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金融安全论文汇总(实用1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3 00:23:58 页码:13
金融安全论文汇总(实用10篇)
2023-11-13 00:23:58    小编:ZTFB

在写总结之前,我们应该先明确总结的目的与意义,以便更好地完成总结的任务。总结应该简洁明了,言之有物,不啰嗦。欢迎大家浏览下面的总结范文,相信能对你的写作有所帮助。

金融安全论文汇总篇一

全国相关的金融机构陆续成立了专门的安全防范机构,并重点加强对系统需求设计、投产、推广和软件开发等重点程序的监管和保护以及风险防范;在系统设计开发、防火墙选用、认证密码等方面加大了投入。但是,当前的金融电子行业仍然存在着一些隐患,具体是传递信息的安全隐患和业务系统维护的风险防范隐患。

(一)行业自律。

行业或是客户自身的信息包括最敏感机密部分对金融机构而言往往是公开的,金融机构可以轻松的获取这部分信息,其中有部分信息具有相当的经济价值。对信息保护,行业的自律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政府的监管只是被动的行为,防患于未然更多的在于金融结构的自律行为。电子金融行业需制定一个有效的行业自律规范,从行业内部规范从事人员的行为总则,争取将非法信息来源斩断。国外大多数国家在立法上对行业自律机制给予较高的肯定,我国其实也可以借鉴,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在信息安全上的作用。

(二)金融信息监管。

完善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是做好信息安全工作的基础。我国在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已经做了很多工作,如今与信息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三个层面。但是,我国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仍然不够完善,管理机构存在多头管理,要求从金融信息监督开始为信息安全做好第一步。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对网上银行业务的监管尚处于起步阶段,应在《人民银行法》等相关法规中将网上银行明确纳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监管的对象。其次,金融服务业消费者安全保障的投诉与受理机制欠缺,监管机构中缺乏专门负责金融消费者安全保障方面事务的部门,对于投诉问题没有从自律或者强制性法律机制角度进行规范。建议在我国因成立一个独立的电子金融监管机构,它独立于各个行政体系,采用直接负责制,这是由于电子金融领域如出现信息安全事故,它所牵扯的相关行政部门较多,地域范围较广,现有职能部门无法对它进行有效的监管,该机构应对电子金融机构信息可审查,可回溯并构建一个评价体系,将其评价结果对外公示,对于那些信息安全保护不当的机构应给予惩罚,改变我国对信息泄露或是保护不当的金融机构只罚不惩的`局面。

(三)信息安全体系。

电子金融主要的运行手段是基于计算机网络或是通信网络,必须要技术层面上保护其安全,传统的金融交易手段是基于柜台式、盘点式,早期电子金融只是较为粗犷的将原有的业务照搬于网络环境中,又由于网络是个开放的平台,所以造成了较多的信息安全事故,在近几年的发展中有了迅猛的进步,但还存在诸多问题:用户认证手段单一、支付手段繁杂、内网权限过大、设备更新过于频繁、客户端保护不够、异常行为监管不到位、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现应构建一个统一标准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将用户权限分割,将用户不常用或是对其信息保护有隐患的功能部分需转为传统的柜台办理,用户可对其权限进行缩减,提供用户常用功能及其权限。用户认证需多层次的,一般的安全层次认证简单快捷,高层次需提供较多有效凭证方可使用。网络模型要做到有效的内外分离,对外网要设置多层安全防范,不能以单一的防火墙形式存在,应具有动态更新、行为分析、危害恢复等功能。对内网必须将权限分割,无单一权限,在很多核心内容上应采用多人协同开启权限功能,防止某一个体权限过大造成过多损失等。客户端应该附加对客户端安全的监察,如发现客户端存在隐患则尽到提醒义务,保护客户信息安全。

三、结束语。

安全建设的研究一定要考虑到多方面,找到多种技术和管理方法,而不能只局限到某一种策略。单一的安全技术和产品已满足不了行业用户保障网络安全的需求,防火墙、隔离卡、防病毒技术、信息加密技术、入侵检测技术、安全评估技术、等级管理体系、安全认证技术、漏洞扫描等相互配合,构成网络安全整体解决方案,并能在稳定性及协同性整体配合上加强。信息的安全建设如今不仅仅只是技术的问题,更需要管理与技术相融合而发挥作用的一项系统工程。当然,不断完善的规章制度、科学系统的管理以及高素质、高执行力的团队也是安全建设所必不可少的。

金融安全论文汇总篇二

根据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转发》(长银发[20xx]65号)要求,我行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本单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二、自查时间。

20xx年5月2日—20xx年5月15日。

三、自查内容。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员工的培训教育情况。

四、自查结果。

(一)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能够进行个人信息查询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及业务主管都能够熟悉相关金融信息查询的有关规定,深刻了解法律法规、制度办法,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能够自觉进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有效规避业务风险。

(二)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1.总行制定了《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征信业务管理暂行规定》、《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基础信息数据库查询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操作规程》、《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报告异议信息处理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询有权限设置但没有业务人员查询过程的痕迹保留,不便于事后追溯问题责任人。由于我行正在研发新的综合业务操作系统,业务管理人员已经根据相关的文件要求对新系统提出了保留查询痕迹的需求。

(三)员工的培训教育情况。

通过对业务主管的专题培训,使业务主管对个人金融信息管理、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办法有了深刻、透彻的了解。业务主管对支行员工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二级培训,使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能够深入了解相关制度及业务操作,为有效规避业务风险奠定基础。

在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的指导下,长春农村商业银行积极部署,完成了本次自查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使我行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更加规范、合理。

金融安全论文汇总篇三

当前,微信支付、手机银行、云金融等金融创新业务在我国快速发展,由此形成了一种新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等业务。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壮大,新兴互联网金融公司将会对传统金融机构带来剧烈的冲击与碰撞,未来甚至可能转变传统金融业的经营模式和运转格局。

