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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律的故事范文(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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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律的故事范文(大全8篇)
2023-11-12 07:40:42    小编:ZTFB

每个人的生活中都会遇到一些特殊的时刻,让人难以忘怀。总结时要注重客观真实,避免主观色彩过重。以下是一些写作指导和技巧,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帮助。

法律的故事篇一

最后该村的村民委员会主任马某决定向县林业局争取了砍伐40个立方米木材的指标,用它作为修建的材料和经费,结果由于成本大大提高,马某擅自带领村民们多砍了200个立方米。

原来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有这样的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看来我们做好事也得遵守法律呀。

法律的故事篇二

通过新闻是将了解到,近几年陆续出现学校附近儿童被拐及暴力事件,特别抽空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新版”,深入了解一下针对此类事件是否有相应法律法规界定如何处理及预防再发生。当自己学完全部法律条文后,发现国家不仅对此类事件及其它很多方面都有详细界定如何保护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6最新版”总共包括七个章节,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保护,第三章,学校保护,第四章,社会保护,第五章,司法保护,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总共有七十二条法律条文,详细界定了如何保护未成年人能够健康快乐成长及享受应当享受的合法权益。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的权利和保护成年人的原则,突显了政府执法的主体地位,全面充实了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四大的保护内容,强化了法律责任,针对开头提到的拐卖儿童及暴力事件在第四章节也有清晰界定。

政府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已有法律明确规定,但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未成年人(青少年儿童)还是面临诸多现实问题,偏远山区小孩生活教育问题,农村留守儿童家庭保护及生活教育问题,城里孩子玩电子游戏及网络问题,离保护法界定要求的差距甚远,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及未来发展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近期出现的大量拐卖儿童事件,让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瞬间破灭,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令人深恶痛绝。政府虽有法律明文禁止,但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是频频发生,对青少年儿童成长影响巨大。

虽然理想是完美的,现实是残酷的,但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自己懂得如何去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在自己以后的实际生活工作中碰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伤害时,知道如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自己身上绝对不会出现伤害未成年人事情。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如果未成年在成长过程未能得到有效保护,成长收到严重伤害,祖国未来将会面临严峻的挑战,所以在此我呼吁大家都去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我们祖国的未来(青少年儿童),为了祖国的未来大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保护好未成年人。如果人人都知道如何去保护未成年人且以身作则去执行,为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相信开头提到的伤害未成年人的事件应该会越来越少,犯罪分子根本无从下手。

法律的故事篇三

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关键是要认识到五个有:

一是依法治国有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写进了宪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都需要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

二是党和国家有号召。党中央、国务院在批转中宣部、司-法-部四五普法规划时,都把领导干部列为重点。江总书记也多次强调领导干部对法律知识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中央从1994年以来连续举办了十四次法制讲座,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领导干部必须响应中央号召,抓住有利契机,以极大地热情投入到带头学法中去。

三是改革开放有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中有80%以上是由政府执行的,作为领导干部要掌握保护市场主体权利,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管理以及与国际经济交往涉及的惯例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前年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更需要通过学法来更新观念,尊重市场经济运行规则。

四是自身建设有要求。领导干部分别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和决策者,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带头人,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强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做得到,直接影响到主管的一大-片部门能不能依法办事的问题,领导带了头,学在前,用在前,还能调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五是人民群众有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公民既积极要求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又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的故事篇四

1926年,梁启超尿血,住进了北京协和医院,院长刘博士给他做的手术。割下右肾之后,发现只有黑点,没有肿瘤,显然是出了问题。

这件事引起了轩然大波,北京大学的一位教授马上发表文章说《宁信医不如无医》,接着徐志摩也写了一篇措辞激烈的抨击文章《如果我们得病怎么办》。一时间,社会上出现大量谴责医生的声音,大家纷纷建议梁启超到法院起诉大夫。

那时候的协和不像现在的协和,西医在中国刚起步,依然处于风雨飘摇和众多怀疑之中。鲁迅曾在文章里用反讽的语气说:“我告诉医院的朋友,从来都是这样的,不要去招那些没希望、不太好救的病人,因为治好了出去没人关心,但是如果死了抬出去的话,就是轩然大波,医院可能就要倒闭。”

