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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施方案范文(实用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0 11:14:33 页码:9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施方案范文(实用9篇)
2023-11-10 11:14:33    小编:ZTFB

方案的实施需要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并且需要进行有效的监测和评估。一个好的方案应该具备创新性和前瞻性,能够引领潮流和解决未来问题。方案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如何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方案是实现目标的关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施方案篇一

二是使用透明玻璃隔断,使“后厨”成为消费者可直接看到的“透明厨房”;。

三是采用视频传输等技术,将“后厨”展示给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各地要积极引导餐饮服务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将餐饮服务单位的操作间、凉菜间、洗消间、食品库房等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通过直观形式或视频方式展示给消费者,使“后厨”成为可视、可感、可知的“透明厨房”,消费者可以直观地看到厨房的环境卫生状况和凉菜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等各食品操作场所的工作状况,真实了解餐饮服务单位人员健康培训、清消保洁、索证索票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掌握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真实状况,对不符合操作规范的行为进行监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不断规范经营和诚信自律经营,推进餐饮服务行业全面升级改造和健康发展,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实施标准。

“前厅明亮化、后堂透明化”、“五有”(屋内有吊顶、墙面有瓷砖、门窗有窗纱、原料有货架、消毒有设施)、“三洁净”(地面洁净、桌面洁净、墙面洁净)和“三规范”(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规范、餐具消毒规范)。

1、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打开一堵墙,后厨见阳光”的理念,打通操作间和餐厅之间的`墙壁,安装透明玻璃隔断,让后厨操作直观地展示给消费者。

2、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要利用高清摄像头和显示屏将操作间、凉菜间、消毒间(区域)、面点间、食品库房等关键区域、工作流程,在大厅醒目的位置向消费者进行展示。

3、各类餐馆和学校食堂在店堂显著位置张贴“明厨亮灶,诚信经营”、“明厨亮灶,请您监督”等提示语。

4、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环境卫生要整洁、明亮,食品加工操作台和加工工具要每日清洗、消毒,做到清洁、干净。

5、食品处理区墙壁、天花板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平滑的浅色材料装修,防止墙皮等建筑材料脱落。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要平整、易清洁。

6、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及易潮湿的场所,应有1.5m以上、浅色、不吸水、易清洗和耐用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凉菜间等专间的墙裙应铺设到墙顶。

7、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及各类专间的门应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

8、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定期清洗排油烟装置。

9、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库房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能使贮存的食品和物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确保贮存的食品原料不受潮、不变质。

10、要建立食品原料进货验收台账、食品添加剂台账、餐用具消毒台账、餐厨废弃物处理台账、食品留样台账和从业人员晨检台账记录。有条件的做好电子追溯信息系统的信息录入和管理应用工作。

三、工作开展情况。

经过半年多的努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加强领导,推进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将此项工作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创新内容,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相关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顺利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提供组织保障。并采取一是与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对新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指导其按照“明厨亮灶”的要求,达到清洁、明亮、干净、安全的要求;二是与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作为量化分级动态评定的重点内容,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动态等级评定,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实施“明厨亮灶”工程;三是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对部分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经营条件差,不主动开展“明厨亮灶”工程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强日常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施方案篇二

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20xx年市“十件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信政文〔20xx〕71号)和《信阳市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第二阶段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信政办明电〔20xx〕174号)要求,为切实提升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全县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继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第二阶段工程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我县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第二阶段工程建设,由县财政承担网络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及网络运营费用,对全县乡镇(街道)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升级改造并连接网络平台。

通过工程建设,打造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共治平台,实现后厨粗加工、烹饪、仓储、清洗消毒等重点区域、重要环节“透明化”“可视化”,让师生、家长和监管人员,通过手机客户端、电脑终端查看实时影像,对餐饮食品加工过程进行即时监督、远程监控和零距离监管,督促学校(幼儿园)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食品安全自律意识,提升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便捷性和保障水平,确保广大师生餐饮食品安全。

二、工作原则。

紧密结合餐饮经营资质行政许可、量化分级管理、日常监督检查、监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按照“全面实施、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原则,严格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第二阶段工程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升级改造。按照《河南省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指导规范》要求,对第二阶段工程实施中的学校(幼儿园)食堂的仓储间、粗加工间、操作间、面点间、洗消区、垃圾存放处和相关设施设备进行重点改造。改造后要达到后厨布局合理,功能区间完整,环境卫生整洁,设施设备齐全等要求。

