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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报告范文范例案件分析结果汇报 案件总结报告和剖析报告(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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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报告范文范例案件分析结果汇报 案件总结报告和剖析报告(8篇)
2023-01-05 12:28:21    小编:ZTFB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案件分析报告范文范例案件分析结果汇报(精)一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若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或单位名称),住所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即所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即案件纠纷发生过程的简要描述及提出仲裁请求事项所依据的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__________分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选案件分析报告范文范例案件分析结果汇报(精)二

严重违纪案件剖析材料

关于xxx从工人工资扣款案的

剖析报告

最近,ooo矿纪委根据领导批示,对yyy转办的电话举报反映一采区书记xxx从工人工资中扣款问题进行了初核。经查,一采区支部书记xxx存在从工人工资中扣款的事实,但罚款是按职教科检查处罚制度《ooo煤矿关于下发安全培训“必知必会”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及采区管理规定进行,未发现无故罚款和超额罚款等违规现象。案后,ooo煤矿纪委通过对其他采区的走访调查,发现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共性现象,每个采区都存在因安全培训检查不合格罚款的现象,而规定制度的贯彻学习不到位,监督环节的不完善,都可能导致群众不理解不满意,干部腐败的情况。那么我们如何来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呢。

xxx,男,汉族,大专文化,1964年7月出生,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8月至今任一采区支部书记,正科级。

每月,职教科对采区安全培训工作的检查中,如发现笔记本不全、没有笔记、不参加技术考试和考试不合格等不合格情况,职教科都会按《ooo煤矿关于下发安全培训“必知必会”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直接向采区罚款。负责采区安

全培训工作是采区支部书记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在职教科对采区罚款后,一采区书记xxx都会按照职教科处罚的明细对笔记不合格、不参加考试等工人进行如数罚款,因现金罚款难度大,收不全等原因,而采取从工资中扣款的方式。而由于规定制度贯彻学习不够和缺乏账目等原因,造成职工不了解扣款原因,造成不满意情绪,并且缺乏监督和监管,容易形成腐败。

xxx从工人工资扣款案所涉及的情况是我矿安全培训管理工作中普遍发生的情况,属于共性问题,此案的发生暴露出安全培训管理工作中若干工作流程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制度贯彻成效较差,对于安全培训相关的制度、规定贯彻学习不足,职工对制度要求不了解不知情,更加不了解处罚的具体情况,违规被处罚后没有得到详细的告知,对于自己被扣钱疑惑不解,从而产生不满,影响工作情绪和企业安稳。

二是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比较混乱。从xxx从工人工资扣款案不难看出,从职教科罚款到xxx按明细扣款到上交罚款,全环节缺乏监督管理的有效机制。全程xxx都是一个人操作,并且缺乏票据和账目管理,为套取、截留提、以权谋私创造了条件。

三是职教科罚款明细缺乏公示,罚款操作缺乏票据。在安全培训工作检查中,职教科针对不合格单位进行的处罚明细并未进行公开,并且罚款缺乏规范的票据,客观上容易导致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第一,以案为鉴,加大制度贯彻力度。

无论多么好的制度,如果无法贯彻执行都是毫无用途的,而制度执行的前提就是贯彻落实,在日后的工作中应该加强制度贯彻的力度,利用班前会和培训课等机会对职工息息相关的制度进行传达和学习,从而让职工有规矩可守,有制度可依。

第二,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对工人工资中扣款的环节缺乏监督,可能会存在无故罚款、超额罚款和挪用罚款等廉政风险。建议对采区安全培训相关罚款进行跟踪监督,利用廉政风险防控三级预警系统进行及时预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及时优化流程,堵塞廉政风险。

第三,完善流程,推行企务公开工作。

在职教科安全培训检查工作流程中应增加监督环节,并强化公示公开,罚款要有票据和账目管理,避免管理上的混乱和个人权限过大的情况。

精选案件分析报告范文范例案件分析结果汇报(精)三

按照xx《关于结合xx严重违纪违法案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认真学习研读了文件通知和省委、省纪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案为镜、对镜反思,认真查找、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现将剖析检查情况汇报如下,请大家批评帮助。

xx作为党的高级干部,理应是政治坚定、党性过硬、遵法守纪的标杆和楷模,理应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人民负责,理应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应有贡献。但是,xx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之后依然顶风违纪,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中央对xx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和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充分表明了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没有例外,任何人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xx违纪违法案件,在党和国家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历史进程中,不是第一个,更不是最后一个,我要切实对照xx案例,以之为反面教材,深刻反思、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坚决与赌博敛财、不严不实、圈子文化等作斗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肩负起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保持合格党员的政治本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精神上来。xx案再一次证明,思想滑坡是行为越轨的必然,侥幸心理是违规违纪的前奏,小节失守是受到惩处的开端。历史的镜鉴告诫我们,触犯纪律没有回旋余地,遵守纪律没有时间盲区,执行纪律没有人情可讲,必须时时刻刻绷紧法纪弦,不碰高压线,加强点滴积累,注重持久磨练,多一些自控,少一些冒失,多一点理智,少一点冲动,切实养成遵规守纪的好习惯。

总体上讲,我认为自己担当负责,履行主体责任,坚守做人底线,坚持党性原则,自觉向中央基准看齐、与省市要求对标,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政治上,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上,履职尽责、勇于创新,没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没有消极应付、以权谋私等问题,但严格对照检查,我觉得自己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理想信念方面:一是存在精神懈怠的问题。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缺失了才参加工作时,才加入共产党时的那种热情和积极性逐渐萎缩,工作缺乏激情、缺乏锐气。出现了精神懈怠,思想墨守成规,不在状态,满足于按部就班的应付,有得过且过的思想。比如,自己今年分管“xxx”工作,基本上满足于完成x上的工作要求,只要不出差错就行了,在超前谋划、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方面做得很少,及时主动向xxx做专项汇报的次数更少。二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欠缺。长期在xx工作,积累了一些宏观层面上的抓部署、抓协调工作经验,但缺乏深入基层、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工作措施和办法,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有欠缺。比如,自己在“脱贫攻坚”工作,只是做到了全面落实好中省市“八个一批”等一些政策层面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真正深入贫困村、贫困群众当中,投入调研、探讨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的工作时间、工作精力,还不够。

