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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生产体系管理制度通用(精选1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8 15:34:50 页码:7
生产企业生产体系管理制度通用(精选11篇)
2023-11-18 15:34:50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问题并找到解决的方法。借鉴他人的总结经验,可以提高自己的总结写作技巧。这篇范文通过对具体事例的分析,让我们更好地认识到总结的重要性和作用。

生产企业生产体系管理制度通用篇一

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3.负责提出安全技术项目和实施措施并组织实施。

4.监督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生产企业生产体系管理制度通用篇二

1.严禁进入仓库的人员在仓库内吸烟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违规者每次罚款100元。

2.每个仓库应配备至少一个干粉灭火器和一个水桶。全部消防设备应放置在固定位置,便于查找。对违反规定放置消防器材的,每次罚款50元。

3.各仓库供应的消防设备主要用于本仓库的备用,必需存放在本仓库。灭火器不得外借,不得随便与其他仓库或部门调换。

公司发生火灾时,任何仓库管理员都不需要向领导请示,必需自己携带灭火器参与灭火救援。救援结束后,必需将灭火器带回仓库并认真检查。灭火器如需补充药液或修理,应马上向仓库主管报告。仓库主管还必需主动检查和维护灭火器。

违反规定的,每人每次罚款30元。

4.仓库主管必需数量和注册全部干粉灭火器在仓库,建立“管理责任制”,定义仓库和灭火器的负责人,和每个月的第15天进行例行检查,检查灭火器的'药物是否过期,无效,并检查灭火器是否受损,可以正常使用。在每个灭火器瓶上粘贴《检验记录表》,记录责任人姓名,仓库主管应于每月15日填写检验结果。任何需要更换或修理的灭火器必需在发觉当日报告总经理。仓库管理员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

5.仓库主管必需组织全部店主每月学习防火学问,并供应防火学问培训新店主,以便全部员工能理解如何尽快找到灭火器,如何使用灭火器,如何扑灭了火,如何在火灾中自救。仓库管理员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

6.仓库人员应具有较强的防火意识,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特殊是仓库主管。要常常巡察仓库各个角落,准时检查火灾隐患,督促落实仓库防火措施。

7.发生火灾时,首先组织现场灭火,向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领导报告,必要时呼叫消防队。

1.仓管员应随时留意仓顶、墙、窗、门、排气口等部位有无漏雨、进水的可能,并应分别检查仓壁、地面是否潮湿。如有任何隐患,应马上报告仓库主管进行维护或防护。

2.每天动身前,仓库全部门窗必需锁好,以防下雨。

3.如遇大雨或连续下雨,应保持值班检查制度24小时,防止雨水渗漏,防止门口雨水倒灌进仓库。

4.面粉、调味料和其他简单弄湿的物品必需堆放在地上。成品和箱皮堆放时,肯定要先将废弃箱皮放在地上,以防受潮。

5.严禁将液体及潮湿物品带入仓库。

全部仓库都必需有人上锁。即使你在工作期间离开仓库很短一段时间,门也必需锁上。严禁将大门放开无人看管。每天离开前,肯定要锁好仓库全部的门窗。每位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生产企业生产体系管理制度通用篇三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4、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生产企业生产体系管理制度通用篇四

1、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主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和有效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5、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6、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以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7、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生产企业生产体系管理制度通用篇五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由操作人员每天使用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检测人员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检测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一)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二)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三)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部门,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四)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五)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公司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二)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三)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办公司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四)整改后必须经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公司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一)公司负责人以及各安全责任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职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三)公司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二)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三)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四)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五)公司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六)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

4、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一)逢节、假日、夜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置,遇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二)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直到开除。

(三)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到厂区各处巡查。

(四)遇陌生人进厂,值班人员问明来意,才决定是否放行。

(一)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烧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二)在厂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10米。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组申请危险作业。

(三)安全组在批准危险作业前,要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警事故后,才能批准危险作业。

(四)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器等,以备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五)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六)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组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七)安全组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八)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

(九)对未批准危险作业而进行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为了进一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三)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四)现场排水要有前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五)道路运输平坦,并保持畅通。

(六)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七)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八)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九)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十)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一)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二)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三)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台帐,每天由作业班长进行记录。

(四)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应统一集中在现场办公室,以备检查。

(五)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部门报告。

(六)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七)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八)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九)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破施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往下投掷物料。

(十)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十一)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子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十二)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随意挪动。

