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重返狼群读后感范文(通用1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2 08:29:42 页码:10
最新重返狼群读后感范文(通用15篇)
2023-11-12 08:29:42    小编:ZTFB

读后感是对作者观点、情节发展和人物形象等方面进行评价的一种文字表达方式。读后感应该如何展开思路和表达观点?让我们一起来思考和讨论一下。探索以下范文,发现读后感写作的秘诀和技巧。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买了一本《重返狼群》,是创新作文的王老师推荐给我读的。

书的作者是李微漪,汉族,四川人。画家、作者曾在草原与狼同生共死长达八个月。历时两年半,根据当时她记录日记和珍贵的影像资料。整理成一本四十万字的《重返狼群》。

这是一人一狼以命成就的一本书。李微漪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者是小狼,它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它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笑它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我喜欢这本书。这部书经常让我读得或冷汗淋漓,或者热血沸腾,或潸然泪下。最让我情感冲动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最后成功融入狼群。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二

世界上真有这一条狼,它,叫格林。

你们如果想认识格林,就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吧!

这本书的作者也是格林的主人,她是李微漪。

在一片草原上,李微漪救了一只无父母、无兄弟姐妹的小狼,给它取名为格林。后来,她成功养大了格林,让它重返狼群。

也许是被李微漪感动了,合上书,一只可爱的小狼立刻出现在我眼前。

你们想见一匹不怕人的狼吗?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吧!记得准备纸巾哦!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三

《重返狼群》这本厚厚的书我已经读了不下五遍了,小狼格林的活泼淘气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在序言里说他已经精读了四遍《重返狼群》,但仍想再读,可见这本书是多么的有趣。

李微漪用笔写出了生动有趣的画面,让我在读这本书时感觉当时的情景就在我眼前……。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四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许多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李微漪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写生时意外遇到一只父母惨死,还未睁眼的小狼,并把它当并把它当作自己的孩子带回城市抚养,养大后又重新放生回草原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我希望我们能像书中的小狼一样,做一个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的人!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五

儿童版《狼图腾小狼小狼》一向是我的最爱,当我和妈妈一齐在新华书店购买成人版《狼图腾》的时候,我们意外地发现了又一本以狼为主题的书——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我们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一口气读完,果然不出所料,是一部了不起的杰作。

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能够杀死自己的同类,但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取。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带有传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对自由强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胆采用一种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就是以真正“狼妈”(绝对不是人妈)的方式来养狼、驯狼。

从她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开始,从小狼格林对她发出微弱的呼唤声开始,她就已经和狼结下了不解之缘。李微漪不仅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给了它属于狼的尊严,当小狼格林还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开始,李薇漪就已经把它当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这种“狼妈”驯狼法风险巨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育狼、驯狼的过程仍显不够,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为狼族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心理准备。

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下了自己作为花样美女的青春年华,和男友亦风多次出生入死陪伴格林住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经完全成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为了“狼中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对生病的“狼妈”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一切病都会好起来的。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禁感叹:其实在我们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样评价狼的词语已经数不胜数,我们不要再这样误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这样的误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风的帮忙下,小狼格林最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群,等待它的将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们期盼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能够无忧无虑地生活。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六

40多万字,一口气根本看不完,断断续续好多天才看完。作为读者,觉得十分幸运,因为看到了这本书,才了解到,浩渺天地,人与狼居然有如此奇遇,也有如此深情。狼的世界也如此重情重义!

就像作者所言:狼的世界要简单得多,狼的信任与情感也真挚得多。作为人类,作为如今这个星球上智慧的一员,在面对生存大计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在面对同甘共苦的伙伴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的重情重义。在面对生死以及尊严和自由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性中的牺牲与顽强。

狼,残暴,凶狠,狡诈,像人性,真诚,热情,调皮,爱,也像人性。我想,这世界,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其实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只有人类这种单一物种,我们其实很孤独,万物存在,互相联系才能让这世界更饱满,更真实。

惟愿爱动物的人能看到这本书,惟愿环境保护者能看到这本书,惟愿人类给动物留一处生存空间,惟愿万物互相制衡生存也能互相联系。

电视剧《亮剑》里的李云龙很崇拜狼;蒙古将军从狼那里学会战争的智慧;很多教育机构对狼性格有深入的研究。可见狼行天下,自有其理。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七

“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这个问题,我叩问过,却无法回答。我很困惑,直到我读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才拥有了答案。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写了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了一只濒死的小狼。李微漪的一声悲痛长嗥,将小狼从生死边缘拉了回来。

那,或许是母性的力量。

小狼触动了李微漪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她把小狼带回成都,并给他取名叫格林。

“我给他取名叫格林,英文“green”,因为他的眼睛是绿色的,只是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他出生的那片绿色的草原。”

