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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意义论文怎么写(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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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意义论文怎么写(精选11篇)
2023-11-19 12:53:44    小编:ZTFB

总结是一种反思和思考的过程,对我们的学习和成长非常重要。怎样提高沟通能力,让自己的观点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总结是对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一个及时概括。写总结时,要注重用词准确、语句通顺。以下是一些总结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供大家参考借鉴。

民法典的意义论文怎么写篇一

向日葵顶着炎炎酷暑。正是这样的盛夏时节,一年一度的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正在热火朝天地举行……社会主义高校办学的根本目标是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达到和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和方法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因此,我们学校纷纷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以期望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达到在提高大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同时,服务社会的目的。

这次的社会实践,丰富了我们的实践经验,提高了我们的团队合作能力,这次实践活动意义深远,对我们的.帮助享用一生。作为新时期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走出校门、步入社会、并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通过这次机会培养锻炼了我们的才干;提升我们的修身,树立了服务社会的思想与意识。同时,有助于我们充分了解社会,树立更远大的理想,明确自己的目标,为祖国的发展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民法典的意义论文怎么写篇二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诞生了,标志着我国从民事单行法时代迈入民法典时代。回溯民法典的“前世今生”,它的成功编纂历经波折起伏,五易其稿而不改其志,它的诞生是中国法治体系不断建立健全的缩影,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初心使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66年初心不改,致力更好维护人民权益。作为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的出台意义重大,它标志着民事法律制度的成熟。一直以来,物权法、婚姻法、合同法、继承法……这一部部单行法都在维护着我们的权利,而现实生活中,难免出现同一个民事事件牵扯到多部法律,而单行法的适用范围出现重叠甚至冲突的情况,还会有特殊的案件,利用单行法的有限范围钻空子,打擦边球。而新的民法典,用7编把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包含在一部法律之下,既可以消除重叠,又能查漏补缺,真正实现法律“1+12”的效果,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为我国的民法提供了统一的法律依据,更好地保护着我们的权利,凸显着我国的法律规范从量到质的变化。

66年执着前行,着力全面凝聚人民智慧。“汇集民智”是民法典编纂中一以贯之的理念。从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起草民法典,直至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历经60年的意见征集与探讨从未间断,这个“汇集民智”的过程为民法典的建立健全打下了坚实深厚的民意基础。直至此次通过民法典,严格规范履行所有程序,每个环节都着眼于凝聚人民及社会规则的最大共识,通过多次论证会、听证会和研讨会,邀请不同领域的法学家、全国人大代表、司法实务部门、各业务部门的同志参加,公布每一次提交审议的草案,充分征求社会意见,做到充分凝结人民智慧和意志。

66年使命担当,接力推进人民至上发展理念。“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作为新时代的民法典,立足中国特色和国情,传承中华文化的“精气神”,把脉人民需求,彰显了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民法典的诞生必将接续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更加深化,推动法治精神、法治内涵、法治文化更加深入民心。“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民法典终将融入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全面维护群众利益,以法治力量引导广大群众向上向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民法典的意义论文怎么写篇三

戴维森意义理论是一种思想继承性明显的语义论,已之所以被誉为“当代语义学领域的一次革命性思想实验”,在哲学界、逻辑学界、语言学界引起强烈反响,除了其本身所特有的创新性外,与其主要思想导源是分不开的。探讨戴维森意义理论的主要思想导源,有助于我们弄清这一创新性理论的来龙去脉,从而全面而深入地理解该理论的深刻思想和重要影响。这一工作往往被我国学界所忽视,这势必导致对戴维森意义理论的理解的简单化和片面化。本文试图立足于戴维森意义理论的思想内容及脉络对这一重要问题进行初步探讨,抛砖引玉,将戴维森意义理论的研究工作引向深入。

一、弗雷格的真值条件论—戴维森意义理论的基本立足点。

戴维森意义理论的基本立足点来自弗雷格的真值条件论,即陈述一个语句的真值条件便能给出该语句意义的说明的观点。戴维森的意义理论基于真值条件分析意义的方案所细致加以阐发的正是弗雷格的这个基本看法。

弗雷格出于探讨数学的逻辑基础的需要,提出了关于语句的真值条件语义论。这一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关于语言表达式的意义和指称的思想及其贯彻的语义组合性原则。

