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再审申请书完整版如何写(优质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23:22:26 页码:10
最新再审申请书完整版如何写(优质8篇)
2023-11-11 23:22:26    小编:ZTFB

总结让我们懂得感恩,懂得珍惜,懂得在变化中不断成长。结合实际情况,将总结与可行的改进方案相结合。在这里,我们为大家精选了一些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再审申请书完整版如何写篇一

再审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____,出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汉族,职业_______,住址_______,电话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再审申请人不服______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下达的(_________)大民一终字第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申请再审。

再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

1、撤销_____________民事判决书,驳回再审被申请人a的全部诉讼请求。

1、首先,_____________。

2、其次,_____________。

3、再次,二审判决程序违法,没有通知对本案负有主要赔偿责任的主体到庭,违反民事诉讼法程序规定。

综上,再审申请人特提起申请,请求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立案再审,并依法改判支持再审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______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再审申请书完整版如何写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现今社会公众的追求意识不断提升,很多事项都需要使用申请书,不同的使用场景有不同的申请书。相信许多人会觉得申请书很难写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普通员工转正申请书,点击“”查看更多职业的转正申请书吧。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于20--年10月18日正式的加入武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市场部网络咨询师一职,负责公司网络媒体部的咨询和相关的信息宣传工作。

本人工作认真细心,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工作起来富有热情,乐与他人交流学习,有很强的团队协作精神,从加入公司至今已经有两个月零三天的时间,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试用期合同内容,现申请转为公司的正式员工。下面来谈谈这两个多月以来自己的一些工作情况和体会。

我依然清晰地记得从刚加入公司那会的自己到现在自己在各方面的成长和取得的成绩。现在我仍然记得在高一那会就听说过北大青鸟是专门学习计算机培训的,仅仅懂得那么一点点,这是我最早的一些了解。虽然之前有接触过相关的销售工作,但是行业与行业的不同,岗位与岗位的不同,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下面从四点来谈谈自己的成长和认识。

首先的话,谈下自己对行业的认识和了解。在加入公司之前那会,自己对it行业完全就是一张白纸,了解的东西很浅显,很表面。但是自己对教育培训行业还蛮有兴趣的,我很庆幸可以加入这个大集体。也很感谢颜妍老师等等几位老师给我这次机会。通过三天的试岗学习,慢慢地自己对计算机相关的知识和咱们学校所开设的专业有一个基本的熟悉和了解,也明白it行业在未来的几大行业的发展中还是相当不错的。

其次,谈谈自己对网络咨询师这个岗位职责的认识和理解。顾名思义,网络咨询师也就是在网络上进行相关咨询服务的负责人员。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我也已经熟悉到了作为网络咨询师的职责和相关的工作内容,最终都是为提高咱们学校的招生率做前提准备的。为更多的求学者提供更好的学业成长和职业规划发展。在做网络咨询的过程中,我们更多的是要对专业知识要有熟练地学习和掌握,再就是在咨询过程中的相关应对策略和技巧性的说辞和知识的熟练,最终都是为当面咨询做一个好的开端和课程销售的准备工作的。“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这看似简单,其实真正的做好还是有些技巧和规律可以去学习掌握的。

再次,重点的谈下这段时间自己在业务方面的成长和业绩任务的完成情况。在10月下旬加入公司那会,朱老师定的7个有效咨询量,实际完成了8个。在11月份的整个月中计划定的工作任务是21个有效咨询量和3个报名的,实际完成了26个有效咨询量和3个报名的任务。在12月份定的计划的是28个有效咨询量和4个报名的任务,实际截止到今天,有效咨询量的任务是匹配的,报名任务已经提前完成了。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绩,首先很感谢各位咨询师给力的咨询工作。也让我再次深刻体会团队的力量是强大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仍然会继续的多去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其次,在这段时间里很感谢像朱老师等等在一起工作的网聊们的帮助,他们的帮助才会让我成长的更快。当然,在这一个公正公平的氛围环境下,自己可以提前把业绩任务圆满的完成,也来自于有自己的努力成分和完成任务的决心。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再一次在我身上体现。更让我明白自己多付出的意义。

