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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八年级语文组梵高传读书笔记汇总(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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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八年级语文组梵高传读书笔记汇总(优秀14篇)
2023-11-11 23:38:13    小编:ZTFB

文化传统是一个民族或地区独有的精神财富,它是人们共同的文化记忆。阅读是开拓眼界、提高写作水平的有效途径,可以通过阅读优秀作品来学习写作技巧和表达方式。阅读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提高自己的总结能力和水平。

八年级语文组梵高传读书笔记汇总篇一

《追风筝的人》是一本大家都熟悉且喜爱的小说,出版后因其纯净、催泪的文字而迅速走红。这本书也是作者美籍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处女作兼成名作兼封神之作。

在未阅读本作品之前,看过本书翻拍的电影,也因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便让我泪湿衣襟。也使我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我对阿富汗的好奇心,让我感受到那片充满死亡,暴力,血惺的土地上‘爱’依旧无处不在。书中讲述了一段不平衡的友谊和一场跨越的赎罪,以及一生的怀念。

阿米尔是阿富汗一个富家的少爷,他的父亲是一个卖地毯的商人,生意做的很好,人也颇有男子气概,哈桑是他家仆人的儿子,两个小男孩年龄相仿,身份却是那么悬殊。我认为阿米尔父亲这个角色人物,一生中充斥着隐瞒与期骗,他是真相的守护者,也是真相的延续者。也许人生中谎言,无处不在,你信任的人,你不信任的人,你爱的人,你不爱的人,甚至包括你自己,都有秘密。秘密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保护自己的面子,保护自己的一切。但欺骗就跟盗窃一样可恶,它剥夺了他人知晓真相的权利,真相大白的时间点,对命运的方向影响太大了。

哈桑勇敢、聪明,阿米尔在哈桑的映衬下显得懦弱不堪。父亲对哈桑越发称赞,使得阿米尔心里产生嫉妒。在一次斗风筝的比赛中,阿米尔决心要拿到冠军向父亲证明自己,他如愿获得了冠军,哈桑帮忙捡掉落的风筝。临走前,哈桑说出了那句感动千万读者的话“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也是本书的灵魂,并为后来阿米尔心灵的救赎留下铺垫。

八年级语文组梵高传读书笔记汇总篇二

《追风筝的人》是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第一部小说。他讲述了12岁的阿米尔与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场风筝比赛后,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睽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爱,恐惧,愧疚,赎罪……都交织在这部小说里。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他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自己。

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须要战胜的就是自己。需要承担的,我们无法推卸;需要面对的,我们无法选择;需要克服的,我们无法逃避……只有向正确的方向努力去做,只有坚信“风筝”总有“落下”的那一刻,“风筝”最终会被追到。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去寻找救赎……。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高三那年,语文突然很差,甚至有几次考了不及格。老爸为此很担心,害怕我会在高考的考场上写出跑题的作文。正因为此,我竟然开始补习语文。我的补习老师也就是我们班的语文老师对我下的评语是“阅读障碍症”。从此,我开始拼命地阅读课外书。

读书,对于我个人而言,就是希望能提高我自己的理解能力,要知道我是一个连读数学应用题都觉得费劲的人。慢慢地,我喜欢读书,因为我总能从书中找到温暖、慰藉、感动……而这些是从韩剧或者以偶像剧中得不到的。现在我想谈谈这本书《追风筝的人》,我知道这本书很有名,当当网几个月来一直销量前几名。我没有买它,因为没有被它的的故事梗概所吸引,直到后来,同寝室的女生买了,我依然没有借来的的欲望,因为她说看完很压抑,这与我的看书初衷相悖,我再次错过。上周,弟弟把书借给我,我没有拒绝,可这本书依然摆脱不了摆在书架上的命运。因为要把书赶快还给他,我终于不大情愿的打开了这本对我来说很特别的书。

阿米尔,一个普通的阿富汗男孩,我却从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不,是自己真实的写照。我看到了自己,懦弱、自私、逃避、毫无责任感。在读的过程中,我无数次的放下书然后想起了自己。我为我所做过的感到恶心,我甚至把自己设想为阿米尔,假如我是他,我会不会也做出同样的选择。我总是想读一些阳光一些、温暖一些、一些能情不自禁流露微笑的书。可我现在才知道,也许我一直都知道,我在逃避,想把我的阴暗面隐藏起来,或是麻痹自己,我就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人。

现在我想谈谈我的过去了。我们都有在朋友家玩玩具的经历,可每次我把朋友的玩具弄坏或者不小心把朋友妈妈的高跟鞋弄断就假装一切从未发生,没有一次会为此事道歉哪怕承认我弄坏了她的东西。我也从来没有正视过这件问题,逃避的种子在我的心里慢慢滋生。有一次,我和弟弟在舅舅家玩儿,把整个屋子弄得乱七八糟,舅舅黑着脸,我知道大事不妙,我和弟弟都没吱声,耷拉着脑袋,希望逃过这次批评。舅舅问弟弟,是不是你干的,他说是,然后舅舅就把他倒挂着吵他,很严厉也很久,我傻在了那里,我没有为弟弟争辩过一句,甚至连一起承担的勇气都没有,我一句话都没有直到惩罚结束。这件事之后,弟弟一直很怕舅舅,我想应该和这次的记忆有很大关系,我一直很自责,不仅因为我没有为弟弟挺身而出还有他每次都为我挺身而出。即使在梦中,我会和一群人打仗,我也会躲在队伍的末尾。我知道这是骨子流露的懦弱。

我怕受到朋友的批评而撒谎、怕家人的指责而旁观、怕受到伤害而选择逃避,这是骨子里的懦弱。我从未承认,直到我看到了《追风筝的人》,看到了阿米尔,看到了自己。我不否认我的阴暗面,因为它构成了我,我知道我不仅仅是由它所组成,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只取决于我的选择,而我的选择一定是被阳光照耀的一面。谢谢阿米尔,让我真正的正视它,承认它,并告诉我我想成为怎样的人。

八年级语文组梵高传读书笔记汇总篇三

教育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就像爱情。

最近有一款名叫《旅行青蛙》的游戏,风靡朋友圈,大家的身边可能都有这样的人:隔三差五朋友圈晒一晒蛙儿砸去哪儿玩了,又带什么礼物回来啦,怎么又在家宅一天啦,等等。

这些话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呢?没错,是不是跟你小时候爸妈对你说的话很像?

-你以为这款游戏佛性,氪金也比前两周风靡全网的《恋与制作人》便宜,当你看见别人家蛙儿砸的顶配,你开始反思是不是给你蛙儿砸的远远不够。

我很佩服作者可以通过一个小女孩scott的视角来讲述这个故事,书中描述她内心想法的天真无邪的语句,让人看了觉得仿佛真是出自一个小女孩之口。

cott的父亲,阿迪克斯,是一名律师,他年轻时还是镇上有名的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它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

书中的“知更鸟”就是黑人罗宾逊,他被诬陷强奸了一名少女,没有人愿意为他辩护,只有阿迪克斯承担了这个责任,为此,镇上很多人都在背后议论阿迪克斯,甚至说他坏话。但是他相信罗宾逊,也看清楚了这起冤案中的真相,更因为他崇尚人人平等,而不会像大部分人一样仅仅因为罗宾逊的肤色而质疑他的人品。

在法庭上,阿迪克斯据理力争,循序渐进地为评审团解释了事情的真相,渴望为罗宾逊洗脱罪名。但是,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却是令人失望且悲哀的。

罗宾逊还是被判处死刑,在庭审结束的几天内企图逃跑时被击毙了。

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此感到伤心难过,他不理解为什么真相明明如此显而易见,但是法庭却给出截然不同的判决。阿迪克斯说: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总有什么东西让人失去理智——即使他们努力想做到公平,结果还是事与愿违……”

书中还有一段小插曲讲的是小女孩的哥哥杰姆因为发怒毁了杜博斯太太的花园,而被阿迪克斯严厉地教训一顿,并且被罚坚持一周去杜博斯太太家念书给她听。他希望让孩子们明白,什么错误可以犯,什么错误不可以犯。他总是希望以身作则,尽管平时很放任孩子们玩耍,但是当孩子们对怪人拉德利的家进行骚扰时,当孩子们因为其他人的坏话而打架时,当孩子们因为情绪失控而破坏别人花园时,他总会及时教育他们,教导他们事情的对错,教导他们如何做一个正直而且正义的人。

常有人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并不仅仅是因为孩子在出生后到入学前的这段时间大多都是由父母照料抚养,而是因为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父母的言传身教,将会在孩子的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迹。

最后以书中的一段话作为结尾——。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八年级语文组梵高传读书笔记汇总篇四

