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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班级管理制度规定简短(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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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班级管理制度规定简短(优秀9篇)
2023-11-19 08:17:53    小编:ZTFB

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找到问题所在,并且提出解决方案。完美的总结需要结构清晰,贯穿始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本经典文学作品,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学校班级管理制度规定简短篇一

(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国旗时(或集会)行礼(少先队员行队礼、非少先队员行注目礼),动作规范标准,不得喧哗、打闹、发现一次扣1分。

(2)课间或课外不得在校园内追逐、嬉闹,违者一次扣1分。

(3)上下楼梯不得拥挤(左上右下)打闹、故意挡道,违者一次扣2分。

(4)不得攀越栏杆,违者一次扣3分,不得双手撑着栏杆向楼下张望,违者一次扣2分。

(5)不准在楼梯道内和教室前走廊上拍皮球、打乒乓球、跳绳等,违者一次扣1分。

(6)早上和阴天能见度一定时要关上教室内日光灯,不关者一次扣1分。

(7)放晚学、集会、节假日,离开教室时各责任人要关好所有责任门窗,不关者一次扣1分。

(8)不得在厕所内墙上乱涂乱画,小便池内不得扔杂物,违者一次扣1分。

(9)学生要爱护学校财物和设施,损坏按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每次并扣2----5分。

(10)不得在校园以外的地方玩耍,发现一次扣5分。

(11)学生不得在墙壁上乱画,违者一次扣1分。

(12)校园内的一切花草不得乱摘乱扯,发现一次扣1分。

(13)不得随意进入他人花台园地,发现一次扣2分。

(14)校园内的一切文字、图画等设施,不得随意涂画、撕扯。发现一次扣1分。

(15)不随意在校园内地上、墙上写字、涂画。发现一次扣1分。

(16)上自然课时,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摘取校园内的植物,发现一次扣2分。

(17)放学后走读生应迅速离开学校,不得在学校逗留,逗留(晚上放学)超过10分钟者,每人扣1分.住校生可在校园内开展适量的有益活动,不得做任何威胁自己或他人人身安全的事,不得走出校园,违者一次扣5分。

