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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范本(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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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范本(优质10篇)
2023-11-18 21:23:58    小编:ZTFB

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并确定实现目标所需的步骤和资源。制定一个方案需要明确各项任务的优先级和紧迫程度。制定方案时需要谨慎权衡各种因素,找到最优解决方案。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范本篇一

为积极推进美好城乡建设,加快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根据省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xx年12月底前前完成的10个自然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通过深入开展村庄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改变脏、乱、差现象,建立健全环卫保洁组织和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达到环境整洁、村容美观、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总体目标。

20xx年9月底至20xx年12月底前,徐淮路两侧十个自然组全面整治完成。验收时间为20xx年12月中旬,并对十个自然村进行考核验收。

按《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标准》及《环境整洁村》评分办法内容进行整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环境整治领导组,村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其他村委成员任组员,责任到每个自然组。

(二)镇政府抽调13名工作人员责任到13个自然组指导工作。

(三)拨款计划。

1、每个自然村拨款xx元。

2、每个自然组先划拨20%的启动资金。

3、按整治序时进度拨款。

4、整治结束后由村申请,经镇领导同意后拨款70%。

5、整治结束,经省市县领导验收合格后拨款100%。

(三)强化营造宣传氛围:各村要广泛利用宣传标语、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环境卫生整治意识。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范本篇二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加强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助和培养政策,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形成村卫生室长效运行机制,实现“小病不出村”的目标,推动全县基本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明确村卫生室规划设置。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的因素,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可不再设立村卫生室,人口500人以下且步行15分钟以内路程的相邻行政村,原则上共建1所村卫生室。

(二)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1.房屋: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设置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做到四室分开,相对独立,分区布局合理。有条件的可适当调增建筑面积,可增设处置室、公共卫生服务室、理疗室等,不设病床,可设观察床。业务用房与生活用房要严格分开。

2.人员:至少有一名乡村医生;个别无村医的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选派医务人员定期坐诊或巡诊,也可由邻村村医代管。3.设备和药品:必要的医疗设备35件;常用药品不少于130种。

(一)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县卫健部门要摸清并动态掌握全县区域内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要采取多种方式充实乡村医生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一)全面落实村级项目补助资金。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基本医疗服务一般诊疗费、基本药物专项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村卫生室运行等各项补助及配套政策。

(二)切实保障乡村医生待遇。

1.落实乡村医生定额补助。根据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动基层医疗机构积极性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承市政字〔2018〕84号)文件精神,以行政村卫生室为基本单位,落实村医定额补助。对服务人口不足1000人的村医按照服务800—1000人、600—800人、600人以下三个档次,分别给予每年5000元、10000元、15000元的定额补助,实施发放时,以考核结果为最终发放补助标准。

2.健全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制度。签订劳动合同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两项社会保险,乡镇卫生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愿为村医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医疗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资金由本人缴纳。养老保险:乡村医生自2020年1月1日起自愿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乡村医生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退休待遇审批及发放,按照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执行,不向前补缴;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乡村医生的缴费金额由财政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金额缴纳(当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金额超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高限额时,按照最高限额缴纳),村医60周岁后除享受新农保养老金外,再参照《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领取养老补助。

(三)建立健全村医准入退出管理保障机制。

1.严格执业准入。新进的.乡村医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按规定进行注册,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新申请注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原则上应具备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或水平并经考试合格。按照《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工作方案》(承县〔2018〕9号)要求,培养一批村医,补充到没有村医的卫生室,实行乡聘村用。

2.建立退出机制。建立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和考核不合格退出机制。原则上乡村医生到龄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一是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到龄退出的乡村医生,可继续享受新农保养老金,同时可参照《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给予养老补助。二是对达到退出年龄乡村医生,身体健康、群众信赖且本村无合格村医人选,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返聘。三是对考核不合格,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或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造成重大医疗事故或刑事犯罪的乡村医生解除合同不再聘用。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范本篇三

按照中央、省、成都市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安排部署,根据中共邛崃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邛崃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邛农工领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广大农民群众根本福祉、农村社会文明和谐。从2019年1月起,全镇启动实施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类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通过开展以“清洁美化提升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一系列活动,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环境清洁整治覆盖面100%,村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清运体系覆盖率100%,塘沟治理率100%,污水坑、臭水沟100%消除,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村庄清洁美化提升村规民约100%覆盖,启动每村修建一个垃圾收集站工程,实现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村庄卫生净化、环境绿化美化、整体靓丽化。

(一)镇乡主抓,多方参与。镇主要领导为“一线总指挥”,负责做好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的动员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负责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镇督查组负责对全镇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村(社区)组织志愿服务队、党员服务队等志愿队伍积极参与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

(二)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整村推进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坚持农民主体作用,坚持全村动员、全民参与,培育老百姓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不搞一刀切,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对环境卫生较差的村,着力培育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改变不良的生产生活习惯、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解决当前影响村庄环境的突出问题;对环境卫生较好的村,着力美化提升村庄整体形态,持续提升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注重挖掘特色优势条件和村庄美学价值,全面提升村庄品味。

(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认真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发动组织农民群众从自己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细节微末处(如清捡村庄内的垃圾、清除小广告“牛皮癣”等)做起,以场镇、旅游景区、主要道路、河道为重点区域,突出公路边、河边、山边,逐步探索培养村民良好环境卫生习惯。

(五)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各村(社区)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当前我镇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的热潮,重点实施“三清三改一提升”。

(一)清理农村垃圾。

全面清除村域道路沿线、水域河岸、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的生产生活垃圾、枯枝败叶杂物。大力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预防“垃圾山”“死角垃圾”“垃圾围村”等问题反弹。全面清扫、清洗尘土污垢,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产生活垃圾。做到村域内无暴露垃圾,无明显污垢,村庄干净整洁,普遍形成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收运处理模式。充分利用保障资金配齐配足清扫保洁人员和工具。(牵头领导:张平;相关办室:党政办、经发办、建设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欣宜物业)。

