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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管理论文2通用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有哪些具体表现(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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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管理论文2通用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有哪些具体表现(五篇)
2023-01-03 05:04:06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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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管理论文2通用一

1对本单位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和卫生档案,配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

2带领卫生管理组织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奖惩;

3对卫生设施增添、更新以及重大卫生事件作出决策。

二、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具体指导,参加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

2完成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三、卫生人员职责: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和污物,无卫生死角,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废弃物放入加盖的密封容器。

2、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场内严禁吸烟,须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设吸烟室(处),吸烟室(处)外不设烟灰缸。

3、从业人员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保持经常性个人卫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穿戴整洁工作衣帽

公共场所用品用具卫生管理、消毒制度

一、公共场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按卫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二、公共场所各类用品用具的运输应采用密闭方式进行。

三、公共场所的各类用品用具数量应配备足够能供周转用,一般应不少于满负荷量的三倍量。

四、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应符合《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ws205-20__)和相应各类场所的相关卫生要求。

五、公共场所内供客人用的各类食品用具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

六、公共场所内用于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要求。

卫生清扫、除害卫生制度

一、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二、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害虫应即时杀灭;

三、发现鼠洞、蟑螂滋生洞穴应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并及时清理或合理投药。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才能上岗工作。

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五四制”,即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工作时杜绝不良的卫生习惯,经常洗手,常剪指甲,工作场所不得吸烟,违反其中一项酌情扣除奖金。

二、每天搞好本职岗位卫生工作,如工作区域卫生不符合要求按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奖金。

三、下班前,要及时打扫卫生工作,如被检查人员发现未做好卫生工作,擅自下班,酌情扣除当事人奖金。

四、各区域工作人员按照制定的卫生制度,做好本岗位工作。由领班不定时对各区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当事人改正。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五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政府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第四章罚则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管理论文2通用二

2019年魏塘街道公共卫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和上级有关公共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以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市级卫生强街道、食品安全强街道为抓手,以深化医药体制改革为契机,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全民健康促进行动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有效落实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进一步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街道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进一步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完善考核制度。改善城乡居民环境面貌。大力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深化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的创建活动,创建1个市级卫生村,各级卫生先进单位3个。

2、以深化医药体制改革为契机,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有效落实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确保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安全。

3、巩固市级食品安全街道成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深化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强化药品安全监管,扎实推进药品安全示范的创建工作。确保全年无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4、完善合作医疗、健康体检工作。城乡居合作医疗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进一步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时报销管理,提升合作医疗代办员为民代办报销的服务质量。组织实施好第三轮参合居民健康体检的有序开展,健康体检率达70%以上,妇女常见病普查率达85%以上,并建立、完善体检居民的健康档案。

5、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加大有关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疾病和地方病的监测、预防和控制。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与监督管理,全面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年职业病危害防治形势的稳定和无传染疾病和地方病的爆发。

6、深化社区责任医生制度。进一步明确社区责任医生的工作任务和考核机制,完善各项制度,以深化社区责任医生制度为抓手,提高服务水平。

7、加强城乡健康教育。以切实改变城乡居民健康行为习惯,以健康教育课进社区活动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创建 1家健康示范社区,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切实改善群众健康行为习惯。确保全街道每户农户至少获得1份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5% 以上。

8、大力开展农村改厕。结合村庄整治工作,做好农村卫生厕所的调查、摸底,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鼓励农户建造无害化厕所,全年新增农户卫生厕所60户以上。

9、开展经常性除四害工作。以春秋两季为主要季节,结合环境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做好四害密度监测,迎接“灭鼠先进城区”复查。

1、以国家卫生县城复查为契机,优化环境卫生面貌。

公共卫生管理服务工作是政府的一项实事工程,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城乡面貌的必然要求,是党委、政府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体现,因此各单位要把公共卫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组织网络,增加经费投入,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卫生综合水平。

一是要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和考核机制,加强环境卫生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大卫生设施的投入,稳定农村保洁队伍,切实改善城乡环境面貌。积极开展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户的评创活动,健全和完善农村保洁员工作的考核机制做到上下联动,群众参与,确保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加大爱国卫生运动力度。在开展长效保洁的同时,加大集中整治力度,抓住爱国卫生月活动以及五一、国庆、春节等节假日,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三是进一步加大农村改厕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积极宣传建造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意义,引导、鼓励农户建造无害化厕所。各村要结合村庄整治,进一步加大农村改厕力度,把改厕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把改厕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全年新增户厕60户以上。同时开展经常性除四害工作,制定除四害计划和密度监测方案,根据季节特征和病媒生物的消长特点,结合环境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彻底消灭病媒生物孳生地,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迎接好“灭鼠先进城区”复查工作。

