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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喜欢的歌手英语(优秀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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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喜欢的歌手英语(优秀17篇)
2023-11-19 06:21:03    小编:ZTFB

总结的目的是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找到自身的优点和不足。如何写一篇有说服力的议论文是每个写作者都需要掌握的技巧,下面我来分享一些写议论文的方法。培养自己的独特的写作风格,可以让文章更具个性。

喜欢的歌手英语篇一

张靓颖是我的女神,具有史上最美丽的声音,最漂亮的外表。最善良的内心。

女神参加了我是歌手,她的每一场比赛我都有看,在我心里张靓颖就是第一。他的歌那么的能深入人心,轻易的就把人打动。给人们音乐上的享受,没有一丝束缚。她的声音很干净,就像天使一样,我都爱死了张靓颖。

可是这次排名她垫底了,我很伤心。她的歌那么好听,或许真的是审美不同吧!

我相信她会是最后的赢家。再难唱的歌,只要张靓颖一唱,这首歌就是她的了。张靓颖唱出她自己的味道,给人一种舒适安逸的感觉。或许这就是我这么喜欢她的原因之一吧!

她不管自己有多么的累,给观众的.那一面,永远是她最活泼的那一面。靓颖,我的女神,加油,我看好你哦!

我是歌手你赢定了。

你的歌每一首都听,好多电视的主题曲都是你唱的。从那时起,我才知道了什么是天籁之音。就是你的声音,张靓颖。

加油女神,你一定会赢到最后的,在我的眼里你永远是最好的!

喜欢的歌手英语篇二

上课了,我们坐在教室里等巴老师来上课。老师先将英语书上所有单元主要讲的内容告诉我们,之后就开始上课。

首先,老师教了我们几个新词,就叫后面柜子上贴的1~5号上来读这几个单词。五个人都上来了,一号是何铭真,他读了两次才读会,第一次有点结巴,第二次就好多了,他是有点紧张,但有人比他更紧张,那就是文彬,他的单词是eatbreaskfast,这个词早在四年级都有所接触,不知他怎么还会读五六次才读出来,真是太紧张了。

下一个则是叶新,他到没什么可说,只是4号利颂民读单词的时候要将书挡在脸前,好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老师叫他把书放下来,他在读的时候有挡了上去,真害羞。

当他们看见这一幕的时候,他们都在笑。

我真是搞不懂,文彬就连这么一个简单的词都会卡住,不知道他到底是有多紧张啊!还有何铭真,如果不是因为那个何铭真的词有点难度,我都不相信他会读错。

虽然这样说别人,但我自己上去都不知道会不会这样害羞。我有时还真想像他们那样有胆量上去读,可我应该没那个胆量站上去。

如果我真的有那个胆量去,那该有多好啊,不知道那些胆小的人会不会这样想呢?

英语课上的事其实挺有趣的!你觉得呢?

喜欢的歌手英语篇三

中国历史久远,在古时候,我们的祖先创造了许许多多的汉字。比如说:奇、大、小、烫······这些字都是从甲骨文发展到现在的文字。一想到这儿,我就觉得这些文字经过了上千年的时间磨练还是流传至今,真不容易。

在现在的世界上,热闹繁华,一些商人要做广告,可是,他们不断把中国的汉字组成了一些新的词汇,有些汉字就乱用,有时把我这个人的字的小学生也弄得晕头转向,变成文盲。

那么怎么读出这些汉字呢?中国人又用拼音来读出汉字,拥有四个音节,用字母来学习。

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当然是“功”了,“功”字是左右结构的,为什么我喜欢“功”字呢?是因为我相信,如果做任何事情不放下心,下一点功夫去做的话,是不可能完成的。光看“功”的外形,就像一个学生趴在桌子上写着作业。

去年考试时,有一件事,让我真正体验到了用“功”后的甜头。

考试前几天时,一位老师讲课时,他说:“同学们,快要考试了,大家也要回家过年了,考试考得不好,受到安慰,我们不要安慰,我们要的是面子,是表扬,考得好不是碰运气的,要用功。”于是,在周末,我拼命复习,我做了四张数学卷,两张语文卷,默写课本上所有英语单词,终于考到了好成绩,因为我下了“功”夫。

就这样,我考出了好成绩,这样复习让我非常繁忙,但我也很快乐,因为我有收获。我觉得我以后要多多用“功”,考到好成绩,我最喜欢的一个字是“功”字,别忘了哦!

