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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简短(大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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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简短(大全11篇)
2023-11-12 02:58:54    小编:ZTFB

10.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是每个人都在探寻的问题,通过思考和行动,我们可以找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写总结时要注意客观地评价自己,既不夸大自己的成绩,也不掩盖自己的不足。我们整理了一些总结的好例子,希望能给您总结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思路。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一

1、在国家劳动人事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的范围内,根据职工表现、能力、贡献和工作需要,决定对职工的晋升、任免、调动、奖惩、聘用和解聘。

2、根据医院的发展和工作需要设定岗位,根据人员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确定人员。

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在取得资质的基础上,由院委会研究决定其聘任资格,可以高职低聘,低职高聘,并兑现相关待遇,记入档案。

4、职称聘任的条件:以取得资质的`时间为总准则,同等条件下:

(1)劳模优先,(2)先进工作者优先,(3)学历优先,(4)工龄优先。

5、对科室负责人施行聘任制,由院委会研究决定聘任,对不服从领导、工作能力低下、不能团结同志、没有凝聚力的要及时免去其职务。

6、科室工作人员施行双向选择的办法,进行岗位聘任,对不服从科室负责的领导、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科室有权解聘,报院委会批准。如果没有其他科室接收的,发岗位责任工资部分待聘,不享受单位的任何福利待遇。

7、调入、分配的人员签定10年工作合同,调入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分配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发60%的档案工资,享受福利待遇,期满后施行绩效工资。私自调出者收回试用期间的一切工资、福利待遇和医院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基金等,否则院方不办理手续。

8、外出进修人员签10年工作合同,进修科目、时间医院决定,进修地点双方确定,进修期间开固定工资,享受福利待遇,进修费各负责50%。进修期满按时回院上班,逾期按挂职对待。没有达到预期进修目的的,收回进修时的一切待遇。

9、上级指派、技术交流需要短期培训的,医院负责费用,开岗

位责任工资,奖金按后勤人员计发,享受福利待遇。

10、鼓励职工参加在职教育(函授、职大),取得学历证明后,凭学员收据报销学费的20%,其余费用自理,平时考试、辅导的误工工资照发。

11、挂职人员不享受医院的一切待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基金等院方交纳部份也由个人负责交纳。

12、临时聘用人员的待遇按其工作岗位的不同确定。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聘用人员,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医学校、人才市场及其它途径,聘用到本院工作的人员的思想、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二条 在分管院长的统一领导下,人事科负责招聘、聘用、待遇、职级、技术档案管理等事项,作用科室具体负责聘用人员的思想、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条 除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条 用人科室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报部门主管审核后,上报院领导审批,由人事科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五条 求职人员的应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聘用人员基本条件者,持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报名。应聘学科带头人的应同时说明学科发展方向、前景及工作开展计划。

(二)面试考核:由人事科牵头组织院务会成员、医务科或护理部、用人部门主任对应聘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和基本理论考试,政治思想、业务理论和基本技能考核。学科带头人由医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术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学科发展前景。

(三)对拟聘用的人员由相关部门(医务科、护理部等)安排,原则上试用一月,试用期间发给本人生活费。

(四)在试用期满后,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试用期满考核表”中的“自评部分”。

(五)试用科室、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德、勤、能、绩如实地进行考核,公正地评分并写出考核评语,报分管院长作出同意聘用,或不拟聘用的意见,提交院办公会审定。

(六)体检、由门诊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在本院进行体检,放射人员应经市疾控中心岗前体检合格。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二

第一条  为使组织人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本县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录  用

第二条  新录用人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彻“凡进必考”制度。一般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三条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四条  试用期满,经个人总结、部门评鉴、政治处审核、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报审批机关审批,转正定级。

第五条  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本人不得提出调离本院、自费脱产学习或辞职的申请。对擅自离职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章  调进调出

第六条  调进、调出人员,由本人申请、政治处审核、党组研究确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  凡经组织同意并出资教育培训人员、在职读研人员需回院工作满五年后方可提出调出申请。不听从组织劝告,坚持要求提前调出的,偿还培训费用后按辞退处理。因工作需要,经组织决定调出的人员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

第八条  经批准调出的,在一个月之内办理如下调出手续:

(二)政治处出具调出人员行政、工资介绍信,党总支出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超过一个月不办理调出手续、连续超过十五天不在原部门坚持工作的,按辞退处理。

第四章  考  核

第九条  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分为季审判业绩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审判业绩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以部门为单位分级负责。

第十条  因病事假和自愿离岗休息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其他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考核。

第十一条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情况和实绩。

考核以被考核人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十二条  考核程序和方法按县下达的要求办理。

第十三条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

第十四条  被考核人对本人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院考核领导小组或县考核机构申请复核。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作为对被考核人奖惩、培训、免职、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

第五章  任  免

第十六条  选拔任用的人员,除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条件和岗位条件外,一般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晋升部门正职领导,应任副职两年以上;

(二)晋升部门副职领导,应任科员级三年以上;

(三)晋升非领导职务,应任下一级别非领导职务或下一级别领导职务三年以上。

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晋升。

第十七条  机关工作人员免职、降职和撤职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轮岗交流

第十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组织调配或干警申请,适

当安排轮岗交流。干警填写《轮岗交流申请表》,由政治处根据各部门编制、工作实际提出意见,院党组研究决定。

第十九条  在一岗位任职5年以上的中层干部原则上由院党组决定进行易岗交流。

第七章  工资福利

第二十条  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用、转任、调出、出国、辞退人员的工资核定及工资转移手续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第二十二条  试用期内,不享受目标考核奖。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工资级别。

第八章  辞职辞退

第二十三条  符合国家规定,可以申请辞职、辞退工作人员。

辞职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本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填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辞职申请表》。

(二)院党组集体研究明确意见后,按照管理权限报批。

(三)法官辞职的,依照有关程序履行免职手续。

(四)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辞职人员。

第二十四条  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除停发工资外,另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五条  辞退工作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所在部门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填写《辞退人员审批表》,向政治处报批。

(二)辞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三)辞退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部门和被辞退人员。

第二十六条  被辞退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或者按有关规定领取辞退费。辞职或被辞退次月起停发工资。

第二十七条  辞职或被辞退,应在批准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移交手续,必要时应接受财务审计。对拒不办理移交手续或不接受财务审计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九章  退  休

第二十九条  退休条件、待遇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到龄正常退休的,由政治处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并告之到龄退休人。

第三十条  经批准退休的人员,于15日内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有关证明学历、奖惩、考核等材料,由所在部门及时送政治处,经审核后送县干部档案室,归入本人档案。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政治处负责解释。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1 从员工聘用之日起,人事部应为每位员工建立一份完整的员工档案,并妥善保存:

1.1 员工档案的内容由该员工学习、工作过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员工本人提供,人事档案主要由手写档案、电脑自动化存储档案两部分组成。

1.2 个人档案在员工终止合同时封存,并传递至由员工本人指定的人才交流中心。

2 员工人事档案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的内容:

2.1 按照国家要求所建立的档案的内容:

a 履历资料:个人履历表包括教育、培训及工作经历、配偶及子女情况等;

审表、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等;

d 政治历史审查材料;

e 入党、团材料;

f 奖励、处分材料;

g 工资任免等材料:工资升级审批表、调动人员工资审批表、正常晋升工资审批

表、调整工资标准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出国人员审查表等;

h 其它参考材料。

2.2 按照jci要求所建立的档案的内容:

a 完整的应聘表,包括成绩单、个人履历等;

c 员工在医院内部工作调动记录;

d 员工考勤记录;

e 员工工作职责表;

f 试用期、年度和临时工作评价;

g 有效执照、证书等的复印件;

h 岗前培训、员工手册签收表、继续教育记录,cpr、acls证书的复印件。

3 由部门保存的员工个人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3.1 部门内员工工作职责评价表;

3.2 岗位所需的特定资格证书;

3.3 部门内培训记录。

4 保健科保存所有员工的健康状况资料。

5 做好员工档案保密工作,人事档案资料只限在下列情况下提供:

5.1 在人事档案规定范围内借阅,时间不超过15天。

5.2 外单位政审时,凭正式介绍信。

5.3 员工向人事部提出有效证明或充分理由,由人事部职员代为拷贝所需材料。

5.4 有特殊需要时。

获经批准

院长 日期

1、在国家劳动人事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的范围内,根据职工表现、能力、贡献和工作需要,决定对职工的晋升、任免、调动、奖惩、聘用和解聘。

2、根据医院的发展和工作需要设定岗位,根据人员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确定人员。

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在取得资质的基础上,由院委会研究决定其聘任资格,可以高职低聘,低职高聘,并兑现相关待遇,记入档案。

4、职称聘任的条件:以取得资质的时间为总准则,同等条件下:

(1)劳模优先,(2)先进工作者优先,(3)学历优先,(4)工龄优先。

5、对科室负责人施行聘任制,由院委会研究决定聘任,对不服从领导、工作能力低下、不能团结同志、没有凝聚力的要及时免去其职务。

6、科室工作人员施行双向选择的办法,进行岗位聘任,对不服从科室负责的领导、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科室有权解聘,报院委会批准。如果没有其他科室接收的,发岗位责任工资部分待聘,不享受单位的任何福利待遇。

7、调入、分配的人员签定10年工作合同,调入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分配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发60%的档案工资,享受福利待遇,期满后施行绩效工资。私自调出者收回试用期间的一切工资、福利待遇和医院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基金等,否则院方不办理手续。

8、外出进修人员签10年工作合同,进修科目、时间医院决定,进修地点双方确定,进修期间开固定工资,享受福利待遇,进修费各负责50%。进修期满按时回院上班,逾期按挂职对待。没有达到预期进修目的的,收回进修时的一切待遇。

9、上级指派、技术交流需要短期培训的,医院负责费用,开岗

位责任工资,奖金按后勤人员计发,享受福利待遇。

10、鼓励职工参加在职教育(函授、职大),取得学历证明后,凭学员收据报销学费的20%,其余费用自理,平时考试、辅导的误工工资照发。

11、挂职人员不享受医院的一切待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基金等院方交纳部份也由个人负责交纳。

12、临时聘用人员的待遇按其工作岗位的不同确定。

为实现医院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医院全体人员。

2、本医院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医院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录用。

(1)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2)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3)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院长特许者不在此列;

(4)其它经医院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工作

1、本院全体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了事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医院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医院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医院规定其它不得带入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医院工作场所。

(5)、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医院财物携出医院。

(6)、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任请准后方可离开。

(7)、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医院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8)、员工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9)、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10)、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医院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1)、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医院名誉的行为。

(12)、各科主任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13)、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医院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 上午:7:30—11:30 下午:2:30—6:00 ,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3、全体员工实行指纹打卡考勤。

4、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任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

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5、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

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任批准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任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3、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五日者,予以清退,不发给资费。

四、福利待遇

1、医院依照事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发放,如遇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工资。

5、在医院上班的外地员工,暂不安排宿舍和吃饭。

6、医院依据有关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医院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五、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医院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医院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医院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医院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医院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额度由医院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任批准;3天以上的须经院长批准。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六、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医院人力资源能适应医院日益发展的需要,医院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岗。新员工培训由医院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一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任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医院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医院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由医院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医院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医院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院长办公室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七、调职

1、医院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医院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任、院长办公室的书面批准。

3、医院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1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的岗位报到。

八、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任、院办主任核准;主任以上员工须经院长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任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医院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医院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九、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医院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医院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任汇报。

十、考核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任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执行。

3、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主任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院长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奖励的依据。

十一、奖惩

1、每月奖励:员工的奖励参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在当月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在下月的绩效工资中给予适当奖励。

2、年终奖励:每年年终评定优秀员工奖,由部门主任书面提出备选优先员工名单,经医院相关部门主任评议后,院长批准。奖予员工一定的奖金及颁发由医院院长签署的表彰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3)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任管理,情节轻微者;

(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薪):

(1)擅离职守,致使医院受较大损失者;

(2)损毁医院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3)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使医院蒙受较大损失者;赔偿比例不低于总额的30%。

(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

(5)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医院声誉者;

(6)散播不利于医院谣言或挑拨医院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2)偷窃医院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受法院判决的刑事处分者;

(4)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参加非法组织者;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使医院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医院人事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院职工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均依据本制度执行。

2、本制度所称职工,系指医院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 招聘规定

三、本院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要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有关职能部门及院领导审核批准后,由人事科统一纳入招聘计划报院部及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组织招聘甄选事宜。

四、本院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根据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项实施或两种并用。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

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有其它严重疾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机关惩罚。

7、曾被本院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

8、体格检查不合格。

9、其它本院认定不合适的情形。

第三章 劳动关系

六、聘用人员工经过考试或面试和审批后,个人提交上岗申请书,自聘用期开始,与医院签订医院临时合同、以书面的形式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

九、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终止。聘用人员与医院双方同意续约的,双方应于合同期满前10个工作日续签《临时合同书》。

第四章 试用期规定

十一、双方根据合同期限决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满3 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为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3年的,试用期为6个月。

十二、试用人员报到时,向人事科递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位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一寸3张、二寸两张;

5、其它必要的证件。

十三、试用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及个人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否则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负。

十四、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十五、新进员工在试用期满前15天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结束试用期终止劳动关系。

十六、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伪造学历或其它各种证书;

2、伪造简历或工作经历;

3、隐瞒病史或受伤经历;

4、隐瞒和其它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5、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

7、不服从可是工作安排或拒绝完成领导交办的指令性任务;

8、试用期间参加执业资格、上岗证或职称考试未通过;

9、凡有收受病人红包,接受各种“回扣”或促销费、私自收费、搭车开药经查实;

10、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处罚;

11、护理理论考试或操作考试不合格;

12、因个人原因引起患者投诉或医疗纠纷经查实确有过错;

13、累计投诉超过2天;

14、旷工达到或超过1天;

15、参加三基考试不合格;

16、使用期考核成绩不合格;

17、有任何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行为;

十七、员工聘用分派工作后,立即赴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否则医院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十八、请假制度

1、请假手续必须在事先办理。如有重大突发事件,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先与相关请假部门用电话等告知,并在事后三天内补齐请假手续,否则做旷工论处。

2、除法定假外,职工申请任何假期都须填写“请假单”并附相关书面证明,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后执行,超过三天的假期结束后必须到相关部门销假。

3、假期批准权限: 1天内科室负责人批准;2-3天由科室负责人同意、职能科室负责人批准;4天以上由科室负责人、职能科室负责人同意、分管院长批准;科室负责人请假必须由职能科室同意、分管院长批准;职能科室负责人以上请假必须由分管院长同意、院长批准,属于补休的填好请假单贴上补休单由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交人事科。

4、请假条在请假前一天交到职能科室,行政后勤的交到办公室,职能科室负责人每月月底汇总一次,将月考勤报表交到人事科以便核对。如因科内人手不够,法定假和公休假无法正常休息的,科室负责人在每月考勤报表注明加班时间,需要用补休冲抵的假期必须在假条上写明。年底对补休这块不再重新核对。

5、本院职工填写病假请假单时必须附具有保健医师签字的医疗诊断证明书。

6、科室弄虚作假或管理权限不清滞留请假单或违期不上报的一经查实扣除科室负责人当月职务津贴50%。

7、各类人员请假期满上班后,应在2天内到人事科销假。

十九、假期类别及有关规定

1、法定休假:

元旦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劳动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1天、中秋节放假1天、国庆节放假3天,(护士节不放假,妇女节、青年节属部分公民放假日,放假半天,如逢星期六、星期日不补假)。

2、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当年产假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如已先享受年休假,则下一年年休假不享受。当年享受探亲假,其年休假期减半。

产假:

(1)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遇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护理假。

(2)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不安排夜班,哺乳期6个月内每天给一小时哺乳时间,可上、下午分开各半小时使用,不上夜班,满6个月既取消哺乳时间。

(3)产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产假当年仍可享受探亲假但不可享受年休假。

(4)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每年年终凭独生子女证到财务领取独生子女费到十四岁止。孩子出生第一年请在办好独生子女证之后自觉到人事科登记。

4、人流假:

5、探亲假:

(1)必须在不影响排班,保证正常医疗工作的前提下请假。

(2)已婚:探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配偶每年一次,每次假期30天。

(3)未婚:探父母1年1次,假期20天,2年1次,假期45天。

享受探亲假条件:凡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正式职工,与配偶父母不在一起居住,而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兼于交通的日趋便利,省内自本规定下发后不安排探亲假。如已经享受房租补贴或单位已经安排宿舍的,原规定的每月两次的车费报销取消。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本人月标准工资30%内的,由本人自负,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探亲假内遇婚丧假,不再另外给假。探亲假原则不能分开使用,探亲假包括公休和法定假。

6、病假:

凡本院职工病假须保健医生(周文斌)在医疗证明书上签字,然后按照请假程序填写请假单。住院原则在本院住院。需到外院就医的,需医生证明,保健医生证明,报分管院长核实、院长批准。否则不给报销,离院治疗的时间按照事假来扣除。正常上班者不能挂牌住院。即使在住院期间兼带工作的,其住院时间亦视为病假时间。病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7、事假:

凡事假必须在工作能安排的前提下,履行请假手续。事假不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8、婚假:

(1)达到晚婚年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按照国家规定婚假15天。

(2)凭结婚证办理请假手续,凡办理结婚手续后,原有探亲假的职工不再享受每年一次探望父母的探亲假,享受婚假的职工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婚后四年方可探望父母假。

(3)再婚的只享受法定假期3天。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9、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包括岳父母、公婆)按规定给假3天,如路途遥远,根据路程可以适当给路程假。

10、试用期员工请病、事假,其试用期按请假天数延长。

二十、假期待遇

(一)病假:

1、病假在一个月之内的,岗位津贴按实际天数扣除,同时,根据不同的工龄扣除日标准工资:10年以下扣30%;10-19年扣20%:20-29年扣10%;30年以上扣5%。

2、病假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工龄10年以下的发本人的标准工资80%,工龄10年(含10年)以上的发本人的标准工资90%。

3、病假在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开始:工龄10年以下的发本人标准工资70%,工龄10年以上的发本人工资80%。

(二)事假:按日计算扣除全额工资。

(三)婚假、丧假、产假、人流假、探亲假:不扣工资。

(四)旷工:按天计算加倍扣除全额工资,并按每次扣年终奖5%合计。若因旷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旷工人员负责,全年累计旷工三次以上的,取消年终奖。

(五)涉及扣除年终奖的假期

1、产假、流产假按月扣除年终奖,婚假或流产假只休半个月的不扣年终奖。

2、事假年累计21天以上,取消全年年终奖,事假一星期以上按月扣除。

3、病假3个月以上取消年终奖,病假半个月以上—3个月内按月扣除。

4、外出进修享受50%年终奖。

5、调动人员如属组织任命按照实际在岗时间发给,其余人员调出的不再享受年终奖,调入的人员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在岗时间。

二十一、违规处理:

职工上班时间无故串岗、中途离岗、吃零食、打闹嬉笑、聚众闲聊、吃早点,玩游戏,看闲书、干私活当年第一次发现扣50元,第三次累加处罚,迟到早退在5分内的当年第一次给予书面警示,第二次始经济处罚50元,5分钟—20分钟经济处罚50元,第三次累加处罚,迟到或早退超过20分钟起至1小时内,未办理请假手续者,经济处罚100元,1小时以上经济处罚200元,情节严重的,按照实际时间做旷工论处,涉及科室排班不清,科室负责人扣50元,全年累计违规10次以上,取消年终奖。

未按通知规定,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院、科组织的各类会议或活动每人每次扣50元,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开会中途离场在10分钟以上扣50元。

第六章 人员流动

二十二、按需调岗

1、医院将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调岗调薪,具体依据医院的相关文件规定。

2、医院所有员工应当配合这种工作调整,对岗位调整有异议应当先服从、后反映。

3、员工对调动的异议可通过相应程序申诉,但不影响调动之执行;擅自拒绝调动、未按时至新岗位报到属于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视为员工自动离职。

第七章 员工离职

二十三、员工辞职需要提前1个月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经医院批准并办理相关离职及交接手续后方可离院,否则须赔偿因此而给医院造成的损失。

二十四、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未到合同约定时间而提出辞职的,须根据规定向医院缴纳违约金,具体包括医院为其所提供的专项培训、专业技术培训、进修、继续教育、科研活动经费及由此产生的路费、住宿费、补贴费用。如该员工与医院签有竞业限制合同,还须履行竞业限制合同中规定的竞业年限及相关内容。

二十五、裁员:由于经营、管理原因医院需要裁减人员,医院将报有关部门,同时提前通知员工,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办理退工手续。

二十六、辞退:合同期内不符合医院要求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医院规章制度的员工,医院依法予以辞退。

第八章 奖惩规定

二十七、医院员工在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并作出特别贡献的情况下,医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奖励,具体参照医院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章 修订和解释

二十八、执行日期

本《人事管理制度》经职工代表讨论修改,经职代会表决通过后开始施行。 二十九、修订

本《人事管理制度》经公布施行后,医院也将根据工作需要,总结实践中的新鲜经验,根据院部授权,由职能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修订意见,征求意见后,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施行。

三十、解释

1、本制度由人事科负责解释,此前存在的医院制度与本制度之规定相冲突的,以本制度的规定为准。

2、其他

(1)本管理制度为员工日常管理和员工奖惩的重要依据,要求每位员工熟知,并严格执行。

(2)医院可根据法定程序对本管理制度的内容进行修改,补充。修改补充的内容将以医院文件的形式通知到各科室,修订后的内容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三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信息资源管理工作,它是医院人员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重要记录,是其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实战业绩等的重要反应,也是重要的人事信息资源。重视和加强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人事档案的资源优势,是促进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合理有效配置医院人力资源,促进医院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而现如今,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出现了严重问题,并产生重要的危害后果,因此重视医院人事档案管理迫在眉睫.本文,笔者通过对医院人事档案管理的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出存在的问题,并找寻解决办法,以此来促进医院卫生事业的发展.

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人事改革这一长久被人们所忽视的改革重新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中来.而在医院人事管理工作中,档案的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医院人事档案不但是医院员工的资料信息,更是正确考察并评选干部的重要依据.只有持续提升档案管理的效率,持续优化档案管理的模式,才能为医院的核心竞争力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应受到广泛的重视.

