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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怎么写(优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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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怎么写(优质9篇)
2023-11-19 00:43:53    小编:ZTFB

有了一段时间的学习经历,我们可以利用总结来梳理思路。较为完美的总结应该能够全面地概括所总结的内容,不落下任何重要的细节。现在来看看一些成功人士的总结经验和心得体会。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怎么写篇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快递管理,保障快递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江苏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快递业务以及相关保障、服务、安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快递服务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完善快递业发展政策,引导、扶持快递业发展,提升快递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联动,满足经济社会需要。

第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市邮政管理部门可以托市(县)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快递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国家安全、工商、国土资源、建设、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交通运输、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快递业务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用现代信息、自动化、物联网等技术,开展技术改造和创新,高效利用交通运输资源,降低能源消耗,发展低碳快递。

第六条快递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七条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快递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保障快递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快递业发展规划,并会同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包括快递园区、快件处理场所、城乡快递服务网点等在内的快递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快递业发展规划、快递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应当为快递业发展提供支持。

第九条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快递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快递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标。鼓励将工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用于快递业发展,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用途改变的,经批准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第十条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总部或者区域总部落户本市;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本市总部经济的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苏南快递产业园等快递园区应当根据园区规划,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完善园区功能,推动快递产业集聚发展。

第十二条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住宅区、商业区为设置快递服务网点提供便利。鼓励利用城市配送网络、邮政网点、村邮站、城市社区工作站、农村服务中心、便利店等提供快递服务。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利用城乡客运班车、客运场站等开展快递下乡便民服务。

第十三条机场应当设置快件监管中心,建立快速安检、配载、装卸、交接、运输通道,为快件快速通行、通关提供便利。

第十四条新建住宅区应当设置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快递服务场所。旧住宅区整治改造时具备条件的,应当将快递服务场所设置纳入提升性项目,满足居民对快递服务的需求。

第十五条鼓励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车站、机场、住宅区、商业区等场所设置符合国家《智能快件箱》标准的公共智能快件箱。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公共智能快件箱的投放,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安全保障。

第十六条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通行的前提下,为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停靠等提供便利;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利用快递服务车辆从事快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参照省有关规定制定快递服务车辆管理办法。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投快件使用的非机动车,应当按照市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统一标识。

第十七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区、商业区、学校以及其他封闭管理的场所,应当为快递服务提供通行、临时停车、派送等便利。快递收派员无法按址当面投交快件,经收件人同意交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单位收发室代收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单位收发室应当代收、代转。

第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推进服务质量体系建设,加强快递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的快递服务应当符合快递服务国家标准,鼓励提供高于国家标准的快递服务。

第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示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发布提示公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上门取件服务的,应当在承诺或者约定的时限内完成;不能按照约定时限上门取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用户。

第二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收寄快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指导寄件人如实填写快递运单;

(二)提示寄件人是否选择保价或者保险业务;

(三)当场核对内件物品性质等运单信息;

(四)告知寄件人收费标准、赔偿方式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五)准确标注内件物品重量、资费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分拣快件,不得在露天场地堆放、分拣快件,不得野蛮分拣快件。

第二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的,经收件人同意,可以由收件人指定的其他人代为签收。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经两次免费投递后尚未投交的快件,仍需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收取额外费用,但应当事先告知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应当对包装完好、重量相符的快件予以签收。快件注明为易碎品以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的,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要求当面开拆验收。对内件短少、损毁或者与运单不符的快件,快递收派员应当在快递运单上注明情况,并由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和快递收派员共同签字;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字的,快递收派员应当予以注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四条代收货款的快件,收件人可以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付款;验收时,可以检查内件外观,清点内件数量,但不能对内件进行试用。

第二十五条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与运单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用户对赔偿事项未约定的,对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赔偿。

第二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于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ˇ理。

第二十七条快递收派员在收寄、投递过程中,应当穿着具有企业统一标识的服装,并佩戴工号牌、胸卡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工作身份的有效证件。

第二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经营许可期内不得擅自停止提供快递服务。临时停止或者暂停提供快递服务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向市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妥善处理未投递的快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妥善应对快递业务高峰期,制定快递业务应急预案,做好业务量监测,加强服务网络统筹调度,避免造成快件积压,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服务提示,处理用户投诉。

第三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市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项目收集、统计、分析运营信息,确保有关数据的真实、完整,并按时向市邮政管理部门报送。

