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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早会会议制度范文(汇总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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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早会会议制度范文(汇总12篇)
2023-11-18 05:19:58    小编:ZTFB

在日常工作中,总结能够发现问题,提升效率。在总结中可以适当引用统计数据、案例和事例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下面列举了一些写作总结时常见的错误和应注意的问题。

早会会议制度篇一

一、公司班子会、公司行政办公办会的会务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二)会场布置及座次安排;

(三)会间组织服务工作,包括签到、引导就座、安排发言、会议记录、会场后勤保障;

(四)其他服务工作。

二、单位(部门)的会务工作由各单位安排。

一、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会议室的.管理单位,负责会议室的使用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需要使用公司会议室,需要向办公室提出使用意项,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使用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后领取钥匙,会议期间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会议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及时将钥匙交回办公室管理人员。

一、参会人员要按照所定会议时间,准时参加会议;

二、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按照程序提前向负责领导请假;

三、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秩序,注意环境卫生,应主动将手机设置为震动或静音状态;尽量避免接、打电话;严禁中途退场。

四、会议发言要紧扣主题,不谈论与会议无关的话题。

早会会议制度篇二

委员会会议即学生会全体会议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学生会主席团。委员会会议拥有对学生会各项工作进行最终决定的权力,拥有听取并审议各部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的权力,拥有修改学生会条例的权力。委员会会议采取一人一票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票数超过出席会议人数的半数即视为通过各项工作决议,非赞成票超过10张,相关工作计划需听取委员意见重新复议后实施。

1、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周。各部需及时对上一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及取得的成绩进行汇报,并在计划提出的5天内、活动结束的7天内把书面计划和总结(打印件或磁盘)上交秘书处。每月月初,各部需向秘书处提交本月工作计划,每月月末各部需向秘书处提交本月工作总结。年终各部需提交本年度工作总结,此总结记入部门年终考核。当月有活动的部门须在当月委员会会议中提交活动策划由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在活动结束后于当月委员会会议上进行工作总结。

2、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出席时,由副主席主持,副主席宣读当月各部门工作计划及上月工作总结交由委员会会议审议,秘书处作好记录;正副主席均不在时,由秘书长主持。

3、各部工作计划应写明活动目的、意义、日程及经费预算;工作总结包括对工作的自我评价、效果和影响,成功或失败的原因以及所得的经验、改进的方法。

4、秘书处做好通知和考勤工作,与会者需提前3-5分钟到场,任何干部不得无故缺勤,确因有事的需提前向秘书长请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考勤情况境遇各部评优及个人评优挂钩.

5、 与会人员遵守会议纪律,会议进行中请勿交头接耳,嬉笑打闹, 会议进行中应自觉将手机调成震动或静音。

主席团是委员会会议的常设机关,委员会会议闭会期间代行委员会会议职权,主席团会议采取民主集中制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人一票。学生会各项工作由主席团集体决策。

1、主席团会议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席团成员会议,暂定每月两次,与会者为正副主席及秘书长。及时向老师汇报各部近期工作,并拟定近期工作计划.

2、会议由主席主持,秘书长负责做好记录。

3、各主席、秘书长均需总结分管部门及秘书处的工作。

部长例会是主席团的顾问团,对主席团负责,具有对主席团提供决策的意见与建议的权力,主席团应虚心听取部长例会所提出的各项意见。

1、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部长会议,暂定隔周一次,与会者为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包括副部)。各部及时汇报近期工作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一起讨论解决,并拟定近期工作计划。

2、会议由主席主持,秘书长负责做好记录。

3、参加会议时必须携带工作手册以作记录。

1、每次会议内容要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上完整、清晰的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者及会议内容。

2、会议的'时间、地点若有临时更改,由秘书处另行通知。

3、无故缺席会议2次,或者迟到、请假(由于上课或课外实习等原因请假的除外)累计3次以上(含3次)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对于无故缺席达3次者,给予除名处分。