(18)出校门时不得拥挤,先左右看确认无车辆通过时方可前行,违者一次扣1分。

(19)上放学路途中,不得打骂、疯狂,违者一次扣1分。

(20)凡事假、病假需先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离校,违者一次扣5分。

(21)凡在校期间发生打架等其他安全事故的无论双方对错先扣1分,然后根据情节轻重错误方另扣1—5分。

(22)凡不遵守《班级安全公约》及不听安全教育者,每人每次扣1—10分,造成意外伤害的责任自负。

(23)自习课因讨论问题而影响到别人者扣1分。

(24)上课不准随便出入教室,如有违犯扣1分。

(25)自习课上交头接耳聊天者扣2分。

(26)凡违反纪律被警告一次者不予扣分,如有再犯酌情扣1分。

(27)上课无故迟到、早退者扣1分。

(28)无故不上课者每节扣5分。超出4节课视情节轻重处以停课、并通知家长进行联合教育。

(29)每位班委都有责任管理班级纪律的的义务,如对违犯纪律者听之任之造成很坏影响者当天值日班长扣2分,其他班委成员扣1分。

(30)讲桌及课桌摆放整齐(以记号为准),桌上物品收拾有序,违者一次扣1分。

(31)教具、学具及张贴物规范,否则每一处扣1分。

(32)地面(含走廊)拖洗干净、湿度适中,地上无乱扔乱丢弃物,若发现一处扣1分。

(33)门窗、玻璃干净无破损、无灰尘,否则一处扣1分。

(34)墙壁(包括走廊)无划(画)痕、无蜘蛛网,违者一次扣1分。

(36)扫把、簸箕、铁锹摆放在教室右后角且摆放整齐有序,违者一次扣2分。

(37)黑板下方不得积有粉笔灰,否则扣1分。

(38)不得在教室内吃零食,违者一次扣3分。

(39)学校晨扫按规定时间打扫(起床铃响后至上早自习之间),不打扫者一次扣3分。

(40)课间操、早上、中午及下午饭后派值日合作小组对清洁区卫生进行维护,发现不干净及时打扫,若不打扫者一次扣1分。

(41)地面干净,无纸屑,杂物,积水,若违反一处扣1分。

(42)厕所冲洗干净,池内杂物及时清理,无异味,违者一处扣1分。

(43)打扫完毕后应检查是否还有垃圾未撮,发现一处扣1分。

(44)卫生区、厕所内的杂草、污物应及时清理,不清理或清理不彻底一次扣1分。

(45)每天清扫的垃圾应倒在横门外坑里,不得倒在走道上,不按规定乱倒者一次扣1分。

(46)上课无故缺席或迟到者一次扣1分。

(47)做与上课无关的事(吃零食、闲聊、看杂书、睡觉、听耳机、玩手机等)一次扣1分。

(48)校内无故讲方言,给予提醒,若严重者扣1分。

(49)手机或玩具不得带入教室,若发现用手机、玩玩具者予以没收,一次扣1分。

(50)在指定时间内无故未能交上作业者每人次扣2分。

(51)不交作业者每人次扣3分。

(52)抄作业者每人次扣1分(各科最后五名者可放宽)。

(53)各组长每周工作认真者加2分。

(54)各组长因监督不力而导致同学不交作业,每缺一人次,组长扣1分。

(55)上课不认真听讲(或听录音机)、看课外书或打盹睡觉者酌情扣1---10分。

(56)影响课堂纪律受到老师点名批评者扣0.5分——5分。

(57)上课积极举手发言者每发言一次加0.2分,一节课累计最多加2分。不举手而发言者不计分。

(58)上课积极思考、踊跃发言、富有创新而受到老师表扬者加0.5分——3分。

(59)在校为班级争得荣誉或维护班级荣誉加5分,为班级做出贡献加3分。

(60)班级活动积极参加者一次加2分,表现突出者加倍加分。

(61)对班级的好人好事视具体情况给予加分,主动拾捡垃圾加1分,主动承担劳动任务并认真完成加2分,任务大的加倍加分;拾金不昧加1分,数额较大的加倍加分;看见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或上报老师的加1分;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如:辅导学习、借给学习用品等)加1分。

(62)作文在校外发表或获奖加15分,校内加10分,班级优秀作文加5分。

(63)学校或者年级举办的各种比赛(或竞赛或活动)代表班级参加的加5分,获奖的加倍。

(64)在小考中取得满分,每次加5分,大考中取得满分,每次加10分;考试前进5名加2分,10名加5分,15名加8分,前十名加10、9、8、7、6、5、4、3、2、1分,单科优秀者加2分。

(65)思想、纪律等方面进步大,为老师、同学们所认可加2分;一周内没有违纪者加2分。

(66)班队干部、课代表、小组长、承包任务者工作认真负责,受到老师同学好评的每周加2分。

(67)凡正式考试中,有作弊者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2—5分,然后依据考试纪律给予一定处理。

(68)各科单元考试班前五名者加3分,班前六名到前十名者加1分。

(69)期中期末考试比上一次大考凡前进5个名次者加2分,凡前进10个名次者加3分。

(70)期中期末考试考试在班前五名者加每人5分,班前六名到前十名者加3分。

(72)期中期末考试考试在全校前十名者加每人10分。

(73)每次合作小组均分第一该组每人加5分,前5名依次类推。

附则(班主任)。

(74)对每月单项扣分在20分以上的合作小组在公开栏显示黄旗予以警告。

(75)特殊加分:全体学生要向模范人物学习,积极为社会、为学校做好人好事,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等。凡是对社会对学校有益的好人好事报班委会经班主任核实根据具体情况可给予加分1~5分。