(二)监控系统安装及各级监管平台建设。实施网络厨房建设,在后厨食品粗加工、烹饪、餐饮具洗消、食品原料储存等重点功能区安装摄像头,安装硬盘和宽带线路等设施设备,并在就餐场所及学校管理人员办公区间设置电子显示屏,实时显示后厨卫生环境、食品加工、烹饪、餐饮具洗消、食品原料储存状态等,同时将视频数据连接到信阳市餐饮监管平台网或河南省舌尖安全网。

监控视频直播必须满足pc端、手机端或政府监控中心等不同客户端同时多人观看,且单点视频实测效果应达到1000以上客户端同时观看,不卡屏、不跳屏、实时传播影像,图像清晰逼真。采用视频式展示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将视频信息上传至其加入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为视频信息上传、社会公众观看提供接口、展示页面。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优质优价,无偿提供咨询服务。县政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平台,监管平台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三)检查验收及补助。对改造后的学校食堂,县“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要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合格的,由县财政负担,给予以奖代补财政补助,每所学校食堂财政补助1.5万元。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给予奖补。

四、时间安排。

县“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确保建设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实施,要在20xx年9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含时间节点)对口上报市食药监局和市教育局,11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全县乡镇(街道)学校(幼儿园)食堂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任务,并于12月上旬完成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把此项工作提高到讲政治、稳经济、重民生的高度,明确责任,细化任务,落实到人。要全面安排部署,统筹协调推动,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度。县财政部门要确保资金到位,县教育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推动学校第二阶段“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升级改造工作,加大督促,确保改造到位。县食药监部门要做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改造的指导、监管,确保后厨主要功能区能够监管到位,确保“互联网+明厨亮灶”高质量、高效率运行使用。

(二)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各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加强沟通,着力推进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全面完成第二阶段“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目标任务。

(三)要严格标准,提升质量。严格执行学校(幼儿园)食堂第二阶段“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学校食堂升级改造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四)要加大督导,确保落实。要加大对“互联网+明厨亮灶”第二阶段工程建设工作的督导力度,建立日常督导机制,实施联合督导,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导,重点督导学校食堂升级改造、摄像头安装位置、监控部位等,对升级改造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任务未按期完成的要实施责任追究。同时,要加强“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日常督导,并进行综合考核。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施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的通知》(苏食药监食餐〔〕14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行动为抓手,实施餐饮质量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提升“明厨亮灶”覆盖面,重点推进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等重点单位和商业街区、旅游景区等区域明厨亮灶建设,其中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建设率达到90%以上,力争达到100%;餐饮质量示范街(区)内建设率达到80%;餐饮质量示范店建设率达到100%;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承担重大任务保障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实施明厨亮灶。构建监管部门、餐饮单位、消费者三位一体餐饮食品安全共治模式,有效提升全市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示范建设。坚持示范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进程,根据标准指导餐饮单位采用透明玻璃、矮墙隔断、视频展示、参观通道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组合或其他形式实施明厨亮灶,推进食品原辅料及其来源公示,加工制作过程关键环节“透明化”。在学校食堂、餐饮示范店、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首批试点建设单位中树典型、建样本,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提档升级。与学校食堂管理、示范街区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等多领域工作相结合,争取地方政府以及教育、旅游、文明办等部门支持,形成推广建设工作合力;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相结合,鼓励和引导餐饮服务单位优化食品加工场所布局,完善设施设备,规范人员管理和操作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具备条件的单位调整量化分级等级,发展一批“笑脸”企业。

(三)宣传倡导。在商场、餐饮商户、单位食堂醒目位置设置明厨亮灶标识、门口告知牌、宣传海报,利用公示牌、新闻媒体、app、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扩大明厨亮灶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调动餐饮服务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建设一批、影响一批、发展一批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将明厨亮灶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推进,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明厨亮灶工作建设机制,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提升明厨亮灶建设成效。市局将对明厨亮灶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综合考评指标体系。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施方案篇四

经过半年多的努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加强领导,推进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将此项工作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创新内容,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相关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顺利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提供组织保障。并采取一是与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对新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指导其按照“明厨亮灶”的要求,达到清洁、明亮、干净、安全的要求;二是与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作为量化分级动态评定的重点内容,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动态等级评定,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实施“明厨亮灶”工程;三是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对部分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经营条件差,不主动开展“明厨亮灶”工程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强日常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施方案篇五