以银行业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该如何应对这一新情况呢?本文拟通过对互联网金融内涵及特征的探讨,分析其对银行业带来的影响,最后针对银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提出一些应对的倡议及措施。

二、互联网金融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是指依托于互联网、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等业务的新兴金融模式,企业组织形式主要为小额贷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以及金融中介公司等。

互联网企业快速发展,将业务拓展至金融领域,构建出信息技术与金融资本相结合的创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及特征。

互联网金融在融资模式上,有别于传统的金融模式,如间接融资、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等,互联网金融模式本质上是一种直接融资模式。

但二者皆是金融,拥有价值流通的共性,因此,在本质上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并无差别。

互联网金融交易信息相对对称,且交易成本低。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基于互联网公开、透明的特点,资金供应方能够通过网络搜索到对方全面的财力与信用状况信息;交易无传统中介,借助互联网平台省去了银行等中间环节,挤掉了中间成本,有效的降低了双方投融资成本。

另外,效率高,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是在网上处理,业务处理速度快,办事效率高。

如阿里的“信贷工厂”等。

(三)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发展目前状况。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发展势头很猛,阿里巴巴、腾讯、苏宁等互联网公司对金融业务的强势进入,以及余额宝、p2p、微信支付等基于互联网的应用不断涌现,令我国传统金融机构颇感压力。

传统金融业务在线化服务、p2p模式、众筹模式,分别以各自拥有的优势,逐渐吞食着市场的份额。

当然,互联网金融在发展中也有自身的理由存在,如信用风险、非法集资风险等。

三、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的影响分析。

(一)抢占商业银行市场份额。

面对互联网金融迅猛的进攻态势,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银行业的直接结果就是市场份额缩减。

永隆银行董事长马蔚华表示,互联网金融在支付方式、平台及跨界金融方面,对银行造成冲击,银行可能基本上抵不过互联网企业的进攻,被抢去市场份额。

同时,地产大亨史玉柱也表示,互联网金融可能蚕食掉银行20%的市场份额。

这可以很好理解,新事物的发展过程,必将会导致旧事物的缩减、退让。

互联网金融本身就有信息处理方面的优势,效率高,加之无传统中介,挤掉了中间成本,而商业银行在信贷方面显然没有这方面的优势,市场份额减少成为必定。

(二)减弱商业银行中介功能。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互联网企业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金融搜索平台,为客户提供支付款业务,使资金供需双方利用搜索平台自主寻找交易对象,并完成交易,这与传统银行支付业务形成替代,致使传统银行在金融业务往来中资金中介的功能逐渐减弱,也就是说,互联网金融将加速金融脱媒,加速商业银行的资金中介功能的边缘化。

未来商业银行在信贷领域的作用,将会逐渐削弱,直至被取缔。

(三)迫使商业银行金融创新。

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方式、范围上,都已固定成型,然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正冲击着商业银行传统的发展模式。

中国银行原副行长李礼辉认为,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将迫使商业银行作出转变。

马云也表示,银行不转变,我们转变银行。

商业银行如果自身不发展创新,适应这个新时代,那么,就会有更多像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创新,倒逼商业银行进行改革,否则,商业银行这位传统金融机构的“老师傅”,很有可能会被“乱拳打死”。

四、互联网金融形势下银行业的发展方向。

(一)以直面金融非中介化为起点。

银行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明显下降很多,央行数据公布2014年上半年已不足六成。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强势发展,使得金融脱媒的进程进一步加快。

因此,我国银行业应该直面这一理由,并采取一定的应对措施。

首先,加强综合服务能力,拓展银行业务,收入来源多元化。

通过加强资产管理、债券承销、财务顾问等多项金融服务,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金融服务。

其次,完善银行业务机构,加大和扩展中间业务收入,特别是发展理财、开放式基金和资产管理等业务。

在国外,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已发展得相当成熟,美国、日本、英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益比重均在40%左右,美国花旗银行收入的80%更是来自于中间业务,由此可见,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巨大潜力。

通过不断调整经营方式,开拓新的经济增长点,通开展代收代付、债券发行、证券买卖、融资租赁等业务,优化负债结构,降低经营成本,并寻求规避风险的策略,争取更大的获利空间。

最后,优化信贷结构,降低信贷资产相对占比,挖掘新的盈利空间。

通过向小微企业客户、零售客户推广银行理财产品,加强银行业务精细化运作。

(二)以重视客户体验为核心。

互联网金融利用自身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紧紧拴牢了客户的心,致使商业银行面对大量的客户流失的尴尬局面,因此,商业银行未来的发展经营模式必须以客户为中心。

首先,银行在在开发设计新的产品服务时,就应该做足功课。

根据客户的消费习惯,开发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的金融产品;其次,对银行流程进行整合、优化和创新,以保证对客户服务的高效性以及体验的舒适性。

比如,在解决银行网点排队等候时间长的理由上,银行应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开发设计新的应用,通过微信、qq等形式的应用,使得理由在银行之外就得到解决;最后,在满足客户需求时,也要想到如何满足客户对银行办事效率的要求,对银行业务办理程序进行简化,减少业务上不必要的流程环节等,或者仅仅是对效率低的环节进行统一整治处理,以提高办事效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金融安全论文汇总篇四

为加强我行客户信息及相关数据库安全管理,按照人民银行xx支行《关于转发《关于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xx【20xx】1号)和省分行(《关于开展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自查工作的通知》xx(【20xx】2号)要求,我行高度重视,对照自查方案,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积极在辖内组织开展个人客户信息安全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的组织情况。

