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无形资产管理论文2(模板1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8 18:39:23 页码:14
最新无形资产管理论文2(模板11篇)
2023-11-18 18:39:23    小编:ZTFB

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我们生活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了解总结的目的和意义是写好一篇总结的前提。小编精选了一些有关总结的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思路和方法。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2篇一

国内企业低估和不重视无形资产,甚至忽视无形资产的存在,造成了无形资产的大量流失,给企业的合法权益带来了很大的损失。部份企业没有把无形资产当作企业的资产,误以为分文不值。很多企业管理水平高,技术先进,有知名度,但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无形资产”一栏的数额却很少,而真正在企业中发挥作用、创造效益的专利权、商标权及专有技术等则很少引起注意。部份企业的专利权、商标权及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虽已入账,却没有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保护措施。如,在对外合资、合作中只承认外国的无形资产,而不承认中国的无形资产,致使我国企业的无形资产被大量无偿使用,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是无法估量的。

(二)不法企业经营者的侵权行为。

无形资产不同于有形资产的特性,使得中国企业低估和不重视无形资产,甚至忽视其存在,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无形资产的特殊性主要有以下两点:无形资产没有实体形态,从而不能像房屋和设备有固定的价值,其功能作用也不能很直观地体现,只能存在于意识中,而其价值的损耗也只具有无形损耗这种单一形式,进而使其退废时也没有残值。无形资产价值的不确定性,给价值评估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风险。基本上很多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无法准确地预估,即便有些无形资产有法定的期限,但更多时候逾期了仍能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决定了无形资产带来收益的不确定。所以企业在资产重组、并购时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就很难有具体估值,一些企业可以任意操纵价格,而损害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缺乏有效的价值评估机制。

无形资产的价值不确定性使得对无形资产的评估作价需要有一个严格的标准,许多企业的无形资产虽已入账,但由于缺乏有效的价值评估机制,使得没有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保护措施,仍有大量无形资产被无偿使用或占有。如在价值评估工作中,由于评估机构人员素质水平良莠不齐,加之受无形资产的价值的不确定性的影响,人为因素可以使得评估结果“弹性”很大,也就造成了低估或提高无形资产价值的结果。

(三)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完善。

无形资产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完善,以及有法可依却执法不严等现象的存在,促使了不法企业的各种侵权行为的发生并且还有发展的趋势。虽然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建立、修订和完善发展,但我国关于无形资产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仍存在着很多缺陷。如在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面,没有一个权威性的标准以及一套有效的无形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另外,无形资产管理和保护意识,还没有被执法人员以及社会大众所普遍接受,以至于在执行过程中有一定的随意性。执法不严,执法不力在一定程度上默许了各种侵权行为的发生,间接造成了其他企业承包的经济利益的损失,以及加大了国内企业对无形资产管理和保护的难度。

无形资产不同于有形资产的特性,决定了其不同于有形资产的核算管理: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和内部审计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在企业财会部门的无形资产综合价值管理的基础上,由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干什么,管什么,算什么”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密切关注有关本企业生产经营的技术经济信息,随时把握国际、国内的知识产权动向,有时汲取先进经验和技术方法,保证无形资产的先进性。开发与拓展已有的无形资产,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制创造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利用新能源,保证企业价值的维护和巩固。应实施对无形资产的监管,及时的对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经济寿命、成本等进行评估和确认,保证无形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严格商品产品检验制度,了解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保证专有技术的保密状况、专利权等项权利的效能,一但发现侵权行为,运用法律手段实施保护。

(二)完善我国的价值评估机制。

定期对企业的各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在无形资产转让过程中或是企业进行跨国兼并时能全面地确定无形资产的范围,准确地计算出无形资产的价值。这样,企业就能避免在无形资产的转让过程中由于忽视了无形资产的存在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企业应建立专门的无形资产的评估小组,聘请一些评估专家参与评估小组的组建,从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的各个环节都需要评估小组介入,并定期对企业内的评估人员进行培训,明确本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价值,有效避免在产权交易中被无偿使用或占有本企业的无形资产。国家应就无形资产的评估和保护制定专门的法律和法规,既要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推广应用和补充完善,也要紧跟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制订新的法律法规。而评估机构人员应增强无形资产保护及保密意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评估质量,树立行业典范。