(二)清理污水塘沟。

彻底清理村庄内水域中的漂浮杂物(如牛奶盒、塑料袋、衣物废纸、枯枝落叶等)。对村庄内河塘沟渠实施清淤疏浚,清除沉积淤泥,畅通水系循环。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引导有条件的村庄采用生态处理工艺或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集中收集处理生活污水,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实现村庄内无明显污水坑、臭水沟、水域漂浮物,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彰显水清、鱼游、岸绿的水域美景。(牵头领导:曹吕鹏;相关办室:经发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欣宜物业)。

(三)清理生产废弃物。

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并严格按照规定处置。抓好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积极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避免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实现村域内无暴露的生产废弃物,废旧农膜、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得到有效资源化利用,无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有效。(牵头领导:高艳;相关办室:经发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欣宜物业)。

(四)改善庭院居室环境。

清扫清除暴露垃圾、污垢杂物、落叶杂草、畜禽粪便、乱涂乱画等,做到居室内外干净整洁,窗明几净,无蛛网灰尘。推进户厕改造提升,做到通风透气干净卫生无异味,无露天粪坑,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规整庭院空间,做到庭院地面平整干净无积水,生产生活用品堆放规范有序。(牵头领导:植茂春;相关办室:党政办、经发办、社事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欣宜物业)。

(五)改善村容村貌。

清除村内公共空间和庭院的私搭乱建,清除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清理村内主干街道两侧、公共活动场所周边建筑外立面的乱贴乱涂。整治村内院外柴草农具乱堆乱放,非法广告乱贴乱画,摆摊设点乱摆乱卖以及公共厕所脏乱差臭、疏于管理清扫等现象。完善村内公共照明设施、监控设施,改善农村道路照明及监控环境;通过悬挂灯笼等形式,营造春节节日氛围。实施村庄绿化,在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公园,以及农户庭院内植树种花,打造村庄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的景观。全面提升村庄品质,保护村庄内的古树、古井、古建筑,对林、竹、水系、建筑进行景观化改造提升,建设体现村庄特色的小品景观,配套方便群众生活休憩设施。因地制宜实施公路沿线、主街道两侧建筑物立面整治美化和景观提升打造等综合改造提升工程。(牵头领导:植茂春;相关办室:经发办、建设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欣宜物业)。

(六)改变不良习惯。

强化对村民的持续教育,培养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农民群众公共环境卫生意识,自觉消除乱丢乱扔垃圾、乱泼乱倒污水、乱堆乱积杂物、乱停乱放车辆、乱涂乱画墙壁、乱贴乱写“小广告”、乱撒乱跑畜禽、不文明烧纸祭祖等不良行为。强化村庄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建设,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建立健全保洁员队伍,培育生态文明乡风。(牵头领导:曹吕鹏;相关办室:党政办、经发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欣宜物业)。

(七)提升管理水平。

积极组织各村(社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村庄清洁美化提升专题培训,丰富理论知识,提升专业技能,组织农村人居环境专业人才下乡指导,积极引导广大基层干部、农民积极主动踊跃开展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久久为功,形成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治理机制,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水平,让广大老百姓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牵头领导:植茂春;相关办室:党政办、经发办、建设办、社事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欣宜物业)。

(一)宣传动员。在2019年春节前,各村(社区)全面启动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结合各地民俗活动、农事活动,宣讲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入脑入心,激发农民群众内生动力。

(二)建立台账。2019年1月31日前,各村(社区)对照“三清三改一提升”行动内容,根据本村人居环境实际,建立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台账,上报镇经发办备案。凡是能通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解决的村庄脏乱差,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事项,要在2019年5月底前实施见效,并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三)集中整治。各村(社区)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抓住2019年新年春节、建国70年大庆等关键节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培育起广大群众的良好行为习惯。春节前要以“村村户户搞清洁、干干净净迎春节”为主题,开展村庄全域清洁卫生大扫除活动,从清捡废物垃圾和水域漂浮物、清除小广告“牛皮癣”和乱涂乱画、规整庭院杂物、清洁居室卫生等能自己动手干的实事做起,在较短时间内让农民群众感受到村庄环境的变化,干干净净、欢欢喜喜过大年;并针对性地在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等传统节日期间,开展不同形式的村庄清洁美化提升主题活动。

(四)持续推进。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的基础上,整镇整村推进“三清三改一提升”工作,全域覆盖,不留死角,确保在2019年底前全面消除脏乱差,村庄环境明显改善。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久久为功的.经验做法,围绕乡村规划、乡村生态、“三大革命”、村容村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乡村治理、新产业新业态等,持续深化村庄清洁美化提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实行“门前三包”,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形成村庄清洁卫生共建、共管、共享的常态,构建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的长效机制。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村庄清洁美化提升后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培养健康卫生的生活习惯,进一步巩固村庄清洁美化提升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由镇主要领导抓总统筹,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经发办负责牵头具体实施,党政办、建设办、社事办、安办等各办室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分工参与实施。各村(社区)要结合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奖惩措施,统筹人、财、物等资源,系统推进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行动执行。村(社区)的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分别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要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发动农民群众参与,调动低保户、五保户在内的一切可调动的力量。农林站助力村庄清洁美化提升,如有关于村庄清洁行动咨询、举报可向我镇反映(电话:88730061)。

(三)强化目标督查。各村(社区)要建立工作情况调度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每周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镇经发办,每月由镇经发办、督查组牵头,相关办室参加,组织开展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有力、整治效果突出的村(社区)和措施不力、搞虚假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无效实施的村(社区)分别给予通报表扬、通报批评,并作为申报邛崃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村(社区)考评的重要依据。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工作推动不力、实施效果不明显的,被镇督查组、市级部门通报的村(社区)分别扣除绩效300元/次、500元/次,同时扣除村(社区)书记、主任绩效200元/次、300元/次,两委成员绩效100元/次、200元/次;被市级部门通报表扬的给予村(社区)500元/次奖励。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范本篇四

环境与健康是我们防疫战线上一个永恒的主题,而消除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增进健康则是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最终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治理有关安排,进一步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创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陇南市武都区加强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员,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农民讲卫生、保健康、除陋习、树新风,优化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二、目标任务。