接到省行开展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自查工作部署的通知后,个人金融部主任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文件进行了学习,提出了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并成立了以分管行长为组长,部门正副主任为副组长,个金部风险经理、产品经理;各网点负责人及辖内16个营业网点的业务经理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按照相关要求,重点对全辖理财经理、消贷客户经理的履职及管理、x-pad系统、crm系统、个人征信系统、银行卡业务个人客户信息管理等涉及客户信息保管与使用等环节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泄露客户信息等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工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制度建设方面。

1、我行领导历来就十分重视保密工作,在组织机构建设方1面,按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保密工作委员会,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任为成员的信息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全行的保密工作进行进行检查、指导,督促信息保密工作的落实,并且我行保密部门及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均按要求签订了保密协议,自觉遵守和执行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我行规章制度健全,从每个环节做起,保密观念强,措施得力,落实较好。比如:档案室制定档案工作人员保密职责,查阅、借阅档案手续齐备;机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传递、回收、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保密干部有变动后,均及时作出调整并上报省分行。

(二)系统管理情况我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通过权限管理设置,加强对x-pad系统、crm系统、个人征信信息系统的管理,系统的使用人员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并明确了管理责任,确保个人金融信息在收集、传输、加工、保存、使用等环节不被泄露和盗用。今年以来,我行通过对个人客户经理的风险排查和对基层网点常规业务检查对涉及个人金融信息的保密环节进行了自查和检查,目前尚未发现个人信息泄漏的情况。

(三)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的检查情况2为强化内部控制,加强个人金融业务操作风险管理,促进个人金融业务又好又快发展,预防和遏制由于内部监督控制不力、违规操作而导致的重大风险,个金部将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均纳入检查计划作为常规检查项目,认真开展个人金融业务的检查。

1、银行卡业务管理。

(1)在发卡审核环节,对所有申请进件进行了100%电核,对有疑问的或批量进件由风险人员和直销领队上门核实包括真实性,所有进件均实行了“三亲见”制度,并通过身份联网核查和人行征信系统进行了身份核查和征信调查。

(2)我行严把特约商户准入关。按照各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和设置特约商户的结算账户。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在充分了解核实商户相关信息的同时,在人民银行联网核查系统和中国银联的不良信息系统核实商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经办人的个人身份和资信。严格执行商户调查与审批相分离、商户档案管理与商户交易监控相分离、商户pos设备安装与商户pos设备入网控制相分离的要求。

2、业务操作管理环节,加强了客户身份资料识别,做好登记保管工作。

(1)我行在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时,按照规定对客户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规定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对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个人金融部对辖属网点执行客户身份识别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保密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识别过程中获取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除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向任何机构、个人提供、泄露的信息;对于上报的可疑交易,严格保守秘密,决不能向客户透露任何信息。

(四)重要岗位人员管理情况。

1、个人金融部现有员工24人,根据案防工作的要求,我部每年都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负责人、理财经理、消贷客户经理、银行卡业务经理(含催收保全)、银行卡业务员(信用控制)等人员从兴趣爱好、家庭状况、生活交际、日常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风险排查,截止检查日,尚未发现异常情况。

2、网点主任或业务经理通过家谈、谈心、询问的方式对本机构对所有员工进行了行为排查。从排查情况看,员工平时的兴趣爱好多为运动、看书等,无黄、赌、毒及参于高风险投资活动等行为。家庭情况也较为和谐,家庭成员中未有涉赌、涉毒行为的人员。经济收入与日常消费相匹配,未有债务纠纷。在日常工作中,员工能自觉履行相关工作,工作态度积极,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

(五)重要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为防范风险,规范操作,个人金融部结合对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的检查情况,对涉及的制度、流程、系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并结合案防工作要求,组织员工结合自身业务和岗位职责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加深对规章制度的理解和把握。针对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核心系统上线以后,零售业务的操作流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相关配套制度、易引发案件的业务环节等方面,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加强员工对系统的深入了解,掌握系统优势,通过学习条线规章制度,个金业务风险提示,“六十个严禁“等制度,将流程与制5度相结合,做到操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切实提高对新系统的风险控制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行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议程纳入日常工作管理,通过这次开展保密自查工作,在全行进一步树立了“人人保密、时时保密、处处保密”的良好意识。我行将继续按照上级保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涉密管理的相关制度,长抓不懈地做好保密工作。

金融安全论文汇总篇五

1.1国家的金融行业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不足金融行业的信息安全将会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或者一个金融市场的稳定,相关人员需要做好相应的保护工作,这样才能够达到维护电子金融行业安全发展的目标。但是在实际的管理中,我国的金融行业信息安全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其安全保护措施有待发展。安全管理系统还存在比较多的漏洞,如果这些漏洞不能及时解决,将会影响到我国整个金融行业的正常发展,严重时还会降低经济的发展质量。

1.2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力度不够当前我国已经制定比较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但是在实际的应用中,由于缺乏监管,使得一些制度没有起到安全保护作用,导致信息安全问题增加,许多信息存在泄漏的风险。根据我国测评机构统计,在各个单位中共发现4284项安全问题,增加了我国金融安全风险,进而影响到我国金融网络平台的发展水平。

1.3金融信息系统灾备建设与国外差距较大灾备体系在信息系统建设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能够更好地维护信息和网络安全。结合国内外相关数据证明,信息系统的停机容忍时限有严格的规定,一旦这些重要系统停机,将会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当前我国金融信息系统灾备建设与国外相比差距较大,在维护信息系统安全上还有一定的缺陷,比如银行业务系统的`连续性规划、业务恢复机制以及风险化解状况都还比较脆弱,在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信息安全问题。

