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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及方案(大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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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及方案(大全9篇)
2023-11-12 14:13:49    小编:ZTFB

方案的评估和调整是不可或缺的,只有不断优化方案才能不断进步。方案设计要注重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请大家认真阅读以下的方案案例,相信你们会从中受益匪浅。

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及方案篇一

根据教育部20**年第**次全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按照东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辖区内学校返校复学相关安排,结合学校实际,分校区、分学段、错峰有序恢复组织返校复学,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高新校区。

学园路校区。

(一)分学段错峰返校时间安排。

(二)返校复学要求。

1、风险排查。

各年级严格按照以下情况对返校学生及共同居住(生活)人员开展风险排查:

(1)学生及共同居住(生活)人员近七天内有市外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暂缓返校。

(2)被赋予黄码、红码的学生或其共同居住(生活)人员被赋予黄码、红码的学生暂缓返校。

(3)居住地为市外的学生不能达到返校要求的,暂缓返校。

(4)各科室对职工按学生风险排查要求执行。

2、资料查验。

各年级20**年**月**日上午12点前,核验返校师生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人员相关资料。

市内师生及市外留校学生:

(拍照)等电子档材料;

纸质材料:返校后纸质材料交班级、年级汇总无误后交医务室存档:

(1)学生家长与学校签订的《市三中学生返校疫情防控。

承诺书。

》。

(2)教职员工提供《市三中教职员工返校疫情防控承诺书》。

市外来(返)x学生:

市外来(返)x学生除提供市内学生所有资料外,还需按照入x即检要求,向社区报备,同时提供返x后“三天三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手机截图),方能返校。提醒:“三天三检”若不满足48小时内要求,还需同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手机截图)。

(3)所有教职员工及学生均须下载打印并签订返校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二、附件三)。

3、返校复学审核:

上述材料由班主任预审、年级主任复审、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终审备案,经研判符合返校条件方可返校。

4、进校管理:

全体干部和班主任到指定位置迎接学生并协助管理。

复学后的常态化防疫要求。

(1)每日三检:学生每天进行三检,凡体温超过37.3℃含37.3℃的学生,或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不要自行服药,佩戴口罩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2)走读生入校流程:佩戴好口罩(书包中常备2个口罩),拿好学生卡,在校门口刷学生卡,经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校园。排队保持1m距离。

(3)减少接触: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或乘坐私家车等交通工具上学。学生及共同居住(生活)家人尽量不聚餐、不走亲访友,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4)校园防控: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家长配合做到非必要不进校园。

(5)信息摸排:根据防疫要求,学校每一次节假日后返校,均要对全校教职工、学生及共同居住(生活)人员的旅居情况进行摸排,请积极配合班主任完成信息摸排,做到信息摸排准确及时。

(一)校园消杀。

按照工作安排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学生返校前全面进行校园消杀,做好复学准备工作,我校于**月**日开展全校范围内消杀。

(二)核酸检测。

返校后一周内,学校组织师生员工全员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若**月**日东区辖区中高风险区彻底解除,则按此通知落实;若解除时间延后,则另行通知或时间顺延。

附件:

“五审、四查、三问、二检、一提醒”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x版)》《**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x版)》防控要求,归纳总结工作内容如下。

五审:班主任在班级群内通过在线填报的方式,预审学生及共同居住(生活)人员的'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风险城市旅居史、承诺书。

四查:学校领导、年级主任协查。查看班主任预审的合格名单,学生资料是否完善;查看是否完成班级所有学生的资料收集,做到无遗漏;查看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暂不返校;查看班主任在校门带走的学生是否与提供名单合格人数相同。

三问:班主任询问是否离x,询问是否去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询问近期家中是否有外地返x人员。

二检(三检):寄宿制学校落实“晨午晚三检”;非寄宿制学校落实“晨午两检”。

一提醒:提醒师生员工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戴口罩,多通风、少聚集,在人员密集场所注意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

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及方案篇二

近日,北京市连续出现新冠疫情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根据自治区及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精神,现就做好近期我市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一场两站”来呼重点人员安置。

市运管局“一场两站”现场工作组要进一步加强“一场两站”境外及重点地区入呼人员登记和安置工作,充分沟通各有关旗县区,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重点的变化随时调整工作流程,厘清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强化对重点地区入呼人员的登记和安置,一是要对从北京市新发地市场及其他高风险地区来呼人员,全部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二是要对中风险地区来呼人员,必须立即接受集中隔离管控措施,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解除隔离。