(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政治敏锐性、自觉性还不强。对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反应迟钝,尤其是对一些改革精神理解不透彻,把握不准确,落实不到位。比如,新时期中省相继提出了“从严治党”、“绿色共享”、“五位一体”、“追赶超越”、“三项机制”等一些重大决策部署,在日常工作中,紧紧只是挂在口头上,写入汇报中,真正在联系实际、统筹协调推进,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

(三)作风方面:一是抓党建促脱贫工作融合不够紧密。工作中存在抓党建与促脱贫“两张皮”的现象,没有找准实现“党建”与“脱贫”的紧密结合点,实现“党建”与“脱贫”的有机结合、共赢双收。比如,我们虽然在非公党建方面有所创新,积极开展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提升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基层企业党支部主体作用的发挥,第一书记的履职情况,与做到“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实现党的建设和扶贫开发“无缝对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干部骨干带头作用,发挥还不是很到位。二是群众观念淡薄。这几年随着工作变动,脱离群众、融入群众不到位的问题逐步显现。比如,在扶贫包村脱贫攻坚工作中,虽然自己经常深入镇办、村组,检查、安排脱贫工作,但基本上都是以开开会、看看产业为主,重视了镇村脱贫产业和基础设施改善,忽视了与贫困户的交流和对他们的帮助,真正步入农家小院,与贫困群众促膝长谈、拉家常、做调研、解决问题做得还不够。

(四)担当作为方面:与“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要求有差距。到x工作以来,虽然能与同志们团结共事,兢兢业业工作,保持了较好的精神状态,较好地完成了各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但严格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标准和要求来衡量,还是有一定差距的。比如,在“讲奉献、有作为”方面,仅仅只是做到了尽职尽责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没能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当标兵、作示范,与“甩开膀子干事业,扑下身子抓落实,立足岗位作奉献”,切实完成好党赋予的使命等方面,与先进党员、模范党员的标准还有很大差距。

(五)组织生活方面:一是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自觉性还不够。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绝大多数数都是以集体安排学习、规定篇目内容、分管业务工作为主,注重国家大政方针、政治理论和分管业务方面的学习,存在学习得多,思考得少的现象,自觉性、系统性、研究性、全面性学习做的还不够到位。比如,对“五大理念”、“四个全面”等一些新问题、新知识,钻研的还不够深,仅仅停留在一个宏观的概念理解层面,没能很好的、深入的渗透到工作的方方面面。二是关心爱护干部不到位。平时以联系、安排、检查工作为主,与分管联系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打交道,忽视了与干部的思想交流和沟通。比如,来x市委工作已经8个月了,对分管和联系以外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还有叫不上名字的,尤其是对分管和联系单位的一般干部接触更少,更别说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关心他们的生活问题了。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敢管敢严的力度有待加大。工作习惯于“经验主义”“老办法老套路”,思想不解放,又怕“蝗虫吃过界”的思想,面对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敢管敢严的力度不够。工创新意识不浓。比如,全市“抓转促”专项整治开展以来,虽然按照惯例我们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出台了相关配套办法,建立了“月考季评、责任追究、三个一制度”等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但在“抓转促”专项整治明查暗访工作中,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对查处的问题没能及时处理,致使从严执纪、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不实,导致“抓转促”工作在全市的亮点不是很多,经验也不是很成熟。

通过反思xx案件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对照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我认真分析自身存在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宗旨意识不够,导致理论与实践脱节。党章是共产党员一切行动的指南,面对党章,对照党章,才知道自己距离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距离还很遥远,才知道自己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没有把学习党章,学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放到重要位置,导致工作中自己与党章要求渐行渐远,从而不能深刻、细致的领会和把握党的政策精髓,不能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工作中缺少了用马列主义的观点系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不能够用党的理论科学的指导工作实践,学习满足于水过地皮湿,工作局限于按常规,凭经验,口号喊得多,会议开得多,样子摆的多,实际落实少,宗旨意识欠缺。

二是服务意识不够,导致与群众关系疏远。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在工作上群众观念淡薄,指导工作主观意志成份多,为群众想的少、做的少,服务群众,缺乏真功夫。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只注重工作成效,不关注工作过程,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做调研少,坐在机关做决策、安排工作多,了解群众真实想法少,开会、发文件走形式多,致使工作越来越不接地气,特别在“抓转促”工作中,面对脱贫攻坚任务重、时间紧的形势,甚至产生了一些急功近利的思想,凡事想快刀斩乱麻,出现急于求成的现象,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做得不实。

三是创新意识不够,导致工作责任落不实。在分管工作和联系单位管理上,有随大流,过得去的就行的思想,存在“求稳多、求进少”的倾向,创新的想法和愿望还不强,认为工作上过得去就行,不求冒尖,但求稳而不乱,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按部就班,认为只要规规矩矩地按条款、按规章制度办事,工作不出错,不添乱子,也就问心无愧。没有发扬跳一跳摘桃子的精神,为自己树立起跨越的高标杆,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与勇气。致使工作责任落不实,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将制逐个定整改方案,采取以下五项措施,强力进行整改。

一是强化学习,全面提高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学习党章党规,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方式,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围绕专题学习讨论,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党章等内容,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的科学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实质,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提高理论和工作水平。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全面熟悉掌握“抓党建转作风”等各项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广泛学习经济、法律、科学、文化、社会、历史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用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努力适应新的形势,新的变化。