最后,说说自己思想方面的成长和未来工作的打算和计划。我明白完成本职的任务是必须的去不打折扣的完成的。当然不能停留在此不前,而是要为咱们这个团队多去贡献力量,创造更多的咨询量。好要更好,为咱们光谷校区带来更多的报名量。目前的自己虽然提前顺利完成任务,这个只是目前所取得的小小的成绩,要想有更高的成长和发展,这一点点是远远不够的。20--年所留给我的时间也不多了,在这里我会好好想想如何利用这点时间多总结和规划下自己对于明年春招的一个工作准备,不管是思想上的还是业务方面的,这都是必须的。来这里我体会到了这里的专业性和工作的压力。但是作为一个平凡的一分子,我很愿意去接受挑战,扛起这份压力去发展自己。当然首先从改变自己开始,在这么好的一个平台下面,我也清楚自己在这里努力地工作是为了什么,想要什么。所以我会更加珍惜这个机会,努力地去工作,去学习,去上进。来实现自己的职业梦想。当然这里面有很多的方方面面的是要自己去体会去学习的。

总而言之,这段时间所取得成绩也是各位老师们认可的,我也很相信自己的努力成长和改变。这次如果能够顺利的转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发扬我之前的好的方面像积极的工作态度,一颗强烈的责任心和上进心以及团队协作精神等等方面。在不足的地方,我也会努力的去改变,尽快的提高自己业务方面的技巧和专业性以及为人处事上面的要学习的地方。尽量让自己上一个台阶,往更高的水平发展,达到自己所期待的高度。最终为咱们这个团队创造更多的实际价值。为咱们光谷校区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希望能成为公司的正正式员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尊敬的人事部:

我于20--年12月3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一名助理,负责部门经理的内勤管理工作。

我责任心极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积极配合个部门的工作。性格开朗,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平时利用下班时间通过培训学习,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三个多月来,我在经理、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热心帮助及关爱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综合看来,我觉得自己还有以下的缺点和不足:

1、思想上个人主义较强,没有做到谦虚谨慎,尊重服从;。

2、工作主动性发挥的还是不够;。

3、业务知识方面还不够扎实等等。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会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其他领导:同事学习,我相信凭着自己高度的责任心和自信心,一定能够改正这些缺点,争取在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三个月合格后,即可被录用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因此,我特向经理申请、希望能根据我的工作能力、态度及表现给出合格评价,使我按期转为正式员工。

来到这里工作,我最大的收获莫过于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与提高,也激励我在工作中不断前进与完善。我明白了企业的美好明天要靠大家的努力去创造,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企业的美好明天更辉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上进,希望上级领导批准转正。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尊敬的领导:

于20--年12月来到--有限公司工作,按照公司的培养计划,被安排到集团下属的---公司实习。历时二个多月来,我在领导的亲切关怀与同事们的热心指导下,经过自己认真的学习实践,基本熟悉了外贸企业一般工作流程,逐步掌握了财务部门现金出纳、会计核算及出口退税等日常业务处理。现基于下列原因,特向领导申请转正,以获得正式工作岗位,享受正式员工薪酬待遇。

1、经过近段时间的实习,我已将理论和实际操作联系起来,并初步掌握了外贸企业财务部门的一般工作流程文员。我向部门前辈们虚心学习,交流工作心得,在心态上完成了由学生向工作者的成功过渡。我认为自己已有充足的能力承担起出纳、会计核算及办税等正式工作。

2、目前本人各方面能力尚需提升之处还很多,为发展自身能力,也为了更好提高工作能力,需制定个人发展的近期及长远目标,而在工作位置不安定的前提下,此事无从着手。

3、我来自外地,生活开销相对较大,加之老家父母年岁高,身体状况欠佳,家庭经济压力逐渐转移到我肩上在我公司,实习员工的薪酬待遇较正式员工尚有一定差距,为此,我希望自己能够尽快转正,以实现自身收支平衡。