对于这个有明显错误的手术结果,梁启超没有动用法律武器。他在风波之中写了一篇文章,题为《我和医院之间的事情》。他认为一切都是正常的,而且医生的态度、治疗都很好,最后他希望大家支持协和医院。

这件事发生两年后,梁启超又得了病,他依然选择到协和医院去求治,最后在那里病逝。

再讲一个未来的预言。

如今,大家都认为医患关系最糟糕的是中国。去年我去台湾的花莲,参加台湾慈济中秋节的一个活动。有一个来自美国的大夫讲了一个美国最流行的段子,他说现在美国的医患关系也很糟糕,律师大量存在,他们跟在患者后面,等在医院门口,只要有人治病,就给患者发类似小广告的东西,告诉患者“出了问题找我”。也就是说,律师在怂恿患者跟医院打官司。因此,美国的医生几乎是在律师的监督下生存。监督本身没什么不好,但是当它成了这样一种乱象,医生当然有怨言。

段子是这样的:都说医生死后可以上天堂,有一天一个非常棒的医生上了天堂,他以为上了天堂一定有好的招待,没想到却是上下铺,一屋几个人。然后他就去找上帝:“我们救死扶伤,怎么到天堂之后住宿条件这么差?”上帝说:“对不起,我这儿正忙着准备一个隆重的欢迎仪式,我还要亲自去致欢迎词。”医生连忙问:“什么人?至于您这样?”上帝答道:“律师。”医生一听更生气了:“我一辈子跟他们打交道,总是他们折磨我,为什么律师上来的时候,你还要如此欢迎他?”上帝说:“每天上天堂来的医生有很多,律师这却是头一个。”

美国的医生用这样一个段子挤对律师,我为什么说它是一个未来的故事?因为我觉得,中国的医生恐怕也要准备好,在未来的某一天,患者的后面跟着的不再是职业“医闹”,而是律师。当然,我不认为这是一种退步。当一切进入正常的程序之内,患者的后面有法律进行保护的时候,恐怕是进步。

法律故事随笔篇【三】: 先守住底线,然后仰望星空。

医疗和法治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法律的定义是一个社会最低的道德底线,不是上限,法律从来不承担过高的道德追求或者更完美的境界。但是法律的重要职责也恰恰在于此,一个乱的社会,如果底线不被守住,后果是什么?因此谈到医学的发展,我觉得应该分为三个境界:守住底线靠什么?靠法律。提高底线靠什么?靠自律。但是追求上限靠什么?靠全社会更和谐的旋律。

守住底线的时候要注意一些问题,比如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医学是科学,不是神学。结核病菌的分离者特鲁多医生有个著名的墓志铭,上面写着医生的职责:“偶尔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抚慰。”

偶尔去治愈,因为有相当多的病,人类目前是治不了的。在这个过程中,有相当多的医生在给病人治病的时候必须冒风险,但是科学一定会有失败。中国现在最可怕的一面就是,不允许有任何的过错,厌恶失败,整个社会充满着成功学。

我们不仅不能把医生的努力当作犯罪或过失,还应该表扬和鼓励。好孩子都是夸出来的,好行当何尝不是?这个社会上夸医生的太少了!如果我们都对医生形成一种良性的尊重,同时又有方方面面的约束,自律才能成为现实。

我觉得我们要追求的最重要的结果就是和谐的旋律。中国古人早就强调了,做任何事,圣人从不为大,都是从小的事情做起,才成其大。换一个角度去说,追求更多美好的目标,都要先从守住底线开始。底线守住了,理想才有可能实现。

这两天,德国民众的目光因为一起特别的诉讼案,被吸引到德国拜仁州西北部小城安斯巴赫的行政法院中。不过事件的主角不是诉讼双方的当事人,而是一只装在汽车挡风玻璃后面的小小车载摄像头。

原来,诉讼的原告方是一位律师,他因为多次使用私装车载摄像头,向警方提供交通事故嫌疑人的影像证据,而触犯德国个人隐私保护法规,被勒令禁止使用车载摄像装置,并被要求删除已拍摄的所有影像。所以律师先生一气之下,一纸诉状递交到安斯巴赫行政法院,状告拜仁州地方个人隐私保护监管部门,对他颁布“无理”禁令。

