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散文诗经典散文随笔(优秀1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8 18:47:45 页码:10
最新散文诗经典散文随笔(优秀14篇)
2023-11-18 18:47:45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激发我们在学习和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动力。然后,我们应该思考这里是一些总结范文,希望能激发大家写作的灵感和思路。

散文诗经典散文随笔篇一

六月仲夏,一场雨在夜幕下缠绵,热浪慢慢收敛,夜色湮没了烦嚣,灯红酒绿在烟雨中如鬼魅的影子,不去惹烟亭柳风,不去沾云桥醉意,就倚着窗,静静的听雨。

梅雨季,烟雨朦胧了视线,远山的远,让我的呼唤到达不了你的城。孤独的数过雨滴,一滴一滴砸向檐下青石板,崩碎的水花,如我的梦,碎了一地。

孤独的人啊,让我的脚步走过你的思念,在岭上这一季烟雨的淋漓中,让梦想再一次嫩绿。盘根的秋苗喝足了水。等待一场风吹出豆荚,吹出玉茭花、稻黍花的`黄蕊,你就会来,收割一枚秋阳,让我的小院满地流金。

滴滴答答、滴滴答答,暮色中听雨,会心生一条小溪,静静的流过一些思绪。按耐住心跳的旋律,闭上眼去感受飞过窗棂触摸上脸颊的雨滴,凉凉的,正好中和我绯红的脸上的热辣辣,低眉,拾起一段老故事,慢慢品味。

许久不能这样安静的听雨,许是被红尘琐事牵绊了怡情闲趣;许是嘈杂的声音淹没了雨声的惬意;许是好久都没有了这样的寂寞奢侈……也许都不是,就只是不想听,怕这一听,就把自己带入到思念的漩涡,再也兜转不出感性的圈子。

你走了,不顾三十年的老宅是否还能抵挡风雨,不顾房前的红杏曾三十年开花结果只为你。一堵墙隔过红尘藩篱,所有的深情款款,都只不过是扔给了一场骗局。心在下雨,听,心血的流动,是在祭奠那曾经的一心一意。

巷口的丁香花今年没有开,丁香一样的姑娘再也没有回来,在一场雨中我寻找花折伞的影子,一滴雨迷了眼,揉花了的妆容,呈现了中年的素净。三十年前的青涩懵懂,活泼调皮,都给了你。青春的羞涩,中年的沉静,留住的是一个人的故事,而你早已是别人的故事。

我不再费尽心思地寻你,出走的灵魂早已招不回那个旧址,琴瑟的和谐旋律,只会在夜深人静时,在一场梦中听取。现在,就倚一扇闲窗,搁浅所有思绪,就只静静的听雨。

雨在窗外,嘀嗒、嘀嗒,把一丛蔷薇打湿,在夜色中看不出它的零落有多少;雨在心上,嘀嗒、嘀嗒,把心情揉碎抛进雨里,夜色中,你看不见那雨花碎如一地琉璃;雨在手心,沿着掌纹的脉络,流淌成交错的痕迹,你永远不懂,感情纹路的深度,曾容下多少委屈;雨在唇边,涩涩的味道,就如我的泪,希望是欢喜的泪,不要使一腔深情,荒废在一场雨季里。

仲夏雨夜,我在听雨,你呢?

散文诗经典散文随笔篇二

20xx年的中考,我们学校最高分652,文化科目具体成绩早不记得,体育考试是36分却很难忘掉,立定跳远扣一分,跑步扣三分。全校绝大部分的初三考生体育都拿了40满分,这个全校“第一”自然难逃嘲笑。尤其是他当时已经拔节到一米八多,当时还是根竹竿。

不过,他应该习以为常了,毕竟被嘲笑了三年,尤其在体育课。毕竟,他被全班级,全年级,甚至全校喊了三年的,“太监”。哪怕初中三年只有一次是全班第二的连冠记录都无济于事,连那个当教导处主任的班主任都以体育成绩不达标的理由在学期末只给他“优秀学生”,即使期末拿的是年级第一。他应当已经习惯。

往事,那么远。

那么远的往事里,马拉松,那么远。远到连幻想的范畴都到不了。

去年此时,经常在中山陵遇着一个跑山的大哥,那时竹竿的高度犹在,维度已加量不加价的有了饭桶的规模,当时的精神状态和职业生涯也是同样的规模,饭桶。碰到几次后,对跑步带来的精气神的羡鱼,终于在五月底开始习渔。两三周后从散兵游勇进了悦跑,玄武湖就成了每个礼拜去几次的地方。

七月6号一哆嗦,刚跑了一个多月就穿了件一次性雨衣在紫金山兜兜转转跑掉了第一个半马。跑完撑着发软的腿给七月姐发语音,冲手机歇斯底里的嚎我跑完半马了。就因为这次,我更喜欢雨跑。

大半年的这个夏雨夜,这么近,犹在眼前。

同样近的,还有那次半马,这么近,迈开步就能跑过。

事不过三,厦门、无锡、武汉之后的`第四次抽签终于得中,4月24日在扬马赛道上,静待人生首赛的鸣枪。前一晚,我查手机软件的记录,加上另一个软件的记录,11个月跑了2000余公里。

