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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管理论文2(优秀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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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管理论文2(优秀13篇)
2023-11-18 23:20:18    小编:ZTFB

环境保护是摆在人类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只有保护好环境,才能让后代子孙生活在一个更美好的地球上。如何适应日新月异的变化和挑战?文章中的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的立场和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的立场和观点。

财政预算管理论文2篇一

第一条为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预算管理体系,强化预算绩效责任,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xx】20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程,以提高预算的社会、经济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学校预算绩效管理的学校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资金。

(一)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跟踪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二)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管理的各环节都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三)责任追究原则。坚持“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理念,强调项目单位支出责任和管理部门监督责任,实行绩效问责,对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四)信息公开原则。预算绩效信息要逐步向全校教职工公开,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

第五条学校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人事、财务、资产、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研究制定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工作规程,建立预算绩效考核指标和标准体系。

(二)组织和指导各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三)建立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健全绩效结果反馈及督促整改机制。

(四)组织引进第三方对各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五)绩效评价涉及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各项目实施部门的职责:

(一)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按照“谁使用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的原则,要求制定的绩效目标客观且可测量、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重点突出。

(二)组织实施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三)定期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制定长期、当期(年度)绩效指标、确定绩效指标值等。

第八条绩效指标编制原则:

(一)相关性原则。绩效指标应当与绩效总目标直接相关,能够充分、恰当反应目标的实现程度。

(二)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能反映绩效的核心指标。

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四)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预算支出所产生的效益。

(五)经济性原则。绩效指标所涉及数据的获取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制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对于绩效目标中涉及的专业术语,应当准确定义、清晰解释。

一对应,通常用相对值或绝对值表示。单位在填报绩效指标值,应当同时明确绩效标准。绩效标准是设定绩效指标值时的依据或参考标准,一般包括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以及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标准等。

第十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资金进行绩效监控,主要包括:

1、预算执行进度;

2、预算执行规范性;

3、预算存量资金;

4、预决算差异率。

第十一条绩效自评。预算执行完毕后,各项目实施部门要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实际绩效情况进行自评,评价指标分为计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第十二条开展第三方评价。审计部门结合学校年度审计,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按照预算绩效领导小组确定的范围、要求等对预算绩效情况进行评价。结合部门自评,出具最终评价结果。

第十三条对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所形成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等信息,采取反馈整改、与预算挂钩、激励约束等方式,项目建设期内,按年度投入经费年末未形成支出的,或项目已结项的,剩余资金收回,对于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项目不再进行资金投入,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各责任部门(学院)将所管理的项目经费评价结果作为本部门(学院)年度工作的必要公开事项,接受教职员工的审核和监督。

理工作不力,绩效执行及评价结果较差的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预算管理论文2篇二

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财务处预算管理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财务处预算管理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财务处预算管理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财务处预算管理工作任务,履行好×××财务处预算管理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财务处预算管理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导自己在×××财务处预算管理岗位上学习、工作实践活动。虽然身处在财务处预算管理工作岗位,但我时刻关注国际时事和中—央最新的精神,不断提高对自己故土家园、民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尊严感、荣誉感。在×××财务处预算管理工作岗位上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尽职尽责,在财务处预算管理工作岗位上作出对国家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工作上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信息技术日新月异。

×××财务处预算管理工作岗位相关工作也需要与时俱进,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以提高财务处预算管理岗位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特别是学习财务处预算管理工作岗位相关法律知识和相关最新政策。唯有如此,才能提高×××财务处预算管理工作岗位的业务水平和个人能力。定期学习×××财务处预算管理工作岗位工作有关业务知识,并总结吸取前辈在×××财务处预算管理工作岗位工作经验,不断弥补和改进自身在×××财务处预算管理工作岗位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从而使自己整体工作素质都得到较大的提高。

回顾过去一年来在**财务处预算管理工作岗位工作的点点滴滴,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工作学习上我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在×××财务处预算管理工作岗位相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是在理论学习上远不够深入,尤其是将思想理论运用到×××财务处预算管理工作岗位的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

在以后的×××财务处预算管理工作岗位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财务处预算管理工作岗位相关知识、发奋工作、积极进取,把工作做的更好,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展望新的一年,在以后的**工作中希望能够再接再厉,要继续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心态,不怕苦不怕累,多付出少抱怨,做好财务处预算管理岗位的本职工作。同时也需要再加强锻炼自身的财务处预算管理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强与财务处预算管理岗位上的同事多沟通,多探讨。要继续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争取为**做出更大的成绩。

财政预算管理论文2篇三

使用市级财政或财政性资金的下列项目:

3、工程建设其他费类招标控制价及结算:金额在3万元(含)以上的项目;

4、城市运行维护、交通设施维护等工程项目;

5、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6、领导批办的其它项目。

二、送审项目必备资料。

(一)、控制价(或预算)报审的必备资料:

2、工程建设其他费类:(1)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或拟招标文件或市领导直接委托批复;(2)控制价的计费明细。

(二)、结算报审的必备资料:

1、建安工程类:(1)招标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等),或准许直接委托的批准件;(2)施工合同、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等;(3)竣工验收报告;(4)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字核准并盖章的竣工图纸;(5)工程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及电子版文件。

2、工程建设其他费类:(1)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单位抽取文件或市领导直接委托批复;(2)合同和结算价的计费明细;(3)成果文件。

(三)、竣工决算审查的必备资料:

3、竣工决算说明书;

三、送审须知。

1、送审单位报送项目都需要填写《项目审查接收表》,请查看附件。

2、报送资料电子版接收邮箱:cczps@(“长沙市财政评审”拼音首字母+“@126”邮箱名)。

3、咨询服务电话:

财政预算管理论文2篇四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武警各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保障。《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解决当前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行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是新时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根本遵循。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深刻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内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财政预算工作的重点,真抓实干、常抓不懈,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对照《意见》要求,准确查找存在的差距和突出问题,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贯彻落实方案,明确下一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确保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跑偏、不走样。各级财政部门要抓紧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组织指导本级部门、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点关注预算收支总量和结构,加强预算执行监管,推动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建立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

到2020年底中央部门和省级层面要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既要提高本级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又要加强对下转移支付的绩效管理,防止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到2022年底市县层面要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大幅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一)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导向。将绩效关口前移,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防止“拍脑袋决策”,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加快实现本级政策和项目、对下共同事权分类分档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加快设立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财政部门要严格绩效目标审核,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

(二)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用款计划管理,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逐步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按照项目进度和绩效情况拨款,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加强预算执行监测,科学调度资金,简化审核材料,缩短审核时间,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三)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加快实现政策和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对绩效目标未达成或目标制定明显不合理的,要作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逐步推动预算部门和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提高部门履职效能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建立健全重点绩效评价常态机制,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定期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不断创新评价方法,提高评价质量。

