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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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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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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可以激发我们的创新思维,帮助我们找到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办法和路径。写总结时要注重逻辑性和连贯性,让读者容易理解。看看以下的总结范文,或许可以给你一些启示,帮助你更好地撰写总结。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篇一

今年以来,在县应急办具体指导下,我委紧紧围绕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xx的目标,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专项、部门预案,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在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全县社会稳定履行了应尽的职责。现将我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总结如下。

牢固树立经济发展与维稳工作齐头并进的观念,对应急工作做到常抓不懈,营造出委领导高度重视、各股室齐抓共管、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并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制度到位。制定了委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负责人各负其责的委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办公室,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股室切实履行了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各项责任,将处置突发事件任务进行层层分解与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经费保障到位。在工作多、经费紧的情况下,仍挤出部分资金作为应对突发事件专项工作经费并列入委年度工作专项财务预算,确保此项工作经费落实到位。一年来,陆续添置一批应对紧急事件专用设备,购置《长安》、“六五普法”、《应急管理》等书籍分发到各股室,下大力气建立了委应急管理信息网络,实现了委与省市、县文件传输网络化,确保了纵向政务渠道畅通无阻。三是宣传发动到位。通过举办相关专业知识讲座培训、参加全县处置突发事件预演等,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根据全县应急工作大局,将发改业务工作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合起来,在规划编制、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立项争资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工作。建立健全了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全县经济应急机制,有力增强了保障能力,避免了各类突发事件对经济运行造成的重大影响,从而为全县经济运行顺利推进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是在科学编制年度计划和“十三五”规划。在科学安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及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中,积极支持、优先安排涉及国民经济动员、基础设施建设、战备交通、粮食储备、改善民生和环保节能等项目和资金,为处置突发事件奠定稳固基础。

三是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在涉及申报项目、安排资金、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制定规划计划和政策时,不搞暗箱操作,始终坚持在阳关下运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有效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县政府和委网站上开辟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项目、资金信息和项目建设情况,公布项目投资咨询并接受投诉,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咨询和监督。

五是坚持应对突发事件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干部不出问题,就是最大的平安”。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委领导带头向全委干部提出廉洁从政承诺,并加强对干部“工作圈”和“生活圈”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确保干部拒腐防变、勤政廉政;严格做到“三个在前”,即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确保委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干部队伍的安全稳定。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和稽察工作,先后制定了多项招投标和稽察规范性文件,有效杜绝了招投标暗箱操作和“说情风”,净化了招投标领域,对违规项目给予处罚,确保了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的顺利建设。此外,我委还把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素质建设、服务水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等作为机关日常工作中的“重点工程”常抓不懈。

六是积极参与5.28特大暴雨灾害抗洪救灾工作。5.28浒坑特大暴雨灾害发生后,我委紧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大会,并做了相关救灾工作布置,委主要领导当天亲自下到灾区第一线,亲自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并向上级争取一定数额的灾后重建资金用于浒坑镇恢复生产、生活设施。

尽管我委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高标准严要求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工作中还需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每年定期组织开展1-2次全委系统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举办一期“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知识与技能”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全委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应变机制的畅通。二是在项目计划安排中对突发事件的基础设施建设适度倾斜,加大对应对突发事件的项目、资金的支持力度。三是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网络化体系建设,确保信息网络始终处于顺畅、高效状态。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篇二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度评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县农业局对我县20xx年度农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了分析评估,形成了评估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系统上下共同努力,我局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由于今年天气情况较往年晴好,农业自然灾害发生次数大幅下降。虽然有几次自然灾害,但是没有对农业生产造成损失。

(一)自然灾害方面:农作物未受灾。

(二)事故灾难方面:没有发生突发事件。

(三)公共卫生事件方面:没有发生突发事件。

县农业局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上级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尽力避免、减少各类突发事件,农业经济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局面。

(一)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县农业局把应对自然灾害作为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及时成立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亲赴一线,带领技术人员判断灾情形势,研究应对方案,确定救灾决策,靠前指挥,为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在应对棉花受霜冻影响期间,局领导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灾情调查组,对受灾程度进行了调查,确保了应对工作有序高效。

