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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保密文件管理规定(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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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保密文件管理规定(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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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能可贵的品质总是与艰辛和努力相伴。如何提高写作水平这些总结范文能够帮助你更好地理解总结的重要性和作用。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篇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和《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3,保密工作原则: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肃纪律。全体员工应该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做的不做。

4,任何人不得在生产车间进行拍照,如遇外地客商及参观人员拍照,员工要主动阻止。任何闲杂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车间,参观人员必须由中层以上领导陪同,如有违反每一位员工都有制止的权利。

5,文件和资料保密:

a)拟稿。文稿的拟定者应准确定出文稿的密级。

b)印制。文件统一由行政管理部门印制。

c)复印。复印秘密文件和资料,由主管经理批准。

d)递送。携带秘密文件外出由两人同行。并包装密封。e)保管。秘密文件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保管,个人不得保存。如需借阅,由主管经理批准,并于当天收回,不准借阅者复印。不得随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账本表册函件。

f)归档。没有解密的文件和资料存档时要在扉页上注明原定等级,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g)销毁。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6,对外披露信息,按公司规定执行,批准程序如下:承办人请示请示请示。

7,员工个人或近亲不得经营和投资与公司有关的事业,员工不得兼任公司以外的任何职务。

8,严守公司机密。公司为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计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不得泄露。

9,不向客户或外界人员谈论本公司的一切事物。一切内部文件、资料、报表、总结等,都应做到先收锁在离人,保证桌上无泄漏。

10,本公司财务报表,预算报告,统计报表,人事档案,主要技术图纸,工资性及劳务性收入资料,内部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任何人不得泄露。本公司员工离开公司后,不得用公司的技术秘密(包括公司经营所特有的专利),为他人和自己服务。

11.公司保密内容按以下三级划分;。

a绝密级。公司领导的电话、传真、书信;非公开的规章制度、计划、报表及重要文件;公司领导个人情况;正在进行研究的经营计划与具体方案,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

b机密级。公司传真、电话、合同;生产工艺及指导生产技术的文件和资料;员工档案;组织情况、人员编制。人员任免(未审批),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

c秘密级。公司的经营数据,策划方案及有损于公司利益的其他事项;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12.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1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1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1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1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三、出现泄密后的措施及处罚规定。

1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18.对公司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相关信息严重泄露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当事者的赔偿责任。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篇二

1、对重要事项或重大活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2、对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二、通知、通报类。

1、适用于批转或转发有关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属单位办理和通知有关单位了解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用“通知”。

2、表扬批评、处分奖励、传达重要情况,用“通报”。

三、报告、请示类。

凡上行文均使用呈批呈阅件。其中,向上级主管和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向上级主管和部门请求批示、批准,用“请示”。

四、公函类。

对外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用“函”。

五、会议纪要。

记录和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以便在一定范围内贯彻与执行,用“会议纪要”。

第二条公文的格式。

一般由标题、发文字号、签发人、主题词、密级、紧急程度、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印章、发文时间、抄送机关、附注、发送范围等部分组成。

一、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应标明发文机关和公文种类。如:公司××部关于××××的通知。

二、发文字号。

(一)发文字号包括公司、部门字号、年号、顺序号。

(二)公司级文件。

1、使用“上发”字的,仅限于由总经理起草和公司办公会确定的文件。

2、使用“上(*)发”字的,特指由某一部门主办的、涉及公司全局的或需要多个部门配合的文件可以以公司名义下发,但须由部门经理对文件内容进行审核后在“审签人”处签字确认。

3、使用“上(*)发”字的,若为几个部门联合发文,则只标明主办部门发文字号,并由主办部门经理对内容进行审核后在“审签人”出签字。如财务部和服务部联合发文,主办单位为服务部的公司级文件发文字号为:

(三)部门文件不使用公司字号,直接由部门字号、年号、顺序号组成。部门文件主要用于部门内部管理事务,以下情况不得以部门文件下发:涉及规章制度类文件;涉及公司财务制度或财务规定的制定、修改的文件,需见股份公司批文,并以公司级文件形式由总经理本人直接签发;涉及奖惩的文件;涉及其他部门的文件。

三、主题词是公文标题的简缩词,用于电脑文件的检索。如《关于春节放假的通知》主题词简写为“春节放假通知”。

四、公文一律加盖印章,并应注明签发人。

五、加盖印章的页面如无正文时,应在页面左上方括符说明(此页无正文)。

六、公文应注明发送范围和印数。上行文用“报送、并报、抄报”字样,下行文用“发送”;平行文用“主送、抄送”字样。轮流传看一份文件,应注明“传阅”字样。上行文一般只标识一个报送领导,如需同时报送几个上级机关或领导,可以用并报、抄报形式。有时为了使领导之间、部门之间相互了解各自对某一文件的看法、意见、态度可采用传阅方式。

七、密级公文应分别标明“秘密”字样,是否属于秘密应由发文主管单位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

八、紧急公文应分别标明“特急”、“急”。

九、文件页面标准格式(附件1-1、1-2、1-3)。

第三条行文规则。

一、公司各部门之间未对有关问题协商一致时,一律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二、公司各部门可以联合行文。

三、公司所属各部门不得越级请示。

四、请示的公文一般应一文一事。

第五条起草公文要求。

一、起草必须使用办公室统一的文件格式。

二、公文签发涉及公司全局性重要文件由总经理签批,办公室下发。涉及某一方面工作的部门文件由主管领导签发。如涉及其他部门,以公司级文件下发。

三、凡以“上(*)发”字号发出的公文,必须报办公室审核。审核的重点:是否需要行文,公文内容、文字表达、文种使用、格式等是否符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各部门发出的公文由部门经理审核,报办公室备案存档。