2、以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为载体,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建立健全健康教育阵地,积极做好各类公共卫生宣传发动工作,继续开展好百场健康教育进社区活动,要利用各类橱窗、黑板报、永久性标语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充分利用村级简报,开设《卫生与健康》知识专栏,使广大群众能从多方面渠道吸取健康知识。

二是以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为载体,积极开展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加强计文卫的合作力度,积极开展青少年的健康卫生行为活动,引导群众从自己做起,摒弃不良生活方式的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以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使全街道群众的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5%以上。

3、以完善公共卫生工作机制为基础,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进一步探索公共卫生管理服务机制,全面落实城乡公共卫生三大类12项综合服务工作。实现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

一是加强疾病预防和控制。以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地方病等传染病为重点,加大宣传、预防和控制力度,落实村、社区以及中小学、幼托机构的防控措施。开展0—7岁儿童计划免疫工程,着重做好新居民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确保新居民儿童预防接种率达90%以上。

二是加强社区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完善联络员制度、例会制度、月报制和信息通报制度等四项制度,明确社区责任医生的工作任务和责职,强化各村(社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社区责任医生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三网建设。深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落实食品药品责任追究制,签订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加强连锁起市、放心店的扩面、提质、增效工作,积极推进连锁超市、放心店向农村、社区、学校延伸。加强群众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队伍的作用,掌握动态,定期巡查监督,整合队伍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以提高公共卫生整体水平。

四是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力度。配合工商、农经、质检、卫生等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的认证,实施食品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生产加工分企业的行为规范,落实餐饮单位索证索票制度。全面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现100%的学校食堂实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30%以上大中型餐饮单位和新评定a级单位实施“五常法”管理。加强家庭聚餐的监管、申报备案。进一步加大各食品环节的巡查力度,完善食品药品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预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以加强合作医疗资金管理为重点,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卫生医疗机构的实时报销管理,加强合作医疗的资金管理,加强村级代办员为群众代理医药费报销补偿手续的结报服务,确保补偿资金的正确性和补偿资金的及时性。

二是加强计卫合作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体检组织实施工作,积极探索健康体检方式方法,提高体检质量,认真实施好第三轮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同时加强体检后续服务,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

最新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管理论文2通用三

2022年7月15日以来我市发生新一轮新冠肺炎本土疫情,病毒基因测序结果为奥密克戎变异株bg.2,该变异株传染性强、传播速度更快。目前发现的病例轨迹行踪复杂,呈现同单位、同场所聚集特征。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就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通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四方责任”,各区(市)县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防控义务。全市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小区、室外景点、交通场站、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扫码亮码、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日报告制度。

二、全市酒吧、ktv、密室逃脱、剧本杀、网吧、健身房、棋牌室、洗浴场所等各类空间密闭娱乐场所和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室内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文体活动场所暂停营业。

三、严控人员聚集,暂不举办大型会议、论坛等活动;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暂停中小学和幼儿园在校(园)托管;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暂停宗教活动;养老院、福利机构等实行封闭管理;餐饮单位不承接宴席活动,鼓励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实施无接触配送服务;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食堂实行错峰就餐;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各医疗机构严格发热门诊管理,各类诊所禁止接诊发热病人,零售药店严格执行“四类药品”管理措施;诊所、药店要主动引导发热病人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五、倡导非必要不离蓉,若需离蓉的市民群众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和涉疫城市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以及与病例轨迹重合的人员须尽快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入住宾馆报备,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六、坚持做好“防疫三件套”,在人员密集的室内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密集的露天场所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防疫期间不聚集、不扎堆,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

成都多次成功应对包括疫情在内的各种灾害风险,都得益于广大市民群众的倾力支持和主动配合。本次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会给市民群众的生活、工作带来一些不便,但可以有效减少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的奥密克戎变异株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继续主动支持与配合,共同与时间赛跑,众志成城尽快战胜疫情,早日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再现烟火里的幸福成都!

本通告自2022年7月18日17时起实施,暂定实施7天,后续将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我市及各区(市)县此前出台的相关管控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12345市长热线。

xxxxx疫情防控指挥部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管理论文2通用四

第一条为了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其他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和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本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符合前款要求。

第四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

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保持风口表面清洁。

第五条空调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存放无关物品。

第六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具备下列设施:

(一)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

(二)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

(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四)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

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

卫生学评价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规定。

第八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

(一)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二)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三)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四)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机构应当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技术力量,并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做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和维护,并建立专门档案。

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卫生学评价报告书;

(二)清洗、消毒及其资料记录;

(三)经常性卫生检查及维护记录;

(四)空调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况记录;

(五)空调系统竣工图;