目前高风险地区暂定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乡。

中风险地区根据各地区公布的风险等级分区实时调整,暂定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街道、金融街街道,丰台区西罗园街道、太平桥街道、新村街道、卢沟桥街道、卢沟桥乡、南苑街道、大红门街道、丰台街道、南苑乡,房山区长阳镇,大兴区高米店街道、林校路街道、西红门镇、天宫院街道、观音寺街道、庞各庄镇、黄村镇、魏善庄镇,海淀区永定路街道、青龙桥街道,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东城区天坛街道、永定门街道,石景山区八宝山街道,门头沟区永定镇。

二、严格落实客运站和运输工具防疫及分级防控工作。

各汽车客运站、客运企业、公交企业、轨道公司、出租汽车企业及共享单车企业要尽严格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见附件)有关要求,做好客运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和从业人员体温测量、发热乘客移交等工作,对未佩戴口罩、不配合测温的乘客,要拒绝提供服务,对司乘人员和客运站场服务人员要加强排查,对身体出现发热症状的要立即暂停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防疫宣传,引导旅客落实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护措施,合理安排出行。若北京市有关区域疫情风险等级发生调整,及时按照相应等级执行防控措施。

三、加强进京省际客运安全管理。

市运管局要督促进京省际客运班线经营者严格落实进京旅客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登记工作,确保进京旅客可追溯。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进京省际客运班线经营者严格按照许可停靠站点运行,严禁站外揽客,进京后统一到汽车客运站落客,做好旅客落地测温。继续暂停进出北京省际旅游客运,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不得开放省际旅游客运业务,具体恢复运营时间待交通运输部通知后确定。

四、切实做好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组织。

要加强城市公交车途经站点风险排查,对客流集中区域强化客流组织,有效控制人员密度,确保客流平稳有序。采取地铁、公交、定制公交和专车运输等多种方式,满足城市居民通勤需求,地铁、公交企业要积极引导乘客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应尽量分散就座,做好必要的个人防护。

五、做好重要物资运输保障。

市运管局要积极配合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做好农副产品应急运输保障,确保市场供应和市民生活需要,督促和指导道路货运企业和货运场站经营者严格按照《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表1的要求,全面做好货运车辆、场站消毒及从业人员防护等工作。冷藏保鲜货物运输车辆进出中高风险区域的,经营者参照《指南》表2要求进行信息登记。遇有突发情况立即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告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或有关部门。

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及方案篇三

为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指挥部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各村。

(二)企业。

(三)学校。

落实学校主体防控责任,按照市教委的要求抓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宗教场所。

(五)餐饮、超市、商场及农贸市场。

同时,要严格落实餐饮、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经营户的主体责任,严格海产品、水产品和动物类产品的交易行为,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均要在入口处警示提示进入人员戴口罩和扫安康码。要安排专人负责市场消毒,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从业人员上班期间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

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及方案篇四

为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的防控机制,实现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

(一)以人为本,科学防控。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监测报告、疫情处置和信息管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精准防控。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坚持精准施策、精细防控,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

(三)统筹兼顾,有序防控。落实联防联控,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应急处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卫健办,张雅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督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对各村、各单位、各部门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落实进行督查。督查组下设四个督查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1、杨寨组(负责杨寨集企业、商超、门市部、浴池、宾馆、饭店、食堂、药店、教堂等生产、经营场所的疫情防控全面督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姜寨商超、门市部组。

组长:

成员:

3、姜寨医药组(药店)。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村级资料及卫生室工作督查组。

组长:

成员:

(三)信息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各种疫情防控信息,落实上级大数据推送信息的分发核查并及时上报。

(四)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发放,负责上级拨付及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发放,为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后勤保障。

(五)公共场所防控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全镇范围内企业、浴池、宾馆、饭店、食堂、教堂等生产、经营场所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监管。

(六)文化旅游景点防控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旅游景点、网吧、庙会等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监管。

(七)环境卫生消杀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全镇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和消杀。

(八)流调转运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落实上级安排的流调工作任务,协调隔离人员转运工作。

1、疫情监测。强化多点触发监测,在人群聚集公共场所开展体温监测,在学校、民政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开展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在连锁药店开展退烧、止咳等药品销售情况变化监测,在互联网等开展大数据智慧化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及个体诊所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镇、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送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开展核酸检测。

