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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食品安全隐患的文章(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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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食品安全隐患的文章(精选18篇)
2023-11-19 08:31:34    小编:ZTFB

在写总结之前,我们应该先明确总结的目的与意义,以便更好地完成总结的任务。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简洁性,用恰当的词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心得。通过阅读以下总结范文,你可以发现不同作者的思考和表达方式,借鉴其优秀之处。

食品安全隐患的文章篇一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两节”是肉品加工生产和消费的旺季,也是肉品质量安全风险集中、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易发的敏感期。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9号)文件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合“两节”期间肉品质量监管,创建我省肉品安全良好环境,防范重大肉品安全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全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事项通知提出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认真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两节”期间,尤其是春节这一重要的传统佳节期间肉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保障群众肉品消费安全,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责任部门要抓具体。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排查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认真研究制定监管措施、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员,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巩固审核清理工作成果,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根据“两节”期间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对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偏远农村、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滥宰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采取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部门联合与单独执法相结合多种方式,进行重点盯防、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猪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私屠滥宰窝点,要彻底捣毁,坚决予以取缔,对查获的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对未通过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已取消定点屠宰资格和正在进行停业整改的企业违法违规进行生产的,一律视为私屠滥宰,依法严厉打击。全面巩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来之不易的工作成果,严防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出现反弹。

三、加强屠宰环节隐患排查,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屠宰环节隐患自查工作,重点对屠宰场(点)进场验收、静养待宰、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出厂等环节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清理。落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定点屠宰企业严把“进厂验收关、屠宰加工关、肉品检验关,产品出厂关”,确保进厂生猪票证齐全、来源清楚,确保遵守国家规程屠宰和检验,确保销售去向明确,实现定点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加大节日期间屠宰企业监管力度,针对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责任人员、整改期限,争取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整改,最大程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做好屠宰环节风险监测,加强两节期间快速检测。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年江西省生猪屠宰环节风险监测工作方案》(赣商秩字〔〕446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屠宰环节风险监测工作,要加大在“两节”期间肉品“瘦肉精”快速检测批次,严防“瘦肉精”猪肉产品流向市场。在屠宰环节猪肉、猪尿“瘦肉精”快速检测呈阳性的,要及时对疑似问题生猪产品送样进行化验室检验鉴定。在屠宰环节发现的“瘦肉精”涉案线索,要根据农业部、商务部等八部门下发的《“瘦肉精”涉案线索移送与案件督办工作机制》(农质发〔〕10号)规定,立即以书面形式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立即进行核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五、积极应对市场需求变化,保障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入冬以来,低温雨雪天气频发,维护市场供应稳定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要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屠宰企业积极拓宽猪源渠道,加大产销衔接力度,要突出抓好生猪产品市场供应,认真落实政府储备,适当增加商业储备,适时投放节日市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市场货源充足,价格基本稳定。

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信息。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有效措施和多种形式,开展节日期间肉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宣传生猪屠宰相关法规政策和肉类产品消费科普知识,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确保12312举报投诉热线畅通,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相关新闻报道和举报投诉,做到及时反应、迅速查处,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群众消费信心。

七、严格执行假日值班制度,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工作,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两节”期间肉品供应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应急保障各项措施。一旦出现相关突发事件,应按规定程序要求及时上报。

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省食安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赣食安办〔〕29号)(见附件)要求,务必于年2月18日前将开展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情况总结、相关表格及“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联系人:黄军。

电子邮箱:swtsczxc@。

附件:《省食安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略)。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年12月31日。

食品安全隐患的文章篇二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进一步规范本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认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企业。

1、企业资质变化情况:

工商营业执照与生产许可证(生产核准证)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是否一致,是否发生变化,变化后是否报告。

2、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索证、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购进时是否索取了企业个关资质证明、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是否有详细的采购验证记录;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遵照了gb2760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食品添加剂存放、使用是否专柜、专人管理,有单独的进货台账。

3、生产过程控制情况:

是否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是否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库房、进行打扫、消毒,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设备、环境的卫生,杜绝一切污染的可能;是否定期养护设备设施,每批产品生产前和生产结束后,是否均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服帽是否整洁;工作人员洗刷、更换专用工作服后,是否经专用人流通道进入生产车间,验收合格的原料是否经专用物流通道进入生产区域;从原料到成品及成品库是否有防护措施,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4、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

是否配备了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计量检验仪器、设备是否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是否齐备,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一年不少于一次);检验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具有检验资格和能力;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是否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是否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5、不合格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

是否有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不合格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情况,对不合格品是否按相关规定进行召回、退(换)货或销毁,并有记录。

6、食品标识标注情况:

生产的各个单元产品的包装上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配料表、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产地、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和营养成份表等相关信息。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7、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

是否建立了食品的销售台账,记录了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合格证号、生产批号以及购货者的相关信息,包括购货者的名字,地址、联系电话、销货场所等。

8、产品标准执行情况:

企业是否积极并严格执行各个产品的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执行的标准是否有效。

每月应当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工作,真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发现风险隐患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主动上报食品监管部门,做好召回相关的记录。

食品安全隐患的文章篇三

食品安全是当今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隐患排查与治理,意义重大。根据省食安委、株洲市食安委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我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成立了以xx局长为组长的畜产品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主管局长xx为副组长。研究部署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活动

