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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浅谈生态环境保护论文范文通用(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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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浅谈生态环境保护论文范文通用(优秀19篇)
2023-11-19 13:03:44    小编:ZTFB

考虑到各种限制因素,我们需要寻找一种更灵活的解决方案。总结要有系统性,按照逻辑顺序进行叙述,确保思路清晰。总结是对过去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和归纳,以下是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浅谈生态环境保护论文范文通用篇一

1972年,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有114个国家代表参加的“人类环境会议”预示着人类环境时代的开始。此次会议最重大的意义是产生了与可持续发展概念相近的.思想。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该报告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即“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发展。”这标志着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成熟。1992年,联合国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未来共同发展的战略,得到了与会各国政府的赞同。大会通过的《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和《21世纪议程》,第一次把可持续发展由理论和概念推向行动。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之后,我国于1992年8月制定了环境与发展应采取的10大对策,明确提出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1994年3月,我国发布的《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调以下简称《白皮书》,从人口、环境与发展的具体国情出发,提出了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对策及行动方案;1996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把实施可持续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使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和杜会发展过程中得以实施。

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资源的永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利益。可持续发展要求人们改变传统的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改变人类对于自然的态度,在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必须注重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因此,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以法律作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环境与资源立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1979年我国就颁布了《环境保护法》,确立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基本方针。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此外,由全国人大通过和修改通过了许多环境保护的专门法律以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资源管理的法律,其中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法》《文物保护法》等;由国务院制定并公布或经国务院批准而由有关主管部门公布了大批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单项法规,其中包括为了执行环境与资源基本法和法律而制定的实施细则或条例以及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领域、新问题所制定的单项法规,如《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森林法实施细则》《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由地方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颁布了600多项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另外,我国还制定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样品标准和方法标准,基本上建立了环境标准的法律体系。到1995年底,我国颁布了364项各类国家环境标准。

为了加强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维护国家的。

[1][2][3][4][5]。

浅谈生态环境保护论文范文通用篇二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可以促使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功能不仅仅具备生态功效,同时能够行之有效的将人们的实际生活品质提升,确保人们的食品安全。想要更好的将生态农业环境改变,就要确保人们群众有非常强烈的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深刻到人们群众心中,让群众思想觉悟提高,增强群众法制概念,同时是增大环境保护宣传最根本的目标。保护农业生态环境,要从最根本的导致农业生态环境出现问题的原因着手,彻底的解决这些污染源,使用科学合理的方法降低垃圾的出现几率,这些方法,都保护了农业生态环境,增强了保护农业生态保护环境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证。

2.2农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农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使用,需要对农业可耕土地面积进行合理使用和开发。国家有关部门要对可耕地进行科学的划分范围和种类,对农业使用土地积极的开展保护措施,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内部使用的耕地面积严格掌控,提升土地农业耕地资源的使用率。要合理开发使用水资源。例如:我国的贵州因为不合理使用肥料造成土壤出现了酸化板结的情况,给农业生产带来了非常大的危害,同时将不合理使用肥料改善同时使用有机肥料,能够将农业生态环境进行改善,发挥不可估量的效果。

2.3对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

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同时发展农业要关心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工作,确保农业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要积极使用有效方法进行治理。因此,就需要加强建设农业基础设备,确保农业进步。保证农业和我国科学技术以及经济水平共进步。农业生态环境的快速进步的首要环节就是加强建设农业基础设备,通过将基础设备健全来实现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

2.4重视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

根据我国目前的农业生态环境状况,我国政府开始颁布了一些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可是跟随者不断发展的社会经济水平,出现了更为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改变完善有关的法律规范已经势在必行。因此,国家要充分了解法律法规健全的重要程度,有关单位要保证做好立法工作,提供了实现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

2.5将技术方面的优势发挥到最佳状态。

农业环境安全评价体系当中要使用监测和普查技术,能够更好的将环境质量改善,同时将已经成熟的生物技术以及各种有关技术进行推广使用,将农药、化肥等农业资源合理使用效率提高,降低因为这些导致环境受到损害的几率。加上,推广农业技术管理系统,不断对农业技术管理改善,将综合防治技术建立起来,利用实践经验,科学合理的对使用结果进行技术的选择,从而获得更为有效的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技术。

2.6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作用。

每层政府和领导阶层需要加强生态保护观念,才可以确保农业可持续进步,利用有关会议的展开和有关规章制度的确定,构成健全的法律系统,同时要农业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健全的法律系统当中的规范制度进行,将财务人员的自身素养提高,从而提高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管理水平,促使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总而言之,人类在长时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充分的了解到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性,同时农业生态环境的进步能够带给经济快速发展积极效果。只有农业生态环境得以有效保护才能保证农业可以持续发展下去,在比较牢固的生态环境当中使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加强基础设备利用、使用科学技术等来帮助农业可持续进步,保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发展能够共同进步,保证我国总体经济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参考文献:

浅谈生态环境保护论文范文通用篇三

根据目前我国的秸秆综合利用程度来看,想要提高秸秆的利用率首先需要做的就是相关部门提高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加对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提高对于这方面的研究力度,加快农业生产的机械化与生态化发展进程。另外,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加大对农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在秸秆的综合利用过程中,涉及到许多费用,比如机械化设备的使用,秸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经费等,政府需要增加财政投入,有效的减轻农民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承担的经济压力,这样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积极性,真正的让农民做到不愿意将秸秆焚烧。

2.2发展和利用秸秆+青贮饲料-粪-沼-渣生态模式。

发展和利用秸秆+青贮饲料-粪-沼-渣生态模式,这就是循环经济,使秸秆的综合利用与其他的产业活动串联起来,形成一个生态的完整小循环,这不仅能够最大程度的提高秸秆的利用率,还能够有效的促进其他产业的发展,进而获得经济效益,这是真正的变废为宝、废物再利用。比如山东阳信超前牧业就在这样的生态模式的探索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他们将秸秆作为养殖牛的饲料,再将养殖粪便用来产生沼气1。沼气用于发电,沼渣沼液生产绿色有机肥或养殖食用菌,这一举措将整个链条的资源都充分的调动了起来,在当地带动了周围一千多户农民走上了新的发家致富的道路。

2.3发展秸秆食用菌产业。

秸秆看似是没有用的废物,但其实秸秆中含有大量的碳、氢、矿物质和激素,这些都是非常适合食用菌生长的营养元素,而且秸秆的获得相对容易,又没有什么成本,如果发展食用菌产业就可以为农民创收做出一些贡献。目前我国已经有一些地区实现了秸秆食用菌产业的有效发展,而且已经能够生产出像平菇、木耳、香菇、金针菇等十多种常见的食用菌。而且生产鲜菇之后留下的蘑菇糠也是一种营养丰富的饲料,能够再次作为有机肥使用到土地当中。很显然,发展秸秆食用菌产业能够将秸秆的作用最大程度的发挥出来,增加了秸秆的利用率,为农民创造了更多的经济收入,既保护了农业生态环境,又促进了秸秆的综合利用。

2.4秸秆发电。

秸秆发电很显然就是将秸秆充分燃烧进而产生电能,目前我国的以生物燃料燃烧进行发电的企业中不仅仅是燃烧秸秆,还有很多都是可以作为其燃料的,比如林业中的废弃物、刀客、玉米芯废弃菌袋锯末等等,这些都是非常好人燃料,发展这项产业能够将这些废弃物充分利用起来,减少了废弃物对环境的消极作用。但是在发展秸秆发电产业的同时需要注意的,这些废弃物的收集与存放问题。

3结语。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已经能够实现秸秆的利用,但是利用效果却有很大差别,因此做好秸秆的综合利用以及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仍然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相关的部门还需要加大监督力度,做好政策扶持工作,加强宣传,另外就是要想保证以上措施的实现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解决秸秆的收集、储存和运输问题,这样的全面进行才能够最大程度的减少秸秆资源的浪费以及对环境的污染。

参考文献。

[1]门国保.浅谈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j].农民致富之友,,(6):230.

浅谈生态环境保护论文范文通用篇四

近些年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农民生活条件与方式都有了明显的改变,秸秆已经不再像以往一样利用,这就使的大量的秸秆失去了一个有效的处理途径。因此秸秆的有效利用能够很大程度上解决农民的一大难题,特别是我国的农业大省,这一问题虽然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但是仍然是困扰农民的一个难题。

1秸秆利用现状和综合利用。

1.1秸秆利用现状。

目前,我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人口总数也在不断的上涨,这些都不断的促进着农业产业的发展。现阶段不管是农业生产的规模还是产量全部都有所扩大和增长,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农作物的秸秆。一直以来,秸秆都是被焚烧处理的,但是这样处理会对环境造成比较严重的影响,非常不利于环保,而且在新大气法中的第76、77条已经明确规定各个地方要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鼓励并且支持对秸秆、落叶等进行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食用菌基料化等综合利用。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显示,在我国秸秆的可收集量达到了9亿t左右,利用量达到了7.2亿t,利用率是80.11%,这一数据明显表示,秸秆的综合利用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这还远远不够的,在很多地方秸秆的综合利用程度还非常不够,甚至还有很多地方仍然在将秸秆进行焚烧处理。

1.2秸秆综合利用。

所谓秸秆综合利用其实就是说秸秆的处理需要遵循农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做到变废为宝,始终以环保节能作为其重要的思想理念。就目前阶段来说,秸秆的综合利用主要是两种主要的方式,一种就是利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将秸秆进行粉碎化处理,最大程度的返回农田,降低其污染程度;另外一种就是将秸秆作为有机肥、饲料或是能源等进行再次利用,创造更高的经济价值,比如秸秆食用菌、利用秸秆发电等都是秸秆良好的利用方式。