在全乡16个村和乡属各单位,尤其是对212国道沿线7村全面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治理。

(一)总体目标。通过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活动,达到“一树一改两加强三提升”的目标(“一树”即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讲卫生、爱清洁、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一改”即改变农村环境脏、乱、散、差的面貌;“两加强”即加强农村环卫设施建设,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力度;“三提升”即农民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显著提升,农村卫生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农村卫生面貌整体形象显著提升),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进程,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主要任务。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由乡农村环境卫生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村组和乡属单位紧密配合,以村社为主体,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群众,全面完成以下整治工作任务。

康知识宣传栏、宣传健康知识、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2.加强对乡机关、乡属单位的环境整治。全面整治单位内部及周边的环境卫生,达到“三新四净五无四有”(门窗洁新、办公设施整洁新、花卉树木四季新;院落楼梯净、墙体地面净、办公厅室净、厕所车库净;无乱堆乱放、无杂草垃圾、无乱接乱挂、无乱写乱画、无污迹;有亮化和卫生设施、有卫生专管人员、有检查考核制度、有门卫管理员)的标准。

过民主评选的方式建立村社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卫生管理制度、评比标准和监督检查。

4.重点路段整治任务.由乡领导小组牵头,集中对辖区内国道212沿线7村进行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完成以下四个方面的整治任务。一是清理公路两侧视野内的各类积存垃圾,建立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做到公路沿线村社垃圾分类收集,卫生填埋,杜绝乱倒垃圾行为,保持公路两侧干净整洁。二是抓好石门学校、信用社、水泥厂、电站等单位卫生,充分展示机关单位文明卫生的良好形象。三是抓好公路沿线各村的环境卫生。公路沿线各村要组织配环卫人员定时清扫,畅通排水渠道,完善排水系统,杜绝污水横流、乱泼乱倒行为。四是定期组织清扫活动,全面清除卫生死角,组织开展检查评比活动。

5.开展卫生先进村创建活动.今年,力争创建区级卫生村1个、乡级卫生单位2个,乡级卫生村16个。由乡上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

三、时间步骤。

(一)排查问题阶段(6月15日-6月20日):在全乡各村社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大检查,排查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针对具体问题提出整治方案,再安排、再部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10月20日):通过集中整治,使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得到明显好转,农村面貌有较大改观。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进行检查验收。

和先进评选工作,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探索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乡上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巩武霞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和伟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科级以上领导为成员的石门乡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各村及乡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确定专人抓好具体工作,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村和乡属各单位要各项治理工作,共同推动环境卫生治理活动深入开展。

1.各村是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本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按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生态文明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开展,有组织、有部署、有计划、有总结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建立管理好保洁员队伍。

2.乡属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建立长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此项工作长效运行。

(三)广泛宣传动员。乡属各单位和各村要利用广播会、群众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精神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出的先进村和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重视不够的村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树立榜样,宣传典型,确保全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五)健全长效机制。乡属各单位、各村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安排专职的环卫人员,长期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同时,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各项管理制度,推动我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足发展。

附:石门乡农村环境卫生治理行动工作队成员名单。

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为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学生的健康素质,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扎实抓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美化校园环境,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建成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的卫生校园。

二、工作目标。

(一)校园内外目标:

1.校园地面平坦、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污水。

2.教学楼内地面干净、护栏、窗台、灭火器、垃圾桶等无积尘,墙壁无胡写乱画、无脚印、墙裙经常保持干净。

3.花池、花坛、花盆内无杂物、纸屑,花草树木及时修剪。

4.操场地面平坦整洁,无杂物;活动器材安装有序,定期检修、更换。

5.厕所内外干净无异味、无污物、杂物、积水,墙壁干净无乱张贴、无胡写乱画,卫生工具有序存放。

6.校园周边无垃圾、煤堆,下水渠无污物,校门口200米以内无无证小摊点、小商贩、小广告的存在,创设一个卫生、文明、健康的校园周边环境。

(二)教室、办公室目标:

1.桌凳、教具、卫生工具、图书等摆放有序。

2.地面干净整洁,无痰迹、杂物、污水,窗台、窗帘、书架、灯管、电脑、黑板槽等无积尘。

3.玻璃每学期至少擦拭一次(要雇佣有资质的保洁公司人员擦拭)门窗经常保持干净明亮,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4.墙壁清洁,无乱涂、乱写、乱画,无破损。

(三)功能室目标:

1.干净整洁,窗明几净,无杂物、垃圾。

2.室内布置合理、实用,仪器、器材按规定入柜、入盒,存放有序,干净无积尘。

3.制度、标语悬挂整齐,学生作品有序摆放。

4、危险物品严格按规定存放,线路、电器、灭火器等定期检修更换,确保安全。

(四)个人卫生目标:

1.养成“五要”“六不”的个人卫生习惯。五要:要按时作息,要睡前刷牙,要勤换衣服,勤洗澡,要勤剪指甲勤理发,要饭前便后洗手。六不: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吃零食,不用公共毛巾、茶杯。

2.教育学生注意眼睛卫生,看书写字姿势端正,不躺着看书,不在光线暗的地方和行走时看书,做好眼保健操,及时矫正眼病,定期轮换坐次。

3.做好晨检、午检、晚检,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三、工作措施:

1.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教师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与绩效挂钩。

2.建立环境卫生领导小组,制定出相关的。

规章制度。

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全员参与。

组长:赵计根。

副组长:郑新丽,

组员:各班主任。

教育,用眼保健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咨询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习惯。

4.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发现学生有传染性疾病的,及时通知家长做好治疗工作,对残疾、体弱学生,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每年举行一次常见病、多发病的卫生防疫知识讲座,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认真开展季节性流行病的宣传、预防工作,并做好各种传染病的登记工作,做好突发性公共卫生的预案和上报工作。

