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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文殊院导游词介绍如何写 介绍成都的导游词(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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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文殊院导游词介绍如何写 介绍成都的导游词(六篇)
2023-01-02 07:23:32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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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文殊院导游词介绍如何写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委

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商品房购房合同范本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座落: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用途____,建筑结构____,建筑层数为____层。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________。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__________元(币种:__),价款为______元,计____(大写)。

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 变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

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面积差异不超过±3%(包括±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见附件三),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市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燃气(气源种类)______________。

5、暖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 日内采取扑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

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____日

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 商品房产权登记

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在30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毕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甲方未按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或未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按有关规定由乙方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条 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见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交易的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位于xx市的壹幢(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权证登记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该房屋产权属 所有。

2、甲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该房屋。

二、房款售价:该房屋总售价为人民币 元整

三、房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到xx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当日,乙方将首期房款人民币 整(元 支付给甲方,余下房款人民币 整(¥ 元),乙方须在 支付给甲方。

四、其它费用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双方协商由 支付。

五、物业的交割

1、物业交接的期限:甲方应于前向乙方移交该房屋。

2、甲方在移交该房屋时,应保持房屋结构及水电、卫生、有线电视、通讯等配套设施完整,保持原有的装修状况,并结清在移交之前所发生的水电、卫生、有线电视、通讯、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

3、甲方应在移交该房屋之日向乙方移交该房屋的水电、卫生、物业管理等配套设施过户所需的各项物料。

六、责任与权利

1、 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与明晰性,没有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

2、 乙方有权对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与明晰性进行核实。

3、 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交易的过户手续。

七、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违约方须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的10%并承担办理该房交易过程当中所发生的费用。

2、如该房屋的产权不真实、明晰,出现权属纠纷的债权债务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3、如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配合对方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并提供所需的各项物料、造成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时间往后拖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甲方(或乙方)承担。

4、如甲方不按合同第五款之规定交割物业的,乙方有权在甲方应得的款项中予以扣除乙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同时有权拒绝转付甲方应得的款项,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八、补充条款:

九、其它条款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修改本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定补充合约,补充合约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能解决,约定由本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定。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成都文殊院导游词介绍如何写二

文殊院座落在成都市西北角,1983年,被国务院确定为汉族地区佛教全国重点寺院。 文殊院有悠久的历史。相传隋朝时,隋文帝之子蜀王杨秀的宠妃,为当时的“圣尼”信相所建,故称信相寺。五代时一度改名妙圆塔院。宋代仍称信相寺。据《成都县志》记载,明朝末年,信相寺毁于兵火。建筑俱焚,唯有10尊铁铸护戒神像和两株千年古杉,历劫尚存。 清朝康熙二十年(1681年),慈笃禅师来到荒芜的古寺,在两杉之间结茅为寇,苦行修持,数年之间行著四方,声名远扬。传说慈笃禅师圆寂火化时,红色火光在空中凝结成文殊菩萨像,久久不散。市民群众认为慈笃是文殊菩萨的化身,从此改信相寺为文殊院。

康熙三十六年至康熙四十五年(1697?1720xx年),官绅军民捐资重修寺庙,嘉庆、道光年间,文殊院方丈本圆法师又采办了82根石柱,改建、扩建了主要殿堂,形成了现今的规模。这82根石柱今天成为院中一景。

近代时,文殊院香火兴盛。历任方丈都在这里开坛传戒,并办有佛学苑、传习所,培养僧才。抗战时期,高僧大德佛源、太虚、能海等陆续到这里讲经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多次拨款修缮寺庙。

文殊院是成都市内保存最为完整的佛教寺庙。共有房屋200余间,总建筑面积1.16万平方米,有僧人60多人。现在是四川省佛教协会所在地。

走近寺前,只见古色厚朴的围墙盘绕在古刹四周,正门上嵌着“文殊院”三个大字,与围墙上“南无阿弥陀佛”、“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世界和平、人类幸福”相映衬,使文殊院显得十分庄严、肃穆。寺内中轴线上依次分布着天王殿、观音殿、大雄宝殿、说法堂、藏经楼等五重殿宇,两庑配以钟鼓楼、禅堂、观堂、客堂、斋堂、戒堂、念佛堂及各职事寮房,形成闭锁式的四合结构。五重大殿连同前后照壁,分布在长200米的中轴线上,各殿堂楼阁古朴宏敞,飞檐翘角,是典型的清代建筑。殿堂之间,主次分明,错落有致,疏密得体,大小相同,院中有园,园中有院,院中有景,环境极是清静幽雅。又前临文殊院街,后畔万福桥侧,素有“寺殿接通衢,禅房远尘嚣”之说。

