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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税收筹划论文2范本(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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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税收筹划论文2范本(优质10篇)
2023-11-12 03:04:52    小编:ZTFB

养成阅读的习惯,可以拓宽自己的人际交往圈。总结的语气要积极、正面,鼓励自己和他人进步。下面是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希望对你的写作有所启发。

税收筹划论文2范本篇一

企业税收筹划的本质与真正意义上的避税是有差异的,税收筹划工作满足合法性特征的前提,决定了其筹划行为是合法的,并应该获得相应税务机关以及行政持法部门的认同。但从实际情况看,由于税收筹划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定义,使得其存在的本身就具有一定弹性空间,对于税务持法部门来说,不仅存在行政持法上的缺陷,而且也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使得其在判断企业税收筹划行为时缺乏客观公正性,可能会出现企业某种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被判定为违法行为的情况,从而给企业带来经营风险。

(二)因政策性调整而形成的风险。

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工作时,由于未能充分考虑现行税法规定与政策的变化,没有对税收筹划方案做出相应的调整,而导致企业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处罚,不仅使企业形象受到了负面影响,而且使企业产生经济风险。这主要是因为税收筹划工作的事先性,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未能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定因素的改变而及时调整的话,那么可能会导致这一筹划方案失去合法性或是合理性,最后造成税收筹划的失败。

(三)企业税收筹划人员缺乏专业水平与风险意识。

对于部分企业纳税人而言,普遍缺乏税收筹划意识,加上执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导致其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往往出现事倍功半的情况。一些企业没有配备专业的税收筹划人员,就算设置了相应部门和岗位,其从业人员也不具备全面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技能,加上其对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了解不足,更没有对影响企业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分析。此外,当国家相关税法政策做出变化与调整时,没有及时的了解相关信息,导致其设计的税收筹划方案不合理,甚至可能会与国家相关税法政策相违背,导致税收筹划违法了相关法规。这些都是税收筹划人员缺乏风险防范意识,且专业技能不扎实所导致的税收筹划风险。

(一)规范税务法规以及持法部门的执法行为。

由于我国在税法条款中,还没有形成相关的法律规章来明确定义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因而使得税收筹划存在的本身具备一定的争议性。这也使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在对企业的税收进行稽查与评审时,出现因执法人员的主观判断而导致的,企业某些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被认定为违反税法的行为。针对此种情况的发生,国家应积极修订税法中的相关条款,修正税法中不明确以及模糊的定义,并明确界定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概念,使相关部门在持法过程中,能够有法可依、有据可查,这样既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完善了我国的税收法规。

(二)确保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不仅需要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协作与配合,而且需要相关人员在实施过程中及时了解国家相关税法政策的调整与变化,并根据变化做出相应的税收筹划方案调整。此外,如果企业的经营以及市场环境发生改变时,也须考虑税收筹划方案的合理性。在企业税收筹划方案制定时,还应充分考虑该种方案的涉税风险,在遵循国家现行税法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税收筹划方案,并确保其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增强税收筹划人员的风险意识,提高其专业技能。

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合法性与优劣性,取决于相关税收筹划人员的风险意识与专业知识技能。只有具备了风险防范意识且税务知识全面的税收筹划人员,才能够根据国家税法政策来科学设计企业税收筹划方案,并能根据政策法规发生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调整策略。因此,为了使税收筹划人员能够具备全面的、专业的税务知识、技能以及风险防范意识,企业就必须通过各种途径与方式来提高相关人员的执业水平,如:组织税务知识培训、后续教育与考核等,并通过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让税收筹划人员在经济活动中积累经验。同时,可以成立税收法规研究小组,及时掌握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提高其纳税风险防控意识。

(四)做好税收筹划的成本与效益分析工作。

一些企业在实施企业税收筹划时,未能对税收筹划的成本与效益进行分析,导致出现了税收筹划的成本明显要比企业节省下来的税收费用高。为了有效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企业应该客观分析筹划成本与预期收益,并在此基础上予以权衡。企业纳税管理人员了解税收临界点,并通过对临界点的把握来降低企业的纳税金额。例如,可以通过确定销售价格的临界点来有效的控制企业的税负。企业通过加强对成本效益的分析,可以避免盲目进行税收筹划的行为,进而有效控制税收筹划风险。

总体而言,企业要想有效规避税收筹划风险,不仅需要正确地理解税收筹划的概念以及其基本特征,而且应重视其存在的风险。通过客观评估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政策风险,及时调整筹划方案,提高税收筹划人员风险防控意识,以及执业技能等,从而化解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提高企业整体经济效益。

税收筹划论文2范本篇二

摘要:税收作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经济环境要素和现代企业财务决策的变量,对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至关重要。因此,从税收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出发,研究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实现税收筹划有遮光反而深刻的意义。

关键词:财务管理;税收;筹划。

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依法纳税是企业(纳税人)的应尽义务。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税款的支付是企业资金的净流出。为了减轻税负,企业自然就会想方设法少缴税、免缴税或延缓缴税。正是在这种直接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税收筹划应运而生。不具备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就无法进行税收筹划,也不允许熟手筹划的存在,而已但具备了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

税收筹划德牧的在于节约税收成本,惊醒税收筹划要掌握一些基本的原则,以求取最大效益,同时尽可能降低輧水风险。税收筹划的特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说明。

税收筹划是一种理财行为,为企业财务管理富裕立新的内容。传统的财务管理研究中,主要注重分析所得税对现金流量的影响。如纳税人进行项目投资时,投资收益要在税后的基础上衡量,在项目研究和开发时,考虑相关的税收减免,这将减少研究和开发项目上的税收支出,而这些增量现金流量可能会使原本不盈利的项目变得有利可图。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企业的经营活动会涉及多个税种,所得税仅为其中的一个。税收筹划正是以企业的涉税活动为研究对象,研究范围涉及到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税收缴纳等各方面,与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预算和财务分析环节密切相关。这就要求企业要充分考虑纳税的影响,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统筹安排,以获得财务收益。

前期策划者表示实现规划、设计、安排的意思。企业的纳税行为相对于其各项经营行为而言,具有滞后性的特点。企业交易行为发生之后,才有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的义务。收益是鲜活分配之后,才缴纳所得税。这在客观上为企业提供了纳税前作出事先筹划或安排的机会。

合法性是进行税收筹划的前提,在此应注意避税和税收筹划的区别。但从经济结果看,连着都对企业有利,都是在不违反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采取的目标明确的经济行为,都能为企业带来一定的财务利益。但他们策划的方式和侧重点却存在本质的差别。避税是纳税人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利用税收制度和征管手段中的一些尚未完善的条款,有意识的从事此方面的经营活动达到少缴税款的母的,侧重于采取针对性的经营活动;税收策划师纳税人以税法为导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惊醒筹划,侧重于挖掘企业自身的因素而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进行的筹划活动。避税是一种短期行为,只能住中企业当期的经济利益。随着税收制度的完善和征管手段的提高,将会被限制在很小的范围;而税收筹划则是企业的一种中长期决策,兼顾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企业发展的长期利益,而且还符合国家的立法意图,具有更加积极的因素。从这方面看,税收筹划是一种积极的理财行为。