政府主管和上级部门应提高对无形资产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可通过有关法规的.颁布、执行和案件审理,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无形资产保护意识,切实有效地杜绝各种假冒伪劣产品在市场上的出现,并遏止一切侵权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政府行政部门应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确保每一个有侵权行为发生的不法企业难逃法律的制裁,遏止各种侵权行为的发生及其发展。

(四)重视人力资本,创造企业形象。

企业要想真正控管好自己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使其彻底发挥作用,为本企业创造出最大的超额经济利润,还应该重视本企业的人力资本,注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发展优秀的企业文化。应重视企业的人力资本。充分实现企业所拥有的人力资本的最大值,使其积极维护和利用及发展本企业已拥有的无形资产,并努力开发出更多更优的无形资产。除此之外,也应注意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无形资产管理方法,提高企业对无形资产的管理水平。创建良好的企业形象。企业形象主要由产品形象、服务形象、公益形象等构成。良好的企业形象有利于提高本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的价值,产生更显著的管理效果,形成良性循环。应注意发展优秀的企业文化。良好的企业文化就是企业品牌价值积累的结果,是企业形象的本质体现。同样,也能对无形资产管理产生显著的效果,使其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2篇二

第三十条无形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无形资产进行产权(含所有权、使用权)转移和成果的开发利用等行为,包括转让、开发利用、出售、投资、报废等。

第三十一条学校按照公开、公正、合理、有序的原则,规范无形资产的处置行为,杜绝处置过程中的流失和违规现象。

第三十二条处置无形资产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评估,处置价格不得低于评估值。

第三十三条处置无形资产应符合以下程序:

(一)使用部门提出处置申请;

(二)相关部门组织技术鉴定;

(三)有关部门签署意见;

(四)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报相关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根据批复处置无形资产。

第三十四条无形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按照《南京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学校以无形资产对校办产业或对外投资,要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审批手续,明晰产权关系。

第三十六条无形资产的处置收益属国家所有,应全额上缴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合理分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2篇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无形资产管理,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即能够从公司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协议、资产、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权许可、租赁或者交换的,以及源自合同协议性权力或其他法律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无形资产管理,各事业部及子公司可参照本制。

度执行或另行制定管理细则予以规范。

第二章?职责权限。

第四条?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研发中心或相关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申报或提出购置计划。

(二)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无形资产验收、技术鉴定,办理无形资产的产权确认手续。

(三)负责建立并登记所管理的无形资产台账。

(四)负责办理无形资产的增加、调剂、处置和报废手续。

(五)定期对需要缴纳年费的专利权或对需要缴纳服务费的软件办理缴费手续。

(六)定期对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先进性进行评估,对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无形资产,应当考虑淘汰落后技术。

(七)负责组织无形资产的清查、登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外购软件、商标权及土地使用权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二)负责公司商标登记、注册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基建移交的土地证后续管理工作。

(四)建立并登记商标及土地台账。

(五)负责土地随同固定资产处置相关工作。

(六)协助无形资产使用部门做好无形资产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为无形资产账务核算部门,协助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做好无形资产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取得或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登记相关明细账。

(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同相关部门确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摊销方法及摊销期限。

(三)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无形资产减值测试,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四)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无形资产的处置、报废进行核算。

第七条?各无形资产使用单位或部门应做好无形资产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保证所使用的无形资产安全完整,发挥无形资产使用效益。

第八条?取得方式。

(一)外部取得无形资产,包括外购无形资产、通过非货币性交换取得无形资产、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通过债务重组取得无形资产等。