最近,我读了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令我深有感触。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的作者海伦凯勒小时候因一次高烧,导致她两眼失明,两耳失聪,从此,她的童年生活在了一天又一天的黑暗之中。但是这时,海伦凯勒不幸的生命中迎来了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老师—莎莉文老师。莎莉文老师非常亲切和蔼,人们常说:“上帝在给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会给你开启一扇窗。”可能莎莉文老师就是上帝特地为她开启的那扇窗吧。她每天都用神奇的方式让海伦凯勒学会几个单词,更不可思议的是海伦凯勒居然在丧失听力的情况下,经过老师的精心栽培和自己不懈的努力,终于在十岁时学会了说话。这个还未开放就已经奄奄一息的花朵,在园丁的呵护下结出了对自己来说意义重大的第一颗果实。

后来,海伦凯勒写下了世界经典佳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真真切切地描绘了她从悲惨童年,经过自己不懈努力,最终化茧成蝶的过程。

她在书中说过:“人生中最大的'灾难,不是过去留下的创伤,而是你因此而一蹶不振,甚至放弃自己的未来。”这句话我思考了很久,也想到了很多。海伦凯勒遇到巨大的困难后,并没有因此绝望,怀疑人生,她认为这是上帝对她生命的考验,因此她不惧困难,付出出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努力,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黑暗幽闭的世界中整天反复枯燥地学习基础知识,她挺过来了,并且取得了大多数正常人无法达到的优异成绩。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我会好好珍藏,因为它激励了我,每当我遇到困难,只要想起这本书,都会信心满满,也希望它能激励更多的同学。

八年级语文组梵高传读书笔记汇总篇五

也许人类就是这样,不懂得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东西,而渴望那些远在天边的东西。在光明的世界中,视觉,这一丰富生活的天赋才能,竟只被作为一种便利,多么可惜啊!

读完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的心灵感受到前所未有过的震撼。回想书中海伦的种种磨难与克服磨难的勇气,我思绪万千。有一丝感动,对于海伦自强不息精神的感动;有一种震撼,是对于残疾人的顽强意志背后的震撼。我读懂了海伦身后千千万万残疾人的艰难,更读懂了那份追求光和热的对于生命的热爱。

书中的主人公海伦·凯勒在不到两岁的时候就失去了听力和视觉,失去了本该属于她的光明与声音。在一个黑暗无声的世界里,犹如在迷雾笼罩的深海中,没有指路的灯塔,也没有停靠的港湾。幼小的海伦如大海上的一只小舟,她感到无助与恐惧。对于光的渴望,对于黑暗的反抗,都徒劳无功。直到海伦七岁那年,安妮·莎莉老师走进她的生活,海伦的一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老师犹如灯塔,带给她光明与方向。最终,海伦·凯勒凭着顽强的意志和对于生命的热爱,成为了一名带有传奇色彩的女性。她的著作也使她赢得了全世界的尊崇。

海伦·凯勒教导人们:只看我拥有的,不看我没有的。

八年级语文组梵高传读书笔记汇总篇六

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了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童年读书笔记八年级,欢迎查阅。

对于现在我们的大多数孩子来说看,童年都是备受宠爱、快乐无忧的,是值得回忆和珍藏的的美好时光。但就在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无疑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童年》是高尔基的一部自传体小说,真实的再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反映了当时的俄罗斯社会众多的丑恶和苦难,特别是描绘出了一副俄国小市民阶层风俗人情的真实生动的图画。

早在19世纪90年代,高尔基就有谱写传记体作品的念头。在列宁同志的百般劝说下让高尔基造就了一部优秀的现实主义杰作——《童年》。小说是以一个小孩的眼光来描述的,这样就给一幕幕悲剧场景蒙上了一层天真烂漫的色彩。

处在这样黑暗、悲惨的现实社会,阿廖沙的心里蒙上了厚厚一层阴影,但幸运的是,他的心灵并没有因此而被玷污。可喜的是,在黑暗的另一面,有一群正直而善良的人也闪烁着光芒。他们给予阿廖沙关环和温暖,赐予他信心和力量,使他的心灵为被扭曲,让他相信未来是光明和充满希望的。

在他的童年时期,对他影响最大的一个人是他的外祖母。文中外祖母的形象是俄罗斯文学中最光辉、最富有人性的艺术形象之一。她不仅乐观、善良、为人公正,而且心里充满了无私的爱,相信善终究会战胜恶。她知道很多优美的故事,常常讲给阿廖沙听,她无私的爱丰富了阿廖沙的视野。

阿廖沙说到:“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里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她马上成为我终生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对比阿廖沙地的经历,我们所处的环境要幸福得多,所以,在任何困难前,我们都应该像阿廖沙一样,不要失去信心,要始终相信,黑暗中会过去,曙光会到来。只要我们正直、善良、乐观,那么终究会战胜一切困难!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深深地打动了我:四岁丧父,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开着小染坊的祖父家。祖父却是一个专横、吝啬、贪婪的人。还经常毒打阿廖沙。但是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的家中他认识了很多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产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还有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和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是强壮的他,后来在帮助雅科夫舅舅抬十字架时被活活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的父子、兄弟、夫妻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经常为一点小事争吵、斗殴……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导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黯淡无光的,和阿廖沙比较,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色彩斑斓的,也是无忧无虑的。我们从来没有被人打,从来没有被人侮辱,从来没有被人鞭打的滋味。当然我们的生活中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冷酷、凶残,更没有残忍地把一个无辜的人无缘无故地折磨致死的悲惨事件发生。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童年有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糖罐里,衣食无忧,事事不用操心。但是我们并不知足,奢侈更多。在我们眼里,大人挣钱是那样容易,仿佛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么天真,多么不懂事!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为自己的奢侈而后悔。

《童年》写于1931年,它向读者们展现了高尔基童年时期在外祖父家的生活,记录了高尔基在沙皇统治下的心路历程。书里十分成功地塑造了几个角色,尤其是外祖母这一角色,她被称为“俄罗斯文学史上最鲜明、最富有诗意的形象之一”。小说真实地描写了19世纪70—90年代俄-国社会的面貌,展示了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阅读《童年》时,我真切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的生活中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等等。而现在的我们,更是不愁吃不愁穿。并且,还可以上学,接受更多的知识。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

人生就像一幅缓缓展开的洗玉卷轴,开始时,一种未浸入世事的剔透,一点美化现实的念头,一些向往美好的惆怅;最后,肮脏的,沉重的,画面不停闪过的无力和钝重的喘息。

幽暗的小屋,父亲躺在窗下的地板上,穿着白衣裳,身子伸的老长老长的,光脚的脚趾头奇怪的张开着,眼睛快乐的紧闭着,父亲的面孔有些发黑,难看的龇着牙吓唬我。这时的阿廖沙才三岁,并不明白父亲已经去世了,也不知道自己以后命运的流向,就是这样天真的看着天空被带到了外祖父家,自此开始了他痛苦的童年,外祖父开了一家染坊,但是随着家业的衰败,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我们这一群孩子们,他暗地里放高利贷,怂恿帮工们去偷东西。两个舅舅每日不仅因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还疯狂虐待自己的妻子。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生活环境里,也不乏温暖与光明。外祖母是一个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的人,她有宽大的胸怀,对谁都很忍让,她经常讲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的故事给阿廖沙听,教育他正直,正义。

面对好朋友小茨冈的死,阿廖沙眼睛湿了,那个曾经为了他被外祖父抽的浑身是鞭痕的好朋友就那样静静的离开他了,十字架的倒下,再也看不到美好,执着,朴实的茨冈了。舅舅们的自私导致了茨冈的死,又一种人性丑陋裸露在阿廖沙面前,他沉默的痛恨着。

母亲去世不久,外祖父不愿意在白养他,他只能靠自己的劳动来维持生活,在自己生活的日子里,他遭受过别人的欺负,嘲笑,唾弃。凛冽的寒风使他直打哆嗦,酷热的烈日使他汗流浃背。可他却以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坚定的信念勇敢的去面对,在困难中一点点的成长起来。

童年,本应该是绚丽的七彩,无忧无虑的幻想,在奔跑和玩耍之间嘟着嘴开心的笑;可是阿廖沙却不曾拥有,三岁就失去了父爱,在鞭打和嘲笑中一步步走出来,勇敢的面对自己眼前的一切困难,年经很小就要承受很多沉重的事,还为来得及多想,就已经成了一片恍惚,天真的看待现实,很多不解,很多无奈我们的童年,草地上的奔跑,父母忐忑的随后跟着;跌倒了,父母心疼的呢喃:难过了,父母悉心的安慰;开心了,父母托上了肩头。

