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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薪酬管理规章制度如何写(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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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薪酬管理规章制度如何写(实用16篇)
2023-11-12 06:08:56    小编:ZTFB

总结是一种有效的学习方法,它可以加深我们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总结需要具备一定的逻辑性和条理性,确保内容的连贯性和易读性。在这里汇总了一些写作中常见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薪酬管理规章制度如何写篇一

摘要:文章通过利用多元化薪酬结构,充分发挥激励的组合作用,探索各种激励方式有机结合的经营者激励机制,构建以经营业绩为核心的多元分配体系,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收入与企业效益密切挂钩,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

(一)薪酬水平偏低。

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和他们的付出、承担的责任及做出的贡献相比,明显偏低。国企经营者不但承担获利的经济责任,更要承担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但是他们得到的仅仅是高于职工平均工资3倍-5倍的收入。企业之间的差距小,不管企业的规模怎样,效益如何,经营者的收入都相差无几,企业界还存在“平均主义”、“大锅饭”的现象。与国外的经营管理者的收入水平相比,我国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收入水平更低,由于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的付出与获得的利益极不对称,有位企业家形象地说明这一现象:“我们有天下最便宜的企业家——工资最低,我们又有天下最贵的企业制度——大量亏损”。据了解,在以前的工资体系和分配制度下,国有企业技术人员的薪资比普通员工的工资高不了多少。

(二)薪酬激励方式单一。

多数国有企业经营者是低工资加少量奖金。有的地方政府在年终根据经营业绩给予一次性奖励,少数企业近年开始试行年薪制,但也还不够完善。而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广泛采用的股票期权、经营者持股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仅在部分地区的少数企业中进行探索,单一的激励方式限制了经营者作用的全面发挥。企业原有的优厚福利待遇诸如住房、医疗、养老、子女教育就业等,以前由单位发放和实施,现在随着改革的推进而逐步消失,技术人才虽有一技之长,但也趋同于普通员工,吃的是“大锅饭”,拿的是平均工资,基本上没有什么多元的激励形式可言。而对经营管理者,比较好的激励形式主要有三种:年薪制、股权制、职务消费货币化。就目前我国试行的情况来看,年薪制试点比较受重视,也比较成功,在全国绝大部分省、市、区的大多数国有企业推广。但其他如股票激励推广度远不及年薪制,此外,职务消费货币化的试点更是少有试行。至于社会保障方面如退休金计划、医疗保险、职务补贴等的激励措施,一方面面临着改革的调整,另一方面,也严重不足,达不到激励经营管理者的目的。

(三)经营者收入分配不规范。

经营者收入分配的具体办法尚不健全,以致不少经营者,特别是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贡献较大的经营者,在收入分配上未得到应有体现。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经营者的奖励带有一定的随意性;政府部门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经营者收入的非货币化。

(四)薪酬激励缺乏长期性。

在我国经营者的收入大都由工资加奖金构成,或者年薪制。激励的重点是当期的经营业绩。但是企业并购、重组及长期投资等给企业的.影响是长期的,其效果要3-5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体现出来,而当年表现出来的是费用多收益少。如果没有相应的长期激励,就可能诱发经营者的短期行为而损害出资人的根本利益。

(一)探索各种激励方式有机结合的经营者激励机制。

1、年薪制与期权制的有机结合。即从调整年薪制中基薪与风险薪的比例入手,适当加大风险年薪的比重,在此基础上引入期权概念,将风险年薪的兑现与经营者任期目标责任以及企业资产增值指标挂钩。

2、年薪制与股权制的有机结合。可以采取将年薪制中的风险薪部分以股权方式兑现,也可以采取股东在经营者经营绩效实现的基础上,以奖励股权的方式使经营者成为公司股东来实现。

3、股权制与期权制的有机结合。经营者持股的来源可以从公司发行新股、增资扩股、原股东转让等渠道获得。其持股的取得可以一次性以现金购买,也可以引入期权概念,采取定价认购、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

4、年薪制、股权制与期权制的有机结合。即根据经营者实现绩效的情况,适当提高其风险基薪的比例,并将净增加的风险基薪以股份和期权的方式支付,即一部分折合成企业股份,另一部分则以期权方式支付。

薪酬管理规章制度如何写篇二

1、年薪制与期权制的有机结合。即从调整年薪制中基薪与风险薪的比例入手,适当加大风险年薪的比重,在此基础上引入期权概念,将风险年薪的兑现与经营者任期目标责任以及企业资产增值指标挂钩。

2、年薪制与股权制的有机结合。可以采取将年薪制中的风险薪部分以股权方式兑现,也可以采取股东在经营者经营绩效实现的基础上,以奖励股权的方式使经营者成为公司股东来实现。

3、股权制与期权制的有机结合。经营者持股的来源可以从公司发行新股、增资扩股、原股东转让等渠道获得。其持股的取得可以一次性以现金购买,也可以引入期权概念,采取定价认购、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

4、年薪制、股权制与期权制的有机结合。即根据经营者实现绩效的情况,适当提高其风险基薪的比例,并将净增加的风险基薪以股份和期权的方式支付,即一部分折合成企业股份,另一部分则以期权方式支付。

(二)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统一。

1、建立有效的经理人市场,经营管理是专业性很强的活动,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不应当由政府部门指派或直接从政府部门中产生,而应当在经理人市场上由企业和经理人双向选择产生,这样才能使稀缺的经理人资源得到最优化配置,同时研究一套严格的经理人资格、资质评鉴制度。

2、控制经理人职务消费,由于国家对经营者的监督不力,经营者事实上掌握着国有企业的控制权,从而导致了经营者庞大的职务消费,这事实上形成了经营者的“隐性收入”。在实现企业经营者报酬结构多元化的同时,我们必须加强监事会对经营者监督约束、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对经营者行为制约,并进一步严肃财务纪律,健全财务制度,以抑制不公平、不合理的经营者职务消费。

3、改变股权结构,加强对经营者的内部监控。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把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权,下放给代表企业所有者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通过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的激励监督作用,使经营者的行为服务于所有者的利益。从而在当前外部监督较弱的情况下,通过加强内部监督解决经营者约束问题。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营者多元化薪酬结构。

现代公司制企业的经营者薪酬结构应体现多元化的特点,既要包括固定收入(如固定工资),也包括不固定或风险收入(如奖励、股票)等;既含有现期收入,也含有远期收入(如股票期权、退休金计划等)。总的说来,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较完整的物质报酬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1、基本薪金。由于企业家相对于其他员工而言是一种最为稀缺的人力资本,所以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其薪金应高于普通员工,但同时也由于经营者的基本薪金在其所得的整个物质报酬中占的比重较小,而且作为经营者的固定收入,与一般员工的差别不宜太大,所以合理的企业家基本薪金体现为普通员工的3倍-6倍。

2、剩余索取。为了能对企业经营者提供足够的激励,合理的薪酬契约安排应包含企业经营者对剩余索取权的部分拥有。这可采取年薪制的安排方式,也可采取股权、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方式。只有这样,才能排除经营者人力资本供给的不确定性。其中,薪酬激励的方式又可分为经营管理者的薪酬激励和技术人才的薪酬激励。

(1)经营管理者薪酬激励:一是年薪制。年薪制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和风险收入。基本工资是对经营者的经营知识、管理能力和经验的积累和承担的岗位职责的基本肯定,基本工资标准依据当地普通员工的基本平均工资水平和企业规模大小等因素来确定;风险收入也叫效益工资是对经营者超额完成当期经济效益指标而提供的一种奖励。二是股票期权激励。一些研究者认为,期权是现代企业拥有的使管理者们按保证公司的长期兴旺及为了工人和股东的福利的方式行事的最佳薪酬机制。我国也有一些上市公司如金蝶国际、长源电力、中国石化、深高速等相继采用了股票期权或类似于股票期权的激励形式,如股票增值权、业绩股票等。

(2)技术人才薪酬福利。国有企业相对其他性质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重很大,因此,对技术人员的薪酬福利激励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一是技术人员的薪酬福利。对技术人员的薪酬模型设计主要有两种方法:职称评定法,即按照技术人员获得的技术职称和资质等级给予相应的薪酬;评聘分离法,打破职称等级制度,建立适合企业需要的技术人员内部层级关系的聘用制度。二是技术人员的股票激励。企业对技术人才特别是急需的高科技人才可采取股权共享计划,即将企业盈利的一定比例以技术股的名义划归技术人员(究竟是多少比例目前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只能根据企业和技术人员的综合情况进行权衡,确定技术的入股价格)。

三、结论。

企业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经营者薪酬激励机制,就要进一步试行和完善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与的年薪制、股权制和期权制等。利用多元化薪酬结构,充分发挥激励约束的组合作用,探索各种激励方式有机结合的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构建以经营业绩为核心的多元分配体系,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收入与企业效益密切挂钩,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参考文献:

1、许瑛.激励性薪酬制度设计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

2、彭湘玉.国有企业薪酬分配问题探析[j].企业家天地,(3).

3、王长城.薪酬构架原理与技术[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

4、苏海南.经营者激励与约束——年薪制操作[m].珠海出版社,2008.

5、雷林松.建立有效的企业骨干人员长期激励机制[j].中外企业家,2008(11).

6、何燕珍.企业薪酬管理发展脉络考察[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8(11).

