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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统计局工作计划个人(优秀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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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统计局工作计划个人(优秀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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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计划地进行工作和学习,可以避免临时抱佛脚和无效努力的情况发生。制定计划时,要合理安排时间,充分考虑各个环节所需的时间和优先级。这些计划范文是多年来总结和积累的经验之谈,对我们的计划制定和管理至关重要。

统计局工作计划个人篇一

一是扎实推进普查及调查工作。筹备召开三经普领导小组会议,按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好试点开展、普查员选调、部门职责划分、业务培训宣传发动等,结合“三查”在全市开展为期1个月的名录库更新专项清理活动,在此基础上,对名录库单位开展清查比对工作,确保普查取得成功。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常规统计调查和各项专项调查。

二是推进“四大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名录库建设,拓宽维护更新信息来源渠道,深化以乡镇为主体的名录库维护机制和管理模式,推动常态化维护。规范“四上”企业调查单位申报工作,做真做实做全调查单位库。深化一套表改革,落实联网直报工作各项规定,加强各专业数据直报直验直审,规范一套表流程和基层基础工作。

三是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发展变化,深入开展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统计监测,拓宽统计宣传和传播渠道,加大统计成果传播和统计数据诠释力度,努力实现统计与中心工作“贴近”、与领导要求“合拍”、与公众期盼“相融”。

四是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积极营造遵法、守法、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地方、部门、单位领导、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联网直报“三查”为契机,结合持证上岗、名录库维护、工业统计、投资统计、服务业统计、住户调查和经济普查等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数据质量。

五是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贯彻落实《**省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认真研究即将出台的乡镇、企业统计规范,有序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落实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夯实部门统计职责和统计基础,提高部门全行业统计水平。

六是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队伍能力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深入推进统计政风行风,弘扬统计核心价值观,始终恪守统计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切实提升统计队伍整体水平。

统计局工作计划个人篇二

2019年,全区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服务全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三个提高”为主题,以“四大工程”为重点,突出“四个更”,即:推动统计工作更加规范,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服务领域更加拓展,工作成效更加突出。重点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我们着力在经济普查宣传、摸底、正式登记、数据录入等方面做好工作,同时充分用好经济普查的有关资料,把全区各类调查单位的行业结构、生产经营状况等情况了解清楚,为党委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制定和调整有关政策,加强经济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数据报送制度和应急机制,及时做好各项统计监测数据的发布工作,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和优质的统计产品。在统计服务过程中,切实做到“三个把握”,即:把握经济运行发展态势,及时做好预警监测;把握区域发展形态,抓好横向城区间的比较分析;把握全区工作导向,密切关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继续推进街道统计工作规范。推进各街道积极适应企业一套表改革转变,强化综合能力、业务建设、力量配备,切实承接好、落实好新形势下的各项统计工作任务。从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硬件设备、规范运行等方面入手,认真总结、推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已取得的成功经验。6个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力争全部达标。继续推进“三上”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全面夯实企业统计基础,全力促进企业明晰统计责任、健全统计制度、完善统计台帐、规范统计流程、强化业务培训、履行统计义务,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网络,强化对“三上”企业的统计指导和服务,全区“三上”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年内力争达标。

通过“三个强化”来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即:强化目标考核,加大对街道统计工作的考核力度;强化数据审核和评估,加大各指标间数据的匹配;强化“四大工程”建设,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

继续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有关制度,积极构建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不断规范自身依法行政行为,依法开展统计监审,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认真开展统计“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加强部门统计调查管理,建立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核备案制度。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对统计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统计局工作计划个人篇三

     2013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继续坚持以数据质量为中心,扎实开展常规统计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大力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和城乡住户调查,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加强统计服务质量的提高,为实现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贡献。

(一)扎实推进企业一套表制度改革工作。在认真抓好学习培训、宣传动员、深入调查、数据衔接等各项企业一套表制度改革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各相关工作的全面铺开。

(二)继续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各项后续工作,完成人口普查的数据资料开发应用、分析研究、普查总结表彰等各项后续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服务质量的提高。在认真做好各专业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统计预警监测,完善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增强决策能力。以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热点、难点为切入点,积极开展各项专题性分析研究,搞好统计信息社会化服务工作,加大统计数据的开发应用力度。强化全区统计基础工作,加大对经常性统计调查单位的'清理力度,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教育引导各级统计人员不断适应统计新形势,针对统计工作的重点、难点,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利用各种会议,并充分利用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机会,加强对基层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认真开展专项调查。根据国家、省、市各相关部门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各项专项调查和一些地方政府安排的临时性调查工作。

(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统计报表制度,按时完成各项报表任务。

(七)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抓好统计六五普法宣传,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确保统计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八)加强统计队伍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加强行风(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执行力,切实做好联系村帮扶工作,认真做好农村扶贫开发双到工作。

统计局工作计划个人篇四

在这个缤纷多彩的世界里,我们不断地给自己充电,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以更好的适应这个多变的社会。我们的机会多了,面临的选择也多了,在众多机会里我们要有的放矢,制定一个合适的完善计划。在这里,小编向您推荐工作计划网,你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计划,实现你的人生。

2013年,我局财务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统计思路和统计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服务职能,尽职尽责地做好各种经费落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促进我市统计工作的迅速发展。下面就是本人的工作计划:

一、扎实认真地抓好各种经费落实,各项经费使用,统筹兼顾,支出合理,确保统计业务工作需要,为局领导在经费落实和使用上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抓好县区中央统计事业费的审计。按照省局的安排,拟在八至九月对五个县区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提高县区财务工作水平,同时,在11月份前做好市上对我局的专项审计准备工作。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计算站固定资产明细帐,做好报废物资的申请报废处理,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四、管理好中央统计事业费,经费尽量向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统计局倾斜,腾出精力和时间协助局领导抓好县区经费落实。