1、对全县28家规模养殖场进行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排查,未发现违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

2、对全县1个集贸市场和2个大型超市进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严禁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肉品上市,未发现质量安全问题。

3、对全县4家饲料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抽检样品4份,检测结果未发现有害有毒物质。

4、对全县兽药、饲料经营企业15家进行排查,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

5、对县屠宰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未经检疫出场行为。

三、排查工作中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养殖场养殖档案记录不完善。

2、屠宰场消毒记录不完善,检疫员检疫操作不到位。

整改措施:

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内整改达标,否则予以处罚。

四、强化应急防控机制

我局制订了应对突发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工作程序,执行24小时专

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且公布了举报电话,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整改措施:

县畜牧兽医局制订了应对突发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工作程序,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且公布了举报电话,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镇党委政府按照区政府关于全区食品安全工作部署,根据区食安办关于在全区开展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情况的总体要求,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工商、镇食安办、派出所、医院、经发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并建立、建全了食品安全长效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及制度,明确各级职责分工,要求各部门、各村居层层抓落实,把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效任务常抓不懈。

为营造一个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镇政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利用逢场天在场镇主要路口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1500余份;二是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邀请工商所的同志到校园讲解食品安全常识、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板报评比等活动达到食品安全宣传效果;三是各村(居)利用村村通向村民宣传夏季多发性传染病的种类、传播方法及预防措施,从而减少夏季流行性传染病的发生;四是加强对超市、副食店、食品加工作坊、餐馆、学校食堂、流动乡厨的食品安全宣传培训,从而从源头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即让食品生产从业者意识到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又让消费者了解了如何挑选合格的食品,以及在日常生活怎样规避食品安全风险。

根据不同时期不同行业存在不同程度的食品安全风险,镇政府把定期排查与突击检查结合起来,就生产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加工场所环境卫生、证照办理、健康证办理、学校食堂菜品留样等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

(一)加强对学校食堂的常态化巡查力度。学校人口密集,就餐人数多,发生群体性中毒事件风险大,镇每月组织一至两次针对全镇范围内的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检查。

(二)加强超市、副食店产品质量抽查。定期对镇场镇范围内的超市产品进行抽查,如发现有过期产品立即要求超市下架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拒不配合的商家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要处限期做出整改。

(三)加强对流动摊贩、烧烤摊的日常监管。对流动摊贩及烧烤摊的产品进行不定期抽查,并进行食品安全宣传。要求烧烤摊主必须采购新鲜的原材料,不能使用过期、变质、发霉的食品。

(四)加强对农村坝坝宴监管。镇政府与村(居)、乡厨签定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所有乡厨接到有包席时必须向宴席主办方所在村(居)申报,所在村(居)必须向镇食安站上报。

(一)食品安全风险意识不够重视。各食品生产、销售经营者在平时的生产、经营中不重视细节,总是抱有侥幸心理。

(二)家宴申报执行力差。个别乡厨在接到包席时不向所在村(居)上报,形成监管漏洞。

(一)加大宣传力度,让食品安全知识深入人心。让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让老百姓也参与到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中来。

(二)继续加大对超市、学校食堂、乡厨的监管力度。

通过二季度的食品安全日常巡查,不仅向食品生产、经营者宣传了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而且还排查出了一些食品安全隐患。为老百姓营造了一个健康的消费环境。

根据《西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西食安委办发【2015】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生猪违法行为,确保全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县经济商务局结合部门职能实际,对辖区内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区域进行了认真排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规范和整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加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监管力度,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检疫检验程序、工作规范、档案资料等各项制度规定,生产环境、生产过程达到卫生要求。定点屠宰企业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猪的,严格依法予以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以上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生猪进厂(点)查验、待宰停食静养、屠宰同步检验、肉品出厂(点)、无害化处理等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各项制度,严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出厂(点),保证出厂(点)肉品质量安全。督促企业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台账管理要求,完善生猪入厂(点)登记、肉品品质检验、产品出厂(点)流向以及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台账记录,做到追溯记录规范完整。

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私屠滥宰发生的规律,对城乡结合部、部分农村集贸市场、偏远农村等私屠滥宰高发区域,采取主动查处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多种方式,重点盯防、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猪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私屠滥宰窝点,彻底捣毁,坚决取缔,对查获的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经检查,今年未发现私屠滥宰行为,也未接到群众举报。

三、广泛宣传,社会参与

加强社会监督,落实群众举报制度,向群众公布举报电话:7623975(六月后启用新举报电话:3032052),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行动,以三月法制宣传月和六月安全生产月为契机,采取多种渠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增强消费者信心。

西畴县经济商务局

二0一三年六月十日

食品安全隐患的文章篇四

食品安全关乎我们的生活,应该严加把守,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食品安全隐患。

通知书。

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20xx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两节”是肉品加工生产和消费的旺季,也是肉品质量安全风险集中、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易发的敏感期。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xx〕29号)文件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合“两节”期间肉品质量监管,创建我省肉品安全良好环境,防范重大肉品安全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全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事项通知提出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认真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两节”期间,尤其是春节这一重要的传统佳节期间肉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保障群众肉品消费安全,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责任部门要抓具体。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排查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认真研究制定监管措施、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员,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巩固审核清理工作成果,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根据“两节”期间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对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偏远农村、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滥宰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采取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部门联合与单独执法相结合多种方式,进行重点盯防、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猪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私屠滥宰窝点,要彻底捣毁,坚决予以取缔,对查获的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对未通过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已取消定点屠宰资格和正在进行停业整改的企业违法违规进行生产的,一律视为私屠滥宰,依法严厉打击。全面巩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来之不易的工作成果,严防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出现反弹。