2、重点人群防控。加快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信息,镇、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况及时核实和报告。特别要全面做好拟返临在外务工人员返乡信息摸排,按照“排查到人、登记在册、健康随访、异常送医”的原则,建立信息台账,做到排查无死角、管理全覆盖,同时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举措,确保"应检尽检"。

3、重点场所防控。镇、村(社区)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社区)内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持续推进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环境整治,落实清洁、消杀、通风和个人防护措施。

4、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发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提倡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应当佩戴口罩。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5、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通过广播电视、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宣传画和上门宣传等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节庆文明新风,不大办婚丧嫁妥,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6、应急准备。镇、村(社区)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快速反应,做好常态化疫情发现和应急处置。

1、快速响应。镇、村(社区)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镇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社区防控、心理干预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队要认真履职尽责,指导和参与疫情处置工作,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

2、疫点管控。在疫情发生后,镇根据划定的风险等级区域,精准管控,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可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进村(社区)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群众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镇、村(社区)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规范转运到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

3、流行病学调查。镇、村(社区)和村医要积极配合临泉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4、核酸筛查。镇要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坚持“应检尽检”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对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对其他人群落实“愿检尽检”的要求。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核酸样本采样、检测能力不能满足需求的,及时向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

5、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需隔离人员要在集中隔离场所统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如需居家隔离,属地镇、村(社区)和村医要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严格落实“五包一”网格化管理。建立帮扶制度,由乡村、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6、医疗救治。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如有条件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诊室和留观室,可通过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等方式,对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提供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服务。对于确诊病例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进行隔离、治疗。

7、对口帮扶。要建立对口帮扶关系,镇卫生院积极对接县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通过开展线上培训、派出专家现场指导,着重提升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四早”和院感防控能力,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核酸样本采集等疫情防控工作水平。

8、环境消杀。镇直有关部门、镇、村(社区)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完善日常运转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策执行力,发挥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二)加强服务保障。镇政府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本院和村(社区)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演练。整合优化应急物资保障管理职能,保障医疗防护物资供应。用好公共卫生安全信息平台,建立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检测和筛查数据库,实现疫情相关数据实时监测、动态分析和信息共享,提升预警能力。

(三)加强监督问责。健全完善督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抓紧查找疫情处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及时补齐短板。防止进入常态化防控后出现麻痹、松劲、厌战情绪,对履职尽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及方案篇五

政委: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小组,明确各工作小组职责。

1、疫情排查监测组。

组长:

成员:

2、信息综合组。

组长:

成员:

3、医疗救治组。

组长:

成员:

4、物资保障组。

组长:

成员:

5、市场监管及宣传舆情组。

组长:

成员:

6、卫生防疫及环境整治组。

组长:

成员:

7、安保执法组。

组长:

成员:

8、纪律监督组。

组长:

成员:

6.加强工作督导。镇纪委牵头,督查室配合对各村、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督促落实。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并指导整改到位,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从严问责处理。

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及方案篇六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冠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及公共体育场馆各项防疫举措落细、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毫不松懈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的各项防控措施。

(一)内部管理防控。

1.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室内体育场馆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流通。

2.做好体育场地、器材器械、场馆服务台、电梯、卫生间、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的清洁消毒工作,对场馆中人员易接触的设施和部位定时进行擦拭消毒。

3.认真做好垃圾分类,保持场馆环境整洁,垃圾箱及时清理和消毒,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规范垃圾收集处理。

4.加强应急值守,场馆重点岗位、门卫等要加强人员配备,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人员加强巡查,确保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

(二)工作人员管理防控。

对场馆工作人员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包括行程轨迹查验)、实名登记等措施,并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三)对外服务管理防控。

1.在场馆醒目位置设立禁止人群集聚活动标识牌,标识牌上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联系方式,提醒参加运动人员遵守防控要求,注意个人防护。

2.进入场馆人员要科学合理佩戴、规范使用口罩。对进入场馆人员测体温、检查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

3.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控制参加运动人员数量,提倡分时段、间隔性和分散式锻炼,防止人员过度聚集。