7、李建新.企业雇员薪酬福利[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

薪酬管理规章制度如何写篇三

第1条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

第2条本制度坚持内部公平、外部竞争性原则。

第3条本制度所称员工是指公司所有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普通员工是指部门经理职级以下的员工。

第4条公司设立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奖金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编制内的所有员工(不含董事长、总经理)。

第6条公司的薪酬方式分为四种:月薪制、年薪制、谈判工资制和绩效工资制。

第7条月薪制适用于普通员工。普通员工的工资管理采取月薪制,根据员工的服务质量按月考核发放。

第8条年薪制适用于各事业部和子公司总经理、核心副总经理。年薪工资根据年度任务由总经理核定年薪总额。实行年薪制的员工,其工资包括三部分:月工资、半年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其工资比例为4:2:4。超额完成任务的在年终按经济责任书规定。

第9条谈判工资制适用于公司引进的科技及高层管理人才,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核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10条绩效工资制适用于实行上述三类工资制之外的其他员工。全部薪酬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特殊奖励等。

第11条根据岗位的性质和在岗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员工的工资级别。

第12条员工的工资级别额度指固定工资和标准业绩工资之和,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二者的比例。

副总经理级的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6:4;

部门经理级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7:3;

普通员工级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9:1;

第13条业绩工资:

业绩工资=个人标准业绩工资xx绩效考核系数(见下表)。

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中、高层员工业绩工资根据季度指标考核结果和年度指标考核结果分别按季度和年度发放。

第14条员工的工龄工资。

本企业工龄工资计算标准:员工加入新公司签订合同后满一年开始计算本企业工龄工资,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业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为止,以后不再增加。

第15条员工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福利假累计超过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为试用期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年终效益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除以12个月折算。

第16条论何种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离职的员工都不享受当年的年终效益奖金,离职时间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认可的离职时间为准。

第17条员工转正定岗后确定岗位工资级别,各个岗位的工资级别有一定的浮动范围,总经理确定部门经理以上岗位的级别,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普通员工的.实际岗位级别,报总经理审批。

第18条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员工工作业绩、态度和能力综合得分决定员工岗位晋级或降级。

第19条工资等级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副总经理层、经理层和普通员工层。

第20条副总经理层分为a、b、c、d、e五级,副总经理层可在五级内晋升或降级。

第21条经理层分为a、b、c、d、e、f、g、h八级,不同经理的级别不同,可在自己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

第22条普通员工层分为a、b、c、d、e五级,其中每一级又分若干档次,共28个档。

第23条员工岗位发生调整后,其岗位级别作相应调整。

第24条公司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多可以延长到六个月。

第25条员工入职后按月领取约定的试用期工资。

第26条试用期期间的考核依据由各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27条试用期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与试用员工单独约定。

第28条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为公司总经理,副主席为行政副总和财务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为执行副主席。

第29条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总负责提出激励目标,财务副总负责提出薪酬成本目标,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评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薪酬调整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方案、特殊津贴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具体员工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薪酬工作会议和绩效考评结果执行。

第30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每月薪酬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1条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效益奖金的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2条员工固定工资、工龄工资发放时间为当月5日,月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一个月5日,季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各部门必须在次月25日前将上月工资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33条员工的超额任务奖金,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或年度发放。

第34条公司有权自主决定内部所有员工的工资关系、工资标准及其奖惩方案。

第35条本规定是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36条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个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资给他人,也得向他人询问,相互之间不得讨论,否则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37条本规定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

薪酬管理规章制度如何写篇四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如何遵守公司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一般是从时期过度过来的,尤其是对于改革深化过程中的中国现在社会,这点表现的更加突出。时期多数是“以人为本”,完全站在人的角度,的英雄人物往往成为企业内部的“神”,是企业的定海神针,盲目的“造神”和“崇拜”,使得企业走的是“神”的路,“两个凡是”绝对是企业内部的座右铭和宪法,所以在这种状态下,企业内部所有的规章制度不过是为造神而服务,一旦制度影响了“神”,制度就要修订或。所以说,企业高层是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无法执行的罪魁祸首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企业要发展就必抛弃“神”的因素,必须通过正规化的企业运做来实现企业内部的团队效果,而不是哪个人的效果。企业是一个团队,团队必须依附于共同的价值观,企业也只有具有了这种共同价值观,才有可能基业常青,才有可能成为百年老店。规章制度为企业塑造这种共同价值观承担者主要的,所以企业高层必须正视这个问题,自己主动从“神龛”上走下来,否则再辉煌的企业也不过是昙花一现。

那么企业高层到底该如何做呢?建议如下:

首先,对于自己已经决定的事情自己必须坚决去执行,而不能够因为自己是高层,而为所欲为;企业员工所有的任务都来源于企业和任务,任务的变化无常只能使得员工不知所以然,没有固化的员工,更不知道该走向何方,结果只能象无头苍蝇一般乱撞,“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企业根本不可能有方向。

其次,企业有规定的,必须按照规定执行;执行人对规定有意见的`,也必须先执行,执行后提出个人意见;“法大于己”绝对不能够成为一种口头禅,也不能够仅仅说说而已,企业内部的所有规定是企业内部所有员工遵守的共同的价值观和纪律,是为企业的团队效率负责的,企业高层不能够通过利用特权为提高自己的效率而降低企业的团队效率。企业运做是向团队效率要利润的,而不是向哪一个人要利润,所以企业高层每时每刻都应该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做企业规章制度的榜样和守护神,企业高层也只有尊重了“法”,才能够更加赢得员工的尊重和威信。

第三,企业没有规定的,按照企业的文化和价值观,并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先把事情做起来,然后再做汇报、建制度;任何企业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所以在任何时刻,企业都有可能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和冲突,而这种矛盾和冲突发生的根源也往往是由于企业没有规章制度来约束,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高层必须通过树立企业文化来固化这种运做方式。企业没有规定,企业高层就必须树立一种“先做事,后承担”的做事原则,否则就变成了分不清,事情也没有做的尴尬局面。

最后,不管有没有制度约束,负责人对任务负责的同时,必须对结果负责;企业要发展就必须想顾客要利润,不管你如何,只要结果没有实现“假定”,任何人都必须受到相应的处罚,千万别遵循“功过相抵”的原则,因为这样只能丧失企业运做的积极性和忠诚度,最终使得“结果导向+业绩导向”无法实现。

企业高层是企业旗帜的挥动者,其一言一行都会在企业内部产生重要影响。为了自己,也为了企业的未来,请企业高层们时时刻刻检点自己的行为。员工把自己当成神并不可怕,如果你自己也把自己当成神,这就是最可怕的了。

薪酬管理规章制度如何写篇五

激励要避免激励空挡现象,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告诉我们,在设计薪酬制度 时应针对员工不同的需求给予不同的激励,才能最大限度的收到效果。公司也应该针对不同员工,设计不同的激励制度。

对于一线员工而言,由于其低层次需求更加强烈,应该主要以金钱激励为主,满足其基本的生活开支,当然,也应辅以一定的精神激励,使得员工能够安心地在企业工作,培养其忠于企业,为企业奉献的精神。

对于管理人员来说,由于其大多为知识型员工,故应该在一定的物质激励基础上,更多地为员工提供提升工作能力的机会,满足其自我实现需要。一方面,可以通过提升其技能水平来提高企业的整体的绩效,并且可以在这个过程中为企业关键岗位物色合适的继任人;另一方面,在培养员工能力提高的同时,也要辅以较高水平的报酬,防止为他人做嫁衣裳,留住这些可用之才,为己所用。

对于技术人员而言,由于其成就需要特别强烈,公司可以通过培训满足其技术提升的需要,可以通过重新的工作设计使得工作更富挑战性,可以明确其关键地位使得其地位相对较高。

(二)管理者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薪酬管理 理念

薪酬对于企业来说,不仅是成本,管理好更是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的重要手段。中小企业的领导者必须学习、掌握企业薪酬管理的有关知识,对薪酬制度、薪酬管理的目的和作用、对现代薪酬管理的特点,对影响薪酬的因素等有明确的认识,要掌握薪酬管理的方法与艺术。同时要注重与不同层级员工沟通,要了解员工不同需求。如有的员工注重奖金、有的员工特别是知识型员工更注重晋升渠道、人格尊重、职业发展等。企业管理者要想使员工工作热情最大化,就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员工为中心,了解他们多样化的需求并做好积极的反应,建立以人为本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制度

一个企业要想发展,必须要有与其发展相匹配的科学薪酬体系,而科学的薪酬体系又离不开企业的绩效。如果一个企业确立了完善科学的绩效薪酬体系,一方面能在企业内部体现一种公平竞争的机制氛围,从而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能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能为企业长久效力。

(四)考虑宽带薪酬的应用

保持薪酬体系的适度弹性是拉开员工之间薪酬差距的手段,为了使员工之间的薪酬水平有合理的差距,公司首先要做的是对每个员工进行合理的定岗,进行岗位或职位的评估;不同岗位和阶层之间的薪酬要有适度的差距,同一岗位、同一薪酬级别对应的薪酬浮动范围也有要有所差距。可以引入宽带薪酬的理念,将原来十几甚至二十几、三十几个薪酬等级压缩成几个级别,但同时将每一薪酬级别所对应的薪酬浮动范围加大,形成一种新的薪酬管理系统及操作流程。有助于引导员工重视个人技能的增长和能力的提高;有利于职位轮换;有利于推动员工良好的工作表现。

企业建立薪酬制度的目的一定是为了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工作。可见薪酬制度的重要性对一个企业的影响很大。那么如何制定健全科学的薪酬制度呢?请参考以下资料:

企业薪酬制度 是诱导员工行为因素集合与企业目标体系最佳的连接点,即达到特定的组织目标,员工将会得到相应的奖酬。 制定健全科学的薪酬制度,是管理中的一项重大决策。因此,需要有一套完整而正规的程序来保证其质量:

(1)确定企业薪酬的原则与策略

这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内容,是以后诸环节的前提,对后者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在此基础上,确定企业的有关分配政策与策略,如分配的原则、拉开差距的标准、薪酬各组成部分的比例等。

(2)职位分析

职位分析是确定薪酬制度的基础。结合企业的经营目标,企业管理 层要在业务分析和人员分析的基础上,明确部门职能和职位关系,规范职位体系,编制企业的组织结构系统图。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主管合作编写职位说明书。