4、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席处理。

策划执行制度

各项活动策划由各具体部门负责筹划,策划书完成后需由部长签字后交由分管主席审批并签字。各活动策划经主席签字后方可生效。策划书缺少任何一级主管签字,一律视为无效,若活动已实施,则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惩罚措施。

工作交接制度

新成立学生会从公示之日起即开始展开各项工作,上届学生会主要成员需在新成立学生会召开成立大会前,全力支持新一届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并处理好交接工作。

早会会议制度篇三

中国复合材料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是由复合材料科学技术工作者及相关领域的单位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为了积极实现本会的宗旨,建立和完善以会员为主体的社团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与广大会员的联系,热心为会员服务和取得会员对学会工作的支持,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性学会组织通则和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章程的规定,特制定中国复合材料学会会员管理制度。

1.学会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分为:高级会员、普通会员、预备会员;团体会员分为:理事单位、会员单位。

2.会员管理和服务机构: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组织部为专门会员管理和服务机构。

1.总则。

凡承认本会的章程,有加入学会意愿的个人或者单位,均可申请入会,经学会审核符合会员条件者,学会批准后成为学会会员。

2.入会条件。

(1)个人会员-高级会员:具有两年以上会龄;获得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专业职称,或具有复合材料领域博士学位;或在与复合材料及相关领域从业5年以上,并有显著成就的科技人员。

(2)个人会员-普通会员:已获得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以上职称,或具有相当于上述水平的复合材料领域的科技人员,以及从事本学科范围内工作并热心倡导本学会工作的有关管理工作者。

(3)个人会员-预备会员:大学本科毕业后在科研、教学、生产单位从事复合材料领域工作的助理工程师、助教等相当于上述水平的科技人员,以及在读研究生、大学本科三年级以上成绩优良的学生;(预备会员只缴纳一次性注册费,不缴纳会费;预备会员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单位会员-理事单位:复合材料相关领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复合材料行业相关企业,注册资本需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企业近三年内没有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活动。

(5)单位会员-会员单位:复合材料行业相关企业,注册资本需达到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企业近三年内没有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活动。

(1)个人会员-高级会员。

1)具有申请学会理事候选人的资格,并优先作为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理事候选人;。

2)有向学会推荐高级会员的权利;。

3)享有本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4)具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学术活动的权利;。

5)具有取得与自己业务有关的本会刊物和学术资料的权利;。

6)对本会工作具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2)个人会员-普通会员。

1)享有本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作为中国复合材料学会高级会员候选人;。

3)具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学术活动的权利;。

4)具有取得与自己业务有关的本会刊物和学术资料的权利;。

5)对本会工作具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1)享有本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

3)优先取得本会的有关学术资料;。

4)可要求本会优先给予技术咨询;。

5)可请求本会协助举办培训班等;。

6)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4.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团体决议;。