格林是只草原狼,与城市格格不入,经历了数不清的惊险事件后,格林在城市待不下去了,狼嚎被邻居举报,格林又急切地渴望自由,李微漪下定决心,将格林带去了草原獒场,并约定:陪他重返狼群。

獒场的藏獒既狂暴,又对狼深痛恶绝,但格林凭一己之力化敌为友,在庞大的獒群中赢得了一席之地。可在獒群中,狗性占据较多,格林在其中逐渐被熏陶成了一只平庸的狗。李微漪心急如焚,咬牙和老友亦风一起将格林带到了草原深处一片荒芜的狼山生存。

在狼山,格林找回了自我,并成功重返狼群。

送狼千里,终有一别。

李微漪流着泪,舍不得格林离去,这时,亦风开口了:“还是带回来吧……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啊!”

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李微漪看着格林盛满荒原的眼睛,明白了答案:

“自由。”

是啊,自由远比活命更重要。爱他,就给他自由!

格林走了,为自由远行。

自由,可能带着欢笑,可能带着泪水;自由,幸福,激动伴随着痛苦,失落;自由,超越万物,超越生死。为了自由,可以放弃所有;为了自由,可以丢下一切。

“格林宁可一文不值的流浪,也不愿价格不菲的被高贵囚禁。”

为自由远行,为自由而奔向远方。自由的快乐,是没有自由的人万万想不到的。无论自由带来我们多大的危险,它仍旧以难以抵挡的魅力向我们频频招手。自由温柔而迷蒙,危险而狂野,但仍然遮不住它惊心动魄的美。

自由,是野性,坚毅的,冷血无情却还留有一丝温存。自由,是希望的曙光,是世界的色泽,是所有的精彩!

读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我明白了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自由。离开腐朽与约束的第一步,就是自由。格林为自由远行,但风雪又抹平了自由的痕迹,好似什么,都没发生过。

自由,简单,无声却庄重。无论对人,对狼,对任何生灵而言,自由胜于一切。

“雪后的天空重现碧蓝和空灵,起伏的远山仿佛是温顺的巨浪的脊背。若尔盖在一片素白中恢复了寂静,在这圣洁的草原上,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

那,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自由!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八

他们与格林的故事在荧幕上展开,是故事,是生活,更是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的相生相依。

狼王被设计残杀,母狼吞食毒饵自杀殉情。狼崽被杀的杀,被吃的吃。李微漪找到他们的时候,只有颤颤巍巍、蹒跚踟躇的格林幸运的活着。

他们给他取名格林。希望他能如格林童话里的美好,健康的活着。格林在成都他们的家里长到三个月,因为天生的狼性和李微漪对她未来缺失自由的生活的极具担忧,他们决定送格林回狼群。由人养大的狼,要重返狼群,前无仅有。对于狼群的是否接纳和接纳的时间,李微漪做了预断。

大雪来临前的最后一次狼群集结,是格林加入狼群的最好也是最后一次机会。因为被人养大,因为狼群在那个时间季节里,需要队伍的壮大,外来的狼最容易被接受。

于是,李微漪和亦风带着格林住进了若而盖大草原的核心区——海拔3800米,平均氧气含量只有平原的60%,远离人类却是最接近狼群的地方。

学会狼嚎,保持狼的本性和与狼群达成共识的基础;学会猎食,生存的必需。李微漪都在一一帮格林学会并加强。从若尔盖的青草茵茵到大雪皑皑,他们既要防备盗猎者对格林的伤害,又要防范其他动物对他们的侵犯,还要应对一些极端天气造成的几乎致命的打击。故事铺展着,虽然有盗猎者和一些敌对者的凶险场面,但人狼共处的和谐和温情更让观者动容。我为你着想,你为我念挂,李微漪与格林的双向奔赴,几度让人泪目。

一部好的纪录片,总是能让人观之又观,每一次的观感都有更深或更广的认识和认知。

细微的方面,片子的几个细节很让我感动。

——李微漪与亦风。夫妻间的相互扶协和信任。但凡李微漪想做的,亦风都会无条件信任和支持。带回格林到成都,带格林回草原,直至后来格林返回狼群后,因为担心格林的安危,又义无反顾的陪着找格林,害怕李微漪担心格林,愿意陪她养格林一辈子,只想让她安心和开心。对于格林而言,亦风说: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吗?李微漪答:自由。于是他们又目送格林再次回归了狼群。夫妇唱随,举案齐眉,相濡以沫,比翼连理,或许不过如此。

——信仰。一是藏民对于信仰的具象化身—活佛的尊崇。信仰是可以让人奋不顾身为之努力和奋斗的精神指引和动力。二是在草原人的信仰里,狼不属于任何一个具象的存在,他们是自然的馈赠,只属于长生天。这是最最质朴的动物图腾—狼图腾。这种信仰才是自然发展和进化过程中,人类与自然共生的根本。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九