弗雷格关于思想(语句的意义)和真值(语句的指称)的论述是围绕陈述句展开的。他认为,陈述句包含一个思想,思想就是陈述句的意义。他说:“我称思想为某种考虑真的东西。”语句的意义即思想与语句的真值有关,是借助语句及其真值来说明思想的。那么,什么是语句的真值呢?弗雷格认为,“我把一个语句的真值理解为语句是真的或语句是假的情况。再没有其他真值。”也就是说,语句的真值是语句的真或语句的假。这样,弗雷格就明确区分了语句的意义和指称。他举例说,“晨星是一个被太阳照亮的物体”与“暮星是一个被太阳照亮的物体”这两个语句都为真,即它们的指称相同,但它们表达的思想不同,对于一个不知道晨星就是暮星的人来说,可能会认为其中一个语句是真的而另一个语句是假的。

弗雷格认为,一个语句的意义就是它具有它确实具有的真值而必须满足的条件,即真值条件。他说:一个语句所表达的思想和涵义是由这个作为语句的名称据以真的那些条件所确定的,这一名称的涵义——思想——就是这些条件被付诸实现的思想。心这里,他显然提出了这一思想:陈述句的意义——思想——陈述句的真值条件,从而为戴维森采用外延性意义理论研究思路提供了理论准备。

同时,弗雷格对语句的真值的语义论说明为我们提出了一种语义组合性思想。在构造形式语言时,他使用函数结构来处理自然语言语句的主谓结构。在自然语言中,概念和对象分别扮演了类似于函数和自变元的角色。简单语句的基本语法形式是:专名+谓词,这种形式就是一个带有自变元常项的函数,可以用函数表达式它表示属性属于元组的情况。对于语句的语义解释是,它们有意义和指称。语句的意义是它的思想,语句的指称是它的真值。语句是由主语和谓语构成的,因此语句的意义和指称是由主语和谓语的意义和指称确定的。主语由专名充当,谓语由概念词或谓词充当,因此,语句的意义和指称是由专名和概念词的意义和指称确定的。专名和概念词的意义就成了语句意义即思想的一部分。专名指称的对象处于谓词指称的概念之下,例如,“天津是我国的直辖市”,其中的“是直辖市”是谓词,我们可以说,“天津这个对象处于直辖市这个概念之下”。“‘是中’是一种性质”,只不过是“处于中这个概念之下”的另一种说法。这样,弗雷格就给出了关于简单语句的语义解释。

就复合语句而言,弗雷格通过对思想的否定和思想的六种结构的分析,用自然语言刻画了语句的语义逻辑系统。他在《思想结构》中一共探讨了六种结构,这六种思想结构形成一个封闭的整体,其中第一种结构和否定在这里表现为原始组成部分。也就是说,以结构i和否定可以推出其他思想结构,这样就可以把“邢和八”为初始命题联结词构造一个命题逻辑系统。

语义组合性原则即语义递归性生成原则,该原则揭示了语句生成的内在逻辑结构形式,已表明,通过特定的递归生成原则,我们可以从整体上把握一种自然语言所有语句的构成形式,从而从已掌握的有限初始表达式出发理解无限多个新的表达式。因此,这一原则为戴维森的意义理论试图解释一种自然语言的使用者的任一话语的目的提供了直接的方法论指导。

戴维森认为,如果一种意义理论具有形如意谓的语句作为推断,其中可被一个语句的结构描述短语所替代,可被一个指称该语句的意义的单称词项所替代,那么,其形式表征是一个内涵表达模型,已是通过找出与语句组成部分相关的同义性概念给出整个语句的意义的。这实际上是在意义理论的范畴内讨论意义,除了明显的循环论证外,还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个像指称论那样对意义追问的无穷倒退的局面,显然不符合他提出的有限公理化和无循环性的要求。而采用弗雷格早就告诉我们的真值条件表征意义便能克服这些缺陷,因为“真之谓词的表征对所需要的那种〔递归性〕结构进行描述,并对自然语言的适当的语义学提供了一个清楚的、可检验的标准一种不过是为语言定义真的理论比起表面上的分析所表明的更接近于构造一种完全的意义理论。”这一断言实际上是建立在弗雷格的真值条件说和语义组合性原则基础上的,表明了它是戴维森意义理论的基本立足点。

二、蒯因的彻底的翻译理论—戴维森意义理论的经验解释的理论基础。

戴维森明确承认,他在语义学领域中取得的重大成就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他的老师蒯因。他在《对真理和解释的探究》的扉页上写道:“谨以此书献给蒯因,没有他,本书无以问世。”可以肯定的是,作为其意义理论重要组成部分的彻底解释理论与蒯因的彻底翻译理论有着不可否认的亲缘关系。

