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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的八姐散文通用(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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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的八姐散文通用(通用13篇)
2023-11-18 08:39:12    小编:ZTFB

美食是一种享受和交流的方式,我喜欢尝试各种不同的美食文化。写一份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有自我反省和观察力,能够深入总结出关键的问题和解决方案。阅读这些总结范文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总结的写作要求和技巧。

我的八姐散文通用篇一

我有着一个别人眼里不切实际的梦,那就是用自己手中的笔和我脑袋那些不定时就会跳出来的文字去建起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城堡。

犹如一只作茧的毛毛虫,用一个奇怪的外壳把自己包裹起来并烙下一个特别的印记,一个属于青春的印记。即使这些做法在一些人眼里看来只是愚不可及,甚至是作茧自缚的。不会有多少人看懂这是为了蜕变而缚,看懂了得人选择沉默等待我的破茧而出。

事实上,时间太快,青春就像是响午的太阳撒下的小金豆,调皮地从你的窗户缝隙中跳进来,轻轻地亲吻一下你的额头,便无声地跑到不知道哪个你看不见的角落里去了。

我只能在青春掠进我的生命的那一刻,跃起,以常人无法理解的方式,抓住它。用自己的方式去把它诠释到最好,只求多年后再去回忆起这些片段时是带着无憾的心情。

有人曾说,青春期里爱着文学的孩子的是疼痛的,所以我看过很多人笔下那种淡淡的忧伤,说不清,看不懂。但是我总觉得,文字会哭会笑,还带着我的喜怒哀乐,在纸上翩翩起舞,即使它们活在我的青春里,依然是缤纷多彩的,不该单调得只有一种颜色。

灵感是赋予文字生命的种子,生活在我身体里种下了无数颗种子,然后在纸上长出各种芽,慢慢长成一棵棵数,枝叶和脉络贯穿我的生命。但是,灵感有时也是一颗会长刺的种子,刺痛了文字的是青春,刺痛了别人的是距离。

每当我看着这长着刺的种子蔓延在我身体里时,我会像琢磨那鸡尾酒一样的天空叫不叫蓝色,那样,去琢磨这失控了的灵感为何存在,那种感觉空旷得让人容易迷失了心智。

当我摸透了这些张刺的种子从何而来时,有些人和事却走远了。多远?这得看我心里的这场雨下了多久,直到阳台上的花儿说:不渴了。很久很久了之后才会明白,这距离是虽然无法言状的,但是我却不会因此在心底找到失落难过的感觉。因为学会了释然,不去计较那些把我当异类的眼光,更不会去在乎为此离开我的人。

一如《我的青春谁做主》里的那句:未来有无数种可能性,多到不知道该往哪儿走,十字路口好歹还有四个方向的局限,旷野好像哪哪儿都能去,可哪哪儿都看不清方向。

青春期的我们,总感觉前途是迷茫的,我的心中没有小样那样的太阳。但是我却在自己心里点起了一盏灯,照清了我的'方向在哪里。然后向着那个方向,用勇气买一张火车票,坐上开往心里最向往的那个地方的火车。让窗外陌生的景色与眼球做着空间上的擦肩而过,留下我最爱的图案和颜色。在远方的那个尽头,还是会有我最爱的人,用我最熟悉的笑,等着拥我入怀。

我无法想象多年后我会坐在哪里去回首我的现在,至少当下的我正用着我最爱的方式,在做着我最喜欢的我。我也在用我最大的力气,去让我的青春期充满活力,等到多年后我能在自己生命的最高处,静看世间百态,做一个沉淀的石头,经历河水的冲刷。

我的八姐散文通用篇二

回老家有个四合院,是白墙灰瓦,木窗木柱。

有个小院子,院里有个小菜园,自已担水自已浇。

还能伺弄果苗,能锄草种花。

到冬阳暖和时,抱出被子,院子里牵起绳子,凉晒得暖暖和和的。

偶有三俩个好友过来,泡壶好茶,吹吹牛,打点小麻将,少呡点酒,再睡个午觉。

造个自已工作室,除藏点书外还写点文章,练点字。

我的八姐散文通用篇三

姐姐出嫁的那天,我是她唯一的亲人。按我们那里的规矩,女孩子出嫁时,都要向父母磕头,以感谢他们多年来对自己的养育之恩,但姐姐没有人磕头。四大爷就说,大丫头,就朝你爹娘当年离去的方向磕一个,算是谢谢他们生你之恩吧。姐姐就朝南方跪了下来,重重磕了3个响头。随同她一道磕的还有我,随后,我又给姐姐磕了3个响头。姐姐一下子把我搂在怀里,说,小弟啊,以后你就只能靠自己了。

我5岁那年的一天,娘带着一竹筐子的土豆去赶集,结果一直到太阳落山都没回来,爹简单地交代了我和姐姐几句话就出去找娘了。可是,不知是什么原因,爹也没有再回来。从此,爹和娘便杳无音信,我和姐姐成了孤儿。

我问姐姐,爹和娘是不是永远都不要我俩了?我们会不会像电视上说的那样,被人贩子抓去卖掉?姐姐说,小弟不怕,不会的,爹和娘只是出了一趟远门,肯定会回来的。我们要好好活着,等爹娘回来找我们。

从此,每天我都要去村口等爹和娘,但每次都是失望而归。渐渐地,我明白了,姐姐是在骗我的。

姐姐比我大4岁,爹娘离开后,9岁的她就退学了,开始承担起抚养我的责任。爹走的时候,丢下了3亩田地,姐姐就开始学着像大人一样耕种。家里没有牛,姐姐就用锄头刨地,由于年纪小,姐姐举不动锄头,只得把锄头从把子上卸下来,用手拿着它一点点地刨地、碎土。我要帮姐姐干活,姐姐总是不让,她说,小弟,等你长大了再帮姐姐,你要是累伤了,不长个子,等爹娘回来后非打死我不可。

家里没钱买化肥、农药,我们地里的收成只有别人家的一半,每年吃饭都成了问题。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姐姐穿的衣服又破又短,几乎无法再穿,而且所有的裤子都短得露出脚踝。有一年,正值麦收季节,姐姐却因无钱雇联合收割机,麦子迟迟未收。一天,村子里来了一个收辫子的,姐姐毫不犹豫地将留了多年的又黑又亮的'头发剪下,卖了40元钱,然后用这钱请了人割麦子。

我6岁那年的腊月三十,姐姐带着仅有的两块三毛钱去街上买猪肉。临走前,她对我说,小弟,你在家呆着,别乱跑,姐给你去买肉,晚上我们吃肉丝炒青菜。姐姐前脚刚出家门口,我就开始盼了,盼她早点儿回来。可是,一直到中午时分,姐姐还没有回来,我吓哭了。我想姐姐肯定会和爹娘当年一样,不回来了,不要我了。就在我蹲在屋檐下一个人伤心地哭着的时候,姐姐回来了,她的手里拎着一大块肥肉和一小块骨头。原来,整个上午姐姐都呆在肉摊旁,只为了等到那些卖剩下来没有人要的肉,因为那些肉便宜,能多买点儿。后来,卖肉的人心软了,把剩下的几斤肥肉和一块骨头都贱卖给了姐姐,只收了姐姐两块钱。

那年的除夕是我终身难忘的,姐姐把那块肥肉上的一点儿瘦肉小心地用刀切了下来,单独炒了青菜,又用肥肉烧了一大碗土豆。姐姐还欣喜地把那块骨头炖成了汤,等汤飘出香味的时候,姐姐给我盛了—碗,然后又朝锅里加了几瓢清水。那餐饭是爹娘走后,我和姐姐吃得最好的一次。

