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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银行授权委托书格式范文通用(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31 13:43:20 页码:9
如何写银行授权委托书格式范文通用(4篇)
2022-12-31 13:43:20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写银行授权委托书格式范文通用一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信。

我是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写这封辞职信的。自我进入银行工作之后,由于行领导对我的关心、指导和信任,使

我获得了很多机遇和挑战。经过这些年在行里的工作,我在金融领域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深表感激。

由于我自身能力的不足,近期的工作让我觉得力不从心。为此,我进行了长时间的思考,觉得行里目前的工作安排和我自己之前做的职业规划并不完全一致,而自己对一些新的领域也缺乏学习的兴趣和动力。

为了不因为我个人能力的原因而影响行里的工作安排和发展,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决定辞去xx银行的工作。我知道这个过程会给行里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便,对此我深表抱歉。

非常感谢行里十多年来对我的关心和教导。在银行的这段经历于我而言非常珍贵。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己曾经是xx银行的一员而感到荣幸。我确信在xx银行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

祝xx银行领导和所有同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再次对我的离职给行里带来的不便表示抱歉,同时我也希望行领导能够体恤我个人的实际情况,对我的辞职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

此致

敬礼

xxx

日期

如何写银行授权委托书格式范文通用二

抵押人:____ 企业性质:____

立协议人:____

抵押权人:

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特签定本《抵押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权,担保借款人 与中国xx银行 行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 ,金额 ____万元,用于 。贷款期限为 ____年____月至 ____年____月。借款合同编号为 。

二、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抵押人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财产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拥有 (所 权或经营管理权)。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财产的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占管。

四、 抵押在此之前已设有抵押。抵押额为:____ ____万元;抵押期限为:____ 。

五、经双方协商此项抵押的抵押额为 ____万元,抵押率为____%,抵押期限为 ____年。随 号借款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抵押人在已设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额内不得重复抵押。在抵押价值额外再行设定抵押权的,应在再行设定抵押数之前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六、根据协商,双方占管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

1. 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2.下列抵押物及有关文件由抵押权人占管: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七、抵押人对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好,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检查和验证。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转借等形式处分自己所占管的抵押物。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对所占管的抵押物保管不当或有减损其价值的行为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提供其他等价的财产充当抵押物。抵押人不予执行的,抵押权人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贷款。

八、抵押权人占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权人过错造成抵押物及有关文件损坏、遗失的,由抵押权人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抵押权人占管、保管抵押物及有关文件、凭证,按照有关规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交纳保管费 ____元,本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结清。

十、本抵押所保证的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间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 方式处分抵押物。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含税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权人占管抵押物的保管费用;

(三)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全部贷款本息;

(四)支付应由借款人支付贷款银行的其他有关费用;

(五)清偿上述款项后所余金额交还抵押人。

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仍有权追索债务。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权人将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及有关文件退还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应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抵押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损失,财产保险赔偿首先交由抵押权人处理。

十三、抵押期间,各种抵押物的孳息归财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权人所有。

十四、其他约定:

1.

2.

3.

(说明:其他约定中应包括抵押时间财产保险赔偿处理方式和有价证券到期是否兑付等约定)

十五、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本《抵押协议》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协议》为 号借款合同的补充文件。一式 份,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执 份。

股份制企业、合资合营企业、承包经营企业董事会或发包人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____年月日

抵押人(公章):____ 抵押权人(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____年月日 ____年月日

如何写银行授权委托书格式范文通用三

实习时间:__年4月8日-5月3日

实习单位简介:__银行,全称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是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

在近百年辉煌的发展历史中,__银行以其稳健的经营、雄厚的实力、成熟的产品和丰富的经验,深得广大客户信赖,并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

__银行将秉承“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强化公司治理,追求卓越效益,创建国际一流大银行”的宗旨,依托其雄厚的实力、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成熟的产品和丰富的经验,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和公司客户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金融服务。

__银行__分行西大街支行作为__分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优美的环境,丰富的金融产品,竭诚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城市个人客户提供安全、快捷的全方位优质金融服务。

并一直鼎立支持__经济的发展,在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实习过程:此次实习的目的在于通过在__银行的实习,掌握银行业务的基本技能,熟悉银行日常业务的操作流程以及工作制度等,为今后的工作奠定基础。