(2)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缴纳会费;。

(5)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会员费用。

(1)预备会员:免费,若需要证书,一次性缴纳工本费50元;。

(2)普通会员:年度会费300元,一次性缴纳四年(一届)的会费,可以按三年收取;。

(3)高级会员年度会费800元,一次性缴纳四年(一届)的会费,可以按三年收取;。

6.入会流程。

(1)个人/单位填写入会申请表,提出申请;。

(2)学会审批;。

(3)通知申请人/单位结果,通过者学会发送批复函;。

(4)通过者缴纳会费;。

7.会员退会。

(1)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

(2)会员不交纳会费者,作自动退会处理。

1.个人会员-高级会员。

(1)免费享有学会网站学术成果、个人情况宣传等服务;。

(2)优惠参加学会提供的继续工程教育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培训;。

(3)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推荐作为学会报奖和学会评选的候选人;。

(4)优惠获得学会提供的技术咨询和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

(5)参加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享受注册费15%优惠;。

(6)颁发中国复合材料学会聘书;。

(7)优惠订阅《复合材料学报》及与学会签约的刊物;。

(8)优先推荐作为学会各项学术活动和期刊的评审专家、学会学术会议的主持人。

(9)优先申请主办、承办学会各项品牌活动。

2.个人会员-普通会员。

(1)通过学会申请各类奖项和荣誉资格;。

(2)优惠获得学会提供的技术咨询和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

(3)参加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享受注册费15%优惠;。

(4)颁发中国复合材料学会聘书;。

(5)优惠订阅《复合材料学报》及与学会签约的刊物;。

(6)可以参加学会提供的继续工程教育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培训。

3.个人会员-预备会员。

(1)颁发中国复合材料学会聘书;。

(2)优惠订阅《复合材料学报》及与学会签约的刊物;。

(3)可以参加学会提供的继续工程教育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培训。

(1)学会为理事单位提供荣誉证明:理事单位挂牌和证书;理事单位负责人优先作为理事候选人。

(2)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网站/微信服务。

免费在学会网站/微信首页广告;免费为理事单位提供招聘服务;提供专题报道服务;提供构建行业领域平台服务,认识和了解复合材料领域感兴趣的行业、专家和学者;建立论坛服务,发布产品需求信息服务;重要的行业信息、文件、电子书籍下载服务。

(3)学会主办的学术活动:

理事单位1人享受专项优惠;优先享有注册及减免注册费;优先主办活动分会场;为理事单位进行宣传服务;优先享有特邀报告服务;优先享有论文推荐服务。

(4)学会主办的展览活动:优先享有申请展位服务;资费优惠。

(5)承办学会学术活动:优先享有承办权;学会网络、微信平台推广活动服务。

(6)技术咨询服务:在专业领域范围内,组织相关专家为理事单位进行技术咨询、技术支持服务;为理事单位举荐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为理事单位提供平台,发布新产品信息,寻求各种支持;辅助理事单位制定行业和技术标准;联系相关领域的企业、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建立交流平台,促进产学研政结合。

(7)技术鉴定服务:在专业领域范围内,组织相关专家为企业进行技术鉴定;评定鉴定结果等级,向相关企业、政府推介服务。

(8)技术培训和资格认证:为企业员工、客户提供专业领域范围内技术培训,并颁发中国复合材料学会认证的资格证书;提供工程教育认证服务;开展科普服务。

(9)科技评奖服务:提供科技评奖服务;向上级单位举荐科技人才;优先申报学会奖项服务。

(10)其他服务。

5.团体会员-会员单位。

(1)学会为会员单位提供荣誉证明:会员单位挂牌和证书;会员单位负责人直接担任学会高级会员。

(2)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网站/微信服务:首年免费在学会网站/微信首页广告,后续网站/微信广告资费优惠;首年免费为会员单位提供招聘服务,后续招聘服务资费优惠;提供专题报道服务;提供构建行业领域平台服务,认识和了解复合材料领域感兴趣的行业、专家和学者;建立论坛服务,发布产品需求信息服务;重要的`行业信息、文件、电子书籍下载服务。

(3)学会主办的展览活动:优先享有申请展位服务;展位资费优惠。

(4)技术咨询服务:在专业领域范围内,组织相关专家为会员单位进行技术咨询、技术支持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资费优惠。

(5)技术鉴定服务:在专业领域范围内,组织相关专家为企业进行技术鉴定,资费优惠。

(6)技术培训和资格认证:资费优惠,为企业员工、客户提供专业领域范围内技术培训,并颁发中国复合材料学会认证的资格证书。

(7)其他服务。

1.总则。

会员晋级制度,主要是针对学会个人会员,从预备会员开始建立会员的个人档案,根据其在复合材料学科领域内的发展,进行跟踪式地会员服务工作,选择适当地时机发展其成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乃至理事。