五、加强局机关建设。完成会议室装修,车辆购置及有关设备购置。

六、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统计局工作计划个人篇五

1、做好某某年领导干部公信度调查工作。此次调查从6月10日开始,到7月15日完成。

2、积极开展统计业务培训。下半年主要针对工作重点及结合人口普查工作开展乡镇统计人员业务培训以及工业、投资、房地产、建筑业等企业和部门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全县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证工作和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乡镇、部门(单位)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证培训和指导。

3、认真抓好统计执法大检查。根据《某某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某某调查总队某某省监察厅某某省司法厅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统计执法大检查从6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我局准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统计执法大检查,通过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统计管理。

4、继续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下半年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工作,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__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兑现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引导全体共产党员认真落实公开承诺的事项,掀起创先争优活动的高潮。

5、继续抓好我县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用和培训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普查的试点工作,为全面普查积累经验和进一步开展普查奠定基础。三是加强宣传力度,使普查工作家喻户晓,得到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四是按上级普查工作要求,抓好普查登记前的其他各项工作。

6、继续做好下半年的常规统计工作任务。创新调查方式方法,积极推行“在地统计”原则,有效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加强对统计教育培训需求的调查,增强培训的层次性和针对性。积极开展各乡镇统计站人员培训,适时开展部门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7、继续围绕“三个一百”工程,着力深化统计优质服务,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握需求导向,提高统计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当好参谋服好务。重点做好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等运行监测。

8、解放思想,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钻研统计业务知识和经济理论,积极研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统计需求的变化,积极探索统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以行政效能建设为中心,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统计文化建设,增强全县统计系统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开展好学习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以行政效能建设为中心,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切实加强统计文化建设。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培养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精通、廉洁高效、作风优良的统计干部队伍。

统计局工作计划个人篇六

2019,我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继续坚持以数据质量为中心,扎实开展常规统计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大力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和城乡住户调查,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加强统计服务质量的提高,为实现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贡献。

(一)扎实推进企业一套表制度改革工作。在认真抓好学习培训、宣传动员、深入调查、数据衔接等各项企业一套表制度改革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各相关工作的全面铺开。

(二)继续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各项后续工作,完成人口普查的数据资料开发应用、分析研究、普查总结表彰等各项后续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服务质量的提高。在认真做好各专业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统计预警监测,完善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增强决策能力。以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热点、难点为切入点,积极开展各项专题性分析研究,搞好统计信息社会化服务工作,加大统计数据的开发应用力度。强化全区统计基础工作,加大对经常性统计调查单位的清理力度,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教育引导各级统计人员不断适应统计新形势,针对统计工作的重点、难点,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利用各种会议,并充分利用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机会,加强对基层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认真开展专项调查。根据国家、省、市各相关部门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各项专项调查和一些地方政府安排的临时性调查工作。

(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统计报表制度,按时完成各项报表任务。

(七)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抓好统计“七五”普法宣传,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确保统计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八)加强统计队伍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加强行风(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执行力,切实做好联系村帮扶工作,认真做好农村扶贫开发“双到”工作。

统计局工作计划个人篇七

政务信息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联系上下、沟通左右,及时反映工作情况的有效途径,是传达政令,指导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工作水平、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20xx年,地区统计局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积极围绕地区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认真撰写各类政务信息,在信息采集、审核、编发等环节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统计政务信息质量,确保信息质量与数量的双提高,全年完成年度统计政务信息260篇。回顾一年来的信息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只有足够数量的信息群体,才能挑选出高质量的信息个体。要做好信息工作,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信息上报数量。地区统计局在日常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目标考核责任机制。年初局办公室和信息中心都要认真制定全年信息工作的目标并进行合理量化到个人头上,同时要求统计工作人员每月必须完成一篇信息,年底,对完成较好的个人,予以表彰。经过目标分解和加压,现在我局每一位同志的信息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建立信息通报激励机制。每到月底,信息中心负责将一个月的信息报送、采用情况汇总整理后报局领导审阅,由局领导在月度工作例会上通报讲评。通过这种形式,较好地促进了我局信息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你追我赶,大家争先的良好信息氛围。三是建立信息转发的学习机制。只要是上级转发下来的各类信息经过局领导传阅后,我们再分门别类地分发到相关科室和个人手上,并要求大家通过学习和借鉴的方式掌握范文的实质内涵和写作要领,以此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统计局为拓宽信息来源,将信息的触角延伸到工作的各个层面。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法:一是要线索。办公室事情繁杂,各科室的活动,不可能都参加,我们一发现有价值的信息就主动到相关科室咨询科室负责人了解一些重大工作的进展情况,从中挖掘具有苗头性或超前性的信息线索,然后再进行细加工、精编辑,然后进行加工上报。二是听线索。利用参加各种会议和单位的组织的各类学习机会,收集重要信息线索,根据内容再予以提炼。三是找线索。紧紧围绕地区中心工作和阶段性统计重点工作进行搜集、发现各县(市)统计局上报有特点的信息,择其要点,进一步调查核实,补充完善,扩大层次面。为争取政务信息的时效性,从而更加保证信息与统计工作能够步调一致,办公室克服人少事多的矛盾,要求大家想点子、理思路、寻线索,特别是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每次都能及时将有价值的、有信息亮点的线索及时提供给大家,以便我们全力以赴做好信息工作。

衡量政务信息工作水平的主要标准,是看能否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内容,看所提供的信息能否起到为领导参谋决策的作用。我们始终坚持服务意识,力求上报的信息能多出“精品”。一是根据统计中心工作,抓住领导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想领导所想,报领导所需。二是认真分析、鉴别,化浅为深,集零为整,变缺为全,从苗头性中反映倾向性,从动态性发现规律性,从偶然性发现必然性,综合、归纳、提炼出能综观全局、反映规律、展现趋势的高层次信息。三是建立重要信息必报制度,杜绝重大信息瞒报、漏报、迟报等现象,切实增强信息的时效性。四是打破通常的短小信息套路,突出重点撰写一些有深度、广度和参考价值的调研信息。