喜欢的歌手英语篇四

第一段:个人英语学习的背景和原因(200字)。

自从我学习英语以来,我渐渐对这门语言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记得小时候,每次看到外国人夸夸而谈地说着流利的英语,我总是非常羡慕。这种羡慕使我开始了英语学习的旅程。我喜欢英语,因为我相信通过学习英语,我可以扩大我的视野,了解更多关于世界的信息。此外,我也希望能够和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交流,增加自己的交际能力。

第二段:英语学习的困难和挑战(200字)。

然而,喜欢英语并不意味着学习英语就是一帆风顺的。我的英语学习之路也面临了很多困难和挑战。首先,英语的语法体系复杂,词汇量庞大,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我经常需要不断地反复学习和练习,才能够掌握和运用这门语言。其次,英语的语音和发音与我们的母语差异巨大,学习英语的过程中,我也常常需要克服这个难题。尽管困难重重,但我依然坚持学下来了。

第三段:对英语学习产生兴趣的因素(200字)。

尽管英语学习充满了挑战,但是我一直对英语充满了浓厚的兴趣。首先,通过学习英语,我可以阅读来自世界各地的英文原版书籍、杂志和报纸。这样我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其他地方的文化和思想。而且,喜欢英语也使得我更加容易接触到各种世界名著的英文版本,我可以更加深入地读懂这些经典作品。另外,喜欢英语也使我喜欢看英语电影和听英语歌曲。通过这些媒体,我可以更加生动地了解英语的实际应用和表达方式。

第四段:探索和运用的乐趣(300字)。

学习英语的乐趣在于探索和运用这门语言的过程中的成就感。通过不断地学习和练习,我渐渐能够用英语进行简单的对话和交流了。与使用母语相比,用外语交流总是有一种与众不同的心理感受。对于我来说,能够用英语表达自己的意思,与其他人进行交流,是一种巨大的乐趣。此外,通过学习英语,我还能够参加一些国际交流活动,与来自不同国家的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这样的交流给了我更大的自信,也给了我更多的学习动力。

第五段:结尾和展望(200字)。

通过英语的学习,我深切感受到了语言的魅力和交流的重要性。学习英语不仅仅是为了应付考试,更是为了拓宽人生的视野和提升个人素养。尽管英语学习的过程充满了困难和挑战,但是对于喜欢英语的我来说,这些难题无法阻挡我对这门语言的热爱。未来,我也会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英语水平,将英语学习融入到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在人生的道路上,我相信英语将成为我不断探索和成长的伙伴。

喜欢的歌手英语篇五

喜欢上了很多人认为好好的话不去好好的说非要拐弯抹角、并且酸不拉叽的东西。当然这很多人中也包括我。

喜欢上了诗是因为两个人,而且是两个男人。一个叫皖安,一个李锋。影响我的这两个人有相同又有不同。

相同点同是因为一首诗。

不同点却是皖安的一首《黑夜》让我认为很多人都没有读懂的诗,我都懂了。那是一种真真切切的懂。我甚至很夸张的认为我比写作者本人更懂这首诗。不是吗?往往或许有些时候,真的会有一个别的什么人比你自已更懂你!