吃过晚饭后,姐姐要我闭上眼睛,说要送我一个礼物。等我满怀期待地睁开眼睛时,发现姐姐手中竟然举着一根我渴望已久的棒棒糖。姐姐说,小弟,这个糖可甜了,你不是一直想要吗?原来,姐姐用买肉剩下的那三毛钱给我买了根棒棒糖。接过棒棒糖,我坚持让姐姐也尝一口,姐姐用舌头轻轻地舔了一下,说,小弟,姐不爱吃甜的,你忘了吗?为了转移我的注意力,姐姐握起了一个拳头,让我猜里面有什么,我迫不及待地掰开姐姐的手指,原来手心里写着的是两个字“小弟”。那是有生以来姐姐教我认识的第一个词。姐姐说她另一个手心里也有字,让我再猜。我说一定是姐姐。姐姐摇了摇头,我掰开后,还是“小弟”。

眼看着我就到了上学的年龄,姐姐特意养了几只母鸡,母鸡生下的蛋,她从不给我吃,姐姐说,那是我的学费,我上一年级的学费全是姐姐用鸡蛋换来的。有一次,老师要我们每人交5块钱的资料费,回家我跟姐姐说了。第二天,姐姐便把家里的十几个鸡蛋送到了学校,她以成人的口吻和老师说,就按三毛五一个算吧,街上都卖四毛的!

从13岁起,每年农忙忙完自家的事,姐姐就跟着同村里的人外出帮人打短工,插秧、割稻、收麦子,什么活儿都干,一天下来能挣八九块钱,姐姐就是靠着帮人打短工、卖鸡蛋,供我读完了小学和初中的。

记得我上小学四年级的那年,南方大旱了一场,所有的庄稼都绝收了,姐姐没有地方打工,我的学费实在是交不齐了。姐姐就跑去学校找校长,说自己可以帮学校做临时工,以此来抵偿我欠下的学费。好说歹说了一阵子,校长最后答应了姐姐,让她每天打扫一次男女厕所。农村学校里的厕所非常脏,姐姐忍着恶臭每天坚持打扫。

姐姐太累了,她就是在这样的劳累中一天天老了下去,姐姐从来没有用过什么化妆品,20多岁,看上去足足有40岁。早该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姐姐却连一个心仪的男孩子都没有,她根本就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接触男孩子。

我的八姐散文通用篇四

在我内心深处,一直有一个关乎樱桃的梦。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人家送了一颗樱桃树给我家。在老家有这样的一句话:樱桃好吃树难栽。爸爸把樱桃树栽在我家门前,也没怎么管它,没想到三年之后,樱桃树竟然开了一朵花,也结了一颗樱桃。过了一年,樱桃树在春寒料峭的时刻,竟然长出一片片新叶,也就在这一年,开满了一树的樱花。樱花真的很美,在落英缤纷时,树叶更茂密了,也结满了樱桃。樱桃很较弱,自然味道也很好,我很喜欢品尝酸酸甜甜的樱桃,也因为这颗樱桃树,从此爱上了吃樱桃。

渐渐的,我去县城读书,每到五月份樱桃成熟的时候,总会选择一个周末回家。看着满树娇红的樱桃,再钻到树中去摘樱桃。那种感觉真的很久违,每次妈妈都担心我从树上掉下来,而爸爸总是把最大的枝桠压弯,让我去摘。

再以后,我工作了,没有时间回老家看那棵樱桃,但在父母的口中听着樱桃的'故事。“今年开了好多花,果实也不错。”“好多学生去摘樱桃吃。”

现在,我来到了千里之外的深圳,看不到在老家超市出售的樱桃,但是每次我都会去寻找,可惜找到的只是黑黑的、大颗的车厘子,和我小时候看到的樱桃一点也不样,难道车厘子就是我记忆中的樱桃,我实在不敢苟同。

前几天,老公买了一串红提给我吃,洗完给老公吃一颗后,他说:这个不好吃啊,你怎么一直要吃这个?原来老公记得我爱吃樱桃,就想买给我吃,但是他只记得叫什么子,就买了提子。

离家几年,越发觉得人长大,更怀念以前的东西。记忆总是美好的,因为记忆,我们留存着最初的梦想,因为记忆,我们的生活才更多姿多彩。

我的八姐散文通用篇五

一场大雪,落入眼帘,密密麻麻,密密麻麻。

一个冬天,冻土暖阳,落了又化,落了又化。

母亲说,怀我七月的时候,曾经在百货大楼的门口摔倒,有人冷眼围观却无人搀扶,她一边哭一边推着自行车往家走,一路念叨着“七个月活,八个月死”……我听到这段诉说的时候心里有些难受,但我活过了那个寒冷的季节,降生在了桃花盛开的春天。

也或许源于此,从小到大,我都很畏寒。

1、棉被。

那是一幢最不起眼的红砖楼,水泥色的屋子里,却隐藏着我几乎所有的童年。那个屋子很小,简单的家具陈列,就显得格外拥挤,电视机是老妈的朋友替换下来的,冰箱是攒了一年钱买的,对于现在的我看来,所有的东西都旧旧的。但三口人,算计着过日子,却幸福。

那些时光于我,很多都变得模糊了,甚至变成了一种感知,但至今存留在心底某处,会不自觉被想起,甚至被怀念。尤其关于冬天,似乎总有很多想说。

那时候,家里应该是有暖气的,但屋子里却似乎从未暖过。内蒙古的冬天,总比想象的要冷一点,睡觉的时候,要盖很厚的棉被才行。北方的棉被,大多应是订做的,菜市场旁边有弹棉花的“艺人”,能把柔软棉絮做成厚实的棉被,而这时常可以吸引我幼时的目光。

父母结婚的时候,老爸什么都没有,摆酒的时候爷爷甚至没来,只托人送了一床棉被。这也是很多年以后,老妈说起时常埋怨的,说爷爷有些薄凉,但这话也只是对我说说,不能被我爸听了去。不过,也大概是这床棉被,帮我们一家三口捱过了最冷的日子。

似乎所有的苦日子,都是因为增添了我。同样的床,要宽敞地睡下三个人,迫不得已要横过来用,每天晚上老爸要多摆一张椅子,用来搭脚,而这一直延续到我小学三年级时候搬家,他们和我才有了独立分开的房间。

冬天最冷的时候,在屋子里哈口气,是素白的,窗子漏风,上面结着厚厚的如同森林一样的窗花,母亲说那是远方的风景,被冻在了窗子上。我想到无比巨大的松树,茂密的针叶如花般绽放,缤纷满目,温暖如春。

但被窝里还是像冰窖一样,要慢慢捂热才行。老妈多是先给我洗漱,于是最先钻被窝的也是我,扒衣服要快,要减少在空气中的暴露时间,赶紧跳上床,跐溜躲进被窝里,所有动作要一气呵成,却还是禁不住打着寒颤。或许这种寒冷的感知,就如北方人的性子来得太豪爽了一些,至今难忘。但咬咬牙,过会就会好的。等暖了些,看老妈还没收拾好,我就翻个身,挪到她的位置,把她那里也捂暖。而暖被窝似乎也成了一种习惯,这或许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是很有成就感的,而这也似乎是我小时候唯一需要忍耐去做的事情。

后来搬了家,我小学三年级,也和父母分了房间,冬天时候屋子还是冷些,但好过很多,还记得那床新被是姑姑做来给我的。高中一年级,第二次搬家,冬天屋子的暖气烧得火热,房间里可以穿夏天的衣服,棉被也被淘汰了,被一直压在衣柜里,再没用过。