(一)公司每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并由专人负责记录归纳,传达落实。

(二)对安全生产会议中作出重大决定等重要内容不准漏记或错记。

(三)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各部门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四)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经验找出教训,制定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五)年终结束,汇总公司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装订成册入档。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公司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二)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三)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四)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五)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六)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因生产需要使用临时工时,应提前申请报公司办公室,经批准后方可雇用。

(二)雇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及本地临时居住证。

(三)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劳动纪律、保密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四)必须与雇用的临时工签定劳动合同或协议并注明安全责任。

(五)临时工必须遵守公司内各项管理规定,不得随意串岗。

(六)临时用人部门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关管理部门有权对临时工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处理结果通知公司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罚款可直接从临时工工资内扣除。

(七)临时工不得进入公司安全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审查批准,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八)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临时工,经教育不改者应解除雇佣关系。

(一)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事故发生所在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等管理工作。

(二)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有关部门。

(三)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填报职工工伤确认申请表。经劳动安全部门确认后,公司持《职工工伤确认表》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领取工伤保险金。

(一)发生事故,任何人不准隐瞒不报,或不如实上报。

(二)事故调查报告公司留存一份,同时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三)事故调查所需数据、资料,公司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协助调查。

(四)对于事故责任人要有奖惩,必须再培训的则由安全生产管理员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一)新职工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各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六)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生产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工作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需动火作业时,作业部门应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申请。

(四)在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五)节假日现场加班时的动火作业,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六)未向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申请动火作业,擅自动火作业者,公司人员予以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施工单位则处以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五)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安全生产小组对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五)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一)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二)每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一)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二)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

(三)变压器、电缆等设备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四)每年在雷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

(五)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

(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

1、劳动保护用品是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它不能替代对尘毒有害物质的防护。

2、职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

3、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

4、为更好的开展劳动保护,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是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安全检查在上班时间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违章作业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二)防护用品使用标准及其它规定。

1、领用防护用品按不同工作环境、不同劳动条件及不同劳动强度规定发放。

2、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在使用期限上要有所区别,不能强求统一,做到基本合理。

(三)赔偿办法。

1、凡属个人保管不当,丢失和损坏防护用品者一律折价赔偿(包括借用的);

2、属特殊情况,损坏防护用品者根据情节,折扣赔偿费比例,但不得低于20%;

3、赔偿价格按公式计价:提前领用月数/规定使用月数×现行价格=赔偿费。

4、需补领的防护用品经本人申请,本单位领导审批,交赔偿费后,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补发。

为了保证公司备检修安全等工作程序的规范,特制定本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仪器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一)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二)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三)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四)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五)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六)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七)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八)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九)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十)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十一)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十二)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四不施工”: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十三)做到“四不拆”:设备带压不拆;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设备高温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十四)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十五)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十六)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十七)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生产企业生产体系管理制度通用篇六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7、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3、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4、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6、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按照分工的原则,全公司各类文件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三、公文的签收。

1.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公司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办公室登记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3.公文的编号保管。

(1)、办公室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公司承办或归档的公司领导亲启文件,公司领导启封后,也应交办公室办理正常手续。

(2)、本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办公室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4.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办公室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立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办公室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2天(特殊情况例外)。

5.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

或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办公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2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文件阅完后,应送交办公室秘书,切忌横传。

(4)、办公室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季度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季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复印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生产企业生产体系管理制度通用篇七

1、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岗全安全技术操作教育,未经教育考试合格,不准分配上岗作业。

6、发生因工伤亡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生产企业生产体系管理制度通用篇八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五一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修定。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已、示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生产企业生产体系管理制度通用篇九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管理好本岗位范围内的机械使用、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2、严格实行定机、定人、定职责、持证上岗,安全交底、交接班等安全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主管汇报。

3、负责搞好机械设备台帐管理,对分管的机械日常运转、维修、保养的情况作详实记载。

4、参加制定机械管理的目标、措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参加现场中小型设备安装验收,监督整改措施落实,必要时行使安全否决权。

5、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现场机械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方案或建议。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机操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检查机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协助处理机械事故,落实“四不放过”的措施。

7、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生产企业生产体系管理制度通用篇十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遵照规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做好文明生产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6.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7.上岗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然后立即报告。

生产企业生产体系管理制度通用篇十一

1.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决议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目标,审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3、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安全检查、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情况,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1.4、定期组织分析公司的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措施或计划。

1.5、对安全生产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较大安全隐患和重大隐患进行研究并作出决议。

1.6、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开展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对演练后的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1.7、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安全检查和各项专项安全检查,确保生产安全。

1.8、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参加基层安全生产活动。

1.9、负责对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10、定期对公司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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