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长篇小说故事梗概简短 短篇小说故事情节(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2 07:29:06 页码:14
长篇小说故事梗概简短 短篇小说故事情节(8篇)
2023-01-02 07:29:06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长篇小说故事梗概简短一

读完《红楼梦》,不是滋味,似有些许感触。孰为宁荣二府家破人亡,或为红粉佳人香消玉陨,抑或为木石前盟、金玉良缘烟销云散?《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优秀的长篇章回小说,它的巨大成就突出表现在复杂而又和谐的结构,布局上。序幕拉开,出场引线人物,甄士隐(真事隐),贾雨村(假语存),意思是把真事隐(甄士隐)去,用假语村言(贾雨村言)写出,为闺阁昭传。纵观《石头记》,这石头沾染的胭脂味还是挺浓的,

书中众闺阁裙钗个个堪称是巾帼豪英,须眉男子则个个近乎‘禄蠹国贼’,都是坏男人。曹先生可谓是女权主义第一人,反对男尊女卑,甚至有点重女轻男。他为女儿摇旗呐喊,颂扬讴歌,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

而最让我引发感触是潇湘妃子归天独白:“只恐你往后念我生悲情,我把诗稿泪帕都焚尽,明日里,你且替我平香丘,我不教恶浊尘世弄笑嗔。”短短几句,寥寥数笔,勾勒出了林黛玉听见宝玉成婚后的绝望、哀怨。很好。对于她来说,死是她所有悲剧的总结,是她的解脱,是她的终结。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眠时,看着宝玉人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是幸福的。不是我天生残忍看悲剧,但不是有这样两句,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物极必反,否极泰来?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一次擦肩而过。从来都没有无缘无故的相遇,每一次遇见,冥冥中早已经注定。也许,前世未尽的缘分,就应该在今生遇见;也许,前世欠下的情债,要在今生穷尽一切来归还!”是啊,前世所欠的甘露水,只能今生用眼泪来偿还。无论我们再怎么为她的爱情所叹息,也再也不能改变什么,也从不能改变什么。我们只能看着这一缕香魂随风飘散,留下的只是那一杯黄土。

《红楼梦》是一本奇书,自问世以来,人们对它的研究工作一直没有间断过,并产生了一种专门的学问——红学。也许,红楼梦中有太多的伤别离,让我明白的只是该来的总会来,欠下的债总得还。

一曲离愁,道不尽儿女情长,原以为时光未老,不曾想流年最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奈何物是人非事事休,臆想当年,却只道当时是寻常。绛珠之所以美,因为还有神瑛,他对社会制度的恨,对仕途经济的恨,对所有女儿的爱,都是绛珠愿意为他美的原因,所以把一生的泪都给他,只是世俗的牵绊让他们失去里永远在一起的机会,只有生死两相望了。

长篇小说故事梗概简短二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

我第一次接触《城南旧事》这本长篇小说的时候,是在小学五年级,我还记得我学了一篇叫做《窃读记》的课文,我喜欢作者林海音的写作风格,开始去了解她,有一次路过书店,正巧看到她的书,那本书就是《城南旧事》,那书名深深吸引着我,让我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我很快就读完了这本书,它带给我很多思考和新的感悟。如今,我早已步入中学的大门,又学了一篇林海音的文章——选自《城南旧事》,《爸爸的花儿落了》,年级也因此为我们放映了一部电影《城南旧事》。

电影中的主人公小英子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孩,主要讲述了小英子住在胡同时所发生的事,记录了小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它透过小英子童稚的视觉,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让人说不出,道不明的童真,却写出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这首悦耳动听的骊歌伴随着电影的开场而在耳边回荡,我们就在这歌声中开始了电影的观看。

在小英子稍微长大了些的时候,她们一家搬到了胡同里,小英子也上了小学,在学校里,小英子热爱学习,成绩优异,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在草丛里,小英子认识了在她眼里是“好人”的男子,他为了供弟弟上学,只得去当小偷,而小英子却认为他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在亲眼看着他被警察抓走的时候,小英子非常伤心,宋妈也随着自己的丈夫回了故乡。最后,小英子的父亲因染病而不幸与世长辞,受到后世的尊敬,小英子也随母亲乘上了马车,同时,也告别了童年。