第三十一条提供快件代收、代转等快递末端公共服务的,应当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场所、人员以及设备,并接受市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邮政管理、国家安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快递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寄递渠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三十三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

第三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保存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信息。

第三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除法律明确规定或者用户书面同意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用户使用快递业务的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设置快件处理场所,应当事先征询市邮政管理部门以及有关部门意见,并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预留工作场地,其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机关、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收寄快件时,对信件以外的快件,应当当面验视内件,符合寄递规定的,应当当场封装并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第三十八条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遵守国家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寄件人需要出具身份证明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依照国家规定需要寄件人提供有关书面凭证的,应当要求其提供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收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第四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接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托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遵守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与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

第四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收寄的快件中有国家禁止寄递物品的,不得继续转发和投递。对于依法应当没收、销毁的物品或者不能判定其安全性质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向邮政管理、、国家安全等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对已经收寄但不需要没收、销毁的禁止寄递物品以及一同查处的禁止寄递物品之外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第四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实物以及电子档案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快递运单的实物保存和电子档案保存应当满足快递服务标准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保存期满后,按照规定集中销毁或者删除。

第四十三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指导快递行业协会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公示制度。快递行业协会应当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建立完备的自律管理制度,强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服务质量、消费维权、诚信经营的评价机制。

第四十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服务质量社会监督网络,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快递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第四十五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快递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市场监管力度,提高行政监管效能。

第四十六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

(一)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二)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

(三)约谈有关单位和人员;

(五)经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对信件以外的涉嫌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快件开拆检查。

第四十七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市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并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被检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四十八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服务申诉制度,依法及时处理用户提出的申诉,并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第四十九条违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利用快递服务车辆从事快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违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露天场地堆放、分拣快件或者野蛮分拣快件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按照规定收集、统计、分析运营信息,报送有关数据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时,未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违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收寄的快件中有国家禁止寄递物品,继续转发和投递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快递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怎么写篇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一个企业规章制度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法规,是统一全体职工安全生产的法则。

为了在企业中全面贯彻国家政策、地方规定、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结合自身单位特点和实际,特此建立这个制度,用来统一规范员工的思想和行为,从而保护员工在的相关权益,也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

它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便的行为、意识、认知,是安全生产的准则。

其作用就是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规范行为、保证工作秩序。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建立制度的要点。

1、各级领导、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

2、劳动防护用品(具)配备管理制度。

4、设备管理制度。

5、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7、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9、特种作业管理办法。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法)整体编写要点:

2、正常生产运行情况下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求:

3、开、停车情况下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求:

4、紧急停车情况下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求:

5、检修情况下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点:

6、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点:等等。

安全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定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以下内容: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有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进行。

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怎么写篇三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员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单位和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帮助解决。

(4)协助基层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基坑支护按专项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对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8)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2、职能部门要对总承包工程阶段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是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地下部分(含基础)施工完安全生产条件,主体工程质量中检前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申请和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检验、装修阶段过程检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级评价申报等阶段的安全检查达标。对每一阶段的达标检查通过后,方可盖章同意申请上报政府监督部门。否则,项目经理应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将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帮助项目经理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项目经理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五、奖励与惩罚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实行强化管理对减少事故及隐患的发生、降低事故频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经济奖励与惩罚除了按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关(企业管理标准)要求执行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突出贡献成绩或违反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发现事故险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10、发生事故不能保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他人的;。

11、对批评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15、在施工过程中,不注重安全生产,直接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区段、工种的管理直接负责人分别进行同等处理,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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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怎么写篇四

二o一五年七月。

目录。

02安全考核制度(10)。

03安全隐患整改制度(13)。

04事故管理制度(14)。

06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8)。

07防尘防毒管理制度(20)。

08消防设施管理制度(22)。

14工伤管理制度(32)。

16禁火禁烟管理制度(36)。

19事故调查与报告管理制度(39)。

1、目的:明确各部门及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及义务,从而实现安全生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各项防范措施,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2、范围:所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部门、班组、员工。

3、责任者:公司所有员工。

4、内容。

4.1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全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组织,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担任副主任,各车间、部门负责人任组织成员。安全委员会的任务是执行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负责公司安全体系建立、改进、检查、监督、管理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制订、颁布。

