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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职称论文2汇总 水利工程专业论文题目(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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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职称论文2汇总 水利工程专业论文题目(九篇)
2023-01-04 02:01:50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如何写水利工程职称论文2汇总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涵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

1.7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8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1.10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分摊的其它费用。

1.11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历时。

1.12天:指日历天。

1.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1.14不可抗力:指台风、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罢工、战争等异常现象以及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2条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

2.2中标通知书

2.3招标文件

2.4专用合同条款。

2.5通用合同条款。

2.6技术条款。

2.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语言。

3.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3施工中必须使用技术条款规定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没有相应规定时,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维修养护工艺,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第4条联络。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联络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签收手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

5.2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

5.3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维修养护相关的档案资料。

5.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5.5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维修养护人员及设备的驻留场地。

5.6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按时支付维修养护款。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6.1在签订合同后及时进入维修养护现场,完成维修养护准备工作,并认真执行发包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完成维修养护工作。

6.2按发包人要求编制维修养护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审批。维修养护方案中应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措施,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6.3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条款有关规定,防止因对噪音、扬尘、废水、废油不进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时清除而造成环境破坏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6.4自行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的用电、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并承担一切费用。

6.5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及设施的保护工作。维修养护时做好工作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保护,造成损坏承担一切费用。

6.6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维修养护工作区和生活区及其施工废弃物。

6.7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报表及维修养护工作计划、进展情况、管理信息等。

6.8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有关维修养护资料和文件。

第7条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可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某项维修养护工作的实施,并将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执行其指示。

第8条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应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发包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工作进度

第9条实施计划。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发包人的指示,编制实施计划提交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按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实施计划已经批准。

第10条延误开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条件,可以延长工期的,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不可以延长工期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给承包人予以赔偿。

第11条暂停工作。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出暂停全部或部分维修养护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承包人在暂停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当维修养护工作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复工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发生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时,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2.1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作内容。

12.2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百分比。

12.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12.4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12.5不可抗力: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原因、项目内容、延期要求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发包人提出报告,经发包人审查确认答复。发包人收到报告后7天内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报告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第13条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工期提前。某项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协议修订进度计划,发包人应在2天内给予批准。发包人应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完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3.1提前的时间。

13.2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

13.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13.4赶工费用和奖金。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一份包括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主要人员资格、试验设备清单、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维修养护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发包人审批。

第15条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条款的规定和发包人的指示,对维修养护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其维修养护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记录,填制工程质量评定表,定期提交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于不合格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修补返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修补返工的费用。因发包人原因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再发现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处理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维修养护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正常进行,检查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影响正常维修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维修养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16条质量要求。质量应达到水利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利行业没有具体标准的项目应达到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后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并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费用。

双方对维修养护质量有争议,可提请专用条款约定的部门裁定,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在合同书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7.1发包人确认的变更。

17.2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和调整。

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将调整原因、内容、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予以复核,批准后通知承包人。

第18条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的核实确认

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接到报告7天内核实已完维修养护工作任务和应支付的维修养护款,若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需要修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3天内对修改后的月进度付款申请报告签字确认。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

发包人在签字确认后14天内不予支付维修养护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减缓维修养护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同意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发包人可延期支付维修养护款。协议应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计算方法。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

维修养护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收到完工结算报告后应在28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结算。

6.变更

第21条变更

21.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和性质。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经批准的施工顺序。

21.2变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变更后必须按变更要求执行,若不同意变更,应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

(2)没有发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第22条确定变更价款和工期。做出第21条规定的变更后,如果变更项目引起维修养护方案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影响了其原定维修养护费用时,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提出变更报价书,承包人和发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调整价款和完工日期的变更决定;除此之外,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因承包人违约必须作出的变更,因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验收

第23条验收

合同期满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时,可进行合同期满验收、阶段验收或单项验收。

23.1阶段验收或单项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后,承包人应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和结论作为本合同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23.2合同期满验收

合同期满后14天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签署验收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发包人和承包人出现争议时,要求调解、仲裁或诉讼的,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的方式解决:

24.1提请行业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24.2签订仲裁协议或确定仲裁范围和仲裁机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调解和仲裁或诉讼判决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作,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25条违约。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期限内履行合同,否则有权暂停维修养护工作,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维修养护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及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发包人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支付维修养护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索赔。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可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6.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的申请报告。

26.2索赔申请报告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以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

26.3发包人在接到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内进行调查审核,并做出决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后未予答复,应视为批准。

9.其他

第27条安全施工。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发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工作的实施,对承包人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的,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发包人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时,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时,须报发包人并双方签订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侵犯专利权等的诉讼及承担有关费用的约定后承包人才能实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若建议被采纳,需由发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

第29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通报情况,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发包人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30.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30.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0.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30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承包期满,维修养护工作终止,未完承包工作内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处理后,并且除此之外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专用合同条款

前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词语涵义及合同条件

第1条词语涵义。

1.1发包人:_________

1.2承包人:_________

1.3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1.4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1.9承包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历时总天数_________天。

第2条合同文件。

若还有其他构成合同的文件时,按照签署日期的先后,插入合同中,签署日期在后的应排在前面,并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示例,仅供参考)

如果双方商定合同使用语言文字为汉语即:

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是汉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整个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5.2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5.3_________。

5.4_________。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_________

3.工作进度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_________。

第13条工期提前_________。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_________。

第16条质量要求_________。

5.合同价格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及调整_________。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_________。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_________。

6.变更第22条确定变更价格和工期_________。

7.验收第23条验收_________。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_________。