(二)依靠科学,果断决策。坚持从我县客观实际出发,依靠科学,果断定下决策,为应对工作赢得宝贵时间,争取最大的成效。在应对春季低温、大风期间,农业局紧急成立了由农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小组,就如何尽快实现抗灾自救、不误农时、抢墒播种等问题上,充分听取和采纳农业技术人员的意见,为正确决策提供了保证。

(三)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应对自然灾害是一项事关人民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的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方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相关部门能够从大局利益出发,打破职能界限,不论分工、不讲条件、不计得失,互通信息,互相协助,共同做好应对工作。在应对春季低温、大风期间,农技部门指导农民选择适宜我县种植的农作物品种,农机部门积极组织播种机械为农户抢墒播种。正是由于多个部门的协同作战,才取得了应对低温、大风工作的完成。

(四)发布信息,赢得支持。通过干部下村通知的形式,及时、迅速地发布灾情信息,让群众了解灾情的真实情况、所要采取的技术措施和应注意事项,促使农民积极配合技术人员做好抗灾自救工作。

一要鼓励农民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在灾害面前,农民的抗风险能力很差。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利于从根本上建立农业风险转移和分摊机制,以较小的投入获得稳定的经济保障,有利于提高农村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新农村建设。同时,应根据县农业生产周期适当调整保险期限,使农民切实享受到政策性农业保险带来的益处。

二要增强各职能部门在处置突发性事件时的协调配合,熟悉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方案和预案,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和省旅游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委高度重视旅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结合旅游系统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旅游应急管理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健全组织机构,抓好工作落实,有力的保障了旅游行业健康、和谐、稳定发展,进一步维护了我县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现将我委20xx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拥有156家旅游企业,其中在我委进行备案的酒店有80家,旅游景区4家,旅行社4家。据统计,截止20xx年底,我委牵头组织联合执法7次,出动人员410人次;旅游部门自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40次,出动执法车辆120台次,执法人员262余人次。共受理游客投诉51件,协调处理49件,转办1件,撤诉1件,完成处理工作49件,游客满意率100%,有效保障游客的权益。20xx年,我县辖区内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的旅游突发事件,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总体形势良好。

20xx年,我委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推进应急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成立了xx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由xx主任任组长,xx副主任任副组长,委各科股室干部职工为成员,指定了专人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要求各旅游企业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责成专人负责,并编制本企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相应应急措施,配备专项经费、专用设施、设备等。

2、制定各类应急预案。根据省旅游委、县委县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我委除了及时制定了《xx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外,还分别制定了《xx旅游系统维稳应急预案》、《xx恶劣天气旅游应急预案》、《xx旅游重大活动危机事件应急预案》、《旅游景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旅游酒店安全应急预案》等。20xx年,较好的完成了与县政府签订的《xx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及与下属旅游企业签订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20xx年度旅游企业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目标,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此外,针对重大活动及节日,我委还专门制定了针对性强的专项应急预案,具体情况具体处理。另外,我委还进一步规范了值班应急值守工作,坚持实行由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双人双岗值班制度,确保旅游投诉电话24小时开通,有效保证信息畅通。

3、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应急防控体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分析、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我委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旅游系统实际,修订了《xx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突发事件处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运行机制、应对措施和保障机制。

4、推进应急队伍建设。我委对现有各类应急资源进行了全面普查和有效整合:一是对旅游景区,我委重点督促景区成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分队,要做到处置突发事件设备设施齐全、人员到位、物资丰足等,每年每月按相关规定进行演练,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二是对旅行社,我委严格规范其租用车辆要手续齐全,驾驶员没有严重违章记录,保证了旅游企业主营业务与游客出行的安全,尽量避免不安全因素引发的事故的机率;三是对于宾馆酒店,我委重点督促其做好食品安全和住宿安全,严格进货关,保证不合格的食品不进入宾馆酒店,食品采购环节、进账记录有案可查,确保发生责任事故时有源可寻。要求宾馆酒店的安全通道畅通、应急灯与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四是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经费,从委旅游执法专项经费中安排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约2万元。

