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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的心理学论文汇总(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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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的心理学论文汇总(大全14篇)
2023-11-19 09:42:44    小编:ZTFB

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问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之做出努力。完美的总结需要关注细节,确保每个方面都得到了充分的考虑。以下是一些精选的总结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医患关系的心理学论文汇总篇一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由于医患思想的不一致导致医患之间越来越多矛盾的发生,从而造成了我国医患关系紧张的现状。要解决现社会紧张的医患关系,重点是构建成功的医患沟通体系,要从心理、语言、行为等多角度、全方位、艺术化处理医患两者间信任。医患关系归根到底是整个社会的问题,最终得由社会政府出面实施医改方案,落实到底,才能得到可见的缓解。所以医患关系,重在沟通,基于调适。和谐的氛围需要我们共同不懈的创造,沟通是避免误会最好的方法,如果医患双方能够加强沟通并互相理解,那么我相信和谐的医患关系必定能建立起来。

随着我国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由于医患思想的'不一致导致医患之间越来越多矛盾的发生,从而造成了我国医患关系紧张的现状。

现今,医院发生暴力冲突的事情屡见不鲜,暴力致使医护人员伤亡的的极端事件也时有发生,在医疗纠纷方面,美国护士协会统计,美国护士曾被威胁占到57%而遭到暴力攻击的只有17%,而对于医生来讲,根本没有医生被威胁相关统计。换到中国,60%患者面对医疗纠纷,医务人员被殴打辱骂高达70%以上。面对这样的数据,说中国医生行业是高危行业就一点也不夸张了。医生,心中秉承健康所系,性命相托解人病痛救人性命,又是什么原因让这一职业被推上极端冲突的风头浪尖。

首先,我们假设有a患者去医院就诊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从表格来看,首先患者在对与医务工作者的态度上就存在本质性的问题,思想上对整个医疗行业妖魔化,邪恶化。我们可以看到,即使是在医生正常处置的情况下,患者及其家属也会对医生处置产生质疑。但我们要承认一些不正当的利益体系存在于我们的医疗行业中,危害了患者的利益。我们还应该完善第三方鉴定体系,让患者真正遇到医疗纠纷时有一个合法理性的体制,这样才能有效的缓解我国岌岌可危的医患关系。

综合以上分析,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因素有以下几个:

(1)国家因素: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但我国医疗资源总体不足,而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日渐增高,各地方的医疗费用也总体提高,再加上政府部门对于医疗方面资金的投入不足,更是造成了人们看病难,看病贵的局面,这也是引发医患紧张关系的导火索。

(2)患方因素:由于人们生活质量的不同导致了人们对于医疗服务的需求不同,基本的群众就医只是以治好病为目的而也有很多人在接受治疗的同时要求更高的水平的医疗保健,同时,人们的法律知识不断丰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在就医的同时,希望及时得到自己的病情,病因等信息,在就医过程中还渴望得到医生的心理指导和治疗,只有医生在治愈其疾病并给予足够的心理安慰后,患者才能达到真正的满意。

(3)医方因素:我国人口众多,在医院工作的医生每日面多众多的患者工作压力极大,同时有些医院的医生工资偏低,待遇也不高,这便造成了医生对于工作的懈怠及对患者的不负责任。

由以上因素造成的医患关系紧张也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不良影响,首先,由医疗纠纷导致的“医闹”等暴力事件频频发生,导致了医院医疗人才与建设上的损失。其次,医生在畏惧患者家属暴力行为的同时,也会采取保守医疗以求降低医疗风险,但这样做的结果却不利于患者就医。再者说,医患关系长期紧张的同时导致暴力事件的频发,影响社会稳定。

医患关系乃当代社会首要问题,医疗卫生事业与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医患关系逐渐出现一些不和谐的现象,总体呈现紧张趋势,并引起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其影响已不仅仅局限于医患双方的诊疗过程,更对医学事业的发展甚至社会的和谐发展与稳定进步产生危害。长期的医患关系紧张给医生和患者带大了极大的不便,因此,我们应当解决医患对立这一现状,使医生可以放心的,负责任的为患者治疗,而患者可以安心接受医生的治疗建议。这样既可以解决就医问题也有利于社会安定。

对于改善当前的医患关系,笔者有以下三点建议:

(1)政府部门应强化职责,完善医疗制度,使医疗保险等利民政策覆盖城乡,有利于居民更好的就医。

(2)医院方面应加强监管力度避免患者家属暴力行为的发生,同时,医生也应当主动与患者进行交流,多听取患者方面的意见并及时告知患者病情避免与患者发生矛盾。

(3)患者积极与医生沟通,接纳医生可行的建议,在有争议时,应主动找医生或院方交涉,避免矛盾的膨胀。

总之,要解决现社会紧张的医患关系,重点是构建成功的医患沟通体系,要从心理、语言、行为等多角度、全方位、艺术化处理医患两者间信任。医患关系归根到底是整个社会的问题,最终得由社会政府出面实施医改方案,落实到底,才能得到可见的缓解。所以医患关系,重在沟通,基于调适。和谐的氛围需要我们共同不懈的创造,沟通是避免误会最好的方法,如果医患双方能够加强沟通并互相理解,那么我相信和谐的医患关系必定能建立起来。

医患关系的心理学论文汇总篇二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特殊关系。近年来,我院医疗纠纷和医闹事件时有发生,医患关系矛盾突出,给正常的医疗秩序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在行业评议中也处在末尾,为了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构建和谐医院,我院开展了关于改善医患关系的调研,通过与患者及医护人员的交流,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院产生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

患者多数认为:1、医院收费高2、环境差3、技术力量薄弱4、服务质量差。

针对上述问题医务人员想法:1、我们是差额单位,要想开满足额工资,就需要指标,产生经济效益。2、硬件环境设施的改善,医院没有能力承担。3、一个医务工作者的技术,来自于很多阶段,如上学(专科3年,本科5年),进修(1年),考级(每年要进行),院内学习(每周),科内学习(每周),外出培训,外院交流,书写论文等。因为我们的时间也是有限的,也要照顾自己的家庭。而且技术不但要不断学习,也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就进修1人为例,进修费4000元,住宿费1200元,每月生活费1200元,交通费1000元(不包括给老师礼物费用)。虽然医院有相应补助政策,但是职工还要自己拿出一部份钱来完成学习。所以职工长期外出学习的积极性不高,技术提高也就慢。,医院没有优惠的政策,不能保障医疗技术人员的利益,使医疗技术人员大量外流。自xx年—,我院有近30名医疗技术人员调出本院,内科执业医生外调就达6人。4、每日重复单调的工作,每日对待不同人群的解释,有理解的,有不理解的,解释繁琐。本地区医务人员收入低,付出与回报不协调,难免工作中存在情绪,这使医患之间产生矛盾。

二、我院医患纠纷的特点:

1、医患纠纷的数量有逐年增加的趋势;2、患者医疗索赔金额逐年增加;3、采取医学鉴定或者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的比例明显上升;4、医闹分子介入,出现暴力事件;5、处理难度越来越难。6、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受到损失。

1、政府资金不足:医院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医院过度市场化。我院定位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但事实上我院部分是自收自支的“半企业化”管理单位,财政投入相对不足。既然是自收自支单位,那么理所当然地存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医院正常运行主要来源于医疗收入,医院的生存与发展就过分依赖市场化的医疗利润来维持,导致了我院与全国医院以药养医,以医养院,甚至于以医养防(疫)现象的产生。这样,医院的管理就以经济效益为主导,医生的待遇就依赖于多开检验、检查单,开大处方来增加收入,因而加重了病人的经济负担,产生了看病贵现象。

2、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我院子xx年至今没有分来几名大学生,现仅有的几个高级医生和大多数的中级卫生技术人员都是近年聘请和考录的,年轻医务人员缺乏,设备落后,现只能完善临床基本要求的设备,技术力量还存在差距,科室尖端项目不够突出。这样自然留不住病人,最后病人都往大医院跑,就导致看病难。再加上医疗保障覆盖不足,患者的经济负担日益加重,产生了看病贵现象,因此广大患者对现有医疗体制产生强烈不满情绪,而医院和医务人员首当其冲地成为患者及全社会发泄不满情绪的直接对象。可以说医患关系的恶化与目前的医疗体制分不开的。近年我院涌现一批年轻技术强的医生,但还远远满足不了患者的需求,我们还要在专科上多下功夫,突出特色,打造自己的品牌,巩固原有成绩,开发适用经济型的新技术。

3、本地区医院缺乏统一管理制度:市几所医院,没有统一的管理制度,都是摸索着自己学习、自己管理、使医院缺乏一整套的规章制度,这使我们在医疗活动中出现问题,发现问题难以解决,制度不健全,或者制度执行不力,这样难免会出现一些管理上的漏洞,容易引发医疗纠纷的发生。

4、服务质量的问题:患者在医院里治疗,医务人员服务态度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医疗效果。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疏忽大意也容易出现医疗差错,形成医疗纠纷。本地区医务工作者经济收入与其工作强度和风险相比不相称,无法体现工作价值,就产生了部分医生收红包回扣现象,同时也造成了医生在大家心目中唯利是图的偏见,再加上医生工作量较大,往往疲于应付,无暇回答患者提出的疑问和作必要的说明,在客观上也造成了医患关系的紧张。

5、对医院过高要求:现在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要求和期望值越来越高,有时已经超出了现代医学所能达到的水平,患者不能理解病情的变化和疾病发展的自然规律,不能正确认识医疗工作的高风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当医疗结果与期望出现偏差时容易情绪激动而导致医患矛盾激化。因此,只要在医院里死了人,就被认为是发生医疗事故,现在社会上有很多猝死病人和疾病自然死亡的病人只要在医院抢救过或治疗过,就是其家属索取赔偿的理由了,并且一定要赔到钱为止,否则就不罢休。