2.会员晋级流程。

(1)学会为个人会员从入会开始建立个人档案;。

(2)学会每年以邮件形式联系会员,更新一次会员档案信息;。

(3)会员如在在学位、职称或者相关方面有变化后,亦可联系学会更新会员档案;。

1.总则。

会员积分制度,拟在激励会员在学会这个平台上发挥主观能动性,支持学会工作,同时学会也会给予特色的奖励。

2.积分细则。

(5)会员参加学会主办的继续教育培训活动,每参加一次得到积分200分;。

(7)学会后台管理员对参与上述工作的会员进行积分记录及汇总;。

(8)学会每年11月以邮件形式向会员发送积分情况,会员也可以通过邮件查询积分。

3.积分奖励措施。

积分值兑换内容备注。

6000分一次学术会议注册费5.5折优惠。

500分复合材料专业资料一本根据学会资料库存情况随机发送。

1.总则。

专家库制度,学会依据会员在相关领域的工作成就、对学会工作的支持度等方面,成立专家库,专家库限定300人;专家库成员可从事学会特定工作。

2.入选条件。

同时达到以下条件的会员,学会将其入选为专家库成员:

(1)高级会员及以上者;。

(2)会员积分累积达到500分及以上者;。

(3)积极参与学会的各项活动,支持学会工作。

3.专家库成员特定工作。

(1)作为学会各类奖项的评审专家,参与学会评奖工作;。

(2)作为咨询专家,根据个人时间安排参与学会承接的各类技术咨询工作。

早会会议制度篇四

1、每次会议内容要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上完整、清晰的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者及会议内容。

2、会议的时间、地点若有临时更改,由秘书处另行通知。

3、无故缺席会议2次,或者迟到、请假(由于上课或课外实习等原因请假的除外)累计3次以上(含3次)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对于无故缺席达3次者,给予除名处分。

4、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席处理。

各项活动策划由各具体部门负责筹划,策划书完成后需由部长签字后交由分管主席审批并签字。各活动策划经主席签字后方可生效。策划书缺少任何一级主管签字,一律视为无效,若活动已实施,则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惩罚措施。

新成立学生会从公示之日起即开始展开各项工作,上届学生会主要成员需在新成立学生会召开成立大会前,全力支持新一届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并处理好交接工作。

早会会议制度篇五

二、各管理处例会。

1、时间安排:每周一次,具体时间自定;

2、参加人员:参加人员自定,必要时可请综合服务部人员参加;

三、保安工作例会。

1、时间安排:每周三晚上;

2、参加人员:各管理处保安队副班长以上人员;

四、工程维修部工作例会。

1、时间安排:每月15日下午;

2、参加人员:各管理处维修主管(负责人);

五、综合服务部工作例会。

1、时间安排:每月30日下午;

2、参加人员:部门全体员工;

六、公司培训学习例会。

1、时间安排:原则上每月2次,安排周二晚上,具体以通知为准;

2、参加人员:根据培训主题、学习内容另行通知;

一、会议前准备工作。

1、会议召集部门在会议前应确定会址、会期、与会人员名单,并及时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必要时应提前向与会有关部门或人员提供相关会议资料。

2、综合服务部或会议召集部门必须根据会议安排提前布置好会场,做到会场布置整洁、干净、舒适。

3、会前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后会议召集部门应在会前告知会议主持人。

二、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有要事无法参加会议应于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会议召集部门要做好有关会议的各类资料分发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及会后记录的整理工作。

3、会议主持人应按会议议程执行,要求会议开得简明、有效。

4、会议期间,与会人员不得吸烟、不得随意离开会场。

5、与会人员在会议进行中都必须关闭身边的通讯工具或保持震动状态,原则上不得在会议进行中接听电话。

6、与会人员在会中必须讲普通话,汇报工作应有条理,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本部门内部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想法和建议,对未完成工作要有弥补措施和善后意见。

7、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时间,准时参加会议。

三、会后事项处理。

1、原则上会后三天内必须形成有关会议纪要(备忘)送达与会部门或人员。

2、会议结束后,有关部门要对会议形成的决议或纪要内容进行承办、落实。综合服务部应对会议中布置的有关工作内容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催办。

3、对公司内重大会议及有外来人员参加的会议,有关人员要负责将各类文件原稿、材料、会议照片、录音录像带等及时收集整理,并报综合部,综合服务部要对这些材料及时进行专门的分类归档。

一、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所召开的会议由部门、各管理处负责人自行安排。

二、公司召开的会议,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一天通知有关部门以保证会议的正常举行。