三、突发事件风险排查整治情况。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旅游法》,全面履行旅游执法职责,

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主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春节、五一、端午节、十一黄金周等节前旅游市场安全检查,同时,与各职能部门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日常对景区索道、载客游船、电梯、锅炉等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活动,并在游客比较集中的旅游景区等醒目位置公布相关部门投诉热线,保障旅游企业和游客的安全;二是组织开展旅游系统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文明餐桌行动、5.19中国旅游日节庆活动和xx应急救护演练活动,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三是严厉查处违规现象。10月11至12日,央视相关栏目曝光xx旅游市场违规问题,报道中涉及我县xx景区潜水点存在给导游高额反佣一事,新闻曝光后,我县立即成立以xx工商部门牵头,旅游、物价、文体等部门为成员的调查小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对相关旅游企业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20xx年,我县无一例重大旅游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事故发生。

四、应急管理宣传情况。

一是开展人员培训。20xx年分别举办了xx旅游从业人。

员培训、旅游安全生产等培训,主要培训知识除了旅游从业人员的基本服务技能培训外,还包括突发公共应急事件预防和处置的基本常识和方法,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二是结合节日开展宣传活动。通过“5.19中国旅游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平台,对群众进行旅游安全、应急知识教育,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88余份。

五、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建议对策。

存在问题:

一是作为机关单位指导企业进行实际演练的经验不够丰富,专业性有待提高;

二是对应急工作的宣传还不到位,部分从业人员对应急知识了解掌握不够;

三是经费不足。

建议对策:一、把应急演练和旅游安全工作结合起来;二、我委将加大应急知识的宣传力度,按照有关规定有计划组织全县各旅游企业进行一次安全应急知识讲座。三、我委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主动加强与公安、安监、交通、卫生、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增强旅游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能力。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篇四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县农业局对我县20xx年度农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了分析评估,形成了评估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系统上下共同努力,我局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由于今年天气情况较往年晴好,农业自然灾害发生次数大幅下降。虽然有几次自然灾害,但是没有对农业生产造成损失。

(一)自然灾害方面:农作物未受灾。

(二)事故灾难方面:没有发生突发事件。

(三)公共卫生事件方面:没有发生突发事件。

县农业局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上级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尽力避免、减少各类突发事件,农业经济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局面。

(一)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县农业局把应对自然灾害作为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及时成立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亲赴一线,带领技术人员判断灾情形势,研究应对方案,确定救灾决策,靠前指挥,为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在应对棉花受霜冻影响期间,局领导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灾情调查组,对受灾程度进行了调查,确保了应对工作有序高效。

(二)依靠科学,果断决策。坚持从我县客观实际出发,依靠科学,果断定下决策,为应对工作赢得宝贵时间,争取最大的成效。在应对春季低温、大风期间,农业局紧急成立了由农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小组,就如何尽快实现抗灾自救、不误农时、抢墒播种等问题上,充分听取和采纳农业技术人员的意见,为正确决策提供了保证。

(三)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应对自然灾害是一项事关人民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的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方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相关部门能够从大局利益出发,打破职能界限,不论分工、不讲条件、不计得失,互通信息,互相协助,共同做好应对工作。在应对春季低温、大风期间,农技部门指导农民选择适宜我县种植的农作物品种,农机部门积极组织播种机械为农户抢墒播种。正是由于多个部门的协同作战,才取得了应对低温、大风工作的完成。

(四)发布信息,赢得支持。通过干部下村通知的形式,及时、迅速地发布灾情信息,让群众了解灾情的真实情况、所要采取的技术措施和应注意事项,促使农民积极配合技术人员做好抗灾自救工作。

一要鼓励农民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在灾害面前,农民的抗风险能力很差。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利于从根本上建立农业风险转移和分摊机制,以较小的投入获得稳定的经济保障,有利于提高农村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新农村建设。同时,应根据县农业生产周期适当调整保险期限,使农民切实享受到政策性农业保险带来的益处。

二要增强各职能部门在处置突发性事件时的协调配合,熟悉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方案和预案,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篇五