(76)凡敲诈、欺骗他人钱财的,扣10分。

(77)凡参加赌博等违法活动的扣10分。并移交学校及相关部门处理。

(78)被班主任老师点名批评扣2分;被学校以上点名扣5-10分;在学校扣分者予以10倍扣分。

(九)说明。

(79)有其他违反学校和班级纪律的,视具体情况酌情扣分;违反上述纪律较严重的(如不尊敬老师和学校职工,甚至顶撞教职工等影响班级形象、损害班级荣誉等行为)视具体情况加倍扣分和处理。

(80)一般同学的加分或扣分,由值日班干部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落实,每天由值日班干部做好登记并公布;值日班干部的加分或扣分由班主任提出并由值日班干部登记。

(81)一周内得分最多的五位同学给予班级奖励并颁发班级优秀学生奖品;得分最少的三位同学要自找差距、书写反思材料并承担一定的劳动任务。每周评选一个优秀小组。

(82)未尽事项由班主任临时决定,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在班主任老师。

学校班级管理制度规定简短篇二

为了营造我班更好的学习氛围,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班级风气,也为我班以后评优评先提供更好的评断依据。特制定了一道关于学生学习、活动方面奖惩制度。该制度采用计分制,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fen、具体执行内容如下: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方面的竞赛活动者加1分。根据赛后的成绩以及为班级争得的荣誉加2—3分。

2、上课积极活跃,主动配合老师者加1分。

3、无故旷课及未出示标准请假条者扣2分。

4、迟到早退者扣1分。

5、影响课堂记律及班级同学者扣2分。

6、故意拖欠或不交课后作业者扣1分。

班上确定为集体活动(班会、团组织活动、郊游等)应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无故迟到、早退者扣1分,缺席者扣2分。在集体活动中表现优秀者课适当加分(1—2分)。一切经过学校通知、班委讨论决定、大多数同学决定(20人以上)的视为班级活动。

1、对无故拒交、拖欠班费者扣1分。

2、班级活动无故缺席者不予退班费且扣2分,有特殊情况者特殊处理。

3、一切班级活动开销从班费支出,如有争议可与生活委员协调。

4、一切班费开支需由所有班委同意方能通过。

接受大家的监督,对自己得分有异议的可以向班委反映。

补充:

1、考勤分基准分为2分,没旷课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2、平时组织活动,志愿参加,加0.1分,如不是自愿,也参加的加0.05分。

学校班级管理制度规定简短篇三

为更好地维护学校的财产,节省学校对公共财物不必要的维修经费,保持教室的整洁美观,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使学生养成文明守纪的良好习惯,促使师生共建文明校园,特规定如下:

一、班级财产管理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全体教师应有责任、自觉地协助各班主任共同管好班级财产。

二、教室的财产实行包干管理。课桌凳椅以及其他设施期初由班级登记交到总务处统一存档,分班造册登记,交班级按学期包干管理使用。教室内的各种设备应由班主任指定一名学生管理,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如有损坏,请班主任及时追究。

三、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应该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故意损坏财物者均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四、对所损坏的设备,均需由该班班主任或班上公物管理员写出报修单交到到总务处,由总务处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

五、每个学生使用的课桌、椅子,课桌、椅子不准涂写、刻字。对于乱涂、乱刻、损(毁)坏公物的同学,班主任通知其家长,并责令修复如初,或照价赔偿。

六、学校班级财产由班主任签字承包,原则上一包一学年。中途若学生变动,必须到总务处做好财产交接手续。 不与总务处做好交接手续的将按学期初数处理。

七、各班财产不能互相调换,不能随意移动到室外(校、年级集会例外)。

八、各班必须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离灯熄。不得损坏线路设备。

九、学校每个月检查一次,公布于门厅处 。期末汇总上交学校。

赔偿标准如下:

1、课桌椅每套150元(课桌100元、凳子50元)、桌面50元、椅子面10元,乱涂、乱刻一次5元,桌椅横档断裂每张5—20元,。

2、墙壁损坏、乱涂、乱刻或有污迹等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黑板500元。

3、电器开关、插座每件20元。日光灯每盏10元。灯管每只10元。

4、玻璃每块20元,带窗框损坏每块200元。5、每扇门280元,把手每只30元,锁每把10元。

6、喇叭每只60元。

7、讲桌 200元。

8、班牌25元。

9、楼道及教室宣传牌每块40—100元。

10、卫生工具由班主任定价。

11、其它按实际原料费加施工费计算。

学校班级管理制度规定简短篇四

为了更好的促进每位同学的发展,特制定发展积分制,每位同学有起始80分的积分,根据加减分情况,其最终得分作为每学期评优及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家长会汇报的依据之一。

1、早晨、下午,晚自习前十分钟预备铃前进教室。教室保持安静,禁止一切嬉闹、打逗。课间二分钟预备铃保持绝对安静,准备好上课相关物品,进行预习。上课铃响进入教室算迟到。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算早退。(因公,需要班主任认可,因事需要家长提前请假,不在评价范围)。

2、请假制度:如请假需要家长亲自联系班主任,事、病假期不超过一天。住宿生,需要持医务室证明,最多在宿舍休息半天,多者由家长接回家治疗。一天以上病假者,需要由医院出示的建休病假条,按芦台一中学分管理方案执行。禁止旷课,旷课者按学校学分管理规定处理。

3、住宿生必须按时按规定出早操或是出小早自习。如果因病,也需要到场见习,补开假条,否则视为旷课。课间操必须全员到位,因病长期不能参加,需有县医院证明,其他短病假需医务室假条。

4、课间操、眼保健操属于课程内容,必须认真对待和参与,否则算缺勤。

5、奖罚:如出现迟到、早退。进行第一次罚抄写班规五遍,第二次通知家长,学生班内做保证,第三次,回家反省,扣发展积分1分。三次以上者,取消评优资格,综合素质等级降一级。

每一学年全勤的同学,加发展积分2分。

此项出勤记录和统计由组织委员负责,认真填写考勤登记表,将缺勤或迟到等问题如实、准确记录并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1、二分钟铃响应立即保持安静,出入教室不许打逗、说话。上课、自习课纪律应保持绝对安静,禁止一切嬉笑打逗。教室内禁止吃零食(早点在早自习十分钟铃响前吃完)。课间不大声喧哗,不看闲书,不乱串座位、班级。

2、上课不接下言,不说闲话,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得到老师允许才能回答或提出问题,鼓励积极回答问题,自习课问老师问题应起立低声,并向老师致谢。升旗、集会等应保持安静,不做小动作、不说话,听从指挥,严肃认真。

3、进入学校禁止带手机、mp3等一切通讯、娱乐设备,一经发现,全部没收。3次以上,扣发展积分2分,取消评优资格,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降一级。

4、在校期间,出现打架、斗殴等建纪情况,视情节记过或劝退,取消评优资格,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

5、服从班委对班级纪律的管理,不与班委作对,服从班委的要求和管理,及时改正。

6、在校一律穿校服,发型、服饰符合学校要求,不合格者不允许进教室。

6奖罚:

由于纪律问题,每学期被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等点名批评,采取具体的惩罚措施,如正强化:禁言、十分钟不间断脱稿主题演讲;负强化措施,停课,回家反省等)累积3—5次,扣除发展积分1分,6—8次扣发展积分2分,8次以上取消评优资格,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降一级。

课堂纪律,由任课老师在每学期期中和期末两个阶段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综合各科表现,优秀者加发展积分1分,不合格扣1分。

此项内容由班长负责。

1、课堂表现:要求认真听课、积极参与、不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不与老师发生冲突、有问题意识,积极向任课教师问问题。

2、作业质量:及时交作业,保证作业质量,禁止抄作业、替写作业等情况,每天早自习前收作业。

3、考试诚信:认真对待考试,严禁作弊。

4、学习目标:给自己定阶段性、合理的学习名次目标,不断提升自己的竞争、向上的意识,并为之付出坚持不懈的努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高情商,善于自我管理。