(3)职位评价

职位评价重在解决薪酬的内部公平性问题。它有两个目的:一是比较企业内部各个职位的相对重要性,得出职位等级序列;二是为进行薪酬调查,建立统一的职位评估标准,消除不同企业间由于职位名称不同,或即使职位名称相同,但实际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不同所导致的职位难度差异,使不同职位之间具有可比性,为确保薪酬的公平性奠定基础。它是职位分析的自然结果,同时又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职位评价的方法有许多种,比较复杂和科学的是计分比较法。它首先要确定与薪酬分配有关的评价要素,并给这些要素定义不同的重和分数。在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如hay模式和crg模式,都是采用对职位价值进行量化评估的办法,从三大要素、若干个子因素方面对职位进行全面评估。

大型企业的职位等级有的多达17级以上,中小企业多采用11—15级。国际上有一种趋势是“减级增距”,即企业内的职位等级正逐渐减少,而薪酬级差变得更大,呈现出宽幅化的特点。

(4)市场薪酬调查

市场薪酬调查重在解决薪酬的外部公平性问题。薪酬调查的对象,最好是选择与自己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同行业的类似企业,重点考虑员工的流失去向和招聘来源。薪酬调查的数据,要有上年度的薪酬增长状况、不同薪酬结构对比、不同职位和不同级别的职位薪酬数据、奖金和福利状况、长期激励措施以及未来薪酬走势分析等。

(5)确定薪酬水平

通过薪酬结构设计为不同的职位确定的薪酬标准,虽然在理沦上是可行的,但在实际操作中,若企业中每一职位都有一种独特的薪酬,就会给薪酬的支付和管理造成困难和混乱,也不利于对员工的管理与激励。所以,实际上总是把众多类型的薪酬归并组合成若干等级,如200分以下的职位薪酬水平为第一级,200至400分的为第二级,以此类推。

薪酬等级 数目应视企业的规模和行业的性质而定,其多寡并没有的对的标准。但若级数过少,员工会感到难以晋升,缺少激励效果。相反,若数目过多,会增加管理的困难与费用。

另外还要给每一等级都规定一个薪酬变化的范围,或称为薪幅,其下限为等级起薪点,上限为顶薪点。各等级的薪幅可以一致,但比较常见的是随等级上升而呈累积式的扩大。相邻等级的薪幅之间会出现重叠,这不仅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必要的和有益的,可以使员工在某一等级内获得较高的薪酬,从而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但重叠的部分不宜过多,否则可能会造成员工在晋升后薪酬反而降低的现象。

(6)薪酬的实施与修正

薪酬制度一经建立,就应严格执行。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还应随着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薪酬水平的变化作相应的调整。由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我们知道,生理需要是一个人生存的基础。所以在激励员工的过程中,管理者要给员工们提供一套令他们满意的薪酬体系 。这对全面使用各种激励方法具有奠基作用。

薪酬管理规章制度如何写篇六

第一条为促进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是指经外经贸部批准有权经营外派劳务业务、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持有有效《外派劳务许可证》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外派劳务人员是指经企业组织在国(境)外为国(境)外雇主提供服务的个人,包括已派出和已经招收而尚未派出的个人。

第四条对于在派出期间与原工作单位仍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可以向其收取服务费(即管理费和手续费),原工作单位可以从服务费中提取补偿费。服务费总额不得超过劳务合同工资(扣除驻在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下同)的25%。补偿费提取的比例由企业与原工作单位商定。

对于无工作单位或在派出期间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劳动合同关系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劳务合同(指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外派期间的合同,下同)工资的12.5%。

对于与企业具有劳动合同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劳务合同工资的25%。

第五条企业收取服务费原则上应在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前一次性收取。一次性收取有困难的,由企业与劳务人员协商解决。

根据我国国情,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主要用于组织和管理外派劳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派人单位为外派劳务人员保留工作岗位及仍在国内享受的某些福利待遇。

第六条外派劳务人员出国费用,包括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均由外派劳务人员按实际付费金额自行负担。

企业可预先收取上述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结算,未用完部分应如数退还,超额部分由外派劳务人员补交。因不可抗力造成外派劳务人员未能派出的,外派劳务人员无权要求退还企业已支出的费用。

第七条企业收取的服务费已包括企业在国(境)内、外管理外派劳务人员的费用,企业不得在收取的服务费及第六条规定的费用之外,以任何理由另行收费。

第八条与外方雇主签订的劳务合同,未能履行、部分未能履行、雇主拒绝或拖延支付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所得,如非因外派劳务人员责任造成,企业应负责交涉。交涉不成,企业除按比例减收或退还服务费外,还应按执行合同时间比例赔偿劳务人员负担的第六条规定的各项费用。

由外派劳务人员违反劳务合同引起的上述后果,外派劳务人员则无权要求减收或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及其自行负担的费用。

第九条外派劳务人员按约定缴纳服务费后的工资净额及奖金、加班费等归外派劳务人员所有。雇主通过企业支付的,企业应及时支付给外派劳务人员,不得拖延或拒绝支付。

第十条为保证外派劳务人员履行劳务合同,企业可以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不超过劳务合同工资总额20%的履约保证金。

外派劳务人员履行了劳务合同并按期回国的,企业应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本息。

外派劳务人员未能履行劳务合同或滞留不归的,外派劳务人员无权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本息。

企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不得早于外派劳务人中取得出国签证的时间。

第十一条企业和外派劳务人员应就上述事项及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签订合同时,企业应向外派劳务人员出示同国(境)外雇主签订的劳务合同。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企业,外经贸主管机关可以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吊销外派劳务经营许可证,乃至终止、取消经营权等处罚。企业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如数退还外派劳务人员,无法退还的应予以没收。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实施。过去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改按本规定执行。

薪酬管理规章制度如何写篇七

精益的概念最初源自于日本,从生产制造系统演变而来,即精益生产管理。它是一种以客户需求为拉动,以消灭浪费和不断改善为核心,使企业以最少的投入获取成本和运作效益显著改善的一种全新的生产管理模式。因为“精益”提升了企业的管理效率,故而被广泛地应用于管理的各个层面,如5s精益管理、精益六西格玛等等。在这里,我想借用“精益”的概念到薪酬管理中,即提出精益薪酬管理。所谓精益薪酬管理就是指以员工需求为动力,用科学精细的薪酬管理手段和工具,通过薪酬管理的流程优化,实现人力资本的低投入高产出,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传统的薪酬管理长期以来处于粗放的管理状态,缺乏对核心员工有效的激励与管理作用,无法强调员工价值的要求,形成了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很大的内耗。因此,我们必须精益薪酬管理,以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来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带来增值活力,使其能达到激励员工的作用,实现人力资源与企业战略发展的协同。

1.薪酬管理必须与企业发展战略相统一。

不同的战略发展阶段需要与之匹配的薪酬模式,薪酬管理与战略管理之间的统一程度通常决定了战略是否能够有效实施。在企业成长阶段,经营战略以投资促进企业成长,薪酬战略应该具有较强的激励性,着重将高额报酬与中高程度奖励相结合。当企业处于成熟阶段,经营战略基本上以保持利润和保护市场为目标,薪酬战略应以奖励市场开拓和新技术开发及管理创新为主,须以平均水平的报酬与中等的奖励相结合。对于处于衰退阶段的企业,恰当的经营战略则应回收利润并转移目标,转向新的投资点,与此对应的薪酬战略是实行中等水平的基本工资标准的福利水平,同时采用适当的刺激与鼓励措施与成本控制相联系,避免提供过高薪酬。总之,要化战略为行动必须抓好薪酬管理的每一个细节。

2.以工效挂钩为基点统筹年度薪酬。

工效挂钩是国家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进行管理的一种形式。工效挂钩是指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企业应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选择能够反映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指标,作为与工资总额挂钩的指标,认真编报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方案,报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批准下达执行。以工效挂钩为基点统筹年度薪酬,切忌宏观管理与微观执行“两张皮”。

3.突破传统的薪金支付理念。

著名的美国心理学家和行为学家马斯洛把人的需要分为五个层次,其未满足的需要产生他们工作的动机,也是激励他们工作的因素。在福利日益社会化的今天,国有企业应突破传统的薪酬管理观念,注入更多柔性化的理念,如带薪年假、福利计划等多元薪金支付理念,满足员工不同层次的需求。

一是岗位制与绩效制的应用,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的结合;二是计时制和计件制的应用,一线工人与二线职员的分类。三是年薪制和月薪制的应用,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的考虑。四是分红制和股权制的应用,单项激励与长期激励的结合。

如何更加有效地对国有企业实行精益薪酬管理,我们必须专注国有企业的特点,去优化流程设计,以达到精益薪酬管理的目标。

(1)职位分析与职位评价。职位分析是确定薪酬的基础,企业管理层要在业务分析和人员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经营目标,明确业务职能和职位关系,编写职位说明书,通过综合评价各方面因素,得出工资级别,进行岗位评价,形成科学的职位评价体系。

(2)薪酬调查与目标。国有企业在确定全体员工的工资水平时,需要参考周边劳动力市场和行业内兄弟单位的工资水平。薪酬调查的数据,要有上年度的薪资增长状况、不同薪酬结构对比、不同职位和不同级别的职位薪酬数据、奖金和福利状况、长期激励措施以及未来薪酬走势分析等。薪酬调查重在解决薪酬所激励的人群和调控目标。

(3)精益薪酬结构设计。薪酬管理系统是对企业工资水平、工资结构、工资制度、工资形式、工资待遇的管理系统,旨在监督它们是否达到了组织与个人的目标。由于工资管理中包含很多内容,因此它是最困难和最具挑战性的人力资源管理领域之一。在确定员工工资时,往往要综合考虑四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其岗位等级;二是个人的技能水平;三是个人资历(学历、工龄、职称等);四是个人绩效。在工资结构上与其相对应的,分别是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各类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由岗位等级决定,它是一个人薪资高低的主要决定因素。岗位工资可以是一个区间,也可以是一个点。企业可以从薪酬调查中选择一些数据作为这个区间的抽样数据,然后确定每一岗位等级的上限和下限。