电影播放着,那动人的情节不知打动了多少同学的心,我们跟着剧中的人物一起开心,一起失落,甚至是一起流泪。

小英子就在这样的环境中逐渐长大,带着这些永不褪色的记忆走过一生。童年只有一次,但愿每一个人都可以拥有一个值得让自己怀想的美好童年。

长篇小说故事梗概简短三

铁凝《玫瑰门》读后感

看完了铁凝的《玫瑰门》,发现很喜欢,这算是我近期读得较为仔细认真的作品,也是带着比较清醒自觉的意识去读的作品,并且认真地以为这篇小说写得不错,我很喜欢。我还惊异于以前居然没有意识到铁凝写得这么好,显然是发现得有点晚了。

《玫瑰门》写得是一群女人的故事,以一个女孩眉眉后来又长大成为苏眉的视角讲述的独特的女性故事。小说里不时出现冷酷残忍甚至阴森恐怖的情节和氛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映像。首先是畸形女性形象之一的姑爸和猫的那一段,猫被鞭打并被以类似车裂的酷刑杀死,继而姑爸被红卫兵殴打、羞辱,甚至在她的身体里插入一根铁棍——几乎看不到一点人性,以这种方式折磨具有最崇高尊严的不可侵犯的人,女人,是何等的惨绝人寰、丧失理智,简直是兽性的爆发和宣泄,是得不到释放的能量和不能满足的欲望的变相宣泄。这样直接的呈现暴力无疑是对那个时代最有力的揭露和声讨。之后姑爸疯了,她把陪伴自己的爱猫一口一口的吞掉,连同五脏六腑和皮毛,这是什么样的场面简直无法设想,姑爸因此而死,死在救她的救护车赶到之前,死在幻觉中。这一场面简直带有阴森的可怖气氛。

小说中另一个恶心的场景发生在舅妈竹西这个生命力顽强的女性身上。竹西在丈夫庄坦失去性能力以后——这当然是一种象喻,庄坦本就是一个萎缩的男性形象,这是一个在母亲腹中就没有得到认真塑造的男人,他的出现本来就意味着一种不情愿;他又是一个从小生长在女人堆中的男人,男性气质从未得到过训练和发挥。他的生命也随着自己的一个惊吓而失去了,他死于心脏病。当然还要从竹西说起,竹西将满腔愤怒和无处发泄的热情转向捕鼠活动,一次捕鼠器意外地夹到一只怀孕的母鼠,于是作医生竹西将死去的母鼠解剖并取出六个花生粒般的小鼠。这一行为被庄坦撞见并最终导致了庄坦的死亡——他因为意外看见一锅花生米惊异致死。

还有什么触目惊心的描写恐怕要数姨婆在文革中,因为儿子要证明与她划清界限,将刚烧烫的油倒在母亲胸前,导致姨婆的乳头被烫掉了,姨婆从一个和蔼可亲、胸怀宽广的女人变成了一个谨小慎微的老瘦孱弱的女人。

当然小说真正最富于意义也让人觉得最可恶又最可怜的女性形象是女主角婆婆。这是一个阴毒的又不自知其讨厌的女人。她永远都是站在看似合情合理的角度欺负弱小者,她作惯了生活的强者,有强悍的生命力和坚韧执着的追求。然而她的追求永远都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于是她用她的肩膀支撑了很多人却依然遭来忌恨,她狠狠地折磨自己也折磨别人,同时她对自己的行为可鄙一无所知,她永远自信的自行其是。这样的女人真的很恐怖,她给别人的生活带去不幸却也没有使自己的生活更好。然而想想婆婆如此性格形成的原因似乎又不足为奇了,初恋的失败,丈夫一次又一次的折磨、报复、羞辱,苦心经营家庭确得不到任何宽慰和认可,离婚和再婚的失败,连报复都失去目标、失去目的和意义——丈夫在她企图告他贪污之前死于昔日情人的怀中,她从未被丈夫爱过,只被她恨过、羞辱过,并传染了丈夫荒唐行为之后的产物,那个有着“美丽”名字的病。大难不死的婆婆有什么道理来爱这个世界,热情的拥抱这个世界,回馈这个世界呢?这是很值得怀疑的,她只有以她坚韧地活过来的方式加倍的恨这个世界,报复这个世界。这似乎让我们看到《金锁记》里曹七巧的影子。两个都是得不到幸福的女人,在男权社会挤压下变态畸形并以加倍的疯狂反抗世界,并以这些行为作为活下去的养料。