文殊院文物荟萃,宝物众多。就拿供奉的佛像来说,寺内供奉大小300余尊佛像,有钢铁铸造,有脱纱、木雕,有石刻、泥塑,十分丰富。从年代而论,有出土的梁代石刻,有唐宋年间铁铸戒神,更有清代青铜铸像,还有缅甸玉佛,这些塑像具有很高的文物价值和艺术价值,为我们研究古代雕塑、铸造等工艺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护法韦驮像,1820xx年本圆法师主持塑造,整个塑像均以青铜翻砂而成,韦驮威武而立,相貌端庄,盔、铠、靴、杵的链锁,浮雕花饰,都雕琢剔透,工艺精湛,是一尊难得的艺术珍品。还有一尊观音大士像,也为1820xx年用青铜铸造。观音慈祥平和地坐骑在水兽身上,形象生动,缨络衣纹、细致流畅。所骑水兽,似狮非狮,似犬非犬,造型独特,温顺可爱。这尊造像,反映了清代较高的雕铸水平。

另有一尊缅甸玉佛,是文殊院和尚性鳞1920xx年一路募化,历尽艰苦,步行到缅甸请回的,也十分珍贵。

在藏经楼,收藏了各种佛经上万册,其中有康熙皇帝御赐的《药师》、《金刚经》等,十分珍贵。 寺内还珍藏明清以来书画珍品。最著名的是康熙皇帝1720xx年御赐文殊院的“空林”墨迹,以及康熙临宋代书法家米芾的《海月》条幅,文曰:“从皆趋世,出世者谁。人皆遗世,世谁为之。爰有大士,处此两间。非浊非清非律非禅。惟是海月都师之式庶,复见之众缚自脱。我梦西湖天宫化城,见两天竺,宛如生平,云披月满。遗像在此,谁其赞之,惟东坡子。”果亲王墨迹是清朝雍正年间,果亲王赠给文殊院的墨宝。条幅上写着“日面月面,胡来汉现。有时放行,有时把断。世法佛法,打成一片。苦作一片会,遇贵即贱。不作一片会,麦里有面。”另有一副于佑任所书“圄满法界月,清凉功德池”的对联.此外,还有印度贝叶经、唐代高僧玄奘顶骨、唐代日本鎏金经简、千佛袈裟、发绣观音、挑纱文殊和舌血含宝等佛教文物。印度贝叶经是1887年寺僧明宽法师从印度请回的一部佛经,十分珍贵。千佛袈裟为明代祟祯皇帝的妃子所绣,绣工细美,至今已有300多年历史,仍保存完好。发绣观音是清朝嘉庆、道光年间,陕、甘总督杨遇春之女用自己的头发绣成的一幅水月观音像,衣纹、毛林全用经文组成。是一件难得的艺术品。挑纱文殊为清代女信徒吴贞女用挑纱的方法制成,远看烟水茫茫,很象是绘画,十分精美.

金刚经宝塔是清光绪八年(1882年),杨光坼用绳头小楷抄写《金刚经》,全部经文组成一座宝塔,远看是图,近看是经。舌血含宝是指清朝时有三位和尚用舌血书写的《华严经》、《楞严经》和《法华经》等经书。

藏经楼还珍藏着宋代墨龙、明清时期破山、丈雪的书法、碧眼、竹禅的绘画以及书法家何绍基、郑板桥、张大干、丰子恺等人的书画作品。

文殊院以它优美的园林、庄严的殿堂、众多的文物吸引了大批中外来客。文殊院的素撰佳看也闻名退还,中外来宾争相品尝,高朋满座,胜友如云。

成都文殊院导游词介绍如何写三

成都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第五次会议

会 议 纪 要

20xx年9月15日,成都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举行了第五次会议。会议由成都市总工会召集并主持,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成都市建委、成都市建工集团总公司、成都商会以及成都市基建工会的负责人应邀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通报了第四次会议以后的工作

(一)成都市总工会通报了第四次会议后所开展的工作,通报了强化劳动关系协调十大机制的建立,开展劳动合同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了作为劳动关系一方的工会组织对《劳动合同法(草案)》讨论修改的工作情况,并且通报了全总关于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工作的有关精神。

(二)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93号令,推进集体合同签订特别是工资集体协商,加强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规范出租车行业劳动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开展的重点工作,通报了四川省劳动关系三方协调第七次会议精神及要求,通报了“就业和社保‘’规划目标要点”情况,强调提出了起草、下发《关于加强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的必要性。