20xx年,我局的政务信息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仍存在很多的问题和不足,比如调研力度不深、不够全面,不少有价值的信息没有及时得到挖掘和上报。20xx年,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具体采取以下几个方面措施:一要围绕统计工作重心,努力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水平。20xx年我局将围绕地区中心工作,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及时研究新问题,捕捉新情况,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和水平。二要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工作的管理力度,注重责任落实和激励导向,进一步激发人人写信息的信心,规定大家每年必须完成的信息任务,要与年终考核挂钩,切实做到奖优罚劣。三是深入实际,不断推进信息工作更上新台阶。20xx年,一定要把信息工作触角深入到第一线,深入到社会热点和难点上,通过调研,掌握大量的、生动的第一手资料,形成高质量的信息,更好地为社会各界和各级领导服务。

统计局工作计划个人篇八

20xx年是统计“六五”普法教育的关键之年,为认真抓好我县统计“六五”普法教育工作,xx县局制定统计普法教育工作计划。

一、认真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把法律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活动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季度1次,并做好学法记录。

二、深入开展统计调查系统公务人员学法活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半天为4学时),做到学法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

三、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统计普法教育。利用“杭州干部学习新干线”系统,对所有学员组织开展一次统计法律、法规考试。

四、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中期自查迎检工作。切实做好迎接省、市“六五”普法中期验收组检查考核的准备工作。

五、切实做好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工作。认真配合市局在市委党校举办的乡镇(街道)统计员统计培训工作,确保有关人员按时参训。

六、继续抓好基层统计人员普法教育工作。通过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和统计继续教育等形式,积极开展对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教育工作。结合统计基础建设、统计稽查、统计年报会、统计业务培训会、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工作,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抓好本地区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教育工作,把统计普法教育融入统计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和统计法律素质。

七、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关键时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传媒,不断拓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进一步增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的认知程度。

八、扎实做好统计普法基础工作。做好普法电子台帐工作,确保有关人员按时参加由市局组织的普法电子台帐系统培训。

统计局工作计划个人篇九

2015年,广州如何应对后亚运时代的新一轮经济社会发展,如何做好十二五规划开局,全面开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新局面,这都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统计部门要更加注重在统计效能和统计优质服务上下功夫,更加注重在统计质量和统计作风上下功夫,实实在在的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以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集中制,完善局党组议事和决策程序,凡属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都在班子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做出决定。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五个好”先进党组织和“五带头”优秀***员的创建工作,注重开好领导干部***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定期分析党员队伍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管理,强化党员党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非常迫切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按照全国和省统计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落实《廉政准则》,加强以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的弄虚作假,努力弘扬优良作风,切实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务求取得明显实效。具体要抓好下面六点工作:一是树立大局意识,要加强对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统计执行力;二是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三是以廉政风险防控和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四是从源头上积极预防在统计上弄虚作假,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五是加强作风建设,弘扬优良作风;六是大力倡导求实、创新、严谨、奉献的精神,扎实推进统计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各级统计机构和领导务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下大力气推动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2、根据国家和省局的统一部署,加快建设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四大工程。遵循“各项统计调查必须使用统一的名录库作为调查单位库或抽样框,不在名录库中的单位不得列入专业统计调查范围”要求,充分利用第二次经济普查资料和各专业统计信息,在今年完成基本单位名录库和专业字典库的比对核查工作基础上,健全基本单位统计标准,通过完善专业字典库从基本单位名录库中生成及对两库维护更新的规范流程,分步建设“三上”企业调查单位库和“三下”企业及非企业单位名录库,最终建成统一完整、不重不漏、更新及时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调查单位、统一布置”的`原则,将对企业分散实施的各项调查整合统一到一起,统一布置报表,统一采集原生性指标数据,统一不同专业报表中相同指标的涵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和统计编码,建立既能有效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各类经济体和社会公众统计需求,又能满足专业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需求,便于企业填报、减轻企业负担的企业一套表制度;解决现有统计数据处理软件多而乱的问题,按照“功能完善、方便使用、标准统一、友好兼容”的要求,建设能够对统计调查制度进行统一电子化设计和布置,具备数据统一管理、录入、审核、编辑、汇总等功能,性能优良、便于操作,能够实现不同专业数据共享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在信息化硬件设施、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原始数据库建设建设基础上,尽快实现调查对象和调查人员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全国数据管理中心报送原始数据、各级统计机构在线共享的工作模式,把基层统计队伍工作重点,从过去繁重的数据收集汇总、报表填报转向对原始数据的核查和企业基础统计工作的督导,有效消除可能存在的中间环节对统计数据的干扰,提高数据汇总效率和生产过程的透明度与可控性。

3、精心组织,确保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认真组织做好人口普查的后续工作。一是组织力量,全力保障普查数据的录入、汇总和上报工作;二是做好人口普查公报的发布;三是认真抓好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充分挖掘普查资料价值,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资料的社会作用,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翔实全面的人口信息;四是及时对普查工作进行总结,找准工作中的得与失,认清优与劣,为其它大型普查积累经验。

4、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和统计执法力度。制订“六五”普法规划,根据统计调查对象的不同特点和需求,确定不同的普法内容,采取灵活的普法方式,切实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效推动统计普法宣传;完善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集中力量查处干预统计数据,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参与弄虚作假,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等严重影响统计形象的违法行为;扩大统计执法的影响力,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案例的警示作用。