没几年读大学,我偏偏要孩子气,想要走远一些,不想再被管束。我印象里的南方,总是小桥流水,青柳燕啼,蔓延着无边无尽的暖意。临行的时候,带了荞麦皮的枕头和一床轻薄的蚕丝被。心想身在他乡,总要有一场安眠,以为这些家当足够了。

关于南方的热,不想过多述说,却是南方冬天的冷,给了我最多折磨。我盖了一冬天的蚕丝被,半夜时常被冻醒,辗转难眠。那时候我不知道被子因为潮湿,时常要晒,另一方面,被子着实太薄,也不够保暖。埋怨诅咒,都无济于事。直到第二年,我果断把一股霉味的被子扔掉了,换了新被子。那时候心里有一种得意,想着远在他乡,总要对自己好一点,可无论怎样,被子总有一天会沾染了潮气,变得不再温暖。

原来离开家,才知道,还是记忆中的棉被更温暖。

2、雪人。

冬天的时候,多只能窝在家里,而最盼望的莫过于是下一场雪。童年时候的雪,总是漫天散落,一团一团的,一下就是一整夜。雪夜的天空是橘红色的,雪落得轻而缓,似乎连时间也变得很慢很慢。这就是北方的冬天里,最安心柔软的部分。

我要用手掌,把那片森林一样的冰花融化掉,等河流洒落窗台,才能窥视到外面的世界。白色的土坯房屋顶,白色的枝桠,白色的小路延伸到白色的远方。一切都在阳光照耀下,美好得不言而喻。我终于有借口出门了,老爸耐不住我反复提议,终会答应陪我去堆雪人。

全副武装,毛衣毛裤,帽子手套。小时候落的雪,很厚实,又很黏,轻轻一捧,就能轻易合二为一。总感觉这座重工业城市,后来很多年再没下过这样的雪。是我变了,还是城市变了,都不可知,终归是那个红色的砖房不见了,连带着那些个飘雪的冬天。

包了雪球,就可以滚了。顺着街坊滚,不一会就是一大团。我和老爸一人一个,他的大一些,我的小一些,两个雪球垒在一起,就几乎完成了。老妈不爱下楼,却也愿意给我两颗纽扣,有了眼睛,雪就可以看到这个世界了。

我知道,描绘一场冬雪,讲述一个雪人,有些乏味。但是,雪人与我,有着不同的含义。独生的孩子,是可以一个人打纸牌的,和雪人对话,也并不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雪人是一个短暂的朋友,随一场天赐降临。我是个不爱讲话的孩子,但我愿意相信,我创造的雪人是有生命的。我每天清晨醒来,等不及穿衣服,第一件事情就是趴窗台,看看雪人是不是还在。

雪人会越来越丑,我们大多隔着窗户相望,直到冬日的某个中午,它就没了形状。

我喜欢缠着老爸给我买花脸雪糕,因为雪人先生就在袋子里。童年的世界很简单,只有最单纯的感情,哪怕嫉妒还是讨厌,都来得纯粹而理直气壮。

我,父亲,雪人,三个人。这是我冬天里,最美好的景象。

读书以后,每次下雪,也总是很兴奋。同学们都伸着脖子往窗外望,“嘿,下雪了!”

老师常用粉笔擦拍拍讲桌,“又不是没见过,激动啥?”

可不知道为什么,年年下雪,却还是抑制不住。再也不堆雪人了,我多是下了课,踩着雪在校道走走,只听咯吱咯吱响着。下了雪,空气是香的,天气变得没那么冷,常常隐没在烟尘中的延绵青山,也出现在了尘世间。这是冬天给我们北方小城的礼物。

高中几年的圣诞节,都是从平安夜开始下雪,商店门口摆了炭火堆,烧得通红,一边是雪人,站在熙熙攘攘的街边,满脸闪着温暖的光。

大学几年,总是在电话里听母亲说,家乡又下雪了。可等到我回家,却总是遇不到,一场大雪成了可遇而不可求的恩赐。我可以得意地和南方的朋友讲,冬天渐冷的日子里,雪是如何肆无忌惮而忧伤的洒落,可于我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期待。

转而即将毕业,不知道要留在南方,还是归去。母亲总觉得南方气候好些,说不如换个城市,迁徙而生活,安家而立业。

但我不管走在哪里,总会不自觉的想起,那个冬天,那一场雪,那个窗外的雪人。

如果,我做了父亲,我一定要和自己的孩子堆雪人。

那是他的童年,他的冬天,也是我的。

3、晨光。

冬天的太阳,总是和我一样,睡不醒。路途,总是有些遥远,我们摸着黑,前行。

父母都在工厂里上班,工厂里有托儿所,于是他们要带着我上班。

老爸骑自行车,后面是载着老妈抱着我。城市里几乎所有的人都在厂区上班,从市区连接厂区的沥青马路,翻新了一年又一年,在清晨固定的时间,涌动着浩浩汤汤的大军。那时自行车还是这里最主要的交通工具,那些年,汽车还寥寥无几。

如若下了雪,老妈就要抱着我挤通勤车。这对于我们全家来说,都是巨大的考验。老妈起床,要一遍又一遍地把我拉起来,帮我穿衣服,冬天的衣服多,左一件右一件的,还要洗脸刷牙。她洗漱的时候,老爸就已经在折被子擦地了。通勤车不等人,于是老妈时常要抱着我一路奔,老爸把我和我妈送上车,才自个骑自行车往单位赶。如果误了车,那就麻烦了,迟到要扣钱,带着我又怕不安全。

我从小晕车,上了车就哭闹,我妈总是妄图分散我的注意力,指着车窗外的雕塑让我看。窗外是密密麻麻奔忙的人,冲着一个方向奔涌,至今未变。很难想像,我曾经也是这其中的一员。我想我算是是最年轻的上班族了。现在看来,父母的辛苦不言而喻,年轻什么都没有,还要养个笨小孩。

小学未搬家前,老爸每天有个任务,就是骑自行车送我上学。我不爱收拾书包,所以总是拖拖拉拉弄到早晨才忙碌。睡不醒不说,还要丢三落四地整理课本文具,记得老师写在我学生手册上的一句。

评语。

就是,经常迟到,不早退。

冬天天亮得晚,那时候根本就没有声控灯,出门下楼梯还要靠手电筒。老爸骑车载我,我背着书包,抱着我爸腰,不知不觉就能睡着。突然脑袋一个失重才惊醒,老爸能感觉到,叹着气,“怎么又睡着了?”天蒙蒙亮,街上又时常裹着厚厚的雾气,几米见不到人。我眨眨眼,看着模糊的世界,禁不住再次瞌睡。

我那里的高中,很少寄宿,依旧要清晨赶路,那时候我早就开始自己骑自行车上学了。骑自行车从来不戴手套,从小养成的毛病,冻手就往校服袖口里缩,到现在都改不掉。冬天天冷的时候,自行车似乎也特别容易坏,最怕早上一跨上冰凉的自行车,发觉车胎是瘪瘪的。

一路摸黑推着往前跑,能碰到修车的大爷摆摊了,那是幸运的,来不及检查是不是扎了车胎,花两毛钱用气管子赶紧打了气就往学校狂蹬,要在气漏完前到达学校。

下了雪也要骑自行车,路上的雪有时候是毫无瑕疵的,直到我的车轮碾过两条印记。街灯昏黄,彻夜照着,天黑得透彻,雪映着这橘子一样的色彩,覆盖在地面,我们看不到哪里有冰,会不会摔倒全看命。