四、公文用印应填写用印登记,经相关领导签批后,办公室方可办理。部门自行用印,应建立登记制度,办公室将随时不定期进行检查。

五、传递秘密公文时,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文件安全。

第六条收文处理程序。

一、公文的收发、传阅登记制度由办公室统一制定,并随时抽查各部门执行情况(收文登记、文件编号、传阅追踪记录等)。

二、对需要催办的文件,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承办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承办处理情况,填妥收文处理笺向发文部门复命。

三、公文办理完毕,主办部门应将公文处理情况和结果书面向主管领导回复。

四、各部门凡需由总经理以上领导签批的公文,一律由办公室呈报,其处理程序见“第六条收文处理程序”。

第七条公文立卷、销毁。

一、与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上级机关来文,重要会议文件资料,经济活动中的合同、协议、公司文件、部门文件等一切重要文件均应归档。

二、公司各相关单位应在当年三月三十日前,将上年度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收集整理后,向办公室集中移交。

三、办公室收到各单位交来的归档文件、资料后,采取年度—组织机构—档案内容的分类编目方法,进行整理立卷。

四、没有存档价值和存查必要的公文,应由办公室列出清单,征求业务部门意见后,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即可销毁。对于批准销毁的文件,要指定专人(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文件清册上签名。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篇三

成员:xxxxxxxxx。

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军工项目的保密工作。界定密级、制定保密制度、进行保密监督和保密检查;确定与军队联系的责任人、对涉密载体信息的传送、复制、存储、使用等,对涉密人员的上岗、在岗、脱岗;对涉密计算机系统、相关设备以及对外宣传等工作进行管理。还有其他需要涉密管理的内容。

二、涉密等级与密级界定。

(1)保密期:按军工企业保密资格规定,我公司军工项目属密级,保密期为。核心涉密人员脱密期3年,重要涉密人员脱密期2年,一般涉密人员脱密期1年。

(2)密级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结构设计、电路设计、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合同协议、相关的函电及信息等。

(3)泄密界定:向公司规定的涉密人员以外的人,泄露军工项目的密级载体资料;帮助或辅导他人使用军工项目的技术;许可他人参观技术使用或产品的生产过程;许可他人转让、使用甲方技术等。

三、涉密部门、涉密人员的确定。

1、主要涉密部门:是公司的研发部,涉密的主要人员是xxxxxxxxxxxxxx(在军品管理方面);涉密的次要人员是研发部临时确定的相关测试人员。该部门的保密工作由朱涛负责。

2、次要涉密部门:是公司的生产部,涉密的次要人员是涉及生产配置技术资料的生产人员。该部门具体的保密工作由蔡海平负责。

3、涉密信息的渠道负责人:

(1)xxx负责与军方相关领导沟通军工项目的全面工作;。

(3)xx负责与试用单位的信息沟通,在沟通前要先征求保密领导小组xx副组长的意见,沟通后要及时反馈沟通情况。

(4)未经保密领导小组组长的许可不得擅自与军方相关人员联系。

4、军工项目样品的管理人:

军工项目样品(包括相关手册)由研发部门负责管理。存放地点为研发部的实验室,样品管理人为研发部的xxx。实验室钥匙的管理与样品的登记、借用、保存等管理规定,由研发部制定。

5、军工材料的管理人:库管xxx。在军工材料管理上由研发部负责。

6、军工项目研发合同管理人:由xxx保管。未经保密领导小组组长许可,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该合同的任何内容。

四、军工项目保密制度。

1、涉密人员的管理:上岗前由办公室负责进行保密法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并签订保密协议;上岗后,由各涉密部门对本部门涉密人员进行军工项目保密检查、监督管理,办公室协助;离岗时,要向部门移交相关涉密资料载体,由办公室核实确定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严格按保密法规定和军工企业涉密规定,坚守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说;该问的问,不该问的不问的要求。

2、涉密通讯的管理:不在通讯时谈论涉密信息,对方谈话涉及秘密信息事项时应及时制止;不得使用馈赠的手机谈军工项目;不得使用手机短信传送军工项目秘密信息;不得将普通手机与涉密信息系统连接;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普通手机;不得擅自用手机拍照或录音、录像。

3、涉密计算机系统的管理:不得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和随意拷贝他人文件;不要使用盗版软件或来历不明的软盘和光盘存储介质;不得在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视频、音频等输入装置(调试的除外);不得利用未加密的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不泄露口令、密钥和其它安全保密措施;严格执行“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规定。

不得在qq窗口沟通,也不得用未加密的邮件传送。

临时协助进行军工产品测试的人员涉密管理,由研发部负责。

4、涉密载体的管理:未经公司保密领导小组的允许,不私自复制、保存、出借、销毁涉密介质;不私自携带涉密计算机和介质外出;不私自将涉密计算机送往外部修理。

5、涉密宣传与报道的管理:未经公司保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不得对外宣传报道;对外公开宣传报道时,军方单位代号、真实名称、掩护名称不得同时使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特殊情况需要涉及军工项目秘密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涉及密级的宣传用品的印制必须经保密领导小组组长的批准;宣传用品涉及军工项目秘密的,应按涉密资料保管,并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

6、涉密会议的管理:未经军方主办涉密会议(或技术鉴定会)的批准,我公司参加涉密会议的各部门或个人,均不得进行私自的涉密询问、照相、录像、录音等活动。未经参会的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在会下私自会见军方人员,沟通交流涉密的军工项目。

(1)发现军工项目秘密载体在使用中下落不明,应在八小时内向公司保密领导小组报告,向军方报告不得超过24小时,同时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确认泄密事件的期限,绝密级10日内无下落,机密级、秘密级60日内查无结果的,以泄密事件论处。