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对财务管理意义重大。企业开展税收筹划是衣服和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的,不仅有利于正确发挥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有这充分的理论根据,而且对于在市场经济中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我国企业而言,在财务管理活动中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尤其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资金、成本和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要素。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理财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围绕资金运动展开的,牧的诗为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首先,企业在京性格像财务决策之前,进行合理细致的税收筹划有利于规范其行为,制定出正确的决策,是整个企业的经营、投资行为合理、合法,财务活动健康有序运行,经营活动是限量型循环。其次,策划活动有利于促使企业精大细算、节约支出、减少浪费,从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经营效益。第三,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税收的法规、政策在一定时期内有一定的实用性、相对的规范性和严密性。企业要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必须依靠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只有如此,才能使筹划的方案得到最好事先。因此。开展税收筹划也有利于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加强财务核算尤其是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标的组织,追求税后利润成为企业财务管理所追求的目标。企业增加李瑞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提高效益;二是减轻负担。前者在投资一定的情况下,虽有所作为,但潜力是有一定限度的。企业税收瞅瞅话正是在减轻水分、追求税后利润的动机先产生的,通过企业成功的税收筹划,可谓一再投资一定的情况下,为企业带来不少“节税”效果,更好的实现财务管理的目标。在税收瞅瞅华夏的企业由小结构重组,能促进企业迅速走上规模经营之路,规模经营往往是实现李瑞最大化,也就是企业财务管理最终目标的有效途径。

企业减轻税负的欲望是客观存在的,而且随着市场竞争的家具,这种欲望愈加强烈。如果在理论上和时间中已经有了何方减轻腹水的空间,那么企业就没有必要不择手段铤而走险,冒天下之大不韪,因此企业就会把自己的减税行为控制杂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维护自身何方权益:林一方面又促使企业在谋求合法税收利益的驱动下,主动自觉的学习钻研税法和旅行纳税义务,从而有效的提高企业的纳税意识和税收法律意识。

税收的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约束着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作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经济环境要素和现代企业财务决策的变量,税收对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法挥了重要作用,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企业在具体进行税收筹划和财务管理活动中,必须在两者中进行权衡和综合考虑。税收筹划与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税收筹划的目标实施企业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手段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量,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而财务管理的目标也是通过运用各种财务手段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税收筹划论文2范本篇三

摘要:我国从20xx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营改增,在至今已快接近两年的时间里,取得了不少成就。但是对于园林施工企业来说,营改增对其税收筹划的影响有好有坏。本文从营改增对园林施工企业带来的影响入手,对其税收筹划进行探析,并得出相关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园林施工企业;税收筹划;探析;措施。

营改增是国家针对企业纳税而实行的一种财政改革措施,它是指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国家财务税收改革的重要内容。为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国家于20xx年1月1日开始对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在上海进行试点,取得显著的效果后,于20xx年5月1日将此项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近年来,营改增大幅度降低了企业的纳税负担,有效解决了国家重复征税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企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但对于园林施工企业来说,该改革措施有好有坏。

一、营改增对园林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

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环境下,国家的税收政策也在不断地进行改革,以满足市场的需要,由此,营改增应运而生。就目前营改增在园林施工企业的实施情况来看,其对园林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带来的不只是单方面的影响,具体可分为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两方面。

(一)营改增对园林施工企业税收筹划带来的积极影响。

1、有利于促进园林施工企业的财务核算和内部控制系统的改革和创新。财务核算和内部控制是园林施工企业工作的重要环节,对园林施工企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家营改增措施的实行,能对企业往日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等进行全面的统计和分析,以便得出相关解决措施,推动企业内部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改进。营改增后,园林施工企业所纳税的税率、税种、财务核算方式等都会发生相应的变革,而每一次的变革,都是对企业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营改增所带动的园林施工企业对财务预算方式的变革,有利于促进园林施工企业的财务核算和内部控制系统的整体改革和创新,从而推动园林施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2、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规避了重复交税的问题。营改增前,虽然我国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大大小小进行过不少次的税收调整和改革,但都还存在着严重的重复交税的问题。重复交税是很多企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园林施工企业也不例外。营改增后,通过对企业所需纳税的税种进行细化和分阶等一系列科学的控制方式,重复交税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的控制。园林施工企业属于建设企业,而营业税暂行条例和相关规定表示,若建设方没有与分包商签订相关合法分包的合同,那么总包份额就不能扣除分包份额,建设方就需要对其进行全额的纳税,而分包商依据自己所承包的部分进行纳税,这样就产生了严重的重复交税的问题。而营改增后,对增值税抵扣方面作了明确的调整和改进,优化了增值税抵扣链条,能有效地规避园林施工企业重复交税的问题,从而促进企业的稳定和谐发展。

(二)营改增对园林施工企业税收筹划带来的消极影响。

1、加大了企业财务核算的工作量和难度。经过近几年的税务改革,营改增已成为当今市场上最主要的税收政策。通过对近几年营改增政策在园林施工企业的实施情况观察发现,营改增的实施对园林施工企业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不少的问题。特别是在财务核算方面,经常出现一些问题。通过观察和分析得出,营改增细化了税种,便加大了财务核算人员的工作量,之前能完成的核算任务,在相同的时间内,这些工作人员是很难完成的。营改增对于企业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仅表现在工作速率上,还表现在工作难度上。营改增后的财务核算工作,无疑是更精、更细化了,这就要求核算人员也跟着细化其工作能力。而由于人才的匮乏和工作难度的加大,园林施工企业很难在纷繁复杂的市场经济中立稳脚跟,稳定发展。2、增加了园林施工企业的交税负担。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按照111号文的规定,园林施工企业所属的建筑行业,其增值税改为预留税率的11%,在确认企业总体收入的时候,要把税额扣除掉。而营改增的主要内容是把之前需要开具的营业税发票改为增值税发票,主要目的是通过这种转开票据的方法来降低企业在其经营过程中所缴纳的税收成本,降低其税务负担,以保证其健康稳定发展。而实际情况却是,园林施工企业在营改增的政策实施后,在开展各项工程的时候,经常存在着很多项目的费用很难开具发票甚至根本就无法开具发票。费用开具不了发票,对项目的实施的影响可轻可重,特别是材料采集的费用,如果开具不到增值税发票,为确保工程的正常进行,就只好开具营业税发票。而这无疑增加了项目费用,从而增加了园林施工企业的交税负担。