(六)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第十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生空气传播性疾病后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应急处理的责任人;

(二)不同送风区域隔离控制措施、最大新风量或全新风运行方案、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方法等;

(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停用后应采取的其他通风与调温措施。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立即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待其检测、评价合格后,方可运行:

(一)冷却水、冷凝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

(二)空调送风中检出嗜肺军团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三)风管积尘中检出致病微生物;

(四)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五)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六)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每平方米大于20克;

(七)卫生学评价表明需要清洗和消毒的其它情况。

第十二条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启动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

符合下列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方可继续运行:

(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的;

(二)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保证该装置有效运行的;

(三)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的。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立即停用,进行卫生学评价,并依照卫生学评价报告采取继续停用、部分运行或其它通风方式等措施。

第十三条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下列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一)开放式冷却塔;

(二)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

(三)空气处理机组;

(四)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

空调系统的冷凝水和冷却水以及更换下来的部件在处置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四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及时关闭所涉及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对公共场所及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处理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公共场所实施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以下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一)公共场所经营者执行本办法的情况;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业清洗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情况;

(三)卫生学评价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情况。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责令改进;经责令仍不改进的,予以公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暂停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控制措施:

(一)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的;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流行的;

(三)经检测,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存在重大隐患的。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公共场所经营者,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风管系统清洗规范》由卫生部制定并发布。

第十九条本办法的术语含义如下: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风管系统: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用于处理和输送空气的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分。

空气传播性疾病: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的疾病。

第二十条本办法颁布实施前已经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达到要求。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xx年3月1日起施行。

最新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管理论文2通用五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签订本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条:房屋位置:位于__市__区__路西口2号____商业裙楼区东半部分。

第二条:租赁面积和期限、递增比例。

1、租赁面积为499㎡。

2、租赁期共伍年整,甲方从20__至__ 止。装修期为天,装修期内不计房租,租赁期限自动顺延。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3、递增比例为:房屋租赁期限内前两年房屋租赁每平米每月单价不变,第三年开始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8%

第三条:租金、押金、物业费、水、电天然气等费用交纳期限。

1、租金为每年 整。小写¥ 整,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交付陆个月房租。第一次交付房租到期后每陆个月提前壹个月支付下半年房租。

2、押金元整,押金为壹个月房租,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交付,合同到期后若甲乙双方达成一致不续签合同,10日内退还押金。

3、物业费3.5元/㎡按季度交付。水费5元/吨,按季度交付。电费1.35元/度,预购电插卡使用。

4、其它费用,乙方另行向市政及其他相关部门交付,如乙方需加天然气接口费用自负与甲方无关,其它市政及相关费用与甲方无关,烟道安装使用总费用分摊40000元一次性收取,后期烟道维护修理等费用由所有烟道使用商户自行协商处理。乙方进场装修前缴纳装修保证金5000元整,乙方正常营业三个月后由甲方工作人员检查确认各项装修内容合格后给予退还。

5、备注:如所有有关房屋租赁需缴纳税金由乙方全部承担解决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甲方责任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权属没有争议,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务由甲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乙方不得在合同租赁期限内私自转租、转让,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应及时交纳实际使用的水电费用,交纳因使用房屋所产生的各种市政、市容等费用。

4、乙方续租房屋须在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合同到期乙方应交出所租赁房屋。

5、乙方自主经营甲方无权干涉,由于乙方经营当中发生任何安全或经营不善所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3天不交付租金的,视同解除本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还,乙方由于任何原因不撤离承租区域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每日将按当年全年总租金的10%收取乙方滞纳金,乙方无任何异议。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政策性原因造成合同提前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1、每月由相关物业部门查收承租方水费。

2、水费按相关物业部门收取标准收取、特行除外等。

3、甲方提供给乙方空调安装位置为门前立柱,乙方若需要在租赁区域后部安装空调,甲方负责协商空调安装使用费。

4、乙方的广告门头安装必须做好密封工作、排风口必须做好隐蔽美观工作、空调安装使用必须做好空调排水工作,以上三项工作施工届时务必有甲方工作人员现场指挥确认。

第十条:餐饮及其它特殊行业的约定

1、烟道甲方统一规划、设计、施工有关费用由需用烟道的餐饮商户平均分摊。

2、隔音设施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3、如出现住户投诉等问题,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协调工作,由此产生费用问题由乙方承担。

4、由餐饮商户产生的泔水垃圾由乙方自行解决。

5、餐饮行业商户必须安装国家正规厂家合格油烟净化器。

6、餐饮行业商户必须安装有关内部厨房及洗碗房的下水隔油工作,若发生堵塞、渗漏等事故乙方自行维修,造成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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