一次一次,一脚一脚,已跑出这么远。

赛前的焦灼与紧张,让我顺利感冒和发热,更严重是几乎一夜未睡,5点45起来做准备时,一身细密汗渍。

跟着心率混进b区,现场的嘈杂与拥挤似乎跟我全然无关,闻着膝盖和小腿上不惜血本喷满的云南白药的浓烈气息,一夜失眠的我开始神游,想起无数或近或远的往事。鸣枪后的21公里,除了一路做算术题估测成绩,顶着两个黑眼圈和困意的我,脑海自行滚动画面。

中考体育跑步时,偷偷喜欢的那个女孩儿对我喊跑快点;

高中一帮热衷篮球的男同学屡屡笑我白长这么高个儿;

前几年职场的失败和颓唐;

一百九十多斤的身胚时那张怒放的饼脸;

第一次在城东跑步被领队的马特和高翔给震到,也给刺激到;

跑团悦跑时关伟凯文一众大神呼啸远扬的背影;

徐大哥对我说洪水我看好你半马进130;

马特说,你给我好好跑;

……

不受控的心猿意马跟着两条腿跑了一路,看着终点的计时器,1:31:05、06、07,我踩过了最后一块感应板。

远在意料外的半马130,收到短信通知成绩后,竟然那么近。

我,给了跑过的11个月一个交待,给了以往的自己一个交待。往后,就是心无旁骛的崭新的路途了。

因为,我已给了自己一个交待。用一场曾经很远如今很近的马拉松比赛。

对得住自己。

且回顾,历数来时路,已行如斯远;

再前瞻,仰止彼处峰,在望那般近。

目标,悬远方,依稀得辨。

实行,在近处,触手可及。

远和近之间,无非双脚的距离。

散文诗经典散文随笔篇三

近年来,宫斗剧方兴未艾,红的刺眼。看罢宫锁心玉,又见甄嬛传。一时间,娘娘、小主充斥荧屏,时不时就看到这样的镜头:主子一声怒喝,一大群奴婢、奴才颤颤巍巍地伏地哭喊“再也不敢了”。

跪,在封建礼制中是一种常规的礼仪。臣跪君,子跪父,民跪官。皇帝作为天子,则受天下人的跪拜。可即便是皇帝那副最宝贵的膝盖,也有不得不跪的时候。

皇帝要跪天跪地,跪神跪佛。何以?求天地神佛保佑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因有求于天地神佛,所以屈尊一跪,跪表明求的诚意。佛殿上青烟缭绕,教堂里祝祈声声,人跪着,抬头祈求上天的庇护、命运的垂青。或碍于天命,或限于人事,双膝着地,讲自己矮小化、卑微化,只盼望一双援手。古来君子崇尚“贫贱不能移”,认为“求人不如求己”。那么,跪下求人是对是错?也许旁人无权批评弱者的让步,这本是一场生存和尊严的博弈。跪把人置于弱者的地位,毋庸置疑,但为所求而跪,也算跪的有理。

跪的无由,那便是侮辱了。中国历史上最可怜的膝盖当属晚清的光绪皇帝,顶着天朝圣君的名头,却日日对老佛爷跪迎跪送。维新变法失败后,为惩治“洋鬼子”皇帝,罚跪成了必修课。呜呼哀哉!照亮大清的最后一丝光亮被顽固派只手遮挡。慑于强权,光绪帝感跪不敢言。苏格拉底说,权力的基础是暴力。诚然,中国百姓给皇帝下跪几千年,不跪就犯了大不敬之罪。要你跪便跪,要你死便死,如同被拳脚相加后跪地乞命,这无疑是一种悲哀。古代西方人见了权贵是不跪的,仅是屈身摘帽;哪怕见了尊贵至极的国王,也不过单膝着地而已。而依中国传统,小小县令亦可耀武扬威地喊“堂下所跪何人”。扑通一声,双膝落地,人格便矮了一大截。

在民主法治的社会中,独立于世的人就不再跪了吗?德国总理勃兰特向犹太人下跪忏悔,被西方媒体评论为“跪下的是勃兰特,站起来的却是整个德国”。有时,跪并不意味着软弱。电视剧里,男主角跪求女主角不要分手,若他是为爱而跪,那么跪不是让步,而是坚持。年年举行的跪祭仪式,承载的是世世代代跨越生死的'思念。为何不能跪?我跪在沙滩上任由海浪吻湿我的双腿,我跪在草地上聆听蚂蚁们的絮絮低语。凝望泰山雄浑壮丽的日出,何尝没有在奇迹面前下跪的冲动?此刻,心亦跪下了。甘愿放下高傲的心魂,甘愿歌颂万物的神奇。

让弱者无需下跪,是体制应尽的责任。对于个人,若无关强权,无关奴性,跪一跪,也无妨。

散文诗经典散文随笔篇四

我小的时候父亲在外地工作,母亲则要忙于家务和农活,奶奶去世的早,大多数时间都是爷爷带着我。

不同于一般的农村老汉,他总是穿的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人长的也高大,腰不弯背不驼,国字脸,眉清目秀,面色红润。据说年轻的时候帮人在饭馆卖饭,没有吃过太多的苦,所以老了还能有这么好的身体。

他善于交际,常给我说一些出门在外待人接物的讲究。遇到外地人,他总是很热情,他会用一种奇怪的口音和对方说话,说是这样说外地人才能听得懂,我敢断定那不是普通话,好像有点河南话的味道,是不是还存在另外一种通用语,爷爷已去世多年,这个问题也没法弄清楚了。