三、加强屠宰环节隐患排查,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屠宰环节隐患自查工作,重点对屠宰场(点)进场验收、静养待宰、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出厂等环节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清理。落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定点屠宰企业严把“进厂验收关、屠宰加工关、肉品检验关,产品出厂关”,确保进厂生猪票证齐全、来源清楚,确保遵守国家规程屠宰和检验,确保销售去向明确,实现定点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加大节日期间屠宰企业监管力度,针对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责任人员、整改期限,争取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整改,最大程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做好屠宰环节风险监测,加强两节期间快速检测。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20xx年江西省生猪屠宰环节风险监测。

工作方案。

》(赣商秩字〔20xx〕446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屠宰环节风险监测工作,要加大在“两节”期间肉品“瘦肉精”快速检测批次,严防“瘦肉精”猪肉产品流向市场。在屠宰环节猪肉、猪尿“瘦肉精”快速检测呈阳性的,要及时对疑似问题生猪产品送样进行化验室检验鉴定。在屠宰环节发现的“瘦肉精”涉案线索,要根据农业部、商务部等八部门下发的《“瘦肉精”涉案线索移送与案件督办工作机制》(农质发〔20xx〕10号)规定,立即以书面形式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立即进行核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五、积极应对市场需求变化,保障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入冬以来,低温雨雪天气频发,维护市场供应稳定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要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屠宰企业积极拓宽猪源渠道,加大产销衔接力度,要突出抓好生猪产品市场供应,认真落实政府储备,适当增加商业储备,适时投放节日市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市场货源充足,价格基本稳定。

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信息。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有效措施和多种形式,开展节日期间肉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宣传生猪屠宰相关法规政策和肉类产品消费科普知识,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确保12312举报投诉热线畅通,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相关新闻报道和举报投诉,做到及时反应、迅速查处,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群众消费信心。

七、严格执行假日值班制度,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工作,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两节”期间肉品供应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应急保障各项措施。一旦出现相关突发事件,应按规定程序要求及时上报。

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省食安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赣食安办〔20xx〕29号)(见附件)要求,务必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开展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情况总结、相关表格及“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联系人:黄军。

电子邮箱:

附件:《省食安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略)。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年12月3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吸取8.28中毒事故的教训,结合我县上半年开展的“四小”整规专项整治行动及食品药品“四查”行动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对隐患排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我县食品安全基础仍然薄弱,风险隐患依然较多。食品产业小、散、乱问题还比较突出,生产经营者管理能力总体偏低,部分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较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工业化发展的大背景下,食品安全风险因素的种类及其发现、治理的难度都有增多和加大的趋势,食品安全问题很容易引发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为要进一步认识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把风险隐患排查作为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职责分工,逐级落实责任,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将隐患排查与日常监管、治理整顿和风险监测等工作相结合,及时发现各种隐患苗头,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的作用,使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力争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将隐患排查纳入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督导和实效评估。

三、突出重点,周密部署隐患排查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要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加大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开展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地、机关、学校及其周边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监测,将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强化活禽、生猪(牛、羊、狗)产地和屠宰检疫。实施食醋、酱油、味精、鸡精和料酒等重点调味品专项监测。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具和食品包装物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食品包装物以及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等污染物的调查、监测和评估,重点解决危害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具体的排查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探索隐患排查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特别是对生产经营环境复杂、监管责任尚不明晰的区域,及时明确责任部门,不留死角和盲区。增设风险监测点,扩大监测范围、指标和样本量,充分发挥风险监测的前哨作用,不断提高隐患识别和防控能力。进一步强化对食品企业的现场检查,指导、督促其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行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隐患排查与整治安排。

(1)调查摸底和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9月11日-20xx年9月30日)。各监管部门、各乡镇依据突出问题按职责制定排查方案,明确责任人,要掌握底数和实际情况,逐一登记建档。

(2)专项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30日)。各监管部门、各乡镇根据掌握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环节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集中进行规范和清理,解决对策。

(3)督查验收和全面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10日)。县食品安全办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全县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五、注重实效,及时处置安全隐患。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要认真研究落实防控措施,及时进行科学处置。对可在短时期内完成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等;对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隐患顽疾要制定专门措施,实施专项治理,跟踪复查。对可能存在的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的,要及时开展风险隐患评估,必要时召开会议会商研判,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打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规范隐患排查信息管理,避免造成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和不良社会影响。

六、密切舆情监测,强化社会监督。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对反映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舆情线索,要加强分析研判,做好核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鼓励群众参与隐患排查行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积极举报食品安全问题,营造群防群控的监管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等宣传单位的协调力度,及时依法处置媒体提供的线索。大力开展食品企业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增强消费者信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关情况于20xx年12月15日前报送我办(联系人:李垚垚,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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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隐患的文章篇五

为贯彻落实11月1日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的会议精神及要求,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要求,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为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这次整治活动,要以创建“食品安全区”为主线,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全区共同行动”的工作思路,针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硬化有力措施,实施重点突破,解决突出问题,净化全区饮食环境。