1.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医院人事档案管理长期以来不受重视,因此出现了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甚至影响到了医院的日常工作.而医院人事档案管理是一个比较系统的工作,要想研究如何改善现阶段我国医院人事档案的水平,就需要对症分析,研究出现在我们存在的问题,并对症下药,提高医院的人事档案管理水平.

档案的真实性问题。医院的人事档案对于医院的建设具有深远持久的影响,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就显得尤为的重要,但现如今由于医院对其的不重视,很多档案出现了失真失实的情况,不能正确真实的反应出现如今医院的情况,档案的真实性令人堪忧.

档案的管理方式问题。现如今,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多媒体时代.而医院的人事档案还存在着用纸张随意记录等情况,人工记录仍属于普遍现象.这种记录不仅费时费力还易出现错误,因此应该得到改善.

档案更新速度慢。现如今,时代飞速发展,但是很多医院的人事档案还停留在多年前的记录.由于信息更新的不及时,存在的.档案很难真实的反应医院员工的现实状况.同样的出现了信息之后的问题,对医院人事部门选拔人才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难以提出公平客观的数据证实.

管理人员素质问题。由于现在医院的不重视,导致很多医院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职位是兼职的甚至是空缺的,没有专门的人才进行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档案出现了不专业等问题.与此同时,医院的档案人员专业素质较低,业务能力不熟练,对档案问题处理不明.

存放档案地方简陋,存在安全隐患。目前,很多医院的人事档案的存放环境往往比较简陋,且存在安全隐患.存放地不能做到定期清洁,定期打扫.并且,一旦遇到自然灾害或火灾时,没有指定的应急预案及措施,不能应对灾害发生.

2.医院人事档案管理的发展策略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对于一个医院的建设具有作用,但现如今,医院的人事档案存在问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则是有关学者认真思考的问题.究竟要建立成什么样的人事档案管理?什么样的人事档案管理才适合一个医院的发展?对此,给予一下几点建议:

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院人事档案的意识。医院人事档案出现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工作人员对医院人事档案的不重视,那么加强工作人员的重视力度就显得格外的重要.首先,医院要做到积极广泛的宣传,以此来增强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只有意识到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才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来保证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进行.其次,工作人员要改变思想观念,正确对待人事答案,并且积极主动的做好开发利用工作.然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者要加强自身的责任感,医院并且要提高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等情况.最后,要让大家意识到人事档案工作与所有人息息相关,这样才能自觉主动地维护医院的人事档案.

积极培训专业队伍,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又繁琐的工作,因此需要管理人员自身素质过关业务能力强.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努力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培养具有创造性、学习性的综合素质。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不断更新业务知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提高人事档案管理业务水平,学习计算机应用等现代管理技术和管理理念,以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同时,要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积极引进现代的管理设备与手段,以进一步加强人事档案管理的工作实践.

加强医院人事档案信息化与功能化建设。医院人事档案要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不断完善医院人事档案的现代化管理工作,积极采用现代化技术与手段,建立科学有效的数据库储存信息, 积极实现人事档案资源的科学配置与利用.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改变以往医院人事管理部门的储存形式,即纸质存储,人工记忆.现如今,医院要努力提高档案的信息化程度,发挥现行科技对档案的影响,以使档案更加方便使用与利用,充分发挥人事资源优势为医院的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建立完善医院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医院应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让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要进行责任认定制度,明确责任归属问题,以此来保证人事档案能够有效的进行下去.定期对人事档案进行更新复查,以减少错误同时还能提高信息的利用率,以此促进医院文化事业的发展.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是为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和利用创造条件、提供相关人事数据和信息支持的重要活动,在医院人才开发中起到了人才“信息库”和“资政院”的重要作用。一个医院的长远发展依赖于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医院的人事档案作支撑.医院要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以此来促进医院的卫生事业发展.尽管医院人事档案存在着很多问题,但是我们相信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医院的人事档案会越来越健全,越来越完善. 总之,提倡人事档案的个性化特征,打破固定收集模式,尽可能地将个人人事信息客观、真实、系统、全面地提供给组织人事管理部门,积极对人事档案进行开发、挖掘和利用,使其发挥最大化地利用效力,将是人事档案工作者努力的方向,也是今后医院人事档案改革的主导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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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四

第一条 我院实行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录用员工。

第二条 各科室各部门因业务发展需要须增加人员时,须提交用人计划报人力资源部,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核准确定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招聘事宜。

第三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聘用:

一)因品性恶劣,被原单位开除者;

二)有司法案件在身,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者;

四)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或健康状况较差经医院体格检查认定不适合在医院工作者;

第四条 应聘者必须交纳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如提供不真实的个人资料,取消应聘资格。符合应聘条件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招聘考试,择优录取,进入试用程序。

第五条 新进员工由各职能部门部安排试用期工作岗位。

第六条 新进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如试用期内工作表现达不到医院用人要求,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可视情况延长一个月试用期或终止试用期。

第七条 员工在试用期内,由所属科室或部门的负责人对其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个人品质、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理论和技能考试,考试合格者进行体检,并将科室考核、部门考试及体检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批,确定录用人员名单,符合医院用人条件的签订聘用制合同,进入人事代理程序。

第二章 新进人员的待遇

第八条 新进的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500元/月的试用期工资,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600元/月的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未满一个月,不享受试用期工资。

第九条 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签订聘用制合同后工资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同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可同时享受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其他新进人员须满一年并且获得相关执业证后方能享受奖金待遇;新进护士未取得执业证之前按600元/月标准发放工资;新调入的具有初级或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无需交纳合同保证金。

工作时间

第十条 医院是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里工作是本行业特点所定的。为了保证医疗业务的正常运转,员工工作时间不固定在某一个时间段里,要根据季节变化及医院工作需要来安排确定。

第十一条 医院执行每周休息一天半的作息制度,行政、后勤人员休息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上午、周日。医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执行轮休制度。

第三章 员工培训

第十二条 员工培训是为了提高员工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使员工具备与医院发展相适应的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员工的个人成长和医院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 为了让试用期员工尽快熟悉医院环境和工作程序等,医院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试用期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医院概况:医院简介,组织结构,医院的发展方向、管理模式等;

二)员工基本素质: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礼仪行为规范,医德医风、服务理念、团队精神、卫生法律法规等,培养员工树立良好的思想观价值观。

三)专业技能:原则上到具体岗位安排专人带教,以所在科室、部门工作需要为基础,熟悉工作环境、工作职责、业务范围、仪器设备、工作程序、诊疗操作规范等。

第十四条 医院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在岗员工参加院内学术研讨会和业务培训,或输送员工到院外机构组织进修学习。

第十五条 员工因违反医院相关制度或业务能力不能胜任工作的,给予待岗培训,培训期间发300元生活补贴。待岗培训后试用一个月,试用合格后方能恢复原岗位。

第四章 晋升晋级考试管理

为了改变我院职称结构不合理的现状,鼓励我院医务人员积极参加晋升晋级考试,对参加职称考试的医务人员作出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凡已聘为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期未满5年调出或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须向医院缴纳人才培训费5万元。

第五章 人事调动和离职管理

第二十一条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及员工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医院调整员工职位或工作岗位及地点,员工应积极给予配合。

第二十二条 员工调动,需要调出或调入的员工,须提交调动申请报告交人力资源部,按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三条 员工辞职或提出解除合同的须提前30天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材料,经上级领导签批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四条 员工擅自离职的,或离职时未按医院规定办理工作、物品移交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其赔偿损失,造成医疗事故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花垣县人民医院

2011年1月1日

为实现医院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医院全体人员。

2、本医院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医院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录用。

(1)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2)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3)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院长特许者不在此列;

(4)其它经医院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工作

1、本院全体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了事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医院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医院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医院规定其它不得带入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医院工作场所。

(5)、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医院财物携出医院。

(6)、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任请准后方可离开。

(7)、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医院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8)、员工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9)、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10)、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医院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1)、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医院名誉的行为。

(12)、各科主任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13)、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医院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 上午:7:30—11:30 下午:2:30—6:00 ,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3、全体员工实行指纹打卡考勤。

4、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任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

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5、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

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任批准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任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3、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五日者,予以清退,不发给资费。

四、福利待遇

1、医院依照事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发放,如遇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工资。

5、在医院上班的外地员工,暂不安排宿舍和吃饭。

6、医院依据有关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医院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五、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医院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医院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医院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医院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医院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额度由医院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任批准;3天以上的须经院长批准。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六、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医院人力资源能适应医院日益发展的需要,医院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岗。新员工培训由医院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一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任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医院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医院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由医院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医院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医院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院长办公室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七、调职

1、医院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医院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任、院长办公室的书面批准。

3、医院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1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的岗位报到。

八、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任、院办主任核准;主任以上员工须经院长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任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医院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医院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九、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医院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医院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任汇报。

十、考核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任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执行。

3、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主任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院长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奖励的依据。

十一、奖惩

1、每月奖励:员工的奖励参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在当月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在下月的绩效工资中给予适当奖励。

2、年终奖励:每年年终评定优秀员工奖,由部门主任书面提出备选优先员工名单,经医院相关部门主任评议后,院长批准。奖予员工一定的奖金及颁发由医院院长签署的表彰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3)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任管理,情节轻微者;

(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薪):

(1)擅离职守,致使医院受较大损失者;

(2)损毁医院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3)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使医院蒙受较大损失者;赔偿比例不低于总额的30%。

(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

(5)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医院声誉者;

(6)散播不利于医院谣言或挑拨医院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2)偷窃医院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受法院判决的刑事处分者;

(4)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参加非法组织者;

(5)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6)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15天的;

(7)故意泄露医院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医院蒙受重大损失者。

(8)利用医院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医院名誉受损害者。

(9)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医院声誉或在医院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其它违反法令、制度情节严重者。

十二、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医院办公室,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015年08月09日

一、聘用原则:

(一). 聘用培养高素质员工

医院力求聘用及培养高素质员工,以求达到医院对员工应具备高水平表现的要求。

(二). 人力资源规划

为了增加员工在医院内发展的机会,医院会定期进行人力资源计划与规划工作。

(三). 增加晋升机会

充满朝气蓬勃的医院应不时需要补充新鲜血液。如有职位空缺,首先考虑医院内部的晋升机会。若医院内部没有合适人选,不排除到医院以外招聘员工。

二、聘用程序

(一). 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1、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遵循严肃、精简、高效的原则。

2、各部门负责人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管理部。分管领导于每年12月末报计划。

3、管理部汇总、分析、协调各部门及分院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提交总负责人审批。

4、管理部根据经批准的《医院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安排次年全医院招聘工作。

(二)、部门招聘申请

1、用人部门有招聘需求时,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须填写《部门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根据审批权限规定,经部门或分院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总负责人审批确认后报管理部。

2、在《医院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内的职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准该部门或分院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确认需求申请。

3、当员工离职需另填补空缺时,缺员的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必须填报《部门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时需明确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准并确认需求申请。

4、当招聘需求数量或职位超出《医院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时,即预算外招聘,由管理部报总负责人审批招聘需求申请。

(三)、发布招聘信息

1、对已经确认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医院内部公布一星期(通过网站、公告形式),医院内部员工经本部门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请该职位,亦可推荐适合人选,对推荐被采用的医院员工将根据被录用人的职级给予相应的奖励。

2、同时为满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将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通过如下渠道对外发布招聘信息:专业网站招聘,参加人才现场招聘会,刊登报纸及专业杂志;委托猎头服务等具有针对性的方式。

3、招聘信息内容将根据医院组织结构中的岗位描述,部门提供的招聘申请表等公布。

(四)、管理部初步筛选应聘者

1、管理部负责收集所有应聘者的求职信及履历。

2、管理部根据履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以减少不必要的面试次数及时间。

3、管理部负责将初步筛选后的履历分发给用人部门,用人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确定需面试者及确定的面试时间,由管理部通知应聘者面试。

(五)、面试流程

1、管理部负责初试,了解应聘者一般情况,例如性格、人际技巧、应聘动机、人事关系现状等;并向接受面试人员简单介绍医院业务,回答他们一些简单问题。管理部在应聘者填写的《应聘表》及《面试意见表》中的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

2、管理部将初试合格者推荐给用人部门复试,用人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指派负责面试人选,通常为该新增职位的直属上级,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方面的经验及能力,并解答有关招聘职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门可设计笔试试题,考核应聘者知识掌握程度。用人部门在《应聘表》中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

3、在录用过程中,管理部仅负责提供其人力资源管理的意见,而录用的决定权在于用人部门,其评价应包括决定是否录用、备选或不予考虑内容,由管理部提交医院分管领导及总负责人审批。

4、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以上级别员工需由医院总负责人直接复试并决定是否录用。

5、员工级别录用由部门领导决定,财务、人事及涉及到医院机密的员工由总负责人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流程

1、管理部负责人负责对经审批同意录用的应征者发放正式《录用通知书》。

2、管理部负责人对被录用的员工需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例如履历资料是否正确等),填写《面试意见表》中的社会背景调查部分,归入员工档案。并要求被录用的员工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必须包含肝功、胸透、心脏、尿常规等大项)。

3、管理部负责人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在新员工到职前,将新员工需要购买的文仪器材、安排办公位置确定。

4、 新员工到职后,填写《员工登记表》,并要求新员工提交1寸彩照3张、体检报告、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原件或复印本,核查无误后供管理部填写《新员工入职资料检查表》存档。

5、凡在工作岗位中涉及到钱和物的必须由直系亲属(具备本市户口)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或单位工作征明)

6、管理部为每位新员工建立员工个人档案。

7、管理部或分院人力资源负责人为新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各种统筹事宜,包括保险基金的转移迁入、变更手续及档案的调入等(详见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七)、录用准则

1、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验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职位的要求。

2、应聘者所要求的工资是否符合医院制定的薪酬架构;是否符合其有关工作经验。

3、 应聘者能否通过面试及笔试,例如性向测验、管理行为测验及专业知识测试等。

4、 应聘者为人处事态度是否正面。

5、应聘者提交推荐信内容是否符合医院对应征者的要求。

6、 应聘者年龄、住址、过往行为等是否符合职位的要求。

7、应聘者是否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8、应聘者的个人性格能否融入医院的企业文化。

9、应聘者的健康状况是否能达到工作要求。

10、应聘者对所应聘职位是否有较高的渴望态度。

11、同等条件下,应尽量考虑优先录用本地户口者。

以上准则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与否排列,它们的比重应由进行面试的部门或分院自行决定。在评价过程中决策者应本着平等对待的政策。

三、试用期管理

(一). 试用期规定

1、新员工需通过不多于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将依据员工业绩和各方面的综合表现,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决定新员工是否能按期转正、延期转正、或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间基本工资正常发放。

(二) 试用期培训

1、新员工到职后,根据管理部组织和要求,需接受医院提供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培训、规章制度培训及业务管理培训等。新员工在入职培训后需通过考核。

2、 用人部门或分院需向新员工指派辅导员,辅导员通常为与该职位工作有紧密关系的资深员工,其主要职责:随时解答新员工在工作上的问题及一些工作环境的问题。至于工作安排问题,则由该新员工的直属上级负责。

(三) 新员工转正审批流程

1、 试用员工到达转正时间前7天,其直属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应为该员工填报新员工《转正审批表》,对其在试用期间的各方面表现进行评价,并根据前述的录用准则作出初步转正意见(按期转正、延长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管理部负责人加签意见并报总负责人并确认转正决定。部门总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以上职位由管理部直接将转正《转正审批表》提交医院分管领导及总负责人审批。

2、审批后《转正审批表》返回管理部备案,并由管理部及分院管理部负责人在该员工试用期届满前将结果通知他,并与他进行面谈,交待转正后一切人力资源事宜。

3、 员工转正后一个月内,将个人档案调入医院指定存档机构,否则将不予办理社会福利保险。

4、若有未尽事宜,均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四)提前或延期转正的具体规定

1、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或业绩上有重大贡献的员工,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推荐,管理部附属意见,报分管领导及总负责人批准,可提前转正,同时应履行转正手续并附加《提前转正事迹》。最多可提前两个月转正,即试用期最短为一个月。

2、对违纪违规或造成责任事故的新员工,视情节轻重,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因工作暂时不能胜任,但希望观其后效的新员工,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

3、 对因缺勤而延期转正的员工,将视缺勤天数和情节给予一个月内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四个月。试用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原则上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管理

1. 医院的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制定,员工一经录用均应与医院签署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责任。

2. 劳动合同首签为三年期,试用期包括在内,内容大致包括:

1) 受雇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2) 员工到职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 职位名称。

4) 办公时间。

5) 保险福利待遇:享有保险、公积金及各种津贴等。

6) 工作纪律。

7) 员工有责任及义务将医院业务内容保密。

8)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9) 经济补偿及劳动纠纷。

10) 劳方、资方及劳方见证人签署一栏。

11) 《保密协议》

12) 《担保协议》

3. 员工在遇到人事变更、离职或合同到期时,由管理部负责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续签。

4. 员工入职时应承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导致劳动合同纠纷,医院概不负责。

5. 医院与员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均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续签意见,如双方同意续签,则按照原合同期满日为开始日,续签一年,以次类推,员工在医院内工龄以累积服务年限计算。

五、人事档案管理

1. 员工应在转正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人事档案调入医院指定的存档机构,否则医院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因实际困难不能调入者,应向医院称述合理可接受的书面理由,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担保人,由员工及担保人共同填写《担保协议》,相关资料提交总负责人认可,并由管理部归档。

2. 医院委托人事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并交纳存档服务费,同时为存档员工提供办理毕业转正、职称评定、婚育证明、组织关系、护照、社会保险等事宜。

六、离职管理

1、离职原因

1) 辞退

下列情况,医院可无偿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a、不满意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

b、严重违反医院的雇用纪律或规章。

c、医院因员工失职或贪污而导致严重损失。

d、 犯刑事罪行。

医院以一个月通知期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a、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b、 对工作不胜任。

c、周围环境起了重大变化。

2) 员工辞职(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a、员工因个人理由,辞退其现有职位,试用期间应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转正后应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并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

b、如劳动合同单独列明经协约的辞职通知期,应以协约规定作准。

3) 医院内部转移

包括部门内部或医院内部平调、升职及降职。

2、离职的审批程序

1) 辞退

a、有关部门或分院直属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需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列明对特定员工的辞退原因,签字确认后,交予管理部。

b、管理部就申请提供意见,看是否有违劳动法,又或有更好解决方案,将意见填于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约见员工,以便加深对事件的了解。表格交医院分管领导及总负责人审批。

c、审批后,管理部与被辞退员工做辞退面谈,并通知其到办理离职手续。

d、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退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e、离职结算当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过3天。

2) 员工辞职

a、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列明辞职原因并签字,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应与其面谈了解员工辞职原因。 《员工辞职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确认签字后,交予管理部。

b、管理部与该员工面谈,了解其辞职理由,填写《员工离职面谈记录》,并与其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进行沟通,如有必要,进行挽留。

c、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职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3) 医院内部转移

a、部门或分院内部调动

直属部门负责人填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直接领导或医院分管领导批准,报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在医院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b、不同部门或分院间调动

涉及的两个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在协商的情况下共同签批《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分管领导或医院分管领导批准,报管理部备案。若遇其中一个部门反对,经管理部协调无效,事件交由相应分管领导或医院分管领导及总负责人决定。管理部将员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并在医院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c、员工升职或降职

员工升职或降职包括以上部门或分院内部升降职,及不同部门或分院间升降职。由员工直属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填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为部门或分院间升降职,管理部填写),内容包括升降后职位,升降职后汇报关系,升降后工资等明确的变化,如有需要,需后附人力资源预算、员工表现、升职后的能力、对部门其它员工的影响等说明,报管理部,管理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及总负责人审批,审批后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签署员工升职祝贺信或降职通知信保密发送给员工本人。并在医院内部发布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3、离职交接需知

1) 离职交接手续适用于员工跨部门调动或调离本医院。

2) 员工离职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并获得以下各负责人签字。

a、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交还工作资料、实现销售收入的应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说明》。

b、向行政部归还公物,并取得行政部负责人签字,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行政部草拟。

c、向管理部交还手机等物品和资料。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d、向管理部交还员工胸卡,办理个人关系转移等。具体交接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e、向财务部结清借款支票、借款现金、应发工资等。具体交接清单由财务部草拟。

3) 将填写清楚的《员工离职交接表》交予管理部,并由管理部核实无误,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4) 员工未能全部交还医院的物品,管理部应统筹及通知该员工三天内全数交还,否则停止发放最后薪金及医院职业推荐信。如仍未能补偿医院的损失,医院保留一切追讨的法律权利。

5) 若交还之物品无故损坏,医院有权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4 、离职流程 

关于新职工岗前教育和宣誓制度的规定 为使新职工全面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成为合格的医务工作者,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每年对新分配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周。 1.岗前教育的主要内容:

(1)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

(2)卫生事业路线方针政策;

(3)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4)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5)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制度、安全措施及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7)现代医院管理有关内容。

2.医院对各类人员岗前培训情况要进行考核,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3.执业(助理)医师、药剂人员上岗前要进行集中宣誓仪式,护理人员举行岗前宣誓及授帽仪式。誓词可按照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国医师协会推荐的医师宣言、国家药学会指定的中国药师宣言、南丁格尔誓言等,并结合实际确定。

4.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推进医院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工作意见。

1.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范围和条件;

2.制定科室领导职务任免年龄规定;

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1)成立测评考察小组;

(2)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3)笔试;

(4)演讲答辩;

(5)确定任用人选;

(6)实行公示和试用期制度。

4.对科室领导干部进行述职测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对科室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提拔或是否继续任用的重要依据。

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医院的生存与发展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如何在竞争中始终保持优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院管理水平的高低,开展医院管理人员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为加强医院管理,促进医院发展,现制定管理人员培训方案。

1.培训对象:院级领导、职能科室正副科长、临床科室正副主任、正副护士长、医技科室正副主任、后勤科室的班组长、党团总支书记、各支部书记及其他管理人员。

2.规定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内容。

3.制定考核与管理办法。以考试为主,出勤考核为辅。考试合格者纳入学分管理,记入个人继续教育学分档案,作为晋升、评先树优、年度考核等的依据。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年度考核工作,提高考核质量,根据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