人这一生中,很多美好的东西,我们不应该去想怎么获得更多,而是应该懂得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童年的糖是甜的,而长大以后,糖就会慢慢蔓延上苦的成色。

时间总是匆匆流逝。在生命的旅途中,我们下一秒将会遇到什么,我们无从得知。但最起码,我们应像《童年》中的阿库琳娜?伊万诺夫娜那般,有着向日葵般对未来不灭的希望,即使,身处之所,满是荆棘。

阿库琳娜(阿廖沙的外祖母)的一生可谓布满了荆棘。从她的丈夫在屋子失火后对阿廖沙说的话中便可得知,阿库琳娜一辈子挨打受苦,病歪歪的。而从《童年》一书中也可了解到她在嫁给卡什林时,卡什林并不富有,但按照她的话来说,卡什林是一个很好的人;而后来,当卡什林富有后,她本应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物质的富足与精神的愉悦共存了——但事实是,卡什林变了,他变得贪婪,甚至在心情不佳的时候辱骂阿库琳娜,更甚者,对阿库琳娜拳打脚踢。她的日子还是苦的,不同的只是,她拥有了富足的物质,失去了亲人的疼爱……令人感慨的是,在故事的末尾,她连富足的物质也一并失去——只剩下她永存的微笑的灵魂。

然而生活诸多不如意,她却仍充满了乐观。我敬佩她那永不停息的乐观——在了解一切后心中的向日葵依旧不凋谢:她知道自己的两个儿子为了争夺家产反目成仇,知道她的两个儿子在背后为什么贬低小茨冈,以致发出感慨:人们总是在耍滑头。按理说,一个母亲知道了这些事后,都应该是额蹙心痛的,更甚者,有的人可能还会悲痛欲绝。但阿库琳娜或许悲伤,或许心痛,或许感慨,但绝不会认为前路无望。她的乐观一直存在,这点,由阿廖沙来到尼日尼不久后的家庭舞会便可看出。所有人都请求阿库琳娜跳舞,阿库琳娜也不过多地推托。她洒脱地站了起来,挺起身子,就这么在厨房里跳了起来,还一面喊道,“你们就笑吧,随便笑吧!”她一直带着笑容起舞——她的洒脱自始至终从未改变。阿库琳娜跳舞时,阿廖沙觉得她有些滑稽,便笑出声来。顿时,所有的大人都不满意地看向阿廖沙——可见,阿库琳娜拥有着众人对她最真的尊敬——包括她那两个早已并利益吞噬了灵魂的儿子。阿库琳娜之所以可拥有众人对她的敬爱,我想可能是她乐观温暖了所有人吧。让他们在这个黑暗的年代还有一处温暖的港湾,让他们在累了的时候可以依靠,重拾希望,让自己的小船重新驶入生命的海洋。

在她与卡什林分家后,生活十分拮据。在承担抚养阿廖沙的责任后,她肩上的担子之重可想而知。但在当时阿廖沙在卡什林家的时候,阿库琳娜对他说,“我去挣我和你的面包,不用害怕!”——虽然阿廖沙捡破烂去卖多少可以帮补家用,但是整个家的主力还是在阿库琳娜身上——在这么一个年迈的女人身上。阿库琳娜与阿廖沙的日子只能凑合地过,但是每次当阿库琳娜接到阿廖沙给她的卖破烂的钱后,她总是说,“我们俩不能养活我们自己吗,我们俩?有啥了不得的!”——若是说在拥有富足的物质时,阿库琳娜在通透一切黑暗后仍可让心中的向日葵兀自开放,那么,这一点令我敬佩万份;但倘使,连富足的物质都失去,生活仅能凑合着过,一切黑暗都被她所通透,但她心中的向日葵依旧在怒盛,对未来的希望依旧不灭,那么,这一点,则令我愿意用我的灵魂向她臣服,献上我全部的,最真挚的敬重和钦佩。

八年级语文组梵高传读书笔记汇总篇七

梵高的一生跌宕起伏,但他始终保持着对绘画的一份热情、一份执著,他渴望生活,渴望绽放自己。

梵高传读后感。

渴望生活我心永存_读了《渴望生活梵高传》有感温森特梵高,一个一想起来就会联系起他那幅狂热绚丽的向日葵的画家。我一直对他有着一种同情才华横溢的落魄艺术家的情感。但当我读完欧文?斯通的《渴望生活梵高》,我从另一个角度认识了他。读完,我含着眼泪,并不是因为他悲苦的一生,也不是那可怜的终结,而是因为感动,一种非凡的生命力的感动,一种对生命的非凡热爱而感动的泪水。梵高出生于一个辉煌而富裕的大家族中,梵高本应像他父亲一样成为一位受人尊敬的牧师,但梵高不愿被家庭所束缚,他渴望生活,追求自己的理想,升华他自己的一生。梵高是放任随心的,他不在乎世人的反应,只求心灵的释放。梵高是一种精神的象征,他对美好生活和艺术的执著追求,他有质朴而善良的心。坎坷苦难的生活没有压垮他,也许正是他赋予了梵高才华,也使他觉得绘画才是自己的生命。虽然番号是一名拓荒者,但他往往不为世人所理解,他是孤独的,但他的精神、他对艺术的执著都深深的烙印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品味梵高一生,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卑微。我并不是鲜艳的花朵,也不是参天的大树,我只是一株随风飘荡的小草,但小草为什么不可以有理想呢?虽然我的身躯不够庞大,但我又顽强的生命力,我有永不言败的精神,我有对理想的执著。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人的一生终究是坎坷的,但是“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梵高的一生跌宕起伏,但他始终保持着对绘画的一份热情、一份执著,他渴望生活,渴望绽放自己。梵高思索了他的一生,他向那些害过他、帮助过他和支持过他的人告别。面对着夕阳,他把左轮手枪压在自己的腹部扣动扳机,像一抔急速还原的泥土,返回到大地母亲的怀抱里。他向自己开了枪,但他的生命并未歇止,而是被他一笔一笔抹在每一幅画中,随着他的画永存。也许,我们不必似梵高般消极对待一切,但我们只要活出自己的精彩,便不枉此生!梵高,一个因善良受苦的天使!梵高,一个用色彩享乐的天才!

你们知道梵高吗?写《梵高传》这本书的作者是欧文·斯通,书中介绍他是一位伟大的画家,当我看到梵高一幅又一幅壮丽辉煌的油画时,我似乎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整个世界豁然开朗了!

梵高这个人本身长得奇丑无比呢!他长着一双呆滞的大眼睛,深深地往下凹,一些鱼尾纹在他眼睛旁,目光显得很忧郁,并长着一对粗眉,它们让人觉得不搭配;还有一双小耳朵,小到像洋娃娃的耳朵,一个鹰钩鼻,鼻子向下塌,并且是秃顶呢!他的行动也很笨拙,呆头呆脑的。

你可知道梵高活的时候一幅画都没卖出去!但他死后他的画卖了大概有九千万的法郎!我给你举个例子:梵高在世的时候一幅《红色的葡萄园》只有四百法郎,可他死后这幅画是四千万多的法郎!梵高为了绘画奉献了很多甚至生命,他把自己的右耳朵给割了下来,并且让自己神志不清,神经受到破坏以至后来去世了……这是多么不幸呀。

我看完了这本书,觉得梵高做事十分认真,全力以赴地画画,他把全身精力投入到绘画中。我想我们应该像他学习,全力以赴。每当我们做完事后,应该首先问问自己:“我们全力以赴了吗?”

请让我们记住这位伟人——温森特·梵高!

