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定范文简短(优秀12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9 18:37:01 页码:8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定范文简短(优秀12篇)
2023-11-19 18:37:01    小编:ZTFB

如何更好地应对挑战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充分准备和积累素材,包括文字、图表、案例等,以提供足够的论据和支持。请看下面的一些示例文本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定范文简短篇一

第一条 为了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员工整体文化素养,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鼓励员工多读书、读好书,提高图书使用效率,加强图书管理,减少图书损坏和遗失,给员工提供一个舒适的阅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图书范围

专业技能、企业行政管理、安全管理、修养礼仪、生活休闲图书、期刊等。

第三条 阅览室开放对象

只供本公司内部员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第四条 阅览室开放时间

其他时间不开放。

第五条 阅览室管理

(一)由办公室负责图书阅览室的日常管理。负责图书的购买、整理、盘点等;每月30日盘点;负责新购图书的编号、登记,应将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室登记总簿》。

(二) 阅览室由后勤管-理-员负责管理。职责如下:

1.负责阅览室图书的登记、盘点工作;

2.按公司规定的开放时间,按时开门和关门。

(三)进入阅览室员工职责

1.负责阅览室图书的维护工作;

2.在公司规定的开放时间进入阅览室阅读;

3.负责保持阅览室的卫生。保持地面、桌面、书架、书籍、报刊的整洁干净。

4.不撕书、毁书。并互相监督及制止员工撕书、毁书等行为。

第六条 阅览室入室规定

(一)员工进入阅览室。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食品进入阅览室。不得将不属公司员工的亲朋好友及小孩进入阅览室。

(二)保持良好的阅读环境。员工进入阅览室后不得大声喧哗,走路轻、说话轻、搬放桌椅轻,并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

(三)保持室内卫生。请勿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杂物;不得从事与读书无关的活动,不得影响他人阅读。

(四)不得携带非阅览室所有的书刊、报纸、音响制品进入阅览室内。

(五)讲文明、懂礼貌、注意言行。夏季入内不得穿背心、三角短裤。

(六)爱护阅览室内的书桌/椅、书籍等公共财物。不得在图书上批改、圈点、划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价或原价赔偿。

(七)阅览室读物一律不外借,每人每次持读物不超过两册,看完后应及时放回原位。

(八)严禁偷换、盗窃读物。员工进入阅览室不得携带中、大型箱包(随身携带的腰包、拎包、挎包除外),与阅读无关的私人物品由个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第七条 图书交流及捐赠公司倡导以交流形式与人分享。提供图书交流的,随时可提出收回本人图书,综合部随时办理手续归还书主; 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归入图书阅览室统一管理。

第八条 本办法自图书阅览室开放之日起执行。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图书室书籍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提升员工综合素质,鼓励员工多读书、读好书,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征集与购买

总经办负责征集与购买图书,公司员工可自行贡献图书供公司统一管理,所赠书籍所有权仍归个人所有。

每季度由各部门上报培训学习计划,需要的专业书籍由总经办统一汇总后申请,并经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后进行购买。

四、图书管-理-员职责

1.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负责图书的保管、借阅工作,并对《图书室书目》、《图书借阅登记表》进行登记并定期存档。

2.掌握新书出版信息,结合员工反馈信息及实际情况添购书籍,充实书库,满足员工的学习要求。

3.新书购进后,公示新进图书,并及时更新《图书室书目》以便查阅。

4.做好员工借阅工作,认真填写《图书借阅登记表》。

5.根据《图书借阅登记表》的变更及时更新《图书室书目》信息,以方便员工查阅当前书籍信息。

6.进行爱护书籍的.宣传教育,做好图书的防尘、防潮、防蛀、防火、防盗的工作。发现破损,要及时装订和修补。

7.每月清点书籍,提醒并督促员工到期及时归还书籍。

8.对恶意损毁、丢失书籍等行为提出处罚建议。

五、图书借阅管理

1.由图书管-理-员负责图书借阅工作事项,图书管理处罚事项的批准和执行。

2.本公司图书不准外借或转借于非公司人员,仅以本公司员工为限。

3.员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因公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4.借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14:00,借阅者可以在这段时间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5.借书应先查阅图书是否在库,借阅书籍需填写《图书借阅登记表》,借阅人在借出和归还书籍时须签字,图书管-理-员负责批准审核。

6.每人每次借阅图书限2本(因公务借阅或其他特殊原因借阅除外)。

7.外借时间限制:外借期限为2周,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只能续借1次,借阅期不得超过1个月。

8.图书借阅期限到后应按时归还,借阅还后请自觉将书按类别及编号放回原处,归还日逢休息或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9.员工离职时,由图书管-理-员为其办理图书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六、相关规定

1.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不珍惜图书,故意损坏者视情况而定罚款5-50元。

2.员工借出图书如有撕页、剪裁、严重破损或遗失等影响书刊完整性借阅的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赔偿。

3.借阅人赔款后又找回原书,所赔款项如数退还本人。

4.借阅人逾期不还图书的,在公司公示栏中公布。经图书管-理-员提醒督促,7天内仍不归还书籍者,通报批评并取消其1个月的借阅资格。

5.员工借阅图书学习,要与同事互相沟通交流,共同进步。鼓励员工养成每日一读,每日一记(记录学习心得)的好习惯,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用。同时可作为公司评选优秀(进步)员工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附则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由总经办负责解释与修订。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定范文简短篇二

1、图书馆、阅览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

2、学校应根据自己实际,结合形势,制定图书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及剔旧原因。

3、图书资料应兼顾学生、教师向不同需求及国家教委、省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书刊进行征购。

4、图书馆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有保存价值的期刊要装订成册,并进行财产登记。

5、所购图书应按《中国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古书观版进行分类。

6、图书著录应按《普通中文图书标准著录法》进行。

7、学校图书馆应按照国家标准设卡片目录,分别设置公务目录(书名目录)、读音目录(分类目录)和排架目录(分类目录)。

8、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损失赔偿等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9、图书馆应做到防潮、防腐、防蛀、防光、防火、防盗等六防工作,并配置相应的设施。