小说结尾依然延续着这残忍的叙述,舅妈竹西五年如一日孜孜不倦地照料瘫痪的婆婆,婆婆得了瘫痪者常生的褥热病,细菌吞噬着婆婆新鲜的肉,直至见到白骨累累,竹西依然如故、毫无怨言的照顾婆婆,让她的生命延续下去——这正是残忍之处,舅妈不是因为爱和责任照料着婆婆,而是因为恨,因为不爱——原来恨才是这些女人的动力。她是要婆婆撕去那要强了一辈子的伪装,让她赤身裸体的袒露在自己眼前任凭摆布,她是要延续婆婆的疼痛、痛苦,让折腾了一辈子的婆婆不再能折腾,不再能得到追求了一辈子的一切。

这就是这部小说的叙述调子,没有一点温情。然而我还是觉得这篇小说写得相当好,写到的人物基本都得到了展开,情节很紧凑,整体氛围渲染的也很好。意外发现这篇小说写得还比较早,很惊讶铁凝驾驭长篇的能力在当时已游刃有余,惊讶之余又不免赞叹欣赏一番,真的很后悔也奇怪竟然没有早点看到它。

长篇小说故事梗概简短四

想把《静静的顿河》重读一遍。

这几天一有空,就在手机上看《静静的顿河》,已经看到第一卷的第十九章了。这一次是慢读,细心的品味小说的语言艺术。而且在这一次的细读之中,弄懂了小说基本情节的框架。想写一篇关于《静静的顿河》的描写艺术心得的稿子。我觉得肖霍洛夫的语言描写,在小说中是很成功的。你随便读小说的哪一段文字,都可以感受到小说的语言鲜活、生动而富有形象感染的力量。随便拈一段出来,你独立欣赏一下,就觉得这样的文字,特别有着不同寻常的艺术魅力。这与其他的小说有着本质的区别。我不知是读了多少遍这部小说的第一卷了。先前是在纸质的小说上读的。记得是在2006年,在上班的时候,我又在电脑上打了一遍全书的四分之三的篇幅。至于还有四分之一的篇幅没有打进电脑的原因是什么,我不太记得了。可能是因为有临时的任务,放弃打下去了。也可能是觉得耗费的时间太长,终于厌倦了吧。

《静静的顿河》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有人怀疑肖霍洛夫是抄袭别人的作品。查来查去,后来终于证实,这是毁谤,不是事实。但肖后来的作品,远远不如这一部了。我看过他写的长篇小说《被开垦的处女地》,无论语言与人物塑造,都没有《静静的顿河》达到的艺术水平。与后者比较起来,前者应该是失败之作。

我在广州的时候,与主编闲谈时,曾经说到各人阅读的喜好。主编说,他最喜欢阅读的小说就是《静静的顿河》。此言一出,让我一惊,为什么他阅读的喜好与我一样呢,真是如出一辙。我对他说,我也非常喜欢《静静的顿河》。他说,这书最好看,看不厌的。我说,我不仅看完了这部大部头的四卷,还抄录了不少风景描写的词句。他说,他也是,读着读着,就想将一些喜欢的段落抄下来。记得记了一本笔记,后来搬家,不知弄到哪里去了。

我说,我一般不喜欢读外国人写的小说的。老外的小说,老是用长句子,老是静止的叙述,没有生动的描写,读着读着就读不下去了,不是想放下书本睡觉,就是跳过许多的章节,去看一些认为生动的描写段落。再加上外国人的人名地名太长了,稀奇古怪的名字,读起来拗口,根本记不住。看的时候,眼睛总是在老外的人名地名上打转转,好像是绕不过去的坎一样,真的烦人。反复读了几遍的外国小说,我还是记不住小说里面的主人公的名字。倒是《静静的顿河》这一部鸿篇巨制,我记住了主人公的名字。这一次再次阅读,我将男主人公葛利高里的一家人的名字,全记住了,还将女主人公阿克西里妮亚一家人的名字记住了。