4.对进入人员一视同仁、实行无差别对待。不以性别、国籍、种族等原因阻止任何人正常进入(场地满员、需提前预约等管理原因除外)。

二、严格控制春节期间举办体育赛事活动。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__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工作组《广东省多地发生本地新冠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试行)》要求,严格控制举办大型体育赛事活动,鼓励组织开展线上体育赛事活动。对确有必要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在经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体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按照“谁主办、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压缩规模、控制人数、佩戴口罩、监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确保赛事安全有序开展。

三、实施属地管理。

体育场馆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协助市,各镇(街)协助各县(市)区文广旅体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公布联系方式、承担属地体育场馆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管理事宜;要认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并建立好工作台帐。

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及方案篇七

组织开展办公和生产区域消毒工作,特别是对人群聚集点、办公区、卫生间等重要场所要全覆盖。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xx县城市管理监督局2022年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贯彻落实xx县委、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局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防控目标。

加强环卫保洁,确保生活垃圾特别是废弃口罩及时清运并无害化处理;环卫工人日常作业防护到位,无人员传染事件发生;城市管理系统其他各单位根据职责,扎实做好环境卫生和本单位人员防护工作,切实保障干部职工人身安全;切实加强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燃气管理,确保道路桥梁安全平整、供水洁净、排水顺畅、路灯明亮、燃气充足,做好城北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措施。

二、落实责任,强化防控领导。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防控措施。

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扎实抓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干部职工自身防范工作。实施应接尽接、外出外归报备,出入扫码、防控措施。组织开展办公和生产区域消毒工作,特别是对人群聚集点、办公区、卫生间等重要场所要全覆盖。加强干部职工特别是城管一线工作人员卫生防疫知识的教育,切实加强自身防护,采取戴口罩、及时洗手漱口等措施,减少感染风险。同时要求干部职工不信谣、不传谣,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讯息以党委、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切实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抓好城市道路桥梁、环卫保洁、排水、照明、燃气等市政设施管理维护,确保正常运行,为全县防控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有效的市政服务。加强城市道路、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巡查检查人员、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日常防护,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确保防护到位。

(三)加强城北农贸市场及桂北新天地小区防控措施,冷冻食品,货物溯源工作,保持市场内清洁卫生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建立日常环境卫生和消毒管理制度。每天闭市后做好地面、台面、柜台(摊位)、货架、垃圾桶等公共设施的清洁消毒。严禁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严格执行测体温、扫码、戴口罩防疫“三宝”要求,控制进入市场人员流量,保持人员间隔加1米以上,防止市场内人员聚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加强对桂北新天地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1.切实加强环卫清扫保洁作业,保持城乡环境清洁,清除病媒孳生地。合理安排生活垃圾收运路线,尽量避开人流密集区域,缩短交接时间。垃圾运输车必须密闭,防止跑冒滴漏。要确保生活垃圾、粪便得到及时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严禁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要加强对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运输工具、处置场所以及城市市政公厕等的消毒措施。

2.要求环卫公司等切实做好防护工作。做好环卫从业人员卫生防疫知识的教育,增强环卫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给上班职工发放和督促使用专用口罩,作业完成后及时洗手和换洗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环卫作业场所每天需用消毒液对封面、地面、站台、压缩装置、周围环境及环卫车辆进行喷洒消毒。

3.加强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单独收运处置。督促指导辖区内各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场、车站、码头、广场、饭店等公共场所和商圈等人口集中区,在醒目位置设置标识清楚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专用收集桶。专用收集桶应为红色有害垃圾桶,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用符合安全密闭要求的垃圾桶替代,内设塑料袋内衬。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原则上实行日产日清。收集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应统一交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专门处置,并做好登记。

4.加强对医疗机构、已发生疫情或有疑似病例的居民小区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的收运和有效处置。对于已发生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出现疑似病例的地方,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了解掌握当地疫情信息。妥善做好医疗机构、相关居民小区等重点单位、场所的生活垃圾处置工作,防止病毒通过生活垃圾扩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认真落实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责任。

(二)联防联控,形成合力。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防控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全面落实物资储备、经费落实、疫情排查、宣传教育等工作措施,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实现“有序、有力、有效、有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目标。

(三)加强值守,正确引导。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紧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要普及科学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知识和方法,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要加强舆情监测,积极主动地进行引导,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化督查,严格追责。开展专项督查,凡因部门领导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疫情发生和流行的,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监督、管理好所联系公司、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各二层站所要严格按上级常委、政府的防疫要求,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到位,确保“疫情防控十项措施”执行到位。