浅谈生态环境保护论文范文通用篇五

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多的开始关注农业生态环境,传统的农业生产对环境产生了极大的破坏,大量农药的使用不仅对土壤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同时也对周围的水资源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严重的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生活,不利于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除此之外,大量化肥的使用也为土壤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化肥使用频繁直接会导致土壤板结,农作物产量减低,降低农民的生产效率,农民生产效率降低,会增加化肥的使用量,直接形成了恶性循环。农业生态环境的功能利用并不合理,这就直接导致了一系列的农业生态问题,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大量的水土流失,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逐年增加。同时中国是人口大国,人口数量的增加会对自然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威胁,人们的过度开发,对原有的生态平衡产生了负面影响,直接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人口数量成为影响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之一。由于中国技术发展不均衡,存在地域性的差异,一些技术水平发展较落后的地区,在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并没有注意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陷入了恶性循环。近年来,大量的人口涌入城市,导致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中产生的垃圾不能够通过自然消解,同时人们不注重对垃圾的处理,大量的垃圾产生导致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和数量[1]。

首先,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直接导致了城乡差距加大,加剧了农民的贫困程度,据统计,目前大量的农村贫困人口生活在生态环境较为恶劣的地区,生态环境恶劣直接制约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导致当地农民不能够摆脱贫困,形成恶性循环。贫困导致人口增长和生态环境趋向脆弱;反过来人口增加又使贫困加剧,致使生态环境更加脆弱;脆弱的生态环境使贫困变本加厉,这使得贫困地区陷入了ppe怪圈;其次,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直接加剧了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压力,由于我国的人口众多,可以用的土地资源有限,如果生态环境不断恶化下去,会导致大量的.水土流失,严重影响我国的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直接制约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最后,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也会直接导致大量的自然灾害的产生,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植被减少等,会严重威胁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提升[2]。

3农业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

可持续发展是指在满足现有需求的基础上进行生产,生产的前提是不能够破坏后代满足其需求的能力。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环境发展是协调统一的,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如果在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同时,人们无限制的对生态环境进行破坏,那么子孙后代就不能够安居乐业。农业作为中国的基础产业,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要想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借助科学技术,在保证农业生产效率的前提下,将对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是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人们的生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农业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基础,没有农业生产作为其他产业发展的基础保障,就没有社会的稳定,其他产业的发展就会举步维艰。

浅谈生态环境保护论文范文通用篇六

孩子们对大自然有着一种天然的亲近感,实际上,一个真正热爱大自然,热爱环境的人是决不会去破坏它的,在我们的一日活动中尽可能地为孩子们了解和热爱大自然创造条件,如:一次讲故事活动中,当讲到大熊猫因误食人们随手乱扔的垃圾袋及随口乱吐的口香糖而不幸死去的遭遇时,孩子们不禁大大震惊,这也使孩子们懂得了:人们不正当的行为会给动物们造成极大的危害,此外,通过图片、录像的欣赏、之后的讨论,使孩子们真正体验了对环保应做些什么。

其次,通过观察来丰富孩子们的感性认识。

观察是一种直接而有效的方法,幼儿的直观思维决定了观察是幼儿园进行环保教育的主要方法。

如:下雨天,老师不要抱怨天气的恶劣,出行的不便,衣服淋湿的麻烦,而是应调整心态,引导孩子们学会去观察发现下雨的好处,然后归纳告诉孩子们:“下雨后的街道真干净!空气真新鲜!特别是那些布满尘土的树叶被洗得绿绿的,格外漂亮。”你的一番话,肯定会让孩子们享受到雨后环境的另一种美。

幼儿园环境布置多种多样,教师可通过创设生态环境,装饰环境,文字环境,语言、音乐环境,在潜移默化中陶冶幼儿的环保情趣。

其中,“变废为宝”环境创设是孩子们比较感兴趣的,一阶段,我发现孩子们上幼儿园都要带个塑料袋,但对于用过的塑料袋便无人理睬,我便抓住这个进行随机教育,我先给孩子们开展了一节关于“塑料袋”的活动,通过活动让幼儿了解塑料袋的用途及构造,同时让孩子们了解乱扔塑料袋是一种污染的行为,还把塑料袋制作成为孩子们的自制玩具“风筝”,之后还在延伸活动中以“变废为宝”为主题,让幼儿和家长一起制作了“降落伞”、“纸盒汽车”、“塑料瓶花篮”……看着孩子们玩得欢快的样子,我想,这既对孩子们进行了环保教育,又发展了孩子们创新动手制作的能力。

环保教育不是只说不做,而是应重视实际行为来保护环境。

我们可以定期开展“环保小卫士”活动,让孩子们为幼儿园里的花和小树浇水,拔掉花坛里的杂草,拾起地上的废纸和丢弃的废品,放在准备好的废品袋中,孩子们在自己动手的过程中,所感受到的东西,比单调的说教有意义得多,而他们更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抑制了破坏环境的行为。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人类的希望,把环保教育的着眼点放在幼儿身上有着现实和深远的意义。环保教育应从小抓起,通过经常持久的环保教育,使幼儿确立环保意识,形成环保观念,提高环保觉悟,增强环保责任感,成为真正的“环保小卫士”!

浅谈生态环境保护论文范文通用篇七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环境保护越来越被人们广泛热议和关注,创设美好环境、保护美好环境逐渐成为全世界人们共同的义务。幼儿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幼儿环保教育和培养幼儿的环保意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作为幼儿教师,在起点上培养幼儿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技能,我们责无旁贷、义不容辞。根据当代环境问题现实要求和学前教育工作实际,结合幼儿所处年龄阶段的心理、生理特点,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环境保护教育工作。

幼儿教育工作者有这样一种共识,“营造美的环境就能创造美的心理体验,同时糟糕的环境则会导致不健康的心灵”。幼儿的年龄特点决定了他们对世界的认识和看法主要靠外界环境的微妙变化、作用和影响逐步获得,试想,一个杂物满地、绿化不足、不讲节约的幼儿园怎么能够培养出幼儿积极的环保意识?一个教师随意踩踏花草、不珍惜粮食、不爱护环境的幼儿园,怎么培养出爱护自然环境的幼儿?所以,为了幼儿能够成长在健康、美好的环境中,必须创设和优化幼儿园环境。幼儿园环境是对幼儿进行环保教育的重要外因,它不仅是幼儿园环保教育的载体,还是幼儿园环保教育的显性文化。幼儿园环境既是幼儿学习、活动的场地,又是陶冶师生心灵的无言之师。

为幼儿创设一个美好的环境,我认为首先应该重视绿色幼儿园的创设。绿色文化的配置,需要不断增加幼儿园新绿,力争做到绿化面积大、数量足、种类全,与周边环境融合,为幼儿学习生活增色。其次是大力提倡盆景文化,引导师生进行盆景培育、花卉栽种、根艺创作,通过形态丰富的盆景和根艺作品,营造良好的环保教育氛围。再次,是要强化楼道文化,精心设计、合理谋划、板块明晰,安排生态、水资源、节能、环保、爱护地球母亲等内容的宣传项目,让幼儿园的墙壁都能发挥无声的育人作用,创设环保教育良好环境。最后要大力构建垃圾文化,教育倡导废弃物回收,变废为宝,幼儿教师示范带动全体幼儿养成良好的环保及废物利用习惯。幼儿园通过建设优雅、舒适的文化环境,让教师和幼儿都能充分感受外在的环境保护教育气息,让环境保护教育能够真正从深层散发和融合,以此来培养和强化师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幼儿环保意识的培养和环保习惯的养成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也绝非一日之功。我们在幼儿的环保教育中,应该更加注重以一日生活的各个方面和要素为突破口,对幼儿的环保意识和行为进行培养和强化,让幼儿在不知不觉中形成自觉的环保习惯。按照幼儿一日生活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提出诸如“五会”“五不”的习惯要求,即学会用餐、不洒饭粒,学会回收分类废弃物、不乱扔垃圾,学会自己如厕、不随地扔垃圾,学会轻声走路说话、不大声喧闹,学会节约用水、不浪费水。平常学习生活中,教育和引导幼儿形成及时关灯、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省纸张、珍惜粮食的习惯;平常活动中,通过带领幼儿捡起幼儿园内外果皮纸屑,随时随处把丢在地上的果皮纸屑捡起并送回垃圾桶,在各个班级设立“环保小卫士”奖项,通过鼓舞和奖励,不断强化幼儿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在园外集体活动中,纠正孩子们乱扔食品袋、果皮的坏习惯,引导他们自己随身携带垃圾袋,让幼儿在整个活动中都能自觉主动收集废弃物。同时,鼓励幼儿随时收集废纸、废易拉罐、费饮料瓶等废弃物,但不是把它们当做垃圾扔掉,通过在手工制作课中利用废弃物制作手工作品,教育幼儿形成废物利用的习惯,也可以通过卖掉收集的废弃物换钱后购买花草、图画等,让幼儿懂得垃圾再生利用的道理,告诉孩子们这样既能节约资源,又能减少环境污染。如果幼儿教师能够日复一日地坚持,久而久之,幼儿就能自觉形成环保习惯,让从小形成的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收益终生。

为了教育引导幼儿进一步树立环保意识,全面倡导绿色环保的`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在幼儿园环保教育中,我们可以环境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多种环保主题活动,让幼儿切身体会环保和节约的重要性,逐渐学习和掌握环保知识和技能。