而李锋。一首诗叫《疯女人》,这首诗我没看懂。这首诗不是李锋的作品。是李锋让没有看懂这首诗的我看懂了。

先说皖安。

认识皖安是因为他的那首诗。

《黑夜》。

一个人走在漫长的街上。

星星看到的不是星星。

月亮没有光亮。

点不闪灯光。

推不开湖面。

烧烤的小男孩。

还没烤熟韭菜就将鸡翅放到架子上。

不停的翻转,不停的刷油。

煤炭将他熏成了三十岁老男人的模样。

农村里的人疲惫的睡的很香。

矿区里的卡车将水泥路压得没有方向。

多想把月光装进眼里,独享。

因为前天晚上的中秋没有月亮。

还害怕明年的十五依然没有月亮。

皖安的这首黑夜采用回放的手法,在中秋后第三天的白天、夜晚或是凌晨的某个时间,写着中秋那夜黑。

这首诗看似在写那个卖烧烤的小男孩、在写那条肮脏的通往矿区的路、在写中秋那个漆黑的夜。而我却懂了作者写诗时的心境。孤寂、徘徊、失落、迷惘,以及对现实生活强烈的不满和失望。仿佛自己就是那个烧烤小男孩,一把暗黑的刀正在刻着自已快速衰老的纹路。这种生活什么时候是个头?明年的这个时候会有所改变吗?明年的中秋会不会有一个圆圆的月亮。

后来我认识了皖安。

聊天中知道,这个农大毕业的后生3年前通过公务员招考得到了一个最基层的偏僻小镇政府里的岗位。公务员在很多人眼里都是种很体面、很光鲜的职业,但安徽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却依然很差。3年是一个尴尬的时间线,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对于一个从省会大都市到偏远农村的这个落差来说,无疑是致命的。

在有次聊天时当他得知我有曾在省里组织人事部门工作经历后,他弱弱的问我,你有办法帮我调回家去吗?我好想家!我知道他这个问是鼓足了很大的勇气,而且还在期待着我给他一个哪怕很模糊的回答,就像期昐明年中秋的那个夜晚只要能看到月亮既使不是很圆很亮一样。

那是一种希望。

我答,没有!

现实本来就是如此的残酷。

再说李锋。

也是偶然,也是因为一首诗,一首不是他写的诗,一首我读了几遍都没有读懂的诗。那首诗叫:

《疯女人》。

诗/大友。

初中女同学。

毕业后就再没联系。

我不知道——。

她等了我十年。

出嫁那天喊的是我的名字。

又十年过去了。

她以为我才是她三个女儿的爹。

酒桌上一个老乡说起她的时候。

不知道。

我就是她常常念叨的他拨通了她的电话。

我接过来。

说了句。

你还好吗。

我是大友。

再后来我读到李锋的《疯女人》诗评,再后来我和李锋成了朋友,再后来我通过微信红包发给他50元预订他的诗评,再后来我说出书后签上你的名字后寄我,再后来李锋说,我的字实在是太丑。

最后夸下自个的这3首诗。

第1首直白。

第2首晦涩。

第3首厚重而又有温度。

人果然是善变的动物,突然间就喜欢上了诗。

以我理解诗的魅力在于,用最少的语言去表达一种信息量强大的情绪。而这种情绪又让每一个读者因心境、性格、角度以及理解程度的不同而变化万千。如那台上的魔术表演,你永远无法得知下一秒他会变出一个啥玩意儿出来。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

关于诗。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是否感动了你自已。

喜欢的歌手英语篇六

一年四季中有万物复苏的春天,炎炎酷暑的夏天,果实累累的秋天,大雪纷飞的冬天。这些季节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冬天,而且我最喜欢的就是绵绵的大雪。

有一天,外面下雪了,我一看外面的土地盖上一层绵绵的被子。而且,我去上学,走在白茫茫的雪上,走一步,雪就咯吱咯吱地响着,好像在开音乐会。

我到了学校,我上完了两节课以后是大课间,我在大课间里约我们好朋友们一起打雪仗,堆雪人,盖“雪山”。我刚盖完“小雪山”,就被一个小朋友给一脚踩碎了。当时,我很伤心,一个小小的雪球打中了我的脑袋,我拿起一个雪球,打中了他的脑袋。我们就开始打了起来,我很开心。

我喜欢冬天的雪,更喜欢我的朋友们。但我还是喜欢雪,因为雪可以打雪仗、堆雪人、盖“雪山”。

喜欢的歌手英语篇七

我国有许多传统节日,如元宵节、中秋节、端午节、春节、清明节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春节。