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及方案篇八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国内多地先后出现本土疫情。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xx市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强化防境外输入各项措施、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重点环节防控、强化应对准备、强化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二、强化防境外输入各项措施。

(一)严格做好境外远端防控。动态监测评估入境航班输入风险,及时提出调整或熔断建议。强化对机组人员的防疫管理,细化旅客和机组人员个人防护、客座率控制等机上防疫措施。严格落实入境航空器消杀相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再使用。全面落实“客停货通”政策,督促跨境交通企业落实“人货分离、分段运输”要求,确需入境的货运驾驶员严格闭环管理,不得与境内人员接触。

(二)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从口岸入境、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观察到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对陆路、航空、水运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在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工作的高风险岗位人员,按照底数清晰、人员固定、规范防护、全程闭环、高频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做好岗前培训、岗中管理和岗后监测。有关区县和相关部门要釆取有力措施,保证机场口岸等重点环节闭环管理的力量配备,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国际航班和国内航班相关工作人员要固定岗位,避免交叉作业。

(三)严格入境高风险物品和口岸环境检测消毒。强化监管首仓管理,进口冷链食品入库要统一消杀、统一检测。海关、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按职责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各环节疫情防控要求,口岸物流部门要强化对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监测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对候机楼、候车室、港口客运站环境、机场廊桥和入境旅客使用的设施等定期开展预防性消毒,对旅客和行李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加大消毒频次,对入境交通工具严格消毒,对运输感染者的口岸交通工具严格终末消毒,及时开展消毒评价,对入境交通工具产生的固液体废弃物严格规范处置。

(四)加大口岸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力度。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陆路、航空、水运等口岸防控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江北国际机场口岸防控专班,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人员安排,每周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2021年12月组织开展1次模拟应急演练,全面检验各项应急准备和处置流程运行情况。不断完善进口冷链食品防控专班和进口非冷链货物防控专班,定期调度、定期督查、定期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工作组,定期进驻口岸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扎牢防范口岸疫情输入防线。

(五)加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感染防控。对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人员封闭、物品和环境消毒、垃圾污水处理、个人防护、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方面进一步严格管理,堵住漏洞,坚决防范交叉感染。对出现可疑交叉感染的集中隔离场所,立即回溯流调,全面排查评估风险,对所有风险人员重新计算和延长隔离时间。严格隔离人员解除标准,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阴性方可解除隔离。督促解除隔离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对解除隔离后应居家健康监测的,须点对点闭环管理返回居住地,按照要求落实后续管理措施。严格发热门诊规范设置和管理;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做好人流、物流管控,落实全员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加强陪护、探视管理,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立即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在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机构派驻感染防控监督员,加强驻点指导。

(六)从严防范奥密克戎等新变异株输入。加强病毒变异和疫情趋势研判,针对病毒变异及传播特点,评估各类从业人员防护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完善本地区本行业防控措施。要密切关注变异株检出情况,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对来自奥密克戎毒株流行国家(或地区)或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入境人员,适当延长集中隔离时间。各检测机构发现的所有阳性样本要及时送市疾控中心,由市疾控中心开展病毒基因序列测定。

三、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

(一)落实常态化监测。严格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方案要求,对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进口非冷链货物从业人员、国际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医疗机构人员、农贸(集贸、海鲜)市场从业人员、快递从业人员、隔离场所服务人员、药房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进口环节、医疗机构、农贸(集贸、海鲜)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及物品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其中,对入境口岸通道、隔离场所、定点医院、进口冷链相关企业、进口非冷链货物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加强核酸检测频次,对其他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家属加强核酸检测,均纳入应检尽检、免费检测范围。所有零售药店严格落实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4类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

(二)扩大“两节”期间监测范围。根据节日期间人群聚集和人员流动特点,在常态化监测基础上,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对跨省(区、市)客运一线服务人员、景区一线工作人员、住宿行业一线接待人员等加强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对重点环境、物品加强核酸检测。春运结束后,在全市开展为期14天的应急监测,具体监测范围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以下简称市疫情防控组)确定,各区县和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按时报送数据。

(三)严格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所有发热病人全部进行核酸检测,4—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反馈前全部留观。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配备核酸快速检测设备,减少发热病人等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严格闭环管理,不具备诊治条件的医疗机构不得诊治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

