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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学习心得通用(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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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学习心得通用(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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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各种语文辅导班或学习小组,可以加深对语文知识的理解和应用。怎样处理失败和挫折,重拾信心?以下是一些关于如何提高自我学习能力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学习心得通用篇一

上学时,老师常说:“学好数理化,走遍全天下。”基层干部除了要当好“多面手”,还要学好“数、理、化”,既能发展集体经济,让群众脱贫致富;还要在平时学好理论知识,把党的好声音传到群众中去;更要学会化解疑难纠纷,促进团结和谐。因此,要当好群众满意的基层干部,就需要学好“数、理、化”。

“数”——算好经济账。在第七个国家扶贫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激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向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因此,基层干部要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多下村听取群众的意见,分析产业结构,探索出适合本地的发展路子。培养一批发展集体经济的“领头雁”,积极为他们提供政策扶持,技术指导和培训,让致富“领头雁”带动群众共同脱贫致富。只有为群众打好脱贫致富的经济算盘,真正地让群众的腰包鼓起来、日子甜起来,群众才会听党的话,跟着党走。

“理”——夯实理论基。基层干部是党和群众之间的纽带,不脚踏实地学好理论知识是寸步难行的。面对群众急需咨询办理的各项业务,理论知识不扎实,推过来绕过去,最后会失去群众的信任。面对党组织传达的学习精神和政策方针,不认真去学实学透,就难以把党的好声音传到群众中去。因此,基层干部要时刻保持理论学习状态,利用学习强国、中国组织人事报等学习网站平台深入学习,深读《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习近平在正定》《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等,将学习的理论知识融入到服务群众的实践中。

“化”——化解纠纷结。基层干部在基层一线,面对着群众的经济纠纷、邻里纠纷、土地流转等影响到群众的根本利益的事情,化解方法不得当、不及时、不满意,就会使小问题激发出大矛盾,甚至影响到安全稳定。所以,化解矛盾纠纷难题是基层干部的必修课。应多向有丰富调解经验的前辈学习调解技巧,用好《民法典》这本化解秘籍,在实际化解群众矛盾中,始终秉着公平公正、依情、依理、依法去化解,不感情用事,不搞私人关系,更要廉洁自律,唯有这样,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才能取得群众的信任支持,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为基层增加稳定和谐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学习心得通用篇二

“从12月28日至1月26日的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民法典草案共收到13718位网民提出的114574条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新近透露的这组数据,可见民法典之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此前决定,酝酿多年的民法典草案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部新中国成立70年来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共7编加附则、84章、1260条,被誉为中国”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不仅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将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发挥基础性作用。

民法典自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1260条。律师从头到尾都要熟读、记忆、掌握每个知识点。需要无数个日日夜夜学习才能精通。

民法典自20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正所谓: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民法典,是保护人民的宝典!

这部法典,关系每一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她很温柔,守护陪伴着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也很露道,出台之后,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将不再保留。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要不忘学习《民法典》o让《民法典》的为民思想和情怀,更加激励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让即将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成为《民法典》行稳致远的坚实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学习心得通用篇三

作为党员干部,都了解民法典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党员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心得,以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0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此,我们迈入民法典时代。新编纂的民法典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七编。民法典是对过去民事单行法以及司法解释的传承继受和创新发展,一些与时俱进的新理念也体现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的变化还体现在,基于立法严谨性的技术要求,对过去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解释中表述不够清楚或者不够准确的规定进行了非实质性修正;基于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对其部分内容进行了实质性修改。非实质性修正主要包括概念使用与语言表述的改变,部分法律条文中个别词语的改变,句子前后标点符号的改变等。作为我们法律人,不但要关注民法典中的实质性修改,还要关注非实质性修正。下面就民法典中的部分非实质性修正谈几点学习心得:

民法典对过去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解释部分法律条文中的“要求”一词修改为“请求”。立法机关之所以把“要求”一词修改为“请求”一词,这说明“要求”和“请求”二词的含义肯定不一样,二者有细微的差别。“要求”是指提出具体愿望或条件,希望得到满足或实现。而“请求”是指提出要求,希望得到满足。“请求”含有处于被动地位的意思,希望别人能按自己的意思办。而“要求”是自己处于主动地位,带有命令似的口吻。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除了通过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用“请求”一词外,立法机关用的都是“要求”一词。看来,在立法者眼里,家事是可以天经地义的“要求”。除了家事外,要么“要求”,要么“请求”。不过有意思的是在民法典继承编中,“请求”一词只出现了一次,“要求”一词一次也没有出现。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个别语句的表述进行了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只是表达了当事人有请求的权利,至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支持还是不支持当事人的请求这层意思并没有表达出来。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中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就表达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支持也可以不支持这层意思来。这前后的变化体现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表述的更清楚。

以上摘出的只是民法典非实质性修正中的一小部分,个人的理解可能有不到位的地方。民法典的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先理解吃透民法典后再运用到实务中去,在实务中成熟运用民法典也需要一个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诞生,是我们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民法典的颁布施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注入了强大法治力量,必将助推“中国之治”跃上更高境界。学习掌握和贯彻实施民法典,是军队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学习民法典,重在强化法治思维;遵守民法典,重在坚持领导带头;维护民法典,重在尊重法律权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将编纂民法典列入党中央重要工作议程。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就民法典编纂工作所作的请示汇报,作出重要指示,为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经过5年多工作,民法典终于颁布实施。这部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其中的不少制度设计,不仅是我们国家,也是世界民事立法领域的首创,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新成果和发展方向,为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为人类法治文明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经过党支部党课的学习,《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们不仅要细细体会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时时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人民利益至上,举起法律武器维护人民利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民法典》增强了民事权力种类,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力,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人民需求至上,建德治屏障增进人民福祉。公平正义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前提。新时代下,人民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必然对公平正义有更好层次的需求。要顺应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民法典》确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关民事法律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

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让《民法典》的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融入日常生活,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这部具有着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志的《民法典》必将助推“中国之治”跃上更高境界,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征程上树起又一座法制丰碑。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半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民法典就此诞生,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国人民拥有了一部真正属于自己的民法典。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用法律武器维护人民权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环节。

“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作为一部“新法”,对现有民事法律进行了梳理、整合、完善,使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系统性、协调性。民法典增加了民事权利种类,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利,加强对弱动群体的保护,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首先自身要学法法懂法,将法律学习及运用贯彻到工作始终。要自觉通过各种形式学习各方面的法律知识,强化法学理论素养,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及水平,全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运用法律武器切实保护人民的权益不受到侵犯。

公平正义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前提。新时代下,人民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必然对公平正义有更高层次的需求。要顺应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民法典确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关民事法律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党员干部要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打铁还需自身硬”,维护公平正义首先要从自身做起,要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一种品德修养、政治情操,要坚持公道正派、公正无私,坚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观念,坚持原则按规矩办事,自觉抵制人情风、关系网,戒行“潜规则”“乱作为”,将公平正义贯穿于工作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人民服务至上,体现于为民办好每一件实事,体现亍为民服务的每一细节。民法典贯穿人民服务至上的立法原则,对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和隐私权等诸多方面作了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人民安全的守护。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守法律至上、权由法定、依法行权的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为人民谋划、发展、推动、完成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范为人民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定政策,坚决杜绝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真心真意做好人民的“服务员”。领导干部更要做好模范,深入群众,不群众打成一片,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带头捍卫法治,依法办事,坚决树立法律权威性,保证人民的并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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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6月1日,民法典全文正式公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早已成为两会上代表委员的热议焦点和生活中群众百姓的热门话题。它集中反映了人民意愿,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是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中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的立法目标是保障人民需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19年地方各级法院受理案件3156.7万件,审结一审的刑事案件129.7万件,这意味着受理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属于民事案件。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矛盾,民法典将成为重要的法治保证和有效的法律利器。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民生关键问题给与多角度、全方位的回应,体现人民需求,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开启人民权利保护的新时代。

民法典的立法原则是以人民为中心。1260条,10万余字,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条文、字数最多的一部法律。民法典是对我国现行民事法律规范的系统性整合、修改和完善,在字里行间呼应着社会现实,用行文条款书写着人民权利。它囊括了全部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在社会生活中所涉及的方方面面,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可以说,人的“生老病死”各个阶段的权利,都可以在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中找到答案,且围绕着“人”做出了周全的利益保障。

