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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爱情小故事(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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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爱情小故事(实用13篇)
2023-11-09 22:30:16    小编:ZTFB

分类是将事物按照某种特定的标准或特征进行归类和整理,以便更好地理解和使用。总结是提升学习成绩和提高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我想我们需要重视总结的作用。接下来,我们将会分享一些总结的写作案例,供大家在写作过程中参考和借鉴。

爱情小故事篇一

你知道爱情的重量吗?往下看你会感动!男孩和女孩同在一个班级,男孩沉默寡言,女孩活泼可爱,男孩喜欢女孩,女孩不知道,女孩喜欢男孩,可男孩也不知道,他们彼此沉默,女孩学习很好,坐在男孩的同排,他们都是老师特别关照的对象,女孩生病了,男孩心如绞痛,可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女孩一次成绩不理想,男孩只能在心里默默为她祈祷,女孩伤心了,男孩会感觉生不如死,可他却不懂得安慰女孩,他只能在上课的时候看着美丽的女孩,而女孩又何尝不是这样?他们都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就这样一晃过了三年,高三了,而男孩却从没和女孩说过一句话.

直到有一天,考试时,男孩突然发现自己的铅笔没有了,他不得不向别人借,于是他想起了女孩,他努力使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红着脸向女孩借铅笔,女孩很爽快的借给了他,男孩很高兴,试考完了,当然男孩考的不好,因为他一直想着女孩,女孩考的同样也不好,因为她也一直想着男孩,但他们除了谢谢和不用客气外,没有多说一句话.男孩把铅笔还给了女孩,女孩很随意的放在了铅笔盒里,男孩有些伤心了,但他并没有说什么.又一次考试到了,女孩拿出铅笔正准备答题,她呆住了,那是怎样的`一只铅笔啊,被销的那么平滑,那么细致,那么让人砰然心动,女孩的眼睛有些湿润了,她明白了为什么她将铅笔随意放到铅笔盒里时男孩会显得有些难过,终于她扒在课桌上留泪了.

转眼间高考快到了,然而他们都还不知道彼此的心.难道爱情就是要彼此折磨吗?男孩整天沉默,他的心碎了,女孩又何常不是!男孩放不下女孩,他太爱她,为了能和女孩多说些话,又不要让女孩明白他的心,天真的男孩总在考试前向女孩借铅笔,渐渐的女孩发现了,但他们任然心照不喧,女孩深爱着男孩,但她太傻,所以只是在每次借铅笔前都要在地上把笔头磨圆,好让男孩有理由为她销铅笔.他们太相爱,却又要彼此掩饰,彼此难过,彼此伤心彼此折磨,也许这才是真爱吧!于是,“铅笔”便成了两人的秘密.

终于男孩碎了的心开始愈合,他决定向女孩说出心中的爱.男孩利用体育课同学们都不在时在女孩书里夹了张字条,上课女孩翻书时发现了字条,上面写着一行字:我对你的爱净重21克.女孩哭了,哭的很伤心,她向男孩吼到:你知不知道我有多爱你,我对你我可以放弃我的生命,而你,对我的爱却只有21克.女孩哭这跑了出去,男孩并没有追出去,因为男孩太爱女孩,他不想让女孩受到一点点的伤害,他明白自己还不能给女孩幸福,必境他什么还不是.天真的女孩哭了整个晚上,第二天她找到她的哥哥一起出去走走,她太伤心了,她需要男孩大声说出我对你的爱比泰山还重,比恒山还久,可##,女孩的心彻底的碎了.

这时她看见男孩向这边走了过来,天真的女孩顾意拉着哥哥的手作出一副爱媚的样子,男孩似乎想说些什么,但他止住了,他们就这样擦肩而过,就在走出10米远的地方男孩突然回头向女孩大声说:祝你幸福,然后瞬间消失在女孩面前,女孩还没反应过来男孩早已不见了,女孩挣脱哥哥的手,撕心裂肺的哭了起来,哭的那样让人心寒,她太爱男孩,他只是想男孩能问一下她身边的人是谁,能在意她,她想:如果男孩能问她身边的人是她的什么,女孩就会说出他是我哥哥,然后告诉男孩我爱你,很爱,很爱!可男孩不懂,他们都太天真,太傻,太傻,女孩没找到男孩,她听见男孩说:祝你幸福,的时候声音是颤斗的,她终于明白男孩是爱她的,天真的她只是想气一下男孩,能让自己得到男孩的一点点安慰,可是他们都太傻,他们都不明白彼此的心,女孩听不进哥哥的安慰,任凭眼泪释无忌但的流下,仿佛永无止境,她太爱男孩.第二天她依然没见到男孩,又过了一天同样没见到男孩,听同学说他转校了,女孩又哭了整个晚上,她太爱男孩,而那句“我爱你,很爱,很爱”却永远留在心里,女孩从此不在活泼,她开始变的内向,没人知道为什么,(当然除了你我)女孩更加努力学习,她太爱男孩.终于高考了,女孩考的很好,可她并不快乐,因为她太爱男孩.

很快女孩上了她理想的大学,在大学里女孩碎了的心也渐渐开始愈合,女孩有了新的男友,男友很爱女孩,女孩也感到了些许的幸福.女孩总是在夜晚哭泣,她太思念男孩,她放不下男孩,在强大思念的折磨下,女孩开始变得瞧脆,让人心疼,女孩的男友更加爱护女孩了,但有一点他不知道,永远也不可能知道,女孩依然每天晚上独自一人承受着痛苦,她太爱男孩,她放不下男孩,永远也放不下.

一天女孩的男友给女孩两张电影票,请女孩看电影,可自己有重要的事不能陪女孩了,让女孩自己找个朋友一起善良的女孩当然能理解.但女孩没有找她的朋友而是一个人去的.女孩找了一个角落坐了下来,她看见旁边一对恋人那么恩爱的依偎在一起,心又痛了起来,她太思念男孩,她多么想在见到男孩啊,她向老天企求,可老天看不到,她想如果能再见到男孩她一定要不顾一切的向男孩说:我爱你,很爱,很爱.

男孩又何尝不是这样?但一切都晚了,一切都太迟了.

其实男孩向女孩说过“我爱你,很爱,很爱”可是女孩不懂.电影放完了,女孩哭了,哭的很伤心,很伤心,她的心彻底的碎了,在也不能愈合.因为电影里的主人公分明就是男孩和女孩.这时女孩看见旁边的男孩把女孩搂的很紧,很紧,那个女孩也哭了,她嘟啷这小嘴问那个男孩,这个电影真感人,可名字为什么叫《21克的爱情》?男孩心疼的为女孩擦干眼泪,轻轻的捏着女孩的鼻子说到:“傻瓜,21克是灵魂的重量,每一个深爱着别人的人,死后体重会减少21克,那21克便是世界上最纯洁的爱,就算人去了,可爱还在,那减少的21克将会永远留在深爱的人身边------”女孩在也忍不住,她不顾一切的放声大哭,那哭声足以感动任何一个铁石心肠的人,女孩跑了出去,她发誓一定要找到男孩对男孩说“我对你的爱净重21克”可太晚了,一切都晚了.

其实男孩并没有转学,他只是认为女孩那样做是拒绝了他,男孩很伤心,那天他第一次喝了酒,在过马路时被一量卡车带去了天堂.可女孩不知道,永远也不会知道----21克是灵魂的重量.传说人死后体重会减少21克,那21克是最纯洁的爱,那21克便是:一克是宽容、一克是接受、一克是支持、一克是倾述、一克是难忘、一克是浪漫、一克是彼此交流、一克是为她祈求、一克是道歉、一克是认错、一克是体贴、一克是了解、一克是道谢、一克是改错、一克是体谅、一克是开解、一克不是忍受、一克不是质问、一克不是要求、一克不是遗忘、最后一克是不要随便牵手,更不要随便放手.

爱情小故事篇二

爱情。

就像脚上的鞋,只有失去的时候才知道赤脚的滋味,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故事会爱情故事。

20xx年7月22日,是河南省驻马店泌阳县曹庄村25岁新郎张虎迎亲的日子,新娘是宋庄22岁的王艳丽。宋庄在群山深处,曹庄在出山口处,两庄相距十多公里。

这些日子天热得不行,已经闹旱灾了,今天却突然下起大雨。雨一下就不肯停,河水涨了不少。从曹庄到宋庄,一条弯弯曲曲的山路18次经过同一条出山的河,那条河叫十八道河。新郎的父亲怕迎亲出意外,想改日再办婚事。张虎意志坚定:“老天就是下刀子,我也要去接新娘。”

赶到新娘家,已是上午8点多钟。按照习俗,把嫁妆装上三轮车。艳丽的爹娘为女儿的。

安全。

考虑,看了看天,也劝道:“雨下大了,河水涨得快,不行就改日吧!”

艳丽昨晚一宿都没睡着,心早已飞过十八道河。听说父母想改变主意,她红着脸将了爹娘一军:“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没法收了。”爹娘无奈地把女儿送上花轿。

返回途中,雨还在下,漫水桥上的水越来越大,山洪滚滚,越往前走水流越急。过前九道河时,他们是把花轿抬过去的,抬轿的人险些被水冲走。过第十道河时,艳丽下轿自己走。就这样,从第十道河到第十七道河,新娘都是牵着新郎的手从漫水桥上蹚过的,罩在婚服外面的婚纱早已湿透。

迎亲的队伍来到最后一座漫水桥,上游的山洪汇聚到这里出山,水面已近百米宽,桥上滚过的山洪有两米深。张虎愁得额头冒汗,一咬牙:“要不我游过去,告诉爸妈一声,推迟婚礼!”