5.建立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班主任、任课老师、班级卫生委员要检查、监督每天的环境卫生和眼保健操的执行情况。积极组织检查评比,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每周一检查,一月一总结,根据检查评比结果颁发卫生流动红旗,一年一总评,表彰“卫生先进班”,对环境卫生,室内卫生、个人卫生、体育卫生保持好的班级评为先进班级的记录班主任工作档案,做为考核评估班主任的资料。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环境友好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全镇卫生管理,改善卫生面貌,优化人居环境,以良好的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与目标。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方针,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全社会的力量,以治理脏、乱、差为切入点,采取“一点、二线、一街、一消杀”的方式(“一点”指将大柏村定为环境卫生整治的试点,“二线”指张大公路和小龙公路两条主干线,“一街”指集镇环境卫生整治,“一消杀”指对公共服务场所、圈舍、院落进行消杀),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切实改善全镇村容户貌,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环境优美、文明整洁、秩序井然、生活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主要工作职责和整治标准。

1、重点路段卫生。各村按照区域路段,对小龙公路、张大公路、张鹰公路、集镇等重点路段的卫生按时进行清扫保洁,制做彻底清除各类垃圾。

行集中清理,道路两旁渠道清洁,无垃圾淤积。居民点道路坚持日日清扫,做到街面干净、沟渠干净、绿化带干净。

3、村容户貌卫生。重点清理房前屋后的柴草堆、垃圾堆,做到庭院整洁、圈舍洁净;动员农户每天清扫室内卫生,定期清洗被褥,清理杂物,保持居室干净整洁;教育群众讲究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衣服仪表干净整洁。

4、驻镇单位、经营门店和学校卫生。驻镇各单位、各经营门店要落实门前“六包”

责任书。

做好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工作;各学校要保持校园内外卫生干净整洁对校园进行美化、绿化。同时要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和环保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5、加大除“四害”的力度。各村﹑驻镇各单位﹑各门点要加大除“四害”的力度,实行环境整治与药物消杀相结合的防治措施,发动群众彻底清扫卫生死角,切断“四害”传染源。饭馆、机关(单位、学校)食堂等重点场所要设置纱窗、灭蝇灯等,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药物喷洒和毒饵投放,彻底将“四害”密度降到最低的程度。

三﹑实施步骤。

卫生宣传标语)、层层召开会议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落实目标任务,形成全民参与整治环境卫生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20日至3月31日)。由镇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在集镇制做垃圾箱20个,各村要做到村有垃圾填埋点、每社有3--5个垃圾箱,健全环卫硬件设施。同时进一步强化环卫站及各村、各单位具体职责,对各自辖区内重点路段、主干道、村容户貌及个人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做到日日清扫,及时清运,建立健全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同时抽调镇领导干部,分组采取交叉检查、张贴“卫生光荣”、“卫生较好”、“搞好卫生”等评比牌的方式,以环境卫生“三齐”、“四净”、“五洁”和个人卫生“三勤三不”为标准,重点对主干道、群众庭院、厨房、厕所、四旁及个人卫生进行全面检查、评比打分。召开全镇环境卫生现场观摩会,对环境卫生检查中排名位次靠后的村进行表态发言。同时进一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环境卫生整治的重点。

全周五、月末下午集中整治、督查、协调、考核等长效机制,推动环境卫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把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落到实处,镇上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镇长、人大主席、副书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团委、妇联、财政所、环卫站等部门为成员的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定期监督检查,定目标、定任务、定奖惩;各村社、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各村书记、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开好村社干部会、社员大会,详细安排部署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将全镇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在全镇上下形成齐抓共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良好氛围,确保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卫生和环保知识的教育活动,扩大宣传面。镇卫生院要全面落实各项疾病防控措施,健全疾病防控网络体系。

(三)加大投入,完善机制。

对于重点路段及各村的陈年垃圾,各村要派专人专车进行彻底清理。镇政府和各村共同筹措资金,制做垃圾池(箱),成立卫生保洁队,制定保洁员工作职责,统一工作制服,负责本镇集镇、小龙公路、张大公路等重点路段的清扫保洁。各村社、单位要积极配合镇环卫站搞好清理后的保洁工作,16个村要求村村有垃圾填埋点,130个社要求社社有固定垃圾箱(池),每社配备一名保洁员负责本社卫生保洁工作,责任到人,逐步建立卫生整治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监督,务求实效。

镇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活动,通过日巡查、周抽查、月评比的方式,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各村要定期对农户卫生进行检查,张贴卫生评比卡,各社社长要每天督促农户打扫卫生。严明惩奖,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较多的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及处罚,并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相关村领导干部在年终考核中降低一个等次,不得评优。镇党委、政府将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做为村、社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范本篇五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事关广大人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

落实中央1号文件,扎实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镇政府制定20xx年共华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部署要求,高位推进、强化协作、集思广益、积极落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动员广大群众,从群众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坚持集中整治与持续推进有机结合,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农户房前屋后、农村道路和水域沿线干净整洁,清理干净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出的垃圾、淤泥、生产废弃物等科学处置,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村民卫生健康意识普遍提高,村庄环境维护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一)坚持镇级主抓、多方参与。坚持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下,狠抓落实,强化各村、社区和镇直有关单位主体责任,明确村、社区和镇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20xx年共华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二)坚持村、社区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社区为单位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主动自觉搞好房前屋后清洁卫生,砍除房前屋后地坪杂草,平整空坪隙地,做好垃圾分类处置,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三)坚持公司主体责任、及时清扫清运。湖南益环环境服务外包公司要严格按照《服务外包合同》和《沅江市镇(街道、中心)对服务外包公司考核办法》标准,做好所辖区域内垃圾的清扫、清运和日常保洁等工作。

(四)坚持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理五整治四提升”工作。

(一)“三清理”

1、清理废弃杂物及生活垃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以及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2、清理河塘沟渠。本次沟渠清理的重点任务是水葫芦及水面漂浮物的打捞清理。水葫芦及水面漂浮物打捞的主体责任为服务外包公司,镇认真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和行政村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共同打好“水葫芦歼灭战”,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3、清理畜禽养殖粪污及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废弃抛秧盘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

(二)“五整治”