10、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外借、月浪、推荐新书等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阅览指导课。

11、图书馆、阅览室工作人员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经三方(校领导、接受人、移交人)签字后,才算移交完毕。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定范文简短篇三

一、成立图书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贯彻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应急措施的实施和消防隐患的'消除,领导图书馆消防安全工作。

二、实行馆、部、库(室)三级消防安全管理体制,馆领导及各库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分别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各级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对全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掌握消防安全知识,

提高处理应急事故能力。结合本馆实际,采取防范措施,做好预防工作。

四、全馆人员都要熟知本部室的消防器材存放处和使用方法,熟知火警电话号码(119),以及报警注意事项。

五、各部门、书库、阅览室等公共场所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以及电暖器等设备,非火警不得动用消防设备。

六、工作地点的照明灯具必须保持完好,电源插头、插座或电源开关,如有接触不良或损坏者,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用电超负荷。停电期间严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剧毒等危险品进馆。确因馆内工作需要,须经图书馆办公室批准,并有专人保管使用,以防意外事故。

八、各部室的门窗、仪器设备要及时检查。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水电是否切断,发现有损坏及时报馆办公室修理。

九、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定期检查消防水泵、灭火器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格按要求进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十、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馆内不准停放各种车辆,通道内不准堆放物品。

十一、馆值班室安排专人日夜轮流值班。值班者要坚守岗位,

认真履行值班人员守则,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要交待清楚。

十二、节假日期间,安排值班人员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定范文简短篇四

一、图书室要认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育同学的阅读喜好,适时为师生供应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本》和《文献著录总则》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订立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绝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适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适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老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一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5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七、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宝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细小损坏者要给以批判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同学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常常保持室内乾净,积极实行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同学毕业、转学等,要自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定范文简短篇五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高尚的思想品德。

2、热爱图书馆事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精湛的业务水平。

3、坚持“读者第一”的宗旨,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途径、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和图书馆的各项规定,服从领导安排,具有较强的法纪和组织观念。

5、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按质按量完成本岗位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效率,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

6、同事之间要团结友爱,以诚相待,宽人严己,相互理解,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严禁“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小人作风,部门之间要主动配合,具有融洽的人际关系。

7、关心集体,热爱公益,爱护馆藏及设施,保持馆内清洁卫生,自觉维护图书馆的声誉,具有高度的爱馆意识。

9、仪容端庄,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言语礼貌,做图书馆精神文明建设的先锋,争当文明礼貌的模范。

1、全馆工作人员都应保持良好的形象,仪表端正、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气,上班期间不得闲聊、吃东西、干私事、不准翘二郎腿,不准将脚伸到桌椅或书上,不许端着水杯与读者说话。

2、要热情诚恳,面带微笑地接待读者,严禁对读者使用难堪的话,或对读者进行训斥、冷嘲热讽、命令等。

3、对读者服务要耐心细致、有问必答,要有“百问不厌,百找不烦”的热情,尽力满足读者的要求,切勿低头干事而不理睬读者。

4、要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的业务和技术,能准确迅速地为读者提供书刊文献,严禁为自己方便而信口讲“没有这本书”来敷衍读者,拒绝给读者借书。

5、要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得与读者争吵,因工作中出现差错,要主动向读者道歉。对违反馆内纪律的读者,要好言相劝,耐心教育,并按馆有关规定处理。遇到难办的事,应及时逐级上报,待日后妥善处理。

6、提前到达工作岗位,作好班前准备,准时开放,按时闭馆,不得提前催促读者。

7、全馆工作人员应模范地遵守院纪馆规,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利用工作方便超量超期借阅书刊,更不得在书刊加工各个环节上私自挪用,工作时间内一般不打私人电话、不会客。不准非本馆工作人员入值班台。

1、对购入图书按发票、清单进行验收、盖章、核算登记。

2、及时对图书进行计算机编目,严格按《中图法》第四版进行分类、编目,新书入馆一月内要求上架,尽量做到不积压。

3、及时移交及编好的图书给有关书库,并负责办理移交手续。

4、定期向读者宣传、介绍新到图书,张贴新书导报。

5、每学期末要做好采编室的统计工作。

6、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乱翻乱放。

7、采编室图书和电子出版物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出外或转借他人。采编室工作人员不准截留图书,违者按学院相关条例严处。

1、新书入库,要认真进行清点验收,验收无误后,即在“图书入库记录薄”上登记,并及时上架。

2、书库图书全部严格按分类索书号排列,对大型图书、画册、挂图等可另行集中存放,但应在该书原架位处用代书卡标明存放地点,以便查找。

3、读者还回馆的图书,应做到及时上架,如有书标脱落和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随意作废书处理。

4、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本人借阅书刊应按馆内规定由他人办理手续,不得自行留书和随意将书刊拿出书库。

5、定期进行书库清扫,保持书库和书刊清洁。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品、杂物和食品,经常检查库内门窗和水电设备,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确保书库安全。

6、对于闭架书库,非书库工作人员,未经批准同意,一律不得入内,馆外人员进入书库须经馆工作人员同意,或由专人陪同,但均不得带包入库。

7、书库钥匙由工作人员保管使用,不得任意转交他人,更不得任意配制;钥匙丢失要尽快报告,及时更换门锁,否则造成书刊丢失由当事人负责。

8、凡私自将书刊带出库外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书刊丢失和其他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工作人员必须热情、周到、主动地为读者服务,不允许与读者发生争吵,或以各种理由拒绝为读者借书。

1、阅览室采用开架阅览方式,读者进入阅览室必须把借书证放在代书板架上,并拿相应号码的`代书板,而且读者必须在登记本上签到。读者不得带任何书籍和书包进入阅览室,中途出入,须出示代书板;出室,先取证件,再拿其他物品。