过春节也叫过年。相传古时候有一种叫“年”的怪兽,它非常凶猛,平时深居海底,每到除夕,就爬上岸伤害村民,吞食牲畜……村民们既感到愤怒,又感到无奈,只能躲到山上去避开它。有一年,又到了除夕,人们扶老携幼地逃往深山。一位陌生的老爷爷向大家祈求食物,他请求人们收留他一晚,并且说他将会赶走年兽。一位老婆婆半信半疑地留下了他。晚上,屋内灯火通明,年兽被吓了一大跳,接着,屋子里又传出竹子的巨响,年兽不敢往里闯。这时,老爷爷身穿红袍打开家门,年兽看了,慌忙逃窜。原来年兽怕红色、火光和炸响。消息传开后,年兽再也没有来过,而放鞭炮、贴春联就成了过年的习俗。

今年除夕,我和爸爸一起贴春联。我一边贴,一边读春联上的内容。每一副春联都包含着对新春的祝福,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副是:红梅含苞傲冬雪,绿柳吐絮迎新春。我仿佛看到皑皑白雪中的点点红梅傲然绽放,又仿佛看到新春开始,一片新绿,充满生机。晚上,我们家更是好不热闹:鞭炮声响了又响,年夜饭的菜是左一道右一道,无比丰盛,一家人热火朝天地有聊不完的话,而且笑声不断。晚饭后,我兴高采烈地“爬”上床,打开电视机,锁定了春节联欢晚会。那些歌舞、相声、小品牢牢地吸住了我的眼球,直到深夜我还精神抖擞。

第二天,我在此起彼伏的鞭炮声中穿戴好,洗漱好,并且在枕头下面摸到了一个大大的红包,里面装得满满的都是爸爸妈妈对我的祝福和希望,是他们对我的爱啊。我立即跑进他们的房里向爸爸妈妈说了新年的祝词。我祝爸爸妈妈永远年轻,永远恩爱,永远健康,永远幸福,爸爸妈妈都笑了。喝过早茶后,我跟着爸爸妈妈出去拜年。每个人都是红光满面,喜气洋洋,嘴里都不停地说着“恭喜你”。

我爱全家团圆,我爱丰盛的食物,我爱漂亮的新衣服,我更爱我口袋里鼓鼓的东西——红包。哦,我爱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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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歌手英语篇八

在我以前印象里,作文班是全宇宙最无聊的课外班。每次上课就是讲评上次的作文,然后指导我们写这次的作文,最后布置作业,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去年我来到益阳,妈妈又让我“自愿”报了作文班,没办法,我只好硬着头皮去上课了,但很快我发现我错了,而且大错特错。

来到我们快乐作文班,三十二个学生中竟有八个是同班同学,这下咱在班里有熟人了。这班里的老师姓杨名谦,自称是魔术大师的姐姐。

这儿的课堂环节非常好完,抄完开心词典,听着杨老师风趣幽默的语言来讲评作文,再加上“笑宝宝”姚志萌每一句都能引得全班哄堂大笑,你会深切体会到笑得肚子疼的滋味。

最好玩的就是游戏环节,老师每次都能搬出稀奇古怪,令人捧腹大笑的游戏:给米老鼠贴鼻子,谁是卧底,千姿百笑······等等。

老师在课余时间经常用投影仪给我们看„《超凡蜘蛛侠》《倒霉熊》等等,都是我们的最爱,和现在的快乐作文班比起来,以前上的太乏味无趣了,不上这样的作文班,那么,拜拜!回火星吧!地球人不欢迎你。