我也摔过,不止一次。冬天的城市被冻得僵硬,撞上去生疼。站起来,拍拍雪,继续骑行。中午暖的时候雪会化,晚上又冻成了冰,自行车倾轧形成了冰棱,我亲眼看到过,一片冰划破了一辆自行车的外胎,雪上染了血。

现在想想,冬天的清晨,简直是辛酸血泪史,小城里的我们,总是在黑暗中前行,为了一场明媚的未来。工作,读书,我们在路上,就算再迟,晨光总会照耀。等马路两旁的桃花,都盛开了,相信一切就都好了。

4、冬食。

内蒙人吃烩菜,有点类似炖菜。主角万变不离其宗,白菜、豆角,土豆、粉条……。

小时候,一到冬天,家家户户储存白菜和大葱。卖菜的大车停在家门口,一户人家三口人,买个一百来斤白菜都算少。简单把菜扒一扒,就铺放在外面晒。小区门前,放眼望去全是菜。等晒得有些干了,就搬回家,放在阴台上,冬天随吃随取。

我总是抱怨,怎么今天又吃这些。母亲总是回我一句,冬天了,你还想吃啥。

所以印象里的冬天,总是没什么东西可吃,有时候一碗西红柿鸡蛋面,就很满足了,因为西红柿可是母亲秋天选好的冻在冰箱里的。说起这个,要提起来,因为母亲爱吃甜食,她还喜欢天还没冷的时候买些草莓冻在冰箱里,等到了冬天,就熬了草莓酱,甜滋滋的。

后来,似乎是蔬菜大棚兴起的缘故,或是南北交通也方便了,冬天也能吃到各色蔬菜了,囤积白菜大葱的人就很少了。但老妈还是习惯在冬天,做一样的菜。

“为什么今天又吃这个?”

“冬天了,你还想吃什么?”

“明明超市什么都有得卖!”

对话增加了一句,但是烩菜依旧不变。在南方一段时间,不知为什么,总会想老妈的烩菜,明明就是再普通不过的白菜土豆,以为早就烦腻了,却发现,这是味蕾早已经有了依赖。

内蒙的食物中,羊肉是永恒不变的主题。

饺子永远都是羊肉馅的,从我太姥,到我姥姥,再到我妈,拌了肉馅,包了饺子,煮出来出了锅,都是倒进一个很喜庆的大盘子里,图案就像大家熟知的那种旧脸盆,关键是,味道都是一模一样的。这是家庭中的一种延续和传承,而我觉得这是我这辈子都不想失去的味道。

冬天的早晨,如果时间足够,一碗滚着辣汤的羊杂碎,能让你顿时全身火热起来。南方人会很难想象,早点可以是如此的重口味,可对于我们来说,这是最地道的滋味。辣汤里撒了芫荽,浓郁的火辣羊汤里就散发出丝丝清香,配一个松软的花卷,来一碟泡菜,热腾腾下肚,再舒服不过。

冬天吃火锅,吃到满头大汗才尽兴。老北京清汤铜锅涮,下了内蒙的手切羊肉,几秒变色,肉质鲜嫩,蘸了调味的浓浓芝麻酱,大口咀嚼。配了糖蒜,可谓滋味十足。走出店门,隔老远都闻得到您老身上的羊肉味,随便碰一熟人,不用细闻,“嘿,吃涮羊肉了吧。”

不过说起来,却也是这些年生活条件渐好,才能如此频繁地享受这些美食。但有一点,我总觉得,这些年虽然生活条件好了,可年味却越来越淡了。

小时候过年,几家人凑在一起,忙忙碌碌准备一顿年夜饭。今年在我家,明年在他家,不管屋子是大是小,围坐在一起就很开心,难得所有人在一起。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年夜饭就成了负担,大家便都不张罗了。

于是,母亲就每年订了饭店,点上一大桌饭菜,热闹也热闹,说说一年大家过得如何,喝多了,大爷们也会怀念爷爷,掉眼泪。但终归是各家的儿女大了,而他们老了,大概总是几家欢喜几家愁,过得好与不好,都是自家关起门来。年夜饭一结束,就各回各家,简简单单结束这一年。

在北方读书,冬至了,老妈总要打电话问我有没有吃饺子,我说这边吃汤圆的。

老爸听到了在一边附和说,不行,还得吃饺子,好吃不如饺子,舒服不如倒着。

冬天渐冷,有些想家了,也想家中的食物,单调,确是真正的牵连血脉的味道。

活着,不也是单调的事情,但为何如此执着。

5、想你。

想你时你在天边,想你时你在眼前,我不善于表达爱,但是我此时此刻,想你了。

广州又开始下雨,本不知不觉暖和了些时日,清晨又开始冻手冻脚了。去商店自己买了毛线帽子和手套,甚至厚的衣服,打电话告诉老妈,过年的衣服自己买了,不用她了。这一年,总是莫名开始担心父母的身体,常要嘱咐老妈要运动一下,告诉老爸少喝些酒。

想起之前老妈说给我听的一段对话。一天老妈突发感慨,和我爸说,你说咱俩一直赚钱,就想着以后给他买房买车,辛苦了一辈子,都给儿子了。老爸理所当然地回应道,谁家不是这样?我听到的时候笑了,我说,真的不用给我攒钱,我只希望你们过得开心一点。老妈不说话,我仔细想来,他们的很多幸福或许多来自于我。

这些日子,我开始去招聘会,不管有用没用,都去走走,穿得不正式,却也精心收拾过,硬着头皮排长队,这才知道找工作有多难。事后打电话和老妈说,形势不大乐观,老妈问我,要不回家吧?回家也挺好。

我沉默许久说,再等等吧,实在不行,我就回去。独生子终于要独立了,才猛然觉得自己没长大。也或许是自己根本就不愿长大。读书的时候,就盼望工作,觉得经济独立了,就可以享受物质的自由。现在想来,我应该倒退十年,好好读书的。

回不去的是远方。去年冬天,和朋友心血来潮,跑去黄河看日出,北风刮过土丘,我站在冰面上冻到浑身发抖,乌黑的云张牙舞爪,直到看到太阳从冰冻的河面破出的一刹那,我感动得鼻子一酸,想流眼泪,我说我还会回来,因为我生在这里。于这片土地,有太多道不出来的感情,或许温吞,但是异常浓烈。为什么内蒙人走到哪里,都爱聚一大堆朋友,吃肉、喝酒,大概是这骨子里的东西,不愿改,走到哪里都想像在家一样。

冬天里的每一口呼吸,都消耗着这青春和生命。我也想家,想你们,在这寒冷的冬天。

听说家乡下了雪,是不是在等我回去。我在路上。

我的八姐散文通用篇六

据妻子说,她兄弟姐妹9人,二姐长到几岁时就夭折了,妻子是最小的一个,她们都管叫她“幺妹”。

八姐来到我家的时候,是在。那时候,我的楼房刚刚建成,又在一楼内开了超市,我原先的两间瓦房还没有动迁,屋内还有日用百货,我与妻子有点忙不过来,便邀请八姐前来帮忙。她便离开工资较高的打工单位,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她来到我家的时间是一天早晨。她从四川万里迢迢地乘坐火车抵达瓦房店,再从瓦房店打了一辆出租车赶来的。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就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在我的第一印象中,八姐是一个“小女人”,而且是一个没有脾气的女人。虽然她比妻子大两岁,但比妻子年轻、漂亮、苗条,身材瘦瘦的,细细的,乌黑的头发披在肩上,更给人一种美观、高雅的感觉。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八姐不是帮助我们做饭,就是卖货,整天总是不闲着。尤其她炒的菜很有“川味”,炒出来的芸豆,绿绿的,嫩嫩的,辣辣的,吃起来香辣可口,回味无穷,我总是吃不够。

在经商的过程中,她奔忙于两个商店之间,跑前忙后,为我们独当一面,减轻了我们的劳累,看到她忙碌的样子,我们都感激得热泪盈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208月2日,是我的楼房上梁、超市开业的日子,她更忙碌了,还拿出1000元表示热烈的祝贺,这份深情厚谊我何时能报答得了呢?!