2、阅览室所有的期刊、报纸只准在室内阅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携带出室外。

3、为防止期刊乱架,所有读者一次只能取一本期刊,并必须将代书板放入所取书的位置,且不准损坏和撕毁、裁剪期刊,否则一经发现,处以相应杂志全年价十倍以上的罚款,读者看完书后必须把书放回到原来的位置。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禁止在室内吃一切食物。

5、讲究文明礼貌,不准穿背心、裤衩、拖鞋入室。

6、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喧哗、聊天、谈笑、吹口哨。

7、爱护公物,不得在桌面、墙上涂抹、刻画,如有损坏,责令其修好或按价三倍罚款。

8、看完期刊和报纸,归放原处,离开座位时,要轻轻将椅子放入桌下。

9、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做文明读者。

10、违反本制度者,将按馆内有关办法处理,对情节恶劣者,报请学院处理。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定范文简短篇六

1、图书馆报刊阅览室对已办理借书证的师生员工开放。

2、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图书室,不得将书包、雨具和私人书刊带入库内,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内。

3、借阅图书时,须保持室内整洁和安静;严禁在书库里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废弃物。

4、图书室开放时间:周一、五中午12:00—14:00;周二、三、四下午15:00—17:30。

二、图书馆借书证发放和使用规定。

1、凡我校教职工和经正式注册入学的学生都可按规定凭有关证件申请领取借书证。

2、新生办理借书证应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或由图书馆采集学生电子照片信息,集体制作借书证。

3、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借书证要妥善保管。如有涂改、缺角的,均属无效,不得使用。

5、借书证如遗失,应及时来馆挂失,如挂失后找到了原有借书证,应到本馆注销挂失。如补证后又找到原借书证,须将原证交回本馆。如发现仍用原证借书者,作违纪论处。

6、补办借书证须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凭校牌或学生证自行到图书室办理补证手续。

三、借书规则。

1、凡借阅本馆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2、每次借书以一册为限。

3、借书期限,每次为一个月。如确实需要,可在到期前来馆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以续借一次为限。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借出的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馆的要求,主动到图书馆归还。

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回本馆,否则本馆不予签盖离校证明。高三学生须在5月1日前还清书籍,否则暂缓发放毕业证书。本校师生员工不得将借书证借给非本校师生使用。

四、书刊损坏赔偿、罚款规定。

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是图书馆根据教学需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

1、书表面污损,根据清洁轻重,酌情处理。

2、损内页和封面并有撕破现象,按书价20%–50%赔偿。

3、重污损或撕、缺页,照原价赔偿。

4、遗失图书须以版本相同的书本赔偿并支付加工费2元。如抵赔原版书刊有困难则按原书价两倍赔偿。整套书如遗失一册,则按整套书的双倍赔偿。

5、借图书超期者,每超期一天罚滞纳金0.10元。

五、开架借阅图书的几点要求。

1、进入书库必须出示证件,以证换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室查阅资料。

2、读者要正确使用代书板,每人一次限取一册书刊资料,并以代书板代替所取资料的位置。

3、书库内的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读者可自由取阅。浏览完毕,须将所阅资料对号放回原处,并取回代书板。

4、必须保持书库内书刊排列的秩序和整洁,书刊看后不借要放回原处或平放书架一侧。

5、未办好借阅手续的书刊,不得携出室外,如有发现,将视为窃书;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面批评教育,或本人作出检查,或报告学校给予全校通报等处罚。

文档为doc格式。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定范文简短篇七

(一)凭借书证或工作证等有关证件进馆。

(二)讲文明礼貌,请用文明语言。

(三)保持安静,禁止喧哗。

(四)讲究卫生,禁止在馆内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和乱扔脏物。

(五)爱护书刊、设备等公共财物,严禁损害室内设施或涂损墙壁、地面及门窗。

(六)衣着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入馆,在馆内相互间不准勾肩搭背。

(七)注意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八)自觉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二、借书规则。

(一)为适应本院教学和科研需要,充分发挥本馆藏书的作用,根据方便读者借阅,有利图书管理的原则,特制订本规则。

(二)凡申领借书证的本院教职工,需凭人事处通知,学生和进修生需凭新生名册或教务处证明并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流通部办理领证手续。

(三)借书证、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因转借而发生遗失、污损图书等情况,均由原领证人负责赔偿。如发现转借,本馆有权拒借,并扣下其借书证、卡,并按有关规定处罚。发现涂改借书证、卡,将暂停其借书权利,本人须作出书面检查,并交罚款伍元。

(四)借书证、卡应妥善保管,因遗失而发生冒借图书等情况,均由原领证人负责。

(五)借书证、卡如有遗失,应书面提出申请,经图书馆同意,方能补发。借书证(带照片)随时补发。借书卡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每张交工本费两元,严禁冒补,否则一经发现,须作出书面检查并罚款五元。如原证卡找到,应立即交回补证、补卡,否则按冒补处理。

(六)借书期限。教职工借期三个月,学生一个月。期满如需要续借,应持原书和本人借书证到借书处办理续借手续,续借只限一次。小说不得续借。寒暑假借期连续计算,假期中间到期图书,开学后一周内必须归还,否则按超期处理。

(七)读者借书必须如期归还,逾期不还者,每天罚款壹角。还书时,读者如丢失期限表,须交手续费三角。

(八)凡借书者,须先查目录,填写索书单位交工作人员取书。查目录时,不得将目录卡片往外抽提,不得把目录盒抽出乱放。

(九)读者借书,凭本人借书证,每卡借书一册。借书时必须主动出示借书证。

(十)读者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有污损情况,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在污损处加盖印间,以分清责任,否则由本人负责。

(十一)读者借书应妥加爱护和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按《遗失、损坏图书赔偿规则》处理。