1.医院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医院的考核工作;

2.制定年度考核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3.制定考核人员范围及注意事项;

4.制定考核等次、内容及标准,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

5.考核方法:各科室人员进行个人总结述职,经科室全体人员评议,确定考核等次,并将年度考核结果在科里公布。科室负责人填写评鉴意见和考核等次,并将优秀等次人员名单交人事科上报备案。

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工作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及市卫生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在充分征求专业技术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制定我院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工作实施意见。

为使各卫生专业聘任比例趋于合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根据竞聘限额、专业、职称层次按一定比例分开竞聘。

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工作具体做法:

1.医院成立聘任委员会;

4.三项成绩相加,根据个人总分顺序确定聘任人选;

7.专业技术职务内聘期限为一年。

院级拔尖人才评选及任期管理工作 

为打造学习型医院,充分体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进一步搞好人才资源开发和管理工作,积极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营造一个比、学、赶、超的良好环境与氛围,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医院的竞争实力,促进医院的发展,制定院级拔尖人才评选及任期管理暂行办法。

1.评选对象及条件:(1)从事一线岗位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是临床专业);(2)年龄在55周岁(含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2.评选程序、内容及办法:个人报名、科室推荐、量化赋分、评委评审、党委研究批准等程序。

3.管理:院级拔尖人才实行动态式管理,每届任期二年。

4.待遇:院级拔尖人才在任期内每月发给固定津贴200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落聘者实行内聘制。优先选送参加国内外进修和学习,加大开展业务经费的投资等。

关于加强重点专科学科建设的有关规定 

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制定了“保证重点,保护品牌,扶持特色,带动一般”的学科建设发展思路。

1.重点专科特色科室,人员、年龄、学历、职称结构配备合理。

2.严格标准,严格质量,从严治科,严格执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

3.加大人才培训力度,优先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

4.加大投入力度,优先购买医疗设备,改善科室环境,科研经费优先保证。

5.急需人才或紧缺人才优先引进。

6.相关科室之间应加强协作,促进学科发展。

7.加强科室与上级医院的合作,促进技术提高。

8.以品牌效益带动新技术开展,促进特色专科形成。

9.发挥品牌效应,提高整体水平,提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0.建立新学科,培植新重点。

11.对重点专科,每年进行评估、考核,对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技术发展慢、社会效益低的予以撤销。

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加快实施“科教兴院”、“人才强院”战略,充分发挥人才智力资源在医院建设中的作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梯队层次标准:人才建设分为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年龄在45岁以上,职称副高级以上,在科室为学科带头人。

第二梯队:年龄在45岁以下35岁以上,职称为副高级或中级,在科室为技术骨干。

第三梯队:35岁以下,职称中级以下人员。

具体措施:(1)做好人才培养选拔工作。(2)加大人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3)有计划地接收高学历人才,鼓励在职专业技术人才攻读硕士、博士学位。(4)对新毕业的医生进行住院医师理论教育和岗前培训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5)加强外语培训力度。(6)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7)运用激励机制鼓励人才。(8)职称聘任实行竞争上岗。(9)发挥老专家的作用,加强人才梯队建设。

关于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 一、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医院的作息制度,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至少20元,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各科室要在每月末将下月排班表、每月5号前将考勤表报院部备案,及时做好考勤,考勤不负责,发现一次扣罚科主任(护士长)50元。

二、员工因病、事假不能上班者,须以书面形式亲自向有关领导请假,并报院办备案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来者,按旷工对待。每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工资10%并给予通报批评;一次旷工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或一年内出现三次旷工者,给予解聘。

三、全体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不准高声喧哗;凡违反者每次罚款20元;未经科主任、护士长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双方各罚款50元。

四、员工在工作期间离开岗位,必须向科主任请假,同时向诊室同事告知去向以便于及时联系,不得擅自离开,否则每次罚款50元。

五、严禁工作时间内做私事;严禁打牌、下棋、打游戏、织毛衣等。凡违反者每次罚款100元。

六、上班期间统一着装(护士服、医生服),挂牌上岗,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上班,违者一次罚款20元。严禁醉酒上班,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严禁吃、喝、卡、拿病人钱物,否则每次处以相关金额的2-3倍罚款。

七、员工在医院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按情况轻重处30-500元罚款,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由责任人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并视情况予以处理,严重者解聘。

八、所有员工要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科室员工无条件服从科室负责人的工作安排,不得自行其是,不服从上级领导分配,待岗 。

九、严禁私收费(人情检查视作私收费),违反者予以所收金额10倍罚款,立即作停岗处理。

十、严禁在院外从事医疗活动,包括开设诊所、药店、私卖医疗用品,私自介绍病人外出诊疗、购药,一经发现所得收入10倍处罚,待岗或解聘;利用休息时间出诊者需经医务科批准,并商定收费标准,所收费用70%归个人,30%上交院财务,未经批准者视私收费处理。

1、医院实行二级聘任聘用制度,即院长聘任中层干部,中层干部聘任聘用所辖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人员。各职能科室的科长、主任除直接聘任聘用所辖范围内的人员外,医务(科教)科、护理部要积极主动参与并协助各临床业务科室的聘任聘用工作;总务科作为工勤人员的主管部门,同样要深入了解聘用工作情况,积极参与。各临床业务科室要了解医、护、工三类人员的工作情况,应经常主动与上述三个职能部门加强联系,相互协调配合。

医院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由各分管的医院领导负责,必要时可提请院办讨论。

2、在聘任聘用工作中,必须坚持讲政治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要以是否称职作为衡量标准,注重工作实绩。一般情况下聘任聘用期为3年(工作需要调动岗位,退休和新分配的除外)。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有关精神,凡哺乳期、产假期未满的女职工,应由原科室负责聘任聘用;外出进修职工也应由原科室聘任。其他有特殊情况的,按本规定第5条统一处理。

3、工作人员被聘任聘用后,要尽心尽责按岗位职责做好各自的工作,服从科内的工作安排,对不服从分配或明显不称职的人员,经教育无效的,科室可要求提前终止聘任聘用关系,报院长同意后执行。

4、聘任、聘用工作的基本程序

(1)全院职工每人自填一份《工作人员聘用表》,内容包括一般情况、自我小结、要求聘任聘用的职务、科主任(护士长)、职能科室意见、分管副院长、院长意见。拒绝填表者,作拒聘处理。

(2)各类人员完成填表后,由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签署意见,统一交院人事科;人事科按医、护、工分类,分送各分管领导审阅签字。

(3)本人要求跨科室聘任聘用的,应在所填表格中写明,由原所在科室的负责人送人事科。人事科则负责分送相关科室阅签意见,并负责做好相关科室的协调工作。

(4)各类人员经分管院领导审阅后,再由人事科集中递交院长审定,尔后由医院统一行文公布聘任聘用名单,医院不单独签发聘书。

(5)对院中层干部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分别由分管副院长直接审核,院长聘任。副院长的专业技术职务直接由院长聘任。

5、除正常的聘任聘用外,医院和科室可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和实际能力,并参照医院制定的关于行风奖实施细则的规定,关于专业人员和其他人员年度考核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精神,对职工实行试聘、缓聘、不聘或解聘。职工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出拒聘的要求。

(1)试聘概念:即为试用期,是正式聘用前的考核性用工形式。

试聘:科室因故对有关人员实行试聘的,试聘期定为半年。在试聘期内,该员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和其它补贴,但工资和年终奖只享受本科室同类人员的70%。

(2)缓聘:界于聘与不聘之间的,属缓聘。在聘用期间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无聘用岗位的。缓聘当年内晋升职称不予考虑。缓聘人员仍留原科室从事原工作,缓聘期不超过半年。缓聘期间享受岗位工资和50%绩效工资,奖金和年终奖不享受或享受本科室同类人员的一半,由科室根据其在缓聘期的工作表现决定,缓聘期满,缓聘人员进行书面小结,经所在科室评议(考核),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3)不聘:凡科室直接宣布不聘,职工拒聘、要求跨科室聘任聘用而无其他科室接受的,均属于不聘对象。不聘对象下岗后,可向外流动,自找职业,医院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期内只发基本工资,无奖金。3个月后即作辞职或自动离职处理。对要求继续留院工作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由人事科安排试用工作,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无奖金。试用期满后仍无科室接受的,由医院行政会同院工会按《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决定是否终止合同关系或辞退。

(4)用人科室终止聘任聘用关系的,属解聘。一旦解聘后,应同时确定给予缓聘或不聘,并按相应待遇处理。

(5)拒聘或要求跨科室聘任聘用:有关对象作出这一决定后,应尽快自行联系接受科室,在一定期限内无其它科室接受的,即给予不聘处理。

6、若医生、护士岗位变动被医院聘任为后勤工作的,按后勤平均奖发放。

7、大中专毕业的见习医生、护士上岗五年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临时编制人员给予解聘或辞退;正式编制人员给予换岗。

职工离岗退养制度

1、范围、对象

医院在编职工中符合下列条件者之一:

(1)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

(2)距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之内或男性职工工龄已满30年,女性职工工龄已满25年者。

2、办理程序

由符合内退条件的职工提出书面申请,或由医院劝告内退的,由内退者填写《内部退养审批表》,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经批准同意后,由人事科办理内部离岗退养手续。

3、内退待遇

内退人员在办妥离岗手续后即可离院退养。自次月起享受内退待遇,至正式退休时止。

(1)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由医院交纳。

(2)未交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医院每月补发全额住房公积金。

(3)内退人员不再享受医院在岗人员的一切福利待遇。年终按退休人员标准慰问。

(4)医药费报销标准按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

(5)内退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由人事科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内退待遇同时停止执行。

4、其他事宜

工(女职工工龄已满20年),也可以办理内退手续。

(2)内退人员仍为医院职工,由人事科负责管理,内退人员在离岗期间,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由此造成不良后果,均由本人负责,并由医院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5、本规定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职工离岗培训制度

1、范围、对象

在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已与医院确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在竞争上岗中未被聘用的职工。

2、方法、时间及待遇

(1)方法:采用个人在院自学或医院集中培训和外送有关机构培训等形式,培训内容由个人根据市场导向或医院岗位确定,报院部审批。

(2)时间:离岗培训期限为1年一周期,期满经本人申请,批准同意后可参加新一轮的竞争上岗,如再次未被岗位聘用,符合内部离岗退养条件的可办理内退手续,不符合者办理辞退手续。

(3)工资、福利

院内离岗培训人员只享受基本生活费(基础工资、市定补贴和保留津贴),工龄连续计算。培训期间院外学习费用自理,但可享受医院每月100-200元培训补贴。住房公积金、个人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保等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由医院和本人缴纳。

医药费报销标准参照聘用职工执行。

医院为离岗人员保留档案工资,离岗期间如遇调资,则增发基础工资。

3、其他规定

离岗培训人员劳动关系仍在医院,人事管理挂靠人事科。

离岗培训期间,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按医院规章制度处理。

4、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科负责解释。特殊情况,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1 从员工聘用之日起,人事部应为每位员工建立一份完整的员工档案,并妥善保存:

1.1 员工档案的内容由该员工学习、工作过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员工本人提供,人

事档案主要由手写档案、电脑自动化存储档案两部分组成。

1.2 个人档案在员工终止合同时封存,并传递至由员工本人指定的人才交流中心。

2 员工人事档案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的内容:

2.1 按照国家要求所建立的档案的内容:

a 履历资料:个人履历表包括教育、培训及工作经历、配偶及子女情况等;

审表、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等;

d 政治历史审查材料;

e 入党、团材料;

f 奖励、处分材料;

g 工资任免等材料:工资升级审批表、调动人员工资审批表、正常晋升工资审批

表、调整工资标准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出国人员审查表等;

h 其它参考材料。

2.2 按照jci要求所建立的档案的内容:

a 完整的应聘表,包括成绩单、个人履历等;

b 姓名及姓名的更改、婚姻状况、职务职称变动、学历情况、家庭住址、电话号

码、e-mail地址;

c 员工在医院内部工作调动记录;

d 员工考勤记录;

e 员工工作职责表;

f 试用期、年度和临时工作评价;

g 有效执照、证书等的复印件;

h 岗前培训、员工手册签收表、继续教育记录,cpr、acls证书的复印件。

3 由部门保存的员工个人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3.1 部门内员工工作职责评价表;

3.2 岗位所需的特定资格证书;

3.3 部门内培训记录。

4 保健科保存所有员工的健康状况资料。

5 做好员工档案保密工作,人事档案资料只限在下列情况下提供:

5.1 在人事档案规定范围内借阅,时间不超过15天。

5.2 外单位政审时,凭正式介绍信。

5.3 员工向人事部提出有效证明或充分理由,由人事部职员代为拷贝所需材料。

5.4 有特殊需要时。

获经批准

院长 日期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五

3、 员工岗前培训制度

4、 员工调动(配)制度

5、 年度考核制度

6、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7、 保健制度

8、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聘任制度

9、 行政管理干部聘任制度

10、 优秀人才管理制度

11、 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考核制度

12、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3、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4、 考勤制度

15、 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16、 离休、退休管理制度

17、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18、 公费医疗管理制度

19、 人事数据统计管理制度

20、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一、 人事处工作职责范围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管理全院人事、劳资福利、养老保险等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医疗机构设置,拟定人员编制,编制用人计划;负责全院干部、工人的管理、调配,办理人员的调入、调出手续。

二、掌握和熟悉全院人员基本情况,根据岗位设置,全面做好聘任工作。

三、主管各类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称晋升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

四、办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和组织岗前培训工作。

五、办理职工请假、休假、销假等有关事宜,负责全院职工的考勤,做好保健津贴的审核工作。

六、负责全院职工的年度考核、鉴定和奖惩工作。

八、按社保要求,负责按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工作。

九、负责临时务工人员的管理和工资计算、发放工作。

十、负责全院职工人事档案和有关资料的.归档、存档工作。

十一、负责人事方面的各类统计、报表和文件传阅,接待人事方面外调、来访、来信及出具外调、出国公证、落实政策等证明。 十二、负责有关全院人事管理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科科员工作职责

一、在科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人事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具体办理全院职工的工资调整和审批工作。

三、具体办理全院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和考核。

四、具体办理人事统计、报表工作。

五、具体办理合同制工人的招收、计划外用工的聘用、考核工作。

六、具体办理人事档案的管理、职工的劳动考勤、劳动纪律、请假、休假等工作。

七、办理有关院领导及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六

1 从员工聘用之日起,人事部应为每位员工建立一份完整的员工档案,并妥善保存:

1.1 员工档案的内容由该员工学习、工作过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员工本人提供,人事档案主要由手写档案、电脑自动化存储档案两部分组成。

1.2 个人档案在员工终止合同时封存,并传递至由员工本人指定的人才交流中心。

2 员工人事档案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的内容:

2.1 按照国家要求所建立的档案的内容:

a 履历资料:个人履历表包括教育、培训及工作经历、配偶及子女情况等;

审表、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等;

d 政治历史审查材料;

e 入党、团材料;

f 奖励、处分材料;

h 其它参考材料。

2.2 按照jci要求所建立的档案的内容:

a 完整的应聘表,包括成绩单、个人履历等;

c 员工在医院内部工作调动记录;

d 员工考勤记录;

e 员工工作职责表;

f 试用期、年度和临时工作评价;

g 有效执照、证书等的复印件;

h 岗前培训、员工手册签收表、继续教育记录,cpr、acls证书的复印件。

3 由部门保存的员工个人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3.1 部门内员工工作职责评价表;

3.2 岗位所需的特定资格证书;

3.3 部门内培训记录。

4 保健科保存所有员工的健康状况资料。

5 做好员工档案保密工作,人事档案资料只限在下列情况下提供:

5.1 在人事档案规定范围内借阅,时间不超过15天。

5.2 外单位政审时,凭正式介绍信。

5.3 员工向人事部提出有效证明或充分理由,由人事部职员代为拷贝所需材料。

5.4 有特殊需要时。

获经批准

院长 日期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聘用人员,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医学校、人才市场及其它途径,聘用到本院工作的人员的思想、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二条 在分管院长的统一领导下,人事科负责招聘、聘用、待遇、职级、技术档案管理等事项,作用科室具体负责聘用人员的思想、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条 除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条 用人科室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报部门主管审核后,上报院领导审批,由人事科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五条 求职人员的应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聘用人员基本条件者,持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报名。应聘学科带头人的应同时说明学科发展方向、前景及工作开展计划。

(二)面试考核:由人事科牵头组织院务会成员、医务科或护理部、用人部门主任对应聘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和基本理论考试,政治思想、业务理论和基本技能考核。学科带头人由医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术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学科发展前景。

(三)对拟聘用的人员由相关部门(医务科、护理部等)安排,原则上试用一月,试用期间发给本人生活费。

(四)在试用期满后,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试用期满考核表”中的“自评部分”。

(五)试用科室、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德、勤、能、绩如实地进行考核,公正地评分并写出考核评语,报分管院长作出同意聘用,或不拟聘用的意见,提交院办公会审定。

(六)体检、由门诊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在本院进行体检,放射人员应经市疾控中心岗前体检合格。

第六条报到当日,人事科应向新职员介绍医院的情况以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由人事科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式四份,一份交由人事科存档,一分交财务科完善各类保险、一份聘用员工自留。同时签订《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告知书》。

第七条 聘用人员将人事部门出具的工资呈报审核表交由人事科审核后,通知财务科执行。

第八条 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出提前结束试用期的建议,由院领导批准。

(二)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聘用的职员,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九条 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法进行,考核内容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择区间。

(二)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1、考核结果60分以上的,按期聘用;2、考核结果低于60分的,试用不合格,不拟聘用。

第十条 人员聘用。聘用期满,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科室做出聘用期满考核和续聘意见,由主管部门和分管院领导审定,人事科办理续聘手续。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30天书面申请由用人科室、主管部门、分管院领导同意,人事科办理解聘手续。

第十一条

(五)鼓励与支持聘用人员学习业务理论和技术,参加院内继续医学教育,并按规定修满任期内最低学分。

第十二条 赔偿条款:聘用人员外出进修、培训、脱产学习后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限未满5年申请离开的,退回进修、培训和脱产学习期间医院支付的费用(包括财政拨款外的工资、岗位津贴、年终奖、单项奖、住宿费、差旅费)及各种保险的医院承担部分,并赔偿因离开影响医院人才计划给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于进修期间的培训费,按培训结束后每服务一年递减20%收取。

第十三条 聘用人员管理。

一、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

(一)自觉服从医院和所在科室的管理,遵章守制,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工作;

(二)保质保量的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注重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三)积极参加医院和科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劳动等集体活动;

(四)医院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一次年度考核,人事科存档,并作为晋级、晋职、奖惩、续聘和解聘的依据。

二、聘用人员的行政管理:

(一)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各项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热爱医院;

(二)在工作和生活中,仪表和着装整洁,保持良好的自身形象;

(四)爱护公物,自觉同不法行为作斗争;

(五)实行挂牌上岗制度,自觉接受职能科室、科室和患者及家属的监督。

(六)聘用人员的奖惩与本院职工相同。

三、聘用人员的医德医风管理:

(一)严格遵守医院医德医风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不允许员工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升学考试、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第十四条 假期管理: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医院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作如下规定。

(一)节假日和法定假日参照政府机关规定执行。临床、医技科室实行轮班工作制。

(二)年假:按国家规定执行。本人申请,科室根据工作情况,在当年内安排完休假、不跨年。

(三)事假: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须先书面“事假申请”,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科室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核准,报办公室备案。事假期间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科室,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书执行。

(四)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出具由医院保健医生开具并由防保科审核的`医院病情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科室批准,1天以上的由主管部门主任、院领导批准。病假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员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本科室,并于上班后补请假证明。

第十五条 待遇。聘用人员享有与本院职工同等的政治待遇,党、团员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活动。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和省、市以及医院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制度的工资分配方案或规定执行。

(一)员工的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福利等部分组成。

(二)实行人事代理人员的工资由人才交流中心确定;未实行人事代理的,遵照省、市人事工资政策核定;签定合同的按照合同确定的执行。

(三)绩效工资:每月及年终按照《医院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四)新进员工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十六条 人员调动。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各部门主管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交人事科存档。

第十七条 解聘。

(一)职员要求离开本医院,应提前30天向所在科室提出书面解聘申请,部门主管主任、分管院领导同意,在未得到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医院根据职员的表现或工作需要解聘员工,应提前30天通知被解聘的职员。

(三)聘用人员合同期满,经所在科室和医院批准后,办理终止聘用合同关系。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由所在科室写出解聘的情况报告报主管部门、分管院长同意,由人事科办理解聘文件,经分管院长、院长签发。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收受红包,行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医德医风差者;3、玩忽职守,造成工作重大损失或严重医疗事故者;4、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能完成医疗、预防保健及院外任务,给医疗卫生工作造成损失者;5、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者;6、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规定的继教学分者;7、工作不称职者;8、未经医院同意在外单位从事医疗活动者;9、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医院依法制度的规章制度者;10、严重违规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11、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五)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医院另行安排工作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解聘。

(六)符合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其它条件的。

(七)上述各种原因结束聘用或试用关系的职员,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均应向人事科领取《移交工作清单》,在离开医院之前办完有关工作移交手续,其应领取的工资,应于上述手续办妥后再予发给;放射人员应经市疾控中心进行离岗体检。

(八)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办公室组织人员慰问。

第十八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使医院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医院人事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院职工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均依据本制度执行。

2、本制度所称职工,系指医院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 招聘规定

三、本院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要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有关职能部门及院领导审核批准后,由人事科统一纳入招聘计划报院部及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组织招聘甄选事宜。

四、本院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根据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项实施或两种并用。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

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有其它严重疾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机关惩罚。

7、曾被本院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

8、体格检查不合格。

9、其它本院认定不合适的情形。

第三章 劳动关系

六、聘用人员工经过考试或面试和审批后,个人提交上岗申请书,自聘用期开始,与医院签订医院临时合同、以书面的形式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