二是牢固宗旨,主动为民服务。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甘作人民公仆的思想,在脱贫攻坚的实践主战场,时刻牢记“我是谁,为了谁”。认真落实走群众路线的工作要求,多倾听群众的批评和意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帮助解决困难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只要符合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难度再大也要努力办。违背群众意愿的事,与民争利的事有再大的诱惑也要坚决抵制,实实在在地为基层群众办一些实事、谋一些好事,切实做到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利益上维护群众。

三是大胆创新,力求突破发展。立足岗位,立足实际,打破常规,开拓创新,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全新的思维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围绕如何推动全县率先在全市脱贫摘帽为中心,切实增强发展认识、服务认识和责任认识,及时向县委提供科学有力、分析有据、价值重要的决策参考,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力争在“抓党建促脱贫”等分管工作上有所突破和创新,能打造一批全县有看点,全市有影响的工作亮点和经验,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四是勇于担当,争当合格党员。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体现在日常工作中,体现在具体细节上。工作以大局为重,服从组织,勇于担责,自觉把两学一做的过程,变成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增强党性,磨练意志的过程。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各项工作,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以积极主动,分发向上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约束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得失,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按新新时期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的合格党员。

精选案件分析报告范文范例案件分析结果汇报(精)四

(一)案件事实

2009年5月10日,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发生一起命案。邓xx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该镇政府招商协调办主任邓xx刺死,同时将与邓xx同办公室的黄xx刺伤。邓xx随即报警,并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巴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一、邓xx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相关处理邓xx案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局组织侦办,湖北省公安厅派员指导办案。巴东县公安局通过网络、电视台等向社会通报该案的基本情况。

综合相关报道,邓xx案件的基本情况概括如下:

(1)涉案人员

邓xx:女,生于1987年7月11日,系野三关雄风宾馆服务员。

邓xx:男,生前系野三关镇政府项目招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黄xx:男,系野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职工;2009年2月至案发前借用在野三关镇项目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任招商办副主任。

(2)案件的发生

2009年5月10日晚8点左右,邓xx、黄xx和邓中佳在一起吃完晚饭后陪他人到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三人来到梦幻城二楼的一个休息室(即该中心水疗区的一个包房),黄xx走在前面,他进门后,看见邓xx正在休息室洗衣服。黄xx以为邓xx是水疗区的服务员,便要求邓xx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邓xx回答说,她是三楼ktv员工,不是水疗区的服务员,拒绝黄xx的要求。黄xx听后很是气愤,质问邓xx说,这是服务场所,你不是“服务”的在这里做什么?双方随后发生口角。争持过程中,邓xx走出该休息室,进入隔壁的服务员休息室。黄xx认为邓xx态度不好,尾随邓xx进人服务员休息室并继续与她争吵。此时,邓xx闻声进入该室,与邓xx争吵,他说:“怕我们没有钱么?”即拿出一沓钱炫耀,并用钱打邓xx的头部、肩部,说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邓xx回答说有钱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务。在三人争吵过程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邓xx欲离开休息室。邓xx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xx欲起身离开,邓xx再次将邓xx推坐在沙发上。邓xx遂拿出一把水果刀向邓xx刺去,邓xx的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被刺伤,后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黄xx见状上前阻拦,被邓xx刺伤大臂。案发后,邓xx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经法医检验,邓xx左颈部刀伤割断动脉并划破气管,右胸部刀伤穿透胸腔刺破右肺,死亡原因为失血性休克死亡。黄xx转至宜昌进行治疗。

(二)相关司法判决

(1)邓xx被提起刑事诉讼

巴东县人民检察院目前已经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邓xx起诉至巴东县人民法院。6月5日下午,邓xx的两位辩护律师(汪少鹏、刘钢)收到巴东县法院依法送达的起诉书。检察机关认为邓xx具有防卫过当、自首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2)法院一审判决故意伤害罪

6月16日上午11时,邓xx案件由湖北巴东县人民法院一审结束。合议庭当庭宣判,邓xx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xx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

根据出庭公诉的巴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许雪梅、杨玉莲宣读的起诉书,2009年5月10日晚,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xx、副主任黄xx等人,酒后到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玩乐。邓、黄等人欲去水疗区做“异性洗浴”。黄xx发现vip5包房内正在洗衣的邓xx后,进入房问,向邓xx提出陪其洗浴的要求。邓xx称自己不是水疗区的服务员,并摆脱了黄的拉扯,拒绝了其要求。随后,邓xx离开vip5包房。在走廊上,邓xx遇见了ktv区的服务员唐某,向唐讲客人将她误认为是水疗区的服务员之事,并与唐某一同进人服务员休息室。此时,休息室有罗某某、王某、袁某三名服务员正在看电视。黄xx紧跟邓xx进入休息室,对其进行辱骂。邓xx闻声赶到休息室,得知邓xx拒绝为黄xx提供 “陪浴”服务,便与黄xx一起对邓xx进行辱骂,拿出一沓钱炫耀并朝邓xx面部、肩部掮击。邓xx称有钱也不陪浴。经服务员罗某某劝解,邓xx欲离开休息室,被邓xx拉回。此时,闻讯赶来的领班阮某某,对邓xx、黄xx解释说邓不是水疗区服务员,并让邓xx离开休息室。邓xx欲再次离开,邓xx又将其拉回并推倒在沙发上。邓xx站起来从随身斜挎的包中掏出一把水果刀藏于背后。邓xx再次用力将邓xx推倒在沙发上。邓xx双脚朝邓xx乱蹬,把邓xx蹬开,并站起来。邓xx再次扑向邓xx,邓xx持水果刀朝邓xx刺击,致邓xx的左颈部、左小臂、右胸部、右肩部四处受伤。黄xx上前阻拦,亦被邓xx刺伤右臂。邓xx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巴东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学鉴定:邓xx系他人用锐器致颈部大血管断裂、右肺破裂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黄xx右臂为轻伤。