喜欢的歌手英语篇九

我最喜欢的经典从小到大,真正让我喜欢的电影、电视剧并不多,得上百看不厌的只有两个,一是《西游记》,一是《闪闪红星》。

喜欢《西游记》,无非是为了消遣,让里面的猴儿逗自己一笑罢了;而对《闪闪红星》的喜爱,则完全出于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感觉。要想胜利不能靠等,要去斗”!这是《闪闪的红星》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闪闪的红星》这本书讲述了少年潘冬子和游击队联手对抗土豪恶霸的精彩故事。本剧主角是小英雄潘冬子,他的父亲是红军团长,母亲是地下党成员。当时他的父亲跟着红军队伍走了,冬子天天盼望着父亲回来,有一天母亲对他说:“等到山上的映山红开了的时候,红军就来了,你爸爸也就回来了。”于是冬子来到村口的一棵小松树下,从地上捡起一枝干枯的映山红,坐在石头上等红军的到来,一天又一天……他梦见山上的映山红开了,红军来了,自己穿着整洁的军装,戴着闪闪的红星走在队伍里,特神气……当他正陶醉在这美梦之中时,吴大叔来了,他对冬子说:“要想胜利不能靠等,要去斗!”冬子听了后用力地点了点头。最终,尽管冬子失去了母亲,但他靠自己的机智与勇敢帮助共产党打败了土豪劣绅,当上了梦寐以求的红军。看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主要有两点:第一点是潘冬子的机智、勇敢和不怕牺牲、坚信革命必胜的信念。他敢于与敌人作斗争,敢于争取革命的胜利。当时胡汉三为了阻止红军吃上生命中必不可少的盐,便封锁了上山的路,潘冬子灵机一动,用河水把盐融化了,倒在衣服里,把河水装到竹筒里带上了山。他的聪明、机智使红军保存了体力,最终取得了胜利。第二点是:吴大叔的那句话:“要想胜利不能靠等,要去斗!”是啊,现在是个科技发达的时代,要想实现任何愿望,都要靠我们自己去努力奋斗!

虽然现在生活好了,可这些都是老一辈革命家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是值得我们永远珍惜的。如果现在你等,他等,我也等,那我们的祖国何时才能强大呢?所以,我们现在要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做个能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老一辈革命家对我们的期望!是啊,“要想胜利不能靠等,要去斗”!同学们,让我们永远牢记这句话,我们携起手来,热爱学习,共同进步,为了祖国灿烂的未来共同奋斗吧!

喜欢的歌手英语篇十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打开成功之门的钥匙;书,是铺向成功之路的阶梯。然而,在茫茫的书海中,有一本书令我感悟很深也是我最喜欢的那就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宾逊漂流记》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在小说里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永不疲倦,永不安生的行动者;是一个坚持不懈,聪明机智的改革者。鲁滨逊原本生活在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里,但是,他却三番五次的抛开小康之家,想要出海闯天下。于是,他便开始了游荡生活。但是,在一次出海时,他们的船只遭遇海难。与他同船的人都身亡了,只有他存活了下来,于是,他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但是他并没有坐叹命运,因为他知道,他能存活下来就是最幸运的。于是,他开始了野人一般的生活。他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筑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禽,制造器具,直到可以缝纫衣服。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坚持挽回了生命,创造了奇迹。

他把荒岛改造成了一个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他还救助了一个和他一样不幸的人,就是“星期五”,并同他一起逃离了荒岛。我还特别被欣赏作者笛福在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可怕一万倍。”事实上的却如此,只要我们有能抗拒危险的心理,危险根本不算什么。只要我们敢于同命运抗争,敢于对抗上帝那么我们就胜利了。我觉得,鲁滨逊像夹竹桃一样,是那么有韧性;他像竹子一样,困难永远不会把他压弯;他像雪松一样,不会在困境面前低头。喜欢《鲁滨逊漂流记》他让我懂得了该如何证实视命运,如何面对困难,又该如何看待人生。

这就是我喜欢的经典作品,这就是我认为不同凡响的书。

喜欢的歌手英语篇十一

端午节是为纪念伟大诗人屈原所定的节日。每到端午节这一天,我们每家每户都会包一种中山芦兜棕:。圆棒形的粗如手臂,用新鲜的竹叶来缚棕,里面放有配料,分有咸粽子和甜粽子两种口味。甜粽子有莲蓉,豆沙,栗蓉,枣泥:咸的呢,就是咸肉啊,烧鸡,蛋黄,干贝,冬菇,绿豆,叉烧等材料。包好的粽子放在一个锅里煮,等粽子熟了以后,会闻到淡淡的竹叶香,清香四溢,弥漫整个厨房。