二、营改增后园林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相关措施。

(一)变革传统财务核算模式。

随着营改增税务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园林施工企业利用其优势,得到了不小的发展和进步,而传统财务核算模式下的园林施工企业终究是不能完全利用并发挥出营改增的优势的。所以,园林施工企业的当务之急,就是对其传统的财务核算模式进行改进,以适应营改增政策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第一步,园林施工企业应该加强对营改增政策的研究和分析,全面了解其内容,利用其对企业发展有利的当面,结合自身的各种综合因素,对财务规划方式进行调整;接下来,园林施工企业应打破传统的财务核算方法,参考其他先进的核算方式,改进或创制一种新的、科学的财务核算方法,以提高财务核算效率和效果;最后,园林施工企业还应结合营改增政策的相关优势来对其整体的财务核算模式进行变革,以减少纳税额度和提高工作效率。

(二)提高财务核算人员的整体素质。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营改增改革的深入对园林施工企业的财务核算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所以,提高财务核算人员的整体素质,是园林施工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园林施工企业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财务核算人员的整体素质:第一,加强在企业内部对营改增政策的宣传教育,营造学习营改增知识的氛围以提高财务核算人员对其的了解和认识。另外,企业还可以多举办一些关于营改增知识的活动或者开展关于营改增技能的培训,从企业内部提高财务核算人员的素质;第二,园林施工企业可以加大在人才招聘项目的成本投入,对外以高薪酬、高福利的条件来引进外界的高素质的财务核算人才,并在其初入企业的前期进行培训,以尽快熟悉环境;第三,高校是当今社会人才培养的重要机构,因此,园林施工企业还可以通过加强与高校之间的交流合作,为高校的学生提供实习的机会,和高校之间达成互利共赢的关系,加大人才流进。如此,园林施工企业便可以由内而外来提高财务核算人员的整体素质,从而适应营改增政策,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三)合理、充分利用增值税开具发票的技巧。

园林施工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工程项目等,每个工程项目所需的费用都不是小数目,如果这些项目的费用不能开具到有效的发票,将会大大增加企业的纳税负担。所以,合理利用增值税开票技巧是非常有必要的。因此,一方面园林施工企业可以利用发票转变这个机会,把以前的价外费用的营业税发票改成增值税发票;另一方面,企业减少成本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节税,园林施工企业可以通过提高财务人员对经常接触到的项目费用开具发票的了解,便于之后能及时、高效地开具到发票,从而达到节税的效果。营改增在其发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困难,然后才慢慢完善,国家会充分考虑到这个问题,继营改增政策后会继续推出一些过渡性政策和补贴优惠等,以便尽快地完善营改增政策。因此,园林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实时关注国家发布的最新消息,多了解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开具发票的政策等,尽早地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四)认清自身、积极转变、合理经营。

营改增虽然给园林施工企业发展带来了困难,但总的来说,其对园林施工企业的影响终究还是利大于弊的,园林施工企业如果想要国家重新改革税务政策,以省去这些困难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园林施工企业只能从内部出发,改变自己,以适应营改增政策,促进自身发展。111号文的一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中小型企业的税务负担,例如,如果小规模的纳税人其会计核算完整、有精确的税务资料,就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由此可知,小规模的企业虽然在税率上有些优势,但这完全不能与其他进项税相抵扣。另外,由于小规模企业的业务范围狭窄、资金来源单一,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就会处于更不利的位置。所以,园林施工企业应改进自身的相关运行模式,使企业规模合理地扩大,在有效地规避了中小型企业运营不畅的风险的同时,也提高了企业利润。

三、结语。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不断深入,各个企业发展所面临的优势和劣势也都逐渐显现出来。针对园林施工企业,营改增对其发展起着重要影响,本文选取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几方面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措施。随着以后市场经济的壮大,营改增对于园林施工企业的影响会比现在更深、更大,因此,持续不断地对营改增政策和企业自身进行探索,寻找出更好、更科学的税务筹划模式,才是促进园林施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参考文献:

[1]园林绿化企业积极应对“营改增”对策分析[j].唐玉梅.财会学习.20xx.

[2]营改增对园林绿化企业的影响分析探讨[j].农灵.财会学习.20xx.

税收筹划论文2范本篇四

在我国法律上,公民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当法律在赋予公民某一权利的同时,也必定会要求公民承担一定的义务:反过来,当法律要求公民承担义务的同时,也必定会有相应的权利存在。如果说依法缴纳税款是纳税人应当履行的义务,那么,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卜,通过采取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等合理合法的手段进行税收安排与筹划,以期能够减轻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最终达到维护自身合法经济权益的目的,就是纳税人应当享有的与履行纳税义务相对称的一项权利。因此,可以说税收筹划是完全符合权利义务对称理论的合理合法的纳税人对自身经济事务的管理活动。

(二)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实现税负从轻权的有力保障。

一般来说,世界上纳税人权利保护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税收筹划的发展也都相当成熟,税收筹划的发展成熟也会进一步促进纳税人权利保护制度的完善,税收筹划的成熟度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市场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出于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需要,承认纳税人拥有合法的税负从轻权是相当重要的。税负从轻权的实现就是允许纳税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采取合法的方式,选择能够使其税负最轻的行为方式对自己的经济事务进行管理和运转,以达到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活动。因此,税收筹划是实现纳税人税负从轻权的最有力保障。

秩序、公平和效率是众多法律调整所共同追求的价值。可以说,每一个部门法,不管是公法还是私法都是以追求秩序、公平和效率价值为其制定和实施的目标的。与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毫无例外的体现出了对秩序、公平、效率的价值追求,并建立在此基础之上。

首先,合法而有效的税收筹划能得到法律和税务机关的许可和鼓励,会受到纳税人的青睐,不但不会破坏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秩序,反而能够促进企业自觉依法的纳税,形成一种良好的征纳税社会风气。因而,税收筹划符合税法所追求的秩序价值目标。

其次,税收筹划是企业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明确规定,采取合法的手段对经济事务进行的合理安排和筹划,其具有合法性的特征,不会出现违反税法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形。任何企业开展或者不开展税收筹划的自由,也有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什么样筹划方式的自由。只要一个企业有进行税收筹划的能力,满足税收筹划的条件,都应当给与其公平的筹划机会。

最后,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企业通过合法地实施税收筹划,能够尽量的减轻税收负担,降低生产经营成木,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从国家和政府的角度看,企业通过合法地实施税收筹划,依法节税的同时也保障了国家税收的实现,最终促进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同时,虽然短时间内由于企业的筹划节税,使国家的税收收入有所减少,但是从长远来看,由于税收筹划可以使税收成本占总成木的比率不断下降,企业的经济就会效益不断提高,企业为获取更多的收益,必定会不断扩大企业规模,增加企业投资,而随着企业的发展,应税额也会不断的增加,所以说,国家税收收入其实也是在不断提高的。另外,由于税收筹划的合法性被确认,企业不会再有后顾之忧,偷逃税等违法犯罪也会不断减少,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减少了国家对征纳税活动的管理成木。因此,税收筹划的运行从企业和国家双方来看,都体现了税法所追求的效率价值。税收筹划的运行遵循了法律所追求的秩序、公平和效率等三个价值目标,因此,它应当被认定为是合法正当的税收行为,应当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一)税收法定原则的内涵。