通过此次整治,使我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隐患得到消除,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本次食品安全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排查(11月8日前)。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采取自查的形式,深入了解和掌握本区域、本系统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查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要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突出区《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隐患排查重点内容。对排查情况做好详细台帐登记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如实填写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明细表,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实现不间断巡查。

第二阶段:整改提升(11月8日至11月15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措施、明确期限,彻底将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辖区和各环节食品安全。11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部门要将填好的排查整治明细表报区食安办。

第三阶段:督查迎检(11月16日至11月20日)。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根据自查结果认真查漏补缺,区食安办将会同区政府督查室,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食品安全排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逐项进行督导检查,对于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同时,对照《2013年xx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做好工作台帐、资料整理,写好201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迎接区、市督导组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在巩固和深化“打非治滥”专项整治、“地沟油”整治、“瘦肉精”整治、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等五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结合食品消费特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关键环节以及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集中开展排查整治。

(一)突出特点,严查重点食品。重点加强肉类、乳制品、食用油、米面制品、速冻食品、蔬菜、饮料、水产品、保健食品、调味品及地方特产等热销食品种类的执法检查,强化质量监管,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二)瞄准区域,严查重点部位。根据我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梳理情况,重点加强餐饮排档、幼儿园及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卫生环境、建筑工地食堂和企业内部食堂、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幼儿园、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等重点部位集中整治,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三)把握关键,严查重点环节。加强饭店、夜市、大排档和集体食堂等群众集体聚餐场所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学校和幼儿园食堂的监督检查,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消费市场的巡查和各类食品展销、促销活动的检查,防止借机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掺杂使假、有毒有害、“三无”等问题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畜禽屠宰、临时食品加工点等场所的监督管理,认真抓好已取缔和已处罚、责令整改企业的复查工作,防止违法问题死灰复燃。

(一)乡镇、街道食安站:负责彻底摸清本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种类、生产经营模式,收集、汇总、分析食品安全信息,接受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配合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做好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的日常巡查工作,负责集体聚餐活动的监督指导工作。

(二)区农办:负责种植养殖环节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严肃查处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清查,依法收缴违禁农业投入品,重点是禁用高毒农药、兽药,“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物质以及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违法违规渔药;抓好“瘦肉精”整治,加强对全区所有生猪、鸡、鸭等养殖场(户),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进一步扩大抽检品种和数量,强化源头食品安全风险控制。

(二)区质监组: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组织食品加工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重点整治瘦肉精、塑化剂等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问题。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对我区形成规模的重点食品行业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等违法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

(三)区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销售环节专项整治,组织食品流通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清查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实施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突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超市、商店和流通类食品摊贩、现场制售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加大对重点食品的抽检力度,增加抽检批次,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

(四)区食药监局:负责餐饮服务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组织餐饮服务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重点针对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机关、企业内部食堂、幼儿园、学校周边小餐桌、餐饮类食品摊贩、流动餐饮大棚和大型聚餐活动等安全风险突出的节点,加大整治力度。对暂时达不到许可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顿;整改后仍未达到许可条件,隐患较大的,坚决予以取缔。针对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违法标识、夸大宣传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查问题产品。

(五)区卫生局:履行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机关、幼儿园及学校饮用水定期检测,做好学校及学校周边除“四害”等环境卫生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六)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学校食堂,校内商店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学生、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卫生常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七)区城管执法局:履行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幼儿园、学校及辖区内流动摊担(点)的监管。

(八)区公安分局:负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要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部位的摸排,积极扩展案件线索来源,强化破案和打击力度,严肃查办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有力量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把此次整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责任,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二)整体联动,协作配合。排查整治工作涉及部门多、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讲求通力协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区政府食品安全督查组重点督查本次排查整治情况;对问题突出的加大督查力度,增加督导频次,确保各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细化应急处置预案。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加强社会监督,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增强消费者信心。品安全舆论氛围。对此次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进行总结,特别是要系统梳理发现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和重大风险隐患整改进展情况、效果等,总结好的排查整治做法、经验,形成总结报告连同排查整治汇总表及201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于11月20日前,一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及时报区食安办。

食品安全隐患的文章篇六

各科室、中队、所(分局):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具有累积性、广泛性和显隐并存等特征,特别是近期屡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再次警示我们,食品安全正处于问题隐患多发高发期,监管形势十分严峻。为全面掌握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状况,深入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排查,深入发掘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完善风险发现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意识,科学分析、准确把握风险危害及风险规律,积极治理、大力清除行业性、区域性、潜在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力争在全市建立起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系统,切实高筑全市食品安全风险防线,坚决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排查要点。

针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不同环节监管要求,综合日常监管、检验检测、专项整治、举报投诉、违法查处等信息线索,开展全方位隐患排查。

1.生产环节:各类食品生产者在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等全过程的安全控制情况。重点排查原辅料是否来源合法使用规范、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非法添加、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用过期、回收食品以及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行为;是否存在“黑作坊、黑工厂”等无证无照行为;是否落实原料进货查验及成品出厂记录规定;其他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

