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记得曾经我们一起走过情感散文 还记得曾经我们一起走过(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8 16:40:07 页码:11
记得曾经我们一起走过情感散文 还记得曾经我们一起走过(6篇)
2022-12-28 16:40:07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记得曾经我们一起走过情感散文(推荐)一

昆虫,很小,小到我们常常忽视了它们的存在。但法布尔却因此获得了“昆虫荷马”、“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等桂冠。读了这本书,心中深受感动,原来它们的世界也很精彩。昆虫和我们一样,也在不断地觅食、说话、唱歌、跳舞。村庄、田野、河道都有它们的身影,在属于它们的乐园里快乐地生活着。

昆虫是弱小的,但它们的破坏力不可小视。在我们的养育下,举世无双柔顺的卷心菜把自己的一切献给了我们和家畜当作营养:它的叶、花、芽、茎、根都是有用的,可装饰,也可实用。我们喜欢卷心菜,毛虫也喜欢卷心菜。它们对卷心菜的叶子有很好的胃口,幼虫的身长迅速增加,在破除束缚的疲劳之后,饥饿开始发作,在几个星期之内,卷心菜将彻底毁于它们的食欲。它们觅食得到了满足,卷心菜就遭殃了。

而我们人类对它们的防控只能是很勤奋地观察和监视卷心菜的叶子,用拇指和食指捻碎卵床,用脚踩死毛虫。每种生物都有生存的欲望。卷心菜毛虫迫切地要求延长生命,对我们的农作物的危害是巨大的。那它就是我们的敌人,我们要消灭它,可当它以我们的敌人为生时,又是我们的朋友。看来我们对毛虫的感情是很复杂的,既不能完全消灭,又不能放任自流。

昆虫除了觅食,它们的业余生活也是很讲究艺术的。你听蟋蟀在弹琴,它用四个发音器把歌曲传到几百公尺远的地方,这声音多么大啊!蟋蟀喜欢在暖洋洋的阳光下弹琴,圆浑、响亮、富有节奏感,而且无休止地延续下去。它的生活比阳光还阳光,整个春天它都这样自得其乐地歌唱着,它的生活充满了乐趣,它为幸福的生活歌唱。我们现在幸福吗?我们对现在的幸福感恩了吗?我们为幸福歌唱了吗?我们为幸福生活尽力工作、学习了吗?我们在抱怨的时候,我们颓废的时候,想到了光亮了吗?我们是不是应该像蟋蟀看齐,时常弹响自己的琴声,感受身边的快乐,阳光的明媚。我们都喜欢蟋蟀吧,它带给你的不仅是歌唱,更是精神的愉悦,向上的风帆。

喜欢卷心菜的毛虫大家还记得吧。现在让我们再认识一位消灭毛虫的能手——金步甲。它是乡野卫士。有了它,卷心菜就安全了。但是金步甲是很残忍的,是残忍的吞噬者,吞噬同伴。战争是残忍的,这小小的昆虫界也充满了血腥。昆虫跟我们人类在劳动和掠夺上多么的惊人的相似。我叹服神秘的自然,更叹服法布尔的独具匠心的细微的观察,为我们展现了真实的昆虫世界。观察,精微的观察,全身心的投入,就像沈复写的《童趣》,明察秋毫,就能发现物外之趣。经常的延长自己的思维,你会成为一个有情趣的人。

观察是需要光亮的,大自然的光亮除了天上的太阳,还有地上的萤火虫。那奇妙的小动物,为庆祝小小生命的欢愉,在尾巴上燃放烟火。从出生到生命的结束,萤火虫在不断地发光,生命不息,光亮不止。我们从中是不是也有所触动。

“萤火虫的光是白色的,非常柔和而且幽静,没有一点儿刺激,就像星星的光华被这只小小的昆虫给收集起来了一样。让我们怀疑天上的星星原本就是无数萤火虫在那里睡眠。”法布尔对萤火虫的热爱,让他用心去观察,去体验,用充满无比喜爱的语言描述了那点点亮光。他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非比寻常。因此,人们赞誉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书写”。