4、按照公司招聘时领导与我口头达成的实习考查要求,实习时间为三个月,如加上本年四月份我来公司实习的时间,则约定实习期已将满。

也许在领导看来,我目前的工作经验尚不够丰富,但我勤奋踏实,不畏困难,肯学肯钻;同时,我也善于团队协作,拥有融洽的同事关系。我有百倍的信心完成公司安排的正式工作;我相信在正式工作岗位上,能更加充分地调动自身主观能动性,更加深入地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请领导考虑我的请求,批准我如期转正。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尊敬的领导:

1、没有项目经验,没有经历过系统和完整的系统开发。我期望同时也相信自己在这次的看守所项目中能够学到不少经验。

2、沟通潜力欠缺,没有及时有效的和领导交流。这个可能和我的性格有点关系,我也期望能够有所改变。

3、发现问题的潜力不够,在自己以往的学习方式中,欠缺一种主动发现问题的潜力,今后,我会多注意这方面的训练。

在公司工作的这段时间里,我得到很多同事的帮忙,个性是覃姐在生活上对我照料有加,两位经理也经常的与我交流,有不懂的地方能够向同事请教,同事们也都十分乐意为我解答。这些使得我在技术上进步不少,而各位同事的热情和帮忙,使得我很快就适应了公司的生活。我是09年毕业的学生,在此之前我在--科技有限公司做程序员,虽然这是我进的第二家公司,但相对来说,我进入社会的时间还是比较少,我也明白还需要很多的磨练才能独挡一面。在从学生向员工的转换中,还没有完全熟悉自己的主角。所以在工作或者生活中,难免会犯一些错误,但是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错误会让我更加成熟,在思考问题方面也更加全面。

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试用人员在试用期3个月中,如果表现良好,能够申请提前转正,因此我特向公司提出转正申请,期望公司能根据我的表现,工作态度以及工作潜力,给出合格评价,使我能够提前转正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在公司的这段时间里,我也思考了很多的,思考了自己的将来,以及此刻,从而对我的人生观有了新的启发,也对这个世界和这个社会有了新的认识。在未来的一年里,我期望能透过自己的努力为公司和社会创造财富。同时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以及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我相信"心有多大,梦想就有多大"。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尊敬的领导:

我到---公司工作已经一段时间了,在这期间,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也看到了公司的发展与壮大,很有发展空间。

刚到公司工作时,对公司的情况了解很少,对于企业对员工的要求和企业的发展方向只是有了一个简单的了解。通过这两个月的工作,我逐渐认识到,---公司对员工的要求是全面的,从工作态度到业务能力到个人素质。企业是要全面发展的,如果员工个人的发展跟不上企业发展的速度,那么员工将被企业淘汰。作为---公司这样一个高成长性公司中的一名员工,我有着强烈的紧迫感。在工作中我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例如在业务知识和沟通能力上还存在很大欠缺。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自身的努力来完善个人的能力,更好地融入集体。

---公司是一个成功的团队,它对于我来说有着深深的吸引力,我希望能早日成为这成功团队中正式的一员。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上进,希望上级领导批准转正。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再审申请书完整版如何写篇三

再审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职务,住所,联系方式或法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方式。

再审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职务,住所,联系方式或法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方式。

申请再审的事由:

再审申请人不服xx人民法院20xx年xx月xx日作出的(200x)民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x项、第x项、第x项规定的、、及等“应当再审”的事由(多项事由应逐项列明),提出如下再审申请。

1、写明要求撤销xx人民法院(200x)民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

2、写明要求人民法院解决的具体请求事项。

3、写明要求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主要根据事实、证据与法律,阐述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错误,适用的法律、法规错误或不当以及判决结果明显不公的事实与理由。