5、大力开展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针对部分基层统计基础建设薄弱,严重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现状,大力推进省府办公厅、省统计局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乡镇(街道)明确负责统计工作的机构,配备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统计人员,指定统计负责人,村(居)委确定1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负责统计工作,确保镇(街)、村(居)一级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承担并能完成统计任务。提供办公场所,配备相应的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及其他必需的办公设备,加大信息化建设软硬件建设,大力推行网上直报,逐步建立起统一规范的基层统计工作制度。在强化基层统计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建立起一套从人员队伍管理、业务知识培训到统计标准、统计操作规范的科学、可行的规范性制度,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6、认真抓好大规模干部培训,构建学习型机关。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好业务工作与学习培训,通过集中培训、自主选学、网络学习、读书讲座交流等多种培训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促进干部知识结构的转型升级、适应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发展现代产业和建设现代服务政府的干部实际能力需求,多平台多方位地开展干部学习培训,力争做到理论与实际相联系、学习与考核相促进,逐步形成广大干部勤于学习、不断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习惯,不断收获新理念,掌握新知识,取得新成效。

7、继续抓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相关工作,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扶贫要求,落实罗浮镇小佑村的三年贫困户脱贫和贫困村发展规划。继续改进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抓好300亩油茶种植基地建设和贫困户扶持项目建设。及时跟进油茶种植前的土地翻整、挖洞、种苗购买等准备工作,力争一季度完成油茶种植,争取早挂果早受益。针对贫困户的杉木种植、农村养老保险、危房改造和扶贫助学等活动也要及时落实,以确保我局帮扶工作见到成效。

统计局工作计划个人篇十

(一)加强统计业务培训。一是深入基层,加强对街道、部门及龙潭工业园管委会相关统计人员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新增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统计业务人员专业水平,做到应统尽统,科学统计;二是认真做好统计后续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培训报名工作,全面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目前,报名人数达280人。

(二)强化网上直报工作。做好网上直报工作,加强培训与指导,对未进行过网上直报的企业人员由区统计局专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悉网上直报操作流程,保证网上直报工作顺利进行。不断提升基层单位统计报表网上直报信息数据质量,全面完成工业、能源、投资、服务业网上直报工作,直报率达到100%。

(三)认真开展“五五”普法活动。认真开展了普法宣传和法制建设工作,接受了区创建全国法制城市领导小组关于统计法制“五五”普法和创建全国法制城市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受到充分肯定。对工业、投资、服务业、劳资等专业分别进行了执法检查。上半年,对8家企业工业能源统计指标、劳动工资报表、商业指标进行执法检查,并对xxxxxxx局、xxxxxxx有限公司2家不合格单位进行立案查处,通过统计执法检查,确保了数据质量,使统计数据“应统尽统”,能够客观、真实的反应我区区域经济发展水平。

按照省、市人普办统一部署,积极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完成街道一级普查机构组建的督查工作及普查经费的预算草案。完成xx市暨xx区人口普查试点工作的准备、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等工作,并高质量地组织完成试点摸底、入户登记、复查、汇总、审核工作。试点工作受到市人普领导小组好评。

(一)增强服务的时效性。及时提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分析、提出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上半年,我局共撰写统计分析10篇,其中5篇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区两办采用信息39条,超额完成上半年任务;市统计局采纳信息93条,数量在全市区县统计系统中名列前茅。

(二)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加强对经济运行趋势、主要指标、城乡居民收入、gdp核定以及1413发展战略的重点片区、重点产业情况等问题的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上半年,完成统计专报6篇,其中3篇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

(三)扩大服务的全面性。进一步健全统计信息定期发布制度,通过网站、专报等形式扩大服务领域;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认真采集,及时更新,充实统计数据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服务方式,不断提高统计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一、确保主要经济指标任务完成。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尤其是主要经济指标任务,加强与各相关部门、街道和企业的联系,加大对省、市业务主要部门的协调力度,确保20xx年主要经济指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继续加强统计培训工作。继续开展从业资格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报名工作,预计参加培训人数达350人,覆盖全区企事业单位,驻区统计人员,并拟邀请专家、教授详细讲解《新统计法》、《统计基础和实务》及统计工作相关知识,力争通过培训,达到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切实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按照省、市部门统一部署,做好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各阶段性工作。继续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认真制定普查工作实施规划和工作流程,合理确定工作进度,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调、培训和管理工作,确保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有序高质完成。

四、加强统计执法,保证数据质量。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数据质量情况督查,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及时发现问题,限期落实整改,并拟对规模以上工业、住宿餐饮业、建筑房地产业等行业进行数据检查,确保数据质量。

五、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统计监测。

加强对投资、工业、服务业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跟踪统计监测。全面、准确反映我区各行业区域经济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和办法,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统计局工作计划个人篇十一

第一条中心学习小组(局机关班子成员)每两个月集中学习一次,由党组书记牵头组织;局机关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由办公室牵头组织。

第二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重要决策部署,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

第三条办公室负责准备学习资料。全体干部职工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学习相关的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逐步提升工作能力。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作好学习笔记,每次学习笔记1500字以上;每个季度要有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每次心得体会不少于1000字(年龄在50岁以上的非班子成员要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活动,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不作硬性规定)。

(二)考勤制度。

第五条机关实行工作日逐日考勤。考勤工作由办公室执行,考勤方式为签到和指纹打卡制:所有在岗干部职工每天8:30前值班室签到、登记去向;每天进行两次指纹打卡,分别为上午8:30之前和下午3:00之前,超过规定时间未进行指纹打卡,系统自作视为迟到;上午10:30和下午4:30之前仍未打卡者且未向办公室报告情况的,作旷工处理(50岁以上的非班子成员不签到,但必须在上午9:00之前和下午3:00之前到机关上班,否则作旷工处理)。

第六条因公出差、开会、下乡以办公室通知或值班负责人告知为准,并事先到告知值班室登记(特殊情况事后补登),否则作旷工处理。

第七条出勤守岗情况由办公室进行督查,一月一汇总一考核。考核情况张榜公布并实行处罚:指纹打卡每缺签一次扣当月工作津贴10元,每旷工一天扣当月工作津贴30元,当月兑现。旷工天数充抵年休假。全年缺勤12次(含)以上或旷工3天(含)以上者年终考评取消优岗参评资格。

