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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有关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制度通用(大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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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有关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制度通用(大全10篇)
2023-11-18 12:58:39    小编:ZTFB

总结是一种提高效率、提升能力的重要方式。怎样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从中汲取知识和智慧?希望大家能够通过阅读总结范文,提升自己的总结能力和写作水平。

有关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制度通用篇一

近年来,我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对于事业单位的工作制度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体悟。通过长期的接触与实践,我深刻感受到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的重要性和优势,也从中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结合自身的工作体验,以五段式进行叙述,分享一些关于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的心得体会。

事业单位工作制度对于组织内部的规范与稳定具有重要价值和深远意义。首先,它确保了公务员的政治素养和廉洁自律,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保证了工作的公正、透明和廉洁。其次,事业单位工作制度保障了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人力资源管理,通过内部晋升机制和薪酬体系,激励员工提高业绩,并给予合理的晋升和薪资待遇。再次,事业单位工作制度还为员工提供了稳定的工作环境和福利保障,包括职务稳定、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为员工提供了一个安心、放心的就业平台。

事业单位工作制度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和亮点。首先,它注重时间管理和效率优化。通过每天的签到签退,严格把控工作时间,规范工作流程和项目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其次,事业单位工作制度强调团队合作和专业分工。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互助,以及各自岗位上的分工明确,使得工作更加有条不紊。再次,事业单位工作制度还鼓励员工自主学习和职业发展。通过组织各种培训和学习机会,不断提升员工的知识和技能水平,激发员工的学习动力和创新能力。

尽管事业单位工作制度具有诸多优势和亮点,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首先,事业单位工作制度有时过于僵化和繁琐,常常被员工诟病。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通过简化手续和优化流程,减少冗余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其次,受限于编制和预算等问题,事业单位工作制度有时会给员工的职业发展带来一定的困扰。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积极参加各种内部培训和外部研修,提升自身竞争力,争取更好的机会。再次,事业单位工作制度在一些地方存在不公平的现象,例如晋升机会的不均等。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积极争取权益,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诉或建议,争取公正和公平的对待。

在我个人的工作实践中,事业单位工作制度对我起到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首先,它让我明确了自己的身份和责任。我知道自己是一名事业单位的员工,应该尽职尽责、廉洁奉公,为实现组织的目标而努力。其次,事业单位工作制度让我明白了自己的权益和福利,为我提供了一个安稳和和谐的工作环境,使我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最后,事业单位工作制度还鼓励和要求我不断学习和创新。通过培训和学习机会,我不断积累知识和经验,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竞争力。

事业单位工作制度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我们应该保持警醒和思考。作为一名事业单位的员工,我应该时刻关注和探索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变化和发展,不断学习和总结经验,做到知行合一。同时,我也期待事业单位工作制度能够更加注重员工的参与和建议,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营造更加和谐和员工满意的工作环境,共同实现个人与组织的共同发展。

总之,事业单位工作制度是保障组织规范和员工福利的重要保障,也是推动组织发展和提高员工素质的有力支撑。通过对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的深度了解和实践,我对其价值与优势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认识。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事业单位工作制度会不断完善和创新,为实现组织发展和个人成长提供更加良好的机会和平台。

有关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制度通用篇二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及酒店财务规定,根据主管会计审核后的收付款记账凭证,重点复核原始凭证的数量,金额是否与记账凭证相符,无误后办理收付款项,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付戳记。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当天的日常营业及报销限额,超过限额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能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根据款项内容及时填制各种汇款单,要填写准确无误及时传递。

随时掌握现金、银行存款、收支情况、收入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不得透支现金,每周一报送一周的资金动态情况表按户名、账号、现金、币种、收、付、存进行填报并呈公司总经理。

负责签发转账支票、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使用的支票必须写明收款单位,名称、账号、金额、用途,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按规定缴销。

不准擅自外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及签发空头支票。

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需日记账。

根据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与总账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银行存款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

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做好岗位安全保卫工作。

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不得遗失。

会计工作规范要求认真整理和装订会计凭证的附件,工资表等,并负责记账凭证附件有效完整。

负责审核、汇总、提现和发放工资。

严守财务保密制度,杜绝一切与财务不相符的不良行为。

完成酒店及部门主管订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有关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制度通用篇三