大家知道,蒯因在其自然化认识论理论框架内,提出了旨在为自然语言提供一部从行为到语言的整体上相容的翻译手册的“彻底的翻译”理论。它涉及一种极端的翻译情形:在一种迄今对从未接触过的语言的翻译的情形下,没有业已存在的翻译手册可供依凭,也没有现存的字典可供借助,语言学家除了自己对陌生语言的说话者的行为观察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翻译证据。蒯因设计了一个丛林语言学家翻译土著语言的情形:丛林语言学家对这种语言的翻译只能从与刺激条件直接相联系的语句即观察性场合句开始,把听到的语句和看到的言语刺激联系起来,然后通过问询方式,观察说话者的言语行为倾向,即说话者在特定的刺激条件下赞同与不赞同的行为反应,通过不断反复的刺激和观察,逐渐建立起这种语言与语言学家母语之间的语词对应关系,编纂一部翻译手册。这是一部基于刺激意义的翻译手册。

蒯因还将表达式的真假值和土著人对它们的赞同态度联结起来,从而给出真值函项的刺激意义。因为一个否定式是真的当且仅当被否定的那个表达式是假的,所以,我们可以把某个土著语素翻译成“并非”,当且仅当,对于任一土著语句p,土著人赞同p之前附加那个语素而形成的表达式,当且仅当他不赞同p;同理,一个合取式是真的,当且仅当它的两个合取肢都是真的',所以,我们可以把某个土著语素翻译成“并且”,当且仅当,对于任何两个土著语句p和9,土著人赞同由那个语素连结p和9而形成的表达式,当且仅当他既赞同p又赞同9;一个析取式是真的,当且仅当它的两个合取肢至少一个是真的,所以,我们可以把某个土著语素翻译成“或者”,当且仅当,对于任何两个土著语句p和9,土著人赞同由那个语素连结p和9而形成的表达式,当且仅当他或者赞同p或者赞同9。如此等等。

对于非观察性的场合句和恒定句的意义则不能直接通过刺激意义加以确定。蒯因为此建议彻底的翻译者求助于分析假设。“分析假设的方法是利用动力把我们抛入土著语言的办法。它是把奇异的新枝嫁接到常见的老树上的办法。”也就是说,分析假设不是直接将翻译者与说话者当下的刺激证据相联系,而是与翻译者的概念框架相联系,这种概念框架在知识或概念的网络中最终还是要与刺激证据发生关联的,这种关联是通过它们与观察性场合句的关系实现的。

在蒯因看来,无论是刺激意义的翻译方式还是分析假设的翻译方式都与翻译者和说话者的附带信息有关。这些信息包括语言知识、信念知识等等。因此必然引发翻译不确定性的论题,即“可以用不同的方式编纂把一种语言翻译成另一种语言的手册,所有这些手册都与言语倾向的总体相容,但它们彼此之间却不相容。”意义和信息“不可分离地联结在一起,它们之间的这种不可分离性是蒯因称之为翻译的不确定性的关键所在。”意义和信息的不可分离性表明了经验证据确定意义的不充分性。蒯因认为,我们所谓的知识或信念的整体是一个沿边缘与经验紧密接触的人工织造物,如果把整个科学比作一个力场,其边界条件就是经验,那么,我们会发现,边界条件即经验对整个场是如此的不确定,以至于在根据任何单独相反的经验对哪些陈述重新评价上有很大的选择自由。谈一个个别陈述的经验内容会使人步入歧途。

翻译不确定性论题体现了蒯因的整体论知识观。确定语言意义的行为证据和相随信息的不可分离性要求我们不仅要考虑被翻译或解释的语言对象的言内语境因素,还要考虑包括语言使用者的情况在内的言外语境因素。蒯因的整体论不仅涉及到语言系统内各语句之间的一种整体论语义性质,而且也涉及到了语言使用者的信念系统内各元素之间的整体论联系,以及语言系统和信念系统之间的整体性关系。正是整体论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决定了翻译工作的性质。同时,一部翻译手册的提出和完善不仅仅是联结表达式的事情,而且是预设相同信念的事情,即使在语言学家开始询问土著说话者之前也要做出这种假设。否则,一切交流和翻译活动无从谈起。这就是在蒯因、戴维森和其他人著作中所谓的宽容原则。