(4)薪酬体系的实施和调整。为保证薪酬制度的适用性,规范化的公司应对职工薪酬的定期调整做出规定。企业吸引、激励和留住有能力的员工,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企业的报酬机制实现的。如何处理好既吸引人才又降低成本这对矛盾,是薪酬管理系统的焦点和难点。薪酬管理系统的.首要任务是报酬公平,以效率促公平,继而通过相关政策的调整不断完善薪酬体系,以满足整个管理系统的需要。

一是要加强薪酬管理的基础工作。精益薪酬在此强调的是薪酬的信息化管理和数据分析。二是完善现有的奖金和津贴项目。伴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及时调整企业的奖金项目和津贴类型,规避企业风险。三是在薪酬改革的同时,配套进行绩效考核制度的改革。精益的概念强调企业绩效与部门绩效同员工绩效的绝对关联和协同一致。在新一轮的国企改制中企业更多面临的是公司制理改造、上市和重组,这也为薪酬改革创造了新的契机,我们要结合薪酬改革实施绩效改革。四是完善年薪制。精益薪酬管理更注重在核心员工中推行年薪制。五是探索长期激励机制,尝试股份、股票期权。

一是要为核心员工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使员工满意的薪酬并不单纯意味着高额的收入,还包括金钱以外的许多内容,尤其是一些掌握核心能力的员工他们关心更多的就是自我价值的实现,也即非金钱因素在他们的需求结构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二是把收入和能力挂钩。建立个人能力评估制度,以员工的能力为基础确定其薪水,工资标准由技能最低直到最高划分出不同级别。三是调薪方式应透明公开,形成规范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四是要重视工资体系外的福利体系的设置与管理。

总之,在对薪酬制度的探索中,我们必须具体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在科学评估职位价值和能力价值的基础上,精益薪酬管理。随着人力资源管理的纵深发展,精益薪酬管理的内涵将更加深远,我们也需要在更多的企业管理实践中去摸索和实践。

参考文献:。

[1]孙宗虎,宗立娟.薪酬体系设计实务手册.人民邮电出版社。

[3]张方国.激励性薪酬体系设计.企业管理,,1。

薪酬管理规章制度如何写篇八

保卫科在分管副总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维护公司及园区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的正常运行。为加强园区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加强对保安和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公司治安秩序。

第二条保卫科负责公司及园区“三防”、保卫、监控、园区车辆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严格落实公司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园区的正常运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副总请示,汇报。

第五条积极做好园区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加强园区内车辆管理及调度工作,非停车地点严禁停车;。

第七条做好接待保卫工作,确保外宾和首长、领导的安全;。

第八条全面负责公司值夜班以及监控室管理工作;。

第九条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保障园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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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规章制度如何写篇九

为了规范企业集团总部的薪酬管理工作,结合企业集团的组织机构调整工作和新的部门职能变化,并通过保证企业集团薪酬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薪酬管理制度是企业集团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集团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对员工业绩进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本着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的主旨,旨在建立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以集团战略为导向,强调薪酬的竞争力,通用人才薪酬在本地区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

对于制定企业集团总部薪酬管理制度共分为五部分,分别为薪酬总额,薪酬结构、薪酬标准、工资特区、薪酬调整。本文对于薪酬标准进行论述。

人力资源部织相关人员进行岗位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以职位价值为基础的职位序列,并确定每个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管理系列分为xx级,不同中层的工资级别不同,可在自己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专业系列分为xx个级别,根据薪点值及薪点确定每个工资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薪酬等级的晋级采用积分晋级方法:除调岗调薪的渠道外,员工通过提高业绩、胜任能力(学历、职称)等途径来提高等级,提高工资,增加员工职业发展机会。

人力资源部在完成工资级别明细的基础上,进行个人定级:在职员工根据目前所在职位进入相应的薪酬等级,从薪级区间的xx级进入,并根据学历或职称(目前只考虑学历和职称,且只能按一种因素晋级,就高不就低)进行调整,调整办法如下:对于管理系列,研究生或以上晋1级;高级职称晋1级,教授级职称晋2级;对于专业系列,本科晋1级,研究生或以上晋2级;中级职称晋1级,高级职称晋2级,教授级高级职称晋3级;对于勤务系列,大专及以上晋一级;新进员工的薪酬等级进入方式:原则上,新进员工从最低级别进入,并参照其学历与职称状况,进行调整。如跨级进入的,需要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审批。若公司员工兼任多个岗位,则依据其核心岗位(就高不就低)进行定级。

薪酬管理规章制度如何写篇十

为了制定适合市场化运作的分配体系,激发企业经营活力,激励经营层等核心员工,制定子公司核心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集团下属各企业经营层人员及技术、营销等核心业务人员。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分类等级、经营业绩、实际创造值。薪酬设计的性质在于:薪酬改革重在结构调整,结合适当的总量调整,对既有工资体系进行重新设计。

薪酬激励主要依据以下基本原则:

(一)市场竞争性原则:在薪酬结构调整的同时,体现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二)动态化管理原则:薪酬基数及薪酬总额随着企业经营状况而动态化管理;

(三)业绩和价值双导向原则:体现企业经营业绩和实际创造值导向;

(四)短期和长期结合原则:

年薪制体系的组成要素主要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奖励年薪和特殊奖励;其中,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为年薪制的主要组成部分,基本年薪基数:绩效年薪基数=1:1;企业集团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下属各企业核心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授权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中的具体工作。

一、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是企业经营层成员的基本收入,基本年薪依据企业等级和任职时间系数确定;企业总经理基本年薪=企业等级系数×任职时间系数×企业基本年薪基数。

企业等级系数。

任职时间系数。

企业基本年薪基数。

企业基本年薪基数参照经营者市场价格水平、系统工资水平和本企业工资水平,根据公司效益由企业集团总经理办公会确定。企业其他其他经营人员的基本年薪由企业根据其任职岗位、风险、贡献确定,合理拉开差距,原则上控制在企业总经理基本年薪的60-90%以内。企业专职党委书记的基本年薪按企业总经理的基本年薪的90%确定。采用经审计并通过审核确认的企业上年度财务决算数据计算;企业经营人员的基本年薪每年核定一次;企业经营人员的基本年薪纳入企业工资统计,按月支付,实际支付额为本人基本年薪额的十二分之一。

二、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是根据企业经营者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公司年薪经营目标责任制所确定的风险责任报酬。企业经营者绩效薪金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以绩效年薪基数为基础,根据企业经营人员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

企业经营人员的绩效年薪纳入企业工资统计,根据考核结果,由企业一次性提取,分期兑现。其中,绩效年薪的7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其余30%延期兑现。延期兑现收入与企业经营人员任期经营考核结果挂钩。

三、奖励年薪。

四、特别奖励。

为鼓励重大研发创新及重大工程建设,企业集团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企业年度特别奖励。年度特别奖励是在普通年薪之外单设的奖励,主要划分为重大研发创新项目奖励和重大建设项目奖励等。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特别奖励实行一次性发放。

五、协议工资制。

主要适用于公司临时聘用或有长期合约的高级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协议工资的适用需经人力资源部提出,并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协议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谈判确定,实行协议工资制的员工与公司之间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规定薪酬总额、发放方式、工作内容和考核方法。协议工资制员工的收入纳入企业工资统计。

企业经营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企业从其基薪中代扣代缴;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由企业支付。企业经营人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应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由发出单位代扣代缴。各企业应当逐步规范企业经营人员的职位消费,增加职位消费透明度,逐步将职位消费货币化。

对礼品费、招待费等公务消费,应当规范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审核,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

对企业经营人员住房,按照属地化原则,严格执行其住房所在地的房改政策。实行公务车改革的企业,可合理确定企业经营人员交通费用补贴标准,其补贴暂在基薪和绩效薪金外单列,按月发放。

采取包干制等方式支付通讯费的企业,通讯费暂在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外单列,按月发放。企业经营人员因工作需求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岗位变动的,按照时间段计算当年年薪;企业经营人员在任期未满时,无正当理由辞职或调出公司系统的,其当年的绩效年薪不予兑现,只兑现应得的基本年薪。

企业经营人员在任期内,因经营不善造成企业亏损或效益大幅度下滑、或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视情况相应扣减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绩效年薪和延期兑现收入;对弄虚作假套取年薪的,公司将按套取额的两倍,从其延期兑现收入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个人缴纳。扣减的延期兑现收入纳入企业应付工资项下。

企业经营人员的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符合国家规定和经企业集团审核同意的其他货币性收入,由企业按照企业经营人员的具体收入与支出设置明细账目,单独核算。企业经营人员薪酬计入企业工资总额并在企业工资统计中单列。经营层人员的延期兑现收入由企业集团分别设立个人账户代为管理。

各企业应成立薪酬与绩效委员会等相应的机构对奖励年薪进行管理:制定奖励基金激励对象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长期激励对象薪酬政策与制度;制定奖励基金激励计划的具体条款,包括奖励基金规模、考核条件、具体授予对象、执行日的确定、执行方式和程序等;对未充分考虑到的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可以提请变更或终止奖励基金激励计划;负责奖励基金激励计划的管理工作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对企业集团负责,所有提案须提交企业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决定。

薪酬管理规章制度如何写篇十一

摘要:文章通过利用多元化薪酬结构,充分发挥激励的组合作用,探索各种激励方式有机结合的经营者激励机制,构建以经营业绩为核心的多元分配体系,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收入与企业效益密切挂钩,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