她来到我家快3三个月了,突然有一天,我听到她在电话里对姐夫说:“我想回家。”我觉得莫名其妙,对她说:“难道我们对你不好吗?”她说:“我来是帮助你们的,看到你们幸福、欢乐的样子,我打心眼里很高兴。”当我与妻子按照打工的标准给她“工资”时,她怎么也不肯要,在推让之间,我感受到了一种亲情像潺潺的.溪流在我的心中流畅着。

人与人之间相处久了,都是会产生感情的,在她即将离别的日子里,我的泪水涟涟,舍不得她走啊,她说,她晕车,我马上到药店给她买了晕车药。

她回家后,经常给我们打电话,由于我语言吐字不清楚,她在我家的日子里,我们熟悉了,她便能听懂我的话,我们时常在电话里交流着。妻子有什么委屈,总爱跟她倾述。我与妻子闹别扭时,妻子总爱向她告我的状,八姐总是劝解着,经常对妻子说:“忍一忍,让一让就行了,退一步海阔天空。”在她的劝解下,我与妻子和好如初。

妻子是个火爆脾气、刀子嘴豆腐心的女人,动不动就来“骂”我,八姐教了我一招:“你别理她,就权当没听着。”等她消气了,就会好的,她的“这一招”果然灵,我忍让了,妻子气消了,好像什么事儿没有发生过似的。

如今,通过互联网,我与八姐得以“零距离”地交流,一种亲情在我的心中涌流不息……。

我的八姐散文通用篇七

听闺蜜说,其朋友家15岁已上初三的独子正值青春叛逆期,每日家里都搞得剑拔驽张、硝烟弥漫的。孩子特别叛逆不听话,不仅厌学、成绩直线下滑,还视父母如仇敌。这不,前几天父子大战一回,一米八几、身材魁梧的儿子和矮自己一头的父亲动起了手脚,暴躁中的儿子不仅将一扇实木门捶得稀巴烂,门框歪斜,还威胁父亲说:管我?小心我弄死你!

呵,这十几岁的孩子暴力起来也是这般吓人!——我惊得瞠目结舌,不禁想起了几天前我和也是青春期的儿子发生的一件事。

儿子已经十三岁,上初一了,个头一下子窜到了一米八,新买的衣服和鞋子穿一个月就短了、小了。脸上也开始冒痘,饭量大得惊人,说话也变声了,以前还有点儿奶声奶气的童声变得宽厚雄浑,像个男人了。肩膀也变得结实了,有了男子汉的担当,会主动为我分担很多我体力不支的事,让我瞬间有了可以依靠大树的感觉……好像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我这个妈妈还没来得及转变心态,儿子就突然长大了,并且步入了青春期。

可就在几天前,儿子真的开始对我叛逆了。儿子的学校要进行春季景点春游活动,儿子特别兴奋和期待(毕竟他还只是个孩子),早早就为春游做好了准备。春游的前一天晚上,我们却为第二天的早餐是在家吃还是在外吃大吵了起来。

儿子从小性格比较憨,属于那种什么委屈都大气不敢出的孩子。其实他非常想在外面吃早餐,还给出了充足的理由,因为第二天出发的时间比平时上课时间提前了二十分钟,他怕在家吃早餐耽误时间,还不如在外面吃简单又快捷。

其实我很明白他的心思,还不是为春游激动兴奋的。平时学习紧张疲劳,好不容易有一次集体旅行的活动可以放松,他那颗骚动的心很不安分地想立马飞出去到自由的世界。可我却一点儿也不通融,固执地不听他的任何意愿,无情地掐灭了他那一点可怜的.小心思,还摆出种种“都是为他好”的理由来,什么春游外出消耗体力,早餐在家吃的丰盛、卫生、营养、健康等,并且妈妈也不在乎比平时起得更早为他做早餐。

我自顾自唠唠叨叨的,以为这都是为他好,是充分爱他的表现,却忽略了儿子自身的感受。儿子并不领情,突然像个左冲右突的大野兽一样爆跳起来,咬牙切齿地指着我吼:你这个不可理喻的、自私的讨厌鬼!

我瞬间怔住了,也气极了,这孩子怎么了?怎么突然这样对我说话呢?等我反应过来后却又没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拿出做家长的权威来,怒不可遏地吼到:必须在家吃!结果儿子是没声了,但却躲进了自己的房间重重地关上了门。而我也气得不成样子,心里五味杂陈。又想,我是不是伤到他了?他一定在房间里流下了伤心的眼泪。

这时老公正好下班回来,他似乎嗅到了满屋子的战火味,在搞清事情原委后就走进儿子的房间,循循善诱做起儿子的思想工作来。最后,儿子擦干了眼泪走出了房间,向我道歉,并说他会听我的话,明天在家吃早饭。在儿子的面前,那一刻我似乎赢了,可我却并不感到高兴,反而难过起来。

我的八姐散文通用篇八

几缕阳光从窗外斜射进来,照在了我那紧闭的双眼上“唔!好刺眼啊!”早晨的起床意味着新生活的来临。

生活如一顿佳肴,把酸、甜,苦、辣四种不同的味道,不同的人生,不同的理解,组成一桌色味俱全的佳肴。

人有太多的抱怨,但我们为什么不能换个角度呢?用不同的思维看生活?

我的八姐散文通用篇九

每个人都会做梦,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梦想。我的梦想,可以是一个漂亮的发卡,一盒可口的点心,是考试后的'100分,妈妈对我夸奖的笑容……今天,老师说,我们每个人不但要有自己的梦,人人都有一个梦,那14亿个梦,是一道线,穿透世界,无人可挡,那就是中国梦。

那么,什么是中国梦呢?我想应该是国家富强,小朋友们都有新衣服穿,都有快乐的童年;全人类团结,没有战争,没有饥饿;大人们安居乐业,高高兴兴地上班,高高兴兴下班。我们小孩儿能够一块儿在绿油油的草地上做我们的游戏。但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要建设一个美丽、洁净的家园,那就是天蓝、地绿、水清、美丽中国。

老师说,建设美丽中国,我们就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看到地上有纸屑,主动弯腰捡起;看到水龙头滴水,把它关紧;看到有人过斑马线时闯红灯,轻轻地拉住他......春天来了,我叫上着爸爸到附近山坡上植树,因为我知道,绿化造林是防治大气污染的一种有效方法。我还要叫上妈妈宣传环保知识,动员更多的人加入环保队伍,让天变得更蓝,水变得更绿。我一个人,一家人的力量很微薄,但是如果全中国的孩子都能行动起来,每个中国家庭都行动起来,那就会汇成强大的环保能量,才能建设好美丽中国。这就是我的梦,中国梦!