2.流通环节:各类食品经营者从准入、销售、仓储到退市等食品流通全过程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全面清查辖区总代理、总经销等食品批发商、进口食品和冷冻食品经销商的仓储环节情况;重点排查食品是否存在过期、变质、三无以及篡改日期、重新包装再次销售情况;商超和市场内制售食品以及农产品是否存在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行为;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等自律制度执行情况;其他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

3.餐饮环节:各类餐饮服务者在进货采购、原料储存、制作加工、成品供应等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情况;重点排查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等)、熟肉熟食制品、凉菜、河豚鱼、织纹螺、圆尾鲎等品种;重点排查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与中式快餐连锁,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曾经发生食源性安全事件或举报投诉较多的餐饮单位;无证无照经营、量化分级等级较低、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以及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其他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

(二)排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与生产经营主体自查相结合,与检验检测、案件查处相结合,与群众举报、舆情检测、专家分析相结合。鼓励群众广泛参与隐患排查行动,特别要发挥企业内部员工、义务监督员的积极性,深挖行业潜规则;借助新闻媒体、网络舆情的力量和视角,即时捕捉、收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时间步骤。

从20xx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8月10日前)。制定排查方案,部署落实,明确工作目标、要求、责任以及时间进度等。

(二)排查阶段(8月10日至10月26日)。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

(三)总结阶段(10月27日至10月31日)。认真梳理分析,研判隐患类别及风险等级,制定防范整治措施,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中队、所(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大排查行动作为一项主动发现、有效防范、及时遏制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作为食品监管新体制下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能,积极发挥全过程监管优势,全力保障全市食品安全的有效手段。要把这次行动作为近期重点工作,针对本区域特点,制定有效的排查措施,明确任务,落实分工,确保隐患排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明确责任,彻查隐患。要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体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做到全方位、全覆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查紧查细查实。对隐患排查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发生或影响恶劣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隐患研判,分类处置。要建立隐患研判和处置机制,召开风险分析会议,对风险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以及发生概率、可控性和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评估,确定风险隐患级别,研究防范措施。对一般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落实,并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所查隐患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以及尚处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要制定科学严密的防范措施,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对特别重大的或跨区域、跨行业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宁波市局;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依法处理。

(四)形成机制,科学监管。要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科学研判、整治规范、反馈跟踪”的会商工作机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关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交流、隐患分析评估、整治工作落实以及整治效果确认等方面内容的会商会议,使隐患防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和系统化。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五)主动作为,有效宣传。在行动过程中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宣传和舆情舆论导向,做到主动应对、及时跟进。要加强隐患排查信息管理,严格宣传报道和舆情应对审查审核机制。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引导正面舆论,为隐患排查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隐患排查工作总结和明细表(详见附表)于10月29日前按环节报相应食品科室,由科室汇总后报送食品综合协调科,重要信息即时报送。

联系人:食品生产科:陆逸江,联系电话:

食品流通科:江亚青,联系电话:

餐饮科:周兰杰,联系电话:

食品综合协调科:裘可,联系电话:

奉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8月12日。

食品安全隐患的文章篇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吸取8.28中毒事故的教训,结合我县上半年开展的“四小”整规专项整治行动及食品药品“四查”行动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对隐患排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我县食品安全基础仍然薄弱,风险隐患依然较多。食品产业小、散、乱问题还比较突出,生产经营者管理能力总体偏低,部分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较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工业化发展的大背景下,食品安全风险因素的种类及其发现、治理的难度都有增多和加大的趋势,食品安全问题很容易引发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为要进一步认识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把风险隐患排查作为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职责分工,逐级落实责任,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将隐患排查与日常监管、治理整顿和风险监测等工作相结合,及时发现各种隐患苗头,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的作用,使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力争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将隐患排查纳入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督导和实效评估。

三、突出重点,周密部署隐患排查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要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加大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开展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地、机关、学校及其周边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监测,将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强化活禽、生猪(牛、羊、狗)产地和屠宰检疫。实施食醋、酱油、味精、鸡精和料酒等重点调味品专项监测。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具和食品包装物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食品包装物以及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等污染物的调查、监测和评估,重点解决危害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具体的排查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探索隐患排查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特别是对生产经营环境复杂、监管责任尚不明晰的区域,及时明确责任部门,不留死角和盲区。增设风险监测点,扩大监测范围、指标和样本量,充分发挥风险监测的前哨作用,不断提高隐患识别和防控能力。进一步强化对食品企业的现场检查,指导、督促其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行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隐患排查与整治安排。

(1)调查摸底和隐患排查阶段(年9月11日-年9月30日)。各监管部门、各乡镇依据突出问题按职责制定排查方案,明确责任人,要掌握底数和实际情况,逐一登记建档。

(2)专项整治阶段(年10月1日-年11月30日)。各监管部门、各乡镇根据掌握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环节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集中进行规范和清理,解决对策。

(3)督查验收和全面总结阶段(年12月1日-年12月10日)。县食品安全办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全县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五、注重实效,及时处置安全隐患。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要认真研究落实防控措施,及时进行科学处置。对可在短时期内完成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等;对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隐患顽疾要制定专门措施,实施专项治理,跟踪复查。对可能存在的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的,要及时开展风险隐患评估,必要时召开会议会商研判,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打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规范隐患排查信息管理,避免造成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和不良社会影响。

