处理情况实行公开。

二、在固定的`党务村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通过广播、召开党员(村民)大会或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发放公开簿或明白卡等形式进行公布,但不得取代公开栏。

三、村干部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年初公布,完成结果在年底公布;村财务常规性收支每季度公布一次,专项收支在项目完成后半月内公布;计划生育相关的生育政策作常年永久性公开,生育审批结果和实际生育结果及计划外生育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宅基地审批,上报审批前和审批结果各公布一次;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年初、年底各公布一次。对于经济项目承包;优抚费、救灾款物;或需要公开的其它事项等要随时公开。

四、党务村务公开前应经村支委会、村委会讨论通过,经公开监督小组认可,由监督小组长签字后向群众公开;村财务公开相关内容由乡三资管理中心提供;每次公开后,应听取村民反映和意见,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绝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应坚决予以纠正;建立党务村务公开档案,逐次登记备查。

五、党务村务公开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推选组成一个(37人)党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党务村务公开全程监督;接受全体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接受上级党务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检查和监督。

幼儿园财务公示制度篇十三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幼儿园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区教育局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幼儿园决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幼儿园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幼儿园要在园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园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区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幼儿园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要主动,及时向区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幼儿园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向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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