第八条凡县里召开的各种会议,办公室通知到人后无故缺席并受到大会批评或被督查室扣分的,每人每次扣20元。凡局里召开的各种会议,办公室通知到人后凡无故迟到一次,班子成员扣20元,一般干部扣10元;缺席一次,班子成员扣50元,一般干部扣20元。

第九条严格请假报告制度。因病因事离岗,班子成员向局长请假,其他人员向分管负责人请假。请假两天以上(含两天)要严格请假手续,事先写请假条,经批准后交办公室留存(特殊情况时候补齐请假条)。

第十条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日,均按有关规定执行。无故超假者作旷工处理。全年旷工累计超过15天以上者按《公务员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干部实行年休假,局机关有计划、有步骤、分时段安排在岗干部职工年休。凡工龄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班子成员在休假前半个月向局长书面提出年休计划,一般干部职工在休假前半个月向分管负责人书面提出年休计划,经局长或分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正式休假。在休假前要安排好所负责的工作,不得因休假影响工作。机关干部职工应在工作轻闲时提出年休申请,原则上每年5月份之前休完。对未休年休假者,作自动放弃休假处理,局机关不予发放年休假工资补贴。婚丧生病等特殊情况请假,不在年休假之内。凡因事请假充抵年休假。

第十二条加班补助的发放。机关实行岗位责任制,全体干部职工要对所负责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原则上局里不要求加班,因工作忙闲不均造成的加班,不予补助(如联网直报、专业录入等)。因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应报告分管负责人同意后才可安排加班,并按每天100元、每个晚班5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月末由办公室汇总,一月一兑现。

第十三条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切实规范自身行为。

第十四条坚持竞争上岗。股长级别以上岗位坚持竞争上岗办法,民主推荐得票不超过50%的不予任用,现职中层干部在民主测评中不信任票超过50%或不称职票超过30%,经考核确属不胜任的要予以调整。

第十五条坚持干部考核。干部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任职考核三结合办法。干部提拔任用必须与年度考核结果相结合,连续两年以上考核不称职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勤政廉政制度。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到令行禁止。

第十七条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机关重大决策、干部任免、人事调整、评先选优、大额资金使用等,必须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八条禁令”和“三个五”等作风要求。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不得接受或索取与业务工作有关的单位、个人赠送的礼品;不得无偿占有国家和集体财物;不得用公款请客送礼;上级或外地来客,严格执行接待标准。

第十九条局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廉政纪律。

第二十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机关财务制度,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自觉节省经费开支。

第二十一条工作上要勤政、清廉、务实、高效,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之风,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行为,坚持实事求是,不出假数。

第三章政务公开制度。

第二十二条为强化依法行政,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机关实行政务公开制度。

第二十三条公开项目:部门执法依据、工作职责、领导分工、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服务承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机关财务收支明细、人事任免、奖惩录用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人事情况、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执行情况以及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公开方式:文书发布信息、网站发布信息、编发办事指南、会议公开、公开专栏等。

第二十五条公开时间:长期职能工作制作牌悬挂上墙,财务收支一季一公开,考勤情况一月一公开,临时性、变化性的公开项目一事一公开。

第四章会议制度。

(一)党组会议。

第二十六条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组织召开,全体党组成员参加。

第二十七条局党组会议的中心议题是:研究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统计工作重大事宜;研究本局党的建设;决定表彰奖励及纪律处分事宜;决定人事安排。

第二十八条局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党组会议扩大到主任科员参加。党组会议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集体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参会人员要精心准备,针对议题事前广泛调查研究,作好会议发言准备。

(二)民主生活会。

第二十九条坚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行政生活会。

第三十条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交流意见、沟通思想。要开门见山找不足,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

第三十一条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互相谅解、互相帮助,班子成员之间、机关干部之间要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不背后议论。坚持光明正大,不搞小动作,保持全局机关干部工作上的团结和思想上的纯洁。

第三十二条召开需县直部门单位及乡镇负责人参加的业务工作会议,先报请局长同意,并请示分管县级领导同意后,由分管负责人落实。

第三十三条召开一般业务工作会议,由分管负责人会商值班负责人同意后,归口各股、队、中心负责落实。

第三十四条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全局工作例会,与会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不得接听和拨打手机,并按要求作好会议发言准备。

第五章文明创建制度。

第三十五条机关工作人员要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废弃物,不乱涂乱画等。

第三十六条值班室负责机关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洁工作;各股、室、队和中心负责各自办公室的卫生清洁工作。办公室做好机关环境卫生的督促、检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抓包干路段联创共建工作。按照县创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机关工作人员要定期到岳圣巷对乱扔乱丢、乱停乱靠、乱窜乱闯、乱摆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确保街道美观整洁、交通畅通有序。

第三十八条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禁鞭规定,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鞭炮,同时要广泛宣传燃放烟花鞭炮的危害和处罚办法,对违规燃放烟花鞭炮的市民及时进行劝导、举报。

第三十九条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市政管理通告,维护市容市貌、市政秩序,争创全国文明卫生县城。

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坚持民主理财制度。民主理财小组由局长、值班副局长、纪检组长、财务室主任、机关干部代表5人组成。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为机关费用集中审批日,由值班副局长牵头组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对当月产生的费用进行审核,并对已审批通过的费用加盖“民主理财审核”专用章。凡违规报销的,每张票据扣财务经办人50元。报销程序是:经办人贴好票据,详细填写事由,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值班负责人审批报帐。

第四十一条坚持费用开支申报制度。坚持一事一报、一据一审、一月一结、逾期不予受理的原则,凡5000元以上大额开支必须向局长和局党组会议申报预支方案。机关干部职工原则上不得从财务上借款。