主编说,他也是的,读其他的外国小说,可以说没有读完一部完整的,都是挑着读,没有多大的兴趣读完全本的。

通过与主编的谈话,我才知道,原来,国内喜欢《静静的顿河》的还是有一部分人的。这更加坚定了我对这部小说的看法,将它奉为经典圭皋去读。

当然,我还喜欢另外一部外国小说。这就是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但《追》这部小说,我是纯粹看他的语言,不大关心它的情节。而《静》呢,这部小说,我不仅欣赏肖霍洛夫的语言艺术,还喜欢他塑造的小说人物主人公葛利高里和阿克西妮亚。这一对野情野恋的男女,从小说一开篇他俩出场,一直到小说的大结局,我都是十分关注他俩的命运的。《追》本其实没有一个贯彻全篇的主要人物,也没有什么富有戏剧化的小说情节。所以,小说只有一些关于场景与人物描写值得一看,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看头的。《静》是历史大篇章,是恢宏之作。描写了规模很大的战争的场面,写了很多的人物,但葛与阿的这一对主人公的生生死死的爱情,一直贯彻到小说的最终。写大场面,作者放得开,写小细节,又那么细腻与生动。特别是写草原上的风光,那是让人沉醉不已,我抄写的段落,就是关于草原的描写。那些抄录的文字,我还可以在我的粗糙的毛边纸看查找得到的。去年,我就在一大堆毛边纸里,看到了这些关于《静》的抄录文字。这些文字,是用较淡的蓝钢笔水抄下来的,由于时间较长,文字已经漫患模糊,看不大清了。我一边看着这些笔迹,一边回忆我那时候看《静》的情景,觉得那时候的我,简直是疯狂地阅读,更为疯狂地抄书。拿到什么书就抄一大堆文字在纸上。也不管这些抄录的文字在今后用得上还是用不上。

长篇小说故事梗概简短五

终于把《盗墓笔记》看完了。

我很后悔为什么没有早点发现这么好的一部小说。我本人是不爱看电子书或者长篇小说的,所以在《盗墓》出现这么久才对其关注。 其中几个人物的传奇的命运深深吸引了我。结局并不是偶像剧里大团圆的结局。这也正是这部小说的魅力所在。我想如果结局大家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大团圆可能就背离了作者的初衷了。

吴邪,胖子喜欢叫他天真,加在一起就是天真无邪。他弱不禁风,胆子如鼠,遇到困难爱打退堂鼓。可是就在一次次的盗墓历险中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有担当讲义气的一个小三爷。为了真相他铤而走险,为了朋友他奋不顾身。他单纯善良,甚至看到妖魔鬼怪死在他面前,他都会觉得一个生命就这么消失而为之心生怜悯之情。

张起灵。无邪胖子叫他小哥,背地里喊他闷油瓶。因为他经常地玩失踪 ,所以它又被称为职业失踪人员。他自称他是个没有过去未来的人,他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找到他和这个世界的联系。他经常失忆,这是他们张氏家族遗传所致。他身上流淌着的麒麟宝血,可以抵挡一切的牛鬼蛇神。这也正是他能成为张氏家族一代“张起灵”的继承人因素之一。他少言寡语,喜怒哀乐不会在他脸上浮现。他的眼神淡然如水。可是却透露着坚定和执着。在经历了无数的生生死死以后他回到了长白上云顶天宫的青铜门。

“我要守护的这个秘密的核心,就在这扇青铜门后面。守护这个秘密需要时间,我会进入青铜门之后十年,等待下一个接替者。”

“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记得我,你可以带着这个东西,打开那道青铜门。你可能还会在里面看到我。”

这十年本应轮到吴邪来守护,闷油瓶代替了他。

胖子,姓王。摸金校尉。他去盗墓的原因很简单,钱。起初看他就是一个爱财如命的人。爱骂娘,爱讲荤段子,不拘小节。简直就是一个流氓。慢慢故事发展下去,才发现表面看起来大大咧咧的胖子也是粗中有细。每每遇到危险的时候,他都会冒出一下奇怪的想法,而往往就是他这些奇思妙想救了大家。也是他的幽默感让我在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中能放松紧张的心情。后来胖子爱上了一个叫云彩的姑娘,他一心想着他与这姑娘以后美好幸福的日子,却不想命运和他开了那么大的玩笑,云彩死了。胖子变得少言寡语,他留在了云彩的家乡,白天做做农活,晚上看着月亮发呆。

潘子,吴三省最忠实的助手,军人出身。为三爷出生入死,毫无怨言。之前我并没有太关注他,可能因为不是主角的原因。但是后来潘子的离去,却让我心酸不已。看了这么久,第一次为故事里的人物落泪,不是什么大人物,不是主角,而是你—— 潘子。本以为吴三省消失以后他就可以安安稳稳的过他以后的生活,可是他终究还是没有逃离这该死命运的摆布。