充分利用大自然的资源,组织开展“废弃物利用”“多彩的叶子”等主题活动,组织幼儿进行废弃物手工制作,校内外捡落叶、制作叶贴画等环保活动,让幼儿经历废物变宝和一物多用的过程。通过废弃物制作竞赛、环保作品展览等活动,激发幼儿保护环境的情感,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通过开展小种植活动,带领幼儿参与园内花草种植区域的花苗培植,教师带领幼儿一起培土、浇水,共同感受种植的快乐和幸福,还可以让孩子们在家中与家长共同培植花苗,带到学校共同绿化幼儿园。通过在各班组织开展“绿色环保”主题绘画、创作活动和环保标志设计活动等,强化幼儿的绿色环保意识。在课堂中利用儿歌、诗歌或故事给幼儿创设“绿色环保”的宣传阵地,让幼儿在故事或诗歌中体会“绿色环保”有多重要。通过大量的“绿色环保”专题活动,培养幼儿的绿色环保意识,幼儿再带动他们的家长、乃至社会,通过这样的以点带面的方式,让更多的人有了环保意识,共同加入到环保行动中来。

为不断加强幼儿的环保教育力度,我们可以借助幼儿熟悉的环境节日,开展各项环保教育活动,巩固幼儿环保教育成效。每年的3月12日是植树节,我们可以围绕“树木”开展环保教育活动,比如树的分类、用途、与人类的关系、对环境的影响等活动。在“爱鸟周”中,要求幼儿收集鸟类信息,让幼儿学会辨别益鸟和害鸟,在班级里布置鸟类专栏,激发幼儿保护鸟类的情感。在“世界水日”,可以组织孩子们观看缺水后果的图片和视频,结合生活中具体的事例,让幼儿用手中的画笔展示自己家中是如何节水的。地球日,我们可以开展“我爱地球”活动,让幼儿在圆形纸张上展示自己心中美丽地球的样子,在绘画中增强幼儿的环保意识。

只有得到家庭教育的呼应和配合,幼儿园的环境保护教育效果才能得到巩固和提升。这就需要幼儿教师加强与幼儿家长的沟通和联系,让家长明白环保教育中对幼儿及家长的相关要求,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共同巩固环境保护教育成效。如要求家长言传身教,用自身的环保行为影响孩子、教育孩子;要求家长多带领孩子亲近大自然,多给孩子讲解环保方面的知识,激发孩子的环保情感等。

浅谈生态环境保护论文范文通用篇八

人们可以长久的生存下来,依靠的就是农业。只有农业能够得到好的发展,国家才能保证更加稳定的粮食储备。另外,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的情况需要农业的发展程度来进行衡量的。想要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就无法不对农业生态保护进行关注,我们需要合理的保护生态环境,对我国的农业生态结构进行科学的调节,实现农业可持续进步。因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最关键的问题,所以,只有对农业生态环境不断的改善,才能够真正的实现可持续发展农业的目标。

1.1农业生产结构不科学。

农产品种类非常单一。农业区域的重点目标就是保证全国所有地区所需要的农作物的使用用度,当中还要包含喂养牲畜禽类等的粮食用量;而且我国还有很大面积不合理开发使用的山地以及草原。高速发展的农业范围以及农业机械水平的快速发展,就直接给地下水开采量带来了很大的压力,目前,用水量已经超过了标准量,最终造成土地表面出现沙化情况,将盐碱地面积增长了。尤其是还在城市旁边建立大规模的养殖基地,只会直接增加用水量,给农业生态环境带来了更大的负担。

1.2农业自然灾害增多,危害增大。

人们过度的对森林滥砍滥伐、荒地开垦,直接造成了地表植被严重受到损害的情形,扩大了出现自然灾害的几率。极有可能出现水土流失灾害,土壤当中微量元素的大量流失,让土壤养分流失,大地变得更加无养分。还可能出现土地沙漠化,让耕地开始被吞没,可耕种土地面积逐渐减少。还会出现全球变暖情况,直接造成旱灾或者洪水泛滥情况。一旦不关心对生态环境进行改变,农业受灾范围就会逐渐增大。

浅谈生态环境保护论文范文通用篇九

农业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它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生产和生活物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及时对生态环境恢复和治理,对保障生产生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当前,随着现代生态农业的发展,最受关注的是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条件的基础和前提是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有利于农业的转变、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缺乏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导致农业生态环境的许多问题,如土壤侵蚀、流失、农业面源污染等,对农业生产的安全构成很大的威胁,对我国经济发展非常不利。

我国地理分布上山地丘陵多、耕地少的情况形成了农业生态环境复杂,易受自然灾害。,农业生态环境非常脆弱,水土流失,植被退化等将是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主要原因。另外在平原地区,气候变化、干旱、洪涝灾害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业生态环境普遍,各种地质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人为因素造成农业生态环境破坏的主要原因是过度追求利益,超量使用化肥、农药,大量砍伐树木会导致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使得减少耕地和生态环境恶化,开采矿产资源将导致地表塌陷和大气污染。社会原因主要体现在社会意识和国家法律。法律没对农业生态环境做到周密保护。此外,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不重视,片面强调效益已成为政府的追求,忽视了农业环境保护和管理。

农业生态环境破坏,减少农业对自然灾害的防御。农业灌溉用水不达标,酸雨造成的空气污染对产品产量和质量都造成影响,退化植被和土壤侵蚀,不仅导致减少产量,而且还使农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资源大大减少,使农业发展速度减慢。农业生态环境相对脆弱,一旦被破坏,就要花很长的时间才能恢复。酸雨污染对土壤、树木和植物腐蚀,并且影响区域生物多样性平衡,造成了环境的恶性循环,环境自我调节能力下降,生态环境恢复时间更长,甚至出现了沙漠化。上述都是农业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农业的发展与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有关,影响农业发展。农业生态环境着到破坏,减少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农村经济发展减慢,农业生产不能满足国民生产和生活,在一定程度产生了农业经济危机,也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农业灌溉使用污水,过量使用肥料和农药,导致土壤污染。此外,工业废水的排放,导致土壤中有机物,酸,碱和无机盐等重金属超标,直接影响人民的健康。

浅谈生态环境保护论文范文通用篇十

环境保护教育必须从幼儿抓起。在幼儿园中开展环境保护教育,让幼儿初步了解环境与人类生存的关系,使幼儿从小萌发保护环境的意识,做个环保小卫士,是我们幼教工作者的职责。几年来,我们幼儿园对此进行了一些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幼儿园中开展环境保护教育,首先要提高教师的认识。我们通过组织教师学习、参观、讨论、听辅导课、看电视等让教师掌握有关环境及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还把她们带到大社会、大自然中去受教育,并组织她们创编有关幼儿环境保护教育的教材、文艺节目,增强她们保护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而使她们对抓好幼儿环境保护教育形成共识,提高她们对幼儿进行环境保护教育的自觉性。

环境保护教育一定要与创设幼儿园优美的环境、优良的园风结合起来进行。我们不仅创设和谐、宽松、使人有安全感的心理环境,同时积极创设幽雅、整洁、充满生机的自然环境和促使幼儿动手动脑的活动环境。我们还让幼儿积极参与创设环境的活动,尽可能让他们通过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去求得发展,并增长生活经验。

由于我们为幼儿提供了良好的心理环境和美丽整洁的园舍环境,小朋友爱护环境、保护环境之情被激发出来了。在幼儿园里,小朋友都能做到爱护花草树木,用心饲养好小动物,不在墙上乱画,不乱丢纸屑和乱吐痰,并积极参加小菜地的劳动。

幼儿园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必须考虑幼儿年龄特征,切忌成人化。环境保护教育的目标不能过高,内容应是幼儿常见的、易于理解和接受的,也可介绍一些人们普遍关注的环境问题。同一课题在各年龄班应有不同的教育要求。以认识声音、减少噪声为例,小班要求分辨好听不好听的声音,知道平时说话声音要轻些,懂得保护嗓子;中班要求能分辨多种声音,知道哪些是噪声以及噪声的危害,懂得保护自己的听力;大班要求知道声音是怎样产生的,噪声的危害及防止噪声侵扰的办法,要求小朋友当小宣传员。

同一年龄的幼儿由于遗传因素、教育和环境各异,实际发展水平也有差异。在环境保护教育中也应承认幼儿的这种差异,注意因人施教,加强观察、辅导,重视在环境保护教育中发挥幼儿的潜能,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获得发展。

(一)以渗透为主。

幼儿园的环境保护教育不宜单独设学科,而应把丰富多采的环境保护教育内容渗透到各科教学、各种活动及日常生活中去。原有的教材可以与环境保护教育联系起来的,我们都有机地加以结合。如,在认识空气、声音、水、电、动物、纸、树、花时,我们结合进行减少污染、噪声,节约水、电、纸,保护珍稀动物,爱护花草树木等方面的教育;在进行语言教学、美工活动、音乐活动、体育活动、文艺演出、小实验、参观旅行时,也渗透环境保护教育。可以渗透环境保护教育的机会很多,关键是我们教师要当“有心人”。

(二)以游戏为主。

我们认为,环境保护教育也一定要寓于各种游戏之中,引导幼儿在活动中学,在玩中受教育。如在结构游戏中,我们老师和小朋友一起收集无毒无害的废品,利用纸盒、纸筒、饮料罐、酸奶杯、碎布、小石子等建造“大马路”、“立交桥”、“楼房”、“公园”、“游乐场”、“体育馆”、“幼儿园”等,使幼儿在游戏中懂得如何减少垃圾和利用废物,回家还能向父母和爷爷奶奶作宣传。