20xx年,全县水务系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应急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宝应的总体安排,认真研究制定了水务系统《20xx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两个目标、四个加强”的工作重点,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县局年初提出的“围绕一个中心,实现五个突破”的工作部署,全力建设稳定的系统环境,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信访维稳、基础建设,为“四个宝应”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水务支持和保障。

一、健全组织网络,明确工作职责。

我局坚持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作为推进全县水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及时调整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20xx年度目标考核奖励意见,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纳入综合目标,量化考核,实行一票否决。3月26日,召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会议,对水务系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强调要以建设稳定的系统环境为中心,强化四项具体工作,全系统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要紧紧围绕这一目标,力求使水务系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现“三提升”(提升业务水平、提升社会和谐度、提升群众满意率)。会上,局机关与各基层单位签订了专项工作责任状,各基层单位也相应调整充实工作班子,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真正形成良好局面。

二、深入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

一是加强系统内部法制建设。制定完善学习计划,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信访条例》、《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各类岗位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工作水平,加强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深刻理解,提高全体员工的参与意识,形成了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中心工作和社会秩序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结合“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共制作戗牌70余块、印刷固定标语150条、张贴宣传标语500多条、制作条幅30条、横幅60条,组织流动宣传车连续四天在全县14个镇的40多个村和4个社区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巡回宣传,大力宣传水法规,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护水意识、法制意识,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开展大型宣传活动。联合京杭运河管理处、湖泊湖荡河道管理处、粤海水务(县自来水公司)并邀请相关领导在城区的“白田广场”举办了大型宣传活动,活动期间,通过宣传图板展示(戗牌25块)、设台咨询(接受现场投诉6件、咨询120人次)及散发宣传资料(印制15000份)等宣传形式吸引了大量群众参与,引起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加强源头预防,确保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信访制度建设。明确了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信访接待日、首访接待工作责任等制度,做到事事有登记,件件有落实。在制定政策、实施重大项目之前,充分考虑到对社会稳定可能带来的影响,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各类不稳定因素。

二是高度关注网络舆情。认真办理“省长信箱”、“厅长信箱”、“寄语市长”、“中国宝应”、“12345政府热线”、“县委书记信箱”和“市民观察”等网友来信,今年以来已办答各类信件约83件,较去年同期同比下降了9%。

三是强化矛盾调处工作。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内部排查相结合,通过多种渠道倾听民生、了解民意、疏导民怨,努力把信访问题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重点时段坚持局领导24小时信访值班制度,对重点人头落实专人,紧密跟踪,超前防范,努力化解矛盾,确保不失控、不脱控。

四、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安全生产。

围绕《宝应县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县局各个科室、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及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并于年初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全系统共建成监控探头131个,其中49个为高清探头,报警终端21个,技防覆盖率达100%。局机关和各单位常年坚持节假日和双休日值班制度,5月1日至9月30日,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责任到人。今年以来全系统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五、认真履行职责,服务赶超发展。

全县水务系统大力弘扬新时期宝应精神,不断加强机关作风系统行风建设,扎实履行部门职能。

一是服务发展。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认真组织实施了蔷薇河整治、向阳河整治、小型农田重点县、宝射河景观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扎实做好防汛防旱各项工作,为赶超发展提供了安全良好的水环境。

二是服务企业。不断强化联系企业工作,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开展全程跟踪服务,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及时帮办取水许可审批,开展节水技改。坚持深入结对企业,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水平。20xx年,共依法受理涉水项目审批27件,其中全程帮办10件,行政审批事项均上线运行、按时办结,受到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

三是服务群众。进一步推进办事公开、首办负责,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强化引导服务。同时,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全面接受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拿出靠实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力求各项水务工作群众满意。为满足城区供水需要,粤海水务每年拿出部分资金用于老旧管道的更换;潼河水厂加紧实施了扩建工程,切实有效的保障群众的安全用水。

今年以来,我局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今后,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县应急办的要求,一着不让,再接再厉,扎实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各项工作,为建设平安宝应、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系统环境。