“小三爷,潘子我没力气说别的话了,最后再为你保驾护航一次吧,我去见三爷了,你机灵点,给我和三爷有个好的交代。”

故事里还有很多人,心狠手辣老谋深算的吴三省,最后他的结局是个谜;带着吴三省面具的谢连环,同样的他也成了一个迷;为了一己私利不择手段的裘德考,最后终老而死;漫无目的效忠裘德考的阿宁,惨死于蛇澡鬼城的鸡冠蛇;为了真相一直不畏艰险探索的文锦和霍玲玲,她们结局必死更悲惨,她们因为误食了丹药成了禁婆;已然风烛残年的霍仙姑为了找寻女儿的秘密惨死于张家鼓楼;聪明伶俐的霍秀秀继承了母亲的家业;谢雨辰,小花,他因伤去了国外治疗两个月后回国继续打理霍家产业。

还有故事里出现的林林种.种的怪物。禁婆,尸蹩,蚰蜒,鸡冠蛇,人面鸟,海猴子,螭蛊,密洛陀等等。它们面目丑陋,凶残无比。死在他们手里的人不计其数。但是它们也只是单纯的为了生存而杀戮。正如吴三省所说的: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再可怖的鬼怪也比不上神秘莫测的人心。

故事已经结束了。可是真的结束了吗?也许这只是个开始……

长篇小说故事梗概简短六

贾平凹长篇小说《秦腔》读后感

想老老实实地记录下自己读完《秦腔》之后的所思所想。

是前天也就是周日开始读的。其实这书是去冬就买来的,但一直没有没翻开过。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翻开一本小说,就一定会一口气把它读完,这里的“一口气”,是指再不穿插着读其它的书,而且是尽可能地利用一切时间在最短的时间跨度内把它读完。于是今晨两点左右,就把《秦腔》读完了。

今早勉强睁开眼把孩子安顿好去上了学。然后竟又忍不住翻开了从第一页重读了起来,“要说我,我最喜欢的女人还是白雪。”故事就是从这句话开始的,但是再读的感觉比初读更有味,因为故事中的人已经像老友一般的亲切了,然后又读了十几页。我想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一定会再读的,因为它值得我去再读。

说实话,前段时间是接连读过几部茅奖作品的,读的时候也很过瘾也很投入,但是读后都没有让我产生想写点什么的冲动。从这一点看,是不是《秦腔》还是有一点过人之处的?不过也难怪,它毕竟是第七届茅奖的全票头奖之作呢。

很难界定书中的主人公是哪一个或哪一对,我觉得至少两代人中都有,上一代是夏天义和夏天智这兄弟俩,下一代则是典型的三角关系人物——一女两男——女主是白雪、男主是张引生及夏风。我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张引生能占据男主角的位置,但读着读着,却发现这个大家眼中的“疯子”是整个清风街最冷静最清醒的一个人(这种清醒是带着些卡夫卡式的,隐藏在他的那些怪异言行背后)。夏风则渐渐成了一个若有若无的角色,甚而发展成了一个令人憎恨的角色。

回过头来想,小说最大的亮点其实也就在张引生身上了。他对白雪全身心的痴恋实在是让人动容。他为她喜为她忧,为她哀为她怒,那样纯粹的爱真是世间少有啊。摘录一段,故事开头,当引生得知白雪嫁给了夏风之后,他“脑子里嗡的一下,满空里都是火星子在闪”,然后是哭,“脸乌青,牙关紧咬,倒在地上气死了”。回到家后,他还是那样疯狂,还有一大段内心独白——

我回到家里使劲地哭,哭得咯了血。院子里有一个捶布石,提了拳头就打,打得捶布石都软了,像是棉花包,一疙瘩面。我说:老天!咋不来一场地震哩?震得山摇地动了,谁救白雪哩,夏风是不会救的,救白雪的只有我!如果大家都是乞丐那多好,成乞丐了,夏风还会爱待白雪吗?我会爱的,讨来一个馍馍了,我不吃,全让白雪吃!哎嗨,白雪呀白雪,你为啥脸上不突然生出个疤呢?瘸了一条腿呢?那就能看出夏风是真心待你好呀还是我真心待你好?!