8、军工样品和材料的管理:研发部负责军工材料管理和军工样品的管理,特别是军徽和军帽的管理,完善相关管理规定。由办公室协同研发部定期盘点检查。

9、军工产品的生产管理: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定,经审批后落实保密规定。

五、涉密监督检查制度。

公司保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军工项目的保密监督检查工作。研发部是保密领导小组委托的军工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涉密军工档案的具体工作;办公室是保密领导小组委托的日常监督检查部门,具体开展日常的涉密监督与检查工作。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篇四

第七条各单位对载有技术秘密的文件材料、图纸、磁(光)盘、图像、声像等资料及样品,必须注明保密和密级字样,并根据密级采取保密措施,归档保存,严格查阅、借阅制度。

第八条本单位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人员或业务相关人员,必须与法人签订包括有保护技术秘密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第九条在职职工和新调入职工应签而不同意签订包含有保护本单位技术秘密内容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的,本单位将予聘用的不予调入。

第十条对列入确认为上级和本单位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计划任务书或者有关合同课题组成员名单的科技人员,在科研任务尚未结束前要求调离、辞职,并可能泄漏上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或科研任务所涉及的秘密,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原则上不予批准。

确有特殊情况需调离、辞职的,需与单位再签保密协议,并专档跟踪履行情况。未经同意强行离职人员,列专档跟踪调查,一旦有违规,通过法律程序保护本单位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对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在离开本单位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它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本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第十二条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本本单位时,其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向该人员重申其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人员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第十三条人事、组织部门在调入新职工时,应当主动了解该职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以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科技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在因各种原因离开单位后,利用掌握或接触的本单位所拥有的技术秘密,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本本单位所拥有的,涉及其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时,应当征得本本单位的同意,并按相关规定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未征得本单位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承担保密义务的科技人员依法享有因从事技术开发活动而获取相应报酬和奖励的权利。无正当理由,在长时间内单位未支付奖励和报酬时,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变更或者终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本单位对外宣传机构的有关人员在发布(表)新闻、通讯和报告文学作品,以及其他人员对外发表文章时,不得涉及技术秘密的实质性内容,其稿件必须经技术保密主管部门审查,在确认不会造成泄密后,签字认可方可发表。

第十七条本单位及各部门档案馆存档案资料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应按照《档案资料保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外单位人员、外商等来本单位培训、学习、参观、考察、洽谈生意等活动涉及技术秘密的,须报主管部门呈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接待参加访问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按指定的路线和范围进行参观考察。

第十九条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包括讲学、发表论文、参加会议、参观访问、提供咨询、通讯联系、洽谈生意等时,应严格保守本单位的技术秘密,不透露和不向他人提供涉及载有技术秘密的资料和物品等。

第二十条在国内外各类展览会参展的项目,凡涉及技术秘密的,须经保密主管理部门呈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展,办理参展工作的人员应严格保守技术秘密。

第二十一条在进行股份制改造或资产重组或与外商合资合作过程中,从事工作的人员也要严格执行本《规定》,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提供、透露本单位的技术秘密。

第二十二条离休、退休、辞职或调离的职工,在离开单位前必须将在原单位从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实验材料、实验设备和产品等交回原单位,不得擅自复制、发表、泄露、使用或转让涉及本本单位的技术秘密的技术资料和物品等。

第二十三条对外合资合作项目和本单位技措技改项目,凡涉及技术秘密的,对合作方和外来单位应签订保密协议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对在技术保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和部门给予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和单位给予特别嘉奖。

第二十五条对未按本《规定》进行技术保密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秘密泄漏的,除对直接责任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理外,还将追究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属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六条对无视本《规定》,以谋取个人或小集团利益为目的,蓄意使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泄漏,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和第二百二十条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各级技术保密管理人员因玩忽职守使本单位技术秘密泄漏造成经济损失,削弱竞争能力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明知故犯者加重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使单位的技术秘密泄露,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削弱竞争能力的,根据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由本单位技术保密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本单位批准后执行。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图纸的管理,确保公司技术图纸在生产、外协加工的过程中发放、回收、修改、更换、存档、保管的安全、保密和有序,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科研、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技术图纸与相关专利、工艺、图纸、技术规范、质量指标、验收标准、技术标准、产品标准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

三、名词定义:

1、图纸的分级管理:图纸及技术资料根据对公司的保密重要性,分为绝密、机密和一般三类。

2、绝密:绝密图纸及资料要盖上公司专用的绝密章,并编上序号,按照绝密文件的管理要求,进行发放和回收的登记管理,有专人签字收发。如果出现遗失与泄密公司要依据情节的轻重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3、机密:机密图纸和资料要盖上公司专用的机密章,并编上序号,按照机密的文件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4、一般:一般图纸和资料不加盖任何章,按照一般图纸和资料来进行管理。

1、产品图纸资料的保管及保密原则:

(1)公司图纸资料的专职管理人员职责:负责及时收集与管理公司所有的图纸、技术资料、专利,工艺文件、技术标准、产品标准、质量控制文件、质量标准等所有涉及到公司技术的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本。同时在生产和外协需要的时候按照规定发放相关的图纸,并进行登记造册,严禁图纸外借扩散,凡因保管管理不善,造成图纸丢失,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凡属于绝密与机密的图纸,公术资料进行管理,确保公司的技术资料和图纸的安全。司任何个人无权保存,必须交给公司志职资料管理人员进行保管。任何个人不允许复制、拷贝公司绝密与机密图纸及技术资料,除非有总经理级别以上的人批准,并在专职的图纸资料管理人员备案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复制与拷贝。

(4)公司任何个人,如果私自复制或拷贝公司绝密、机密图纸或者技术资料,一经发现就要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追究其经济责任与行政责任,如果这种泄密造成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后果十分严重的,将根据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责任。

