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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矿山治理施工方案范文(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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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矿山治理施工方案范文(优秀9篇)
2023-11-11 15:33:22    小编:ZTFB

方案的制定需要团队的共同努力,大家需密切合作,互相协调,才能实现既定目标。制定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做到公平公正,尽量减少负面影响。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制定独特而有效的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范例供大家参考。

矿山治理施工方案篇一

甲方:

乙方:

为确保xx市第三期污水治理xx河(xx路——xx路)河道治理、污水管道及附属工程按期保质保(我们一定会做的更好量完成,依据建筑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按照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二、工程地点:xx市市中区。

三、工程范围:1、污水管道内容:土方开挖、铺设安装管道(安。

装期间厂家食宿由乙方负责)。

2、顶管内容:管内土方开挖、顶管、回填、管材。

(包括节口处理)。

3、检查井:乙方负责找工人后甲方负责工人工资,

乙方代为管理。

4、用电、用水等一切问题,乙方自行解决。

四、承包方式:包工,甲方提供管材,乙方包工。

五、结算单价:污水管道:甲方按照市政中标价提点15%后,250元/米。顶管:甲方按照市政中标价提点15%后,1520元/米。检查井:钢筋工、模板工300元/天青年壮工:150元/天。

六、付款方式:甲方每月拨付乙方正常维持费用,余款待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七、质量:合格。

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乙方承担保修及返工费。

八、施工要求:

1、乙方人员应服从业主代表、监理、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否则取消乙方施工资格并拒付工程款。

2、乙方必须按期保质量完成合同条款(三)中的全部工程项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对乙方不履行或剩余的工程,由甲方安排其他队伍继续完成,由此,增加的费用(包括调价和相关费用)从乙方已完工程款中扣抵。

九、事务协调:施工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清理、坟墓迁移等所有地方事务协调工作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不计费用。

十、安全: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环境保护:乙方应自觉遵守现行国家及本省、市关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因乙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价款结清后失效。

甲方代表:(章)乙方代表:(章)。

矿山治理施工方案篇二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充分分析工程规模、特点及设计意图,抓住工程的特点、难点,分析内容包括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水文、地质、结构断面及尺寸、地下障碍物、工期及参建单位等。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对工程经行危险源识别评价和分级,实行危险源分级管理,针对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制定工程试验检验方法和计划,详细列工程质量控制点,并制定质量控制、技术复核措施,落实到人,以控制工程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8、安全方面:应急救援、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同时应确定工程安全管理目标和分目标,建立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并制定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方法,落实到人。

矿山治理施工方案篇三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的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整改我区在中央、省环保督察、市委巡察反馈关于矿山生态修复问题,切实加快推进全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资发〔20xx〕63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通知》(吉自然资办发〔20xx〕50号)、《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府明电〔20xx〕5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明确范围。

本方案所指废弃矿山,是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以前关闭、责任主体灭失的矿山。实施保证金制度以后关闭且责任主体明确的矿山,不属于政府投资治理范围,应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要求,督促治理责任人切实履行恢复治理义务。

(二)因地制宜。

坚持“宜建则建、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景则景”的治理原则,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生态修复、土地复垦、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紧密结合,按生态修复、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利用、项目建设等类别进行分类整治。

(三)突出重点。

优先治理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周边、城区周边、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废弃矿山,加快解决废弃矿山影响城市形象、影响生态环境问题。

(四)落实责任。

坚持属地管理、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责任落实机制。英俊镇政府是辖区内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二道分局是本级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综合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发改、公安、财政、建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绩效办配合开展相关工作。英俊镇政府要对辖区责任主体灭失的废弃矿山切实承担起治理责任,全面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治理资金,积极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推动我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

(五)综合施策。

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园林绿化等多个领域,治理难度大、投资成本高、成效显现慢。英俊镇政府、区规自分局、发改、公安、财政、建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容环卫、绩效办协同联动、紧密协作,将废弃矿山综合整治与城建重点工程、地质灾害治理、渣土回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有机结合,加强政策与项目资金的整合与合理利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一)工作目标。

20xx年1月-6月底,完成工作方案的制定,机制建立,资金筹措,组织保障;

20xx年6月-12月底,现状调查、数据整合,编制生态修复规划;