大喜的日子让前来贺喜的近百号亲友散去不妥。艳丽说:“我和你一起游过去!”张虎吓了一跳:“你能行吗?”“小菜一碟。”艳丽得意地说。可这也太委屈新娘了,送亲的、迎亲的人都不同意这样做。

艳丽甩掉罩在婚服外面的婚纱,说:“走,游过去!”见她这么坚定,张虎对其他人说:“那你们先回去,等水退了再出山。”他赶紧跟上新娘,跳进河中,向对岸游去。一个浪打来,艳丽没了影,张虎慌了神,高声大喊。片刻后,艳丽从水中露出头,向他调皮地笑了笑。他们终于游到对岸,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三辆三轮车装着嫁妆,被山洪挡在山里,一直等到两天后洪水退去才返回。

22日中午,乡亲们入座。在这大喜的日子里,虽然暴雨、山洪冲毁了道路,淹没了庄稼,大家依然能够相聚一堂,见证一对新人的婚礼,也是一件快事。可是,迟迟不见接新娘的车队,着实让大家紧张。有人猜想,可能车子被洪水挡住了,过不来……大部分人都感觉这场婚礼要推迟了。就在大家议论纷纷时,新郎与新娘浑身湿淋淋地出现。大家都被感动了,掌声经久不息。

晚上入洞房,张虎把艳丽紧紧地抱在怀里,激动地说:“你游过河嫁到我家,我要对你好一辈子……”艳丽把头埋在丈夫怀里,觉得他们的婚礼太浪漫了,能让他们怀念一辈子。

一上公共汽车我就注意到了她:她身穿牛仔服,肩上挂着一个雅致的小包,一对酒窝在白里透红的脸颊上跳动着,大眼睛里闪着柔和的光。如果能与这么漂亮温柔的姑娘相识该多好啊!可是,该怎么与她搭话呢?像老生常谈那样:“请问,现在几点了?”——愚蠢之至;“您现在要下车吗?”——粗浅鄙薄;“我们好像在哪儿见过面?”——更是庸俗不堪。

可那位姑娘却丝毫没注意到幸运之神对我的垂青,径直朝门口走去。完了,她一定是要下车了,美丽的姑娘,幸运的车票,拜拜!我绝望地想着,突然脑海中蹦出这样一个迷信的说法:把幸运车票吃下去,一切都会如你所愿。但愿这能在我身上显灵。抱着一线希望,我偷偷地背转身,闭上双眼,咕噜一声就把车票吞了下去。然后开始仔细倾听内心的声音,期待着奇迹的出现。白费劲!脸憋得通红,我也没能得到一个通向姑娘心灵之路的锦囊妙计。我只好用无奈却极其恳切的目光望着她,并暗暗乞求:姑娘,千万不要下车,停下来吧,停下来吧,哪怕再和我待上一站的路程!这时奇迹出现了:我倾心相慕的那个姑娘,好像听到了我心的呼唤,慢慢地转过身,果断地向我走来。

太棒了!我狂喜得头有些发晕了。

姑娘看了我一眼,又面向大家,用她那悦耳动听的声音说:“女士们,先生们,请你们拿出自己的票,现在开始查票了。”一边说,一边拿出了查票员证章,转向了我,“先生,请您出示一下车票。”我的心一下子跳到了嗓子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收款机出故障了吗?”姑娘见我不吭声,关切地问。“没、没有,它好好的呢。”

“那么,是收款机里没车票了?”“有、有票。”我失魂落魄地回答她的话。自己也不知道究竟在说些什么。“那么,您就是没有买票了?”她的语气变得严厉起来。“不、不,买过票了。”“那您的票呢?请您出示一下。”“它、它在这儿呢,”我指了一下自己的肚子,“我、我把它吃、吃掉了。因为它是一张幸运车票。”

周围的人开始哄笑起来。唉,这倒霉的车票,害得我好苦。姑娘也笑了起来:“我不是外科医生,我只是个查票员。非常遗憾,现在您得为幸运付出代价了。”她加重了语气。

我知道她指的是什么意思,十分沮丧地问道:“多少钱?”“如果现在交,是5里拉;如果到调度室里的话,那要多一些了。”

多罚少罚都是个罚,干脆随她走一遭。我做出一副豁出去的样子,随她下了车,掏出腰包,付了罚款,收下罚款单,依依不舍地与她道别。后来,我按照收据上的印戳和她查票证章上的号码找到了这位美丽的查票员,邀请她看电影,她竟愉快地答应了,再后来呢,她就成了我现在的妻子。

试想一下,当初如果没有那张幸运的车票我怎么能和她有缘相识并相爱呢?

那年,认识他们的人都在想,他很快就会成为她的白马王子了。其实,并不是这样。

1997年,17岁的她受他的影响,追随他考入了斯坦福大学。进入大学不久,她便坠入了爱河。然而,她对他说的并非“我爱你”、“我离不开你”之类的缠绵甜蜜的话,而是问他:“你觉得马修·皮尔斯怎么样?”没待他答话,她又说:“我要轰轰烈烈地爱一场!”

“皮尔斯当然是一个很不错的小伙子。”他说,“他。

学习。

成绩优秀,并且热爱运动,前不久获得全国大学生200米蝶泳冠军。只是啊,只是……他有些经不住打击。”在她进斯坦福时,他已念大三了,对同学的情况自然比她了解得多,也就坦诚地向她陈述了自己的看法。

既然她是那么爱皮尔斯,从此,他便以老朋友兼兄长的身份精心呵护她和皮尔斯的那株爱之幼苗。他就像一棵郁郁葱葱高高大大的树,太阳太炽烈了,他便为他们撑起一片阴凉;风雨太猛了,他便给他们架起一道屏障……他多么希望她那花儿一样美好的憧憬一直持续下去。

1998年,她那位总统父亲的丑闻闹得沸沸扬扬。让她无比尊敬的父亲竟然会这样,她的世界轰然倒塌。她红着眼睛、欲哭无泪的照片,出现在《纽约邮报》的头版上。作为她男朋友的皮尔斯,受不了别人嘲讽的眼光,很快逃离了。

伤心欲绝的她找到他,伏在他肩头痛哭了一场:“我真的不想当总统的女儿,我只想过正常人的生活,找一个我爱的人,拥抱他,与他共度时光。”此时此刻,他是多么希望她能牵起自己的手啊。可是,她没有。

20xx年,为了逃离在美国的尴尬处境,她来到英国牛津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不久,她便向他透露了自己的喜讯:“他是最好的男人,他总让我开心不已。你知道吗,这才是我渴望的生活!”她所说的男人叫伊恩·克劳斯,是牛津大学的校友。他为她高兴,说:“谢谢你让我分享你的喜悦,衷心地祝福你!”

然而,20xx年的一天,她打电话约他到酒吧,她要以酒精麻醉自己。是的,她再一次失恋了。

她从牛津大学毕业后,在麦肯锡公司找到了一份薪水丰厚的顾问工作。她认为,她与克劳斯的爱情瓜熟蒂落了,于是两人开始同居。朝夕相处中,她发现克劳斯是一个控制欲极强的人,希望掌控她的一切。在无数次的沟通和退让后,克劳斯依然故我,不堪忍受的她终于提出分手。

她又想起了他,他从来都是她大倒苦水时的最好听众,也是屡屡让她从痛苦中走出来的人。不过,他并没有和她一起喝那“以酒浇愁愁更愁”的苦酒,而是建议她去逛书店。

多年来,逛书店以及看书一直是他们共同的爱好。这次,他的聪明睿智使得她如沐春风,这种感受不禁让她想起了和他最初认识的情景。

那是在1993年,她13岁,他15岁。由于他们的父母都是民主党人,在一次党派聚会中,他们被各自父母带到了会场。他的活泼顽皮以及侃侃而谈吸引住了她,从那之后,他们经常见面,慢慢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1997年,她就读斯坦福大学时,他是那样高兴,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考试心得和选系经验一一传授给她。他还带着她参加了学校的“兄弟会”,让她提早体验大学的生活。

那时,人们都说,他们马上会成为一对恋人,然而,直到20xx年的这一天,他还只是一名陪着她、教她如何面对失恋伤痛的人。他们一边逛着书店,阅读着他们喜欢的书,一边就书中的某个观点交流看法,她觉得时光在倒流,似乎又沉醉到了以前那种温馨而美好的时光中。

他说,在看书时,他不单是与她平和地交流,还不时地要与她激烈争论,这是心理学中的理论。大凡友善却又激烈的争论,最容易让人从沮丧的情绪中走出来。果不其然,没过多久,失恋产生的痛苦阴霾慢慢消失了,她的心又回到了温暖明媚的阳光中……这阳光,也为他们镀上了至诚相爱的缕缕光亮。

她是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的女儿切尔西·克林顿,他叫马克·麦兹温斯基,是一位非常。

成功。

的投资银行家。20xx年7月31日,他们携手走上了婚姻的红地毯。

爱情不一定是双方在长跑的路上一同不停地跑下去,但爱情肯定是有一方在为另一方坚守。作为迷惘的一方,无论你走得有多远,总能有那一方为你做一棵挡风遮雨的树,总能在你苦痛时提供让你停靠的宽广臂膀。这个人,才是你可以托付终身的亲密爱人。

爱情小故事篇三

他们应该是有缘分的,大学同学,毕业后又进了同一个单位。

她是那种热情浪漫、美丽出众的女孩儿,他只是个诚实敦厚的普通男人。她喜欢周末的时候和他一起出去泡吧聊天,心情不好的时候会借他的肩膀哭个天昏地暗,长假时俩人做伴关了手机出去游山玩水,山间放歌。但是,也仅此而已。内心里,他一直觉得她这样的女孩儿,不会是属于他的。

那天,大学的几个同学到他们这个城市旅游,相邀一起聚聚。同学都已结婚,只有他俩还是形只影单。大家问什么时候喝他们的喜酒,她笑望着他,眸子里闪着亮晶晶的光。他淡淡地笑,回头招呼服务员“再加一个糖醋鱼花,要多放糖少放醋,加香莱。”糖醋鱼花,那正是她最爱吃的菜,她是南方人,一向喜欢吃甜的,还有个怪习惯,无论什么菜。都要加香菜。她听着他熟练地说出这一串,心里怦然而动。

那天晚上他送她回去,到她的楼下,他照例地道了晚安,转身要走。她却叫住了他,他回头,在明亮的灯光下,他看到她先把一只手背贴于颏下,另一只手指着他,然后用一个手指横在嘴边转了几下,又把一只手伸开,轻抚另一手拇指的指背,再将一只手的食指指向自己。他看着她做着一系列奇怪的动作,正疑惑,想问她时,她已经转身跑上楼了。“真是个小女孩儿!”他叹息着摇头笑了。

不久后,他被派去外地做分公司的经理。他在分公司如鱼得水,做得非常出色。开始还和她有联系,渐渐地就断了。后来,他谈了女朋友,结婚,生子。

一天晚饭后,他随手拿起妻子买的杂志,发现里面有一个栏目叫“爱情手语”,他好奇地打开看,上面绘着图,是一系列的动作,他呆住了,那些奇怪的动作,和当年她做的动作一模一样。旁边标注着手语说明:“等你说爱我!”