(十二)读者急用图书,库内已借完时,可以预约借书。()预约图书到馆后通知预约读者,五天后不来取书,则预约作废。

(十三)本馆出借图书以普通图书为限,库藏本及工具仅供室内查阅,概不借出馆外。

(十四)确因教学、科研特殊需要,借阅本馆缺藏的图书文献,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借用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并遵守对方图书馆的代阅规则。

(十五)读者离校时,应先将所借书刊全部还清,并向本馆退还借书证、卡,每缺一张,交款一元,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三、开架书库借阅规则。

(一)读者凭本人机读证,领取代书板入库自选图书。

(二)读者入库时,不得穿大衣、风衣;不得将书包、提包及个人的私物带入库内;在库内不得大声喧哗。

(三)读者选书时,要充分利用代书板,将代书板插入所选图书位置,如选中该书,则抽出代书板,整理好该排图书,方可离开;如未选中将该图书放回插板处,抽出代书板另选其它图书。

(四)选好图书到借书台办理借书手续,还回代书板,到借书台外取书。

(五)读者办理完借书手续后,应当面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污损、缺页、书的内容与书目不符等现象。如有当即声明,经工作人员检查批准后,方可是加盖污损章;否则责任自负。

(六)本人借书证不得转借。如有转借一经发现者,扣留其证并按有关条例处罚。

(七)每证借书量:学生读者每证最多可借4册,研究生10册。教师讲师以上10册,职工5册。

(八)借书期限:学生读者为30天,教工读者为90天,到期未看完者可办理续借手续,仅限一次,续期30天,逾期不还按超期处理(文艺书不能续借)。所有图书一经借出,7天内不得归还。

(九)读者如未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带出书库者,按偷窃论处。

(十)读者还书时,应持本人证到还书台办理还书手续,不得人替别人还书。

(十一)还书时,如经工作人员检查发现有新的污损、破裂、撕页、偷梁换柱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十二)读者要爱护所借图书的条型码,如有损坏或仪器不识码者,由本人负责。

(十三)读者如多选图书又无允借权限者,要将图书送还原处。

(十四)读者在书库选书时,要保持书库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不得乱动仪器设备等,违者将对其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

(十五)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超期一天,罚款壹角。四、艺术书库借阅规则。

为加强艺术书库管理,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特制定以下规则:

1.本书库图书仅供设计系师生借阅。中文图书借阅对象为该系师生(50元以上的图书对学生不外借),外文图书借阅对象为该系教师(200元以下允许外借,200元以上仅供室内阅览)。

2.借期:教师2个月,学生1个月,允许续借一次。超期一天,书款50元(含50元)以内罚款5分,50元以上罚款1角,望广大师生按时归图书。

3.借书时,读者要认真检查(贵重图书须逐页检查),如发现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在污损处加盖印记。否则,将按以下规定处理:

(1)在书上勾画、涂抹等情况,能清理干净者,赔款1元;无法清理、污损较严重者按图书原价赔偿,图书归本馆所有;无法清理、污损严重者,原则上赔偿新书,如买不到新书,按丢书办法赔偿。

(2)撕页、挖剪者,视为窃书处理。本人须作出书面检查,图书馆给予通报批评并按书价10倍罚款,原书归图书馆所有。

(3)缺页者,视具体情况给以书价的2――10倍罚款,原书归图书馆所有。

4.几项收费标准:

(1)外文图书拍照,收费1元/张,外单位5元/张;

(2)外文图书及贵重中文图书复印收费1元/册;

(3)外单位查阅资料收费2元/册。

5.丢书按本馆《遗失、损坏图书赔偿规则》赔偿。

五、外文图书借阅规则。

1.本馆外文图书仅供教师和高年级学生(三年级以上)借阅。

2.教师凭本人借书证换取代书版,入库借阅。学生须先查目录,然后填写索书单,交工作人员取书,方能借阅。

3.外文图书借期二个月,特殊情况可续借一个月,逾期不还,每天罚款一角。

4.教师凭5、6号证借阅,学生凭4号证借阅。

5.工具书、原版书只供室内查阅,概不外借。

6.读者借阅图书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有污损等情况,应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污损处加盖印章,以分清责任。

7.对窃书者,除追回原书外,按《轻工学院关于偷损书刊的处罚暂行规定》处理。

六、代书板的使用方法。

代书板即书位板,用以标记图书在书架上的位置。使用代书板的目的是防止图书借位乱架、难以查找。使用代书板的要求和方法如下:

一、读者入库选书时,凡从书架上取下图书,须将代书板横插在原书的位置上,以板代书。

二、如果所取图书不中意应将图书放回原处,抽出代书板另行挑选。

三、凡所取图书被选中者则抽出代书板连同图书一起拿到借书处办理外借手续。

七、读者机读证管理办法。

(一)办证资格和方法。

1.凡申领借书证的本院教职工,需凭人事处通知,学生凭教务处新生名单,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到流通部办理。办证时,每人须交工本费10元(其他人员按临时借书证管理办法办理),并提供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借书证由申办单位自行填写,粘贴照片。填写时必须做到字迹工整,人名与照片相符。

(二)借书证使用管理规定:

1.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如在转借使用当中出现问题,由借书证所有者自行承担。

2.读者持借书证在开架书库享有借阅权利,读者借阅图书权限:教师读者副教授以上15册,讲师10册,期限150天;职工及研究生读者5册,期限150元;学生读者可借4册,期限30天,借书超期每册每天按0.10元罚款。教师、学生一视同仁。