作为一个法制健全的西方发达国家,德国社会经常被形象地比喻成一部运行在法律条文上的机器,它的每个零件都浸满了法制的润滑油。而在个人隐私保护方面,其相关法规条款尤为严格,十分成熟完备。任何人在个人隐私受到侵犯时,都可以借助法律武器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2010年,全球网络巨头谷歌公司,在德国境内制作谷歌实景地图时,就因为个人隐私保护遭遇到极大阻力。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则围绕实景地图开发的各种软件产品,会面临法律追究。当时被提及的个人隐私数据,包括行人的面容、汽车的车牌、私人住宅的门牌号、门前信箱上的姓名等等,可以说种类繁多,细节丰富。最后这家it巨头为了产品与市场前途,不得不放低身段,配合德国政府的相应法规,并开设个人投诉通道,小心谨慎地雾化处理在实景取样中可能出现的敏感隐私,才得以过关。

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和尊重,是德国人的基本理念。相对于国内随意大胆的各种街拍,并在公共媒体如微博、微信中肆意地全民晒图,同样的行为在德国极有可能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然而时至今日,新的问题再次摆到了德国政府的面前。车载摄像头的悄然兴起,使得德国民众重新将个人隐私和交通安全联系到一起讨论。作为追查实际责任人,公正合理地查处交通事故案件的强力助手,这些源自俄罗斯人的猖狂“碰瓷”事故中应运而生的科技小产品,牵扯着德国民众的神经。

而德国媒体在这起诉讼事件报道中,立场也不统一。“慕尼黑地方法院在年前曾使用自摄影像作为事故物证”与“奥地利禁止汽车司机使用车载摄像头,最高处罚可达10000欧元”的旁征博引,同时见诸报端。当个人隐私与交通安全发生碰撞时,理性的德国人最终会给出怎样的答案,我们拭目以待。

在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时期,地中海沿岸的贸易就已经异常活跃。来自古希腊的商人们坐上他们的小船,从地中海驶向非洲的北海岸。他们放下自己的货物,从海滨离开,然后消失。接着非洲部落会从森林中出来,带走货物,留下珠宝、黄金作为货物的交换。第二天,那些古希腊人会回到海岸,取走他们的报酬。

他们不能与对方见面,因为他们双方是敌对的,而且语言、文化不通。但是他们可以交易,因为他们之间相互信任,他们都相信对方会遵守共同的交易规则。

这种奇特的交易方式在历史上被称为“沉默交易”。这种互不见面,没有任何保障的交易为何能够进行?就是因为交易双方都明白,交易必须是公平、对等、不欺诈的,别人给你一些物品用于交易,你就应该按行情给别人报酬,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如此。

同样在古希腊,有一个人的死亡格外悲壮动人,以至于我们今天提起来还感动不已,这个人就是苏格拉底。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被雅典法庭以渎神和腐化青年的罪名判处死刑。他的朋友和弟子不满法庭的判决,策划他越狱逃走,结果苏格拉底不肯接受。因为在他看来,法律一旦裁决,便立即生效,即使这项裁决本身是错误的,他也没有权利躲避法律的制裁。

他说:“假定我准备从这里逃走,雅典的法律就会来这样质问我:‘苏格拉底,你打算干什么?难道你以为你有特权反对你的国家和法律吗?你以为你可以尽力摧毁你的国家及其法律来作为报复吗?’”

苏格拉底的死,与其说是苏格拉底本人对死亡的漠视和对生命的淡然,倒不如说是对法律的忠诚和对法律的信仰所致,他是为这种信仰和忠诚殉难而死的。

法律的故事篇五

于仲文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

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

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说是自己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

益州有一位官员说:于太守必有主意。

于仲文接手此案后。

说“此易解耳。”他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

于仲文先前又令属吏悄悄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

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

法律的故事篇六

的确,让未成年人随便进入网吧这件事,是违反法律的行为。他们确实应该为这起事件负责任,因为他们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里的明确规定。通过这件事情,就能够看出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为我们这些未成年人的成长开辟了绿色的通道,是一些孩子能够改邪归正,重新开始。其实,我们也应该深思、反省一下:既然法律对这些违法人员进行约束,我们是否也应该约束一下自己呢?这么多的法律法规,给我们营造了很好的条件去完成学业,我们是否也该自觉遵守一下不去网吧的规定呢?这样,我们才是一个守法、懂法的中学生,一个合格的小公民。