第25条违约_________。

第26条索赔_________

9.其他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_________。

技术条款

1.一般规定

第1条说明

1.1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所属县;上下邻接;起至桩号等。

(2)工程类别:堤防工程,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水闸工程等。

(3)工程数量:堤防长度、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座数及坝垛数、水闸座数等。

1.2水文气象:气象特征、降水量及分布、气温

1.3对外交通条件_________

第2条合同项目工作范围及内容(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

第3条维修养护工作会议与报表

3.1发包人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开周、月协调会议或专题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工作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情况,协调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承包人应在每周或每月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告,其主要内容有:上周(或月)维修养护工作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作量以及影响工作进度的因素和本周(月)采取的改进措施;维修养护工作质量(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第4条质量管理

4.1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维修养护技术人员对维修养护工作的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向发包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4.2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工程维修养护标准后,报请发包人检查验收。

第5条治安保卫与维修养护工作安全

5.1承包人应教育维修养护人员遵纪守法,维护工地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5.2承包人应对劳动保护、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工作负责,并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在工作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

第6条环境保护

6.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禁止随意弃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违反环境的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要求赔偿,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

6.2承包人应保持维修养护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维修养护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6.3在全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除已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须拆除一切应该拆除的临时维修养护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发包人决定保留的设施,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处理的办法。

第7条技术标准和规范

7.1承包人在执行本合同时,所有的材料、设备、维修养护工艺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合同技术条款所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和技术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不限于):

(1)《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5)《黄河防洪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6)《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实施细则》

(7)《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标准》(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8)《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9)《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

(10)《水闸工程管理技术规范》(sl170-98)

(11)《水利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设备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12)《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

2.工程维修养护承包人应对工程进行日常巡查、保养和防护,及时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运用;降雨期间应加强巡查,对因雨水对工程造成的损坏随时采取临时措施(如对积水进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时关闭护路闸等)。

第8条堤防工程

8.1堤顶维修养护

(1)堤顶高程、宽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

(2)未硬化堤顶应保持花鼓顶,达到饱满平整,无车槽及明显凸凹、起伏;降雨期间及时排水,雨后无积水,平均每5.0米长堤段纵向高差不应大于0.1米,横向坡度宜保持在2%-3%。

(3)硬化堤顶应保持无积水、无杂物,堤顶整洁,路面无损坏、裂缝、翻浆、脱皮、泛油、龟裂、啃边等现象。

(4)泥结碎石堤顶应适时补充磨耗层和洒水养护,保持顶面平顺,无明显凸凹、起伏。

(5)堤肩应达到无明显坑洼,堤肩线平顺规整,应植草防护。

(6)边埂应达到埝面平整,埝线顺直,无杂草。

(7)堤防土牛应达到顶平坡顺,边角整齐,规整划一。

(8)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车辆通行,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管护基地房台应达到边坡平顺、台面平整清洁、规整化一。

(10)堤防路口不能蚕食堤顶,硬化路口路面坚固无损。

(11)未硬化堤顶的维修养护应做到:①根据堤顶干燥程度,及时进行洒水养护。②对堤顶坑凹及时进行补土填平、夯实,雨后进行刮平碾压。③堤顶泥泞期间及时关闭护路闸(杆)、排除积水。

8.2堤坡(淤区边坡)维修养护

(1)堤坡(淤区边坡)应保持竣工验收时的坡度,坡面平顺,无残缺、水沟浪窝、陡坎、洞穴、陷坑、杂草杂物,无违章垦植及取土现象,堤脚线明确。

(2)淤背区、淤临区、前戗、后戗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顶面平整,沟、埂整齐,内外缘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3)砌石堤坡和混凝土堤坡按险工、控导工程养护标准执行。

(4)对雨后出现的局部残缺和水沟浪窝、陷坑等,应及时按标准进行恢复,严格掌握工程质量。

(5)上堤辅道应保持完整、平顺,无沟坎、凹陷、残缺,无蚕食侵蚀堤身现象。

8.3护堤地维修养护:护堤地要达到地面平整,边界明确,界沟、界埂规整平顺,无违章取土现象,无杂物。

第9条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

9.1坝、垛、护岸顶面

(1)宽度、高程符合竣工验收时或设计标准,顶面平整,无凸凹、裂缝、陷坑、浪窝,无乱石、杂物及高秆杂草等。

(2)沿子石规整、无缺损、无勾缝脱落;眉子土(边埂)平整、无缺损。

(3)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交通,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坝号、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2护坡

(1)土坝坡:坡面平顺,草皮覆盖完好,无高秆杂草、水沟浪窝、裂缝、洞穴、陷坑。

(2)散抛块石护坡:坡面平顺,无浮石、无游石、无缺石,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保持坡面清洁。

(3)干砌石护坡:坡面平顺、砌块完好、砌缝紧密,无松动、塌陷、架空,灰缝无脱落,坡面清洁。

(4)浆砌石护坡:坡面平顺、清洁,灰缝无脱落,无松动、变形。

9.3根石

(1)根石台的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台面平整,无浮石、杂物。

(2)根石坡平顺,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无浮石、游石。

(3)联坝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0条水闸工程

10.1管理范围内应保持整洁美观,搞好绿化美化。

10.2土工建筑物无水沟浪窝、塌陷、裂缝、渗漏、滑坡和洞穴等;排水系统、导渗及减压设施无损坏、堵塞、失效;土石结合部无异常渗漏。

10.3石工建筑物块石护坡无塌陷、松动、隆起、底部淘空、垫层散失;墩墙无倾斜、滑动,无勾缝脱落;排水设施无堵塞、损坏、失效。

10.4混凝土建筑物(含钢丝网水泥板)无裂缝、腐蚀、非正常磨损、剥蚀、露筋(网)及钢筋锈蚀等情况。

10.5水下工程无冲刷破坏;消力池、门槽内无砂石杂物;伸缩缝止水无损坏;门槽、门坎的预埋件无损坏。

10.6闸门无变形、锈蚀、焊缝开裂或螺栓、铆钉锈蚀、松动;支承行走机构运转灵活;止水装置完好;门体表面涂层无大面积剥落。

10.7启闭设备运转灵活、制动性能良好,无腐蚀,运用时无异常声响;钢丝绳无断丝、锈蚀,端头固定符合要求;零部件无缺损、裂纹、非正常磨损,螺杆无弯曲变形;油路通畅,油量、油质合乎规定要求。