这样振聋发聩的爱的表白多么令人感动啊!

接下来的故事中,引生为了能在白雪身边,自告奋勇跟着县剧团去下乡巡演;为了能看白雪一眼,他在深夜的街头不知疲倦地为别人一圈圈地推磨;为了白雪,他和别人打架斗嘴,也挨打挨骂,但他毫无怨言。他为自己能用一根木棍牵着白雪过河而高兴,他为能拥有白雪的一方手帕、一张相片而兴奋,他也曾因在夏天义的饭桌上能和白雪对饮一杯而激动,每一次与白雪的接近都令他心跳、颤抖。更令人感到震惊的是,他为了表白自己对白雪的爱的纯洁,竟然能挥刀自宫!这种过激的举动我们可以看作是他作为疯子的本性的体现,但是,更深地思考,难道这种不计后果的牺牲不值得我们对他对这份深情肃然起敬吗?

而与张引生相对照的却是夏风对白雪似有实无的爱,他的爱是自私的,淡薄的,一点风吹草动就能将它摧毁的。他独断专行地要让白雪放弃自己钟爱的工作把她调到省城去陪他,当他得知白雪怀孕后,坚决地说“打掉,一定要打掉!”因为他担心调动计划受影响,甚至还说,“难道说我结婚就是为了两地分居吗?”在他得知孩子先天残疾后,他冷血地将其遗弃于荒野,连头都不回。这种赤裸裸的利己主义思想令人齿冷。从这一点上来看,他比甘心自残的张引生不知要卑下多少!夏风所代表的世间的聪明男子们,真是令人失望!

白雪在书中应该说是个完美的女性角色,但是,似乎有这样一个不成文的定理,古往今来,越是善良的与世无争的女性,越是磨难多。故事结尾,她和残疾的女儿被夏风毫不留情地抛弃了。这样的悲剧上演了几千年,令人唏嘘,但却也无解。我们试着猜想一下,接下去的故事会怎样发展,白雪孩子的残疾会得到彻底的治疗吗?夏风会幡然悔悟重新找回白雪吗?答案是,可能性不大。

故事的主线大致就是如此了。

副线是两条,一条是老村长夏天义面对农耕文化在清风街的日渐衰落时所做的苦苦抗争。他为了让村里的稻田浇上救命水所做的拼力争取,他对“七里沟淤地工程”几十年来愚公式的执著,他对村子里撂荒地的忧心与奔走,都让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感动着。另一条线,老校长夏天智则代表了老一辈农村知识分子的精神境界,他热爱民间艺术,为了秦腔的传承呕心沥血,面对秦腔艺术的日益衰落长吁短叹,忧心不已。但这两位老人的抗争又都是无济于事的,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辗碎了他们的梦,他们的追求,也将他们逼向了逃不开的绝境。

在此之外,夏家众多的子媳,更多的是以反面人物的形象出现的。他们有的懦弱,有的自私,有的好赌,有的好淫,仁义礼智信,全都“瞎”了。立体书写的角色也有,特别是夏君亭,就是一个极富争议的人物,他也一心为公,不谋私利,多方奔走,辛苦劳累,但是他却有着这一代人的浮躁与短视,功利思想重,甚至有时不够光明磊落。

有人统计全书中有名有姓的人就有158个,这让我想到了曹氏巨著《红楼梦》。细一琢磨,两者竟还是有许多相似处的。主线是年轻人的爱情悲剧,副线是大家族的衰落。要是再细琢磨,还应该有更多的相通处,留待日后慢慢考证吧。

这本书最大的特色不在于人物众多,而是在于对上世纪九十年代乡土中国的准确描摹,全面,细致,真实,可感,暴露了许多当时农村固有的顽疾,它像是一部历史档案,记录了那个特定年代的大冲突大事件。例如村集体经济的衰微,繁重税费征收中的官民冲突,计划生育推进中官民智慧与力量的博弈,为发展农村经济而不得已付出的土地的代价(修路占地、修农贸市场占地,甚至修公厕也占地),这种种矛盾冲突有的已经终结,有的还在延续,成为当代农村发展进程中一个又一个的必然。