(5)在需要修改产品图纸时,只能根据规定由技术中心对图纸进行修改,任何部门无权修改图纸。

(6)产品图纸在使用过程中因损坏、弄脏而残缺不全、字迹不清无法继续使用的,可凭旧图纸到技术中心以旧换新。

(7)管理人员若变换,应及时做好交接工作。

(8)图纸存放的地方应具有安全性和固定性。

2、产品图纸的发放与回收。

(1)需要回收的图纸,必须按规定进行回收。

(2)产品图纸统-由技术中心负责发放和管理,并办理发放登记手续。

(3)建立专用的图纸发放记录本,条目包括:序号、图号、图名,份数,密级,接收者,是否回收、日期,备注。所有的图纸对内对外发放时,都要根据地规定进行登记,并要求接收者在相关的登记本上签字。

(4)对于绝密图纸,在生产或者外协完成后,必须进行回收。这点在对外发放时就应该对接收者进行说明。接收者必须负责图纸的回收,由图纸专门管理员接收回收的图纸。并在备注中签字,表示图纸已经回收。

(5)机密图纸一般情况下可以不回收。如果确需要回收时,必须在发放登记时,明确回收,也应该由接收者负责回收,由图纸专门管理员接收回收的图纸。并在备注中签字,表示图纸已经回收。

(6)一般图纸原则上不回收,但是发放时必须签字。

(7)在生产过程中或者外协加工过程中出现图纸需要修改时,由资料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在图纸上进行修改,并做好修改标识和签字并标注修改日期。对于需要更换的图纸,则必须将需要替换的图纸收回,才能发放新更改的图纸。如果原图因各种原因不能收回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生产或者外协加工人员,原来的图纸已经作废,如果仍然按原来图纸生产的零件所造成的损失由生产单位或外协加工单位负责。

(8)在对外协作加工时,需要提供属于公司绝密或者机密电子版本的图纸时,必须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并与外协加工单位签署保密协议,要求在加工完成后回收相关的电子版本与纸质图纸,并对如果发生泄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出索赔的要求。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篇五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所有公司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五条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九条。

第十条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秘级分类。

第十二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

第十三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研制资料、各种产品配方、产品图纸、模具图纸。

(二)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三)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四)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十四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干部的考评材料。

(二)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三)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帐号,保险柜密码,月、季、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微机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四)公司大事记。

(六)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七)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八)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九)公司总监(助理级别)以上干部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十五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二)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三)总经办、财务部、商务审核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四)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措施情况。

(五)各类设备图纸、说明书、基建图纸、各类仪器资料、各类技术通知、文件等。

(五)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六)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第十六条绝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机密级:总监(助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秘密级:部门经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五章保密措施。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二十条总经理领导保密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二十一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的事项,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办,总经办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四条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总监(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加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要在获准后方可进入,人走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五条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保密细则,并加以严格执行。

第二十六条文档人员、保密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二十七条条小车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严格保密。

第六章保密环节。

第二十八条文件打印。

(一)由文件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任,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打印份数。

(二)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姓名应在发文单中反映,保密文件应由总经办负责打印。

(三)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二十九条文件发送。

(一)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篇六

随着公司的发展与规范,企业秘密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为了更加有力地贯彻实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企业秘密的泄露和流失,特针对文件管理制定如下规定: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公司不允许向外发布和扩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文件、函件、文档、报告、报表、纪要、目录、清单、合同、协议、备忘录等。

第一条密级划分。

保密文件根据其内容不同,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公开文件等四个级别:

4、内部公开文件:是指仅在公司内部或在公司某一部门内部公开,向外扩散有可能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的保密文件。

第二条密级确认。

保密文件由拟制人根据文件密级不同,提交不同级别的领导进行密级确认,在确认之前不得将文件内容透露给与确认密级无关的人。

密级确认的具体权限为:

1、绝密文件与机密文件由公司高层领导确认。

2、秘密文件由各部门或项目经理级领导确认。

3、内部公开文件由发文部门根据需要进行确认。

第三条密级标识。

密级确认后,文件应当按其密级在其醒目位置加盖或加印相应标识。

1、绝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左上角加盖“绝密”专用印章,其专用章戳由总裁保管。

2、机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左上角加印“机密”字样。

3、秘密文件应在其文件首页的左上角打印“秘密”字样。

4、内部公开文件应打印“内部文件”、“内部资料”等字样。

第四条文件打印。

1、绝密、机密文件:由专门人员打印。

2、秘密、内部文件:打字员打好后,应将磁盘文件定期删除。公司将对删除情况不定期检查。打印人员不得私自拷贝秘密文件。

第五条分发。

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分发应当有所记录。绝密、机密、秘密文件必须发至收件人本人,并由收件人签收。

2、内部公开文件可以按部门分发或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内张贴,也可以在公司内部计算机网络上发布。

3、绝密、机密文件严禁在计算机网络上发布、公开和传送,秘密文件如需在网络上传送,应得到相应领导的批准。

4、在对外合作中,如确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应当首先按其密级由相应领导书面批准,并在提供前与之签订保密协议。

第六条查阅、申请复制。

1、查阅权限:

查阅公司文件必须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

绝密文件、机密文件:公司总裁及其签字批准的人员。

秘密文件:项目经理以上领导及其签字批准的人员。

2、严禁复制绝密文件。申请复制文件必须填写复印申请单,机密文件必须。

交由总裁批准,秘密文件由部门或项目经理签字批准。

1、绝密、机密文件由文件的签收人和签发人亲自保管。秘密文件由收件人本人保管。内部公开文件一般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

2、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查阅人和机密、秘密文件的复制应当在文件保管人处进行登记,以备核查。