法律,是一个永垂不朽的制度,法律也是国家治安的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是人们用来保护自己的武器,是监督我们的一举一动的。不管你是小孩还是大人,一个不文明的动作,一句不文明的语言,都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唱响一曲遵纪乐曲,传达一脉思法情,做一个法律忠实的守护者和捍卫者。

法律的故事篇七

“法制”一词,我国古代就有了。然而,直到现在,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还是各有不同,其中广义的法制就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的,平等的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任何国家都有法,都有制度。

记得小时候,有一次,我一个人在家,爸爸妈妈出门前一再让我听见敲门声不要随便开门,我一拍胸脯,满口答应。爸妈走了不多久,我就翻箱倒柜,扯床单,扯被子,无聊至极时,我自己倒“自投罗网”了,开门牵上狗,遛狗去了。正值八,九点钟,我家门口就是一个菜市场,里面人山人海,我拉着狗,这边窜窜,那边瞧一瞧,这样转了好几个来回,太累了,我便一屁股坐地上了,得意洋洋的看着来来往往的各路“人马”。里面也可谓是水深龙多,我东张西望,结果正好瞄见了一个小偷手正悄悄的伸进一个阿姨的包里,我刚要喊“抓小偷了”,那小偷发现了我,斜了我一眼,那眼神仿佛在说:”你叫,我就把你宰了!”我吓的不敢说话,4个字卡在了喉咙口,这时,一位小伙子也撞见了,把手机丢给我,说了一声打110,便冲过去与持刀的小偷周旋,最后警察来了,解救了被砍2刀的小伙子,成功的抓住了小偷,后来我才知道,这位小伙子是便衣警察,一直在抓这个小偷。

我不由的感叹:法制护航,伴我成长!

法律的故事篇八

都说母爱的力量是无穷尽的,从我很小的时候,您就开始教我这个教我那个,我二三岁就能看书认字,都是您的功劳,之后您就给我灌输了一些比较深奥的东西,比如说法律,我很感谢您。

作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法律宣传是您们的工作职责之一,我这个“法律人二代”又怎么可能是法盲呢?法律就在我身边呢。我们家有许多关于法律方面的书籍,我会经常搬出来看一看,遇见不知道的问题,总要打破砂锅向您问到底,而您总是不厌其烦地向我解释,直到我明白,由此我掌握了很多的法律知识,像《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我们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也知道《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产品质量法》等和我们生活相关的法律,还知道了《刑法》中的许多罪名,我觉得一个人千万不要去触犯这些法律,害人害已。我知道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您放心,您的言传身教,让我耳闻目染,我一定会是一个守法的好孩子,不会做出让您抬不起头来的事。

妈妈,我觉得您是一个称职的好妈妈。您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会象某些案例中的家长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好好念书,动不动就打骂孩子,侮辱孩子的自尊心和人格,您在我犯错的时候,大都会对我好好说教,让我愉快接受,很快改正。有时我做错了,您在盛怒之下,也会对我责骂,轻轻动手,但我也敢大胆对您说,您这样做是不对的,您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在虐待我,这时您听到就会忍不住笑起来,消了气,还会跟我讲道理,您又成了一个合格的妈妈。

妈妈,您不但教我许多法律知识,您还带我践行了怎样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记得我们在大润发商场买了一个mp5,质量真差,在保修期内修了二次还不能使用,您就到店里要求他们退货,开始他们不肯退,说我们也用了这么久了,后来您搬出了《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产品质量法》相关条款和他们据理力争,终于顺利把这有质量问题的mp5给原价退掉了,要是一般人,早就自认倒霉,不了了之了。还有一次夏天,您去某个小区办了一张游泳卡,由于这个夏天老下雨,不能天天去游,导致夏天整个过去,我们还有一半次数没用完,游泳卡就要作废了,您偏不认这个理,认为小区的规定对我们消费者显失公平,这种规定是无效的,要求他们退款或者剩下的卡第二年还能用,还建议他们制定的规定如何更加规范,更加人性化,后来他们觉得您讲得有道理,领导破例签字同意我们的那张卡第二年可以继续使用完毕。这真是“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啊,所以我觉得学好法律真是太有用了,您让我明白了法律是保护自己的最好的武器,我一定要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让法律这柄长刀永远不要指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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