实习岗位:大堂经理及综合柜员

实习过程主要包括以下2个主要阶段:

一、培训阶段

(1)通过培训了解单位基本情况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企业文化和营业网点安全保卫等。

(2)学习掌握人民币的基本方法,鉴别钞票真伪的主要方法和数钞的基本技巧及零售业务技能操作的训练。

学习银行卡及基本知识。

(3)学习银行的基本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银行的储蓄业务如定活期一本通存款、整存整取、定活两便、教育储蓄等。

银行的对公业务,如受理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签发银行汇票等。

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如贷记卡、准贷记卡的开户、销户、现金存取等;联行业务;贷款业务等。

(3)学习银行会计核算方法,科目设置与账户设置,记账方法的确定等。

区别与比较银行会计科目账户与企业的异同。

(4)学习外汇英语及中行柜台营销技巧与服务礼仪。

并进行零售业务的综合操作测试。

二、实习阶段

(1)跟支行主任学习相应的理论基础知识及银行相关各种文件

(2)跟综合柜员学习银行基本业务操作

(3)跟大堂经理学习大堂营销技巧及解答客户咨询

三、实习内容:

(一)跟支行主任学习相应的理论基础知识及银行相关各种文件

在实习的前几天里,我主要跟主任学习相应的理论基础知识及银行相关各种文件。

一方面要学习相关的实务操作,其中会计占决大多数,既要强化已有的知识,还要学习新的知识,另一方面,还要学习人民银行下达的相关文件。

结合中行金融报,金融研究等杂志刊物,了解银行改革的方向,动态。

银行的创新和进步,是与国外银行竞争的基本条件。

所以银行从上到下,都要树立一种竞争意识,服务意识。

对于4月在各支行开展的“atm机竞赛”活动就是要提高银行人员的服务意识,增强其服务理念,以优质的服务让顾客满意。

同时通过实习还让我们了解银行的业务,中行的业务结构较为多元化有公司业务,个人业务,资金业务,网上银行业务以及国际业务,西大街支行主要划分有4个板块,有对公业务,对私业务,其他业务以及和平安保险公司联合的平保业务等。

我实习的主要是对私业务,主要包括个人结算、银行卡业务、个人理财类产品为主的个人中间业务体系。

(二)跟综合柜员学习银行基本业务操作

在学习各种相关银行知识的同时,我还积极向综合柜员学习银行基本业务操作。

因为现在银行是实行的柜员制,所以我并没有机会去进行实时操作,所以能做的就是把培训时的技能操作和综合柜员的操作结合起来,寻找两者的不同,并记录下不同业务类型的交易码和分析码及特殊业务的类型。

但是就是从旁边的学习中,我同样学到了很多的东西。

当银行提出从以产品创新为中心到以顾客为中心转变的原则时,就是对业务员的挑战和考验。

业务员所要求的不仅是熟练的业务操作,更应懂得如何同顾客交流,为顾客服务,服务优于管理,一个好的管理者更是一个好的服务者。

起初对于那种一张报纸,一杯茶的管理者的生活在这彻底改变,报纸是了解客户,了解银行的手段。

茶是服务于客户的。

“创建学习性组织,争做学习性员工”每个员工勤奋学习的精神,带动着银行业务的广泛开展。

通过与业务员的接触,我还了解了银行的操作流程及储蓄业务方面的知识。

储蓄业务实行的是柜员负责制,就是每个柜员都可以办理所有的储蓄业务,即开户,存取现金,挂失,解挂,大小钞兑换,受理中间业务及外汇业务等。

对于每一笔业务,我都学习了其abis系统的交易代码和操作流程,业务主要可分为单折子系统和信用卡字系统两类。

此外我还学习了营业终了时需要进行的abis轧账和中间业务轧库,学习如何打印流水,平账报告表,重要空白凭证销号表,重要空白凭证明细核对表,审查传票号是否连续金额是否准确,凭证要素是否齐全等。

以及明白了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的重大意义。

(三)跟大堂经理学习大堂营销技巧及解答客户咨询

在实习的大部分时间里,我除了跟综合柜员学习银行业务,分钞、扎钞外就是是跟大堂经理学习大堂营销技巧,维持大堂的排队秩序及解答客户的咨询。

在大堂工作要特别注重礼仪,礼仪是人们在交往活动中形成的行为规范与准则,成天与客户打交道的大堂经理,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和名誉,所以一切都要小心谨慎。