宽容原则在蒯因彻底的翻译理论中得到了应用。他在谈到对土著语言中的真值函项的翻译问题时认为,我们只能假设土著语言中的真值函项和我们母语中的真值函项相同。虽然这种做法违背一种所谓的容忍明显的自我矛盾或不一致性的前逻辑思维(urologicalmentality)的学说,但我们在翻译时别无选择,否则,会使我们对土著语的翻译显得稀奇古怪而难以理解,因为任何恰当的翻译都得遵循逻辑规律。实际上,即使在对观察句的翻译情形下蒯因也预设了宽容原则:而对说话者和翻译者共处的刺激场景,土著人和我们具有整体上相同的心理态度、价值取向和感觉功能,否则,那种刺激意义的方案无法实施。同时,在分析假设时只有预设土著人和我们在某些方面有相似的语言习惯和知识,我们才有可能去解析土著语言的内容和形式结构,从而建立起一部恰当的翻译手册。

前面已经提到,戴维森试图诉诸塔尔斯基的约定模式的真理论给出一种自然语言的意义理论的形式表征,并且通过这种表征来解释和说明自然语言的意义。可是,单靠语句本身还不足以说明这种理论的解释功能。这一点引起了许多人的质疑。因此,如何针对自然语言中丰富的经验事实为从形式上诉诸真谓词的外延主义表征方案提供一种恰当的解释,即如何使之呈现为一种解释性真理论,必然成为戴维森意义理论的核心课题。在他看来,在一种不预设任何语义信息、概念或知识的极端情形下,立足于人类主体间的可观察行为的解释理论有望既能从整体上保持意义理论的外延特色,又能对一种自然语言的说话者的话语作出解释。这种解释背景非常类似于蒯因的翻译背景,即设想的一种完全从头开始理解一个陌生的语言团体的人类学场景。受蒯因“彻底的翻译”的思想启发,戴维森提出了著名的“彻底的解释”的理论。

不难发现,蒯因的彻底翻译理论为戴维森解释性真理论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营养,戴维森彻底的解释理论就是直接在蒯因的彻底的翻译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首先,蒯因和戴维森虽然各自的理论目标不同,但他们最终要求的东西都是一致的—在彻底的情形下寻求一种经验证据对语言意义的支持关系。蒯因的彻底翻译理论是其自然化哲学体系的一个论据和例证,而戴维森彻底的解释理论是其意义理论的一个环节(另一个环节是约定模式的形式表征),但二者选择的起点都是相同的,即可观察行为,都是以言语交流方式为突破口寻求“语言有意义究竟是怎么回事叩这一问题的答案的。其次,在蒯因的翻译不确定性论题的基础上戴维森提出了解释的不确定性论题。戴维森将蒯因翻译理论的意义与伴随信息的不可分离性转变为其解释理论中的意义和信念的相互依赖性,将蒯因的认识整体论发展到语义因素和命题态度的相互依赖的思想。通过这样的转变,戴维森巧妙地将蒯因的翻译不确定性论题转变成他的解释不确定性论题。第三,蒯因的整体论原则和宽容原则在戴维森解释理论中得到了充分利用和发挥而成为其基本原则。戴维森全面启用蒯因式的整体论。概括起来,除了整体论的语境意义观外,还在解释真、信念和意义三者(解释三元组)之间关系时始终贯穿整体论原则,而且还将这种原则渗透到研究形面上学的真理方法之中。宽容原则在戴维森理论中贯彻得更为全面。在他看来,蒯因的刺激意义范型难免带有私人的主观色彩,我们应该回避这种讨论方式,其结果是应当全面地运用宽容原则,因此他将其作为一个预设前提全面地运用于说明意义和信念、意义和真、真和信念的相互关系中。

由此可见,戴维森的彻底解释理论在证据基础、主要内容和贯穿的基本原则方面都明显地来源于蒯因的彻底翻译理论。对此,马尔帕斯客观公正地说:“蒯因的工作为戴维森的彻底解释理论思想的发展提供了背景,标志戴维森工作立足点的正是蒯因关于彻底翻译方案的观念。正是在蒯因的著作中我们才首次碰到整体论、不确定性和宽容这些在戴维森彻底解释理论中处于核心地位的观念。’,对此,戴维森也坦承,他研究意义理论的不少想法本质上是蒯因的,因此读者肯定会为他们在一些问题的看法上如此深入地一致而感到震撼。虽然他们在一些细小的方面有分歧,但是对翻译的不确定性、整体论和宽容原则的基本看法无疑是一致的。