宝应县水务局。

20xx年1月4日。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篇六

20xx年xx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按照“抓基层、打基础,抓落实、求发展”的思路要求,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机构网络和预案体系,做好统筹规划,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及时、有序、妥善地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有效维护了本辖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促进了全街经济社会的发展。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20xx年,xx街道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宣传教育,健全组织机构,制定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我街道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促进了社会和谐。

(一)自然灾害。

全年无大的自然灾害发生。

(二)事故灾难。

全年发生火灾x起。

(三)公共卫生事件。

20xx年全街道无一例公共卫生事件发生。通过开展乳制品、副食品、农产品的专项检查工作,杜绝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社会安全事件。

全街道社会安全形势总体和谐稳定。全年街道没有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没有发生影响全市、全街道重大的治安稳定事件,没有集体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发生。全街道治安形势总体良好,群众社会治安满意度不断提高。

xxxx年,我街道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切实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指挥统一、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一)逐步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街道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专业处置、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街道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

(二)积极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和机制建设。应急预案是应急准备工作的核心,也是应急管理贯穿始终的基础性工作,为此,街道主要领导专门召开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会议,将预案编制工作,分别分解到全街道各个相关部门,分别就食品卫生、防火、防汛、自然灾害、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群众越级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定了《预案》;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辖区、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的应急预案建设,要求制定各个专项应急预案,从源头上抓好应急管理工作。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街道相关部门利用发放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栏和各类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抗灾减灾、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提高了各级应急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四)应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应急预案进进农村、进企业的差距较大,有少数预案的科学性和操作性不强,缺少培训和必要的演练。

二是应急经费投入不足,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储备不足。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计划:

(一)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常态管理。进一步整合应急资源力量,加强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的工作力度,真正建立“日常有人管、遇事有组织、处置有队伍”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应急工作检查,抓好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长效监管机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三是进一步规范应急工作流程,建立严密、规范、科学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反应及时、高效有序,迅速完成命令部署、力量调配、后勤支持、信息报送等应急任务,将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危害降至最低。四是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力度,提高民众面对危机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能力。

(二)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应急所需。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确保灾害发生后能迅速、集中调拨救灾物资,满足群众生活生产的需要。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篇七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评估与考核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所辖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必要时可派出工作组。

中央直属驻粤有关单位应当依照法定职责,根据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的要求,予以配合和支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予以配合和支持。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综合协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相关部门、驻地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和中央直属驻粤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按类别组织、协调和指挥同类别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接受本级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本级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建设。省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设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或者确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立健全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第六条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根据需要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建立健全专家决策咨询制度。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级财政的预备费应当优先保证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

第九条省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机构等开展公共安全技术理论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促进应急管理教学科研一体化。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应急管理区域合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联动机制。

第二章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一条本省根据国家规定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省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对应急预案的管理。

第十二条省人民政府负责制定省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省专项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省级应急预案。

市、县人民政府参照省制定预案的做法,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公共场所经营或者管理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具体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制订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修改、完善,保障其可操作性。

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应急预案每两年至少研究修改一次,其他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研究修改一次。

第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第十五条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必要时可以依托本地消防队伍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交通、通讯、电力、供水、供气、医疗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以本单位职工为主体的应急救援队伍。高危行业企业应当建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具备专业的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配备先进和充足的装备,提高救援能力。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及专项应急组织机构应当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开展面向社会的公共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能力,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作用。

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其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组织社会公众和本单位人员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知识普及活动。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志愿者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应急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培训、演练、参与应急救援等活动。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制定。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行政决策和应急管理工作决策的风险分析制度。上级行政机关要求下级行政机关提供重大决策事项、重大建设项目等风险分析报告的,下级行政机关应当提供。

县级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应当建立公共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制度,由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定期对公共安全形势进行分析,提出应对的建议和对策。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排查、登记。下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危险源、危险区域的风险隐患排查情况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源、危险区域的信息数据库,定期更新并分析相关的信息数据。

第二十一条省人民政府负责建立全省应急平台体系和统一的数据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应急平台和统一的数据库,并纳入全省应急平台体系。