(一)认知活动与养成教育相结合。

开展爱护花草树木,爱清洁讲卫生,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粮食、纸等活动,既需要幼儿对环境保护的知识有所了解,更需要他们养成一系列良好的行为习惯。如,我们开展节约用水的教育,使幼儿初步了解水有什么用、干净的水是怎么样流到我们家里的,并组织小朋友进行污水与植物生长、清水与植物生长的对比实验,让幼儿知道节约用水和保护水源的重要性。开展这一活动后,小朋友洗手洗脸时不再浪费水了,在家里也能注意关好水龙头,还能提醒家人节约用水,请妈妈用洗过衣服的水冲厕所。

(二)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

幼儿园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必须取得家长支持,让家长了解对幼儿进行环境保护教育的必要性、可行性。我们通过召开家长会等形式,请家长参与幼儿园教育活动,如果把小朋友带到公园、市场、立交桥等地方参观游览,让孩子亲身去感受不同的环境,启发他们思考为什么有的环境美,有的环境脏、乱、差,怎样才能使环境变美,使他们在大自然、大社会中萌发热爱环境、保护环境的情感。

(三)日常教育与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

幼儿园的环境保护教育虽然应以渗透为主,但也要进行一些必要的甚至是系列的专题教育活动。如我们在中班有“我爱襄阳”活动中进行绿化襄阳、种树种花的教育;在“襄阳的秋天”、“寒冷的冬天”等活动中进行热爱大自然、爱惜粮食的教育。大班的“减少垃圾”小专题活动,包括“废物从哪里来”、“废物多了会怎么样”、“动脑筋让废物变宝”等内容,通过展览、绘画、利用废物等让幼儿进行美工制作、参观、谈话、小木偶表演、小实验、游戏等有趣的活动,使幼儿了解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并懂得要管好垃圾、保护环境,必须从我做起。

此外,我们还在爱鸟周、粮食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各种环境纪念日中特意组织了一些活动。如,爱鸟周进行“鸟儿鸟儿天上飞”的主题活动;在植树节组织大班小朋友种树、到大街上宣传、举办“植树造林好”的小展览;在世界环境日,大班进行了“我最喜欢的环境”、“救救地球”等美术创作活动;中班老师和小朋友、家长一起到植物园游览、写生、表演、游戏,感受大自然的美。

浅谈生态环境保护论文范文通用篇十一

人是自然的产物,人依赖自然而生存,这是众人皆知的道理。在生存与发展的过程中,人与自然应和谐相处。可现在,由于人口的膨胀,特别是人类的贪欲,对自然进行无节制的索取,自然已遭到严重的破坏,污染了水,减少了绿,消失了部分的生命,甚至威胁到了人类自身的生存。人与自然息息相关。人的生存就依赖于自然资源。饮用的水。取暖的煤。燃烧的油。做饭的气......无一不是直接或间接来源于自然源。地球资源再丰富,也有竭尽之时。因此,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特别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一定要合理开采,有效利用,切实保护自然资源,那种涸译而渔,杀鸡取卵的只顾眼前的做法,无异饮鸠止渴,最终受害的将是人类自身,人与自然资源之间,应走可持续的路子,切实保护好自然资源。人与自然之间应和谐相处,已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同,接受并去实践,为什么要和谐,此中的道理很明显,人对自然超强度地索取,自然就会报复人类,这已从众多自然灾害中得到了体现。

在读书的过程中,书中说道::“环境问题是由于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和利用自然源所造成的。触目惊心的环境问题主要有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噪声污染、食品污染、不适当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这五大类。”一个个铁一样的事实告诉我们,它们像恶魔般无情地吞噬着人类的生命。它威胁着生态平衡,危害着人体健康,制约着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它让人类陷入了困境。为此我作出宣告:“只要我们——人类有时刻不忘保护环境的意识,有依法治理环境的意识,地球村将成为美好的乐园”。未来的天空一定是碧蓝的,水是清澈的,绿树成荫鲜花遍地,人类可以尽情享受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幸福。

1998年,流经中国大地的长江、嫩江、松花江等大将大河,隐去往日温柔美丽的笑靥,露出了凶猛可怖的狰狞。肆虐的暴雨,横扫着中国的南方和北方,暴雨所到之处,江湖水涨,河沟漫溢。咆哮的江水卷起了一次又一次洪峰,吞噬了一个个村庄,一片片良田,一个个市县,一座座工厂,一所所学校。

我为周围环境的恶化肆虐的洪水像一只只无情的魔爪,几千万亩良田被淹,几百万人痛失家园。浩浩荡荡的江水,每天都在制造大大小小的险情。暴戾的`烘魔,酿造大大小小的险情。暴戾的烘魔,酿造大大小小的悲剧。给水以家园,给万物生灵以家园,人类才会有自己的家园,人类才会有自己的家园;给水以活路,给万物生灵以活路,人类才会能生存和发展。

而感到心痛,我想:作为未来接班人的青少年,如果不了解人类环境的构成和环境问题的严重性,无视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去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的话,我们的生命将毁在自己的手中,老天将对我们作出严厉的惩罚。为此我下定决心要从我做起爱护环境,保护我们这个赖以生存的家园,做一个保护环境的卫士。

浅谈生态环境保护论文范文通用篇十二

摘要: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生态环境保护就是伴随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上至国家,下至县乡都把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作为国家或是地区发展研究的基本内容。任何地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都必须遵守环境优先的原则,把发展经济和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

一、栾川县经济发展优势。

(一)矿藏资源富集。

栾川县总面积2477平方公里,已探明的金属、非金属、能源和水汽矿产4大类50余种。是中国16个重要多金属成矿带核心区域钼铅锌重要矿产地,是文明遐迩的“中国钼都”矿业给栾川经济带来了很大的发展,2011年以来,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矿业占到70%-80%。

(二)旅游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

融奇山、秀水、险峰、峡谷、飞瀑、幽林、翠竹、溶洞、为一体,拥有老君山、鸡冠洞、2个国家aaaaa级及养子沟、重渡沟、抱犊寨、龙峪湾、4个aaaa景区,是中原地区著名的生态旅游热线和“中国优秀旅游名县”、“中国最美的小城”、“全国低碳旅游试验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是国家旅游局首批命名的17个“中国旅游强县”之一、全乡林地面积达2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86%,空气清新怡人,负氧离子含量平均达到每立方厘米30000个,有中原肺叶之称。

伴随着高额的经济收入,栾川县滥开滥采现象非常严重。1988年,全县钼选厂总数发展到5087个,大小矿洞120个,乱采滥挖钼矿石1086吨。由于大多是老百姓小规模选矿,为追求高额利润,污水到处排放,回收率低,这种现象造成了栾川遍地黄金的虚假经济模式,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1988-2012年24年间,栾川县共进行大规模整治20余次,填埋氮化池170个,累计封停矿口近2000个,取缔小选厂小碾子3000多个。在之后这几年,各乡镇每年都要对废弃矿口进行摸查,以免死灰复燃。2017年2月由于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尾矿库6号溢流井发生坍塌,造成大量尾矿砂和淤泥流入伊河,沿途各乡镇为清理淤泥,历时3个月,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仅仅栾川乡一个乡镇清淤投入300余万元。2017-2018年,栾川乡在环境整治方面封停散乱污企业48家,对辖区内的商户煤改电250家,投入资金20万元。

(一)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因小失大。

近几年,有关环境保护是不是遏制了经济的发展一直是老百姓关心的话题,认为封停矿口、拆除小企业会对老百姓的经济收入造成很大的影响。从短期来看,大环境整治对经济增长确实有很明显的影响。但深层次分析可知,环境保护影响的通常是粗放、低端、小规模的经济活动领域,对整体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小,从长远来看,通过环境保护,消除不良竞争可以对宏观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优化、保护作用。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关系,要正确把握二者的关系,才能处理好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栾川县前几年大规模粗放型管理给当地人居环境造成的极大破坏就是最好的.例子,并且在持续的二十几年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整治就是一个深刻的教训。通过整治,栾川县这几年变化非常大,2018年元月,栾川县4家民营企业进入市高新技术培育库,不仅可以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还可享受省市财政一次性奖励,对当地财政收入也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这也是一种优胜劣汰的竞争方式。

(二)栾川山区较差的环境承载力对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有较大影响。

栾川多是山区,有机质含量低、土壤贫瘠、总体来说生态系统脆弱,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由于乱采乱伐造成化学性污染严重,重金属对土壤产生严重的污染。环境承载能力强弱,对一个地区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也会带来很大的影响,承载力差的,会带来不利局面。栾川大部都属于山区,物质基础先天脆弱。发展经济往往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要发展经济离不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自然条件薄弱,自然导致经济总量不高,为了提高经济总量,就容易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

(三)地方政策也对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带来极大影响。

栾川县近几年来在环境方面引导的多,而真正形成政策的少,引导主要是以下几方面:第一,坚持“靶向治疗法”。在环境整治过程中,往往出现“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现象,在整治了污染产业的同时,健康产业也会受到很大影响,造成经济下滑,影响治理污染的信心和决心,所以在治理环境时必须树立靶向治疗的理念,给健康产业留出更多发展空间。第二,坚持奖惩相结合,通过奖惩措施引导生产要素投入,让绿色产业、健康产业得到发展。例如对污染企业征收环境税,这些税收收入可以用来补偿绿色产业,让绿色产业有钱可赚,这样在惩罚了污染企业的同时,发展了绿色产业,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和谐发展。第三,提升环境治理层次,中央和地方联动,尤其是中央层次要加大投入,要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资金积累,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响应公众提升环境质量的需求,引导各利益相关方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可和支持。