他会做饭,最拿手的是做旗花面。每次母亲出门不能在家做饭,就把我交给爷爷管,爷爷便会做饭给我吃,他做的面和母亲做的明显不同,母亲做的面浓汤浓水的,以细长面为主。爷爷做的面汤比较清澈,以斜方形面片为主,他称为旗花面,别有风味,也很好吃。

爷爷带着我,后来还要带上我的妹妹,他给我们讲故事,讲做人做事的道理,我当时也认真听了,现在却记不清。倒是有两个故事记得比较清楚,大概是他讲了好多遍的.,我后来也会讲,我每次讲的时候连语气和用词都和爷爷一模一样,觉得只有这样讲,才能讲出那个故事的味道和感觉。

后来我长大了,上学了,不用像个影子似的老跟着爷爷,但一有空爷爷还是会叫我,让我跟着他一起干一些农活,用架子车拉个粪啊柴啊的,他在前面拉,我在后面推。他一边干活一边给我讲一些世事,我心不在焉地,有兴趣的听了,还要追问一些,没兴趣的听了也不坑声,权当耳旁风。

记得有一年农忙时节,我把架子车借给了别人,他着急用,找不到车就开始训我,我没办法,就找到别人田里,把车子硬是要了回来,还是他在前面拉车,我在后面推,这次却不是和颜悦色的说世事给我听,而是一路骂来,我只有默默地跟在后面帮推,他骂了一会儿气消了,又笑起来夸我,说我从不和他顶嘴,是个乖孙子。

后来我去外地上学了,爷爷生病直到病故,我都没在身边,等我回家时刚办完爷爷的丧事,家人告诉我,爷爷临死前喊了我的名字,我听了不禁伤感万分。

爷爷在我童年的岁月里留下太多的印记,随着时光的流逝,这些印记却越来越模糊了,仅以这些残存的记忆,纪念我的爷爷吧。

散文诗经典散文随笔篇五

人都有无聊的时候,所以很自然的想与一个人说说话,聊聊天。籍此来打发寂寞与无聊。那么为什么很难找到一个这样的聊天对象呢?我来给你分析一下吧!首先我来给你说,看你是什么出发点了?如果你本着开心的目的,那就不要介意对方给你说什么了。本着娱乐的心态去聆听。在这里首先要说的是看你用怎样的姿态去面对一个陌生的人,继而以什么样的话题为切入点了。通常思想单纯的人都会以生活中的家长里短为切入点,也就是说些家常话。

这样很随意的交谈,自然话就很多,比如;我父亲近日身体不太好了,我母亲近日变得唠叨了,我孩子最近不太听话了,我姐最近脾气变得不好了,我哥最近变得大方了,我妹最近谈恋爱了,我弟最近刚买新车了,诸如此类的话,就很贴近生活,也显得不陌生,所以就能聊起来。而针对一个思想复杂的人,他/她所要谈论的并不是这些,而是有针对性的讨论。所以,很难达到共识。也就无法交谈了。正所谓话不投机半句多,一个人和你想的'不是一回事,和你的思想有差距,又怎能很好的沟通与谈话呢?所以,聊天也是有学问的。再来说,如果你遇到一个很健谈的人,并且你很欣赏他/她。这样就很容易成为心理上的依赖。网恋就是这样形成的。人的思想出轨,通常都是由交谈促成的。一旦很聊得来,就很容易患上幻想症。从自己内心美化对方,爱情也就因此来临。人的情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并非物质所能左右的。当然了,也不能排除物质的因素。综上所述,你明白了没有?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彼此心思相同。想的是一回事。

散文诗经典散文随笔篇六

尊敬的领导:

首先,昨天的醉酒行为完全不符合今年全国人大会议精神。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描述了一个全国人民满怀豪情地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的宏伟蓝图,我却一个人躲在办公室吃饭喝酒,完全一个社会主义寄生虫的姿态,不仅丢了社会主义的脸,也丢了单位的脸,丢了领导的脸,几乎丢了所有人的脸。

其次,本着学有所长,学有所用的精神,为深刻认识自己行为的恶劣性,把自己摆到法律的视野后赫然发现自己昨天晚上的醉酒行为时违法行为,甚至是违宪行为,截止目前,虽然尚未有司法人员鸣笛来拘,纯粹是一种暂时的侥幸。

1、我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坚决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加强同世界各族人民的团结”

然而,我是怎么做的呢?没有尊从领导的“早出早归”的原则,这就是一种霸权主义行径。

2、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我却烂醉如泥、口齿不清,没有遵守宪法的规定说普通话,实在是罪加一等。

3、我国刑法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作为一个完整的犯罪构成,虽然我还没有主观的犯罪动机和目的,客观上也没有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但是作为饮酒这个问题拿到该条文后发现,醉酒是犯罪的温床,我已经踏进上了走上犯罪的歧途,走向一条迈向深渊的不归之路,如果再不净化自己的思想,再进一步就是深渊,我必须清醒认识到这种可能性的存在。因为领导昨天说过,要是杀了人说啥都晚了,在还未杀人之前,我没有铭记领导的名言,还是喝了酒,理应五马分尸方解领导心头不共戴天之大恨。

领导提供了一个信箱,也就给我一个反省的机会,一个弃暗投明、重新做人的机会。虽然做自我剖析是一种比较残忍的行为,但是那是领导向我伸出温暖的手,是领导向我指明金光大道的手,是扶我茁壮成长的手,我理应感激不尽或者感激涕零才能慰藉领导的苦心。在以后人生道路上,如果再次面对酒杯或者酒瓶,我必须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只有此,才能不辜负领导的嘱托,也只有此,才能不打扰领导的休息,才能不伤害、不危害领导的身心健康。

以上检讨,请领导审阅,若觉得仍不深刻,请董老师批评指教!