(四)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五)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升级。绩效管理要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延伸到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确保不留死角。推动绩效管理覆盖“四本预算”,并根据不同预算资金的性质和特点统筹实施。加快对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各项政府投融资活动实施绩效管理,实现全过程跟踪问效。积极推动绩效管理实施对象从政策和项目预算向部门和单位预算、政府预算拓展,稳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层级,逐步增强整体性和协调性。

(一)硬化预算绩效责任约束。财政部门要会同审计部门加强预算绩效监督管理,重点对资金使用绩效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复核,必要时可以组织开展再评价。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要发挥就地就近优势,加强对本地区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的审核。对绩效监控、绩效评估评价结果弄虚作假,或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严重背离的部门和单位及其责任人要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二)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动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自评以及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预决算报送同级人大,并依法予以公开。探索建立部门和单位预算整体绩效报告制度,促使各部门各单位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提高预算绩效信息的透明度。

(三)推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执业质量全过程跟踪和监管。搭建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参与绩效管理的途径和平台,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形成全社会“讲绩效、用绩效、比绩效”的良好氛围。

(一)财政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各级财政部门要赋予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更多的管理自主权,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充实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和人员力量,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指导部门和单位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完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组织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指标体系,推动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夯实绩效管理基础。加快推进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互联互通的预算绩效“大数据”系统,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重要支撑。加强与人大、监察、审计等机构的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二)各部门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要求,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完善内控制度,明确部门内部绩效目标设置、监控、评价和审核的责任分工,加强部门财务与业务工作紧密衔接。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核心绩效指标体系,明确绩效标准,规范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理顺二级项目绩效目标逐级汇总流程,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推进配套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与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有效衔接,统筹推进中期财政规划、政府收支分类、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国库现金管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等财政领域相关改革,抓紧修改调整与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不相符的规章制度,切实提高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财政预算管理论文2篇五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沪府办发〔20xx〕55号)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概念)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运用绩效理念和方法,将绩效目标编制、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适用资金范围包括全区范围内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和政府性投资计划管理的所有政府性资金。适用单位范围包括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全区各级党政组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等。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坚持区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统筹推进,各主管部门分工负责。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自觉主动的将绩效理念、方法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提高预算支出绩效。

(二)绩效导向、目标控制原则。坚持规范性和绩效性并重,事前要设定绩效目标,事中要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要进行绩效评价,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产出、效果和持续影响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和“花同样的钱,办更好的事”。

(三)结果应用、公开透明原则。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及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信息公开机制、预算挂钩机制和绩效问责机制等,将绩效目标设定、跟踪、评价、结果、整改等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众和各方监督。

(四)稳步推进、务求实效原则。将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与本区实际相结合,整体谋划,分步实施,着重抓好重大发展、民生类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稳步推进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管理,不断拓展绩效管理的资金覆盖面,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五条(实施主体)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主体包括财政部门、预算部门以及下属各级预算单位。

第六条(财政部门职责)财政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牵头推进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三)研究和发布预算绩效管理共性化指标,指导预算部门、单位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个性化指标。

(六)审核各部门、单位提交的部门预算及项目绩效指标;

第七条(主管部门职责)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四)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跟踪;

第八条(基层单位职责)基层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规定编报本单位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跟踪;

(二)研究制定本单位预算绩效指标;

第九条(内部工作机制)各级预算单位要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合力推进。单位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牵头部门;业务部门是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部门,承担编报绩效指标、实施绩效跟踪、开展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职责。

第十条(绩效目标)预算绩效目标是预算单位在项目计划期内,通过一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所要达到的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础环节。预算绩效目标应与预算同步编制、同步提交、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执行、同步调整、同步监督,与预算管理流程紧密契合,保持一致。

第十一条(绩效指标)绩效目标由绩效指标构成,一般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从指标构成上可以分为:

(一)投入类指标:主要衡量各级财政资金、企业资金和其它社会资本等方面的投入情况。

(二)管理类指标:分为财务管理指标和项目管理指标,主要衡量项目实施过程中预算部门和单位的管理效能。

(三)产出类指标:主要衡量通过既定投入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等情况。

(四)效益类指标。主要衡量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综合效益和持续的影响力等情况。

(五)满意度指标。主要衡量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等相关利益主体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情况。

第十二条(共性和特殊指标)共性指标是指适用于所有预算项目的通用指标。特殊指标是针对预算单位特定预算项目设定的指标。共性指标及其所占权重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定和发布,特殊指标及内部权重分布由预算单位研究制定。在设立绩效指标时,如确有必要或专业性较强,可以提请相关部门或专家对绩效指标进行论证和评审。

第十三条(绩效目标编制要求)绩效目标编制的主要依据有:区域、行业或部门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部门和机构职责、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上级或相关部门考核标准及要求、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或专业技术规范等。绩效目标编制应主要遵循以下要求:

(一)相互关联。目标编制要与部门职责、发展规划、紧密相关,与年度计划任务和资金投入关联匹配。

(二)定量为主。目标编制坚持定量和定性指标相结合,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优先采用定量指标表述,定性指标应客观可考。

(三)突出重点。指标设定“宜精不宜繁,宜少不宜多”,重点选取最具代表性的关键要素和核心指标,力求精准简洁、易行易懂的衡量投入、产出与效果三者关系。

第十四条(绩效目标项目库管理)预算单位在编制和提交预算项目时,应一并编制和提交项目绩效目标,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进入项目库,通过审核并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方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预算项目或预算资金的,也应编报或补报预算绩效目标,并纳入项目库,按预算调整程序审核和批准。

第十五条(绩效目标审核)财政部门在审核和批复部门预算时,应结合预算编制“二上而下”流程同时审核绩效目标,如确有必要或专业性较强时,财政部门可以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绩效目标进行评审和论证。绩效目标审核重点如下:

(一)绩效目标设立依据的充分性,包括是否属于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范围;是否符合政府决策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

(二)绩效指标及相应权重设置的科学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等。

(三)预算资金安排与绩效目标完成的保障性、匹配性等。

第十六条(绩效目标调整)绩效目标一经确定,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和批准,不得随意进行调整。当预算相关因素发生变动时,应同步调整或修正预算绩效目标,并按预算绩效目标审核重点及流程重新提交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第十七条(绩效目标编制结果应用)在年初预算或调整预算中,对预算绩效目标设立依据充分、绩效指标清晰、预期绩效较高的项目,财政部门可以优先安排预算资金;对应编未编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财政部门可以不予审核并不予安排财政资金;对编制的预算绩效目标不符合编制要求的,或预期绩效偏低的项目,财政部门可以要求预算单位重新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或调整项目预算申请。

第十八条(预算绩效跟踪)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单位应依据经批复的预算及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预算资金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项目实施进程等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效益。