(四)较为陈旧的观念。

栾川处于山区,“等靠要”的思想依然存在,有些人是抱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思想,思想解放不够,依赖性较强,创新意识缺乏,对新思想、新理念的接受和理解还存在不足,总认为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生态环境破坏难以避免,总把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处于对立状态。

(五)产业结构基础薄弱。

这些数据反映了栾川产业结构单一,矿业依赖性强,而矿产这几年都不太景气,很多原来矿上就业的都处于失业状态。工业基础也很薄弱工业基本就是机械制造、建材加工、农产品初级加工,属于低端工业,毛利率低,竞争力弱。农业主要依赖种植业和畜牧业,农产品加工增值程度较低。新兴产业,如信息产业等不发达。现在栾川县在大力发展旅游产业,该产业具有比较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市场和政府双管齐下,有力制止。

资源乱采现象,保障矿产业稳定发展。这些年,栾川县矿产资源乱采现象比较严重,既浪费了大量资源,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在污染问题上,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往往出于利益最大化考虑,从利己的目的出发,不采取任何污染治理的措施,从而进入破坏环境的纳什均衡状态。经济的外部性造成了污染的产生,我们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调控,采取激励手段来治理、消减污染价格手段,把污染问题的经济外部性,内化到各阶层的经济活动中。具体可以通过以下制度建设加以实施:第一,制定合理的生态税收政策。利用税收来控制污染可以给污染者提供减少污染的经济激励,促使其寻求先进的方法和手段来清除其排放物,同时也可以防止污染者把其生产成本(污染成本)转嫁给他人,降低了过度生产的激励。第二,实施环境资源的有偿使用,是栾川控制环境污染的根本思路。对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合理的排污缴费政策、配套法规和标准。没有一个合理的制度,企业的排污、城乡居民的生活污水与生活垃圾的排放不采取收费政策,企业和个人都存在搭便车现象,经济的外部性不能正确反映出来,加剧了生态环境恶化。

(二)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模式。

优化产业结构,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要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走投入少、产出多、消耗低、污染少的可持续发展道路。首先,进行产业结构的升级,对第二产业中重工业能源消耗高、资源浪费大、污染严重的产业限制发展采取关、挺、并、转的措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高新技术产业,推行清洁生产,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保护生态环境。其次,治理第一产业中农业面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源于农药、化肥,控制的关键在于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提高产品质量及利用率。同时,要转变农民观念,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实施生态农业,从根本上控制面源污染,实现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农业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技术改造。

针对金属污染、垃圾污染,选择科学的的污水处理工艺和垃圾处理技术。各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采用先进的处理技术和科学的处理方式。生活垃圾的治理也应坚持因地制宜、与当地经济条件相结合的原则,对已有的处理场加强技术改造,以便发挥更大的效益。

参考文献。

[1]李怀政.生态经济学变迁及其理论演进评述.江汉论坛,2007年第2期。

浅谈生态环境保护论文范文通用篇十三

内容提要:受传统立法模式的影响,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采单一立法模式。而结合我国环境保护与管理的理论和实践,采取综合立法模式将是我国环境保护立法的最佳选择。

立法模式是指一国立法所采取的方法、结构、体例及形态。环境保护法的立法模式则是指在环境保护立法的决策和制定过程中,立法机关所采取的方法、结构、体例及形态的总称。

环境保护立法的目标模式决定着环境保护法的指导思想和调整对象。明确环境保护立法的目标模式,有利于确定环境保护法的任务和目的。从目前环境保护与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来看,环境保护立法的目标模式主要体现在以下立法理念和立法原则上,即:运用综合生态系统方法进行管理,发挥各自然生态系统及人工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改善生产工艺和技术,促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综合协调人的利益与生态系统自身的自然利益,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和谐、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立法的法体模式主要是指各种不同层级的环境保护法以何种形态作为表现方式。大体来说,环境保护立法的法体模式可分为三种类型:

(三)混合立法模式。该立法模式具体是指根据各个国家和地区湿地保护的特点,采用统一基本立法模式和单行法律法规模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湿地保护立法的模式。混合立法模式是现代各国环境保护立法最为多见的立法模式。自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许多国家曾先后开始采用该立法模式,将其运用于环境保护立法之中。如美国、日本、英国、俄罗斯等国曾先后制定了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也制定了针对各环境要素的保护和利用以及具体环境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律。

除单独采用目标模式和法体模式进行立法之外,综合运用目标模式和法体模式相结合的立法模式,即环境保护的综合立法模式也是现代许多国家所采用的环境保护立法模式,这主要是由环境保护法所保护的生态系统所具有的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体系性等特点决定的,如荷兰、德国、美国等国在其环境保护立法中都采用这种立法模式。

目前,综合生态系统方法[1][1]已经成为指导包括我国环境法在内的全球“第二代环境法”发展的重要理念和方法。结合综合生态系统方法的综合性[1][1]、公益性、灵活性等特点和已经取得的成功经验,我国环境保护立法应采取综合立法模式。具体而言,综合立法模式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浅谈生态环境保护论文范文通用篇十四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出现了水体大面积污染、土壤肥力下降、垃圾随意堆放、工业污染加剧的现象。保护和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治理农村环境问题势在必行。因此,法制治理是农村环境治理的必由之路,也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内在要求,我国在农村环境法治上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农村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农村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并危及农村用水安全,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1水体污染比较广泛。

2.2工业污染逐渐加重。

2.3畜禽粪尿污染量大。

大量无序分散的农村畜禽养殖粪尿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水体、土壤、大气环境大面积污染。粪污经有氧发酵分解,孳生蚊蝇,繁殖细菌,传染疫病,给畜禽自身生长和人们身体健康带来危害.畜禽养殖业污染已成为我国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源头之一,已超过了化肥和农药的污染,给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

2.4农业生产方式粗放。

2.5环保设施建设落后。

3.1农村环境立法滞后。

3.2政绩制度考核缺失。

有些地方政府存在着片面的经济观念,一味追逐经济指标,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另一方面片面追求城镇化速度,农村生态环境成为城镇化的牺牲品。

3.4财政资金投入不足。

以前我国环保污染防治资金几乎全部花于工业和城市,导致农村环保财政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农村很难获得环境污染防治和管理能力建设的财政资金;同时城市污染向农村扩散转移,点多面广的农村缺乏生活污水、垃圾的收集和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

3.5政府监管机构缺乏乡镇农村普遍缺乏环保监管机构,未形成有效的行政管理工作体系和管理措施,难以全方位、规范化监管。

环保部门尚未健全农村农业环境监测的专门机构,缺乏监测仪器和业务经费,无农业环境常规监测,影响了农村环境质量改善。

4.1完善农村环保立法。

根治农村环境污染的基础是健全、严格的法律法规。农村环境保护立法建设应借助新《环保法》实施的契机,对现行环境立法加以重新整合,逐步健全完善适应农村现实和环保工作实际需要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农村生态环保工作迈向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要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切实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问责制和终身追究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提拔任用相挂钩,对不顾生态环境而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终身追究。

4.2强化环保知识宣传。

大力开展农村环保宣教工作,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发动广大农民群众,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从农村、农民的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通俗易懂、形式多样、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环保宣传教育;着力改变农村落后的生活习俗,努力引导、营造一个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政策和措施的氛围,切实维护好农民自身的合法权益。

4.3加大农村环保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入,支持投资建设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和1设力度。根据当地污染物排放要素和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的推广使用低成本、易管理的污染防治技术,最大限度节省投资、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积极推行“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集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逐步实现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

继续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内容包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畜禽养殖粪尿和生活污水治理、农村河道池塘水沟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和水土流失控制等。重点抓好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固体废弃物治理、人畜粪尿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加快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效改善村庄环境,加快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

4.5严格环保行政执法。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是环保工作的重点。新《环保法》规定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这就要求在防治污染问题上,要结合本地农村污染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自身的行政管理水平,加大农村环保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污染和破坏农村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做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

[1]项二玲.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j].资源节约与环保,(4):160.。

[3]崔家荣.农村环境污染主要成因及防治对策探讨[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40(3):60~62.

[5]张笑归,刘树庆,宁国辉,等.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及其对策研究[j].河北农业科学,,13(4):100~102.