(三)成都企业联合会/成都企业家协会通报了不断完善雇主组织机构建设,检查和指导企业集体协商和工资谈判工作,与成都市总工会联合培训及联合举行非公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现场经验交流的情况。

二、会议对《关于加强建筑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讨论稿)进行讨论修改

政府方代表认为,劳动保障部提出今年底基本实现所有使用农民工的建筑企业都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涉及到解决三农问题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我市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保的比例偏低,根据四川省三方协商第七次会议的要求,劳动合同要纳入制度化管理,要把推进劳动合同的实施作为构建和谐企业的切入点,重点放在民营企业、乡镇企业。近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四川省建筑业用工劳动合同书》,此举将进一步规范建筑行业劳动合同。各雇佣农民工的建筑企业要与农民工续签、新签劳动合同时使用此范本。

工会方代表认为,该文下发对规范和要求企业在雇佣农民工时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改善建筑行业劳动关系现状、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积极作用。要针对性地解决好劳动合同中存在的合同主体不规范、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突出问题,继续研究对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规范和设计好准入制度,推动市政府93号令的深入贯彻执行。当前三方应当联合加大对劳动合同的签约情况以及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方要支持农民工加入工会和发挥工会组织对该《通知》执行情况的监督作用。

企业方代表认为,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对《劳动法》和《关于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通知》(川省社办[20xx]41号)文的贯彻执行。促进企业经验管理人员与企业工会(企业职工代表会议)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企业经营管理者要自觉贯彻市政府第93号令,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和不拖欠职工的工资。

市建委建议进一步加快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建设,规范劳务分包市场、采取建立农民工登记卡和电子文档来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市建工集团总公司建议在建筑业企业与雇佣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内容标准要合适,讲求实效和可操作性。

三、确定下阶段工作要求,明确牵头单位

1、共同推进建筑领域劳动合同制度,力争今冬明春建筑企业农民工基本签订劳动合同,基本加入工会组织。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建委牵头负责,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配合。

2、尽快建立成都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联合会和成都市总工会基本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三方协商会议制度。此项工作由市建委和市总工会共同牵头负责。

3、加强对区(市)县三方协商工作具体现实指导,进一步把三方协商向乡镇街道延伸,夯实三方工作的基础。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和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负责。

4、为配合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在试点工业园区开展 “十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十大优秀进城务工人员” 评选活动。建议提请政府表彰。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5、加大对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和劳动法律监督员的培训力度。仲裁员培训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调解员和监督员由市总工会负责。

6、三方同意派员外出调研学习,研究三方协调机制如何提升的问题。

四、对三方协商会议代表进行调整

因工作调整,原政府方代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处处长李艺玫卸任,改由现任仲裁处处长王健接替。会议对李艺玫同志在三方协商会议中努力工作的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和感谢。

五、会议确定由成都企业联合会/成都企业家协会召集第六次三方协调会议。

成都文殊院导游词介绍如何写四

20xx年1月13日,成都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由市总工会的首席代表主持,政府方代表市人社局的首席代表、雇主方代表成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与市工商联的首席代表的委托代表、以及三方会议代表参加了会议,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成都企联等相关部门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上,三方成员单位的首席代表分别通报了第十三次协调会议以来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的情况,并就相关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研究部署了三方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会议同意市总工会代表的调整

因工作原因,市总工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代表由原民管部部长龙太利、原保障部部长杨元凯、原法律部部长胡艳桃三人调整为:民管部部长王灏、法律部部长杜渝、保障部副部长陈萍。

二、会议审议通过事项

(一)由市人社局牵头,三方四家联合行文,对已创建达标的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商务)园区、乡镇街道、和谐企业进行动态复核工作,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我市劳动关系协调员(师)的组织培训工作的力度。市人社局加大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扩大影响和培训面。20xx年,将三方四家代表纳入培训计划。市总工会要从各级工会干部、工会专职工作者和企业工会优秀工作人员中推荐一批参与培训;市工商联和成都企业联合会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输送人员参与培训。

(三)确定了金堂县、蒲江县开展创建20xx年省级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县(市)工作,此项工作纳入市人社局专项目标考核。

(四)20xx年三方四家组成指导小组,分别牵头深入区(市)县对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商务)园区、乡镇街道、企业进行指导,重点对资料规范、劳动合同签订、职代会建立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等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五)20xx年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企业联合会和工商联要对成都市综合类100强、制造业100强企业中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列出名单,由三方四家共同推进企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合同》等工作。

(六)市人社局要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中,审核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个人劳动合同中所约定事项是否与企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合同中所协商事项一致。督促受检单位严格执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中明确的劳动报酬、劳动标准、劳动定额等。