总之,戴维森意义理论旨在为一种令人满意的自然语言的意义理论提供恰当的形式表征和经验解释,呈现为一种解释性的真理论,由两付对子构成:一是意义和真结成的对子,这付对子给出了意义理论的具有递归性质的公理化形式表征;二是意义和信念结成的对子,这付对子以彻底的解释的方式从经验内容方面表达了解释三元组(意义和信念)的共生关系。前者受塔尔斯基约定真之语义学的影响,后者受蒯因“彻底的翻译”思想的启发,二者的思想立足点是弗雷格的真值条件意义论。这些哲学大师的经典思想,为戴维森意义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坚实可靠的理论基石,也正是由于戴维森善于借鉴这些影响深远的理论成果,使其意义理论注定从一问世就潜在地具备非凡的理论优势和影响力。

民法典的意义论文怎么写篇四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世之仪表也”。无法则无安,这部关系每个人一生的“百科全书”已经开启“阅读模式”,各级党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必须占领法治制高点,在党的领导下,立体布局全面落实民法典精神,更好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横向拓展民法典的有效实践。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实施的关键是有效。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强化立法观念,坚持问题导向,以民法典为准绳,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相关规定,应该及时清理、修改或者废止。同时制定民法典相关法律解释,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确保在司法实践中民法典的稳定性和适应性。在具体实施进程中,行政、司法机关要发挥实施主体的作用,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民法典实施效果作为检验行政权力或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试金石;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纵向深入民法典的理论研究。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正式步入民法典时代。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对编纂民法典作出部署后,历经5年心血,终于完成这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典,实现几代人的夙愿。深入开展民法典的理论研究工作,构建属于中国人自己的民法理论体系是当前和今后我党在法治领域的重要任务。发挥民法研究会理论研究资源,结合中国法律实践经验,借鉴传统大陆法系民法解释学经验或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训诂与解释方法,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性、立足国情的民族性、源于客观的实践性、与时俱进的时代性,探索中国特色的民事法律制度,形成具有中国特色法治理论体系,在保持民法典稳定性基础上,使之永远葆有生机与活力。

全方位部署民法典的普法工作。民法典既是护民之剑、利民之器、惠民之策,更是治国之基、利国之本、强国之道。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实施民法典时同步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培养群众解决问题的法律意识。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娃娃抓起,培养青少年法律观念。把司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民法学者作为宣传主体,按照文化程度、传统观念、法制意识差别制定不同的宣传内容,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围绕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的精神做好一系列的民法典阐释工作。把民法典的时代意义、价值理念、知识概念、权利体系、规范规则、制度内容以及职能职责,包括可能遇到的问题挑战等,用法律共同体、党政干部和社会大众都能够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精准阐释清楚和广泛传播。

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各司其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让民法典的精神和内容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融入日常生活,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必将助推“中国之治”跃上更高境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征程上树起又一座法治丰碑。

民法典的意义论文怎么写篇五

旅途的意义,就在于我们得到了些什么。殊不知,在得到的同时,也在失去。因此,处理好得失之间的平衡,尤为重要。

时间总会在你享受某件事时,流逝的飞快。夜幕之下的人儿,挥手作别,算是真正结束了这段旅程。之前我们也与司机、导游道别,可想而知道别的场景总是伤感的。有六天的相处我们从陌生人变为朋友,可人总是在相熟之后面临分别。而这时,我们将失去这一个个熟悉的面容,未免有些不舍。

诚然,我们就没有从这些朋友身上得到些什么吗?当然是有的。从导游口中得到了川西的人文素养,从同行人笔下得到了对于自然不同的见解,从这些朋友中收获了友谊与知识。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会与某些人再次见面;也许,此生不会与这些人再次同行。可是,胜于再续前缘的还是回忆的收获。

浏览着手机中的照片,看过红石的坚守,领略过大渡河的汹涌,敬畏过雪峰的高贵与珍珠海的圣洁。可悲的是,如今只可在仅存的相片中寻觅着它们的踪迹,只可在文章中重温它们的气势。我们无法一直处在川西这片大地之上,也无法一直以自然为伴。总是要结束旅途,回到平淡的生活中继续行走。想罢,旅途会让人有失去的沧桑感。

我们既然失去了与自然相伴机会,那么就该铭记自然带给我们的体悟。因此,我会记得藏民的虔诚与信仰;因此,我会记得雪峰与珍珠海的圣洁;因此,我会记得面对自然是谦卑与敬畏。如此平衡得失,或许容易些许。