六、密切舆情监测,强化社会监督。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对反映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舆情线索,要加强分析研判,做好核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鼓励群众参与隐患排查行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积极举报食品安全问题,营造群防群控的监管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等宣传单位的协调力度,及时依法处置媒体提供的线索。大力开展食品企业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增强消费者信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关情况于年12月15日前报送我办(联系人:李垚垚,联系电话:13575185777,电子邮箱:524558218@)。

xxxxx。

p副标题e。

食品安全隐患的文章篇八

一、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条例。

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由生产部经理、班组长和质检部经理、助理以及质检员组成。

四、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食品生产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六、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从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中挑选厂商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产产品。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建立检验制度,设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室,对其生产加工的食品按照产品标准和卫生、质量管理规定对本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实施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厂销售。

八、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九、做好食品初加工、贮藏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十、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按照公司《设备、管道清洗、消毒规程》落实设备、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按公司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好生产场地的清洁工作。

十一、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十二、严格做好食品员工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工作,每年一次送员工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本公司的生产操作,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

十三、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十四、生产人员必须按公司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

十五、为防止人为通过一系列化学、生物制剂或者是其他有害物质来蓄意污染食品,从而对人们造成伤害(这些制剂包括一些非天然存在的物质或者是常规不检测的物质),按本公司《食品防护计划》执行。

十六、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

食品安全隐患的文章篇九

根据《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交叉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xx年10月8日组成检查组对陆川县开展餐饮服务安全风险排查情况进行了排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所查餐饮服务单位基本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采购索票制度、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岗位责任制、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餐具消毒保洁制度及其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并上墙公示,有效提高了餐饮服务单位(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为餐饮食品安全提高有力制度保障。

餐饮服务企业都配备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通过随机抽查,从业人员全都持健康证明上岗;以制度形式规定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习惯良好,陆川县中学食堂对从业人员的管理特别规范,所有从业人员都穿工作衣帽戴口罩;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强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断增强餐饮服务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法制意识。

各餐饮单位建立了原料采购档案,并有供货单位的资质证明,《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票制度》能较好的执行。制定有食品安全管理、进货登记、食品库房管理等方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购食品标识标签合法,保质期限合格,感观现状正常,仓库食品摆放有序。

食品加工制作能按规定、流程操作,熟制食品能按条件存放,幼儿园的面点操作较规范,水产品能确保安全食用,能按规定食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工器用具能生熟分开。落实餐具消毒制度,严格按规程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受检单位都使用餐具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检查中未发现有食用生食水产品的餐饮服务单位。

从检查来看,存在的不足如下:一是个别餐饮服务企业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台帐登记存在不够完善等现象,二是个别餐饮服务企业食品留样不够规范。

食品安全隐患的文章篇十

20xx年9月对我区饭店进行了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活动,发现隐患的饭店及涉及的隐患,其中存在共性:

1、从业人员未能当场出示有效的健康证明。

2、各项台帐登记不全,未索取进货人的索票索证等资质证明。

3、食品原料库房杂乱。

4、冰箱内生熟混饭。

5、各功能区域划分不开。

xx县裕成记饭店:无独立的'食品原料库房,室内填煤,无足够的水池。

新农村饭店:凉菜间、面食间明档无防护。

超越饭店:预进间与外间相通,无任何的预进设施,操作间墙面布满油污。

北方花木基地:凉菜间加工温度、除菌等条件不符合条件。

丰祥农家院:无餐具消毒餐具消毒设施。

谷家小吃部:操作间为加门及其它防护设施。

新艳阳美食城:在大厅加工羊肉。

以上是本次隐患排查发现的存有隐患单位和隐患内容。向餐饮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根据具体情况限期整改。

食品安全隐患的文章篇十一

各科室、中队、所(分局):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具有累积性、广泛性和显隐并存等特征,特别是近期屡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再次警示我们,食品安全正处于问题隐患多发高发期,监管形势十分严峻。为全面掌握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状况,深入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排查,深入发掘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完善风险发现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意识,科学分析、准确把握风险危害及风险规律,积极治理、大力清除行业性、区域性、潜在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力争在全市建立起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系统,切实高筑全市食品安全风险防线,坚决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排查要点。

针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不同环节监管要求,综合日常监管、检验检测、专项整治、举报投诉、违法查处等信息线索,开展全方位隐患排查。

1.生产环节:各类食品生产者在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等全过程的安全控制情况。重点排查原辅料是否来源合法使用规范、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非法添加、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用过期、回收食品以及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行为;是否存在“黑作坊、黑工厂”等无证无照行为;是否落实原料进货查验及成品出厂记录规定;其他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

2.流通环节:各类食品经营者从准入、销售、仓储到退市等食品流通全过程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全面清查辖区总代理、总经销等食品批发商、进口食品和冷冻食品经销商的仓储环节情况;重点排查食品是否存在过期、变质、三无以及篡改日期、重新包装再次销售情况;商超和市场内制售食品以及农产品是否存在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行为;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等自律制度执行情况;其他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

3.餐饮环节:各类餐饮服务者在进货采购、原料储存、制作加工、成品供应等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情况;重点排查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等)、熟肉熟食制品、凉菜、河豚鱼、织纹螺、圆尾鲎等品种;重点排查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与中式快餐连锁,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曾经发生食源性安全事件或举报投诉较多的餐饮单位;无证无照经营、量化分级等级较低、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以及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其他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