(二)内部自创无形资产,指公司自行研究与开发取得的无形资产。

1、外购日常经营所需的无形资产由总经理审批。

2、非日常经营所需的无形资产的采购应按照《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

3、通过非货币性交换取得无形资产、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通过债务重组取得无形资产等按《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

自创无形资产由公司评审,报总经理审批,确保无形资产投资决策科学合理。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2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切实维护学校权益,防止无形资产流失,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南京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属各部门,以及以学校名义设立的各种机构。学校无形资产管理相关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另行制定所辖无形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

第三条学校无形资产是指学校所拥有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我校创造价值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校名校誉以及其它财产权利等。

第四条学校无形资产作为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无形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无形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加强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利用,促进其价值的转化;规范无形资产处置行为,提高无形资产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监督经营性无形资产保值增值。

第六条学校无形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无形资产的范围界定、分类和入帐价值的确认和计量;无形资产的增加、使用、处置;无形资产的清查盘点;无形资产的帐务处理;无形资产产权收益管理等。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2篇五

第十八条相关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建立无形资产帐,定期对无形资产帐务进行清查盘点,防止资产流失以及帐外资产。

第十九条无形资产有关业务的帐务处理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无形资产产权登记是国家对学校占有、使用的无形资产进行登记,依法确认无形资产所有权和学校对无形资产占有、使用权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无形资产产权纠纷是指由于无形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不清而发生的争议。

第二十二条无形资产的产权登记与产权纠纷处理按照《河南城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章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和完善无形资产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并按照《河南城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2篇六

(一)无形资产的处置是分公司对无形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成果的开发利用等行为,包括转让、开发利用、出售、投资、报废等。

(二)按照公开、公正、合理、有序的原则,规范无形资产的处置行为,杜绝处置过程中的流失和违规现象。

(三)无形资产处置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并提出申请报告,由经营副经理、分公司经理审批后上报公司,根据批复进行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执行。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2篇七

(一)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准许分公司在一定期间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

(二)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

(三)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

(四)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五)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

(六)非专利技术,又称专有技术,是指分公司所拥有的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已经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

(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某些特殊权利,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还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2篇八

1.1目的为规范宝丰集团及各公司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职责权限,提高经营决策质量,维护公司权益,防止无形资产流失,提高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宝丰集团及各公司无形资产的管理。

1.3定义。

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宝丰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1.4职责。

无形资产作为宝丰集团及各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分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1.5.1.2负责组织对无形资产的清查、盘点、登记及日常监督核查工作。

1.5.1.4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编制无形资产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

1.5.1.5受理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的无形资产技术鉴定申请。

1.5.1.6审核无形资产的增加、调剂和处置办法。

1.5.1.7组织拟订无形资产购置、转让合同或协议书。

1.5.2宝丰集团财务部门职责。

1.5.2.1负责登记归口管理的无形资产明细账,对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

1.5.2.2参与无形资产的验收、检查、处置工作。

1.5.2.3参与无形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设置无形资产编码规则和分类标准。

1.5.3宝丰集团法务部门。

1.5.3.1负责无形资产购置合同或协议书,审定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或协议书。

1.5.3.2审定无形资产业务中涉及的其他法律文件。

1.5.4宝丰集团无形资产使用部门职责。

1.5.4.1依据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的实施细则。

1.5.4.2建立并及时登记无形资产使用台账。

1.5.4.4检查并报告无形资产的日常使用情况。

2.1.1.1无形资产的外购要符合企业发展规划,并经充分论证和严格的审批程序,避免重复和盲目引进。

2.1.1.2无形资产使用部门详细填写“无形资产采购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核签字。

2.1.1.3资产管理部对使用部门提出的“无形资产采购申请表”进行审核,部门。

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交财务管理中心、法务部进行审核。

2.1.1.4按照集团授权审批权限,相关管理部门或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审批。采购。