4.1.2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管理专职执行机构,主要承担的任务是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对公司安全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有责任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对安全体系方针、政策、责任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传达公司安全委员会的指令,并提出建议;制订安全管理体系综合规划和建议,起草安全体系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分析安全管理体系情况及事故动态,部署日常管理工作。

4.1.3安全环保管理员。

4.1.3.1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员协助部门负责人具体落实全公司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全公司安全生产的检查、指导、监督和管理,并做好安全管理体系的宣传教育工作。

4.1.4第一线监督员。

车间各级领导(主任、主管、班组长)都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既是生产组织中的生产管理骨干,又是安全管理的中坚力量,起到承上启下、沟通管理渠道的桥梁作用。

4.2安全职责基本原则。

4.2.1公司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和环境保护负责。

4.2.2总经理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

4.2.3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职工都应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4.2.4公司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公司中任何人和任何部门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对违反规定的必须追究责任。

4.3各级负责人、人员安全职责。

4.3.1总经理安全职责。

4.3.1.1总经理对安全工作负全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把安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4.3.1.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贯彻实施。

4.3.1.3组织全厂性安全分险、环境因素评估,对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决策并组织落实整改,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状况。

4.3.1.4定期召开有关安全的工作会议,经常听取各部门的安全的工作汇报,并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决议。

4.3.1.5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3.1.6总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4.3.2分管副总安全职责。

4.3.2.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4.3.2.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环境污染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4.3.2.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健康、生产与环境职能部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3.2.4组织职能部门对公司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4.3.2.4组织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环境事故隐患的整改。

4.3.2.5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4.3.2.6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动态,及时解决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4.3.2.7组织开展安全工作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4.3.2.8按照上述职责,每年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4.3.3公司行政人事部安全职责。

4.3.3.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文件、资料。做好公司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环保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4.3.3.2组织检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实行情况。

4.3.3.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进行进厂安全教育工作。

4.3.3.4搞好后勤、行政部门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4.3.3.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4.3.4安全环保部安全职责。

4.3.4.1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总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工作监督管理。

4.3.4.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4.3.4.4组织安全工作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4.3.4.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安全工作技术要求。

4.3.4.6会同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中)修安全监督工作。

4.3.4.7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3.4.8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到有关部门汇报。

4.3.4.9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4.3.4.10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业人员会议。

4.3.4.11负责对公司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4.3.5生产部安全职责。

4.3.

5.1在编制综合生产经营计划时,同时下达安全工作措施计划。

4.3.

5.2在指挥生产时,当生产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工作,不得违章指挥。

4.3.

5.3组织调度检修和停、开车的安全工作。

4.3.

5.4协助安全环保部进行安全工作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对危及人身安全、破坏环境的生产行为有责任立即制止。

4.3.

5.5负责编制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

4.3.

5.6组织相关部门对新生产工艺技术进行安全审核,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3.

5.7对指挥、安排、调度生产和工艺、技术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

4.3.

5.8组织各类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3.

5.9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确保生产环节的安全工作,淘汰国家命令禁止的工艺技术和危及安全工作的工艺技术。

4.3.6设备部安全职责。

4.3.6.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工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设备(装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3.6.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风装置及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工作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器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4.3.6.3负责组织公司主要设备,升降(起重)机械、热力管网、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坚决停用。

4.3.6.5组织设备安全工作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工作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4.3.6.6负责对压力容器、升降(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4.3.6.7对外来检修、安装等有关人员,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4.3.6.8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4.3.6.9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集团公司和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参加公司其它事故的调查处理。

4.3.7财务部安全职责。

4.3.7.1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资金专款专用。

4.3.7.2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清洁生产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

4.3.7.3负责审查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4.3.7.4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4.3.8质管部安全职责。

4.3.8.1编制或修订新产品中(小)试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体系要求。

4.3.8.2参加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分析和调查处理。

4.3.8.3执行安全工作“三同时”的原则,组织研发、技改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4.3.8.4组织并检查各课题组对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4.3.8.5协助生产部对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审核,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4.3.8.6组织开展工艺安全工作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

4.3.8.7负责制订化验人员采样、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3.8.8负责各种原辅料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4.3.8.9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他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4.3.8.10负责公司环境体系监测分析工作。

4.3.9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4.3.9.1在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车间主任对本车间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3.9.2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工作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4.3.9.3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3.9.4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4.3.9.5每月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工作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环保设施、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4.3.9.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工作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4.3.9.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4.3.9.8负责固定动火点的申请,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4.3.9.9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人员的作用。