20xx年1月-12月底,依据规划全面启动,并利用一年时间完成生态修复工作。

20xx年1月-6月底,依据规划方案申报验收,并对验收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完善。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调查摸底。英俊镇政府为主体,区规自分局牵头筹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开展辖区废弃矿山专项调查工作,查清废弃矿山分布、范围、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主要环境问题、周边产业规划和布局等相关情况,为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综合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科学规划。英俊镇政府、区规自分局牵头,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根据辖区国土空间规划、各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辖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规划,明确整治数量、资金来源、工程措施、适用政策、完成时限、整治后用途等。区规自局牵头,英俊镇政府为主体组织编制二道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专项规划,依据全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实施治理。

三是落实资金。区级财政根据财力状况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安排一定预算资金用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英俊镇政府要将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区规自分局协调并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废弃矿山治理项目,按项目要求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区商务局、物流开发区管委会根据“谁治理、谁受益”原则积极鼓励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生态修复治理。

四是监管考核。要将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作为英俊镇、区规自分局等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清单管理和销号制度”,做到整治一个、核实一个、销号一个。成员单位要按照确定的工作任务、工作时限,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克服畏难情绪,积极解决整治中遇到的征地补偿、权属纠纷等问题,确保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实现预期效果。

(一)建立组织机构。

加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二道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陈铁志区长任组长,副区长林继东、王喜东、二级巡视员姚珺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绩效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综合整治工作规划编制、资金安排、我区重点废弃矿山治理方案确定等重大事项。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规自局局长、英俊镇镇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副镇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开展治理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英俊镇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内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与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有效对接。

(二)明确部门分工。

区规自分局牵头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综合整治工作。具体负责协调联系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进行全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规划编制,治理方案审查、项目验收,组织打击偷挖盗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复垦项目复核验收、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市内调剂、用地报批和供应等。

英俊镇政府负责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的具体实施,代表区政府组织生态修复方案的编制,治理工程的招标委托,资金使用和管理,并充分发挥村“两委”优势,会同区规自分局对有主矿山修复治理进行监督。

区发改局负责治理项目立项审批,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适时对英俊镇政府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区公安分局配合开展偷挖盗采矿产资源的打击和处罚。

区财政局负责治理项目资金预算、拨付和财政投资评审。

区住建局、物流开发区负责综合整治项目涉及的工程建设管理。

区农业农村局参与复垦项目验收和综合整治项目涉林审批和监管。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综合整治项目生态环境监测和监管。

区应急管理局按照职责范围,对治理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管。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综合整治项目涉及渣土填埋的监督引导工作。

区商务局、物流开发区管委会根据“谁治理、谁受益”原则积极鼓励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生态修复治理。

区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适时对区直各有关部门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三)优化监管措施。

一是坚决防止“治理工程”变成“开采工程”。在项目实施中,尽最大可能减少边坡削坡量。对地方政府组织实施的历史遗留露天开采类矿山的修复,因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等修复工程新产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遗留的土石料,可以进行回收,并应当编制土石料利用方案,明确土石料的回收量、回收期限以及生态修复责任。回收的土石料优先无偿用于本修复工程;确有剩余的,可对外进行销售,由区政府纳入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销售收益全部用于二道区生态修复,涉及社会投资主体承担修复工程的,应保障其合理收益。山土石料利用方案由区规自分局负责编制,报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同意后由英俊镇具体组织实施,并由区规自分局监督落实。

二是提高审批效率。各部门要按照建设项目“只跑一次”的要求,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手续办理和报批中,在规范管理的同时,做到“能减则减”和“能简则简”,切实保证项目实施进度。

(四)创新政策保障。

一是充分利用工矿废弃地复垦政策。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综合整治项目复垦后新增的耕地按照补充耕地指标使用,允许纳入市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监管平台,在市域范围内调剂使用;对符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结余指标允许在本地范围内统筹调剂使用。各工程建设项目中剥离的'优质表土,要优先用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复垦。

二是推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综合整治项目土地开发。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废弃矿山用地,有条件改造成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利用的,优先纳入土地储备计划和年度出让计划。对于开发利用过程中确实无法回避的农用地,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可以统一纳入改造,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等报批手续。