《重返狼群》是李微琦和小狼格林之间的一个酸甜苦辣咸的故事。李微琦在若尔盖草原救了一只小狼,并给狼取名为“格林”。她把小格林带回家抚养,那时小格林四个月大。等到格林大了,李玮琦把它带到草原,教会格林野外生存的技能。不久后,李微琦生病了,高烧不退,格林每天都守护在他身边,时不时舔舔他发烫的脸和手,自己的食物也不吃,全都留给李微琦。

看完这个故事,我思绪万千……。

那天的雨下的特别大,我正在发愁怎么回家的时候,突然在雨中出现了妈妈的身影,她打着伞一路小跑着向我走来。然后把我也拉进伞里,可是伞很小,但我抱着妈妈却觉得很温暖,我问妈妈:“妈妈,你冷吗?”“不冷!”妈妈微笑着回答我。不一会儿,我们到了家。收起雨伞时我才发现,我身上一点雨水也没有,可是妈妈却湿了大半个身子。

夜里,妈妈发烧了,我起床倒了一杯水给她,妈妈夸我懂事,心疼地说,“快去睡吧,妈妈没事!”我就突然想到了《重返狼群》中的格林和李微漪。

对,我们也要像小狼格林一样,感恩生我们,养我们,帮助我们的人。感恩不需要什么荣华富贵,只需要奉献我们的孝心去陪伴,爱我们的人一样会觉得快乐幸福。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

几天的时间把偶然拿到手的《重返狼群》读了一半,感触很多,想法很多,思维更加开阔,现在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一些切实感受以及书中一些深含哲理的美句。

作者李微漪,也是一名画家,结合亲身经历撰写了这部纪实体小说杰作,人送外号“狼女”。

小狼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我认为,我们能从狼身上学的还真不少,而这本书就像是一幅全景画,如雷达般扫描到小狼的各个细胞。我们人类也是动物,我坚信动物和动物之间是可以和平共处的,但是作为高级动物的人类,总想拿起手中的枪,瞄准动物无情地掠夺一个又一个无辜的生灵,我暗自思忖:枪响之后没有赢家。

《狼图腾》作者姜戎给这本著作的评价是:本书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而这种震撼,通过字里行间,作为亿万读者之一的我,同样,也感受到了这种震撼。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一

儿童版《狼图腾小狼小狼》一向是我的最爱,当我和妈妈一起在新华书店购买成人版《狼图腾》的时候,我们意外地发现了又一本以狼为主题的书——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我们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一口气读完,果然不出所料,是一部了不起的杰作。

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能够杀死自己的同类,但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取。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带有传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对自由强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胆采用一种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就是以真正“狼妈”(绝对不是人妈)的方式来养狼、驯狼。

从她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开始,从小狼格林对她发出微弱的呼唤声开始,她就已经和狼结下了不解之缘。李微漪不仅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给了它属于狼的尊严,当小狼格林还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开始,李薇漪就已经把它当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这种“狼妈”驯狼法风险巨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育狼、驯狼的过程仍显不够,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为狼族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心理准备。

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下了自己作为花样美女的青春年华,和男友亦风多次出生入死陪伴格林住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经完全成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为了“狼中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对生病的“狼妈”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一切病都会好起来的。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禁感叹:其实在我们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样评价狼的词语已经数不胜数,我们不要再这样误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这样的误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风的帮忙下,小狼格林最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群,等待它的将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们期盼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能够无忧无虑地生活。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二

“我救下的是一头孤狼的命,但我们能改变整个狼群的命运吗?”李微漪曾发出这样的叩问。

本书生动而又感人地写出了一个这样的真实故事:几年前,年轻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偶遇了一条刚刚失去亲人,还未睁眼就快要断气的幼狼,她悲痛地发出一声狼嚎,没想到小狼竟动了动耳朵,奇迹般地活了过来。小狼求生的眼神,触动了她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于是,她带着小狼回到了她的城市,她的家,从此视它为亲子,教导它,抚养它,领会它,陪伴它。随着小狼渐渐长大,李微漪意识到繁华的城市不是小狼格林的家,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剑走偏锋,带着格林,重回荒原。一路上,一人一狼,相依相伴,不离不弃,跨过了艰难险阻,越过了重重考验,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格林终于得以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的过程中,“狼妈”曾不止十次的看到过小狼格林对自由的无限向往。刚到草原时的放纵不羁;初入天敌藏獒群时的毫无畏惧,甚至捣乱;即使冰天雪地,也在结满冰霜的地上尽情奔跑。这才让“狼妈”在亦风对她说:“带它回来吧!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时,不仅没有因为自己的私人情感而动摇,而且还坚定地说出这两个字——自由。仅仅两个字,便把亦风说服了。是呀,狼不是人,不能用人的思想来禁锢狼,使格林丢失终生的自由与快乐。要是真正爱格林,就必须把它放归自然,让它得到自由,毕竟它不爱那水泥钢筋林立的城市,而大草原才是它的家,才是它的归属。