三、公司常设性会议综合服务部应订出具体的时间、地点,如有特殊原因,取消或延迟召开常设性会议,应及时通知与会部门或人员。

四、在会议过程中,主持人应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理。

五、会议纪要的起草、发送要及时准确。部门内部会议纪要应于次日发到部门内所有员工手上,并报送公司综合服务部备案。公司工作例会、临时性会议纪要应于会后三天内发送到各相关部门,并抄送集团、主营公司有关部门。

六、公司各部门对有关会议下发的重要文件、材料,必须及时组织部门员工传阅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七、公司各类会议原则上应按规范及安排的程序进行,遇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八、对会议管理工作列入考核,对违反上述规范及程序的,会议主持部门应追究责任,对有关当事人处以警告、罚款10—200元等处罚。

早会会议制度篇六

一、目的:

为规范工作室会议管理,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权责:

1、工作室主任负责公司会议的统筹协调及本制度的执行监督。2、会议提拟人或主办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罚。

1、大例会。

大例会每隔一周开一次。时间在星期二下午或傍晚。主要总结前两周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反思和改进,并安排下两周的事情。

2、部门会议。

部门会议根据部门工作需要不定时召开。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1、会议通知遵照以下规定:

a、会议前由主任助理或秘书部协助主任安排会议流程,确认会务服务人员工作准备就绪。

b、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一次,特别重要会议当天早上再通知一次。

c、通知信息由主任助理通知各,各部门部长通知给全体部员;所有收到信息的成员务必马上进行回复。有事不能到会者,向主任请假,部员向各部门部长请假。请假必须说明理由。

2、会议的其它准备工作遵照以下规定:

a、参会人员应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工作提案、汇报材料、应提交资料等)。

b、主任助理及秘书部提前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矿泉水、表格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c、召开大例会所需教室和多媒体设备,应向主任书面提出,由就业办老师盖章后交由教务处申请。(申请表上必须说明借用教室、设备使用时间并由老师签字确认)。

五、会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主持人不迟于会前10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2、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问题及达成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3、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4、大例会一般应控制在1小时左右,根据会议进行情况确需延时的,主持人向大家说明情况。

六、与会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应准时到会,并坐在各部门指定区域。

2、各部长统计到会人数。

3、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3、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5、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调到振动或将手机呼叫转移至部门另一未与会人处,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

1、工作室各类会议均应以专用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并整理为电子档。

2、工作室各类会议原则上应确定专人负责记录。

3、会议记录人员应将会议决议事项与实施人(部门)在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明确。

4、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整理完毕,由会议记录人员与主持人签字后交送办公室。做好记录的存档与保管工作。

5、会议跟进的依据以会议原始记录及会议纪要为准。

6、会议记录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a、各部门会议的记录工作由主任助理或秘书部不定期记录。

b、以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c、会议记录应尽量采用实录风格,确保记录的原始性。

d、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八、会后工作。

1、所有成员会后整理自己的会议笔记,认真落实每项工作。

2、会议提拟人及主办方清理会场,借用物品及时归还。办公用品交送办公室。

3、摄像人员当天内将图像文件拷贝至办公室电脑专门文件夹。

八、奖惩。

1、奖励与处罚。按《工作室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2、迟到、早退、缺席。

a、迟到。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后5分钟内未到的,计为迟到。

b、早退。凡参加会议人员,如未经部长同意在会议召开结束前5分钟提前离开会场的,计为早退。

3、缺席。凡必须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计为缺席。

6、附则。

二、会议管理要领。

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

2.要在开头就议题的要旨做一番简洁的说明。

早会会议制度篇七

为规范各部门日常工作流程,提高部门工作效率,根据协会章程的指导精神,特制定各部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协会各部门可在遵守协会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制定部门例会制度,也可根据工作需。

要适时组织召开,至少每三周要有一次部门全体会议。每次活动举办后必须召开总。

结会,出席者为各部室主要成员,结合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人员参加部门扩大会。

议。

第二条会议主要内容:部室主要人员对所做工作的汇报与总结;拟定下一阶段工作计划;重大问题的议定;困难问题的解决。与会人员须在会议前就上述内容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第三条部门召开会议之前由各部部长负责通知需到会的人员。