5、奖罚:不交作业,罚写同样的作业5遍。3次以上不交作业者,扣除发展积分每次1分。

以入学年级名次为基础成绩,年级100名以内,在每学年的月考、期中、期末考试等大考中,年级名次的平均,基础成绩为年级100名以上的,提升10名以上,加发展积分2分,基础成绩为年级100至400以内,每提升30名以上,加发展积分2分,400名以后,每提升50名以上,加发展积分2分。

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交由德育处严肃处理。取消评优资格、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

此项内容由学习委员负责。

1、认真完成班主任布置的各项任务,主动参与班级活动。

2、同学之间宽容互谅、不起矛盾,不给小组拖后,认真完成班委、组长安排的各项值日卫生。

3、尊敬老师,不顶撞老师,不与老师发生冲突,虚心求教。

4、爱护集体财物,不损害、破坏集体财物。

5、奖惩:

不完成相关集体任务或不能按质完成,3次以上,扣除发展积分1分。

在各项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

与教师发生冲突,除采取具体的强化措施外,3次以上者,取消评优资格,综合评价等级降一级,此项内容由团支书负责。

1、值日生按时到位,保质保量的完成值日任务。

2、教室常规卫生包括:讲台、黑板、窗台、地面的清扫、清洁。

3、严格执行大扫除卫生安排,严禁缺勤、偷懒,三十分钟完成扫除任务,走读生回班上自习。

4、奖惩。

教室、卫生区、车棚每周扣分超过三次,每扣一次分,扣除值日责任人发展积分1分。宿舍卫生由当日值日生负责,当值宿舍卫生超过三次扣分,扣除值日生发展积分1分。

大扫除不到位者,采取强化改正措施,三次以上者扣除发展积分2分。五次以上者,综合评价降级。

值周小组整周都是满分,小组成员全部加1分,宿舍卫生两周不减分,宿舍成员全部加1分。

此项内容由生活委员负责。

学校班级管理制度规定简短篇五

为更好地维护学校的财产,节省学校对公共财物不必要的维修经费,保持教室的整洁美观,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使学生养成文明守纪的良好习惯,促使师生共建文明校园,特规定如下:

一、班级财产管理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全体教师应有责任、自觉地协助各班主任共同管好班级财产。

二、教室的财产实行包干管理。课桌凳椅以及其他设施期初由班级登记交到总务处统一存档,分班造册登记,交班级按学期包干管理使用。教室内的各种设备应由班主任指定一名学生管理,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如有损坏,请班主任及时追究。

三、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应该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故意损坏财物者均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四、对所损坏的设备,均需由该班班主任或班上公物管理员写出报修单交到到总务处,由总务处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

五、每个学生使用的课桌、椅子,课桌、椅子不准涂写、刻字。对于乱涂、乱刻、损(毁)坏公物的同学,班主任通知其家长,并责令修复如初,或照价赔偿。

六、学校班级财产由班主任签字承包,原则上一包一学年。中途若学生变动,必须到总务处做好财产交接手续。不与总务处做好交接手续的将按学期初数处理。

七、各班财产不能互相调换,不能随意移动到室外(校、年级集会例外)。

八、各班必须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离灯熄。不得损坏线路设备。

九、学校每个月检查一次,公布于门厅处。期末汇总上交学校。

赔偿标准如下:

1、课桌椅每套150元(课桌100元、凳子50元)、桌面50元、椅子面10元,乱涂、乱刻一次5元,桌椅横档断裂每张5-20元,。

2、墙壁损坏、乱涂、乱刻或有污迹等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黑板500元。

3、电器开关、插座每件20元。日光灯每盏10元。灯管每只10元。

4、玻璃每块20元,带窗框损坏每块200元。5、每扇门280元,把手每只30元,锁每把10元。

6、喇叭每只60元。

7、讲桌200元。

8、班牌25元。

10、卫生工具由班主任定价。

11、其它按实际原料费加施工费计算。

学校班级管理制度规定简短篇六

为了提高教学量,科学地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准确、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成立考试管理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教导主任等人员组成。学校考试管理小组负责本校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评价等。