送狼一千里,历时两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三

这本书是画家李微漪亲身经历并自己记录下来的一个感人的故事。她到若尔盖草原的时候,去到了一户草原深处的牧民家。他无意间听到了最近发生的一件事,一只公狼钻进一家人的羊圈,偷走了一只羊,那一家人就把狼打死了。

这只公狼的妻子,刚生下了孩子,于是只能独自出来打猎。可大冬天的哪都没有可果腹的东西,它才迫不得已偷羊的,后来母狼故意吃了人类投放的毒药,死了。她急忙谢过老阿妈,起身向别处打听,并找到了那户人家。果不其然,小狼看起来都死了,她十分伤心。

忽然间,门前最后一只不动的小狼突然动了动耳朵,她觉得,一只饿了5天的小狼能活过来,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她急忙用她救助流浪狗的经验救活了这唯一一只小狼。不久后,阿爸对她说你把这只小狼带走吧,她兴奋地带着小狼回到了成都。

她成功的把小狼带进了自己的画室,没有被她的妈妈发现,她感到10分庆幸。小狼渐渐在她的细心呵护下长大了,小狗孤理跟它的关系渐渐好了许多。

可这个地方也不再适合小狼呆了。于是,她联系她的朋友亦风,他也是一个爱小动物的人。他们搬到了他的一套空的单身公寓里去住。后来,她为小狼取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格林。为了激发它的野性,它喂格林一只活鸡,没想到格林三下五除二就把鸡吃了一大半,她又惊又喜。

不久后,格林越来越大了,她决定带它回到草原,回到它出生的地方。他们去到了草原上的一个獒场,这里有她的一个朋友。小狼与藏獒生下来就是宿敌,但格林成功的在生活中日渐和藏獒们变得亲密起来。

小狼把她当做了自己的母亲,一天她生病得了肺水肿,一向为食而狂的格林把自己的存粮给了她,她第一次感受到了它对自己的关心和热烈的爱。不久后,他们离开了这里,向草原深处走去。一路上,格林伴着她度过了所有的风风雨雨。

渐渐的,他们的粮食快不够了,他的朋友亦风赶了过来。最后,在这白茫茫的草原上,格林听到了亲族的呼唤。的歌能听到了,清楚的呼唤,它离开了人类。

她很舍不得,于是找回格林,在依依不舍的热泪中,她还是放走了格林。她觉得格林应该拥有自由,剩下的路该它自己走了,它回到了它的亲人身旁。

我体会到了画家李微漪对格林无微不至的爱,也感受到了格林的可爱机灵。读到最后,我的泪水流了下来。

善良的她,在最后告诉自己,爱它就给它自由。小狼格林成功的重返狼群,而她的母亲也成为了中国第一狼女!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四

整个假期,我读了这本书。我之前一向认为我很喜欢狼,但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什么叫做爱狼,什么叫做狼性,再想想我自己口上说的喜欢狼,却从未真正了解。

讲述了作者亲身养狼的经历,从城市到草原,从在家中养到放小狼格林到自由的草原。我随着书中的故事一齐哭,一齐笑,也被狼性所深深地震撼与感动。《重返狼群》读后感。

在人们眼中,狼是狡猾,邪恶的代表,这形象在人们心中已根深蒂固了,但谁又曾看到狼的仁义、宁死不屈的一面。在狼的眼中,你对我好,我就算失去生命也会对你好。在作者生病时,平时护食的格林把自己仅有的存粮给了作者,就算自己忍受饥饿,也不让[狼妈"挨饿。他日日夜夜守在作者窗前,作者一咳嗽,他便哀伤的嚎叫。他与人一样对自己的[亲人"很在乎,他也同样有感情。

狼与藏獒本是无法在一齐的。但格林在獒场生活了一段时间,却和藏獒们成为了兄弟。《重返狼群》读后感。在藏獒兄弟有危险时,他用自己的脑袋和铁笼较劲,直到把脑袋磨出个伤口,那伤口在成年之后依然清晰可见。在藏獒兄弟受伤后,他日夜陪在兄弟身边,为藏獒舔舐伤口,不让任何人靠近他。由此,狼的仁义可见一斑了。

但值得人们深思的是,狼与人,与[仇人"藏獒相处的都是那么好,彼此都是以心相待,而人和人之间为什么不能这样的真诚相待以狼为鉴,从狼的身上,我们是否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我认为这本书不仅仅是作者在向我们讲述一个狼的故事,更是一只草原狼在向我们讲述什么是忠,什么是孝,什么是仁,什么是义,什么是宁死不屈,什么是桀骜不驯。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五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