《渴望生活——梵高传》读后感。

“痛苦便是人生”这是名画家文森特.梵高的临终遗言,也是他那短暂一生的真实写照。梵高是世上最孤独的人之一。这是欧文斯给梵高写的传记《渴望生活——梵高传》的前言。在传记中中,美国著名传记作家欧文·斯通用一支神奇的笔勾勒了这位一代印象派巨匠那充满痛苦的悲剧人生。这个荷兰画家因为精神失常,割掉了自己的耳朵。最后开枪身亡。这本书看过很久了,它给予我心灵极大的震撼。梵高是个为艺术而生的天才,他的伟大毋庸多言。

他的弟弟提奥则是在他背后默默支撑他的另一个伟大的人,没有提奥就没有梵高。因为梵高根本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提奥定期给生活窘迫的梵高汇钱,让他能在满足温饱的前提下继续创作。梵高则不断地写信给弟弟,告诉他自己创作的过程,对生活的信心和绝望。他的一生可以概括为:出生+绘画+死亡,除此以外再无其他。虽然他也曾追求过爱情,却从未获得。当他为爱情把手放在燃烧的蜡烛上方,以此表白时,我感动得无意言语。无疑他的爱是疯狂的,可惜没人敢接受。和妓女生活的那段时间,更加没有爱情可言。在绝望中无以回归的梵高,最终选择了以绝望的方式离开自己。

19世纪的印象派画家里,梵高是一个另类。他的画有点类似儿童的创作,线条和色彩大胆纯粹,醉心于风景,植物和贫苦大众的描绘。鸢尾花,向日葵,星空,麦田,苹果园,夜色中的咖啡店,吃土豆的农民,拾麦穗的妇人。画面中的每一个物体,都以独特的方式燃烧着它的生命力。它们已经不仅仅是一些静物。它们是凄艳的生命。没有一个画家的用色,会像梵高这样浓烈,明亮,无法控制般的亢奋。深红,铭黄,碇蓝,艳紫,苍绿。油彩有时候以凝固状态呈现在画布上,无法稀释和抹匀,好像一颗被揉搓的灵魂,把暗红的鲜血喷射在包容着无限向往的空白上。粘稠的血液因为激情,在丧失倾诉的寂静中,像混乱的手指,因为无法抓住空虚而扭曲。危险天空下的麦田。一种骚动激越的情绪纠缠在压抑而明丽的色彩中,令人不安的气息扑面而来。是暴雨之前的清新而寒冷的风。是灵魂无法突破的孤独。

但梵高发现,生命的疼痛滋长于他自己挖掘的伤口。于是,他在阳光充沛的田野上,对着自己的身体开了一枪,没打中心脏,然后掩着伤口回到家里,当天晚上,凡高叼着烟斗一言不发。第二天,凡高还与来看它的提奥谈起他对艺术的见解。到了晚上,他开始虚弱。1890年7月29日凌晨1时30分,凡高停止了呼吸在他的弟弟提奥的怀里离开了这个世界。享年37岁。他的遗言是:“thesadnesswilllastforever。”更是让人感觉到他的内心深处那久久的痛苦和绝望。

梵高死后六个月,弟弟提奥在对哥哥痛苦的思念中带着无限悲痛离开了人世。他被人们安葬在他哥哥的墓旁-奥维尔墓园。墓园很简单,兄弟两的墓碑也很简单,上面分别写着:文森特.梵高与文森特提奥。

也许梵高早就意识到:破碎会带来快乐。可以让自己不再绝望,于是他选择了离开……。

八年级语文组梵高传读书笔记汇总篇八

文学批评家孟繁华曾评价狼图腾:

如果将它作为小说来读,它充满了历史和传说;如果将它当作一部文化人类学著作来度,它又充满了虚构和想象。

狼图腾读后感。

阅读完《狼图腾》,我久久不能平静,这不愧是一部旷世之作。狼在人们的心目中是凶残、狡猾、强悍的象征,可是作者通过一个个的狼故事,以平等的视角,将狼作为动物能够优胜劣汰,在食物链中勇敢生存下来的优良品质一一展示,使读者沉浸在故事的紧张里,情感的震撼中,生态意识的塑造里,可以说既是一部小说,也是一部教育我们在竞争社会中更好生存的法则提示,更是呼喊大家尊重生命,保护环境和地球的心声。

狼有很多优点,比如团结一心,集体意识非常浓厚,因为他们相信在残酷的大自然竞争法则中,单个的个体永远是弱者。他们永不畏惧,在捕捉猎物时分工明确,有着惊人的战术思维,捕捉黄羊可以耐心地等一个整夜,使黄羊憋尿奔波而死,获取猎物后做到食物共享。狼的很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如他们集体为上,为集体获得利益可以牺牲个体利益等。作为动物,他们聪明果敢,英勇强悍,值得尊重。

狼在草原上的主食是黄羊、黄金鼠、野兔等,这些动物的主要食物又是草,狼的存在很有效地克制了这些动物的过量繁殖,保护了珍贵有限的草资源,所以我们不能过量捕捉狼,否则将会破坏草原的生态平衡。书中所述的狼并不像人们认为的那样无知,他们也知道保护生态平衡,所以追杀黄羊等猎物时放小捉大,不会赶尽杀绝。他们深知,只有大家和平共处,有争斗有竞争,但是要给对方留下根和苗,方能使得野火少不尽,春风吹又生,保证自己族群日后的安危。

人类和狼相比,在攫取食物和资源的劣行上,有过之而无不及。由于森林锐减,草皮破被,据说目前全国土地荒漠化面积达262.4万平方公里,沙尘暴越来越严重,气候变暖,大气污染,酸雨蔓延,人类在贪婪的欲望前没有停下膨胀的私欲,在主宰自然的忘我陶醉里滥捕滥伐,滥用滥弃,现正一步步地步入自酿的苦酒坛子里。和尊重自然,追求自由的狼相比,人类在此刻显得多么地愚蠢和不文明。

《狼图腾》展现的大草原是多么美丽,家乡杭州曾经也是多么的自然美丽,运河弯弯,浅滩清水,西湖碧绿,湖光潋滟。在处处是污染的世界,我们人类呼吸的是雾霾,喝的是重重过滤的漂白水,吃的是激素刺激的鸡鸭大棚菜,所以说《狼图腾》是一部敲响我们热爱自然的、热爱生命的乐曲强音。

《狼图腾》读后感。

自古以来,狼在人们的眼中就被作为恶兽来憎恨。豺狼虎豹,狼被列在虎豹之前。翻阅成语词典,也找不出一个赞扬狼的成语,但贬低狼的,如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之类的成语倒是数不胜数。在寓言故事和童话故事里,狼也都一直扮演着残忍卑鄙的角色。而且,在吓唬小孩时,也都说“狼来了”,而不说“虎来了”或“豹来了”。总之,狼在人们看来,就是邪恶的象征。

然而,《狼图腾》这本书使我重新认识了狼。这本书从许多方面赞扬了狼。

一:顽强不屈的精神。在草原狼遭到大屠杀时,它们没有放弃,而是在绝境中生存;在主人公饲养的小狼奄奄一息之际。那小狼仍然没有放弃对自由的渴望与追求,最后主人公亲手杀死了小狼,还了小狼作为一只狼的尊严。它是战死的,而不是像草狗一样被铁链拴着窝囊死的!展现了狼绝不屈服,刚烈顽强的精神。

二:团队合作的典范。在狼群面对高高的羊石圈,采用“叠罗汉”的方式进入羊圈,最后一只狼则负责放哨。出来时,最后一只狼则踩在羊身上跳出去,聪明绝顶;当狼群遇到大型猎物时,则形成一个包围圈,捕猎过程中不需要任何叫声,动动耳朵,摆摆尾巴便能发出无声的暗号。每匹狼之间都很有默契,团队合作练得炉火纯青。

三:军事战术的高手。狼群在面对一大群猎物时,它们将猎物赶入附近的泥潭困住猎物;在遇见敌人时,它们利用自己了如指掌的复杂地形摆脱敌人的追捕;在自己的小狼崽面临危险时,狼父母会不顾生命危险采用装死等战术来调虎离山,转移狼崽......也展现了狼的情谊与爱;在小说中曾多次提到成吉思汗。当年成吉思汗征天下时就采用过不少从草原狼那儿学来的战术。

这一个个例子都让我们明白,为什么蒙古族人民那么尊敬狼,那么信仰狼图腾。狼图腾,蒙古族人心中的狼的精神图腾!

《狼图腾》读后感。

《狼图腾》向我们展示了曾经美丽的蒙古大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艰难、丰富而又让我们觉得新奇的生活。作者十几年的知青生活,使得这些故事读来娓娓动人,跃然纸上。

撇开一些极具争议的观点不谈,仅谈一谈我从狼身上感悟的一些东西:

1.认识自己的周围环境。

只有像狼一样熟悉草原,熟悉草原的声音,才能因势利导地运用各种战术来捕获自己的猎物,躲避敌人的攻击。狼能利用大雪窝围捕黄羊群,能借白毛风的势全歼军马群,能利用地形给小狼崽选择最安全的洞穴,这些无不是建立在它们对草原环境极其熟悉的基础上。

而做事情也必须先沉下心来好好熟悉自己的周围环境,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如果对工作环境都不熟悉,那即使你能力再强,也只能“龙游浅滩遭虾戏”了。

2.讲究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

人不是狼,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

3.危机意识。

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4.勇气和血性。

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5.团队精神。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八年级语文组梵高传读书笔记汇总篇九

这几天我读了老师推荐的一本《杀死一只知更鸟》,我读了之后感受良多,这几只“知更鸟”使我印象深刻。

本书的主人公是斯库特,她的哥哥杰姆和爸爸阿蒂克斯,而仆人卡波妮也是一个重要的角色。

阿蒂克斯是一名出色,正直的白人律师,但在他为黑人汤姆做辩护之后,邻居们对他议论纷纷。并不是因为这一个案子阿蒂克斯做了什么,而仅仅因为——他为一名黑人做辩护!