1、整治乱搭乱建。大力整治村内各类违法建筑物,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搭建。整治村内生产资料、柴草、农机具随意堆放现象,保持物品堆放整洁有序。

2、整治乱贴乱画。以村道两旁、背街小巷等为重点,整治墙面上张贴、喷涂的各种非法小广告、牛皮癣、废弃宣传标语等,进一步规范村内广告牌设置。

3、整治乱接乱拉。按照因地制宜、规范美观、安全有序的要求,对村内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杆线“空中蜘蛛网”现象进行整治,重点治理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线杆倾斜、废弃杆线等影响安全和村容村貌的现象,推进村庄杆线有序化。

4、整治乱种乱植。大力整治居民线公路两侧路面乱种乱植蔬菜及其他农作物。居民房前地坪在按照“六个一”标准建设好“一园”后方可种植蔬菜,但不可种植高杆农作物或搭架种植瓜藤作物,积极引导居民创建乡村美丽庭院。

5、整治乱圈乱养。大力整治公共区域或居民房前地坪乱圈乱养畜禽。居民房屋侧面及房屋后面在按照“六个一”标准建设好“一圈”后方可集中圈养适量畜禽。

(三)“四提升”

1、提升垃圾分类水平。提升农户生活垃圾前端源头分类意识,推进中端运输分格分箱,提升末端处理能力和技术,健全运维管护体系,扩大垃圾分类智能化、智慧化覆盖面,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村两委班子成员、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90%以上。

2、提升厕所服务水平。彻底剿灭农村旱厕、露天粪坑和简易棚厕,推广农村公厕“所长制”,开展农村公厕星级评定,完善农村公厕运维管护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农村公厕的使用效率以及管理运维的成效,提高农村公厕服务管理水平。

3、提升庭院美化水平。做好庭院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按照“洁、齐、绿、美、景、韵”六美标准,开展农户庭院“六个一”创建(“六个一”是指:一园,即一个规整的菜园,主要是解决房前屋后杂草丛生、土地荒芜、滋生蚊虫等问题;一圈,即一个集中圈养畜禽的栏舍,主要是解决畜禽散养带来的禽畜粪便污染环境危害农作物等问题;一屋,即一个堆放生产生活资料的杂屋,主要是解决农机具、农药化肥、柴草等生产生活物资乱堆乱放;一沟,即一条排放雨水、生活用水的排水沟,主要是解决雨水、生活用水排放不畅的问题;一池,即一个处理厕所粪污的三格式化粪池,主要是解决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一凼,即一个沤制可腐烂垃圾的密闭式带盖的沤肥凼,主要是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问题,将生活垃圾分类出的餐厨垃圾、杂草菜叶等可腐烂垃圾进行堆沤,制作有机肥),着力打造一批风格协调,富有地方特色、区域特点的精致农家小院。

4、提升环境与健康意识。提高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形成村庄自己管护、环境自己爱护、实施自己监护的自我管理机制。

各村、社区在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中,要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妥善处置清理收集的垃圾、淤泥等污染物,相关单位做好农业生产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处置工作,禁止随意焚烧、堆放垃圾和随意处理淤泥等,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防止出现次生问题和二次污染。各村、社区可在完成“三清理五整治四提升”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自选动作”,以问题为导向,明确村庄清洁行动的具体整治标准,开展内容更为丰富的整治活动,达到环境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等标准。

(一)、茶草线沿线(一线):八形汊村、明月村、仁安村、蒿竹湖村、华兴村、谭家岭村、东合村、团湖洲村,茶草线沿线公路两侧、可视公共区域杂草砍除干净,公路路面、公共区域地坪及居民住房前坪进行平整,拆除完全无法居住的房屋及残垣断壁,公路沿线两侧进行绿化、亮化、美化。

(二)、入村主干道沿线(二线):全镇所有各村入村主干道沿线公路两侧、可视公共区域杂草砍除干净,入村主干道公路路面、公共区域地坪及居民住房前坪进行平整,拆除完全无法居住的房屋及残垣断壁,入村主干道沿线公路两侧适度绿化、亮化、美化。

按照沅江市20xx年镇(街道、中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核细则实地考核。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其他镇级领导同志为副组长,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和镇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20xx年共华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组织实施。成立村庄清洁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经发办,全面负责抓好20xx年共华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统筹协调和督导调度,朱德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镇政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单位进行实地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范本篇六

(一)落实主体责任。

健全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建立街道(乡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落细基层社区(乡镇、村)、单位网格化管理,指导做好辖区和单位内人员往来摸排和健康监测登记工作,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进行体温监测,尽早发现可疑病例。

(二)推进联防联控协同防控。

部门通力协作,及时排查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提高社区摸排工作效率,快速追踪密切接触者。通过视频滚动播放、张贴宣传材料、广播等手段,播放疫情防范知识,提高社区居民防范认识。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村)、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应当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按规定接受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所有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乡镇、村)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医疗机构物资保障供应与管理,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统一调拨,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照“分级、分类、定额”的管理原则,根据社区或防控要求实施不同级别的防护措施,根据不同任务和工作人数定额发放相应防控物资。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社区居民物资保障,通过电商下单、供应商配送等多种方式保障物资的采购。鼓励开展露天广场交易日常物资,超市限时限流营业,避免居民集中采购、取送物资。组织专人做好孤寡老人、残疾人、单亲家庭等物资的采购与配送。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7.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加强对居家观察对象的'管理。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8.消毒: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9.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10.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11.保持家庭、楼内等室内场所空气流通。尽可能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集中的场所,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或与人交谈时应当佩戴医用口罩。

12.注意个人卫生。咳嗽或打喷嚏时,应当使用纸巾、弯曲手肘窝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注意手卫生。咳嗽、饭前便后、接触公共物品(门把手或电梯按钮等)、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用手触碰鼻腔和眼睛。污染的一次性物品(纸巾、口罩、手套等)应当放置在专门的垃圾袋内,绑紧袋口。避免共用日常生活物品(如牙刷、餐具、毛巾、床单等)。