三是恢复废弃矿山林业生产。适宜恢复为林地的废弃矿山,要列入区农业农村局绿化造林计划。

四是探索废弃矿山景观再造。对于具备改造成观光景观的废弃矿山,英俊镇政府可结合周边自然和人文景观进行景观创意、设计和建设,更大地发挥废弃矿山潜在价值。

五是鼓励城市建设废弃渣土用于废弃矿山治理回填。对于治理后恢复为建设用地的,在保证不造成土壤和环境污染的前提下,优先作为城市建设渣土废弃物填埋场地,既解决渣土处理问题,又降低废弃矿山治理成本。

六是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各地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的治理资金筹措新模式,可按照“谁治理、谁受益”原则,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废弃矿山治理领域。对位于城市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废弃矿山,可采取“谁用地、谁治理”原则,将废弃矿山治理任务落实给土地受让人。

矿山治理施工方案篇四

为全面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六大专项整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琼府〔20xx〕40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xx〕77号),切实做好20xx年我省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工作,制定本方案。

以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改善、不能变差为标准,全方位开展我省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工作,20xx年共完成林业及湿地生态修复73845亩,其中林业生态修复69325亩、湿地生态修复4520亩;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力度,打击破坏森林及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森林及湿地生态安全,不断提升森林及湿地的生态服务功能。

(一)台风损毁林地修复行动。推进海口市、文昌市开展台风灾后生态恢复,完成台风损毁林地修复造林5800亩,主要地点为海口市云龙镇和大坡镇建设中的文明生态村、文昌市昌洒镇建设中的美丽乡村以及翁田镇部分靠近海岸线的地段。(牵头单位: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审计厅;责任单位:海口市、文昌市政府)。

(二)老残林更新行动。继续推动公益林,特别是国营农场、林场范围内成过熟橡胶、桉树等老残林更新改造,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程序。对采伐后的老残林及时进行造林更新,加强森林抚育,提高森林的生态服务功能,完成老残林更新改造面积38951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四边两区”复绿行动。结合“绿化宝岛大行动”,继续开展城边、路边、水边、村边的造林绿化工作,通过人工造林、更新改造、补植补造等措施,恢复森林植被,进一步加大环境的绿化美化力度。完成“四边”复绿造林10435亩。完成路边造林3318.5亩,其中高速铁路边1247.2亩,主要地段为西环线的乐东段、东方段、儋州段、昌江段和东环线的万宁段等;高速公路边773.3亩,主要地段为西环线的乐东段、临高段和东环线的海口段、陵水段及中线的屯昌段等;其他通道边(旅游公路、省道、县道、乡道等)1298亩。此外,结合全域旅游示范省及百个产业小镇建设,完成城边造林1458.5亩、水边造林3294亩,同时结合第一批“海南省美丽乡村”创建,重点加强美丽乡村村边造林绿化,完成村边造林2364亩;继续提升热带雨林集中分布的自然保护区、天保工程区的现代化建设水平,强化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认真执行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重点落实天然林资源管护责任,推动建立森林巡护系统。完成俄贤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新建工作和霸王岭、大田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1400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省公路管理局、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四)低质林林相提升行动。继续推进天然次生林、桉树多代萌芽林、橡胶、加勒比松、马占相思等低质林的林相改造,重点在儋州市西联农场、白沙黎族自治县南高岭林场等区域开展橡胶、加勒比松的林相提升改造,完成改造面积7700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责任单位:琼海市、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损毁山体修复行动。开展位于自然保护区、景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内的工矿废弃地及破损山体复绿工程。各市县要加强现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监督管理,完成各自辖区内已关闭和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的调查摸底,落实治理责任人,分级分类制定治理方案,全力推进“三区两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重点推动三亚市西线高铁沿线、旅游景区周边,海口市秀英区采石场、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铁矿、文昌市昌洒镇锆钛砂矿等矿区的山体修复及地质环境治理,完成恢复和治理面积4539亩。继续对陵水黎族自治县范围内坡度25度以上国道、省道、高速、高铁可视范围内种植的经济林地实施退果还林,恢复种植生态树种,完成恢复造林500亩。(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湿地保护与恢复行动。对全省480万亩湿地进行总量管控。对已经纳入市县生态红线的322.9万亩湿地按照生态红线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保护,对未纳入各市县生态红线的157.1万亩湿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保护和管理。继续推动全省360万亩自然湿地纳入各市县生态红线,确保纳入生态红线进行管控的湿地面积比例达到75%以上;继续加强对东寨港、清澜港、东方黑脸琵鹭、新英红树林等10处保护区湿地资源的保护工作力度;推动儋州千古盐田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新建工作;对具备条件的海口市羊山湿地,建立湿地公园或保护小区;实施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黎安澙湖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修复与恢复全省湿地生态面积共4520亩,其中新造红树林2770亩,退塘还林(湿)1750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水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