汤姆是一只善良,勤劳的一只知更鸟,却受到了种族歧视的残害。他被自己的“主人”尤厄尔一家的女儿马耶拉所勾引,之后尤厄尔一家便觉得这样没有面子,便将计就计,诬陷他犯了强奸罪。汤姆是黑人,所以他当然没有什么话语权,即使阿蒂克斯极力辩护,并且有理有据,并没有输给尤厄尔一家,而是输给了这种族歧视下的社会。而汤姆也坐了牢,但在坐牢的期间,他极力逃脱,祈求在这黑暗之下寻求最后的光明。但道道子弹声划过,枪起枪落,汤姆倒下了,伴随着十七个弹孔,汤姆的脸最终定格在了恐惧之中。汤姆也就是这被这社会扼杀的“知更鸟”。

你可能会被这社会所改变,但你内心的善良不会消失!

阿瑟·拉德利也是一只饱受社会偏见,但依然善良的知更鸟。他在青少年是交友不慎,惹了麻烦,而被父亲关在家中,不能与外人有任何的联系。也是因为这样,他在这几年成为了大家的谈资,经常想着如何引他出来,甚至被认为是一个很危险的“暴力分子”。就在这样的环境下,阿瑟依然没有丢掉自己善良的本性,经常在树洞里放一些给杰姆和斯库特的礼物,而在故事的最后,汤姆受到尤厄尔先生的攻击,也是阿瑟救了他。尽管他被镇子的居民边缘化,丑恶化,但阿瑟的心中依然纯洁,充满爱心,仍是一只善良的“知更鸟”!

知更鸟如此善良,也就代表这些人,我们都应关照他们,让这个本应光明的社会善良下去!

这学期,我读了这学期必读的书《杀死一只知更鸟》受益很多,让我了解了这世上的邪与正之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汤姆的黑人出于好意帮助一尤厄尔一家,却因为他们看不起黑人,恩将仇报,将汤姆诉上法庭,而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为汤姆辩护,切惨遭阻挡,汤姆也因看不见光明而越狱被杀,尤厄尔父亲觉得这十分丢面子,便借着醉酒的借口想害阿蒂克斯的孩子,却被他们和怪人阿瑟一次次化险为夷,最终也没落个好下场。

这本书中有许多正义的人,比如刚正不阿的阿蒂克斯等人,也有许多邪恶的人,比如阴暗狡诈的尤厄尔一家,还有一些中性人,那便是村中的居民。有可恨,也有让人感激的人。

作者用一个小孩子的视角来描述这一件事情,小孩子是纯洁无邪的,用她的视角来描述在这小镇上发生的每一件事,无论是小事还是大事,鄀让人产生共鸣,激发我们对邪恶人的鄙视,也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个深奥的道理。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阿蒂克斯为黑人辩护,切没有一个人敢在明面上帮助他,虽然也有一小部分人是支持阿蒂克斯的,但谁也没有在大家面前说:“我支持阿蒂克斯,汤姆是没罪的!”可大家都是因为把面子看的太重,才没敢说,不然有可能就不会有这个惨案了。所以,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正义不是个别人撑起的,而是要大家一起撑起,它才不会孤独。

所以,在最后,我要提醒大家,不要让正义孤单,要陪正义做个伴。

一开始选择这本书的时候,是被它的名字所吸引住的,我觉得这本书肯定很有趣,慢慢看了之后,它就好像一股清澈灵动的泉水涌入我的心间,我被这本书中那一种温暖柔和的力量所折服。

在梅科姆这个安详和谐的小镇上,住着这么一家子人:父亲阿蒂克斯独自抚养他的一双儿女,杰姆和斯库特,而同时,阿蒂克斯还是一个律师,在他的律师职业生涯中不得不提的案子:帮黑人汤姆辩护。

黑与白黑与白,两种极端的颜色;黑与白,两个看似不可调和的种族;黑与白,是非对错的明晰定义。白人有白人法庭,黑人有黑人法庭,不允许任何外人介入,而在几百年后的今天社会也未能消除黑白两类人间的障碍,所以在当时白人和黑人之间鸿沟也可见一斑。

阿蒂克斯决定帮汤姆辩护是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举动。他的家人、邻居们劝他甚至于威胁他,辱骂他和孩子们“给黑鬼帮腔”。白人马耶拉和她的酒鬼父亲控告黑人汤姆。而在同一个法庭上,阿蒂克斯想要为汤姆辩解是十分困难的,陪审团先入为主地判定白人无罪,黑人有罪,而事实证明汤姆无罪,可没有人去理会事实真假,汤姆的案子以失败告终,汤姆被判死刑,值得庆幸的是,还有像杰姆和斯库特这样的孩子为汤姆感伤,打抱不平。

突然想起阿蒂克斯对孩子们说的话:杀死知更鸟是一种罪过。也许是因为知更鸟会给我们带来优美的音乐,它们从来不在人们的花园觅食,也不在玉米地筑巢,它们就这样一心一意给我们唱歌。

杰姆和斯库特就是两只纯洁美好的知更鸟,斯库特总是会有奇思妙想,而杰姆是也是妹妹的保护神,他们想方设法地引诱怪人拉德利出来,他们去保护黑人汤姆的安全,他们是那么的勇敢、调皮。突然间有些伤感,从小到大我干过的最调皮的是也不过就是把同桌的一页铅笔字擦掉,等到他回到座位上时嚎啕大哭,我给周围的同学打眼色,于是他到现在也不知道他的作业是我擦掉的,回忆起来还有些小兴奋呢。如果能让我回到那个不谙世事的童年,我一定要干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好好的调皮一次,哪怕父母责怪我多少次都不后悔,只可惜,现在我又该怎么回到从前呢。其实,我们家的家教很严,从小到大,我都是以一个乖乖女的形象出现在大家眼前。上学时看到身边有些同学们嘻哈打闹,调皮捣蛋,甚至被老师批评的时候,我甚至也都非常的羡慕。

而黑人汤姆是一只无辜的知更鸟,他是个老实的黑人,马耶拉虽然可恶,但却是一只可怜的知更鸟,因为孤单而违反了道德,他们都是社会这个大丛林里的知更鸟,知更鸟有无数,它们本都一样,却因为不同的处境而改变,曾经我也听说过有法官误判的事情,人名我是记不清了,那个小伙子被指控对他人实施暴力行为,已被枪决,就此平息事件后,真正的凶手自首,小伙子的母亲失去了孩子,整日以泪洗面,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惨剧酿成,无法挽回。当我听完事情的经过,我沉默了许久,母亲只是随口一提,但却在我心中掀起了巨浪,心中百感交集,令人心痛,引人深思。

从小学开始,我就立志要成为一个律师,要站上法庭,我想要帮助这些没有能力给自己说话的人,不过,看完这本书我也懂得了当律师并不是一件轻松容易的事情,而是背负了责任与道德的使命,阿蒂克斯高尚的人格和勇敢的举动是每个法律人的榜样,也愈发坚定我要成为一个法律人的决心。

杰姆和斯库特经过汤姆的事件后,他们更能以成熟的眼光去发现欣赏善良和罪恶。阿蒂克斯是一只象征着正义和善良的知更鸟,他在巨大的压力下依旧不放弃为汤姆辩护,在他眼中,所有人都是善良的,是他教会孩子们遵循自己的内心,理智看待每一人,每一件事,从容面对一切。

书皮封面上,作者哈珀·李的照片中,她灿烂地笑着,每次我看到她的照片,明亮的笑容感染了我,鼓励着我要学会勇敢,哪怕还未开始就知道会输,会害怕,但我们依然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

每一个人都会慢慢老去,我希望,等我老的走不动了,牙都掉光了,也能在回忆年轻的自己时,快乐地裂开嘴笑,永远怀着一颗年轻、跳动的心。

八年级语文组梵高传读书笔记汇总篇十

天上的风筝安静地飘着,地上的人驻足仰望看着那飘渺、彷徨却又自由的风筝。《追风筝的人》,一本融入了快乐与悲伤,深情与绝望的小说。很美丽的开始,跌宕起伏的经历,一个充满希望的结局。故事很完美,一场残忍而美丽的人性救赎。

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位富家少爷,哈桑是他的仆人和童年伙伴,两人从小形影不离,手足情深。在追风筝的比赛上,他们获得了冠军,哈桑去追回落下的风筝,却遭到欺负甚至强暴。目睹了一切的阿米尔因懦弱恐惧没有挺身而出,这成为了他童年一份痛彻心扉的罪恶,这也最终逼走了哈桑。因为战争阿米尔和父亲逃亡美国。阿米尔成年后决定要赎罪,再次回到了家乡,命途多舛。他还发现了惊人秘密:哈桑是他的亲兄弟。最终得知哈桑去世,阿米尔决定抚养哈桑的儿子,完成了一个男人的赎罪与成长。