10.8机电设备及防雷设施的设备、线路正常,接头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动作准确可靠,指示仪表指示准确、接地可靠,绝缘电阻值合乎规定,防雷设施安全可靠,备用电源完好可靠。

第11条围堤、格堤、防汛道路

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2条生物防护工程

12.1防浪林、行道林、适生林、护堤地林及险工、控导、护滩(岸)、水闸的树木生长旺盛,无病虫害,无滥砍滥伐和人、畜破坏。行道林和险工、控导、水闸的树木修剪整齐、美观,鱼鳞坑、浇水沟规整,存活率达到98%以上。防浪林、适生林、护堤地林株行距适宜,存活率应达95%以上;林区无高秆杂草。

12.2堤防、险工、控导、水闸等适宜植草的工程部位,草皮整洁美观,覆盖率达到95%以上,无高秆杂草。

12.3有景观功能的工程绿化,可参照园林景区进行养护。

第13条管理设施

13.1位移、渗流、应力应变、震动反应等安全监测设施完好。

13.2远程监控系统的现场设施、设备(仪器、传感器等)完好无损坏,运行正常。

13.3排水沟完好,畅通无损坏,无孔洞暗沟、沟身无蛰陷、断裂,接头无漏水、阻塞,出口无冲坑悬空,沟内无淤泥、杂物。

13.4公里桩、百米桩、边界桩、断面桩、坝号桩、高标桩、交界牌、指示牌、标志牌、责任牌、简介牌、纪念碑等埋设坚固,布局合理、尺度规范,标识清晰、醒目美观、无涂层脱落、无损坏和丢失。

13.5水尺无损坏,标尺清晰,基座涂层无脱落;测流测沙桥完整、稳固,铁件无锈蚀、无涂层脱落。

13.6照明、通讯、安全防护等设施完好。

13.7护路闸(杆)开合灵活,标识齐全、醒目美观,埋设坚固无损坏,涂层无脱落。

13.8管护基地房屋、防汛屋、守险房、启闭机房、测流测沙房等,坚固完整、门窗齐全无损坏,墙体无裂缝、墙皮无脱落,房(屋)顶不漏水。

13.9景点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干净整洁无损坏、涂层醒目无脱落。

第14条工程资料

工程检查记录要清晰、准确、完整、规范,各类工程的维修养护资料要清晰整洁,内容真实、齐全、准确、规范,并要求及时上报、存档。

维修养护资料包括:内部工作制度和办法,汛前汛后工程普查资料,险工、控导工程根石探测资料,堤防隐患探测资料,维修养护方案及实施计划,工程鉴定资料,原材料质量鉴定资料,检查检测试验资料,单项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总结,维修养护大事记,维修养护日志,维修养护工作总结报告等。

如何写水利工程职称论文2汇总二

我叫,现年32岁,中员,大专学历,1996年参军,在部队里,我严格要求自己,两次获得嘉奖,1998年从部队退役,一直都在古柏乡水管站工作。我把在部队中形成的严于律己的作风带到了我的工作岗位上,平时,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地工作。刚上班时我知道自己在工作业务方面还不是很懂,在水管站其他同志的关心下,特别是每次来水利局机关工作汇报时,我充分抓住每一次机会,虚心向专业的水利技术人员学习,并且得到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给我适时地帮助。这些年来,我一步一步地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呵护下成长,业务能力不断加强。在乡镇的水利管理上也很快成为业务骨干,目前是古柏乡水管站站长。为了使大家能够对我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我把的过去的业绩和今后的打算给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汇报一下。

一、水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们坚持“科学规划、依法管水、规范管理”的指导思想,按照“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经营效益”的工作目标,积极探索“自我维持、自求发展”的发展机制,使水利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坚持建设管理并重,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在古柏乡的水利工程中,绝大部分是六、七十年代修建的。建设标准低且长期运行,原来的大部分工程已成问题水库。加之渠系不配套,标准低,灌溉收益益不大。经过实地调查,在政府和水利局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科学规划、精心建设。近年来水库建设的投入逐年加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为改善水库现状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近年来,对两座水库进行了修整,能够基本保障夏可防洪,冬可预旱的任务。还完成了28口三平塘的整治,经初步估算,能够使近千亩农田得到有效灌溉。在06、07年整治和修建了近13公里的水渠,使古柏乡的水渠覆盖率有了很大的提高。在工程建设的同时,我们即开始考虑水库工程管理工作,为了充分调动各水利片区村民管理的积极性,我们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办法、抓好村干部,让他们耐心细致地做好村民的管水思想工作,认识到水利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宣传,依法管水,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我们一方面加强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群众以安全为重,保护水利工程;另一方面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制止并严肃处理违章事件;同时争取各级领导和当地村组干部的支持,帮助协调处理地方矛盾,经过长期细致的工作,大大改善了管理环境。特别是通过确权划界,明确了水库管理范围,水管单位有了合法的管理权,水库管理的外部条件得以彻底改善。并建立“以库养库库、自给自足”的运行机制,我们充分利用水面资源,大力发展水利渔业,努力提高经营效益和创收能力。

(二)、充分利用自来水资源,努力提高经营效益。在自来水工程中,经过政府和水利局的全盘考虑,积极探索出乡镇自来水管理的一套新模式,用个人承包与水管站管理结合的办法盘活水资源,真正做到了使用有效、管理有效。我们古柏乡的自来水用户在我任水管站站长以来,由不到200户,逐步扩大发展到400余户。我们充分挖掘潜力,合理开发利用了水资源。这种加快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水利建设资金来源渠道的新机制,积极扶持个人承包与水管站管理结合,进一步为乡镇水利事业的发展拓宽了渠道。