第二章考试命题。

第二条命题工作的总原则是提高考试质量、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单元检测及期中和期末测试均依照教育局编印的单元检测题及期中、期末考试试卷。试题的内容,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注意扩大覆盖面,注意点与面的结合。试题的难度和份量要适当,既要从大多数学生的实际水平出发,又要使不同程度的考生拉开距离,看出水平的高低。命题应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信度是指考试的可靠性,效度是指考试的准确性),要能准确地测出学生掌握知识、技能及应用知识能力的真实程度。试题的编排,要注意从易到难,分低、中、高三档,成梯度上升。试题的类型依中考试卷模式。

第三章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坚持“平时象中考,中考象平时”的理念。每学期考试的科目与形式由学校教导处根据学期教学计划决定。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

第五条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调度。考试实行单人单座(在条件具备时考场按中考考场要求设置)。

第六条试卷的命题、印制、密封装袋,自始至终要加强_工作。

严防窃卷、泄题现象发生一旦发现有试卷泄密现象的应及时报教导处作突发事件处理经查后要追究事故的责任人并根据情况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所有考试试卷,在批阅前必须装订密封,然后交阅卷组长按流水形式批阅。

第四章监考与巡视。

第八条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考场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九条每一考场选派一至两名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监考工作。监考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提前20分钟到考场。

2、发卷前要重申考场纪律。

3、考试时,认真检查考试情况,不准吸烟,不准干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关闭通讯工具。

4、发现考试违纪、舞弊情况,应严加制止,并作好考场情况记载。

5、考试结束铃响后,应立即收卷,并清点试卷份数密封装袋。

6、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参照中考要求。

第十条监考人员承担以下连带责任:对考生座次不合要求,考场秩序混乱而不整顿,对舞弊和违纪行为视而不见,向学生泄露或暗示试题答案,作失职论。对失职情况,学校将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批评、通报、经济处罚)。

第十一条加强考试巡视工作。学校领导、教务主任或年级组负责人,要深入考场检查与巡视考试情况。

第五章违纪处罚。

第十二条加强考试纪律教育。教导处、年级组要利用各种形式进行考纪宣传教育。

第十三条学校将考试不轨行为分为违反考试规则(下称考试违纪)和舞弊两种等级。

第十四条考试违纪行为的界定及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作考试违纪论:

1、不按规定要求就座。

2、不经监考教师同意互借文具。

3、考试结束,监考老师收卷时不肯交卷。

4、交卷后不立即离开考场,并在考场内及走廊上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5、考试后因成绩不及格纠缠教师要求加分。

6、有其它扰乱考场秩序,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

对有上述违纪行为的学生,取消该门课程正常考试资格,所考学科成绩作零分记载。

第十五条考试舞弊行为的界定和处罚。

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作考试舞弊论:

1、开考后,发现卷下垫有夹带、书籍和笔记本(无论是否翻阅抄看)。

2、考试中互传纸条,交换试卷(双方同样处理)。

3、考试中或交卷时交头接耳(双方同样处理)。

4、考试中相互以眼色、手势或其它方式传递考试答案。

5、考试中偷看旁人试卷或有意让他人看试卷。

6、考试中利用无线寻呼机等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

7、已交卷再改动试卷。

8、请人代自己考试和代替他人考试者(双方同样处理)。

9、偷考卷者。

对考试舞弊现象,学校将作严肃处理,舞弊处理决定通知学生家长,并公布于众,存入本人档案。

第六章阅卷。

第十六条期中期末考试一律由教导处或年级组组织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实行集体流水批阅,任课教师当天分析评价试卷,总结教与学的得失。

第十七条阅卷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定成绩,不得随意加分、扣分或打人情分。阅卷一律实行密封试卷。阅卷教师必须在批阅的试卷上签名(一本首份相应题号后面)。

第十八条教导处、年级组应对各科阅卷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错批漏批情形严重者,将追究责任,对其予以经济处罚。

第十九条阅卷结束后,由各阅卷组启封试卷,统一登记考试成绩,并在成绩登记表上签署计分人姓名。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