3.读者要爱护借书证,不得对其进行撕、折、水浸,如因保护不当损坏借书证,修改时按补证对待。

4.借书证如有丢失,读者需马上到图书馆流通部办理挂失,如因不及时挂失而冒借的'图书由丢证者自负,已借图书须先归还,方可办理补证。

5.学生入库选书时,需持借书证换取代书板,借书时交还代书板,持借书证到借书处办理借书手续。

6.因丢失而需补证时,要出具证明到流通部证件室申请补办,补办新借书证时,除交一张照片外还要收取工本费。

(三)退证办法。

1.学生退学、休学,毕业生离校前及教职工调离时须在本馆流通部办理退证手续。退证前须还清所借图书,学生退证以个人为单位办理。

2.借书证如有丢失须交丢证罚款10元。

3.学生复学及专科升本科的读者要出具有关证明重新办理新证。

八、图书借阅违章处罚条例。

对违犯图书借阅规则者,除批评教育外,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入库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污物、库内吸烟、脚踏墙壁、书架、乱动仪器、微机者,每项罚款5元。

(二)借用他人书证者,除扣留其书证外,罚款10元。证主领时按补证处理。

(三)选书时不用代书板;未将选后不借的图书放回原处;将书拉倒、拉乱,未主动排好造成乱架者,每项罚款2元。

(四)丢失代书板者,罚款5元;借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1角。

(五)损坏图书,如圈点、批注、油渍、墨迹,按书价的40%――60%赔偿;撕、挖、剪坏图书,造成破损、缺页,除将原书仍交图书馆外,按原书价的2――3倍赔偿。

(六)丢失或损坏书标、条码、类号,每项罚款2元。丢失磁条罚款25元。

(七)丢书按《遗失损坏图书赔偿规则》处罚。

(八)丢失图书后,若在一个月内买到的同版图书顶替者,每册交加工费2元;

(九)未经办理借书手续,将书带出书库者,一律按偷窃图书论处。对偷窃图书者,除按原书价的10倍罚款外,写出书面检查,存入读者档案,通知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给予相应处分。

(十)丢失机读证要及时挂失,否则责任自负,补证时交补办费10元。

(十一)对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不听劝阻者,除通知所在单位教育处理外,视情节轻重罚款5――20元,并扣留其借书证两个月。

(十二)所有罚款,一律交公,工作人员不得截留。

九、遗失、损坏图书赔偿规则。

(一)读者借阅图书必须注意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除立即归还污损图书外,应负赔偿责任。

(二)读者污损图书(如圈画、批注、涂改、撕页、剪裁、折叠等)不影响内容完整和阅读者,根据污损程度和认错态度好坏,分别按原价的1/5、1/3、1/2罚款。

(三)读者污损图书程度严重,影响内容完整和阅读,或遗失图书,应以原书的相同版本或经本馆同意的新版本赔偿,并交手续费五角。否则下列规定现赔偿金:

甲、中文图书。

1.丢失文艺小说一般照原价的二至三倍赔偿。

2.丢失教学参考用书,复本多,视其出版时间按原价的三至五倍赔偿。

3.丢失教学参考用书,复本少,视其出版时间按原价的五至十倍赔偿。

4.丢失多卷集图书中的一册,如复本较多按丢失图书的五倍赔偿。如系贵重图书,复本又少,按全套书价赔偿。

5.丢失本标价图书,由本馆根据版本、复本量、使用价值酌情定价赔偿。

乙、外文图书。

1.丢失国外出版的原版书按原价的二至五倍赔偿。

2.丢失国内发生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三至十倍赔偿。

(四)遗失图书赔偿后,两个月内找到原书可持原书及收据办理退款手续,并交手续费三角。

十、阅览室文明守则。

(一)遵守阅览规则,做文明读者。

(二)爱护书刊、不撕页、不圈划、不将书刊携出室外。

(三)爱护室内设施,不乱拉桌椅。离开阅览室时,将坐椅轻轻放在桌下。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大声说话,不勾肩搭背,不谈笑打闹。

(五)自觉维护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

(六)服从管理,尊重工作人员。举止文明,讲究礼貌。十一、现期报刊阅规则。

1.读者进入阅览室,不准携带书包,期刊和图书。

2.本院师生员工凭借书证入室阅览,陈列的所有报刊、杂志,只限在室内阅览,不准携出室外。

3.读者入室选刊时,必须注意刊物整齐、对号,不得乱插、乱放,选刊后应就座阅览。

4.读者要爱护报刊资料,不准涂抹、圈点、污损或撕页取面,如发现上述情况,按规定赔偿。

5.凡盗窃刊物者,除追回原刊物外,按规定予以罚款,并给予行政处分。

6.爱护室内设施,保持室内安静与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脏物。不准大声喧哗,禁止吸烟。

十二、外文期刊、中文过刊阅览规则。

1.读者进入阅览室不准携带书包、期刊和图书。

2.本院师生员工凭借书证入室阅览。陈列的所有报刊、杂志只限在室内阅览,不准携带室外。

3.读者入室选刊时,必须注意刊物整齐、对号,不得乱插、乱放,不得在刊架前长时间逗留。

4.读者要爱护报刊资料,不准涂抹、圈点、污损或撕页取面,如发现上述情况,按规定赔偿。

5.凡盗窃刊物者除追回原刊物外,按规定予以罚款,并给予行政处分。

6.爱护室内设施,保持室内安静与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脏物,不准大声喧哗。

十三、情报教育室管理规则。

1.情报教育室主要收藏中外文检索工具书。

2.教育室供本院读者进行文献检索和检索实习。

3.室内陈列的书刊资料一般不外借。

4.读者进室检索,应先登记,书刊用毕应放回原处。

5.要保护室内整洁,不准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大声喧哗等。

十四、轻工学院关于偷损学校书刊的处罚暂行规定。

鲁轻院字(1991)第45号。

我院图书馆馆藏文献是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国家财产,全院师生员工既有借阅的权利,也有爱护的义务。但有的读者不按正常手续借阅,任意偷窃或撕毁书刊,这种不道德的行为是对国家财产的侵犯。这不仅使馆藏文献的完整性受到破坏,也直接损害了广大读者的利益,必须予以反对和制止。为此,特做好暂行规定。