浅谈生态环境保护论文范文通用篇十五

摘要:对我国行政刑法究竟应该采取何种立法模式,一直争议不断。鉴于目前行政刑法在立法以及司法上存在的诸多冲突,建议改变现有的行政刑法统一附属型立法模式的呼声不断。然而,并不存在完美的行政刑法立法模式,只有在现有模式的基础上,对其加以完善,才是适应我国实际的需要。

我国目前的行政刑法立法模式是统一附属型立法。统一附属型立法模式是指将行政犯罪的罪名和法定刑规定在刑法典中,而将行政犯罪的罪状规定在分散于行政法律规范内的附属刑法中。附属刑法本身只是对行政犯罪的刑事责任做出笼统式的宣告。这种方式有利于维护刑法典的“统领”地位,因为单独附属刑法不能独立完成对行政犯罪的定罪量刑。可以使行政犯罪的罪状在跟随行政法律发生变化时,不改变刑法典中罪名和法定刑的规定,兼顾了行政刑法的多变性和刑法典的稳定性。虽然该立法模式有以上优点,但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以些问题,特别是行政法律和刑法的衔接问题。比如,许多刑事责任条款以及行政刑法中的责任条款在刑法典中找不到与之相对应罪名;刑法、行政刑法以及行政法规范在内容上相互重复、冲突以及法条之间竞合的现象非常严重;适用法律原则上的.冲突等问题。因此,有学者建议修改现有的立法模式,将罪名和法定刑也规定在行政法律的行政刑法条文中,这样就将现在行政刑法从依附性规范变为独立性规范。其好处是不仅能够适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新的犯罪类型不断出现的需要,而且还有利于使刑法典、单行刑法与行政刑法之间保持协调一致的关系,等等。笔者不赞同此种做法,认为其并不能解决现有问题。

二、坚持现有立法模式的原因。

首先,行政法律与刑法衔接不上的问题并不在于行政刑法条文中没有规定罪名和法定刑,而是立法机关在制定两法时,没有对相关条文进行完整的参照和校对工作。只有对两法的相关法律条文在内容上进行统一、对应的修改,才能使行政犯罪的规定在行政法律与刑法中保持一致。当出现行政犯罪时,司法机关可依据刑法条文的指引,借助行政刑法的规定完善对罪状的描述;而行政机关也可依据行政刑法条文的指引,将案件移交到司法机关,追究行为人对刑事责任。其次,我国《立法法》规定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不得授权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而我国刑法指引的补充规范中不仅有行政法律,还有“国家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所以,在行政法律中增加行政刑法条文的罪名和法定刑,并不能完全解决刑法与其他相关条文的衔接问题。再次,有学者指出,在行政刑法中增加罪名和法定刑的内容,是借鉴日本行政刑法分散式的立法模式。[4]日本模式固然有其可借鉴之处,但是日本刑法典本身没有规定行政刑法的内容,不用考虑行政法律与刑法典的衔接问题。而我国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行政犯罪的内容,若在刑法典和行政法律中都规定罪名和法定刑,一来会使行政法律与刑法内容重复而繁杂;二来则会使行政法的性质与刑法典的性质更加界限不明;三来则有架空刑法之嫌。最后,提起刑法,人们就会有“若触犯刑法,就等于摊上大事儿”的心理,而提起行政法,人们就会觉得“不就是罚罚款,顶多拘留几天的事儿嘛”。依据某行政法律定罪判刑,会使公众心里难以接受。学法律的人,对行政刑法尚不太了解,更别提普通民众了。在行政法律中规定罪名与法定刑会导致人们认识的混乱,不利于人们系统的了解、掌握有关犯罪、刑罚的内容,破坏了刑法的统一性,一定程度上反而降低了刑罚的权威性和威慑力,不利于预防犯罪。

三、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行政法律的行政刑法条文中增加罪名和法定刑的规定并非妥善之举。不如立足现有立法模式,对刑法及其所指引的补充规范中的相关条文进行一一对应、完善,对具体适用条文作出明确解释,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程凡卿.行政刑法立法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

[3]张明楷.行政刑法辨析[j].中国社会科学,1995(3).。

[4]李晓明主编.行政刑法学[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5.。

浅谈生态环境保护论文范文通用篇十六

我国于颁布并实行了《刑法修正案(八)》,这是我国到目前为止对刑法典修订最为重要,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刑法修正。这次修正有着丰富的内容,充满鲜明的特点和亮点以及先进的修法理念,在我国刑事法治的历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刑法的立法得以完善,而是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法治水平不断上升的基础上,未来还有更多的立法完善任务等着完成。对此,本文通过分析当前我国刑法立法的现状,并结合存在的问题,为以后刑法立法的发展指出方向,促进我国刑法立法的发展。

一、引言。

刑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之一,刑法的完善程度在很大意义上意味着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它是一个国家实现法治现代化的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并随着社会经济和政治形势的变化,社会犯罪形态的不断更新而进行不断地修正。在我国刑法立法发展的过程中,要注意对刑法现代化这个问题的分析,以防将这个概念模糊化,最终导致我国刑法立法发展的方向出现偏差。我国刑法立法的发展方向应该要始终建立在我国实践的基础上,放眼未来,不断完善和发展刑法的立法。

二、我国刑法立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刑法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我国刑法典经过了从无到有,从稚嫩到发展比较成熟的过程,到目前为止,在很多立法方面都具有了自己的特色,这种成就是可喜可贺的。但是,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我国刑法立法政策缺乏明确的目标和追求。

我国在建国之后没有制定新的刑法,直到1979年、1980年正式颁布和实施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刑法。但是,由于在时间上很短,导致很多司法人员对这部很难得刑法没有时间去熟悉,再加上又出现了严打的政策,从此,严打便在我国刑法的司法实践中成为了主流。[1]这种情况下,本来应当体现刑法罪行公正的刑法典就出现了严刑上的偏差,必然会影响到我国刑事司法的水平。

(二)社会各方面对刑法的认识和需求上存在差距。

面对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我国刑法也随之出现了新的问题和情况,为了应对这种现象,我国立法机构也在不断进行刑法立法的修改和完善,到目前已经出现了《刑法修正案(八)》,但是这不是最终的刑法。在世界各国中我国刑法修改的频率和速度都是少见的。即使这样对于社会对刑法的需求仍然不能满足,特别是发生在经济和社会生活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更是屡禁不止。广大民众面对这种现象无不加大对刑法立法严惩性上的呼吁,所以刑法的立法必须考虑到民情。

(三)刑法立法出现模糊的现代化问题。

刑法的现代化问题在刑法进行立法时是不容忽视的。在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之际,从事刑法法律专业的人对刑法的现代化问题自然是很关心的,但是由于现代化这个词涉及到时间概念,所以在进行现代化研究的时候,现代化的问题成为了一个难点,也正因为这样容易在概念上造成模糊。如果说我们只从时间上来看待我国刑法的现代化问题,那么说我国刑法已经实现现代化就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如果我们就刑法的内容而言说我国刑法已经实现现代化了,那就意味着我国刑法已经很先进,位居世界前列了,这样很明显是不对的。[2]因为在现实中,西方发达国家实施的新刑法是一种与我国刑法不同类型的刑法,较之我国的刑法,在很多方面还要远远高于我国刑法的水平。

对于我国现行的刑法制度来说,现代社会出现了很多在传统社会没有出现的新问题。这种新问题,有的是原来没有在社会上出现过或原来出现过这种现象但是并没有被认为是犯罪的,有的是原来被认为是已经存在的客观对象但现在被社会赋予了新的认知。这样一来,对我国刑法立法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思考就很有必要了。

(一)打破刑法典统一刑法制度的束缚,建立分散的不同制度。

社会发展呈现越来越复杂的倾向,比如在传统的刑法上认为未成年人犯罪和成年人犯罪的区别是在量上,而现在新的认识则是认为二者的区别是在质上,不是在量上;还有的是比原来的情况更加复杂,需要对这些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将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犯罪区分开来进行分类管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建立分散的不同制度是很有必要的。基于以上的考虑,建立独立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和独立的法人犯罪制度势在必行。这里所说的独立的制度,不仅仅是要有独立的`实体法,而且在程序法上也必须是独立的。

(二)建立多样的刑种和诉讼方式,罪要分等。

1.在建立刑罚体系,确定刑罚方法时,要从增加教育刑的份量考虑,适当将刑罚的种类增加,主要是将重点放在增加轻微刑的种类和方法上。在对法治建设不会造成大损害的情况下,要对刑法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灵活性,主要是在设置刑罚的方法上,增加刑罚的种类和教育刑的份量,减少惩罚在刑罚中所占的份量。

2.在法国,将刑法的罪分为了三种,都很有智慧和创意,很值得我国加以学习和借鉴。把犯罪分为三类,当然这里的犯罪也仅仅是说成年刑法典上的罪,同时用三种不同的诉讼方式来对犯罪进行处理。[3]这样可以做到对不同的情况来区别对待处理,既能将刑法的作用发挥都最大,又能将司法资源节约,是一举两得的方法。根据这样的说法,在刑法中关于劳动教养纳入刑法体系是理所当然的。

四、结语。

高水平的立法源自高水平的法律制度,同样地高水平的刑事立法也源自于高水平的刑事法律制度。现阶段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秉着维护社会和谐,贯彻宽严相济的目标在进行立法,当然,我国刑法立法在未来的发展方向也要始终的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并且对世界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要积极的予以借鉴,进而为我国刑法立法的发展指出正确的方向,促进我国刑法立法的完善。

浅谈生态环境保护论文范文通用篇十七

摘要:可持续发展是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确立的未来共同发展战略,《中国21世纪议程一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提出了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对策及行动方案。虽然在环境资源方面我国基本上建立了环境与资源法的法律体系,但尚未将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与资源立法的指导思想。因此,修改我国《宪法》《环境保护法》及有关环境与资源的法律法规,并制定统一的《自然资源保护法》《环境污染税法》《环境保护投资法》和《环境与资源教育法》,已成为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当务之急。

浅谈生态环境保护论文范文通用篇十八

内容提要:受传统立法模式的影响,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采单一立法模式。而结合我国环境保护与管理的理论和实践,采取综合立法模式将是我国环境保护立法的最佳选择。