我正值而立之年,身体健康,精力旺盛,敬业精神强,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所热爱的工作当中。因此对今后的工作也满怀希望。

二、今后工作的打算:

1.加强学习,积极主动做好日常事务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只有不断加强水管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充实自己,才能胜任岗位要求。水管站人员要担负着落实政策、上下内外沟通的职责,同时,水管工作实际上就是服务工作。因此,水管工作人员既光荣而又辛苦,需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需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艺术。另外我还要加强党性锻炼,服从安排,言行一致,顾全大局,坚决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维护领导的形象。同时,充分发挥水管站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其对工作都能精益求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做好水利服务工作。

2.当好参谋助手,服上级领导决策。我将及时准确地掌握各方面工作动态,及时向领导反馈各方面的信息;并且注意调查分析,主动献计献策,对各种情况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判断,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3、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工作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宜宾县每年局部性暴雨洪灾不可避免,水利工程蓄水不足,旱情有可能发展。要树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进一步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抓好水库年度检查制度建设,继续完成抗旱预案、完善防洪预案,继续抓好各地三防指挥系统工程建设,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4、抓好以农村水利为重点的各项水利工作。水利工作要以服务“三农”为重点,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不断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今要总结经验教训,巩固农村饮水解困成果,进一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各位领导、同志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的处事和社交能力还有待提高。但是我相信,我可以通过充满青春活力的热情和对工作认真负责、肯钻肯干的态度来锻炼自己。同时通过悟出了一些搞好水管站工作的方法策略,相信我能够搞好水管工作的。谢谢大家!!!!

如何写水利工程职称论文2汇总三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今年实施的饮水安全工程也是全盟十个全覆盖项目之一,共解决11个自然村的饮水不安全人口1059人,完成投资221万元。另外超计划提前解决人畜饮水6处,计划列到20xx年项目当中解决资金问题。另外为影视城打的1眼井资金7.49万元列不进去,无着落,等待政府出资。

2、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红领巾水库,20xx年项目,9月20日开工,20xx年5月8日完工,完成投资447万元;蛇皮河水库,20xx年8月25日开工,20xx年8月底完工,完成投资235万元;黑风河水库、二号水库、长盛号水库、跃进水库,为20xx年新增项目,总投资960万元。8月25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完成投资的90%。

3、河道治理工程

(1)小河子河治理工程

是20xx年项目,已下达我县财政资金1831万元。5月8日开工,目前完成2.44km建设,完成投资1692万元,剩余1.02km,因受城市规划影响,等待明年完工。

(2)西山湾水库下游河道治理工程

20xx年争取的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项目,资金下达500万元,今年政府决定利用150万元治理1.8公里小菜园河段,8月5日开工,10月10日结束。

(3)7月份雨季水冲黄羊沟村6组严重,抢险疏通河道0.6km,投资10.2万元。

4、防汛抗旱工作

(1)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20xx年项目,涉及到我县的有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和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投资270万元。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已完成小流域基础信息现场核对,社会经济调查,涉水工程补充调查,山洪灾害威胁区域调查、水文基本资料收集处理、沿河村落山洪灾害调查等,正在进行沿河村落沟道控制断面测量,工程进度70%;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完成了大河口、西山湾、双山、牛心山、沙不楞、撅尾巴河六座雷达水位站建设,完成了诺尔镇小河子河、丰收水库视频监测站建设,大河口、西山湾、双山三处简易雨量站的建设及部分监测预警平台,工程进度90%。

目前到位资金共计40万元。已拨付到两个中标单位各20万元。预计12月底完工。

(2)防汛工作

按照自治区和盟防汛指挥部的要求,我县召开了全县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制定了《县20xx年安全度汛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了防汛工作和值班制度,落实了防汛责任人,与有关部门(单位)签订了防汛责任状,汛期安排昼夜值班,水库巡回检查,顺利完成20xx年防汛工作。

5、小流域治理工程

(1)20xx年小流域治理工程7月5日开工,8月底完成。治理黄羊沟村2.3平方公里,总投资74万元,已付工程款70万元。

(2)20xx年小流域治理工程于8月25日开工,10月底完工,上级到位资金112万元,治理3.5平方公里(大北沟镇白石头沟五组1.8平方公里,大北沟村1.7平方公里),目前此工程已完成,拨付工程款10万元。

6、节水灌溉

20xx年项目,总投资165万元,用于西干沟乡牛眼睛村滴灌建设,新建2500亩水浇地。4月5日动工,5月20日完工,当年投入使用,目前欠工程款165万元。

7、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我县从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制度建设等四方面着手实施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工作。20xx年年度计划取水总量控制指标0.61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按20xx年不变价计算)比20xx年下降1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71,监测水功能区达标率75%,封闭自备井3眼,水资源费征收10万元以上,实施8个水功能区和8处入河排污口监测。

8、渔政管理和水产养殖工作

对全县养殖水面进行了安全检查,排除了安全隐患,对全县生产经营者进行了安全知识教育并签订了安全协议,认真执行了“禁渔期”和最小捕捞网目规定。

今年争取上级资金为我县各水库撒鱼苗100万尾,全年鱼产量372.5吨,其中池沼公鱼138吨。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各参建单位克服各种困难,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的赶工措施,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二是按照自治区水利厅提出的整改要求,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为确保按期完工,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汇报工程情况,争取资金支持。