税收法定原则就是指税务机关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征税,纳税主体也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纳税,有税就必须有法,未经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不能征税。从形式上看,税收法定原则要求有关税收法律文件的渊源必须是“法律”,而且必须确定、没有歧义。从实质上看,税收法定原则要求有关税收法律文件的内容应该是基于法治国家的基本理念而制定的,即税法的制定者应该是具有自觉的纳税意识的权力机关的代表,税法的具体内容应该充分维护纳税人权利,合理界定国家利益与纳税人的财产权利,并对税务机关的课税权做出明确的界定,防止税务机关滥用行政权力。

(二)税收法定原则在税收筹划中的体现。

税收强制性、无偿性的特点决定了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地位实际上是不平等的,纳税人处于弱者的地位。因此,为了确保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出于弱势地位的纳税人的合法财产不会遭到非法侵害,必须遵从税收法定原则,严格依法地征纳税收。税收法定原则体现在税收筹划中就是要求:一是,国家税务征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税率、税目、时间和程序进行,纳税人无需承担税法未明确规定的纳税义务:二是,每一部法律都不可能十全十美、面面俱到,法律总会存在若干的漏洞和不足。对于法律在实施过程中所显露出来的漏洞和不足,只能是通过由国家通过制定新法或者修改旧法的方式来弥补和完善,这其中出现的问题,其责任不应当由纳税人来承担。这也从侧面反映了纳税人所采取的策划手段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包括利用法律的漏洞),就应当获得税收征管机关的认可。

税收筹划论文2范本篇五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但是,税收筹划在给企业带来节税利益的同时,也存在着相应的风险;企业如果无视这些风险的存在进行盲目的税务筹划,其结果不但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还可能使企业遭受更大的危害与损失。具体来说,税收筹划风险是指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筹划的结果偏离预期目标而给企业带来损失的可能。

2.1政策风险。

税收筹划是利用国家政策合理、合法的节税,在此过程中,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了变化或者企业对税收法律法规运用不合理,就可能导致税务筹划的结果偏离企业预期目标,由此产生的风险被称为政策性风险、企业的税收筹划政策性风险包括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

政策选择即错误选择政策的风险、企业自认为筹划决策符合一个地方或一个国家的政策或法规,但实际上会由于政策的差异或认识的偏差受到相关的限制或打击、由于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具有明显的时空特点,因此税收筹划人员首先必须了解和把握好尺度。

政策变化风险是指政府的税收政策处于一个变动状态,旧政策的不断取消和新政策的不断推出而给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政府一些政策往往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政策的这种不定期性或时效性使得企业的税务筹划活动产生一定的风险。

2.2经营决策风险。

从本质上来说,企业投资者的目标是效益最大化而不是缴税最少,税收筹划应纳入经营决策和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经营和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有些税收筹划方案仅仅立足于节税,而违背企业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目标,忽视了经营决策应首先考虑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使得投资者因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而错误选择了所投资的行业、地区,投资主体模式以及筹资方案等,最终导致决策失败、经营失败、舍本逐末、得不偿失。

(1)税收筹划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知识技能做支撑,筹划人员不仅应该熟悉掌握税收法律法规,还必须具备财务风险、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而大多数企业木身没有这样的人才,只能交由会计师事务所这样的中介机构,这样会产生齐询费用、经营管理变动成木等,会使得筹划成木增加,从成木收益角度看,可能会造成筹划成本超过筹划收益的最终结果。

(2)我国现行税制税种多样,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涉及包括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类的多个税种,这就决定了在制订筹划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如果仅仅立足于某一个税种而制订筹划方案,可能导致从单个税种上,看上去减少或避免纳税了,但造成其他税种纳税增加,综合税负并没有下降,甚至有所上升,筹划失败。

2.4税务行政执法风险。

进行税收筹划,由于许多活动是在的边界运作,税收筹划人员很难准确把握其确切的界限,有些问题在概念的界定上木来就很模糊,比如税务筹划与避税的区别等,况且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收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可能导致纳税人实施的税收筹划方案不被税务机关认同的风险。

2.5信息风险。

对于那些综合性的、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税务筹划业务,纳税人通常聘请税收筹划专业人士,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往往会使税收筹划处于某种程度的自目状态、如果税收筹划专业人士对纳税人了解不够或者纳税人故意隐瞒有关经营信息、财务数据资料,就会导致筹划人员提出不当的方案,从而发生信息风险。

从经济学角度看,风险和收益总是并存的,只要企业有税收筹划活动,就存在税收筹划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在纳税筹划方案确定之前应通盘考虑风险因素,根据风险的产生动因,针对性地采取切合实际的风险防范措施,从而防范风险,增强抗风险的能力。具体来说,企业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控制。

3.1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税务筹划风险意识。

首先,企业应加强税收政策的学习,准确把握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做到深入、透彻、全面了解一个地区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只有有了这种全面的了解,企业才能预测出不同纳税方案的风险,并对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保证自身采取的税收筹划行为真正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次,企业应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动、成功的税收筹划应充分考虑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的变化,尤其是要重视国家政策的变动,一个企业若是能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动及时地对税收筹划作出适当调整,不但能减小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而且还能为企业增加效益,实际工作中,企业应尽力熟悉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掌握自身生产经营的相关信息,并将二者结合起来仔细研究,选择既符合企业利益又遵循税收法规规定的筹划方案。

3.2提高筹划人员素质。

纳税人的主观判断对税收筹划的成功与否有重要影响、因此,税收筹划人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尽量减少主观判断,努力培养对客观事实的分析能力,这就需要税收筹划人员具备税收、财务、会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良好的专业业务素质。同时,税收筹划人员还要注意沟通协作能力和经济预测能力的培养,以便于在筹划工作中与各部门人员的交流,税收筹划人员素质的提高一方面有赖于个人的自身发展提高,另一方面也取决于纳税人素质的提高,只有纳税人的素质普遍提高了,才会对税收筹划提出更多的要求,同时也会减小筹划风险。

3.3评估税收筹划风险,定期进行纳税健康检查。

评估税收筹划风险就是企业对具体经营行为涉及的纳税风险进行识别并明确责任人,这是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在这一过程中,企业要理清自己有哪些具体经营行为,哪些经营行为涉及纳税问题,这些岗位的相关责任人是谁,谁将对控制措施的实施负责等,还应定期进行纳税健康检查,目的就是要消除隐藏在过去经济活动中的税务风险,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3.4搞好税企关系,加强税企联系。

企业应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进行税收筹划,由于税法规定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幅度区间,加之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在执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税收筹划人员对此很难准确把握、比如税收筹划行为与偷税行为在理论上的界定是比较清晰的,但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行为极易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或逃税,这就要求一方面,筹划者正确地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正确应用财会知识,另一方面,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友好联系,使税收筹划活动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使筹划方案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从而避免税收筹划风险,取得应有的收益。

总体来讲,税收筹划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企业应在分析整体环境的情况下,对纳税筹划实时监控与评价,尽早改进纳税筹划方案,取得企业的收益最大化。

