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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宪法在我心中小学生(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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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宪法在我心中小学生(优秀8篇)
2023-11-19 01:59:40    小编:ZTFB

关注身边的小细节,体会生活中的点滴滋味。总结不仅要注重事实的陈述,还要分析原因和找到问题的根源。通过学习他人的阅读经验,可以更好地掌握阅读技巧。

宪法在我心中小学生篇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一切法律法规都是围绕宪法而制定的,都不能和宪法相抵触。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有很多人就是因为不懂得法律而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例如著名的药家鑫惨案:于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药家鑫驾驶小轿车,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为害怕张妙看到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的恶念,就立刻转身从车内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如果药家鑫懂得法律,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案。

努力把!只有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才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宪法在我心中小学生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下午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我心中的太阳》。

国家法律?什么国家法律?保护我们?怎样保护我们?过去我不明白爸爸的话,自从我和姐姐开始上学,我就慢慢明白了。

我们农民工没有城市户口,最令父母头疼的就是孩子读书问题。《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力和义务。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在宪法的保护下,如今,我们进城务工子弟,只要办好相关证明,就有书读。我的姐姐读了离家很近的小学。我就读的是离家稍远一点的小学,拿到入学通知书时,妈妈说:“学校远,就得接送,我们哪有时间送?不去,不去!”爸爸的话我记忆犹新,他笑着对妈妈说:“不让孩子读书,想违法吗?”原来《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转眼,姐姐临近小学毕业,妈妈又担心了,不让姐姐读书,那是违法!送姐姐回老家读吗?爷爷奶奶很老了,照顾不了姐姐,妈妈不放心!爸爸安慰妈妈:“瞎操心,不是已经说过吗?宪法保护每一个孩子受教育的权利,一定有学校读书的!”大家猜一猜,现在我姐姐进入了哪所中学?告诉大家,通过摇号姐姐进入了桂林三中学习。妈妈听到这个好消息,激动地流着泪说:“现在的法制社会好啊!让我们农民工子女任何时候,都拥有跟城市孩子一样平等受教育的权利。”爸爸说:“当然,宪法面前人人平等!”

如今,我终于明白了,只要严格守法,如论我们身处何地,都有宪法保护。有了宪法保护,我们就可以放心地追逐我们的梦想。最后,我要大声地说:宪法——我们心中的太阳,是你照亮中国的每一寸土地,温暖了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心!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宪法在我心中小学生篇三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宪法奠定了新中国宪法的基本框架,是中国开天辟地的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具体国情,特别是1949年以来我国革命和建设的经验,可以说是完全符合当时中国国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四部宪法,也是我国的现行宪法。1988年4月、1993年3月、1999年3月、2004年3月先后对这部宪法进行了修改,这部宪法是建国以来最完善的一部宪法。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这次宪法修正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体现了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宪法修正案充实了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指导思想,完善了国家基本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加强了对公民各项权利的保障,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我们心中最神圣的法典是宪法,宪法在我心中,只因为我爱我的国家,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宪法是社会和谐安定的法律保障,其核心价值在于实现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宪法的解释结果具有唯一性,这并不意味着宪法的内容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宪法内容是会随着时代发展而变迁。宪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机械的,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出于对宪法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核的向往,出于对宪法权威性的敬仰,出于对个人民主权利的追求,出于对国家、社会制度的疑惑,出于对宪政的民主程度的期待。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宪法在我心中小学生篇四

如今,法律越来越受到重视,也变得越来越完善,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交通法》……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应该学法、懂法、守法。

在这些法律中,《交通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每年都有人因为违反《交通法》,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身体残疾,甚至死亡。上次我过马路的时候,看到一位叔叔闯红灯,被一辆小轿车撞出去好几米远,当救护车赶到时,那位叔叔已经奄奄一息。

文档为doc格式。

宪法在我心中小学生篇五

我最想依靠的就是你——我心中的法治社会。

张文彧定西市安定区赵家铺学校九年级。

羽翼未丰的鸟儿,你有父母精心编织的鸟巢依靠;蹒跚学步的婴儿,你有父母坚实的臂膀依靠;梦想高飞的同学们,我们有家庭和学校依靠„„。生活中每个善良的百姓,我们将依靠什么呢?是什么才能保证我们自由幸福的生活呢?是宪法,也只有宪法,才是保护我们生活安全的港湾!神圣的宪法,快速完善中的法治社会,是你让我们每个人有了依靠!