6、处理纠纷的复杂性:保护弱势群体,举证倒置等医改政策,让医疗纠纷把患者与医院的距离加大了,经过权威卫生部门医疗鉴定,法院调解判决,使患者和医院都进入了一个慢性等待期,双方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医患纠纷调解过程中患方漫天的要价和医闹的介入,破坏了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有的甚至辱骂院长,推打医生,以致医院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医患纠纷,其方法又给医院带来很大负面影响,经济又带来多余负担。

医患关系如果趋向紧张,以致医闹的恶性发展,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构成对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的人身安全威胁,而且影响政府的工作和社会的稳定,甚至会使医务人员怕担风险而对一些重病例及疑难病例不敢作进一步地治疗探究,从而影响了医疗事业和医学科学的发展。为此,我们为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增加投入改善医疗硬件设施:

我院硬件设施比较落后,近年刚刚更换了使用—的设备,其中超声,ct机及一些仪器为职工融资购买。还有用房简陋面积小,房舍布局不合理,患者就医流程复杂,医务人员开展工作难。市政府领导也来我院视察此情况,并开了现场会议。医疗仪器设备陈旧,诊断误差就要大,会给患者带来不利因素,诊断出现差错将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并且技防设施不全使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所以,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我院资金投入,更新医疗仪器设备,确保诊断准确,改善我院基础设施,使患者有个良好的就医环境,以免医疗事故发生,这样就有利于避免医患纠纷发生。医院还应创造条件,按规定配备保安室或警务室,以防意外事故发生,有利于医患关系的和谐。

(二)资源合理配置满足患者就医需求:

卫生部门观念要创新,盘活医疗资源,合理布局医疗机构,根据全市人口状况布局医疗网点,特别要在人口集聚地加大投入。要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的建设步伐,按正规化的要求,优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形成全面覆盖的基层医疗体系,满足当前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要从注重建设高素质的人才梯队入手,切实把培养医技人才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吸收、鼓励医学院校的毕业生和高级在职技术人员到我们基层服务,缓解基层卫生专业人才紧缺矛盾,同时,要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和技能培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使卫生人才资源更加优化合理。

(三)健全医疗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

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关键是改革目前的医疗卫生制度。我院为公立医院,不能推向市场。医院要进行运行机制的改革,完善医院各项制度,医院的发展不能只靠自身的收入来维持,要实行收支两条线,政府就要加大投入,这样才会减轻病人的负担。要将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作为公共服务内容,由政府来承担。要让老百姓真正接受“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合理就医理念。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院的领导和管理,开展好“六项活动,四个评比”创建活动。一、要在创建活动中,健全完善诊疗规范,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各种医疗制度,规范医疗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医院管理规章制度,防范医疗风险。二、在活动中要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杜绝无证上岗,防范救治医疗纠纷。三、要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学会有效沟通,融洽医患关系。四、要简化就医流程,控制医疗费用,方便病人就医,尽最大努力降低群众看病的成本费用。活动宗旨是为群众创建良好的就医环境,提高优质的医疗服务,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建立良好医患关系,使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四)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医患关系和谐的良好氛围:

卫生及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载体宣传有关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能使患者和医务人员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新闻媒体作为社会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的重要载体,要本着对社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客观公正地报道医改动态,公共卫生事件,医患纠纷案,多报道医疗卫生方面的好人好事,如近几年的医务工作者踊跃为抢救危重病人义无反顾地献出自己的热血事迹;医院职工自发组织为病人捐资医疗费;医务人员为灾区捐款;非典时期医务工作者的英雄事迹;医务人员义务为群众体检;体检流感来了医疗工作者站到第一线;以此作为改善医患关系的切入点,向群众宣传有关卫生健康知识,转变就医观念,正确引导医患关系向着健康、和谐的方向发展。

(五)社会共同保护就医环境:

医患关系的心理学论文汇总篇三

公立高校与学生之间存在着具有特别权力因素的公法关系,特别权力关系发生的提前是法律法规赋予高校对学生进行管理的职能。高校作为履行特定职能的公法主体,依法享有在其特定职能范围内自主判断、自定规章、自主管理的特别权力,我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和“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力。这种自主管理权,实际上是法律赋予学校为保证其机构目标的实现而对其内部事务进行处置的“自由裁量权”,我国理论界一般将这种关系定位为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即行政主体对其内部人员基于公法上的权力义务形成的法律关系,如国家机关与其内部。

大陆法系公法学说倾向于将公立高校与学生之间存在的公法关系定位为“特别权力关系”。特别权力关系理论起源于德国,在传统的德国公法学理论中,公法上的权力关系,分为一般权力关系和特别权力关系。前者是指国家基于主权作用,在其管辖范围内行驶公共权力所形成的权力关系,这种关系类似于我国行政法理论中的外部行政关系。后者则是指行政主体在一定范围内在其内部基于内部关系实施管理所形成的内部权力关系,类似于我国行政法理论中的内部行政关系,如公务员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特别权力关系的形成,可以是强制形成的,也可以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结果。但无论哪一种形成方式,权力主体对相对方均有概括的命令支配权力,相对方都负有服从的义务。按照传统的法学理论,他们之间的这种管理和服从关系,不由法律调整、不得寻求法律救济。

实际上,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与我国内部行政法律关系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两者并无实质差别,但是作为严格的法律术语,内部行政法律关系本身存在着严重缺陷。从法律层面上讲,纳入法制管辖的各种关系即转化成为法律关系,无论是内部关系还是外部关系,一旦转化为法律关系就毫无例外的受到司法管辖。我国的内部行政法律关系是否具有可诉性,一直是一个争议颇多并且未体现于法律明文规定的问题。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国行政法理论界的内部行政法律关系,本身存在着逻辑缺陷。因此,特别权力关系的表述更为合理。

高校在依教育法律法规或高校规章对学生进行管理时,是以公法主体的身份而存在,高校依据国家赋予其的提供教育服务并进行管理的公法职能行使特别权力,学生负有服从容忍之义务,此时高校与学生之间发生特别权力关系,例如高校规定学生不得违反考场纪律,即是依公法职能进行管理,学生负有服从与容忍之义务。

公立高校与学生之间也存在着平权型法律关系,即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基于民事法律规范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高校以民事主体的身份而存在,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对作为相对方的学生并无概括支配、命令的权力,学生也无接受、容忍的义务,而是以平等的民事主体的身份而存在,例如学校因收取住宿费、为学生订购教材等事项而与学生形成的法律关系。

相比特别权力关系,在平权型法律关系中,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具有如下特点:1.主体身份平等,即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2.权利义务平等,高校与学生均享有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3.意志形成自由,不存在一方强制另一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现象,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不是他人强迫的结果。

比较有争议的问题是如何对收缴学费关系进行准确的法律定位。有学者认为即使在市场经济下,学生支付的费用依旧不是其学习费用的完全对价,故这种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而应划为行政法律关系的范畴。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有待商榷。首先,在公立高校学费制度后,学生支付的费用虽不完全等额于教育资源消耗,但毕竟是接受教育的大部分对价。不能因为财政支持而从根本上否认学费收缴关系是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性质。其次,高校不能因学生的不缴纳学费行为而给以行政分或处罚,故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实际上,国家财政支持高校运作的费用是承担公共服务的职能,例如国家财政对学生贷款予以部分贴息,不能因为财政支持而将学生与银行之间贷款关系归纳为行政关系。

三p特别权力关系视角下的高校内部规则。

(一)高校内部规则的性质。

高校内部规则即高校为了维护学校秩序、落实对学生监督管理,在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而制定的约束学生学习与生活行为的内部规范。高校通过内部规则进行管理是其约束内部成员的主要方式,是落实高校教育管理职能的细化手段,是特别权力关系中高校基于其教育管理职能而对学生的行为做出的规定和约束。正是由于特别权力关系的存在,高校内部规则才既区别于一般的外部行政法律法规,又区别于其他的社团内部规章。在特别权力关系下,高校享有公法权力,使其制定的规章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公法效力,不同于一般团体制定的内部规则,如私营企业对其员工的纪律约束;同时,高校内部规则是对高校内部学生的管理和约束,又使其区别于其他普遍性的具有外部约束力的行政法律规范。因此,高校内部规则是特别权力关系下高校的内部管理规定,对内部学生具有约束力。

(二)高校内部规则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

高校内部规则既然是进行高校管理的必要手段,并且其制定有着法规和法理依据,那么通过正当程序制定的、内容合法合理的高校内部规则,其效力是无庸置疑的。关键在于高校内部规则合法及合理的认定标准,合法可以分为内容合法与程序合法。

内容合法,即高校内部规则的内容符合法律原则、法律规范。高校的内部规则首先应该遵循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规范,不违反教育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不应与以上法律法规的原则相抵触,更为重要的是,在事关学生基本权利的原则性问题上(如退学权),高校内部规则的实施标准不应严于宪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尽管立法部门和行政部门出于高校自主管理的考虑而将这项权利更大程度地留给高校自主行使,但在事关学生基本权利的问题上,高校显然应该在现行法律的标准、范围内予以制定细则。否则,在事关公民受教育权问题上将出现法律漏洞,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也缺乏相应的明确的法律依据。高校内部规则往往是法律原则或法律规则的进一步落实,是学校的“基本法”。这一“基本法”的实施显然关系着作为管理对象的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甚至基本权利。

程序合法即高校内部规则的产生、修改、通过等程序均应符合法律规定,执行高校内部规则的行政行为也应该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从制定上来讲,高校内部规则应该征求广大同学的意见,因为高校内部规则是事关学生切身利益甚至基本权利的“高校基本法”,公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制定宪法,相应地,学生也应参与到事关其基本权利的高校内部规则的制定中来。然而,我国《高等教育法》将高校内部规则的制定权力全权交由高校校长行使,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高校校长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高等教育法》作为教育领域的“基本大法”,没有明确规定学生这一高校人数最多的弱势群体参与高校管理的具体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而却鲜明规定了校长在高校管理中的作用,这不得不说是现代法治的悲哀!