童年是甜的,有很多美好的回忆,一起玩弹弓,摘柿子...童年是难以忘却的萦绕于心的。可是阿米尔的懦弱彻彻底底地撕裂了这一切美好的生活。他的懦弱锁上了哈桑的心窗,虽然悲伤难过但哈桑始终还是惦记着阿米尔,可是阿米尔却无法打开内心的枷锁去面对他。人,生来是软弱的,懦弱其实本不是一种错,可是在阿富汗,这个纷乱的国家里,无法克服懦弱却成为了每一个悲惨人生的开始。其实阿米尔很善良,他很珍惜和哈桑的感情,但罪恶感几乎充斥了阿米尔从此以后的人生,像是风筝被剪断了线。

哈桑和阿米尔的交情深厚,却也折射出阿富汗的不平等观念,因为种族不同,因为身份迥异,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他们之间有了隔阂,虽然他们是密不可分的挚友,但是在阿富汗,这种观念是潜移默化的,他们之间隔起来一到透明的高墙,虽然看不见触不及,但是它赫然地耸立在两人之间。

不论是哈桑受到的精神甚至肉体的侵犯,还是阿米尔在赎罪路上遭遇的种.种暴行,都看出那里充满了人性的泯灭与道德的沦陷,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情形。在我们还享受来在国家的庇护和生活的安逸时,不仅仅是阿富汗,整个中东地区,都不时狼烟四起,生灵涂炭。那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宗教观念的冲突,导致这片地区的腐朽衰败在这个崭新的大时代里,世界需要的是和平,是平等;不仅是身份观念的平等,更是同样作为人类生活在这个世上,追求幸福的平等。

多少年日以继夜的难以入睡,使阿米尔走上赎罪的路,他要去追回当年他失去的那只“风筝”。念念不忘,必有回响。阿米尔终于获得了解脱,打开了心中的枷锁,相信那一刻他是幸福的,一场持久暴风雨之后的彩虹。那只失落的“风筝”,不负追赶之苦,终于回到了阿米尔的身边。阿米尔是善良的,只是懦弱让他无法自拔。他忍受心中折磨,努力争取救赎的机会,这使人很欣赏。二十六年的折磨,最终蜕变为勇敢的人,从绝望中走出,接受狂妄风雨的洗礼,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令人慨叹。

那是一只拼命挣脱的风筝,一不小心风筝断了线,离开了放风筝的人,飞向远方;不过放风筝的人没有放弃,而是奋不顾身地追赶,向着那未知的远方,终于他抓住了,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在他为阿米尔捡风筝时遇到小混子阿塞夫,要求他交出风筝,哈桑竭力保护属于好朋友风筝,在哈桑被阿塞夫强暴的时候阿米尔就在旁边亲眼目睹这一切却选择逃避。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在阿米尔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柔弱胆怯、欺骗诬陷、自私妒忌,在他的身上我们看到人性中丑恶的一面,而哈桑虽然出身卑微并遭人唾弃却忠诚勇敢、善良正直、宽容并具有自我牺牲精神,有着全心全意爱的决心和能力,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人性美善的一面。

哈桑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依旧如从前一样跟在阿米尔身边,而阿米尔则无法面对他,甚至要求父亲开除他们。当然,父亲是不会同意的。读后感无奈之下,阿米尔在13岁生日那天陷害了哈桑,诬告他偷了自己的礼物,而聪明的哈桑也温和地承认自己是小偷,这并不表示哈桑逆来顺受而是因为他知道阿米尔的目的,他知道阿米尔在巷子里看到了当天发生的事情,不敢面对自己。

随后战争到来,阿米尔一家搬去了美国。他们在美国定居生活逐渐忘记了原来那土地上的人和事。与此同时我们从他们两个人身上都看到了阶级性,在一个特定的社会背景之下,这是无可避免的,作为社会里的一份子我就得按照那个社会的方式来生存。作为人我们都不是完美的,我们不可避免的会犯一些错误。阿米尔曾违背自己的良心犯了很多错误。

通过一通来自阿富汗来的电话打破阿米尔的生活,重新撕开了那段往事。并也因此得知哈桑是父亲的私生子,是他的亲兄弟。阿米尔决定应该回到那片土地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只是在这时哈桑已不在人世,留下了一个儿子却被卖给当年那个小混混阿塞夫为奴,阿米尔救出了他,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本书故事的最后,阿米尔陪着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在美国的广场上放风筝,追着风筝开心的喊着当年哈桑说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完成了自己心灵的救赎。

读完这本书,一个愈发清晰的理念回荡在我脑海里,相信会伴我终生:过去的事虽然不可以改变,但犯过的错可以弥补。我们不仅要勇于承认错误,更要积极的迈出弥补的步伐。愿你我在这世间都能勇敢的直面黑暗,坚信黑暗终归会过去,奋力地去追逐光明。待归来时,还是如哈桑般纯情的少年。

八年级语文组梵高传读书笔记汇总篇十一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斯蒂芬.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霍金教授在这本书中试图用一种通俗易懂的阐述方式来解释高深的物理知识,以达到让大多数人都能看懂的目的。尽管如此,这本书看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在这部书中,他带领读者遨游外层空间奇异领域,对遥远星系、黑洞、夸克、“带味”粒子和“自旋”粒子、反物质、“时间箭头”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并对宇宙是什么样的、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问题做了阐述,使读者初步了解狭义相对论以及时间、宇宙的起源等宇宙学的奥妙。

品读书籍,不得不赞叹霍金教授那如丝般缜密的逻辑性,你会发现字里行间无不显示出他过人的才智,他可以把相对论当做孩子手中的乒乓球来形象地描述相对论中时间与空间是无法分离的这一物理规则。书中的伟大成就之一是对黑洞的研究,黑洞最开始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一书中作出的一个预测,他假设如果存在一空间的曲率非常大,物体的逃逸速度非常快,快到连光也不能逃离这样的空间。

那么这样的空间可以称之为“黑洞”。但他认为既然连光也不能逃离黑洞,那么我们也无法观测到它,它名副其实是一个非常黑的洞。但霍金结合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后提出:黑洞其实不“黑”,它可以放射出正反粒子,而且它还有着很高的温度。正因为它放射出的正反粒子互相湮灭了,所以我们很难观测到它。黑洞以极高的速度放射能量,当能量耗尽时则会向宇宙大爆炸那样在大挤压奇点处出现局部区域或整个宇宙坍缩,从而消亡结束。

《时间简史》的作者,斯蒂芬.霍金教授,就是这样一位时间的巨人。霍金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是在他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的,这真正是空前的。他在天体物理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霍金用他被禁锢的身躯,以坚强不屈的意志,在宇宙中畅游,他凭借自己的智慧,向真理发出了挑战,为人类的进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感叹霍金教授带给我的庞大科学信息之余,更多的是敬佩他敢于质疑、敢于想象,更勇于论证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在教育引导学生过程中应重点保护的,万万不可有意无意地扼杀孩子们的想像力和好奇心。这本书,不管我们是否能读懂,总会让你受益匪浅。捧起书本来,徜徉在其中吧,你会觉得其乐融融!

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身为二十一世纪新一代的青年,我们有责任也更有义务去学习、了解、研究我们所处的环境。为此出于强烈的好奇心,利用暑假难得的机会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

为什么我们总是记住过去而不是未来,为什么时间总是向前进?