公诉人同时称,案发后邓xx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案件事实。起诉书载明:侦查期间,受公安机关委托,湖北省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和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对邓xx进行了精神病医学鉴定,结论为:“邓xx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公诉人认为,邓xx在制止邓xx、黄xx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过程中,致一人死亡,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鉴于邓xx属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照《刑法》第十八条,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具有主动投案自首的情节,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旁听庭审的有关人士介绍,邓xx的辩护律师汪少鹏、刘钢为邓xx作了无罪辩护。他们强调,邓xx的防卫行为是适当的、适度公诉人称:侦查期间,受公安机关委托,湖北省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和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对邓xx进行了精神病医学鉴定,结论为:“邓xx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邓xx的行为同时也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具有无限防卫权,不应负刑事责任。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法庭辩论后,法官于上午10时30分宣布休庭。

经过合议庭合议后,法官于上午11时宣布了判决结果:邓xx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xx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

(三)网友热评

1.我只想说:我们老百姓很可怜!命比草贱。我们正被忽悠。。。我们正被蹂躏!

2.巾帼女豪杰 我能明白你 也能理解你

3.在这里,我们只有默默的承受,怒吼、绝望,在您们眼里,那都是无知、可笑、无用的表现,我们只有期待,用我们的双手,送您们去那一个世界,因为我们坚信,不管是上帝、如来、玉皇大帝还是观世音,他们再也不会把我们和您们放在同一个世界,您们去天堂,我们愿意去地狱,只要离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4.你们想判什么罪就判什么罪吧,我们没得说。

5.有钱就是了不起。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买!

6.邓xx进了看守所呀?也许又会糊里糊涂的死了。躲猫猫,做恶梦!!!!!!!!!!!!!!!!

三个土皇帝想去搞个异性服务,怎么可以说是强奸呢,是临幸,土皇帝土是土了点,大小也是皇帝啊。 ,还真让人说中了,按倒在沙发上变成了推倒了沙发上,修脚刀变成了水果刀,三个人变成了两个人,要求性服务变成了要求异性服务,还多出了两个服务员。下一步这两个服务员就是指认邓xx故意杀人的证人。这样邓xx故意杀人的证据就足了...我只想提醒大家,邓xx有事,全国有事!

7.与邓xx一同去“休闲”的招商办工作人员黄xx,误认为邓xx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其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遭邓xx拒绝,双方遂发生争执。"这帮人渣可能是第一次到这种地方,不了解情况。从总体的报道来说,我不想为谁辩护,我只感觉到警方一直在努力为邓大先生在辩护,找个一些有利的证据,我只希望有好心的律师能帮帮这个可怜的姑娘

(三)综合评述

我认为,邓xx的行为不构成特殊防卫或防卫过当,应认定为正当防卫比较合适。

在此列举理由如下:我国《刑法》第20 条第1 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力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首先,黄、邓的行为对邓xx构成不法侵害。有人认为,不法侵害只包括犯罪行为,不包括其他违法行为;有人认为,不法侵害,包括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还有人认为,不法侵害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他一般违法行为,但又不是泛指一切违法犯罪行为。我同意最后一种观点,认为不管是违法还是犯罪行为,只要是对他人的权利给予实害或危险都成立不法侵害。结合具体案情分析:黄、邓对邓xx的拉扯、辱骂、拿钱煽击、拉回、推倒等行为侵害了其合法的人身权利,应属于进攻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

其次,该不法侵害是急迫的。关于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刑法理论上有进入侵害现场说、着手说、直接面临说与综合说。我赞同张明楷教授的综合说,认为一般情况下,应以不法侵害人着手实行不法侵害时为其开始,但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待其着手实行后来不及减轻或者避免结果时,也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只要侵害尚未结束,就允许采取防卫行为。我认为,所谓“急迫”的侵害或“现实的危险”都是指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结合具体案情分析,黄、邓的拉扯、推倒等行为对邓xx的人身权利造成了现实的侵害,使其合法权益处于紧迫的危险之中,应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

第三,邓xx防卫行为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自己合法的人身权利免受黄、邓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在面对黄、邓的强行陪浴要求及辱骂,拉扯,推倒等不法侵害时,邓xx紧迫之中挥刀行为的目的仅仅是为了防止自己合法人身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其主观上并无伤害的意图。

最后,从本案的事实来看,邓xx当时是出于一种紧急状况:黄、邓是两个身强力壮的男人,邓xx与他们在力量上强弱悬殊;而且这两人之前还有逼她陪浴的要求,主观上对其有性侵害的意图;他们在遭邓xx拒绝后又跟踪骚扰、暴力煽钱侮辱,把她数次推到沙发上,这样的反复撕扯已足以使孤弱无助陷入绝望之中的邓xx感受到将要被强奸的紧迫危险,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21 岁的女孩都不可能冷静的掌握反抗的限度。此时要求邓xx明确其防卫限度,再小心翼翼的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进行防卫是很荒唐也是很不合理的。因此,我认为在本案中,邓xx被两个男人几次逼倒在沙发上,人身权利受到紧迫威胁,而当时手边又无其他防卫工具,旁观者对其也无实施任何救助措施,在这种没有办法的特殊情形下,只要邓xx的防卫行为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其法益的合理需要,即使表面上的防卫限度超过侵害强度也可认定为正当防卫。

精选案件分析报告范文范例案件分析结果汇报(精)五

“细节决定成败,细节决定存亡”,这一点对高风险的金融行业尤为重要。古语有言“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从巴林银行的一个基层交易员对一个帐户的管理失控,到一个具有200多年历史的“龙字号”银行的轰然倒下,银行放松的每一个小细节,都有可能成为使“牢固大堤”轰然崩溃的“蚁穴”。在农发行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开展合规管理年活动对于增强农发行业务合规经营管理意识,培育良好合规文化,促进农发行事业的健康成长,提高防控金融风险的能力有着很强的现实性和必要性。通过这次认真学习,都感悟颇多,现将我个人的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要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思想素质,1/11这是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章行为的重要手段。银行员工加强对风险防范知识的学习,就能认识到社会的复杂性和银行经营风险的普遍性,认识到银行本身是高风险行业,必须把风险防范放在第一位。每天从自己的岗位做起,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违纪、违规、违章行为。要根除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的弊端,视制度为生命,纠违章如排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规范操作,从源头上预防案件的发生。