第四条会议参与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五条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第六条参加会议要提前到场签到,部长负责组织签到及会场布置工作。

第七条会议由各部门专门人员负责会议的记录,整理后存档。

第八条会议期间要保持会场的安静,通讯工具要关闭或调成振动。

第九条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连续达3次者视作自动退会处理。迟到、早退者各部门内部提出警告,连续达3次者,协会通报批评并记入档案。

第十条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者,需至少提前一小时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有会议记录人员记录。每学期会议请假累计达6次者,协会内部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会议的考勤情况各部门要准确记录,定期汇总,作为协会考核的重要项目。

第十二条会议时间、地点由各部门负责人决定。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修改权及解释权属河南大学管理协会会长团。

早会会议制度篇八

一、目的:为了加强各阶层的沟通,对公司的各类制度上传下达以及问题的传递,使之行之有效。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的各类会议。

三、职责:车间主任对车间会议负责,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会议负责,管理者代表对管理层会议负责。

四、程序。

1、实行定期会议制度。班组长每天应举行交接班会议,每月应举行一次全体班组长参加的会议。管理层(部门经理及以上)应每周举行一次碰头会议,如特殊情况还可增加列席人员。

2、实行会议主持人制度。班组长交接班会议由交班班长主持,车间主任列席(中、晚班交接可抽检参加)。全体班组长会议由车间主任主持,生产部应指派人员列席会议。管理层会议由管理者代表主持,总经理列席会议。

3、会议召开时间。班组长交接班会议在交接班前十分钟举行,全体班组长会议在每月的`最后一天上午七点举行,管理层会议在周六的下午三点钟举行。

4、会议纪律。所有会议与会者必须提前两分钟到达会场。迟到者罚款五十元。不到者罚款一百元。除出差不能赶回、重病,经请假批准后方可。每次请假经会议主持人批准方可。

5、会议议程。

(1)、班组长交接班会议:

a、各机台生产产品规格;。

b、各机台运行情况;。

c、上班发生的任何特殊情况;。

d、下班应注意的特殊事宜;。

e、紧急订单情况;。

f、其它未尽事宜。

(2)、全体班组长会议:

a、本月产品质量状况;。

b、本月机台运行及模具使用情况;。

c、本月所有突发事宜及处理结果;。

d、本月未完成事宜;。

e、下月主要任务及注意事宜;。

f、其它未尽事宜。

(3)、管理层会议:

b、本月全公司所有突发事宜及处理结果;。

c、本月未完成任务;。

d、下月主要任务及目标;。

e、下月主要注意事宜;。

f、其它未尽事宜。

6、会议记录。所有会议均应记录,记录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会议记录按月上交人事部备案存档。

7、其它未尽事项。所有会议只有当上述议题完成后,方可讨论。

其它事项。主持人应严格控制所有与会人员发言,严禁跑题现象发生。列席人员只能在会议结束后,就会议未尽或未决事宜作建议性发言。

1、本制度此发布之日起执行。

2、其它突发事宜,可由相应负责人及时召集。召开特别会议,

其纪律也应按上述常规会议执行。

早会会议制度篇九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第五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第七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条工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十一条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

第十二条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三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十四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六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第十七条工会会计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八条工会会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第十九条工会应当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条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第二十一条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并单独反映。

第二十二条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等。

第二十三条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借出款、应收款项、库存物品等。

(一)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货币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工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

日记。

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库存现金的核算应当做到日清月结,其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如有不符,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工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成人民币金额记账。

(二)借出款是工会因开展工作或发展工运事业的需要而出借给其他工会或工会所属单位的款项。

工会应当对借出款严格管理,借出每笔款项时均需与借款单位签订书面文件,署明用途和还款期限,还款期限通常不应超过三年;对于逾期未还款的借出款,需在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原因。逾期三年以上、因借款单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或者报经批准认定不再要求借款单位还款的,应及时予以核销。