13.特殊人群照顾。为老人、儿童、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24小时电话或者线上咨询服务。可根据社区条件,为独居或行动不便者,提供必要的上门医疗服务。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范本篇七

为持续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乡村建设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扎实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将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紧扣我市“绿色循环·汉风古韵”战略定位,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核心,构建“一户一处景、一村一幅画、一镇一风景、全域大花园”净美汉中格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立足我市不同区域气候条件、地形地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习俗,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坚持规划引领,突出地方特点。以县域为单位先规划后建设,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时代特征,留住乡愁,不大拆大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实现农村景观、文化遗产有保护,村庄发展有蓝图。

坚持农民主体,突出多方参与。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考虑农村特点和农民需求基础上,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增强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坚持健全机制,突出统筹发展。立足三年行动基础,强化衔接,完善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注重质量,统筹推进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自然生态保护、乡村社会管理,加快整治工作提档升级。

(三)目标任务。

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与镇域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工作统筹衔接。到2023年,11个农村人居环境市级样板镇,100个市级示范村全部创建达标,其余整治村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实现美丽宜居目标。到2025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乱排乱放得到管控,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5%以上,城乡结合部及条件较好村庄实现分类处置、源头减量;各项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农民群众卫生健康和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村庄绿化覆盖率稳定在35%以上,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与“十三五”末相比,全市干净整洁村占比由95%提高到100%,重点达标村占比由60%提高到80%,示范样板村占比由10%提高到20%,乡村综合承载功能进一步增强。其中:

一类地区(留坝县、佛坪县)。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全覆盖。

二类地区(汉台区、城固县、西乡县)。农村户用厕所实现愿改尽改,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三类地区(南郑区、洋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得到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基本改善;村容村貌水平明显提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示范取得积极进展。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对2013年以来利用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问题厕所,于2022年底前整改到位;对其他问题厕所,结合后续改厕工作,逐步整改到位。立足各地自然地理条件、风俗习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不具备条件的、列入撤并拆迁计划的村庄可通过建设公厕满足群众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厕所,加快新改建镇村景区旅游厕所、学校厕所,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运行维护。2021—2025年,新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0万座以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选好适宜技术模式。鼓励对现有农村改厕技术进行改进完善,探索推行一体式后端设施设备和节水型、少水型前端设施设备,降低前后端改造成本,成熟后再逐步推广。鼓励城乡结合部及有条件的地方新建入户进院,引导新改水冲式厕所入室进屋。对因选用技术模式不当出现问题的厕所,及时研究提出改进补救措施。健全市县镇村四级技术支撑服务体系,探索线上互动、线下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基层解决改厕难题。(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3.狠抓厕所粪污治理。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实现厕所粪污就地就农资源化利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结合发展绿色农业,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利用。鼓励厕所粪污与畜禽粪污统筹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农民或市场主体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建立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4.突出改厕质量实效。严把产品质量关,规范招标采购程序,加大产品质量市场监管力度。严把施工质量关,由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要求改厕,或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组织村民施工。严把竣工验收关,完善落实相关标准和规范,将群众使用效果和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分区分类有序治理。梯次推进,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镇(街道)所在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推动治理水平提升。开展不同地域类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合理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联村联户集中处理、单户分散处理等技术模式,探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改厕一体化建设工程,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治理,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6.加大黑臭水体治理。摸清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7.实施农村水系整治。鼓励河(湖)长制向村级延伸,统筹兼顾农村河湖管控与水生态治理保护,深入开展河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水质改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实施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推进重点河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地水污染防治、生态湿地修复与保护。(牵头部门:市水利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三)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8.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依托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县、镇、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优化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布局,实现单户分类,持续提升覆盖率;立足农村实际,积极采用小型化、分散式无害化处理方式,科学选择收集、运转和处置模式,降低管护和运行成本,建立稳定运行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处理能力。(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9.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路径。(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供销社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0.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以县域、镇(街道)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扩大供销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创新回收方式和业态。鼓励引导农村建筑垃圾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建设等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四)不断提升村容村貌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1.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通盘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推进100个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示范村和12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编制村庄规划。(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2.改善提升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引导村民积极开展庭院绿化,围绕农村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联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3.强化乡村风貌引导。按照“格局空间合理、村容田园乡土、村庄特色突出、民居风貌传统、传承历史文化”的总要求,在科学确定村庄发展定位,用地功能布局的同时,进一步突出对村庄风貌和民居特色的引导管控,科学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制定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有序推进村庄及庭院整治,突出乡土特点和地域特色,持续开展农房建设试点,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加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建设,不搞千村一面,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4.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夯实县区政府责任,加大以工代赈等方式,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养护机制,合理设置农村道路管护公益性岗位。有序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进村入户,进一步改善村庄交通条件。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突出稳定水源、城乡一体化、小型工程规范化改造等重点,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推动天然气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整治农村户外广告,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用火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积极配备必备的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应急救援安全通道。(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国网汉中供电公司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五)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15.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加强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农膜监管力度,严格源头管控。开展生态地膜、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替代传统地膜试点示范。以玉米、马铃薯为重点作物,以加厚地膜应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废旧农膜回收试点示范,健全回收网络,探索回收利用机制。开展农膜适应性覆盖评价,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大农膜回收技术集成和机械研发,全面提升农膜回收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6.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建设,打造典型样板。健全秸秆收储供应体系,提高秸秆商品化收储和供应能力,提升产业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农用优先,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不断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制度,推进秸秆利用运行长效机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7.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程度。坚持生态绿色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引导养殖业从水源地、水网地向山区农区转移,推广“果蔬茶园牧”种养模式,加快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方式。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把涉重金属项目审核关,深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控,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引导有条件有需求的大型规模场建设完善沼气发电上网、生物天然气生产等设施设备,推动有关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落实。鼓励畜禽粪肥施用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多渠道、多形式、多途径发展。(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18.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围绕“八清一改”要求,坚持“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12字方针,把村庄清洁行动与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有机结合,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养成健康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结合风俗习惯和重要节日,组织动员群众开展攻坚战、特色战、歼灭战等系列活动,集中力量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常态化,打造净美宜居文明村庄。(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9.健全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五有”机制。明晰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维。健全管护队伍,落实管护经费,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有条件地区可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七)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