第四十二条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室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国务院第281号令,落实行政事业收费“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准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及时清理收费票据,搞好经费收支管理,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私设小金库。

第四十三条实行责费双轨管理办法。专项工作由分线负责人提出经费使用计划,报局党组集体研究,行文同意后由值班负责人、财务室执行。

第四十四条接待费严格按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执行,做到既有礼接待,又合理节约开支。省市统计部门的领导、县级领导、乡镇党政和县直部门一把手、兄弟县市统计部门领导的'检查指导和工作交流及由县政府主持召开的会议、向上争取项目的接待,由分管负责人向值班负责人报告,经局长批准后定点、定人、定标准接待。

第四十五条建立公务出差审批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培训、报表、送资料等),填写“公务出差审批单”;因公下乡,填写“下乡申请表”,分管负责人审批把关,报局长审批同意。工作人员应该在出差结束后1-2天内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填写“出差旅费报销明细表”,并附“公务出差审批单”或“下乡申请表”;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及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及培训期间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不予报销或补助。在途期间的差旅费,按本办法第二条规定(差旅费报销标准)报销;经组织批准参加党校、行政学院等脱产学习(不含学历学位教育),并在校食宿的,学习期间统一收取的伙食费,在伙食补助费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不报销市内交通费。在途期间的差旅费,按本办法第二条规定(差旅费报销标准)报销。所有报销的票据必须写清事由、经手人、批准人和审批人方可到财务室报账,手续不齐一律不予报账。

第四十六条差旅费报销标准。城市间交通费,市级往返一趟60元,省级往返一趟200元,凭车票报销;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天数包干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下乡交通补助费,按下乡镇远近,分3个类别进行补助:一类乡镇补助50元/天/人,二类乡镇补助40元/天/人,三类乡镇补助30元/天/人,具体见《县直机关下乡镇补助费标准表》;凡局里安排交通工具的,均不予报销或补助;省外出差住宿费,执行省财政厅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住宿费限额标准;省内出差住宿费,按每人每天330元的标准限额执行,凭发票报销;住宿费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否则,不予报销;伙食费补助,按出差自然天数包干补助,省内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向其交纳伙食费;下乡伙食补助费,按下乡镇自然天数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

第四十七条加强公物管理,建立实物登记验收、发放制度,并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做到账实相符。

第四十八条办公用品由财务室统一采购、分发,需购买办公用品时应先造预算,经值班负责人审批后购买,并建立健全分发领用账册。

第七章行政许可事项。

第四十九条统计调查项目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七条、《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第五十条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七条、《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第五十一条统计信息及密级统计资料的公布审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第八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制度。

第五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

第五十三条按照有关规定,对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费、统计专业职称资格报名考试费、统计人员岗位培训费等项目,公开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建立健全涉企检查备案制、“一事不再查”制和首查免罚等制度。

第五十四条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对行政不作为和违法行政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十五条坚持民主监督,随时受理群众举报和申诉,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章保密制度。

第五十六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国家保密局关于《统计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以及《统计工作中国家机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工作制度。在收发、传阅、借阅和保存各种文件和档案时,严格按照档案和保密工作的操作规程进行;收发和运转秘密公文、资料、刊物等应认真登记、编号,交接时履行签字手续;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不得扩大阅读范围,不得翻印、复印;秘密公文应在办公室(或机要室)阅读,不得私留、外借涉密公文;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各种涉密公文、资料、刊物应定期清理、归档、清退和销毁。

第五十八条严把统计数据和资料的“出口”关。凡到我局查询相关统计数据或资料的职能部门、个人以及法人代表,需出示单位或个人书面报告,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局长审批后,由国民经济核算股统一出口,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交办公室存档。不允许专业或个人擅自出口数据。对涉及企业或个人的资料,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各项统计资料和数据的保密工作,未经局长批准,不得私自向任何单位、个人透露和提供。凡因丢失重要文件、统计资料和失密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年度考评中一票否决。

第六十条本单位网上(网页)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章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第六十一条全局所有微机、打印机、传真机维护、保养以及耗材的管理由信息中心负责处理,严禁个人任意拆卸、修理。

第六十二条全局所有微机定机到人,干部职工负责管理好各自使用的微机,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出现机器烧损、程序紊乱、数据丢损的,由个人负责处理。

第六十三条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使用人应及时向信息中心反映,由信息中心负责人进行维修;若出现信息中心无法解决,需要聘请人员进行维修的情况,使用人需报值班负责人审批,再由值班负责人安排人员进行维修。严禁个人擅自维修或卸装机器部件,由此造成微机损坏的,由损坏人负责赔偿修理,恢复机器正常使用。

第十一章文书档案和印章管理制度。

第六十四条办公室对上级的来文要认真登记,及时送值班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送有关领导阅批,阅文者要主动在文体处理卡上签名,指定阅办者要记载办理落实情况。办公室主任负责督办落实。

第六十五条上级直接投寄、递交有关个人的文件资料阅办后应交办公室存档。各分管负责人要组织搞好业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所有归档资料全局共享。

第六十六条借阅文件和档案资料,应办好借还手续。

第六十七条局机关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局发文件、统计报表等须经局主要负责人签发或批准后盖章,其他签章需经值班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准将印章自带外出使用。

第六十八条规范机关办文送签程序。办文程序为:各股室、队、中心起草,办公室核稿,分管负责人审签,局长签发。

第六十九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湖南省公民信访条例》,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给予满意答复,做到信访案件有一件办一件,件件有落实。

第七十条对来访群众要文明礼貌,热情接待,认真记录,耐心解答,及时办理。

第七十一条对群众上访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限处理好,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对于难以解答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待处理后,及时将落实情况反馈给群众,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十三章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第七十二条加强电器设备安全管理。正确操作和使用电器设备,保证正常运转,当发现电源线路或电器设备有问题时要及时报告办公室,进行检修,排除故障、消除隐患。