我的八姐散文通用篇十

很多人有爱车情结,尤其男人。

有资料表明,人们造车的动机,开始主要是用于载物和打仗,后来和平年代主要是载物与代步。无论怎样,车子的发明,是史前时代的一项伟大技术成就,它在人类的进步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作为代步工具,人们对车的要求是不同的。古时候,马车是属于士大人的奢侈品,一般底层的百姓是消受不起的。而现在,各种车辆按照不同的需求,已经进入到普通老百姓的家庭,早已不足为奇了。

我小的时候,单车还是蛮重要的交通工具,是家里除却手表之外的另一“大件”,那是父亲上班的专车。我想过车瘾的话,只能在他午休时偷偷学用一会,还得冒着摔坏车和被发现的危险。到自己进厂上班参加工作,领到第一次工资时,第一件事就是买了一部单车。凤凰的,名牌,珍爱至极。

上班后,见妻的眼神总是对他人的摩托车流露出羡慕,心里便隐隐作痛。于是很自觉地在她三十岁前夕,开回来一辆中档次的女式摩托。作为她的生日礼物,也作为她嫁给我八年的“委屈奖。”

到此,我以为对车的欲望似乎可以告一段落吧。心里还在想,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按上班工薪族的前景,这摩托应该是家里想车用车的“终结者”了。所谓“知足常乐”,应该没有太多的想法了。

可是,近年来,小轿车的风扑面而来。

接受领导关于“车改”方面的调研任务,对外界“车改情况”或电话或网络进行了一番打听。这才知道,原来,车改竟然是取消公车,鼓励私人购车。

印象中,有车族,或领导或富商或明星。按我们原来的收入与车价比,不吃不喝也得10多年,才够一辆小轿车的价钱,那就意味着工薪阶层购小轿车是三个字“不可能”。但有一个长者却预言:到你们这代人,到我们这个年纪,应该会拥有自己的私家车的。说这话的是一位拥有公车的老总。今天想起来,觉得老总确实是站得高看得远。只是没想到他这预言这么快就能够实现了。实际上,就在他自己这代人身上,都能实现拥有私家车的梦想了。

再看看身旁考“驾驶证”的人,可以说是络绎不绝,驾校的招牌也如雨后春笋般发了起来。驾校的生意一直忙碌不已。

两年前,我们身边的真正的购车者不多,倒是各种车展很多,但观摩者居多。那“香车美女”,倒是吸引了不少中产阶层人士的目光。

后来想想,这也难怪。所谓枪打出头鸟,谁愿意第一个暴露目标呢!但实际上,这只是掩耳盗铃的把戏,这么大的车,怎能隐瞒得了。只是大家心知肚明,却又心照不宣罢了。如有人问起,一般会回答:借朋友的车。

当然,这是前的景象,直到底05年初,公司实施车改,鼓励中层管理人员购车,给予购车补助和用车费用之后,不少新车才一夜之间从街道上冒了出来,而且,开车的人也大大方方且从从容容的了。

小轿车真的进入了工薪家庭了,圆了很多人的想车的梦。

【2】购车热潮。

公司公务用车改革方案通过之后,把二级单位、部室的公务用车,集中到汽车队管理;鼓励中层管理人员自行购买小轿车,给予购车补助及用车补贴。

于是,商家来了。

公司办负责联系省城轿车供应商家,采取团购方式来降低购买轿车价格。一时间,周边轿车供应商纷纷来公司洽谈,轮流上门现场搞车展。按照公司要求中高档车定位,13万以上的车分别到公司附近找场地陆续登场。感觉各种款式的`小轿车在这里争奇斗妍。虽然是冬日,那各种款式和色彩的车,犹如盛开在春天的花,红的、蓝的、白色、灰色的、金色的、黑色的花,让人赏心悦目且目不暇接,一饱了眼福。

应该说,绝大多数人对车是不了解或知之不多的。一般首先看的是外观,是否漂亮、大方,而对于内在的性能虽然重视,但却不太懂。

一段时间,人们的话题都是轿车。随着关注程度的提高,大家对车的了解程度也在提高。于是知道了日系车、美系车、欧系车等几大车系,知道了核心是发动机,关键是油耗,差别在配置,知道了轮距、轴距、扭距、内饰、4s店之类的专业术语。接着就是掂量一下自己的腰包,该定位在什么档次了。

于是,银行来了。

中行、建行都上门服务,发资料介绍车贷的种类。

拥有私家车的梦想马上就要实现了,人们的脸上洋溢着内心的喜悦。那个冬日,寒冷被热情驱逐回了西伯利亚,变得很是温暖。

但真正实施购车时,人们还是十分慎重的。毕竟这不是个小事,于是跟家人商量,最好是买自动档的,操作简便,而且夫人也可以驾驶;于是跟朋友商量,到底哪款车的性价比更好;于是反复比较着车的资料,在网上搜索着对某款车的评价。

经过几番比较、酝酿,有那么十来款车脱颖而出,成为了人们的关注点。什么丰田花冠、尼桑蓝鸟、阳光、福特蒙迪欧、马6、马自达福美莱、别克凯越、宝来、现代索纳塔、伊兰特、标志307。还有高档些的奥迪a4、帕萨特、别克军威、尼桑风度、天籁、广本雅阁等。

有人开车上班了,崭新的小轿车,反光镜上飘扬着红色的绸带,在冬日灰暗的天空下,这无疑是一个亮点。坐在车内,感受着新车的“新”的气息,优越感,成就感油然而生。冬日不再寒冷。

于是有人跟进,陆续有新车在街上出现。戴着大红花的小轿车真的成为了城市的风景。因为很多人在买车过年,增添喜气,也可以开车回到家过年。同时,还有一些搭“车”参加团购的,以致商家都没准备好,有些款式的车被抢购一空,出现了要订购的火爆场面。

公司里有180个中层管理人员,把这个冬日的话题炒得很热,轿车进入家庭了。

从这次团购小轿车的情况看,有这么几个特点,一是求洋求大心理。没有人选择国产车,桑塔纳都没有,车型追求外观大气为首要;其次才是性能、内饰及后续服务与费用方面的考虑;三是从众心理。哪款车买的人多,也懒得去研究,跟着去买就是了,好与不好反正就像黄健翔的解说词:“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四是攀比心理。这种人一般开始总在观望,后来又左右不定,应该说每款车都各有自己的优点,又存在不足,买人家有的车又缺少点新鲜感,只好把目光定位更高一些的车。所以,越到后期买的车越档次越高。

公司的公务用车改革及轿车团购行为,的确牵动了许多人的眼球,引起了各界关注,也成为了人们一段时间的谈资。但总体来说,还算平稳。

【3】拥享私家。

对我而言,拥有自己的私家车,原本以为只能是梦想,但当这一刻即将来临,梦想马上成真时,又觉得百感交集。

实际上,04年的时候,我仍不具备购车的经济实力。那年,我刚刚购得一套160平米的住房,装修及几乎全部更换的家具电器,使我的名字在银行信贷部有了记载。而今又要去购车,那几乎是空手套白狼的把戏。公司虽有四万元的购车补助,但那也得是购车后的补助;公司也承诺为我们作贷款担保,但那也得是与商家有购车协议之后的事。我的首付怎么办。

好在还是有几个有钱的朋友。而且有个朋友是主动提出来,要帮我渡过目前这段难关。实际上,我是最怕跟朋友提钱的了。朋友间虽然不在乎钱,但钱却往往能让朋友变味。当朋友真正有困难时,应该要出手相帮的;当我的困难能得到朋友的帮助时,也能欣慰有朋友,欣慰自己能得到朋友的信任。

基于这样的经济实力,我对车的选择面就很窄了,价格档次符合公司要求的下限就行,再比较外观及后续运行费用经济即可。在对比几款价位相当的车后,目光很快就锁定尼桑阳光(sunny)。这款车外观流线型,传统而经典,日系车的油耗低及备件好配,内饰精致等特点,使我毫无犹豫就开走了这款车。

坐在阳光车里,心情也充满了阳光。

想起十年前一位公司领导说的那句话,不由得真的很佩服他的高瞻远瞩。他当年就预测,你们这代人应该会有自己的私家车。而当时的我们年收入尚未过万,除去生活开销,所剩无几,银行帐户上的积蓄,还在为住房努力呢。所以,当时只是点点头,半信半疑。但小车的梦想还是有了。

想起这购车,似乎更多的是满足成就感,并无太多实际用处。上班只有几十分钟的路程,所住城市不大,车的用处并非只是代步工具,而是一种梦想,一种追求罢了。尤其是男人,对车的拥有是一种成就与荣耀。

时值冬日,坐在阳光车里,温暖的空气及新车的气息,心情也似阳光般灿烂......