至于合理,则是指高校内部规则的制定、实施、规则内容、处分标准等均应体现公正合理的法理精神,例如不能因上课迟到而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因为在特别权力关系中这种内部管理规章中未涉及学生基本权利的事项可能不具有可诉性,可是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应该确认合理性原则,或者提供一个参考意见。既然我国当前教育法律法规尚未解决内部规章的合法性问题,其合理性问题缺乏相关规定就不足为怪了。

(三)高校内部规则的可诉性。

院已经受理了为数不少的高校开除学生的案件。

实际上,特别权力关系排除了法治行政原则的适用,因而越来越多地受到现代行政法的批判。在特别权力关系中,仍可能存在涉及相对方基本权利的事项,如高校对学生的退学处理、行政机关对其内部公务员的.辞退等。然而按照传统的行政法学法理,这种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事项却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甚至没有可诉性,而是完全按照高校内部规章来处理。这在当今法治社会不得不说是一大遗憾,这为法律调整留下了空白地带。德国行政法学界对此反应犹为激烈,大多数学者提出应以处罚事项是否涉及公民基本权利作为是否应该纳入司法管辖的依据,德国理论界为此提出了区分特别权力关系的设想。(2比较权威的划分方法是依行政行为是否涉及相对方的基本权利把特别权利关系分为管理关系与基础关系。对于管理关系,例如拥有特别权力的管理者对其内部人员的服装、仪表、作息时间规定等,属于内部行政规则,不能提起诉讼。对涉及基础关系的决定,即公务员、军人、学生的身份资格取得、丧失等决定,是可诉的行政行为。德国行政法学界的这种划分方法在当时法学界意义深远,开创了特别权力关系可以纳入司法管辖的先河。

特别权力关系不可诉的理论不断受到质疑并最终被打破,然而内部行政关系的可诉性在我国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而且现行法律并未将内部行政行为纳入司法解决的范畴,我国《行政诉讼法》没有将内部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轨道。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都出现了对内部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现象,例如学生对高校取消学位行为的不服进而提行政诉讼。在事关公民基本权利的问题上,法律规定严重滞后于社会生活。我国行政法律应该借鉴德国特别权力关系的划分方法,为包括高校内部规则在内的内部行政规则的可诉性问题提供明确法律依据。

随着法治社会的构建、民主与人权制度的不断发展与完善,越来越多地国外学者不满足于内部行政关系中只有基础关系才有可诉性,学者们不断提出即使不涉及基础关系的管理关系,一样具有可诉性。如学生荣益称号获得权等,也应该纳入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原因是这些荣益称号可能为获得者带来升学、就业等便利甚至进一步转化为经济利益。深入剖析受管理者愿意接受高校章程约束的原因,归根结底是为了经济利益。当国外行政法理论走得更远的时候,遗憾的是,我们还在为特别权力关系是否可以纳入司法管辖而徘徊。

过于强调司法管辖又将导致行政权力的低效甚至枯竭,因此上面这种观点有唯美主义之嫌,然而它所提出的尖锐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更多的思考。将荣誉称号的授予权赋予司法管辖显然是不现实的,那么可不可以考虑由法律或教育规章来规范荣誉称号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呢,什么样的学生是三好学生、什么样的学生是优秀学生干部,最好落实到量化的指标,例如对成绩设定一个硬件条件。退一步讲,司法不管辖此类问题,高校也应该制定出具体标准,对此标准的不认同,应该纳入法律最终解决的轨道。

四、我国当前实践中高校与学生关系的误区及对策。

当前我国大多数高校不能准确定位自身与学生之间的诸多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行政化、权力化是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高校内部管理规则将不具备行政色彩的民事法律关系纳入管辖范畴。例如高校为学生统一订购教材的有关规定,在市场经济发达的今天,这些教材都可以通过营利性质的书店低价购到,那么统一订购教材究竟是为了便利高校还是为了便利学生,为什么学生购得教材的价格比在市场上购得同样教材的价格还要高,如果学校以市场同样价格出售教材会低于成本,为什么不考虑将统购教材市场化、民事化?在统购教材的行为中,行使特别权力关系的法理依据何在?再如部分高校已经实行了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改革后高校与学生之间在住宿问题上存在的仅是监督管理关系,学生作为另一民事主体与提供住宿服务的民事主体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当然这种民事法律关系在实现过程中仍受国家行政部门的约束,例如国家对高校学生住宿费上限的有关规定。但这种政府限价显然不能改变高校学生与住宿提供部门的民事法律关系。

2.忽视广大学生自由选择权,既作为后勤服务的提供者,又作为后勤服务的监督者而存在。在后勤服务市场化的大趋势下,饮食、住宿等经营服务由市场主体来运作的现象不在少数,不少市场民事主体租赁学校场地进行服务业经营。也有不少高校在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中自身仍作为服务经营者,提供饮食、住宿服务。必须区分高校在改革前与改革后作为服务提供者的法律地位。在改革后,高校是以平等的市场民事主体的身份参与到商业服务活动中来,尽管此时高校仍要行使对饮食、住宿的管理职能,但这种管理主要承担着两方面职能:1维护学生的权益、监督服务经营者,如国家对住宿的条件及最高限价的规定。2管理学生的住宿纪律,如不得随意窜寝、按时归寝等。此时,高校既作为服务的经营者进行营利,又作为服务的监督者和学生的管理者对学生进行管理。真正选择服务经营者、物业提供者的应该是作为服务享受主体的广大学生,学校此时已经脱离了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在学生与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市场主体者之间充当一个权利维护者和纪律监管者,是一个裁判员而不再是运动员。广大学生自然应该享有充分权利选择服务的提供者乃至通过自身的权利代表机构与服务提供者定立合同等。对于市场经济下新出现的情况,法律法规在维护学生权利和利益方面基本空白,高校大多把选择服务经营提供者当作是处理自身内部事物,由高校统一将场地外租、与第三方市场主体签订合同收取费用甚至营利,忽视了作为服务的享受者的广大学生的消费者权益,甚至连选择服务提供者这一最起码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在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后,尽管国家对食宿价格进行了限制,服务经营者还是赢利的。正如前所述,不能因为国家为维护学生权益而对食宿进行了限价而把食宿关系纳入行政关系的轨道,这是对广大学生权利的极大侵犯!

3.高校将学生与第三方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化。如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后,曾一度出现高校代银行扣留学生毕业证书原件的行为。扣留毕业证书属于行使特别权力关系的行政行为,拖欠贷款不能成为扣留毕业证书这种行政行为的原因。再如某学生踢球砸坏校内办公室的玻璃,校方责令该学生限期赔偿,否则给予纪律处分。

1.进一步明确高校的性质和法律地位、明确高校的职能,这是准确定位高校与学生之间诸种法律关系的前提。公立高校作为独立人格的法人,与其他民事主体发生各种民商事法律关系,承认高校具有民事主体的资格,即不排除公立高校与学生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可能性,这为区分特别权力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创造了条件。

生饮食及住宿的规定不应为后勤经营者带来利益而使学生承担不利。高校作为学生权益的维护者和学生纪律的监督者而存在,不与学生发生直接的民事法律关系,进一步避免学校作为后勤服务提供者。

3.完善学生权利救助机制。在高等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学生权利的救助机构、救助程序。高等教育法作为调整高等教育运作和管理的基本法律,应该明确规定作为高等教育的接受者的广大学生的基本权利和实现方式、救助方式。任何以人为本的法律,都应该体现对人性的终极关怀,脱离对学生的关怀而一味追求高校管理是以人为本的法律所不能容忍的。

4.完善现行高校体系中的学生维权机构。在我国当前高校运作模式下,学生会是维护学生权益的自治机构。然而在高校中,这样的部门极具行政色彩,学生在学生会的表现往往成为入党评优、成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因素,这必然使学生会失去维权的原始色彩。改变学生会的运作模式或者另建学生代表大会作为维护学生权益的机构,凡是有关学生切身权益的问题由学生代表大会集体决定,其中涉及特别权力关系的,在征得学代会意见后,由校方制订实施,改变校长全权制订高校内部规则的规则产生机制。

最后,学生维权之路,任重而道远。在市场经济下,如何定位公立高校与学生的诸种法律关系,是一个棘手、重要、体现人本关怀的问题。学生是高等教育的接受者,是高等教育的最终关怀所在,脱离对学生的关怀而去制定一部维持高校内部管理的规则,并且这种运作方式得到作为维持高等教育运作的基本法律规范的《高等教育法》的确认,岂不怪哉!

参考文献。

1.[英]威廉韦德著,徐炳等译:《行政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2.劳凯声主编,《中国教育法制评论》,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年7月版。

3.孟鸿志著,《中国行政组织法通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版。

4.谢瑞智著,《教育法学》,台湾文笙书局,1996年版。

5.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必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修订版。

6.马怀德著,《行政法制度建构与判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医患关系的心理学论文汇总篇四

[摘要]良好的医患关系是实现以人为本、减轻病人痛苦、促进医患互信,提高治疗效果的需要。近年来,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患纠纷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医疗问题,它已经演变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本文将从医院运行机制、医患沟通等方面对医患矛盾的原因和影响进行分析,进而提出解决医患矛盾的多种对策。以期对医疗纠纷的防范有所帮助。

[关键词]医患关系影响因素影响对策。

2.1现行的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

我国目前卫生资源分布不均,大城市、大医院占有了高度集中的医疗资源.技术水平高.医疗设备好。人才队伍集中。而广大社区和基层医院水平差、设备差、基础差、人才少,然而人们治病的心理都是希望到大医院找技术好、设备好的机构去诊治。因此造成医疗卫生资源过度集中在城市三级医院,城乡居民无论大病小病,都到大医院就诊,造成“看病难、看病贵现象。而且现在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滞后,国家不能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使得医患冲突更加复杂化。2.2医患之间诚信缺失。