抓住“防、查、建、纠”四个关键点,建立四种机制,实现四个转变。

一要“防”。建立群防群治机制。从事后查向事前防转变。要发动全员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切实提高全行员工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增强执行力,严格落实内控制度,杜绝有章不循违规操作,工作中责权不分,职责不明,授权不清,反程序操作等现象。

三要“建”。建立制度及时更新机制。从被动防向主动堵转变,充分利用检查结果,超前规划,及时查补,及时堵塞漏洞,制定相关制度时要由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参加,出台的制度要易操作,易检查,易评价。要加快机构扁平化改革步伐,切实解决基层机构多头管理,使制度执行能够“一戳到底”。

四要“纠”。实行属地、属下、属权管理。违规必纠,对于发现问题,绝不搞“下不为例”,对直接管理者要问责,对责任人要问责。通过加强教育,加强检查,及时纠错,严格问责等多手段的综合运用,培养全行员工合、规经营意识,建设合规文化系统工程,营造业务发展的良好内部环境。

农发行成立已经快已经20年,已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管理模式和特点。但距离现代商业银行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一是风险意识淡薄。经营银行就是运营风险,任何金融业务都有风险,只有采取识别、计量、监测、控制的方法才能使风险得到有效规避。

二是不合规的现象较为严重。当前农发行最易出现问题和案件的最多点、最难控制点,莫过于前台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一、二级条线风险防范流于形式。检查走马观花,尽责不实。

四是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不够。针对这些差距,应该采取积极的对策和措施。一是建立条线的合规风险防控体系。各部门、各业务线都要有明晰的操作流程和风险提示以及对应的措施和方法。二是建立“三条五线”的合规防控体系。一条是前、后台业务操作的自我检查,及时整改责任体系;第二条是业务部门对前、后台业务的监督、检查、指导、帮促整改的体系;第三条是专职稽查检查部门履职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三是加大对合规风险防控的考核。将责、权、利捆绑在一起,实行业务线、管理线“双线”问责;四是银企密切配合。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谁受益谁担责的原则,银企双方都应承担起管理的责任,而不仅仅是某一方面的责任,不仅不能削弱管理的职能,还要落实稽查检查人员,对稽查检查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如此,农发行的业务才会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精选案件分析报告范文范例案件分析结果汇报(精)六

__银案防纪字【20__】01号

20__年4月6日上午,__案件防控领导小组会议在二楼会议室联合召开,组长__、副组长___和成员_______等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首先对前期案件防控工作进行了小结,按照会议议程由各成员部门负责人重点对当前各部门风险隐患问题进行分析和指定整改措施,行领导就各自主管的案防事项进行了风险警示、提出了相关案件防控、防治要求;

现形成纪要如下:

一、 会议首先前期案件防控工作进行了总结。第一季度上半年市支行组织了多次案件防控活动,分层签订了案件防控目标责任书,一季度循序开展了基础管理规范月、营业机构案件风险排查?扫雷?活动,签订了《合规执行年承诺书》,通过活动的开展确实达了?领导重视,氛围浓厚;内控意识增强,内控环境改善;履职检查强化,内控管理能力提升。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整体活动的效果不明显,没有完全达到或实现预期的目标,内控管理工作还没有达到合规化、标准化、科学化的要求和目的。

二、会议对各部门汇报的风险隐患问题和案件防控工作进行了分析:

1、安全设施配备不全,如公司业务台席未配备票据鉴别仪,东方支行少配一个狼牙棒,10号台席无110报警按钮,新桥矿、薛湖矿atm无110报警器,监控资料不完整,加钞探头未与主机联网,芒山支行监控系统无声音,公司业务柜面监控资料保存达不到90天以上。

2、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开展了安保检查,存在检查不深入,不全面(无离行式atm安保检查记录),未定期通报。

(二)、空白凭证管理

1、重要空白凭证存在超量领取现象,如:通知存款200张从08年领用至今未使用。

2、部分空白凭证未妥善保管现象;如:1月27日现场检查1500本活折放在金库地面上,未入柜保管。

3、凭证领用交接不规范,存在网点人员自行领取和请领发放单照不完整现象;如:1月4日和1月25日东方支行综合柜员___自行领取凭证2次;元月份请领单缺少1月4日百花营业所,1月25日___、___营业所共4份。

(三)、离行式atm管理

1、未严格执行双人加钞,密钥分管制度,加钞配送不能全部随款车押运。如:1月28日现场检查薛湖矿时,?__?单人加钞(带款40万元)且未随款车押运(自已开车)。

2、atm长短款挂账和冲销不符合规定,无审批手续及授权人签字;如1月7日和1月26日分别挂账20__元,未冲正至客户账户内,以付出长款形式交给客户。营业部1月6日长款200未挂账,未做冲正,而是直接存入客户账户内。

(四)、网点

1、重要空白凭证存在超量领取现象,如:东方支行绿卡通超量领用,1月4日领200张,至1月14日结余145张,又请领了200张。 芒山支行淘宝卡20__年12月18日领20张至11年1月19日余19张,营业部绿卡通 和国际卡超量领用。