我的八姐散文通用篇十一

红姐是我的学生,可我们的交往是在她不做我的学生以后。

红姐是一个美丽妖娆的女人,美丽的有点俗气和空洞。我再见到她的时候,她离了婚,小辣椒一样脾气在和前夫打架。那是一个无耻地顶了男人名字的人,这样的吵闹无疑是一个笑柄。我当时拉她离开,跟她说这么一个无可救药的男人值得吗?还是多为孩子想想,给孩子留一点脸面吧。

红姐从小是父亲和奶奶的掌上明珠,飞扬跋扈地要天上的月亮都得立马到手的脾气,对异母所生的弟弟妹妹非打即骂,厄运来临的时候她才明白自己除了父亲(奶奶已经过世了)已经没有亲人,而她能带给父亲的除了父亲和继母的争吵就是弟弟妹妹对父亲的不满,这个时候的她才发现她已经有家难归了。我跟她说暂时住我那儿吧,反正房子这么大我一个人住也空。还有以后也不要叫老师,姐妹相称吧,红姐大了我两岁。

也许我曾经做过她的老师,也许在她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了她一点安慰。她对我的崇拜近乎卑微,从住到我那儿的第一天起,她像丫头侍候主子一样侍候我,怎么说都没有用。

后来我出国做生意,她一定要和我一起去,我答应了。那时候一切刚刚起步,艰辛也是难免的。红姐担起了所有的家务和与中国人打交道的工作,因为她的风情和美丽,所有的男人都抢着帮忙做女人力所不及的事情。这是让我感动的也是让我担心的,说了她很多回她都当耳边风。后来一个男人把眼睛盯在了我的身上,和红姐调笑惯了他,把手伸向了我。红姐疯了一样地扑过去,打了那男人一巴掌,指着男人的鼻子骂。在她心里,我是神圣的,不允许任何人染指的。

红姐喜欢跳舞,是那种听到音乐浑身都控制不住要摆动的人。当我们的生意稳定一些以后,晚上我会偶尔陪她去酒吧坐坐,看她跳舞。我说要买一件晚礼服给她,要她成为舞池里的皇后。她央求我买了小一码的礼服挂在床头,每天看着减肥。她第一次穿上那套礼服的时候兴奋的不得了,那一天全场的人都停下来看她跳舞,她的舞姿优美极了,所有男人和女人的眼光都注视着她,鼓掌声叫好声此起彼伏。那一次她跳了一夜,回到住处天都白了。后来她不开心的时候我就说好久没看她跳舞了,她会立刻眉飞色舞张罗着出去。

红姐是单纯而侠义的,对男人她又是异常虚荣的,我记得一个周末,我们在外面吃了饭看歌舞表演。侍者拿来一瓶红酒,说是那边的一位先生让送过来的。我扫了一眼虽然不认识但面孔并不陌生。我付了小费然后请侍者把两张钞票拿给那个男人,并转告我们不需要别人付账。

接下来的'几天晚上我都在家里看书,红姐总是围着我转,我知道她想出去玩。其实想想生活太单调了,我不能要求她像我一样无事的时候整天待在家里看书,我也没有权利去改变她的生活方式。于是对她说,想去玩就去吧,带上钱。

再后来红姐从外面回来经常带着鲜花和小礼物,我知道是男人送的。我不想扫她的兴。只在聊天和玩笑的时候不经意地提醒她:到酒吧的人都是去玩的,我也希望她玩的开心。红姐是个很聪明的人,她会从我不经意的话里一瞬间明白我说话的意思。她开心地对我说她才不会动真情呢。

红姐还是对那个男人动了真情,从后来的哭哭啼啼吵吵闹闹我就清楚了这一点,我没有安慰她,也实在是司空见惯了。刚好这时我的一个朋友建议我去另一个城市发展,我告诉红姐我决定离开这里。她诧异地问我什么时候走,我说马上,她什么都不说开始收拾东西。后来我问她想留下吗?她回头冲我笑,说你总不会觉得我会为一个男人留下吧。我没说话。

我告诉红姐任何时候她做任何决定我都会尊重和祝福她,所以不要为了我难为自己,她搂着我撒娇,说只有和我在一起才觉得踏实。我知道她是不再相信男人,她只是想在男人的殷勤中让自己的虚荣心得到满足。

和我一起久了,她的性子开始变得沉静,仍然会和男人调笑,但更多的时候可以待在家里了。那个时候她开始每天打太极拳练剑,按下心来和我一起学习。那段日子是我们过得最平静的,我开始觉得我们的共同语言多了起来。(这之前我们聊天不多,多半是工作啊什么的。)我们常常泡一壶茶边喝茶边聊天,也就是那个时候红姐疯狂地迷上了茶道。我跟她说以后我们回国开一家茶艺馆,这茶艺啊也只有三十岁的女人经营起来才是一种文化和风情。她马上来了精神,说那以后我们每天都穿旗袍,打扮的漂漂亮亮的,不把那些喝茶的迷死才怪。我盯着她大笑,她自我解嘲地说青山易改,本性难移。

再后来回国的时候红姐遇见了原来的男朋友,我不喜欢那个男人,但从红姐的眼神里我看见了那份难舍难分。走的时候我把她留下了,我对她说也许这个男人并不适合你,但我希望你能去面对问题解决问题,我不希望你总是逃避。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爱自己想爱的人,然后去承担起你做的所有决定。那一次她抱着我哭了。

后来红姐打电话给我说要回来。但那个时候我的生意做得并不好,也不想让她这个时候回来,就回绝了她。毕竟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她该学会自己成长。

我的八姐散文通用篇十二

姐比我大了六七岁,注定是我一生的守护神。

我们小时候住在一个大杂院,大大小小十几个小孩,她算是较大的一个姐姐。我们那时最喜欢约在一起藏猫猫,一个大杂院里有着四个小院子,十几个小孩分散着藏开来,那个做猫的,要花点功夫才交得了差。我姐他们几个大的,总能瞅准机会从藏身之处溜出来,趁那个当猫的到处寻人时快速跑到起点,大喊一声“司令!”这就表明他们赢了,可以免去当猫的惩罚。而我是年龄较小的一个,老实愚笨,又想躲藏又想冲出去喊司令,于是身影恍恍惚惚,最容易被发现而被逮住。我姐为了保护我,想尽了办法。我家有个小阁楼,于是我姐先让我爬上阁楼,再让我把梯子收上阁楼,她再去找地方躲藏。这样即便那个当猫的猜到有人藏在楼上,也不能爬上来找人。我是彻底安全了,但因为院子大,地形复杂,一场游戏下来也会持续较长的时间,一来二去,我就被遗忘在阁楼上了,等我回过神来,免不了吓得一阵大哭,我姐才想起我来,站在楼下着急地指挥我放下楼梯,然后来到阁楼,抱着我下得楼来,给我各种诺言,求我别告诉爸爸妈妈。可我是个势利的小人,等哪天被惹着了,就翻旧账告我姐一状,当然父母不得打我们,但我姐免不了受一顿数落。我姐用她的大眼睛狠狠瞪我两眼,但以后的游戏里,她还是帮我藏上阁楼,然后来救我。