    1.听指挥。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确保防控及时有力;一手抓运行保障,确保机关运行稳定顺畅。

    2.作表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防控一线,打头阵、作表率,为夺取疫情防控战全面胜利体现担当、彰显价值。加强宣传引导,消除恐慌情绪,传递全党全国决战决胜最强音。

    3.严排查。严格摸排登记本单位职工近期市外旅居史,每日统计职工流动情况及乏力、发热、干咳等症状,全面实时准确掌握动态,遇异常情况及时。

报告。

职工要服从相关部门要求开展防控工作,积极配合村(社区)筛查如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就诊。

    5.勤消毒。每日开展办公区域清洁,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卫生间、电梯间、门把手等重点区域做好消毒。会议保障部门要做好参会人员体温检测,强化会议环境、设备用品清洁消毒。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切实做好餐具消毒。设置废弃口罩收集桶和餐厨垃圾容器,定时收集处理。加强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严禁使用中央空调,定期清洗空调及通风设备滤网。

   6.严值守。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无缝衔接值班值守,严禁擅离职守、消极应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合理轮换值班备勤人员,确保人员保持战备状态。

   7.转方式。积极推行网络理政,加大线上办、预约办力度,减少窗口单位人员聚集。严格精简非紧要会议、活动、调研、考察,提倡电话、视频会议,大力推行无纸化、信息化办公,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确保运转有序高效。

    8.守纪律。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履职担当。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添堵、不添乱,切实减轻一线和基层负担。发扬斗争精神,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坚决抵制错误言论、虚假信息,带头维护舆论环境和社会秩序。

有关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制度通用篇四

关于事业单位保密工作制度33篇供借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单位的保密工作领导机构,在市委、市政府保密工作委员会和保密局的指导下,依照国家保密法规、省市保密规章制度及本制度,负责检查、督促我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三条保密工作要贯彻党中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确保安全,便利工作的方针,该保密的坚决保住,该公开的坚决公开,发挥保密工作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秘密等级第四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单位保密范围主要包括:

(一)上级保密部门或上级其它部门下发的国家秘密载体;

(二)其它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应该保密的事项。

第五条密级划分。根据秘密事项的重要程度、接触范围和失密后的危害大小,将密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一)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二)机密级。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三)秘密级。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六条上级机关及其它各单位的来文按文件所标密级管理。凡未列入保密范围,又不宜公开的事项,应作为内部事项妥善管理。

第七条下列事项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应当作为内部事项管理,不得扩散:

(二)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内部文件、资料及印章;

(三)单位主要领导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及其它有关资料。

第三章保密领导机构和职责第八条单位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指导我单位保密工作。第九条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

(四)建立保密岗位责任制;

(五)制定保密工作计划,做好保密宣传和教育工作;

(六)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保密要害部位及涉密计算机系统,采取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七)监督和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并组织追查失、泄密事件;

(八)研究和改进保密工作,努力解决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

(九)向保密委员会和保密局汇报我单位保密工作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事项。

第十条单位配备专(兼)职保密员,主要任务是:

(三)向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保密工作情况。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事项;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事项;

(八)不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和物品;

(九)不在普通电话、手机、传真、明码电报及普通邮件中传递或谈论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物品等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第十二条定密工作责任制(一)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公文、会议记录、计算机存储介质等的定密、变更、解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审查。审查工作必须定期进行,将重点涉密部门的文件资料列为重点审查对象,发现有漏定或错定密级的必须及时加以提醒和纠正,情况较重、屡教不改的必须严肃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予以必要的处分。

(二)公文拟稿时要依法定密。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员要根据“谁发文、谁定密”的原则,确定工作中产生的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拟定密级,并提出定密依据交由单位办公室审核。

(三)单位办公室必须确定专人对拟定的公文内容进行审核,同时在文稿审批单密级栏内拟定密级,如属国家秘密事项,则按所需保密等级定为“秘密”、“机密”或“绝密”,并依据《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规定》确定保密期限;如系公开事项,则定“无密”;如属内部事项,则定“内部”,不得使之处于空白。区分的标准和依据是《国家秘密及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五)文件密级一经确立,其传递、核稿、签发、盖印、封发、保管、清退、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均必须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并按照文件规定的级别、范围进行传递。