三是及时与工程所在地乡村沟通,尽快解决影响工程施工的占地、料场、阻工等社会问题。

四是要求工程施工队伍,抢抓有限的施工期,上冻之前完成各项主体工程。

(三)存在的问题

1、今年新争取的`黑风河等四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目前主体完工,960万元工程款只付300万,目前工人不撤场,等待兑付工程款。

2、小河子河治理工程进度滞后,主要原因:一是受到古城东路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影响。小河子河整治工程等待城市规划调整,目前仍有1.02公里堤防因古城东路征地拆迁工作迟迟未完成而无法施工。二是资金到位不及时,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该工程资金计划已下xx县财政1831万元,目前仅拨付中央资金330万元。

(一)20xx年水利工作思路

继续全面提升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深化水利体制改革,以饮水安全、河道整治、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工程为重点,以改善民生水利为突破口,以防汛保安、工程安全为目标,多方争取资金,全面完成20xx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20xx年主要目标及工作安排

1、滦河西山湾水库下游河道疏浚应急工程(续建)

利用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项目,进行河道清淤整治1.5km,建堤防5处,需投资350万元。

2、县小河子河整治工程(续建)

完成堤防建设1.02km,河道清淤1.1km,完成投资543万元。

3、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20xx年度)

为解决我县部分村落沙化、水土流失严重,保护生态环境,已争取京津风沙源二期水利水保项目300万,解决3平方公里小流域治理,建设节水灌溉16处,水源工程20处。

4、水质检测中心项目

已争取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168万元,20xx年建在水利局。

5、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争取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项目600万元,用于解决2900人的饮水问题,主要放到严重缺水的移民村。

6、节水灌溉项目

拟争取2.1万亩节水改造项目2200万元,每年实施7000亩,分三年完成,此项目各乡镇调查完毕于6月份上报自治区,有望通过。

7、盟京津冀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项目

拟争取盟京津冀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项目1990万元,该项目分期分批执行,第一批资金375万元已到,用于水土保持生态治理。

如何写水利工程职称论文2汇总四

欢迎各位来到都江堰市游览。现在我们的车正经过宽敞平直的幸福大道转上玉垒山公路,去参观闻名中外的都江堰景区。

大家从成都来,都看到沿途纵横交错的河渠,奔涌着盈盈清水,流淌进远近碧绿的田畴,那就是都江古堰的灌渠。两千多年以来,古堰把滔滔东泻的岷江水引到广袤的成都平原,造就出“天府之国”的富饶和美丽。

在此以前,由于成都平原的地势是西北高,东南低,从高山连绵的松茂峡谷中汹涌而下的浩荡岷江,一到涨水季节,总是顺地势四下漫流,常常给平原生息的远古生灵带来可怕的洪涝灾难。后来经过距今大约三千年前的鳖灵治水,才使这片土地初步得到平安。鳖灵的巨大功绩,使蜀王杜宇把王位让给了他,成为开明王朝的第一位蜀王。

而真正把岷江引进平原,缔造了“益州天府”的大功臣,则是公元前三世纪的蜀郡太守李冰。是他带领人民群众建造了举世无双的都江堰工程,非常科学地实现了导江、防洪、引流灌溉的一系列功效。其后,由于都江堰水利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重视,设置专门的官员管理,前后有不少为政高明的管理者,又在管理和维护中不断地将积累的经验变成规范性的典章制度,使都江堰历经两千多年一直发挥着巨大的水利功能。因此,说都江堰是孕育出四川天府的第一奇功,闪射出中华民族智慧之光的典范,是毫不夸张的。新中国成立以来,都江堰可说是古堰逢春,灌溉面积已由建国时的200万亩扩展到1000多万亩。都江堰能有此千古长效的伟大功能的奥秘所在。

我想这也是各位今天游览的目的吧!现在,我们走上了景区公路,沿途森林夹道,空气清新,使大家的旅游有了更好的心情。我们从观景楼往下游览。

都江堰鸟瞰

站在楼台的敞廊上远看都江堰的水利工程,可以看见岷江从山里滚滚而来,在拐弯处被一条像鱼头的长坝一分为二,堤坝这边的江水顺玉垒山脚流到一座孤立的山头前,堤坎矮下去了,而水流都靠着山这边走向远方,这就是都江堰的渠首工程。长堤的头部叫鱼咀,堤尾矮下去那段叫飞沙堰,孤立的山头和玉垒山之间的水道叫宝瓶口。鱼咀、飞沙堰、宝瓶口是都江堰的三大主体工程,鱼咀用于分水,让灌溉的水进内江,多余的水走外江;飞沙堰用于溢洪排沙;宝瓶口用于引流入渠。就是这三部份工程的巧妙配合,奠定了都江堰千古长存的“不坏金身”。今天我们看起来,它们是那样的简单。甚至觉得平凡。其实正印证了—句“伟大出于平凡”的格言。都江堰渠首工程蕴涵着极大的科学性,其设计和建造所体现的认识自然和利用自然的水平之高,即使是二千多年后的今天,仍然可以称之为最高水平的成就。等一会我们到了现场再作详细介绍。指物说理,可能比较容易说明白一些。现在我们去看二王庙。

二王庙

二王庙座落于玉垒山麓,是纪念都江堰修建者李冰父子的庙宇。这座庙宇原是纪念蜀王杜宇的“望帝祠”;南北朝时迁“望帝祠”于郫县后,为表达对李冰父子功德的崇敬之意,后来这里就被更名为“崇德庙”;宋朝,由于李冰父子相继被救封为王,便改崇德庙为“王庙”;到了清代,才正式定名为“二王庙”。

二王庙的建筑有五大特点:一是占地少,仅10072平方米;二是建筑密度高,达到60%;三是不强调中轴对称,这与大多数中国古建筑的基本特点相悖;四是上下高差大,有63米;五是规模宏大,布局严谨,令人赏心悦目,这五大建筑特点我们将边参观边体味。

我们从二王庙的后山往下走,经过存放商代古木和供奉元朝地方官吉当普的亭阁。穿过有两株“仙人松”的庭院,就到达庙宇的文物陈列室。在这里有我国两位著名画师的真迹镌刻在石碑上,他们的名字可谓是家喻户晓,要问是哪两位?其实不用我在这里多说,大家一看画就知道了,这仕女图是张大千先生画的,这奔马自是徐悲鸿的杰作。大家再看左边的这个碑,谁能认出这是什么字?