全省应急平台体系承担突发事件的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调度、异地会商、事后评估等功能。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应急避护场所建设纳入本级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应急避护场所的管理单位,在应急避护场所设置统一、规范的明显标志,储备必要的物资,提供必要的医疗条件。

应急避护场所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应急避护场所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本省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统一调配、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省、市、县三级应急物资保障系统,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并根据不同区域突发事件的特点,分部门、分区域布局省级应急物资储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日常工作由经信部门负责。

第二十四条发展改革、经信、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储备重要物资及基本生活物资。专业应急部门负责储备本部门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的专业应急物资和装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储备应急物资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意见。各地、各有关部门物资储备情况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或者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引导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和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第二十五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

民政部门、红十字会向社会公开募集、接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要的物资、资金和技术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等的来源、数量、发放和使用情况,并邀请捐赠代表参与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监察、审计部门对捐赠款物的拨付和使用等情况进行监察和审计,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监察和审计结果。

第二十六条鼓励保险公司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保险服务。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商业保险和参加互助保险,建立风险分担机制。

第二十七条新闻媒体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客观、真实的报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第三章监测与预警。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应急平台体系,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系统,形成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快速反应机制和舆情收集、分析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两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上报省人民政府,并向相关市人民政府通报。

敏感性突发事件信息,不受突发事件分级标准限制,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上报省人民政府。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制度,聘请新闻媒体记者,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社区(乡镇)卫生院医生,企业安全员,学校负责安全保卫的教职工等担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悉突发事件信息,应当立即通过报警电话等各种渠道向当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体系,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以及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

第三十一条能够预警的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相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报。

第三十二条本省通过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统一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二级以上预警信息,由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发布;三级预警信息,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发布;四级预警信息由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发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启动应急响应后根据需要和相关规定发布专项预警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宣传车等,采用公开播送、派发传单、逐户通知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对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和通信、广播、电视盲区以及偏远地区的人群,应当采取足以使其知悉的有效方式发布预警信息。

第三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御工作,避免或者减轻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损害。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当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三十四条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及时更新发布预警信息。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下级人民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不恰当的,应当责令下级人民政府改正或者直接发布有关预警信息。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信息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在原公布范围内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第四章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三十五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急措施进行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组织处置。

突发事件由上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处置的,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先期处置和协助善后工作。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派出或者指定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指挥官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度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各有关部门、单位、公众应当服从和配合现场指挥官的指挥。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应急征用,应当向被征用的单位或者个人签发应急处置征用令并做好登记造册工作。征用令包括征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办法、执行人员姓名、征用用途、征用时间以及征用财产的名称、数量、型号等内容。被征用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执行应急处置征用令的,征用执行人员在情况紧迫并且没有其他替代方式时可以强制征用。

被征用的财产使用后,实施征用的人民政府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实施征用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三十八条救灾物资的紧急采购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各级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配合。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有两家以上的,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只有一家供应商的,可以直接确定其为应急采购的供应商。

监察、财政、物价部门应当派员监督救灾物资的紧急采购。

第三十九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全省应急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机制。铁路、公路、水运、航空部门应当确保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救援物资、救援设备优先运输。

处置突发事件期间,配备由省人民政府制发的应急标志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和交通工具可以优先通行。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收回应急标志。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加强价格监管,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和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简化财政资金的审批和划拨程序,保障应急处置所需资金。

第四十二条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提供食品、饮用水、医疗和住所等基本生活保障。在灾民临时安置场所设立基本生活保障和心理干预服务站点,配备必要的公众信息传播设施。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五章事后恢复与重建。

第四十四条突发事件发生地或者受影响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制定救助、救治、康复、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心理干预等善后工作计划,有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第四十五条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基本控制或者消除后,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宣布结束应急响应,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疫病防治、疫情或者灾害监控、污染治理、宣传疏导以及心理危机干预等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防止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第四十六条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尽快组织修复被损坏的通信、交通、供电、供水、供气和医疗等公共设施。

第四十七条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制定。

第四十八条突发事件发生地受灾人员需要过渡性安置的,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实际情况,做好安置工作。

过渡性安置点的规模应当适度,并应当设置在交通便利、方便受灾人员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区域。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在过渡性安置点采取相应的防灾、防疫措施,建设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受灾人员的安全和基本生活需要。