第十三条载体和密品管理制度(一)各类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的管理必须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

(二)查阅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只准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查阅。查阅时原则上不能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原制发机关、保密局和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由专人复制。复制后的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必须严格登记,标明复制单位、份数和日期。复制件按原件的同等要求严格管理,阅办后按规定立卷、归档或清退。

(三)传阅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须经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阅读涉密文件要在办公室进行;外出递送涉密文件过程中,不准办理与递送文件无关的事,且必须两人同行,必要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借用涉密文件、资料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于借用当天退回。

(四)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不准用普通邮件邮寄,不准用没有加密设施的办公设备传输秘密文件。

(五)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必须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并经常检查保密情况;管理人员在工作调动或退休时,必须把自己经管的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全部移交,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六)各类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应当定期清查、清退。如有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除制发机关规定清退时限的须按时清退外,其它的一般每季度向保密局清退一次。需销毁的废旧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须由单位办公室统一送到上级保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销毁,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制度(一)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规定,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严禁涉密软件、光盘、u盘、移动存储介质等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当发现国际互联网计算机信息网络中有涉及国家秘密信息时,应当立即向上级保密部门报告。

(四)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管理人员要定期备份重要数据,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工具可采用专用光盘、硬盘、u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五)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管理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他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六)涉密专用计算机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窃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七)涉密专用计算机系统的机房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与境外机构驻地、人员住所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并定期进行保密技术检查。

(八)涉密专用计算机系统一般不允许他人参观和提供对外服务,因特殊情况接待外来人员,要履行审批手续,并明确接触的范围和内容,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九)涉密专用计算机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十)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应由本单位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并确保涉密信息在维修过程中不被泄露;不具备自行维修涉密计算机的,应当委托保密部门认定的涉密计算机维修定点单位进行维修。

(十一)涉密计算机在维修过程中,不得随意下载、复制或自行处理涉密文件、资料;因维修必须下载、复制或其他方式处理的,须经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不擅自保存和扩大涉密信息知悉范围。

(十二)有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原则上不送定点单位维修,应请定点单位派专人到本单位维修,并指定专人全程监督,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十三)需要更换、报废的涉密计算机,必须彻底清除涉密信息,不能自行清除涉密信息的,应当委托定点单位清除,没有彻底清除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不得擅自处理和另作他用。

(十四)需购置涉密计算机,必须满足国产标准,同时是国家保密局、公安部、安全部认定的产品。

(十五)涉密计算机委托给非定点单位维修,由此导致泄密事件的,将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在无密级的报刊、资料、书籍中不得转载秘密文件、资料;

(五)出国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接受境外新闻媒介的采访、邀请等各种旨在获取我国情报信息的活动;在非自愿的情况下,遇到国外新闻记者或有关人员的采访时,应以外交辞令应对或婉拒。

(四)与会人员一律关闭所携通讯工具;

(六)会议印发的秘密文件、材料,要严格管理,会后按登记清单及时收回;

(九)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住所进行保密检查,不得有文件、笔记本等遗漏。

第五章奖励与惩处第十七条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集体或个人由上级保密部门或本单位依照规定给予奖励或表扬:

(一)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密安全者;

(二)对泄露或盗取国家秘密的行为进行斗争或及时检举者;

(三)发现他人泄密或可能泄密时,立即采取措施,从而避免或减轻损害程度者;

(四)在保密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或取得重要科研成果者;

(五)一贯尽于职守,从事保密工作事迹突出者。

第十八条凡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对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分:

(一)泄露国家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

(二)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者;

(三)虽然泄密情节较轻,但多次泄密或泄密数量较大者;

(四)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从而造成损害国家利益者。

第二十条泄露国家秘密,情节轻微,认错态度好的,可以酌情从轻或免予行政处分。

借鉴。

有关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制度通用篇五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尽忠职守,服从领导、服从公司安排,努力工作、不得有敷衍行为。

二、工作时间:8:00~12:00,13:30~17:30,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如有事外出或生病须向领导请假,填写请假条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没有请假条者按旷工处理。

三、上班期间以工作为主,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办公室内禁止嬉戏、娱乐、打闹、做或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上班期间玩游戏、看电影、电视剧,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qq上聊非工作内容,上班时间炒股等给予通报批评,屡教不改且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四、工作时间禁止乱窜办公室,若有工作需要先敲门,允许后方可进入,出门时轻轻将门带好。