一个院子的小孩免不了磕磕碰碰。有一次我被一个大孩子骂,我含着泪,不敢吭声。我姐见了,冲上来跟那个小孩先是吵得一塌糊涂,然后就扭打在一起。那孩子的妈妈闻声冲了出来,借着劝架,拧我姐的胳膊。我真是傻得可以,哇哇地哭着只晓得看,不晓得回家搬救兵。等我妈妈赶到时,我姐的胳膊都被拧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可我姐一滴泪都没掉,眼睛冒着火,挡在我的面前,像一个冲锋的勇士。

我姐得了一场猩红热病。那时是计划经济,妈妈就积攒起家里的糖票给我姐买糖吃,对我说要让着姐姐。妈妈说我很懂事,硬是一颗糖不吃,全留给我姐。我姐就哄着我说话,等我一张嘴,就赶紧给我塞进一颗糖。妈妈至今说起这事还是唏嘘不已:我们姐妹,平日里打打闹闹,却一直姐妹情深。

等我姐到外地去读军校了,她经常给我写信,信里还经常会夹着十元钱,令我的同学们羡慕不已。十元钱啊,在那个年代,一元钱都可以买一斤糖果。而那时候的军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我姐就给我省下一套套的军装和鞋子,让我神气十足地穿着去上学。等她放假回家,我的同学们都来讨好我,为的就是借我姐的军装去照相。我姐对我的同学有求必应,为我增添着一分分的人气。我上大学时,她为我专门领了一件小号的军大衣,那件军大衣不仅神气,更为我上图书馆时增添着无限的温暖。晚上我将军大衣搭在被子上,那么怕冷的我,夜夜睡得香甜安稳。

我读中学时,每到假期就被我姐接到重庆,她带着我到处玩耍。她喜欢照相,最喜欢带着我照合影。我俩一白一黑一美一挫,我姐是那样的美艳动人,越发映衬得我像一个小跟班。我喜欢被我姐呵护,我喜欢跟着她屁颠屁颠的。每次我假期结束,我姐就送我乘公车回泸州,每次她都站在车站那里,我也会回头去看着她,直到车子转弯,我再也没看见她。但等我上高中的时候,我姐恋爱了,她和她男朋友,就是我后来的姐夫,一起送我回家,等我一上车他们就走了。我那时的心啊,沉甸甸得像落下山头的夕阳,那种明媚的喜气洋洋一转眼就没入山的那头,而黑暗慢慢袭来。等我姐结婚了,我不再喊她姐,而是直呼其名,对那个大我十岁的姐夫,也是直接的喊名字。我姐有点生气了,说:人家大你那么多,怎么叫著名字的喊?我才不情不愿地改过口来。其实,我姐还不明白我那时的.小心思:我姐被这个男人抢走了!

后来我才渐渐明白,我姐又找了个呵护我的人。我上大学时,我姐和姐夫送我到学校,我姐陪着我到宿舍,我姐夫在外把所有手续给我办齐全了,又买了全套的生活用具,直到把我的床铺铺得整整齐齐,把东西放得井井有条,给我叮嘱了一顿,他们才离开。大学期间的每个周末,我都回姐家去改善伙食,临走还带上我姐和姐夫给寝室的同学准备的零食。而每次放寒暑假我要回泸州了,我那军人出生的姐夫就拿出军营里学到的打包本事,将我的行李整理得又整齐又轻巧。

等我结婚生女,我姐给予我各种温暖的帮助。我怀孕时,她专门为我买了一部cdma手机,尽量减少辐射。我女儿出世,她在当时相对繁华的重庆买来一套套漂亮的衣服,把我女儿打扮的如一朵美丽的花儿。当我陷入人生的低谷,我姐用尽一切办法将我从那个漩涡里解救出来,让我在新的环境里焕发新生。而此后我的幸福,她更是视为她的责任。当我跟她交谈我所交上的知心朋友,我所获得的同事的认可,我分明看到她的脸上,绽放出如释重负的笑颜。

姐啊,在这个社会,儿女承欢膝下几乎是一种奢侈,而枕边人和兄弟姐妹的相依为命,才是生命中可求的一种幸福。姐,新的一年来临了,我的愿望就是你一如既往地呵护着我,等我们的女儿们在远方继续着我们曾有的和不曾有的精彩,我们还是守护在一起,聊着我们的孩子,孩子的孩子,就像你曾经描绘的那样。

姐!

我的八姐散文通用篇十三

你说:那漫山遍野的花开了,倾城的人都去看花了!

我说:那我们去看看吧。

于是,在我还没来得及褪下冬日的厚重便置身在这的梦幻般的世界里了。

这满树的繁花哟!朵朵粉嫩、片片绚烂,含苞的害羞,绽放的妖气,花气袭人,沁脾入骨,回味悠长。那样艳丽的桃红,那样纯情的梨白,那样质朴的小道,那样典雅的亭台,凝眸的瞬间便已镌刻在心灵的最深处。人影绰绰、花影约约,暖阳入怀,心生明媚,我在花海里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看花海里的.我,我们互为风景,我们互为背景!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所有的群芳争艳里我独对桃花情有独钟。“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的绯红与怅然,“帘外桃花帘内人,人与桃花隔不远”的朦胧与暧昧,“桃花春色暖先知,明媚谁人不来看”的傲娇与自赏,无不震慑着我的心灵。置身花海,这种无以言说的情怀就这般弥漫开来,由身入心,让心生出一种无法抑制的情愫出来,这情愫飞上脸颊便化为暖暖春日里一抹艳艳的桃花红,想来赏花的人也都因为这一朵朵盛开的桃花而勾起层层相思吧?那绯红的脸颊一张张,一张张迅速地闪过我的面前,无不昭示着火热的青春与激情的岁月。

袭一季春风,沐一地阳光,蜂儿在花蕊中蹁跹,蝶儿在花枝上飞舞。这繁花的盛放开启了一个硕果累累的春之序幕,序幕过后是成长和成熟的积淀。让笑意在春风中绽放吧,所有的美丽都只为花开的瞬间,所有的记忆都在花事里苏醒。苏醒吧,我的青春,我正渐行渐远的青春!

万水千山,朝朝暮暮,云卷云舒,花开花落。

在悄然逝去的日子里,那些欲语不能的缠绵,那些如影相随的陪伴,那些冷暖自知的得失,都如过眼烟云,千帆过后才明白一生最美的风景就在枕边。

总有一种情怀曾常驻心间,任岁月匆匆亦不悲不喜。

总有一种缘分在冥冥之间,任时空变幻亦不偏不倚。

总有一种默契在不经意间,任琐事烦恼亦不离不弃。

人生最美是淡然,不失风骨,不失本心,善待自己,善待他人,永远带着一颗充满爱、浪漫、理想的心,记住岁月里最美好的瞬间,与身边的那个人从容地走在生命的道路上,淡观世事之变迁,静看季节之轮回,静享春天之明媚,感受生命之美好,这,才我想要的生命之春天。

这个春天,桃花烂漫,梨花温暖,那是我今生最美好的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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