真正的爱情,心灵是没有距离的……。

爱情小故事篇四

有些人说不出哪里好,但就是谁也代替不了。唱起这句歌词时,心会尖锐地疼,似乎当一切都开始变得模糊时,那个白衣少年依然留在我的.记忆里,不曾老去。

他一直把我当成假小子,打篮球时,他会给在人群里的我一个斗志昂扬的微笑,进球时悄悄地向我挤一下眼。但是,即使他搂着我的肩膀,也只当我是兄弟,或者说红颜知己。于是,我小心翼翼地藏匿起自己的心思。

直到他身旁出现另一个女孩。我默默地想,原来他喜欢长发,喜欢笑起来甜美的女生。我不再大大咧咧,还悄悄地留起了长发。“三人行”的时候,见到他们彼此眼里的甜蜜,我明明心痛得要死,依然强颜欢笑。

高考后,得知他想去沿海的城市上大学,我也填报了那个城市的学校。可是直到快开学我才发现,他要去的是那所春末有樱花的大学。他解释:她喜欢的。我执意要和他坐一列火车,宁愿多坐十个小时。第一次那么近地看他熟睡的样子,我悲伤得不能自已,一遍遍地对自己说:停止吧,该停止了。中途他要下车了,看着他明朗的笑容,我的眼泪终于决堤,我知道,都过去了。

接下来的两年,我一直克制着自己,不去打听消息,但他的一个电话,就让我匆匆踏上了火车。他告诉我,他们分手了。再见到他时,恍若隔世。我们手牵手逛大街小巷,半真半假地穿情侣t恤。临分别时,他认真地抱了抱我,说:“谢谢你,还有,对不起。”

原来他一直都懂。在回去的火车上,我哭了,不为多年的被忽略,只为他的“对不起”。还要继续等下去吗?我就像是站在悬崖边,不能前进,亦不舍后退。那么,交给时间决定吧。

再后来,断断续续得知他的消息:又恋爱了,毕业了,留在了那座城市,自己开工作室了……我并不打电话给他,只在节日时发祝福短信。每次他都回:你也是,丫头。直到我在高中同学群里,看到了他发的婚纱照。他清瘦依旧,明朗而成熟。想起往昔的片段,已经在职场上历练得坚强的我,再一次哭得像个孩子。

十年了。虽然我明白,我一直等待的结果,不过是你先离开。如今,我终于可以伤感而决绝地转身离开,不再回头。

爱情小故事篇五

儿时,你小巧玲珑我玉树临风。

这年,你以优异的成绩{所就读该校}落榜了{省重点高中}。

今年,轮到我考高中了。成绩突出的我令父母老师紧张不已。在一次母亲与老师的撮合下,你答应辅导我复习!你总是孜孜不倦地为我讲解,我却总爱目不盯地望着讲解中的你!

今天,你已远去不知在何方我却还有许多话不曾讲……。

爱情小故事篇六

因为年少幼稚无理取闹,我们可能错过了今生最爱的那个人。直到自己爱到不能忘却不能自拔,才意识到过去那段。

爱情。

故事有多么耐人寻味。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准备的爱情故事小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重病入院,前男友出现在床前。

20xx年2月,在广州打工的胡立春感觉浑身乏力,有时候只走几步路就会气喘吁吁。到后来,她连东西也吃不下了。拖了一阵子后,她去医院做了检查,没想到被确诊为严重的肾衰竭。“天,怎么可能?我的身体一直很好呀?”如同晴天霹雳,胡立春完全懵了。

胡立春是个苦命女孩,母亲在她3岁时就因车祸去世,父亲胡贤书又是聋哑人,她是与父亲相依为命长大的,谁知道祸从天降竟又让她患上绝症。医生说,这种病的治疗办法只有两种,要么。

坚持。

做透析,每次500元,一周少说要做两三次;要么换肾,手术费大概30万元左右。对于胡立春而言,这两个治疗办法的花费都如同天文数字。

胡立春的男友万小波此时正在重庆老家照顾患重病的父亲,为了不让男友担心,胡立春就向男友隐瞒了自己生病的事。

住院一个月后,胡立春实在无力支付昂贵的治疗费,就自行出院了。没想到第二天,万小波竟出现了,原来和胡立春一起打工的姐妹,实在不忍看着她独自支撑,就偷偷给万小波打了电话。

“立春,你怎么这样傻,病成这样也不告诉我?”万小波抱住胡立春哭着说。“你应该留在老人身边尽孝呀……”一边是病入膏肓的父亲,一边是患了重症的女友,万小波真是左右为难,心力交瘁。几天后,他就收到了父亲病危的电话,又匆匆忙忙赶了回去。

半个月后,万小波在家乡料理完父亲的后事,母亲对他说:“立春是个好孩子,可得了这样的病……”万小波听出了母亲话中的意思:“不管立春的病有多重,我都会一直陪伴她。”隔天,万小波又再次去了广州,并将胡立春从广州接回了四川。

胡贤书虽然听不见,但从万小波比划的手势中明白了女儿患上重病,他的头发竟在几天里全白了。看见胡立春的父亲急成这样,万小波更加难受,他开始不分白天黑夜去农田干活,渴望能多挣几个钱。尽管他知道,守着几亩薄田不管再怎么劳作也挣不了多少钱,但这是这个家唯一的希望呀。

万小波起早贪黑忙,不仅是胡立春,胡贤书看着也很感动,他于是萌生了一个念头:有这样好的女婿,自己无论如何也要救女儿一条命!

胡贤书多次去沙湾医院,了解到女儿的病可以做换肾手术,他找到医生提出要把自己的肾捐给女儿。胡贤书50多岁了,又是个聋哑人,医生根本不敢给他做这样的手术,但胡贤书用手比划说,他除了能把肾捐给胡立春,不知道还能为女儿做什么……胡立春得知消息,赶到医院给父亲跪下说:“爸,我求你回家吧,我不能要你的肾啊。”

这一幕,让胡家的许多亲友既难受又感动,他们开始轮流去家中照顾胡立春。如此一来,万小波就白天去家具厂上班,晚上又在镇上用摩托车拉客挣钱。万小波一个月能挣三四千元,但这些钱连胡立春做血透的费用也不够。

一天晚上,胡立春突然高烧达39度,连喝水也要吐,万小波急忙将她送到医院。一路上,万小波不停说:“立春,你可一定要挺住,就快到医院了。”

就在大家都走投无路的时候,有个男人来到了医院……。

把结婚的钱用来挽救前女友的。

生命。

这个男人名叫阳正太,是胡立春的中专同学,他们曾在菁菁校园留下了美好的初恋。两年前,中专毕业时,阳正太被父母安排去上海工作,和胡立春的爱情也就无声无息结束了。一个月前,阳正太回成都,听同学说胡立春患上了绝症,心里一阵激荡,很想为前女友做点什么,转念想到胡立春身边已有了一个男人,自己的贸然出现会不会打扰他们已经不幸的生活呢?为此,阳正太犹豫了一个月,最终还是决定要去看看胡立春。

阳正太到达医院正好赶上探视。

时间。

看到胡立春虚弱地躺在病床上的样子心里一阵难过。他俯下身握住胡立春的手颤抖着声音问:“春儿你怎么会成了这样?”此刻的胡立春身上插满了各种管子眼神黯淡不光说话也是有气无力的。阳正太感到生命仿佛随时有可能要离开这个女人这让他的心里愧疚不已暗自想如果那时自己没有离开胡立春她又怎会病成这个样子呢?回想起几年前在学校胡立春是一个多么健康又充满活力的女孩难道真要这样看她死去吗?“不我要救她我不能让她这么年轻就离开呀!”阳正太拿定了主意这样做不仅会让自己在良心上好受些更是替父母赎罪。

事实上,阳正太一直隐藏了一个秘密,那就是自己的父母对胡立春的伤害。

阳正太的父母是学校的老师,一开始他们看到胡立春,也对她的印象不错。中专毕业时,阳正太提出要和胡立春一起去广州打工,他们就有点不高兴了,说:“你叔叔在上海做生意,你不去帮他的忙,到广州打工干什么?”而且他们还提出要和胡立春父母见面,把儿子和胡立春的婚事定下来。可当他们从儿子那里听说了胡立春的家庭背景后,考虑到儿子的将来,他们的态度来了个180度的转弯。

阳正太很想据理力争,可父母在一阵雷霆大发后说:“你要不和胡立春分手,我们就赔上这老脸去找她,让她主动和你分手。”阳正太了解胡立春的性格,她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女孩,要是父母真找到她说出这样的话,不知道胡立春会受到多大的伤害。于是,阳正太恳求父母千万不要去找胡立春,但父母说,他们不仅要去找胡立春,还要去找胡立春的父亲……阳正太害怕真会伤害到胡立春父女俩,最终选择了妥协。

和胡立春分手后,阳正太又谈过几个女朋友,但发现没一个女孩比得上胡立春的善良和成熟。如今,赶到胡立春的病床前,阳正太更加自责。他想:要是当初不是被父母阻拦,胡立春现在一定会很。

幸福。

地和自己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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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小故事篇七

那天我们就坐在临门的最后一张闲着的桌子旁,生硬且好奇地把玩着刀刀叉叉,很有点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嫌疑。当那个吐着烟圈的女人走进来时,我俩的目光不约而同地绊了个趔趄,但绝对不是因为女人抽烟的缘故,骆驼已经见多了自然就不会再傻乎乎地以为马肿背。

她手上的利器不停地在我眼前挥舞,刀光剑影。“哥们,用不用过去打个招呼套套近乎?”我晃了晃脑袋说:“算了,最近情感纠纷不少,没时间客串新剧。”她可爱地笑了。

不谈爱情与女人做知己实在是件不可多得的快心之事。我们就像是两个光洁的玻璃球,用各自的光泽照亮彼此越来越枯燥无趣的生活。但即便碎成粉末,她还是她,我还是我,接得再近也删除不了距离。

冬天从遥远的北方赶到这座了无生机的城市的时候,我们相约去堆雪人。她问我雪最可贵的是什么,我说是白得不染纤尘,像仙子。她不同意,说雪所有的美丽都与春天有关。那时候,我刚和钟慧一见钟情不久。只是静沁,依旧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印象中,她的青春期似乎进入多事之秋,据她所言,初恋纪录是小学四年级创造的,并一成不变的保持至今。

她不介意做我和别的女人“第三者”,她可以乐呵呵地帮我去送玫瑰,回来后还不忘恭维几句:“唉呀呀,那什么钟慧来的果然超凡脱俗,只那眼神就够你们男人受的。”于是,周末我与钟慧约会时,就顺便叫上了静沁,算是犒劳。

她规规矩矩地端坐在我和钟慧的对面,旁若无人地埋头苦干。我同钟慧高分贝的打情骂俏竟然对她的胃口产生不了一丝半毫的不良影响。这也好,不必担心她在承受能力濒临崩溃之时,用手中的“凶器”对我进行人身攻击。