3、如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慎将文件丢失,应立即向公司相应的领导汇报情况,尽快挽回影响。

1)公司绝密以及行政机密、秘密文件在在档案室存档;。

第八条保密责任。

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复制文件,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这些文件。

2、严禁未被授权的人员查阅、复制和摘抄绝密、机密、秘密文件。

3、员工在离职时不得携带公司的秘密、机密、秘密和内部公开文件。

4、如以上行为一旦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

第九条过期文件的销毁。

超过保存期限且经总经理以上级别鉴定审批的无价值的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应对保管的文件进行清理。并且制定销毁清册入档保存。

第十条监督和检查。

各部门领导应当对本部门机密、秘密文件的保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指正,对严重违反者要立即上报。同时对本部门机要文件的控制情况有所记录,并应根据最新记录对各保密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要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规定,可能或者已经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要立即汇报公司最高领导。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制度由辽宁缘泰集团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字审批后予以执行;。

总经理签字:xxx。

xx年xx月xx日。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篇七

隨著公司的發展與規範,企業秘密的重要性也越來越突出。為了更加有力地貫徹實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企業秘密的洩露和流失,特針對文件管理制定如下規定: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與公司一切經營活動有關的,公司不允許向外發佈和擴散的檔,包括但不限於各種檔、函件、文檔、報告、報表、紀要、目錄、清單、合同、協定、備忘錄等。

第一條密級劃分。

保密檔根據其內容不同,劃分為機密、秘密、內部公開檔等三個級別:

1.1财务分析报告;。

1.2对高层管理者的考核报告;。

1.3对高層管理者工资分配方案及所属文件;。

1.4涉及项目成本、利润的报告或论证材料;。

1.5公司尚未实施或正在实施的经营战略决策、公司项目技术的核心资料;。

1.6公司其它认为应列入機密范畴内的文件资料。

2.1公司注册及相关文件;。

2.2技术资料、爆炸圖、原理圖、新項目id圖紙等重要图纸;。

2.3立项报告、產品發进度分析报告;。

2.4含有價格信息的bom,成本分析表等。

2.5涉及公司尚未公开或不宜公开情报的来往文书,以及與相關方簽訂合同、协议文。

本;。

2.6戰略合作夥伴的商業信息,如;對帳單、訂單及以盈利為目的的技術方案等;。

2.7公司在申請過程的尚未得到批復專利信息。

2.8公司其它认为应列入秘密范畴内的文件材料。

3、內部公開文件:是指僅在公司內部或在公司某一部門內部公開,向外擴散有可能對公司的利益造成損害的受控文檔。

3.1管理體系所涵蓋的授控文件及各种工作条例、规章制度;。

3.2一般业务工作来往文件(不涉及機密、秘密的文件);。

3.3各类一般性的请示、通知、会议纪要、简报、情况反映等;。

3.4行政管理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

3.5一般性的月、季工作计划与总结报告;。

3.6有关干部任免、调配、定级等的文件;。

3.7财产、物资、档案等各类行政交接手续凭证。

第二條密級確認。

保密檔由擬制人根據檔密級不同,提交不同級別的領導進行密級確認,在確認之前不得將檔內容透露給與確認密級無關的人。

密級確認的具體許可權為:

1、機密檔由公司高層領導確認。

2、秘密檔由各部門或專案經理級領導確認。

3、內部公開檔由發文部門根據需要進行確認。

第三條密級標識。

密級確認後,文件應當按其密級在其醒目位置加蓋或加印相應標識。

1、機密文件應根據文件類型,分別用不同檔案袋密封,封口處加蓋“機密文件章”

2、秘密文件應當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印“秘密”字樣。

4、內部公開文件行政類應加蓋“內部資料”印章;受控文件由文控該“受控文件”印章。

第四條檔列印。

1、機密文件:由專門人員負責列印。

2、秘密:由起草人員排好版經確認ok後,應加密存檔。未經授不得隨便列印、拷貝或以其它形式擴散到第三方。

第五條分發。

1、機密、秘密檔的分發應當有所記錄。機密、秘密檔必須發至收件人本人,並由收件人簽收。

2、內部公開檔可以按部門分發或在公司內部公告欄內張貼,也可以在公司內部電腦網路上發佈。

3、絕密、機密檔嚴禁在電腦網路上發佈、公開和傳送,秘密檔如需在網路上傳送,應得到相應領導的批准。

4、在對外合作中,如確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檔的,應當首先按其密級由相應領導書面批准,並在提供前與之簽訂保密協議。

第六條查閱、申請複製。

1、查閱許可權:

查閱公司檔必須填寫檔案借閱審批單。

1.1機密文件: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批准。

1.2秘密文件:公司副總經理或項目經理以上領導簽字批准。

2、嚴禁複製機密檔。

2.1申請複製檔必須填寫書面申請單,機密檔必須交由總經理批准,秘密檔由副總。

經理或項目經理簽字批准。

第七條檔保管、存檔。

1、機密檔由檔案的簽發人或授權人親自保管。秘密檔由收件人本人保管。內部公開檔一般由各部門負責人保管。

2、機密、秘密檔的查閱人和機密、秘密檔的複製應當在檔保管人處進行登記,以備核查。

3、如機密、秘密檔的保管人不慎將檔丟失,應立即向公司相應的領導彙報情況,儘快挽回影響。

第八條保密責任。

1、機密、秘密檔的保管人不得擅自複製檔,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這些檔。

2、嚴禁未被授權的人員查閱、複製和摘抄機密、秘密文件。

3、員工在離職時不得攜帶公司的機密、秘密和內部公開文件。

4、如以上行為一旦發現,公司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責任。

第九條過期檔的銷毀。

1.機密文件和秘密文件經權責人員確認無價值后,檔案管理人員應對保管的文件進行清理并用碎紙機粉碎銷毀。

2.內部公開檔作廢,行政類不做統一處理,各部門自行負責處置;體系受控文件由文控統一回收處理。含有技術參數、生產工藝參數的文件及bom直接用碎紙機粉碎銷毀。其它可做再生紙使用。