一、全院读者应以爱护学校书刊为已责,反对和检举偷损书刊的行为。

二、凡偷损学校书刊者,除给予所偷损书刊的十倍罚款外,还要按书刊价值给予以下处分:

1.价值50元以下(含50元)者,给予记过处分。

2.价值50元以上、80元以下(含80元)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价值80元以上或多次作案者,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4.教职工可参照以上规定处理。

三、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在此以前发生的偷损书刊问题,只要本人承认错误,并主动送回书刊,即不予追究,不罚款,不处分。否则,一经查实,即从严处罚。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定范文简短篇八

2、范围:本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业务均按本制度处理。

3、制定与修改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提议,再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二章 收集与购买 

3、购书:如果购进图书,结清图书数款,并注意控制预算,不得超支,开具发票。

第三章 图书的整理与登记 

1、按图书的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凡新购进的图书应贴上标签,进行编号,

第四章 图书借还管理 

1、借阅工作:图书室管理工作由综合部主管指定人负责。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整套书超过3本者,也不得超过3本借书数量)

4、外借时间限制:外借期限为3个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三次为限,其中小说不能续借;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5、借阅人应在规定还书日或之前归还所借书籍,如有特色情况不能及时归还书籍,应在规定还书日内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

6、图谱及期刊按规定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保证归还的图书完好无损。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4、书籍的保护 

第五章 图书借阅时间规定 

3、阅后请自觉将书放回原处,不要私自携带出馆。

4、阅读者必须遵守《图书室管理条例》。  

第六章 书籍赔偿处理条例 

1、书刊赔偿:凡借阅的书刊,如有涂改、损坏,撕页等情况,应赔偿原书。

一、读者入馆规章制度

1.进入图书馆,主动出示读者借阅证。

2.注意仪表着装,不准穿裤衩、背心、拖鞋或铁钉鞋进馆。

3.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喧哗。

4.维护环境卫生,不准携带食品进馆;非指定区域,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等。

5.爱护书刊资料,不准在书刊资料上涂写、撕页等,不准窃取书刊资料。

6.爱护公共设施,不准污损墙壁、装饰,不准刻划、损坏阅览室桌椅。

7.爱护馆内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及其它设备。

8.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一切不文明行为。

9.自觉遵守开、闭馆时间,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10.违反本馆有关管理制度的,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自觉接受处理。

二、样本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对全体读者开放。

2.本室图书仅供读者室内阅览。

3.读者从书架上选取图书,阅览后应将图书上架,归还原位。

4.读者应爱护本室图书,轻取轻放,毁坏、污损图书及家具、设备的均须按章处理。

5.新书入室,工作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作好验收、核对工作,做到种类准确无误,并做好记录。

6. 新书要在当日内上架,做到归类准确、排列整齐。

7. 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参考咨询工作与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8. 读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管理人员及时清扫、整理,共同保持本室明净、整洁的借阅环境。

9. 做好通风、防潮、防霉、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部门主任报告。

10.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下班时要把计算机正常退出系统,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三、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凭一卡-通进入,对读者开放。

2.进入本室请穿好鞋套,以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3.上机读者,只能在使用权限内上机操作。

4.本室禁止使用外带存储介质。

5.请按正常程序启动计算机,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由管理人员处理;禁止擅自拔动各种设备的接头、开关和乱敲键盘等。

6.禁止读者串位或聚在一起高声谈论、说笑,保持室内肃静和良好的秩序。

7.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违法、违纪信息,违者将受到相应惩处。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废弃物,禁止往地面洒水。

9.离开本室前,须按正常程序退出系统、关机。

10.管理人员应指导读者上机,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排除。

11.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认真为读者办好注册、续费等手续。

12.管理人员须经常清扫机器、桌面、地面卫生,注意防尘、防水,保持整洁明净。

13.管理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14.下班前应逐机检查,关好电源、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四、古籍阅览室规章制度

1.古籍阅览室是本馆保卫、消防工作的重点部门。

2.本室文献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只在室内提供查阅,如有特殊要求,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外借。

3.读者查阅文献资料时,要轻拿轻放轻翻,严禁折页、圈点,尽可能减少复印。

4.对于特别珍贵的文献资料,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读者查阅时应陪同在旁。

5.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藏书破损情况,建立破损书档案,有计划地进行装裱修复。

6.凡外借的书要严格履行手续,并按期追还归室。

7.保持室内清洁,随时清扫。

8.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个人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等。

9.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断电,关好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五、期刊阅览部规章制度(通则)

1.本室实行全开架式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入室签名,领取代书板。管理人员须做好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一次限取1本,阅读后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过刊按类归位,不得乱放。

4. 本室期刊仅供室内阅览,读者可押读者证借出复印,复印完毕后立即归还;教学、科研人员确有特殊需要的,经馆长同意后,可办手续借出期刊,借期不超过一周。擅自将期刊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 除纸、笔等学习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 爱护期刊资料,不得污损、撕毁、圈点;爱护馆内设施。如有违反,按章处理。

7.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8.管理人员负责本室期刊的登记、整理上架、年度清理装订、加工等一系列工作。新期刊及装订回馆期刊,应尽快上架,供读者利用。

9.管理人员应耐心解答读者咨询,主动为教学、科研人员查找文献资料服务。

10.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下班时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六、流通服务部规章制度

(一)借还书制度

1.为了充分发挥馆藏图书效益,对读者可借图书册数和期限作如下规定:学生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5本,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教工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10本,借期9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60天。

2.读者首先须将本人的借阅证交工作人员验审,验审无误后方可借阅。所选图书与借阅证由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办理外借手续后交给读者,读者将书在消磁器上消磁后,方可带出本室。

3.未办借书手续而携书出门者,一律按盗窃论处。

4.所借图书,读者应当面检查有无污损或是否缺少馆藏标记(如条形码等),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进行技术处理。否则,图书一旦借出,所有责任均由读者自负。