4.3.9.10建立健全车间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工作。

4.3.9.11副主任(主任助理)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责。

4.3.10班组长安全职责。

4.3.10.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工作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工段(班组)的安全工作。

4.3.10.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4.3.10.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安全工作。

4.3.10.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3.10.5负责班组安全工作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3.10.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环保设施、消防设施、防护器材。

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4.3.10.7组织班组安全工作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4.3.10.8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4.3.11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4.3.11.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4.3.11.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工作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条件。

4.3.11.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3.11.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4.3.11.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4.3.11.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4.3.11.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4.3.11.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4.3.12全体职工安全职责。

4.3.12.1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4.3.12.2针对化工企业“连续性强、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行为特点,公司的每个职工都要提高安全工作意识,仔细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

4.3.12.3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

4.3.12.4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4.3.12.5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动火、安全检修、进设备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

4.3.12.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3.12.7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治,搞好文明生产。

4.3.12.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4.3.12.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组和制止。

1、目的:为了更好地促进安全生产,督促公司全体员工将安全生产落实到生产的各个环节,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者:公司全体员工。

4、内容。

4.1基本要求。

4.1.1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奖罚考核,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4.1.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4.1.3各主管部门负责对生产方面的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4.2定义: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在安全方面的执行实施情况。

4.3安全注意事项。

4.3.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学以致用、自觉遵守。

4.3.2拒绝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4.3.3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4.4程序和要求。

4.4.1部门安全生产考核。

4.4.1.1各部门应确保本部门劳动者行为、工作程序和工作环境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公司、国家财产不受损害,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4.1.2根据本部门生产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4.4.1.3各部门应在主管负责人的领导下,明确本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4.4.1.4建立健全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操作维修规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4.1.5认真执行和落实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条例。

4.4.2部门考核方法。

4.4.2.1奖励。

4.4.2.1.1对于在安全工作上有突出表现的部门,由公司颁发安全生产奖金。

4.4.2.1.2由公司对安全生产成绩特别突出的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4.4.2.2处罚。

4.4.2.2.1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根据公司相应的制度和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地处罚。

4.4.2.2.2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职业病防治条例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可对责任部门给予100-300元的经济处罚。

4.4.3个人考核方法。

4.4.3.1奖励。

4.4.3.1.1在生产经营中,模范地遵守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员工,公司相应地给予奖励。

4.4.3.1.2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以及发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4.4.3.2处罚。

4.4.3.2.1负责人参照以下要求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书”执行考核:

4.4.3.2.1.1安全管理网络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分别给予50-100元的处罚。

4.4.3.2.1.2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1万元以上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200元处罚。

4.4.3.2.1.3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以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400元的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的制度进行处罚。

4.4.3.2.2.1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4.4.3.2.2.2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

4.4.3.2.2.3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当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

4.4.3.2.2.4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4.4.3.2.2.5安全培训不到位。

4.4.3.2.2.6违章指挥。

4.4.3.2.3.1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规违纪。

4.4.3.2.3.2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4.4.3.2.3.3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4.4.3.2.3.4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

4.4.3.2.3.5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4.4.3.3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

4.4.4说明。

4.4.4.1安全考核由安全环保部自主执行奖罚考核。

4.4.4.2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实施本部门内部考核,也可对其他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安全环保部或公司相应的职能部门执行。

03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目的:建立一个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计划、步骤、顺利、有序进行。

2、范围:全公司各部门。

3、责任者: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质管部、设备部。

4、内容:

4.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编制隐患整改计划,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做到“三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三落实”(即项目落实、责任落实、整改时间落实)、“二不推”(即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

4.2所有问题和隐患都必须立即整改。对限于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应采取应急的临时安全措施或监督使用,并分别纳入安全技措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整改。

4.3整改计划制定后,必须做好隐患整改实施效果的现场落实,保证隐患整改的可靠性,并促进隐患整改的进度。

4.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项目,安全环保部应及时填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要求、解决期限和负责人,经主管副总审查批准后发至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整改,属于哪一级组织整改的交该级负责人鉴收并负责处理,整改完毕及时返回,签发部门检查验收。通知书存入安全档案备查。