五、办公室人员要履行职责,及时、准确的完成所应承担的任务,做到当天工作当天完成,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

六、搞好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团结协作、互相学习、齐心协力搞好办公室各项工作。

七、待人接物要热情礼貌。对机关、其他部门、基层和外来人员都要态度和蔼,能办的事情不能推诿,不能办的要耐心说明情况。接听电话应有礼貌,懂得随机应变地记录清楚来电者的姓名、单位及事因,看清情况再作转告。

八、各职位员工除了熟悉自身岗位的工作内容、负责范围外,其它职位的工作内容流程要求也应该知道,当该职位人员外出,同部门的其它员工也能独立处理其负责的工作,日后也不排除有调换岗位的安排。

九、维护公司形象、不泄露公司机密、不做任何有损害公司名誉的事情、不私自挪用公司财物和耗材。不准泄露对公司无利的信息,遵守职业道德。

十、严格执行公司电话管理制度、私人事宜不准使用公司电话。

十一、保持办公环境干净整洁、整理好文档资料,文件资料放置要整齐有序,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品文件。下班后,将办公桌面清洁干净,单据资料要整理有序放进抽屉里,以防丢失。

十二、不准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有关的业务或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职务。

十三、防火、防盗、防事故,下班或办公室无人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尤其要注意用电设备如空调、电风扇、电热扇、传真机、电脑、复印机、打卡机、个人充电器等一次使用时间不要过长,否则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注:以上各项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如果有违反者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公司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有关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制度通用篇六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领导小组是我单位的****领导机构,在市委、市政府****委员会和保密局的指导下,依照国家保密法规、省市保密规章制度及本制度,负责检查、督促我单位的****。

第三条****要贯彻党中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确保安全,便利工作的方针,该保密的坚决保住,该公开的坚决公开,发挥****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秘密等级。

第四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单位保密范围主要包括:

(一)上级保密部门或上级其它部门下发的国家秘密载体;。

(二)其它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应该保密的事项。

第五条密级划分。根据秘密事项的重要程度、接触范围和失密后的危害大小,将密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二)机密级。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范围,又不宜公开的事项,应作为内部事项妥善管理。

第七条下列事项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应当作为内部事项管理,不得扩散:

(二)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内部文件、资料及印章;。

(三)单位主要领导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及其它有关资料。

第三章保密领导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单位设立****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指导我单位****。第九条单位****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

(四)建立保密岗位责任制;。

(五)制定****计划,做好保密宣传和教育工作;。

(六)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保密要害部位及涉密计算机系统,采取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七)监督和检查****落实情况,指导并组织追查失、泄密事件;。

(八)研究和改进****,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

(九)向保密委员会和保密局汇报我单位****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事项。

第十条单位配备专(兼)职保密员,主要任务是:

(三)向单位****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第四章各项保密规定。

第十一条全体干部职工应遵守的保密规定。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事项;。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事项;。

(八)不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和物品;。

(九)不在普通电话、手机、传真、明码电报及普通邮件中传递或谈论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物品等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一)单位****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公文、会议记录、计算机存储介质等的定密、变更、解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审查。审查工作必须定期进行,将重点涉密部门的文件资料列为重点审查对象,发现有漏定或错定密级的必须及时加以提醒和纠正,情况较重、屡教不改的必须严肃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予以必要的处分。

(二)公文拟稿时要依法定密。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员要根据“谁发文、谁定密”的原则,确定工作中产生的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拟定密级,并提出定密依据交由单位办公室审核。

(三)单位办公室必须确定专人对拟定的公文内容进行审核,同时在文稿审批单密级栏内拟定密级,如属国家秘密事项,则按所需保密等级定为“秘密”、“机密”或“绝密”,并依据《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规定》确定保密期限;如系公开事项,则定“无密”;如属内部事项,则定“内部”,不得使之处于空白。区分的标准和依据是《国家秘密及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五)文件密级一经确立,其传递、核稿、签发、盖印、封发、保管、清退、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均必须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并按照文件规定的级别、范围进行传递。

第十三条载体和密品管理制度。

(一)各类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的管理必须由单位****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