第二十条考试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都无权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改动成绩,应由阅卷教师提出书面报告,阅卷组长签字经教务主任同意后,由阅卷教师与阅卷组长共同调卷复查,确属错评,由两位教师共同评分、签字,方可改动成绩。

第七章考核成绩评定。

第二十一条学生必须参加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出现,载入成绩记分册,并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二条考试科目的学习成绩根据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综合评定。原则上规定:进行了期中考试的科目,期末考试成绩占70%、期中考试成绩占20%、平时成绩占10%;未进行期中考试的科目,期末考试成绩占80%,平时成绩占20%。

第二十三条考查科目学习成绩由学生平时听课、课外作业、课堂讨论及平时测验、期末测验成绩综合评定构成。

附:考场规则、监考人员职责。

附一: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不妨碍监考人员履行职责。

二、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学生证、考试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准进入考场。

三、考生必须按指定座位就坐,并将有关考试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备检查。考生不得擅自调换、挪动座位。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纪律者,监考人员有权令其退出考场。

四、考生考前十分钟可以进入考场,无故不得缺考,开考后迟到十五分钟者,不准入场考试,并作旷考论,开考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但不得在考场附近喧哗。

五、考生应带齐必要的考试用具,考试中一般不得互相借用,个别考生确需借用时,需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监考人员代为借还。除必要的考试证件和考试用具外,考生桌面、抽屉及附近不能有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件,所带书包、书籍等物(包括自带的草稿纸等),一律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进考场。

六、考试前,考生应认真清除自己附近的纸条、字迹等,并检查桌椅、墙壁上是否写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字迹,发现情况及时报告监考人员,否则,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件、字迹,不论看否,一律以考试作弊论处。

七、考场必须保持肃静。考生答题时遇有字迹不清楚或其它不明确问题时,须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提问。考生不得提出解释题意等要求,监考人员也不得回答考生有关考试内容的任何问题。

八、考试期间,考生中途不得进出考场(疾病除外)。

九、考生参加考试,必须严肃认真,独立完成,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按作弊论处:

2、传递试卷或各种纸条(包括草稿纸)者;

3、与他人交换试卷或各种纸条(包括草稿纸)者;

4、考试中与他人交头接耳、打暗语或做手势者;

5、考试中窥视他人试卷或为窥视者提供方便者;

6、代替他人答卷或让他人代自己答卷者(包括抄袭他人答卷或让他人抄袭自己答卷者);

7、其他明显违犯考试纪律者。

十、考试结束,考生应将试卷连同草稿纸一起反放在课桌上,由监考人员收卷。考生考毕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内及附近逗留、议论、喧哗。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离开考场,不得故意拖延时间,若经监考人员催促仍不交卷者,则该试卷作废,按缺考处理。

十一、监考人员如发现考试作弊者(含协同作弊者),应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同时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记载作弊过程。

十二、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含协同作弊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并视情节和态度给予纪律处分。

附二:监考人员职责。

一、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二十分钟到教导处领取试卷,及时检查所领试卷是否与所要监考课程、考场相符。

二、监考人员应认真学习《考场规则》及有关规定,在考试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对考场进行清理,要求考生对号入座。督促考生将书包、书籍等物件放置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入座位。对不服从劝告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停止其考试资格。开考后,如发现考生仍有上述物件,将追究监考人员的责任。

三、监考人员要严肃地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检查考生学生证、准考证,以免出现代他人考试现象,并指导考生将考试证件放置在课桌左上角。

四、开考前十分钟监考人员须清点试卷,如有缺卷、误卷速到领卷处补领或换卷。

五、发放试卷后,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在考试卷(或答题纸、答题卡)上填写班级、姓名及学号或考试号等。

六、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必须自始自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随意离开考场或允许无关人员进入考场。监考过程中,不准在考场内吸烟、聊天、阅读书报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考生若对试题文字印刷有不清楚之处提出询问时,监考人员可予答复,但不回答考生有关考试内容的任何问题,也不准对考生答题有任何启发和暗示。