2、___支行长、营业部负责人及综合柜员未按规定频次进行盘核柜员凭证、库存现金。

3、现金管理不符合规定,大额下拨款不能全部拆开清点,如:营业部1月18日提款20万元未双人开拆清点,__支行1月20日提款50万元现金未双人开拆清点。

4、印章使用不规范,营业部柜员毛玉蒙1月13在空白纸上加盖‘储蓄业务章’。

5、atm管理不规范,加钞周期不合理;如:营业部机具1626#1月6日加钞14万元,至1月17日未加钞。离行式atm刘河矿、薛湖矿也存在这种情况

6、冻结业务办理不合规,未经合规部门和主管行长审批;如:东方支行20__年12月24日和28日2笔,冻结号360079#和360821#。

三、会议诀定: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1、加强培训,持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风险内控意识。人力资源部抓好岗前培训,相关业务部门抓好各自条线的业务和风险管理培训,有培训有考试有考核有通报。

2、加强整改工作,督导整改措施落实。纠正?重布置轻落实、重检查轻整改、重检查轻查究?的不良倾向,严格遵循?谁主管、谁整改、谁负责?。明确主管部门或条线负责整改,被查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就是第一责任人,检查部门做好督导和评价,跟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不断提高管理的效果。

3、严格责任查究工作,各业务检查条线和合规、审计的检查问题一定要落实责任查究,需现场出具责任查究意见和绩效扣减通知单就现场出具,直接处理经办人。凡是屡查屡犯问题和当期通报处理的问题直接对相关主管人员和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责任查究,督促被查单位负责人、主管人主动对内加强管理,认真落实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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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案件分析报告范文范例案件分析结果汇报(精)七

罗发玉违法违纪案件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作为我,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个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认识。

毛泽东同志指出: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罗发玉走上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其中意识的蜕化是内因,也是主要原因。罗发玉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改造。他作为一名系统地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领导干部,自以为学历高,文凭硬,知识面广,阅历丰富,觉得不需要再下苦功学习了,即便学一点东西,也只是为了武装嘴巴和用做手电照别人,理论与实际工作相脱节。殊不知对于一个党的领导干部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物必自腐而生虫”,这句古训富有很深的哲理。罗发玉的毁灭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一个民族需要一种精神力量,一个人需要有一点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诱-惑所俘(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虏。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而最根本的就是要加强学习。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领导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罗发玉从一个贫苦农民的子弟成长为一名党的高级干部,也曾为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但随着权力和地位越来越高,周围的赞扬和吹捧越来越多,他逐渐地不清醒了,把廉洁自律的要求和接受监督的要求置于脑后,逐渐开始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最终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蜕化变质为人民的罪人。罗发玉的落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思想上的蜕变始于思想防线的崩溃,由生活作风的失检,到想方设法以权谋私,逐步发展到经济上贪得无厌,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最后一步一步走向毁灭之路。

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罗发玉走向自我毁灭,再次印证了这样一条真理: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领导干部作为组织的一员,既有监督的权利,也有接受监督的义务,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身为领导干部,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无论在什么上掌权、用权,都要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领导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图美色,最终会在权力、金钱和美色考验面前跌跤翻船。罗发玉从忽视廉洁操守,发展到肆无忌惮地以权谋私,最终为党和人民所唾弃的这个典型案例,值得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深刻和认真汲龋

当前党中央强调牢记“两个务必”,这是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的一个重要精神支柱。从这个意义上讲,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能不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贯彻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受的一个很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准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同时带头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仰不愧官,俯不愧民,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精选案件分析报告范文范例案件分析结果汇报(精)八

为了有效化解执行信访案件,强化执行力度,突破执行难关,我们对全省法院的执行信访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研过程中,除了对执行信访案件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全面、客观把握之外,还专程与一些长期上访的当事人进行对话。通过执行信访这面“镜子”,可以反观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执行部门及时改进作风,跟进制度,扎扎实实将执行工作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由于执行信访案件在所有信访案件中突兀的地位,而且执行信访已与执行难等问题形成一个锁链,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将产生连锁反应,推动其他环节的运行,使法院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一、执行信访案件的基本情况与特点

执行信访案件本身都有着许多明暗交织的原因促成,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也会在执行信访案件中有所显现。据调查,执行信访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陈年旧账多,化解难度大

执行信访案件中以旧案居多,新案较少。近年来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执行程序的不断规范,民诉法修改后相关救济程序的明确等,执行案件质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这些久执未结的案件主要是因长期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的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虽经法院穷尽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最终难以实现债权。对于执行中确实无履行条件的案件,未向当事人做出合理的释明,致当事人不满。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因各种因素,使案件执行进展缓慢,有的案件历时久远,为此申请执行人意见大。这类执行信访案件所占比例约为56%。

(二)被执行主体履行不能问题突出

执行效果与被执行主体的经济实力密切相关,执行信访案件也存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现象。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属弱势群体的案件,大多集中在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财产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类案件。此类执行案件化解难度大,最易引发信访。申请执行人往往因为年幼待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生活陷入困难;与此同时被执行人往往也十分贫穷、无履行能力。执行工作陷入无物可执,双方皆有实际难处的两难怪圈。

(三)纠纷解决方式单一,问题堆积于执行环节

对诉讼案件的信访,可以通过申诉复查、再审等方式救济。而执行信访案件的解决途径单一,惟有将案件执行完毕这一条途径,一些本应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的市场交易风险,一旦裁判确定,而又执行不能,风险则有可能转嫁到执行法院。交易风险的存在,往往意味着必须有人为风险埋单,公权力救济途径使申请人规避了市场交易风险,由于种种客观原因限制,一旦执行不能,申请人就会纠缠于法院,使得本来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审理途径,转变为执行信访案件,问题堆积于执行环节。在执行环节中法院执行措施并无明显不妥,但信访人认为危害自己的利益抗辩后执行法院不予理睬,致当事人信访。一些执行案件中正常的救济途径受阻,如应按执行异议、复议程序处理的,有的法院不予立案,导致当事人被迫以信访途径申诉。