散文诗经典散文随笔篇七

随着打工的热潮,抛家弃子踏上打工路。千里之外每天像机器一样,上班,下班。想家,思恋家里的亲人,只是为了帮家里增添点收于。孩子大了,不想让他跟我一样在农村种地,买房子只是为了孩子有个好的学习环境。父母老了,种不来地,老家的房子也卖给了别人。

一年又一年,漫无目的的打工,好累,好累。静下心来好想回家。家回去了,没有了果园,没有了鱼塘。没有了田园里的野菜,没有了十亩地,一切都不是我想要的。我是山里人,适应不了街上的生活,我的灵魂在田野,在山岗,连梦都是在那生我养我的地方。

我还得继续我的打工路,回家也成了奢侈。很多人的'梦想是一栋房子,有个四合院,院子里有葡萄,桂花树,养几只鸡。有果园,鱼塘,还有几亩地。有山有水的地方,还有满山片野的野菜和中药,院落里有台车,我竟然毫不留情的把它卖了。

奔波了十多年,竟然只是想要我二十年前的生活,失落的心只能在梦中回忆那忘不了的家!

王女士的母亲得了重病,急需一大笔钱。王女士急得嗓子直冒烟,熟悉不熟悉的该借不该借的,几乎求个遍。好话说了一大堆总算筹到一部分钱。看见王女士着急的样子。同事老孙的善心发作。主动把自己省吃俭用的积攒下的一万元钱借给了王女士。接过救急款,王女士感动得声音哽咽千恩万谢。

因为治疗及时,王女士母亲的病情一天比一天好转。老孙也替王女士高兴。还时常嘘寒问暖地安慰几句。

大约半年后。一天,王女士拿来一张自己的工资折,说是要把钱还给老孙。老孙觉得王女士不但人长得漂亮还挺守信用。寒暄了几句后,随手把卡放进抽屉,然后没忘记用锁把抽屉锁上。

没过多久,因为家里用钱,老孙拿着王女士的工资折去银行取钱。银行的工作人员一脸疑惑地告诉老孙,工资折已经被人挂失。老孙有些半信半疑,一再跟工作人员解释是同事还她的借款。因为窗口拥挤,工作人员显得有些不耐烦地说了句:“找你的同事问问不就清楚了”。无奈,老孙只好收回工资折怏怏地离开了银行。

出于信任,当时还钱的时候,王女士出的借据已经被当面撕毁。此时老孙的手里已经无凭无据。走在回家的路上,老孙越想越生气,本来就患有高血压的她只觉得头重脚轻血往上窜。后经法庭的调解,老实巴交的老孙只得到借款的一半钱。

吃了哑巴亏的老孙,面对苍天一声长叹,领悟深刻。好心未见得好报,知人知面难知心啊!

美国文学家爱默生曾经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一个人只要知道自己去哪里,全世界都会给他让路。”

一个从事职业规划与咨询的朋友曾经说过这样一段意味深长的话:“我经过多年的工作经历及观察发现,与微薄的收入和沉重的生活压力相比,更让人内心充满煎熬的是,大批年轻人并不清楚自己内心真正要什么。他们不知道将来要做什么,不知道自己要走向何方,不知道自己在哪里需要坚持、哪里需要放弃。他们甚至还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讨厌什么……一直处于一种随遇而安的状态之中,自然就不会去努力,即使有的人努力了,并且取得了一些成就,蓦然回首,也会发觉目前所拥有一切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

这样的苦恼你遇到过吗?我想,不仅仅是刚毕业的年轻人会遇到这样的苦恼,即便是一些工作多年的职场人士,也难免会不知道自己该往哪个方向努力,在现实中迷失了自己。

所以每当想要转行的时候,她又开始留恋自己现在稳定的生活,况且还没想好转行做什么,于是日子就浑浑噩噩地过着,只是偶尔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想想自己的未来在哪里、出路在哪里的时候,压力油然而生,才开始想出路。

但是这种“晚上想想千条路,白天醒来走老路”的做法,也就决定了她直到现在还没有转行,反而现在那种蠢蠢欲动的想法一次又一次让她感到痛苦,转还是不转,都很苦恼!