(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行动。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xx〕27号),认真执行有害生物防治“双线”(即省政府、市县政府、乡镇政府为一线,省林业部门、市县林业部门、乡镇林业工作站或服务中心为一线)目标责任制,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全面开展薇甘菊、椰心叶甲、椰子织蛾、林业用地红火蚁、金钟藤、槟榔黄化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开展景区、道路周边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机制,抓好林业植物检疫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加大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全面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牵头单位: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

(八)森林防火和违法违规行为打击行动。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森林防火地方行政首长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机构和森林消防队伍,制定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不断加强森林火灾防控机制。20xx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加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力度,对涉林违法犯罪坚持“零容忍”,继续联合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及湿地、盗伐滥伐、违法违规野外用火、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湿地资源、在保护区公益林区内采石(矿)采沙、非法经营加工木材、森林火灾违法犯罪、破坏古树名木及盗运风景树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监管,依法追究破坏森林及湿地生态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停止,依法追究责任,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恢复森林及湿地的生态结构与功能。(牵头单位: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水务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

(一)加强领导,落实市县主体责任。各市县政府是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工作责任主体,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要积极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省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全力以赴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大投入,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省级和各市县财政要加大投入,拓宽投入渠道,有效整合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与生态保护有关的各类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加全省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投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探索推进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健全全省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投融资平台。

(三)健全法规规章,推进依法保护。抓紧完成修订《海南省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和起草《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工作,并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海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推动我省森林及湿地资源保护工作制度化。各市县要整合林业、环保、国土资源、公安、住建、交通、海洋与渔业、水务、农业等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强化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重拳打击非法侵占林地及湿地等破坏森林及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森林及湿地资源的生态安全。

(四)推进信息化整合应用,强化科技支撑。探索开展湿地监测的信息化、网络化,依托海南省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整合全省林业信息化工作,推动海南省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植物管理平台、海南省森林资源监测信息系统平台及海南省森林公安雷达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提升森林及湿地资源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探索出台林业及湿地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推进林业及湿地信息化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五)加大督办力度,强化责任追究。20xx年上、下半年分别对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的通知》(厅字〔20xx〕3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xx〕45号)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多方式宣传,营造生态保护氛围。加强信息公开,积极运用电视、广播、纸媒、网络、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以正面报道与典型案件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引领绿色生活,培育生态文化,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矿山治理施工方案篇五

一般均在病房出口处设置化粪池。污水进入化粪池后,其中比重较大的污染物在池中沉淀分离,发酵消化。在沉降过程中也夹杂一些病毒病菌随之沉降,故污泥也应作相应处理。化粪池出水仍会携带一部分漂浮物和机械杂质进入消毒池,这将影响消毒剂的杀菌效果,因此,污水进入消毒池前应得到充分沉淀和简单的过滤。

医院污水的有机物一般小于城市污水,b0d5多在100毫克/升左右。可以利用水体本身的自净能力将其消化。但如果直接排入要求较高的地表水体、风景区等时,则对其有机物要进行处理,一般多采用生物处理法。

由于原子核自发蜕变产生射线,它的存在使污水具有放射性污染,无法人为的改变污水中放射性物质的强度和性能。因此只有用稀释或浓缩的办法来降低或避免其危害。对于这种污水可根据放射性物质的种类、半衰期长短来决定其处理方法。对于半衰期短的元素,采用储存的方法或用稀释方法进行处理;对于半衰期长的放射性物质可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法处理,将其先从污水中分离出来。根据调查,目前一般医院中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均系半衰期较短者,而且污水量较少,故通常采用储存法处理。