九、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终止。聘用人员与医院双方同意续约的,双方应于合同期满前10个工作日续签《临时合同书》。

第四章 试用期规定

十一、双方根据合同期限决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满3 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为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3年的,试用期为6个月。

十二、试用人员报到时,向人事科递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位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一寸3张、二寸两张;

5、其它必要的证件。

十三、试用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及个人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否则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负。

十四、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十五、新进员工在试用期满前15天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结束试用期终止劳动关系。

十六、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伪造学历或其它各种证书;

2、伪造简历或工作经历;

3、隐瞒病史或受伤经历;

4、隐瞒和其它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5、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

7、不服从可是工作安排或拒绝完成领导交办的指令性任务;

8、试用期间参加执业资格、上岗证或职称考试未通过;

9、凡有收受病人红包,接受各种“回扣”或促销费、私自收费、搭车开药经查实;

10、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处罚;

11、护理理论考试或操作考试不合格;

12、因个人原因引起患者投诉或医疗纠纷经查实确有过错;

13、累计投诉超过2天;

14、旷工达到或超过1天;

15、参加三基考试不合格;

16、使用期考核成绩不合格;

1、医院实行二级聘任聘用制度,即院长聘任中层干部,中层干部聘任聘用所辖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人员。各职能科室的科长、主任除直接聘任聘用所辖范围内的人员外,医务(科教)科、护理部要积极主动参与并协助各临床业务科室的聘任聘用工作;总务科作为工勤人员的主管部门,同样要深入了解聘用工作情况,积极参与。各临床业务科室要了解医、护、工三类人员的工作情况,应经常主动与上述三个职能部门加强联系,相互协调配合。

医院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由各分管的医院领导负责,必要时可提请院办讨论。

2、在聘任聘用工作中,必须坚持讲政治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要以是否称职作为衡量标准,注重工作实绩。一般情况下聘任聘用期为3年(工作需要调动岗位,退休和新分配的除外)。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有关精神,凡哺乳期、产假期未满的女职工,应由原科室负责聘任聘用;外出进修职工也应由原科室聘任。其他有特殊情况的,按本规定第5条统一处理。

3、工作人员被聘任聘用后,要尽心尽责按岗位职责做好各自的工作,服从科内的工作安排,对不服从分配或明显不称职的人员,经教育无效的,科室可要求提前终止聘任聘用关系,报院长同意后执行。

4、聘任、聘用工作的基本程序

(1)全院职工每人自填一份《工作人员聘用表》,内容包括一般情况、自我小结、要求聘任聘用的职务、科主任(护士长)、职能科室意见、分管副院长、院长意见。拒绝填表者,作拒聘处理。

(2)各类人员完成填表后,由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签署意见,统一交院人事科;人事科按医、护、工分类,分送各分管领导审阅签字。

(3)本人要求跨科室聘任聘用的,应在所填表格中写明,由原所在科室的负责人送人事科。人事科则负责分送相关科室阅签意见,并负责做好相关科室的协调工作。

(4)各类人员经分管院领导审阅后,再由人事科集中递交院长审定,尔后由医院统一行文公布聘任聘用名单,医院不单独签发聘书。

(5)对院中层干部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分别由分管副院长直接审核,院长聘任。副院长的专业技术职务直接由院长聘任。

5、除正常的聘任聘用外,医院和科室可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和实际能力,并参照医院制定的关于行风奖实施细则的规定,关于专业人员和其他人员年度考核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精神,对职工实行试聘、缓聘、不聘或解聘。职工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出拒聘的要求。

(1)试聘概念:即为试用期,是正式聘用前的考核性用工形式。

试聘:科室因故对有关人员实行试聘的,试聘期定为半年。在试聘期内,该员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和其它补贴,但工资和年终奖只享受本科室同类人员的70%。

(2)缓聘:界于聘与不聘之间的,属缓聘。在聘用期间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无聘用岗位的。缓聘当年内晋升职称不予考虑。缓聘人员仍留原科室从事原工作,缓聘期不超过半年。缓聘期间享受岗位工资和50%绩效工资,奖金和年终奖不享受或享受本科室同类人员的一半,由科室根据其在缓聘期的工作表现决定,缓聘期满,缓聘人员进行书面小结,经所在科室评议(考核),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3)不聘:凡科室直接宣布不聘,职工拒聘、要求跨科室聘任聘用而无其他科室接受的,均属于不聘对象。不聘对象下岗后,可向外流动,自找职业,医院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期内只发基本工资,无奖金。3个月后即作辞职或自动离职处理。对要求继续留院工作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由人事科安排试用工作,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无奖金。试用期满后仍无科室接受的,由医院行政会同院工会按《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决定是否终止合同关系或辞退。

(4)用人科室终止聘任聘用关系的,属解聘。一旦解聘后,应同时确定给予缓聘或不聘,并按相应待遇处理。

(5)拒聘或要求跨科室聘任聘用:有关对象作出这一决定后,应尽快自行联系接受科室,在一定期限内无其它科室接受的,即给予不聘处理。

6、若医生、护士岗位变动被医院聘任为后勤工作的,按后勤平均奖发放。

7、大中专毕业的见习医生、护士上岗五年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临时编制人员给予解聘或辞退;正式编制人员给予换岗。

职工离岗退养制度

1、范围、对象

医院在编职工中符合下列条件者之一:

(1)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

(2)距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之内或男性职工工龄已满30年,女性职工工龄已满25年者。

2、办理程序

由符合内退条件的职工提出书面申请,或由医院劝告内退的,由内退者填写《内部退养审批表》,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经批准同意后,由人事科办理内部离岗退养手续。

3、内退待遇

内退人员在办妥离岗手续后即可离院退养。自次月起享受内退待遇,至正式退休时止。

(1)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由医院交纳。

(2)未交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医院每月补发全额住房公积金。

(3)内退人员不再享受医院在岗人员的一切福利待遇。年终按退休人员标准慰问。

(4)医药费报销标准按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

(5)内退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由人事科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内退待遇同时停止执行。

4、其他事宜

(1)凡因后勤服务社会化,后勤剥离时,要求内退的,在医院权限内,距法定退休年龄在10年之内或工龄已满25年的职

工(女职工工龄已满20年),也可以办理内退手续。

(2)内退人员仍为医院职工,由人事科负责管理,内退人员在离岗期间,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由此造成不良后果,均由本人负责,并由医院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5、本规定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职工离岗培训制度

1、范围、对象

在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已与医院确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在竞争上岗中未被聘用的职工。

2、方法、时间及待遇

(1)方法:采用个人在院自学或医院集中培训和外送有关机构培训等形式,培训内容由个人根据市场导向或医院岗位确定,报院部审批。

(2)时间:离岗培训期限为1年一周期,期满经本人申请,批准同意后可参加新一轮的竞争上岗,如再次未被岗位聘用,符合内部离岗退养条件的可办理内退手续,不符合者办理辞退手续。

(3)工资、福利

院内离岗培训人员只享受基本生活费(基础工资、市定补贴和保留津贴),工龄连续计算。培训期间院外学习费用自理,但可享受医院每月100-200元培训补贴。住房公积金、个人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保等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由医院和本人缴纳。

医药费报销标准参照聘用职工执行。

医院为离岗人员保留档案工资,离岗期间如遇调资,则增发基础工资。

3、其他规定

离岗培训人员劳动关系仍在医院,人事管理挂靠人事科。

离岗培训期间,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按医院规章制度处理。

4、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科负责解释。特殊情况,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一、聘用原则:

(一). 聘用培养高素质员工

医院力求聘用及培养高素质员工,以求达到医院对员工应具备高水平表现的要求。

(二). 人力资源规划

为了增加员工在医院内发展的机会,医院会定期进行人力资源计划与规划工作。

(三). 增加晋升机会

充满朝气蓬勃的医院应不时需要补充新鲜血液。如有职位空缺,首先考虑医院内部的晋升机会。若医院内部没有合适人选,不排除到医院以外招聘员工。

二、聘用程序

(一). 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1、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遵循严肃、精简、高效的原则。

2、各部门负责人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管理部。分管领导于每年12月末报计划。

3、管理部汇总、分析、协调各部门及分院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提交总负责人审批。

4、管理部根据经批准的《医院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安排次年全医院招聘工作。

(二)、部门招聘申请

1、用人部门有招聘需求时,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须填写《部门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根据审批权限规定,经部门或分院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总负责人审批确认后报管理部。

2、在《医院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内的职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准该部门或分院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确认需求申请。

3、当员工离职需另填补空缺时,缺员的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必须填报《部门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时需明确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准并确认需求申请。

4、当招聘需求数量或职位超出《医院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时,即预算外招聘,由管理部报总负责人审批招聘需求申请。

(三)、发布招聘信息

1、对已经确认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医院内部公布一星期(通过网站、公告形式),医院内部员工经本部门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请该职位,亦可推荐适合人选,对推荐被采用的医院员工将根据被录用人的职级给予相应的奖励。

2、同时为满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将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通过如下渠道对外发布招聘信息:专业网站招聘,参加人才现场招聘会,刊登报纸及专业杂志;委托猎头服务等具有针对性的方式。

3、招聘信息内容将根据医院组织结构中的岗位描述,部门提供的招聘申请表等公布。

(四)、管理部初步筛选应聘者

1、管理部负责收集所有应聘者的求职信及履历。

2、管理部根据履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以减少不必要的面试次数及时间。

3、管理部负责将初步筛选后的履历分发给用人部门,用人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确定需面试者及确定的面试时间,由管理部通知应聘者面试。

(五)、面试流程

1、管理部负责初试,了解应聘者一般情况,例如性格、人际技巧、应聘动机、人事关系现状等;并向接受面试人员简单介绍医院业务,回答他们一些简单问题。管理部在应聘者填写的《应聘表》及《面试意见表》中的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

2、管理部将初试合格者推荐给用人部门复试,用人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指派负责面试人选,通常为该新增职位的直属上级,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方面的经验及能力,并解答有关招聘职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门可设计笔试试题,考核应聘者知识掌握程度。用人部门在《应聘表》中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

3、在录用过程中,管理部仅负责提供其人力资源管理的意见,而录用的决定权在于用人部门,其评价应包括决定是否录用、备选或不予考虑内容,由管理部提交医院分管领导及总负责人审批。

4、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以上级别员工需由医院总负责人直接复试并决定是否录用。

5、员工级别录用由部门领导决定,财务、人事及涉及到医院机密的员工由总负责人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流程

1、管理部负责人负责对经审批同意录用的应征者发放正式《录用通知书》。

2、管理部负责人对被录用的员工需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例如履历资料是否正确等),填写《面试意见表》中的社会背景调查部分,归入员工档案。并要求被录用的员工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必须包含肝功、胸透、心脏、尿常规等大项)。

3、管理部负责人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在新员工到职前,将新员工需要购买的文仪器材、安排办公位置确定。

4、 新员工到职后,填写《员工登记表》,并要求新员工提交1寸彩照3张、体检报告、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原件或复印本,核查无误后供管理部填写《新员工入职资料检查表》存档。

5、凡在工作岗位中涉及到钱和物的必须由直系亲属(具备本市户口)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或单位工作征明)

6、管理部为每位新员工建立员工个人档案。

7、管理部或分院人力资源负责人为新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各种统筹事宜,包括保险基金的转移迁入、变更手续及档案的调入等(详见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七)、录用准则

1、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验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职位的要求。

2、应聘者所要求的工资是否符合医院制定的薪酬架构;是否符合其有关工作经验。

3、 应聘者能否通过面试及笔试,例如性向测验、管理行为测验及专业知识测试等。

4、 应聘者为人处事态度是否正面。

5、应聘者提交推荐信内容是否符合医院对应征者的要求。

6、 应聘者年龄、住址、过往行为等是否符合职位的要求。

7、应聘者是否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8、应聘者的个人性格能否融入医院的企业文化。

9、应聘者的健康状况是否能达到工作要求。

10、应聘者对所应聘职位是否有较高的渴望态度。

11、同等条件下,应尽量考虑优先录用本地户口者。

以上准则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与否排列,它们的比重应由进行面试的部门或分院自行决定。在评价过程中决策者应本着平等对待的政策。

三、试用期管理

(一). 试用期规定

1、新员工需通过不多于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将依据员工业绩和各方面的综合表现,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决定新员工是否能按期转正、延期转正、或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间基本工资正常发放。

(二) 试用期培训

1、新员工到职后,根据管理部组织和要求,需接受医院提供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培训、规章制度培训及业务管理培训等。新员工在入职培训后需通过考核。

2、 用人部门或分院需向新员工指派辅导员,辅导员通常为与该职位工作有紧密关系的资深员工,其主要职责:随时解答新员工在工作上的问题及一些工作环境的问题。至于工作安排问题,则由该新员工的直属上级负责。

(三) 新员工转正审批流程

1、 试用员工到达转正时间前7天,其直属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应为该员工填报新员工《转正审批表》,对其在试用期间的各方面表现进行评价,并根据前述的录用准则作出初步转正意见(按期转正、延长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管理部负责人加签意见并报总负责人并确认转正决定。部门总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以上职位由管理部直接将转正《转正审批表》提交医院分管领导及总负责人审批。

2、审批后《转正审批表》返回管理部备案,并由管理部及分院管理部负责人在该员工试用期届满前将结果通知他,并与他进行面谈,交待转正后一切人力资源事宜。

3、 员工转正后一个月内,将个人档案调入医院指定存档机构,否则将不予办理社会福利保险。

4、若有未尽事宜,均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四)提前或延期转正的具体规定

1、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或业绩上有重大贡献的员工,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推荐,管理部附属意见,报分管领导及总负责人批准,可提前转正,同时应履行转正手续并附加《提前转正事迹》。最多可提前两个月转正,即试用期最短为一个月。

2、对违纪违规或造成责任事故的新员工,视情节轻重,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因工作暂时不能胜任,但希望观其后效的新员工,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

3、 对因缺勤而延期转正的员工,将视缺勤天数和情节给予一个月内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四个月。试用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原则上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管理

1. 医院的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制定,员工一经录用均应与医院签署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责任。

2. 劳动合同首签为三年期,试用期包括在内,内容大致包括:

1) 受雇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2) 员工到职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 职位名称。

4) 办公时间。

5) 保险福利待遇:享有保险、公积金及各种津贴等。

6) 工作纪律。

7) 员工有责任及义务将医院业务内容保密。

8)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9) 经济补偿及劳动纠纷。

10) 劳方、资方及劳方见证人签署一栏。

11) 《保密协议》

12) 《担保协议》

3. 员工在遇到人事变更、离职或合同到期时,由管理部负责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续签。

4. 员工入职时应承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导致劳动合同纠纷,医院概不负责。

5. 医院与员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均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续签意见,如双方同意续签,则按照原合同期满日为开始日,续签一年,以次类推,员工在医院内工龄以累积服务年限计算。

五、人事档案管理

1. 员工应在转正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人事档案调入医院指定的存档机构,否则医院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因实际困难不能调入者,应向医院称述合理可接受的书面理由,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担保人,由员工及担保人共同填写《担保协议》,相关资料提交总负责人认可,并由管理部归档。

2. 医院委托人事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并交纳存档服务费,同时为存档员工提供办理毕业转正、职称评定、婚育证明、组织关系、护照、社会保险等事宜。

六、离职管理

1、离职原因

1) 辞退

下列情况,医院可无偿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a、不满意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

b、严重违反医院的雇用纪律或规章。

c、医院因员工失职或贪污而导致严重损失。

d、 犯刑事罪行。

医院以一个月通知期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a、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b、 对工作不胜任。

c、周围环境起了重大变化。

2) 员工辞职(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a、员工因个人理由,辞退其现有职位,试用期间应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转正后应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并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

b、如劳动合同单独列明经协约的辞职通知期,应以协约规定作准。

3) 医院内部转移

包括部门内部或医院内部平调、升职及降职。

2、离职的审批程序

1) 辞退

a、有关部门或分院直属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需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列明对特定员工的辞退原因,签字确认后,交予管理部。

b、管理部就申请提供意见,看是否有违劳动法,又或有更好解决方案,将意见填于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约见员工,以便加深对事件的了解。表格交医院分管领导及总负责人审批。

c、审批后,管理部与被辞退员工做辞退面谈,并通知其到办理离职手续。

d、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退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e、离职结算当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过3天。

2) 员工辞职

a、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列明辞职原因并签字,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应与其面谈了解员工辞职原因。 《员工辞职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确认签字后,交予管理部。

b、管理部与该员工面谈,了解其辞职理由,填写《员工离职面谈记录》,并与其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进行沟通,如有必要,进行挽留。

c、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职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3) 医院内部转移

a、部门或分院内部调动

直属部门负责人填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直接领导或医院分管领导批准,报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在医院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b、不同部门或分院间调动

涉及的两个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在协商的情况下共同签批《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分管领导或医院分管领导批准,报管理部备案。若遇其中一个部门反对,经管理部协调无效,事件交由相应分管领导或医院分管领导及总负责人决定。管理部将员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并在医院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c、员工升职或降职

员工升职或降职包括以上部门或分院内部升降职,及不同部门或分院间升降职。由员工直属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填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为部门或分院间升降职,管理部填写),内容包括升降后职位,升降职后汇报关系,升降后工资等明确的变化,如有需要,需后附人力资源预算、员工表现、升职后的能力、对部门其它员工的影响等说明,报管理部,管理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及总负责人审批,审批后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签署员工升职祝贺信或降职通知信保密发送给员工本人。并在医院内部发布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3、离职交接需知

1) 离职交接手续适用于员工跨部门调动或调离本医院。

2) 员工离职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并获得以下各负责人签字。

a、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交还工作资料、实现销售收入的应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说明》。

b、向行政部归还公物,并取得行政部负责人签字,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行政部草拟。

c、向管理部交还手机等物品和资料。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d、向管理部交还员工胸卡,办理个人关系转移等。具体交接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e、向财务部结清借款支票、借款现金、应发工资等。具体交接清单由财务部草拟。

3) 将填写清楚的《员工离职交接表》交予管理部,并由管理部核实无误,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4) 员工未能全部交还医院的物品,管理部应统筹及通知该员工三天内全数交还,否则停止发放最后薪金及医院职业推荐信。如仍未能补偿医院的损失,医院保留一切追讨的法律权利。

5) 若交还之物品无故损坏,医院有权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4 、离职流程 

关于新职工岗前教育和宣誓制度的规定 为使新职工全面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成为合格的医务工作者,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每年对新分配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周。 1.岗前教育的主要内容:

(1)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

(2)卫生事业路线方针政策;

(3)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4)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5)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制度、安全措施及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7)现代医院管理有关内容。

2.医院对各类人员岗前培训情况要进行考核,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3.执业(助理)医师、药剂人员上岗前要进行集中宣誓仪式,护理人员举行岗前宣誓及授帽仪式。誓词可按照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国医师协会推荐的医师宣言、国家药学会指定的中国药师宣言、南丁格尔誓言等,并结合实际确定。

4.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推进医院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工作意见。

1.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范围和条件;

2.制定科室领导职务任免年龄规定;

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1)成立测评考察小组;

(2)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3)笔试;

(4)演讲答辩;

(5)确定任用人选;

(6)实行公示和试用期制度。

4.对科室领导干部进行述职测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对科室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提拔或是否继续任用的重要依据。

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医院的生存与发展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如何在竞争中始终保持优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院管理水平的高低,开展医院管理人员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为加强医院管理,促进医院发展,现制定管理人员培训方案。

1.培训对象:院级领导、职能科室正副科长、临床科室正副主任、正副护士长、医技科室正副主任、后勤科室的班组长、党团总支书记、各支部书记及其他管理人员。

2.规定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内容。

3.制定考核与管理办法。以考试为主,出勤考核为辅。考试合格者纳入学分管理,记入个人继续教育学分档案,作为晋升、评先树优、年度考核等的依据。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年度考核工作,提高考核质量,根据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

1.医院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医院的考核工作;

2.制定年度考核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3.制定考核人员范围及注意事项;

4.制定考核等次、内容及标准,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

5.考核方法:各科室人员进行个人总结述职,经科室全体人员评议,确定考核等次,并将年度考核结果在科里公布。科室负责人填写评鉴意见和考核等次,并将优秀等次人员名单交人事科上报备案。

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工作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及市卫生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在充分征求专业技术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制定我院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工作实施意见。

为使各卫生专业聘任比例趋于合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根据竞聘限额、专业、职称层次按一定比例分开竞聘。

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工作具体做法:

1.医院成立聘任委员会;

4.三项成绩相加,根据个人总分顺序确定聘任人选;

7.专业技术职务内聘期限为一年。

院级拔尖人才评选及任期管理工作 

为打造学习型医院,充分体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进一步搞好人才资源开发和管理工作,积极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营造一个比、学、赶、超的良好环境与氛围,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医院的竞争实力,促进医院的发展,制定院级拔尖人才评选及任期管理暂行办法。

1.评选对象及条件:(1)从事一线岗位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是临床专业);(2)年龄在55周岁(含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2.评选程序、内容及办法:个人报名、科室推荐、量化赋分、评委评审、党委研究批准等程序。

3.管理:院级拔尖人才实行动态式管理,每届任期二年。

4.待遇:院级拔尖人才在任期内每月发给固定津贴200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落聘者实行内聘制。优先选送参加国内外进修和学习,加大开展业务经费的投资等。

关于加强重点专科学科建设的有关规定 

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制定了“保证重点,保护品牌,扶持特色,带动一般”的学科建设发展思路。

1.重点专科特色科室,人员、年龄、学历、职称结构配备合理。

2.严格标准,严格质量,从严治科,严格执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

3.加大人才培训力度,优先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

4.加大投入力度,优先购买医疗设备,改善科室环境,科研经费优先保证。

5.急需人才或紧缺人才优先引进。

6.相关科室之间应加强协作,促进学科发展。

7.加强科室与上级医院的合作,促进技术提高。

8.以品牌效益带动新技术开展,促进特色专科形成。

9.发挥品牌效应,提高整体水平,提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0.建立新学科,培植新重点。

11.对重点专科,每年进行评估、考核,对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技术发展慢、社会效益低的予以撤销。