我经历过不少“爱情瞬间剧”,静沁大都抱着事不关己的心态。但自从我向钟慧吹响号角后,她一直不遗余力地在为我摇旗呐喊,甚至还问心有愧地对钟慧说,我是21世纪第一颗也是最后一颗“痴情种子”,要让我发芽,别让我霉变。我清楚她的做人原则,她能心沉气稳地讲出这番话,绝对比向街上的大男人推销卫生纸难。

为了不至于欠她太多人情,我提议帮她介绍“另一半”。她急了,嚷嚷道:“别老想把我往火炕里推好不好,和你交往一个星期的女孩子还能对男人保持信心都已经是奇迹,更何况差不多成了你肚里蛔虫的本姑娘。”

我不舍得让她做小说的女主角。

我告诉静沁我准备写一部半自传的长篇,她毫不含糊地举双手赞成,并坦言愿意牺牲自身形象,做其中的一个小角色。

春天如约而至,钟慧却迟迟不肯在“八”字上添上属于自己的那一撇。那个赘肉横生的女书商,却隔三差五打电话来问小说还写不写。我说现在正在追主角,急不来。她说你脑袋那么大,虚构一个人物还成问题吗?我不失良机地告诫她:“别忘了,我们商量好是写自传体的。”

事情都拖着。静沁除了替我的爱情捏把汗之外,还天天不厌其烦地问我在小说中给她安排了怎样的结局。这个我还真没想好,于是变着法子试图搪塞,可她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一定要找个时间和我切磋切磋。

“干脆就这样,写你在别的女人身上绕了一个又一个大圈子后,最终还是踏回原地爱上了我。小说嘛虚构点儿也无所谓。”她在把懒腰伸到一半的时候,突发奇想。“这确实是个不错的创意。”可转念一想我又立即否认,“不行,这你不成了女一号,那钟慧咋办?”

由于存在难以调和的分歧,她在小说中结局安排一直没有能确定下来。不久后,她却说要去美国。我问什么时候能回来。她笑着说,要么很快,要么永远消失。

走的那天,静沁强烈要求钟慧同我一起去机场送她。依旧是像电视里一样,挥挥手,抹把泪,送别也就结束了。我开着找朋友借的那辆敞篷吉普,载着我惟一动真情的女人飞驰在返回的路上。“静沁真是很爱你。”听到这句话后,我,还有车子,都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我奇怪钟慧为什么这样认为。

钟慧的面部表情收敛得干干净净,但我还是觉得美得冷艳。“你们男人无一例外地粗枝大叶,当然不容易觉察。”她用半秒钟的时间作了短暂的思考,然后继续说道:“我觉得你更应该去爱她,而不是我。”醋坛子破了是最难收拾的,半路她就强行下了车。

阳光里有她那并不出色的笑容。

静沁用英文给我发了不少邮件。我看不明白。那天,我刚把那位咄咄逼人的书商打发走,就接到静沁的电话:“哥们,我在你小说中的结局我已经替你想好了,我10分钟后进手术室,如果晚上没给你消息,你将面临并不擅长的悲剧。”她的话语依旧那么轻松自如,“但如果我下来了,我希望你用我上次提供的结局,因为那是我孜孜以求的。”我没缓过神来,电话断了。

她应该不会在开玩笑吧?我写悲剧向来是骗不到眼泪的。为什么会是这样呢?拿着几份已经打印出来的只有密密麻麻的字母蚂蚁般爬在上面的邮件,我度过了有生以来最难熬的一段时光。

然后直到太阳从窗户挣扎着进来,电话也没再响起。我知道,不管自己是不是同样没有觉察地爱了她很久,最终的结局已经确定。一场痛哭过后,我哽咽着对那位书商说,小说明天动笔。

“我病了。早在两年前,医生就对我下了死亡令,爱和快乐能够让我活这么久,我想我已经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默默恋你两年时光,也许你不会相信,我快乐是因为心有所属。喜欢雪,那些生命过于短暂的精灵,春天到来的时候,其实她们并没有消失。她们幻化成了大街小巷的阳光,悠然地逛着马路。我想我走之后,你再看到阳光,一定还会想起我那并不出色的笑容,对吗?”

“哥们,你等着我,从手术室出来我就给你打电话。要是没有,你也不能流泪,你应该是快乐的。如果我不离开就能让你每天都高兴的话,我情愿留在世上。但你是知道的,这个事情,你我说了都不算……”

“我最后的愿望就是,你能天天和钟慧去逛马路,伴着那无处不在的阳光!还有,迁就我一回,别在小说中把我写成悲剧角色!”

除了没完没了的流泪,我还能怎样?即使在她没走的时候,我就爱上了她,对她说:“我们恋爱吧!”我想她一定会扮个鬼脸,毫无商量地回答:“免了吧,那就样不别扭才怪!”或许有些爱,不到生命的尽头,是不能说的,就算说了也会自动成为一句玩笑?!

在一个晴朗的午后,我在街头邂逅了钟慧。我说,你嫁给我好了,因为我有个故事要第一个讲给我的妻子听。我看见她偷偷地别过脸去,但不知道是不是在抹泪。沉默良久,她说,那就试试吧。

第二天早上,在我住的那幢楼下,我看见了钟慧。我们沿着依江而建的那条马路,漫无目的地走。所有的行人都见证了,一对男女手牵着手,在每一处有阳光的地方泪流满面。

阳光正在逛马路!“bjiqghddqtgpcnkh!”一个没有别的人能够读懂的句子!

最终,钟慧成了我至爱的妻子,在钟慧与我厮守终身之前,在我那部曾感动过整座城市的小说中!那天我把所有手稿都烧给了静沁,还有我和钟慧走在阳光下那幅美丽绝伦的图画。我低低地问睡得香甜的静沁:“哥们,我知道你不会吃醋的,是吗?”

爱情小故事篇八

前几年,男友应朋友之约,想去一个陌生的城市工作,我也跟他一起去。到了那儿才发现,朋友搞传销骗人。我们想办法溜了出来,证件和钱却没能带出来。天很冷,徘徊在街头,我发抖的样子,让男友内疚得很。为了安慰他,我强装欢笑说:“幸好,我们没丢掉爱情。”

“有办法了!”我摸出口袋里仅有的100元,拉着男友,跑到水果市场,买了两箱又大又红的苹果。又去路边的礼品店,买来包装纸。整整一个晚上,我和男友不停地忙碌,终于,原来普普通通的苹果,加上精美的包装,显得非常漂亮。男友还动手做了一个广告牌,上面写着“圣诞平安果,5元一个”。

第二天,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我们在一个学校的门口,摆开了摊子。没想到,生意竟出奇得好,来选购的人很多,有的说要送朋友。希望他们平安顺利;有的想送给恋人,希望爱情更加甜蜜。

入夜,只剩下4个苹果了,我和男友掩饰不住内心的惊喜。但还是双眼紧盯着路人,希望能等到最后的顾客。

”我出差路过这里,没有朋友可以送。再说,你们送出了美好的祝福给别人,让我也为善良的你们祝福!“女孩转身消失在夜幕中了。

不知什么时候,空中飘起了洁白的雪花,捧着最后的平安果,我们的内心深处,却洋溢着春天般的温暖。

忙完家务,哄女儿睡着后,梅洁也上了床,顺手抓来一本杂志心不在焉地翻看。看着看着,梅洁不觉哑然失笑。

书中有篇调侃婚姻的文章,列举了许多幽默的“冷段子”。梅洁盯住了最后一段:“婚姻头一年,丈夫说话,妻子听着;第二年,妻子说话,丈夫听着;第三年,两人都说话,邻居们听着。”这一点都不符合实际,她心下正想着,旋动锁孔的声音传进了耳中。

单听动静,就知道是老公魏杰回来了。每次加夜班回家,魏杰都尽量放轻脚步,连洗漱都将水龙头开到最小,以免惊扰了女儿。接着,他蹑手蹑脚走进卧室,倒头睡去。两人无话可说,这种情形梅洁早已司空见惯。

今晚,也不例外。不过,梅洁决定破个例:“魏杰,我想和你商量件事。”“你说。”魏杰的回答非常简短。梅洁迟疑了几秒钟,说:“咱们离婚吧。”

离婚的念头,已在梅洁的脑海里折腾了不少日子。就在今天下午,当她和女友小玫提起时,小玫气得直嚷嚷:“你疯啦!”

五年前,是小玫介绍他们两个认识的。半年后,两人结了婚。第二年,女儿佳佳降临人世。而让人做梦都没想到,佳佳3岁了,虽然听得懂大人说的每一个字,可从来不开口说话。夫妻俩试过各种方法,可佳佳就是不肯开口。

看着女儿如晨星般明亮的眼睛,梅洁始终不放弃努力,她奔走在各大医院之间,和魏杰之间的交流却变得越来越少。

见梅洁说得很认真,魏杰沉默片刻,同意了:“分吧,不过明天请让我背你下楼。”

梅洁一听,忙关了台灯。在光线消失的那一刻,泪水无声地流满了她的脸。魏杰说的是结婚那天开的一个玩笑。那天,披红挂绿的婚车开到楼下,魏杰牵起梅洁的手要上楼。小玫笑嘻嘻地拦住了他:“我们的新娘子可是千金之身。想娶她为妻,必须背上楼!”

幸福。

地笑着。

“魏杰,是你把我背上楼的,就算将来分手,你也得把我背下楼。”当时,梅洁附在魏杰耳边悄声说。魏杰气喘吁吁,回道:“这辈子,你就断了这念想吧!”

尽管信誓旦旦,可这一天还是来了。第二天清晨,吃过早饭,魏杰蹲在了门口。看得出,他已不如五年前那般结实,忙工作、忙家、忙孩子,几乎累垮了他。

梅洁犹豫了,站着没动。魏杰没回头,说:“来吧。我背你下楼,去民政局。”

梅洁揉揉因一夜未眠而发红发涩的双眼,趴上了魏杰的后背。魏杰慢慢站直身子,踏上了下楼的第一级台阶:“梅洁,结婚那天,你站在这儿,我说:进了家门,就是心心相印的一家人。”说着,魏杰下了一个台阶:“在这儿,我说:在你开心的时候,我要和你一起开心;在这一级台阶,我在心里说:不管将来是幸福还是困苦,我都要和你在一起。”

当下到3楼,站上第36级台阶时,魏杰已累得满头大汗,却依然没有放下梅洁的意思。听着他连一个字都不差地复述6年前的场景,梅洁紧咬着嘴唇,强忍着不让泪流出眼眶。

“在这儿,我说,今后遇到美女,要想到她们比我们家梅洁差远了,绝不看第二眼。”

“在这一级上,我说,谁要敢欺负我老婆,我跟他拼命。”

终于,魏杰站在了上楼的第一级台阶上:“这是上楼的第一步。当时我说,谢谢上天赐给我一个善良贤惠的好妻子,我会好好爱她、疼她一辈子。”

“别说了。”梅洁禁不住泪流满面:“我不离婚了,不离!”