《昆虫记》将昆虫世界化做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被达尔文誉为“无与伦比的观察家”的法布尔以人性观照虫性,书中描写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人们不仅能从中获得知识和思想,而且阅读本身就是美的享受。文中运用了巧妙的拟人手法,还有法国式的幽默生动。让我们在探索昆虫王国神秘的同时,不断了解昆虫先生、女士的生活、习性。法布尔先生还用了许多生动的修辞:比喻、拟人、夸张,把昆虫的动作、神态描写的让人感到如临其境。好象自己也走进了昆虫的王国,和它们一起高兴、唱歌、忧郁。仔细观察吧,你也会发现许多的乐趣。

昆虫一样有着和人一般的生活。尽管它们的生命是那么弱小,那么卑微,那么微不足道。但它们的生活同样很精彩,应该得到我们的尊重。尊重每一个生命,自己就得到了尊重。

推荐记得曾经我们一起走过情感散文(推荐)二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昆虫记》,那本书里介绍了许许多多的昆虫,像:蝉、开隧道的矿峰、樵叶峰、迷宫蛛其中最吸引我的就是迷宫蛛。

普通的虫子,如果好好地研究起来,也能发现许多有趣的事情。在七月的清晨,太阳还没有焦灼着人的头颈的时候,每星期达尔文总要去树林里看几次迷宫蛛。孩子们也都跟着达尔文去,每人还带上一个橘子,以供解渴之用。

走进树林,不久,他们就发现许多很高的丝质建筑物,丝线上还串着不少露珠,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好像皇宫里的稀世珍宝一般。孩子们被这个美丽的“灯架”惊呆了,几乎忘记了他们的橘子。

经过太阳半小时的照射,魔幻般的珍珠随着露水一起消失了。现在可以来专心观察它的网了。在那丛蔷蔽花的上方张着一张网,大概有一块手帕那么大,周围有许多线把它攀到附近的矮树丛中,使它能够在空中固定住,中间这张网看起来犹如一层又轻又软的纱。

网的四周是平的,渐渐向中央凹,到了最中间便变成一根管子,大约有八九寸深,一直通到叶丛中。

蜘蛛就坐在管子的进口处。它对着他们坐着,一点儿也不惊慌。它的身体是灰色的,胸部有两条很阔的黑带,腹部有两条细带,由白条和褐色的斑点相间排列而成。在它的尾部,有一种“双尾”,这在普通蜘蛛中是很少见的。

达尔文猜想在管子的底部,一定有一个垫得软软的小房间,作为迷宫蛛空闲时候的休息室。可事实上那里并没有什么小房间,只有一个像门一样的东西,一直是开着的,它在外面遇到危险的时候,可以直接逃回来。

上面那个网由于用许多丝线攀到附近的树枝上,所以看上去活像一艘暴风雨下抛锚的船。这些充当铁索的丝线中,有长的,也有短的;有垂直的,也有倾斜的;有紧张的,也有松弛的;有笔直的,也有弯曲的,都杂乱地交叉在三尺以上的高处。这确实可以算是一个迷宫,除了最强大的虫子外,谁都无法打破它,逃脱它的束缚。

果然,一切都在蜘蛛的意料之中。它不慌不忙地扑到猎物上,慢慢地一口一口地吮吸着它的血,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至于那蝗虫,在蜘蛛咬它第一口的时候就死了蜘蛛的毒液使它一命呜呼。接下来蜘蛛就要从容地来吃完它了,而对于这只蝗虫来说,这远比半死不活或者活活被蜘蛛撕成碎片要舒服多了。

到快要产卵的时候,迷宫蛛就要搬家了。尽管它的网还是完好无损,但它必须忍痛割爱。它不得不舍弃它,而且以后也不再回来了。它必须去完成它的使命,一心一意去筑巢了。它把巢做在什么地方呢?迷宫蛛自己当然知道得很清楚,而达尔文,却一点头绪都没有,实在猜想不出它会把巢造在哪儿。我花了整个早晨在树林中各个地方搜索。工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发现了它的秘密。

在离网相当远的一个树丛里,它造好了它的巢。那里堆着一堆枯柴,草率而杂乱地缠在一起,显得有点脏。就在这个简陋的盖子下,有一个做得比较细致、精巧的丝囊,里面就是迷宫蛛的卵。