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加快实施“科教兴院”、“人才强院”战略,充分发挥人才智力资源在医院建设中的作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梯队层次标准:人才建设分为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年龄在45岁以上,职称副高级以上,在科室为学科带头人。

第二梯队:年龄在45岁以下35岁以上,职称为副高级或中级,在科室为技术骨干。

第三梯队:35岁以下,职称中级以下人员。

具体措施:(1)做好人才培养选拔工作。(2)加大人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3)有计划地接收高学历人才,鼓励在职专业技术人才攻读硕士、博士学位。(4)对新毕业的医生进行住院医师理论教育和岗前培训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5)加强外语培训力度。(6)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7)运用激励机制鼓励人才。(8)职称聘任实行竞争上岗。(9)发挥老专家的作用,加强人才梯队建设。

关于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 一、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医院的作息制度,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至少20元,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各科室要在每月末将下月排班表、每月5号前将考勤表报院部备案,及时做好考勤,考勤不负责,发现一次扣罚科主任(护士长)50元。

二、员工因病、事假不能上班者,须以书面形式亲自向有关领导请假,并报院办备案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来者,按旷工对待。每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工资10%并给予通报批评;一次旷工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或一年内出现三次旷工者,给予解聘。

三、全体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不准高声喧哗;凡违反者每次罚款20元;未经科主任、护士长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双方各罚款50元。

四、员工在工作期间离开岗位,必须向科主任请假,同时向诊室同事告知去向以便于及时联系,不得擅自离开,否则每次罚款50元。

五、严禁工作时间内做私事;严禁打牌、下棋、打游戏、织毛衣等。凡违反者每次罚款100元。

六、上班期间统一着装(护士服、医生服),挂牌上岗,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上班,违者一次罚款20元。严禁醉酒上班,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严禁吃、喝、卡、拿病人钱物,否则每次处以相关金额的2-3倍罚款。

七、员工在医院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按情况轻重处30-500元罚款,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由责任人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并视情况予以处理,严重者解聘。

八、所有员工要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科室员工无条件服从科室负责人的工作安排,不得自行其是,不服从上级领导分配,待岗 。

九、严禁私收费(人情检查视作私收费),违反者予以所收金额10倍罚款,立即作停岗处理。

十、严禁在院外从事医疗活动,包括开设诊所、药店、私卖医疗用品,私自介绍病人外出诊疗、购药,一经发现所得收入10倍处罚,待岗或解聘;利用休息时间出诊者需经医务科批准,并商定收费标准,所收费用70%归个人,30%上交院财务,未经批准者视私收费处理。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七

l公司对雇用员工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者坚决不聘,无才无德者坚决不聘,有才无德者坚决不聘,真正做到知人善任,量才任命,按需任命。

2公司雇用员工的首要原则,乃视其对该官位是不是适合而定,并以该官位的岗亭。

责任书。

为查核的原则。

二、雇用规划。

l各部分需置添人员,需由部分经理填写"雇用声请表"交至办理部,由办理部根据公司涉及组织规定及人事办理轨制制定响应的雇用规划,确定雇用的路子、用度、情势等后,报总经理报批。

三、雇用实施。

l雇用规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理部摆设实施。(收集面试人员资料、指定面试人员、摆设面试时间、地点及确定面试成果)。

四、面试流程。

1面试人员由办理部举行熬头次面试,面试人员将自小我私家性格、小我私家能力、小我私家素质等各方面临面试人员举行评骘,在"面试评估表"上做好响应的记载并确定熬头次面试成果。

2熬头次面试成果分为:回绝、保举给部分举行第二次面试、其它三项。推荐给部分举行第二次面试的面试人员将由部分经理对其举行第二次面试。面试人员将从事情经验、事情态度、事情技能及专业常识等方面临面试人员举行评骘,面试评估表"上做好响应的记载并确定第二次面试成果。

3第二次面试成果分为:回绝、可以任命、其它三项。路程经过总经理根据两次面试环境遴选出面试人员举行第三次面试并终极确定任命人员。

4对于未被任命的面试人员资料将由办理部负责录入公司人才信息库并归档。

五、任命、报到。

l经总经理批准任命人员,由办理部同一通知其报到及需带着材料.。

2新员工应先至办理部报到,按照"员工到任流程表"办理涉及手续。

六、转正。

l试用期规定:试用历程是公司雇佣人员的须要环节。自高层办理人员到一般事情人员无一免之。并对峙双向选择、优越劣汰的原则。试用期为三个月,具体时间由地点部分确定,假如部分主管以为有须要时,试用期可酌情延长,最长不跨越6个月。

2试聘期满应转正或部分声请提早转正的试聘人员,由部分经理将其转正声请及试聘事情评价一路提早两周交办理部,由办理部同一报总经理报批。

3经总经理批准转正的员工,由办理部摆设与总经理面谈。

4聘任合同的规定。

3.员工也可以其它体式格局与公司签署劳务合同,体式格局及内部实质意义由两边约定。

5转正后的员工由办理部负责成立响应的社会形态福利和社会形态保险。

7、解职、告退。

l公司有权辞退分歧格员工;员工亦有告退的,但必须按离职流程规定办理涉及手续;员工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后,两边都必须严酷履行合同。员工不得轻率告退,佣人单元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2告退:员工转正后告退必须提早以文字表达情势通知隶属部分(提早1个月以文字表达情势声请),部分经理在总经理批准后通知办理部。该人员按"员工离职流程表"挨次办理涉及手续,由办理部监视办理完所有手续后,该员工正式离职,其小我私家资料由办理部生存一年。人事关系应在三个月内调动离开公司并付出响应存档用度,过期不转的人事关系将转入其户口地点地的街道办事处。员工提出告退后1个月内仍算公司职员,需照常上班,不然需向公司付出1个月关饷总数作为赔偿金。凡未办好手续私自离职者,公司按规定究查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辞退:公司辞退转正后的职员必须提早1个月以文字表达情势通知本人,公司讲道理辞退理由。不然公司需向职员付出1个月关饷总数作为赔偿金。被辞退职员在收到辞退通知的1个月内,仍算公司职员,应照常上班,1个月后应当即办手续脱离公司。

一、考勤轨制。

l事情时间。

事情实施五天事情制:礼拜一至礼拜五事情日。礼拜六、日和国度法定假。

2考勤办理。

公司考勤员由前台兼任,由办理部办理。考勤员应做好逐日出勤的监视,每个月1日将上月考勤计数表报办理部及各部分主管。

3告假。

1.各部分员工告假2日以内(含2日)的,须至办理部填写"假期声请单"报本部分经理批准交由办理部存档;告假2日以上其部分经理需报总经理批准。部分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告假需总经理批准。

2.公司员工每个月安享一天带薪病假,不得总计。凡虚报告假事由,经公司发明将授与当事人口头正告处分并扣发绝对似的关饷。

旷工将按其旷工钟头数以200%的比例扣发旷工者当日关饷并授与文字表达正告处分。

4.旷工三日以上(含三日者),公司有权作为自行离职处理,一切后果当事人自大。

4迟到、早退。

1.员工无故迟于8:30上班、早于17:30下班将记为迟到或早退;跨越半钟头的按旷工计。

2.凡1个月内达三次(含三次)无故迟到、早退将赐与当事人口头正告或文字表达正告的处分并扣发50元关饷。

3.午间食饭时间不得早于12:00,下午上班时间不得迟于13:00,不然记为迟到、早退。

二、休假轨制。

l员工按国度法定节沐日苏息。

2有薪假:员工正式聘任在公司办事满1二个月后,安享有薪假待遇。

3正式聘任5年以下的员工可安享一年一次有薪寒假7天,往后每一年增长一天,至多不跨越1五个事情日。

4产育假: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以下两种环境可适当增长产假上天的安排:

1.生养时难以生产(如剖腹、破裂)凭病院证实可增长产假15天;。

2.独生子女证可增长产假90天;。

3.产假期间发放关饷总数的80%,原本的福利待遇保留;。

4.产假期间公司将填补其官位,假期结束后,公司内如有划一薪资和官位。

存在,将优先思量;不然,公司将另行摆设其它事情。

5规划生养假:规划生养假按国度涉及规定执行。假期内发放基本关饷。

6婚假:在本公司办事满一年且切合国度晚婚规定的员工,可安享10天有薪婚假。在本公司办事未满一年者可酌情处理。婚假上天的安排包孕礼拜六、礼拜天,但不包孕法定沐日。

7丧假:正式员工直系支属灭亡,可安享有薪丧假3天。

8休假增补申明:

1.员工在试用、见习、实习期间不安享休假待遇;。

3.女员工产假后,再也不安享昔时寒假待遇;。

4.如因公无法休假者经声请公司可以授与赔偿或将休假延迟到下一年度使。但不克不及提早享用下年度休假。如有特殊环境,须经总经理批准。

5.凡切合休假前提的职员,须由公司根据环境有规划地摆设休假;。

6.上面所说的假期包孕公休日(礼拜六、礼拜天),但不包孕法定节沐日。

三、薪资、福利轨制。

(一)薪酬福利原则。

1、公司的薪酬原则是供给在同业业中具备竞争力的薪酬程度,即员工的薪酬将连结在同业业人的劳力资源市场的均等程度以上。

二、基于公允对待每一位员工的原则,根据员工所响应负担的责任和对公司的贡献,和员工的业绩体现,来确定每一位员工的薪酬级别。

三、公司将按期与其它同业业公司的薪酬程度作比力,以确保竞争力。

四、薪酬、福利轨制每一年由办理部改订一次,员工的薪酬、福利将根据新的薪酬、福利轨制举行响应的调整。

五、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亭、职务和责任、能力、贡献、体现、事情年限等环境综合思量其薪酬、福利的调整。

六、公司按国度涉及规定为员工办理各项保险。

(二)薪酬构成。

员工的月薪酬总数由基本关饷和岗亭关饷两部分构成。

(三)薪酬发放。

1、薪酬发放时间为每个月6日(考勤月为每个月1日至30或31日)。

二、员工于每个月6日至办理部领取关饷单,并持公司为每一位员工办理的储备卡至相干银行领取并查对,如有贰言,实时至办理部查询。

(四)加班与加班关饷。

1、加班关饷轨制及补假轨制仅适用于办理部,剩下员工及部分主管级以上人员因事情性子和岗亭职务和责任要求,在确定薪资程度及奖励规划时已经计入有可能发生的超近期国内外大事情人为,故不另行安享加班关饷。

具体要领如次:

l事情日加班工=月薪酬总数/30×1.5×加班时间。

事情日加班补假=1.5×加班时间。

2休息日加班关饷=月薪酬总数/30×2×加班时间。

休息日加班补假=2×加班时间。

3国定沐日加班关饷=月薪酬总数/30×3×加班时间。

国定沐日加班补假=3×加班时间。

三、办差或客户应酬等外交活动不计较加班。

四、事情日加班至晚上7:00往后和苏息日或国定沐日加班的员工,可声请加班餐贴,用度为8元/餐。

五、员工如需加班,应如实填写"加班声请表",经部分主管批准后,方可按涉及轨制执行。

(五)奖金规划。

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均有资格安享公司的各项奖金规划。奖金规划是根据小我私家、不同部分等具体审定设计的。公司有权根据谋划业绩,任什么时候间对奖金规划的设计、发放、对象等作出调整。

(六)社会形态保险福利。

员工转正后可安享国度规定的涉及福利,以2019年为例投保比值具体如次:福利总数为基本关饷的35%,其中公司付出26.5%(养老保险19%、工伤保险0.4%、掉业保险1.1%、大病医疗保险6%),员工本人负担8.5%(养老保险7%、掉业保险0.5%、大病医疗保险1%)。公司将任什么时候间依据相干法律法例的规定,对具体投保比值作出调整。

第三章培训轨制。

员工培训的基本使命是:路程经过过程各类情势的培训,使全体员工达到本岗亭事情所要求的政治思惟、专业常识和事情技能的规范标准,并根据业务成长的需要和现代科枝、办理的前进,当令地对员工举行更新常识的培训。

员工培训要遵循"干啥子,学啥子,缺啥子,补啥子;学乃至用,学用对口"的原则,从现实出发,按需培训,矫捷多详,保质保量。

公司将努力创造前提,踊跃支持员工的对口培训,包管员工接管培训的权力和义务。员工到场培训要服从公司的同一摆设,培训后为公司办事。

一、培训体式格局。

l公司对职工举行的岗亭责任培训、规章轨制的培训和基本素质的培训。

2公司自力举办或与其它单元合办的各类专业常识、外语培训班、

专题讲座等。

3信息行业新技术认证培训班、钻研班、短训班。办理科学钻研班、短训班。

二、培训组织办理。

l员工培训由公司总经理领导,办理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办理部负责的培训事情:

1.根据公司的要求及部分主管编制的员工培训规划,制定、修改员工培训方面的轨制和是非期规划。

2.成立员工常识、教诲配景及培训档案。

3.收集it业培训互助伙伴及其培训课程等最新动态。

4.组织举办各类类型的技术讲座、办理常识培训班、外语教导班、重要岗亭的专业培训班(含研修、考察、专题讲座)等。

5.组织员工或客户到场外部闻名it公司、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或办理科学培训。

6.与国表里闻名大学互助,组织并办理公司所需相干专业的研究生班,并踊跃吸纳优异人才特许加盟公司。

7.转岗人员的培训。

2各部分负责的培训事情:

1、协助办理部贯彻执行公司涉及员工培训的轨制和规定。

二、根据公司要求,制定本部分员工培训规划,并向办理部反应员工对培训事情的理论和要求。

三、对本部分的员工举行相干业务常识的培训和查核,并将培训规划和培训查核成因果报应办理部。

三、员工到场培训的前提。

l除公司摆设的培训外,其到场的各类培训进修,不该占用事情时间,公司不予报销用度。

2对道德素质好、事情成就凸起、具备造就前途的员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优先摆设到场各类培训并供给所需用度和时间。

3对事情不努力或不放心在本部分事情的员工不予摆设在职培训。

四、培训的报批程序。

2由公司同一摆设的员工培训,到场人员须由公司涉及部分保举,核报总经理报批赞成。到场培训的人员需与公司签订上面所说的培训和谈。

五、培训用度和待遇。

l由公司同一摆设的各类培训,其培训费待本人提交培训陈诉、并取得及格证书后,部分赐与报销。培训分歧格者,膏火自理。

2员工到场各类培训班进修期间,关饷、奖金和福利待遇按公司涉及定办理。

六、员工培训的奖惩。

l员工到场业余进修所占用的测验时间,每一门课程不该跨越一天,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占用的事情时间,按旷工处理。

2到场培训的员工有义务在公司内教授所学内部实质意义,经办理部审检查清楚确承认质量后,公司将赐与表彰或奖励。

3员工到场培训的专业、时间、情势、成就、培训总结及用度开支都要详细、精确地计入员工培训档案,作为员工晋升、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及此后接续培训的重要依据之一。

因小我私家原因要央告退、调动离开公司事情的,本人必须按培训和谈全数或部分交还公司所付出的国表里学惯用度。

人事办理事情职务和责任:

员工休假轨制。、一样平常办理。

办理员工一样平常相干手续。人员调下手续。

劳动合同签订和续签事情。

成立和办理员工人事档案。

人员计数和数据生产进度报表等。

解释回答相干涉政治策。

与各部分协调人事关系。

转达上级最新熟悉动态。

沟通。

与员工沟通,相识员工动态。

与部分沟通,相识各部分的编制环境。

与领导沟通,实时掌握企业的最新精力和人事规划。

路程经过过程沟通实时的调整人事办理事情,制止和削减呈现故障事情的征象。

绝对是要掌握沟通要领。

要领和技法决定于于沟通的成败。

查询拜访。

针对人事事情即将呈现的不懂的题目举行查询拜访。

对前一阶段人事事情的纰缪举行查询拜访。

对员工所犯的不懂的题目举行查询拜访。

对员工业绩的真实性举行查询拜访相识。

对即将提升的干部能力举行查询拜访评估。

对员工晋级的真实性举行查询拜访。

处理。

对人事不懂的题目处理要实时果断。

处理人事不懂的题目原则性绝对是好强。

驾驭不懂的题目的真实性。

人事不懂的题目处理毫不克不及认识不清、暗昧。

处理不懂的题目本人要服,四周人觉得公正。

查核。

对员工能力的了解底细查核。

对各部份内部举行查核。

对各部分的横向查核。

对各部分人员配搭的查核。

干部调整后的查核。

培训和轮流训练。

制定培训和轮流训练规划。

设计培训和轮流训练的课程内部实质意义。

联合企业成长环境,调整培训和轮流训练的方案。

把培训和轮流训练联合查核一并举行。

制定严酷的培训规律。

外部协调。

实时掌握国度涉及人事政策和劳动法例。

相识同业业的人事政策和劳资福利待遇。

组织员工和干部与外界事情要领的交流。

参不雅进修外界的进步先辈经验。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八

为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规范人事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3.1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课负责人事档案的建立、归档、保存、定期检查核对、转递、保密、统计等工作。

3.2人事档案管理: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课(宁波地区)负责本地区所有分公司、直属部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外地分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由当地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工作。

3.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分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及落实执行工作。

3.4集团公司企业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审议及授权主管人签核,总裁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4.1员工人事档案归档及管理:新员工入职时将《员工应聘申请表》及相关证件(毕业证书、身份证、各类技术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交人事管理课,人事管理课根据《员工应聘申请表》建立员工人事档案(内容包括:该员工的应聘、录用、劳动合同、考核、薪资、福利、奖惩、培训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归档。归档的流程为首先对新的员工人事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其次按新员工的所在部门以及职务、性别等进行分类并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并且在目录上补登新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员工的人事档案材料归档。

4.1.1确立两级档案管理制度:一级员工人事档案为员工入司随转的`人事档案材料。二级档案为员工入司以后的任职情况、培训情况、工资调整情况、学历及职称变化情况、历年考核情况及员工基本情况复印件备查材料等。

4.1.2员工人事档案自员工到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门、职务归类。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将该员工人事档案的材料归入公司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类。

4.1.3员工合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通知单》上签字,确认无遗留问题;员工相关档案调入单位时,人力资源部核对档案材料,密封该员工人事档案,连同开具的《档案材料转移单》及其它有关材料,转至调入单位并归档。相关手续《员工入职试工转正辞退作业管理制度》。

4.2检查核对: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每月25日)对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并在《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上签字,确保员工的人事档案的完整、安全。但是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突发事件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发现某些损失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酶、发现虫蛀等;检查完毕后必须在《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上确认签字。

4.3转递(员工异动):档案转递过程如下,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取出要转走的员工人事档案并在档案帐册上注销该员工的人事档案并填写《转递人事档案通知单》,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在转递过程中应遵循保密原则并且要求收档单位在回执上签字盖章。

4.4保密制度:由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不得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公司人事管理课对接受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认识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4.5统计:人事管理课每月25日须对员工人事档案的数量、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档案整理情况、档案保管情况、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写《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

4.5.1人事档案统计分类:履历及相关证件材料、鉴定及考核材料、评聘及奖惩材料、其他可供公司参考资料。

4.5.2人事档案统计信息要及时更新,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流动情况每月25日必须将相关人事档案的统计情况更新并填写《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提报人力资源部总监审核。

查阅员工人事档案应经人力资源部总监(或总裁)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九

一、聘用原则:

(一). 聘用培养高素质员工

医院力求聘用及培养高素质员工,以求达到医院对员工应具备高水平表现的要求。

(二). 人力资源规划

为了增加员工在医院内发展的机会,医院会定期进行人力资源计划与规划工作。

(三). 增加晋升机会

充满朝气蓬勃的医院应不时需要补充新鲜血液。如有职位空缺,首先考虑医院内部的晋升机会。若医院内部没有合适人选,不排除到医院以外招聘员工。

二、聘用程序

(一). 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1、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遵循严肃、精简、高效的原则。

2、各部门负责人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管理部。分管领导于每年12月末报计划。

3、管理部汇总、分析、协调各部门及分院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提交总负责人审批。

4、管理部根据经批准的《医院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安排次年全医院招聘工作。

(二)、部门招聘申请

1、用人部门有招聘需求时,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须填写《部门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根据审批权限规定,经部门或分院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总负责人审批确认后报管理部。

2、在《医院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内的职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准该部门或分院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确认需求申请。

3、当员工离职需另填补空缺时,缺员的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必须填报《部门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时需明确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准并确认需求申请。

4、当招聘需求数量或职位超出《医院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时,即预算外招聘,由管理部报总负责人审批招聘需求申请。

(三)、发布招聘信息

1、对已经确认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医院内部公布一星期(通过网站、公告形式),医院内部员工经本部门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请该职位,亦可推荐适合人选,对推荐被采用的医院员工将根据被录用人的职级给予相应的奖励。

2、同时为满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将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通过如下渠道对外发布招聘信息:专业网站招聘,参加人才现场招聘会,刊登报纸及专业杂志;委托猎头服务等具有针对性的方式。

3、招聘信息内容将根据医院组织结构中的岗位描述,部门提供的招聘申请表等公布。

(四)、管理部初步筛选应聘者

1、管理部负责收集所有应聘者的求职信及履历。

2、管理部根据履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以减少不必要的面试次数及时间。

3、管理部负责将初步筛选后的履历分发给用人部门,用人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确定需面试者及确定的面试时间,由管理部通知应聘者面试。

(五)、面试流程

1、管理部负责初试,了解应聘者一般情况,例如性格、人际技巧、应聘动机、人事关系现状等;并向接受面试人员简单介绍医院业务,回答他们一些简单问题。管理部在应聘者填写的《应聘表》及《面试意见表》中的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

2、管理部将初试合格者推荐给用人部门复试,用人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指派负责面试人选,通常为该新增职位的直属上级,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方面的经验及能力,并解答有关招聘职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门可设计笔试试题,考核应聘者知识掌握程度。用人部门在《应聘表》中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

3、在录用过程中,管理部仅负责提供其人力资源管理的意见,而录用的决定权在于用人部门,其评价应包括决定是否录用、备选或不予考虑内容,由管理部提交医院分管领导及总负责人审批。

4、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以上级别员工需由医院总负责人直接复试并决定是否录用。