第七十三条加强消防工作。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对涉及财务、档案、计算机、文印设备等要害部门进行重点管理,确保机关安全。

第七十四条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履行市政管理通告。做到步行不乱穿马路,驾车不争道抢行、强行超车,确保自身安全。

第七十五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局应急管理工作,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建立局应急值班制度。

第七十六条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值班,由办公室统一排出节假日值班表并提前通知。非经带班人批准,值班人员不能擅自调动。带班人和值班人在值班期间原则上不能离开县城范围。

第七十七条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做好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如发生突发事情,要及时报告带班人,并做好应急处理措施。

第七十八条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上一班值班人员必须跟下一班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室钥匙、值班记录本及相关情况的交接工作,不得马虎。

第七十九条对值班期间因值班缺位、处置失当以及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出现迟报、瞒报、漏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天带班人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第十五章统战制度。

第八十条坚持和完善征求党外人士意见的制度。机关重要事项、重大决策要广泛征求党外人士的意见;鼓励党外人士为统战工作工作建言献策,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第八十一条坚持党外代表人士培训制和向党外人士传达文件的制度。

第八十二条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人士交友联谊制度。

第八十三条高度重视统战工作,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第十六章老干工作制度。

第八十四条保证离退休老同志的政治待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多形式的理论学习,认真向老同志宣传党和国家的工作路线、方针、政策,介绍政治经济形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请老同志参加,征求老同志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走访慰问老同志。

第八十五条落实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待遇。按时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定期组织老同志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医疗费在规定范围内实报实销;帮助特困老同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第八十六条丰富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老同志集体活动,征订《老年人》杂志。

第八十七条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县总工会、机关工会组织的各种文娱和公益活动,对积极参与此类活动的干部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八十八条认真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让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保障职工政治权益;组织落实好职工身体健康体检,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加强法律法规教育,保障职工政治安全;开展安全常识和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和行为规范引导,保障职工日常生活安全。

第十八章计划生育制度。

第八十九条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并做好家属子女的工作;严禁计划外生育、超怀和超生;严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捡养、抱养。凡违反计划政策和规定的,按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章小车管理制度。

第九十条局机关办公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由值班负责人负责安排、调度,其他人不得擅自调动车辆。

第九十一条局机关办公用车坚持优先工作用车、服务全局的原则。平时主要供局领导工作、接待上级领导、外地客人和处理公务等;各股室、专业出差、开会,下基层走访、调研以及完成各项中心工作等用车,需提前报告,值班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与合理安排调度。

第九十二条机关小车油耗实行ic卡管理,由财务室到石油公司充卡,凭ic卡加油,每百公里油耗不超过13公升。

第九十三条小车司机安全行车补助按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全年行车无事故奖励元,违规罚款一律由司机自负。

第九十四条车辆需要维修时,报值班负责人审批。维修期间小车司机要跟班作业,保证修理质量。

第九十五条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疲劳驾车,严禁酒后驾车。

第九十六条小车司机要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并认真保养车辆,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工作时间无出车任务时,在值班室休息待命,不得擅离职守。

第二十章奖励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制定本制度。

第九十七条调研分析奖。调研分析文章被国家、省、市统计信息网或同级别的媒体、报刊、杂志等采用的分别奖励600元、300元、100元(按采用文章载体的最高级别进行奖励,下同);信息被国家、省、市统计信息网或同级别的媒体、报刊、杂志以及县内新闻媒体等采用的分别奖励300元、200元、50元、50元。调研分析文章被国家、省、市统计局表彰的分别奖励500元、300元、100元。

第九十八条综合考评和专业工作奖。局统计工作在市局综合考评中获第一、二、三名的,在职干部职工人平分别奖励1200元、1000元、800元。专业工作在市统计局综合考核考评中得分排名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排位倒数第一名罚100元。单项工作或专业在省统计局和省国调队年终考核评比中荣获第一名或一等奖、第二名或二等奖、第三名或三等奖的分别奖励600元、500元、300元。单项工作或专业在市统计局和市调查队年终考核评比中荣获第一名或一等奖、第二名或二等奖、第三名或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00元、100元、50元。凡受到国家省市县通报批评或作风建设曝光批评的分别罚款600元、500元、300元、200元,不重复授奖,按最高等级授奖。

第九十九条争先创优奖。在县政府绩效考核中被评为县级“先进单位”的奖励1000元,凡获得国家、省、市、县通报表扬的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300元、200元。

第一百条技能竞赛奖。在机关举办的各类技能竞赛(含“专业比武”、演讲比赛、征文竞赛等)中荣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在国家级各类竞赛中荣获第一名或一等奖、第二名或二等奖、第三名或三等奖以及其它荣誉的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500元;在省级各类竞赛中荣获第一名或一等奖、第二名或二等奖、第三名或三等奖以及其它荣誉的分别奖励800元、600元、400元、300元;在市级各类竞赛中荣获第一名或一等奖、第二名或二等奖、第三名或三等奖以及其它荣誉的分别奖励600元、500元、400元、200元;在县级各类竞赛中荣获第一名或一等奖、第二名或二等奖、第三名或三等奖以及其它荣誉的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100元。

第一百零一条重大贡献奖。年终时,对机关有重大贡献的个人,经干部职工推荐、民主评议、班子集体审议、机关公示等程序,授予机关年度“突出贡献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并发放奖金1000元。

第一百零二条调查监测奖。针对我局所承担的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畜禽监测、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等重点工作,分别对照《统计局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考核奖励方案》(详见附件2)、《统计局20畜禽监测工作奖励方案》(详见附件3)、《统计局年城乡住户调查工作考核奖励方案》(详见附件4)进行考核奖励。

第一百零三条重大普查奖。针对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普查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获得国家、省、市、县表彰的“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2016年,三经普进入数据整理、发布、开发应用阶段,为保证三经普工作落到实处,激发全县各普查单位和普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照《2016年全县经济普查工作评比办法》(详见附件5)进行考核奖励。