——这本来也不是字,是用来降魔镇妖的道符,也难怪大家和我一样“一字不识”。

与陈列室平行是二王庙后殿,现在塑的是李冰夫妇的神像。由于李冰父子的丰功伟绩,后人早已将他们神化了。我们在二王庙中参观,自然知道二王是指李冰父子,但我们却见不到李冰儿子李二郎的塑像。“二郎”是神话中与李冰关系最密切的一人。这个角色的出现,把李冰神话的故事情节又推进一个新阶段。但史书从未介绍过李冰儿子,所以李二郎只不过是个传说中的人物。我们都有自己崇拜的偶像,有人崇拜毛泽东,有人崇拜拿破仑,有人则祟拜刘德华,当时的人却非常崇拜李冰。偶像又都应该是完美的,李冰没有儿子,在封建时代有这么一句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李冰倍受蜀人尊敬和崇拜,自然人们都希望他有一个英雄的儿子,能替他传宗接代,李二郎这个人物也就由此而产生了。

李二郎这个人物的原型可能是跟随李冰一起治水的年青人。李二郎代表的不是真有这个人,也不仅是治水的年青人。而是代表了所有和李冰一起治水的堰工的形象。

大殿就是李冰殿。大家知道,战国时期是一个产生杰出人物的时代。比如墨家墨子,法家的韩非子,儒家的孟子等等。李冰也是这个时代的杰出人物,诸子百家也应有水利家的一席之地。李冰是一名政治家,更是一名杰出的水利科学家。

李冰是先秦时期的蜀郡守,相当于现在四川省省长的职位,但蜀郡当时所管辖的区域比现在的四川要小。李冰一方面因为一心为民办实事,多才能干,治蜀有方,受到秦王的信任;另一方面,他信任群众,依靠群众,用比较现代的话来说,便是“走群众路线”,所以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只有处理好对上和对下的关系,他才能任职四十年,办了许多实事造福于民,所以承认李冰是一位伟大水利专家的同时,我们必须得承认,他也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在这尊塑像中,李冰儒雅仁厚、勤于政务的风貌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示。

李冰殿是一座四合院式建筑,殿的对面是戏楼。戏楼顾名思义就是唱戏的地方,不过这戏不是唱给凡人看的,而是唱给已被供奉为川主神的李冰看的。每年的农历六月二十四这天,是二王庙庙会,明清时代,每到这一天,这里都要唱戏,人们赶庙会敬神、祈福、看戏,甚为热闹。1992年后,赶庙会的风俗又重新恢复。

这座塔是“字库”,烧纸钱的地方。农历六月二十四庙会的这一天,这里总是热闹非凡,人们会把纸、钱一些歌颂或赞扬李冰的字、画从底层塞入燃烧,塔心中空,青烟直上,塔尖有两只蛤蟆,大家看清楚了没有?烟就从蛤蟆嘴中冲出,直上云霄,这样天上的李冰就可以知道人们对他的评价了。从戏台下面走出大门,一条高陡的石阶梯,把庙宇显得巍峨耸高,返身上看,这隶书“二王庙”匾额,为民国三十年(公元1941年)冯玉祥将军来都江堰时写的,在这里拍照较有纪念意义。

再往下走,林荫深深的阶梯旁,摩崖雕刻着历代积累的都江堰维修治理的经验总结,字句精炼,涵义准确,很有科学价值。比如:这是岁修都江堰的“六字诀”——深淘滩、低作堰。“低作堰”是说飞沙堰不能加高,这“深淘滩”的“滩”指的是凤栖窝(也就是飞沙堰对面淤起的浅滩)的一段河床,在每年枯水季年节岁修清淤时,要深淘。深到什么程度呢?最早水下埋的是三个石人马,以前以涨水不过肩部,水枯时不低于人的足部为标准。现今淘滩,以看到四根卧铁为标准,这四根卧铁分别是明、清和民国时期以及解放后的九十年代埋下的,只要看见四根卧铁就行了,淘得过深,宝瓶口进水量偏大,会造成涝灾;淘得过浅,水量不足,难以灌溉。

这边的“遇湾截角,逢正抽心”称为八字格言,是治理岷江和解决灌区输水及疏通排洪河道的方法,也可以说是一切治理疏浚河道的通则。“遇湾截角”指岁修时遇河流弯道,在凸岸截去锐角,减缓冲势,使其顺直一些,减轻主流对河岸的冲刷,“逢正抽心”就是遇到顺直的河段或河道叉沟很多时,应当把河床中间部位淘深一些,达到主流集中的目的,使江水“安流顺轨”,避免泛流毁岸、淹毁农田。石刻的经验还有很多,有的我们在游览中再作解释。

前面这小楼叫“乐楼”,是清代典型的仿道教建筑,每逢清明节放水,要举行隆重的“放水典礼”,成都的大官员来时,这里就奏乐迎接。乐楼的雕塑和装饰非常精美,通过谐音、会意或直书其字等方法,反映了道教中讲究清静无为的修炼和吉祥如意、健体长生,羽化登仙等题材。色调上给人以亲切、明快、素雅、安祥之感。乐楼左、右两边分别塑的是汉代的文翁和三国时期的诸葛亮。他们都是发展和保护都江堰水利工程的功臣。文翁穿湔江以灌田,诸葛亮派马超率一千二百名士兵保护都江堰。