(一)薪酬水平偏低。

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和他们的付出、承担的责任及做出的贡献相比,明显偏低。国企经营者不但承担获利的经济责任,更要承担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但是他们得到的仅仅是高于职工平均工资3倍-5倍的收入。企业之间的差距小,不管企业的规模怎样,效益如何,经营者的收入都相差无几,企业界还存在“平均主义”、“大锅饭”的现象。与国外的经营管理者的收入水平相比,我国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收入水平更低,由于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的付出与获得的利益极不对称,有位企业家形象地说明这一现象:“我们有天下最便宜的企业家——工资最低,我们又有天下最贵的企业制度——大量亏损”。据了解,在以前的工资体系和分配制度下,国有企业技术人员的薪资比普通员工的工资高不了多少。

(二)薪酬激励方式单一。

多数国有企业经营者是低工资加少量奖金。有的地方政府在年终根据经营业绩给予一次性奖励,少数企业近年开始试行年薪制,但也还不够完善。而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广泛采用的股票期权、经营者持股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仅在部分地区的少数企业中进行探索,单一的激励方式限制了经营者作用的全面发挥。企业原有的优厚福利待遇诸如住房、医疗、养老、子女教育就业等,以前由单位发放和实施,现在随着改革的推进而逐步消失,技术人才虽有一技之长,但也趋同于普通员工,吃的是“大锅饭”,拿的是平均工资,基本上没有什么多元的激励形式可言。而对经营管理者,比较好的激励形式主要有三种:年薪制、股权制、职务消费货币化。就目前我国试行的情况来看,年薪制试点比较受重视,也比较成功,在全国绝大部分省、市、区的大多数国有企业推广。但其他如股票激励推广度远不及年薪制,此外,职务消费货币化的试点更是少有试行。至于社会保障方面如退休金计划、医疗保险、职务补贴等的激励措施,一方面面临着改革的调整,另一方面,也严重不足,达不到激励经营管理者的目的。

(三)经营者收入分配不规范。

经营者收入分配的具体办法尚不健全,以致不少经营者,特别是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贡献较大的经营者,在收入分配上未得到应有体现。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经营者的奖励带有一定的随意性;政府部门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经营者收入的非货币化。

(四)薪酬激励缺乏长期性。

在我国经营者的收入大都由工资加奖金构成,或者年薪制。激励的重点是当期的经营业绩。但是企业并购、重组及长期投资等给企业的影响是长期的,其效果要3-5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体现出来,而当年表现出来的是费用多收益少。如果没有相应的长期激励,就可能诱发经营者的短期行为而损害出资人的根本利益。

薪酬管理规章制度如何写篇十二

1、门面店内无明显脏污,玻璃光亮透彻,每天清洁。

2、灯箱要保持整洁完好,不符合要求责令整改更换。

3、墙壁干净,无脚印,划痕等污迹。

4、地面干净无杂物,上班时间店内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违者处罚50元。

5、接待区域不得摆放扫帚,拖把,水桶等清洁用具,应将其置于隐蔽区域;客户喝剩下水杯,工作中的纸屑垃圾等应立刻清理,不得长时间置留,违者处罚5元。

6、下班关闭门窗,电器设备。

二、办公用品。

1、办公桌台面物品摆放整齐,不凌乱,违者处罚10元。

2、椅子桌脚不可悬挂抹布衣服等私物,违者处罚10元。

3、下班或会议结束后,办公椅推入桌底,紧靠桌边。

4、电脑仅为工作使用,不得看电影或玩游戏或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违者处罚50元。

三、员工管理制度。

1、所有员工按规定统一着装,带好工号牌,不能着装异服,男性不能留长发或太夸张的发型,女性不能化浓装,夏天必须穿有领有袖的衣服不许穿拖鞋。未着装处罚20元,未带工号牌处罚10元并及时整改。

2、店门接待标准,电话铃响三声必接,您好,鸿达地产__分部,接待必须统一用普通话(特殊情况特殊对待)违者处罚10元。

3、上班时间不许无故外出或在工作区域吃早点零食,违者处罚50元。

4、上班时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上网,看无关网站,违者处罚50元。

5、员工离岗必须做好详细登记。

6、员工不得在门店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违者开除。

7、门店电话仅用于工作,不得打私人电话,违者处罚10元。

8、员工不得在门店长时间接待私人朋友和亲属,违者处罚10元。

四、作息时间与考勤:

1、上下班时间8:30-18:00,迟到、早退一次,处罚20元,因故请假,要提前告知分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如未告知分部负责人,每次扣除薪金20元,当月迟到超过10天者开除。

2、请病、事假须提前1天向分部负责人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突发病、事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后15分钟内向分部负责人请假。无故缺勤1小时以上,未请假或未批准的按旷工处理。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当月旷工超过三天者开除。

3、员工不得代打考勤,一经发现,处罚100元,当月代打考勤超过三次者开除。

4、每周1日轮休,有事调休需先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调休。休息期间,所有人员必须保持手机开通。超出休息日期按事假计薪,未请假按旷工计薪。员工辞职需提前15天写辞职报告得到批准并办理交接后离职,在未得到批准须正常上班反之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三天计薪,薪金按基本月工资/30天,无底薪的旷工一天处罚100元。)

五、工作职责。

1分部经理。

a对店面正常营运负责,提升门店业绩。

b培训新老员工的业务能力和对员工的及时沟通c负责对门店业务拓展2交易员。

a维系所分配的客户b服从门店的管理。

六、离岗制度。

交易员看房应做好外出登记,并记录所看房源编号。未做登记者处罚10元,对带有欺骗性质经证实重罚100元/次及做出通报批评,当月超过3次以上者开除。

七、会议制度。

1、会议纪律。

按时参加会议迟到处罚20元,未到处罚50元。

2、会场纪律。

会议时间必须关机或者调成振动状态违者处罚20元,如需接电话在得到主持人同意后可到会场外接听。

薪酬管理规章制度如何写篇十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及由其出资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薪酬,是指企业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报酬。

第四条 企业的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出资人依法管理企业薪酬总额及企业领导人员、企业兼职人员的薪酬,企业内部薪酬分配由企业依法自主决定。

(二)坚持薪酬与效益挂钩的原则。经济效益增长,薪酬总额增加;经济效益下降,薪酬总额减少。

(三)坚持“两个低于”的原则。薪酬总额的增长低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员工平均薪酬的增长低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政策及不可比因素产生的效益,不得作为增加薪酬的依据。企业领导人员与企业其他员工的薪酬差距,应当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第二章 薪酬总额的确定

第五条 企业薪酬总额由薪酬总额基数和新增效益薪酬两部分组成。

第六条 企业实行本办法第一年的薪酬总额基数以上年实际发放总额为基础,参照以下因素确定:

(一)全市同等劳动力价格水平;

(二)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及年度实际发放薪酬总额情况;

(三)企业近三年平均劳动生产率及人均实际薪酬水平;

(四)人员增减变动情况。

企业实行本办法第二年后的薪酬总额基数以上年实际发放的总额为基础,参照全市同等劳动力价格水平、人员增减变动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 企业新增效益薪酬按薪酬总额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与企业净利润额挂钩。

新增效益薪酬=薪酬总额基数×(净利润额增长幅度×薪酬浮动系数)

非充分竞争性企业及主要承担政策性业务的企业,挂钩指标另行确定。

第八条 薪酬浮动系数根楼堂馆所建设据企业现有薪酬水平、劳动生产率、人均工资利税率、同行业人均薪酬水平、企业规模和行业特点等情况确定,一般控制在0.7以内。

第九条 净利润额增长幅度较大的企业,新增效益薪酬不得高于净利润增加额的50%,人均薪酬水平不得超过市劳动保障部门当年公布的同行业工资指导价位高位数水平。

净利润额出现负增长的企业,新增效益薪酬按经济效益下降的幅度以负值确定,薪酬总额下降幅度不低于企业前三年平均薪酬总额的20%,员工个人薪酬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企业净利润额以中介机构审计确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的净利润额为基础,剔除不可比和不合理因素后确定。

第十一条 企业和员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应当由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企业从其薪酬中代扣代缴;应当由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企业支付。

企业和员工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应当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批准。

第三章 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确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是指企业的下列人员:

(三)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副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第十四条 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资产规模、主营业务收入、职工人数及个人岗位等因素确定;绩效年薪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在基本年薪的0-2倍之间确定。

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的具体确定,按照《*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府〔20*〕140号)、《*市属国有企业增量资产奖励股权暂行办法》(*府〔20*〕43号)执行。

第十五条 情况特殊、暂时无法开展经营业绩考核的企业,不得擅自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确需提高的,应当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批准。

第十六条 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情况,应按厂务公开有关规定向职工(代表)大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增加职务消费透明度,推进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企业领导人员的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方案应按厂务公开有关规定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逐级报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和市国资委审核;年度职务消费情况应按厂务公开有关规定向职工(代表)大会通报,并报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和市国资委备案。

第四章 兼职人员的薪酬确定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兼职人员,是指受持有国有产权的派出单位的委派(下称派出单位),在其子企业中兼职的人员。

经批准在子企业中任职、并已转移了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兼职人员。

第十九条 派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人员在子企业兼职,对确需在子企业兼职的,应当按照《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国资党通〔2004〕4号)的规定,报经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批准。

第二十条 兼职人员应当在派出单位领取薪酬,按照兼职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将在兼职企业获得的薪酬作为管理费全额上缴派出单位。

第二十一条 派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同等职位人员的薪酬水平、兼职人员所兼职位及其职责履行情况等因素,从上缴的管理费中提取10%-50%补贴兼职人员。兼职人员在兼职企业没有取得管理费收入的,派出单位可以视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兼职人员的具体补贴标准,由派出单位提出意见(如派出单位有上一级国有产权持有单位的,须逐级审核),报市国资委审批。