写到这里,我就不应该为那短暂的失去而落泪,该为得到灵魂、思想的洗礼而所幸。人生不会永远的失去,也不会一味地得到。它总是在得到的同时失去,在失去的同时又得到。在得失的两个境地,寻找到一个平衡点,对于生活甚是重要,对人生同样如此。

于是,我不会再含泪道别,而是微笑面对归途。即使不知,后会是否有期。

民法典的意义论文怎么写篇六

“提升治理能力”是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所指明的方向,也是当今时代所出的重大干部课题。要在时代之问中交出高分“中国答卷”,就要深入剖析课题中的内涵所在,明确攻略方向,精准施策、精准发力。

提升治理能力是回应全面从严治党自治之问。党的__以来,党中央以刀刃向内的精神推进自我革命,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中下功夫、花功夫。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既需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担负起监督责任,提升治党能力,以零容忍的态度抓一起、查一起、处一起,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也需要广大党员干部架起心中的高压线,坚决不碰线、不越线,自觉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坚定理想和信念,提升自治能力,用行动捍卫铁一般的纪律和规矩。

提升治理能力是回应民法典法治之问。民法典作为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我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是我法律建设智慧的成果所在,彰显我国法律的制度自信,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的法律意义。与此同时,民法典的诞生也呼吁着新时代干部要有足以匹配的法治能力。民法典的实施水平和效果与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职权的能力息息相关,这也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掀起学习民法典的热潮,不断提升自身法治意识,主动“学法、懂法、守法”,从而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做到科学“用法”。

提升治理能力是回应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德治之问。我国是一个拥有14亿多人口的大国,要治理好这样一个大国,必须健全从自治、法治到德治的治理体系,协调一致,形成巨大合力。党员干部要自觉提升道德修养,遵守道德规范和纪律要求对在群众中形成模范形象,发挥德治之用具有重要影响。疫情防控中的联防联控、脱贫攻坚中的万众一心都足以说明德治的重要性。要想在关键时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就需要新时代干部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五德”上从严从高要求自己,回应现实所需、德治之问。

答好新时代干部治理能力提升之问,当从三治入手,回应好三治之问才能答好治理之题。

民法典的意义论文怎么写篇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果。如何更快、更好地让群众多了解、多普及民法典?通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优势、加大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化作促学懂法之风,推动民法典“下基层”“进农村”。

宣传发动造氛围,成为教育推广的“宣传员”。在“引”上做文章,“吹响”宣传发动的号声,基层村干部在农村宣传发动上起着很大作用。充分发挥基层资源优势,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情况,发动基层干部力量,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以多元化方式在“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宣传,做到让村干部“动起来”,让宣传推广“跑起来”,让群众对民法典有初步了解。

党员干部带头学,树立先学先悟的“排头兵”。做到党员干部“亮身份”,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召开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上党课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学习交流、分享心得,通过评星积分等方式,让党员干部“比、学、赶、超”,在群众中形成“榜样”模范,抓典型,促推广。同时,组织主题活动、知识竞赛等活动,发挥“传、帮、带”作用,让党员干部先学习、先领悟,基层群众跟着学、乐意学。

理论宣讲强推进,开设民法典普及的“主课堂”。打造普法讲堂,通过党员教育平台、新时代文明实践讲堂、远教广场等平台,打造民法典“普法讲堂”,邀请当地司法部门、专家、教授、学者等到基层宣讲教学。借助典型案例、群众身边日常小事纠纷等,化繁琐枯燥的法律理论为生动形象的“活例子”,促进村民对法典的理解,养成群众自觉守法的意识。

落实行动有保障,构建答疑解惑的“咨询室”。理论学习的关键还是在于运用到实践生活中来。让群众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依托村内综治调解室、便民服务中心等机构,为村民提供咨询服务、民事纠纷调解,定期到村民家中,谈心谈话,通过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做好群众的“知心人”,打造起能让村民“安心”“放心”的“咨询室”。

形成文明新风尚,成为民法典驻村的“守护者”。在做好民法典普及化的同时,在村民间培养会懂法、能用法的氛围。通过将民法典写入村规民约等方式,树新风,助传承;将民法典编写成趣味宣传小册子、挂历海报,让法典进入到村民的生活中来;通过巾帼志愿队、老人协会成员等群体组织,起到践行监督的作用,让民法典长长久久地走进群众心中。

民法典的意义论文怎么写篇八

第12期《求是》刊发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全面阐述民法典涵盖内容、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等,提出要做好五个“加强”工作,切实实施好民法典,以更好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