(二)查阅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只准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查阅。查阅时原则上不能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原制发机关、保密局和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由专人复制。复制后的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必须严格登记,标明复制单位、份数和日期。复制件按原件的同等要求严格管理,阅办后按规定立卷、归档或清退。

(三)传阅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须经单位****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阅读涉密文件要在办公室进行;外出递送涉密文件过程中,不准办理与递送文件无关的事,且必须两人同行,必要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借用涉密文件、资料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于借用当天退回。

(四)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不准用普通邮件邮寄,不准用没有加密设施的办公设备传输秘密文件。

(五)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必须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并经常检查保密情况;管理人员在工作调动或退休时,必须把自己经管的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全部移交,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六)各类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应当定期清查、清退。如有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除制发机关规定清退时限的须按时清退外,其它的一般每季度向保密局清退一次。需销毁的废旧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须由单位办公室统一送到上级保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销毁,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制度。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规定,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严禁涉密软件、光盘、u盘、移动存储介质等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三)计算机应用、管理人员使用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当发现国际互联网计算机信息网络中有涉及国家秘密信息时,应当立即向上级保密部门报告。

(四)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管理人员要定期备份重要数据,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工具可采用专用光盘、硬盘、u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五)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管理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他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六)涉密专用计算机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窃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七)涉密专用计算机系统的机房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与境外机构驻地、人员住所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并定期进行保密技术检查。

(八)涉密专用计算机系统一般不允许他人参观和提供对外服务,因特殊情况接待外来人员,要履行审批手续,并明确接触的范围和内容,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九)涉密专用计算机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十)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应由本单位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并确保涉密信息在维修过程中不被泄露;不具备自行维修涉密计算机的,应当委托保密部门认定的涉密计算机维修定点单位进行维修。

(十一)涉密计算机在维修过程中,不得随意下载、复制或自行处理涉密文件、资料;因维修必须下载、复制或其他方式处理的,须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不擅自保存和扩大涉密信息知悉范围。

(十二)有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原则上不送定点单位维修,应请定点单位派专人到本单位维修,并指定专人全程监督,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十三)需要更换、报废的涉密计算机,必须彻底清除涉密信息,不能自行清除涉密信息的,应当委托定点单位清除,没有彻底清除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不得擅自处理和另作他用。

(十四)需购置涉密计算机,必须满足国产标准,同时是国家保密局、公安部、安全部认定的产品。

(十五)涉密计算机委托给非定点单位维修,由此导致泄密事件的,将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公开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四)在无密级的报刊、资料、书籍中不得转载秘密文件、资料;。

(五)出国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接受境外新闻媒介的采访、邀请等各种旨在获取我国情报信息的活动;在非自愿的情况下,遇到国外新闻记者或有关人员的采访时,应以外交辞令应对或婉拒。

第十六条会议工作保密制度。

(四)与会人员一律关闭所携通讯工具;。

(九)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住所进行保密检查,不得有文件、笔记本等遗漏。

第五章奖励与惩处。

第十七条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集体或个人由上级保密部门或本单位依照规定给予奖励或表扬:

(一)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密安全者;。

(二)对泄露或盗取国家秘密的行为进行斗争或及时检举者;。

(三)发现他人泄密或可能泄密时,立即采取措施,从而避免或减轻损害程度者;。

(四)在****中做出重要贡献或取得重要科研成果者;。

(五)一贯尽于职守,从事****事迹突出者。

第十八条凡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对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分:

(一)泄露国家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

(二)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者;。

(三)虽然泄密情节较轻,但多次泄密或泄密数量较大者;。

(四)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从而造成损害国家利益者。

第二十条泄露国家秘密,情节轻微,认错态度好的,可以酌情从轻或免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单位单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有关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制度通用篇七

2、适用范围。

第二章考勤。

1、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上下班时间按公司规定执行。

2、驻外项目现场,应按照项目甲方上下班时间或者项目组规定执行。

第三章日常办公纪律。

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

2、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

3、工作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聚堆聊天、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

5、非经允许,工作时间内不得使用扬声器,只能使用耳机,以免影响他人。

7、维护部门形象、不能有任何有损公司形象和信誉的行为。

8、工作期间不得饮洒,不得带有醉酒状态上班。

9、不浪费公司资源,下班后必须关闭电脑、空调等耗电设备,节约用电。

第四章文档、设备管理。

1、遵守保密纪律,保存好各种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技术研究成果、技术文档等。

第五章项目管理。

1、项目完工后,项目经理要及时整理项目过程文档,上交归档。

第六章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检测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有关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制度通用篇八