2.1提升金融行业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信息技术在金融行业网络安全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相关部门在进行金融信息系统建设时,应该要积极提升员工的信息网络安全保障技术,这样才能够达到安全保障目标。第一,要加强金融网络防火墙、加密等安全网络技术的研究,提高网络安全状态,同时还要加强信息系统、网络以及客户端的安全建设,做好身份认证技术开发,加强对不良信息的检测和屏蔽工作,从而达到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目标。第二,要做好金融大数据的开发与利用,加强相关数据的分析,做好与服务数据的存储和传输技术处理,最大限度降低信息安全风险,维护金融系统的正常运转。

2.2做好信息安全防护措施要想维护电子金融信息的安全,金融领域应该要制定比较完善的措施,规范操作人员的行为,从而最大限度降低信息系统的运行风险,维护我过生社会经济的安全与稳定。尤其是在电子金融行业,客户的信息对金融机构来说是公开的,他们能够获得客户最机密的信息。因此该行业的管理人员需要维护好客户的私人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科学处理,从而达到金融信息行业的发展目标。我国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建设中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制度等,但是在运行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科学的监督,使得这些制度形同虚设,不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最终会降低电子金融信息网络运行的安全性,严重时还会影响我国经济市场的稳定。所以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发现信息网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这些问题制定出完善的管理方案,提升市场运行质量。比如我国在对电子金融市场监管时,可以成立一个相对独立的电子金融监管机构,采用直接负责制,实时监测金融市场的信息安全,对于一些存在信息安全问题的机构,该部门可以对其进行提醒,责令其进行系统改造和完善,降低金融信息安全风险。

2.3加快建立金融信息系统管理服务体系完善金融信息系统管理服务体系,首先要建立量化的监控体系,在管理的过程中能对网络运行数据进行跟踪,从而制定出相应的维护措施,提高金融信息网络的稳定性与安全性。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做好金融信息的监管工作,监控的对象能够为网络系统提供科学的数据参考。其次,监控人员要做好技术分析,发现系统异常时可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推进我国电子金融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3、总结。

综上所述,电子金融领域信息安全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相关部门应该要做好信息安全维护工作,这样才能够达到管理目标,降低金融市场的运行风险。在进行电子金融信息安全系统建设时,应该要充分考虑各个方面,增强自身的维护技术水平,及时维护系统漏洞,做好信息安全认证工作,从而满足我国电子金融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发展。

金融安全论文汇总篇六

20xx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曝光了有关商业银行员工向不法分子出售客户个人金融信息,并导致大量客户总计3000余万元存款被盗的事件。这一事件说明,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并未充分重视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没有认识到保护客户个人金融信息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定义务,缺乏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也不了解违法收集、使用和对外提供客户个人金融信息可能导致的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为进一步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xx〕第3号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银发〔20xx〕1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合规收集、保存、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不得违规对外提供客户个人金融信息。

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客户个人金融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在制度上,应完善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强化各部门、岗位和人员在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方面的责任,堵塞漏洞,完善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在技术上,应当严格权限管理,完善信息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个人金融信息被盗的风险;在员工教育上,应于近期在全辖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培训教育工作,使员工充分了解、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明确个人金融信息泄露和滥用对本机构及员工个人带来的法律后果,进一步落实本机构的各项内控制度。

三、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将根据金融机构的自查情况,适时开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有效开展相关工作、未履行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义务,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金融安全论文汇总篇七

摘要:随着信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已经存在于人们生活的每个角落,并且给人们带来了很大的便利。由于网络是一个开放式的系统,对网络的安全和信息的保密的措施还不完善,存在着安全隐患,网络安全形式日趋严峻。目前,所有的企业的资料都是通过网络来存储信息的,并且大部分的工作也离不开网络,网络安全一旦有问题,那么信息保密必然存在问题,这样将会给企业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本文主要对网络安全与信息保密的概念以及存在的风险和预防措施进行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网络安全;信息保密。

1.网络安全概念及特征。

1.1网络安全概念。

网络安全从其本质上来讲就是网络上的信息安全。从广义来说,只要是涉及到网络上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真实性和可控性的`相关技术和理论。网络安全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漏,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网络安全与信息保密主要是指保护网络信息系统,使其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

1.2网络安全的特征。

网络安全应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1)保密性:信息不泄露给非授权用户、实体或过程,或供其利用的特性。

(2)完整性:数据未经授权不能进行改变的特性。即信息在存储或传输过程中保持不被修改、不被破坏和丢失的特性。

(4)可控性:对信息的传播及内容具有控制能力。

2.网络安全与信息保密存在的问题。

网络安全与信息保密存在的问题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计算机犯罪;人为行为;“黑客”行为:由于黑客的入侵或侵扰,比如非法访问、拒绝服务计算机病毒、非法连接等;内部泄密;信息丢失;电子谍报,比如信息流量分析、信息窃取等;信息战;网络协议中的缺陷,例如tcp/ip协议的安全问题等。其中主要的问题有:第一,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第二,网络黑客攻击、网络病毒等严重威胁网络运行安全;第三,网络欺诈、网络盗窃等网络犯罪活动直接危害公共财产安全。以上问题已经引起人们的密切关注,这些问题不仅仅存在于我国,世界上各个国家也都是如此。所以,要想各种损失降到最低,必须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3.网络安全与信息保密实施的措施。

3.1身份认证。

身份认证是通信双方在实质性数据传输之前进行审查和证实对方身份的操作。身份认证可以在用户登录时进行,也可以贯穿于数据传输的过程中。

在允许用户进入计算机网络系统之前,必须进行严格的身份认证。身份认证可以采用普通口令系统、一次性口令或生理特征等认证措施。

3.2访问控制。

访问控制是指对合法用户进行文件和数据操作权限的限制。这种权限主要包括对信息资源的读、写、执行等。

在内部网与外部网之间,应该设置保密网关或者火墙。实现内外网的隔离与访问控制是保证内部网信息保密的最主要,同时也是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之一。