寄生虫卵来源于粪便中,其比重大于粪便污水(约1.02-1.04),故可通过沉淀将其从污水中分离。一般用蛔虫卵作为寄生虫的死亡标准,即当蛔虫卵死亡时,便认为其它虫卵均已死亡。蛔虫卵在外界可活1-5年,但在发酵环境中,生命期则大大缩短。在堆积的'粪便中,夏天能活7天,冬天能活21天。常采用的化粪池,污泥清掏周期在三个月以上,寄生虫卵完全可以在池中沉淀,在发酵环境中杀灭。

病毒是一种远比细菌小的物体,他们没有完整的细胞结构,必须在一定的活细胞中才能生存繁殖。在人类的传染病中80%是由病毒引起的。病毒一般来说耐冷不耐热(但肝炎病毒对热、干燥和冰冻均有一定抵抗力,如甲型肝炎耐热56℃,1小时以上;乙型耐热60℃,4小时以上),不过所有病毒对高温煮沸和强氧化剂都很敏感,因此可投一定浓度的氯使其灭活。

传染病菌的种类很多,但其活动规律则大同小异,一般在ph值5-9.6范围内生存,当ph值超出此范围病菌即死亡。在清水中能活一个多月,但在粪便污水中生活时间较短。这是因为:

a.粪便污水中含有自身分解生成的氨,可起杀菌作用;。

b.大便分解还能产生某些灭菌素使细菌灭活。另外大部分病菌(除破伤风为厌氧菌外)都是好氧的。

利用这一特性,如将水池加盖密封,一方面由于有机物分解消耗大量氧,另一方面因池子密封补氧困难,导致污水中溶解氧减少,致使好氧病菌在缺氧下自行消灭。

此外,在化验室、检验室中还有铬、汞等重金属存在,可用化学方法去除。

综上所述,医院污水是一种极其复杂的体系,因此,采用常规处理方法很难达到满意的效果。

近来发展起来的臭氧水处理技术,在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上被广泛应用,收到了极好的效果,这是因为臭氧比氯、二氧化氯具有更强的氧化能力,可以比氯快600-3000倍的速度杀死包括氯不能彻底杀死的所有细菌、病毒等;可将某些重金属离子pb、hg等氧化沉淀达到分离的目的;另外臭氧还可降低生化耗氧量(b0d)和化学耗氧量(c0d)、去除亚硝酸盐和脱色、除臭等。经此处理的医院污水,可大大提高排放标准,甚至可返回作为非饮用水使用。

矿山治理施工方案篇六

3、采购项目编号:wxzxqyzb-20xx-002号。

4、采购内容:河道保洁范围为垟心新桥至阁门岭段河道保洁(包括河道、亲水平台及绿化带)及绿化带的维护。

5、采购预算总价:37万元。

6、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6.2具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保洁服务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7、投标报名:

7.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xx年09月30日16时30分止(工作时间)。

7.2报名地点:庆元县水利局一楼。联系人:叶王健,电话。

7.3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8、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在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在报名时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以电汇、银行转账、汇票等形式缴纳。

(2)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

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20xx00015435743。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xx年09月30日16:30时止,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一经缴入均需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转帐退付。

10、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0.1截止时间:20xx年10月09日15:00时整,逾期不受理;

10.2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庆元县市场路3号)。

11、开标时间、地点:

11.1开标时间:20xx年10月09日15:00时整;

11.2开标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庆元县市场路3号)。

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3、保洁时间要求:

自20xx年10月至20xx年9月。

15、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庆元县水利局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柳先生联系人:潘女士郑女士。

电话。

电话/传真。

年9月15日。

矿山治理施工方案篇七

河道清淤能够帮助河道恢复设计功能,达到设计标准,那么河道清淤施工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河道清淤施工合同范x,欢迎参考阅读。

河道清淤施工合同范x1。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正项土方施工以及为完成正项土方工程的附属工作内容,含打、拆坝,排水结合填筑防洪堤、围埝等)。

四、工程标准:

1、河道标准:底宽米、底高程米、坡比。按照河道施工规范,中心线最大误差为20c左右,河底高程误差不大于3.0c----20c,平均值不高于设计高程;底宽30c,平均值不小于设计底宽;局部坡比1:(15%),整体坡不陡于设计值(1:),其它按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2、其它要求:

五、文明施工及工程安全:乙方应认真做好文明施工,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施工过程中确因乙方责任发生的经济赔偿和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施工时间: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天。

七、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工程暂定施工土方总量3,综合单价为元3,暂定合同总价为元(小写元)。分期付款方式为。工程最终结算以监理核定的工程量为准。

八、双方责职:

甲方责职:

1、甲方在开工前,按有关文件、规范明确工程施工相关任务和要求。

2、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开工申请书或开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审查和批准。

3、甲方应按招标文件的内容或协商一致的意见提供乙方组织施工的相关条件。

4、甲方应按本合同所明确的付款办法,按时付款。

5、甲方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协调工作。

乙方责职:

1、乙方保证按合同(含招投标文件、双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书)的内容,按期保质完成工程任务,逾期完工按元天扣罚违约金。

2、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与施工相关的一切手续,包括: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屡约保证金元;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开工报告等。否则乙方不得开工,若乙方三天内不办理上述手续,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

3、工程施工期间,如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工程施工,甲方除不结算已经施工部分的费用外,并扣罚履约保证金。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积极做好矛盾的协调处理工作。

九、其它:

十、本合同未涉及内容,经双方协商解决。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河道清淤施工合同范x2。

甲方:

乙方:

因乙方自愿承接标段内部分清淤工程并部分垫资实施该分包工程,为确保按期、优质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明确双方承担的权责与义务,现签订该合同,条款如下,以期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价格:

四、验收方式:由甲乙双方测量淤顶、淤底及几何尺寸标高,

五、堆放要求: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六、工程数量:

七、付款方式:____月计量按已完成的量支付50%,完工付至80%,

八、工程项目期限:按甲方及项目部要求。

九、结账方式:提供正规发票,如无甲方扣除乙方支付款的3%,为乙方代办门临发票。

十、合同内容: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提供淤泥堆放场地;

2、甲方必须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4、甲方必须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5、甲方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结算。

(二)、乙方职责:

1、乙方配备足够的人员和机械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

2、乙方必须有专职生产、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生产、安全管理;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和监理管理,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该工程,如有该情况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利益及信誉的行为;

6、乙方机械必须有合格证;

7、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甲方项目部收集乙方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公司办公室统一办理意外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并对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问题负全部责任;

一、争议的解决。

(2)、合同未尽事宜应有协商补充和条款(附加条款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如有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执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河道清淤施工合同范x3。

甲方:

乙方:

因项目部施工需要,经双方现场查勘和友好协商,乙方自愿承接标段内部分清淤工程。为确保按期、优质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明确双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现签订该合同,条款如下,以期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____市石门除险加固工程1标段。

二、价格:元,。(包含电费和税金)。

三、验收方式:以抽到砂卵层和工程施工所需工作面宽为准。

四、堆放要求:由甲方指定位置。

五、工程数量:以实际工程量计量为主。

六、付款方式:乙方自签订合同____日内机械设备进场完毕,工程进度达到70%时,甲方付给乙方三十万元,工程完成后____日内付工程款总额的80%,余20%工程款按照建设单位计量拨款支付。

八、合同内容: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提供淤泥堆放场地。

2、甲方必须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3、甲方负责对乙方技术指导,履行对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指导、检查、考核职能。

4、甲方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结算。必须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职责:

1、乙方配备足够的人员和机械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严格执行甲方的工期要求,按时完成合同工作内容。

2、乙方必须有专职生产、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生产、安全管理;负责对所属人员法纪、法规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做好环保作业及文明施工,承担违反上述的责任和额外支出。如因自身原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除保险公司赔付外,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处理费用。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与作业计划安排。违章作业或不服从甲方人员管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4、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利益及信誉的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该工程;如有该情况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与本公司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交司法部门处理。

2、合同未尽事宜应有协商补充和条款,附加条款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以上如有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执行。

一、本合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如一方违约需赔偿对方二十万元人民币,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均已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本合同终止。

二、因特大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可顺延。

三、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签订,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治理施工方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扬尘的控制整治,根据《_大气污染防治法》、《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xx—20xx年)》、《x省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导则(试行)》等相关法律和文件,结合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进一步做好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整治工作,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着力改善我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为推进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整治工作,我局成立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全市范围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是城南新区及周边区域。