部门根据批准的“无形资产采购申请表”进行采购。

2.1.1.5无形资产的验收由信息部、研发部门、使用部门、采购部、监察部和资。

产管理部等相关人员共同进行。

2.1.1.6信息部和使用部门对无形资产进行检查,并填写“无形资产验收单”。

一式三联,与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核对一致后,由信息部、使用部门和供货商分别签字确认,并由三方分别归档保存。

2.1.1.7验收合格后,由信息部填制“无形资产移交单”将无形资产移交给使用。

部门,双方确认签字。

2.1.1.8“无形资产移交单”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由使用部门保管,一联由资产。

管理部存档保存并依此作为无形资产转入的依据,一联交给财务管理中心做账务处理。

2.1.1.9集团外购无形资产时,必须取得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有效证件,仔细审核。

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必要时应听取专业人员或法律顾问的意见。

2.1.2.1对于自行开发或研制的项目,应依法及时申请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明。

晰产权关系。

2.1.2.2集团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由研发部门、资产管理部、使用部门共同。

填制“无形资产移交单”后移交使用部门使用。

2.1.2.3集团购入或者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取得土地。

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除已经确定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外,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应当根据合同协议、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无形资产的验收手续。

2.1.2.4集团对投资者投入、债务重组、政府补助、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外企无偿划拨转入以及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均应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

2.1.3宝丰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档案室应对无形资产的有效证件存档保存并建立。

台账。

2.2.1无形资产的使用,使用部门必须向资产管理室提出申请,按照相关的授权。

审批程序,经审批通过并签署有关协议后方可使用。

2.2.2资产管理部收到使用单位或部门的申请后,与相关部门共同对申请进行查。

证,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核后报相关领导审批。

2.2.3通过审批的单位或使用部门持审批后的申请书到资产管理部签订使用或。

保密等相关协议获取使用,资产管理部和财务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对无形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登记、造册,没有通过审批的则返还申请材料。

2.2.4资产管理部按集团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编制集团无形资产汇总表。

及分析说明,为制定集团发展规划及编制集团财务预算提供决策依据。

2.2.5对于长期闲置的无形资产,应及时合理调配,充分提高利用率,盘活其存。

量,发挥最大效益。

2.2.6集团所有部门、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监督无形资产的使用及管理情况,依。

2.2.7各级归口管理部门在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集团责令其改正,并对主。

管部门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

2.2.7.1未履行其职责、对本单位所管辖的资产造成严重流失、损失或浪费而不。

反应、不报告、不提出建议、不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

2.2.7.2在无形资产管理工作中,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滥用职权、擅自。

批准产权变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2.2.8各无形资产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产管理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

请示相关领导,依法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2.2.8.1不如实进行产权登记、填报无形资产统计报表,隐瞒真实情况者。

2.2.8.2未按职责要求工作,致使集团无形资产管理不善,造成严重损失的。

2.2.8.3对于经营投资的资产不认真进行监督管理,不履行投资者权益、收缴财。

产收益的。

2.2.8.4未履行其职责,放松无形资产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2.2.8.5不按规定权限使用无形资产的。

2.2.8.6擅自将无形资产转让、处置和用于经营投资的。

2.2.9在无形资产的管理过程中,对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

和奖励。

2.2.9.1积极开展无形资产管理工作,为企业创造较大效益者。

2.2.9.2在无形资产管理中有创新,运用和推广现代技术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2.2.10资产管理部和财务管理中心定期核对无形资产明细账与总账,对账目差。

异进行及时分析与调整。

2.3.1无形资产的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2.3.2对于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

应填制“无形资产报废单”经资产管理部或授权部门批准后对该无形资产。

进行报废处理。

2.3.3对于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

申请,注明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和可回收残值、预计出售价值等。资产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进行处置。

2.3.4对于拟出售或投资转出的无形资产,有关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处置申请,列明该项无形资产的原价、已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出售价格或转让价格等,报经集团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予以出售或转让。

2.3.5无形资产的处置价格应当合理,报经集团授权部门或人员审批后确定。

2.3.6对于重大的无形资产的处置,无形资产处置价格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

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2.3.7无形资产处置涉及产权变更的,资产管理部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对无形资产。