第十九条(目标偏离矫正)预算单位在实施绩效跟踪过程中,一旦发现实际绩效与目标绩效发生偏离时,应认真分析偏离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矫正绩效目标偏差,提高项目执行效力,保障预定的预算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第二十条(财政绩效跟踪)财政部门可以自行、联合或要求预算单位实施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提供绩效跟踪所需数据资料等相关信息,并根据绩效实现程度,严格预算资金执行审核,控制预算资金拨付进度。

第二十一条(绩效跟踪结果应用)在绩效跟踪过程中,对实际绩效严重低于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财政部门可以暂停或停止拨付预算资金,直至预算单位采取有效纠偏措施为止。对经采取矫正措施仍严重低于预期绩效的项目,或经评审论证预期绩效偏低甚至无效的项目,财政部门可以提请区人民政府调减预算项目资金或取消该预算项目继续实施。

第二十二条(预算绩效评价)预算绩效评价是指根据经批准的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相应权重,运用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绩效评价方法,通过对预算项目绩效相关数据资料等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以及满意度测评、专家评审论证等,获得预算绩效目标最终结果的过程。

第二十三条(绩效评价主体)各级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评价的实施主体,承担本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对经确定的重大发展类、民生类或金额较大、群众关切的预算项目,财政部门可以在单位自评价的基础上,再行组织或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绩效重点评价。对开展绩效重点评价的项目,预算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提供绩效材料,积极配合绩效重点评价工作。

第二十四条(绩效评价实施)年度预算执行完毕,预算单位要根据财政部门年度评价计划要求,结合年度决算编制工作,及时组织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价,并在每年6月份之前将上一年度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报送财政部门。对跨年项目,可以实施当年度阶段性评价,等项目完成后再实施项目总体评价。对部分效益显现周期跨年的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同意后可以在以后年度实施绩效总体评价。

第二十五条(绩效评价内容)绩效评价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并在绩效评价报告中明确列示:

(一)项目基本概况:重点是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指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

(四)绩效偏离情况:主要是指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等;

(五)绩效评价结论、绩效整改措施及绩效改进建议等。

第二十六条(绩效评价标准)绩效评价标准是指衡量预算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预算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标准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标准具体包括:

(一)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二)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三)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四)其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标准。

第二十七条(绩效评价方法)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应坚持简便易行的原则运用一种或多种绩效评价方法。

第二十八条(委托第三方评价)根据《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聘用第三方评价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对部分专业性较强、工作量较大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经政府采购程序可以引入专业评价机构开展第三方独立绩效评价。

第二十九条(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是绩效评价结果的重要体现。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以及第三方评价机构在完成绩效评价时,均应根据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建议可行。

第三十条(绩效评价质量控制)预算单位要对绩效自评价结果的完整性、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等负责。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的绩效自评价结果可以组织再评价或提请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对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的,应在绩效评价服务费用中预留不低于10%的质量保证金,根据相关部门和专家的质量评估情况确定支付金额。

第三十一条(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方式包括:

(一)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及整改。预算单位应在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价结果的同时,加大整改力度,一并报送绩效评价结果整改落实情况。对财政重点评价项目,财政部门应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及相关整改建议书面反馈给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应在收到书面结果后30日内将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书面报送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结合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绩效评价结果整改督查力度。

(二)绩效评价结果报告或通报。对绩效评价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财政部门应建立向区人大、区政府及相关层面报告制度和向有关部门和相关利益主体通报机制。其中,重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应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交给区政府。

(三)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相挂钩。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和部门预算安排相挂钩机制,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情况作为改进部门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积极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财政部门在安排预算资金时可予以优先保障和重点支持。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力或达不到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较差或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控制该部门预算资金安排。

(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和绩效评价结果问责。根据“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财政部门应会同区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结果问责机制,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力、绩效评价结果较差或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低效使用的部门和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实施问责。

第三十二条(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是财政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应根据财政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统一要求和规定内容同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评判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主体)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应根据预算信息公开要求同步将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及整改落实情况在松江门户网站和本单位网站等予以公开。财政部门负责年度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计划的制定发布、公开表式的统一制定以及督促预算单位及时公开信息,同时对财政纳入重点绩效评价的信息及其整改落实情况在松江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第三十四条(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内容)除预算信息公开内容之外,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还应包括:

(一)预算项目资金投入、立项依据及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等相关信息;

(二)绩效评价结果及评价报告等相关信息;

第三十五条(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相关部门在设立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和城市建设与管理等专项资金时,应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建立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制度,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三十六条(基本建设项目绩效管理)根据《经济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规则》(财建〔20xx〕165号),基本建设各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设置绩效目标,并结合财务监理机制协同强化绩效管理。

第三十七条(预算追加项目绩效管理)根据本区预算追加论证管理相关办法,为提高预算追加项目的预算绩效,对除政策性追加的预算项目追加,应在论证时明确预期绩效目标,并重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跟踪评价。

第三十八条(参照执行)各街道、镇、园区参照本办法执行,各预算部门可参照此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松江区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四十条(办法解释)本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财政预算管理论文2篇六

一、201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一)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预算收入执行情况2010年度全市财政收入3801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37%,比上年增收80153万元,增长26.72%,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458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5%,比上年增收33678万元,增长30.04%。

市本级调整后的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为182115万元,实际完成1902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48%,比上年增收42395万元,增长28.67%。

预算支出执行情况2010年度全市实际支出3354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67%。

加上上级专项指标支出58823万元,全市财政总支出394293万元。

2010年市本级实际支出2604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29%。

加上上级专项指标支出48023万元,市本级财政总支出308493万元。

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0年度全市财政当年可用财力41641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251525万元,基金预算164887万元。

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2211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结转下年支出16809万元,年末结余10万元,基金结余5300万元。

2010年度市本级当年可用财力33061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165725万元,基金预算164887万元。

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2211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结转下年支出16809万元,年末结余10万元,基金结余5300万元。

财政转移支付情况2010年度上级对我市的补助收入8057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返还14683万元,一般预算转移支付补助57984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7903万元,扣除市财政上解省财政26462万元,上级财政实际补助我市54108万元。

市财政对各镇转移支付补助支出14007万元(不含上级专项指标),其中:原转移支付2086万元,农业税免征省市补助2035万元,教师地方津贴702万元,财力缺口补助3190万元,村干部报酬转移支付145万元,其他5849万元(含开发区、临港工业集中区奖励政策4909万元)。

其他有关财政收支情况1.政府性基(资)金收支情况。

2010年市级13项政府性基(资)金(含利息)年初余额20884万元,当年收入135145万元,支出134124万元,年末余额21905万元。

2.社会保障基金收支情况。

2010年9项社会保障基金年初余额63067万元,当年收入75508万元,其中:政府补助收入11348万元,支出57842万元,当年结余1766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当年赤字1577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赤字216万元。

年末余额80733万元。

3.预算外收支情况。

财政专户核算的47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非税收入(含暂存款)年初余额28896万元,当年收入222747万元,支出210386万元,期末结余41257万元。