(四)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各区县要指定专人定期上报常态化监测数据。市疫情防控组要定期汇总口岸、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重点场所从业人员,以及药店、教育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重点物品的核酸检测数据以及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每周组织专家分析研判监测信息,评估疫情传播风险,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五)建立核酸检测结果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建设,全面动态收集和监控进口物品、入境火车(货车)驾驶员、入境船员、口岸从业人员和入境旅客等核酸检测信息,建设完善核酸检测数据库,依托疫情防控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共享。出现进口物品的核酸检测阳性率明显增加,或入境航班出现旅客核酸检测阳性等情况时,机场口岸等防控专班立即启动风险评估研判机制,对有关人员主动开展强化监测,及时排查本地感染隐患。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的及时性。

四、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严格人员出行要求。

1.减少跨省(区、市)人员流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人员外出审批制度。

2.非必要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

3.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重庆市内高风险岗位人员出行,所在单位要通报单位所在辖区村(社区),由单位所在村(社区)通报目的地区县。

4.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高、中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来我市以及我市前往该省(区、市)的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5.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村(社区)和所在单位要督促落实。

6.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具体安排由市教委组织研究确定),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

7.各区县、有关部门要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

8.学校师生、人员密集型企业务工人员跨省(区、市)流动后需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9.参加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人员,要严格落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疫情防控总体方案要求。

一旦我市发现本地疫情,相关区县人员原则上不跨省(区、市)、区县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划定的管控区域和风险区域人员要严格执行出行管理规定。宣传、卫生健康、国资、教育、经济信息等部门要联合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对外发布我市人员出行要求。

(二)强化春运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保障工作,区分疫情不同情形,制定防控方案和分类应对预案,加强培训演练。交通运输场站要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加开放进站和安检通道,严格按规定做好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含行程码)等扫码或查验通行;强化站内客流组织,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车;增加口罩、消毒液储备,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方便旅客购买使用。增加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严格控制高铁、列车、长途客运汽车和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载客率,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聚集和走动,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加强对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督促引导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三)强化境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排查管理。根据来渝返渝人员近期旅居史和感染风险程度,实施分类管理:

1.对高、中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和外省(区、市)确定的特定时段、特定空间高风险人群,施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2.对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施行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第1、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3.对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和外省(区、市)高风险岗位的来渝返渝人员(自行申报),实施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前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4.对高、中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来渝返渝人员和未划定高、中风险区但出现本土病例的所在地市来渝返渝人员,实施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高、中风险区所在地或出现本土病例所在地为直辖市的,该直辖市所有来渝返渝人员参照上述要求进行健康监测。

5.对陆路边境口岸城市的来渝返渝人员,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6.其余市外来渝返渝人员,引导其24小时内主动做1次核酸检测。

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餐、不聚集、不到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乘坐出租车、网约车)。

(四)加强返乡人员排查。所有外省(区、市)返乡人员及本市高风险岗位人员返乡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村(社区)要做好14天内境内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口岸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在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等工作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按照规定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我市高风险岗位人员返乡后实施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前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其他非境内重点地区返乡人员要在24小时内尽快完成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不聚集、不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五)落实全方位排查。依托疫情防控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响应跨省(区、市)协查任务请求,第一时间开展排查,按需发送提醒短信、进行健康码转码;完成协查任务后,及时反馈排查结果。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跨省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要进一步完善专用通道设置,加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码(含行程码)查验,要引导有重点地区旅居史、高风险岗位的来渝返渝人员利用“社区报告二维码”填报个人信息,目的地区县要及时排查,按照健康管理要求及时落实管控措施。要加强社区排查,落实网格化管理。村(居)民委员会要利用小区登记、社区居民报告、外来人员主动报告等方式,掌握所有市外来渝返渝人员信息。酒店、宾馆和民宿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住宿登记、查验健康码(含行程码)等措施,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市外来渝返渝人员信息。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本单位市外来渝返渝人员信息。市通信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委等部门加强协作,及时对市外来渝返渝人员推送健康提示信息,引导其第一时间主动向村(社区)和单位报备,按有关规定接受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管理。