经理告诉我要做好大堂的礼仪工作,就必须做到以下四个方面,干练、稳重、自信、亲和。

营业中的礼仪主要有四大内容:(1)解答客户问题。

(2)营业中分流客户。

(3)维护大堂秩序。

(4)适当理财产品的营销。

其中解答客户问题就要求大堂经理必须了解银行的每一业务及其操作流程,所以要想做好一个大堂经理,必须拥有丰富的知识面。

因为中行职责有外汇类职能所以在中行做大堂经理时我的主要任务就是负责引导外籍顾客的外币储蓄及兑换工作。

实习收获与体会:通过这次毕业前的实习,除了让我对__银行的基本业务有了一定了解,并且能进行基本操作外,我觉得自己在其他方面的收获也是挺大的。

作为一名一直生活在单纯的大学校园的我,这次的毕业实习无疑成为了我踏入社会前的一个平台,为我今后踏入社会奠定了基础。

首先,我觉得在学校和单位的很大一个不同就是进入社会以后必须要有很强的责任心和扎实认真的工作态度。

在工作岗位上,我们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要对自己的岗位负责,要对自己办理的业务负责。

比如:如果是一个柜员的汇款业务没经其他柜员审核,汇款就不会发出,柜员就会受到风险处罚。

如果是不小心弄错了钱款,而又无法追回的话,那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赔偿。

所以在办理与银行现金有关业务时一定要谨慎细心。

其次,我觉得尽快完成自己的角色转变。

对于我们这些即将踏上岗位的大学生来说,如何更快的完成角色转变是非常重要和迫切的问题。

走上社会之后,环境,生活习惯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果不能尽快适应,仍把自己能学生看待,必定会被残酷的社会淘汰。

既然走上社会就要以一名公司员工的身份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我觉得工作中每个人都必须要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和努力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正所谓做一行就要懂一行的行规。

比如,挂失业务办理时需要本人亲自持本人身份证件办理。

而在实际业务发生时往往很多人因为身份证丢失而持本人户口簿或他人持身份证为丢失人挂失等虽然可能明知是本人,这些都是不被允许的。

而当对方有所疑问时,也必须要耐心的解释为什么必须得这么做。

现在银行已经类似于服务行业,所以职员的工作态度问题尤为重要对于客户的一些问题和咨询必须要耐心的解答。

这使我认识到在真正的工作当中要求的是我们严谨和细致的工作态度并虚心向他人请教。

最后,还要有明确的职业规划。

所以今后在工作之余还要抓紧时间努力学习银行相关知识,早日通过银行理财师的考试,相信只有这样才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得到更好的发展。

如何写银行授权委托书格式范文通用四

编号:

保证合同

重要提示

请保证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债权人予以说明。

为保障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签订或将要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实现,保证人愿意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保证。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人与债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主债权

1.1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有多个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下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本合同约定的银行授信业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列明的任一项、多项业务或其他名称的业务。

▲▲1.2 任一笔主债权本金的币种、金额、利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具体内容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在主合同(包括主合同下额度使用申请书和/或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签署的其他名称的文件,额度使用申请书和其他名称的文件在本合同中合称“额度使用申请书”,下同)中具体约定。

按照本合同第10.2(2)条、10.2(3)条、10.2(4)条和10.2(5)条约定提供最高额保证的,主合同的额度是否可以循环使用、额度的用途、每次使用额度时的具体用途以及授信期限等均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在主合同中具体约定。对于按照第10.2(2)条、10.2(3)条的约定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在主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限内发生的主债权均受本合同担保;对于按照第10.2(4)条、10.2(5)条的约定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在第10.2(4)条、10.2(5)条约定的期间内发生的主债权均受本合同担保。

1.3按照本合同第10.2(2)条、10.2(3)条、10.2(4)条和10.2(5)条约定,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最高额保证的,适用本款以下约定。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在全部主合同下最后一笔主债权的发生日(“主债权确定日”)确定。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取消全部授信额度的,取消全部授信额度之日为主债权确定日。

主债权确定日当日及之前发生的主债权及其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均属本合同保证的范围。