第三条工作时间禁止乱窜办公室,若有工作需要先敲门,允许后方可。

进入,出门时轻轻将门带好。

第四条办公室内禁止高声喧哗、乱说脏话、吹口哨等不文明行为。

第五条自觉维护公司形象,礼貌待人,轻声慢步,举止得体。

第六条员工上班时必须着装整洁、得体,扣子齐全,不漏扣、错扣。

不得穿露出脚趾及后跟的凉鞋及其他不适宜的装束,不准佩戴夸张、异类、过大的饰物上班。

第七条自觉维护办公环境,爱护公物,注意卫生;。

第八条未经他人同意禁止乱动他人物品;。

第九条上班期间不得饮酒;。

第十条办公室要注意整洁。办公桌(包括桌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电源,尤其要注意用电设备如空调、电风扇、电热扇、传真机、

电脑、复印机、打卡机、个人充电器等一次使用时间不要过长,否则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注:如果有违反者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公司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有关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制度通用篇九

为进一步规范局属各单位的管理 ,增强干部职工的组织性、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对局属各单位考勤 考核 及请销假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制度

(一)各单位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上级规定的上下班作息制度,如因工作需要加班 时,应自觉服从安排。

(二)上下班实行考勤制度,工作人员每日按上、下午进行考勤登记,各单位要建好考勤台帐,局纪委将对各单位的考勤情况进行督查。

(三)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凡每月迟到、早退达3次者,视同旷工半天。

(四)休息日值班等同工作日考勤,无故不值班视同旷工。

二、请销假制度

(一)因公外出审批权限。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外出3天以内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3天以上需向分管局长报告并经批准;单位负责人因公外出3天以内者,需向分管局长报告并经批准,3天以上需向局长报告并经批准。

(二)事假审批权限。一般工作人员请事假3天以内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3天以上需经分管局长批准;单位负责人请事假3天以内,需经分管局长批准,3天以上需经局长批准。

(三)病假审批权限。住院治疗,须持医院住院治疗证明,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及时委托他人请假或在出院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因病在家休养,单位副职负责人以下(含单位副职负责人)5天以内的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5天以上15天以内的必须持本地乡镇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15天以上30天以内的必须持本地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分管局长批准,30天以上的必须持本地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局长批准;主要负责人5天以内的按本制度第 (二)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5天以上必须持本地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局长批准。

(四)婚育假规定。婚假、产假、女职工流产假、男方护理假假期天数按《婚姻法》、《苏州市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 执行,假期均视为出勤。

(五)探亲假规定。符合探亲假条件的人员需休探亲假时,应提前3天以上提出书面申请,假期视为出勤,差旅费按有关规定报销。

(六)丧假规定。符合休丧假条件的可申请丧假,丧假假期天数按有关规定执行,假期均视为出勤。

(七)年休假规定。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可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可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可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假期视为出勤。休年休假,应提前3天以上提出书面申请,职工一般职工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单位负责人需经局长批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未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八)各类请假人员离岗后,均要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防止工作脱节和出现空档。各类假期期满回到岗位后,应及时向其批假领导销假,并将请假审批报告存档备案。

(九)凡不履行请销假手续无故缺勤者,按旷工处理, 旷工者,按《事业单位人事 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处理。

三、请假期间有关待遇规定

当月病、事假工作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工作性补贴(岗位津贴)按50%计发,生活性(生活)补贴全额发放。连续病、事假达到一个月的,当月工作性补贴(岗位津贴)停发,生活性(生活)补贴全额发放。产前假和哺乳假期间工作性补贴(岗位津贴)停发,生活性(生活)补贴全额发放。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男方护理假期间,工作性补贴(岗位津贴)和生活性(生活)补贴全额发放。

四、年度考核规定

五、其它规定

本《通知》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凡本《通知》未涉及的内容按国家、省、市、区原有规定执行,今后如有新政策出台,则以国家文件为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制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和《门源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外出报告制度》、《中共门源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门源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病假、事假、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考勤和因公外出的考勤及日常出勤情况。