20.激发内生动力活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鼓励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后续管护工作。坚持农民主体作用,引导调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使人人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倡导者、参与者和受益者。(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1.提高文明健康意识。举办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进一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通过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环境卫生治理和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主要力量。推进健康村庄建设,完善村庄公共卫生设施,深入开展卫生县城、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动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广泛动员农村青少年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卫健委;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2.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支持立足各地实际,制定完善村庄公共场所卫生保洁、社区噪声控制等文明公约;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道德积分兑换等活动;将“门前三包”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责任,增强农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意识。(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八)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3.创新完善相关激励政策。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设施建设用地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明确,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设施用水、用电比照农业用水、用电执行。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用地,积极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加大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鼓励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等加大科技研发、联合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应用以及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研发推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驻村一线实际指导。加强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4.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着眼关键环节风险防控,突出群众意愿征询、施工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后续管护、第三方评估等重点环节,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整治行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管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地方标准,强化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参与企业等标准化意识。增强主动性,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质量安全底线”。(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健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5.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完善县区为主、市级适当补助的政府投入机制,加大市县财政投入,将县财政投入情况纳入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继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县区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可按规定统筹整合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引导和撬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鼓励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强化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金融、财税、监管政策的正向激励,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严格执行地方债务管理有关规定,严禁举债推进,严防举债风险。(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6.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好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总体部署一体推进。坚持市负总责,县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有力有序推进。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督促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基层干部队伍,推动工作任务落实。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将国有和镇(街道)农(林)场居住地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7.分类精准整治。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8.完善整治机制。调整优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各专项推进办公室力量。县区要立足各自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现有工作推进机制。突出质量实效、群众满意导向,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在县域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活动,示范带动面上整体提升。在工作推进中,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和“一刀切”现象,充分考虑基层财力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任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9.督查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市县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突出问题列入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范围,强化问题整改力度。市级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考核、验收的标准和办法,会同县区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定期组织开展对各地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相挂钩,检查结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县区按照规定予以适当奖励,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30.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多种融合传播手段,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积极推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典型经验,讲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百姓身边故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畅通群众反映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范本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农村群众健康素养水平,根据《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健康宁夏2030”发展规划》、《“健康盐池2030”发展规划》、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农村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十三五”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为统领,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为支撑,着力全面普及健康知识,有效提升农村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扎实推动健康盐池建设。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地区的社会文化习俗、群众接受方式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健康教育。

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地区的疾病流行特点、生态环境状况,分类指导,开展健康教育。

分众施策。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健康影响因素,精准提供健康教育服务。

(三)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多种行之有效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增强健康理念,倡导健康行为,提高健康技能。到2020年,全县农村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5%。

(一)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突出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和贫困人口,围绕不同人群面临的健康问题,开展相应的健康教育。对青少年主要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合理用眼、合理膳食、科学运动、肺结核预防、烟草危害、毒品危害、伤害防范、心理健康等核心知识。对妇女主要普及优生优育、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对老年人主要普及老年保健、常见病预防等知识。对残疾人主要突出残疾预防、康复知识普及。对贫困人口主要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相关疾病预防等知识。(责任单位:各乡镇卫生院)。

(二)加强重点疾病健康教育。针对当地高发疾病(责任单位:疾病谱前十位的疾病),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肿瘤、精神疾病等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乙脑、炭疽等重点传染性疾病、人畜共患疾病,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治知识,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各乡镇卫生院、县疾控中心)。

(三)加强地方病健康教育。针对碘缺乏病、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饮茶型地方性氟中毒、包虫病、鼠疫等地方病,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治知识,改变群众不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县疾控中心)。

(四)加强使康核心知识宣传。围绕《健康素养66条》主题内容,深入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量运动、心理平衡、戒烟限酒、科学就医、合理用药、“三减三健”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引导群众提高健康素养水平,建立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县疾控中心)。

(五)开展公共卫生使康教育。开展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健康教育。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提高群众健康技能。(责任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县疾控中心、卫生和计生监督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一)开设农民使康讲习所。依托乡镇和村级文体中心、党员活动室、农家书屋以村为单位,配合乡镇和村级党组织成立农民健康讲习所,建立农民健康知识传播体系。由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对乡村医生、村干部、村民小组长进行培训,培养健康教育骨干力量,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2学时。由乡镇、村健康教育骨干对农民群众进行健康知识轮训,年培训覆盖率以村为单位达到95%以上。发挥相关协会、学会、志愿者作用,探素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开展健康教育。(责任单位:各乡镇卫生院)。

(二)规范健康教育咨询点。每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立一个健康教育咨询点,通过提供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健康咨询活动、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个体化健教育,为农民群众提供健康咨询、行为干预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有服务。每个咨询点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的使康教育印刷资料,播放不少于6种的健康教育影像资料。乡镇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咨询点每年至少开展9次健康咨询活动,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责任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所)。

(三)强化“一对一”健康教育。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以维护和促进居民健康为中心,面对面提供签约居民健康咨询,普及健康知识,促进其树立健康意识,引导其学习并掌握心理卫生、膳食搭配、疾病预防等相关知识,指导处理健康应急事件,指导其定期清理家庭药箱及合理用药。加强健康行为的干预与指导。培养签约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促进其维护与改善自身健康,对其实施健康管理风险评佔,对亚健康状态及不良生活行为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促进其建立健康的'生活行为方式。(责任单位:各乡镇卫生院)。

(四)加强青少年健康教育。紧紧围绕《健康素养66条》和《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传播工作,用青少年听得到、听得懂、听得进的方式和途径普及健康知识。协调教育部门完善中小学健康教育工作机制,上好健康教育课,保证每两周1课时,做到教师、教材、教案、课时评价五落实。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家长会、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青少年健康核心知识;定期举办生理、心理卫生和健康行为教育知识讲座;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小手拉大手”、“一校一品牌”健康知识传播活动,积板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和社会氛围,引导青少年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充分调动青少年学习健康知识、践行健康行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责任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卫计局计生指导室、健康教育所)。