目前我国医院职业潜规则的主要表现形式为药品回扣,医疗器械回扣、收受患者红包、滥施检查和过度自我保护,这无形中增加了看病资费。降低了行业的信誉度,明显加重了医患的不信任。加上个别医疗黑幕的曝光,引发了整个社会对医疗行业的信任危机。而恐于医疗纠纷的压力,医生也不再信任患者.医院不得不出台一些尽可能降低医疗纠纷风险的文件让患者签字,甚至对一些患者及家属未签字同意的应当及时进行抢救的救治工作也左右为难,难以决策。就如《小崔说事》专访卫生部部长陈竺中徐君东所说每回订完病例,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各种同意书、知情同意书会比病例还厚。还有的为了防止发生纠纷.对一些难治疾病进行推转.强调理由不予收治。2.3医患之间言行沟通不够。

医疗环境中的信息不对称比其他领域的信息不对称更为严重。医患信息不对称将导致医疗服务供给方的诱导需求,[4]所谓医疗服务的诱导需求就是医院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有意识地给患者提供更多的医疗服务有时这些医疗服务是不必要的或者是不合理的。在信息极端不对称的条件下,患方并没有能力直接地评估医疗质量,尤其是无法对医疗行为的质和量是否符合自身病情的信息缺乏准确的判断。即使产生低质的医疗结果,也有可能被解释成疾病自身的原因。这种“黑箱”状况,如果得不到解决,患方的疑虑很容易集聚暴发。而且由于信息不对称,占有信息优势的医方就有了逆向选择和败德行为的机会,让患方处于不利结果和道德风险之中。这个恶果是医患矛盾迸发的潜在危机因素。2.6医疗成本过高。

3.1医患矛盾对患者的影响。

优秀的医院文化,促使其自觉地重视医院的社会功能和义务,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严格履行救死扶伤的神圣使命,从而改善医患关系。[10]。首先要确立医院文化的核心指导思想。然后要让医院价值观深入到所有员工,使其真正成为指导员工行为的准则,让医生们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良好职业道德.强化人文关怀服务。最后要及时检验员工的行为,并及时使其改正,从根本上改变医院和医生在人们心中的不良印象。

4.3医患、医护、医医之间有效及时地交流沟通。

医患矛盾的历史性、复杂性及其新时期出现的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决定了医患矛盾的解决并不是短时问、个别单位和机构的努力就能够完成的。而是需要广大医务工作者、患者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医患关系的心理学论文汇总篇五

今年以来,区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按照“保重点、保民生、保发展”的工作基调,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攻坚克难,狠抓落实,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区今年计划安排政府投资项目197只,总投资206.06亿元;其中重点政府项目30只,总投资119.92亿元,当年计划投资35.34亿元,截至9月底,已开工28只,开工率达93.33%,完成投资21.41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60.58%。完成实绩较好,有力地推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在工作推进中,主要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全力推进。区政府在今年工作中,突出保障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科学合理安排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项目推进机制,全力保障重点政府投资项目的推进。一是建立重点项目领导联系制度。区四套班子和乡镇部门领导实行重大项目联系制,及时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加大对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保障、环境安全等方面的督促协调。二是明确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在项目开始前,区政府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明确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要求,建立和完善“每月报、季度查、年终考”的工作机制,把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到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三是加强疑难问题协调处理。区政府建立重点项目双月汇报制度,及时了解项目建设进程,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全力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攻坚克难,破解要素。今年由于受宏观经济影响,土地、资金、环境的要素保障问题比较突出,给重点项目的推进增加了新的难度,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想方设法,努力破解要素瓶颈。一是加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通过“向上争指标、挖潜产指标、存量盘指标”等方式,努力保障项目建设土地需求。30只政府重点项目共争取4390亩土地利用指标,其中争取虞北平原整治工程3252.5亩“带帽”建设用地指标。二是加大建设项目融资力度。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坚持“开源节流”并举,搭好投融资平台,积极争取低利率专项贷款,争取上级资金扶持2亿元,成功发行第五期城建公司企业债券18亿元,有力破解了资金保障难题。三是加强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各职能部门积极实施干部下派,力量下沉,咬定目标,按照时间节点,讲究方式方法,做细做实工作,妥善解决征地拆迁难题,确保了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三)创新机制,强化管理。今年以来,区政府十分注重管理机制的创新,制订出台《2015年上虞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考核办法》,着力规范管理,强化投资绩效。一是科学编制年度计划。坚持“量入为出、综合平衡、保障重点、优化结构”的计划编制原则,科学合理安排项目,优化投资结构,今年重点政府投资项目调整数量大幅减少。二是规范管理创新机制。建立“双查双报”制、绩效评估制、中介监管制等制度,累计节省财政资金2000多万元,项目设计变更数同比下降40%。三是强化项目质量安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始终坚持政府投资项目“质量、进度、安全”并重,严格落实好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度不快、工作不力、安全不佳、服务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理,加强规范管理,确保项目安全。

二、存在问题及困难。

一是项目进展不够平衡。部分新开工项目未能按节点计划开工,如三环东路快速路和尾水提标改造工程未能按计划要求开工,下半年开工的新建项目任务还较重。部分续建项目进展偏慢,未能按时竣工,有的项目配套施工迟缓,如江东北路和北延工程配套施工尚需抓紧。

二是项目监管尚需加强。个别项目协调机制不够顺畅,重点项目推进和管理尚需加强,项目质量、资金使用、安全生产、投资绩效等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如高铁xx区域建设项目较多,大型工程车辆进出频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需进一步加强部门的协作和配合。

三是要素制约比较突出。今年我区建设项目多,投资规模大,受融资平台土地抵押权证清理,部分建设项目融资较难,资金缺口较大;一些项目征地、拆迁政策处理不够顺畅,对钉子户、滞留户缺乏有效手段,个别项目施工受阻,影响工程推进。

三、下步对策及建议。

(一)明确目标,强化项目攻坚。一是要进一步加快计划项目的实施。把握时间节点,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倒排计划,落实措施,促进项目抓紧落实。尤其对尚未开工和投资进度明显滞后的项目要实施跟踪督查,组织攻坚,确保工程如期完成。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推进机制。今年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多,涉及面广,一些项目情况复杂多变,实施难度大,各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形成推进合力,及时有效解决工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优化建设环境,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三是要进一步跟紧有关项目配套工程。加强项目统筹,同步推进地下管线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实施项目有序协调进行。

(二)多措并举,强化要素保障。一是要化解项目资金紧缺矛盾。积极吸纳民间资本,整合财政性资金,精心做好融资工作,大力拓宽筹资渠道,重视融资成本,加强招商引资,深化银项对接,多措并举做好资金保障。二是要化解项目用地紧缺矛盾。做好用地保障,加快推进转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的清理,积极向上争取指标,尽最大努力解决重点项目用地及有关安置用地指标。三是要破解项目征地、拆迁等难题。抓紧做好征地、拆迁的政策处理,确保项目快速推进。

(三)规范管理,强化投资绩效。一是要加强项目规范管理,注重质量监管,落实重点建设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工程质量。二是要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监督制度,严格项目的预算编制,加强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工作,重点了解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计划安排使用情况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提倡节约,杜绝浪费,切实提高投资效益。三是要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实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全过程跟踪监督,加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保证重点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透明。

(四)充分论证,强化项目前期。一是要科学谋划重大建设项目,结合上虞的财力,分清重点工程的轻重缓急,合理确定建设进度,科学安排建设项目,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要认真总结多年来项目建设各环节如征地拆迁、融资、审批等方面的经验,统筹考虑政策、土地、资金要素等,充分论证项目必要性、可行性,慎重确定项目。二是要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条件成熟项目列入省重点。要针对因前期准备不充分而造成开工不动工等情况,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抓紧实施。同时,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统筹谋划2015年开工项目和续建项目。三是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创新重大项目决策、建设和管理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努力完成今年的重点项目投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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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的心理学论文汇总篇六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医疗纠纷数量明显上升,医患矛盾有激化的趋势。医生与病人之间缺乏信任和理解,打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这主要表现在:

(1)医患冲突不断发生,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2)医疗纠纷以医疗过失为主转变为以非医疗过失纠纷为主。

(3)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对其处理以行政为主体转变为以法院为主体。

(4)医疗纠纷易于引发社会的反应,并构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5)医疗纠纷的赔款额越来越高。

中国医师协会2004年《医患关系调研报告》显示,将近3/4的医师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医院平均每年发生医疗纠纷66起,发生患者打砸医院事件5.42起,打伤医师5人,单起医疗纠纷最高赔付额达300万元,平均每起赔付额为10.81万元。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严重冲击着医疗服务市场,医护人员土气低落。然而,医疗纠纷数量上升的同时,医疗事故数量并没按比例上升。艾力彼认为,医疗技术并不是纠纷的主要的原因,医患矛盾有其更深刻的社会根源。

再让我们来看这样的事例。2006年深圳山厦医院因为病人家属冲击医院,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医院在无奈之下,发给临床一线医护人员每人一项钢盔,以求自保。

我想,只要是一个关心国家前途命运的人都不希望看到这样的局面持续下去,因为它将影响到我们国家的未来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医患关系是一件不可忽视的大事。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著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两事人:医师和病员,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的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

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想到以下几点。

(4)医学本身的因素。

其实,我们可以了解到深知体会到,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医患之间缺乏理解和信任,不能换位思考。

医生给患者看病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活动,医患之间的协调和信任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良好的医疗服务离不开和谐的医患关系。美国功能学派社会学家帕森斯和福克斯将医患关系的特点归纳为四点:(1)支持:在医患关系中,由于接受了对病人提供保健照顾的义务,医生变成了在病人生病期间依靠的支柱。支持包括使自己可以被病人利用,并且尽力为处于依赖状态的病人提高所需要的保健照顾.(2)宽容在医患关系中,病人被允许有某种方式的行为举止,而这些举止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允许的。病人的某些行为和举止之所以得到宽容是因为,生病期间病人对他的疾病不负责任,只要他继续承担病人角色并承担希望和尽力恢复健康的义务。(3)巧妙地利用奖励在医患关系中,为了在获得病人的服从时提供另外的支持,医生有能力建立并巧妙地利用一种奖励结构。通过控制病人非常重视的奖励,就可以增加医生的权威和病人的依赖性。(4)拒绝互惠在医患关系中,尽管医生给病人以支持,并且比较宽容患者的偏离常规的行为,但医生通过在人际反应中保持一定的距离来保证医患关系的不对称性。也就是说,医生了解病人的真实感情,但不以允许病人了解自己的真实感情作为回报。

简单的来说,我们要求医患双方的共同努力。医务人员要为患者着想,视病人为亲人,满腔热忱地关怀患者,千方百计地为病人减轻痛苦;患者也应当增加对医务人员的理解,认识医疗工作的高风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增强对医务人员和对医疗工作的信任。

从目前的情况看,医患关系的发展趋势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医学高技术应用于临床治疗,大大提高了医学对疾病的诊治能力,但是美国著名医生刘易斯?新技术的出现使医生对患者的关心、爱好和亲密快速减少了,医生忽视了对患者生命的关爱,淡化了对病人的理解和尊重,使医患关系演化成了医生——机器——患者的关系。托马斯说:“触摸是医生最为古老而且也是最为有效的一种动作……”。这是幸运还是悲哀?也许,我们可以努力淡化高技术对医患关系的影响,相信只要努力,我们可以做到!