主债权的发生指债权人发放贷款、融资款、透支款或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或备用信用证。

▲▲1.4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享有的债权的实际金额无论低于还是高于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均不影响保证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 保证责任

2.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2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2.4 根据第10.2(1)条约定提供保证的, 保证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根据第10.2(2)条、10.2(3)、10.2(4)及10.2(5)条约定提供最高额保证的,对本合同签订前已签订的主合同,保证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对本合同签订后将签署的主合同,保证人同意,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签订主合同无需通知保证人或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将自行联系债务人提供相关文件。

▲▲2.5根据第10.2(1)条约定提供保证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但是,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且增加合同金额、提高利率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人仅按原主合同约定的金额、利率和期限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在主合同未变更的前提下,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调整利率(包括提高利率)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人仍应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根据第10.2(2)条、10.2(3)、10.2(4)及10.2(5)条约定提供最高额保证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变更主合同额度金额、授信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利率及其他条款,无需通知保证人或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但是,对于第10.2(2)条及10.2(3)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增加主合同额度金额或延长授信期限的,保证人仅对原授信期限内发生的主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内承担保证责任;对于第10.2(4)及10.2(5)条,无论主合同发生何种变化,保证人对发生在第10.2(4)、10.2(5)条约定期间内的主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2.6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和/或赔偿责任,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2.7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是一项持续性保证,对债务人的全部或部分被担保债务的任何部分付款或清偿不应被视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被解除,保证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第三条 保证人的陈述与保证

3.1 保证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保证人为自然人的)/保证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保证人为非自然人的),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3.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保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3 保证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债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3.4保证人及其关联方均不属于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名单内的企业或个人,不位于被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的国家和地区。

▲▲第四条保证人的义务

4.1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且无条件地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融资款本金或债权人垫付款项或相应利息时,保证人应向债权人立即支付债务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保证人同意:主合同同时受债务人或第三方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债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担保权利的行使,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立即支付债务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而无需先行行使担保物权或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有权不分先后顺序地分别或同时向包括保证人在内的一个或多个担保人主张部分或全部担保权利;债权人放弃或变更对其他担保人的担保权利、放弃或变更担保物权的权利顺位的,保证人仍按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而不免除任何责任。

4.2 保证人应配合债权人对其收入和资信情况(保证人为自然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保证人为非自然人的)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债权人因贷后风险管理需要而要求的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

4.3保证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债权人,并且在主合同项下债权得到全部清偿前,除非得到债权人书面同意,不应采取下列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4.4 保证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措施,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经济状况、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保证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所适用的交易所规则;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保证人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或经济状况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9)保证人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或变更住所等联系方式(保证人为自然人的);

(10)保证人发生重大安全或环保事故;

(11)保证人发生重大股权变更;

(12)保证人的外部审计师对其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是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13)保证人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或监管要求被或可能被有权机关调查、处罚或采取类似的其他措施;

(14)保证人或其关联方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的制裁名单,或者其所在国家和地区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国家和地区名单。

4.5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且无条件地同意,在被担保债务被全部清偿之前,保证人不得对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任何权利或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因履行本合同而享有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赔偿的权利)。如果保证人因违反本条规定而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或主张,导致从债务人处收到任何款项,保证人应在收到时立即将该等款项支付给债权人。

4.6在债务人足额清偿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前,债务人如成为保证人的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保证人将立即通知债权人并提供股东会(股东大会)关于同意提供担保的决议。

4.7保证人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不从事涉及洗钱、恐怖融资的活动,积极配合债权人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各项反洗钱工作。

4.8保证人保证,保证人及保证人员工及代理人不以任何形式向债权人或债权人员工提供、给予、索取或收受本合同约定以外任何形式的物质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卡、旅游等)或其他非物质利益;不将债权人提供的资金或服务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用于与贪腐或贿赂有关的活动;保证人如知晓任何违反本条约定的情形,应及时如实、完整、准确地向债权人提供线索和相关信息,按照债权人的要求配合相关事宜。

▲▲第五条 扣划约定

5.1 保证人授权,债务人或保证人有到期应付的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扣划保证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5.2 扣划后,债权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主合同号、额度使用申请书编号、合同号、扣划金额、债务余额通知保证人。