九年的学校生活,放假在家,上学在校,往返于家和学校,即使上学的短短路程,大多情况也有父母的陪伴,老师的护送。时刻生活在父母的关心下,学校温暖的怀抱里,感到很安全,很幸福。听到广西灵山四名小学生上学路上被砍杀身亡,小学生遭到三个流氓殴打致死,女大学生张霞网恋被人用菜刀砍断了脖颈,醉酒驾驶让花季少女失去双腿,扶起摔倒老人却遭受诬陷等这样的新闻时,我除了同情、悲伤、愤怒外,更多的是庆幸。庆幸我生活的很安全、很幸福,那样的暴力、伤害事件离我很遥远、很遥远,因为我有爸妈、老师、同学的关心、保护。

老师说:“同学们,父母和老师经常因为同学们不好好学习骂了你们,你们感觉没有尊严。那么你们在上学路上被狗咬而没人管是不是有尊严?我觉得这才是我们最大的没尊严。我们最大尊严是上学路上不怕狗咬,不怕坏人欺负;即使有狗咬,也有有关部门出面解决,让我们没有后顾之忧。为什么我们连上学路上的安全都没有保障呢?我们怎样做,我们依靠什么才能让我们的安全永固呢?那就要依靠宪法,依靠法治社会的健全、完善。”思考良久,我明白了许多:

我们现在生活在学校中,就像花棚中精心呵护的花朵。但我们终究要踏入社会,经历风雨的磨练,寒霜的考验,去追求自己的梦想,打造自己的人生。我们不希望那些违法的事情发生在别人的身上,更不希望发生在自己身上。我们希望我们的生存环境是平安和谐的,所以我们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更要监督别人,勇于和不法行为做斗争,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维护正义。只有弘扬法治精神,才能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宪法其实一直在我们身边,它无须用言语表达,它只是在公平与正义之间默默传递。正像老师说的,建立法治社会仅仅依靠我们个人行为还远远不够,更要依靠宪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治国水平。我们要学习宪法,宣传法律知识,完善法治社会,促进和谐社会。

航船没有灯塔就会触礁,汽车没有交通灯就会寸步难行,国家没有法律就会混乱!

我相信人人都希望生活在一个和平、自由、民主、富强、文明的社会里,只要人人都懂法、守法、护法,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离我们还远吗?我坚信,法治社会在习近平爷爷的领导下很快会实现!我愿意法治社会的健全完善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在你的感召下,那些虚伪,那些奸诈,那些阴暗都消失的无影无踪,留下的只是真、善、美!

正义与宪法血脉相连,它是生于真理树上的一朵蓓蕾的热烈绽放,它是出自正义源头的一股清泉的踊跃奔流。我最想依靠的就是你!请你牵起我们的手,领我们走向未来!

评语:作者从自身体验出发,叙述健全法治社会的重要性,读来感觉真实,很有启发性。同时又列举大量事实,说明完善法治社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很有说服力。从一个初中生的认识角度来看,有这样的认识和看法就很不错了,说明法律意识已初步渗入青少年心中。作品文采斐然,连续的比喻句和排比句运用的非常好,结构完整,是一篇优秀的初中生习作。

姓名:董金荷学校:安定区西巩驿中学年级:九年级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要法,处处要遵法,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更应让法律在心间长驻。因为重要,所以学法。

我们一开始就走在法的春风里,活在法的怀抱里,通过学法,我们也对法律有了初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而提高,我们懂得在法制范围内什么该做,什么事该禁止,如何维护权利,如何履行义务„„如果我们是法盲,做事随心所欲,将导致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法律社会的基础,创造美好生活的路标,用心学法,亲历躬行,让火色青春经法的洗礼而绽放花样年华的美丽。因为重要,所以守法。

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所以我们没理由不遵循,也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追求个性自由,但我们不提倡过分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相抗衡,也只不过是自断前程,在我们身边,有那么多真实的可感的例子,难道我们要熟视无睹吗?为了灿烂的明天,预约守法的人生,更为了健全的人格,争做守法的公民。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我曾做个这样一道题:当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我们应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并未完全能够做到,经常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它只会助长犯错的几率,让人没有一丝改进之心,让人一次次与违法之事相“牵手”这是纵容了他人犯错的行为,既然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用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一次次的运用,一次次的实践,让人们更进一步认识“法”的世界,敢于使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敢于同邪恶势力做斗争,为和谐社会献出自己的一份力,也许只是绵薄之力,却能助那些“违”人找到新的起点,引领他们步入社会正轨。法律是和谐之基,构筑了和谐的社会环境,法律是文明之花,提高了我们的道德素质,法律是实践之果,助我们实现人生价值。

教师评语:文章紧围绕主题,从三个方面展开论述,突出了学习法律在生活中重要性,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内容生动丰富,语言新颖清爽,结构独特合理。(指导教师:令娟娟工作单位:安定区教体局联系电话:***)。