兼职人员的总薪酬,应控制在派出单位同等职位人员的2倍以内。

第五章 薪酬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企业薪酬实行总额控制,预算管理,年终决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三条 每年年初,企业应当在深入分析预测全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拟订当年的薪酬预算草案。

企业领导人员薪酬预算及兼职人员薪酬预算,应当在薪酬预算草案中明细列示。

第二十四条 企业的年度薪酬预算草案,应当送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查批准。

国有控股企业的年度薪酬预算,还应当由有关国有产权代表依法提交企业有关决策机构审议批准。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薪酬储备金制度,薪酬发放应当留有余地,以丰补歉。

未经批准,企业不得改变结余薪酬储备金的用途。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底之前,依据经中介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上年度的薪酬决算草案。

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决算及兼职人员薪酬决算,应当在薪酬决算草案中明细列示。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年度薪酬决算草案,应当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查批准。

国有控股企业的年度薪酬决算,还应当由有关国有产权代表依法提交企业有关决策机构审议批准。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依据市国资委批准的年度薪酬决算,对全年的薪酬计提和发放情况进行清算,超额计提的予以调整,超额发放的在下一年度扣回。

第六章 薪酬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计提和发放薪酬,不得超标准计提和发放。遇有特殊情况,须事先逐级报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审核,并报市国资委批准。

第三十条 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应对其全资、控股企业的薪酬计提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市国资委定期对企业薪酬计提和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必要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第三十一条 企业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超额计提薪酬的,超提部分冲减企业当年成本;超标准发放薪酬的,责令企业收回超过标准部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对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1、薪酬制度不具有竞争性

国有企业薪酬水平普遍偏低,经营者的薪酬与职工平均收入的差距远远低于国际通行标准,员工们的薪酬差距较小,激励和约束作用很差,薪酬结构还没有摆脱计划经济的薪酬模式。比如:2002年,某市蓝鲸企业集团在薪酬设计中,由于设计的薪酬不具有竞争性,在全厂800多名职工中,只精简了20多名职工,使薪酬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职工意见很大。企业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又把20多名职工重新安排了上岗,使薪酬制度失败。由于国企经营者收入偏低,国企与非公有制企业之间的经营人才流动出现严重失衡,大量国企经营者流向外资、合资、民营和乡镇企业,国有企业几乎成为为非公有制企业培养人才的摇篮。

2、薪酬级别过分单一

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的设计,主要是以“人的行政级别”为中心,即一个人的收入和其它待遇主要与该人的行政级别相关。一旦不能达到某个行政级别,工资就不可能上升。这不仅忽略了不同岗位承担不同工作职责而产生的差异性,也抹煞了不同岗位价值差异,挫伤了那些从事高技能、高知识、高能力工作岗位员工的积极性。为了提高收入,员工都紧紧盯着管理岗位,有的企业为增加晋升机会,设置大量副职,造成因人设岗、管理岗位拥挤。如某供水总公司在实施岗位工资的薪酬设计中,由于没有摆脱计划经济的影响,薪酬设计没有体现行业特点和技术特征,使其陷入了困境。在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重新合理地设计了薪酬,生产、技术、劳动贡献等要素参与分配,使薪酬较好地体现了差别,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薪酬制度得以顺利实施。

3、薪酬分配上平均主义严重

在许多国有企业中,奖金已经成为员工报酬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奖金的规范与否,往往决定着薪酬制度是否具有激励价值。如果奖金不以公平、有效的'考核为前提,不与员工的绩效挂钩,就失去其原有的意义和作用,成为表面文章。由于岗位不清、职责不明,薪酬与个人绩效没有紧密的联系,导致“干多干少都一样,干好干坏都一样”,越是业绩优良的员工,抱怨比例也越高,薪酬没有起到激励作用,大锅饭现象严重。

4、薪酬分配缺乏系统性

国有企业员工对于企业的不满主要表现为内部公平性、外部竞争性和个人激励性上。对内没有很好的回答和明晰为什么付酬的薪酬理念。在国有企业中,行政职务的大小、学历职称的高低、工龄的长短对工资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由于对不同职位的价值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平均主义大锅饭或论资排辈现象;对外部竞争性上的问题主要是工资水平与市场价位脱节。大部分国有企业在工资水平方面存在“一高一低”的现象,即一般职位的员工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劳动力市场价位,而关键、重要职位员工的工资水平普遍低于劳动力市场价位,薪酬对外不具有较强的竞争力,造成优秀人才的大量流失;国有企业薪酬个人激励性不足表现在国有企业在绩效考核中仍沿用传统的、以经验判断为主体的绩效考核手段,职工个人的收入与贡献大小不紧密,不同程度地存在平均主义,不能有效地促动员工围绕企业的战略与目标开展工作;在薪酬的表现形式和发放方式上存在激励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5、薪酬结构过于复杂

国有企业往往由于历史的原因,形成了种类繁多的薪酬项目,各个项目之间又缺少内在关系,薪酬体系缺乏理念基础,给管理带来很大麻烦。每个企业都知道薪酬的重要性,员工对此也特别关注,为了顾及所有人,企业在薪酬设计时往往面面俱到,试图包括所有能够影响员工收入的因素,但选择太多等于没有选择,最终的结果必然是哪个因素都未能强调,使企业倡导的价值分配理念难以落到员工报酬分配上。

1、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工资制度。

在职位分析、岗位测评的基础上,设计本单位的基本工资制度。改革现行工资构成,优化工资结构,简化工资项目,取消或合并平均发放的工资单元,增大岗位工资的比重。使岗位工资占工资收入的50%—70%左右,形成企业优胜劣汰、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以岗位工资为主体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同时为进一步打破平均主义,提高关键性管理、技术岗位和高素质短缺人才的工资水平,在分配上拉开关键岗位与一般岗位的分配差距,留住关键人才,流动一般人员,根据各类劳动者的特点,在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基础上,选择灵活多样的多种薪酬分配办法和形式;对经营管理者试行年薪制;对科技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实行按岗位、按项目、按业绩确定报酬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对销售人员可采用佣金制和底薪制相结合的方法来设计销售人员的薪酬方案;对于急需的特殊人才、稀缺人才可试行协议工资。

2、创新基础管理制度,奠定薪酬分配的科学基础。

第一,必须建立工作评价制度。通过职位分析、岗位测评,调整和精简机构、岗位、人员,确定劳动差别,为确定薪酬收入的差别提供量化依据。这一评价制度应是持续运作的,能随着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岗位,并重新确定劳动差别;第二,建立内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的机制,逐步形成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格局。在进行薪酬制度改革当中,要注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系统性,配套实行人事、用工制度改革。为合理拉开工资收入差距提供制度保证;第三,建立简便易行的业绩考核制度。企业应建立公平、公开、公正、易于量化、便于操作的绩效考核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类人员培训、使用、升降和支付薪酬的依据。严格考核是发挥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前提,如果没有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或将考核工作流于形式,工资制度本身再好,也难以发挥相应作用。

3、引进劳动力价格机制,合理确定工资标准,拉开工资差距。

目前企业基本工资制度中,不同性质劳动岗位工资标准的差距明显偏小。要解决这个问题,合理拉开工资差距,就必须在内部工资分配中引进劳动力价格机制,使劳动力价格能够起到调节各类人员的工资水平和差距的作用。企业确定不同性质劳动,如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工资标准、工资差距时,不仅要进行劳动四要素的评价,还要进行劳动力价格的调查比较和各类人员供求关系情况分析,把劳动评价和劳动力价格机制结合起来。要打破传统思维方式,大幅提高技术岗位、关键岗位、高素质、短缺人才的工资水平,合理拉开分配差距。不论采用哪一种基本工资制度,其各类人员的工资标准,都要逐步做到随行就市,同市场工资衔接,使人员招得进、留得住、流得出。企业急需且市场又供不应求的人员,其工资水平可以高定;企业需求一般且供过于求的人员,其工资水平可以低定,甚至可以低于市场价位。介于两种类型之间的人员,可以按照市场价位确定其工资水平。

4、在薪酬支付上要注意艺术、技巧,实施全面薪酬战略。

全面薪酬战略就是外在的薪酬和内在的薪酬紧密结合、相互补充的薪酬支付战略,这是目前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薪酬支付方式。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对不同的人员要用不同的薪酬激励措施;二是将现金性薪酬和非现金性薪酬结合起来运用;三是适当缩短常规奖励的时间间隔、保持激励的及时性,有助于取得最佳激励效果。

5、建立薪酬分配能升能降的机制。

一个真正有效的薪酬制度应该具有科学的工资标准,合理的工资结构,动态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同时它应该时刻处于动态运行当中。首先薪酬标准应该是动态的,与企业的综合效益挂钩;其次,薪酬结构应该是动态的,随着不同时期的需要而及时调整;第三,薪酬制度应该处于动态运行之中。薪酬的调整要由以前的基本处于静止状态转变为动态的及时调整。优秀的薪酬制度一定会根据生产经营的效果、劳动力市场价位的变化、岗位的调整和个人绩效的提高及时予以调整。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急需的高级紧缺人才,市场价位又高的,采用高于市场平均值的增长率,增资幅度要大;对企业工资水平高于市场价位的简单劳动岗位,增资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资。通过这样动态、积极的、合理的薪酬调整,使职工的收入真正随着岗位、技术的变化和岗位劳动效率、效益情况能增能减。

薪酬管理规章制度如何写篇十四

7、对来访的贵宾应礼貌、热情、主动让路、让电梯;

8、职员应精神饱满地投入到各自的工作中,行走快捷,力求高效开展工作;

9、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此管理规定从批准之日起执行。

文档为doc格式。

薪酬管理规章制度如何写篇十五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目前薪酬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第一、企业的薪酬结构缺乏合理性;第二、薪酬激励机制体系混乱;第三、薪酬激励机制的建立缺乏科学性和可持续发展性。分析完目前存在的问题,接下去就是如何解决问题:

1:树立人本管理观念

人本管理重视对人的开发激励,调动人的积极性,挖掘人的潜力。了解员工的需求,通过良好的薪酬激励制度予以满足;只有从关心、爱护、尊重员工的角度来设计薪酬制度,才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要让制度去适应人,而不是人去适应制度。

2:建立合理的薪酬结构

在建立薪酬结构的过程中,企业一定要注意要从企业本身状况出发,建立适合于本公司的薪酬结构,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才能更好的为公司创造更多的利润。

3: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

要清楚地了解建立薪酬管理制度的目的,要从企业的长远利益出发,充分发挥薪酬对提高员工技术能力的重要作用,薪酬管理知道是为了员工激励,是为了促进员工的工作效率,所以一定要牢牢把握这个宗旨,不要到时候走着走着就偏离了轨道,最后适得其反。

总之,薪酬管理知道是员工激励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是有很大的作用的,所以企业必须要完善自身的薪酬激励,多多引进优秀人才,相信企业的发展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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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规章制度如何写篇十六

为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规范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行为, 发挥薪酬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促进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保险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参照有关国际准则,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所称薪酬,是指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因向公司提供服务而从公司获得的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性报酬。

本指引所称的工作人员是指与保险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包括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独立监事及工作顾问等。

本指引所称董事是指在保险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不包括职工监事,高管人员仅限于总公司高管人员。

本指引所称关键岗位人员是指对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有直接或重大影响的人员。关键岗位人员范围由公司确定,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总公司直接从事销售业务或投资业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省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保险公司、保险集团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国有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合理。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合理的薪酬基准。

(二)规范严谨。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制定规范的薪酬管理程序,确保薪酬管理过程合规、严谨。

(三)稳健有效。保险公司薪酬体系应当既能有效激励工作人员,又与合规和风险管理相衔接,有利于防范风险和提高合规水平。

(四)公平适当。保险公司薪酬政策应当平衡股东、管理层、员工、被保险人及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符合我国国情和保险业发展实际。

本指引所指的保险公司薪酬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一)基本薪酬;

(二)绩效薪酬;

(三)福利性收入和津补贴;

(四)中长期激励。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实际和市场水平,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合理确定和适时调整不同岗位的基本薪酬标准。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绩效薪酬应当根据当年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绩效薪酬应当控制在基本薪酬的3 倍以内,目标绩效薪酬应当不低于基本薪酬。

保险公司设立保底奖金的,应当只适用于入职第一年的员工或者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

保险公司支付给工作人员的福利和津补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执行。

保险公司每年支付给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得超过其基本薪酬的10% 。

由外资保险公司股东另行支付的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受前两款限制。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性质的激励措施和现金激励等。保险公司实行中长期激励的,应当报经中国保监会备案。

保险公司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由中国保监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结果、风险控制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水平。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中国保监会按照有关偿付能力的监管规定限制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

保险公司不得脱离国情、行业发展阶段和公司实际发放过高薪酬。

保险公司基本薪酬按月支付。保险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风险分期考核情况,合理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随基本薪酬一起支付,其余部分在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支付。

保险公司应当在薪酬管理制度中规定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促使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期限、各年支付额度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情况保持一致。保险公司应当定期根据业绩实现和风险变化情况对延期支付制度进行调整。

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应当包括适用人员范围、条件、期限、比例、风险及损失情形、程序、停发等内容。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应当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比例不低于40% 。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不低于50% 。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风险的持续时间确定绩效薪酬支付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年。支付期限为三年的,不延期部分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当年支付,延期部分于考核结果确定的下两个年度同期平均支付。支付期限超过三年的,延期支付部分遵循等分原则。

发生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规定情形的风险及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停发相关责任人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指标科学完备、流程清晰规范、结果与实际薪酬密切关联的绩效考核机制。

保险公司应当制定公司总体绩效考核指标和每一工作岗位的考核指标。总体业绩指标应当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业务单位、管理部门和岗位。

岗位考核指标应当明确、清晰,充分体现该岗位的业绩贡献和风险合规要求,并尽可能量化,便于比对和评价,同时与业务单位和公司总体绩效相挂钩。

绩效考核指标应当符合岗位特点,不与岗位职责相冲突。绩效考核过程中,风险合规指标既可以作为构成性指标,也可以作为调节性指标,但应当保证与绩效考核结果显著相关。

保险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应当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风险合规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的选取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战略。风险合规指标应当重点反映以下风险:

(一)偿付能力充足率;

(二)公司治理风险指标;

(三)内控风险指标;

(四)合规风险指标;

(五)资金运用风险指标;

(六)业务经营风险指标;

(七)财务风险指标。

每类风险指标的构成参照中国保监会有关分类监管的规定确定。保险集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再保险公司风险合规指标由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和有关监管规定确定。

保险公司应当制定规范的考核流程,按照“层层负责、逐级考评”的原则明确考核人、考核对象及考核程序,合理确定考核方式。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应当根据保监会分类监管确定的风险类别进行调整。

分类监管确定为c 类的公司,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当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不得高于上年度水平。

分类监管确定为d 类的公司,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当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在上一年度基础上下浮,下浮幅度不得低于5% 。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下浮幅度应高于平均值。连续被确定为d 类的公司,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应逐年下浮,直至与公司部门负责人平均薪酬水平相当。但该公司新聘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前两个年度的薪酬不受本条款限制。

分类监管被确定为a 、b 类的公司,可以自行根据分类监管部分指标评价结果对相应岗位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进行调整。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应当区分以下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一)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二)关键岗位人员;

(三)其他岗位人员;

(四)不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常任顾问的工作报酬或费用等。

保险公司董事会对薪酬管理负最终责任。董事履行薪酬管理职责时,应当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发表意见,避免受管理层不当影响。

董事会应当对保险公司薪酬管理中的如下内容进行审核:

(一)薪酬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年度薪酬激励方案和年度薪酬预算总额;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及权重、考核结果和薪酬发放情况;

(四)按照监管规定提交的薪酬报告。

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充分发挥薪酬委员会的辅助决策作用。薪酬委员会应当对董事会议案进行充分研究和讨论,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可以就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对风险、合规管理的影响及关联性征求其他相关专业委员会意见。

保险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会相关决议。

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等部门负责薪酬管理的日常工作,并为董事会及其薪酬委员会工作提供支持。

保险公司风险、合规管理和审计部门应当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的绩效考核指标和绩效目标提出意见,促进保险公司薪酬与风险相挂钩。

前款所列部门工作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其所监控业务领域的合规和风险状况关联,但相对独立于该领域的财务绩效。其薪酬水平应当得到适当保证,以确保能够吸引与其职责相匹配的专业人员。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违反薪酬管理程序擅自发放薪酬、擅自增加薪酬激励项目或者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对违规发放的薪酬应当予以扣回。

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薪酬管理依法实施监管,不直接干预薪酬水平。监管内容重点包括:

(一)薪酬管理程序的完备性、规范性及其执行情况;

(二)绩效考核指标设计和绩效目标设定对公司风险、合规管理的影响。

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年对薪酬管理工作进行自我评价,撰写薪酬管理报告, 按照规定的审核程序和时限提交中国保监会。薪酬管理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薪酬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否完备、规范;

(五)是否存在管理失当或不符合监管规定的行为;

(六)其他对公司战略或风险有重要影响的薪酬管理情形。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中国保监会可以采取要求提交书面说明、监管谈话、风险提示、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反馈监管意见、要求公司作为重大事项公开披露等措施进行处理: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风险状况严重不匹配或显著高于市场同等规模和业绩水平公司的;

(三)薪酬管理行为不符合监管规定的;

(四)薪酬管理自评与公司实际情形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存在或导致风险,需要进行风险提示的情形。

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监管需要,对保险公司薪酬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现场检查或组织进行监管评价。

监管评价可以委托独立的中介机构协助进行,保险公司应当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按监管规定作出说明或提交相关报告资料的;

(二)绩效考核以及报送的报告资料弄虚作假的。

保险公司及相关人员发生上述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照《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三条及其它监管规定予以处罚。

中介机构在为保险公司服务过程中故意提供明显不实信息,致使保险公司做出错误决策的,中国保监会可以在行业内公布该中介机构名称,其他保险公司不得接受该机构的中介服务。

保险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由救助机构和保险监管部门确定:

(一)已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其他法定机构实施救助或参与风险处置的;

(二)被中国保监会依法接管的;

(三)申请破产或被关停的 。

本指引自2015 年1 月1 日起开始实施。

it业是对高技能人才需求最迫切的行业之一,然而,纵观目前我国的it企业,却存在着员工离职率高、满意度低的现象,降低员工敬业度的主要原因在于薪酬,因此设计科学的薪酬模式便成了需要重视的问题。

中国it企业依托技术优势和市场机遇日渐强大,对人力资本的依赖程度也与日俱增。全球最大的综合性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之一———翰威特咨询公司大中华区总裁ericfiedler指出:“更多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人才供给成为最大的危机。”据翰威特在“2015年年度亚洲雇主评选活动”中的调查表明,驱动员工敬业和公司业绩的最重要因素是薪酬(58%)。纵观国内it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的诸多不完善很可能成为它们未来规模扩大的瓶颈。

华信惠悦(2004年)和前程无忧(2015年)调查报告显示,国内it企业不仅一度领先的薪酬差距与其他行业日趋缩小,平均薪酬也落后于整个行业。以上海为例,国内企业的软件工程师的薪资,仅仅是在欧美企业同行的一半。这造成了国内it企业员工离职率极高的现状。

目前,我国it企业的老板和ceo们能够真正将薪酬管理作为一门科学来严肃对待的尚不多,他们更多的是一方面承袭传统的按职位等级,另一方面按经验和估计来定员工的基本工资。整个薪酬管理过程中,随意性和人为因素过高,理性规划的成分过少。