(七)雇主方代表成都企业联合会和市工商联参与全市职工技能大赛工作。一是积极参与技能大赛的组织、策划和日常工作;二是指导会员企业做好职工的技能培训工作,为全市职工技能大赛输送人才;三是督促会员企业足额提取职工培训费用,保证经费用于职工的技能提升工作中。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成都文殊院导游词介绍如何写五

为了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商品社会化,根据府发[1995]60号文件规定,甲乙双方就有关售购房问题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售房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

购房人(乙方):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乙方购房申请,将位于本市_____区____街(路、巷)____号____幢___单元____楼____号,竣工使用于____年的____结构,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面军米(其中住房面积______平方米,楼梯间面积_____平方米)的____室_____厅公有住房一套,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共同遵守经市房屋产权监理部门评估,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审批的售房价格。职工购房可按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

1、按标准价购房。

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按标准价评估核定为_____元/m2,经工龄折扣和买现住房折扣后的房价为_____元/m2;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市场价评估核定为____元/m2。单件设施核价为_____元。该套住房应付总房价款为_____元。

2、按成本价购房。

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按成本价评估核定为_____元/m2,经工龄折扣后的房价为___元/m2;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实际成本价评估核定为____元/m2;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市价评估核定为_____元/m2。单价设施核价为_____元。该套住房应付总房价款为_____元。

三、付款式方式。职工可选择一次付款或分期付款。

1、一次付款。给予应付总房价款20%的付款折扣率。折扣后实付总房款为¥: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其中现金____元,公积金____元。

2、分期付款式。首期付款不低于应付出总房价款的30%,付款式期限不超过十年,余款要计收利息。

首期付款:_____元,余款____元。

付款期限:199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每月还本付息额:____元。其中现金:____元,公积金____元。累计还本付息金额¥:_____元。

累计实付总房款为¥:_____元。

四、在乙方未付清房款之前,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暂凭合同临时管业,待房款式付清后,再凭甲方证明和合同第二联及有关证件经过市房委办审核后,由市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申请办理产权登记,领取房屋产权证。

五、乙方取得国家统一制定的房屋产权证书后,即拥有房屋所有权,其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职工以标准价购买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乙方拥有产权比例为_____。一般住用5年后可依法进入市场,在同等条件下,原售房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原售房单位已撤销的,当地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有优先购买权。售房收入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的有关税费后,单位和个人按各自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职工以成本价和实际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后可依法进入市场,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产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

职工以市场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依法进入市场,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

六、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所购住房原来的结构有用途,若需装修,按成都市政府发布的《成都市城市房屋室内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住房自用和公用部分的维修的具体事宜按《成都市城镇公有住宅售后维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及市房委会办公室监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更改合同内容。双方都认为需要更改合同内容时,须报市房委办批准。中途撤销合同,由提出方承担撤契手续费。

九、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三联,甲方持第一联,乙方持第二联,甲方财务部门持第三联。

乙方所持第二联可用于申请购房抵押贷款。

售房单位购房人审核单位

(公章)(签章)(监章)

附:乙方缴交房款专用收据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成都文殊院导游词介绍如何写六

文殊院座落在成都市西北角,1983年,被国务院确定为汉族地区佛教全国重点寺院。 文殊院有悠久的历史。相传隋朝时,隋文帝之子蜀王杨秀的宠妃,为当时的“圣尼”信相所建,故称信相寺。五代时一度改名妙圆塔院。宋代仍称信相寺。据《成都县志》记载,明朝末年,信相寺毁于兵火。建筑俱焚,唯有10尊铁铸护戒神像和两株千年古杉,历劫尚存。 清朝康熙二十年(1681年),慈笃禅师来到荒芜的古寺,在两杉之间结茅为寇,苦行修持,数年之间行著四方,声名远扬。传说慈笃禅师圆寂火化时,红色火光在空中凝结成文殊菩萨像,久久不散。市民群众认为慈笃是文殊菩萨的化身,从此改信相寺为文殊院。

康熙三十六年至康熙四十五年(1697?1720xx年),官绅军民捐资重修寺庙,嘉庆、道光年间,文殊院方丈本圆法师又采办了82根石柱,改建、扩建了主要殿堂,形成了现今的规模。这82根石柱今天成为院中一景。

近代时,文殊院香火兴盛。历任方丈都在这里开坛传戒,并办有佛学苑、传习所,培养僧才。抗战时期,高僧大德佛源、太虚、能海等陆续到这里讲经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多次拨款修缮寺庙。