宪法在我心中小学生篇六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在我的心中,原本没有觉得《宪法》对我有多么重要,我曾经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我只是初中学生,每天学校家里两点一线过着最简单的生活,宪法与我能有多大的关系呢?但是,当我从网上看到一则故事后,我明白了,原来《宪法》就在我们每一个人身边。

故事是这样的:中学生李某到超市,因为没有看上如意的东西,便空手而出,谁知超市保安怀疑他偷了商品,便对他就进行了搜身。这位中学生回家和学过法律的父亲说了这件事,父亲便把这家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超市在当地媒体向李同学道歉,并赔偿一块钱。最后,李同学胜诉了。

李同学的父亲说,这一块钱看上去不多,但他代表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代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尊严。

是啊,我国的《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社会价值的共识。宪法来源于人民,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包括我们这些未成年人的权利。正如列宁的一句名言:“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作为共和国的一位普通公民,作为当代的中学生,我们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去用《宪法》去维护我们社会的和谐。所以,我不妨简单进行一下普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宪法相当“高大上”,是“母法”,他是法律界的“老祖宗”,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与宪法相抵触的所有法律无效。

现代社会,阻塞的交通,频发的事故常令人们痛苦不堪,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将近10万,远远超过了一场现代战争的死亡人数。交通事故已成为“世界第一害”,而中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曾连续十余年居世界首位。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曾埋怨,我们曾斥责,但我们是否更要深思?车祸的原因不外乎是酒驾、醉驾、疲劳驾使、超速等,但这些是不是交通法规所明令禁止的行为?正是有些人对法规的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通过他们的以身试法,用事实一次次向我们证明不遵守法律等待我们的将是什么!

如果再贴近点我们的生活,近年来频发的校园暴力事件也令人触目惊心。就在去年,重庆一初中女生兰兰在住校期间太邋遢,引起宿舍其他女生的“公愤”,5名女生对兰兰大打出手,想要“教育”兰兰,不料竟将其打成10级伤残。一个个本应前途光明的人,却因不知法,不守法,转眼间成为法律祭坛上的牺牲品!法律是无情的,如果谁无视甚至试图挑衅法律的权威,等待他的,也必将是法律的严惩。但其实宪法是有情义的,此法中明确规定了每个公民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了我们的更好成长,国家在《宪法》准则下制定出台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法律,让每位青少年儿童都得到了受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大家能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学习,今天能坐在这里都应当感恩宪法的制定和实施。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上学路上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红灯面前停一停脚步;来到学校,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保证每一堂课的纪律,杜绝抄袭作业,抵制网吧毒品等的诱惑„„从日常的小事,从生活中的点滴做到与法同行。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心中有法、知法守法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加和谐而美好!

大哲学家苏格拉底说过“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的社会,我们每个人要把宪法“根植”于心中,自觉守法,从我做起,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信仰的力量是无穷的,让《宪法》成为我们的信仰,让《宪法》成为我们的守护神!

谢谢大家!

宪法在我心中小学生篇七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说到宪法的制订,我们可以放眼认识一下其他国家。如美国的宪法,它制订之初经由大小诸州116天的激烈讨论产生,但是其制宪会议的55位代表,有9人是种植园主,有15人是奴隶主,有14人曾任法官,有一半以上的人是律师,有29名代表受过高等教育,是一场小部分新旧阶级领导者为主的势力较量的结果。最终,资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旧贵新宠的意愿在宪法之中得到充分表达。然而,"资产"之列的人毕竟是少数,多数依然是没有"资产"的。而我们的宪法,其"人民"的范畴却覆盖了绝大多数有和没有"资产"的。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宪法更有代表性,更值得尊敬。

我们宪法的至高无上,不仅在于出身,还在于这副久经打造的盾牌上呈现出的时代智慧。她记载了四次与时俱进的自我完善,犹如镌刻其上历史剑痕;她记载着1840年以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变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犹如烙印其上的民族图腾。()中华民族在曲折中前进,宪法也在曲折中不断完善。正因为如此,这样的宪法更值得信任,也更有未来。

这副信仰的盾牌,释放的是自由的力量,铸就的是权力的牢笼,看不到却又无处不在。

宪法赋予我们权利,正如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时我们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们日常工作、生活点滴,都与宪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网上曝光某人在公交上不给老人让座的视频,有网友就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导致公民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自然信息公之于众,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征文;宪法在我心中3篇征文;宪法在我心中3篇。虽然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宪法第三十八条保护着"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尽管我国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提出隐私权这个定义,但是未经任何合法授权,公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已然侵犯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人格尊严权。这把本来指向"不给老年人让座"不良现象的利剑,在不经意间,伸得太远触到了宙斯之盾了,其本身演变成了一起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我们能在心中常树一面行为边界之盾,也许很多违法的行为在酝酿之初便被自行遏止了,因为她是令人生畏、默然止恶的。