(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下级经费、其他应收款等。

应收上级经费是工会应收未收的上级工会应拨付(或划转)工会经费和补助。应收下级经费是本级工会应收下级工会的上缴经费。其他应收款是工会除应收上下级经费以外的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

应收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期末,工会应当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予以核销。

(四)库存物品指工会取得的将在日常活动中耗用的材料、物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库存物品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购入、有偿调入的库存物品以实际支付的价款记账。无偿调拨、接受捐赠的库存物品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记账。

库存物品在发出(领用或出售等)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择一种方法确定发出库存物品的实际成本,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工会应当定期对库存物品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盘盈的库存物品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计入当期收入;盘亏的库存物品,将其账面余额计入当期支出。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等,将净损失计入当期支出。

第二十四条投资是指工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会的相关规定,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投资按其流动性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按其性质分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

(一)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外投资,以实际支付的款项记账。以实物资产方式对外投资,以评估确认或。

合同。

协议确定的价值记账。

(二)投资期内取得的利息、利润、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三)处置(出售)投资时,实际取得价款与投资账面余额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对于因被投资单位破产、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政府责令关闭等情况造成难以收回的未处置不良投资,报经批准认定后应当及时核销。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工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装卸费及相关税费等记账。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记账。

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记账。

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其净增值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支出。

(三)处置(出售)固定资产时,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处置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

(四)工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相应增加固定基金;盘亏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清理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

第二十六条负债是指工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个人收入、应付款项等。

第二十七条借入款指工会借入的款项。

第二十八条应付个人收入包括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一)应付工资(离退休费)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及离退休费。其中,工资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等。离退休费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离休、退休费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

(二)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其中,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

(三)应付其他个人收入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其他个人收入。其中,其他个人收入指按国家规定发给个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误餐费、夜餐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个人国外零用费,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第二十九条应付款项包括应付上级经费、应付下级经费、其他应付款。

(一)应付上级经费指本级工会按规定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二)应付下级经费指本级工会应付下级工会的各项补助以及应转拨下级工会的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

(三)其他应付款指除应付上下级经费之外的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

第三十条各项负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三十一条净资产是指工会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投资基金、专用基金、后备金、结余。

第三十二条固定基金指工会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指工会在建工程完工前累计占用的资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待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条投资基金指工会对外投资占用的基金。投资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入账。

第三十四条专用基金指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有专门用途的基金。包括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提取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计入当期支出;使用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专用基金余额;专用基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五条后备金指县级以上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的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储备金。

提取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冲减结余;使用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后备金余额;后备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六条结余指工会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滚存的累计余额。

第三十七条收入是指工会根据《工会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按照来源分为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一)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指基层单位行政拨缴、下级工会按规定上缴及上级工会按规定转拨的工会经费中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本级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包括回拨补助、专项补助、超收补助、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救灾补助、其他补助。

(四)政府补助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五)行政补助收入指工会取得的所在单位行政方面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六)事业收入指独立核算的工会附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七)投资收益指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

(八)其他收入指工会除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之外的各项收入。

第三十八条各项收入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三十九条支出是指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支出按照功能分为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一)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维权支出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三)业务支出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行政支出指工会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发生的各项日常支出。

(五)资本性支出指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实际支出。

(六)补助下级支出指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下级工会的各类补助款项。

(七)事业支出指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八)其他支出指各级工会除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

第四十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四十一条工会会计报表是反映各级工会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工会会计报表是各级工会领导、上级工会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工作的重要资料。

第四十二条工会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附注。

(一)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工会某一会计期末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的报表。

(二)收入支出表,是反映工会某一会计期间全部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的报表。

(三)附注。附注应分析说明工会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工会在筹集、分配、使用、管理经费过程中的成绩和问题,分析影响预算执行的原因,经费收支变动趋势,提出改进措施、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三条工会会计报表分为年度会计报表和中期会计报表。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编制的会计报表称为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四条工会要负责对所属单位会计报表和下级工会报送的年报进行审核、核批和汇总工作,定期向本级工会领导和上级工会报告本级工会预算执行情况。