市场为医学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但是市场化为医疗事业带来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本来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成了与病人交换的筹码。是的,只要我们努力,白衣天使的纯洁光芒会重回身边,让我们行动并期待吧!

在对待疾病的问题上,医患双方地位越来越平等,医患关系变得越来越民主化。“病人选医生”就是最好的明证。

随着整个社会生活和医学科学的发展,医患关系的发展还会展现其它的发展趋势,仅从目前状况来说,医患关系在发展趋势方面上述趋势将会不断增强,成为不远的将来医患关系的几个突出特征。

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更要强调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医生与患者沟通,了解与疾病有关的信息,才能够作出更加正确的诊断和治疗,例如医务人员一般要询问病史以防不当治疗。另外,患者相对于医务人员来讲,缺少医学知识,主要是在医务人员的安排下接受治疗,所以处于一定的被动和服从地位。因此,医务人员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才能满足患者对医疗信息的需要,并且是医患双方实现平等。还有,医患之间如果没有沟通,缺乏真正互相信赖,与患者或者家属之间发生误解和纠纷就难免了。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如果把即将进行的医疗行为的效果、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医疗措施的局限性和可能出现的危险性等等,在实施医疗行为之前与患者或者家属进行沟通,让他们在了解正确的医疗信息后,再作出医疗决定就会有助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心理准备,以后出现不令人满意的结果时,能够理解和正确对待,有效减少医疗纠纷。

针对医患关系现状,发展趋势及出现原因,我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几点个人的看法。

首先,要最大限度地减少误诊误治现象,这依赖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才的培养。

其次,也是当前要重点强调的,加强医患沟通,建立人文关怀的医患模式。这关键在于提高医疗人员的医德和加强全民对医疗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医务人员要始终把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尊重患者的尊严和人格,恪守救死扶伤的医德,有效地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全面了解患者,以便为患者更好地服务。患者要理解医学的高风险性和探索性,尊重医务人员,积极配合治疗、恢复和保持健康。

再次,要强化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法律意识。医务人员应维护患者的隐私权和知情权,患者也应明确自己的权力与义务,并且强化沟通意识。

再次,社会应该加大医疗投资,奴隶实现医疗资源的均衡分布,重视农村地区的医疗发展,完善医疗方面的法律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对媒体的炒作实施干预。

总之,我们要我们要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不遗余力。

作为一个医学生,默念着医学生誓言:健康所系,性命相托……我感到了肩上责任之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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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的心理学论文汇总篇七

近年来,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许多医院实行开放式管理,建立医患沟通监督机制,保证医疗信息畅通,在这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医患关系紧张,彼此缺乏信任,医疗纠纷增加,是当前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性,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这段时间,身边不少人在谈论一个聚焦医患关系的热播电视连续剧《心术》。据说,这是编剧六六“卧底”医院两年后,对医患关系的最直观感觉。剧中展现的避之不及的“红包真相”、“看人用药”的问诊常态、“小病大治”的不同意见、剑拔弩张的医患矛盾几乎是现实医患关系的生动写照。

然而现实远比温情的电视剧残酷。大检查、大处方、开贵药、收红包……在患者及其家属眼里,不少医务人员不是治病救人,而是以敛财为目的,态度冷漠,不负责任,非“天使”也,简直就是“白狼”。对医护群体而言,一些患者对自己不信任、不配合、不冷静,乃至漫骂、动粗、杀人,也让他们既困惑又伤透了心。不少人觉得行医如履薄冰,更多人则心灰意冷,以至许多医生不让自己的孩子再读医。

有统计数字表明,在中国,用只占世界上5%的医疗资源维持着占世界22%人口的生命健康,这是一个奇迹;中美医生的收入之差可达30几倍。医患纠纷,常常不是单方造成,也远非矛盾表层呈现的那般简单。

在病人和医生之间,横着医疗保障体系这个壁垒。因为我们中国现在体系还不完善,造成了壁垒建立起来,患者和医生之间就有冲突,没有不好的患者和不好的医生。我们可以说这个体制不好,但是在我们可以预见的近期内,它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在这个体制和这个环境下,我们如果不能够做更多的事情推动它的话,最好不要让人和人之间的距离更加尖锐。

作为一个医务人员,面对严峻的医患关系形势可以做些什么呢?

诚信,对病人或家属要尊重,具有同情心和耐心;多听病人的询问,多向病人介绍病情、治疗效果、用药和检查目的,关心病人在就医过程中的生活或不便;及时掌握病人的病情发展变化、医疗费用情况和病人的社会心理;留意沟通对象的情绪、受教育程度和对沟通的感受、沟通对象对疾病的认知度和对沟通的期望值;避免强求病人即时接受、避免使用刺激语言或词语、避免使用病人不懂的医学专业词汇、避免强求改变病人的观点和避免压抑病人情绪;预防为主的针对性沟通、互换对象沟通、集体沟通、书面沟通、协调同意沟通和实物对照形象比喻沟通。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视角的主体沟通,有效提高服务质量,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和纠纷,增强病人对医院的信任度和医务人员的理解。医院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医患沟通制度、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病人投诉,定期收集病人对医院服务中的意见,及时改进。医务人员要充分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要体恤患者的痛苦,同情患者的困难,尊重患者的想法,打消患者的顾虑,努力让患者获得身心的健康。提供精湛、优质的技术服务,让患者放心。医生对病人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真正为病人着想,诚心实意地为病人服务,把为病人解除痛苦视为终生最高追求。

医患关系应该是一种水乳交融、真诚相待的鱼水深情,是发自肺腑的关怀与深切的信任,是不计得失的奉献与铭记在心的感谢。尽管目前的医患关系折射出了多方面的不和谐因素,但我认为,和谐的医患关系在于沟通,而医患沟通重在细节。

医患关系的心理学论文汇总篇八

在靖边工作已半年了,见识了陕北人的热情好客,经常会有人招呼你一起吃饭。同时也发现一个现象,半年来,未见到有医患之间的纠纷发生,而纠纷在很多地方是司空见惯的。是陕北的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已达到了完美的地步了吗?显然不是。无论医疗技术还是服务理念,这儿和沿海较发达地区还是有一定差距的,那为什么反而大家更能平安相处呢?是陕北人固有的宽容,还是这儿的农民看病不易所以更珍惜、更敬重医生呢?可能两者都有一些关系,由此也对医患之间的关系有一些感想。

医患关系是现今比较能吸引眼球的字眼,在各类媒体的出现率较高。近几年来当它出现时基本是反映医患关系的紧张、冲突,只有在非典时期是例外,那个时候媒体反映的无一例外是医务工作者的忘我工作、勇于献身的事迹和精神。当然可以理解即使是标榜客观中立的媒体,其新闻报道和舆论导向也总是有其现实需要性的。然而,按照辩证法的观点,事物的发生发展都有一个过程,医德的“败坏”也不会是一个晚上能完成的,所以,当医生们从非典时期的“最可爱的人”突变成了千夫所指的“白狼”,巨大的角色反差使许多人感到不知所措,这在年轻医生之中尤其明显,进而使他们感到沮丧、压力、挫折感。正所谓防民之口胜于防川,辩解是如此的苍白无力,更何况面对占绝大多数的人群辩解时,你的声音根本无人听到。

你的声音虽然无人听到,但这并不能妨碍你的思维。对医患关系的考虑是每个参与这个话题的人必须的一件事,思索的结果可能使你发现你的不足、你的无辜、你的片面偏激。对自身缺点的分析总是被低估的,医方、患方、媒体莫不如此。谁都更愿意强调自己的理由,指责别人的缺点,然而,当这种情绪一次又一次的被放大之后,我们就很难能够听到理性的声音。这种情绪化的语言、报道、处理方式妨碍了我们对事物真相的探究。作为医方要考虑的是当我们的医疗技术、医疗手段越来越进步,治愈率越来越高,医院条件越来越好的时候为什么百姓会有更多的不满的声音;作为患者要考虑的是:你所要求的是不是应该由医生提供或是医生目前能提供的,你所愿意付出的和你想得到的是不是相当;作为媒体要考虑的是:你所报道的的确是事实吗,你所评论的做到客观了吗,或者至少力争如此而不是“纸馅包子”这样以你的个人意志来左右欺骗公众的事情;还有社会要反思当gdp大步前进时医疗投入有多少。当然,我们不必等其他人改变之后再改变自己,让我们想想今天我们给我们的病人微笑了吗,我们体会到了我们的病人躺在手术床上的心情了吗。

医患关系的心理学论文汇总篇九

在这“和谐”成为全民追求的时代,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医患关系变得愈来愈紧张。但,请不要悲观,相信会有更多的人能用理性的眼光来看待医患关系。