5、员工级别录用由部门领导决定,财务、人事及涉及到医院机密的员工由总负责人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流程

1、管理部负责人负责对经审批同意录用的应征者发放正式《录用通知书》。

2、管理部负责人对被录用的员工需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例如履历资料是否正确等),填写《面试意见表》中的社会背景调查部分,归入员工档案。并要求被录用的员工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必须包含肝功、胸透、心脏、尿常规等大项)。

3、管理部负责人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在新员工到职前,将新员工需要购买的文仪器材、安排办公位置确定。

4、 新员工到职后,填写《员工登记表》,并要求新员工提交1寸彩照3张、体检报告、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原件或复印本,核查无误后供管理部填写《新员工入职资料检查表》存档。

5、凡在工作岗位中涉及到钱和物的必须由直系亲属(具备本市户口)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或单位工作征明)

6、管理部为每位新员工建立员工个人档案。

7、管理部或分院人力资源负责人为新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各种统筹事宜,包括保险基金的转移迁入、变更手续及档案的调入等(详见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七)、录用准则

1、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验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职位的要求。

2、应聘者所要求的工资是否符合医院制定的薪酬架构;是否符合其有关工作经验。

3、 应聘者能否通过面试及笔试,例如性向测验、管理行为测验及专业知识测试等。

4、 应聘者为人处事态度是否正面。

5、应聘者提交推荐信内容是否符合医院对应征者的要求。

6、 应聘者年龄、住址、过往行为等是否符合职位的要求。

7、应聘者是否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8、应聘者的个人性格能否融入医院的企业文化。

9、应聘者的健康状况是否能达到工作要求。

10、应聘者对所应聘职位是否有较高的渴望态度。

11、同等条件下,应尽量考虑优先录用本地户口者。

以上准则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与否排列,它们的比重应由进行面试的部门或分院自行决定。在评价过程中决策者应本着平等对待的政策。

三、试用期管理

(一). 试用期规定

1、新员工需通过不多于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将依据员工业绩和各方面的综合表现,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决定新员工是否能按期转正、延期转正、或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间基本工资正常发放。

(二) 试用期培训

1、新员工到职后,根据管理部组织和要求,需接受医院提供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培训、规章制度培训及业务管理培训等。新员工在入职培训后需通过考核。

2、 用人部门或分院需向新员工指派辅导员,辅导员通常为与该职位工作有紧密关系的资深员工,其主要职责:随时解答新员工在工作上的问题及一些工作环境的问题。至于工作安排问题,则由该新员工的直属上级负责。

(三) 新员工转正审批流程

1、 试用员工到达转正时间前7天,其直属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应为该员工填报新员工《转正审批表》,对其在试用期间的各方面表现进行评价,并根据前述的录用准则作出初步转正意见(按期转正、延长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管理部负责人加签意见并报总负责人并确认转正决定。部门总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以上职位由管理部直接将转正《转正审批表》提交医院分管领导及总负责人审批。

2、审批后《转正审批表》返回管理部备案,并由管理部及分院管理部负责人在该员工试用期届满前将结果通知他,并与他进行面谈,交待转正后一切人力资源事宜。

3、 员工转正后一个月内,将个人档案调入医院指定存档机构,否则将不予办理社会福利保险。

4、若有未尽事宜,均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四)提前或延期转正的具体规定

1、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或业绩上有重大贡献的员工,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推荐,管理部附属意见,报分管领导及总负责人批准,可提前转正,同时应履行转正手续并附加《提前转正事迹》。最多可提前两个月转正,即试用期最短为一个月。

2、对违纪违规或造成责任事故的新员工,视情节轻重,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因工作暂时不能胜任,但希望观其后效的新员工,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

3、 对因缺勤而延期转正的员工,将视缺勤天数和情节给予一个月内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四个月。试用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原则上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管理

1. 医院的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制定,员工一经录用均应与医院签署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责任。

2. 劳动合同首签为三年期,试用期包括在内,内容大致包括:

1) 受雇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2) 员工到职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 职位名称。

4) 办公时间。

5) 保险福利待遇:享有保险、公积金及各种津贴等。

6) 工作纪律。

7) 员工有责任及义务将医院业务内容保密。

8)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9) 经济补偿及劳动纠纷。

10) 劳方、资方及劳方见证人签署一栏。

11) 《保密协议》

12) 《担保协议》

3. 员工在遇到人事变更、离职或合同到期时,由管理部负责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续签。

4. 员工入职时应承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导致劳动合同纠纷,医院概不负责。

5. 医院与员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均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续签意见,如双方同意续签,则按照原合同期满日为开始日,续签一年,以次类推,员工在医院内工龄以累积服务年限计算。

五、人事档案管理

1. 员工应在转正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人事档案调入医院指定的存档机构,否则医院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因实际困难不能调入者,应向医院称述合理可接受的书面理由,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担保人,由员工及担保人共同填写《担保协议》,相关资料提交总负责人认可,并由管理部归档。

2. 医院委托人事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并交纳存档服务费,同时为存档员工提供办理毕业转正、职称评定、婚育证明、组织关系、护照、社会保险等事宜。

六、离职管理

1、离职原因

1) 辞退

下列情况,医院可无偿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a、不满意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

b、严重违反医院的雇用纪律或规章。

c、医院因员工失职或贪污而导致严重损失。

d、 犯刑事罪行。

医院以一个月通知期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a、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b、 对工作不胜任。

c、周围环境起了重大变化。

2) 员工辞职(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a、员工因个人理由,辞退其现有职位,试用期间应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转正后应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并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

b、如劳动合同单独列明经协约的辞职通知期,应以协约规定作准。

3) 医院内部转移

包括部门内部或医院内部平调、升职及降职。

2、离职的审批程序

1) 辞退

a、有关部门或分院直属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需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列明对特定员工的辞退原因,签字确认后,交予管理部。

b、管理部就申请提供意见,看是否有违劳动法,又或有更好解决方案,将意见填于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约见员工,以便加深对事件的了解。表格交医院分管领导及总负责人审批。

c、审批后,管理部与被辞退员工做辞退面谈,并通知其到办理离职手续。

d、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退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e、离职结算当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过3天。

2) 员工辞职

a、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列明辞职原因并签字,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应与其面谈了解员工辞职原因。 《员工辞职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确认签字后,交予管理部。

b、管理部与该员工面谈,了解其辞职理由,填写《员工离职面谈记录》,并与其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进行沟通,如有必要,进行挽留。

c、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职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3) 医院内部转移

a、部门或分院内部调动

直属部门负责人填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直接领导或医院分管领导批准,报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在医院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b、不同部门或分院间调动

涉及的两个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在协商的情况下共同签批《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分管领导或医院分管领导批准,报管理部备案。若遇其中一个部门反对,经管理部协调无效,事件交由相应分管领导或医院分管领导及总负责人决定。管理部将员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并在医院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c、员工升职或降职

员工升职或降职包括以上部门或分院内部升降职,及不同部门或分院间升降职。由员工直属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填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为部门或分院间升降职,管理部填写),内容包括升降后职位,升降职后汇报关系,升降后工资等明确的变化,如有需要,需后附人力资源预算、员工表现、升职后的能力、对部门其它员工的影响等说明,报管理部,管理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及总负责人审批,审批后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签署员工升职祝贺信或降职通知信保密发送给员工本人。并在医院内部发布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3、离职交接需知

1) 离职交接手续适用于员工跨部门调动或调离本医院。

2) 员工离职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并获得以下各负责人签字。

a、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交还工作资料、实现销售收入的应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说明》。

b、向行政部归还公物,并取得行政部负责人签字,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行政部草拟。

c、向管理部交还手机等物品和资料。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d、向管理部交还员工胸卡,办理个人关系转移等。具体交接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e、向财务部结清借款支票、借款现金、应发工资等。具体交接清单由财务部草拟。

3) 将填写清楚的《员工离职交接表》交予管理部,并由管理部核实无误,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4) 员工未能全部交还医院的物品,管理部应统筹及通知该员工三天内全数交还,否则停止发放最后薪金及医院职业推荐信。如仍未能补偿医院的损失,医院保留一切追讨的法律权利。

5) 若交还之物品无故损坏,医院有权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4 、离职流程 

关于新职工岗前教育和宣誓制度的规定 为使新职工全面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成为合格的医务工作者,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每年对新分配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周。 1.岗前教育的主要内容:

(1)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

(2)卫生事业路线方针政策;

(3)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4)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5)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制度、安全措施及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7)现代医院管理有关内容。

2.医院对各类人员岗前培训情况要进行考核,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3.执业(助理)医师、药剂人员上岗前要进行集中宣誓仪式,护理人员举行岗前宣誓及授帽仪式。誓词可按照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国医师协会推荐的医师宣言、国家药学会指定的中国药师宣言、南丁格尔誓言等,并结合实际确定。

4.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推进医院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工作意见。

1.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范围和条件;

2.制定科室领导职务任免年龄规定;

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1)成立测评考察小组;

(2)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3)笔试;

(4)演讲答辩;

(5)确定任用人选;

(6)实行公示和试用期制度。

4.对科室领导干部进行述职测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对科室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提拔或是否继续任用的重要依据。

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医院的生存与发展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如何在竞争中始终保持优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院管理水平的高低,开展医院管理人员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为加强医院管理,促进医院发展,现制定管理人员培训方案。

1.培训对象:院级领导、职能科室正副科长、临床科室正副主任、正副护士长、医技科室正副主任、后勤科室的班组长、党团总支书记、各支部书记及其他管理人员。

2.规定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内容。

3.制定考核与管理办法。以考试为主,出勤考核为辅。考试合格者纳入学分管理,记入个人继续教育学分档案,作为晋升、评先树优、年度考核等的依据。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年度考核工作,提高考核质量,根据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

1.医院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医院的考核工作;

2.制定年度考核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3.制定考核人员范围及注意事项;

4.制定考核等次、内容及标准,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

5.考核方法:各科室人员进行个人总结述职,经科室全体人员评议,确定考核等次,并将年度考核结果在科里公布。科室负责人填写评鉴意见和考核等次,并将优秀等次人员名单交人事科上报备案。

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工作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及市卫生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在充分征求专业技术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制定我院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工作实施意见。

为使各卫生专业聘任比例趋于合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根据竞聘限额、专业、职称层次按一定比例分开竞聘。

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工作具体做法:

1.医院成立聘任委员会;

4.三项成绩相加,根据个人总分顺序确定聘任人选;

7.专业技术职务内聘期限为一年。

院级拔尖人才评选及任期管理工作 

为打造学习型医院,充分体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进一步搞好人才资源开发和管理工作,积极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营造一个比、学、赶、超的良好环境与氛围,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医院的竞争实力,促进医院的发展,制定院级拔尖人才评选及任期管理暂行办法。

1.评选对象及条件:(1)从事一线岗位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是临床专业);(2)年龄在55周岁(含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2.评选程序、内容及办法:个人报名、科室推荐、量化赋分、评委评审、党委研究批准等程序。

3.管理:院级拔尖人才实行动态式管理,每届任期二年。

4.待遇:院级拔尖人才在任期内每月发给固定津贴200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落聘者实行内聘制。优先选送参加国内外进修和学习,加大开展业务经费的投资等。

关于加强重点专科学科建设的有关规定 

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制定了“保证重点,保护品牌,扶持特色,带动一般”的学科建设发展思路。

1.重点专科特色科室,人员、年龄、学历、职称结构配备合理。

2.严格标准,严格质量,从严治科,严格执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

3.加大人才培训力度,优先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

4.加大投入力度,优先购买医疗设备,改善科室环境,科研经费优先保证。

5.急需人才或紧缺人才优先引进。

6.相关科室之间应加强协作,促进学科发展。

7.加强科室与上级医院的合作,促进技术提高。

8.以品牌效益带动新技术开展,促进特色专科形成。

9.发挥品牌效应,提高整体水平,提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0.建立新学科,培植新重点。

11.对重点专科,每年进行评估、考核,对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技术发展慢、社会效益低的予以撤销。

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加快实施“科教兴院”、“人才强院”战略,充分发挥人才智力资源在医院建设中的作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梯队层次标准:人才建设分为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年龄在45岁以上,职称副高级以上,在科室为学科带头人。

第二梯队:年龄在45岁以下35岁以上,职称为副高级或中级,在科室为技术骨干。

第三梯队:35岁以下,职称中级以下人员。

具体措施:(1)做好人才培养选拔工作。(2)加大人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3)有计划地接收高学历人才,鼓励在职专业技术人才攻读硕士、博士学位。(4)对新毕业的医生进行住院医师理论教育和岗前培训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5)加强外语培训力度。(6)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7)运用激励机制鼓励人才。(8)职称聘任实行竞争上岗。(9)发挥老专家的作用,加强人才梯队建设。

关于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 一、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医院的作息制度,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至少20元,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各科室要在每月末将下月排班表、每月5号前将考勤表报院部备案,及时做好考勤,考勤不负责,发现一次扣罚科主任(护士长)50元。

二、员工因病、事假不能上班者,须以书面形式亲自向有关领导请假,并报院办备案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来者,按旷工对待。每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工资10%并给予通报批评;一次旷工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或一年内出现三次旷工者,给予解聘。

三、全体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不准高声喧哗;凡违反者每次罚款20元;未经科主任、护士长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双方各罚款50元。

四、员工在工作期间离开岗位,必须向科主任请假,同时向诊室同事告知去向以便于及时联系,不得擅自离开,否则每次罚款50元。

五、严禁工作时间内做私事;严禁打牌、下棋、打游戏、织毛衣等。凡违反者每次罚款100元。

六、上班期间统一着装(护士服、医生服),挂牌上岗,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上班,违者一次罚款20元。严禁醉酒上班,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严禁吃、喝、卡、拿病人钱物,否则每次处以相关金额的2-3倍罚款。

七、员工在医院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按情况轻重处30-500元罚款,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由责任人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并视情况予以处理,严重者解聘。

八、所有员工要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科室员工无条件服从科室负责人的工作安排,不得自行其是,不服从上级领导分配,待岗 。

九、严禁私收费(人情检查视作私收费),违反者予以所收金额10倍罚款,立即作停岗处理。

十、严禁在院外从事医疗活动,包括开设诊所、药店、私卖医疗用品,私自介绍病人外出诊疗、购药,一经发现所得收入10倍处罚,待岗或解聘;利用休息时间出诊者需经医务科批准,并商定收费标准,所收费用70%归个人,30%上交院财务,未经批准者视私收费处理。

第一章 招聘管理

第一条 我院实行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录用员工。

第二条 各科室各部门因业务发展需要须增加人员时,须提交用人计划报人力资源部,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核准确定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招聘事宜。

第三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聘用:

一)因品性恶劣,被原单位开除者;

二)有司法案件在身,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者;

四)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或健康状况较差经医院体格检查认定不适合在医院工作者;

第四条 应聘者必须交纳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如提供不真实的个人资料,取消应聘资格。符合应聘条件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招聘考试,择优录取,进入试用程序。

第五条 新进员工由各职能部门部安排试用期工作岗位。

第六条 新进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如试用期内工作表现达不到医院用人要求,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可视情况延长一个月试用期或终止试用期。

第七条 员工在试用期内,由所属科室或部门的负责人对其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个人品质、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理论和技能考试,考试合格者进行体检,并将科室考核、部门考试及体检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批,确定录用人员名单,符合医院用人条件的签订聘用制合同,进入人事代理程序。

第二章 新进人员的待遇

第八条 新进的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500元/月的试用期工资,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600元/月的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未满一个月,不享受试用期工资。

第九条 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签订聘用制合同后工资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同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可同时享受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其他新进人员须满一年并且获得相关执业证后方能享受奖金待遇;新进护士未取得执业证之前按600元/月标准发放工资;新调入的具有初级或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无需交纳合同保证金。

工作时间

第十条 医院是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里工作是本行业特点所定的。为了保证医疗业务的正常运转,员工工作时间不固定在某一个时间段里,要根据季节变化及医院工作需要来安排确定。

第十一条 医院执行每周休息一天半的作息制度,行政、后勤人员休息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上午、周日。医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执行轮休制度。

第三章 员工培训

第十二条 员工培训是为了提高员工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使员工具备与医院发展相适应的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员工的个人成长和医院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1、医院实行二级聘任聘用制度,即院长聘任中层干部,中层干部聘任聘用所辖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人员。各职能科室的科长、主任除直接聘任聘用所辖范围内的人员外,医务(科教)科、护理部要积极主动参与并协助各临床业务科室的聘任聘用工作;总务科作为工勤人员的主管部门,同样要深入了解聘用工作情况,积极参与。各临床业务科室要了解医、护、工三类人员的工作情况,应经常主动与上述三个职能部门加强联系,相互协调配合。

医院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由各分管的医院领导负责,必要时可提请院办讨论。

2、在聘任聘用工作中,必须坚持讲政治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要以是否称职作为衡量标准,注重工作实绩。一般情况下聘任聘用期为3年(工作需要调动岗位,退休和新分配的除外)。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有关精神,凡哺乳期、产假期未满的女职工,应由原科室负责聘任聘用;外出进修职工也应由原科室聘任。其他有特殊情况的,按本规定第5条统一处理。

3、工作人员被聘任聘用后,要尽心尽责按岗位职责做好各自的工作,服从科内的工作安排,对不服从分配或明显不称职的人员,经教育无效的,科室可要求提前终止聘任聘用关系,报院长同意后执行。

4、聘任、聘用工作的基本程序

(1)全院职工每人自填一份《工作人员聘用表》,内容包括一般情况、自我小结、要求聘任聘用的职务、科主任(护士长)、职能科室意见、分管副院长、院长意见。拒绝填表者,作拒聘处理。

(2)各类人员完成填表后,由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签署意见,统一交院人事科;人事科按医、护、工分类,分送各分管领导审阅签字。

(3)本人要求跨科室聘任聘用的,应在所填表格中写明,由原所在科室的负责人送人事科。人事科则负责分送相关科室阅签意见,并负责做好相关科室的协调工作。

(4)各类人员经分管院领导审阅后,再由人事科集中递交院长审定,尔后由医院统一行文公布聘任聘用名单,医院不单独签发聘书。

(5)对院中层干部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分别由分管副院长直接审核,院长聘任。副院长的专业技术职务直接由院长聘任。

5、除正常的聘任聘用外,医院和科室可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和实际能力,并参照医院制定的关于行风奖实施细则的规定,关于专业人员和其他人员年度考核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精神,对职工实行试聘、缓聘、不聘或解聘。职工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出拒聘的要求。

(1)试聘概念:即为试用期,是正式聘用前的考核性用工形式。

试聘:科室因故对有关人员实行试聘的,试聘期定为半年。在试聘期内,该员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和其它补贴,但工资和年终奖只享受本科室同类人员的70%。

(2)缓聘:界于聘与不聘之间的,属缓聘。在聘用期间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无聘用岗位的。缓聘当年内晋升职称不予考虑。缓聘人员仍留原科室从事原工作,缓聘期不超过半年。缓聘期间享受岗位工资和50%绩效工资,奖金和年终奖不享受或享受本科室同类人员的一半,由科室根据其在缓聘期的工作表现决定,缓聘期满,缓聘人员进行书面小结,经所在科室评议(考核),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3)不聘:凡科室直接宣布不聘,职工拒聘、要求跨科室聘任聘用而无其他科室接受的,均属于不聘对象。不聘对象下岗后,可向外流动,自找职业,医院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期内只发基本工资,无奖金。3个月后即作辞职或自动离职处理。对要求继续留院工作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由人事科安排试用工作,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无奖金。试用期满后仍无科室接受的,由医院行政会同院工会按《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决定是否终止合同关系或辞退。

(4)用人科室终止聘任聘用关系的,属解聘。一旦解聘后,应同时确定给予缓聘或不聘,并按相应待遇处理。

(5)拒聘或要求跨科室聘任聘用:有关对象作出这一决定后,应尽快自行联系接受科室,在一定期限内无其它科室接受的,即给予不聘处理。

6、若医生、护士岗位变动被医院聘任为后勤工作的,按后勤平均奖发放。

7、大中专毕业的见习医生、护士上岗五年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临时编制人员给予解聘或辞退;正式编制人员给予换岗。

职工离岗退养制度

1、范围、对象

医院在编职工中符合下列条件者之一:

(1)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

(2)距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之内或男性职工工龄已满30年,女性职工工龄已满25年者。

2、办理程序

由符合内退条件的职工提出书面申请,或由医院劝告内退的,由内退者填写《内部退养审批表》,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经批准同意后,由人事科办理内部离岗退养手续。

3、内退待遇

内退人员在办妥离岗手续后即可离院退养。自次月起享受内退待遇,至正式退休时止。

(1)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由医院交纳。

(2)未交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医院每月补发全额住房公积金。

(3)内退人员不再享受医院在岗人员的一切福利待遇。年终按退休人员标准慰问。

(4)医药费报销标准按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

(5)内退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由人事科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内退待遇同时停止执行。

4、其他事宜

工(女职工工龄已满20年),也可以办理内退手续。

(2)内退人员仍为医院职工,由人事科负责管理,内退人员在离岗期间,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由此造成不良后果,均由本人负责,并由医院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5、本规定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职工离岗培训制度

1、范围、对象

在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已与医院确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在竞争上岗中未被聘用的职工。

2、方法、时间及待遇

(1)方法:采用个人在院自学或医院集中培训和外送有关机构培训等形式,培训内容由个人根据市场导向或医院岗位确定,报院部审批。

(2)时间:离岗培训期限为1年一周期,期满经本人申请,批准同意后可参加新一轮的竞争上岗,如再次未被岗位聘用,符合内部离岗退养条件的可办理内退手续,不符合者办理辞退手续。

(3)工资、福利

院内离岗培训人员只享受基本生活费(基础工资、市定补贴和保留津贴),工龄连续计算。培训期间院外学习费用自理,但可享受医院每月100-200元培训补贴。住房公积金、个人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保等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由医院和本人缴纳。