看到它的巢那么简陋,我不禁有些失望。但是后来达尔文想到了,这一定是因为环境不够好。你想,在这样一个密密的树丛里,一堆枯枝枯叶中,哪有条件让它做精致的活呢7为了要证明自己的推想没有错,达尔文带了六只快要产卵的迷宫蛛到达尔文家里,放在实验室的一个铁笼子里面,然后把铁笼子竖在一个盛沙的泥盘子里,又在泥盘中央插了一根百里香的小树枝,使每一个巢有攀附的地方。一切准备就绪后,现在就让它们大显身手吧。

这个实验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七月底的时候,达尔文得到了六只雪白的、外观富丽精致的丝囊。迷宫蛛在这样一个舒适的环境里工作,活干得自然细致了许多。尽情地观察吧!这个巢是一个由白纱编织而成的卵形的囊,有一个鸡蛋那么大。内部的构造也很迷乱,和它的网差不多看来这种建筑风格在它的脑子里已经根深蒂固了,所以无论在什么场所,在什么条件下,它造的建筑物都是那样的迷乱无章。

这个布满丝的迷宫还是一个守卫室。在这乳白色的半透明的丝墙里面还装着一个卵囊,它的形状有点像那些代表某一等级的骑士的星形勋章。这是一个很大的灰白色的丝袋,周围筑着圆柱子,使它能够固定在巢的中央。这种圆柱都是中间细,两头粗,总共大约有十个,在卵室的周围构成一个白色的围廊。母蛛在这个围廊里徘徊着,一会儿在这儿停住,一会儿又在那儿停住,时时聆听着卵囊里的动静,活像一个马上要做父亲的人在产室外面焦急地等待着孩子的第一声啼哭。这样一个卵巢里面,大概藏着一百颗左右淡黄色的卵。

轻轻移去外面的白丝墙后,可以看到里面,还有一层泥墙,那是丝线夹杂着小碎石做成的。可是这些小沙子怎么到丝墙里面去的呢?是跟着雨水渗进去的吗?不对,因为外面的丝墙上白得没有一丝斑点,更不用说什么水迹了,看来决不是从这墙上渗进去的。

到后来,达尔文才发现这是母蛛自己搬进去的,它为了怕卵受到寄生虫的侵犯,所以特地把砂粒掺在丝线里面做成一培坚固的墙。

这丝墙里面还有一个丝囊,那才是盛卵的囊。我打开的这个巢里面的卵已经孵化了,所以我能看到许多弱小的小蜘蛛在囊里快乐地爬来爬去。

但是,再回过头来看看那母蛛,它为什么要舍弃那张还完好无损的网,而把巢筑到那么远的地方呢?它的舍近求远自然有它的道理,你还记得它的网的样子吧?在它的网的上方,有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高高地露在树叶丛的外面,这是一个巨大的陷阱,同时也是一个很醒目的标志,它的敌人寄生虫轻而易举地就能看到这个迷宫,然后循着它再找到迷宫蛛的巢如果这巢离那醒目的网很近的话,那么寄生虫会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它的巢找到。寄生虫的卑鄙手段上面已经详细地报述过了,提防寄生虫入侵是每一个母亲为了保护下一代所必须做的一项重要事业。况且这种迷宫蛛的死敌寄生虫专门吃新生的卵,如果找到迷宫蛛的巢,会毫不客气地把它毁灭。所以聪明而尽责的迷宫蛛就趁着夜色到各处去察看地形,找一个最安全的地方作为未来家族的安乐窝,至于那个地方美观不美观,环境怎么样,倒是次要考虑的了。那沿着地面生长的矮矮的荆棘丛,它们的叶子在冬天里也不会脱落,而且它们还能钩住附近的枯叶,对迷宫蛛来说,不能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居处,还有那又矮又细的迷迭香丛,也是迷宫蛛爱做巢的地方。在这种地方,我常常能够找到不少迷宫蛛的巢。

有许多蜘蛛产卵以后就永远离开自己的巢了。可是迷宫蛛和蟹蛛一样,会一直紧紧地守着巢。不过和蟹蛛不同的是,它不会像蟹蛛那样绝食,以致日益消瘦下去,它会照常捕蝗虫吃。它用一团纷乱错杂的丝。筑起了一个捕虫箱,继续补充营养。

当它不捕食时,那就像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在走廊里踱来踱去,侧耳倾听四面八方的动静。如果我用一根稻草在巢的某一处拨一下,它就会立即冲出来查看个究竟。就是用这种警惕的办法,它尽心尽责地保护着自己的未成年的孩子们。