不仅之于私权,之于公权亦如此。虽然未能如其他的法律法规那般被频繁地运用于司法审判实践中,但是没有一条法律条文,一个审判案例或一项政府举措可以违背宪法的基本条款。她时刻提醒着我们无论是从法律还是政治的角度,都是以人民的权力始终制约着国家机器的运转。"情系于民,利谋于民,权用于民"应是一切公权使用者的座右铭。正如,镌刻在"南通市政务中心"的入口处"为人民服务"五个鲜红的大字,它时刻告知着办事群众这里"服务行政"的理念,也时刻警示着工作人员这里"以人为本"的归宿。

公权力如何行使,不仅需要的行使者的努力,更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美国一个叫b·盖伊·彼得斯的学者认为,只要有一个不完美的政府,人们就会持续不断地寻求理想的治理形态。如果这里的人们可以代表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那这句话恰巧与我们宪法不谋而合。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这正是我们寻求理想治理形态的路径,"群众路线"。正如,"政务服务中心"这个政府接待群众最多最直接的机构,为了更好地实践"服务行政"的理念,每月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办事群众进行回访,并公布结果。公布的结果受到工作人员的极大关注,他们不但希望了解满意度,更希望了解不满意的是哪些问题,如何才能不再发生。这些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中提出如是看法值得思考: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

"人民"创造了我们的宪法,但不能奢侈地躺在这最终之盾的庇护下,一劳永逸,等待折断的长矛,那样即使矛头掉落也能伤到自己。宪法能量的释放,地位的巩固,依赖我们对它的信仰和维护。作为人民的一份子,我们不能因为惰于行使,而放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力躺在历史的长河中锈。我们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造就一个有容忍雅量的"公",带领引导一群积极参与的"非公",疏通"中国梦"之路上的障碍,建造更多的道德之墙,树立更多的律法之门,在堵与疏之间筑起公平秩序之城,维护我们宪法的尊严,这是我们能为她做到的,谁都没有借口把自己排除在维护者之外。

宪法在我心中小学生篇八

一、单选题(共20题)。

依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

a.人民。

b.中国共产党。

c.人民代表大会。

d.中央人民政府。

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

a.组织国家机构。

b.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c.维护社会秩序。

d.控制国家权力。

我国依据宪法享有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的国家机关是()。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国家主席。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其以宪法为统帅。

c.由法律、行zd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

d.其在2011年已经形成。

关于新中国宪法的历史,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b.1975年颁布的第二部宪法内容很不完善,且在指导思想上存在错误。

c.1978年颁布了第三部宪法,其后经过了两次修改。

关于我国的国家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b.我国的国家性质是社会主义。

c.工人阶级掌握国家政权、成为领导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

d.无产阶级专政本质上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关于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人民主权构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核心的基本原则。

b.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机关。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民主专政突出的特点和优点是爱国统一战线。

b.工人阶级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c.多党合作制度的政治基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在教育事业方面,国家应举办各种学校,普及()。

a.初等义务教育。

b.中等教育。

c.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

d.学前教育。

根据《宪法》,下列表述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a.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召集,也由总理主持。

b.国家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c.国家中央军委主席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d.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

依据宪法关于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资格要求,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具有中国国籍。

b.有固定的居住场所。

c.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d.年满18周岁。

依据现行宪法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

有依照法律规定()。

a.取得补偿的权利。

b.取得赔偿的权利。

c.取得刑事赔偿的权利。

d.取得行政赔偿的权利。

关于国家主席的职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各部部长。

b.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向全国人大提名国家副主席的人选。

c.向全国人大提名国务委员的人选。

d.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

关于全国人大所享有的人事职权,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

b.决定国务院总理。

c.选举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

d.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员。

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国务院的职权范围?()。

a.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b.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c.撤销省级人大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zd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d.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关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备案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律和行zd规不需要备案。

b.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即可。

c.部门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即可。

d.自治州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直接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全国人大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主席团主持会议。

b.全国人大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

c.乡人大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和委员。

d.省级人大每届第一次会议,由上届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

宪法的修改对提议主体有严格的限制,下列选项列举的提议主体,哪一项是正确的?()。

a.国家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

b.最高人民法院。

c.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

d.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五分之一以上全国人大代表。

依据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

私有财产实行的措施是?()。

a.无偿收归国有。

b.征用并给予补偿。

c.征收或者征用。

d.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依据宪法规定,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d.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二、判断题(共10题)。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正确错误。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正确错误。

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zd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正确错误。

我国现行宪法由序言和正文构成,没有附则。()。

正确错误。

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正确错误。

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是最低层级的地方政府。()。

正确错误。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得享有出版著作的自由。()。

正确错误。

公民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权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

正确错误。

在我国,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正确错误。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正确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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