医药费报销标准参照聘用职工执行。

医院为离岗人员保留档案工资,离岗期间如遇调资,则增发基础工资。

3、其他规定

离岗培训人员劳动关系仍在医院,人事管理挂靠人事科。

离岗培训期间,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按医院规章制度处理。

4、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科负责解释。特殊情况,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一、从员工聘用之日起,人力资源部应为每位员工建立一份完整的员工档案,并妥善保存:

1、员工档案的内容由该员工学习、工作过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员工本人提供,人事档案主要由手写档案、电脑存储档案两部分组成。

2、个人档案在员工终止合同时封存,并传递至由员工新单位或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职业介绍所。

二、员工人事档案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的内容:

1、按照国家要求所建立的档案的内容:

(1)履历材料:个人履历表包括教育、培训及工作经历、配偶及子女情况等;

(2)自传材料:自传或自传性质的材料

(3)鉴定、考察、考核材料:自我鉴定、鉴定材料、考察材料、教职工年度考核;

(5)政治历史审查材料;

(6)入党、团材料;

(7)奖励、处分材料

(9)其他参考材料。

2、按照jci要求所建立的档案的内容:

(2)档案内容:

2)员工岗位职责;

3)试用期、年度工作评价;

4)有效执照、证书等的复印件;各种证书包括:学历学位(其中医师职业人员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属必备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上岗证书等。

5)岗前培训(包括:新职工上岗前培训记录、医院岗位培训记录、科室岗位培训记录等)。

6)继续教育记录,cpr、acls证书的复印件。

7)医疗授权书(处方权/医嘱权),包括:抗菌药物权限、精/麻药物权限、手术/操作权限等。

三、由部门保存的员工个人档案为按照jci要求制作的纸质全部档案,由人力资源部保存的员工人事档案为按照中组部要求制作的纸质全部档案和按照jci要求制作的电子版。

四、做好员工档案保密工作,人事档案资料只限在下列情况下提供:

1.在人事档案规定范围内借阅,不外借,只能在阅档室查阅或摘抄。

2.外单位政审时,需阅档的凭阅档介绍信。

3.员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有效证明或充分理由,由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代为拷贝所需材料。

4.有特殊需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

5.个人档案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回顾,必要时随时更新。

一、 人事调动制度

条一条 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第二条 院内各科室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1、医师调动,由医务科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商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2、护理人员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3、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经人事与有关科室商定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院部可以随时调动任何工作人员。上述院内调动,都必须由人事管理处填写科室调动表,任何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新岗位报到。

第三条 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必须是岗位专业急需人员,调入对象需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评定后递交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条四条 外单位调入人员自调入之日起,工资参照正式职工发放,奖金等福利参照同类(同年工作)人员执行。

第五条 对要求调出人员,在科室工作允许的前提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相关职能,经院部同意,由人事科办理调出手续。

二、 毕业生入院制度

第一条 我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接收相关专业应届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

第二条 人事管理处负责拟定本年度用人计划、具体条件及招录方案,提交院办公会议讨论。

第三条 人事管理处根据院办公会议的讨论结果,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进行按规定要求的招考。

第四条 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招考工作,并将考试成绩报院部,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录取名单。

第五条 毕业生的人事关系逐步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三、 引进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制度

第一条 对专业技术人中的培养应立足于本院,对一些本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用引进的办法予以解决。

第二条 相关职能部门和人事科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审定,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试聘期限、岗位职责、经济待遇等。

第三条 试聘期一般不得低于三个月,试聘期过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对试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出书面的评定,由分管院长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正式聘用事宜。

第四条 同意正式聘用后,由人事与应聘人员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

第五条 外地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应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四、 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制度

第一条 人事处审核资格(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第二条 通过院部初步考核,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

第三条 医务处(护理部)或所在科室对其业务考核并复核其资格。

第四条 考核合格者,各职能科室交院部签署意见同意录用。

第五条 体检。

第六条 按专业进行岗前培训。

第七条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等有关规定,报当地卫生局审批或备案。

五、 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工作,经院部研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医院招收各类协议工,首先由人事管理处根据医院人员编制情况,按照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制定用工计划和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报院部批准后负责办理招收录用、签订合同,核定工资等手续,并负责办理调配、奖惩、福利待遇、辞退等事项,录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执业准入规定办理。

第三条 医院招收协议工,由人事管理处签署劳动合同后统一调配给所属各职能科室,由用工科室直接管理,用人科室负责考勤、考绩,提出奖惩或辞退意见,由财务科编报工资表,经人事管理处审核后执行。

第四条 招用的协议工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及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体检合格方可录用。

第五条 协议工录用期控制在一年以内但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继续留用须续签合同,新录用协议工试用期为3~6个月,如发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和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不再留用。

第六条 协议工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和医院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的、发生重大差错、服务态度差、不服从分配、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者医院有权随时辞退或酌情予以处罚。

第七条 录用外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待业人员,涉及原单位争议时,医院不负责合同以外事宜,对争议之外由协议工本人出面和原单位协商,协调无效时和医院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条 协议工工资待遇按照劳动法规,参加社会标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以双方协议达成的工资标准执行。

第九条 协议工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院内相关执行。

六、 考勤制度

第一条 全院实行考勤制,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全体科员考勤工作,每月如实填写考勤表,并于次月5日前报人事管理处。

第二条 各科考勤必须专人负责,每日的考勤情况要真实地记录在考勤表上,符号要准确,有差错改动时,须经科室领导批准后,由考勤员更改,个人不准随便改动。

第三条 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考勤请假制度,各科领导应严格按请假制度把关,按规定批假。对于因无组织纪律擅离岗位的职工按旷工论处,严重旷工累计满一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者,医院报上级部门予以除名。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无故不参加应到会议的;

2、科室负责人未知下属人员去向的;

3、病假当日不交病假证明书(急诊除外)或未与科主任、护士长请假者;

4、假期已满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5、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院者。

第四条 建立销假制度。各类人员请假期满回院必须向人事科销假,除不可抗拒原因未按时销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七、 请假制度

第一条 假期的种类、名称及时间

一、探亲假。请假条件: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已婚职工与配偶或未婚职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团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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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假期规定如下:

1、探望配偶,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当年六个月(累计)以上长期病假者;

4)、产假和哺乳假期间与家属团聚一个月的;

5)、女职工请哺乳假者(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其探亲假时间工资可以照发,路费按规定报销)。

6)、外来人员;

7)、配偶或父母不论用什么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团聚过的。

二、婚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符合晚婚规定的加12天。婚假和未婚职工探父母的当年只能享受一种,晚婚假可以另加。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三、丧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

四、产假:

1、正常分娩假期90天, 难产或多产的加15天,(包括产前按排15天以内的产前假)。

2、符合晚育条件的男方享受5~7天的护理假。

3、哺乳假: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在领取独生子女证后,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方可请哺乳假,哺乳假原则上不执行。

五、放射(疗)假,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0天。

六、年休假:

1、休假对象:

凡本院职工(正式在编),只要符合文件规定休假条件的均能享受休假。退休返聘人员和借用期满一年以上借用人员也参照执行。

2、假期标准:

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10年,休假7天(其中后半年参加工作者3.5天)

参加工作满10年至20年者,休假10天;

参加工作满21年至30年者,休假15天;

参加工作31年以上休假20天。

3、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或下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1)、当年病假、疗养假累计超过45天的;

2)、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5天的;

4)、当年产假90天的。

4、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如当年已享受探亲假或六年一次探望父母假期的,其年休假时间减半。

5、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再请事假,其事假天数累计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

6、假期审批手续仍按医院请假制度,逐级批准,报人事科备查。

七、病假:员工就诊应经保健科同意后去相关科室就诊(急诊例外)。员工住院经保健科同意后,由业务院长审批。出院后办理请假手续(所有员工不得挂家庭病床)。

八、事假:请事假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本人申请:事假三天以内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审批,三天以上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署意见后报所属职能部门审批。

第二条 请假的程序、手续及审批权限

一、除七天节假日和星期天以外的各类假期都必须到人事科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凭医师诊断

证明,其它假期必须书写请假条,并需通过逐级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后,方为有效。

二、病假经本院保健科出具证明,报科主任、护士长批准有效,外单位病假条医院不予承认(特殊情况例外)。年休假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审批。一周以上的病事假均须经分管院长最后审批(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做旷工处理)。探亲假、婚丧假等需经科室、职能、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请假条一律交人事管理处备案。

三、科主任、护士长的各类假期需所属职能科室批准,分管院长签字尚可,职能科室负责人请假需经院长批准。

四、职工放射(疗)假、年休假,由本人申请,科室安排,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系统主管部门审批(医疗系统由医务科、护理系统由护理部,院办等由所在科室审批),报人事科备案。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均需报院部批准(由相应分管领导签字方可),人事管理处备案。

五、婚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系统主管部门批准,送人事管理处备案。

六、丧假:先填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名,职能科室签署意见后报人事管理处备案。

七、 产假:凭准生证和产科医疗证明,科室领导签署意见,月末报考勤时附考勤月报表上,报人事管理处登记。

八、哺乳假: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所属职能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院部批准,报人事管理处登记。原则上不执行。

第三条 假期的使用

一、探望配偶,假期一次用完,不得分开和跨年度。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由科室提出书面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院部批准,可跨年度使用。

二、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须一次用完,不跨年度。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不得延期下一轮使用。

四、放射(疗)假,可分开使用,跨年度作废。

五、年休假:经批准后可分开使用,跨年度作废。

六、婚假(以结婚登记时间为准),当年使用,跨年度作废。

七、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院部。

八、新职工上岗前教育制度

第一条 为了使新职工上岗前了解医院的基本情况,尽快转换角色,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特制订本教育制度。

第二条 对新职工进行上岗前教育,使其了解医院的工作性质、目的任务和有关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本人的岗位职责及应遵守的职业道德等。树立以病人为中心观念。

第三条 教育内容:

1、医德医风教育;

2、员工手册学习:有关文件与政策法令;

3、医疗相关知识:医疗安全与管理;

4、岗位职责;

5、规章制度。

第四条 教育时间:3~4天。

第五条 教育形式:

学习有关文件材料,请院部领导作报告,介绍医院概况,提出要求。请院办人事、医务、护理、保卫、物业管理等有关科室介绍医院的规章制度,并提出要求。

第六条 新职工上岗前教育结束后需填写《干部履历表》、个人信息表。

第七条 上岗前教育具体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十

为实现医院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医院全体人员。

2、本医院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医院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录用。

(1)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2)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3)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院长特许者不在此列;

(4)其它经医院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工作

1、本院全体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了事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医院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医院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医院规定其它不得带入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医院工作场所。

(5)、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医院财物携出医院。

(6)、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任请准后方可离开。

(7)、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医院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8)、员工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9)、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10)、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医院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1)、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医院名誉的行为。

(12)、各科主任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13)、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医院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 上午:7:30—11:30 下午:2:30—6:00 ,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3、全体员工实行指纹打卡考勤。

4、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任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

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5、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

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任批准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任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3、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五日者,予以清退,不发给资费。

四、福利待遇

1、医院依照事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发放,如遇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工资。

5、在医院上班的外地员工,暂不安排宿舍和吃饭。

6、医院依据有关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医院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五、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医院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医院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医院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医院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医院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额度由医院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任批准;3天以上的须经院长批准。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六、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医院人力资源能适应医院日益发展的需要,医院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岗。新员工培训由医院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一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任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医院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医院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由医院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医院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医院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院长办公室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七、调职

1、医院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医院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任、院长办公室的书面批准。

3、医院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1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的岗位报到。

八、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任、院办主任核准;主任以上员工须经院长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任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医院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医院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九、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医院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医院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任汇报。

十、考核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任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执行。

3、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主任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院长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奖励的依据。

十一、奖惩

1、每月奖励:员工的奖励参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在当月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在下月的绩效工资中给予适当奖励。

2、年终奖励:每年年终评定优秀员工奖,由部门主任书面提出备选优先员工名单,经医院相关部门主任评议后,院长批准。奖予员工一定的奖金及颁发由医院院长签署的表彰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3)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任管理,情节轻微者;

(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薪):

(1)擅离职守,致使医院受较大损失者;

(2)损毁医院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3)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使医院蒙受较大损失者;赔偿比例不低于总额的30%。

(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

(5)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医院声誉者;

(6)散播不利于医院谣言或挑拨医院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2)偷窃医院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受法院判决的刑事处分者;

(4)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参加非法组织者;

(5)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6)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15天的;

(7)故意泄露医院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医院蒙受重大损失者。

(8)利用医院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医院名誉受损害者。

(9)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医院声誉或在医院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其它违反法令、制度情节严重者。

十二、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医院办公室,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015年08月09日

一、人事调动制度

条一条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第二条院内各科室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1、医师调动,由医务科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商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2、护理人员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3、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经人事与有关科室商定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院部可以随时调动任何工作人员。上述院内调动,都必须由人事管理处填写科室调动表,任何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新岗位报到。

第三条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必须是岗位专业急需人员,调入对象需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评定后递交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条四条外单位调入人员自调入之日起,工资参照正式职工发放,奖金等福利参照同类(同年工作)人员执行。

第五条对要求调出人员,在科室工作允许的前提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相关职能,经院部同意,由人事科办理调出手续。

二、毕业生入院制度

第一条我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接收相关专业应届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

第二条人事管理处负责拟定本年度用人计划、具体条件及招录方案,提交院办公会议讨论。

第三条人事管理处根据院办公会议的讨论结果,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进行按规定要求的招考。

第四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招考工作,并将考试成绩报院部,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录取名单。

第五条毕业生的人事关系逐步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三、引进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制度

第一条对专业技术人中的培养应立足于本院,对一些本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用引进的办法予以解决。

第二条相关职能部门和人事科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审定,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试聘期限、岗位职责、经济待遇等。

第三条试聘期一般不得低于三个月,试聘期过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对试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出书面的评定,由分管院长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正式聘用事宜。

第四条同意正式聘用后,由人事与应聘人员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

第五条外地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应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四、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制度

第一条人事处审核资格(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第二条通过院部初步考核,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

第三条医务处(护理部)或所在科室对其业务考核并复核其资格。

第四条考核合格者,各职能科室交院部签署意见同意录用。

第五条体检。

第六条按专业进行岗前培训。

第七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等有关规定,报当地卫生局审批或备案。

五、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工作,经院部研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招收各类协议工,首先由人事管理处根据医院人员编制情况,按照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制定用工计划和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报院部批准后负责办理招收录用、签订合同,核定工资等手续,并负责办理调配、奖惩、福利待遇、辞退等事项,录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执业准入规定办理。

第三条医院招收协议工,由人事管理处签署劳动合同后统一调配给所属各职能科室,由用工科室直接管理,用人科室负责考勤、考绩,提出奖惩或辞退意见,由财务科编报工资表,经人事管理处审核后执行。

第四条招用的协议工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及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体检合格方可录用。

第五条协议工录用期控制在一年以内但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继续留用须续签合同,新录用协议工试用期为3~6个月,如发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和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不再留用。

第六条协议工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和医院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的、发生重大差错、服务态度差、不服从分配、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者医院有权随时辞退或酌情予以处罚。

第七条录用外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待业人员,涉及原单位争议时,医院不负责合同以外事宜,对争议之外由协议工本人出面和原单位协商,协调无效时和医院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条协议工工资待遇按照劳动法规,参加社会标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以双方协议达成的工资标准执行。

第九条协议工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院内相关执行。

六、考勤制度

第一条全院实行考勤制,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全体科员考勤工作,每月如实填写考勤表,并于次月5日前报人事管理处。

第二条各科考勤必须专人负责,每日的考勤情况要真实地记录在考勤表上,符号要准确,有差错改动时,须经科室领导批准后,由考勤员更改,个人不准随便改动。

第三条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考勤请假制度,各科领导应严格按请假制度把关,按规定批假。对于因无组织纪律擅离岗位的职工按旷工论处,严重旷工累计满一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者,医院报上级部门予以除名。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无故不参加应到会议的;

2、科室负责人未知下属人员去向的;

3、病假当日不交病假证明书(急诊除外)或未与科主任、护士长请假者;

4、假期已满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5、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院者。

第四条建立销假制度。各类人员请假期满回院必须向人事科销假,除不可抗拒原因未按时销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七、请假制度

第一条假期的种类、名称及时间

一、探亲假。请假条件: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已婚职工与配偶或未婚职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团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

其假期规定如下:

1、探望配偶,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当年六个月(累计)以上长期病假者;

4)、产假和哺乳假期间与家属团聚一个月的;

5)、女职工请哺乳假者(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其探亲假时间工资可以照发,路费按规定报销)。

6)、外来人员;

7)、配偶或父母不论用什么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团聚过的。

二、婚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符合晚婚规定的加12天。婚假和未婚职工探父母的当年只能享受一种,晚婚假可以另加。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三、丧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

四、产假:

1、正常分娩假期90天,难产或多产的加1

5天,(包括产前按排15天以内的产前假)。

2、符合晚育条件的男方享受5~7天的护理假。

3、哺乳假: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在领取独生子女证后,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方可请哺乳假,哺乳假原则上不执行。

五、放射(疗)假,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0天。

六、年休假:

1、休假对象:

凡本院职工(正式在编),只要符合文件规定休假条件的均能享受休假。退休返聘人员和借用期满一年以上借用人员也参照执行。

2、假期标准:

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10年,休假7天(其中后半年参加工作者3.5天)

参加工作满10年至20年者,休假10天;

参加工作满21年至30年者,休假15天;

参加工作31年以上休假20天。

3、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或下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1)、当年病假、疗养假累计超过45天的;

2)、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5天的;

4)、当年产假90天的。

4、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如当年已享受探亲假或六年一次探望父母假期的,其年休假时间减半。

5、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再请事假,其事假天数累计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

6、假期审批手续仍按医院请假制度,逐级批准,报人事科备查。

七、病假:员工就诊应经保健科同意后去相关科室就诊(急诊例外)。员工住院经保健科同意后,由业务院长审批。出院后办理请假手续(所有员工不得挂家庭病床)。

八、事假:请事假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本人申请:事假三天以内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审批,三天以上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署意见后报所属职能部门审批。

第二条请假的程序、手续及审批权限

一、除七天节假日和星期天以外的各类假期都必须到人事科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凭医师诊断证明,其它假期必须书写请假条,并需通过逐级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后,方为有效。

二、病假经本院保健科出具证明,报科主任、护士长批准有效,外单位病假条医院不予承认(特殊情况例外)。年休假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审批。一周以上的病事假均须经分管院长最后审批(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做旷工处理)。探亲假、婚丧假等需经科室、职能、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请假条一律交人事管理处备案。

三、科主任、护士长的各类假期需所属职能科室批准,分管院长签字尚可,职能科室负责人请假需经院长批准。

四、职工放射(疗)假、年休假,由本人申请,科室安排,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系统主管部门审批(医疗系统由医务科、护理系统由护理部,院办等由所在科室审批),报人事科备案。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均需报院部批准(由相应分管领导签字方可),人事管理处备案。

五、婚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系统主管部门批准,送人事管理处备案。

六、丧假:先填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名,职能科室签署意见后报人事管理处备案。

七、产假:凭准生证和产科医疗证明,科室领导签署意见,月末报考勤时附考勤月报表上,报人事管理处登记。

八、哺乳假: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所属职能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院部批准,报人事管理处登记。原则上不执行。

第三条假期的使用

一、探望配偶,假期一次用完,不得分开和跨年度。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由科室提出书面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院部批准,可跨年度使用。

二、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须一次用完,不跨年度。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不得延期下一轮使用。

四、放射(疗)假,可分开使用,跨年度作废。

五、年休假:经批准后可分开使用,跨年度作废。

六、婚假(以结婚登记时间为准),当年使用,跨年度作废。

七、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院部。

八、新职工上岗前教育制度

第一条为了使新职工上岗前了解医院的基本情况,尽快转换角色,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特制订本教育制度。

第二条对新职工进行上岗前教育,使其了解医院的工作性质、目的任务和有关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本人的岗位职责及应遵守的`职业道德等。树立以病人为中心观念。

第三条教育内容:

1、医德医风教育;

2、员工手册学习:有关文件与政策法令;

3、医疗相关知识:医疗安全与管理;

4、岗位职责;

5、规章制度。

第四条教育时间:3~4天。

第五条教育形式:

学习有关文件材料,请院部领导作报告,介绍医院概况,提出要求。请院办人事、医务、护理、保卫、物业管理等有关科室介绍医院的规章制度,并提出要求。

第六条新职工上岗前教育结束后需填写《干部履历表》、个人信息表。

第七条上岗前教育具体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第一章 招聘管理

第一条 我院实行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录用员工。

第二条 各科室各部门因业务发展需要须增加人员时,须提交用人计划报人力资源部,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核准确定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招聘事宜。

第三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聘用:

一)因品性恶劣,被原单位开除者;

二)有司法案件在身,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者;

四)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或健康状况较差经医院体格检查认定不适合在医院工作者;

第四条 应聘者必须交纳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如提供不真实的个人资料,取消应聘资格。符合应聘条件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招聘考试,择优录取,进入试用程序。

第五条 新进员工由各职能部门部安排试用期工作岗位。

第六条 新进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如试用期内工作表现达不到医院用人要求,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可视情况延长一个月试用期或终止试用期。

第七条 员工在试用期内,由所属科室或部门的负责人对其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个人品质、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理论和技能考试,考试合格者进行体检,并将科室考核、部门考试及体检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批,确定录用人员名单,符合医院用人条件的签订聘用制合同,进入人事代理程序。

第二章 新进人员的待遇

第八条 新进的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500元/月的试用期工资,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600元/月的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未满一个月,不享受试用期工资。

第九条 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签订聘用制合同后工资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同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可同时享受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其他新进人员须满一年并且获得相关执业证后方能享受奖金待遇;新进护士未取得执业证之前按600元/月标准发放工资;新调入的具有初级或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无需交纳合同保证金。

工作时间

第十条 医院是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里工作是本行业特点所定的。为了保证医疗业务的正常运转,员工工作时间不固定在某一个时间段里,要根据季节变化及医院工作需要来安排确定。

第十一条 医院执行每周休息一天半的作息制度,行政、后勤人员休息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上午、周日。医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执行轮休制度。