(五)发放健康保健宣传包。利用三年时间,为全县农村家庭发放健康保健包,包内装有体温计、腰围尺、盐勺、控油壶、碘酒、医用棉签、创口贴、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宣传小折页等。向农民宣传健康素养66条内容,指导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做到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戒酒、心理平衡。(责任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所)。

(六)加强健康文化传播。一是全面开通自治区、市、县电视台卫生健康栏目,播出城乡居民应知应会的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市级每周刊播不少于2条(次),各县电视台不少于3条(次)。借助电影三下乡平台,放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健康、科学就医等健康教育科教片和公益广告,每个行政村放映不少于1场次。二是健全完普乡村文化活动室、图书室、文化广场等场所,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生活,积极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三是协调相关部门编排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卫生健康题材文艺节目,组织下农村巡回演出。县不少于50场次。(责任单位:健康教育所)。

(七)探索互联网+健康教育。积极创新传播方式,广泛利用网络、微信、微博、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普及健康知识以健康知识竞赛、有奖答题等趣味形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根性、扩大覆盖面。探素家庭医生通过网络、微信、微博、手机app等、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和健康知识科普,提高健康教育的可及性和针对性。(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公共卫生科)。

(二)试点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6月)。各乡镇按照工作方案选择1-2个健康教育工作基础较好的村或上级单位帮扶村作为试点,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县健康教育所要加强督导,及时指导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间题,深入推进试点工作、形成针对性和可及性强、可推广可复制的农村健康教育模式。

(三)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2月)。在试点工作基础上、总结各地经验做法,向全县推广。各乡镇要运用有效方式全面推进农村健康教育工作,形成浓厚的健康教育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卫生院、相关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健康工作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大意义,增强农村健康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其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来抓。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统筹使用资金,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二)科学制定方案。要深入分析本地农村地区主要健康问题、农民健康素养水平和农民健康教育需求,在问题分析基础上,明确各类服务对象健康教育干预重点,制定合理、可及、有效的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三)加强技术指导。县健康教育所要成立技术指导组,规范培训内容,做好技术指导。

(四)加强监测评价。定期开展健康素养监测,发布当地农村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结果。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范本篇九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带给整洁、礼貌、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

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家长评语大全)。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

(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

(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描述老师的句子)。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透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

(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范本篇十

根据中央、省和市、区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部署安排,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行动自觉,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力有序科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启动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有利于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文昌。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先进镇”为目标,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一)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三)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四)清理废旧广告牌。清理张贴在墙壁、门口、电线杆、路标上的非法小广告、乱涂乱画等。

(五)清理无功能建筑。清理残垣断壁、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等。

(六)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方式等宣传教育,建立文明村规民约,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发动农民群众组织开展以清洁家园为主题的自发性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要求,各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紧迫性,利用当前有利时机,开展好村庄清洁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分为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1月10日—3月20日)。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开展宣传,各村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公益广告、一封信等形式,进村入户深入宣传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工作安排等,广泛动员广大党员、农民群众,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主动参与、集中整治。

第二阶段,摸底登记(3月21日—4月30日)。按照“五清一改”要求,各村全面摸清村庄内存在的脏、乱、差问题,包括旱厕、露天粪坑、黑臭水体、乱堆乱放、废旧广告、无功能建筑等,分别登记造册,并对下一步开展整治拟定具体措施意见。

第三阶段,自主清理(5月2日—5月30日)。各村“清洁指挥长”、“网络化”包保干部,要在深入宣传的基础上,组织动员广大干部、党员、群众,对存在的“脏乱差”问题,积极开展主动清理、自主规范工作,自觉发挥主人翁意识,主动提高文明卫生、整洁有序意识。

第四阶段,集中整治(6月1日—6月30日)。由镇、村组织专业人员、队伍,按照“五清一改”要求,对村庄“脏乱差”问题自主清理不到位、群众主动性不高或者农户人力、物力不足的,帮助开展集中整治清理。同时,国土、城建、城管等部门要积极发挥综合执法作用,依法、依规开展整治,镇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任务,分工指导,确保村庄清洁行动取得实效。

第五阶段,总结申报(7月1日—7月30日)。各村要认真总结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开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提供经验,形成机制,对推进工作好、完成整治任务质量高的先进整治典型,将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要根据中央、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验收考核要求,积极组织“清洁户”、“最美庭院”、“清洁村庄”申报和村庄清洁“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要按照全面落实、高质量完成的要求,涌跃申报、一举创成。

第六阶段,持续推进(长期坚持)。在集中开展“五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的基础上,各村要从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长远要求出发,进一步聚焦农村村庄规划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农村乡风文明、长效管护机制等,通过整合“一事一议”、农村“四好公路”、美丽乡村、土地整治、“三大革命”等项目、资金,不断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投入,加快村庄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增强广大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镇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负责具体指导实施。各村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将此项工作纳入村两委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抓,村委主要领导为“一线总指挥”,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强化执行责任。按照镇领导联系村和包村规定,落实镇级领导督促指导联系村责任,根据对口联系安排,积极配合、支持参与联系村,各村的党组织书记要担任辖区村庄“清洁指挥长”,村其他干部要按照“网络化”包保要求,责任到人、责任到村庄,实现辖区内村庄清洁行动无死角、全覆盖。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要与联系领导和村级考核挂钩。

(三)强化工作调度。建立工作开展情况周报告、月调度、季督促、半年评估、年度考核制度。按照中央、省、市、区开展的人居环境整治评估和国务院大督查等工作要求,全面做好对接,适时开展工作调度,确保各项清洁行动工作计划任务,按要求落实到位。

(四)实行综合考核。将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列入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依据《宣州区美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办法》、《宣州区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考核办法》、《宣州区农村清洁工程考核办法》等,结合上级要求,制定《文昌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考核奖惩办法》,采取统一组织、分别考核、综合评价的办法(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严格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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