如果你总是抱着一种走到哪里算哪里的心态,我想,你只会让自己生活在迷茫中,这种随遇而安的心态并不是豁达,而恰恰是在困难面前怯懦的表现,你真正缺乏的是与生活搏击的勇气,害怕挑战,害怕失败,害怕归零,因此更多的时候选择顺从。

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命运又怎会给予你想要的东西呢?而当你自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时候,并为之努力,那么,世界就会为你让步。

被提名为韩国总理的时候,金台镐才48岁。他小时候家里很穷,在高中时一度想放弃学业,帮助日益苍老、佝偻的父母干活,但遭到了父亲的坚决反对。

父亲对他说:“家里的贫困是暂时的,我扛得住。我只希望你好好学习,相信通过你自己的努力,你会有更灿烂的明天。”

从此,金台镐牢记父亲的教导,他发誓自己一定要做最成功的人,于是,他一头钻进了高中课程的学习中,经过艰辛的努力,他中学毕业后考入了韩国顶级高等学府——首尔国立大学,攻读农学。大学毕业后,他本想继续深造,成为一名学者。

后来,一次机缘巧合,金台镐认识了前总统金泳三的一名高级助手,在对方的影响下选择了公务员工作。

做公务员期间,他含辛茹苦,披肝沥胆,一路升迁,直到出任总理,他在民众心中留下的都是新思维、廉洁、亲民、坚韧、勇于挑战等良好声誉。

回忆起自己的成长历程,金台镐说:“我身为牛贩的儿子,既没有钱也没有权。仅凭自己坚定的信念,并为之付出努力。我想告诉年轻人,别害怕失败,只要你知道自己想去哪里,世界都会为你让步。”

这是一位总理对年轻人的最好忠告!人生的道路充满坎坷,只要我们自己知道自己该去哪里,我们总会在柳暗花明处,找到属于自己成长的快乐。带着这种坚定而轻松的心态前行,就一定能找到全世界都会为你让路的智慧和处世哲学。

散文诗经典散文随笔篇八

今晚又看了一遍三毛和荷西的爱情,好暖。

看到过有人这样感叹三毛的一生,没人与之共饮,没人与之同歌,竟也没人与之共老,本来对于别人的事情,所有本体以外的评论都只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看到这样的话还是忍不住想要生气,因为我觉得,三毛最幸福的事,应该就是有荷西,因为这个大胡子男人,人生的最后一秒,都是自由的,幸福的。

在这样的时刻,隔着时间和空间,放肆的评论着人家的生活和爱情,好心虚,而羡慕,至少可以理直气壮一些了。

有些文字本身就是一种意象,看着它,你就忍不住幻想,幻想那些震撼,亲切,空灵朦胧或者炽热的空气,幻想写出这些文字的'那个人的模样,刚毅,柔和,淡雅或者俏皮坚定,不管怎样,所有幻想出来的面孔都是美好的。

抛开现实已知的事实,看着三毛和荷西的日常,我总觉着,她有着清丽柔和的面庞,眼波平静,可嘴角的弧度却有着近似俏皮的任性,即使是义正言辞的反驳,也是娇嗔的模样。

而荷西,除了健硕的躯干,浓密的胡子,我能想到的就是一双固执却盛着水汪汪柔情的眸,他到沙漠的机场接到三毛时干燥的脸,有力拥抱,让我觉着身体一下子晾到了正午的烈日下,但他那句“你的沙漠,现在你在它怀里了”又让我一下子泡进了温泉,即便现在为止还没体会过泡温泉的感觉,可这句话就是让我有这样的想象,全身暖洋洋的,包括眼眶。

生命蔓延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什么固定的形态,或许,以后也不会有,因为觉着,所有一切,都只是一种触感,心能感受到的触感,经历的所有,好或坏,只要能触动到某个部分,就是有意义的,于是,生命的主旋律成了随遇而安,可是,总有些触动是为了让你不甘的,总想盼着点什么。

盼着思想多一点质感,盼着眼眸里多一分淡然,盼着亲临一场铺天盖地的炽热黄沙飞扬,盼着那场,粘稠娇羞的雪月风花,盼着能遇到那么一个人,爱着我的常态,能忍耐我不时的莫名其妙,心疼我的心疼,身处异地时会突然想要给我一个拥抱,开心时会想到我,心塞时想到我能会心一笑,谁也给不了谁誓言,可梦里我们就是天荒地老,能相拥时是一生,只能思念时,全世界都是你了。

心绪是小气的宠物,你晾着它,它就平静得无声无息,你稍微逗弄一下,就成了任性的娇儿,往往,文字里的伤心能赚到的是几行清泪,可文字里的你侬我侬,牵弄出来的却是一声接一声的叹息。

可总算是幸运的,还会期待,还能期待。

散文诗经典散文随笔篇九

深秋的艳阳也会在一个晴朗的午后带给人们温柔的舒服。在河堤边的小路上,植物们透着成熟后逃避不了的色衰的命运。

河堤边是小城秋季最丰盛的地方,绿色的黄色的红色的叶子交错着,已经干枯的也自觉的掉进树坑里完成了淤泥的悲壮。这不仅仅是一种颜色的交替,更是一种生命的次序,万物有时却以树叶最居代表性了。

常见的阔树叶的背后,悄悄静立着一排柳树,柳枝下垂但柳叶却有些枯黄。这种黄近乎病态,似被吸血鬼吸干了血液后的涩。

“怎么会是这样?”

记忆中的它不管春夏都以柔韧的身形婀娜的姿态立在那个地方。

“谁在嫉妒你的美!”