第四十五条会计报表要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审查公章后上报。

第四十六条工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当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早会会议制度篇十

为加强对协会会员的管理,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特制定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一、凡承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诚信度较好的企均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成为本会会员。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是:提交入会申请表;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会长办公会议审查通过;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三、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协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四)对协会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关心协会建设,维护协会声誉;

(三)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为协会活动提供方便;

(四)完成协会委托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向协会交纳会费;

(六)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凡不履行会员义务,或者有严重违反本章程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六、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并由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早会会议制度篇十一

为加强协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提高协会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协会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根据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应向协会秘书处索取入会申请表,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交秘书处。

第二条会员资格审查由协会秘书处负责,经审查符合条件后报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三条资格审查的内容:申请单位应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承认协会《章程》。

第四条申请入会被批准后,由协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书。

第五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协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享受协会组织的教学交流、展示、研讨等系列活动;

(三)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例如:大型舞蹈教师培训、全国各大舞蹈专业院校联谊会、协会年终优秀个人及团体评选大会、代表国际舞蹈家协会代表团赴国外参加艺术展演及文化交流等。

(四)有权对协会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六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关心协会建设,维护协会声誉,保持“国际舞蹈家协会会员”良好的社会形象,按照协会相关制度规定规范推广、开展协会工作。

早会会议制度篇十二

为了能够更好地发挥各位常务副会长和副会长在商会管理的积极作用,加强商会领导与秘书处之间的日常沟通和交流,提高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以及会员的参与意识,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轮值范围  会长、常务副会长、监事长、监事、副会长。

2、轮值时间  每一周为一个轮值时间单位;

3、轮值人员  每次1名常务会长会议成员,2名副会长。

4、值班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a. 听取秘书处的工作汇报,询问秘书处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商会的相关问题;

b. 与会长共同出席或代表商会出席市、区等相关部门的会议和其他活动;

d. 负责安排秘书处的工作用车和其他需要协调的工作。

为更好的宣传商会,扩大商会的影响力,为广大会员服务,增强商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会长办公会议商议决定试行《会长轮值制度》。制度主要内容有:

一、会长每月二次不定时到商会办公。

二、自会长轮值制度通过之日起,监事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和副会长共39名轮流担任轮值会长。每周安排一位轮值会长,每位轮值会长可按自身情况,在轮到的一周里(星期一到星期五)抽半天时间到商会轮值办公,其余时间均可回自己公司处理日常工作,如有临时接待和特别任务,秘书处会及时通知轮值会长参加,轮值表将由商会秘书处安排公布。

三、轮值期间主要工作内容为:

1、宣传商会:邀请有意愿加入商会的乡亲、业务伙伴和各级领导参观商会、洽谈业务、喝茶聊天。

2、填写会长值班日志,使值班情况有个完整连续的`记录。

3、了解商会工作情况,为商会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4、出席会员企业相关活动和接待来访的客人。

5、协助处理商会应急事件。

四、补充说明:秘书处会提前一周提醒下一周的轮值会长,如该轮值会长有事,一周内无法执行轮值制度,可提前向商会秘书处申请调换,由商会秘书处调整;也可自行与其他轮值会长调整,但需提前告知秘书处。

 

为充分体现会员办商会、商会为会员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商会领导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心全意为商会工作,为会员服务,保证商会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定如下轮流值班制度。

一、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为轮值职领导。

二、轮值领导每月二人,常务副会长或副会长各一人。具体名单由秘书处安排,事先与当值领导商定,取得本人同意。每季度列表安排,因故需调整的,应事先提出,秘书处再做安排。

三、当值领导的轮值事件为每期一个月,一个月内至少不少于二天在商会值班,其余时间,每天至少一次电话向商会秘书处询问商会工作。

四、商会工作人员应经常地,主动地向轮值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五、轮值职责: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和协助处理商会日常工作;协调服务,对突发或重大事项及时向会长或有关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六、不在本地的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经本人提出要求,可以不参加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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