的确,是极少数无良医生导致了医患关系开始破裂。医生本是一份高尚的职业,而无良医生使得这份职业蒙上了污点,也从此使部分人对医生开始持怀疑态度:“医生真的真心帮我治病吗?”“他会不会误我?”“他会不会为了谋私利故意开一些无效药?”……当无良医生被陆续曝光后,医患问题也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但个体并不能代表整体。并不能因为只听说过黑天鹅,便说天底下的天鹅都是黑的。同理,若因此说天下医生皆无良,那可真太冤枉那些尽职敬业的好医生了。

网络时代的来临,一些新媒体为了搏人眼球,增加阅读量,对事实的报道也往往夸大其词,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医患关系的紧张程度,使得人们对此的偏见更加严重。这样以后,病人战胜病魔的决心便动摇了,因为他们开始不能完全信任与他们并肩作战的“白衣战士们”。同样,医生也不能全身心投入“战斗”之中,他们救死扶伤的一腔热血可能被现实的打击后消磨殆尽,如此便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如此,理性对待医患关系也就显得更加重要了。

舆论导向也是导致公众易发现偏见的原因之一。藏匿于黑暗之中的键盘侠将负能量宣泄在网络上,把恶意揣测当作乐趣,将恶言作为匕首,一刀刀地破坏美好。从网络上的弹幕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这一点。恶毒言论不应该误导人们,这也应当提醒相关运营单位在追求言论自由方面的同时要有底线与红线,言论自由不等于随意“阴谋论”,不等于恶意猜测。

对世界怀以善良,世界也将善良待你。愿我们理性地看待医患关系。白衣战士也需要盔甲,而一道信任的目光,恰是他们最强大的护盾。

医患关系的心理学论文汇总篇十

7月11起,若水团队组织开展以“医患纠纷现状与调解方法调研”为主题的暑期社会时间,对南京、苏州等地的中医院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活动。不畏暑日,不畏奔波,若水团队走访了南京、苏州、淮安、连云港等多家医院,用一片赤子之心去发现问题根源,去寻找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用科学的数据收集方法,去实地调研,去跟踪调查,去走访调解委员会(部门),去寻找答案。

xx年7月20日,若水团队主要是在仙林中心医院、江苏省中医院鼓楼医调委进行调查,主要对象是医生对于医闹态度的调查、患者对于医闹态度的调查以及医调委在医患矛盾中起到的调解作用。

本次调查,医护人员方面的问卷进行患者和医生的问卷调查活动。

本次调查,医护人员方面的问卷我们主要是在医护人员休息的时候进行问卷填写,这样不会给医护人员带来工作上的干扰。抽样方法采取滚雪球模式,并且与网络调查同时进行,由一位医护人员带给另外的医护人员填写,循环往复,这种方法能够大大减少我们的调查难度与节约了我们的调查时间。

—跟踪调查。

—调查小结。

经过简单调查,发现儿科、肾科、眼科等科室排队的平均时间超过一个小时,并且若有患者来的晚,该患者将可能排不上号。而且在取药的时候,患者喜欢就近的楼层进行取药或者说是不愿意爬楼进行取药,不同楼层的中药取药房之间的排队取药所花时间不同,在排队上的耗时一楼的患者与二三楼的患者相比,时间远远超过平均取药时间。

在排队时候,有的科室离茶水间比较远,一些年纪较大的患者走路不是特别方便,在这个时候,导医台边上能有简单提供茶水的地方显得极其重要。

两队成员汇合后,我们对问卷和面谈内容进行数据整理和数据分析,把表现出的问题汇总。而后,我们带着问题去调解委(部门),交流关于诸多问题,了解他们的宗旨和解决办法。

相信通过这样的实践,我们可以更加清晰的看见问题的根本,而不是去听信那些被舆论夸大的事件。对于善意的受害人,不仅要通过调解,并且要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为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同时关于医院就诊,我们通过调查提出两点建议:

1.完善各个医院之间相互联系,患者健康状况和用药情况的详细数据。

通过互联网,让每个给患者看病的医生都可以了解到,患者现在和之前的状况,可以更精确的做出诊断,避免误诊。并且白纸黑字记录在案的用药病史,可以为医生提供参考,也可以为纠纷提供证据,真正做到让医生细心,患者放心。

2.在社区里设立一个挂号的机器,方便年老患者挂号。

3.在社区里公告处明确医院班车的时间,给患者提供便捷。

文档为doc格式。

医患关系的心理学论文汇总篇十一

一、我院产生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

患者多数认为:1、医院收费高2、环境差3、技术力量薄弱4、服务质量差。

针对上述问题医务人员想法:1、我们是差额单位,要想开满足额工资,就需要指标,产生经济效益。2、硬件环境设施的改善,医院没有能力承担。3、一个医务工作者的技术,来自于很多阶段,如上学(专科3年,本科5年),进修(1年),考级(每年要进行),院内学习(每周),科内学习(每周),外出培训,外院交流,书写论文等。因为我们的时间也是有限的,也要照顾自己的家庭。而且技术不但要不断学习,也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就进修1人为例,进修费4000元,住宿费1200元,每月生活费1200元,交通费1000元(不包括给老师礼物费用)。虽然医院有相应补助政策,但是职工还要自己拿出一部份钱来完成学习。所以职工长期外出学习的积极性不高,技术提高也就慢。,医院没有优惠的政策,不能保障医疗技术人员的利益,使医疗技术人员大量外流。自xx年—2016年,我院有近30名医疗技术人员调出本院,内科执业医生外调就达6人。4、每日重复单调的工作,每日对待不同人群的解释,有理解的,有不理解的,解释繁琐。本地区医务人员收入低,付出与回报不协调,难免工作中存在情绪,这使医患之间产生矛盾。

二、我院医患纠纷的特点:

1、医患纠纷的数量有逐年增加的趋势;2、患者医疗索赔金额逐年增加;3、采取医学鉴定或者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的比例明显上升;4、医闹分子介入,出现暴力事件;5、处理难度越来越难。6、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受到损失。

1、政府资金不足:医院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医院过度市场化。我院定位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但事实上我院部分是自收自支的“半企业化”管理单位,财政投入相对不足。既然是自收自支单位,那么理所当然地存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医院正常运行主要来源于医疗收入,医院的生存与发展就过分依赖市场化的医疗利润来维持,导致了我院与全国医院以药养医,以医养院,甚至于以医养防(疫)现象的产生。这样,医院的管理就以经济效益为主导,医生的待遇就依赖于多开检验、检查单,开大处方来增加收入,因而加重了病人的经济负担,产生了看病贵现象。

2、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我院子xx年至今没有分来几名大学生,现仅有的几个高级医生和大多数的中级卫生技术人员都是近年聘请和考录的,年轻医务人员缺乏,设备落后,现只能完善临床基本要求的设备,技术力量还存在差距,科室尖端项目不够突出。这样自然留不住病人,最后病人都往大医院跑,就导致看病难。再加上医疗保障覆盖不足,患者的经济负担日益加重,产生了看病贵现象,因此广大患者对现有医疗体制产生强烈不满情绪,而医院和医务人员首当其冲地成为患者及全社会发泄不满情绪的直接对象。可以说医患关系的恶化与目前的医疗体制分不开的。近年我院涌现一批年轻技术强的医生,但还远远满足不了患者的需求,我们还要在专科上多下功夫,突出特色,打造自己的品牌,巩固原有成绩,开发适用经济型的新技术。

3、本地区医院缺乏统一管理制度:市几所医院,没有统一的管理制度,都是摸索着自己学习、自己管理、使医院缺乏一整套的规章制度,这使我们在医疗活动中出现问题,发现问题难以解决,制度不健全,或者制度执行不力,这样难免会出现一些管理上的漏洞,容易引发医疗纠纷的发生。

4、服务质量的问题:患者在医院里治疗,医务人员服务态度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医疗效果。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疏忽大意也容易出现医疗差错,形成医疗纠纷。本地区医务工作者经济收入与其工作强度和风险相比不相称,无法体现工作价值,就产生了部分医生收红包回扣现象,同时也造成了医生在大家心目中唯利是图的偏见,再加上医生工作量较大,往往疲于应付,无暇回答患者提出的疑问和作必要的说明,在客观上也造成了医患关系的紧张。

5、对医院过高要求:现在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要求和期望值越来越高,有时已经超出了现代医学所能达到的水平,患者不能理解病情的.变化和疾病发展的自然规律,不能正确认识医疗工作的高风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当医疗结果与期望出现偏差时容易情绪激动而导致医患矛盾激化。因此,只要在医院里死了人,就被认为是发生医疗事故,现在社会上有很多猝死病人和疾病自然死亡的病人只要在医院抢救过或治疗过,就是其家属索取赔偿的理由了,并且一定要赔到钱为止,否则就不罢休。

6、处理纠纷的复杂性:保护弱势群体,举证倒置等医改政策,让医疗纠纷把患者与医院的距离加大了,经过权威卫生部门医疗鉴定,法院调解判决,使患者和医院都进入了一个慢性等待期,双方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医患纠纷调解过程中患方漫天的要价和医闹的介入,破坏了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有的甚至辱骂院长,推打医生,以致医院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医患纠纷,其方法又给医院带来很大负面影响,经济又带来多余负担。

医患关系如果趋向紧张,以致医闹的恶性发展,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构成对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的人身安全威胁,而且影响政府的工作和社会的稳定,甚至会使医务人员怕担风险而对一些重病例及疑难病例不敢作进一步地治疗探究,从而影响了医疗事业和医学科学的发展。为此,我们为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增加投入改善医疗硬件设施:

我院硬件设施比较落后,近年刚刚更换了使用10年—20年的设备,其中超声,ct机及一些仪器为职工融资购买。还有用房简陋面积小,房舍布局不合理,患者就医流程复杂,医务人员开展工作难。市政府领导也来我院视察此情况,并开了现场会议。医疗仪器设备陈旧,诊断误差就要大,会给患者带来不利因素,诊断出现差错将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并且技防设施不全使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所以,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我院资金投入,更新医疗仪器设备,确保诊断准确,改善我院基础设施,使患者有个良好的就医环境,以免医疗事故发生,这样就有利于避免医患纠纷发生。医院还应创造条件,按规定配备保安室或警务室,以防意外事故发生,有利于医患关系的和谐。

(二)资源合理配置满足患者就医需求:

卫生部门观念要创新,盘活医疗资源,合理布局医疗机构,根据全市人口状况布局医疗网点,特别要在人口集聚地加大投入。要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的建设步伐,按正规化的要求,优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形成全面覆盖的基层医疗体系,满足当前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要从注重建设高素质的人才梯队入手,切实把培养医技人才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吸收、鼓励医学院校的毕业生和高级在职技术人员到我们基层服务,缓解基层卫生专业人才紧缺矛盾,同时,要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和技能培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使卫生人才资源更加优化合理。

(三)健全医疗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

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关键是改革目前的医疗卫生制度。我院为公立医院,不能推向市场。医院要进行运行机制的改革,完善医院各项制度,医院的发展不能只靠自身的收入来维持,要实行收支两条线,政府就要加大投入,这样才会减轻病人的负担。要将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作为公共服务内容,由政府来承担。要让老百姓真正接受“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合理就医理念。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院的领导和管理,开展好“六项活动,四个评比”创建活动。一、要在创建活动中,健全完善诊疗规范,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各种医疗制度,规范医疗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医院管理规章制度,防范医疗风险。二、在活动中要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杜绝无证上岗,防范救治医疗纠纷。三、要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学会有效沟通,融洽医患关系。四、要简化就医流程,控制医疗费用,方便病人就医,尽最大努力降低群众看病的成本费用。活动宗旨是为群众创建良好的就医环境,提高优质的医疗服务,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建立良好医患关系,使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四)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医患关系和谐的良好氛围:

卫生及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载体宣传有关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能使患者和医务人员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新闻媒体作为社会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的重要载体,要本着对社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客观公正地报道医改动态,公共卫生事件,医患纠纷案,多报道医疗卫生方面的好人好事,如近几年的医务工作者踊跃为抢救危重病人义无反顾地献出自己的热血事迹;医院职工自发组织为病人捐资医疗费;医务人员为灾区捐款;非典时期医务工作者的英雄事迹;医务人员义务为群众体检;体检流感来了医疗工作者站到第一线;以此作为改善医患关系的切入点,向群众宣传有关卫生健康知识,转变就医观念,正确引导医患关系向着健康、和谐的方向发展。

(五)社会共同保护就医环境:

医疗机构本是履行救死扶伤,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社会公共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就诊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卫生系统要成立医疗纠纷机构,处理纠纷,以防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本地区建立医疗事故纠纷风险金,承担责任赔偿,不要让医院承担过重负担,以利于医患关系趋向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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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的心理学论文汇总篇十二

孟子曰: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医者要树立“以人为本,病人至上”的观念,对患者充满仁爱之心,把患者当做自己的亲人,奉献爱心、耐心、细心和责任心,与患者建立平等和谐的医患关系。

医生和患者本来应该是在同一战壕里的队友,大家共同的目的就是打垮病魔,有句话形容医生的品德叫“医者父母心”,不知从何时起,医患关系变得“一触即发”。难道医患关系就真的是一条不能逾越的鸿沟吗?我个人觉得还是可以改进的,因为“人之初,性本善”,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个令他触动的柔弱的部分。作为医务工作者,对待病人,我们要付出真心、耐心、诚心,责任心,从细节方面关爱他们。

医患关系的心理学论文汇总篇十三

医患关系是社会关系的组成部分,是医疗实践活动中最基本的人际关系,良好的医患沟通是实现以病人为中心,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医患关系作为一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已普遍受到人们的关注,它随着医学模式的发展,不断发生新的变化。目前我国经济正沿着市场化的轨迹发展,医疗制度改革也在深入进行,这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考验,要想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必须医方、患方、社会三者共同努力,国家增加卫生投资力度,准确定位医疗机构的性质,确保广大中低档人群的基本健康等实际问题已摆在我们面前。只有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才能实现医患关系真正意义上的融洽。同时我们还要看到,理想化的期待与非理想化的现实差距是客观存在,融洽医患关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我们在健全法制的同时提高自律的约束,只有以诚信为杠杆、人文为基石。才能真正实现理想状态下的医患关系.即充满同情心的医生和对医生充满信任的病人。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著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人群:医师和病人,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和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现代医学的高度发展更加扩充了这一概念,“医”已由单纯医学团体扩展为参与医疗活动的医院全体职工;“患”也南单纯求医者扩展为与之相关的每一种社会关系。传统的医患关系中,医者以为患者谋利益为己任,医务工作者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他们为患者解除痛苦,捍卫生命,被施救的患者往往怀着感恩的心态对待治疗自己的医生。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社会发展和困家社会保障发展相对滞后,再加上新药品、新医疗技术和新设备的引进使医疗费用大幅度上涨。虽然卫生主管部门已做了多方面努力,但仍然有很多患者看不起病、吃不起药,矛盾直接转化成医患冲突,医院成为冲突的发生。

近些年来,我国的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患矛盾十分突出。医疗环境中存在一种现象,一方面,患者怨声载道,抱怨自己付了医药费却得不到相应的服务,甚至自身利益受到伤害;而另一方面,医生叫苦,自己在繁忙的临床工作的同时又要承担来自各方的压力。同时各地患方向医务人员施暴的恶性事件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病人对医务人员不信任。医务人员对病人的信任度都很低,医院存在着被医疗纠纷问题困扰。各地法院的医疗纠纷案件呈现上升的趋势,造成医患关系日趋势紧张的因素,不仅涉及技术性问题,更包括医患双方个体及群体的社会文化素质、心理状态、认知水平、价值观及行为规范和医疗环境、服务流程等诸多非技术性因素。此类事件如此之多,表明医患关系紧张已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警觉,更是值得我们医者的深思。

2.1社会方面。

(1)我国医疗保险体制不健全,加之医药费用比较高,病人不堪医药费用的负担,就将这种情绪迁怒到费用的发生点―医院和医生身上,致使在医疗活动中增加了医患纠纷的发生率。(2)部分媒体在发生医疗纠纷后,仅凭一面之词,同时并没有意识到医学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进行大肆的宣扬和报道,在群众中起到了误导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对医患关系的紧张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2.2医患方面。

(1)医患之间缺乏信任。个别医生给患者做不必要的检查,开大处方,使患者不再相信医生所开列的检查项目和治疗方案;而一些患者在医疗纠纷中的过激行为也使医生惧怕医疗纠纷缠身,纷纷有意识地规避医疗风险,进行防御式治疗。由此,本该共同对抗疾病的医患关系由信任、协作逐渐演变为戒备、防范,甚至对立。(2)医患之间缺乏沟通。医疗服务是一个具有探索性、实践性、风险性的工作,专业性十分强,由于个体存在差异,即便医生尽职尽责,对相同的病采取同样的规范治疗方法,也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而医患双方沟通不够,尤其是一些必要的告知没有及时让病人知晓,使病人产生误解,极易导致医患矛盾的出现。(3)医疗过程中缺少人文关怀。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和医疗设备的更新换代,在提高诊疗水平的同时,也使医生的诊断更多地依赖于仪器,淡化了与患者的交流,使患者感受不到医生的关注与关爱。当发生矛盾与误解时,由于缺乏人文关怀,使双方无法相互体谅与理解。(4)患者对治疗效果的期望值不切实际。患者及其家属在治疗前存在不切实际的过高的期望,而忽视了医学本身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当出现与自己预期结果不同的结果时,就认为医务人员有过失,进而发生纠纷。

医患关系的心理学论文汇总篇十四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谁应该为日益加剧的医患关系买单?

护理。

11级3班。

2011002242。

护理系。

二零一四年三月四日。

摘要。

医生和病人本来应该是同一战壕的队友,大家共同的目的就是打垮病魔。有句话形容医生的品德叫做“医者父母心”。不知从何时开始,医患间的关系变得“一触即发”,实在是悲哀。其实不仅是病人怀疑医护人员的用心,医护人员也会害怕病人的不信任和无理取闹为自己惹祸上身。说到底,大家都不要因为一两颗老鼠屎而坏了一锅粥。本文将从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现状、不良影响、产生原因等方面入手,提出缓解紧张医患关系的对策,为促进和谐医患关系提供依据。

3.2.1医疗活动商业化。

引言。

近年来,医患关系颇为紧张,患方敲诈、辱骂、殴打医务人员,围攻医院,有甚者故意将医务人员致残、致死„„一幕幕暴力恶性事件在全国频频“上演”,性质极其恶劣。

(以下为近年来重大医患之间的“见血”事件)。

2010年6月10日-11日,齐鲁医院连发两起伤害医务人员事件。

2010年6月10日-11日,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连续发生两起医务人员被刺杀事件。犯罪嫌疑人将其父去世的原因归结于医院,长期怀恨在心,最终采取极端手段制造此案。

2011年1月31日,上海新华医院胸外科6名医护人员受伤,其中1人被刺重伤住院。这是被媒体命名为“131事件”的医疗纠纷。

2011年9月15日,同仁医生被砍事件,被患者砍了十几刀的徐文医生,左肱二。

头肌一直被砍到底,骨头都露出来了,神经和肌腱都受损,右前臂骨折,左下肢及前额正中都被砍伤。

2011年8月16日下午,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医院发生一起持刀行凶案件,凶手卢某先后将该医院医生刘某及伊某砍伤,其中刘某因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1年11月3日中午,广东省潮州男科医院发生一起凶杀案。一名32岁的黄姓男子持刀砍向医院医务人员,造成医院副院长当场死亡和两名医务人员受伤。2011年8月23日上午9点55分左右,南昌市第一医院门口发生一起恶性持械斗殴事件。医院医务人员与护工队100多名,手腕扎了红布、佩戴保安防爆头盔和身穿警用背心、手持铁棍和木棍,统一装备,与近100名病人家属发生冲突,导致院方2人、患者家属13人不同程度受伤,四辆面包车被砸毁。