我知道却是秋,在将别的树叶打扮的漂漂亮亮让它们尽显辉煌的时候,却独独收走了你一贯的优雅,让你灰头土脸的尽失姿色。我有些怨秋了,怨秋并没有对你另眼相看过。

站在堤岸上,河水在不远处独自地流淌。也许是太阳的缘故,河面闪着明亮的光波。是秋挡住了热情的人们,还给了河两岸宽阔的自由。各种各样颜色迥异的石头,被水滋润后又在沐浴着阳光,此刻,它们才是集天地灵气的优物。而此时的河水也放下了一度的浑浊,用清爽的表面感受着秋的丰韵。今天,连它也是安静的。

望着不远处的码头,记不清是什么时候自己曾无数次的站在那里,用秋风将自己紧紧的包裹,然后对着汹涌的河水将心里话悄悄地诉说。那是无处寄予的秋思,却不知在多少个秋季里被河水带到了他乡异处。而如今它还在滞留,却不知是凄惋还是幸福。就像这会儿的我踩着他走过的脚步,欺骗自己也算是一种拥有。

河对岸的山显得有些孤独,它坐在那儿已经很久了,从我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它就是这种样子,没有年轻过也从不见衰老,好像连一根头发都不曾掉落过。它就这样默默的看着河水流向远方却永不再回头。

身后不断增加的高楼轰鸣声持续着。那是可以容纳很多人的建筑物。一面巨大的高墙上留着千疮百孔的窟窿。这是现代人的居住物,很多人从一扇门里进进出出但却不知道姓氏出处。百户千家透过自己的`窗户尽览河边的秋色,他们应该算是幸福的人了。

往往这个时间段是这个地方行人最少的时候,人们都在忙于工作,只有在饭后才三三两两的出来散步。而我,在躲开了人居多的空档,贪婪的享受一会儿午后宁静的阳光。树叶都变黄了,但温暖使它们仍旧挂在枝头,却不知什么时候会来一场冻风冷雨,将它们摧残于地下难逃被践踏的命运。

树叶沙沙作响,它在笑话我了。我知道是我想得太多,也知道明年它依旧会片片不少的挂满枝头,但哪一片也不会是今天的这一片了。

不远处一间别致的房子后面,一台小型的挖掘起和几个工人平整着新建的路基。刚可见新路的稚形,道道弯弯的图案绘制在土地上面,也许不久的将来,又是一条通天的大道了。

一览秋色后准备往回走的时候,迎面碰见开着挖掘机驰过的青年,我清楚的看见他脸上善意的微笑,真是美好处处人间。

秋意正浓景色怡人,阵阵的有风吹过,凉凉的。

散文诗经典散文随笔篇十

担心,有很多种,说起来一句话,就是担心和忧虑,是人与生俱来的。我在童年时期是无忧无虑的,到了少年青年就有了忧虑和烦恼,比如将来考大学,找工作,娶媳妇,买这个置那个,过人上人的生活。因为,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通过读书可以出人头地,可以光宗耀祖。看来,读书是为祖宗读的,因为最终目的是要耀祖。祖先不知道,为达到这个目的,苦了我的花样年华。现在,有很多父母也在步入后尘,惟恐孩子没有烦恼,偏偏加给孩子。为的是给自己脸上贴金。父母等于又读了一次书,还是有很多的担心。年少担心读书不好被父母骂,将来没有出息,青年担心工作,没有好工作,就会被别人瞧不起,在人前人后抬不起头,连选择女朋友都要降低标准,所以,只有读书读得棒才行,担心学分,毕竟这是找工作的‘敲门砖’,至于本事高低,在所不问,连入门都不行,怎么会有考察的机会。更别提升迁了。从小到大,都在担心,除了在婴幼儿时期没有担心外,都有。到了老年,除了患老年痴呆症的,都一定会有担心。

担心是人们对未来没有把握的表现,也是对自己没有信心的`证明,不承认不行,人其实是个很软弱的个体,当夜幕降临的时候,都会有伸手去抓天的空洞,觉得生命已经不属于自己的意意识,对于梦境,到现在有很多人都在研究,但是没有一个答案让人满意,都或多或少有些遗憾,人的思想复杂,梦境也一样复杂,没有专家或者权威能够带来正确的解释,包括科学家解梦专家都不行,这些都无法用物理、化学、生物、心理、社会或者综合都无法来回答。包括专家自己对自己的梦境都无法自圆其说。所以,对于担心,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什么可消除的。

如今,就是告诉了实话,也没有人全信。老祖宗有一句话,就是‘不可不信,不可全信’;这就应了少说为佳的古训。这都不会错。错在现在人,对真理不感兴趣,对谬论情有独钟。对真话不信,对假话坚信不移。加上背后又加以分析,对人评头论足,每个人都值得怀疑,都不能相信,所以,现在人们都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方式,想要改善有不小的困难。

在担心中生活,是让人担心的。人们的心总在悬着,就是担担子,不着地,心里空落落的。人们总在浮躁,一颗心总是不安分。一点事老是放不下,在打着小算盘。在无时不刻地算计,算计什么?自己的得与失,担心自己将来,担心儿子孙子的将来,担心着自己的小家庭、小天地,担心着直到闭眼伸腿的那一天,人总是不满足,总是担着心。本来可以活到120岁,结果减半,或着拿青春赌明天,提前透支自己的心的存款,结果英年早逝,一生忙、忙、忙到白了头,到风烛残年,到落花流水,到坟前草长蝶飞。人,就是这样一生,可惜,大都没有让心休息一刻。心老人老,心衰人弱,最后一丝幽幽之气,交给他人。为什么总是这样?心啊,安静些吧!