民法典的运作形式是开门立法,广纳民意。历时5年,草案各编10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10次并收到102万条意见……这些数据正是《民法典》开门立法、广纳民意的充分证明。集民智、映民意、应关切,吸引更多的公民和机构参与立法过程,通过广开言路的形式,充分考量和吸纳民意,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而群众意见的接受和采纳,更是与民心民意达成共识的最好证明。

民法典有着太多的闪光点。它体现了时代的精神和特征,有典型的中国特色与风格,对中国问题作出了回应,与时俱进,有发展眼光。它是中国人民“保障私权”呼唤的最有利回应,这种回应既凸显观念的进步,更体现了“人民至上”的立法精神。它的诞生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维护人民切身利益,将深刻影响我们每个人。这样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正承载着亿万人民的期许阔步向我们走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学习心得通用篇四

2020年5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称民法典),一经公布,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讨论的热点。作为基层干部,就要蹭这个热点,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同时,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带头人和老实人,让民法典根植于心、笃于行。由于内容太过丰富,难以写出全部体会,现仅就有关《民法典》方面,深刻领会老师的讲课精神,再谈些心得体会。

一、民法典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二、了解了王晨副委员长关于民法典草案的说明:黄瑞老师在讲课中说,编纂民法典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二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三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四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五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因此,编纂民法典的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就很明确了。编纂民法典采取“两步走”的工作思路进行: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再与民法总则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

三、编纂民法典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方面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五、5.29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说明党中央对切实实施民法典十分重视,我们必须好好学习,好好执行。

六、我的体会:

2、民法典以人为本更好维护人民权益,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有法可依,更加有了安全感。

3、民法典内容广泛,涉及到人民群众的方方面面,可以说碰到任何问题都可找民法典解决,这真是我们的福气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学习心得通用篇五

3月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了第二次全体会议,其中一项议程是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此次提请大会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共有11章,涉及民事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责任等主要内容。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民法在本质上是权利保护法,规定并保护着人们的各项民事权利,使得民事主体能够在法律呵护下,通过自由意识,以自己财产与行为,进行生产生活。为了契合社会发展,更好满足人们对权利的诉求,就要通过不断丰富法定权利的外延,实现法律的良性变迁。在这些方面,民法总则草案亮点多多。

调整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标准。当前,未成年人生活环境、身心发育水平较立法之初发生了巨大变化。尤其是,如今未成年人处在信息时代背景下,接受着现代教育与信息洗礼,他们所拥有的社会经验与当年的同龄人不可同日而语。现行法律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民法总则草案将这一标准降低至六周岁,规定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改变了当前该年龄段孩子民事行为几乎一律无效的法律现状,也将减少市场主体因难以分辨孩子真实年龄而导致交易无效的可能。

扩大了被监护人的范围。现行的民法通则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进行了规定,而民法总则草案将此扩大至“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这意味着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或将被纳入监护体系。

明确了如何界定和保护胎儿的利益。民法总则草案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这将对胎儿民事权益保护起到实实在在的作用。

在权利范围的扩展上,民法总则草案的规定也可圈可点。如,将诉讼时效从两年延长至三年;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正式界定为民事权利等。

总体而言,民法总则草案坚持了民法体系所必须具备的权利保护取向。相信草案将使我国民法体系更加完善,为我们描绘出更为多彩的权利画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学习心得通用篇六

说到相声,大家一定不陌生。相声经过历史长河变迁发展成为祖国的国粹,每年的春节联欢晚会必不可少的节目,相声依然深受群众喜爱。基层工作如同相声艺术,扎根于民间、源于生活、直接面对面服务人民群众。想要做好基层工作,当好基层干部,让人民群众得实惠、获幸福,需练好说相声的四门基本功。

练好“说”功,以表达促距离。在基层工作中,接待群众来访,调解各种矛盾纠纷、传递党的声音、宣传政策方针、参加各种会议,都必须发言。尤其是社区的会议,从社区干部会到党小组会,甚至一定规模的党群大会,基层干部往往是主角,讲话水平的高低对整个会议的成功与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社区,如果不会讲,干部肯定寸步难行。