在内部网中,对涉密程度不高的系统,可以按用户类别进行访问控制,对涉密程度高的系统,访问必须控制到单个用户。

3.3涉密信息的加密。

加密是提高计算机网络中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防止信息被外部破析所采用的主要技术手段,也是最可靠、最直接的方案。

加密算法主要有两种:私钥(对称密钥)加密法和公钥(非对称密钥)加密法。在涉密计算机网络的出入口处设置用于检查信息加密情况的保密网关,对内部网内出网的电子文件,规定必须加保密印章标识,并对其进行检查和处理:无密级的文件,允许出关。由国家保密局立项研制的内部网保密网关已经投入了使用,它能够为保证计算机网络的信息保密起到重要的防范作用。

3.4数据完整性验证技术。

数据完整性验证是指在数据处理过程中,验证接收方接收到的数据就是发送方发送的数据,没有被篡改。

3.5防通信业务流分析技术。

通过填充冗余业务流的方法可以防止攻击者进行通信业务流分析。

3.6网上信息内容的保密检查技术。

为了了解网络用户执行保密法规制度的情况,及时发现泄密问题,必须加强对网上信息内容的保密检查。

3.7审计跟踪。

审计是记录用户使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所有活动的过程,它是提高安全保密性的重要工具。计算机网络系统应有详细的系统日志,记录每个用户的每次活动(访问时间和访问的数据、程序、设备等),以及系统出错信息和配置修改信息。

3.8防电磁泄漏发射。

目前,为防止网络信息设备电磁泄漏发射造成泄密,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主要有:用屏蔽室把网络信息设备与周围隔离,防止电磁波向屏蔽室外泄漏。屏蔽室适用于同网络中心机房及设备集中使用、处理高密级信息的系统。

采用低辐射网络信息设备将电磁辐射减小到规定的强度,使窃收信息成为不可能。这种方法适用于设备分散使用、处理高密级信息的系统。

以电磁波的形式对网络信息设备电磁泄漏发射进行干扰,使窃收方不能提取信息。这种方法经济、方便,适用于处理较低密级信息的系统。

对传输线路传导辐射的抑制,由于电缆传输辐射信息的不可避免性,应该尽可能采用光缆传输的方式。

4.总结。

网络安全与信息保密一直都是人们一直注意的问题,我国还要加强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推进网络安全技术的发展,确保网络公共安全,进一步推进我国的信息化产业进程。

参考文献:

[1]胡建伟.网络安全与保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11.

[2]梁丽江.信息网络安全与防护措施.现代远距离教育,,(04).

[3]李米拉,喻新.信息网络安全的现状与对策.高新技术,,11.

金融安全论文汇总篇八

论文摘要:21世纪是一个科技化高度发展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信息量高度共享的时代,档案信息公开已是一种必然的趋势。然而,信息安全已成为影响信息公开的关键。本文从人员安全、操作安全、档案信息内容安全以及信息设备安全等方面对档案信息安全提出保障措施。

多年来,在传统的保密观念影响下,档案工作普遍存在着重保管轻利用的问题,致使大批的档案得不到充分的使用,许多很有价值的档案长期被束之高阁。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技术以及多媒体技术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不断利用,电子档案信息应运而生。21世纪是一个科技化高度发展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信息量高度共享的时代,档案信息公开已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另一方面,在利用计算机在对电子档案进行操作、传输、存贮的过程中,以及在电子档案的采集、整理、归档、利用过程中都会不可避免地产生误操作、被偷窃、丢失、病毒、黑客侵犯等问题,这就对电子档案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提出了非常迫切的要求。

一档案信息安全工作的必要性。

档案不同于一般信息,它记录着党和国家事务活动的历史过程。档案中有相当部分涉及国家机密,关系国家安全,包含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军事、文化等方面的敏感信息,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和利用限制性。这些信息被非法利用,将威胁到国家安全,损害公众的利益,危及社会稳定。档案信息特有的原始性和凭证作用的不可替代性,也决定了对其在数字环境中存储传输的可靠性要求高于其他信息,如何提高档案信息的安全性,成为档案管理信息化时代必须面对的问题。

二档案信息安全性的范围。

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包括三大范围:(1)机密性:使非合法授权者不得使用;(2)真实性:可确定档案来源的合法性;(3)完整性:确保档案没有被有意或无意地篡改。

根据所归纳的安全性的范围,所有这些有关通信和信息传输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需求可以进一步地被归纳为:保密性需求;真实性需求;完整性需求。为了满足这三个安全需求,需要为电子档案的管理设计一个较为完整的安全系统。

电子文件档案的管理过程完全是通过计算机来完成的。因此,在计算机网络的各个节点上进行文件数据的自由归档和档案资源的共享,实现电子档案的信息公开,就必须建立计算机网络系统。然而,电子档案在网络环境中传播和存储的过程中,每个步骤都可能存在安全漏洞,极易受到黑客攻击,造成档案泄密、信息被窃、被改写或被删除等严重后果,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档案信息的公开推广。因此,在电子档案安全系统中,应该准备好预防方案和紧急应对的方式,以确保档案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金融安全论文汇总篇九

在我国,银行业一直是金融业的主体。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给传统金融业带来越来越大的影响,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冲击。面对这一新变化、新挑战,传统银行业应该如何看待与应对?本文从互联网金融的内涵与表现形式出发,分析其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并从互联网金融的角度重新审视传统银行业,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对策。

摘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而兴起的互联网金融一直在如火如荼发展,并且已经受到我国政府高层的重点关注。互联网金融的产生是为了满足人们高效、便捷、差异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它是指把互联网作为资源,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互联网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一种新型差异化金融服务模式。互联网金融发展是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和技术基础的,理论基础包括金融创新理论、声誉理论、长尾理论等;技术基础包括社交网站、搜索引擎、大数据、云计算等,其中大数据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资源,云计算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技术。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影响对策。