(四)被执行人、案外人信访比例增大,执行信访案件的起因更为复杂

由于甘肃省高级法院加大了执行的督导,执行效果得到大幅度的提升,申请执行人信访比例下降,而被执行人、案外人的信访比例却呈上升趋势。20xx年,我们通过实施《执行流程管理办法》,《执行公开标准》,《执行监督信封》制度,大力强化规范执行,公开执行,强化执行监督。20xx年,实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加强执行案件的督察督办,执行绩效大幅提升。从执行信访案件的数据反映来看,申请执行人的比例大幅下降,被执行人和案外第三人的信访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究其原因,可归纳为三个:一是执行力度加强导致被执行人情绪激化和对立;二是被执行人企图通过执行信访扼制执行;三是执行财产处分力度加大,在执行过程中,触及到案外人,案件第三人的利益。

当然,执行信访案件累积也不乏有些上访人基于投机取巧、无理取闹侥幸心理而引发。该类案件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正确执行工作缺乏理解或对执行结果不满、对法律条文理解不清,或通过执行人员的解释仍然不理解,对法院有对立情绪。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当事人不明法理,思想行为偏激,或对通过执行方式解决问题的期望值太高,一旦愿望实现不了,就把自己应承担的风险全部强加于法院执行之上。

二、执行信访案件反射出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执行工作相对于审判工作而言,更容易发生信访,这与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对抗性有密切关系,与案件审理环节实体判决和程序不当甚至违法相关联,也有整个社会的诚信制度和氛围息息相关,等等。

(一)立案、审判和执行环节相互脱节,难以形成合力

由于立、审、执分立,相关环节脱位,每个阶段的办案人员只关注自己负责的这一阶段,而不在意其他环节的问题;有的甚至只求自己这一段平安过关、回避矛盾,将信访风险推到下一个环节;有的存在判决等执行依据表述不清、执行内容不确定,或执行保障措施不力等,待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即遭遇难以执行的困境。

1、诉讼保全不及时。在立案、审理环节,如果采取保全措施及时、到位,就为执行环节创造了良好的执行条件。但实践中,有些法院不注意立、审、执的协调配合,有的审判人员只考虑审而不考虑能否执行,致使在审判环节本应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却未能及时采取,导致当事人在立案、审理环节预先转移、隐匿财产现象屡见不鲜,给后一环节的执行工作带来了十分严重的困难,最终导致执行不能,引起了当事人的上访

2、执行依据表述不明。案件执行的法律依据是已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主文内容,执行内容不明确,使执行工作陷入被动,从而容易引发当事人的上访。一些在审理期间就本已丧失继续履行条件的案件,判决的判项却是“继续履行合同”等简单的表述,进入执行环节后令执行人员无法操作。

3、片面追求调解率。调解本是化解矛盾的良策,但许多案件调解时办案人员并不注重自动履行问题,对将来能否执行考虑不周、缺乏预判,甚至明知调解确定的内容无法实际兑现却仍然积极以法律文书确认无法履行的调解结果,致调解后并无履行保障,将权利人权益无法兑现的难题交给了执行环节。

(二)执行环节措施不力或贻误执行良机

1、法院执行环节成了矛盾的最后归结点。案件执行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最后环节,是矛盾纠纷的最终归结点。有些案件的矛盾,在审判阶段就得到了解决,但也有不少矛盾会继续存在发展。这些最复杂的矛盾到执行阶段已不可回避,最终爆发甚至激化。因此,执行作为诉讼的最后环节,是矛盾最集中、最尖锐之处,也最容易引发信访。

2、措施不力、依据有误。执行过程中采取执行措施或所依据执行法律文书有暇疵、甚至错误导致执行信访申请人利益受损。这类案件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执行或执行中存在瑕疵行为,或执行法律文书中有瑕疵,并给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影响的案件。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执行人员执行方法不当,未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案,或简单粗糙,机械地就案办案,引发当事人与执行人员之间情绪严重对立。

3、执行风险告知不明。当事人往往认为法院已判决了执行就是法院理所应当的事,没有执行不能的风险理念。因此法院立案时应当向当事人清晰地告知执行风险责任,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履行能力的执行案件,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清楚,申请执行人在执行阶段负有举证责任,如果不能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流动去向、财产状况或线索,就要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责任。但在工作实践中,有的办案人员未及时告知,导致申请执行人误解,心存不满。这样当事人易把案件的风险责任全部归于法院的执行环节。

4、终结程序设计不合理。执行案件往往无法一蹴而就,需要时间和条件。而当案件执行工作受制于客观因素,短期内无法执行的,可以以程序终结结案。随着情况的变化,需要恢复执行时,对这些老案如何管理目前存在漏洞,且这种旧案并不计入办案考核指标,缺乏相应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而管理者也难以完全主动掌握,是否要恢复执行,有赖于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情况并由申请人提出请求,是否恢复却要由法院执行部门决定。申请人往往认为执行是法院的事,法院将查找财产等职责转嫁于申请人,对法院工作不满。

(三)执行人员责任心与办案水平等有待提升

无可质疑的是,执行队伍中绝大多数执行干警工作很努力,但也有一些执行干警对执行工作认识不足,缺乏应有的责任感和正义感,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态度消极、效率低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工作作风不正等行为,也是造成执行信访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为:案件执行力度不够,办事效率不高,执行效果不佳;执行方法不当,执行人员未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案,没有做好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导致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激化,还引发当事人与执行人员之间情绪严重对立;执行公开性不够。执行人员中嘴勤手懒现象普遍存在,执行人员接受一个执行案件后,做了哪些工作,没有相关记录,不但案卷反映不出来,当事人也不知道,这就容易给当事人造成法院没做什么工作的印象,整个执行过程没有向当事人说清,有关道理没有说透,也是造成当事人信访的因素之一。

三、化解执行信访难题的对策与建议

就甘肃省三级法院而言,执行机构在执行信访案件上付出了巨大的时间和精力。省法院执行局内设三个处,执行信访案件专门由一个处负责,在接访和督办上全局三个处全员参与,对化解执行颇有成效,但繁重的信访化解任务势必影响执行工作和执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如何化繁为简,从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入手,将执行信访引入法治轨道,成为一大难题。