练好“学”功,以理论贯实践。“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基层工作错综复杂,牵涉的政策法律法规许许多多,党组织工作要学习党章党规、党的方针政策,化解矛盾纠纷工作需要学习《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文,面对群众的困难需求,此时基层干部必须胸有成竹,傍木而行处理每一个具体问题,这样才能使群众心悦诚服。要做到这一点,就要靠平时的学习和积累,会学习、不断充电,才能应对复杂的工作局面。

练好“逗”功,以亲民赢人心。在基层工作,面对群众的不理解,我们要理解忍耐,寻找原因,解决问题。常常会有干部抱怨基层工作不好搞,导致干群矛盾时有发生,说到底是我们没有真正把自己融入群众中去。当我们深入到群众的生活中倾听他们的困难诉求,切实为他们解决一些的实际困难,多说群众话,听百家言,知千家情,相信群众就能理解基层干部,在心里把基层干部视为他们的“贴心人”。

练好“唱”功,以行动颂恩情。大数据新媒体时代,媒介素养是当下基层干部必须具备的技能之一,学习写作、多看时政要闻才能更好地把党和政府的“真声音”“好声音”唱到人民群众心中去,把群众的所思所想和感谢唱回党和政府中去。

于谦的《咏煤炭》里这样写道,“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进入新时代、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基层干部不仅要练好“说、学、逗、唱”的基本功,还要深入到群众中去干工作,及时解决群众所急所忧所思所盼,更加奋发作为,更加走心服务,把基层建设好,把群众引领好,以实在成绩向党和人民交出优异答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学习心得通用篇七

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中国也将全面进入民法典时代。每个领导干部都要上好“三堂必修课”,做知法、懂法、护法的坚定践行者和忠诚捍卫者,不负人民群众的更多“期待”。

第一堂课:提高认识。法律,国之重器;法典,则是重中之重。历时5年多编纂完成的民法典,字数超过了十万,包括七编、1260条、80余章,其体量远远超过我国其他法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承载着几代人的期盼,凝聚着无数人的心血,才能将其称为法典。人生中的每一步,出生、教育、成长、事业、婚姻,几乎都浓缩在民法典里,人生中的每一个民事行为,消费、签订合同、物权登记都与民法典息息相关。基层领导干部更要深刻领悟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重视民法典、学习民法典,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很多民事问题,才能从这本“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中找到解决办法。

第二堂课:学懂弄通。懂是学的结果,更是学的收获。民法典是我国的重要性法律,更是全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党员群众的民事行动指南。民法典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高票通过之后,宣传贯彻执行好民法典就显得尤为重要,其中最紧迫的任务就是宣传民法典。宣传民法典首先要学懂弄通民法典,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学原文、悟原理,从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结构、内容等多个维度加以学习研读,形成系统的认识和理解。党委、政府应把民法典作为向党员领导干部推荐的必读书目,党校、行政学院应将民法典纳入主体班次的重要学习内容。

第三堂课:躬身践行。无用之学是清流,无用之言是空谈,学而不用等于不学。民法典的生命在于实施,民法典的权威在于执行。民法典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必将是“大国重器”而不可替代。领导干部要通过学习运用,坚定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做法治上的明白人,做依法办事的“实干派”。领导干部要用好民法典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来保护人民、造福人民,确保民法典在维护群众权益、调解矛盾纠纷的权威地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学习心得通用篇八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在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等局部地区就制定实施了涉及土地、婚姻、劳动、财经等方面的法律。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相继制定实施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重要法律和有关户籍、工商业、合作社、城市房屋、合同等方面的一批法令。我们党还于1954年、1962年、1979年、__。

年4次启动制定和编纂民法典相关工作,但由于条件所限没有完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商事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先后制定或修订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涉外经济合同法、继承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企业破产法、外资企业法、技术合同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著作权法、收养法、公司法、担保法、保险法、票据法、拍卖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一大批民事商事法律,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党的__。

以来,我们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把编纂民法典摆上重要日程。党的__。

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对编纂民法典作出部署。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经过5年多工作,民法典终于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实施好民法典,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

第二,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

第三,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

第四,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

第五,加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研究。

通过这次学习,我充分认识到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做好宣传工作,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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