税收筹划论文2范本篇六

税收筹划是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关键内容,是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经营利润的重要方式。税收筹划为国家的整体税收提供了保障,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鉴于此,本文针对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应用需遵守的原则及具体应用展开了分析。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财务管理已成为当前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将税收筹划应用于企业的筹资决策、投资决策、资金运转以及股权分配中,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合理选择税收筹划的方式。

2.1遵循合法性原则。

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必须遵循我国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确保税收筹划工作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而不应为了降低企业的税收压力推卸其所应承担的税收责任和义务。此外企业应关注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的变化,并及时有效的做出相应的调整,从而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2遵循前瞻性原则。

如果在企业税费缴纳和经营行为发生后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将对企业的发展没有任何作用,称不上真正意义的筹划工作。因此企业必须根据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开展具有前瞻性的税收筹划工作,以此来降低企业在税费资金上的支出,从整体上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2.3遵循服务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原则。

实施税收筹划旨在服务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降低企业税负。而企业的财务管理也包括税收筹划内容,所以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要始终以财务管理为工作重点。虽然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是为了降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税收压力,但是并不意味着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就能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和经营成本的降低。这要求企业应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提高收益与降低成本投入等各种因素,合理选择税收筹划方式。

3.1在筹资中的具体应用。

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首先从筹资活动入手,目的是为企业筹集更多的资金使用权。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的差异,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合理选择融资模式。由于我国现代企业在税负和成本的支付形式上有着明显的差异,通过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不仅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投入,还能促使企业在有限时间内获取更多的资金。在确保现有项目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对新项目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税收筹划通过税前扣除折旧费的方式,降低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所得税,并在当期应缴纳税的所得额中将部分利息费用去除,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而且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租赁方式,通过销售后回租项目中的资产,能够取得一部分的生产经营资金。结合国家的相关税收政策,能够达到良好的节税目的。

3.2在投资中的具体应用。

在当前市场经济背景下,各个企业投资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到更高的经济效益。税收筹划工作就是从投资的形式、投资的产业类型、投资区域以及组织形式等各方面综合分析,从而制定出最佳投资方案。从投资区域的角度来讲,不同的地区在税法上也有着较大的差别。我国当前实行的税法中,已经取消了我国部分区域在税收方面的一些优惠政策,但是对于西北地区仍保留对其的优惠政策。因此当进行西北地区的投资活动时,就会享受到对应的税收优惠。此外,我国政府对于高新科技企业,也给予其14%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现了国家对科技发展的支持。因此企业在开展新项目投资活动时,应充分考虑各区域间存在的税收差异,合理开展投资行为。在进行投资决策中应用税收筹划,既要对投资的方式进行科学的选择与管理,还要核算股息、利息和增值税的所得税。现阶段,随着“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行,要求税收筹划也应做出相应的调整,加强对企业投资过程中资产抵扣这一环节的控制与管理,从而确保企业经营的稳定性、科学性。

3.3在资金运转中的具体应用。

我国现代企业的经营活动主要包括了产品的生产、供给以及营销等方面,对于不同的经营环节有着不同的税收标准。比如在产品的销售环节主要采用两种形式来进行税收筹划,一种是根据收入的时间来开展税收筹划,另一种是根据收入的金额来明确税收筹划。在进行税收管理的过程中,时间是一个重要因素,不同的结算形式,对纳税的时间也有着影响。因此应合理选择结算形式,为企业的资金运转获取到更充裕的时间价值。在进行资金使用的管理时采用税收筹划的方式,主要就是通过快速折旧法进行合理的理财行为。这有利于延后当期的利润,从而延长企业的纳税期。此外,在当前财务规章制度的允许范围内,还可以借助财务账目的备抵法和转销法,进一步降低企业的当期利润及税负金额。

3.4在股息分配中的具体应用。

通过税收筹划在股息分配中的应用,能够为股东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增加企业资本积累。股权与股利分配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到更高的资金收益。目前多数企业根据剩余股利政策来向企业各股东分配利润,当投资者是企业法人时,则必须向国家依法缴纳利润所得税;当投资者属于自然人,则应向国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企业的法人和自然人,可以利用股息分配政策,开展税收筹划,能够起到合法减税的效果。

综上所述,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对其企业的经营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开展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合法性、前瞻性原则、服务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从而有效发挥税收筹划在筹资、投资、资金运转以及股息分配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1]李耀忠.浅析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中外企业家,20xx(19).

[2]郭素娟.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分析[j].商业经济,20xx(12).

税收筹划论文2范本篇七

众所周知,税收筹划是一项高技术含量的工作,因而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全面了解到相关的税收法规,同时充分掌握自身的运营情况,并且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借助税收筹划的方式,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负担,从而促使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高。

1.土地增值税的概念。

土地增值税是指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人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对于不同类型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差别税收待遇,按照商品房销售增值额的高与低来采取差别累进税率,并且增值率与税率成正比。这就是说增值率越高税率则越高,此时应多征收税款;反之,增值率越低税率就越低,此时应少征收税款。

2.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以及缴纳管理。

在项目尚未办理竣工结算之前,纳税人要按照商品房预期的销售收人及按照税务部所规定的税率来预缴税款,等项目全部竣工以及结算之后,并且已将商品房销售出去,然后再清算整个项目应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虽然部分房地产企业设置了账簿,但是由于成本原始凭证不齐全、费用开支不合理等,因此税务机关无法对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收人以及应该扣除项目的具体金额加以明确,此时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核定征收的纳税方法。

3.计算土地增值额。

土地增值额=转让商品房的销售收人—(建造成本—已经计人开发成本的借款利息)*1.3—与转让商品房销售收人有关税费。其中,在计算土地增值额中所扣除的项目如下:房地产企业在开发过程中所支出的各项间接费用、税金以及其他;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关税等。

4.土地增值税额的计算方法。

通常情况下,要先计算出增值额和扣除项目金额,继而确定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首先,如果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小于或者等于50%时,此时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30%;其次,如果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大于50%小于100%时,此时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s%;再次,如果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大于100%小于或者等于200%,此时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最后,如果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大于200%时,此时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上述公式中所出现的5%代表二级速算扣除系数,15%代表三级速算扣除系数,35%代表四级速算扣除系数。

5.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当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小于扣除项目金额的20%时,应该子以免征。普通标准住宅应该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远远超过了1.0;单套建筑面积没有超过120平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对于合建方,一方出土地,另一方要出资金,一同合作建造,当建成之后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房自用,可以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由于国家建设的需求来依法征用以及回收的房产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1.筹划借款利息。