迷宫蛛产了卵后胃口还那么好,表示它还要继续工作。因为昆虫不像人类,有时候吃东西仅仅是因为嘴馋。它们吃东西就是为了工作。

可是产完卵后,它这一生中最伟大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它还要作什么工作呢?经过我细细地探究后,我才发现它所要做的工作是什么。大约又花了一个月左右的工夫,它继续在巢的墙上添着丝。这墙最初是透明的,现在却变得又厚又不透明了。这就是它之所以还要大吃特吃的原因:为了充实它的丝腺来为它的巢造一垛厚墙。

大约在九月中旬,小蜘蛛们从巢里出来了。但是它们并不离开巢,它们要在这温软舒适的巢里过冬。母蜘蛛继续看护着它们,继续纺着丝线。不过岁月无情,它一天比一天迟钝了。它的食量也渐渐地小起来。有时候我特意放几条蝗虫到它的陷阱里去喂它,

它也显得无动于衷,一口也不想吃。虽然这样,它还能维持四五个星期的生命,在它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它继续一步不离地守着这巢,每次一听到巢里新生的小蛛在活泼地爬来爬去,它便感到无限的满足和快慰。最后,到十月底的时候,它用最后一点力气替孩子们咬破巢后,便精疲力尽地死去。它已尽了一个最慈爱的母亲所应尽的责任,它无愧于它的孩子,无愧于这个世界。至于以后的事;它便托付给造物主了。到了来年的春天,小蜘蛛们从它们舒适的屋里走出来,然后像蟹蛛那样,靠着它们的飞行工具游丝,飘散到各地去了。它们的母亲在天之灵,看着自己的孩子一个个各自成家立业了,也该欣慰了。

多么聪明的迷宫蛛啊!如果把这技术用到社会科技上那我们的生活将会很快富裕起来,有些时候也要虚心向动物们学习。

推荐记得曾经我们一起走过情感散文(推荐)三

微风吹过,轻拂着书页,阳光透过窗子照到书上,斑斑点点的,好似一朵朵小花。微甜的风,很暖的光,还有书的香气,一切都刚刚好。

目光跳跃,心却期待,最终在丁立挴的《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上停留:这凡尘到底有什么可留恋的?原来,都是些小欢喜啊。他们在我的生命里,唱着歌,跳着舞。活着,也就成了一件特别让人不舍的事情。在看似平淡寻常的小事件中,向读者传递着爱与感动。让人对生活充满温情的期待,就如在一朵朵花的香里,期待一朵朵花的开。

书上有一篇文章:《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最让我记忆深刻。我闲暇时总喜欢望望楼下一对夫妇的房子,经常看到他们一蓝一红的两双绒拖鞋在阳光下依偎着。有几天鞋子不见了,我竟心神不宁起来。后来,一蓝一红两双拖鞋又出现了,我才心生欢喜。

做宫廷桂花糕的老人和我轻松愉快地聊天,学校门口买杂粮饼的女人也挂念着我,即使他们对于我来说,只是生命中的过客。

我已习惯,那一对象征着爱情与生命的拖鞋;已习惯老人深藏青的着装和桂花糕上袅袅腾起的香气;也已习惯,女人忙碌的身影和轻声的问候。习惯了,也就贪恋了;不在时,就会觉得异常清冷与寥寂,忍不住去关心,甚至有的人根本不认识我;只有他们再一次的出现,才能抚平我不安的心。或许,生命中的有些爱,根本不需要答复吧。就像花,默默绽放,只有泥土和风记得。

楼下夫妇的朴实和温暖、卖桂花糕的老人淡淡的一笑、做煎饼的女人浅浅的问候都如一股情感之泉,在心与心之间无拘无束地流淌,它以润物细无声的姿态悄然却又势不可挡地流入了我的心扉,温暖了我的心田。

心美,一切皆美;情深,一切皆深。无论何人,只要有一颗善良真挚的心,满怀希望地看待世界,总会发现不一样的美。

清风徐来,带走了急躁,留下了宁静。生命中的过客,总喜欢用鲜艳的色彩为世界上色。

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很重要?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

推荐记得曾经我们一起走过情感散文(推荐)四

我总是忘不了那句话,因为这句话对我压力很大。

为什么说这句话对我压力很大呢?因为每次考试前,妈妈都会和我说一次,这句话就是:如果你考不好,那就别怪我不客气!