4.政府集中采购收支情况。

2010年,全市政府集中采购预算24455万元,中标价21323万元,节约资金3132万元,资金节约率12.81%。

2010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全面完成了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财税部门面对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以及结构性减税的双重压力,深挖财源,强化征管,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均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幅度。

财政总收入达到38.02亿元,是五年前的3.8倍,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4.58亿元,是五年前的3.5倍。

财政支出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2010年对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等民生方面的投入,比上年增幅分别达到34.25%、31.17%、25.87%;2010年新增住房保障支出2334万元,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对农林水、交通运输等基础投入增幅分别达到22.22%、71.78%,积极发挥融资平台的筹资效应,适度负债加大“五大板块”投入力度,明显提高了公共服务能力,民众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形象和竞争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基本真实、合法、有效。

但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还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地方。

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1.预算审计情况。

(1)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

(2)污水费2987.83万元滞留市自来水公司。

(3)减征、免征工程建设项目四项基金327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配套费1266万元、人防易地建设费503万元、墙改基金181万元、绿化配套费181万元。

审计建议市政府对全市范围内建设项目,落实报建程序中前置性审批的规定,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由市规划部门扎口管理,凡未按规定缴纳政府性基金的,市规划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保应征率,防止财政资金的流失。

(4)财政坐支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防洪保安基金。

2.科技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08年至2010年,全市共投入科技专项资金12089.44万元,其中:上级财政专项5960.3万元,本级财政安排6129.14万元。

科技专项资金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导企业加大投入方面效果明显。

但审计发现存在如下问题:(1)科技资金使用分散,未能发挥应有的效益。

(2)个别科技项目申报不实,效益不明显。

3.水利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0年我市安排水利专项资金8968万元,其中:上级水利专项资金5614万元。

市本级配套2003万元,防洪保安资金专项支出1351万元。

水利工程的建设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提高了农业防洪、抗灾能力,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问题:(1)少数镇采取虚假合同或工程套取水利专项资金。

(2)水利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

4.环保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0年全市共投入环保专项资金6356.5万元,其中:上级环保专项资金3356.50万元,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3000万元。

审计发现环保专项资金被滞留、挤占、挪用等问题依然存在。

(1)七个镇污水处理厂、原黄梅镇污水泵站设施闲置。

(2)排污费未实行专款专用。

(3)排污费征收管理不规范。

5.重残人员生活专项救助资金审计情况。

2010年末全市领取重残金的人员3112人,其中城市居民158人,农村居民2954人。

全年共发放重残金10692人次,合计780.04万元。

通过分析比对,审计重点调查了全市120名领取重残救助金的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发现有51名重残人员已死亡,由于镇村基层组织申报不及时,使2010年至2011年6月底,多发放财政重残金计8.73万元,其中26名已死亡重残人员至审计时尚未取消领取重残救助金资格。

6.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办理的社会团体法人票据、资金审计情况。

2010年末,全市在市民政局备案登记成立的社团共有133家,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等主办的“官办”社团93家,“民间”社团40家。

在“官办”社团中,2010年有35家尚正常运作,58家不运作。

在市财政局领取《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的社团有25家。

审计调查发现,少数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行政或业务管理权通过社团名义收取会费,用于本单位行政事业经费开支,在机构、职能、人员、财务方面没有按规定与社团实行“四分开”。

7.2008年以来全市拆迁和安置房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08年以来,我市天王镇、后白镇、黄梅镇、茅山镇、郭庄镇、宝华镇、下蜀镇、华阳镇、茅山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城投公司(含拆迁办)等11家单位实施了政府拆迁安置工程。

全市共实施47个拆迁项目(已完成43个,正在实施4个),拆迁房屋12774户,拆除面积245万平方米,协议补偿安置房面积187万平方米。

共建设安置小区28个,建造安置楼1024栋,其中:住宅房34263套、附房34720间、车库8222间、门市房及物业用房111656平方米;已安置住宅房21018套、附房19370间、车库3595间、门市房16864平方米;已对外销售住宅房184套、附房130间、车库1320间;目前全市安置房剩余住宅房13061套、附房15220间、车库3307间、门市房及物业用房94792平方米。

2008年至2011年1月,市政府已实际支付拆迁安置工程资金41.04亿元。

其中:碧桂园项目资金支付天王镇、后白镇、黄梅镇、茅山镇拆迁补偿、安置房建设费用13.86亿元;市政府建设补助资金支付郭庄镇、宝华镇、下蜀镇、华阳镇、茅山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6家单位拆迁补偿、安置房建设费用23.09亿元。

市政府资金支付城投公司拆迁补偿、安置房建设费用4.09亿元。

审计发现拆迁安置工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拆迁安置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2)安置房建设供求配比不合理,住宅房平均空房率较高。

目前全市安置房剩余住宅房13061套,平均空房率达38%。

大量空置住宅房,一方面造成现值40亿元左右的财政资产闲置,一方面政府背负巨额的政府性债务。

(3)剩余安置房处置管理不到位,容易造成国有资产闲置浪费。

由于市政府对剩余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处置、评估定价、收益分配及管理维护方面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使各镇、各单位对剩余安置房的处置方法不径相同,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4)部分拆迁项目程序不合法。

一是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二是聘请的评估机构未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造成事后监督依据缺失。

(5)拆迁、安置工程管理不严格。

一是对拆迁资料管理不严。

二是拆迁残值管理存在漏洞。

三是拆迁收购资产管理不严。

(6)安置房建设质量不够高。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建议市政府在组织专项调查研究基础上,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拆迁、安置操作程序,加强拆迁资金和安置房建设管理,明确各责任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拆迁、安置资金专款专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市地税局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0年市地税局共组织入库地方各项工商税收90852万元,同比增收21384万元,增长30.8%。

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7175万元,完成市政府年度计划77100万元的100.1%,比上年增收18175万元,增长30.8%;教育费附加入库2525万元,完成市政府年度计划2600万元的97.12%,同比增收424万元,增长20.2%。

此外,社会保险基金入库28754万元,同比增收3745万元,增长15%,征缴率达100%。

2010年市地税局在税源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税源管理为重点,克服税源紧张、调控政策多等不利因素,一是强化收入分析和税源监控,突出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等重点税源管理。

2010年全年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收入库56811万元,同比增长36.7%,占地方税收总量的62.5%。

二是强化税基管理,突出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大税种的征收和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与清算;2010年三大税种入库64872万元,同比增收13252万元,占总收入比重71.4%,增幅25.7%,拉动收入增长62个百分点;土地增值税入库9425万元,同比增加5152万元,增长120.6%。

三是强化社会综合治税,突出对零散税源的征管,坚持抓大不放小;取得各类信息27492条,通过对涉税信息的加工、利用共增加税收入库5552万元,占总收入5.8%。

市地税局通过有效措施全面加强税源管理,大力挖潜增收,从而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征收任务。