此致

xx人民法院。

20xx年xx月xx日。

再审申请书完整版如何写篇四

申请再审人(原审一审被告):刘__,女,19__年x月__日出生,汉族,无业,现住西安市____x。

被申请再审人(原审一审原告):郭__,男,19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西安__x退休职工,住址同上。

申请再审人因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__)碑民一初字第__号民事调解书,协议内容、审判程序违法,特依法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请。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对该调解协议内容二、三条立案再审,依法作出判决。

事实与理由。

一、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__)碑民一初字第__号民事调解书协议内容第三项:“本市含光路__号住房一套,归原告__x所有,原告__x须向被告刘花娥一次性支付12000元。”根据案件事实,此住房为西安市医学院家属楼,属于房改房,并不具有完全所有权。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故,此协议内容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及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案件属于离婚纠纷之诉(身份之诉),因此,该调解书应当经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而碑林区人民法院未经送达,只是送交当事人,严重地违反法律、审判程序。

三、申请再审人向碑林区人民法院监察室提出纠正该调解书后,口头回复该调解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本案是涉及到身份之诉的案件,该适用法律实属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其中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如果不请求,怎么能够证明其婚姻身份呢?不请求,就无法证明婚姻关系的是否存在或解除。而是应当制作调解书,应当送达签收,才符合法律的规定。

四、本案申请再审人未签收的民事调解书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综上,依据《民事诉讼法》180、182、184条,及《再审立案规定》第8条之规定,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及违反审判程序,请求上级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监督权,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再审申请书完整版如何写篇五

申请人:

依法撤销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保刑终字第xx号刑事判决,对本案进行再审,并依法宣告申请人无罪。

1、两级法院在事实认定方面存在明显错误。

申请人担任xx市xx区xx乡乡长期间,于xx年x月x日给本乡xx村发放占地补偿款时,截留了其中xx元,以申请人个人名义存入东风路邮政储蓄所。截留的xx元是征地部门给付的超出土地标准部分补偿款,目的是用于本乡学校校舍的修缮,该行为是经过xx乡党委书记赵同良、担任乡长的申请人以及乡里其他领导干部共同研究确定的。以申请人名义存入储蓄所,原因之一是该款是账外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储,花销方便,二是因为申请人是乡长。

xx区人民法院以及负责二审的xx市中级人民法院均认定申请人的上述行为构成贪污。申请人认为这一认定存在错误。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借职务之便,将数额较大的公款据为己有的行为。申请人既无将公款据为己有的主观目的,也没有公款据为己有的客观行为,因此不能认定上述事实为贪污。具体理由是:

第三、该存款是乡里主要领导和会计等人都了解的公开事情,申请人怎么可能据为己有?

xx年19月申请人为了帮助堂妹xx完成银行揽储任务,将xx元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了农行裕华路办事处xx储蓄所,同年12月26日为帮助他人完成揽储任务,又将该xxx元转存到xx县xx信用社。两级法院认定申请人该行为构成了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为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行为。申请人为了帮助他人完成揽储任务,将土地所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金融机构,但是,存折同样是由土地所会计xx掌管,该存款凭折支取,申请人没有挪用公款归为个人使用,也没有进行非法活动,更未进行盈利活动,甚至存款的利息都是归土地所所有。事实上,土地所的公款只是换了一个存放方式而已,银行储蓄是可以随时支取的,所以不会影响到公款的使用。

2、本案关键证据没有出示质证。

在案件侦查阶段,检察机关提取了作为证据的几份存折,办案人员把与案件无关的申请人个人存折还给了本人,把作为贪污和挪用公款的存折作为证据予以扣押。存折的户头、存款数额、交易记录是本案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该存折是从会计xx手中提取,其中的支取项目有乡政府的会计账目可以证实是用于公务,没有归个人使用,存折的提出来源和支取项目足以证明申请人没有贪污和挪用公款。在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公诉机关没有出示这些重要证据。