万事行为先。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也必须以切合实际的行动扎实推进。

(一)重视队伍建设,以队建促执行

据调查,执行队伍建设各地均存在历史欠账太多,近几年来,在强调执行工作重要性的基础上,执行队伍人员配备相对有所改善,但重审判、轻执行的思想观念未得到根本扭转,最高法院规定的执行人员比例普遍未达到。同审判部门相比,学历偏低,行政辅助人员转任执行员,年龄偏大问题普遍存在,导致整体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不强,造成执行质量和效率不高,进而引发信访,所以内部治理还需从队伍建设抓起,要选强配齐执行人员,从审判业务部门交流一批精通业务,重视程序,具有丰富社会经验的中坚力量充实法院队伍。

(二)畅通法定救济渠道,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难题

执行中应做到畅通法定救济渠道,充分保障信访人的权利救济途径,尤其应充分发挥执行程序异议复议制度的功能,将无序化的信访问题引导信访人积极行使相应法律权利,使之进入法律渠道依法定程序加以解决。一些当事人因对案件的期望值与实际发生相距甚远而上访,上访理念偏差,固守“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心态,以上访为要挟,以求达到自己的目的。而由于一些绩效考核评比中将重大信访、进京访列为一票否决,使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一度走入误区,有关部门往往为息事宁人,做无原则的让步。对于这类案件,法院要能顶住压力。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信访人,适当予以司法救助,在合理合法范围解决信访人的实际困难,是体现法院人文关怀、为民司法的有效举措。但对不符合救助条件却以无理闹访、缠访的信访人,慎用司法救助等措施,尤其应改变花钱买平安的做法。否则,不仅破坏了基本的法律原则,造成极大的不公平,还会引发闹访人争相效仿、相互串通攀比,动辄漫天要价等诸多负面效应,在社会管理方面后患无穷。由于在接访处理过程中存在多部门干预,意见不一,难有定论等情形,导致此类信访数量上升。类似案件中信访人的利益诉求显然已于法治的精神背道而驰,也与信访的本质相悖,不仅不应被如此的无理取闹而扰乱了正常的司法审判、执行工作,而且应将此类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将事情真相予以告知,不给那些企图通过钻法律空子侥幸获利的上访人以可乘之机。

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相当普遍,甚至借力法院行虚假诉讼、虚假调解之事;法院的执行查询、划拨、交付等执行措施处处受人阻挠;协助义务人对协助执行事项不予协助的情形常常发生;执行人员在执行中受到打骂围攻的事例屡见不鲜。甚至有的案件申请法院执行后久无结果,申请人转而寻求讨债公司解决问题。显然这是法院执行强制力不足的后果。因此,执行中只要符合法定程序,需依法采用强制措施予以应对。

(三)强化执行公开,确保每个执行环节的公开透明

多数法院对于执行工作流程已有标准化管理,立案通知、风险告知、权利义务告知、财产报告等方面大都有书面格式化文本,方便了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交流,节省了办案人员的时间、精力,也使当事人了解了法院的工作进程。但由于执行工作要求时效性,执行过程中并没有要求证据交换、质证等程序,在追加被执行人、执行到期债权等多类案件中,相关方会感到法院执行工作不够公开透明。因此,法院应自觉接受执行各方当事人的监督,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网络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严禁暗箱操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执行中除了要规范运用异议复议程序,还应强化听证制度,强化执行监督。

(四)改革管理积弊,重新设计案件终结制度

现行的执行案件结案计算标准,对于提高结案率有很大益处,但对于推进执行工作弊大于利。目前,由于执行案件的结案指标统计将程序终结案件纳入结案数据,至执行结案率、实际到位率等数据虚高不实;而程序终结制度其实是自欺欺人之举,许多法院将无法按期执行完毕的案件,通通采取程序终结的方式报结,而执行案件并未得到实际执行,久积成弊。一些信访人看到法院宣传的执行结案率、到位率如此之高,而自己的案件却没有得到执行,更会心生不满。因此,建议最高法院从上到下统一执行机构的案件管理,改革执行案件的结案统计标准,改革执行案件程序终结制度。

执行实务中尚有很多法律规定空白之处,近年的修法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执行工作法律规定不完善的现状。建议最高法院针对执行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和争议问题,尽快完善立法,及时出台相应的制度措施,以适应日新月异的现实变化。

(五)对内对外拓展空间,强化执行工作的引领、宣传

法院执行工作紧靠法院自身单打独拼是不够的,必须借力于公安、工商、银行、土地管理、房屋产权登记、车管、边境等众多部门协助形成合力的联动机制。法院应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相互配合,互相搭台。积极拓展信息共享空间,发挥理念转变的宣传与引领作用,强化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的引导。近期,甘肃省高法在清理党政机关特殊主体执行案件的过程中,经省院执行局积极组织,主动向各方借力,开展了与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及省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办公室的多方联动、联合下文,省法院院长给各涉案地方政府亲笔信等多项敦促措施,有利地推动了这项工作高质高效地完成。

(六)强化社会诚信理念,力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当今社会许多市场主体追逐财富利益最大化,缺乏风险意识,更有一些人诚信理念缺失,失信、赖债之事频发。有些人明显有履行能力却想方设法转移财产,对抗执行。由于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还不完备,客观上助长了失信人恣意妄为。应从制度层面对此种情形加以辖制,使其切实体会到失去诚信、不履行执行案件债务责任的严重后果。近些年法院开始实行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规定,今年推行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都是强化社会诚信、促进执行工作的有力举措。法院应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发挥勇于担当责任的领头羊作用。建议今后对失信被执行人市场准入,招标投标,银行融资,资质认定等方面出台相应的禁止或限制措施,从制度上限缩其市场空间,在促进执行工作开展的同时,也引领社会的诚信一体化建设,进而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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