(二)排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与生产经营主体自查相结合,与检验检测、案件查处相结合,与群众举报、舆情检测、专家分析相结合。鼓励群众广泛参与隐患排查行动,特别要发挥企业内部员工、义务监督员的积极性,深挖行业潜规则;借助新闻媒体、网络舆情的力量和视角,即时捕捉、收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时间步骤。

从20xx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8月10日前)。制定排查方案,部署落实,明确工作目标、要求、责任以及时间进度等。

(二)排查阶段(8月10日至10月26日)。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

(三)总结阶段(10月27日至10月31日)。认真梳理分析,研判隐患类别及风险等级,制定防范整治措施,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中队、所(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大排查行动作为一项主动发现、有效防范、及时遏制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作为食品监管新体制下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能,积极发挥全过程监管优势,全力保障全市食品安全的有效手段。要把这次行动作为近期重点工作,针对本区域特点,制定有效的排查措施,明确任务,落实分工,确保隐患排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明确责任,彻查隐患。要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体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做到全方位、全覆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查紧查细查实。对隐患排查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发生或影响恶劣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隐患研判,分类处置。要建立隐患研判和处置机制,召开风险分析会议,对风险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以及发生概率、可控性和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评估,确定风险隐患级别,研究防范措施。对一般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落实,并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所查隐患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以及尚处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要制定科学严密的防范措施,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对特别重大的或跨区域、跨行业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宁波市局;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依法处理。

(四)形成机制,科学监管。要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科学研判、整治规范、反馈跟踪”的会商工作机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关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交流、隐患分析评估、整治工作落实以及整治效果确认等方面内容的会商会议,使隐患防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和系统化。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五)主动作为,有效宣传。在行动过程中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宣传和舆情舆论导向,做到主动应对、及时跟进。要加强隐患排查信息管理,严格宣传报道和舆情应对审查审核机制。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引导正面舆论,为隐患排查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隐患排查。

工作总结。

和明细表(详见附表)于10月29日前按环节报相应食品科室,由科室汇总后报送食品综合协调科,重要信息即时报送。

联系人:食品生产科:陆逸江,联系电话:

食品流通科:江亚青,联系电话:

餐饮科:周兰杰,联系电话:

食品综合协调科:裘可,联系电话:

奉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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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隐患的文章篇十二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20xx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两节”是肉品加工生产和消费的旺季,也是肉品质量安全风险集中、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易发的敏感期。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xx〕29号)文件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合“两节”期间肉品质量监管,创建我省肉品安全良好环境,防范重大肉品安全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全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事项通知提出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认真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两节”期间,尤其是春节这一重要的传统佳节期间肉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保障群众肉品消费安全,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责任部门要抓具体。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排查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认真研究制定监管措施、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员,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巩固审核清理工作成果,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根据“两节”期间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对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偏远农村、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滥宰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采取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部门联合与单独执法相结合多种方式,进行重点盯防、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猪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私屠滥宰窝点,要彻底捣毁,坚决予以取缔,对查获的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对未通过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已取消定点屠宰资格和正在进行停业整改的企业违法违规进行生产的,一律视为私屠滥宰,依法严厉打击。全面巩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来之不易的工作成果,严防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出现反弹。

三、加强屠宰环节隐患排查,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屠宰环节隐患自查工作,重点对屠宰场(点)进场验收、静养待宰、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出厂等环节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清理。落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定点屠宰企业严把“进厂验收关、屠宰加工关、肉品检验关,产品出厂关”,确保进厂生猪票证齐全、来源清楚,确保遵守国家规程屠宰和检验,确保销售去向明确,实现定点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加大节日期间屠宰企业监管力度,针对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责任人员、整改期限,争取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整改,最大程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做好屠宰环节风险监测,加强两节期间快速检测。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20xx年江西省生猪屠宰环节风险监测工作方案》(赣商秩字〔20xx〕446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屠宰环节风险监测工作,要加大在“两节”期间肉品“瘦肉精”快速检测批次,严防“瘦肉精”猪肉产品流向市场。在屠宰环节猪肉、猪尿“瘦肉精”快速检测呈阳性的,要及时对疑似问题生猪产品送样进行化验室检验鉴定。在屠宰环节发现的“瘦肉精”涉案线索,要根据农业部、商务部等八部门下发的《“瘦肉精”涉案线索移送与案件督办工作机制》(农质发〔20xx〕10号)规定,立即以书面形式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立即进行核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五、积极应对市场需求变化,保障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入冬以来,低温雨雪天气频发,维护市场供应稳定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要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屠宰企业积极拓宽猪源渠道,加大产销衔接力度,要突出抓好生猪产品市场供应,认真落实政府储备,适当增加商业储备,适时投放节日市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市场货源充足,价格基本稳定。

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信息。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有效措施和多种形式,开展节日期间肉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宣传生猪屠宰相关法规政策和肉类产品消费科普知识,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确保12312举报投诉热线畅通,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相关新闻报道和举报投诉,做到及时反应、迅速查处,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群众消费信心。

七、严格执行假日值班制度,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工作,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两节”期间肉品供应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应急保障各项措施。一旦出现相关突发事件,应按规定程序要求及时上报。

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省食安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赣食安办〔20xx〕29号)(见附件)要求,务必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开展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情况总结、相关表格及“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联系人:黄军。

