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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保护的英语通用(实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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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保护的英语通用(实用9篇)
2023-11-19 12:16:00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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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保护的英语通用篇一

一、调查目的:

让住在河边的居民和所在的单位注视“护河、爱河”这一点。

二、调查时间:

xx年3月9日。

三、调查对象:

秦淮河等几条南京的大河。

四、调查结果:

1、南京龙潘中路通济门桥(原九龙桥)上一幅贯通南北的巨大公益广告牌气势宏伟,广告语也十分温情动人——让南京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但刚刚绕过广告牌,一阵恶臭便扑鼻而来。

30多米宽、50多米长的河面已被密密麻麻的生活垃圾掩盖,许多蚊虫飞舞其上,阵阵恶臭就是从这里源源不断地散发出来。

附近一家酿酒厂的一根直径达40多厘米的排污管,正在排放夹杂着酒槽的黑色污水。

“这河里的酒槽足有3米厚。”住在这里60多年的沈大妈说:“臭气熏得我们这里的住户白天也不敢开门。

2、东水关是外河与内河的交接口,外河的河水污染严重已是不可争论的事实,这些污水从东水关进入内河,造成内河东水关附近水质较差。中华门城堡外的秦淮河河面上漂浮着一层厚厚的油污,乱七八糟的漂浮物,翻肚皮的死鱼随处可见,而长干桥下一粗大的水泥管正向外河排放污水。目前秦淮河主要靠疏泥和引玄武湖水冲洗来治理。每天8万吨的自来水看来还不够用,导致秦淮河目前主要出现段落差异:即越靠近玄武湖,水质越好,而鱼类也会越大越丰富。在东水关段,则只能见到野生的鲫鱼、杂鱼,在水中不平游,而是仰头游动,这正是水中缺氧的标志。

五、调查建议:

希望市政府能真正正视这些问题,使用职权去封住那些排污口,让它们不要再去伤害居民的身体健康。

水污染保护的英语通用篇二

在一个美丽的小村庄,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它不停的唱着歌,向远方流淌。但是,有一天,这里建起了一座化工厂,化工厂的废水排进了小河,河水受到污染,变得黑极了,河里的鱼也都死掉了,居住在这附近的人喝了它的水,也都生病了,人们都认为是小河的错,小河委屈极了。

化工厂最近又研制出了一种新型的化学药物,导致废水排得更多,小河的水变得越来越浑浊,它很难过,很委屈很伤心的对人们说:“你们都说是我的错,但是你们怎么不去看看那座化工厂?是它排出的废水污染了我,你们才会生病的。你们应该去找化工厂,让它们停止排废水,我就又会变得清澈起来了,你们也就不会再生病了啊!”人们不听小河的话,而是把小河堵了起来,这样一来,化工厂的废水排不出去,越积越多。

一天,下了一场大暴雨,小河里的废水漫过了河岸,流进了庄稼地。第二天,人们来到地里干活,个个都傻了眼:庄稼全都枯死了!这时,人们才明白,是化工厂的废水污染了小河,又毁了庄稼。人们惭愧的低下了头,知道是他们错怪了小河。人们马上去把小河疏通开,一起清理河中的垃圾,制止了废水的排放,没过多久,小河又恢复了以往的美丽。小河高兴的对人们说:“谢谢你们,我又可以快乐的唱歌了。”

从此以后,每当人们走过河边,总会听到小河那美妙的“叮叮咚咚”的歌声。

水污染保护的英语通用篇三

1、水是人类公有的资源,人人应保护水资源。

2、水资源是有限的,生命之河是无限的。

3、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

4、为了人类共同的未来,必须保护和合理使用好水资源!

5、资源很重要,样样不可少。

6、节约用水就是珍惜生命。

7、含一滴水,还一份真情!

8、水是生命之源。

9、珍惜水就是珍惜您的生命。

10、水房:别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

11、世界缺水、中国缺水、城市缺水,请节约用水。

12、努力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可持续发展。

13、一滴清水,一片绿地,一个地球。

14、今天节约一滴水,留给后人一滴血。

15、节约用水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

16、今天不节水,明天无泪流。

17、节约用水、造福人类,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18、浴不必江海,要之去垢;马不必骐骥,要之善走。

19、节约用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20、坚持人水和谐,建设生态文明。

21、国之栋梁不可无,生命之水不可枯。

22、水是生命之源,请君节约用水。

23、水是生命的源泉、农业的.命脉、工业的血液!

24、水孕育和维持着地球上的生命,谁来关爱水的生命!

25、请珍惜宝贵的生命之源——水!

26、国家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

27、如果不节约用水,地球上的最后一滴水,将是人类的眼泪!