5.3 保证人清偿债务款项(包括保证人主动还款和债权人依本合同约定扣划所得款项)不能足额清偿保证人全部债务时:

(1)应首先用于清偿抵充到期未付的费用。到期债务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到期债务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及以上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2)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开立担保函、出口保理等业务项下,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3)保证人有多笔债务(包括保证人在其他合同下对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有权自行决定保证人各笔债务的清偿抵充顺序,只要该等抵偿顺序不违反债权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监管要求的强制性规定。债权人应将抵偿债务的结果通知保证人。双方对本款事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个人贷款项下,债务抵偿顺序按主合同约定。

5.4 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扣划时公布的汇率折算抵偿债务的金额。需要办理结售汇或外汇兑换手续的,保证人有义务按债权人要求协助债权人办理。

第六条 通知

6.1保证人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均真实有效。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保证人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债权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在债权人收到更改通知后生效。

6.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债权人对保证人的任何通知,债权人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债权人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债权人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保证人者为准。

(1)公告,以债权人在其网站、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日;

(2)专人送达,以保证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3)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送达于债权人最近所知的保证人通讯地址,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4)传真、移动电话短信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于债权人最近所知的保证人传真号码、保证人指定的移动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6.3 保证人同意,除非债权人收到保证人关于变更通讯地址的书面通知,保证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是法院向保证人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合同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于债权人最近所知的保证人通讯地址的,以保证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为送达日;保证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法院对保证人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权通过第6.2条约定的任一通讯方式进行。法院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讯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电传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法院同时选择多种通讯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保证人者为准。

▲▲第七条 信息披露与保密

7.1对于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取和知悉的保证人的未公开信息和资料,债权人对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应依法承担保密责任,不向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和资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门或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

(3)保证人未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需向债权人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和允许债权人的外部专业顾问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的;

(4)保证人另行同意或授权贷款人进行披露的。

7.2保证人确认已签署《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债权人在授权书规定的范围内查询、使用和保存保证人的信用信息。

7.3在本合同第7.1条和第7.2条规定的情形外,保证人进一步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保证人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不良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等,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为下列目的向业务外包机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其他金融机构及债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分支机构,或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拥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许其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①为开展银行授信业务或与银行授信业务有关,例如推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业务、催收保证人欠款、转让银行授信业务债权等;②为债权人向保证人提供或可能提供新产品或服务或进一步提供服务。

本第7.3条是否适用,以双方在本合同第12.1条约定为准。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本合同项下争议向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本合同“其他约定事项”条款另有约定除外。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九条 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保证人为自然人的,保证人签字;(2)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第十条 担保的主合同

10.1 被担保的债务人为:

10.2本合同提供的担保适用以下第 项约定:

(1)保证。担保的主合同编号: 名称: ;

(2)最高额保证。担保的主合同编号: 名称: ;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 (大写金额): ;

(3)最高额保证。担保的主合同编号: 名称: ;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 (币种): (大写金额): ,本款所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② 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本金余额是指以下任一或两项之和:

i 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发放且债务人尚未偿还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本金之和;

ii 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开立且仍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金额之和以及债权人在前述银行授信业务项下已垫付且债务人尚未偿付的金额之和。

(4)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 。

前款所称主合同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为办理 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5)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 (币种及大写金额): ,本款所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② 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前款所称主合同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为办理 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本金余额是指以下任一或两项之和:

i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发放且债务人尚未偿还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本金之和;

ii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开立且仍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金额之和以及债权人在前述银行授信业务项下已垫付且债务人尚未偿付的金额之和。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保证人接收第六条约定的通知的联系方式包括: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电话:

移动电话号码:

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2.1双方同意,本合同□适用□不适用第7.3条。

12.2 双方同意,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争议管辖法院由“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修改为: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法定(户籍)地址: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负责人:

通讯地址:

保证人已通读合同全部条款,债权人已应保证人的要求作了详细说明,保证人签署本合同时对所有内容无疑问和异议,理解合同条款尤其是带▲▲标记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

(本页以下无正文)

保证人(公章/签字) 债权人(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签署日:年 月 日

共有人声明条款(适用于保证人为自然人):

本人(姓名: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系保证人的配偶。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确认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知悉并同意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基于该保证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清偿。

共有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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