五、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一)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查验健康码(含行程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社区)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二)加强旅游景区和公共场馆疫情防控。旅游景区和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加强防疫物资准备,完善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工作人员健康日常监测制度,做好游客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含行程码),加强密闭区域或相对密闭区域通风换气,做好公共设施以及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鼓励扫码支付等非接触支付方式,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强化旅游景区的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工作,保证群众旅游活动正常进行,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14天内有市外旅居史的人员进入室内旅游景点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强化医疗机构和隔离场所防控。要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工作各项措施,每日开展院感巡查。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加强重点部门环境的清洁消毒。定点医院严格执行“不陪护、不探视”规定,非定点医院实行“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要做到“一人一护”、固定陪护。集中隔离场所设置要符合规范要求,按照“三区两通道”要求合理分区和设置通道,预备医疗废弃物暂存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康复期患者及其他重点人员要分楼层或分楼栋隔离。集中隔离对象应当单人单间居住,不得随意外出走动,不允许与其他隔离对象接触;解除隔离前核酸检测必须双采双检,确保检测质量。落实物品分区管理,生活区、医学观察区内物品不能随意交叉使用;相关使用的物品要严格做好消毒措施。隔离场所要至少设置“点长”1名,配齐各类工作人员,确保服务保障和管理到位。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实行轮班制,工作期间一律在岗集中封闭管理,工作场所与居住地之间点对点闭环转运,加大核酸检测频次,离岗后要实行“7+7”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加强重点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做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学校、托幼机构、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促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强化健康监测和核酸抽检,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工作人员、来访人员应佩戴口罩,落实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含行程码)等措施,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落实餐饮单位防控责任,常备防疫用品,员工佩戴口罩,严格扫码测温,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

(五)持续做好健康教育。各区县、各部门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行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推进人居环境整治,通过新闻发布、专家解读等多种方式加大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引导公众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六)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压实属地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继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做好加强免疫接种目标人群的摸底统计和组织动员,做到重点人群应接尽接,确保有接种需要的人群及时获得加强针接种服务。积极稳妥开展3—11岁人群疫苗接种,做好60岁及以上老年人接种工作。

六、强化应对准备。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各专项组始终保持激活状态,24小时值守,做到组织体系不变、人员在岗。各区县健全防控指挥工作体系,保持人员在岗在位。要完善一触即发的平急转换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及时有效应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指导和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管理。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要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个人和家庭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做好人员准备。各区县要建立卫生健康、公安等多部门组成的流调队伍。市级流调队伍要加快建设,落实相关保障,完善工作制度。要持续加强流调、核酸检测、救治、社区管控、消杀、监督等队伍的培训演练,做好备勤安排。要按照常态化培训和演练要求,定期开展多行业、多层次全员培训和演练,及时查补短板漏洞,着力解决防控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做好物资和设施设备准备。加强设施设备改造及维护,规范发热门诊设置。改造储备一批符合要求的集中隔离场所,建立备用集中隔离场所清单,集中隔离场所原则上按照每万人常住人口不少于20间规模来储备,原则上每个集中隔离点规模在100间房间以上。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各区县要以应对全员核酸检测为核心,强化区域统筹、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核酸采样套装要按照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多人份和单人份套装比例;核酸检测试剂和提取试剂要确保与检测设备匹配。各采样台要按照相关物资3天的用量备足基础储备。要强化防护物资等物资储备,各集中观察场所要在基础储备的基础上,根据集中观察人员数量和观察点使用时间,及时补充相关物资。医疗机构储备床位数要以按照满足45天满负荷运转为目标,做好相关物资储备。

(四)快速有效处置疫情。按照“逢阳必报、逢阳即报、接报即查、先管后筛”原则,同步启动结果复核与应急处置。一旦发生疫情,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和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方案要求,指挥体系迅速转入应急状态,分管市领导和工作专班第一时间赶赴疫情所在地,实行提级指挥、扁平化运行。精准划定和管控相关风险人群和区域,边流调边管控,适当扩大密切接触者追踪范围并加强管理。尽早划分社区管控区域,实现分区分类管控。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并对外发布,落实相关应急处置措施,严格限制风险人员流动,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以最快速度控制疫情。加大区域协查力度,对收到的协查人员信息,要综合利用多部门信息,精准判定风险人员。迅速组织核酸检测力量,提高日采样、检测能力。坚决做到集中隔离、尽隔尽隔。严格落实“四集中”要求,对所有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统一转运收治于集中收治定点医院。