4.5凡本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请示协助解决。

04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一个事故分类,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事故管理分工、报告、抢险与救护、责任划分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各类事故。

3、职责。

a.安全环保部:负责管理伤亡事故、爆炸事故、环保事故。

b.生产部:负责管理生产事故。

c.质管部:负责管理质量事故。

d.设备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

e.当涉及两个或三个以上部门所管的事故,由总经理指定一个部门负责管理。

4、内容。

4.1事故分类。

4.1.1在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或安排不当造成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设备损坏、产品不合格的为生产事故。

4.1.2生产装置、压力容器、动力机械、电气、管道、建(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或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为设备事故。

4.1.3成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辅料或产品因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等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公司声誉的为质量事故。

4.1.4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为伤亡事故。

4.1.5发生着火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为火灾事故。

4.1.6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为爆炸事故。

4.1.7发生生产事故或“三废”、化工原料及有毒有害物质由于排放或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人员中毒的为环保事故。

事故管理分工。

a.生产事故---生产部门。

b.设备事故---设备部门。

c.伤亡、中毒事故---安全部门。

d.火灾事故---安全部门。

e.质量事故---质量检验部门。

f.环境事故---环保部门。

4.2事故损失的计算。

4.3.1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原材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和设备损失。

设备修复后,因能力降低而减产部份可不计算在内。产量损失费按单位成本计算。

4.3.3事故损失总额为直接损失与产量损失之和。

4.4管理分工与报告程序。

4.4.1企业各类事故管理,由生产副总负责,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4.4.2凡发生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而后逐级报告。对重大事故应立即快速方法,向上级机关报告。

4.4.3发生事故的基层组织,应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送企业的主管部门。对重大事故,企业应写出调查报告,报送上级机关。

4.4.4对于事故现场应进行保护,在事故调查未进入现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现场物件。因抢救人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移动现场部分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摄影或录像并详细说明。清理事故现场要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进行。

4.4.5安全部门负责全厂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将有关事故报告抄送安全部门,以便汇总和存档。

4.5调查与处理。

4.5.1各相关部门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实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4.5.2对一般事故或性质恶劣的微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两天内,由发生事故的车间(或部门)领导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者提出处理意见。

4.5.3参加事故分析对象:事故发生的车间(或部门)领导,事故当事人和当班班组,主管部门、安全部门、生产技术部门、企业主管、厂办等。

4.5.4对重大伤亡事故,企业领导人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分析,必要时应请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保护、公安、消防等部门参加,找出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5.5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

4.5.6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失职造成事故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5.7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5.8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企业应予以表彰或奖励。

1、目的:建立一个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考核的办法,是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增强预防事故的能力,降低公司事故发生率。

2、范围:新员工、五新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调动等人员教育、经常性教育。

3、职责:

a.行政人事部、生产部、质量部、设备部、安全环保部、车间。

b.行政人事部:是安全教育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各类安全教育工作。

c.生产部:负责督促车间开展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d.质量部:负责督促车间开展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e.设备部:负责督促车间开展设备操作规程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f.安全环保部:负责厂级安全教育,督促车间开展二、三级安全教育和其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督促车间开展消防安全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g.车间:落实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岗位调动人员和经常性安全教育。

4、程序。

4.1新员工安全教育。

4.1.1.新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4.1.2五新作业人员调动及脱岗6个月以上者,要履行车间和班组安全教育;车间内部组与组之间工作调动,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4.1.3公司级安全教育对新入厂的职工或调动工作的工人由行政人事部、安全环保部等部门进行初步的教育。教育内容以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企业内部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技术和安全职责、事故应急处理等。4.1.4车间级安全教育指新职工或换岗的工人在分配到车间后,进行的第二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内容为本车间生产概况,安全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车间的危险部位、危险设备、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安全疏散等。

4.1.