这里必须关心一下时间的方向,只有时间有方向的时候才可能出现时间旅行。这必然出现前后和里外之分,它必然有起点和现在的位点,那么宇宙就有了一个边界,宇宙就是有限的。只有当我们低于时间的速度时,我们才相对于时间向后运动,我们才能回到过去。就是说,所有的物体在相对于宇宙的时候都和时间同速,宇宙里的一切都在随时间向前运动。如果我们超过时间的速度走到时间之前,那里还没有空间没有时间没有一切,那里还是混沌状态,在那里不会看到任何东西,我们也不能在那里存在。

小学的时候就听说了,史蒂芬?霍金所著的《时间简史》,虽早想一窥究竟,但终究功力浅薄而没有为难自己。我对于自然科学的喜爱可以追溯到三四岁的时候,至今还记得,夜晚美丽而浩瀚的星空,使我第一次对自然发出了质问与感慨。

如今,历经十年数理化的修炼,功力激增,虽尚无浑厚殷实之沉淀,却已能了解少许,但有力余,便欲牛刀小试,有幸于书店中觅得此珍贵之书,便买诸家中,悉心运气以观。

此书虽销量达1000万册,创科普著作之奇迹,引无数观者摘镜立目,但仍因其内容之艰深,专业知识之涉域甚广,使文人墨客欲其书者尽折腰而视之为“天书”。

霍金在书中系统地阐述了近代科学的发展史以及当代物理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如其中的波粒二相性,宇宙不守恒,量子力学的不确定性原理,反物质理论,黑洞引力论等等,皆为大学理工科专业内容,常人想以此书作为茶余饭后的消遣用具,实非明智之举。

全为此书而费尽心思,虽尚不可彻悟其内之深涵,却也略悉端倪,了明大意,知作者之用心。于此,便欲粗评一二,倾我心之领悟,流我思之感慨。

一、对霍金——终为大师也。

自幼患异症,身不由己,却意志刚毅,才思敏捷,为此浩瀚之文,足可见其气之深广而奥绝也。此书绝非仅以理科专著自居,更溢人文情怀并与机智修辞。此举,实深刻记于我心,令我无能忘之。

二、对内容——回味中带着思考,思考后更是回味。

读书使人明智,此言非虚。《时间简史》一书就是把读者引向宇宙的起点和万物的本源,从而引发我们对个人、对同伴、对事件、对社会、对生命、对世界、对意识等等的思考,进而使我们在自身寻找本质。无意中便提高了思维的深度与广度。此书从宇宙图像说起,系统地介绍了时间、空间、量子、自然力、黑洞、虫洞等内容。我们在与作者一同思索中,堕入了科学的迷幻之网,似乎时而看见一丝亮光,也许那就是未来的可以认识的世界。

在《时间简史》中,霍金力图以普通人能理解的方式来讲解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爆炸与重生等科普知识,完全改变了人们有关物理学、宇宙和时间本身的观念,向人们展现了当代有关宇宙的最重要的科学思想。

回归到地球上的万物,不管是人还是植物,都会有终结而被代替的一天。因为宇宙是不规律的,正因为宇宙的不规律才有此刻的太阳系、此刻的地球以及此刻的人类和此刻的完美生活。浩瀚宇宙,辽阔苍穹,我们何其不只是一粒微尘,一粒各有缺陷,需要互相交融沟通的尘土。而世界上亦没有十全十美,不管是对待自己的还是他们的错误,我们能做的是只是以一颗微尘谦卑的心,给予多一点包容少一点责备,因为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不规律的宇宙之中,我们需要互相理解!

说到宇宙的最初让我回想起我以前看过的一部短片视频。短片中讲述我们人类所看、所听、所触、所感的都是不复存在的。乍一听,我们可能会觉得此言论是语出惊人,喧哗取宠,但实则不然。

我们都明白人的所有感官系统都是由大脑所控制的,就像我们看到的、听到的都是由我们的神经系统传播到我们的大脑组织,然后再由我们大脑组织显像出我们看到的以及我们所听到的景象或者声音。试想一下把一个人的大脑组织拿出来,然后把它的听觉系统、视觉系统与我们事先准备好的电脑连接在一齐。电脑中的画面出现的同时是不是也在这个大脑的视觉系统中显现出相同的画面?我们再把事先准备好的音乐在电脑中播放,这时候的大脑听觉系统是不是也会同时听到一样的音乐呢?这一切真的令人匪夷所思。继续观察,我们会发现如果我们把与电脑连接的视觉系统、听觉系统切断,此时此刻大脑中还能显现出画面、听到音乐吗?答案十分清楚,不能。而这些清晰的画面和声音的构成正是借助于微量元素的作用。

宇宙是由微量原子透过迅速的膨胀直到爆炸,再在宇宙中万有引力的作用下,将爆炸后的相同元素的残骸吸引到一齐。成千上万次的爆炸和一次次的万有引力作用才造就了这天的宇宙、星系、地球和人类。

这样,我们不难想象灭亡之后的重生将会更精彩。太阳系如此、地球如此、人类也是如此。但这都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也许等到地球、太阳系结束生命的时候,人类已经找到另外一个能够生存的星球。此刻的人类只是整个地球的统治者、占有者和使用者,等到那个时候人类将会成为另一个星球的统治者、甚至整个宇宙的统治者。

霍金给我展现的这一切,或许有人会认为是危言耸听,但是时间会是一个公平的评判者。然而,短时间内,我们能赖以生存的星球就只有地球,我们无法赶超时间和超越空间,能做的就是珍惜爱护我们此刻共同的家园,珍惜拥有的时光和生活,把每一天都当成末日来过。那样即使明天就如电影中所描述的世界末日的来临,我们也一样能泰然处之。

最后,联想到我们21世纪的大学生,我们就应庆幸我们赶上了一个好时代,有这样一个好的环境中求学,拓展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活跃自己的思维、培养自己的潜力。那么我们又有怎样样的理由在一点点的挫折面前萎靡不振,有怎样的理由在宝贵的时间面前虚度我们的青春?霍金身残志不残,不仅仅与残疾斗争20年,而且把他高超的智慧奉献于科学研究,以超乎常人的毅力完成了高难度的科学研究。我不能不说,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霍金有身体上的缺陷,可头脑聪明的很!他给科学界的贡献远远超过了一个正常人所付出的。一个人如果身体有了残疾,绝不能让心灵也有残疾。尽管上帝是公平的,但是生活是不公平的,不管你的境遇如何,你只能凭借着依旧热忱的心全力以赴。这些霍金都做到了!而我们就更就应充分利用这么好的条件来努力学习,打破局限,带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求知问道。不耻下问,扩展自己的兴趣爱好,提高思想高度。同时逐步走进社会、感受社会、了解社会,提升我们的竞争意识,培养自己多方面思考问题的潜力,亦即创新思维的培养。

一本好书不仅仅让人获得最新知识,获得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态度以及科学方法的熏陶和培养,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而对于这本书的作者霍金先生,我更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十分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被禁锢在轮椅上长达20年之久的状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奇迹——他将不可能变成了可能。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霍金不仅仅以他的成就征服了科学界,也以他顽强搏斗的精神征服了世界。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八年级语文组梵高传读书笔记汇总篇十二

《活着》这本书是余华的代表作,书中记叙了:‘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活着读书笔记八年级,欢迎查阅。

那天晚上,我闲的没事,然后就拿起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活着》。起初,我很好奇,不知道那书里讲的是什么内容。我被迫无奈的翻开第一页,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无聊。所以,我就大概翻了一下,在我烦的时候,我无意中看见了“就这样他的儿子也就死了”。虽然,是几个普通的再也不能普通的文字,但是我有一种感觉,一种非常想了解它的感觉。

终于找到了那页,找到了那也得开始部分开始看,起初,我只看了几句,我发现这个书上讲的和我所看的一个电视剧有一点相像,我就接着往下看,最后终于弄明白了,这部电视剧原来就是这本小说,这时,似乎有一种力量在驱使着我更深一次的了解他它。

那本小说,讲的是叫徐富贵的人的一生,从青年到老年他的家庭的变化及其他周围人群之间发生的故事。

当我读到“他儿子为了献活着血,也被活活的抽死了,当他的父亲(也就是小说的主人公徐富贵)得知此消息后,非常伤心,伤心过度像是精神不正常的,在自己儿子坟边,给自己儿子跳最后一次秧歌”时,我心里有一种感觉,一种从心里激发出的同情。我想,这种情景如果换作是谁,谁都不会好过,谁都会心里难过甚至伤心过度而失常。真的,他虽然只是本小说,但是他反映了解放前后去穷苦人民生活的状况却是现实的。但是也有人会说,每个人都会有不愉快不顺心的事的时候,只是他的多一些罢了。其实,这样也可以,但老天又为何的那样不公平呢!为何把许许多多的厄运同时抛散在一个人身上呢?那样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只有有钱的人才能幸福,但事实上,钱并不是万能的。

每个人开始来到这个世界上,有欢笑,也有泪水。凭什么在那个时候贫苦任的泪水就要比富有人的泪水流的多些。

我们也需要公平,我们也需要幸福,因为我们也是人啊!

徐富贵的一生,是我们每个人都难以想象的,在他中年时期,由于他自己,他的家庭因种种原因遭受变迁,接二连三的,他父亲、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相继去世,最后只剩下他和她的外孙子孤独终老。从一个风风光光的青年到孤苦伶仃的老头,时代的变迁,身份也随之发生变化。每个人的生活都是越来越好,但是主人公,却恰恰相反。

人生,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经历坎坷,怎能获得希望。

可爱的人间,他总有幸福,只要你又勇气去寻找。

活在世上,快乐也好,痛苦也罢,都会随之远去,而徐富贵正是给了我们一个范本。我们也正也应该思考一下了!