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基本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税收征管行为。

在审计中,我们也发现一些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不尽一致,需要纠正和加以完善。

1.委托代征税款2240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2.未按规定缓征税款1737万元。

3.个别企业开具、异地开具建筑业发票。

4.末按规定对建筑业“甲供材”征收营业税。

(三)全市政府公共工程审计情况。

为保障全市政府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充分发挥财政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市审计局继续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前预算审核、施工中跟踪审计、竣工后决算审计工作,进一步扩大审计范围,将所有概(预)算送审的政府重点项目作为跟踪审计的对象,把bt项目确定为跟踪审计的重点,实施全程监督。

2010年市审计局共完成预算审核项目135个,审计预算金额44.43亿元,审计净核减2.59亿元,平均核减率5.82%。

完成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96个,审计资金13.26亿元,审计净核减2.63亿元,平均核减率12.3%。

预算与决(结)算审计共核减资金5.22亿元。

为市政府、各镇、各部门节约了大量的建设资金,进一步凸显了审计职能作用。

但在工程审计中,还发现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1.bt项目违反招标法规定,未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融资人。

2.部分bt项目存在转包现象。

3.政府工程项目“甲供材”管理不规范。

4.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聘请中介服务机构未实行公开招投标。

二、2009年“同级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2009年“同级审”查出的有关问题,市财政、地税部门及有关单位都十分重视,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一)财政方面:根据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句政发〔2009〕78号)规定,有8户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的家庭取得了申购资格。

审计要求市房改办按规定撤销已办理对8户家庭的申购核准,会同市城投公司收回已售出的经济适用房。

市房改办已向人大作专题汇报。

市政府对审计建议高度重视,修改完善了《句容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句政规发[2010]4号)。

其它方面财政按审计决定将有关资金收缴入库,并对其他有关财政账务处理及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地税方面:市建管处工程开票处延缓缴库的税款和已停征的基金(费)余额已按审计决定解缴入库。

其他相关部门也都按审计要求整改到位。

市政府对“同级审”整改情况向市人大进行了专题汇报。

财政预算管理论文2篇七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中央部门、地方省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以下简称中央部门)、地方省级(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

二、本办法的考核内容是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分别见附后的`“xx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附1、附2)。

三、考核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自我考核。年度终了,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相应的考核评分表进行自评打分,并形成书面说明材料,于次年2月底前报送财政部(一式两份)。

书面说明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对评分表中每项自评得分的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的打算和建议等。

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对自我考核情况及书面说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核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财政部考核。财政部对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上报的书面说明材料、自评打分等进行审核,根据需要采取一定的调查取证,形成评定分数,确定考核结果。

(三)先进表彰。财政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四、本办法从20xx年度起执行。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预算绩效管理考核。

财政预算管理论文2篇八

摘要:在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大范围试点的双背景,是我国努力促进发展农村金融和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城乡低收入者、中小微企业、贫困人群可以通过小额贷款得到资金,可以很好地消除农村贫困,这是一种有效的扶贫工具。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我国金融信贷体制也有了长足发展,社会对于信贷机构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普遍升高,特别是小额贷款公司,因为其目标服务群体是低收入群体与中小微型企业,故受到普通大众的欢迎与青睐。而且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小额贷款公司因此发展迅猛,有鉴于此,笔者选取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研究对象进行深入地分析。

尽管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呈现出商业化、多元化时代的发展趋势,各种业务开展迅速且公司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国内至今还没有一家公司建立起一套合理有效衡量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往大多数文献只对小额信贷绩效进行简单的定性研究。而众所周知,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企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进行有效地绩效管理。绩效管理不仅要实现它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职能,更重要的它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战略实施点。绩效管理通过对企业战略的确立、目标分解、业绩评价、效果反馈等过程的管理与控制以激励企业持续改进,并最终实现企业的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以k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为对象,专题研究民营小额贷款公司的绩效管理,运用以微观特征描述和宏观行为结合的定性及其他研究方法,在分析我国民营小额贷款公司的存在背景和市场发展趋势、剖析我国民营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分析k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绩效管理现状,对k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所形成的风险责任指标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对该公司的绩效管理改进方案的设计,以及基于业务流程关键风险点的控制计划及其实施保障措施,为k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水平的提高提出有益的建议与思考。

关键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绩效管理;风险责任;可持续发展。

目录。

致谢。

摘要。

abstract。

第1章绪论。

1.1选题背景。

1.2研究目的与意义。

1.2.1研究目的。

1.2.2研究意义。

1.3研究内容、方法与创新点。

1.3.1研究内容。

1.3.2研究方法。

1.3.3论文创新点。

第2章相关理论概述。

2.1.1绩效的内涵。

2.1.2绩效管理的内涵。

2.1.3绩效考核方法。

2.1.4当前企业绩效管理特点与存在的问题的研究。

2.2风险责任与风险管理。

2.2.1风险的概述。

2.2.2风险责任的概述。

2.2.3风险管理与风险控制。

2.3.1国外研究现状。

2.3.2国内研究现状。

第3章k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现状。

3.1我国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业发展现状。

3.1.1宏观环境。

3.1.2行业环境。

3.1.3竞争对手。

3.2k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3.3k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现状及问题。

3.3.1k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现状。

3.3.2k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困境分析。

3.3.3k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困境原因分析。

第4章k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改进方案设计。

4.1风险责任意识的培训与加强。

4.2实际绩效目标的制定。

4.3符合员工期望的奖惩原则的制定。

4.5k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计划总则。

4.5.1计划时间安排。

4.5.2计划实施标准。

4.6健全的绩效反馈机制的建立。

财政预算管理论文2篇九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与和谐社会的构建,促进高效、责任、透明政府的建设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

财政预算管理论文2篇十

我厅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特别在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量化。

我厅现由专人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并在《四川省司法厅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中提出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同步印发了《四川省司法厅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

本次考核得分:扣除不涉及项后的实际自查分95/扣除不涉及项后的总分98*100=96.94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组织保障体系——机构队伍建设。

分值3分,计分标准:部门内部明确预算绩效管理职能到处室并有专人负责的,得3分。

我厅预算绩效管理职能处室为装备财务保障处,装财处易江玲具体负责预算绩效管理。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二)过程管控体系——事前绩效评估。

分值6分,计分标准:部门自行组织开展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的(包括新增和延续性的政策或项目),得6分。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开展项目事情绩效评估,将绩效评估达标的项目纳入部门项目库,最后根据项目库进行部门预算编制。本项指标自评得6分。

(三)过程管控体系——事中绩效监控。

1.分值6分,计分标准:监控自评报告质量。1.报送时效。按时报送的得2分,迟报一天扣0.2分,直至此项为0。2.报告规范。自评报告符合自评提纲要求的得2分;不符要求的,每处扣0.2分,直至此项为0。3.报告完整。报告内容覆盖所有批复绩效目标项目的得2分,覆盖不完全的按实际比例×2分计算得分。