28、水是生命的源泉、工业的血液、城市的命脉。

29、节约每滴水,造福全人类。

30、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

31、节约用水造福人类,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32、依法管水,科学用水,自觉节水。

33、节约能源,人人有责。

34、节约水光荣,浪费水可耻!

35、请珍惜每一滴水。

36、节约能源,扶贫救济。

37、节约用水,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38、提倡节约用水。

39、别再让它伤心流泪——请自觉关好水龙头。

40、酒极则乱,乐极则悲。

41、如果人类再不节约用水,地球上的最后一滴水将是我们自己的眼泪。

42、加强用水设备管理,堵塞水的跑冒滴漏!

43、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防治水污染。

44、保护水资源,人人应尽责。

45、珍惜每滴清水,拥有美好明天。

46、善游者溺,善骑者附。

47、水是生命的源泉农业的命脉工业的血液!

48、水房:别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水是生命之源,请珍惜每一滴水。

49、强化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节约和保护城市水资源。

50、人人节水,共抗缺水。

51、水是生命之源,请节约每一滴水。

52、流水不腐亦不复。

53、坚持把节约用水放在首位,努力建设节水型城市。

54、新沐者必弹冠,新浴者必振衣。

55、节约水资源,责任人人有。

56、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珍惜水资源!

57、生命之源,应须节约。

58、请大家保护水资源。

59、树立人人珍惜水,人人节约水的良好风尚!

60、水是一切生命的起源点。

61、人人护水,拯救生命。

62、人人护水,保护环境。

63、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64、珍惜资源永续利用,绿化环境净化心灵。

65、请动一下手,关好水龙头。

66、不要让流失的水成为后人的泪。

67、浪水费水之举不可有,节水俭水之心不可无。

68、远水不救近火。

69、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

70、流水是大自然不息的血液,破坏水源等于污染自己的鲜血!

71、人人关心节水,时时注意节水!

72、惜水爱水节水,从我做起。

73、节约资源,造福后代。

74、淡水在减少,浪费可不好。如果不节约,后果可不小。

水污染保护的英语通用篇四

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工程求职信范文、在求职中求职信是为了更方便招聘单位了解到自已,求职时的求职信一定要按应聘职位写详细以下提供一篇为写作模板。

尊敬的领导:你好!

首先,真诚地感谢你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看我的自荐材料。

我叫xxx,是xxx师范专科学校的毕业生,所学的专业是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主攻的方向是水污染治理工程。我来自农村,艰苦的条件磨练出我顽强拼搏、不怕吃苦的坚韧个性。我很平凡,但我不甘平庸。未来的道路上充满了机遇与挑战,我正激越豪情、满怀斗志准备迎接。我坚定地认为:天生我材必有用,付出总会有回报!

我会以“严”字当头,在学习上勤奋严谨,对课堂知识不懂就问,力求深刻理解。在掌握了本专业知识的基础上,不忘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对课外知识也有比较广泛的.涉猎。我还很重视英语的学习,不断努力扩大词汇量,英语交际能力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同时,为了全面提升个人素质,我积极参加各种活动,这些经历使我认识到团结合作的重要性,也学到了很多社交方面的知识,增加了阅历,相信这对我今后投身社会将起重要作用。我是一名应届生,现在,我以满腔的热情,准备投身到现实社会这个大熔炉中,虽然存在很多艰难困苦,但我坚信,大学生活给我的精神财富能够使我战胜它们。

大学时期,在抓好专业课学习的同时,我更注重的是综合素质的提高。在校期间,我选修了中国革命史、公共关系、领导科学、写作等课程;自学了网页制作、计算机编程等,掌握了制作网页的技能,通过了全国计算机二级;并阅读了大量与专业有关的书籍。专业上,我扎扎实实地学好了有关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理等相关知识,并多次获得奖学金。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深深地懂得实践的重要性,我担任过宣传委员、实践部干事、邓研会干事、环保协会理事等职位。暑假期间,我积极地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深入社区的社会实践,本文信息来源于http://大学生个人简历网转载请注明受到当地居民的一致好评。2007年度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2008年度被评为优秀团干和入党积极分子。

我深深地懂得:昨天的成绩已成为历史,在这个竞争激烈的今天,只有脚踏实地、坚持不懈地努力,才能获得明天的辉煌;只有不断培养能力,提高素质,挖掘内在的潜能,才能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本着检验自我、锻炼自我、展现自我的目的,我来了。也许我并不完美,但我很自信: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让你满意。我将以自己的青春和智慧无悔地奉献给贵单位。“敢于创新,勇于开拓”是我执著的追求。“天道酬勤”是我的人生信念。基于我所学的专业及意向,我求职的方向为:环保类工作或计算机类工作及其相关方向。

现在,我以满腔的热情,准备投身到现实社会这个大熔炉中,虽然存在很多艰难困苦,但我坚信,大学生活给我的精神财富能够使我战胜它们。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希望贵单位能给我一个发展的平台,我会好好珍惜它,并全力以赴,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奋斗,为贵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最后,祝贵单位事业更上一层楼!全体员工健康进步!