实施“明厨亮灶”,主要采取三种形式。

二是使用透明玻璃隔断,使“后厨”成为消费者可直接看到的“透明厨房”;

三是采用视频传输等技术,将“后厨”展示给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各地要积极引导餐饮服务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将餐饮服务单位的操作间、凉菜间、洗消间、食品库房等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通过直观形式或视频方式展示给消费者,使“后厨”成为可视、可感、可知的“透明厨房”,消费者可以直观地看到厨房的环境卫生状况和凉菜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等各食品操作场所的工作状况,真实了解餐饮服务单位人员健康培训、清消保洁、索证索票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掌握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真实状况,对不符合操作规范的行为进行监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不断规范经营和诚信自律经营,推进餐饮服务行业全面升级改造和健康发展,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施方案篇六

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诚信守法经营,规范公开加工过程,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强化企业自律,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提升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现制定贵定县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成立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安余飞为组长、副局长黄星文为副组长、各分局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食品科,负责传达州局及单位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收集整理“明厨亮灶”相关工作资料。

各分局按照州局工作要求,根据餐饮服务单位的分类等级、厨房位置及布局等实际情况,采取“透明厨房”、“视频厨房”或“隔断厨房”等模式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20xx年加大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学校食堂覆盖面70%以上、大中型餐馆50%以上,其他餐饮单位25%以上。

二、结合工作职责、多举措开展。

各分局要紧密结合日常监管,与行政许可、量化分级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对餐饮企业厨房内检查曝光的力度。要在坚持建设标准的基础要求上,大胆鼓励方法创新,通过现场会等形式多样的方式积极推进。要树立一批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典型单位,起到“示范一批,带动一批”效应,充分调动本地区餐饮服务单位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持久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营造有效氛围。各分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现场培训会,更加有效地指导餐饮单位打造“明厨亮灶”工程,节约餐饮单位的建设成本。

各分局要加强对实施“明厨亮灶”工程的督导检查,不断完善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的有效措施,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明厨亮灶”工程有序推进。州局适时组织开展“明厨亮灶”工作督查,并将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列入年度目标考核项目进行考核,确保“明厨亮灶”工程全面深入推进。

三、“明厨亮灶”模式和要求。

1.隔断厨房。是指餐饮服务单位采取隔断矮墙(柜)将操作间与就餐场所隔开,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厨房展现形式。

2.透明厨房。是指餐饮服务单位采取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或设置参观窗口等方式方法,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厨房展现形式。

3.视频厨房。是指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安装摄像设备,通过视频传输等技术(无线或有线)技术手段,在就餐大厅、包房及结算厅(台)设置电子显示屏,将后厨食品加工操作现场直接反映到电子显示屏幕上,使消费者在就餐场所就可全程了解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情况。

(二)“明厨亮灶”的要求。

1.可采取不同形式推进“明厨亮灶”。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餐饮服务单位不同的业态、厨房位置及布局等实际情况的不同采取不同模式,鼓励采用打通操作间和餐厅之间的墙壁安装隔断墙的办法;小型餐饮单位采用安装隔断墙的方法;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可以利用高清摄像头和显示屏将操作间、凉菜间、消毒间(区域)、主食库、副食库、面点间等关键部位进行展示。在实施过程中可以采取其中一种方法,也可以把几种方法组合到一起实施。

2.“明厨亮灶”的基本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堂要做到“前厅明亮化、后堂透明化”、“五有”(屋内有吊顶、墙面有瓷砖、门窗有窗纱、原料有货架、消毒有设施)、“三洁净”(地面洁净、桌面洁净、墙面洁净)和“三规范”(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规范、餐具消毒规范)。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施方案篇七

各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局机关各科室、有关餐饮服务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要求,深入开展我区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不断提升全区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市食安办关于《落实民生社会建设要率先突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分类实施,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10月底前,城区及镇驻地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0%,中型以上餐饮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70%以上。

二、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召开“互联网+明厨亮灶”动员会议,传达实施方案,建立并逐步完善纳入“互联网+明厨亮灶”城区及镇驻地学校食堂、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名录,实施动态管理。

(二)推进落实:按照分类施工,属地管理原则,分季度进行推进。由食品科分季度制定施工单位名单,各科室、所负责协调各自管辖范围内参与单位,同施工单位对接,并进行监督。各所根据工作落实情况填写《互联网+明厨亮灶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并于每月20日汇总至局食品科。