七、因故不能监考者,必须在考试前一天向教导处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后,由教导处另派监考人员。

八、监考人员如发现考生有作弊动机时,可提醒注意一次,把作弊消除在萌芽状态。如确有考生违犯《考场规则》行为的,则视为考试作弊,应立即没收试卷终止考试,令其退出考场,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记载作弊过程。

九、监考人员如发现有明显作弊嫌疑者,可终止其考试。

十、监考人员如发现考生作弊不制止、不报告,以失职论处。应责令考生交出作弊物件,若考生不配合监考人员行使职责,监考人员有权认定为考试作弊,并令其退出考场论处,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十一、监考人员应严格掌握考试时间。考生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者,不准入场;考试三十分钟内不准考生交卷出场。考试终止前十五分钟要提醒考生注意时间;考试终止时间一到,要立即收卷,不得自行延长考试时间。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考试时间,必须经教导处批准。

十二、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必须认真清点、装订、密封试卷。清点后,试卷和考生数必须相符,缺考的要写明原因。装订、密封的要求是:按考号顺序由小到大排列;把姓名、专业等内容封住。监考人员要在装订成册的试卷封面上签名。若发现监考人员遗失考生试卷的情况,则要追究监考人员责任。

十三、监考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必须将装订密封成册的试卷、《考场情况登记表》及时送交教导处。若有考生作弊的,监考人员必须将《考场情况登记表》和作弊物件及时交教导处。

十四、监考人员如有违犯考场纪律,则按违犯教学纪律对待。

学校班级管理制度规定简短篇七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试卷等相关资料在考试启用前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命题人员、涉卷人员及相关考试工作人员对其负有安全、保密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二、国家统计局负责考试命题、样卷印制、及样卷向各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运送过程中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负责试卷印刷、保管、运送,以及考试等环节相应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三、考试命题采用命题组集中命题的方式进行。试题命制后的所有相关资料存放在具有安全防盗功能的保险柜中,由专人负责保管。无须保留的与试题有关的原始材料要及时销毁。

四、命题组成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其命题人身份和与试题有关的信息。

五、考试试卷(样卷)印制必须在持有《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的定点复制单位进行。交印和承印双方要有严格的交接手续,并应事先签定安全保密、任务、质量等方面的协议。

六、试卷(样卷)包装封面须标明密级标识,试卷(样卷)包装必须用专用密封签密封。

七、若邮寄试卷(样卷)必须采用机要交通渠道。若通过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运送试卷(样卷),必须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押运,押运全程要做到人卷不分离。

八、各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各县(或市)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设立试卷保密室或配备试卷保密柜保管试卷。保密室和保密柜应符合严格的保密要求,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蛀等功能,且须配备双锁,钥匙由工作人员两人分别掌管。

九、试卷保密室、保密柜保管人员负责试卷(样卷)接收、保管和发放过程中的安全_工作。试卷(样卷)接收和发放应当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

十、试卷保密室、保密柜保管人员发现试卷(样卷)漏封、破损、涂改、泄密、被盗等异常问题应如实记录、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学校班级管理制度规定简短篇八

为加强我校校产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教导处、总务处、学校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五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六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七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八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教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班级管理制度规定简短篇九

根据新中高级中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为贯彻学校“以学生为本”的精神,增强学生自治自理意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校内外遇到老师、职工必须立正、鞠躬、问好,不讲脏话粗话,教学区内不准声喧哗。

2、爱护绿化,不损坏公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吃零食,不乱吐残渣,严禁吃口香糖。

3、不采摘花草树木,养草期间不要踩踏草地。不准攀越校园围墙栏杆,未经许可不能进入学校各类场馆。

4、噪高压电线,严禁攀登高压铁塔。

5、各种球类不能带入教学区和生活区内。

6、严禁玩弄、损坏校园内各种消防设施和照明设施。

7、自行车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整齐。

8、校园内各种墙面均不能涂抹刻划,严禁损坏各种宣传物品。

9、不能在学校各幢楼的露天阳台上追逐打闹,更不能进行各种球类活动,以免出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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