5.班组级安全教育是对新到岗位的工人进行的上岗前安全教育,由工段、班长负责。内容为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法,岗位工艺规程,岗位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紧急情况下的救护措施和安全撒离路线等。

4.1.6特种作业教育。

a.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其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锅炉作业、压力容器操作、制冷操作等作业。

b.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委托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安全合格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4.1.7五新作业人员的教育。

a.采用五新”(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作业人员,必须由各归口部门进行对五新的基础知识、五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以及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法,事故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等的教育。

4.1.8经常性安全教育。

a.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

b.行政人事部、安全环保部应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c.班组应每月安排一次安全活动,通过学习和交流进行教育。

d.交接班、开停车、布置工作时,应同时布置安全注意事项。

4.1.9其它教育。

a.对调换新岗位的工人应进行安全教育。

b.发生重大事故或未遂事件时,主管部门和所在车间或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分析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c.对外来施工承包人应进行安全培训,讲明公司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注意事项。

4.2安全教育考核。

a.新员工经安全教育后,应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集中归档。

b.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和部门组织。

c.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应予以取消上岗资格。

06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个体防护用品在供应、使用、贮存和维护方面的风险辨识,并符合当前的法律规定,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范围:适用于各种防护用品的需求评估、供应、培训、使用、维护、贮存、和审核。

3、职责:厂办、安全环保部:负责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选型、审批、检查和监督管理。

采购部:负责个体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

有关车间部门:负责执行规定。

4、程序:

4.1个体防护需求评估。

车间主管根据岗位产品和环境的特点对所需要的防护用品进行评估,包括种类规格数量等。并向全体人员传达结果。

4.2物料供应和贮存。

4.2.1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优劣关系到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采购时必须把好质量关。采购时,选择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4.2.2严禁采购无证及伪劣产品。

4.2.3劳保仓库应准备常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并保持一定的备用库存量。贮存地必须防止个体防护用品受污染、丢失或受有害物的损坏,防潮、防阳光。

4.2.4为规范劳动保护用品和管理,各车间部门上报的零星采购计划需厂办审核登记后方可采购。

4.3发放。

4.3.1根据工作性质需要,相关操作人员都有权享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各车间必须按规定发放。

4.3.2各车间不得随意发放,应根据工作性质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以保证起到防护功能。

4.3.3发放时,必须根据其工种的性质、环境配备相适应的防护用品。

4.3.4凡从事多项作业人员,应按照其从事的主要或危害最大的工种发放给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4.3.5特种劳保用品由车间负责人造计划,由生产部副总审批并交厂办登记归档。

4.4使用和维护管理。

4.4.1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上,坚持宣传教育与强化管理,使使用者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动者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4.3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损坏情况如破缝、伤口、裂缝或形状变形或失效。

4.4.4劳动用品只有使用正确规范,才能达到预定的效果。

4.4.5各车间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及时更换报废期和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能回收的尽量回收,失效的严禁使用。

4.4.6劳动用品应专地存放、专人保管。

4.4.7小量精选个体防护用具保存在应急设施贮藏箱中,作为事故应急备用。这些只有在不可预料情况下,立即需要个体防护用具时才使用。

4.5、培训。

4.5.1提供合适的信息教育和培训,使他们能有效地利用提供的个体防护用品,保护他们免受工作场所对健康和安全造成的危险。

4.5.2教育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缺陷、有效期的正确认识,受污染的个体防护用品的处理。

4.6、监督管理。

4.6.1安全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采购的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必要时,引进新型防护用品。

4.6.2安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应组织对职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方面的教育培训。

4.6.3车间及有关部门的各级领导对违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

4.6.4安全部门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以备应急时使用。

4.6.5安全环保部门对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进行处理。

07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目的:预防、控制和消除尘毒危害,保护员工健康。

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生产活动。

3、责任: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质量部、设备部、储运部。

4、内容:

4.1基本要求与原则。

a.防尘防毒的基本要求:尽可能以无毒或低毒物品替代高毒物品,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

b.防尘防毒原则:预防为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革新工艺技术,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4.2“三同时”政策。

a.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的预评价和竣工验收。

b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3治理和防护。

4.3.1凡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和散发的尘毒物质,生产车间要积极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作业场所空气积尘毒物的浓度,使之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4.3.2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或加工过程,应当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改革工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实行自动化、机械化。

4.3.3对散发出有毒有害物质岗位,应加强通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等措施,不得随意排放。

4.3.4对产生和散发尘毒的设备,各生产车间应加强维护、检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3.5有使用和处理尘毒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急救器具和药品,工人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4.3.6包装有毒有害的包装容器必须附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

散,包装容器外部应贴有警告标签。使用完毕后要消毒处理包装袋及容器,焚烧包装袋。

4.3.7对生产、贮存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周知卡。

4.3.8进入设备或贮罐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要求。

a.应打开通风阀或人孔盖,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机械通风,保证充足的氧气(20℅-22℅)和允许的温度。

b.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且有专人监护。

以免事故的扩大,并同时通知公司和急救中心。

4.4职业卫生教育、体检与职业病。

4.4.1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让职工了解工作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危害后果、防护措施等。