进入“民法典时代”,如何让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走到群众身边、走进人民心里,如何更好地实施以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成为我们必须答好的“命题”。民法典内容繁多、涉及领域广泛,与人民权益密切相关,综合性、实践性都非常强,这对我们实施好民法典也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笔者认为,要在讲好、用好、发展好三个方面着力下功夫,推动民法典落地落实,真正保障和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为人民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讲好民法典重大意义和基本内容,是实施好民法典的基本前提。法律要发挥作用,就需要全社会认同、尊崇法律,而这离不开有力有效的宣传教育,也只有深入、彻底地讲清楚、讲明白了,专业性、综合性的法律才能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才能真正为民所懂、为民所用,真正惠及百姓。习近平总书记在文章中特别强调要做好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和民法典普法工作,这也为我们讲好民法典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思路方向。一方面,我们要在充分认识和理解民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的基础上,通过宣讲释疑、座谈交流、社会宣传等方式扩大人民群众了解认知民法典重大意义的范围和渠道,引导人们清楚认识到,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必然要求,从重要性、必要性上准确把握民法典的地位作用,进而从思想上重视加深对民法典的学习和运用。另一方面,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聚焦民法点总则编和各分则编,需要重点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要求,特别是要做好与民众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解释工作,才能让民法典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科学规范用好并落实贯穿于执法司法全过程,是实施好民法典的重要途径。民法典承载着人民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向往,承载着引导、规范社会行为的重要使命。这也意味着,既学好讲好、又用好落实好,才是民法典实施的根本要义。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民法典的科学运用与贯彻落实,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领会和深入学习民法典立法精神和重要理念内容,以上率下、贯彻落实,把民法典贯穿落实到具体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全过程中去,在运用与实践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要履职尽责,将民法典立法精神和新的价值理念贯穿运用到执法司法全过程,秉持公正司法,加强民事司法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诉求,提高司法公信力。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和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更针对、有效地落实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配相关社会力量、建强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形成多元化、长效性的纠纷化解机制,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

完善发展好民法典相关立法和理论研究,是实施好民法典的根本保障。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所颁布实施的民法典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探索。理论研究是无止尽的,实践也是不断向前发展的。民法典是基于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积淀和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向我们走来,也必定依赖进一步的深入探索实践和理论研究走向未来。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深入分析研讨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短板漏洞,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民法典实施的配套法律制度,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发展,适应时代和人民的需要。要立足于我国国情和实际,进一步加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工作,深入研究探讨民事领域的焦点难点和前沿问题,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智慧锦囊和理论支撑。

从颁布到落实,民法典的实施工作还有一段很长的路需要走。但,只要我们认真学好、彻底讲好、规范用好、科学发展好,就一定能这部“人民法典”真正服务于民、惠及于民,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民法典的意义论文怎么写篇九

为深入贯彻关于民法典颁发实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等八部门的联合通知要求,公务员在学践民法典中要当好“三者”,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自觉提升法治观念,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带头学好民法典,要当好“宣传者”

民法典是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公务员作为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是国家治理和社会服务的组织者和推进者,带头学好民法典,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社会治理精细化进程中,公务员的作用十分重要,如果单纯懂得行政规章是无法真正化解好群众的矛盾纠纷,民法典就是公务员处理群众矛盾的法律利器。公务员要坚持把学民法典作为自身能力素质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深学悟透、精准运用,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努力把法典的法治精神、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要结合自己的本职,带头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普法教育,当好民法典的宣传者,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把民法典宣传融入各类法治宣传阵地,推动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严格守好民法典,要当好“示范者”

民法典是中国法治发展的新起点,公务员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守好民法典的思想自觉,如果公务员不能成为践行民法典的示范者,树牢法治理念,在执行公务活动中难免会发生常识性的法律错误。公务员必须依照民法典行使权力和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自觉把遵纪守法内化为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外化为行为准则和行动自觉,在履行职责中坚持以民法典为准绳,时刻检视自己是否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及时纠正,避免影响正常的民事活动。要坚持带头守好民法典,尊重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将民法典作为一面镜子,烛照自己规范行权。执行公务活动要严格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决不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民事权利,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真正成为人民群众遵行敬畏的宝典。

规范用好民法典,要当好“实践者”