“梅洁,其实,昨晚我就知道你的心思。”魏杰没有放下梅洁,说:“请放心,我是这个家的顶梁柱,永远不会趴下。”

原来,他早就明白我的心事!梅洁紧紧搂住了魏杰的脖子。在她心里,魏杰是这个世上最优秀的男人。可自从发现女儿异于常人后,魏杰业绩一路下滑。他才30岁,正是做事业的黄金年龄。于是,梅洁想到了离婚。

“老公,我们一起上楼吧!”梅洁含着泪说。魏杰听到了,转过身,拉住了梅洁的手开始上楼:“梅洁,相信我,会好起来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信,我信。老公,你看——”

不知何时,女儿佳佳走出房门,趴在门口瞅着两人一个劲儿地笑,含糊不清地喊:“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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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小故事篇九

爱是。

人生。

的本性,就像太阳要放射光芒;它是人类灵魂最惬意,最自然的受用;没有它,人就蒙昧而可悲。没有享受过之欢乐的人,无异于白活一辈子,空受煎熬。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

爱情。

故事_感人的爱情故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那次回家,母亲闲聊时给我讲起她和父亲的陈年旧事。

那年刚过上寅吃寅粮的日子,父亲偏又染上了赌瘾:母亲就耐心地劝他,白天还要做工啦,身体要紧啦。

父亲不听,有时赢了钱,就喜滋滋地往母亲手里塞。

母亲跑得远远地,说,脏手哩。后来父亲钱输光了,就开始偷家里的米,先是一把一把地藏在口袋里,然后一点一点往裤卷里装,一年的口粮很快就输光了。

第一次米缸见了底,父亲也慌了神。但还要索性再去赌一把。

母亲一边帮他装最后的一点米,一边流泪说,输光了,你总回心转意了吧。

父亲回来时果真输了个精光,在母亲面前痛哭流涕:“你怎么就不跟我吵呢?并发誓要剁去不争气的手指。”

母亲不舍,一把抱住说:“手指还要干活儿哩!”

“那你是不是很爱父亲?”我问母亲。

母亲不好意思地笑着说:“什么爱不爱的。”说完,又开始低头缝制父亲的棉鞋。

“那父亲是不是很爱你?”我依然纠缠不休。

母亲白我一眼,竟很为难地轻轻地吐出了那个字。

听到母亲的声音不太自然,甚至有点别扭,我笑了。

“他送过花给你吗?”我仍追问不停。

因为我总爱将爱情和鲜花联系在一起,母亲很干脆地说:“送过!”

我问,什么花?母亲答得飞快:棉花!

我笑得喘不过气来。

但母亲的确很喜欢棉花。她说棉花暖和,而且可以卖钱过日子。

接着母亲很认真地说,就在那年,父亲开始顾家,开始安心地种地了。

其实我知道,母亲和父亲之间,根本不可能经历风花雪月的爱情。他们只是靠了媒婆的撮合,就走进了婚姻。这一过就是40多个年头,像是母亲手中的针线,紧密地缝着他们牵手共度的每一个日子。

我问母亲,你有没有想过离开父亲?母亲坚定地摇头,没有。

我有些不解地说,但他那时很对不起你啊。

母亲回答,两个人说什么对得起对不起的!

那一刻,我被深深地打动了,因为母亲的死心塌地。一直以为,爱情是世上最没有把握的东西,至多只是生活中的一束阳光,一滴雨露,一阵春风。不想,爱情却应该是一生的交付和给予,无怨无悔,倾心倾力。

前几日,一位女友在电话里告诉我,她离婚了。声音很现代,没有半点的疼痛。

我依然记得那年情人节,她抑制不住满心的。

幸福。

和陶醉,跑过来冲我说,天啊!他送了我99朵玫瑰!此后,女友就开始了她的爱情,一发不可收拾。

“爱情?鬼才信!”女友的声音渐去渐远,像是一切遥远的记忆,丢进了风里。

突然间,我记起母亲的那句话:只要你好好地待他,没有过不好的日子!

1996年,在东北一个简易的乡村秧歌队里,他们相识。不久后,两个人便成了舞台上最默契的搭档。

他们唱二人转,她是俊俏的小媳妇,他是潇洒的大丈夫。她围着他转,扇子飞舞,长辫轻摆;他跟着她唱,嗓音清朗,温柔典雅。两人目光交接,如水如电。

就那样爱上了。1997年的冬天,在东北一个小村庄,在远离村子的稻田边上,在一间临时建起的土坯房里,她做了他的新娘。

那一年,他27岁,英俊,帅气;她58岁,瘦弱,苍老。这一对在世人眼中不伦不类的夫妻,在此后的9年里,受尽了种种的非难和折磨。他们被各自的家人逐出家门,无家可归。

家里惟一值钱的东西是一个小收音机,每天干完活后,俩人就一起听收音机。就这样一间简陋的屋子,也被人一把大火烧得干干净净。

但是,这一切的艰难都不能拆散他们。他把这个大他32岁的女人,当成了手心里的宝贝。

他用打工赚来的钱,给她买漂亮的衣服;她爱吃的东西,多贵他都舍得买;她生气时,他会唱歌哄她;他甚至送她去整容,去掉她脸上沟壑般的皱纹。面对所有人的反对,他只说:只要我一个人疼你就够了。

他就这样,疼了她20xx年。20xx年,多少门当户对的婚姻破碎散场,多少才子佳人分道扬镳,可他们,在亲人反目、生存艰辛之中,仍然坚定地爱着,疼着,幸福着。

她叫马玉琴,他叫李玉成。那天,在电视直播现场,他的左臂始终揽着她瘦弱的肩,右手紧紧握着她的手,他温柔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的脸。那目光里盛着一种刻骨铭心的东西,是所有爱过的人都明白的,叫爱情。

有观众提出一个很残酷的问题,说如果有一天,马玉琴老了离开人世,李玉成该怎么办?

针对这个问题,他们给彼此写了答案,主持人当场宣读了。

马玉琴说:你交给我的钱,我都给你攒起来了,等我死了你再找个老伴吧。

李玉成说:我以后不和你吵架,不惹你生气,我希望你能活一百岁,那时我已经七十岁了,就不需要找老伴儿了。

那一刻,我坚韧的心,终于被一种柔软的情愫打动了。

很多年前,莎翁曾说过:我决不承认两颗真心的结合会有任何障碍,一切开脱之词都会让爱情蒙羞。多年以后的今天,她和他,这一对跨越世俗隔阂的爱人,用他们坚定的深爱的心,给这句话做了最好的注解———情比金坚。

认识他时,她29岁,因为腿疾,二十多年来她根本不曾体味过爱情真正的滋味。他32岁,父母双亡,为供两个妹妹。

读书。

至今未婚。

为了这桩婚事,她父亲答应给他们一套装修豪华的房子,在公司里为他刚毕业的妹妹安排了职位,条件是:他必须照顾好自己行动不便的女儿。

他是个温和的男人,不大说话,却很细致。他为她洗澡按摩,把她从六楼上背下来,推着她去看海,甚至,逼着她每天早起锻炼,哪怕只是扶着他勉强走几步。

所有的人都说她运气好,遇上这么温柔体贴的好男人,不知道是几世修来的福气。

她听了,淡淡地笑,心里并不觉得亏欠他。男人没有文化,不懂文学不懂艺术,更不懂得她的心。他们在一起,连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

婚后第三年,父亲的公司因为投资失误,所有的资产都被抵押了出去,包括他们住的房子。父亲一急之下,心脏病突发,竟撒手而去。

男人带着她,在市郊租了一套很小的房子,光线很差,电脑接不上宽带。她走不出去,平时的工作就靠网络,跟男人说了几次,让他找电信局的人想办法。

每次男人都答应得好好的,但是转天,又总是把答应好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那段。

时间。

男人变得特别忙碌,晚上她睡醒一觉了,还不见他回来。

终于,在她又一次洗脚时不小心将脚盆弄翻,眼看着漫延到床上的水,将床单被褥一点点浸湿,她的心,也一点点地冷了下去。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更何况,他们原本只是相互交换,而今,她没了筹码一无所有,他当然不会再顾及她,要飞出去找自己的路了。

那天晚上,她拟好了离婚协议,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等到九点,男人仍然没有回来。她突然就很愤怒,再也没有耐性等他回来,打电话让表妹来接她。

表妹推着她,从那条街走出来,正要打的,突然,在街角的地方,她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她呆呆地看着,泪水不争气地涌了出来。表妹早已失声喊了出来,姐夫,你怎么在这里?

她泪流满面。这爱之水,是从心底流出的,每一个分子,都浸润着他浓浓的爱,是她享用一生的爱之水。

爱情小故事篇十

那些在青春岁月里的。

爱情。

懵懂的青涩,永远是记忆中最初的美好,也许还会心痛,还会心酸,但是内心的那股悸动就成了一种叫永远的东西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初恋爱情故事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1.我要笑着忘记你。