电子邮箱:

附件:《省食安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略)。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年12月31日。

食品安全隐患的文章篇十三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xx县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农产品生产环节。对我县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户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以检查种植环节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四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兽药产品行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严格食品安全辖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二是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以肉及肉制品、大桶水、植物油、糕点、炒货等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材料的进货、使用台帐以及出厂检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售假劣食品行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及食品要坚决没收,对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整改提高工作,重点对生产较集中、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进行全面整治。

(三)食品流通环节。对我县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米面制品、饮料、糕点、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以城乡结合部、车站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要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餐饮服务环节。全面对我县餐饮服务环节进行排查。一是以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集体食堂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量化管理达100%。二是继续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规范各餐饮单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饮食安全。三是加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是进一步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全面开展小餐饮综合整治规范工作。五是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监督管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假期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集体)食堂进行整改提高,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视频厨房”和“透明厨房”,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确保我县各中小学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隐患的文章篇十四

为了进一步深化“健康校园”、“平安校园”建设,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威宁自治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威食安办发〔2016〕6号文件要求,牛棚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布置。

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进货记录等内容;10、对学生、教师进行全面的食品安全教育,召开全校食品安全会议,开展班级食品安全主题班会活动,在学校周边的餐饮店发了《致店主的一封信》。

二、全镇共14所学校检查情况。

1、学校领导的食品安全意识有很大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自身管理水平也有显著提高。2、师生食品安全观念得到了极大改善,杜绝了不安全食品流入校园。3、其中几所学校《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存在过期。4、晚餐留样记录不详细。5、“三防”不健全。6、学校周边的食品存在过期。

我们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摊点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全面清除质量不合格及过期食品,并将进行复查验收。通过本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消除了我镇食品安全隐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努力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各项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建立机制,确保长效。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使这此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能够长效,借这次活动,牛棚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加大了宣传力度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使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这次排查工作在领导的重视下,在镇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工作下,取得了良好的实效。我们要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克服薄弱环节,消除学校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和群众的食品安全。

牛棚镇市场监督管理站。

食品安全隐患的文章篇十五

(一)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三)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

(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卫生。

(八)发现问题,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改正。

(九)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安全隐患的文章篇十六

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安全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的、和谐的校园环境。学校长期以来把安全卫生工作放在第一位,抓平时,重细节。

一、学校领导重视食堂卫生工作。

每学年初,学校专门召开食堂卫生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学校食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学校教职工、后勤人员会议,学习上级颁发的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生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中。

二、确保饮食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健全卫生、食品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

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人,搞好食品卫生宣传。

四、把好四个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2)、把好“消毒”关。所有的餐具、用具都高温蒸汽消毒。

(3)、把好“个人卫生”关。做到身体不适的职工不能进入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经过食品卫生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必须做到“三白”。

(4)、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关,保证放毒现象发生。

五、整改措施。

为有效的控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监控,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学校卫生室、食堂要通过课堂教育、板报、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同时,也使食堂的工作人员自觉按照《食品卫生法》进行操作营业。

(2)、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生产加工加强卫生监管,严格操作规程。加大奖惩力度。

(3)、学校通过健康教育,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三是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专题讲座,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

六、存在问题。

(1)、学校因经费原因,学校食堂配套设施标准不高。

(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都是临时工,工资低,不够安心。

总之,要持之以恒做到上述几条,才能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我们一定在本学期中再接再励,把食堂卫生工作做得更好。

食品安全隐患的文章篇十七

根据教育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建设会议精神,及时召开校长、分管人员会议,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整改小组,20xx年xx月xx日对本校食堂安全进行了彻底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补救,进一步完善了卫生安全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食堂卫生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师生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组长:xxx。

伙房的食品卫生进行了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食堂营业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设施设备卫生及运转维护情况、食品采购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建立等情况,主要存在的问题:

1.台帐建立不规范,索证落实不到位。进货查验及采购台帐记录不完整。

2.餐用具消毒不到位。

3.对储存的主副食品、调味品未进行登记挂牌。

4.部分学校对储存的主副食品位进行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备餐厅环境差。

5.食品卫生检查工作,要求各校要按照“存在问题即视为事故的要求”将责任前置。

1.健全食堂卫生设施。更新和改造炊事设备,使食堂功能齐全。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健全,各加工布局合理,周围环境整洁优美。

2.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

一是“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食品管理制度,对食堂的全面工作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化。从人员、调入、设备、采购、加工等所有环节进行细化并狠抓落实。

3.进一步加强食品采购、加工的管理。所有统一采购的食品(包括大米、面粉、肉类、食油、调味品等)都进行严格把关,加工程序合理,严格执行清洗消毒制度。

4.加强各种设备的检查。对食堂配备的各类炊事机械、用电设备、电路开关、插座经常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加强食堂证照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体格检查,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食品安全隐患的文章篇十八

各科室、中队、所(分局):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具有累积性、广泛性和显隐并存等特征,特别是近期屡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再次警示我们,食品安全正处于问题隐患多发高发期,监管形势十分严峻。为全面掌握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状况,深入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排查要点。

食品流通科:江亚青,联系电话:88903636。

餐饮科:周兰杰,联系电话:88906053。

食品综合协调科:裘可,联系电话:88937790。

奉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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