民法典实施得好坏,是衡量各级公务规范用法水平和能力的重要尺度。要规范用好民法典,关键要守法、用法,做尊崇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实践者,要让民法典上的权利义务规范变成现实中的行为规则、成为保护人民权益的源头活水,转化成为社会治理效能。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要准确把握民法典的内容,以创新性思维,完善依法、执法和法律服务方式方法,要持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提升民法典实施效果,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权益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更加有序、社会更加和谐,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民法典携时代之手、与时代同行,更好地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民法典的意义论文怎么写篇十

做好民法典“下基层”“进农村”

5月29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进行了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果。如何更快、更好地让群众多了解、多普及民法典?通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优势、加大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化作促学懂法之风,推动民法典“下基层”“进农村”。

宣传发动造氛围,成为教育推广的“宣传员”。在“引”上做文章,“吹响”宣传发动的号声,基层村干部在农村宣传发动上起着很大作用。充分发挥基层资源优势,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情况,发动基层干部力量,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以多元化方式在“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宣传,做到让村干部“动起来”,让宣传推广“跑起来”,让群众对民法典有初步了解。

党员干部带头学,树立先学先悟的“排头兵”。做到党员干部“亮身份”,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召开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上党课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学习交流、分享心得,通过评星积分等方式,让党员干部“比、学、赶、超”,在群众中形成“榜样”模范,抓典型,促推广。同时,组织主题活动、知识竞赛等活动,发挥“传、帮、带”作用,让党员干部先学习、先领悟,基层群众跟着学、乐意学。

理论宣讲强推进,开设民法典普及的“主课堂”。打造普法讲堂,通过党员教育平台、新时代文明实践讲堂、远教广场等平台,打造民法典“普法讲堂”,邀请当地司法部门、专家、教授、学者等到基层宣讲教学。借助典型案例、群众身边日常小事纠纷等,化繁琐枯燥的法律理论为生动形象的“活例子”,促进村民对法典的理解,养成群众自觉守法的意识。

落实行动有保障,构建答疑解惑的“咨询室”。理论学习的关键还是在于运用到实践生活中来。让群众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依托村内综治调解室、便民服务中心等机构,为村民提供咨询服务、民事纠纷调解,定期到村民家中,谈心谈话,通过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做好群众的“知心人”,打造起能让村民“安心”“放心”的“咨询室”。

形成文明新风尚,成为民法典驻村的“守护者”。在做好民法典普及化的同时,在村民间培养会懂法、能用法的氛围。通过将民法典写入村规民约等方式,树新风,助传承;将民法典编写成趣味宣传小册子、挂历海报,让法典进入到村民的生活中来;通过巾帼志愿队、老人协会成员等群体组织,起到践行监督的作用,让民法典长长久久地走进群众心中。

民法典的意义论文怎么写篇十一

实施民法典要带头做到“四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及附则,共计1260条,涵盖中国人生老病死的各阶段和社会生活中的各方面,保护的权益范围相较于同时被废止的9部法律更加广泛。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每个人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学习好、宣传好、维护好、实施好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普法教育的重要工作,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系。

坚持法治思维,带头把民法典学习好。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党员干部只有先学一步、学深一步,不断用民法典武装头脑,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只有系统学习民法典,才能在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准确把握为官和做人做事尺度;才能进一步明白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怎样用民法典维护群众利益;才能做到法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不逾越,真正以法治思维学习好理解透民法典,并以此指导工作、干事创业、服务群众。

维护法治权威,带头把民法典宣传好。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维护法治权威,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社会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搞好宣传,引导更多力量参与,形成制度化、体系化的民法典宣传队伍。要通过编写下发群众喜欢的普法书籍、影像资料、宣传单等,讲清重大意义;要通过召开院坝会、绘制宣传墙、树立宣传牌等,讲清重点内容;要通过文艺汇演、专家巡讲等方式,把握重点环节。要从拓展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手段中,让民法典深入人心。

坚守法治底线,带头把民法典遵守好。知敬畏,方能存戒惧守底线。党员干部要坚守法治底线,把对民法典的尊崇转化为自觉遵守,做到任何时候都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依法办事,决不越雷池半步。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时刻提醒自己身为党员干部,仍是普通公民,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和特权可言,只有带头遵守的义务,没有违背和践踏法律的权利,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要时刻以法治精神为准绳,旗帜鲜明捍卫民法典的尊严,维护民法典的权威,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践行法治精神,带头把民法典运用好。党员干部要扎实践行法治精神,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自觉行动。要坚持把用好民法典作为提升能力素质的重要内容,使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民法典作为一面镜子,烛照自己、规范行权。要提升实施效果,教会群众善用民法典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在用好民法典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使民法典在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书写“中国之治”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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