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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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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用14篇)
2023-11-12 09:08:12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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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一

8、领导带班作业制度。

11、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管理制度1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1、安全检查实质上是一次群众性的安全教育。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发现施工中危害劳动者的不安全因素,从而采取对策,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3、利用安全检查,促进相互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及形式。

2、采用定期安全检查、不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及节假日安全检查,以及施工现场进行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3、公司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科科长组织对公司所属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全面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4、公司每月应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项目经理应会同专职安全员深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节假日安全检查,防止职工在节假日前后纪律松懈,思想麻痹,带来安全隐患。同时应结合季节特点进行检查,防止气候因素给安全施工带来危害。

6、加强作业班前、班后自检、互检、交接检、岗位安全检查。要监督和防止检查走过场,马虎了事。

7、积极配合协助上级职能部门的各项检查,对上级职能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协助项目搞好整改,并及时邀请上级职能部门进行复查。

(三)总结及处罚。

1、对安全检查,必须认真总结,予以通报,对安全生产搞得好的,应予以表扬、奖励,对安全工作落后的项目,应给予严厉的批评和处罚。2、对安全工作存在隐患的,应责成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可以责成停工整顿,或强行帮助整改。

3、对安全工作落后的项目及个人,可以给予响应的处罚。

为了提高公司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特订本制度。

2、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三个方面;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换岗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合格不得上岗操作;7、对于电工、焊工等特殊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进行考试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操作,没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均属违章操作。

8、安全教育培训工程,要坚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每年举办一至两次多层次的安全教育培训班,安全知识讲座或用报告会、图片展览、放映电视片、出版黑板报、编印简报等各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为进一步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各项目部应定期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2、各项目部可结合辨识的危险源,至少每月对项目施工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公司各项目部每年1月10号前将重大事故隐患档案上报公司安全科;各项目部应根据在建工程情况及时分析、收集所辖各项目事故隐患情况,每年1月份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过程中不断更新,完善,同时将重大事故隐患档案于1月10号前上报公司安全科。

3、各项目部根据本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督查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各项目部于每年2月20日之前编制督查计划,依据督查计划组织督查,督查计划由工程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安全科备案。

4、公司根据各项目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情况,结合督查计划,于每年2月底前编制公司督查计划,并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安全科备案,同时下发给各项目部。公司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

三、隐患整改。

1、各项目的项目经理对事故隐患治理负全面责任。

2、一般事故隐患的治理由各项目部根据事故隐患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落实相关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3、一旦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后,项目部要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评价,并书面报公司和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

4、各项目的项目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5、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防范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时间“五落实”。项目部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结果每月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项目部上报公司安全科。

6、各项目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工;对暂时难以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四、奖励与处罚。

1、各项目应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对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成绩突出的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2)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资料的;

(3)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4)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5)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不彻底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三、高处落物。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五、检查。

1、自检。

(1)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文明施工。

八、奖励。

为预防安全事故,协调解决司属各项目安全生产中面临的问题,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是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五,会前将会议议程、会议时间、地点等书面通知司属各项目部。

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公司总经理或安全科科长主持。出席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领导、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

三、会议议题1、公司对司属各项目部汇报上月安全生产情况。2、公司对司属各项目部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3、公司传达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件和有关领导的指示。

1、司属各项目部应如实汇报安全生产情况,事前作充分准备,力求精、短,讲求实效。

2、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并自觉维护良好的会场秩序,因故不能到会的,应提前向会议支持人请假,并委派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3、会议决定的事项,布置的工作,司属各项目部应认真执行,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按其职责对各项目部执行、落实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监督、检查和验证。

(五)相关文件《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表》。

为了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公司、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公司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公司年度预算。

2、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公司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3、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4、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按月提取,年度终了时结算。以上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及本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为计提依据经公司总经理审议决定资金投入量,安全资金经安全科批准提取专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开支。

5、公司每年提取的安全生产资金,具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2)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演习、演练费用;

(3)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4)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费用;

(5)职业危害防治费用;(6)其他安全费用。

6、在本制度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7、本公司提取安全费用设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8、安全费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1)完善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由本公司工程科科长提出计划,安装设备、设施的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施工情况作出预算,2000元以下开支,报安全科科长批准;2000元以上的开支由总经理及安全科科长研究讨论决定。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由本公司工程科科长提出计划,由安全科科长会同工程科科长一同采购。

为确保我司安全设施投入生产后,符合安全生产坏境保护,消防安全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我司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消防安全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各部的职责划分。