3、本案证据存在矛盾。

4、本案有新证据证明原判据有错误。

xx年元月10日,当年担任xx乡土地所会计的xx为申请人出具了书面证言,证明申请人担任乡长期间,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储,申请人个人没有掌管存折,个人没有支取使用过存折上的款项。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原审二审法院未依法审查、纠正一审法院的错误判决。为此,特申请上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立案再审,撤销二审判决,宣告申请人无罪。

再审申请书完整版如何写篇六

申请再审人(原审一审被告):刘xx,女,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无业,现住西安市xxxxx。

被申请再审人(原审一审原告):郭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西安xxx退休职工,住址同上。

申请再审人因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xx)碑民一初字第xx号民事调解书,协议内容、审判程序违法,特依法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请。

请求法院对该调解协议内容二、三条立案再审,依法作出判决。

一、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xx)碑民一初字第xx号民事调解书协议内容第三项:“本市含光路xx号住房一套,归原告xxx所有,原告xxx须向被告刘花娥一次性支付12000元。”根据案件事实,此住房为西安市医学院家属楼,属于房改房,并不具有完全所有权。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故,此协议内容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及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案件属于离婚纠纷之诉(身份之诉),因此,该调解书应当经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而碑林区人民法院未经送达,只是送交当事人,严重地违反法律、审判程序。

三、申请再审人向碑林区人民法院监察室提出纠正该调解书后,口头回复该调解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本案是涉及到身份之诉的案件,该适用法律实属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其中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如果不请求,怎么能够证明其婚姻身份呢?不请求,就无法证明婚姻关系的是否存在或解除。而是应当制作调解书,应当送达签收,才符合法律的规定。

四、本案申请再审人未签收的民事调解书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综上,依据《民事诉讼法》180、182、184条,及《再审立案规定》第8条之规定,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及违反审判程序,请求上级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监督权,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此致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刘花娥。

代书人:权元,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0xx年七月二十七日。

再审申请书完整版如何写篇七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

再审申请人认为该判决书和裁定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损害了案外人xx村第三生产小组及其他小组组民的利益。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和裁定书,判决驳回李x的诉讼请求。

20xx年12月13日,xx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中的原告李x诉被告xx村民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20xx年3月20日xx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xx村委会于20xx年9月30日前发包给原告李x同等级别土地4.695亩,承包期间至20xx年9月30日止。后原告李x对此判决书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级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xx法院于20xx年11月7日作出重审判决,判令被告xx村委会自三类地承包到期后,发包给原告该类地7.695亩折抵原告原承包地,承包期限自原告取得该类地起,承包二十年。后法院又于20xx年11月7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补充判决被告xx村委会自20xx年6月15日孙x的`承包地8.54亩到期后,发包给原告7.695亩耕种。以上是该案审理的基本过程。20xx年7月7日xx法院执行工作人员依据上述判决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申请再审人发现上述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也侵害了案外人第三生产小组的利益。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审查处理。

首先,本案合同中的标的物所有权不属于x村民委员会,作为村委会无权向外发包,其与案中原告李x签订的承包合同是无效的,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本案中,原告李x提交的土地承包合同书中的承包地所有权属于第三生产小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可以认定案中的标的也就是承包的土地发包的权利主体应当是第三生产小组而不是村委会。因此,案中的承包合同当然也是无效的。

其次,人民法院执行的标的的所有权也并非属于村委会而是为第三生产小组所有。20xx年11月7日的民事裁定书将案件的标的物明确为孙x承包的土地,孙x的承包地到期后由原告李x承包,这种判决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孙x承包的土地归属于第三生产小组。作为第三生产小组完全有权利在孙x承包的土地到期后再次分别承包给第三小组中的其他成员。而事实上生产小组也已经将承包土承包给了其他人等十余户。人民法院不能执行案外人的财产。