大部分房地产企业的项目开发资金主要来自于不同途径的借款,然而借款利息会采用不同方法扣除所计算出来的土地增值税也是不同的。在房地产项目建筑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该将其纳人到开发成本。但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要清算土地增值税项目,大多数情况下会将资本化的利息调整为相关的费用,然后再简单的处理这此利息。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会将已经资本化的利息纳人到财务费用中,然而仅仅是在计算增值额时会扣除这此利息支出。因此税法的规定如下:其一,纳税人要将银行贷款的利息原始凭证提供给主管纳税机关,帮助主管税务机关区分资本化的利息与费用化的利息,那么可扣减的开发费用=实际支付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以及相关税费+项目实际开发成本)*5%。其二,如果纳税人不能将银行贷款的利息原始凭证提供给主管税务机关,此时就不能正确划分资本化的利息与费用化的利息,那么可扣减的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以及相关税费+项目实际开发成本)*10%。

2.合理提高成本化的管理费用。

房地产企业管理的人事编制可以调整管理费用,由此导致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得以降低。举例而言,某一房地产开企业具有30名管理人员,每一年需要花费300万。在这30人当中有25人参加了项目开发管理这项工作,然后总经办在会议上决定要将这25名工作人员的人事调整为项目部,可以加快项目的开发步伐,按照这种计算方法可以促使成本费用支出金额得以增加,并且需要扣除的成本费用也会增多,这便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应该缴纳的税款。

3.合理策划地下车库。

通常商业地产的高层项目会将一层、二层建造成地下车库,同时在划分车库类型的时候,要按照车库性质将其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有产权车库;第二类,利用人防工程建造的车库;第三类,无产权的车库。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增加自身的销售额,他们会构建有产权车库,其实从税收这一角度来讲,开发商房地产企业的决策是不正确的。

如果本小区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自己所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因此开发商房地产企业要采用人工防工程建造的车库来达到避税的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委托物业公司与车主签订相关的合同,车主获得了多年的车位使用权,但是物业公司可以向车主收取相关的管理费用。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想要回笼资金,那么就要建造无产权的车库。在会计制度以及税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核算以及处理无产权车库的方式。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将单独处理车库,等车库建成之后要将转人到投资性房地产,并且等建成之后也可以出租。

4.筹划出售固定资产以及开发产品。

“固定资产清理”这一科目,然后再进行核算,当清理完固定资产后要将相关净收益纳人到固定资产清理这一科目中。在处置固定资产的过程中,应缴纳营业税金以及附加费,在这一过程中并非会涉及土地增值税。

5.充分利用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销售普通标准商品房时,如果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没有超过20%,此时需要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率影响着普通住宅是否可以免缴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对增值额子以调节,或者可以调节可以扣除项目的费用,这样做有助于控制好增值率,有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规避土地增值税。

近几年来,国家税务局开始逐渐细化清算土地增值税的规定,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筹划好税收,提高自身的经营利润,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更好的规避土地增值税。

税收筹划论文2范本篇八

税收筹划是企业建立在对税收法律法规充分理解与掌握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经营、投资等活动进行安排进而达到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的合法活动。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事前筹划性与目的性三种特性。合法性是指税收筹划本身是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合法行为,如通过违规行为获得的降低税负不属于税收筹划。事前筹划性是指税收筹划是在正式纳税申报前所开展的节税行为,通过企业账目调整而进行节税明显是违规且不符合税收筹划定义的行为。目的性是指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这是税收筹划的基本动因。

税收筹划应当是站在企业全局所采取的行为,不应当仅仅站在财务部门的角度考虑。根据税收筹划的事前筹划性可以得知,税收筹划应当站在企业全部的业务流程进行考虑。因此,全局性的税收筹划可以从公司与子分公司的设置、合同的签订、原材料采购、设备使用、人员设置等角度来采取综合性的企业税收筹划措施。

(二)必须对施工企业纳税规则做到充分了解。

税收筹划必须是严格遵守税收法律规则的行为。故缺乏对施工企业纳税规则的理解无法帮助企业有效的规划税收筹划措施。按照现行规定,施工企业所适用的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及车辆购置税。其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是施工企业税负的主要来源。施工企业适用税种问题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施工企业的“营改增”问题。国家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在20xx年1月1日正式启动营改增改革试点。施工企业虽然目前尚未纳入到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内。但随着改革的逐步推动,“营改增”将成为施工企业税收缴纳所必须面对的问题。“营改增”虽然可以从抵扣减税的角度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但是,由于施工企业涉及砂石、沙土等原料的采购难以取得进项税发票,大型设备难以抵扣进项税额等问题的存在,故在“营改增”实施后,短期内有可能造成税负“不降反升”的尴尬状况,施工企业仍需要通过系统完善的税收筹划措施才能有效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完善是施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础。

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有效实现税收筹划的保证。不规范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一方面导致企业票据账目管理、会计核算的混乱;另一方面,由于财务人员缺乏相关税收规则体系,缺乏对税种税率、缺乏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纳税会计核算调整的了解,导致无法有效利用税收规则进行税收筹划。因此,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完善是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础。

(一)在公司组织结构设计中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企业组织机构中可以体现出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因此,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应当合并在总公司中缴纳。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由于项目大多不在同一行政区域,如当地可以享受到所得税减免政策,可以采用设置子公司的形式进行税收筹划。但是,如果母公司自身能够享受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异地分支机构可以通过设置分公司的形式来起到税收筹划的作用。

(二)在合同管理中进行税收筹划。

合同的签订是施工企业重要的经营活动内容。税收筹划可以通过对相关合同内容及条款的设置来起到降低企业税负的效果。《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如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其将该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不论是否参与施工,均应当按照建筑业适用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如施工企业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合同,则应当按照服务业适用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因此,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签订上,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适用的税率要明显低于不签订承包合同的情形。因此,通过相关合同签订适用税率的区别,帮助企业合理适用税率,能够起到税收筹划的作用。此外,总包企业的营业额计算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譬如分包方将分包部分开具发票时可以带出总包方给建设方的营业税发票,“一税双票”避免同一劳务重复纳税。这就要求总包企业在分包工程的过程中,认真做好相关分包款项的会计核算,来减少企业不必要的税务支出。

(三)在原材料及设备使用方面进行税收筹划。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因此,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等相关工料费应当计入营业额。因此,在建筑施工企业原材料采购应当尽量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通过与长期合伙伙伴进行采购来降低采购成本,从而降低计入营业税计税依据中的原材料价值,进而达到税收筹划的效果。在建筑施工企业设备管理方面,企业可以利用相关折旧政策,增加折旧摊销费用,这样增加企业成本,进行降低企业收入来起到税收筹划的作用。

(四)在劳动用工方面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在相关事宜的岗位适当安置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进行就业,从而达到税收筹划的作用。同时,在劳务公共方面,通过与工程劳务公司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一方面相关工程发票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另一方面,避免了劳务用工本身所可能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缴纳问题,降低了企业的税收成本与纳税风险,起到了税收筹划的作用。

税收筹划可以在低纳税风险的环境下帮助企业有效降低税收负担。税收筹划应当具有全局性、必须对施工企业纳税规则做到充分了解、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必须完善。在此前提下,通过对企业组织结构规划、合同有效管理、原材料及设备使用及劳动用工方面的合理安排,能够帮助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

[1]周煜.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税收筹划[j].市场营销,20xx.7.