2011年9月23日,武汉协和医院因一名患者“抢救无效死亡”,发生了严重的医患冲突事件,“大概三四十名”死者家属“带着钢管”到医院心内科“闹事”,十余人受伤,一名医院保安受重伤。

医患关系紧张会给社会各方面带来不良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对医方的影响。

医患关系紧张导致“医闹”等恶性暴力事件频发,破坏医疗设备,干扰正常诊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给医院带来经济、社会声誉、人才等多方面的损失。医务人员在原本就任务重、压力大的医疗岗位上,如果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人格尊严受到侮辱,工作积极性将会被严重挫伤,甚至出现人才流失,长期来看将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转,影响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

2.2对患方的影响。

撒网式检查,扩大手术范围,在履行手术签字告知义务时夸大手术风险,带有推诿性质的医疗转诊,回避收治高危病人,回避给患者使用试用药品等。防御性医疗行为某种程度上可能会降低误诊率,但也造成了医疗开销的增长,更多地,防御性医疗行为将严重损害患者的健康利益,使原本紧张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

2.3对社会方面的影响。

医患关系从总体上看,是基本和谐之中存在着局部的不和谐,和谐是主流,不和谐是支流。医患关系成因复杂,有医疗资源不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患者有意见;有医疗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好,群众不满意;也有更复杂的社会因素。既有体制、机制上的问题,也有思想观念方面的问题,还有管理监督不力等原因,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3.1社会政府方面的因素。

3.1.1政府财政投入不到位我国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22%,而卫生总费用仅占世界卫生总费用的2%;财政投入占医院当年支出的比重,省级以上医院在5%,市县医院一般在1%,乡镇卫生院在1%~5%之间。据报道,2003年,中国医疗总费用6600亿元,政府只负担17%,2/3以上的中国人口要靠自己支付医疗费用,占卫生总支出的56%,政府预算支出在中国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已从1978年的1/3左右下降到2003年的17%,而居民卫生支出则从1978年的20%上升到2003年的50%以上。2004年12月第三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我国医疗服务成为居民第三大消费。而欧共体为80%~90%,美国为45.6%(老人、穷人、残疾人全免费),泰国为56%。众多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古巴、朝鲜、苏丹、缅甸等实行全民免费医疗。

大部分患者都是以自费方式来获得医疗保健服务,这种医疗服务付费方式使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预期效果有较高的期望,而绝大多数医患纠纷都是由于医疗费用与患者的期望疗效不相符合所引起的,即使医生尽心尽力去治疗每一个病人,仍有一定比例的患者由于种种原因达不到满意的治疗效果。对于花费了高额医疗费用的患者,如果没有得到满意的治疗效果,难免会有一些想法。在发达国家,由于经济发达,绝大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和国家政府来承担,不需个人支付高额的医疗费,患者在心理上容易接受这种现实。因此,我国医疗保险体系初建、不完善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承受能力较低等情况也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因素。

3.1.4解决医患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不配套。

2002年9月1日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比之前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较大的进步,但几年来的实施情况显示:我国对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过于原则,不便于操作,仍需要不断完善和补充。比如“医疗事故”的概念,目前在医疗系统和法院之间仍有严重的理解歧义。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司法解释中,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过错推定和因果关系推定,因而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属于医疗机构举证责任倒置的范围,不必由受害人举证。

最高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对医疗机构赋予的责任过重,扩大了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目前对是否应该实行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仍有争议。以上医患纠纷处理法规的分歧和争议直接或间接影响了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

3.1.5媒体方面的原因。

医患纠纷中有的媒体报道舆论导向有失偏颇。社会舆论的偏激报道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特点的新闻信息媒体系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非常重要的舆论导向作用,然而部分媒体为了吸引大众眼球,获取暴利,有悖于职业操守,违背事实,对“医患纠纷”进行片面报道,“升华”矛盾,将患者与医务人员置于对立位置,使医患关系恶化。

3.2医院因素。

3.2.1医疗活动商业化部分医疗行为畸形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医疗活动具有商业色彩。某些医疗机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与社会效益背道而驰。医疗活动中部分医疗工作者丧失了职业操守,价值取向发生偏差,最终被金、权所俘虏。药品制造商和经销商为医务人员追求“高效益”起了催化剂的作用。医药挂钩、开单提成成了部分医院获得利润的“工具”。

3.2.2医疗活动中将病人“物化”治疗机械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医疗器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这无疑带动了医学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病人的痛苦,然而,部分医疗工作者在诊治过程中,注重仪器检查,没有耐心倾听病人的主诉,治疗机械,治疗过程像流水线一样“呆板”,没有“因人而异”,对症下药。仪器是医疗活动的辅助手段,有着重要的医学价值,而绝非起决定性作用。

3.2.3医务人员部分缺乏人文素养没有换位思考在高风险、高压力的工作环境中,部分医务人员对工作失去了热情,他们对工作消极,对病患态度冷淡,语言生硬,没有耐心,缺乏换位思考,面对忍受疾病折磨的患者,没有将心比心,而是熟视无睹,司空见惯。

3.2.4漠视病人的权利。

3.2.5医生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

长期以来,我国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医疗条件不能满足群众的基本就医需要,造成了患者向大城市大医院的无序流动现象,医院的超负荷运转更为明显。

3.3患者方面的原因。

3.3.1医疗知识认知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医学领域是专业性极强的领域,民众对于医疗知识的认知水平受自身条件的限制,存在较大差异。大部分患者缺乏医疗知识,无法理解医疗行业的高风险性、复杂性和治疗结果的不可预见性,对以现在的技术水平无法检出、无法治愈的疾病或者能够预见但无法避免不良后果的医疗事件无法给予充分的理解,一旦治疗效果与期望值有差别,就易产生不良情绪,对医生、医院多有非议,甚至有些不理智的患者或其家属可能采取极端的暴力手段。

3.3.2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医学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诸多变迁,医患之间成为共同参与医疗决策和选择的关系。诊疗过程中,患者不再是被动的接受体,而是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主动参与治疗。患者的法律意识增强,包括对平等的医疗权、知情同意权、隐私保护权、医疗监督权、医疗资料获取权和损失索赔权利的知晓,患者维权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增强。这一方面增加了医疗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了对医务人员的监督与约束,但另一方面也容易引发医患之间矛盾的产生。

3.3.3患者或其家属心理失衡医疗事故或意外的发生往往会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精神方面的打击,使之易产生愤怒、绝望、厌世、报复等不良情绪,这些情绪若得不到及时疏导或宣泄,加上医疗事故或意外带来的患者经济方面的巨大压力,患方极易产生攻击性行为。若“医闹”经由暴力手段得到高额赔偿,无疑会对其他患者的心理产生微妙的影响。根据心理学的从众心理理论,其他患者及其家属就会采取模仿行为,“医闹”现象就会出现增多的趋势。极易发生,从而加剧医患关系的恶化。

3.3.4医患关系物化由于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医。

4.1加强医院管理。

医院应当采取相应措施,改善医院的管理体制,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加强医护人员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改善医疗服务,促进医患沟通,规范医疗收费,积极面对医疗纠纷,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以减轻医生负担。此外,医院还应注意加强和媒体的沟通,以便使其进行如实公正的报道。

4.2对公众普及医疗卫生知识政府、社会、医院应当开展医疗卫生知识普及工作,让公众具备基本的医疗常识,了解医疗行业的特殊性,使患者可以换位思考,在接受治疗时了解医疗行业的特殊性,改变就医观念,降低过高的期望值,积极配合医生治疗。公众可以参加医疗意外商业保险,尽量规避因治疗费用过高而产生的不良情绪,改善医患紧张关系。

4.3媒体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媒体工作者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报道医疗事件,对医护人员的辛苦工作和奉献精神予以真实关注和报道,报道医疗纠纷时应多与医患双方沟通。引导患者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医疗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增强人们对我国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理解与支持,担负起促进公众医疗知识普及、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的桥梁作用。

4.4推进医疗体制改革推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关键。应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考虑大多数甚至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健全基本药物制度,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维持市场秩序和发展经济的功能,满足不同消费层次人群的医疗需求。重视疾病防御工作,重视社区服务和初级卫生保健组织的建设,合理分配和使用医疗卫生资源,切实保障社会成员的就医需求。

调解和诉讼程序。在协商处理解决途径中要注意由于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专业能力相差悬殊、双方谈判地位极不平等的缺陷,进一步修改完善;在行政调解途径中要注意避免推诿拖延事故处理的情况,使公众对卫生行政部门充满信心;在诉讼程序途径中要降低诉讼直接成本,增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此外,考虑适时引入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是指,医疗纠纷发生后,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协调、帮助、促进下,进行谈判、商量,取得一致意见,消除争议,签署调解协议,建立新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三方在医疗纠纷调解中不为独立的意思表示,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的前提下,以促成当事人形成一致意思表示为目的,组织调解、促进沟通、提出建议、见证协议。调解协议与协商协议一样具有合同效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4.6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统一完备的医事法律体系。在对现行法律制度全面梳理、科学设计基础上构建起新的调整医患关系的专门的法律制度体系。2012年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干扰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将被依法严厉打击。这样医务人员的尊严、人身安全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得以保障,“医闹”也有专门的法律得以制裁,但是这毕竟都是事后处理手段,也是付出惨重代价换来的结果。因此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使得有法可依、确保有法必依,切实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结束语。

紧张的医患关系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长期发展形成的。目前,我国关于医患关系的法律体系、医疗制度体系等还不完善,正在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中。缓解目前紧张的医患关系,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各方的共同长期的努力。我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和协作下,我国定会重塑医患关系良好的信任关系,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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