第十條監督和檢查。

各部門領導應當對本部門機密、秘密檔的保密情況進行有效監督,對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指正,對嚴重違反者要立即上報。同時對本部門機要檔的控制情況有所記錄,並應根據最新記錄對各保密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管理規定的情況要通報批評;對嚴重違反規定,可能或者已經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要立即彙報公司最高領導。

第十一條附則。

1.本規定自總經理簽字批準后立即生效行;。

制定:審核:批准: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篇八

第一条为了保守军事秘密,维护国家军事利益,保障军队建设和作战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军事秘密是关系国家军事利益,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军事秘密是国家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全军所有单位和人员都有保守军事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军队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军事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项业务工作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

第五条军队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控制知密范围,防范窃密活动,消除泄密隐患,确保军事秘密安全。

第六条全军团以上单位设立保密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主管全军的保密工作,各单位的保密委员会主管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保密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承办。

第七条保密工作的业务、装备、科研等经费,列入全军预算。

军事秘密的范围和等级。

第八条军事秘密包括符合本例第二条规定的下列事项:

(一)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情况;。

(二)军事部署,作战和其他重要军事行动的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三)战备演习、军事训练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六)国防动员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八)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项目、成果及其应用情况;。

(九)军队政治工作中不宜公开的事项;。

(十)国防费的分配和使用,军事物资的筹措、生产、供应和储备等情况;。

(十一)军事设施及军事设施保护情况;。

(十二)军援、军贸和其他对外军事交往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十三)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九条军事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条军事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以及国防科工委依照本条例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确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军事秘密密级的确定、调整与解除。

第十一条产生军事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军事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在确定密级前,产生该事项的单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保密期限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对是否属于军事秘密和属于何等密级不明确的事项,依照下列权限确定:

(一)秘密级由团级以上单位确定;。

(二)机密级由师级以上单位确定;。

(三)绝密级由军级以上单位确定。

第十三条军事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或者解除。密级和保密期限的调整或者解除,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四条军事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军事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应当及时解密。

保密制度第十五条接触军事秘密以工作需要为原则。产生军事秘密事项的单位,应当确定接触该事项的范围;接触军事秘密事项的单位,应当确定接触该事项的人员。

第十六条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管、移交、销毁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签字手续,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七条复制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控制。确需复制时,须经原密级确定的单位同意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审批。复制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

第十八条携带军事秘密载体外出,必须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携带绝密级载体外出的,还必须报同级管理保密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任何单位或者人员不得将军事秘密载体携带、传递出境。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境外组织、人员提供军事秘密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并报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条不需要保存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后,及时销毁,并由二人以上到指定场所监销。

第二十一条存储、处理、传输军事秘密的技术设备、设施、系统、网络、场所等,必须符合技术安全保密要求。

第二十二条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军事秘密,必须根据其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严禁使用明码或者未经总部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军事秘密。

第二十三条军事设施和其他涉密场所、部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防护措施,未经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不得对外开放。

第二十四条掌握和经管重要军事秘密的人员出境,必须严格控制;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认为其出境后会危及军事秘密安全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二十五条涉及重要军事秘密的会议,主办单位应当对会议场所组织保密安全检查,采取保密措施,并指定人员按照保密规定管理会议文件、资料。

第二十六条公开出版发行军事报刊、书籍、地图、声像制品,公开展示军事装备、国防科学技术成果,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军事秘密。拟公开发表的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论文和反映军队情况的各类稿件,投稿前必须经撰稿人所在单位或者文稿涉及事项的主管单位进行保密审查。

第二十七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模范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军事秘密。第二十八条发生泄密事件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并迅速查明被泄露军事秘密的内容、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程度,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九条全军所有单位都应当对所属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保密教育列入部队政治教育和院校教学计划,分别由政治机关和院校教学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对所管理的军事秘密载体、涉密技术系统和涉密场所进行保密检查。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及所属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一条战时或者执行特殊任务时,除执行本条例外,有关单位还应当根据上级指示和担负的任务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军事秘密安全。

第三十二条全军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守则。

奖励。

第三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人员,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一)对保密技术、产品、设施的研究开发有重要贡献的;。

(二)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军事秘密安全的;。

(三)对盗窃、毁坏、出卖军事秘密的行为举报或者侦破有功的;。

(四)发现泄露或者遗失军事秘密,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损失的;。

(五)在保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盗窃、毁坏、出卖军事秘密的;。

(二)泄露或者遗失重要军事秘密的;。

(三)利用军事秘密进行非法活动的;。

(四)发生泄密事件,隐情不报或者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五)玩忽职守,使军事秘密安全遭受危害的;。

(六)其他违反保密制度危害军事秘密安全的。战时或者执行特殊任务时,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应当给予处分的,从重处分。

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6年11月27日中央军委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即行废止。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篇九

保密工资制起源于西方资本主义早期,资本家为了降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而采取与员工逐一谈判工资的办法确定每一位员工的工资标准,并且为了防止因工资攀比造成部分员工心里不平衡而出现不稳定情绪,实行谈判工资制的企业不仅不公开员工的工资情况,而且禁止员工相互打听、谈论工资。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科学的管理体系及绩效评估体系的应用,在员工薪酬问题上,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逐渐成为了指导性思想,于是实行保密工资制的企业也就越来越少了。也就是说,保密工资制是在企业没有能力确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薪酬体制时,为避免因薪酬不公平而引起员工之间及员工与企业之间矛盾的一种“无可奈何”的办法。