一、引言。

如果要评选金融领域的流行词,“互联网金融”一定位列其中。互联网金融不是一个新名词,但却是一个引领时代的新概念。它的走红与阿里巴巴推出的“余额宝”密不可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余额宝把这个新概念推上了风口浪尖,开启了一个全新的金融时代。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壮大,新兴互联网金融公司和传统商业银行将展开激烈竞争,未来甚至可能改变传统金融业的经营模式和运行格局。商业银行目前虽居于各类金融活动的主导地位,但如不积极应对,将无法稳固同业的领先优势。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对传统银行业带来何种影响?商业银行又该如何应对?本文拟对此作粗浅的探讨。

二、互联网金融的内涵与表现形式。

从广义的层面,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借助互联网本身的便捷和广度实现传统金融机构在互联网上的服务延伸。在这一模式下,传统金融服务从线下扩展到线上,在时间和空间上外延了银行的服务。从狭义的层面,互联网金融只包括金融的互联网居间服务和互联网金融服务。前者典型的应用模式有第三方支付平台和p2p信贷等,后者是网络形式的金融平台,这一模式多为电商向金融行业的渗透。

目前,互联网金融的表现形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类:一是由金融机构进行的互联网交易,即传统金融交易方式的网络化和电子化,当前商业银行借助互联网渠道为公众和社会提供服务,互联网在其中发挥渠道作用,手机支付、手机转账和手机证券交易都属于金融互联网的内容;二是由电子商务企业与金融机构或不同种类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合作而产生的新兴业态,余额宝、理财通等产品属于这一类型;三是由互联网企业推出的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p2p信贷和众筹等业务具有这一性质。

三、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影响。

(一)提高银行业的包容水平,拓展银行业务的客户和渠道。

截至底,我国网民数量已达到6.0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45%以上。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银行的目标客户群发生了改变,传统物理网点优势渐渐弱化,追求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和乐于接受新鲜事物的中小企业及个人客户更倾向于通过互联网参与各种金融交易。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渗透率不断扩大,提高了传统金融的包容水平。以余额宝为例,客户对支付宝的安全与信誉的认同,使其将余额宝等同于高息活期存款,提高了支付宝客户将银行活期存款转入余额宝的概率。同时,余额宝模式大大拓宽了基金销售渠道,减少了基金公司对商业银行代销的依赖。

(二)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角色面临弱化,加速金融脱媒。

传统商业银行在金融业务往来中主要扮演资金中介的的角色。互联网金融将加速金融脱媒,使商业银行的资金中介功能边缘化,这正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意义所在。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互联网企业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金融搜索平台,资金融通双方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

(三)互联网融资长期内将对商业银行贷款形成直接冲击。

凭借其在信息处理方面的优势,互联网融资可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短、小、频、急”的特点设计流程及产品,更好地为其提供融资支持,抢占商业银行在小微企业信贷领域的市场份额。相对于传统融资方式,互联网时代供需双方可以直接联系和交易,不需要任何中介就可以完成,信息几乎完全对称,交易成本降低,交易可能性边界也极度扩大,这些优势都是传统银行无法媲美的。

(四)商业银行的'传统经营服务模式面临变革。

一是“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亟待完善。互联网金融尊重客户体验、强调交互式营销、主张平台开放,运作模式上更注重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核心技术的深度整合,为客户提供灵活性产品。二是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有待创新。通过余额宝、支付宝等平台,阿里金融拥有了堪比央行征信系统的数据库,通过大规模数据云计算,将网络行为、网络信用应用到小额贷款中,降低甄选客户的成本和风险。三是商业银行互联网化进程仍需进一步加快。近年来,商业银行纷纷加大了对电子银行业务的投入,但这仅仅是对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尚未达到互联网金融的层面。互联网金融不是将金融产品互联网化,而是结合互联网与金融进行创新。

四、从互联网金融的角度重新审视传统银行业。

互联网金融之所以异军突起,一个重要原因是它提供了更加简便和个性化的金融解决方案。不容否认,当今商业银行在经济调控、风险控制、社会征信、庞大的线下客户及专业服务等方面还具有强大优势,但也存在不少弱性和缺失。因此,商业银行要积极创新,不断提升传统业务的水平,改进账户管理、支付结算、存贷款流程等基础性金融服务,以优质服务赢得市场、赢得客户。传统商业银行要加快转型步伐,提升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等支付工具功能,依托移动通讯、互联网,改进和开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ipad银行、微信银行等电子银行“家族”业务,提供客户远程服务,向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现代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的崛起对于传统银行带来的不仅是挑战,也有机遇。互联网企业的金融尝试在一定程度上对银行传统业务也是一种补充,它也覆盖了传统银行业务的一些盲区,因此还是有很积极的作用。同时,压力也促使银行主动去创新,不断地加大创新和变革的力度,顺应发展的潮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通过重新洗牌,一些银行可能成为行业中新的领头羊。银行所具有的丰富的产品开发和管理的经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将有助于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稳定。

金融安全论文汇总篇十

(一)无增级的信用转换。

信用中介化经常利用第三方的流动性和信用担保提高自身的信用等级,并大多采取流动性或信用认沽期权的形式。信用转换是指信用中介化通过运用优先索偿权以提升发行债务的信用质量。从证券金融公司的资金运行情况来看,存款人的资金到投资者的过程中一共进行了三次转换。首先是证券金融公司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商业银行的信用转换为证券金融公司的信用;其次是证券公司获得证券金融公司贷款,证券金融公司的信用转换为证券公司的信用;再次是投资者获得证券公司的资金支持,即证券公司的信用转换为投资者的信用。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实施存款保险制度,仅实施最后贷款人制度,商业银行的信用存在隐性增级,而证券金融公司、证券公司目前都没有明确享有最后贷款人制度,其信用转换过程基本属于无增级的信用转换。