散文诗经典散文随笔篇十一

听好朋友说他们那儿有一个女孩子,学习很好。后来与邻班的一个男孩子恋爱,不巧男孩又喜欢上另一个女孩子。不再和她交往了,女孩一时想不开,在晚上从六层楼上跳了下来,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听到后我很是吃惊,但更多的是对女孩的同情和惋惜。我总认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又是那么短暂,随便放弃是不应该的。爱情是重要,但没有了生命如何去爱?要爱情又有什么用?只要好好活着,还是可以再找到自己想要的那个人的。或许会更适合自己,这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

死是一种很懦弱、很无知的表现,只会给那些关心自己的人带来无限的悲痛。至于别人,别的事物,是不会因你的离去而发生任何很变化的。

属于你的,就是你的,不管什么时候、什么情况都是你的。不是你的,再怎么追求也毫无结果。执着只会给你带来痛苦和失望。你是得不到的,注定是得不到的。

其实只要换一种角度去看,就会有不同。我小时候一个人呆在屋子里,时常会有麻雀从天窗里飞进来。我便关上门捉,它拼命想从窗子里飞出去,可是总被碰下来。其实阴暗的天窗中可以出去,明亮的窗子虽然看起来可以,但却根本不行。最后飞累了就被我捉住,小女孩和碰玻璃的.麻雀有相同之处。

这世上看起来光明的东西,其实不一定真是光明。相反阴暗的东西倒有时候是光明的。明亮的事物背后,必有其阴暗的一面。这话虽有些玩世不恭,但也不是全无道理。任何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

年轻,并不一定永恒;年轻,就更应该好好珍惜生命、享受生命。而不能糊涂的去拿它作赌,这代价太大了,谁都输不起。

活着,就要好好活着。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坦然面对和接受下来。再也不能轻易放弃生命了。

散文诗经典散文随笔篇十二

“经理,这天打碎的杯子从我的工资里扣吧”,我一脸愧疚。

这周是我做兼职的第三周,明天就要发工资了,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回想这三周五天(我只在周末上班),心中难免有点感触,不吐不快。

“我是个要找兼职的人”,我在心里说。我先在万达广场附近晃悠,有兼职信息就看,要是有适合大学生做的,就打电话。如此反复三次,均失败。

我又去了胖东来。在路上,随机进入一家面馆,人家根本没有招人的念头,失败。去胖东来瞎逛,走遍了每个角落,发现里面仿佛不怎样缺人,就出去了。

正当我要对天“抒怀”之时,一个led屏上的“学生工”三个字仿佛在召唤着我。进去这家店后,我总共就说个三句话,“事情就这样成了”(出自《圣经》)。这三句话是:“我找经理”、“还要人吗?”、“我没干过,您看我行吗?”。在刷了几十个杯子之后,我才发现,哦,这是家饭馆,是做饭的。

此刻,我已经能沉醉于被人使唤的快感之中;习惯了用“您好”“对不起”“要不要帮您”等礼貌用语;也习惯了被小朋友一遍又一遍地叫叔叔。

关于刚刚提到快感,我是这样解释的。当你的'注意力全放在别人身上,用尽所能为其服务,使其满意,这种目标十分清晰的感觉,很是令人沉醉。迷茫的人或迷茫过的人肯定都爱这种感觉!

说到叫叔叔这件事,我记得第一次被人叫叔叔是在公交车上。当时,我——百里守约正在王者峡谷里“大显身手”,我一边伪装着去骚扰敌方,一边放黑枪耍着流氓。而他在和我探讨了几个有关王者荣耀的基本问题之后,来了一句:“叔叔,你能把窗帘拉上吗?”我有点惊讶,但还是顺手拉上了窗帘。那一局,我莫名地送了一个人头。

孩子当然是不会说谎的。当我们以为自己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至少还不是一个大人的时候,一句稚嫩的“叔叔”或“阿姨”就赋予了你新的社会身份,随即而来的就是一份伦理上的职责,有时让你“猝不及防”。

更搞笑(或无奈)的是,它是先已经假设你具有某种潜力,然后直接要“你”去做“你”该做的。因此,在这个好处上是孩子在催促着我们成长,倒逼着我们长大。这是来自人生初级阶段的“包抄”,威力不可小觑。

说到所得,我此刻已经学会了一些招待礼仪、爆爆米花、翻鸡蛋、收拾桌子、给饮料机加原料、熬布丁丁……更重要的是,它磨厚了我的脸皮,增强了我的抗责备潜力。我也能看到一些在校园看不到的东西,扩广了我的一丝丝见识。

但我觉得我还是个小白,我有很多东西都不会。

但是,正如经理笑着回复的那样——“嗯嗯……没事儿”。

散文诗经典散文随笔篇十三

我所认为的生活是听、说、读、写,敞开心扉去聆听这个世界,用心对自己说话,读出味道,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也好,总之颠覆一下白天的无味。听说读写都是需要全神贯注的事情,专注的人都很美,我觉得。专注的生活也很纯粹。

听自己喜欢的历史,神话,故事,文字,音乐,哲学,阅读并不是一种视觉经验,和其他一样,听不是一种机械判断思维活动,而是一种审美经验和感知认知,再创造活动,我的大脑赋予它们形象。不够专注,就不会听到好声音,你一惯只听到嘈杂声,那你应该反思自己的灵魂的先,是不是已经落满灰尘,才发出这样的声音。