第三章 员工培训

第十二条 员工培训是为了提高员工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使员工具备与医院发展相适应的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员工的个人成长和医院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 为了让试用期员工尽快熟悉医院环境和工作程序等,医院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试用期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医院概况:医院简介,组织结构,医院的发展方向、管理模式等;

二)员工基本素质: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礼仪行为规范,医德医风、服务理念、团队精神、卫生法律法规等,培养员工树立良好的思想观价值观。

三)专业技能:原则上到具体岗位安排专人带教,以所在科室、部门工作需要为基础,熟悉工作环境、工作职责、业务范围、仪器设备、工作程序、诊疗操作规范等。

第十四条 医院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在岗员工参加院内学术研讨会和业务培训,或输送员工到院外机构组织进修学习。

第十五条 员工因违反医院相关制度或业务能力不能胜任工作的,给予待岗培训,培训期间发300元生活补贴。待岗培训后试用一个月,试用合格后方能恢复原岗位。

第四章 晋升晋级考试管理

为了改变我院职称结构不合理的现状,鼓励我院医务人员积极参加晋升晋级考试,对参加职称考试的医务人员作出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凡已聘为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期未满5年调出或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须向医院缴纳人才培训费5万元。

第五章 人事调动和离职管理

第二十一条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及员工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医院调整员工职位或工作岗位及地点,员工应积极给予配合。

第二十二条 员工调动,需要调出或调入的员工,须提交调动申请报告交人力资源部,按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三条 员工辞职或提出解除合同的须提前30天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材料,经上级领导签批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四条 员工擅自离职的,或离职时未按医院规定办理工作、物品移交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其赔偿损失,造成医疗事故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花垣县人民医院

2011年1月1日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十一

一、为使医院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医院人事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院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均依据本制度执行。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医院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 招聘规定

三、本院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要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有关职能部门及院领导审核批准后,由人事科统一纳入招聘计划报院部及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组织招聘甄选事宜。

四、本院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根据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项实施或两种并用。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

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有其它严重疾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机关惩罚。

7、曾被本院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

8、体格检查不合格。

9、其它本院认定不合适的情形。

第三章 劳动关系

六、员工经过考试或面试和审批后,自聘用期开始,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劳动协议,以书面的形式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

七、劳动合同内容:根据国家和本市、县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八、签订、续订、变更、终止条件:根据国家和本市、县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九、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终止。员工与医院双方同意续约的,双方应于合同期满前10个工作日续签《劳动合同书》。

第四章 试用期规定

十、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期限内。

十一、双方根据合同期限决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满3 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为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3年的,试用期为6个月。 十二、试用人员报到时,向人事科递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位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一寸3张、二寸两张;

5、其它必要的证件。

十三、试用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及个人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否则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负。

十四、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十五、新进员工在试用期满前15天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结束试用期终止劳动关系。

十六、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伪造学历或其它各种证书;

2、伪造简历或工作经历;

3、隐瞒病史或受伤经历;

4、隐瞒和其它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5、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

7、不服从可是工作安排或拒绝完成领导交办的指令性任务;

8、试用期间参加执业资格、上岗证或职称考试未通过;

9、凡有收受病人红包,接受各种“回扣”或促销费、私自收费、搭车开药经查实;

10、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处罚;

11、护理理论考试或操作考试不合格;

12、因个人原因引起患者投诉或医疗纠纷经查实确有过错;

13、累计投诉超过2天;

14、旷工达到或超过1天;

15、参加三基考试不合格;

16、使用期考核成绩不合格;

17、有任何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行为;

十七、员工聘用分派工作后,立即赴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否则医院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十八、请假制度

1、请假手续必须在事先办理。如有重大突发事件,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先与相关请假部门用电话等告知,并在事后三天内补齐请假手续,否则做旷工论处。

2、除法定假外,职工申请任何假期都须填写“请假单”并附相关书面证明,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后执行,超过三天的假期结束后必须到相关部门销假。

3、假期批准权限: 1天内科室负责人批准;2-3天由科室负责人同意、职能科室负责人批准;4天以上由科室负责人、职能科室负责人同意、分管院长批准;科室负责人请假必须由职能科室同意、分管院长批准;职能科室负责人以上请假必须由分管院长同意、院长批准,属于补休的填好请假单贴上补休单由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交人事科。

4、请假条在请假前一天交到职能科室,行政后勤的交到办公室,职能科室负责人每月月底汇总一次,将月考勤报表交到人事科以便核对。如因科内人手不够,法定假和公休假无法正常休息的,科室负责人在每月考勤报表注明加班时间,需要用补休冲抵的假期必须在假条上写明。年底对补休这块不再重新核对。

5、本院职工填写病假请假单时必须附具有保健医师签字的医疗诊断证明书。

6、科室弄虚作假或管理权限不清滞留请假单或违期不上报的一经查实扣除科室负责人当月职务津贴50%。

7、各类人员请假期满上班后,应在2天内到人事科销假。

十九、假期类别及有关规定

1、法定休假:

元旦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劳动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1天、中秋节放假1天、国庆节放假3天,(护士节不放假,妇女节、青年节属部分公民放假日,放假半天,如逢星期六、星期日不补假)。

2、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当年产假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如已先享受年休假,则下一年年休假不享受。当年享受探亲假,其年休假期减半。

产假:

(1)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遇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护理假。

(2)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不安排夜班,哺乳期6个月内每天给一小时哺乳时间,可上、下午分开各半小时使用,不上夜班,满6个月既取消哺乳时间。

(3)产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产假当年仍可享受探亲假但不可享受年休假。

(4)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每年年终凭独生子女证到财务领取独生子女费到十四岁止。孩子出生第一年请在办好独生子女证之后自觉到人事科登记。

4、人流假:

5、探亲假:

(1)必须在不影响排班,保证正常医疗工作的前提下请假。

(2)已婚:探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配偶每年一次,每次假期30天。

(3)未婚:探父母1年1次,假期20天,2年1次,假期45天。

享受探亲假条件:凡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正式职工,与配偶父母不在一起居住,而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兼于交通的日趋便利,省内自本规定下发后不安排探亲假。如已经享受房租补贴或单位已经安排宿舍的,原规定的每月两次的车费报销取消。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本人月标准工资30%内的,由本人自负,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探亲假内遇婚丧假,不再另外给假。探亲假原则不能分开使用,探亲假包括公休和法定假。

6、病假:

凡本院职工病假须保健医生(周文斌)在医疗证明书上签字,然后按照请假程序填写请假单。住院原则在本院住院。需到外院就医的,需医生证明,保健医生证明,报分管院长核实、院长批准。否则不给报销,离院治疗的时间按照事假来扣除。正常上班者不能挂牌住院。即使在住院期间兼带工作的,其住院时间亦视为病假时间。病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7、事假:

凡事假必须在工作能安排的前提下,履行请假手续。事假不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8、婚假:

(1)达到晚婚年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按照国家规定婚假15天。

(2)凭结婚证办理请假手续,凡办理结婚手续后,原有探亲假的职工不再享受每年一次探望父母的探亲假,享受婚假的职工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婚后四年方可探望父母假。

(3)再婚的只享受法定假期3天。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9、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包括岳父母、公婆)按规定给假3天,如路途遥远,根据路程可以适当给路程假。

10、试用期员工请病、事假,其试用期按请假天数延长。

二十、假期待遇

(一)病假:

1、病假在一个月之内的,岗位津贴按实际天数扣除,同时,根据不同的工龄扣除日标准工资:10年以下扣30%;10-19年扣20%:20-29年扣10%;30年以上扣5%。

2、病假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工龄10年以下的发本人的标准工资80%,工龄10年(含10年)以上的发本人的标准工资90%。

3、病假在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开始:工龄10年以下的发本人标准工资70%,工龄10年以上的发本人工资80%。

(二)事假:按日计算扣除全额工资。

(三)婚假、丧假、产假、人流假、探亲假:不扣工资。

(四)旷工:按天计算加倍扣除全额工资,并按每次扣年终奖5%合计。若因旷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旷工人员负责,全年累计旷工三次以上的,取消年终奖。

(五)涉及扣除年终奖的假期

1、产假、流产假按月扣除年终奖,婚假或流产假只休半个月的不扣年终奖。

2、事假年累计21天以上,取消全年年终奖,事假一星期以上按月扣除。

3、病假3个月以上取消年终奖,病假半个月以上—3个月内按月扣除。

4、外出进修享受50%年终奖。

5、调动人员如属组织任命按照实际在岗时间发给,其余人员调出的不再享受年终奖,调入的人员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在岗时间。

二十一、违规处理:

续者,经济处罚100元,1小时以上经济处罚200元,情节严重的,按照实际时间做旷工论处,涉及科室排班不清,科室负责人扣50元,全年累计违规10次以上,取消年终奖。

未按通知规定,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院、科组织的各类会议或活动每人每次扣50元,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开会中途离场在10分钟以上扣50元。

第六章 人员流动

二十二、按需调岗

1、医院将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调岗调薪,具体依据医院的相关文件规定。

2、医院所有员工应当配合这种工作调整,对岗位调整有异议应当先服从、后反映。

3、员工对调动的异议可通过相应程序申诉,但不影响调动之执行;擅自拒绝调动、未按时至新岗位报到属于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视为员工自动离职。

第七章 员工离职

二十三、员工辞职需要提前1个月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经医院批准并办理相关离职及交接手续后方可离院,否则须赔偿因此而给医院造成的损失。

二十四、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未到合同约定时间而提出辞职的,须根据规定向医院缴纳违约金,具体包括医院为其所提供的专项培训、专业技术培训、进修、继续教育、科研活动经费及由此产生的路费、住宿费、补贴费用。如该员工与医院签有竞业限制合同,还须履行竞业限制合同中规定的竞业年限及相关内容。

二十五、裁员:由于经营、管理原因医院需要裁减人员,医院将报有关部门,同时提前通知员工,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办理退工手续。

二十六、辞退:合同期内不符合医院要求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医院规章制度的员工,医院依法予以辞退。

第八章 奖惩规定

二十七、医院员工在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并作出特别贡献的情况下,医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奖励,具体参照医院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章 修订和解释

二十八、执行日期

本《人事管理制度》经职工代表讨论修改,经职代会表决通过后开始施行。

二十九、修订

本《人事管理制度》经公布施行后,医院也将根据工作需要,总结实践中的新鲜经验,根据院部授权,由职能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修订意见,征求意见后,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施行。

三十、解释

1、本制度由人事科负责解释,此前存在的医院制度与本制度之规定相冲突的,以本制度的规定为准。

2、其他

(1)本管理制度为员工日常管理和员工奖惩的重要依据,要求每位员工熟知,并严格执行。

(2)医院可根据法定程序对本管理制度的内容进行修改,补充。修改补充的内容将以医院文件的形式通知到各科室,修订后的内容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一、从员工聘用之日起,人力资源部应为每位员工建立一份完整的员工档案,并妥善保存:

1、员工档案的内容由该员工学习、工作过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员工本人提供,人事档案主要由手写档案、电脑存储档案两部分组成。

2、个人档案在员工终止合同时封存,并传递至由员工新单位或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职业介绍所。

二、员工人事档案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的内容:

1、按照国家要求所建立的档案的内容:

(1)履历材料:个人履历表包括教育、培训及工作经历、配偶及子女情况等;

(2)自传材料:自传或自传性质的材料

(3)鉴定、考察、考核材料:自我鉴定、鉴定材料、考察材料、教职工年度考核;

(5)政治历史审查材料;

(6)入党、团材料;

(7)奖励、处分材料

(9)其他参考材料。

2、按照jci要求所建立的档案的内容:

(2)档案内容:

2)员工岗位职责;

3)试用期、年度工作评价;

4)有效执照、证书等的复印件;各种证书包括:学历学位(其中医师职业人员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属必备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上岗证书等。

5)岗前培训(包括:新职工上岗前培训记录、医院岗位培训记录、科室岗位培训记录等)。

6)继续教育记录,cpr、acls证书的复印件。

7)医疗授权书(处方权/医嘱权),包括:抗菌药物权限、精/麻药物权限、手术/操作权限等。

三、由部门保存的员工个人档案为按照jci要求制作的纸质全部档案,由人力资源部保存的员工人事档案为按照中组部要求制作的纸质全部档案和按照jci要求制作的电子版。

四、做好员工档案保密工作,人事档案资料只限在下列情况下提供:

1.在人事档案规定范围内借阅,不外借,只能在阅档室查阅或摘抄。

2.外单位政审时,需阅档的凭阅档介绍信。

3.员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有效证明或充分理由,由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代为拷贝所需材料。

4.有特殊需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

5.个人档案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回顾,必要时随时更新。

一、目的:招聘员工本着以需录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二、招聘条件

1、学历,统招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执业资格;

3、因工作需要原则上身高在160cm以上;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

5、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工作技能;

7、具备聘任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特殊要求。

三、招聘流程

第一阶段:申请

各科室根据用人需求情况,由科室负责人写出书面用人申请交到人事科,征求相关职能科室意见。

第二阶段:调查审批

人事科根据科室定员定岗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对确实需要增加人员的,报经院领导批准后统一组织招聘。

第三阶段:招聘考试

1、医院需要招聘的岗位,在院领导同意后正式进入招聘程序,通常采取社会招考的形式。

2、人事科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审查、整理、分类,将合乎要求 1

人员的资料交给院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审核。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审核通过的人选后,由人事科及相关业务科室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两部分。

3、人事科按规定要求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报院领导批准,院领导批准后由人事科通知被录用的人员到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三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如有品行不良或工作实绩欠佳及不遵守院规者,可随时终止试用。

四、工资待遇:见习期工资3000元/月,享受所在科室卫生津贴,一年后转正,工资4000元/月,享受所在科室卫生津贴。

五、岗前培训

1、新员工报到后将进行集中岗前培训。

2、由人事科主持岗前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报请院长批准后实施。

3、相关科室须积极备课,按计划要求按时讲课做好对新员工的培训工作。

六、聘用后管理

1、见习期一年,见习期内必须按执业要求考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见习期满科室提出任用意见,专业理论、技能考核合格者填报任用表格,报请院领导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

2、签订合同后每年递增200元的基本工资。

3、签订聘用合同满两年后缴纳养老、医疗保险。在每年的元月和七月集中办理两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的制度、规定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院人事科负责对本制度的解释及今后的修正。

2015年12月17日

1、医院实行二级聘任聘用制度,即院长聘任中层干部,中层干部聘任聘用所辖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人员。各职能科室的科长、主任除直接聘任聘用所辖范围内的人员外,医务(科教)科、护理部要积极主动参与并协助各临床业务科室的聘任聘用工作;总务科作为工勤人员的主管部门,同样要深入了解聘用工作情况,积极参与。各临床业务科室要了解医、护、工三类人员的工作情况,应经常主动与上述三个职能部门加强联系,相互协调配合。

医院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由各分管的医院领导负责,必要时可提请院办讨论。

2、在聘任聘用工作中,必须坚持讲政治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要以是否称职作为衡量标准,注重工作实绩。一般情况下聘任聘用期为3年(工作需要调动岗位,退休和新分配的除外)。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有关精神,凡哺乳期、产假期未满的女职工,应由原科室负责聘任聘用;外出进修职工也应由原科室聘任。其他有特殊情况的,按本规定第5条统一处理。

3、工作人员被聘任聘用后,要尽心尽责按岗位职责做好各自的工作,服从科内的工作安排,对不服从分配或明显不称职的人员,经教育无效的,科室可要求提前终止聘任聘用关系,报院长同意后执行。

4、聘任、聘用工作的基本程序

(1)全院职工每人自填一份《工作人员聘用表》,内容包括一般情况、自我小结、要求聘任聘用的职务、科主任(护士长)、职能科室意见、分管副院长、院长意见。拒绝填表者,作拒聘处理。

(2)各类人员完成填表后,由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签署意见,统一交院人事科;人事科按医、护、工分类,分送各分管领导审阅签字。

(3)本人要求跨科室聘任聘用的,应在所填表格中写明,由原所在科室的负责人送人事科。人事科则负责分送相关科室阅签意见,并负责做好相关科室的协调工作。

(4)各类人员经分管院领导审阅后,再由人事科集中递交院长审定,尔后由医院统一行文公布聘任聘用名单,医院不单独签发聘书。

(5)对院中层干部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分别由分管副院长直接审核,院长聘任。副院长的专业技术职务直接由院长聘任。

5、除正常的聘任聘用外,医院和科室可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和实际能力,并参照医院制定的关于行风奖实施细则的规定,关于专业人员和其他人员年度考核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精神,对职工实行试聘、缓聘、不聘或解聘。职工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出拒聘的要求。

(1)试聘概念:即为试用期,是正式聘用前的考核性用工形式。

试聘:科室因故对有关人员实行试聘的,试聘期定为半年。在试聘期内,该员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和其它补贴,但工资和年终奖只享受本科室同类人员的70%。

(2)缓聘:界于聘与不聘之间的,属缓聘。在聘用期间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无聘用岗位的。缓聘当年内晋升职称不予考虑。缓聘人员仍留原科室从事原工作,缓聘期不超过半年。缓聘期间享受岗位工资和50%绩效工资,奖金和年终奖不享受或享受本科室同类人员的一半,由科室根据其在缓聘期的工作表现决定,缓聘期满,缓聘人员进行书面小结,经所在科室评议(考核),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3)不聘:凡科室直接宣布不聘,职工拒聘、要求跨科室聘任聘用而无其他科室接受的,均属于不聘对象。不聘对象下岗后,可向外流动,自找职业,医院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期内只发基本工资,无奖金。3个月后即作辞职或自动离职处理。对要求继续留院工作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由人事科安排试用工作,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无奖金。试用期满后仍无科室接受的,由医院行政会同院工会按《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决定是否终止合同关系或辞退。

(4)用人科室终止聘任聘用关系的,属解聘。一旦解聘后,应同时确定给予缓聘或不聘,并按相应待遇处理。

(5)拒聘或要求跨科室聘任聘用:有关对象作出这一决定后,应尽快自行联系接受科室,在一定期限内无其它科室接受的,即给予不聘处理。

6、若医生、护士岗位变动被医院聘任为后勤工作的,按后勤平均奖发放。

7、大中专毕业的见习医生、护士上岗五年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临时编制人员给予解聘或辞退;正式编制人员给予换岗。

职工离岗退养制度

1、范围、对象

医院在编职工中符合下列条件者之一:

(1)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

(2)距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之内或男性职工工龄已满30年,女性职工工龄已满25年者。

2、办理程序

由符合内退条件的职工提出书面申请,或由医院劝告内退的,由内退者填写《内部退养审批表》,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经批准同意后,由人事科办理内部离岗退养手续。

3、内退待遇

内退人员在办妥离岗手续后即可离院退养。自次月起享受内退待遇,至正式退休时止。

(1)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由医院交纳。

(2)未交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医院每月补发全额住房公积金。

(3)内退人员不再享受医院在岗人员的一切福利待遇。年终按退休人员标准慰问。

(4)医药费报销标准按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

(5)内退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由人事科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内退待遇同时停止执行。

4、其他事宜

工(女职工工龄已满20年),也可以办理内退手续。

(2)内退人员仍为医院职工,由人事科负责管理,内退人员在离岗期间,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由此造成不良后果,均由本人负责,并由医院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5、本规定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职工离岗培训制度

1、范围、对象

在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已与医院确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在竞争上岗中未被聘用的职工。

2、方法、时间及待遇

(1)方法:采用个人在院自学或医院集中培训和外送有关机构培训等形式,培训内容由个人根据市场导向或医院岗位确定,报院部审批。

(2)时间:离岗培训期限为1年一周期,期满经本人申请,批准同意后可参加新一轮的竞争上岗,如再次未被岗位聘用,符合内部离岗退养条件的可办理内退手续,不符合者办理辞退手续。

(3)工资、福利

院内离岗培训人员只享受基本生活费(基础工资、市定补贴和保留津贴),工龄连续计算。培训期间院外学习费用自理,但可享受医院每月100-200元培训补贴。住房公积金、个人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保等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由医院和本人缴纳。

医药费报销标准参照聘用职工执行。

医院为离岗人员保留档案工资,离岗期间如遇调资,则增发基础工资。

3、其他规定

离岗培训人员劳动关系仍在医院,人事管理挂靠人事科。

离岗培训期间,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按医院规章制度处理。

4、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科负责解释。特殊情况,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1、在国家劳动人事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的范围内,根据职工表现、能力、贡献和工作需要,决定对职工的晋升、任免、调动、奖惩、聘用和解聘。

2、根据医院的发展和工作需要设定岗位,根据人员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确定人员。

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在取得资质的基础上,由院委会研究决定其聘任资格,可以高职低聘,低职高聘,并兑现相关待遇,记入档案。

4、职称聘任的条件:以取得资质的时间为总准则,同等条件下:

(1)劳模优先,(2)先进工作者优先,(3)学历优先,(4)工龄优先。

5、对科室负责人施行聘任制,由院委会研究决定聘任,对不服从领导、工作能力低下、不能团结同志、没有凝聚力的要及时免去其职务。

6、科室工作人员施行双向选择的办法,进行岗位聘任,对不服从科室负责的领导、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科室有权解聘,报院委会批准。如果没有其他科室接收的,发岗位责任工资部分待聘,不享受单位的任何福利待遇。

7、调入、分配的人员签定10年工作合同,调入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分配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发60%的档案工资,享受福利待遇,期满后施行绩效工资。私自调出者收回试用期间的一切工资、福利待遇和医院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基金等,否则院方不办理手续。

8、外出进修人员签10年工作合同,进修科目、时间医院决定,进修地点双方确定,进修期间开固定工资,享受福利待遇,进修费各负责50%。进修期满按时回院上班,逾期按挂职对待。没有达到预期进修目的的,收回进修时的一切待遇。

9、上级指派、技术交流需要短期培训的,医院负责费用,开岗

位责任工资,奖金按后勤人员计发,享受福利待遇。

10、鼓励职工参加在职教育(函授、职大),取得学历证明后,凭学员收据报销学费的20%,其余费用自理,平时考试、辅导的误工工资照发。

11、挂职人员不享受医院的一切待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基金等院方交纳部份也由个人负责交纳。

12、临时聘用人员的待遇按其工作岗位的不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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