今天,天阴沉沉的,可我觉得我的心比这天气更阴沉,因为今天又是一个小测验的日子。果然,早上出门时,妈妈又对我说了那句话,这让我的心情更加郁闷。

我来到学校,走进教室,还没坐稳呢,老师就进来了,把那印着密密麻麻试题的卷子发了下来。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只记得妈妈说的那句话,仿佛被一头饿狼追着,紧张得要命。

当老师说开始的时候,我颤抖着拔出笔,开始答题。

整整一节课,我都在想着妈妈说的那句话:“如果你考不好,那就别怪我不客气!”想着万一考不好,该怎么回家。

不知不觉就到第四节课了,老师把第一节测试的卷子发下来了。当我看到右上角那个“93”分的时候,我的心里又想起了那句话。

放学回家,我把卷子拿到妈妈面前。妈妈刚看到那个分数,就火冒三丈,把我狠狠批评了一顿。然后她大声吼道:“今天中午,你把试卷上做错的题,在错题本上抄十遍,听到没?”我机械地点点头。

我总是忘不了那句话,因为这句话对我的心理产生了极大的压力,尤其是在考场上,它几乎占据了我全部的大脑,让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答题的。

我恨这句话,如果没有这句话,我也不至于每次都考得那么差。

推荐记得曾经我们一起走过情感散文(推荐)五

爸爸,妈妈,现在我长大了

便用“长大了”的姿态面对你们

我十七年来的无知伤害了许多人

包括你们——我生命中最亲的人

记得很早的时候爸爸教我的第一个英语单词是“family(家)”

此后很多年,我惟独拼写这个单词时不曾出现错误

“father and mother l love you”(爸爸和妈妈我爱你!)

永远都是我长存心底痴痴又热切的呼唤 ,

此时,我不想谈方程谈几何谈定律谈公式

不想谈马克思谈斯大林

不想谈冷锋过境暖气团移动

我只谈只谈爱

生活的道路曲曲折折奋斗的前程永远光明

我们三个坚强的人有三颗坚强的心

结成一个坚强的家庭 ,

坚信无论多大的暴风骤雨都无法将我们摧毁

推荐记得曾经我们一起走过情感散文(推荐)六

突然翻开尘封的日记

里面写满了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不久之前的那些日子

即将要褪色成不可磨灭的美好回忆

在这么空闲的时间里

我要好好整理关于你们的所有事情

是谁在赛场上不言放弃那么帅气

是谁在黑板前留下身影那么美丽

是谁在窗台上种下花儿那么心细

是谁在老师前打小报告那么卑鄙

外人无从得知

我们记得清晰

原来想要忘记什么是那么不容易

窗外那是什么树投下婆娑的影子

知了小鸟筑了巢在叶里不肯离去

后面的男生闹得令人烦心

真怕老师会气得半死

(前排女生在听课非常仔细)

偶尔他们也会睡得很舒适

老师摇头也无能为力

(前排女生作笔记小心翼翼)

课间十分钟我们的天地

男生和女生不同的兴趣

她们谈着娱乐电视哪个gg更帅气

他们聊着电脑游戏哪个mm更美丽

我记得你曾经说过请我吃零食

没想到却是aa制

不得不说你真的很小气

寒冬里烈日下男生女生做游戏

跳飞机老鹰捉小鸡

老师看了也笑的像孩子

转眼间紧张的钟声响彻在耳际

我们已经开始了毕业考试

橡皮擦铅笔签字笔一样都不少

监考老师貌似不是很友好

考场里互相感应着彼此的呼吸

害怕离开这里再也不相识

参加了毕业典礼

我们就快要分离

谁的脸上笑嘻嘻

谁在角落里哭泣

知道你们舍不得

约定好了不忘记

n年之后再相聚

见面大声喊名字

到底我写的诗是诗歌还是诗歌

或者只是一篇校园日记

这些有没有那么重要

不知哪里的风带走了这个夏季

我们流着眼泪各奔东西

什么人在我的生命里留下痕迹

却又匆匆走的那么心急

还有谁能够在很多年以后想起

我们共同写的校园日记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