立法模式是指一国立法所采取的方法、结构、体例及形态。环境保护法的立法模式则是指在环境保护立法的决策和制定过程中,立法机关所采取的方法、结构、体例及形态的总称。

环境保护立法的目标模式决定着环境保护法的指导思想和调整对象。明确环境保护立法的目标模式,有利于确定环境保护法的任务和目的。从目前环境保护与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来看,环境保护立法的目标模式主要体现在以下立法理念和立法原则上,即:运用综合生态系统方法进行管理,发挥各自然生态系统及人工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改善生产工艺和技术,促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综合协调人的利益与生态系统自身的自然利益,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和谐、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立法的法体模式主要是指各种不同层级的环境保护法以何种形态作为表现方式。大体来说,环境保护立法的法体模式可分为三种类型:(一)统一基本立法模式,即一国制定一部统一的环境保护基本法对各种环境保护和管理活动进行调整。如1969年美国制定的《国家环境政策法》,1973年罗马尼亚制定的《环境保护法》,1995年2月俄罗斯联邦杜马通过的《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自然环境保护法》等都属于各国的环境保护基本法;(二)单行法律法规模式,即指通过分别制定单独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表现为各环境要素和环境组分的环境进行保护和管理的活动进行调整,如瑞典的《水系保护法》,英国的《土地排水法》,甘肃省于20通过的《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即属该立法模式;(三)混合立法模式。该立法模式具体是指根据各个国家和地区湿地保护的特点,采用统一基本立法模式和单行法律法规模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湿地保护立法的模式。混合立法模式是现代各国环境保护立法最为多见的立法模式。自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许多国家曾先后开始采用该立法模式,将其运用于环境保护立法之中。如美国、日本、英国、俄罗斯等国曾先后制定了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也制定了针对各环境要素的保护和利用以及具体环境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律。

除单独采用目标模式和法体模式进行立法之外,综合运用目标模式和法体模式相结合的立法模式,即环境保护的综合立法模式也是现代许多国家所采用的环境保护立法模式,这主要是由环境保护法所保护的生态系统所具有的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体系性等特点决定的,如荷兰、德国、美国等国在其环境保护立法中都采用这种立法模式。

目前,综合生态系统方法[1]已经成为指导包括我国环境法在内的全球“第二代环境法”发展的重要理念和方法。结合综合生态系统方法的综合性[1][1]、公益性、灵活性等特点和已经取得的成功经验,我国环境保护立法应采取综合立法模式。具体而言,综合立法模式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目标模式和法体模式的综合。

目标模式通常表现为一定历史阶段国家、社会对相关立法的宗旨、任务、目的的总体认识和态度,彰显着时间向度的立法特点,因而体现出一国立法理念的更新和法律的动态发展情况;法体模式则是指国家在既定的立法体制下创制的各法律形态,反映着空间向度的立法形式特点,因而具有相对静止性。因此,立法应当综合体现时间向度和空间向度的动态变化特征,以适时、适地地调整特定社会关系,尤其对于理念正在不断更新,区域特征非常明显的环境保护法来说,其立法更应体现目标模式和法体模式相结合的综合立法模式。因而,目标模式和法体模式的综合是当下我国环境保护立法模式最为重要的内容和特征。

根据对立法目标模式的一般理解,环境保护立法的目标模式决定着该立法的指导思想和调整对象。明确我国环境保护立法的目标模式,有利于确定立法任务和目的。当下,在我国环境保护中,确立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理念有着重要的理论基础、制度基础、社会基础和实践基础。具体而言,现代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深入、综合发展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确立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理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现有管理体制为确立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理念提供了制度基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性要求是确立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念的社会基础;其它国家和地区在综合生态管理理念下的成功立法经验和中国/全球环境基金干旱生态系统土地退化防治伙伴关系的国家规划框架(prc-gef-op12-cpe)的第一个项目(简称gef-op12),即旨在防治甘、青、新、宁、蒙、陕六省区土地退化能力的合作项目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确立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念奠定了重要的实践基础。因而,我国环境保护立法的目标模式应当体现在以下立法理念和立法原则,即:运用综合生态系统方法进行管理,发挥各自然生态系统及人工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改善生产工艺和技术,促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综合协调人的利益与生态系统自身的自然利益,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和谐、持续发展。

对于我国环境保护立法的法体模式,则应当采取混合型模式,即统一基本立法模式和单行法律法规模式相结合的模式,而不宜采用某种单一立法的模式。之所以采取混合型模式,主要由我国环境保护的立法体制和立法特点所决定的。就我国环境保护的立法体制而言,中央立法就环境保护的全局性、一般性要求作出规定。地方立法应在中央立法的框架内,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补充规定或执行性规定。其中,对于特殊的生态区域,还有各效力层级的特殊区域生态保护立法。这种“一元二级多层次”的生态保护立法模式遵循了从一般到特殊、从抽象到具体的基本规律,对于整体生态系统、区域生态系统以及各生态要素的单独保护有重要意义。就我国环境保护的立法特点来看,全国各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各异。西有荒漠戈壁,南有丘陵水乡。不同的自然生态环境应附之以不同的保护手段。在立法层面,各区域生态系统、生态要素保护法须因地制宜,分别规制。这种需求反映在立法法体模式上,就是一般基本立法和各单行立法相结合,即混合立法。在我国环境保护立法中,法体主要表现为有关我国全国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民族地区有关环境保护的自治条例、单性条例以及特殊“一区一法”[2][2]。混合立法的法体模式就是指上述法体的相互协调与配合。

作为重要的部门立法,我国环境保护立法也应当在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念的指导下,整合已有的各环境保护立法,制定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全国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民族区域有关环境保护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特殊的“一区一法”,以全面维护我国生态环境功能与结构的完整性。其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全国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或国务院制定的法律效力及于全国范围,即对全国整体的环境保护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法律和重要法规。目前,社会各界正在呼吁由全国人大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3]尽快出台,以全局、系统、协调地规制各种不当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行为和各种破坏、污染环境的行为,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由全国人大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尽快出台,既是环境与资源法作为一门独立法律部门出现的重要标志,更是协调该部门法与其他部门法关系的必需;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则是指地方人大和政府在立法权限范围内,依照全国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所制定的适用于地方环境保护的各种立法形态。年出台《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即属此种立法;民族区域有关环境保护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是指我国广大的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在立法权限范围内,依照上位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结合本民族区域的环境与资源特点,制定的适用的该自治地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特殊立法形态,如今年年初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大代表提议的《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一区一法”则是指按照特殊自然生态区域进行特殊立法的方法,如2003年青海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二)各级、各类立法的相互综合。

1.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的综合。

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的综合实指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的相互配合和协调的问题。根据我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地方各立法机关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中央立法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在本辖区内制定执行性或创制性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按照综合立法模式的要求,在我国环境保护立法过程中,必须要处理好全国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及民族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之间的关系,以及全国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民族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与特殊“一区一法”之间的关系。全国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民族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提供原则性、一般性指导;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民族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应在全国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具体规定;特殊的“一区一法”也应与全国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规章相互协调。只有处理好国家立法与地方立法的相互配合和协调问题,才能有效地发挥处于不同效力层级的环境保护法律的作用。

2.创制性立法和执行性立法的综合。

环境保护的创制性立法是指一定的立法机关在法定立法权限范围内,依照宪法等上位法进行的自主性的环境保护立法。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等创制全国性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立法活动、地方有权人大和政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制定的该地方区域环境保护的法规和规章等。环境保护的执行性立法则是指有关立法机关为了贯彻、实施上一层级的环境保护法而制定的具体执行性规则。如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具体执行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的实施细则即属此类。我国在环境保护立法时,创制性立法和执行性立法应当实现最大程度的综合:创制性立法为执行性立法提供了全局性、一般性指导;执行性立法为创制性立法的实施设计了具体可行的步骤、方法。

3.环境保护基本立法和环境各要素、组分保护立法的综合。

环境保护基本立法是就全国性生态环境进行整体性、一般性法律保护的立法类型;环境各要素、组分保护立法则是指单独就组成生态系统的.各生态要素如土壤、水流、动植物等以及表现为生态系统各组成部分的生态单元进行法律保护的立法类型。从现有立法来看,环境保护基本立法不够完善,而各生态要素、组分保护法却层出不穷。加之各生态要素保护法的制定往往侧重各要素主管部门的自身利益,因此,这种状况易造成了我国环境保护中的有法不治,各种环境与资源破坏行为有增无减,生态环境的整体功能每况愈下。因此,从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出发,其法律保护应当体现整体性、全局性的特点,即在我国环境保护立法中,一方面,应当全面统筹各生态要素、组分保护立法之间的协调,另一方面,应当协调环境保护基本立法和各要素、组分保护立法之间的关系。

4.国家制定法和地方环境习惯法的综合。

国家制定法和地方环境习惯法的综合是指正确处理好国家制定法和地方环境习惯法在适用中的协调和冲突关系的问题。

相对于国家制定法来说,地方环境习惯法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中所形成的为本地区所特有的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法文化形态,与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紧密相关,体现了人们与自然相互抗争和妥协的历史进程。作为一种独特的法文化形态,地方环境习惯法的形成以一系列与自然环境有关的地方习惯为基础,最初主要表现为生活在一定区域的先民对生存环境和自然状况的直观认识、信仰、依赖、爱憎等情感和对自然环境进行改造而形成的物质形态。这些习惯长期地被人们遵守,并被反复适用于调处人与自然以及与自然相关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因而形成了具有约束力的习惯法。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国家,民族分布极为广泛,因而,有关环境保护的地方习惯法便被赋予了更强的生命力。这些地方习惯法在规制人们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调处人们在自然资源利用中的各种纠纷时,对适用于各环境区域的国家制定法起到了极大的补充、辅助作用,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不同程度地替代了国家制定法的适用。因此,在进行我国环境保护立法时,必须要处理好国家制定法与地方环境习惯法之间的协调和冲突问题,使国家制定法与该区域地方环境习惯法相互融合,内化为当地人们保护环境的内心意志和自我行为。