第三,xx县人民法院重审后的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将合同的标的进行了变更,显然与法无据。该案中的承包合同书中的标的物是果园(土地),由于该承包的标的不存在了(判决书中也查明了再实际返还原承包地已不现实),判决书将合同中的标的在判决的主文中确定村民委员会的三类地再承包给原告李x。后在民事裁定书中又进一步将该三类地明确为孙x承包的土地。这显然是对判决的结果多次变更。假设承包合同是有效的话,那么因为合同的标的物已经不存在,则承包合同本身就无法继续履行,人民法院完全可以判决解除承包合同,并可以根据相关事实追究当事人的违约责任。该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将案外人的土地作为标的物再次发包给原告,显然侵害了案外人第三生产小组及其他成员的利益。

第四,20xx年6月10日的民事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20xx年9月12日。但是民事裁定书作出的时间为20xx年11月7日,送达的时间案外人尚不明确。上述两者的时间也是相互矛盾的。作为民事裁定书,只是对程序方面的处理,只针对解决案件程序问题或更正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但该民事裁定书将判决的内容也进行了变更,这违反了裁定书的作用。也侵害了案外人的合法的权益。

第五,就本案中的承包合同本身来说也是无效的,没有经过招标投标,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承包方案也没有经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村委会提交的镇政府的证明也说明了该承包合同是无效合同,镇政府的意见也是要求终止合同,不应再履行。但是法院仍然认定该合同有效,属于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所述,一审的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内容存在违法,适用法律不当,侵害了申请再审人(案外人)第三生产小组的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判决依法改判驳回李x的诉讼请求。

再审申请书完整版如何写篇八

原审法院及已生效判决书案号:一审宝山区人民法院(20xx)宝民一(民)初字第2632号;二审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xx)沪二中民三(民)终字第498号;申请裁定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xx)沪高民一(民)申字第872号。

申请再审事由:原审(一审、二审)法院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判决不公。申请人不服原审判决,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六)项之规定,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请求:

1、请求改判支持朱黎宾要求宝冶公司承担社保机构不予报销的医疗费6971.52元外配急用药及材料费4058.35元,高压氧舱治疗费38400元及高压氧治疗期间的护理费23400元(含二次手术后三个月)伙食补贴费10395元,交通费15968元,给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前的停工留薪期7个月的工资11089.26元,共110282.13元。

2、改判支持朱黎宾要求宝冶公司承担工伤继续治疗费至工伤医疗终结。

3、改判支持朱黎宾因支付诉讼代理人的误工费及交通费1000元及原审二级诉讼费20元。

申请再审的事实和理由:

(一)原审故意回避重要事实,隐瞒真相,申请人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所谓“查明事实”。

(1)朱黎宾于20xx年11月14日至20xx年3月23日期间进行高压氧舱治疗是基于手术后股骨头坏死的特殊情形所必要的治疗,有主治的市六医院医生的医嘱处方和因市六医院无此设备而指定到配合协助的医疗部门,并有收治医疗单位的证明,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的指示及单位主管看望时的同意,又是在停工留薪治疗期内。原审并未查清要点。

(2)朱黎宾主张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是指在高压氧舱康复治疗期间所产生的那部分,并不包括在双方曾经协议过的手术住院范围之内,并不重复,而是未达成协议的部分。(有可计算的住院日期及代理人朱连琴在协议书签名时特别注明上可以查证),原审故意混淆。

(3)朱黎宾在工伤手术后三年因旧伤处股骨头坏死而于20xx年11月19日至20xx年1月14日重新住院再次手术是工伤复发确需治疗的事实,原审不肯查明。被申请人宝冶公司不但不予申报朱黎宾工伤复发认定手续,反而于20xx年12月5日(治疗住院期间)反而违约违法终止劳动关系,恶意阻止朱黎宾本人申报工伤复发,中止社保(证据有第二次手术住院的市六医院、市八医院出院小结,违法退工单20xx年12月5日),而原审对此事关待遇责任的基本事实只字不提。

(4)宝冶公司于20xx年3月20日决定20xx年3月7日起第二次退工并终止劳动合同,然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是在20xx年9月12日付给朱黎宾,且未经协商一致。原审故意隐瞒,(证据有经济补偿协议书,终止劳动合同给付一次性补助金在内的建行存款凭条)。