5.工作人员对所还图书应当面进行状况检查,并在还书处的计算机上办理还书手续,如发现问题或违章情况,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办理借阅及超罚款手续,原则上应去计算机上完成,特殊情况应当面在记录本上登记并由读者签名。

6.不办理当日借出图书的还书手续,所借图书需一周后方可办理还书手续。

7.借书处工作人员有责任根据本馆其他业务部门的请求,对违反本馆借阅制度的读者做违章处理;其他业务部门在对违章读者按规定处理后,应及时通知借书处工作人员办理解除读者违章手续。

8.书刊资料是国-家-信-息的重要资源,必须倍加爱护,不得批注、圈点、折叠、涂抹、污损、剪裁、撕毁、印描、遗失。

(二)书库管理制度

1.本室实行全开架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出示本人“一卡-通”领取代书板一个,出库时将代书板放回原处。

3. 读者入室,自行取阅图书,图书归架时不得乱放。

4.本室所有图书均可外借,但擅自将图书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读者借还书时应自觉排队。

7. 遵守开、闭馆时间,出现特殊情况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8.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9.新书入库,管理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做好验收、核对工作,并应在一周内上架,供读者利用。

七、网络安全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

2.一旦计算机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技术支持部,以便及时处理,保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如故障较为严重,还应做好详细记录。

3.禁止馆外人员操作计算机(电子阅览室除外),非职责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上机操作

4.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不得随意设置各种终端参数。

5.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开、关机,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的电源开关。

6.计算机主机及键盘附近不得放置水杯、餐具、饮料等物品,对计算机要定期除尘,保持清洁。

7.不得随意移动计算机,不许任意插拔联机电源或信号线插头。

8.馆内设备的调整,必须经馆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得擅自更换或作其它用处。

9.未经馆长同意,不准将馆内所有的软件和数据复制给外单位人员。

10.系统维护人员在对关键数据进行操作时,应首先做好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要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病毒和有害数据检查,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清除。

11.落实防火、防盗、防雷等安全保护措施,保持机房良好的运行环境,做到布线合理、规范,物品存放有序。

12. 不得利用本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对反动、黄色的站点应予以屏蔽;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网上违法活动进行查处。

八、书刊遗失赔偿等有关规定

1.读者在书籍借阅期内,可在一楼公共检索室自行办理续借手续一次。书籍若过期不还的,每本书收取延期费0.1元/天。

2.还书时若发现在无盖章证明的情况下,条形码被撕毁,每张罚款5元;书中有撕页、划记等现象的,每处罚款0.5元,若损坏严重,则按图书遗失处理。

3.图书遗失,需赔偿相同书籍的同种版本;所赔书刊未经加工的,则收取加工成本费(磁条、条码等)3元,或按书套价的3-8倍赔偿。赔偿倍数具体为:出版时间为1950-1980年的为5倍,1981-1990年的为4倍,1991年至今的为3倍。复本量1本为套价的8倍,2-10本为4倍,11-100本为3倍;两种情况并存时,则采取就高不就低的赔偿原则。

4.遗失杂志和报纸合订本,按合订总价加装订加工费(3.5元)赔偿;如有撕毁、划记等损坏现象,则遵照图书损坏的处罚条例处理。遗失或人为损坏光盘、软盘、磁带等非纸质文献资料的,则按原价的3倍赔偿。

5.读者遗失书刊赔偿后,如找到原书刊或相同书刊,可立即来馆办公室办理还书退款手续,属后种情况者,需另交加工及成本费3元。

九、图书馆复印机管理制度

1.为方便读者复印各类资料,图书馆设有复印机。

2.复印机实行专人管理,所需纸张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双方登记签字。

3.读者复印资料,实行有偿服务,收取成本费。

4.教职工复印资料原则上不实行记账,请按规定交纳费用。

5.馆内各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要复印资料的,需部门主任到办公室领取复印申请单,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进行。

6.除专职管理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操作复印机。

7.管理人员要注意设备维护和保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8.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复印资料内容、纸张大小、数量及费用实行账目登记。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定范文简短篇九

1、管理人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2、建立健全图书账、册,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年终将一年的报刊装订成册,归类存放,损坏的图书要履行注销手续。

3、图书室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工作,阅览室保持室内肃静,环境卫生要整洁,不大声喧哗,不乱抛果皮和纸屑,不随地吐痰。

4、凭借书卡办理借阅手续,一次不超过规定的本数,按时归还,阅览室的.报刊不准乱写乱画,不准剪贴,不准携带出室。

5、做好检查和修补工作,还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6、爱护图书、损坏赔偿,教育读者爱护借阅和阅览的图书报刊,如有遗失损坏现象,视情节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定范文简短篇十

1.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根据学校的任务,根据各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有计划、有重点、有系统的做好图书采购工作。确保馆藏体系的完整性和连续性,确保经费的使用。采用计算机采购图书,掌握数据,掌握订阅动态,以便查看、注销及打印各种统计报表。

2.按照“中图法”的科学体系,及时做好新书分类、著录、加工、目录组织管理、通报新书等工作。

3.对于长期流通的文献资料,有破损或者内容陈旧、无保存价值的,经领导批准后需在藏书中清除。因各种原因遗失的`文献资料,应写明情况,向领导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在藏书目录中清除。

28、借书阅览规则。

(一)学生阅览须知。

1.学生凭借书证借阅杂志。

2.报刊只供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带出室外。

3.请勿携带书包进室阅读。

4.室内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不准在阅览室吃东西,不准乱抛纸屑,不准随地吐痰。

5.阅后归还原处,放置整齐,报纸上架。

6.爱护报刊,人人有责。遇有重要信息资料、小品妙语,可以自带笔记摘抄,严禁挖剪、撕页,发现故意毁坏报纸杂志者,报教务、政教处查处。

7.遵守秩序,语言礼貌。

(二)学生借书须知。

1.凭本人借书证借书。

2.借期二周,逾期自觉归还,不限借阅次数。

3.进入借书室,请勿携带书包,可在室内阅览或查阅资料,记笔记。

爱护图书人人有责,不得在书内做题涂写。涂污、毁坏、撕页或遗失图书的,照原价三倍赔偿。

4.借书时注意语言礼貌,不在室内吃东西或大声讲话。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果壳纸屑。