1、只注重成本,不注重成本、收益的转化

部分企业高层对于员工工资到底属于企业成本还是长期投资认识不清,通常未经科学分析而盲目追求低成本(是会计成本,而非经济成本,即未曾考虑员工离职带来的机会成本),往往表现为:企业初创时期,老板在工资方面较为慷慨,乐于激励一同“并肩作战”的员工;随着规模扩大便日渐“精明”,不仅未随着规模经济带来的收益增加调高员工薪资,反而多方苛扣。过于简单化的管理不能为员工创造一个可以获得更大收益和更高发展目标的舞台。

2、对hr部门的定位不准

首先,不少企业高层没有认识到hr部门的服务性。该部门本应作为一种“管理建议者”和“内部咨询顾问”,在战略层面、系统制订层面和系统执行层面发挥积极作用。然而it民企对hr部门做如此转型的很少,hr部门更多的是机械贯彻老板的意思,未曾发挥hr管理科学的主观能动性。

3、薪酬改革浅尝辄止

理论转化为实践并非易事。将种类繁多的薪酬设计模式应用于纷繁复杂的企业之中,这让很多企业老板深感棘手,加之薪酬模式会有“边际效用”递减,而薪资调整所需考虑的因素太多,因此许多it民企老板即使知道薪酬管理的科学之处,也不愿意轻易作出改革。正如业内人士所说:“多年来规范薪酬管理制度的缺位,成了民营企业的一个通病,现在一说提升薪酬管理,员工就‘地震’。”

不能提供科学的薪资管理方案,也是限制企业扩张的一个重要因素。现在,it企业中少有能够提供一套完整科学的薪资管理方案的hr部门,即使是华为这样的民企领头羊,也请了中国人民大学彭剑锋等教授为其做相关的咨询。

1、缺乏职位评价及绩效评价体系

保证薪资内外部公平的两大步骤是职位评价和市场薪资调查。但很多企业由于缺少这两个环节,造成员工薪酬级别和间距没有科学合理的依据。而许多it企业热衷的绩效分析与薪资挂钩存在着很多误区:首先是绩效评价过于简单片面,企业使用的往往不是kpi等更为综合的方法,而是简单地观察员工行为和结果,据此实行薪资惩处;另外,没有监控薪资对绩效的影响反馈的系统,因此薪资的设计以及通过绩效评价来调整薪酬的作用到底多大,企业无法掌握,更无法利用上述资料进行调整。

2、忽视内在薪酬

内在薪酬表现为员工从工作中获得的满意度,这方面更是少有企业进行正确对待。it研发和管理人才往往人际关系网很广,企业不闻不问的态度加速了他们的离职率。

3、欠缺福利设计

it员工较大的工作压力和高强度脑力劳动使得他们更关注保健因素,诸如诺基亚(2003年资料)提供的出国旅游(约rmb10,000/5年)、补充医疗等诸多对员工生理心理的关怀性福利。据笔者所知的国内it企业中,特别是民企,无一家能够提供。同时由于长期激励和保障的不足,it业员工年轻化的情况让很多员工担忧年老后的生活,加剧了员工的不稳定。

4、薪资调整遥遥无期

企业缺乏周期性的薪资调整体系,使很多员工从进入公司就拿生手薪资,经验和能力积累了也得不到调薪,最终只得以跳槽来谋取更高的薪酬。薪资调整要有利于促进企业战略,战略反过来影响薪资的调整,it民企的企业发展战略往往与薪资调整战略并无联系;无多元化调整,缺乏国外诸如随通货膨胀而调整的工资等。

5、 沟通不足

目前我国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人事部)仍然定位在职能部门,其与业务部门之间的平级关系导致员工对人事管理活动参与度很小,管理过程的不透明和沟通的严重不足,直接影响了员工的士气。william m. mercer公司的负责人louise r. fitzgerald便认为:“薪酬计划不管设计得多么出色,如果没有同样出色的沟通战略,也同样达不到目标。”而allstate insurance company的michael snipes 认为,雇员必须知道,随着公司的成长,他们的薪资会随之发生怎样的变化,从而解开心中的谜团——我从中会怎样受益?跨国公司通常在员工手册中解释薪资的设计方式及其与公司战略间的关系,在这方面我国it企业做得非常不够。

解决it企业规模扩大的问题,首先要关注薪酬管理。这其中需要关注两点:企业内部要有一个核心的.薪酬理念,据此来建立一套科学的薪酬设计体系;同时要建立薪酬诊断制度,随时掌握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动,并据此调整薪酬战略。

1、建立良好的薪酬理念

薪酬实际上是企业向员工传递的一种战略规划信息,因为它鼓励了与公司长远发展相适应的行为、态度及业绩,从而引导员工共同实现企业战略规划。因此企业高层在规划发展战略和目标时,要根据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企业生命周期、企业文化、企业所在地的人才环境等,全面规划薪酬制度。

企业战略要点是成本削减、财务业绩还是创新;企业处于初创、快速成长还是成熟阶段,都决定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等工资结构。以企业处于的成长阶段不同为例,我国大部分it企业都处于初创和快速发展阶段,激发员工的创业和开拓热情是首要任务。因此,在注重内部公平的基础上设计富于竞争力的薪酬,在初创阶段该过程可以有一定的灵活随意性,但企业迈入发展成熟阶段则必须科学理性,这是目前大部分it企业薪酬未来发展的方向。

目前用友、联想、华为等知名集团都已实行双轨晋升制,不同线对应等级者的工资福利基本相同。此外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长期激励和福利上可以根据职别的特点有所多元化。

此外,现今hr管理的新趋势是从权利部门向服务型部门转型,更多充当的是内部咨询顾问的角色,为企业的长期战略提供必要的辅助决策;在it企业并购和再造等过程中,从薪酬的角度来分析决策是否可行,从而影响企业最终的战略规划。目前在中国市场上有着10年以上经历的大型跨国公司正在经历这种转变,它们“配合公司发展的重点,提出当前的薪酬系统,使它适应公司的发展……这些专业意见和要求将会改变某些业务决策”。it民企还要对hr部门及时作出上述战略调整。

2、实施企业诊断机制

企业诊断是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提出改善方案的过程。将其应用于薪酬管理的诊断,相当于对企业所设计的薪酬模式结果的反馈和调整。该调整过程能够使企业及时发现并解决薪酬设计方面的问题,从而及时纠错并结合企业战略目标作调整。

薪酬体系是否切合经营战略;薪酬模式是否适合企业类型;薪酬模式是否依据内外部平衡而设计;标准是否明确而规范化。比如华为设计的薪酬体系中,将薪酬结构需要考虑的要素归结为:基本薪酬政策,决定具有竞争性的标准工资;薪酬构成是否合理(基本薪资、绩效薪资、保险福利、加班薪资等各成分所占比重是否合理),是否与企业发展阶段相适应;是否有科学的薪酬成本控制和薪酬调整措施;薪酬体系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客户满意度、赢利、外部形象等)。

设计科学合理的薪酬模式要涉及到诸多理论和操作细节,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积极性,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多业绩。

规范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职务消费及薪酬管理等制度浅谈#e#

近日,中央领导同志就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作出重要批示。无论是党员干部还是企业领导人员都应以此为鉴,从当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贯彻到实际工作和日常生活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光荣传统。在此同时,如何规范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职务消费及薪酬管理等制度更是诠释节约行动的关键。

职务消费是指企业领导人员为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消费性支出及享有的待遇。规范职务消费是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的重要环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是要紧密结合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考虑企业的实力、职工的收入水平、生产经营状况和所处地区整体收入及消费水平等因素,认真做好规范本企业职务消费工作。

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的情况,抓紧制定和完善职务消费管理的规章制度。要对本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现状和已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清理和分析,根据企业领导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履职特点,研究、制定规范职务消费的制度规则和管理办法,明确各类职务消费的具体项目、享有该类消费的人员范围、费用标准或限额、管理措施、企业内部审核与监督程序、违规处罚及其它要求等。

企业应加强领导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拟定的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前,必须以必要的形式进行公开,听取职工意见。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应作为企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在下一年第一季度向职工代表大会公布,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增强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透明度。

加大各企业领导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种职务消费的标准或额度应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消费水平,防止职务消费的过快增长。

其次应加强对职务消费的监督检查,企业领导人员应将规范职务消费作为廉洁从业的重要要求,把职务消费情况确定为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述职述廉、企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对本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企业党委、纪检监察机构应将职务消费作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和监督。

建立合理的企业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依旧迫在眉睫。

首先,要针对不同的国企量身订做切实可行的薪资和职务消费制度,薪资与企业绩效挂钩,但是要控制上限,防止过高,如中石化、移动、烟草等国有企业,确实存在其利润巨大,因此高得出奇、让普通老百姓望尘莫及的报酬让公众难以接受。

薪酬管理等制度的实施,要求国有企业负责人要有强化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正确对待、积极支持制度改革,即要求领导要带好头,以身作则。国有企业负责人不仅具有担当、责任、奉献意识,而且还要有在改进作风上下功夫,把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到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要对经营者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既要防止激励不足,使经营者报酬偏低,且考核标准和经营者的努力没有很好的结合,不能激发经营者积极性、创造性。又要防止激励不当,如有一些企业明明亏损严重,但是经营者得到的报酬却比盈利企业的经营者高,甚至高的离谱。

需建立有效的监管制约机制,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企业要通过监事会甚至设立社会监管机构如中介组织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监管,防止国企领导人员利用不合理的程序变相提高自己薪酬。

规范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职务消费及薪酬管理等制度,事关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事关国有企业的前途与命运。要克服各种困难与阻力,要真刀真枪地干,要务必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而不是走形式,图虚名。要让国有企业领导人职务消费及薪酬管理等制度,更加合理规范,结构更完善,这样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国有企业的改革就会增添勃勃生机,充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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