已按时报送监控自评报告,本项指标自评得6分。

2.分值12分,计分标准:绩效运行重点监控质量。1.执行进度得分=部门1-8月实际执行进度%/(0.667×0.9)×3分。2.预算调剂得分=(1-(10×部门1-11月预算调剂金额/年初部门预算数))×4分。其中:若部门1-11月预算调剂金额/年初部门预算数0.1,此项得0分。(因考核需要,预算调剂指标考核时间在重点监控时间(1-8月)的基础上适当延长)3.完成指标实现得分=项目绩效目标中完成指标1-8月按期完成个数/完成指标总个数×5分。(对2019年度的考核根据重点监控和监控自评换算得分)。

执行进度得分2分,预算调剂得分4,完成指标实现得分5。本项指标自评得11分。

(四)过程管控体系——事后绩效评价。

1.分值5分,计分标准:部门按规定如期完成部门整体支出、政策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并向财政厅提交自评报告的,得5分;开展了自评但报送报告逾期的,每逾期1天扣0.5分;未开展或未提交报告的不得分。

本部门如期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向财政厅提交自评报告,本项指标自评得5分。

2.分值4分,计分标准:部门整体支出、政策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基本格式规范的,得2分,一处不规范扣0.2分,直至此项为0;内容完整、分析全面、观点客观、建议举措操作可行的.得2分,发现一处错误扣0.2分,直至此项为0。

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基本格式规范,本项指标自评得4分。

3.分值4分,计分标准:有专项预算的部门,每年选取至少1个专项开展自评的,得4分。无专项预算的部门,每年选取至少1个部门预算项目开展自评的,得4分。

已对部门预算项目开展自评,本项指标自评得4分。

4.分值3分,计分标准:对财政组织的重点政策、项目绩效评价如期完成自评并向财政厅提交自评报告的,得3分;开展了自评但提交自评报告逾期的,每逾期1天扣0.5分,直至此项为0。未开展或未提交报告的此项不得分。

对财政组织的重点政策、项目绩效评价如期完成自评并向财政厅提交自评报告,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五)过程管控体系——绩效目标管理。

1.分值9分,计分标准:部门绩效目标质量9分。绩效目标内容完整、细化量化、标准合理、预算匹配等,根据财政厅对部门年度绩效目标重点审核复审得分换算。

部门绩效目标内容完整、细化量化、标准合理、预算匹配。本项指标自评得9分。

2.分值3分,计分标准:在财政厅、省人大审核当年度绩效目标时一次通过的,得3分;被退回或要求修改完善的,每个项目或每反馈一个问题扣0.5分,直至此项为0。

在财政厅、省人大审核当年度绩效目标时一次通过。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3.分值3分,计分标准:按规定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的,得3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已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4.分值6分,计分标准:绩效目标自评准确率6分。根据财政厅组织开展的绩效目标自评核查结果得分换算。未开展目标自评的,此项不得分。

绩效目标自评准确。本项指标自评得6分。

(六)过程管控体系——绩效结果应用。

1.分值3分,计分标准:部门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用于调整预算项目、资金规模、支出方向等,根据应用情况和佐证材料适当得分,最高3分;未应用不得分。

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用于调整预算项目、资金规模、支出方向。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2.分值3分,计分标准:部门根据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对绩效目标、项目内容等进行整改、优化、调整的,得3分。重点审核及复审提出修改建议,部门未整改的,每一项扣0.5分,直至此项为0。

绩效目标审核中,重点审核及复审未对本部门绩效目标提出修改建议。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3.分值3分,计分标准:通过绩效监控而进行政策优化、改进管理、预算调整、结余处理、项目调整等,根据应用情况和佐证材料适当得分,最高3分;未应用不得分。

通过绩效监控而进行政策优化、改进管理、预算调整、结余处理、项目调整。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4.分值3分,计分标准:将评价结果作为次年政策优化、改进管理、预算调整、项目调整等的重要依据并组织实施的,根据应用情况和佐证材料适当得分,最高3分;未应用不得分。

将评价结果作为次年政策优化、改进管理、预算调整、项目调整等的重要依据并组织实施。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5.分值3分,计分标准:对中央和省级重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时全面整改的,得3分;有未整改的,每一项扣0.5分,直至此项为0。

无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6.分值4分,计分标准:按要求将绩效目标随同部门年初预算同步公开的,得2分。按要求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绩效信息随同部门年终决算公开的,得2分。

将绩效目标随同部门年初预算同步公开;按要求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绩效信息随同部门年终决算公开。本项指标自评得4分。

(七)基础支撑体系——制度建设。

分值3分,计分标准:截至考核年度,本部门出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业务技术层面的制度办法、方案细则、操作规程等,每制定一个得1分,最高3分。

出台经费管理办法、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八)基础支撑体系——培训宣传。

1.0分值3分,计分标准:考核年度举办本部门、本系统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的,得3分。

已举办本部门、本系统预算绩效相关业务培训。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2.分值2分,计分标准:将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在本部门门户网站、省级党政网以及其他相关媒体登载宣传的,每次得0.5分;在中央级别媒体、网站上登载宣传的,每次得1分。最高得2分。相同信息被其他媒体转载的,不重复计算得分。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在本部门门户网站登载。本项指标自评得2分。

(九)考核监督体系——考核机制。

分值3分,计分标准:部门将相关处室、所属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得3分;未纳入的,不得分。

已纳入对处室年度工作考核内容。《项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二条规定: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对部门安排项目经费的重要依据。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十)考核监督体系——监督机制。

分值3分,计分标准:将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情况正式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部门上级领导、上级部门等汇报报送的,得2分。

未将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情况正式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部门上级领导、上级部门汇报报送。本项指标不得分。

(十一)其他考评事项——协同配合。

分值3分,计分标准:支持配合评价组等开展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得2分;反之,经核实的,不得分。

我厅不涉及此项考核指标。本项指标自评不计分。

(十二)其他考评事项——工作实效。

分值2分,计分标准:按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得2分;逾期报送的,不得分;逾期7天的,取消考核评比资格。

(十三)加分项——推进预算改革。

分值5分,计分标准:部门推进绩效与预算深度融合,在预算编制、资金分配、统筹平衡等方面有创新举措,取得明显成效的,经复评认定后予以加分,最高加5分。

无推进改革预算项目。本项指标不加分。

(十四)减分项——发现反映问题。

分值5分,计分标准:被审计部门或财政部驻川监管局发现反映有关预算绩效管理方面问题的,每一项扣0.5分,最高扣5分。

2019年的审计检查事项中,未反映的有关预算绩效方面的问题。本项指标不减分。

我厅现由专人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并在《四川省司法厅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中提出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同步印发了《四川省司法厅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体制机制。