十六岁,你送我一只蓝精灵。

十七岁,你送我一张莫文蔚的cd和一束百合花。

十八岁,你给我了一个拥抱。对我说,蓝妹妹,好好生活。

骄傲如我,扬着眉忍着泪,假装不在乎的拍掉你放在我肩膀的手反驳,谁是你妹妹,我不是你妹妹。

直到你坐着的那班飞机离开地平面,离开这个城市,我才卸下所有的伪装,转过身哭的无法自抑。

乔之昂,你走后,我便发誓,我一定会忘记你,笑着忘记你。

于是,从那以后,我便真的很少哭。

高一下学期,我开始喜欢朝学校旁边的c大跑。

安歌每次看到我都会一脸贼笑,小丫头,又来选夫。

我没好气的横他一眼,上次他去学校看我,刚好看到一个男生在对我表白我拒绝。男生当时受伤的问为什么。

我实在想不到理由,抓抓头对他指着旁边c大的方向,一本正经胡诌,我有喜欢的人了,那个人就在c大。

自从这事儿被安歌抓到把柄,只要我朝c大跑,他便拿这事儿揶揄我。

其实每次我都挺想暴力解决他的,但碍于站在他身边的你,我不得装出一副可爱豪迈的样子,手一挥,本姑娘来混饭吃。

你是安歌的好哥们儿,上次你和他一起去我学校找我的。但你不但不和安歌一起揶揄我,反而每次都会笑眯眯的帮我解围,蓝妹妹,你来的刚好,今天餐厅里又有你爱吃的蒜香鸡翅和酥皮汤。

c大的伙食是出了名的好,我坐在餐厅里吃的满嘴流油。安歌说,真没淑女相。

你替我辩解,毫无顾忌,大大方方,这样很可爱啊。

我立马仗势欺人狐假虎威,斜睨安歌鄙视道,听到没!你这种莽夫根本不懂美的内涵,乔之昂这种校草的审美才是大众追求的真理。

乔之昂乔之昂,没礼貌。安歌又伺机训我,是之昂哥哥。

这次你也笑眯眯的配合,是啊,蓝妹妹,管你饭这么久还没听你叫声哥哥。

我们没什么亲戚关系,乱叫哥哥很肉麻。我正经解释道。

而且!不要叫我蓝妹妹,真的好!难!听!我挥舞着手臂再次抗议。

你笑,怎么会,蓝精灵里的蓝妹妹多可爱,而且我第一次见你你带了顶白帽子,穿着蓝外套,活脱脱的蓝妹妹。

我一点都不喜欢蓝妹妹,我鼓着嘴抱怨,爱哭鬼,爱惹是非鬼,什么事儿都拖累别人。

安歌也难得与我站同一条战线同意道,是啊,微蓝一点都不像柔弱的蓝妹妹。

接着他话锋一转,你没见她在c中那横行霸道的样儿,吃饭有人洗碗,脏衣服有人抱走,身边天天跟着一群男男女女前呼后拥,跟一慈禧太后似的。我真怀疑她给c中那些小男生女生吃了迷魂药,要搁我身边我早揍丫了。

切,这是人格魅力。我高傲的冲安歌挑眉。

安歌冷哼一声,不再和我计较。你在旁看着我俩斗嘴哈哈大笑。

我偷偷的看你开怀大笑的模样,心上繁花叶茂。

乔之昂,其实不是我不喜欢学校里的男生,实在他们无法和你相较。

你的身上,有清风霁月的明朗,面容有风轻云舒的俊美,笑起来,仿佛冲破云层的阳光。

你看我开始说的那句“我有喜欢的人,那个人在c大”真像一个预言,一语成戳。

你走之后,安歌再没有肆意地在我面前玩笑了。每次见到他的时候,总能从他的眼神中读出小心翼翼的关切。

微蓝,你还好吧?

第一次,安歌这样问我的时候,我的眼泪瞬间就在眼眶里充盈,满满的一汪。

我猛然甩甩头,让几乎马上就要掉落出来的泪水缤纷地摔碎在地上,狠狠地。没有任何留恋的。我不要流泪。

很好啊,我哪有不好?你看,不是好好的。我冲着安歌裂开嘴,勉强挤出笑容来。

你好就好!安歌说。

我说过,要笑着忘记你,我一定做到。

这个问题真可笑,我竟然回答不上来。而你显然也不能给我答案。

我不要堕进那些烂俗的情节故事里。我,罗微蓝,选择一条更辛苦也更彻底的方式:我考进了c大。我要每天面对着你所熟悉的环境,每天目睹曾经和安歌、你一起度过的每一片时光,我要在那时光的浸泡里逐渐脱掉长长的尾巴——我不要尾巴,我不要当美人鱼。

时间。

一直在和我赛跑,我跑的很辛苦,然而我就要跑赢了。

在见到安歌的时候,有时甚至想不到你了。

安歌上了c大的研究生,他可以继续和我同在一个校园里。这对于我来说,也许是好事,也许是坏事。但——安歌是为了我。

夜晚的c大校园静谧得如同远方天籁。安歌约了我,我们在篮球场上缓慢地散步。安歌少有的沉默着。微蓝,现在没有了乔之昂。也许,我可以代替他照顾你。

听了安歌的话,我并不吃惊,但我没有接受。不是安歌不好,不是安歌不如你,而是——如果那个代替你的人是他,那么,你就永远会成为我生命中的阴影,怎么也抹不掉了。

我把这个理由坦然地告诉安歌。

安歌沉默许久,终于笑着回答:微蓝,你长大了。我相信你能照顾好自己。

再不需要说什么。

每一段感情的历练都会使人成长,那种成长是被迫的,是不能挽回的。一个倔强的生命,越是有着鲜血淋淋的内心,越是能绽放出如花的笑靥。

《致青春》上映的时候,我去看了。一个人去的,没有人陪着,安安静静地看完了。很多人都喜欢郑薇,我也喜欢,能够那样勇敢、单纯、不顾一切去爱的女孩子很少很少,在如今的大学校园里几乎已经灭绝。

我欣赏那个角色,但我不会像她那样做。如果我可以像她,那也许我和你的结局会是美好的。你那么善良,那么心软,绝做不到像电影中的陈孝正那般无情吧。可是,我没有。我期待着一份自然而然的感情,就像瓜熟蒂落、水到渠成,在此之前,我可以欣然享受,可以安然听命,可以放纵心思,可以继续当安歌嘴里的那个放纵的惹是生非的蓝妹妹。

我倔强,我不够勇敢,但你一早就知道我了,不是吗?

安歌也知道我,所以他的安慰才那么郑重其事,甚至要以身相许。

时间过得太快了,快的让人目不暇接。

新学年开学之后,我有资格被人叫作学姐了。

多有意思啊——想当初我那么憧憬着的地方,那么仰慕着的学府,还有我牵挂着的你——都在这里。

想当初的一切都很美好。

我被舍友拉去参加学生会的迎新活动,人很多,我搬着一把椅子挤过人群。

学姐,这种事情让我们做吧。一个男孩子的声音,清脆、干净,充满阳光的味道。我听到他的声音立刻诧异,回过头去:弯月似的一双眉眼笑眯眯地看着我。学姐,我叫常韵州,是经管系的新生,请多关照。

清风霁月的明朗,云淡风轻的笑脸,刚刚脱离稚嫩的略带羞涩的声音——常韵州,一份熟悉的带着特殊味道的气质从他身上发散出来,完全覆盖曾经的记忆。

你好,常韵州,我是罗微蓝,经管二年级。很高兴认识你。

走在前面的完全陌生的背影和那清澈、透明的声音一样,是新鲜的内容。

我终于忍不住扬起嘴角,我的陈旧的记忆开始容纳进新鲜血液,这是真正崭新的开始了。

我平生第一次收到女孩子的礼物是一条围巾,墨绿色的,不是纯毛线的,摸上去有些硬,针法也不够精致,但很暖和。围在脖子上,毛茸茸的,还有一股淡淡的清香。

我想要一条这样的围巾已很久了。那年,我16岁,上初三,开始讲究穿戴了。我有一件很漂亮的咖啡色羽绒服,里面套一件红色的毛线衣,鸡心领的,很好看。

美中不足的是,我缺少一条围巾,既保暖,又能搭配出效果来。可是我的母亲不会毛线活,在我的印象中,那似乎是年轻女孩子的专利,班上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擅长此道,一对银针或竹针,一团毛线,在修长手指的摆弄下,缠缠绕绕,上下翻飞,还不耽误聊天,真是神奇。我一直为没有一个姐姐而深以为憾,否则,我也可以有一双漂亮的手套,或者一条暖和的围巾了。

这时,教室门突然被推开了,随着一股寒风进来的是英子。她的脸冻得通红,搓着手,可能是回来拿什么东西的。

那一瞬间,我的脸“刷”地一下红了,想扯下围巾放回去,却已来不及。我窘迫极了,将围巾抓在手里,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英子一愣,随即好像明白过来,脸一红,冲着我笑了笑,说:“天太冷了,我回来拿手套。”说完,从桌洞里抓出手套就匆匆走开了。

不过,当时我就有一种直觉,英子肯定是不会说出去的。怎吗说呢,一是因为她和我外婆是一个村子的,相距也不远,两家的关系很不错。

另一个原因是,我觉得她好像一直对我有好感。比如说在课下她经常问我。

数学。

题;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几乎天天都能不经意地碰到她;在我忘带课本的时候,她会悄悄地将她自己的书递给我,然后和同桌看一本;每次发下的。

作文。

本,她会不声不响地拿过我的本子读我的作文……所以,就有个别好事的男生常常开我的玩笑。我总是一笑了之。

那时的我,瘦瘦的,其貌不扬,还有些腼腆,除了学习成绩好一点外,别无他长。而英子呢,高高的个子,削肩,蜂腰,瓜子脸,尖下巴,肤色白皙,的确是个美人胚子。惟一让人遗憾的是她走路的姿势不好,有些罗圈腿,还仰着脸。在我们当地有“低头汉子仰头婆”的说法,是说这两种人都是性情乖戾的人。事实的确如此,英子是班里有名的“小辣椒”,口舌伶俐,得理不饶人,很多男生都对她敬而远之。我自然更是没往别的地方想,平日里连话也很少跟她说。

但不管怎样,再见到英子时我还是有些不好意思,但英子却像什么都没看见似的,跟同学说说笑笑,连瞅都没瞅我一眼。我的心才慢慢放松下来。

过了几天,下午放学后我因事耽搁了一会儿,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急急往家走。刚出校门口,听见有人叫了我一声,回头一看,竟然是英子,她站在路旁,自行车支在一边。

我疑惑地停下车子,看着她,还没等我说话,她快速地从书包里掏出一个鼓鼓囊囊的红色塑料袋,递给我,说:“给你。”说完,脸一红,推起车子急匆匆地走了。

我一愣,打开袋子一看,是一条墨绿色的围巾,毛茸茸的,在寒风中竟像火一样灼痛了我的手指。我飞快地将围巾塞进书包,又前后看了看有没有人,才跨上车子飞一般向家中奔去,心在怦怦直跳。

我不敢想下去了,又一次脸红心跳起来。我将围巾围在脖子上,穿上羽绒服,对着镜子反反复复地照,确实很好看。

但那条围巾我从未在别人面前围过,甚至连父母都不知道我有这样的一条围巾。那是青葱岁月里的一个秘密,属于我一个人的,当然,还应该有英子。

好在,很快就初中毕业了,我考上了师范学校,英子去了一所职高,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那条围巾,后来由于家中盖了新房,搬家后也就不知所终了。我也渐渐将它给淡忘了。

那一瞬间,我倏地想起了青葱岁月里的那条绿围巾,还有英子那双星星般闪亮的眼睛……。

我明白了,这就是爱的感觉吧:甜蜜中带着那么一股酸涩,却又是那般纯真,美好。

爱情小故事篇十一

朝你的城市走来。

今天夜晚。

语言秘密前进。

直到完全沉默。

完全沉默的是土地。

传出民歌沥沥。

淋湿了。

此心长得郁郁葱葱。

两个猎人。

向这座城市走来。

向王后走来。

身后哒姆哒姆。

迎亲的鼓。

代表无数的栖息与抚摸。

从不说话。

向你的城市走来。

是我的两只眼睛。

爱情小故事篇十二

只有细水长流才会有相濡以沫的爱情。即使人人渴望,但是宁缺毋滥,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爱情故事集,希望对你有用!