如何写水利工程职称论文2汇总五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了保质保量完成龙泉庄村自来水建设项目,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自来水改造工程;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庄(_______________自然村)

3、工程内容:建设底座为_________________米,容量_________________立方的水塔一座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承包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中标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要求

1、工程施工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后附图纸)。

2、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需按水利工程规范进行施工(主要原材料需甲、乙方共同考察后方可进场使用)。

3、甲方及县有关部门验收时,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除并重新施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四、付款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负责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

五、甲方责任

工程完工后,负责资金及时到位,有权派专人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六、乙方责任

1、及时开工,保证工期,负责工程质量,如无故不能按期完成或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如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

3、工程验收后质保期一年。

4、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等一切费用。

5、如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处罚,若遇雨天工期顺延。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何写水利工程职称论文2汇总六

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监理市场秩序,提高建设监理水平,保障监理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定,结合现阶段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际,水利部组织修订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并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发。为体现合同文本名称与其适用范围和相关内容的协调一致,本次修订将原名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改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文本》)。本次修订着重修改了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条款,进一步规范了委托人、监理人职责和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方式。修订后的《合同文本》将有利于规范当事人双方履行合同的行为,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备、不准确等原因产生合同纠纷。《合同文本》包括“监理合同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四个部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规定必须实行施工监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水土保持工程)应当使用本《合同文本》,其他可参照使用。在使用本《合同文本》时,“监理合同书”应由委托人与监理人平等协商一致后签署;“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一个有机整体,“通用合同条款”不得修改,“专用合同条款”是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特定条件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和具体说明,应根据工程监理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附件”所列监理服务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供委托人和监理人签订合同时参考。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等别(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____________万元5.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1.监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________________3.监理项目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监理阶段:_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保修期)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2.监理服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监理大纲;7.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_____份;副本____份,委托人执________份,监理人执___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名)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签名)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签名)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一、“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二、“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九、“服务酬金”指本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正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十、“天”指日历天。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监理依据第三条监理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和联系第四条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第五条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第六条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委托人的权利第七条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五、当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监理人的权利第八条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八、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

委托人的义务第九条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第十条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第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第十二条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第十三条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条件的,应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监理人补偿。第十四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第十五条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第十六条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第十七条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第十八条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第十九条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

监理人的义务第二十条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第二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二条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第二十三条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第二十五条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第二十六条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第二十七条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二十八条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第二十九条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第三十条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第三十一条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三十三条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第三十四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约定支付。

合同变更与终止第三十六条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第三十七条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第三十八条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

违约责任第四十条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第四十一条委托人未按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约定支付监理服务酬金,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第四十二条监理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四十四条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其他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可以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监理依据第三条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权利第七条五、当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权利第八条八、当委托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委托人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1.签发工程移交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2.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义务第十条委托人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的资料为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提供时间

交还时间

管理要求

备注

生活、办公用房

办公设施、设备

检验、测试设备

交通工具

通讯设施

其他(水、电等)

第十一条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一般文件__________天;紧急事项_______________天;变更文件_______________天。第十三条委托人无偿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为:

监理人的义务第二十条监理服务内容:(参照附件,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二十一条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第二十七条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十条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______________。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终止后________天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一、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十三条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一、计取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第四十条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十一条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办法:______________。第四十二条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一、争议调解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二、仲裁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附件本合同监理服务内容:(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设计方面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5.其他相关业务。(二)采购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3.其他相关业务。(三)施工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15.其他相关工作。

如何写水利工程职称论文2汇总七

发包人: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签定地点: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年 ____月 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 份,各执 ____份。

发包人:______(盖章)监理人: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签章)委托代理人: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号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六、“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七、“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九、“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至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十、“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十二、“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十三、“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十四、“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第四条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联系

第五条发包人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六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七条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应从监理机构取得工程建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十条在监理期限内,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人备案。

第十一条监理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十二条在监理期间,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监理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人或接受其利益。

第十三条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监理机构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人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十六条监理机构所使用的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人。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人。

第十七条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人同意,监理机构和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人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人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人和监理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人应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条监理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监理人对承包人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发包人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二十三条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四条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发包人的书面决定,监理机构可认为发包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二十五条发包人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机构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人。

第二十六条发包人应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人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第二十七条如双方约定,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机构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发包人应当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监理业务的开展。

第二十九条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人应接受监理人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发包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监理人有如下权利:

一、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二、对承包人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三、协助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四、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五、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六、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七、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

八、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九、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

十、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十一、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十二、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十三、对承包人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十四、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订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发包人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十五、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十六、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发包人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三十三条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第三十四条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五条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六条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人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第三十七条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程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报酬后即终止。

第三十九条因非监理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监理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额外工作,监理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并相应延长期限:

一、由于发包人、承包人和不可抗力等非监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监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三、由于非监理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四十条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时,签订双方应在充分协商后对包括监理报酬计取在内的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在监理过程中,如因情况发生变化,本合同必须变更时,须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因变更产生的费用等问题的解决办法应在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四十二条发包人或者监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在56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没有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在此后的14天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发包人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终止。双方应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四十四条由于监理人的责任致使本合同终止时,监理人无权取得未履行监理范围的费用。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发包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约定的义务。

二、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支付监理报酬。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此而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七条监理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约定义务和责任。

二、监理人不再具有承担本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能力而终止合同,或因监理事故而给发包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监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第四十九条监理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第五十条发包人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第五十一条发包人对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通用合同条款第四十九条的约定支付。

其他

第五十二条监理人员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必须出外考察的,经发包人同意,其费用向发包人实报实销。