要坚持制度先行,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使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检查、考核,使评价工作从现在的被动评价转到自我评价与财政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格局上来。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的“三位一体”机制,将绩效预期目标申报、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这三方面内容贯穿于每个项目。

(二)切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要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对各业务处室下年度安排预算和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对绩效低下的专项资金,取消或调整支持方式,调整支出结构,使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更趋合理、有效。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示制度,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约束力,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用和决策信息反馈作用,努力使评价结果更具公正性和权威性。

财政预算管理论文2篇十一

(预算股)。

2011年,我财政局预算工作紧紧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思路,深入研究财税政策,深刻领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从扩大总量、提升质量、改善结构上下功夫,大力培植财源,着力深化改革,完善理财机制;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加强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高度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了年度收支平衡,在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

一、1-10月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全县财政收入完成83001万元,占年初预算(11亿元)的%,同比增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4650万元,占年初预算(5亿元)的%,同比增长%。

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4010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同比增长;地税部门完成3342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同比增长99%;财政口完成916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同比增长%。

回收企业增值税退税情况:2011年应退回收企业增值税28523万元(其中应退2010年16398万元,2011年1月12125万元)。1-10月全部退库。

二、乡镇及园区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10月份,全县乡镇及园区完成财政收入71315万元,占预算(9亿元)的%,同比增长%。

邓埠镇完成3332万元,占预算的%,增长%;

1锦江镇完成3624万元,占预算的%,增长%;中童镇完成2186万元,占预算的%,增长%;潢溪镇完成12375万元,占预算的%,增长%;画桥镇完成2152万元,占预算的%,增长%;马荃镇完成1092万元,占预算的%,增长%;春涛乡完成1388万元,占预算的%,增长%;洪湖乡完成1927万元,占预算的%,增长%;平定乡完成942万元,占预算的%,增长%;黄庄乡完成5253万元,占预算的%,增长%;杨溪乡完成1481万元,占预算的%,增长%。工业园区完成35563万元,占预算的%,增长%。

三、11月份收入预测。

预计11月份单月收入4560万元,其中:国税部门完成2550万元(回收企业1560万元),地税部门完成1710万元(个人限售股0万),财政口完成300万元。

预计1-11月全县财政收入累计完成亿元,占年初预算的80%,同比增长%。

四、全年收入预计。

预计全县财政收入完成11万元,占年初预算(11亿元)的100%,同比增长22%。地方财政收入完成万元,占年初预算(5亿元)的102%,同比增长8%。

五、收支运行的特点。

(一)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2政收入保持持续增长态势。一是强化收入序时进度。按照年初任务,财税部门逐月落实,确保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二是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非税收入征管。三是落实任务,完善机制。将收入任务落实到各乡镇,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同时,完善目标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各乡镇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促进征收管理。五是多方筹措资金,支持产业集聚区及相关企业发展,努力培植财源。

(二)各类产业稳步发展。

全县税收收入完成73535万元,同比增长%,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8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一方面来源工业企业的税收收入53798万元,占财政收入的%,工业经济中,除医药器械行业、化工行业与上年持平外,再生资源回收、金属加工、眼镜、微型元件、节能、雕刻、行业税收都超过2位数以上增长。另一方面物流、总部经济、个人限售股、建筑、房地产等产业税收29857万元。其中:建筑业增长54%;房地产业增长39%;物流业增长90%;总部经济增长83%;限售股完成10314万元,同比净增。

(三)民计民生强力保障。

今年以来,紧紧围绕构建“民生财政”、“和谐财政”,统筹兼顾安排支出项目。财政部门积极调度财政资金,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项目支出、民生支出得到落实,全县涉及到民生的十类(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农林水事务、城乡社区事务、住房保障、交通运输、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完成64626万元,占全县一般预算支出的。

3一是优先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及时拨付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公务员津补贴和办公经费,以维持机关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是增加对教育、农业和科技的投入。发放“两免一补”资金万元,拨付免费教课书资金万元,拨付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万元,拨付春季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万元,投入资金万元支持所农村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拨付资金万元,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筹措资金万元支持农田水利、“小农水”重点县、林业生态县等项目建设。拨付企业科技扶持资金万元,用于支持企业科技发展。三是认真落实各项惠农补贴。发放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万元,补贴农户万余户。兑付石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万元,补贴各类车辆台。

四是扎实推进家电及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工作。补贴家电下乡产品台(部),补贴资金万元;审核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辆,补贴资金万元。

五是支持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安排再就业支出840万元,加大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剩余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

4资金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不断加强,全县参保人,拨付参保资金万元。

七是五保供养工作得到加强。五保供养人员工作经费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320元和2600元,1-7月份共拨付五保供养资金204万元。

八是稳步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拨付新农保待遇资金2334万元,解决了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

九是住房保障力度加大。拨付资金万元,支持廉租房建设。

十是加大平安建设投入。争取上级政法装备专款万元。拨付资金万元,支持县巡警大队建设。

(四)乡镇及园区经济持续发展。

1-10月,乡镇都处于积极向前的发展势态,乡镇和园区财政收入达亿元,占全县财政收入的86%,整体同比增长%,有力拉动了我县财政收入增长。8个乡镇增幅快于全县整体水平,其中有3个乡镇同比增幅翻番,增幅最高的黄庄乡达186%;8个乡镇提前完成全年预算,完成预算进度最快的黄庄乡达16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收入增幅呈现前高后低态势。

今年以来,我县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全5个月财政收入增幅保持了100%以上增长。但受到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限售股转让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从6月份始增幅持续回落,至10月份的%,收入回归常态性增长。

(二)收入结构不尽合理。

5一是国税部门税收收入主要集中在回收企业。1-10月国税入库数征收亿元,其中回收企业亿元(入库亿,退亿),占国税收入的82%。

二是地税部门税收收入9成集中在金融业(含限售股)、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1-10月4行业共计征收亿元,占全部地税收收入的90%。

(三)财力增长与收入增长落差很大。

我县财政收入增长与财力增长不同步现象十分突出。如再生资源税收亿元占全县财政收入的53%,但可用财力很小,地方收入绝大部分都奖励给企业;个人限售股税收亿元占财政收入的%,但剔除上划及奖励地方实得仅为339万元。其他招商引资企业、物流企业、总部经济兑现奖励的比例都在85%以上,实际可用财力都很小。

(四)收入增长压力很大。

由于今年消化了去年回收企业未退增值税亿元,加上今年10月份,省财政厅要求对再生资源企业和个人限售股转让税收进行清理整顿,同时铜价一跌再跌,我县建鑫铜业等铜产业生产经营非常困难,要完成我县全年财政收入11亿元预算任务,压力很大。