长篇小说故事梗概简短七

《水浒传》创作于元末明初,是我国小说史上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章回体小说,作者是元末民明初的施耐庵。这部小说取材于北宋末年宋江起义的古事,史书的材料为主要依据,结合民间传说中的有关故事,经过选择加工和再创造而成的,生动而深刻的描写了北宋末年一支以宋江为领袖、有众多英雄豪杰参加的农民起义队伍的可歌可泣的事迹。

暑假在妈妈的推荐下我读了《水浒传》,刚开始读时,纯粹是为了它曲折有趣的情节;后来再读,就经常徜徉在梁山的梦境里,梁山雄伟险峻,水波烟波浩淼,水面有无边无际的芦苇,山上有一排排大房子;108位好汉的历历在目,我为英雄们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事迹而热血沸腾;为奸臣当道、官员横行霸道而感到愤怒;为梁山泊众好汉生离死别而感到惋惜。

《水浒传》中我最喜欢的是鲁智深,喜欢他的爽朗,喜欢他的嫉恶如仇,喜欢他的行侠仗义,喜欢他的粗中有细。

鲁智深是爽朗的;他上梁山一点都没有瞻前顾后,凄凄惨惨切切,军官当不成就当和尚,和尚当不成就上山,非常爽朗。

鲁智深嫉恶如仇是最鲜明的。有一段话是响当当的,他说“你却怕他本官太尉,洒家怕他甚”,“俺若撞见那撮鸟时,且教他吃洒家三百禅杖去了。有一件事是最痛快淋漓,三拳就打死了镇关西。

喜欢着他的行侠仗义。鲁提辖在瓦官寺,面对一群褴褛而自私可厌的老和尚,虽然饥肠如焚,但在听说他们三天未食,就即刻撇下一锅热粥,再不吃它。

喜欢着他的粗中有细。鲁提辖在救助金家父女,惩治恶霸郑屠时,处处表现了这个性格特点:解救金家父女时,为了防止店小二去追赶他们,一反平时的火暴脾气,竟然能“掇条凳子,坐了两个时辰”,“拳打”郑屠,先采用“激将法”,郑屠果然被引到当街上,手执利器,造成持器行凶的口实,然后再当众质问“你如何强骗了金翠莲?”使围观的人知道惩治郑屠是伸张正义,待到“拳打”时,,面对打死郑屠这种意外情况,却能随机应变,故意说:“你诈死,洒家和你慢慢理会!”。一头骂,一头大踏步走了。真是让人拍手叫好。

每当鲁智深‘大踏步""而来时,就会令我产生一种大无畏的信心。我喜欢这样的鲁智深。

长篇小说故事梗概简短八

《西游记》是中国古代第一部浪漫主义长篇小说。

书中讲述了神奇的猴子——孙悟空,一头漫画化了的猪——猪八戒,还有一个傻和尚和一匹白龙马。他们一路上遇到了千奇百怪的妖魔鬼怪,白骨精、狐狸精、蜘蛛精……他们一路西行,几乎每天都会遇到惊险和奇异的事情,最后历经八十一难,取得真经。这本书情节跌宕起伏,妙趣横生。

“他尖嘴猴腮,金睛火眼。头上顶苔藓,耳中生薜萝。鬓边少发多青草,颔下无须有绿莎。眉间土,鼻凹浘,指头粗,手掌厚,泥垢多。”

他就是孙悟空。书中的孙悟空,就是花果山的齐天大圣。他就是天地间孕育的一块奇石,时机一到便破土而出,飞天遁地,无所不能。

师徒四人为取真经,行至白虎岭前。在白虎岭中住着一个白骨精,为了吃唐僧的肉,先后扮成了村姑、妇人,老头,但全被聪明的孙悟空识破。最后白骨精化成一阵风,逃走了。而孙悟空却被不明真相的唐僧辱骂念咒,但孙悟空依然跟随在师傅身边,保护着师傅。

在我看来,悟空并没有那么桀骜不驯,我反倒觉得他只是爱憎分明,勇敢,有责任心,有恒心,敢作敢当。

我也希望我能像孙悟空那样做个有恒心的人,我总是做一件事情没做完就放下去做另一件事。一直都没有恒心,只是因为当时的新鲜感罢了。

“虾虽小,却能游过大海;白鸽虽小,却能在天空飞翔。”只要我们有恒心,有坚定的意志,就一定能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的事。

我对《西游记》这本书的感悟很深,它让我明白很多。每个人都能在书中看到不同的自我,我想这就是它能成为经典中的经典的原因吧!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