我国部分企业的保密工资制度是在借鉴西方国家保密工资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最初的目的是为了企业根据实际的经营状况和劳务市场的供求情况,调节企业人力资源成本。当初的出发点是希望实行保密工资制后能够收到如下效果:

1、职工的工资额由企业根据操作的技术复杂程度、职工的技术熟练程度和职工当面协商确定,其工资额的高低取决于劳务市场供求状况和企业经营状况。

2、当某一工种或人员紧缺时,或企业经营状况较好时,工资额就上升,反之下降。

3、企业可根据实际的生产需要给予专业技术水平高的职工较多的报酬,如果企业不需要该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工时,就可能降级使用或支付较低的报酬,改变员工工资能升不能降的弊端。

4、员工可以因工资额不符合本人要求而另谋职业,企业也可以另行录用其他职工。

5、以企业与员工谈判的形式确定员工工资,增大员工对自己工资额的满意度,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基于上述原因及出发点,企业采取与每一位员工分别谈判的形式确定其实际工资额,同时为了因员工之间相互攀比而出现不安定情绪或其它矛盾,特意将工资保密。

可以说,我国部分企业实行保密工资制的目的和出发点是好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事不遂愿,只有很少一部分企业的保密工资制能达到或接近预期效果。造成保密工资制实施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有一下几个方面:

1、“按劳取酬、同工同酬”的分配观念在我国有着极深的思想、文化渊源,人们不仅把企业给予自己的薪酬作为劳动报酬,而且很自然地将其作为企业对自己工作效果的评价依据。在这样的情况下,员工对企业薪酬制度的基本要求就是公正、公平、公开,而保密工资制所采取的员工工资额由企业与员工之间单独谈判的方式确定,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成了必然的存在。这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在企业员工看来就是不公正、不公平的具体表现。为了避免这种不公正、不公平的薪酬制度带来员工之间及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矛盾,只能采取不公开的方式了,而恰恰是这种不公开的方式引起了员工更多的猜疑。

2、一个人的收入水平对于西方人来说是个人隐私,西方人把打听、议论个人隐私作为人际交往中的大忌,而中国人则不同。中国人天生具有打听、议论别人隐私的习惯与能力,越隐秘的事情对中国人越具有吸引力。因而。保密工资制度对中国人来说很难做到真正保密。事实证明,希望通过工资保密来避免因工资差距而造成的员工之间及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矛盾是不可能的。恰恰相反,好奇心往往使谈论工资成了员工间的主要话题了。

3、科学的绩效评估是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乃至企业整个管理体系中最关键的内容,而绩效评估的最基本原则就是公平、公正、公开。在所有的绩效管理体系中,绩效管理的结果都要在员工的薪酬方面体现出来,如果员工的薪酬是保密的,那么企业的绩效管理工作就是毫无意义的。

5、在保密工资制的工资确定过程中,企业谈判代表的好恶及员工的谈判水平的高低对员工的工资额的最终确定有着巨大的影响,这些都是构成不公平、不公正的要素。

6、实行保密工资制的另一个主要目的是当企业需要专业技术水平高的职工时,愿意为其支付较多报酬;当企业对其依赖性减弱时,便减少其工资或降级使用。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这种“卸磨杀驴”的用人方式不仅起不到降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的效果,而且还大大降低了员工对企业的信任程度。

7、保密工资制与新《劳动法》有较大冲突。新《劳动法》关于员工薪酬制度方面的规定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指导下建立起来的,保密工资制是一种直接与新《劳动法》相抵触的薪酬制度。

工资保密制度的优缺点:

优点:1、减少员工间的工资攀比,维持员工间的和谐气氛;。

2.保护高薪员工的利益;低薪员工不被歧视。

3、能给管理者有更大的自由度,他们不必为所有的工资差异做出解释。

5、企业内部的许多工作由于种种因素很难来衡量个人的工作业绩。如不同销售区域的经理,由于当地消费水平、销售基础的差异,很难确保薪酬制度的公平性,而保密的薪酬制度可以回避这个敏感问题。此外,如果业绩评估体系本身不科学,会把不科学的因素引入薪酬体系当中,当这种不科学在短时期内难以改善时,薪酬公开有害无益。因此,一个公平公开的薪酬制度首先要求有一个科学的业绩评估体系的支持。

6为企业在薪酬调节上提供了较大的弹性空间。

缺点:1.没有真正的保密;缺乏对员工的激励改进。

2、保密发放常常伴随着不信任感、模糊心理和身处局外的感觉。

3、员工之间相互猜忌、积极性不高、团队合作不顺畅的现象。

4、薪酬保密制度还模糊了收入和绩效的联系,不利于开展提高生产效率和积极性这类需要薪酬高度透明化的活动。

看来,保密工资制度或者公开制度,不可一概而论。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篇十

为认真贯彻《保密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涉及国家秘密安全,根据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办公室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各涉密科室确定涉密计算机,并确定专门涉密人员管理。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四、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数据库不得联网。

五、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六、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媒体应及时销毁。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七、涉密信息处理场所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和有关规定设立控制区,未经管理机关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涉密信息处理场所应当定期或者根据需要进行保密技术检查。

八、计算机信息系统应采取相应的防电磁信息泄漏的保密措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其它物理安全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标准。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应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并指定有关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

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应根据系统所处理的信息涉密等级和重要性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十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系统安全保密管理人员应经过严格审查,定期进行考核,并保持相对稳定。

十二、个人发现计算机信息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

十三、违反本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进行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十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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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文件管理规定篇十一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规范*市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政府法治建设,制定本办法。

一、规范性文件的概念。

规范性文件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和特定事项,涉及或者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能够反复适用的行政措施、决定、命令或者指示等行政规范。