4.4.2新工人入厂后,应经过安全教育和健康检查,不适合于从事尘毒作业新工人不得分配到有毒有害岗位。

4.4.3对接触尘毒作业的在职员工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4.4.4对于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当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妥善安排工作。

4.4.5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应提供保健品。

1、目的:建立一个消防器材管理程序,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所有消防设施、器材。

3、责任者:生产部、安全环保部、质量部、储运部、车间。

4、内容:

4.1公司配备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保持完好,随时处于待用状态。

4.2非火警、火灾时,一律不准使用消防设施及器材。因生产急需,经批准动用消防栓、水带、水枪的,由安全环保科统一调配,不得擅自使用消防没施、消防器材。生产正常使用的,车间需自已配备。

4.3对未申请即擅自动用消火器材,按规定处罚,造成损失的同时予以赔偿损失,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4.4消防栓附近2米以内,不准堆放任何物资,不准将消火栓当作其它供水用工具。公司内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各种障碍物。

4.5在使用现场灭火器或采用其他灭火方法足以扑灭时,尽量不用消火栓用水。

4.6严禁任意损坏和非火警情况下开启铅封。

4.7安全环保部将不定期地对各部门、车间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8安全环保部应对公司各岗位人员进行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方面的知识宣传、培训,使大家了解使用方法。

4.9安全环保部应定期对全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1、目的: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

2、范围:公司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的危险化学品管理。

3、职责:

a.采购部:负责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时的安全。

b.储运部:负责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时的安全。

c.安全环保部:负责检查和督促化学品的各项工作。

d.生产部、质量部、车间:负责危险化学品车间领用数量、使用种类的控制。正确使用危险化学品。

4、内容:

4.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要求。

4.1.1车间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根据生产需要,领用最少量,不得多领用原料备用。

4.1.2对于剧毒品和危险固体必须严格管理,贯彻“五双”管理原则,即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人跟车。双人使用,使用车间和仓库都有领料记录。使用场所必须加强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穿戴好专用防护用具。

4.1.3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并进行危险知识、防范措施等有关方面的培训教育。

4.1.4使用部门在工作场所应设有应急喷淋装置,并提供应急处理方法。

4.1.5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要求,采用防爆或隔离措施。

4.1.6易燃易爆场所,所有管路和设备应进行接地,以防静电危害。

4.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求。

4.2.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处应通风、阴凉、干燥、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4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怎么写篇五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员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单位和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帮助解决。

(4)协助基层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基坑支护按专项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对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8)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2、职能部门要对总承包工程阶段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是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地下部分(含基础)施工完安全生产条件,主体工程质量中检前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申请和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检验、装修阶段过程检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级评价申报等阶段的安全检查达标。对每一阶段的达标检查通过后,方可盖章同意申请上报政府监督部门。否则,项目经理应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将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帮助项目经理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项目经理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五、奖励与惩罚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实行强化管理对减少事故及隐患的发生、降低事故频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经济奖励与惩罚除了按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关(企业管理标准)要求执行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突出贡献成绩或违反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发现事故险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10、发生事故不能保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他人的;。

11、对批评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15、在施工过程中,不注重安全生产,直接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区段、工种的管理直接负责人分别进行同等处理,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怎么写篇六

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员工人数日渐增多且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之外引发的意外事故时有发生!为了有效防止和消除一切事故隐患,落实“四不伤害”责任,确保员工工作期间及工作外安全,杜绝由于自身过失给自己造成伤害,公司现对员工安全防范管理制度修订如下:

1、凡来公司应聘人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并将体检单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后,方可录用。

2、新录用员工,必须接受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3、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否则,公司有权依照规章制度进行行政或经济处罚,造成损失由本人按责赔偿。

4、公司给每位员工提供住宿和就餐、洗浴场所,员工必须按要求在公司内食宿,若私自离开公司、外出,在家中或途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均由其本人负责。

5、公司员工休假时间统一规定为:公司后勤、职能部门人员每周轮换休假,周六、周日轮换单休时,必须当面填写交接单;生产线员工在大倒班时回家视每周正常休假。所有员工在休假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或疾病医疗事故责任自行负责。