(三)监管运行:纳入“互联网+明厨亮灶”单位由所在辖区监管所科室对其实时监控情况进行监督,将远程监控同现场检查相衔接,进一步排查风险隐患,切实发挥监管平台效能,提高监管效率。

三、工作措施。

(一)与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新取得许可的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及城区、乡镇驻地学校食堂要及时纳入施工名录,分类逐步纳入监管平台。

(二)与升级改造相结合。纳入平台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场所全面提档升级,提升硬件条件,实现厨房清洁。

(三)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对部分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经营条件差、不主动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增加检查、抽检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自身管理水平,确保“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落到实处。

(四)与诚信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纳入诚信建设和餐饮服务示范创建的考评内容;对积极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诚信守法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大宣传培育力度,优先推荐为示范创建单位。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施方案篇八

“前厅明亮化、后堂透明化”、“五有”(屋内有吊顶、墙面有瓷砖、门窗有窗纱、原料有货架、消毒有设施)、“三洁净”(地面洁净、桌面洁净、墙面洁净)和“三规范”(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规范、餐具消毒规范)。

1、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打开一堵墙,后厨见阳光”的理念,打通操作间和餐厅之间的`墙壁,安装透明玻璃隔断,让后厨操作直观地展示给消费者。

2、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要利用高清摄像头和显示屏将操作间、凉菜间、消毒间(区域)、面点间、食品库房等关键区域、工作流程,在大厅醒目的位置向消费者进行展示。

3、各类餐馆和学校食堂在店堂显著位置张贴“明厨亮灶,诚信经营”、“明厨亮灶,请您监督”等提示语。

4、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环境卫生要整洁、明亮,食品加工操作台和加工工具要每日清洗、消毒,做到清洁、干净。

5、食品处理区墙壁、天花板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平滑的浅色材料装修,防止墙皮等建筑材料脱落。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要平整、易清洁。

6、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及易潮湿的场所,应有1.5m以上、浅色、不吸水、易清洗和耐用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凉菜间等专间的墙裙应铺设到墙顶。

7、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及各类专间的门应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

8、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定期清洗排油烟装置。

9、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库房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能使贮存的食品和物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确保贮存的食品原料不受潮、不变质。

10、要建立食品原料进货验收台账、食品添加剂台账、餐用具消毒台账、餐厨废弃物处理台账、食品留样台账和从业人员晨检台账记录。有条件的做好电子追溯信息系统的信息录入和管理应用工作。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施方案篇九

为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的通知》(苏食药监食餐〔20-〕14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以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行动为抓手,实施餐饮质量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提升“明厨亮灶”覆盖面,重点推进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等重点单位和商业街区、旅游景区等区域明厨亮灶建设,其中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建设率达到90%以上,力争达到100%;餐饮质量示范街(区)内建设率达到80%;餐饮质量示范店建设率达到100%;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承担重大任务保障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实施明厨亮灶。构建监管部门、餐饮单位、消费者三位一体餐饮食品安全共治模式,有效提升全市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一)示范建设。坚持示范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进程,根据标准指导餐饮单位采用透明玻璃、矮墙隔断、视频展示、参观通道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组合或其他形式实施明厨亮灶,推进食品原辅料及其来源公示,加工制作过程关键环节“透明化”。在学校食堂、餐饮示范店、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首批试点建设单位中树典型、建样本,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提档升级。与学校食堂管理、示范街区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等多领域工作相结合,争取地方政府以及教育、旅游、文明办等部门支持,形成推广建设工作合力;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相结合,鼓励和引导餐饮服务单位优化食品加工场所布局,完善设施设备,规范人员管理和操作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具备条件的单位调整量化分级等级,发展一批“笑脸”企业。

(三)宣传倡导。在商场、餐饮商户、单位食堂醒目位置设置明厨亮灶标识、门口告知牌、宣传海报,利用公示牌、新闻媒体、app、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扩大明厨亮灶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调动餐饮服务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建设一批、影响一批、发展一批的良好氛围。

各地要将明厨亮灶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推进,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明厨亮灶工作建设机制,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提升明厨亮灶建设成效。市局将对明厨亮灶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综合考评指标体系。

请各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明厨亮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和建设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市局食品餐饮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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