我知道,在那颗名为“爱”的种子,在我的心里发芽的时候,我就输了,输得心甘情愿俯首称臣。

和你分手的第一个夜晚,我假装很开心的样子,依旧和朋友们开心的玩耍,回到家,锁上门,我真的忍不住了,无声的呜咽起来,像一只受伤的小兽,边哭边回想,你送给我的巧克力,你和我一起并肩走过的幽静小道,你和我一起坐在地上仰望过得星空,你和我一起淋过的那场大雨,你吻过我脖子的唇,想着想着我就睡着了,第二天也就理所当然的迟到了。

和你分手的第三个夜晚,我听了一整晚的“不要在我寂寞的时候说爱我”

和你分手的第四个夜晚,我替我的朋友像你告白,我以为我可以跨过这道坎了,没想到在看见你的那一瞬间,我的心又开始猛烈的跳动,但是我还是指着朋友说出了,她喜欢你,这四个字。然后走了,朋友问我你说了什么,我说他什么都没说。

这是思念你的第1532天,我真的很想你。

自从那晚之后,我喜欢过的每一个人都很像你,却都不是你。

与他的相遇是我人生中中大的喜事,亦是我最大的不幸。

我和他的相遇是在同一家公司里,我是一名小小的会计师,他是财务总监。那时他就像一个神一样,高高在上,我是个凡人无法接近。可谁也不知道我爱他他得有多久,在他与他的前妻赌气离婚后便娶了我,那时我也急着结婚。机缘巧合之下我们结成了。可能当时只是为了气他的前妻。只是我没有想到他给我的第一句话是千万不要爱上他,否则他痛我也痛。只是我不知怎么了,每天都想和他说话,每天都想见到他。直到一个多星期后他的前妻回来了。虽然他们已经离了,但是他依然爱着她。我就像一个傻子一样,苦苦的期盼着他能回头能多看我我一眼。然而他却没有,只是把我当成气他妻子的工具。

默默地我知道了也看淡了,主动的和他说若是你想离婚我可以成全你。可是他却说“我不会离的,除非你想离”。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就是不想和他分开,也许我是真的爱上他了。

爱是自私的,我无法忍受他和他前妻纠缠不清,有一天他前妻主动私聊我,还说了一大堆。我只觉得我像一名小三破坏了他们的感情,只是一开始我并不知道他有前妻。这一切仿佛都是我的错。我开始回避他,只是他一次次的靠近,心软了,觉得就算是小三我也要争取得到他。从小好胜心就强的我,不停地努力,甚至瞒着他见了他前妻,面对挑衅我只说我唯一的武器就是我现在拥有他而你没有,你拿什么和我争。

慢慢的我得到了他的心,和他一起讨论工作上的事情,过了一段自我感觉很美满的日子。但是,某一天在我出差的时候,为了给他惊喜我提前三天回家,却看到他和他的前妻在我们的婚床上欢爱,我的心都碎了。他看我的眼神是那么的惊讶。我知道我们的婚姻完蛋了。我选择了默默的离开,离开那个伤心的地方,再也不与他相见。

命运是多么的弄人,我怀上了他的孩子,我依然坚决的离开却没有告诉他孩子的存在。5年后,我在我的新公司遇到了他,他的第一句是“过得好吗?”淡淡的一笑回应了他。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我的感情,即使我依然爱他,却也不想再做一次小三。

人与人的相处是很奇妙的,不是自以为是就可以得到别人的认可,也不是自以为对就可以得到别人的认同,看似浅显易懂的道理,在别人听来可能不知所云,生活和经历中,与人相处固然需要被认可,但却需要面对正确的人、找到合适的方式,然后传播自己的频率,适配可以听得懂的人,找到跟自己同频率的另一类人。

有时候,你认为与众不同、天马行空的想法,却被认定为荒诞无稽。

有时候,你认为一首好听、犹如天籁般的歌,却被认为俗不可耐。

有时候,你认为看起来美好的人和事,却被认为再普通不过。

有时候,你认为爱不释手的东西,却被认为并没有什么特点。

有时候,你认为完成非常好的文案,却被认为没有什么可取之处。

有时候,你讲给一些人的话,很容易被接受,再讲给另外一些人,却又无法被理解。

有时候,想要说服一个人,同样的话,你讲出去的没有被采纳,而别人讲就可以。

有时候,同样的话,你讲出去被人认为是错的,而别人讲出去却被认为是对的。

有时候,你所。

坚持。

的某一观点,当时不被接受,却在未来的某一天变成了现实。

还有很多类似于这样的例子,大部分的时候我们所做的选择是避而远之或质疑自己,却没有去深究原因。

如果要找到原因,时机不对?影响不够?地位不足?能力不够?

但是每一个人在不同的阶段都有不同的成长轨迹,不能用一个对待十年工作经验的标准来来要求一个工作两年的人,也不是每一件事来的时候对方都有一个好心情来面对,也不是每一个观点大家都可以接受并听懂。

可能吧,这些原因终究可以归结为“频率”不同,无论是年龄、阅历、喜好等的不同和差异,没有对的频率这些问题始终存在,可能某一天随着经验积累的不同,频率也会随之改变,原来的不协调也会不存在吧。

就像你喜欢一个女(男)孩,然后寄希望于通过交流、沟通来加深互相了解的程度,增加彼此对于对方的认知,但是却发现,始终停留在:

你说“冬天下雪了,好美”,然后收起雨伞,冲进了雪中......

她(他)说“下雪了,好冷”,然后打开雨伞,戴起了帽子......

找到和自己频率相同的人,可以让工作变得舒心,生活变得开心。

工作中你所坚持对的想法有人理解,你的天马行空idea可以得到认同,你的做法会得到理解,你的错误会得到原谅,你的良苦用心可以被发现,累的时候会主动帮你分忧,忙的时候会主动帮你解难,而且不需要任何言语,一个眼神足矣。

如何才能找到一个和自己频率相同的人?

有时候特别羡慕那些会画画的人,可以将自己的内心所感、所想表达在自己绘的画里,无论简笔还是水墨,然后等待可以看懂画中意境的人。

有时候也特别羡慕那些会文人墨客,可以用优美的句子、文章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无论。

散文。

还是诗歌,总有可以读懂内涵的人出现。

有时候也特别羡慕那些会唱歌的人,可以用朗朗上口的旋律来表达自己的生活经历中的悲欢离合,无论是摇滚嘻哈还是古典流行,总有可以有欣赏其音律的人出现。

哎呀,画画、写作、唱歌终究都不会,想起来可能是因为不擅长这些表达方式,所以碰不到合适频率的人,等不到正确的人出现。

人生难得一知己,千古知音最难觅。

在寻寻觅觅的路上,我们都在传播着属于自己的频率,也在聆听随时可能出现的适合自己的频率,无论你是他人的知音,还是他人是你的知音,请珍惜身边的他们,因为可能把自己当做电台一样的广播完自己的一生,走遍大江南北,再也没有机会遇到听得懂的人。

可能你的频率改变了,而他(她)还站在原地,也有可能他(她)的频率变了,而你还停留在原地听着70年代的歌曲,看着80年代的电视剧......

请原谅最近我的语无伦次,被着急、害怕、恐惧充斥的日子终会远去,混乱的思绪也会慢慢回归淡然,然后一切如初,收拾心情,重新上路。

(一)。

那个时候,柠檬姑娘喜欢的那个人突然在空间发了条说说“有人说我像何以琛……”,于是柠檬姑娘就一个人默默地追完了整部剧,尽管柠檬是个不喜欢看剧,看电影的奇葩,可还是因为那个人一句话,默默去看了剧。看着那个剧,想着她喜欢的人,一个人在电脑前哭的稀里哗啦。

是的,像这样的事很多,因为那个人的喜欢,她去读《上下五千年》,她去看篮球赛,她去写诗,去爬山。有人说,喜欢一个人,大概最后就是成了那个人的样子吧。那么柠檬姑娘就是这样,慢慢的向着那人靠近。

同赵默笙一样,同样是七年,柠檬姑娘已经喜欢那人七年了。为他哭,逗那人笑,一切那人都知道,可是始终不冷不热。他拒绝了柠檬姑娘,却又在柠檬姑娘下定决心不再联系那人时,打来电话,发来短信。于是,就这样,无法靠近,却始终又无法放弃。

我们骂她傻,可她只是淡淡笑,目光悠远,“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作为有着花心滥情之名的。

双子座。

柠檬姑娘是个异类。平常时候几乎不与男生讲话几乎没有异性朋友洁身自好的令人发指。有人追她千里迢迢送一箱又一箱的水果每天做叶子标本记相思柠檬姑娘一退再退最终也只是以“朋友”作为最后的底线让追她的人哭笑不得。最终出于道德愧疚还是与追她的人断绝联系她这样说“对不起我给不了你想要的也不想浪费你的。

时间。

所以我们也无法做普通朋友”。我们又说她那人喜欢你是他的事你又何必?她又笑淡淡恬静中是无法忽视的坚定“因为我会不安”。

(二)。

看完了《何以笙箫默》,柠檬姑娘终于发现,那人不是何以琛,她却是何以玫。

何以琛对喜欢的人一往而深,其他人在他眼底都是浮云。而那人,她喜欢了七年,一起难过,一起笑,一起走,是友谊,却永远无法超越到爱情。她于那人是可有可无的葱花,汤加上葱花,会好看,很香,可是不加,也可以。她却将他,当成了自己唯一的信仰。他想去的地方,始终是她的远方。只是,她永远不在他的眉间心上。她看他徘徊在各种人之间,肆意调笑,从容自如,而她的道行远远不如她高深。他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她一个人活成寂静,素成了岁月里的时光。这样的两个人,最终会走在一起吗?第一次,柠檬姑娘这样问。