第四十九条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第五十条突发事件对事发地经济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损失评估情况和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费用减免、财政资助等政策扶持,组织提供物资和人力等支持。

第六章评估与考核。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纳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应急管理工作相关指标体系,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制定。

第五十二条应急响应结束后,突发事件发生地和受影响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调查评估,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负责处置工作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将调查评估情况报告省人民政府。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执行有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督检查。

第五十四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的;。

(三)玩忽职守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的;。

(四)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应急专项资金、物资的;。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采取违法手段歪曲、掩盖事实逃避法律追究,或者包庇对突发事件负有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涉及事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省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规定。

第五十八条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国务院要求或者实际需要,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直接指令本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接收指令的部门应当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

第五十九条本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篇八

根据《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评估和20xx年突发事件发生趋势分析工作的通知》市应急办函〔20xx〕21号要求,现对我市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评估如下:

20xx年,我市各有关部门严格遵循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各地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应急工作方针,切实加强部门配合,扎实做好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预防等基础工作,全年未发生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

加强应急组织领导。成立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长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我局,办公室主任由我局局长担任。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也专门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应急管理工作。加强部门联动,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处置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运行机制和救助体系,加大物资、资金保障力度,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事件危害。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篇九

(一)基本概况:

于各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管理,苦练内功;落实责任、恪尽职守。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1.认真制定突发事件应对预案。20xx年市处分别制订了《××市20xx年防汛抗旱货物运输保障预案》、《××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预案》、《××市水路货物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预案》,同时各企业根据市处部署也制订了相应预案。

2.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20xx年结合我市水陆货物运输特点,一是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1-10月开展了集中整治活动,以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珍爱生命为主题。二是在水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管理年活动”,以苦练内功,规范管理为主题两项活动,市县两级,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扎实,严格按序时进度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开展得有声有色,卓有成效。

3.突出安全重点,狠抓关键安全。针对水陆货物运输突发事件的特点,一是狠抓了违章车辆从丛人员的培训,20xx年举办一期超速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培训、56人参培。二是狠抓节日安全,20xx年于4月底和9月底组织对全市危货运输企业进行安全专项检查。9月中下旬组织对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947辆进行全面检查,逐一过关,发现隐患现场解决。三是狠抓gps监控,重点跟踪监督各危险货物运输车船运行动态,特别是行驶速度,一旦超速及时提醒、发现违章及时通报。四是于20xx年9月在全市各道路危货运输企业组织开展了突发事件安全预案演练。

4.强化行业管理,苦练企业内功。在这方面市县两级运管部门一方面按照交通部、省厅要求在全市道路危货运输企业建立了11种,水路运输企业9种基础记录台帐,规范企业管理行为,另一方面狠抓运输企业年审和车船年审关,审验企业的经营资质、经营行为、安全状况、管理水平、审验车船的安全技术状况,凡达不到资质要求或车船安全技术参数不达标的,一律不予审验。并限期整改。

(二)存在问题。

1.对违章从业人员教育面未达100%;

监控装置存在人为的损坏,监控面达不到100%。

20xx年是国民经济的第13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十分关键。同时世博会将在上海召开,且我市大部分危险品运输车船经营覆地都是苏、沪、浙,加至20xx年春节将至,因此,抓好水陆危货运输安全是当前乃至今后行业管理的重点。因此,我们将继续加强企业的经营资质管理,为行业安全提供保证;继续抓好日常管理,因地制宜开展些专项整治、专项检查;继续强化企业的基础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继续抓好gps监控、强化动态管理,为确保行业安全,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篇十

根据《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和20xx年突发事件发生趋势分析工作的通知》市应急办函〔20xx〕21号要求,现对我市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市各有关部门严格遵循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各地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应急工作方针,切实加强部门配合,扎实做好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预防等基础工作,全年未发生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

加强应急组织领导。成立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长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我局,办公室主任由我局局长担任。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也专门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应急管理工作。加强部门联动,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处置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运行机制和救助体系,加大物资、资金保障力度,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事件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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