(三)教职工阅览须知。

1.教职工阅览室全天开放。

2.报纸、杂志只供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带出室外。

3.室内保持安静,不得高声谈话,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抛纸屑。

4.阅后归还原处,放置整齐,报纸上架。

5.爱护报刊人人有责,遇有重要信息资料,可以自带笔记摘抄,严禁挖剪、撕页。

6.凡需借阅教学参考资料者,需办理借阅手续,借期两周。

7.其它报刊,平时概不出借,只限于周五下午可办理外借手续,下周一上午务必归还。

(四)教职工借书须知。

1.借书时,需把借书证交管理员方可进入书库。

2.借书时间:全天开放。

3.借书数量:教师借书最多不得超过10册,职工借书最多不得超过5册。离退休老师一般只借文艺小说。

4.借书期限:所有书籍借期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逾期借阅可办理续借手续,否则将处于一定罚款。

5.图书外借都应妥加爱护,凡丢失、污损、撕页按情节轻重赔偿或罚款。

6.书库内应保持安静、整洁,不得高声谈笑、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乱抛纸屑极其它杂物,严禁抽烟、吃东西。

7.教职工离退休或调到外单位工作前,须先还清所借全部图书。

8.管理员须每天统计借阅册数。

1.严格遵守操作规则:电压不稳定时不能启动机器;开机时先开显示器、打印机等外设,后开主机,关机时按相反程序操作。

2.注意计算机内外卫生,经常用吸尘器清除灰尘,定期用洁净剂擦拭机器表面。

3.不要把已知有问题的软盘或磁带加载到系统中,避免给系统带来严重的损坏。

4.专盘专用,不能将程序盘借给他人,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染。

5.专机专用,不能让他人使用自己的系统,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染。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定范文简短篇十一

图书馆是学院重点防火部门,是学院的重点禁烟区,为确保图书馆的消防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全馆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院防火安全相关规定,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部门对本部门管理的范围要经常进行检查,将一切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中。实行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各业务部门每周自查一次,全馆每月大检查一次,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报告学院相关管理部门。

3.工作人员不准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并有责任纠正读者的违章行为。

4.全馆人员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能发现火险隐患,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读者疏散。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火种入馆,馆内严禁使用各种电热器设备。

6.消防疏散通道必须通畅,严禁在通道旁堆放任何物品。

7.妥当保管消防设施、器材设备,保证完好无缺,不得挪作他用;灭火器要存放于醒目位置。

8.严禁在电器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随时清理废纸等可燃物品。

9.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切断电源才能离开。

10.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要作好安全防范工作,消除隐患.堵塞漏洞,防止事故发生。

相关阅读: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定范文简短篇十二

1、为配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充分发挥图书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2、凡本校在职教职工和学生均要按规定手续办理借书证。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如发现转借、涂改等状况,本馆将扣留借书证。

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向本馆挂失,再由本人申请,教务处出具证明方可补发,并缴补证费。

5、本馆出借图书以普通图书为限,善本、珍藏本及工具书专室内阅览,概不借出馆外。

6、读者应爱护图书,如有污染、破损、撕掉磁条和条码等状况,除按本馆规定负责赔偿外,视情节轻重报请教务处严肃处理。

7、学生毕业、教职工调离本校时就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向本馆缴销其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借书规则。

1、学生凭本人借书证借书。

2、个人借书证只限本人借阅,不得转让他人,有违反者取消其借书资格。

3、按规定时间借还图书,每人限借二本,借期为一个月。到期不还,需办理续借手续。

4、务必爱护图书,如发现污损,遗失图书者,按书价的二至十倍赔偿。

5、学生毕业、转学或退学,在离校前应主动归还所借图书。

6、借书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持续室内安静,不得擅自闯入书库。

读者务必爱护图书,所借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如有上述状况,应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他图书抵充。如确实无法购到新书,不论新旧图书以原价加倍赔偿。

具体规定:。

1、一般中文、外文图书按原价两倍赔偿。

2、对教育、科技使用价值较大的`图书按原价三倍赔偿。

3、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如上、下册书遗失其中一册,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卷)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余下各卷不给赔偿人。

4、遗失工具书、绝版书、珍贵图书、孤本书,视具体状况赔偿五到二十倍。

5、读者所借图书如有遗失,应在半个月内来馆办理赔偿,如经过催促,在三个月内未办理赔偿手续者,暂停借阅,图书馆通知会计室从其工资或代办费中扣除后方可借阅。

6、图书资料逾期半年,经过催促还尚未归还者,按第五条遗失规定处理。

7、如发现有盗窃图书者除追回原书外,令其检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送交学校处理。

一、每年度制订藏书发展规划,经常征询各教研组对图书资料使用的要求,及时向主管领导提出图书资料征订的推荐。

二、新书购进后,及时进行入库图书的验收,做到订购数、入库数、金额数三贴合。

三、负责保管入库单据凭证,建立入库图书帐册。

四、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对购进新书进行编目,要求分类准确,编目无误。

五、平时新购图书一周内编目上架,并及时向全校师生带给新书目录。

六、熟练操作并维护好电脑,持续电脑整洁。

七、严格按电脑操作规程操作电脑,如有故障,由图书馆长报电教组维修。

学生阅览室规则。

一、本室陈放的书刊供学生阅览,概不外借。

二、不准把报纸、书刊带出阅览室。

三、持续安静,不准大声喧哗、嬉笑。

四、持续清洁、卫生,不准带零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

五、爱护公物,爱惜书报杂志。如有损坏,加倍赔偿。

六、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