(一)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控制重点提升行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工程项目部要切实落实施工各阶段扬尘控制保障措施,抓好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编审、建筑垃圾清运、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裸土覆盖等控制环节,现阶段重点抓好三个扬尘控制关键点。

1、重点抓好基础施工阶段扬尘控制。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驶出建筑工地之前,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防止渣土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污染周边环境;工地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池四周必须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并建立车辆冲洗台帐。

矿山治理施工方案篇九

为了保护和改善施工场地周边环境,确保xx范围内的空气质量不受xx高速公路施工影响,防止由于高速公路施工对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必须做好高速公路施工现场的扬尘处置工作。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是文明施工的具体体现,也是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所以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

杜绝环境污染事件;

实现施工“三废”排放达到国家及xx省政府主要部门要求的排放标准;

实现节能减排各项目标。

工程结束后,现场复垦工作达标。

三、

工程概况。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云南省勐醒至江城至绿春高速公路工程土建13标,位于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境内,施工起止里程k190+570-k205+080,标段线路长14.51公里,设计等级为双向四车道、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的标准建设。工程造价:14.42亿元,暂定工期:2020年1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共计849天。

1、路基工程单幅共计6.68㎞,挖方约334.6万方、填方约131.3万方;涵洞共计14座。

2、桥梁工程主线桥单幅共计11.98㎞/31座(其中特大桥2座、大桥25座、中桥4座),匝道桥0.82㎞/5座;共计桩基1381根,承台97个,墩柱691根,盖梁383个,预制t梁2285片(其中20m梁618片、30m梁972片、40m梁695片;1#梁场计划预制940片、2#梁场计划预制1345片)、现浇箱梁8孔(8*18)。

3、隧道工程单幅共计9.77㎞/6座。其中富春山1号隧道共计2649m(左幅1312m,右幅1337m),富春山2号隧道共计5321m(左幅2668m,右幅2653m),富春山3号隧道共计1803m(左幅865m,右幅938m)。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勐绿高速公路。

第1。

3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有效贯彻落实本方案,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1、洒水降尘:

2、垃圾存放运输:

1)施工现场的垃圾应分类存放,运输消纳遵循绿春县牛孔镇政府相关规定;

2)垃圾装运过程中应避免出现凌空抛洒现象,垃圾应及时清运,避免堆积时间过久;

3)施工垃圾清运前,应适当洒水,减少扬尘。

3、材料、土方覆盖:

3)对于停止施工的工点,应对其采取覆盖或绿化等措施进行有效的防尘措施。

4、车辆清洁: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持有运输资质的单位和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承担现场土方、建筑垃圾等的运输任务,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并且定期清洗,保持运输车辆的干净及整洁。

5、烟尘控制措施:

严禁在施工现场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不得在施工现场消解石灰、煎熬沥青,工地生活燃料符合扬尘控制有关要求。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和平整场地,消除各种尘源。不得从高处向下流放污水,、倾倒建筑垃圾。

1.积极全面开展工作,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工作组织领导,成立项目经理为首的,由技术、安全、生产、材料、机械等部组成的扬尘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扬尘控制监督员二名。

2.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自我保证体系,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3.建立扬尘控制信息网络,加强与扬尘控制部门的联系。

4.不定期组织工地的业务人员学习国家、元阳县及公司的有关扬尘控制的法令、法规、条例,使每个人都了解元阳县文明工地的要求和容。

5.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监督宣传教育工作,包括每月噪声监测记录及扬尘控制管理工作自检记录,做到准确真实记录数据。

6.施工现场要采取多种形式的扬尘控制教育活动,施工队进场集体进行扬尘控制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未通过扬尘控制考核者不得上岗。

8.制定出防止扬尘污染的具体制度。

(1)防止扬尘污染制度:严禁烧杂物等。

(2)防止施工粉尘污染制度:现场临时道路硬化处理,并定期洒水,专人清扫材料运输车辆,做好防遗洒工作,严禁凌空抛洒垃圾。

(4)对违反本方案控制扬尘措施的作业队伍、班组及个人按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逐出本工程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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