文殊院是成都市内保存最为完整的佛教寺庙。共有房屋200余间,总建筑面积1.16万平方米,有僧人60多人。现在是四川省佛教协会所在地。

走近寺前,只见古色厚朴的围墙盘绕在古刹四周,正门上嵌着“文殊院”三个大字,与围墙上“南无阿弥陀佛”、“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世界和平、人类幸福”相映衬,使文殊院显得十分庄严、肃穆。寺内中轴线上依次分布着天王殿、观音殿、大雄宝殿、说法堂、藏经楼等五重殿宇,两庑配以钟鼓楼、禅堂、观堂、客堂、斋堂、戒堂、念佛堂及各职事寮房,形成闭锁式的四合结构。五重大殿连同前后照壁,分布在长200米的中轴线上,各殿堂楼阁古朴宏敞,飞檐翘角,是典型的清代建筑。殿堂之间,主次分明,错落有致,疏密得体,大小相同,院中有园,园中有院,院中有景,环境极是清静幽雅。又前临文殊院街,后畔万福桥侧,素有“寺殿接通衢,禅房远尘嚣”之说。

文殊院文物荟萃,宝物众多。就拿供奉的佛像来说,寺内供奉大小300余尊佛像,有钢铁铸造,有脱纱、木雕,有石刻、泥塑,十分丰富。从年代而论,有出土的梁代石刻,有唐宋年间铁铸戒神,更有清代青铜铸像,还有缅甸玉佛,这些塑像具有很高的文物价值和艺术价值,为我们研究古代雕塑、铸造等工艺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护法韦驮像,1820xx年本圆法师主持塑造,整个塑像均以青铜翻砂而成,韦驮威武而立,相貌端庄,盔、铠、靴、杵的链锁,浮雕花饰,都雕琢剔透,工艺精湛,是一尊难得的艺术珍品。还有一尊观音大士像,也为1820xx年用青铜铸造。观音慈祥平和地坐骑在水兽身上,形象生动,缨络衣纹、细致流畅。所骑水兽,似狮非狮,似犬非犬,造型独特,温顺可爱。这尊造像,反映了清代较高的雕铸水平。

另有一尊缅甸玉佛,是文殊院和尚性鳞1920xx年一路募化,历尽艰苦,步行到缅甸请回的,也十分珍贵。

在藏经楼,收藏了各种佛经上万册,其中有康熙皇帝御赐的《药师》、《金刚经》等,十分珍贵。 寺内还珍藏明清以来书画珍品。最著名的是康熙皇帝1720xx年御赐文殊院的“空林”墨迹,以及康熙临宋代书法家米芾的《海月》条幅,文曰:“从皆趋世,出世者谁。人皆遗世,世谁为之。爰有大士,处此两间。非浊非清非律非禅。惟是海月都师之式庶,复见之众缚自脱。我梦西湖天宫化城,见两天竺,宛如生平,云披月满。遗像在此,谁其赞之,惟东坡子。”果亲王墨迹是清朝雍正年间,果亲王赠给文殊院的墨宝。条幅上写着“日面月面,胡来汉现。有时放行,有时把断。世法佛法,打成一片。苦作一片会,遇贵即贱。不作一片会,麦里有面。”另有一副于佑任所书“圄满法界月,清凉功德池”的对联.此外,还有印度贝叶经、唐代高僧玄奘顶骨、唐代日本鎏金经简、千佛袈裟、发绣观音、挑纱文殊和舌血含宝等佛教文物。印度贝叶经是1887年寺僧明宽法师从印度请回的一部佛经,十分珍贵。千佛袈裟为明代祟祯皇帝的妃子所绣,绣工细美,至今已有300多年历史,仍保存完好。发绣观音是清朝嘉庆、道光年间,陕、甘总督杨遇春之女用自己的头发绣成的一幅水月观音像,衣纹、毛林全用经文组成。是一件难得的艺术品。挑纱文殊为清代女信徒吴贞女用挑纱的方法制成,远看烟水茫茫,很象是绘画,十分精美.

金刚经宝塔是清光绪八年(1882年),杨光坼用绳头小楷抄写《金刚经》,全部经文组成一座宝塔,远看是图,近看是经。舌血含宝是指清朝时有三位和尚用舌血书写的《华严经》、《楞严经》和《法华经》等经书。

藏经楼还珍藏着宋代墨龙、明清时期破山、丈雪的书法、碧眼、竹禅的绘画以及书法家何绍基、郑板桥、张大干、丰子恺等人的书画作品。

文殊院以它优美的园林、庄严的殿堂、众多的文物吸引了大批中外来客。文殊院的素撰佳看也闻名退还,中外来宾争相品尝,高朋满座,胜友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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