第五十三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监理机构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帮助,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在监理范围之外的咨询和帮助,经发包人同意,费用则由发包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因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人得到了直接的经济效益,发包人应给予监理机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第五十五条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56天内,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种类办理保险,并向发包人提交保险合同的副本。保险合同的条件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七条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的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监理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专用合同条款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为: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____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监理人的监理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措施:(参照合同附件中有关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____天内,派出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需旁站监理的工程关键部位是:________。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________ 。

第十六条监理机构使用发包人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的设备、设施和物品,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天内移交发包人。

第十九条因监理人的过失造成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应赔偿发包人的赔偿金计算公式为: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税金等各项应扣费用扣除后)比率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发包人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资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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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收回时间│ 保存和保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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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发包人对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监理人或监理机构的时限:

一般文件____天;

紧急事项、变更文件____天。

第二十六条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必要工作生活条件为:________。

上述条件提供的时间:________。

监理人自备的,发包人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设备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上述设施、设备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是: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由发包人提供的工作人员名单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第六款独立处理设计变更处置权的金额为:________。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发包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

二、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条监理人违约,应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

二、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__。

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并支付监理报酬:

一、监理报酬的组成及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报酬的调整与调差方法和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两项均需注明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三、监理报酬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监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九条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额外监理工作的监理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条发包人延期支付监理酬金应向监理人支付利息的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第五十四条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一、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奖励金额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奖励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五条监理人需参加保险的种类:_______________。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调解和仲裁机构:

一、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一、监理内容(以下内容供发包人、监理人双方签订合同时参照采用,可由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一)设计方面

1.协助发包人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图协议。

2.管理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人按合同和协议的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审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代表发包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施工人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报告。

6.组织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施工人对设计文件夹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发包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施工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采购招标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

4.协助或代表发包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施工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8.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

13.其他相关工作。

二、监理机构应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一)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

2.大事记。

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

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

6.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

7.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

8.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9.施工人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

10.安全和环境保护。

11.进度款支付情况。

12.工程进展图片。

13.其他:包括水文和气象等自然情况。

(二)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

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3.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三)日常监理文件

1.监理日记及施工大事记。

2.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3.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4.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5.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

6.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7.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8.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四)文件报送份数:________ 。

如何写水利工程职称论文2汇总八

甲方(单位):______镇水利所

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新事(水利)聘字第号聘用合同,并经区人事局鉴证。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工作需要,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新事(水利)聘字第号聘用合同;

二、甲、乙双方互免对方赔偿(补偿)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经主管部门核准、区人事局鉴证,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放在乙方个人档案,一份交区人事局备案。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

日期:日期:

如何写水利工程职称论文2汇总九

(一)20*年以来上级部门下达我局的工程项目有:

1、20*年第一批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下达资金523万元;

2、20*年第一批扩大内需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下达资金295.2万元;

3、20*年第二批扩大内需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下达资金1239.4万元;

4、20*年第三批扩大内需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下达资金5*.06万元;

5、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下达资金570.74万元;

6、川河防洪治理县城延长段工程,下达资金262.22万元;

7、者干河花山街段防洪治理工程,下达资金100万元;

8、景福乡湾水河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下达资金100万元;

9、太忠乡徐家坝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下达资金100万元。

(二)项目建设情况

1、20*年第一批农村安全饮水项目、20*年第一批扩大内需农村安全饮水项目、20*年第二批扩大内需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川河防洪治理县城延长段工程、者干河花山街段防洪治理工程、景福乡湾水河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已全面完成下达计划并投入试运行。

2、20*年第三批扩大内需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工程预计于20*年12月30日完工。

3、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现已转入房建等附属工程建设。

4、太忠乡徐家坝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已于11月初开工建设。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顺利建成并长期充分发挥效益,《通知》中明确:我县各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为建设单位即项目法人,县水务局负责做好项目的前期申报工作及按水利行业有关规定做好对项目建设的业务指导,并重点加强对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因此,除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的建设法人由县水务局承担外,其余的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法人都为各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水利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等各项工程建设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三项制度的要求来开展工作,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一)、项目法人制

工程实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进行。徐家坝除险加固工程:根据《云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景东县人民政府于20*年6月批准成立项目法人单位*县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景政复〔20*〕10号),县水务局根据文件精神于20*年6月任命了法人单位法人(景水字〔20*〕35号)。

(二)、招标投标制

根据工程建设规范要求,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单位由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有招标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招标工作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备案,并报经普洱市发展和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工建设。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的施工单位由项目单位委托中介机构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投标,在公证人员、监察人员现场监督下按得分高低顺序确定施工单位,并按相关规定报批开工建设。

(三)、建设监理制

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建设都按建设要求实行监理制,在工程的施工中,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监理制度进行工作,及时的做好工程实施阶段的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监理日志的撰写,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事件的发生。

(四)、双合同管理制

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争优创优、干部谦洁,杜绝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领导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和中共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建设厅的相关要求,提前让监察部门介入,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在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工程廉政合同》,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

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项目法人单位成立后,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设立了专职的会计、出纳,建立项目资金专户,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实行拨款管理责任制,按基建程序、年度计划、工程进度及合同要求按比例拨付工程款。工程款的拨付实行签证制,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签发的付款凭证为依据,凭证付款。

(一)工程质量

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都严格执行批准的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逐条抓落实,严格质量控制,采用监理旁站、质检单位抽检和施工单位自检相结合的'施工模式,严格控制进场原材料的质量,从而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在施工中参建各方无条件接受质量监督单位和质量检测单位的监督和检测。

(二)、安全生产

为做好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妥善处理好投资、进度、质量与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项目法人单位始终把“百年大计,安全第一”放在项目建设的首位,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保证管理落到实处,项目法人单位明确了建设、设计、监理、质检及施工等各个参建单位的职责,按照规定层层建立了安全责任制,施工单位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人员必持证上岗,坚持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比和每周一次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组织施工,从而保证了在施工期间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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