进行技术鉴定,督促相关人员办理无形资产的产权确认手续。

2.3.8集团出租、出借无形资产时,应由资产管理部会同财务管理中心按规定报。

经批准后予以办理,并签订合同,对无形资产出租、出借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保全费用、税费、租金、归还期限等相关事项予以约定。

2.3.9对于无形资产的内部调拨,使用部门应填制“无形资产内部调拨单”,明。

确无形资产的名称、编号、调拨时间等,送资产管理部审查批准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调拨或转让。

2.3.10无形资产调拨的价值应当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审核批准。

2.3.11出售、出让、转让、变卖集团无形资产,应当经审计部审计。

2.3.12资产管理部要妥善保管好集团无形资产管理文件、资料、产权登记表,建立健全集团无形资产产权登记档案,掌握其变动情况。

2.4.1资产管理部或指定部门主导,财务管理中心配合,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无。

形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如发现遗失、损坏、账实不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办理有关手续,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4.2盘点组织。

2.4.2.1各使用部门根据资产管理员出具的盘点空表,派专人实施盘点,主要负。

责本部门的点计数量,填写实盘数量及差异原因,并出具盘点表。《无。

形资产表》一式三份,经审核后资产管理部或指定部门、使用部门、财。

务管理中心各存一份。

2.4.2.2资产管理部负责汇总,审核盘点表、核对差异、出具盘点报告。

2.4.2.3财务管理中心盘点负责人根据资产管理部上报的汇总表分析写出监盘。

报告,并对盘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和追踪。

3监督检查。

4附件。

3.1《申购单》。

3.2《验收单》。

5执行及解释权限。

4.1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4.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2篇九

(一)无形资产不能继续使用,预期不能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或丧失权利等原因,需进行注销处理的,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或无形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注销申请。

(二)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需注销的无形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对于重大的无形资产处置,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三)注销无形资产应按照无形资产处置审批权限批准后执行。

(一)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或无形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对外处置申请,并提出处置方案。

(二)无形资产处置方案应按无形资产处置审批权限批准后执行。

(三)财务部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公司审计部对公司无形资产购置、管理、处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各环节执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九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无形资产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审计部应当提请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购置、验收、管理、处置无形资产,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损失程度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2篇十

第七条建立由学校资产管理主管部门、相关部门、使用部门(使用人)组成的无形资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第八条国有资产管理处作为学校资产管理主管部门,对学校无形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学校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学校资产管理相关部门办理无形资产的产权确认手续;

(四)组织对无形资产的清查、登记、汇总及监督检查;

(五)参与学校利用无形资产进行投资的可行性论证;

(六)其他相关工作。

第九条学校无形资产管理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无形资产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实施办法;

(二)根据使用部门(使用人)提出的鉴定申请,组织无形资产技术鉴定;

(五)办理无形资产的增加、调剂、处置等审批手续;

(六)检查、指导具体使用部门做好无形资产管理工作;

(七)主持学校利用无形资产进行投资的可行性论证。

第十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学校无形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对其使用的无形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的管理细则;

(二)建立并登记无形资产使用台帐;

(三)提报无形资产处置申请;

(四)检查并报告无形资产的日常使用情况。

(一)校长办公室负责对学校校名、标识的使用进行管理。

(二)科技处负责对科研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批和登记,并将授权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抄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获得专利授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后,相关专利与软件著作权的管理归属于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负责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财务核算管理。主要管理内容包括:

1.专利申请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受理、审批及登记;

2.专利权及专利技术的转让、实施许可合同管理;

3.向社会提供的与专利技术有关的技术咨询与服务等横向课题管理;

5.对学校师生进行有关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等宣传工作,面向全校提供有关咨询和服务。

(三)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与网络教育学院等部门对招生特许权负责。主要管理内容包括:

1.以学校名义在国内外招收各类学生;