(三)方法的综合。

1.按照生态环境的整体性进行管理。

综合立法模式源自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因此,综合立法模式要求在我国环境保护立法时,要突破传统的按照行政区域和部门进行管理的模式。通过跨行政区域和跨部门管理来保护生态环境,是综合生态系统方法的基本要求。国内已有一些成熟的经验值得考虑,例如黄河流域管理委员会对全流域的生态环境具有综合协调和咨询功能,鄱阳湖流域的山江湖开发治理委员会具有部门协调和决策咨询功能。跨行政区域管理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而要根据我国的政治体制、区域政府行政能力、文化历史背景、资源利用方式和传统管理模式等多种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因素做长期的、渐进的机制安排。这种机制安排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规章的安排,上一级行政首长领导下的协调机构安排以及区域政府之间长期或短期的协调和合作机制安排等。[2][2]针对目前部门分治、部门利益严重的管理现状,从立法层面上确立环境保护主管机关享有相应的行政权力以协调各环境要素主管机关的制度,将是实现跨部门管理湿地的基础和前提。

2.科学方法和制度管理方法的综合。

环境科学、生物科学等先进自然科学的发展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现代方法论指导,也为环境管理制度的革新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推广先进的自然科学知识,大力发展区域循环经济、生态效益补偿等措施,是我国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也是综合生态系统方法的基本要求,更是我国环境管理的必需抉择。

3.综合三种调整机制的方法。

三种调整机制即行政机制(第一种调整机制)、市场机制(第二种调整机制)和社会公众参与的机制(第三种调整机制)。传统的行政机制对于环境与资源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行政机制的单纯调整往往导致政府失灵,如“公有地的悲剧”暴露了单纯行政机制的不足。于是市场机制应用而生,但是自发的市场调整机制在环境与资源的保护与利用上亦出现了市场的自我盲目等市场失灵现象。面对政府能力的有限和市场的先天缺陷,试图从制度层面确立并维护一个强大的、活跃的、参与式的第三领域或公民社会,使国家对公民更加负责任,使市场更具有人情味、道德味和文化味,弥补政府能力不足和市场缺陷,是很有必要的。[3][3]在我国环境保护中,也同样存在第一、二种调整机制的不足,因此,充分发挥第三种调整机制即社会公众参与机制的作用,对于弥补第一、二种调整机制的不足,实现我国环境保护中的环境民主有着重要的革新意义。

注释:。

[1]蔡守秋.论综合生态系统管理[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3):25页.

[2]王小刚.论湿地保护综合立法及其主要内容[j].林业调查规划,(6):70页.

[3]蔡守秋.第三种调整机制——从环境资源保护和环境资源法角度进行研究(上)[j].中国发展,(1).

浅谈生态环境保护论文范文通用篇十九

人类生活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是每一个人的共同责任,在全球气候变暖不断加剧的今天,保护环境不再是一个口号,而切切实实地被贯彻到人们的生活中。每一个社会体系都会有符合这个社会发展的管理办法,这个办法对整个社会具有非常好的约束力,这也是为什么在提倡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要建设一套与之相匹配的刑法的原因。作为我国最严厉的法律,《刑法》将规范每一种环境污染犯罪的判定以及相关的处罚。

虽然我国先后出台了《刑法修正案(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希望通过立法、司法活动来强化对环境污染行为的遏制,但是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经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落后于经济发展速度,以至于各项环境污染问题层出不穷,最终得到法律制裁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却很少。无论是从人类发展还是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的角度,环境污染刑事立法都应该尽快完善,执行法律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以加快推进环境保护。

环境进入立法内容是在1979年的《刑法》,其中第一次涉及到了环境犯罪相关的规定。由于环境犯罪并不是独立存在的法律概念,因此1979年的《刑法》并未起到规范环境犯罪的作用。直到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再次确定了修改《刑法》的决定,在新《刑法》的第六章第六节增加“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并增加七条和修改两项关于环境犯罪的规定。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修改《刑法》,此次修改主要针对环境犯罪中的一条,即为了惩治毁林开垦和乱占滥用林地的犯罪,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将《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修改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我国《刑法》中环境犯罪立法的不足。

(一)环境犯罪归罪原则不合理。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环境犯罪规则采用过错责任归罪原则,而国际上采用的犯罪归罪原则是危险恐惧感原则,即如果环境法律关系人在利用、开发或使用环境时未能消除危险恐惧感,就应该承担罪责。相较于国际通用的环境犯罪归罪原则,我国所采用的过错责任归罪原则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因为环境犯罪作为一项特殊的罪行,犯罪客体不具备人为思考能力,一但环境遭到破坏将没有可参照的依据,因此无法对环境犯罪进行归罪,这也是我国环境犯罪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的法律制裁的根本原因。

国内的相关法律学者对我国目前环境犯罪归罪原则进行调整,有学者主张将无过错责任原则或者严格责任原则作为犯罪归罪原则,但由于无过错责任原则无法准确地判断行为是否符合环境犯罪的标准,遭到一部分人反对。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刑法》对环境犯罪的界定,无过错责任原则不符合我国刑法对环境犯罪的界定。

(二)罪名结构不完善。

从《刑法》第六章第六节得知,我国环境犯罪罪名有九。

种,虽然涵盖所有环境破坏行为,但是这些罪名仍然比较模糊,主要集中在两点:个人行为和企业行为的划分;量的界定。环保部在5月31日《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将选择具有一定条件的省、市环境保护部门开展试点工作,并列明了阶段目标:“-为探索试点阶段。-为重点突破阶段。-为全面推进阶段。”但是对照该《若干意见》,完成覆盖全国的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要到以后,这意味着,环境污染罪的犯罪结果仍将处于无法确定状态。

例如,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

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罪名的界定来看,《刑法》缺少对量的界定。对什么情况下算重大污染事故,是否造成小的污染事故就不会受到《刑法》的制裁,均没有明确界定,将会对已经出现的`犯罪行为增加太多的人为因素,导致法律失去公平效益。

(一)转换立法角度。

法是根据人的中心价值来判断的,简单来说就是用法律来保护人的基本利益不受侵害。但是环境犯罪脱离了人与人的行为界定,无法依据环境本身来界定犯罪的行为,由于犯罪行为的犯罪主体对人类利益造成的破坏是间接的,环境犯罪无法在短期内对环境造成影响,但在长期会对环境造成永久性的伤害。目前我国《刑法》对环境犯罪立法是以人类利益的角度进行的,而事实上环境犯罪的对象是环境或者说是自然界本身,结合我国其他立法行为,环境犯罪立法需要转化立法角度,从环境破坏本身制定相关规定。

转换立法角度首先需要我国立法和司法工作人员在立法意识上进行转变,当人们意识到环境犯罪立法的根本在于保护环境,规范人类行为,阻止人类肆意破坏自然环境后,立法的角度就会出现变化,随之而来的就是内容和本质的改变。

(二)统一罪名认定标准。

从目前来看,统一罪名认定标准要从《刑法》中环境污染犯罪的入手,细化环境犯罪认定,将任意一种可能存在的犯罪行为作为单独的一项制定。例如水污染犯罪,《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属于犯罪行为;《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属于犯罪行为。由此分析,水污染犯罪实际上可以进一步细化,独立成为一项专门立法内容。不仅是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地污染、破坏深林植被等都可以独立立法。

从长远来看,我国的环境污染犯罪立法应该独立出来,单独立法,将每一种可能存在的人为造成的环境污染,按照情节轻重分别进行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判定。当然根据我国目前环境犯罪立法进程,环境犯罪立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相对于国内的情况,国外很多国家立法已经非常完善,因此,我国环境污染犯罪立法可以对其经验予以借鉴。

(三)弱化行政从属性。

按照我国的立法程序,环境犯罪具有行政从属性,也就是常说的典型的法定犯。从环境犯罪罪名实施以来,存在环境犯罪缺少判断依据、环境犯罪难以取证的问题,应该考虑弱化环境犯罪的行政从属性,因为从立法罪状设计上,环境犯罪罪状设计多采用空白罪状的形式,也就是认定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行的决定性因素,还是在于行政法规的介入。因此,很多学者将环境犯罪视为行政犯并具有行政从属性,但是这一观点的根本性错误在于,其将环境犯罪具有的行政前置评价特征理解为环境犯罪对环境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的从属性,后果在于,不仅从理论上降低了环境刑法学在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使环境刑法学沦为环境行政法规的附庸,而且极大压缩了环境刑法学的适用空间,使得很多本已构成环境犯罪的案件被作为环境行政案件处理,在事实上导致环境刑法被架空。尤其是当行为人按照行政法规的要求或者经行政机关许可后实施某种行为,但却严重污染环境,甚至发生了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结果,就会出现案件定性的困难:如果仅仅认定为环境违法或者意外事件,无疑有轻纵犯罪的嫌疑;但在行为人没有违反环境行政法规的情况下,又难以认定行为人构成相应的环境犯罪。摆脱这种两难困境的有效做法只能是弱化环境犯罪的行政从属性。

四、结语。

我国目前环境犯罪的刑罚体系是以自由刑和罚金刑为中心构建的,但由于整体刑罚偏轻,不仅没有有效地实现预防环境犯罪的设想,还导致被破坏的环境资源无法及时恢复甚至遭到永久性破坏。鉴于此,有必要在环境犯罪中增设相应的资格刑,以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的环境损害。因此我国环境刑事立法刻不容缓,重刑治理环境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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