七、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

(一)开展市级层面专项督查。“两节”期间,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聚焦口岸、集中隔离场所、进口冷链企业、进口冷链食品监管首仓及入渝首站生产和餐饮企业等疫情输入风险高的场所,以实地暗访为主,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区县反馈并督促立行立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向全市通报,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问题多的单位,要蹲点督查,督促整改到位。要针对涉疫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个人、管理人员、领导干部等的责任。

(二)全面开展自查。各区县要在节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自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认真查找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方面整改落实。对于典型问题要予以通报,以案示警,举一反三,汲取教训。

(三)健全强化常态化督导机制。各区县至少每两周组织1次对辖区重点场所(口岸、隔离场所、发热门诊等)的重点环节开展疫情防控风险专项督导,确保每季度实现重点场所全覆盖;各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各环节系统排查。一旦发现漏洞和薄弱环节,应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并进行“回头看”检查。卫生健康、口岸物流、商务、交通运输、民政、教育、文化旅游、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突出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单位,针对宾馆等住宿场所,影剧院、网吧、棋牌室等密闭场所,商场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监督检查国家卫生标准和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本方案执行时间为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要根据本方案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细化本辖区、本行业实施方案,推动各项措施落地。本方案的措施是基于当前总体平稳的疫情形势,若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或国内疫情出现新的变化,输入风险显著加大,要在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对人员跨区域流动和风险人员排查等釆取更为严格的措施。

 

 

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及方案篇九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丽水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部署,做好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营造健康安全环境,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疫情防控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5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防控办〔20--〕1号)和丽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加强丽水市校外培训机构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01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明确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部署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

02加强分类筛查。

1、严格学员健康审查。所有学员进入培训机构必须测温、亮码、戴口罩,寒假新学员和春季继续参加培训学员均要提供丽水市师生健康信息报送系统生成的健康报告单。

社会其他学员严格执行身份核查、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构,确因防控和管理工作需要进入机构的,要落实访客登记、健康询问、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等要求,严格控制时间、范围、地点和接触对象。

2、严格员工健康管理。机构要倡导员工非必要不离丽,如确需离丽的,应提前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鼓励员工留丽过春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要建立“一人一档”离丽员工信息台账,确保离丽员工底数清、返乡行程可追踪。

按照“知情同意、应接尽接”的原则,员工要在属地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下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3、严格重点人员管控。凡有境外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执行“14+7+7”管控措施后方可申请返岗。

对于返岗前14天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中风险地区(以县市、区为单位)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人员来丽返丽管控要求后方可返岗。

处在健康监测期间的员工,不得从事机构管理、线下教学和参加师生集体活动。不得接收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的.学员参加培训。

03加强防控管理。

1、严格控制培训规模。按照学员培训不聚集的要求,机构要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适量减少课时,减少培训频次和人次,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同一培训教室内学员之间至少保持1米距离。

2、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倡导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如开展线下培训的,要由专人负责学员出入管理,严格核对当天每一时段培训学员名单,不属于该时段培训对象的拒绝进入。

专人负责学员健康问询、体温监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等工作。学员报到不使用同一支笔签到,由学员自行携带签字笔或刷卡签到。

3、严格控制聚集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机构大规模集聚性活动,不组织机构团拜、年会、慰问和联欢等活动,不组织学员参加线下的各类比赛、评比、展示、研学和冬令营等聚集性活动。

4、严格动态健康监测。机构要做好寒假培训期间的员工每日考勤管理和早、晚健康监测。做好每日缺勤员工和学员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员工和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

机构一旦发现员工和学员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要及时报告属地乡镇(街道)、社区,做好应急处置。

04加强卫生防疫。

1、严格落实环境消杀。培训机构要建立清洁消杀机制,配齐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规范保洁清单及工作流程。

严格按规范对机构内传达室、扶梯、走廊、教室、卫生间、会议室、教玩具、图书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杀记录。教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要定时开窗通风。

2、严格管理饮食卫生。加强机构食堂疫情防控,除员工就餐外,原则上不提供学员就餐服务。

杜绝进口冷链食品,尽量不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海淘物品,接收拆封快递包裹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教育引导机构员工适度锻炼身体,注意营养均衡,保持充足的睡眠,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等良好习惯。

05加强监督查处。

1、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谁审批、谁主管,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

落实培训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落实机构员工学员个人责任,做好自我防护,落实个人报告责任。

2、严格查处整改。

各地各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或者存在漏洞的机构,立即停止培训活动直至整改到位;。

情节严重的,将机构纳入“黑名单”,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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