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

(二)语言准确、简明,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三)不得设定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

(四)不得设定行政性事业性收费;。

(五)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标题中不得冠以行政区域名称;。

(六)对社会、公民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在媒体上公布。

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一)备案审查原则。

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二)备案审查机关。

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厅(室)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报送和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以及下级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政府工作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报送。

实行垂直领导工作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报送和本系统下级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几个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负责备案报送。

(三)备案审查要求。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在文件制发之日起*日内向备案审查机构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1份、正式文本2份、起草说明(内容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必要性和过程,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2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未经审查的规范性文化不得公布施行。

(四)备案审查内容。

1、是否超越权限;。

2、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

3、是否与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同一事项的规定相一致;。

4、内容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

5、其他应当审查的内容。

(五)备案审查程序。

备案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后,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1、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不适当的,会同制定机关按规定修改。制定机关在期限内不予修改的,该件不得公布施行。

2、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有冲突的,进行协调,协调不一致的,提出处理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3、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公布形式不规范或者存在技术性问题的,通知制定机关限期处理。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要加强已执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凡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要自行修改或废止;未修改或废止的,由法制工作机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变更或撤销。

四、规范性文件的公布。

(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制定的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其公告栏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30日),并在当地新闻媒体发布消息;有条件的,应当同时在本级政府网站公布。

(三)未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具有普遍约束力。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行政机关违反本办法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应通知其限期执行;拒不执行的,可报请市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同时废止。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篇十二

随着公司的发展与规范,企业秘密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为了更加有力地贯彻实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企业秘密的泄露和流失,特针对文件管理制定如下规定: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公司不允许向外发布和扩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文件、函件、文档、报告、报表、纪要、目录、清单、合同、协议、备忘录等。

第一条密级划分。

保密文件根据其内容不同,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公开文件等四个级别:

4、内部公开文件:是指仅在公司内部或在公司某一部门内部公开,向外扩散有可能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的保密文件。

第二条密级确认。

保密文件由拟制人根据文件密级不同,提交不同级别的领导进行密级确认,在确认之前不得将文件内容透露给与确认密级无关的人。

密级确认的具体权限为:

1、绝密文件与机密文件由公司高层领导确认。

2、秘密文件由各部门或项目经理级领导确认。

3、内部公开文件由发文部门根据需要进行确认。

第三条密级标识。

密级确认后,文件应当按其密级在其醒目位置加盖或加印相应标识。

1、绝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左上角加盖“绝密”专用印章,其专用章戳由总裁保管。

2、机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左上角加印“机密”字样。

3、秘密文件应在其文件首页的左上角打印“秘密”字样。

4、内部公开文件应打印“内部文件”、“内部资料”等字样。

第四条文件打印。

1、绝密、机密文件:由专门人员打印。

2、秘密、内部文件:打字员打好后,应将磁盘文件定期删除。公司将对删除情况不定期检查。打印人员不得私自拷贝秘密文件。

第五条分发。

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分发应当有所记录。绝密、机密、秘密文件必须发至收件人本人,并由收件人签收。

2、内部公开文件可以按部门分发或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内张贴,也可以在公司内部计算机网络上发布。

3、绝密、机密文件严禁在计算机网络上发布、公开和传送,秘密文件如需在网络上传送,应得到相应领导的批准。

4、在对外合作中,如确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应当首先按其密级由相应领导书面批准,并在提供前与之签订保密协议。

第六条查阅、申请复制。

1、查阅权限:

查阅公司文件必须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

绝密文件、机密文件:公司总裁及其签字批准的人员。

秘密文件:项目经理以上领导及其签字批准的人员。

2、严禁复制绝密文件。申请复制文件必须填写复印申请单,机密文件必须。

交由总裁批准,秘密文件由部门或项目经理签字批准。

1、绝密、机密文件由文件的签收人和签发人亲自保管。秘密文件由收件人本人保管。内部公开文件一般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

2、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查阅人和机密、秘密文件的复制应当在文件保管人处进行登记,以备核查。

3、如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慎将文件丢失,应立即向公司相应的领导汇报情况,尽快挽回影响。

1)公司绝密以及行政机密、秘密文件在在档案室存档;。

第八条保密责任。

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复制文件,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这些文件。

2、严禁未被授权的人员查阅、复制和摘抄绝密、机密、秘密文件。

3、员工在离职时不得携带公司的秘密、机密、秘密和内部公开文件。

4、如以上行为一旦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

第九条过期文件的销毁。

超过保存期限且经总经理以上级别鉴定审批的无价值的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应对保管的文件进行清理。并且制定销毁清册入档保存。

第十条监督和检查。

各部门领导应当对本部门机密、秘密文件的保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指正,对严重违反者要立即上报。同时对本部门机要文件的控制情况有所记录,并应根据最新记录对各保密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要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规定,可能或者已经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要立即汇报公司最高领导。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制度由辽宁缘泰集团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字审批后予以执行;。

总经理签字: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篇十三

第一条本公司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公司盈利与发展积极提供贡献的目的,实施以贡献论酬精神的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气与避免优秀人员遭嫉妒起见,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级主管应领导所属人员养成不探询他人薪资的礼貌,不评论他人薪资的风度,以工作表现争取同情的精神。

第三条各级人员的薪资除公司主办核薪的人员、发薪的人员与各级直属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罚则如下:

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情事,另调他职。

2.探询他人的薪资者,扣发1/4年终奖金。

3.吐露本身薪资者扣发1/2年终奖金,如因而招惹是非者扣发年终奖金。

4.评论他人薪资者扣发1/2年终奖金,如因而招惹是非,予以停职处分。

第四条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经办人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

第五条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研讨并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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