你不用叹惋觉得不能改变,只要舍去纷繁的欲望,不被白天生活里听到的各种声音迷惑。

对听觉有所要求的人,应该去创造自己的生活,才不会让自己喜欢的声音被世界的嘈杂淹没。我曾经白天埋首,探索,过滤,聆听,判断,疲劳无获,直到我学会了找到而不寻找。思考审美你听到的话,不要考虑你给别人的印象和他人是什么人,只需有友善礼貌。听一朵花开的声音,也能悟得禅意。从一曲新词里,也能得到一个挚友。明白一切声音是自己的创造,不要因为厌倦了生活而厌倦了自己。

我喜欢自言自语,向自己讲述所有的梦幻,不用管幻想来自于哪里,是不是侵权了,抱着我的小布娃娃,讲遍所有故事在梦里走过八方冒险。哪怕醒来全部忘记。我会写下自己的梦想,不把它们写成故事。

读他人的书,我可能很爱科学和历史,很喜欢那些同样专注的人写的书或文字,像一潭美丽的湖水,深沉。就像高尔基说的一句话:“人们追求的并不是知识,而是忘怀。”这就是为什么额文学书总比其他书籍更受欢迎的原因。任何东西都能被读,都能被听,都能被写。有些东西会发出难听的声音,难看的东西,糟糕的思维感受,写出来会是不堪卒读的东西。

写需要出于心中的源泉,写作是一条通往自己内心的路,像一个迷宫,刚开始你会害怕,未知,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听说读写都是未知的,一种未知,不懂听说读写的人很多,不敢也不会面对未知的人很多,不会过人生的人,也很多。

为什么你不曾听到自己的声音说自己的故事读书写自己的东西。不是太可怜了吗?

散文诗经典散文随笔篇十四

找一个爱你的人做丈夫,找一个你爱的人做情人”,这是一句十分现实的话。如果透视一下现实世界,就可以发现,以婚姻维系着的社会并不拒绝情人,尤其是经典情人。

最最经典的情人是玛格丽特·杜拉斯创造出的。因为她的那本书——《情人》,获得1984年龚古尔文学奖的《情人》。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情人》就以这样的开头吸引了百万读者,本属“难懂的书”的《情人》,打动了易感的心。有谁,会爱着青春不再的容颜?那个爱着你25岁时美貌的人是否还爱你35岁时“备受摧残”的容颜?若真有这样的人,那种令人陶醉的快乐必然就创造了情人。

没有老套的琼瑶式的“水龙头”情节,没有歇斯底里的激烈冲突,没有什么特别的情节起伏,在交错的人称与变幻的语言剪切中,一段并不荡气回肠却让人回味再三的情人故事就组合了起来。只想要个肉体上的情人的她无法不把精神也寄托在他身上,这正构成了《情人》的经典之处:本以为这只是个情人故事而不是爱情故事,但主人公在最后一刻却发现了爱情:

“……她哭了,因为她想到堤岸的那个男人,因为她一时之间无法断定她是不是曾经爱过他,是不是用她所未曾见过的.爱情去爱他,因为,他已经消失于历史,就像水消失在沙中一样,因为,只是在现在,此时此刻,从投向大海的乐声中,她才发现他,找到他。”

这种以肉体之爱面貌出现的精神之爱,无悲无喜地让人心碎——《情人》与情人的魅力正在于此。

《失乐园》远逊于《情人》。其中的情人都是有了家庭的,道德上的讨论是日本的国情问题。它的真正逊色之处在于:过分强调了性爱,而且透过这种性爱看到的只是原始的回归,而不是《情人》中那份压抑又深刻的“闷”。但《失乐园》中的情人,也可以算得上经典,因为是“理由充分”的婚外情——工作的失意与家庭的淡漠缝隙中挣扎出的情人故事格外地放纵,令片中的情人们都认为这是“值得为之一死的爱情”。

最后,真的死了,如此坦诚地相拥且醉酒服毒而死去,真的让人心下恻恻。片中最后的镜头是茫茫大雪中两人远去的背影。以死来祭奠他们对生死的觉悟,这份“了无生意”的感觉就如同漫天的飞雪一样覆盖一切,包括生命。他们最后的对话,十分让人回味:

女:“我七岁时,在莲花池迷路,太阳下山,我孤单一人。”

男:“九岁时,爹给我买一双垒球手套,我乐极了,戴着它睡觉。”

女:“十四岁时,首次穿丝袜,双脚在鞋里滑动。”

男:“十七岁时,肯尼迪遇刺,我整日不离电视。”

女:“二十五岁时,家人给安排了结婚。”

男:“二十七岁时,生下女儿。工作太忙,没空去医院探望。”

女:“三十八岁的夏天,我与你相遇,坠入爱河。”

男:“五十岁时,我第一次为一个女人倾心。”

女:“三十八岁的冬天,我与你一起……永远一起。”

男:“永远一起。”

大雪覆盖了一切,他们的情、爱、欲都被深埋了起来,只留下一个飘雪的情人故事。

最有名的情人,是《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人的本性体现于此。讲的不是情人,而是人。所以,不算经典情人,而是经典的人与性。

中国的,也许是《金瓶梅》吧,潘金莲与西门庆的故事,谁都知道,不说也罢。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