何以琛和赵默笙之所以七年后依然在一起,是因为彼此心中有对方。这样的两个人,只要彼此初心不改,七年,十七年,都不会成为阻挠。距离虽远,心却很近。而她与那人,是吗?她和他一路走过,七度春秋,却始终看不懂他,看不到他的真心,看不到他的在意,或笑或语,她哭,她笑,她闹,他始终都是那样的一个存在,不远不近。是平行线吧,不是我在你也在,而是从不会交叉,只要你一个转身,他便不见。如此,故事中的何以玫,大约也是幸运的,毕竟是兄妹,毕竟怎样都无法割舍。而她呢,她是什么?朋友不是朋友,恋人不是恋人,她始终找不到自己的定位,始终都是一个尴尬的存在。原来,自己是这么可悲。

想起以往,她发空间,记录心情。是欢欢喜喜的,是字斟句酌的,每字每句,像是装饰,像是盼望。终于,日子久了,竟像极了面具,明媚阳光的面具。再多的风雨袭来,柠檬姑娘也是习惯性的弯起嘴角,淡淡的,恬静的笑,自嘲着,却也无畏前行着。越来越远的时光拉长,怎样考虑,原来她于他,从来都是浮云。那么多日子,她的时光里,似乎满是他的影子,朦朦胧胧,却始终遥不可及,竟是从未留下痕迹。

于是,柠檬姑娘终于狠狠心,想哭,却又习惯性微笑,“对不起,我终于发现,你是我看不到的明天”。在这个时候,那个人才从以往的“嗯”,“好”,“知道”之类的回答,转为大段大段的询问,在这个时候,柠檬姑娘才知道,原来他不是打字不快,而是通常他不愿罢了,习惯性敷衍。想起那时候,她总是为他找着借口,他忙,他有事,虽只是一个字,可他还是回我了,那些小心翼翼,不安彷徨,总是被她习惯性忽视,习惯性藏起,只是这个时候的真相,在她懂得时,终于从心底冲出,在他大段大段的文字里,柠檬姑娘模糊了泪眼,什么都看不见。只是到了最后,她也确确实实活成了他的模样,最后一句“嗯,知道”,结束了全篇。

青春期的第一场懵懂,就这样作了告别。原来在人生的剧场上,谁都不是赵默笙,能遇见何以琛那般的幸运。我们都是何以梅,倾尽全力地满心欢喜去努力,后来才发现都辜负了流年,匆匆错赋予。但,即便是这样,也有过欢喜,有过难过,其中滋味,多年后,再来看,也不算白白淌过。好过月白风清,却没心没肺的不在意,青春也总要有点苦涩。

爱情小故事篇十三

这座城市不会亏待任何一个努力的人。我们看上去什么都有了,可却没有了共同语言。既定目标的达成让我们都有一点疲顿,日复一日机械的生活更将我们的热情不知不觉地吸掉。

上午八时,照例出门上班。刚上中巴,一场没有预兆的暴雨突来,我习惯性地掏出手机,给绿果发了条短信:上了车才下雨,运气不错。

除了qq电话,我和绿果每天还互发很多短信。其实大多是些毫无意义的废话,比如我出门上班了,今天433上人不多;有时甚至就是两个字:醒未?……像若干年前对苏葛一样,我雀跃急切地让绿果分享或分担我的一切。

她也热烈地回应我,告诉我她在干什么以及她的心情。我们熟悉对方的起居饮食,如同生活在同一套房子里。而绿果,不过是我素未谋面的同事——我在深圳总公司,她在北京分公司。认识缘起于公事,后来不知怎么渐渐偏离了轨道,变成如今这种奇异亲密,甚至有点相互依赖的暧昧。

快下班时,苏葛给我电话:今天有应酬,我不回去吃饭了,你自己解决吧。

一个星期里,这样的电话总有三四个。我曾建议过她不如回家吃饭才给我电话,她幽幽地说,如果那样的话,我们说话的机会就更少了。

我当即噤声。我不想触及这个尴尬的问题。

回想起与苏葛的郎情妾意你侬我侬,真真恍如隔世——俩人天天腻在一起耳鬓厮磨,通宵达旦喋喋不休说很多肉麻的情话,未来被无限放大,经常被自己添油加醋的想像弄得激动不已,直至铁了心牵着手一起钻进笼子里,这才安定下来。

大局已定,婚后我们便将精力放在工作上。我是做技术的,忙起来没日没夜地泡在公司里;苏葛从秘书提为华南片区域经理,整天在外出差,我们可以十天半月见不上一面,所有的交流只是电话里匆匆的几句。

这座城市不会亏待任何一个努力的人。短短两年,当初嘴上的海市蜃楼已成现实,我们有了一定的职位,在高尚住宅区供了楼,正计划着买车——看上去什么都有了,可却没有了共同语言。既定目标的达成让我们都有一点疲顿,日复一日机械的生活更将我们的热情不知不觉地吸掉。

于是眼睁睁看着时间慢慢在我们中间划出了一道裂痕,并且越来越宽,越来越空洞。

甚至连做夫妻那档子事,也越来越像某种运行程序。

我们不过29岁,结婚4年,生活却像一截行将燃尽的蜡烛,逐渐黯淡下去。想到这,心里便有隐约的沮丧。

可四下里一环顾,发现原来我们这样的夫妻并非特例,心下稍安。时间一长,倒也习惯了这种合租似的生活。

回家也是百无聊赖,不如跟公司里那班单身同事去吃川菜。

一坐下来便发短信给绿果:又跟同事在外面吃饭,你呢?

她回过来:在家里等着商场送冰箱来呢,说好五点送来的,现在都七点了还没影。

我不停叮嘱她:你让工人小心一点,搬运时倾斜度不能超过45度,外包装别扔,下次搬家能派上用场。还有,冰箱买回来要放一段时间才能通电,你明天再把插头插上吧。

这一顿饭吃得很不安生,一直在不停低头发短信,惹得同事很不满。

吃完饭回到家,意外地发现苏葛已经回来了,坐在厅里看电视。

这么早。我说。苏葛客气地笑:是啊。我觉得无趣,讪讪地走到书房,坐在电脑椅上发呆。

干嘛呢。苏葛的声音忽然在背后响起,吓了我一跳。我掩饰,没什么。

苏葛挤进电脑椅,紧贴着我坐下,搂着我的脖子。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亲热了,我稍稍怔了一下,也伸手去搂她的腰。她身上沐浴后的清香令我迷醉,不由把头埋在她身上,深深呼吸。

最近真是太忙了,很久没陪你,你没生我气吧?苏葛低低地说。

这久违的柔情让我再次怔住,这一刻我想到的是绿果。坐直身子,我用毫不在意的笑掩住心里的不安,说,怎么了,都老夫老妻了还说这样的话。苏葛说,为人打工只能身不由己,有时真想换份工作。

我轻声说,你是太累了。

她忽然抬起我的脸,肆无忌惮地吻下去。我被这突如其来的激烈吓了一跳,本能地回应,唇舌纠缠时,欲望的潮水涌遍我全身,绿果渐从脑中消失。

那晚我们的激情如禁锢已久的火山淋漓喷发。当身体从快乐的巅峰落下,苏葛蜷在我怀里,像只娇柔的小猫,让我心里泛起一股爱怜,将她紧紧搂住。

这一刻我知道,我还是爱她的。

第二天一早,绿果见我上线,发来一句话:我有点想见你。

这一天就这样神思恍惚地过了。临下班接到苏葛电话,我说,又不回家吃饭是吗。

她的声音出奇温柔:不是,你有空吗,我们去“老树”吧。

看着坐在我对面沉静的苏葛,我掩饰住心虚,殷勤地往她的咖啡里加糖。苏葛搅着咖啡,低头轻声说,我想辞职休息一段时间。

我吓了一跳:怎么了,工作不开心?我以为你昨晚不过随便说说。

她还是低着头不看我:我觉得自己这个妻子当得很不合格。

何必呢,左右也是打工,东家西家无甚分别。我说,你做到今天这个职位不容易。

苏葛忽然抬起头:家文,我们生个孩子吧。

她却不再说话,低头默默喝咖啡。

那天后苏葛再没提过辞职的事,我想她是一时冲动吧。

但她确实是有些变化,比如出差、应酬少了,晚上经常乖乖呆在家里陪我看她以前绝不看的足球。

我做贼心虚。精明的苏葛想必早已洞若观火,这样的怀柔战术真是让我动弹不得,连发短信都要敏捷地寻找合适的时机。

而敏感如绿果,又岂会猜不到我锐减短信背后的隐衷。上班时我们一如既往地在qq上聊天,表面上仍是无话不谈,但下班后她不再主动给我短信,我给她她也未必回。

这两个女子,令我惶惑、汗颜。

这天下班前苏葛给我电话:我有应酬,不回家吃饭了。我说好,心里很高兴——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跟那帮家伙出去fb啦。

酒桌上喧嚣非常,我喝了很多酒,多得都有点高了。席散已近晚上11点,坐在回家的车上,我忽然很想走走,便要的士在离家不远处停下来。

我喜欢这条通往小区的路。路两边是茂密的小叶榕,树下围着竹篱笆,绿草如茵。一些情侣坐在树下或低声说笑或相拥亲热。每次看到这些场景我都会心里一动,想起我与苏葛的当年。

一辆黑色小车悄无声息地在我前方停下,模糊看到开车的男人将脸凑到坐在副驾驶位的女子跟前,女子做出拒绝的姿态,男人也不强求,伸手替她打开车门。

那女子的衣着、身材、姿态,跟苏葛都很像。对,她就是苏葛,我的妻子。我发誓我绝对没看错,因为这一刻我的酒意完全退去,脑子如浸过冰水般清醒。

我快走几步,哑声叫:苏葛。

她转过头,我看到一张惊慌失措的脸,在暗夜里苍白如纸。

我后悔为什么那天要去喝酒,为什么要那个钟点回来,又为什么动了走路的念头。我宁愿不知道这一切。

既然孤寂的我会与绿果陷入暧昧的文字游戏,同样孤寂的苏葛与人发生感情纠葛又何足为奇。她哭着告诉我,与那人不过是一时激情,怎可能拿我们的幸福婚姻作筹码,她早已无法忍受面对我时那沉重得喘不过气来的愧疚。之前她的转变便已是下定回头决心,那晚是他们最后一次约会。

我相信她说的每一个字。我没资格不信。我决意忘掉她的这一段——不忘又如何,我们互为对方左右手,存在的时候没感觉,若是砍掉,必将痛彻心肺。

我与苏葛恩爱如初,失而复得原来会教人珍惜。我们找回了初恋时的缠绵,但说得最多的,还是将于明年夏天降生的孩子。

至于绿果,我们依然保持着朋友间的联系,只是再没提过见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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