此致

    敬礼

水污染保护的英语通用篇五

我们是中学生,我们都忙于功课。所以有些人认为我们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研究。如果我们的志愿者去帮助别人,这是浪费时间。但我认为志愿服务是伟大的。我不仅觉得帮助别人还得花时间做我喜欢做的好。从志愿服务,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我从来没有在课堂上学到的.。所以如果我有机会,我想去老人家,帮他们打扫。我还想帮助生病的孩子住院。我爱孩子,我希望将我的爱通过住院好用。总之,我想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世界将更加丰富多彩。

水污染保护的英语通用篇六

现行的水污染防治法是2008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的,全文共八章九十二条,下面是详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修正2008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三条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

第五条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第七条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交通主管部门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部门以及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

第十一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的使用功能以及有关地区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该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体适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十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前款规定外的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本地实际情况,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编制,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核,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县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本地实际情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等部门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经批准的水污染防治规划是防治水污染的基本依据,规划的修订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依法批准的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

第十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开发、利用和调节、调度水资源时,应当统筹兼顾,维持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体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生态功能。

第三章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单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应当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交通、渔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经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八条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实施总量削减和控制的重点水污染物。

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十九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未按照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予以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未按照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市、县予以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违反本法规定、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予以公布。

第二十条国家实行排污许可制度。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

第二十一条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水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登记;其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当事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二十三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对其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

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商同级有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费。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水环境监测规范,统一发布国家水环境状况信息,会同国务院水行政等部门组织监测网络。

第二十六条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水资源保护工作机构负责监测其所在流域的省界水体的水环境质量状况,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导机构的,应当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告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导机构。

第二十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机关有义务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在检查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八条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十九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第三十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第三十一条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三十二条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三十三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第三十五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第三十六条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第三十七条多层地下水的含水层水质差异大的,应当分层开采;对已受污染的潜水和承压水,不得混合开采。

第三十八条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第三十九条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不得恶化地下水质。

第二节工业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工业布局,要求造成水污染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

第四十一条国家对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限期禁止采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名录和限期禁止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名录。

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的设备名录中的设备。工艺的采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的工艺名录中的工艺。

依照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被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四十二条国家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第四十三条企业应当采用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工艺,并加强管理,减少水污染物的产生。

第三节城镇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四条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财政预算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高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编制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建设、经济综合宏观调控、环境保护、水行政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用应当用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不得挪作他用。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收费、管理以及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五条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缴排污费。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负责。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四节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七条使用农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

运输、存贮农药和处置过期失效农药,应当加强管理,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四十九条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止污染水环境。

第五十条从事水产养殖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防止污染水环境。

第五十一条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应当保证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利用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进行灌溉,应当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

第五节船舶水污染防治。

第五十二条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应当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从事海洋航运的船舶进入内河和港口的,应当遵守内河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船舶的残油、废油应当回收,禁止排入水体。

禁止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

船舶装载运输油类或者有毒货物,应当采取防止溢流和渗漏的措施,防止货物落水造成水污染。

第五十三条船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防污设备和器材,并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

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

第五十四条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厂应当备有足够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的接收设施。从事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作业,或者从事装载油类、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舱清洗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与其运营规模相适应的接收处理能力。

第五十五条船舶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编制作业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和防污染措施,并报作业地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二)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作业;。

(三)进行船舶水上拆解、打捞或者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

在渔港水域进行渔业船舶水上拆解活动,应当报作业地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章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

第五十六条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跨市、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协商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协商不成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划定;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确保饮用水安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五十七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第五十八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第五十九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第六十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第六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准保护区内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水体,确保饮用水安全。

第六十二条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胁供水安全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采取停止或者减少排放水污染物等措施。

第六十三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水环境保护的需要,可以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农药以及限制种植养殖等措施。

第六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划定保护区,并采取措施,保证保护区的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六十五条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第六章水污染事故处置。

第六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第六十七条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可能严重污染水体的消防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

第六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

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渔业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其他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给渔业造成损害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通知渔业主管部门参与调查处理。

水污染保护的英语通用篇七

1、一草一木皆生命,一枝一叶总关情。

2、动物是我们朋友,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3、同顶一片蓝天,共护一方水土。

4、关爱环境靠大家,清新空气每一天。

5、保护树木,让空气更清新。

6、环境与人类共存,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

7、追求美好生活,应先拥抱绿色。

8、为绿化环境做贡献,让地球妈妈更美丽。

9、捡起一张纸,创造一个美的环境。

10、球只有一个,失去它,我们到哪里去寻找家园。

11、把绿色带到世界每一个角落,让绿色流入人们心中。

12、痰吐在地,辱写在心。

13、倡导绿色消费,建设绿色家园。

14、人间知音难觅,校园草坪难培。

15、塑料包装用一次,白色污染害几世。

16、热爱我们的母亲,不要再让她伤心和失望!