2.以学校名义与国内外大学或企事业单位联合办学,联合招收和培养研究生;

3.对利用学校名义未经许可招收各类学生的行为予以制止。

(四)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宣传部、出版社、图书馆等部门,对著作权及其等同权利部分进行登记管理。

(五)房地产管理处负责对学校土地资源的使用和管理。包括:

1.对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变更的管理;

2.建立健全学校的土地档案资料,制定土地使用管理办法;

3.处理与相关单位或个人之间产生的土地产权纠纷。

(六)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域名类无形资产管理。

(七)资产经营公司及后勤集团负责其所属单位(企业)无形资产的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无形资产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使学校获取效益的功能,并且发挥其功能的能力能够被证实;

(二)取得该资产的成本能够计量。

第十三条学校外购和自创形成的无形资产,通过接受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依合同约定应界定为学校所有的无形资产,其所有权属于学校。

第十四条学校无形资产主要包括:

(三)著作权(的其它无形资产。

第十五条学校无形资产按下列规定计价:

(五)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计价应根据其公允价值确定;

(六)盘盈的无形资产,按现行价值计价;

(七)其他形式形成的无形资产按有关规定计价。

无形资产一般在发生自行开发、购置、受让、转让、对外投资等行为并经过法定机构评估后,才能计价。

第十六条拟使用学校无形资产的单位或个人需向学校无形资产管理相关部门提交使用申请书,申请书应注明使用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地址以及使用的资产、期限等事项。

第十七条学校无形资产管理相关部门对使用申请进行查证,提出审核意见,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必要时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定。

第十八条申请单位或个人持经审批的申请书与学校无形资产管理相关部门签订使用协议,就使用的具体事宜进行约定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学校无形资产管理相关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确定无形资产使用的收费标准,必要时应请有关专业机构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第二十条对使用学校校名、校标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审查其资格、资信;用于经营或对外服务的,要签订合同,合理取费,定期检查。对损害学校权益的,应及时收回授权。

第二十一条学校占有、使用的无形资产发生产权纠纷,应按规定程序予以调解,或依法通过仲裁、诉讼解决。

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无形资产使用考核制度。及时合理调配长期闲置的无形资产,充分提高利用率,盘活存量,发挥使用效益。

第二十三条无形资产增加主要是自创、购置、受赠、受让、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无形资产的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二十四条外购无形资产要符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经过充分论证,严格审批程序,避免重复、盲目引进。

第二十五条自行开发或研制的项目应依法及时申请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明晰产权关系,依法确定学校的所有者地位。

第二十六条涉及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不增加无形资产的帐面价值。

第二十七条建立健全无形资产清查制度,每年年度末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对盘盈、盘亏的无形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二十八条定期对无形资产的帐面价值进行检查。如发现以下情况,应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重新评估并在相应帐簿中登记,且在无形资产的报告中予以披露:

(一)该项无形资产已被其它新技术等替代,为学校创造效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二)有充足的理由确信该无形资产的价值大幅下跌,且无法恢复;

(三)其它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的帐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形。

第三十条根据充分分析论证,认为有关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学校带来利益时,学校应按规定的程序将相关无形资产的帐面价值予以注销。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学校带来利益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该项无形资产已被其它新技术等替代,且不能给学校带来利益;

(二)该项无形资产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且不能给学校带来利益。

第二十九条学校建立无形资产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无形资产的使用和运营情况。学校无形资产管理的相关部门和使用部门,应严格按规定的格式和期限对其管理或占有使用的无形资产的存量、状态等作出报告。对造成无形资产损失的重大事件应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部门。

无形资产管理论文2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国有资产管理,保证医院资产的安全性与完整性,根据财政部、卫生部颁发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卫生局制定的《天津市医院财务制度实施办法》,特制定《环湖医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1、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1.1、购建万元以上固定资产。

购建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一般由使用科室或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院长、纪检书记签字批准后,方可购买。