解开扎藤,剥开粽子叶,甜粽子里藏着红红的粽肉,咸粽子里白白的粽肉都升腾着蒸汽,散发着一种特有的蒸棕香。两粽子用盘子放在一起,活塞两颗亮晶晶的红白宝石,糯米在灯光下晶莹透亮散发着撩人扑鼻的浓郁糯米香,是帮极了!最最令爱吃甜食的我深爱的还是枣红般的甜粽子。端午时节,家里包了一大把粽子,总要送亲戚朋友一大包,一大包的。其他人也用自家包的粽子作为谢意送给我们。因此,在端午哪天,我家总有从姨妈,姥姥家带来的吃不完的粽子。

石溪久住思端午,馆驿楼前看发机。颦鼓动时雷凌凌,兽头凌处雪微微。冲破突出人齐譀,跃浪争先鸟退飞。向道是龙刚不信,果然夺得锦标归。这是唐朝卢肇写的《竞渡诗》。十分突出了龙舟赛的宏观场面。然而,在我的家乡广州也有在端午节划龙舟的习俗,俗称“扒龙船”。在端午节这一天村里都会组织一次小型的“扒龙船”比赛。

每家每户身强力壮的男人都要参加,女的靠一边,只有观看的份儿。五六条窄窄的,瘦长的舟子,前头是一个大大的龙头。十多个人坐在一起,奋力地划桨前进,力争第一个到达终点。尽管下着针儿般的雨点儿,船上的人淋得遍体湿透,分不清是汗还是雨,但是这点是不要紧的。

再这关键时刻,赢了比赛才重要。划完龙船的男人会在中午的时候聚集在村里的大祠堂内吃一顿丰盛的“龙船饭,然而我们村里的女人也是没份参加的,所以,到底有什么菜式我也不清楚,因为,我是女孩子。

喜欢的歌手英语篇十二

第一段:引言(100字)。

英语是一门世界语言,它连接了世界各国的人们。作为一名非英语母语国家的学习者,喜欢英语是我学习过程中最重要的动力之一。英语给了我无尽的乐趣和机会,让我体会到了不同文化的魅力,也让我收获到了更广阔的视野。下面,我将分享一些对英语的喜爱心得与体会。

第二段:乐于学习(200字)。

对英语教学的兴趣成为我学习的源动力。当英语老师在课堂上生动有趣地讲解时,我总是能全神贯注地倾听。对于新单词和语法规则的学习,我总是能够积极参与,并喜欢和同学们进行口语交流。遇到困难时,我会不断努力,克服困难,相信自己能够取得进步。乐于学习使我保持了对英语的兴趣,为我后来的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段:跨文化体验(300字)。

英语作为一种全球语言,让我有机会接触和了解不同的文化。我通过阅读英美文学作品、观看英语电影和纪录片,深入了解了西方文化的特点和价值观。我还参加了英语角活动,与来自不同国家的人进行交流,分享自己的文化和了解他们的文化背景。这些跨文化体验让我明白了不同国家的文化多样性,也帮助我培养了智慧和宽容的态度。

第四段:应用与沟通(300字)。

喜欢英语也是因为它给了我广泛的应用和更多的沟通机会。学习英语使我能够自如地使用英语进行书面和口头表达,无论是在职场还是生活中都比较自信。通过英语,我能和世界各地的人交流,了解他们的想法和见解,也可以从他们那里获得新知识和信息。英语极大地拓宽了我的视野,让我有机会与世界各地的人建立起联系。

第五段:英语的价值(200字)。

喜欢英语的过程也让我认识到了英语的价值。英语是我未来职业发展和学习的基础。无论是在求职过程中还是与国外企业的交流中,英语都是一门必需的能力。同时,全球化的背景下,英语也为我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比如留学、参加国际会议、同外国友人交流等。喜欢英语不仅拓展了自己的知识结构,也增强了自己的竞争力。

结尾(100字)。

喜欢英语使我在学习过程中充满了信心和动力。喜欢英语也使我了解到了世界的多样性和文化的魅力。喜欢英语有利于拓展自己的视野,提高自己的沟通能力,也更好地适应和融入国际社会。我坚信,喜爱英语会伴随着我一生,给我带来更多的机会和成就。