17、保持地球生态平衡,就是保护人数自身。

18、节能源自心中,环境大家爱护。

19、爱祖国,护绿化,保清洁,爱家园。

20、绿树成荫,鲜花遍地,人间仙境,非常美丽。

21、植树造林,造福后代。

22、树立大环境意识,保护生态环境。

23、爱护身边的绿化,重建美好家园。

24、水是生命之源,树是生命之根。

25、绿色社会,动手筑造。

26、陆地、天空、大海,我们都要保护。

27、尊天重地、敬天爱人。

29、环保做不好,生命就难保。

30、人人丢纸,垃圾一片;人人拣纸,一尘不染。

31、保护碧水蓝天,共建绿色家园。

33、环保路上,你我同行。

34、天是蓝的,草是绿的,心是纯粹的。

35、保护绿化,爱护公物,从我做起!

37、让风沙不再猖狂,还地球一片绿色铺垫。

38、要想校园净又美,健康文明记心里。

39、迈步留意地下草,掸指莫折枝头花。

40、人类离不开花草,就像婴儿离不开母亲的怀抱。

41、少一串脚印,多一份绿意。

42、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珍惜生命,爱护环境。

43、你来绕一绕,我来笑一笑。

44、请别乱坎树林,让空气更加清新。

45、清扫清洁坚持做,亮丽环境真不错。

46、爱护小草吧,它是春天的信使!

47、科技发展无限好,只是地球太难堪。

48、为了子孙的幸福,请您珍爱环境。

49、塑料包装用一次,白色污染害几世。

50、环境与人类共存,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

51、保护环境是责任,爱护环境是美德。

52、垃圾分类,循环回收。

53、爱护我们的生活环境,就等于爱护我们自己。

54、小小一口痰,细菌千千万。

55、搞好水土保护,改善生态环境。

56、陆地、天空、大海,我们都要保护。

57、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推进水利协调发展。

58、我们是幼苗,我们都需要呵护。

59、绿化做得好,染污就减少。垃圾分类放,环境有保障。

60、清洁卫生,从我做起。

水污染保护的英语通用篇八

爱护水资源,保护母亲河。

生命之水,未来之水。

水――二十亿人生命之所系。

我国是世界上13个贫水国之一。

环境保护人人有责。

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的伙伴。

节约用水一水多用。

在自然界任何打破平衡的行为都是危险的。

一个地球我们的家。

关注地球,其症结不在地球,而在人心。

保护地球爱我家园。

人人爱水水为人人。

人类只有一个可生息的村庄――地球。

我们呼唤心灵环保。

不是地球属于人类而是人类属于地球。

人人做环保世界更美好。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命的基础。

中国最大的环境问题是水。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水是不可再生资源。

野生动物不是人类的附属品,它们和人类的共同王国是大自然。

人类尊重自然、尊重生物是人类珍爱自己生命的需要。

爱护一切生灵,保护共同家园――地球。

水污染保护的英语通用篇九

在一个茂密的森林,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河的两边有一棵棵茂盛的大树,像一把把绿油油的大伞。水面上长满了许多荷叶,荷叶上有一朵朵粉红的荷花,美丽极了!

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两只小鸟在树上叽叽喳喳地唱歌,两只小兔在赛跑,一旁的牛爷爷正在给它们加油呐喊呢!还有两条小鱼在水里嬉戏,还表演起了“鲤鱼跃龙门”呢!鱼儿开心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线,一只年老的鱼沾沾自喜,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心想:这里的环境真是太美了,我太幸福了!

可是,好梦不长,没过几个月。有一天鱼儿们醒来了,其中一只鱼儿看到河水,惊讶地叫了起来:“水怎么变脏了?还散发出刺鼻的气味。树木怎么只剩树桩了?原本绿油油的大地瞬间变成了死灰色,四周寸草不生,咦?到底怎么回事?”

经过调查后才得知是化工厂的废气和污水搞得鬼。鱼儿们愁眉苦脸,眼角还挂着泪珠,再这样下去,它们也难逃死亡的命运。后来,鱼儿们叫人类别再这样了。可是,人类死性不改,鱼儿们很生气。于是,它们费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大海爷爷,鱼儿们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大海爷爷,大海爷爷愤怒极了,决定要惩罚人类。于是大海爷爷卷起海涛,发动了海啸,把化工厂给淹没了,化工厂的人也都死了。

从此,大地又恢复了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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