(五)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县财政一方面财力增长有限,另一方面需要追加的支出项目日益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民生工程配套资金缺口大。如我县今年民生工程配套项目48个,需要配套资金亿元;其次是增支因素多。如津贴标准按省要求年年递增,今年如增加300元/月(7月1日)全县需要增加资金1800多万元。

六、今年后2个月工作。

(一)任务分解,落实责任。

我县预计11月底完成财政收入亿元,与年初预算任务相比尚有亿元的差距。根据本年收入形势、结构的变化情况,现将财政收入任务分部门调整如下:

1、国税部门亿元,11月底预计完成元(退税后),尚有缺口9000万元。

2、地税部门亿元,11月底预计完成亿,尚有缺口3200万元。其次地税部门个人限售股任务2亿元,现已完成10314万元,另外还要将去年在市财政缴纳的个人限售股调回我县入库,请地税部门做好组织工作。

3、财政口1亿元,11底预计完成9700万,尚有缺口300万元。

(二)加强收入征管,确保目标完成。

我们要充分认清形势,对照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大收入组织工作力度,细化征管措施,挖掘增收潜力,堵塞税收流失漏洞,确保应收尽收。我局将根据各部门及乡镇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调度工作,确保11亿元财政收入顺利完成。

(三)积极调度资金,加快支出进度。

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调度资金,确保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加快支出进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同进强化预算管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七、明年工作打算。

2012年,全县各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市财政精神,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认清形势,突出工作重点,坚持依法理财,7培植和壮大财源,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增收节支,保证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2012年我县财政收入初步计划:全年财政收入安排13亿元,比2011年预计完成数11亿元增长%。分部门情况是:国税亿元,地税亿元(其中限售股2亿元,其他亿元),财政口1亿元。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强化税收征管,不断壮大财政实力。

一是努力培植税源。进一步发挥财政扶持、财政贴息等杠杆作用对产业集聚区、重点纳税大户进行资金支持,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二是狠抓收入征管,坚持依法治税,严禁税收流失;三是提高收入质量,切实提高可用财力。

(二)切实加强预算管理,确保重点支出需要。

在确保“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前提下,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大力支持加快水利发展,不断增加水利投入。二是稳步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三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四是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三)继续深化改革,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进公务卡改革试点。二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内控机制。三是稳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财政预算管理论文2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规范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的预算绩效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支出所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预算绩效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范、分级分类、公开透明的原则,将绩效的理念和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第四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市、区(市)财政部门负责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本级预算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开展工作,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监督。

第五条各预算部门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本条例所称预算部门,是指直接向各级财政部门提报预算的部门、单位。

第六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市、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财政部门应当定期公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预算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绩效目标、预算安排以及专项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内容、支出用途、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

第八条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的评审、评估、评价等工作,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实施。

受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专家、中介机构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规定,财政部门应当对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九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财政部门与预算部门、预算单位之间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交换与共享。

第十条预算部门在编报年度预算时,应当根据本部门职能以及事业发展规划,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编报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说明。

绩效目标应当指向明确、具体、可行,有确定的实现期限,财政部门应当组织对预算部门提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对政府财力投资计划的项目支出,应当在项目立项时编报绩效目标,由立项批准部门审核并在下达投资计划时批复;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其项目、资金安排进行预算评审、决算审查,并将评审及决算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和批复决算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预算部门编报的年度预算涉及设立专项资金的,应当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本部门以及相关部门三年事业发展中期规划、资金绩效目标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设立专项资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二)使用范围清晰、主体确定、方式可行,预期绩效目标明确,符合客观实际;

(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设定执行期限且一般不超过五年。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设立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估。经评估符合条件的,报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专项资金设立后,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预算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对专项资金安排中没有明确支出标准的项目支出,财政部门在审核其绩效目标的同时,应当对项目、资金安排进行预算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使用专项资金的预算评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立有无依据、是否符合程序、有无明确时限;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支出预算的合理性,绩效目标的规范性;

(三)已设立专项资金上年度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情况;

(四)其他需要预算评审的内容。

第十五条预算部门提出的绩效目标,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对不符合要求的,财政部门可以要求其调整、修改。对不按照规定编制绩效目标或者预期绩效低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资金。

第十六条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分别向本级部门、所属单位批复支出预算时,一并批复绩效目标,作为预算执行、绩效评价与问责的依据。经批复的绩效目标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

第十七条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监控。

第十八条预算部门对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实现负责。

预算部门应当统计预算执行中有关绩效数据,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和本部门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当预算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预算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预算执行中,需调整预算事项的,预算部门应当重新提报绩效目标,待依法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应当在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等财政工作中,采集、分析预算绩效信息,跟踪、监控预算执行中的绩效管理情况,并选择部分项目进行重点监控。

第二十一条对分期支付资金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绩效目标执行以及相关措施落实情况拨付预算资金。

第二十二条除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外,对预算执行中无绩效、明显低于或者严重偏离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部门应当交回相应未执行部分的预算资金,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相应调整预算。

第二十三条预算执行结束,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按照规定的评价原则和标准,对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对重大项目或者跨年度项目支出,可以在执行过程中实施阶段性绩效评价。

第二十四条预算年度终了,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提出绩效报告报送预算部门。

预算部门应当对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形成整体支出管理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报财政部门。

第二十五条财政部门应当对预算部门绩效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对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或者再评价。

第二十六条对设定的执行期限超过三年的专项资金,财政部门在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时,应当一并组织对专项资金进行中期绩效评估。

经中期绩效评估,专项资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二)专项资金的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整体使用效益不高、绩效不明显的;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有违法违规情形,情节严重或者经整改无效的;

(四)专项资金支持的绩效目标已经提前实现,不需要继续安排的;

(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当调整或者撤销的。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作出评价结论以及改进预算管理建议,并将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被评价部门、单位。

被评价部门、单位应当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在要求时间内向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导致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以致财政资金配置和执行绩效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或者规定标准的,对责任部门及其责任人员实施绩效问责。

财政、审计、监察等机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以及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提出问责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活动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预算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按照规定编报预算绩效目标或者绩效说明的;

(三)不按照规定组织绩效评价的;

第三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采取伪造、变造虚假资料或者绩效目标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受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专家、中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按照规定解除委托协议、取消相关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四条财政、审计、监察以及其他有关机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理;对发现的不属于本机关、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当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市、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预算管理论文2篇十三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我局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向导,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做好绩效跟踪监控,强化过程监控。三是开展部门整体及项目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由于我局存在项目跨年实施情况,且项目需进行长期规划设计等相关手续,故这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稍慢。

采取措施:我局将高度重视此工作,根据下一年度预算资金编制,严格抓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执行力度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率。

(一)执行绩效管理计划。我局根据确定的年度绩效管理目标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内部业务分工,落实人员及其工作职责,明确时序进度和目标要求,总结汇集工作成果。

(二)强化关键指标的监测。对关键指标执行情况实行全程监测管理,对重点项目采取责任负责制,并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的方式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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