1、安全科是“三同时”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三同时”工作的综合组织和协调,参与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核和验收。建立和保存“三同时”项目的档案。2、工程科负责组织对工艺调整、设备定型、材料更换等技术项目的实施方案,对劳动生产、坏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治理技术措施方案,列入项目整体实施计划,负责参与各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

3、材料科负责在设备大修、设备改造和新设备投入使用等技术项目的实施方案中对劳动安全、职工卫生和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治理技术措施方案,列入项目整体实施计划负责参与安全设施的“三同时”的资金投入,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

三、考核。

1、对于未规定进行项目“三同时”的,按《安全奖惩办法》执行。

2、未经安全科审查或同意,强行作业项目,发生事故或造成严重职业危害的,要追究批准投产者的法律责任。

八、领导带班作业制度。

为认真落实项目作业现场公司领导及项目部领导值班带班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领导必须在节假日连续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二、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安全值班领导是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2、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隐患及时清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值班领导负责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安全值班期间,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4、负责对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严格交接班制度,详细先知接班领导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四、监督检查。

1、建筑施工的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公司要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2、公司应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公司项目部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科的监督检查。

6、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科长报告。

7、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上岗作业。

十、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及应急救援制度制度。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一)作业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1、公司及项目部应当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2、公司总经理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3、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项目部和人员。

5、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6、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对重大危险源中的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7、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按季度将检查情况报送公司安全科。

8、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科。

9、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安全科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

(2)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3)危险辩识与评价;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6)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7)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8)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9)培训与演练。

为了规范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责,公司特制订本制度。

(一)总经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规范、条例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严格检查执行情况。2、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本公司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落实,经常检查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3、定期组织本公司的安全检查,及时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和危险隐患分别亲自组织解决和亲临现场处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提高职工安全防护意识与安全操作技能。

4、在编制、审批、布置本公司全面工作的同时,督促检查编制、审批、布置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和审批本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并付诸实施。

5、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的教育,负责领导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考核、安全奖罚,并负责组织安全防护达标等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6、负责组织制定本公司劳动条件的改善和实施方案,并制定长远规划,逐年落实,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7、建立健全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机构,落实人员、设施、器材、资金,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岗位职责。

1、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总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落实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公司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领导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5、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

6、认真听取和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

7、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做好具体工作。

8、不断加大安全设施的投入,确保职工作业安全。

9、经常组织安全人员及相关人员到外地学习先进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三)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

2.负责制定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3.严格按照“五同时”的规定,将各部门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4.负责搞好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温工作,负责发放防护用品。5.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公司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6.负责搞好办公、后勤设施的修缮工作。7.积极参加配合安全活动和事故调查。

8.对工伤职工负责送院抢救治疗,慰问及善后处理工作。

(四)安全科科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上级的指示,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配备专职安全员,监督专职安全员履责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指导现场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指导现场安全技术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5、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6、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到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对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

7、参加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活动,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建立公司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定期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情况。

8、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修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9、组织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组织开展本公司的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和新工人进场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和参加调查分析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和报告及归档工作。

11、每月定期召开专职安全员例会,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

1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奖惩措施。

(五)工程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指令、条例、规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措施。

2、编制审定施工技术组织方案、技术文件和处理技术问题时,必须贯彻安全技术、职业卫生规程和标准,向施工人员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项目要认真贯彻执行“三同时”。

4、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技术、科研、劳动保护、安全监督人员,研究推广安全生产、防尘、防毒新技术,开展劳动保护工作。

5、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时,必须事先制订出安全措施。

6、指导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安全技术培训,提出预防技术措施。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做出技术性的结论。

(六)技术科科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公司技术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对公司、项目部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3.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4.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安装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项目部在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技术鉴定时,必须把安全技术措施、装置列为重要内容。

5.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安装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要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装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七)材料科科长岗位职责。

1、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材料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聊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同时必须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3、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物品储存,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八)财务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管理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活动和安全会议,参加质量标准、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和公司安全文化学习。

3、参加安全生产各类会议,了解公司安全生产发展形势。

4、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交纳安全保证基金,并保证返回公司安全保证基金用于安全范围。

5、认真搞好安全生产调查,为领导安全决策提供资料。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安全投入资金等安全费用及时到位。

6、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7、认真做好财务审计、审批、各项收支经费报销和物资计划管理,督促物资采购及时,对安全隐患整改用的材料、设备优先购置,确保安全生产。8、督促做好固定资产报废及闲置、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9、督促做好成本管理,每月组织一次成本分析会。

10、负责为员工提供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的费用。

(九)保卫消防科科长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消防条例、规范、规章,加强消防组织的领导和义务消防人员的训练。