2、购置。

固定资产购建应由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监督部门及专业人员等共同参与,并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招标、签订经济合同以及必要的社会审计等程序,确保购建过程公开、透明,降低购建成本。

3、验收以及入账。

取得固定资产时,归口管理部门以及使用部门人员应根据合同规定内容严格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同时,应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及时登记入账,登记固定资产帐卡,防止账外资产的存在。

4、使用。

4.1、医院建全三账一卡制度,即:财务部门负责总帐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及建立使用部门卡片(台账一式二份),财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各执一联。

4.2、大型贵重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4.3、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按期报废,并与财会部门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5、处置。

5.1.1、医院无偿调出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机动车辆(不含轻骑、摩托车)及单位价值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各种设备,首先由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向医院提交申请无偿调出固定资产的报告,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以及《固定资产调拨单》,报卫生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再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批。医院财务部门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出具的《批复书》调整医院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5.1.2、医院无偿调出单位价值在10万元以下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各种设备或单价在1万元以下但一次性批量无偿调出在万元以上的各种设备,由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向医院提交申请无偿调出固定资产的报告,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以及《固定资产调拨单》,报卫生局主管部门审批。

医院财务部门根据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批复调整医院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5.2.1、出售固定资产的处置程序及审批权限。

医院出售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机动车辆(不含轻骑、摩托车)及单位价值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各种设备,首先由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向医院提交申请出售固定资产的报告,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报卫生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再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批。医院财务部门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出具的《批复书》调整医院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5.2.2、医院出售单位价值在10万元以下、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各种设备或单价在1万元以下但一次性批量出售在万元以上的各种设备,由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向医院提交申请出售固定资产的报告以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评估确认文件,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报卫生局主管部门审批。

医院财务部门根据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批复调整医院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5.3.1、医院报废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机动车辆(不含轻骑、摩托车)及单位价值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各种设备,首先由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向医院提交申请报废固定资产的报告以及由专家或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意见书,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和《固定资产报废单》,报卫生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再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批。医院财务部门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出具的《批复书》调整医院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5.3.2、医院报废单位价值在10万元以下、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各种设备或单价在1万元以下但一次性批量报废在万元以上的各种设备,由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向医院提交申请报废固定资产的报告以及由专家或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意见书,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和《固定资产报废单》,报卫生局主管部门审批。

医院财务部门根据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批复调整医院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5.3.3、医院报废单位价值或批量报废价值在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应由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向医院提交申请报废固定资产的报告以及院内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和《固定资产报废单》,财务部门据此调整医院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5.4、报损固定资产的处置程序以审批权限。

报损是指对发生的国有资产呆帐损失、非正常损失等,必须进行核销的国有资产处置行为。

5.4.1、医院报损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机动车辆(不含轻骑、摩托车)及单位价值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各种设备,首先由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向医院提交申请报损固定资产的报告、报损资产的损失价值清册、鉴定资料和非正常损失的原因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报卫生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再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批。

医院财务部门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出具的《批复书》调整医院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5.4.2、医院报损单位价值在10万元以下、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各种设备或单价在1万元以下但一次性批量报损在万元以上的各种设备,由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向医院提交申请报损固定资产的报告、报损资产的损失价值清册、鉴定资料和非正常损失的原因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报卫生局主管部门审批。

医院财务部门根据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批复调整医院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5.4.3、医院报损单位价值或批量报损价值在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应由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向医院提交申请报损固定资产的报告、报损资产的损失价值清册、院内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和非正常损失的原因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财务部门据此调整医院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医院审计部门对处置固定资产全过程予以监控并出具院内审计报告。5.5、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支出计价;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捐赠方提供的资料或同类无形资产估价计价;商誉除合作外,不得作价入账。5.5.1、无形资产从取得当月起,在法律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单位申请书的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和合同或单位申请书都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不少于十年的期限摊销。

5.5.2、转让无形资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计入其他收入。医院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摊余价值),应计入其他支出。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