[2]王俊兰.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浅谈[j].科学之友,20xx,10.

[3]李玉枝,刘先涛.浅论企业税收筹划[j].企业经济,20xx,4.

文档为doc格式。

税收筹划论文2范本篇九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及操作方法较为复杂和抽象,很多财税人员误读其政策实质。该文对免抵退税的基本原理进行了深入剖析及详尽阐述,并指出了税收筹划关键因素是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大小。本文以案例形式,例举了生产企业间接出口方式及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两种税收筹划方法,强调了生产企业在不同贸易背景下对税收筹划方法的选择。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免抵退;外贸企业。

我国现行出口货物或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操作方法上有两种:一是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税办法;二是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免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是指免征货物或劳务出口环节销项税,退还采购环节的进项税,并以该退还的进项税先行抵顶内销货物或劳务的应纳税额,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免退税,由于不存在内销行为,所以仅须在免征出口环节销项税的同时,退还采购环节进项税,不存在应退税额抵税的问题。因此,本文重点分析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基本原理及税收筹划。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基本原理,可从税务处理及会计处理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税务处理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9号,会计处理依据是财政部20xx年12月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xx]22号)。

(一)未完全实现零税率。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若完全实现零税率,采购环节应退的进项税额,计算基础应为不含税的采购成本,退税率应为征税率。实际上,由于生产企业外销货物与内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难以分开核算,采购价格不一,计算出口退税时不可能调取每批出口货物消耗的采购成本据以计算应退税额。因此,出口退税的计算基础统一采用了出口货物离岸价,而免抵退税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减除免税购入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是否接近零税率,取决于两个幅度:一是减除了免税购入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离岸价高出出口货物对应采购成本的幅度;二是退税率低于征税率的幅度。两个幅度越小,越有利于接近零税率。免抵退方法下,应退税额低于出口货物消耗的进项税额的差额,即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由于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存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并未完全实现零税率。

(二)应退税额仅反映资金流入。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所退税额取决于两个金额的比较:一是应纳税额;二是免抵退税额。根据财税[20xx]39号文件,当期应纳税额实际上是当期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与外销货物应退税额的差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外销]-(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1)按免抵退税基本原理,调整上述公式各要素顺序可得式(2):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当期进项税额(外销)-(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2)而免抵退税额计算方法为: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年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3)由式(1)及式(2)不难得出结论,生产企业当期外销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存在两种方法:一是直接法,即直接用减除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作为计算基础乘以出口货物退税率;二是间接法,即以外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减除不能退税的部分。但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并不相同,原因是当期外销货物对应的不含税采购成本与出口货物离岸价格的错位。尽管如此,该方法并不影响退税操作。如前所述,将减除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作为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无论退税方法如何操作,外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不能抵顶不能退税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二是实际退税的部分;三是未转出未退税,直接抵顶内销货物销项税额的部分。即除进入成本的进项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只是退税表现为资金的回流,而抵税直接在内销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三)会税处理的统一具体操作中,税务处理须计算。

当期应退回的资金,会计处理反映账务平衡。本文以案例形式分析两种处理的具体操作及统一性。(1)税务处理。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说明外销货物应退税额已全部抵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抵税后仍须交税。若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当期实际所退税额取决于当期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的比较,选择小者作为退税的金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退税金额为留抵税额,二者的差额为免抵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退税金额为免抵退税额,二者的差额为期末留抵税额。留底税额留待下期继续抵扣,免抵税额是当期不予退税的部分。该部分免抵税额的出现是由于当期外销货物消耗了前期购入原材料对应的进项税额,本期的采购金额较小所致。如前所述,从长期看,外销货物耗用的进项税额减去转入成本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所以,免抵税额虽然当期未退税,但反映在其他期间的留抵税额中。案例: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征税率与退税率分别为17%及13%,20xx年2月留抵税额6万元。20xx年3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50万元。该生产企业3月所退税额须计算两个金额进行比较。

一是应纳税额。具体计算方法:17-[34-(200-50)×(17%-13%)]-6=-17万元,即当期留抵税额17万元。其中,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200-50)×(17%-13%)=6万元;二是免抵退税额。具体计算方法:(200-50)×13%=19.5(万元)。3月份应退税额为17万元,退税的17万元不再作为留抵税额,本期留抵税额为零。(2)会计处理。该项出口退税业务的会计分录应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17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5万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9.5万元。另外,购入原材料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万元;货物内销时贷记销项税额17万元;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万元。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尚有2月份留底税额6万元,根据以上账务处理,该生产企业3月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所有三级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为42.5(2.5+34+6)万元,贷方余额合计为42.5(19.5+17+6)万元,本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合计与借方余额合计之差为零,无留抵税额。由此,体现了税务与会计处理的协调一致。假设生产企业3月份外购原材料300万元,进项税额51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则3月份应纳税额:17-[51-(200-50)×(17%-13%)]-6=-34万元,免抵退税额仍为19.5(万元)。3月份应退税额19.5万元,本期留抵税额为14.5万元。

会计处理上,出口退税业务的会计分录应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19.5万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9.5万元。购入原材料时借记进项税额51万元。其他分录不变。该生产企业3月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所有三级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为57(51+6)万元,贷方余额合计为42.5(19.5+17+6)万元,本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差额在借方,金额为14.5,作为本期留抵税额在4月份继续抵扣。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进入成本的进项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退税金额直接表现为资金的收回,从当期留抵税额中减去,未退税的部分在下期继续留抵。但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误以为收到出口退税款才获得了真正的利益,盲目追求退税资金,进行了豪无意义的退税筹划。其实,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税收筹划的实质,是减少当期的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即减少进项税额转出额。影响进项税额转出额的要素有:一是征退税率之差;二是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之差。两个要素越小,退抵税的效果越好。针对两个影响因素,税收筹划方法如下。

(一)生产企业间接出口方式。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存在自营出口及委托出口两种方式。本文的直接出口等同于自营出口,但间接出口不同于委托出口。委托出口中,作为代理方的外贸企业须与作为委托方的生产企业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以生产企业的名义,依据出口货物免抵退方法办理出口退税。而本文的间接出口,是由外贸企业买断生产企业的出口货物,以自己的名义,依据外贸企业的免税退方法办理出口退税。

(1)适用条件。免抵退方法下,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及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为减除了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免退税方法下,外贸企业退税额及不得退税额的计算基础是购进货物的不含税成本。由于两类企业的计算基础不同,在征退税率不一致情况下,生产企业可设立一家外贸企业,将自己直接出口改为通过外贸企业间接出口方式进行税收规避。但这种方法的适用条件,是外销货物所耗用原材料不存在免税购入情况,或虽有免税购入情况,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免税购入原材料价格之差须大于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的内部交易价格。