(5)朱黎宾至今仍在工伤医疗期间,一次性医疗补助费不是朱黎宾自愿接受的,未经协商一致,未经签收,(证据有疾病证明单,未经签字的经济补偿协议书),原审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二)原审在认定上脱离事实,颠倒是非,规避法律,混淆责任。

(1)朱黎宾主张的经社保机构核定不予社保基金报销的6971.52元医疗费及社保机构不予核定的工伤手术医疗时急用外配药材料费4058.35元和因非医保定点医疗单位发票而不予核定的高压氧舱治疗费38400元均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内,工伤医疗必须支付的费用。宝冶公司是负有承担工伤医疗费用的责任单位,虽然在此期间,宝冶公司已为朱黎宾投保社保,但在社保可报范围之外的合理的必要的医疗费用,宝冶公司责无旁贷。原判认为“于法无据”是不对的,那么这部分工伤医疗费用要由工伤职工朱黎宾自负的法律依据何在呢?申请人认为具体发条上的不详的漏洞,并不能成为宝冶公司推脱责任的借口。“公平”是民法的基本准则,原审恰却违背了《民法通则》规定的公平原则。

(2)原审隐瞒了“协议书”上朱黎宾代理人朱连琴所签“高压氧没提供”的特别注明和按实际时日可以推算得出高压氧舱治疗阶段所产生的护理费、伙食补贴费、交通费并不包括在协议范围之内的事实。原审混称“协议履行完毕”,而不支持朱黎宾主张在高压氧舱治疗期间应得的护理费、伙食费和交通费,显属偏袒不公。

(3)朱黎宾主张20xx年3月至9月七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11089.26元是基于宝冶公司违反《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伤人员并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规定的待遇”,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人员接受工伤治疗,原工资待遇不变”。申请人有“存款凭单”证明该补助金是在20xx年9月12日给付的,尽管宝冶公司在20xx年3月已经宣布终止劳动关系,但在其未履行给付就业补助金的情况下,违反办理终止劳动关系的程序,凭空宣布终止劳动关系起至实际给付就业补助金之前的七个月期间,工伤人员懒以维持生活的工薪待遇怎能落空。申请人认为在经济补偿未解决落空之前,劳动关系视同存在,朱黎宾在未享受就业补助金前的医疗期间当然有权主张留薪工资,宝冶公司仍应按合同补给留薪工资至实际给付就业补助金为止。原审只强调劳动关系终止而忽视就业补助金支付日期而断定“于法无据”是片面的,更何况朱黎宾尚在工伤复发医疗期间,经济补偿协议也未经同意。

(4)朱黎宾主张的“劳动关系终止”后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理由有六:其一,是宝冶公司在朱黎宾工伤复发确需治疗的事实发生后不予和不让申报工伤复发认定手续。其二,是在“劳动关系终止”时给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未经协商一致,未经签字,并非自愿接受。其三,工伤治疗仍在继续,一次性医疗补助费1万多元钱远不足以支付未来所需的医疗费用。其四,是在工伤病情尚未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催逼诱骗朱黎宾作伤残鉴定。其五,宝冶公司在朱黎宾工伤治疗过程中退掉社保。其六,宝冶公司与朱黎宾终止的是20xx年12月5日重新招工所建立的劳动关系,而不是20xx年8月1日招工合同所建立的劳动关系,(证据见经济补偿协议中半个月的补偿金)。

(5)本案纠纷因宝冶公司拒付待遇而起,朱黎宾因工残疾,无可亲临诉求,只能委托代理,原审即已部分支持,朱黎宾因支付代理人误工费、交通费而要求宝冶公司补偿1000元,符合过错责任原则。原审将其篡改为“朱黎宾主张因诉讼发生的误工费和交通费”而又断定“于法无据”,实属篡改事实,混淆责任。

综上所述,原审事实不清,认定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判决不公。朱黎宾申请再审纠正,支持诉请。

申请再审人:朱黎宾。

申请日期:20xx年7月7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