6、东区员工上下班,必须列队通过天桥。横穿马路经保卫人员劝阻仍不听的员工,所导致发生的一切意外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7、公司员工骑摩托车必须要有合法执照,车辆必须有牌照,有保险,行驶必须要戴上头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8、员工的私有财产本人应妥善保管。公司车棚为员工无偿存放车辆,员工停放摩托车和自行车,存放时要实行多锁管护,以防被盗。在车棚不加锁,不按顺序存放整齐,不在公司登记备案的车辆发生失窃,后果自负。

9、员工在工作范畴外或不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造成后果,均由员工自行负责。

10、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按车间岗位工艺流程以及安全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人身安全。

11、生产线员工正常上班8个小时期间,必须穿戴规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范操作,否则,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2、各车间负责人,在每班班前会上,要严查员工精神状态,规范员工安全操作行为,对精神不佳员工一律不许上岗。

13、本制度从二〇__年四月二十日开始执行。同时陕社水司发自行废止。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怎么写篇七

范文一:

目录。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安全会议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检查。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

总结。

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

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2、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2、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4、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5、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6、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7、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8、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9、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10、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11、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12、事故发生后“四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责任者没受到处理不放过。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9、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第十三章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第十四章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第十五章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第十六章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第十七章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范文二: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部门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1.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生产员工上岗前,部门或车间必须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3.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4.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5.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3)设备停电检修后的送电,必须由电工执行,送电完毕后由电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长,正常停机或开机不受此限制。

8.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9.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的停送电规定。

第一条生产纪律。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图纸配料,配好料,确保符合规范。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型号规格、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手套,防止机械伤人。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第五条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怎么写篇八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标准化工作接轨,同时,也使公司的各项安全活动有详细记录,以备日后查考,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的所有管理部门及生产部门,所有与安全相关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职责者。

安环部、人力资源部、各车间及管理部门。

管理细则要求。

企业应建立包括安全组织、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等七类资料的安全工作台帐。基层单位和班组应设安全活动记录,提倡实行微机管理。

记录相应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成人员名单、消防工作组织网络组成人员名单,纳入台帐备查。

记录从安全领导小组到班组的安全组织网络组成人员名单。

安全会议台帐。

安全会议台帐主要记录本单位召开的各级安全会议资料,尤其是对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传达、学习贯彻情景。

安全会议台帐应设由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召集单位和主持人、与会单位和人数、会议资料以及处理结果等栏目。

安全教育台帐。

企业安全教育台帐应记录领导、管理人员、安环部各级领导、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景。

车间安全教育台帐应记录领导及员工安全教育、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岗位安全操作、应急预案的演练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等。

安全教育台帐应至少设有受教育者姓名、授课资料、地点、时间、考试成绩及授课人姓名等栏目。

安全检查台帐应至少设有检查日期、检查资料、受检部门、发现问题、要求整改日期、整改完成日期及检查人签字等栏目。

隐患治理台帐。

凡发生在单位的事故隐患均应在隐患治理台帐中记录。

事故隐患治理台帐应设有隐患所在部门、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计划治理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及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景。

事故台帐。

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应建立相应的事故台帐,记录本公司所发生的事故。

事故台帐应设有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时间、事故类别、事故概况、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情景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登记表。

基层单位的事故台帐应包括发生在本单位或当事人属于本单位的各类事故。

门签字及审批部门等栏目。

安全活动记录按《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要求,记录单位和班组的安全活动开展情景。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应认真填写、保管安全台帐;同级主管安全的领导应定期检查并签字。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怎么写篇九

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经营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工会安全生产职责、班组(站)长安全生产职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安全员职责、职工安全生产职责等。

3、安全经营目标责任书。

8、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5、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6、设施与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8、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19、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20、应急救援措施管理制度。

21、承包经营、租赁场地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包括作业区内“十四不准”、操作工“六严格”、动火“六大禁令”、进入容器和设备“八必须”、机动车辆“七大禁令”、起重作业“十不吊”、预防事故“十问”、安全生产现场自律准则“20条”、员工防火“三懂”、“三会”。

24、生产经营单位《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写提纲。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主要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附则等内容。

25、生产经营单位《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编写提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应急处置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处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等内容。

26、生产经营单位《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编写提纲。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包括事故特征、应急组织与职责、应急处置、注意事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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