喜欢的歌手英语篇十三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每当听到这激情豪放的国歌,我就会联想到许多事,从中国的过去一直到未知的未来。

听着雄壮的国歌声,我仿佛看到了1949年,在庄严雄伟的天安门,全国人民代表,欢呼跳跃,热泪盈眶地倾听着毛泽东主席代表中国人民发出的震憾世界的声音。

听着雄壮的国歌,我仿佛看到了革命前辈英勇奋战,为拯救苦难的祖国抛头颅,洒热血,拼杀在战火纷飞的战场上。

听着雄壮的国歌,我仿佛看到了体育健儿们为夺取世界冠军,让国歌响彻在国际赛场上,他们奋力拼搏,为祖国赢得了荣誉。

听着雄壮的国歌,我不禁扶摸胸前的红领巾,我暗下决心:为了祖国的未来,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做一个合格的接班人,让把祖国建设成为一个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在我们手中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

喜欢的歌手英语篇十四

大概在所有的自然现象中,我只喜欢雪。

——题记。

雪,在这个季节似乎很陌生,陌生的让你忘却了它的模样、它的声音、它的气息。但再过几个月,它将又一次降临人间。我喜欢雪,喜欢它的`纯洁;喜欢它的调皮;喜欢它的一切。

我似乎和雪有着很深的渊源,我是在有雪的季节出生的。小时候,不管哭得多么厉害,只要一见到雪,就会破涕为笑,再有就是我特别爱玩雪,每年冬天,是我最快乐的时光。有人曾问过我,为什么那么喜欢雪?我想大概是因为以下原因吧!

我喜欢雪,喜欢它的纯洁。那洁白的身躯,似乎有种说不出的高贵。当它们飘飘悠悠地落在地上时,仿佛拂去了人世间一切不良的恶习,是人间又充满了往日的勃勃生机。

我喜欢雪,喜欢它的声音,可能你听不出雪有何声音,可是我很清楚。雪飘下来时,乍一听,的确没有任何声响。可当你静下心来仔细聆听时,你会发现雪的声音其实有种说不出的音韵,那音韵我想只有爱雪之人方可听得出来。

我喜欢雪,喜欢它的味道。如果在雪飘落下来的一瞬间,有舌尖去接住一片雪花,当它在你嘴里慢慢融化时,你会感到一种沁人心脾的味道,那味道是香的,是甜的,是清爽的。是一朵花在你心中绽放的感觉。

雪,是冬的信使,是冬的天使,亦是我心中的一朵花,其实我心中早已在下雪了,下的是心雪,下的是思念。

雪,轻轻地,轻轻地……。

喜欢的歌手英语篇十五

我喜欢的一节英语课。我从三年级开始学英语,你要问我最喜欢那一节课,我确实不好说,英语老师讲的课,我几乎节节都不喜欢,因为我就不喜欢上英语课。因为一上英语课,英语老师就让我们默写英语字母,背英语单词,因为我最不喜欢死读更背了。

到了四年级的时候,学校开始增添电脑教学设备之后,老师经常用电脑图片教学的方式,激发了我学习英语的兴趣。从此我们才慢慢地喜欢上英语课了。特别是那节英语公开课,确实让我喜欢:老师在讲英文字母的时候,他运用电脑图片,以动画的形式展现从英语字母,特别是运用狗狗熊和鹦鹉的对话方式,将字母、单词拼读出来的方法我非常喜欢!它不仅生动形象,而且便于记忆。例如老师让我上去写英语单词的时候,让我和电脑上的狗狗熊比,我心想:我可不能输给狗狗熊了,于是我写得格外认真、仔细,说起来也真怪!我轻轻松松地就把我以往写不到的单词写了出来。当我以一种愉快地心情转过身来时,同学们都为我鼓掌,我也高兴地笑了!可以说那一节英语课是我喜欢的一节英语课!那一节英语课不仅我喜欢,同学们都喜欢!我看得出,那一节英语课,老师讲课也没有以往费劲了,可是那一节英语课,同学们的听课精力都非常集中,可以说没有一个思想开小差的。

我希望:上级领导不要光口头上喊:“提高教学质量!"要实实在在地为下边的学校下拨一些教学器材,也能使老师们,能够利用教学器材教好每一节让我们喜欢的英语课!