第一百零四条课题调研奖。为确保课题调研工作顺利开展,对优秀调研报告进行奖励。设组织奖2个,各奖励500元;设统计课题论文奖。获评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200元、800元、500元,名额不限,篇数不限;统计课题论文如获市级以上媒介采用,仍按局文件计奖。

第一百零五条临时奖励。参加本单位及县以上重大活动的,具体以方案为准。

第一百零六条为确保所有考核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奖优罚劣,成立局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吴德云任组长,卢静、邱跃华、王勇为成员,下设四个考核组。争先创优考评组,组长卢静;业务工作考评组,组长邱跃华;作风建设考评组,组长王勇;技能竞赛考评组,组长卢静。

第二十一章数据采集工作制度。

第一百零七条采集的范围:我县辖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一百零八条数据采集工作的原则:遵循实事求是、依法调查、严格程序、各负其责。

第一百零九条数据采集工作的要求:必须深入到数据源头进行详细认真的调查访问,通过调查取得的第一手资料,不得随意篡改;采集的数据(表)必须要有调查单位(户)的盖章签字和调查人员的签名;采集的数据要走访当地有关人员进行验证、核实,以求进一步确认数据真实可信;采集的数据要和相关数据进行比较并写出调查说明,交给分管负责人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退由调查员负责核实。最后交评审小组进行审核、签字;承办单位和调查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数据采集。

第二十二章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百一十条向上级部门报送的统计数据,要与台帐或基层报表数据相衔接,保持数据的连续性,若发现不一致,应进行调查核实。不经过核实或属于人为原因造成的统计数据失真,责令重新核实,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第一百一十一条向县委、县政府提供的统计数据,必须经分管负责人或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供,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提供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影响的,责令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第一百一十二条对外或对县内有关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必须是已经定案或经过评估认定的。属于统计业务范围内的,应当如实提供,对不属于统计业务范围内的,应当说明原因,对拒绝提供又不能说明原因或提供虚假统计数据对外界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第一百一十三条对单位报送的基础数据,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报送单位反馈,并要求其说明原因、进行复核或修正,若明知报送数据质量有问题而放任自流的,追究承办人员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对收集的基础统计资料、经整理审核,并核实无遗漏、无重复时,方可进行微机审核及汇总,坚决杜绝粗估冒算行为的发生。

第一百一十五条各专业人员对初步汇总后的调查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后报请分管负责人审核。

第一百一十六条严格按照重大数据质量评估制度的要求,对符合评估制度要求的各项数据按规定做好评估。

第一百一十七条严格规范报表报送程序。各统计人员要认真遵守统计报送规定,统计报表必须经专业人员审核无误,经主管领导审核签章,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第一百一十八条分管负责人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统计人员对分管负责人强令授意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应当拒绝、抵制,依照统计法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三章统计数据上报和发布工作制度。

第一百一十九条定期发布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的统计信息。

第一百二十条月度信息主要以《统计分析》的形式发布。主要数据必须经局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对外发布。

第一百二十一条半年召开一次全县主要统计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会。

第一百二十二条每年定期发布《统计公报》。

第一百二十三条信息发布由办公室负责组织,重大信息由办公室与县政府信息网络中心等单位建立联系,对统计信息进行统一发布。

第一百二十四条部门经济社会资料涉及全局的,在向社会公开发布前,需经局长审核同意。

第一百二十五条统计数据质量采取分级签字负责制。对上报县统计局的报表,基层统计人员对数据认真校对审核,并由报表统计员确认签字以示负责;局内各专业负责人员对各自分管专业的数据审核把关,上报市局前对数据质量签字确认;局内分管专业领导或局领导对所列示的数据进行逐一核对确认,并进行签字后报送市局,确认后的数据统计人员禁止修改。

第一百二十六条报表质量出现问题,各专业人员应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人负领导责任。

第二十五章业务和技术培训制度。

第一百二十七条各项培训会议,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记录,必要时有试题并备案。

第一百二十八条积极参加各级组织对统计人员举办的授课培训,强化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水平。

第一百二十九条统计人员不定期对报表单位统计员、街道统计助理进行业务指导和软硬件技术培训,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百三十条统计人员每年必须达40个课时的专业培训或学习并作好笔记。

第二十六章统计服务制度。

第一百三十一条强化统计监测预警。充分运用统计部门的信息资源优势,通过健全经济动态报告制(每月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我县主要经济指标的预测数或数据反馈数)、定期发布统计信息、每年编纂统计年鉴等方式,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及时预警,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一百三十二条强化统计调研分析。机关工作人员应深入调查研究,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报告。分管负责人每月下基层(乡镇、企业、村场)调研两次以上,各专业人员每月下基层调研一次以上,并认真做好调研记录;各专业人员每月完成统计信息1篇、每季度完成调研分析文章1篇。

第一百三十三条优化统计服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力为各级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

第二十七章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百三十四条加强本局网络建设及管理工作,确保局域网络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第一百三十五条强化县级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严格做好县级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维护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完整、规范的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

第一百三十六条加强县级统计信息网络建设。本局在做好统计信息网站建设的同时,要不断扩充网站信息容量,加快信息更新,做好网站维护、管理,有效发挥统计信息资源交流和共享作用。

第一百三十七条加快全县统计网络建设,逐步建成县、乡、企三级统计网络系统,全面推进“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加快各项统计工作的开展和推进。

第一百三十八条做好信息化应用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县、乡、企三级统计人员的信息化应用技术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全县统计人员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水平和能力。

第二十八章统计法制工作制度。

第一百三十九条强化统计法制的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增强干部职工的统计法律意识。

第一百四十条广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加强部门联动、利用网络及现代通讯设备等多种方式,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第一百四十一条坚持依法治统。按照“六五”普法要求,严格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巡查,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为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推进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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