(二)复杂多样的流动性转换。

与银行类似,证券金融公司利用期限错配为贷款及证券投资组合融资,但不同之处在于它不吸收存款。证券金融公司在试图实现各类金融产品的流动性转换。这里的流动性转换是指运用流动性工具满足缺乏流动性资产的融资需要。证券金融公司可以从批发融资市场融入资金,通过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资金;也可以从金融机构借入证券,通过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证券供其卖出。通过流动性转换,可靠的评级机构能够减少借款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缺乏流动性的贷款的市场交易价格可能低于以之为担保的高流动性证券。

(三)主动错配的期限转换。

证券金融公司与传统银行类似,通过管理资产与负债的期限错配进行获利,但不同的是期限创造信用的过程主要依赖批发交易模式,而非传统银行的零售模式。证券金融公司在努力实现资金、证券的期限转换。证券金融公司转融资合约期限为固定期限,分别为:7天、14天、28天;转融券融入/融出合约期限也均为固定期限,分别为:3天、7天、14天、28天、182天,均为六个月以下的短期融资融券的信用借贷交易。而作为资金借入方,证券金融公司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或借入证券,贷款的期限可以是短期的也可以是长期的;证券金融公司也可以申请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期限限制为6个月;证券金融公司可以得到保险基金等基金的支持,支持的方式多样,期限也有所不同;证券金融公司甚至可以发行债券,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获得持有时间更长的资金支持。而作为上述资金的初始源头,广大存款人的存款和中央银行的高能货币才是这所有资金的来源。也就是说,一分钱从存款人的口袋存入银行开始,到向证券公司融资的融资人手里时,已经经历过了多次期限转换。

二、证券金融公司风险及救助。

证券金融公司可以较好地解决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资金融通问题,保证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同时发挥着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作用。但从目前关于证券金融公司的设计架构来看,证券金融公司存在天然的脆弱性,需要进一步明确风险管理体系及风险救助机制。

(一)证券金融公司的经营风险。

1.证券金融公司经营管理风险。

证券金融公司作为金融企业,也与普通金融企业一样存在经营管理风险。这些风险主要包括操作性风险、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安全内控风险、违规违法经营风险等。

2.交易对手风险传导。

证券金融公司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都可能向证券金融公司聚集,证券金融公司处于融资融券交易的核心,由于其规模、关联性而具有系统重要性机构特征,可能会放大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

(1)业务规模风险。

信用交易对证券的交易量具有放大效应,为获得更高利润,证券公司可能会最大限度地拓展规模。随着规模不断扩大,其承担的客户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等也就越大。若证券公司盲目地扩大规模,就会带来很大的信用交易风险和损失,而这些风险都可能传导给证券金融公司。

(2)流动性风险。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资金一旦向客户融出,在一定时期内就会被占用。同时,公司从外部筹来的资金也是有期限的,如果投资者不能按时归还所融资金,即使对其质押证券平仓亦不足偿还融资款,而证券公司又没有新的筹资渠道,就会造成资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旦证券公司发生流动性风险,可能向证券金融公司主动违约,从而引发证券金融公司流动性风险。

(二)证券金融公司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1.扩张整体信用规模,可能引发虚拟资本的增长及经济泡沫。

在单轨制模式下,证券金融公司可以向银行贷款,银行在放款后,证券金融公司作为贷款方必须偿还这部分贷款本金和利息,在银行与证券金融机构之间便形成了信用关系。转融通具有双重信用的特性,扩张了整体信用规模。信用规模的扩大一方面引起虚拟资本的增长,比一般信贷引起信用扩张的乘数效应更为复杂,从而对中央银行在宏观控制社会信用总量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虚拟供求有可能助推证券价格上扬,形成证券价格脱离实际经济状况的泡沫现象。

2.联结资本与货币市场,使证券市场风险。

向整个金融体系传导“一边是货币市场,一边是资本市场”,证券金融公司是连接两个市场的桥梁。融资融券交易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将证券市场与货币市场连接起来,同时,通过证券融出和资金借贷将银行、保险、基金、证券等机构的业务相互串联起来。从国际经验来看,银行、保险公司、各种社会基金等可通过融资融券机制,开辟再投资渠道,利用长期投资的证券进行信贷交易,获得利息收入。通过融券交易,银行、保险等机构可以在不违背稳健、严格风险管理原则的基础上,间接介入证券业务,并从这种业务中获得新的利润来源,增加了银行、保险机构的盈利渠道。但另一个方面来说,这种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的联通也使风险易被传导,证券市场风险也可以通过转融通扩散到银行、保险行业,形成系统性风险。

3.信用交易特征影响货币政策有效性及价格稳定目标。

证券转融通业务一方面在传统信贷中介环节上放大了银行业信用规模,导致资本市场虚拟信用扩展,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用中介渠道、货币流通速度与货币乘数因子。同时,在经济上行时期,微观经济向好预期可能助推证券转融通市场融资信用规模快速扩大,通过市场参与主体的财富效应、企业证券投资美化资产负债表以及拓展企业再融资功能,进一步导致社会信用规模急剧扩张;而在经济下行周期中,则加剧社会信用规模收缩。证券转融通业务由于信用交易特征导致资产价格快速变化,并通过各种路径与渠道影响社会一般物价水平,导致货币政策稳定物价目标的可控性、可测性下降。资产价格助涨助跌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货币政策保持一般价格水平稳定的目标。