喜欢的歌手英语篇十六

从小到大,我看见过几次雪,雪悄悄地来了,悄悄地走了,带来了欢声笑语,带走了一切的不开心,雪是东爷爷送给我们的礼物,告诉我们冬天来了,记得有一次冬天,也下了雪:

“看啊,下雪了!”我被这声音吸引到了,往外一看,确实不错,很小的雪花缓缓飘落,我的心不禁生出一分喜悦,盼望着它能带给我们一场真正的大雪,又过不久,城市已经被这轻柔的雪花轻轻的覆盖了一层。每一片雪花都轻柔地盘着落下,成了大地上一层雪的一小部分,每一片雪花又汇成了让大地银装素裹的美景。

大雪整整下了一夜。今天早晨,天晴了,太阳出来了。推开门一看,哇!好大的雪啊!草地、树木、房屋,全都罩上了一层厚厚的雪,全变成了粉妆玉砌的世界。落光了叶子的柳树上挂满了毛茸茸亮晶晶的雪条;而那些冬夏常青的松树和柏树上,则挂满了蓬松松沉甸甸的雪球儿。一阵风吹来,树枝轻轻地摇晃,美丽的银条儿和雪球儿刷刷地落下来,玉屑似的雪花随风飘扬,映着清晨的阳光,显出一道道五光十色的彩虹。大街上的积雪足有一尺多深,人踩上去,脚底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一群群孩子在雪地里堆雪人,掷雪球,那欢乐的叫喊声,差一点就把树枝上的雪都震落下来了。

我最喜欢冬天了,因为冬天会有雪,我最喜欢雪了。

喜欢的歌手英语篇十七

英语是一门全球通用的语言,作为一名学习者,我对英语有着深深的喜爱。通过多年的学习和实践,我积累了许多关于英语的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于英语的喜欢以及学习英语的经验和收获。

我喜欢英语的原因有很多。首先,英语是一门极富表达力的语言。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我发现英语的词汇和句法结构非常灵活,可以用来表达各种各样的想法和情感。其次,英语给予了我更广阔的视野。通过学习英语,我可以阅读来自世界各地的文学作品、新闻和科技资讯,了解不同国家和文化的发展和变化。最重要的是,英语为我提供了沟通的桥梁。无论是在国际交流还是旅行中,英语都为我打开了许多机会,让我能够与世界各地的人们交流和建立联系。

第三段:学习英语的经验。

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首先,我意识到语言学习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只有每天坚持学习,才能够保持进步。其次,多样化的学习方式对于提高英语水平非常有益。除了课堂学习,我还通过阅读英文文章、听英语歌曲和看英文电影来提高听说读写的能力。此外,与英语为母语的人交流也是提高口语技能的重要途径。最后,积极参加英语考试和活动也对于英语学习有很大的帮助。考试可以检验我们的英语水平,而活动则可以提供更多的练习机会和锻炼口语的机会。

第四段:学习英语的收获。

通过学习英语,我不仅提高了语言能力,还获得了更多的机会和收获。首先,英语学习为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如今,许多公司和机构都需要员工具备流利的英语沟通能力。其次,英语的学习让我更加自信。通过与英语为母语的人交流和与国外的朋友建立联系,我逐渐克服了语言障碍,增强了自信心。此外,通过学习英语,我也更好地了解了英语国家的文化和生活方式,丰富了自己的视野。

第五段:总结。

总体来说,我非常喜欢英语并且享受学习英语的过程。喜欢英语并不仅仅是因为它是一门重要的全球语言,更因为它给予了我更多的机会和收获。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我提高了英语水平,增强了自信心,并且拓宽了自己的视野。将来,我将继续努力学习英语,争取更好地运用它,与世界各地的人们交流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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