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要有自己的风格,活出自己的风采,活得精彩!

合上《活着》的时候,落日酡红的脸蛋恰好沾上了地平线,那一片黄土便愈发迷蒙,让我仿佛看到了福贵与牛。福贵蹲靠在光秃秃的树干下,一杆烟袋冒着丝缕白烟,老牛许是倦了,耷拉着脑袋,不知在思索还是睡着了。阳光扫过略有雾气的黄土地,将镂刻的剪影慢慢投射过来,印在了我的心上。

福贵的爹是掉下粪缸死的,或许还要更早。在福贵败光了家产后,福贵的爹便已经没有了奔头,生的念头没有了,人也就算死了,不管他是否还是如常吃饭、睡觉、蹲粪缸,行尸走肉与死有什么分别呢?这让我想起了春生。春生的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到底他们是没有看透,有什么能比活着更美好呢?老子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龙二设下赌局骗光了福贵的家产,可下场呢?龙二死前说了一句: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是福是祸,当真难以定论。

家珍应该说是福贵的福星了。婚礼上他们常说: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毫无保留的爱他,对他忠诚?家珍从来没有接到这样的提问,却成为了“我愿意”这三个字忠实的践行者。家珍的心栓在整个家上,拴住有庆和凤霞的身上,直到有庆和凤霞全都走了,她也便跟着去了。

有庆死于抽血过多,凤霞死于生孩子。有庆这个善良的孩子,却死于他的善良,让人唏嘘不已;凤霞为了一个生命的诞生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让人愈发感受到生命的可贵。读后感·两个人都死于医院,这让福贵对医院产生了深深的恐惧。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暗暗锻磨了福贵的生存意志。

二喜放不下的或许只剩苦根了。凤霞死后,他所有的生存意念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可造化弄人,他还是死了。临死前那把胸膛都喊破的苦根,像极了另一个版本的《呐喊》,只不过这个呐喊的主题是活着。

苦根也死了,整个家庭唯一的香火死于穷苦。因为穷苦,他连豆子都很少吃,结果一次性吃了很多豆子,撑死了。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只剩下孤零零的福贵。

不,还有一头同样年迈的老牛。

夕阳渐渐沉下了地平线,福贵起身,牵着老黄牛渐渐走远。我不敢猛然合上书本,怕把最后一抹生命夹死。扉页的“活着”二字愈来愈显眼,我却突然想起了《红楼梦》,想起了那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接着他不幸被国民党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接着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只剩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中国从国民党到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完这个平凡的故事后,令我意味深长也让我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我喜欢与年迈的老者交谈,因为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天。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非常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美好、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华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老者的心灵都如同流水经过的鹅卵石,晶莹透亮。年少的我们又怎能吸收全部的光芒?只因为,芸芸众生,不免沾点人间烟火,不经历时事沧桑的磨练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修炼,让淡然演绎一生呢?但是,这份淡然的人生态度却多多少少给予了我一份前行的从容。就像一位哲人说过,其实生活到头来不过是虚惊一场。暮然发觉,原来那么多随风而逝的过往都变成了岁月的逝水沉香,成长的苦痛似乎如风中的记忆,轻描淡写。我开始学着反转青春呓语背后的宁静,轻轻敲打着岁月的皱痕,只希望人生的光景中,我仍然可以选择做回那个积极乐观的自己,让心如镜,悠然前行。

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如此,我们就当心神清明,盛装华服地踏上这程生命的幸福之旅,享受生命的奢华。在似水年华中谱就生命的华美乐章。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幸运。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八年级语文组梵高传读书笔记汇总篇十三

安德的游戏》是一本十分好看又有意义的书,我十分喜欢。

安德维京,年仅十二岁,神一般的孩子,在很小的时候便进入了战斗学院。当时人类刚打败了虫人的第二次袭击,得到了一时间的安宁。安德在不知不觉中担负起了拯救地球的责任。于是安德便与他出色的队员来到了最高学院——指挥学院。安德在那里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模拟训练,他也一次又一次在模拟训练中打败了虫人。可安德却不知道,这所谓的模拟并不是与电脑而是与真正的虫人进行pk。在最后一次模拟中安德用毁灭武器,射向了虫人的星球。让这个宗族从世界上消失了。当安德看到显示器上的情景时才知道,自己毁灭了一个星球。他是那么自责。然后她在梦中见到了虫族王,于是他来到了梦中的地方。他又向虫王保证,他一定会把下一代带到一个好地方生活。

其实孩子是善良的,他们并没有像把一个宗族消灭,只是想保卫自己的家园。他们最终的目的也只是让敌人不在侵犯自己的家园罢了。

看了电影《安德的游戏》,我马上去借了小说来读。这是关于一个天才儿童被训练成为战士,承担了打败虫族外星人、拯救地球的重任的故事。

最先一段是安德六岁就被送到太空战斗学校,成了年龄最小的新生,他天资聪颖,很快就成为教官的宠儿,可同时需要面对同学的妒忌和排挤,甚至陷害。安德依靠自己的才能和强大的心理素质熬过一次次的考验,最后升到指挥学校,继续不停地以打游戏方式模拟训练。最后他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实际上人类舰队的最高指挥官,消灭了虫族星球。

看完电影,我羡慕安德的帅气和霸气,对他完美独特的童年非常向往,谁不喜欢做一个天才呢?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打败了别人,在人群中总是那么耀眼。可是看完书以后,我却深深地同情安德,他的童年一点都不美好,不开心。为了提高他的能力,他被剥夺了与别人相处的可能,不能有家人,不能有真正的亲密朋友,时时刻刻地进行战斗训练。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摧残啊,即使是安德,也好几次差点儿崩溃。

虽然,最后安德熬过了最后一次决战,可是地球却不欢迎他回去,他只能和姐姐一起飞向殖民星球……。我对着书本长长地叹息,天才的生活并不完美,背负着那么多的期望,放弃很多很多的个人爱好,也不是好过的日子呢。

我不由地庆幸自己不是天才,平凡普通的小学生一枚。不过,我也面临升学的压力,学习中也有竞争,多多少少我也会嫉妒别人,也曾受到别人的嫉妒。不过看完这部《安德的游戏》,我对自己说,努力做过便无愧于心,不管以后去哪个初中都不能气馁,天才固然令人仰视,平平安安享受和家人朋友的快乐生活才更重要。

八年级语文组梵高传读书笔记汇总篇十四

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阅读了一本书,名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主要讲了,—岁半的小海伦在生了—场重病后,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生活在无边的黑暗和痛苦之中。她的父母为她请来了莎利文老师,海伦.凯勒在沙利文老师的精心指导,渐渐的学会了摸盲文﹑拼写单词﹑用手指“说话”,海伦十岁的时候,父母又为她请来了萨勒老师,萨勒教海伦怎样发音,就这样海伦学会了说话,并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哈佛大学,毕业后她把自己全部的爱都倾注在残疾人身上。读到这里,我想:海伦.凯勒一个自幼盲聋哑残疾的人,为何能有过人的毅力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再想想自己,平时我一碰到一点困难,不是想打退堂鼓,就是怨天忧人的。有一次,体育老师让我们200米的操场跑四圈,我刚跑了一圈,就累得腰酸背痛,两腿发抖,弯腰驼背,大口喘着粗气,心想:这位体育老师怎么这么严,跑4圈,谁能受得了,这节课过得实在是太漫长了。慢慢的我就坚持不住了,然后脚步也抬不起来了;练数学题的时候,遇到有难度的题目总是想马虎对待,草草收兵,或者读不会就干脆空在那里;做语文题总是记不住生字﹑课文,不是积极地找原因,而是嫌自己太笨,天生脑子就没别人灵活,所以才心安理得去偷懒,不背也不写……不光是我,不少同学都会以条件差呀!困难多呀!自己笨呀!题太难为不能取得成功的借口。如果拿我们理由和海伦的困难相比,这显得多么微不足道啊!正所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让我记忆有新的故事是:海伦凯勒不分昼夜,像一块干燥的海绵吸允着知识的甘霖。她拼命地摸读盲文,不停的书写单词和句子,她是那样的如饥似渴,一只小小的手指都磨出了血,沙利文老师心疼的把她的手指一一包扎起来,但功夫不负有心人,海伦终于学会了书写和算术。海伦.凯勒是活在我心中的英雄,在80年无光﹑无声的孤独岁月里,她凭着不屈不挠的学习精神和奋斗精神,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著作,是我们明白了爱回报爱的道理,是我们有战胜困难的勇气。

同学们,让我们告别“小皇帝”﹑“小公主”,一起来学习海伦.凯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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