(三)中央银行对证券金融公司可能的支持和救助。

证券金融公司系统重要性特征是中央银行参与证券转融通业务管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内在要求。证券金融公司的业务规模大、关联性高、传染性强,在一国金融体系中具有系统重要性机构特征并成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来源之一;而中央银行法赋予中央银行的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要求必须参与到可能影响系统性金融稳定机构的决策管理过程,况且在系统性金融风险期间也仅有发挥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的作用才能遏制风险传染与扩大。

一是法律存在允许中央银行实施最后贷款人职责的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银行法》第三十条规定“……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这就意味着,一旦国家决定对证券金融公司采取救助,在法律上可以允许中央银行向证券金融公司发放特种贷款。二是法律赋予中央银行监督管理特种贷款的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银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其他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包括“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三是中央银行对证券公司的救助经验有利于对证券金融公司实施救助。近年来,人民银行对证券公司实施的一些救助主要包括以下两类,一类是提供给证券公司的周转贷款,主要是创新类证券公司获得的贷款,用于缓解流动资金紧张问题,包括给申银万国和华安证券的200亿元,合计300亿元;另一类是偿还被关闭或被托管证券公司的债务,即从鞍山证券开始,中央银行承担了11家被关闭或托管的证券公司的债务缺口,合计270亿元。在这两类救助中,人民银行积累了大量的救助经验,对以后可能的证券金融公司救助有着重要意义。

证券金融公司出现流动性危机或出现重大风险状况,人民银行可对证券金融公司的'流动性予以支持,避免市场进一步恶化,同时也有利于防止风险向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传染。但具体操作上,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建设性模糊。科里根(corrigan,1990)首次提出的“建设性模糊”是指最终贷款人在事先故意模糊履行其职责的可能性,即最终贷款人向其他银行表明,当银行出现危机时,最终贷款人不一定提供资金支持。“建设性模糊”要求最终贷款人从谨慎出发,关于是否、何时、在何种条件下提供支援的任何预先承诺都应该制止。在作出任何决策时,最终贷款人都要严格分析是否存在着系统风险。如果已经存在,应考虑应对系统性传染的最优方式,尽量减少对市场运行规则的负面影响。二是高利率惩罚。沃尔特-巴杰特(bagehot)认为,中央银行的贷款或贴现,应该是大量的、及时的,同时执行高于市场利率的利率。“惩罚性”利率在最后贷款人制度的实施中有存在的必要性。它可以有效地遏制由此产生的道德风险和资源浪费问题。“惩罚性”利率会驱使出现流动性困难的银行首先利用市场资源,求助于同业市场,也可以剔除掉那些并不是真正需要最后贷款的机构,防范公共资源的浪费。目前人民银行的最后贷款多数没有实施这一原则,应当适时改进,尝试实施这一原则。三是实施市场退出。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规范,金融机构在破产清算时遇到了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我国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主要依赖政府处置,特别是依赖于人民银行的最后贷款清算,结果产生了巨大的风险。在我国由于缺乏完善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制度,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需要较长的时间、较大的成本。同时,市场经济优胜劣汰原则不能贯彻,金融体系中许多高风险金融机构的存在降低了整个体系的抗风险能力。鉴于此,应当尽快建立证券金融公司的市场退出机制。

三、完善证券金融公司监管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证券金融公司监管体系的建议。

一是应减少监管盲区和监管重叠现象。加强和改进对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管方式,促进监管标准趋同,防范监管套利风险;二是应加快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努力实现“一行三会”、地方金融办间的横向协作,将微观层面的监管机制纳入宏观管理框架,缓解顺周期影响,提高金融稳定协调处理能力;三是应前瞻、灵活、合理制定实施监管政策。要遵循审慎平衡原则,综合考虑潜在的政策干预对成本与效益的影响,并使用适当标准来评判其效率,考虑金融市场调整和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监管政策的前瞻性、灵活性和有效性。

(二)建立证券金融公司监测体系的建议。

应尽快建立证券金融公司监测体系,监测体系应考虑宏观审慎规则。监测重点在于期限/流动性转换、有缺陷的信用风险转移和过度杠杆化现象,主要防范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风险。一方面,应基于宏观视角监测。目标是估算证券金融公司体系金融资产的规模与增长速度,通常以资产绝对额及其与总债务、gdp、传统银行体系规模的相对量来衡量,数据信息主要来源于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另一方面,仍然需要基于微观视角监测。微观监测视角同样需要定量和定性信息,来源不仅限于证券金融公司本身。传统银行部门或其他受监管部门(如保险公司)的交易对手信用敞口数据有助于识别证券金融公司向传统金融体系的风险溢出效应。

(三)完善中央银行监管措施的建议。

一是采取与社会融资总量扩张有关的政策措施。这类措施主要用于影响货币乘数和货币流动性。比如规定银行向证券金融公司贷款比例、额度等等;二是限制性的信贷政策。通过“窗口指导”或引导商业银行通过调整授信额度、调整信贷风险评级和风险溢价等方式,限制信贷资金过度投放。主要是制订一定时期内对证券金融公司信用交易的总额度。各证券金融公司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提出额度申请,由人民银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其信用总额度进行调整。三是制定信贷法律法规,引导、规范和促进金融创新,防范信贷风险。如制定有关银行向证券金融公司提供资金的渠道、方式和管理办法。四是参与和共享证券转融通的统计、分析与管理,以满足有效行使货币政策需要。五是要积极推进证券金融公司加入金融业信用体系,依托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立证券公司、证券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信用记录体系,完善现有的征信体系,扩大征信系统覆盖面。证券金融公司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开展信用评级,并有效使用评级结果。六是推动建立有效的传统银行与证券金融公司业务风险防火墙制度,降低证券金融公司风险的溢出效应。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