(2)具体计算及成因分析。沿用前述案例的第一种情况,生产企业3月份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6万元。若该生产企业设立一家独立的外贸法人企业,将产品以16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外贸企业,由外贸企业再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口,其他条件不变。因前述案例免税进口料件的组价为50万元,所以转内销须补缴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为50万元,生产企业补缴进口环节增值税8.5(50*17%)万元,但该进项税额可以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如表1所示,生产企业3月份销项税额为44.2(17+160*17%)万元,进项税额为42.5(34+8.5)万元,应纳税额为-4.3(44.2-42.5-6)万元。外贸企业承担进项税额为27.2(160*17%)万元;应退税额为20.8(160*13%)万元,不退税额为6.4(27.2-20.8)万元。所以,生产企业及外贸企业的综合税负为-25.1(-20.8-4.3)万元,生产企业间接出口相对于直接出口,从表面上看,退税额及留抵税额合计增加了8.1(-25.1+17)万元。其实该种情况并未达到节税效果。

8.1万元税额有两个成因:一是由于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不同。生产企业按照出口货物离岸价扣减免税进口料件价格的余额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而外贸企业是按购进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两种计算方法下,该部分差额为:(17%-13%)*(200-50-160)=-0.4万元。由于存在免税进口料件,间接出口比直接出口方式,其进项税额转出额增加了0.4万元。

二是由于进料加工转内销部分的进项税额退税。如前所述,生产企业间接出口,补缴进口环节免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5万元,该部分进项税额的退税额反映在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金额中。该项业务中,因补缴进项税额而多退税额8.5万元,与增加的进项税额转出额0.4万元,两因素合计影响金额8.1(8.5-0.4)万元。由于8.5万元退税额与补缴的进项税额相抵,与直接出口方式相比,实质上是增加了0.4万元的成本。因此,采用进料加工转内销方式间接出口货物,若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的内部交易价格高于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达不到节税效果,反而增加成本。若该案例采用一般贸易进口或国内购入原材料,其他条件不变。产品直接出口方式下,由于不存在免税购入原材料,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200*(17%-13%)=8万元。若将直接出口改为间接出口,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160*(17%-13%)=6.4万元,进项税额转出额减少1.6(8-6.4)万元,达到节税效果。

(二)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

外贸企业可采用自营出口,一般贸易委托加工出口,进料加工复出口的方式出口货物。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中的免税进口料件改由另行设立的外贸公司负责购入,外贸公司再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并收购生产企业的最终产品复出口,则将生产企业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转化为外贸企业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1)适用条件。该种操作方法可适用于所有的进料加工贸易。外贸企业的进料加工存在作价加工及委托加工两种形式。财税[20xx]39号文件出台后,原出口企业作价销售保税进口料件的应征增值税暂不入库,待收回的货物出口后抵减应退的出口退税款的政策已取消。根据该文件,作价加工须按内销征税,进口料件补税,作价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按一般贸易退税规则处理。因此,为便于操作,外贸企业应选择委托加工方式。

财税[20xx]39号第四条第五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算基础,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外贸企业应将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的原材料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并开具发票。(2)具体计算及成因分析。仍沿用上例,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免税料件,进口后以委托加工方式通过生产企业加工成品,向生产企业销售新增的国内其他材料不含税价格40万元,向生产企业支付加工费不含税价格7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根据财税[20xx]39号文件,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基础为加工费及材料费两部分金额合计。外贸企业国内销售时销项税额6.8(40*17%)万元,回购时进项税额:(70+40)*17%=18.7万元,退(免)税额:(70+40)*13%=14.3万元,不予退税而计入成本的税额:(70+40)*(17%-13%)=4.4万元,应纳税额:6.8-(18.7-4.4)=-7.5万元。生产企业购入环节进项税额40.8(34+6.8)万元,销项税额35.7(18.7+17)万元,应纳税额-11.1(35.7-40.8-6)万元。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较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直接出口方式节税1.6万元。该部分差额是直接出口方式与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下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差额。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只要增值税抵扣链条正常,无论应纳税额大小,与企业成本无关。但若出现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情形,或销售环节免征销项税额,但相应进项税额不能完全退税的情形,则须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从而增加企业成本。出口退税中,退税率一定的前提下,降低进项税额转出额的计算基础,是税收筹划的关键所在。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9号)20xx年5月25日。

[2]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xx]22号)20xx年12月3日。

[3]杨雪:《浅析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免抵退税收筹划》,《经济》20xx年第10期。

[4]劳知渊:《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税收筹划的研究与分析》,《中国商论》20xx年第27期。

税收筹划论文2范本篇十

班级:08国贸二班姓名:何紫君学号:2008914214成绩:税务筹划感想。

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它是税务代理机构可从事的不具有鉴证性能的业务内容之一。这是最书面的对税收筹划的定义吧,可是在我学了税收筹划这门课程以后,我对这一概念有一个自己独有的解释,或者说是利于自己理解的解释吧:税收筹划就是企业或者经营人为了使自己的企业的利润达到最大化,开展企业内部有关税收的一系列活动,让企业获利最大。

作为一名国际贸易经济专业的学生,学习税务筹划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在以后的工作或者生活中,都是离不开税收的。“条条变革通经济,笔笔算帐靠财务”,我们无时无刻不在为增收节支、开源节流绞尽脑汁,、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整体素质、不断探索开拓电力市场的新路子等等。随着改革的力度加大,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控,俗话说:“愚者逃税、蠢者偷税、智者避税、高者筹划,税收筹划工作,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是越来越大。所以学好税务筹划这个课程对现在乃至以后都是很有好处的。

我们小组主要是讲税务筹划当中的税务转嫁的问题。为了演讲能够明了易懂,我们主要利用案例分析来阐述什么是税务转嫁的问题。为此我们的ppt也分为几个部分:税务转嫁与避税的区别,转嫁的三种情况,条件和一般规律,案例的分析这几个大块。循序渐进,一步步的深入,我想这样也就会容易理解很多。

当然,在做这个ppt的时候,我们小组也存在很多的不足,不如说在案例分析方面,我们刚开始选取的是2000年以前的案例,因为我们以为只要涉及到这个问题的案例都是可以运用的,但是我们忽略了一个很大的问题,也是老师后来特别要强调的问题————案例一定要新。因为税收法律也是不断变化的,两年以内就会改变很多,因此,以前的案例一点说服力都没有,不足以说明问题,所以,我们就回去再找一个近年来的案例,为此也都花了不少的功夫。

在这个可能里面,我是负责演讲的,我最打的感悟就是,一定要用自己认为通俗易懂的语句来表明要说的问题,而不是照ppt或者演讲稿上面的照读,因为你用上面的照读的话,同学们很多都没有反应过来就跳过,脑海里还是一个很迷糊的概念,这样不好,另外还显示出你的演讲水平真的很低。

总的来说,我觉得这次从做ppt到演讲的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最基本就是弄懂了什么是税收转嫁的问题,还有与小组各个成员的分工协作,这个是最重要的,每一部分都很重要,都需要有人去弄好,合理分工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方法。所以,这门课程是一门理解性高的课程,也是一门需要操作性,合作性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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