第三条 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 组织部负责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考勤的综合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

第二章 审批程序及批准权限

第五条 科级干部因公外出和因私请假,必须提前向组织部报告外出和请假事由,办理报批手续。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方式以书面为主。如遇特殊情况,可口头或电话报告和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第六条 县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州委书记、州长请假,并分别向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履行告知手续;县人大、县政协正职领导及副县级领导干部(不包括县人大、县政协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3 天以内的,应向书记、报告,并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报组织部备案;3 天以上的,经书记、县政府签署意见后,向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报告,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县人大、县政协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公离开工作岗位3 天以内的,由单位正职领导批准;3 天以上的,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报书记同意后,向州委副书记通报,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第七条 各乡镇、各部门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书记、报告,并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报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 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党政副职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向单位正职领导报告;3 天以上的,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后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报组织部备案。

第九条 各乡镇、各部门国家机关一般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省、出国(境)的参照第六条、第七条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条 各乡镇、各部门国家机关一般干部请假时间在3 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3 天以上的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假期结束后向审批人销假。

第三章 请假手续及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应有外出的文件依据可证明材料。因公外出或因私请假期满需延长的,应按审批权限事前报告。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请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应按审批权限事前报告,延长的天数按事假处理。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应有具体事由及事假的期限。事假期满需延长的,延长的天数继续按事假处理。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因病请假10 天以上的,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如遇特殊情况,医疗疾病证明可后补。

第十五条 工作人员既不履行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手续,又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 国家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

第四章 考勤管理及审核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考勤档案。各部门(单位)办公室负责建立本部门(单位)科级以下干部的考勤档案。组织部负责审核各部门(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勤情况。

第十八条 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每半年汇总一次领导干部考勤情况,并将科级领导干部考勤情况汇总后报备案。

第十九条 各部门、各单位每月汇总一次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并进行公布。

第五章 请假期间有关待遇规定

第二十条 请假期间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省人事厅《关于青海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65 号)、《关于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66 号)、《关于国家工作人员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86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通知》(青人薪字[2015]538 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考勤管理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 考勤纳入平时工作考核之中,考勤统计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工作人员的日工资,按工作人员本人的月工资(不含规定按考勤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根据国家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的规定,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可统一按21.5 天计算。

(一)工作人员因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扣除当月工作津贴;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 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 天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工作人员因病请假当年累计超过3 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 、工作人员病假在当月累计超过10 个工作日,停发当月工作津贴;

5 、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6 、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虚假证明请病假后从事经营或其它盈利性活动,经查实,即停发工资。

(三)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当年累计超过2 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2 、超过5 个月以上的,停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和精神文明奖,并取消当年公休假;

3 、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需陪护治疗或随患者出省诊断时间较长的,经本人申请,部门(单位)研究同意,根据审批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可不扣除工资。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安排病休。领导干部病休期间免去现职。病休后视其健康状况和工作需要,予以重新安排工作。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在编但长期不在岗者,按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章 考勤工作纪律及监督

第二十五条 在考勤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予以追究责任:

2 、考勤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造成考勤登记失实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考勤工作实行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

3 、考勤工作中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对本部门(单位)工作和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定期组织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对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全年考勤情况在每年年底目标责任考核情况公布时一同公布。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单位)对见习岗位的大学生、大学生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人员的考勤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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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制度通用篇十

1、学校保安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保安门卫人员必需进展岗前培训,保安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保安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需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干净,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时刻提高警觉,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展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保安人员应仔细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安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保安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临时拘留,准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保安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需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需在课余时间进展,假如正在上课,必需先在门房等候。

6、外来人员因事来校联系工作,保安在问清状况后,向校长办汇报,经同意后放行,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保安要坚守岗位,上岗时衣着整齐,上班期间不饮酒,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准时检查办公楼、试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8、在校期间,对学生外出要仔细查问、登记,未经许可,不准学生出校园。上课时间学生需外出,必需出具班主任的请假批条。

9、节假日期间,学生不得任凭进校,如有要事,须经保安同意,方可进校。

10、要做到政令畅通,如遇突发大事必需准时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11、车辆出校前,应示意停车承受检查。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12、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保安要准时开启和关闭。

13、学校保安应当仔细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赐予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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