2、负责对各部门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并做好维修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易燃、易爆、危险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安全使用检查。3、负责制定公司有关防火、防爆制度,并负责动火作业的审查、审批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消防隐患,落实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4、制定重点防火防爆部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5、参加重大工伤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的处理。

(十)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及国家颁布的其它相关政策、法规并督促实施。

2、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

3、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责任制,并督促落实情况。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负责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并督促相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教育。

5、组织本项目部职工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6、参加安全、质量等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相应预防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7、正确组织施工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违章指挥,在施工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十一)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使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2、配合公司进行每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和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并做好公司月、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记录存档。

3、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并作好教育记录存档。

4、负责对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教育考核工作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工作,并作好教育记录存档。

5、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作好交底记录存档。6、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按公司规定每月向公司安全科报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各种资料,作到安全技术资料与生产同步,内容真实、齐全。

7、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有责任,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并作好惩罚记录存档。

8、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并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协助班组作好“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并负责整改检查工作,作好检查整改记录存档。

9、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语,安全生产标志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章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和登记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工作正常、安全有效。

10、施工现场发生伤亡等重大事故后,协助项目经理、班组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存档。

(十二)班组长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对本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2、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班后安全会,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管好他人工作。

3、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纪律和制度检查执行情况,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章作业,不得擅自动用他人机械、电气、架子等设备。

4、经常检查施工作业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隐患未解决前不许作业,解决后确认安全方可施工作业。

5、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发生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指令。

7、听从专职安全员的指挥,接受改进措施,教育全班同志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做好上下班的书面交接记录和互检工作。

8、发动全班组员工为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的条件,提出安全工作的合理建议,并做好记录和汇报工作。

9、支持班组的兼职安全员的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员工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做好公司项目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在项目作业中发生职业病危害,特制定本制度。1、安全科负责对项目的职业卫生实行综合监督管理,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事件进行教育、监督,按照《公司职业卫生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并责令其整改。

2、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开工作业。严重职业病危害项目为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前,不得开工作业。

3、项目的职业病防护经费应纳入作业项目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公司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对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职业卫生进行管理,报安全科备案。

5、项目的项目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6、施工合同的签订中,应当有职业卫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部门和个人。

7、公司应对项目的职业卫生负责人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项目部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

8、项目部应向安全科申报施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做好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记录、报告和档案移交工作。

9、公司应对施工项目部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其落实情况,施工方案中涉及到职业病危害采取的防控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做好记录并存档。

10、项目应督促作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落实好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11、公司对作业中的项目,要求项目部对作业过程中和作业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要按照《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进行识别,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如实向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12、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位置设置公告栏,在施工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使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施工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预防救援措施。

13、公司必须为本公司人员提供符合防止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防护服、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护手套、绝缘鞋、防毒面具、耳塞等)。施工中作业人员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14、对易发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项目部应设置报警设施,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

15、公司、项目部应将职业卫生管理资料统一成册,逐一归档。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二

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共有30个管理办法。针对公司安全管理体制建设、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检查考核、教育培训、事故管理、职业病防治、档案资料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因素控制、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安全技术、施工用电、应急救援等方面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二级单位”指公司所属各分局、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直管项目部的统称,“项目部”是指公司在建项目部,包括二级单位所属项目部和公司直管项目部。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二级单位和项目部。

五、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努力实现死亡事故“零”目标,建立本质安全企业。

七、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技术可能、经济可行、风险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则,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产值规模扩张;坚决反对减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

八、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分工负责、落实到人、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九、二级单位(项目部)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同时,应针对本单位(项目部)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实际,制订具体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建立、完善本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二级单位(项目部)要在贯彻执行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同时,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和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十一、公司国外工程项目应遵守项目所在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并按照“不低于公司国内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十三、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公司正式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__版)同时废止。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三

一、员工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保证安全生产。

二、生产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各类事故发生,实现“三天一降”(无死亡、无重伤、无重大经济损失)。

三、生产岗位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着个人衣服上岗。

四、车间尊职安全员要切实履行职责,随时检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制止违章操作和冒险业。

五、电器和机械设备故障应由专业人员排除,非专业人员严禁自已动手处理。

六、厂区内原则上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火时应请款领导,动力火现场要设专人监管,人走火灭。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四

一、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工程部与公司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目标标准应不低于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责任书,责任书中应明确管理员名单、分工和奖惩、考核办法。

三、项目部与公司应明确安全管理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效果目标,安全经费计划,明确目标奖惩,考核办法,明确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相关制度和活动的承诺。

四、工程部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责任书标准格式,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试用,试用期限一年,一年后正式使用。

五、项目部与班组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进行安全生产目标分解。

六、本制度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五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费用:在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8)接到隐患整改指令后,应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

(9)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l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从业人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l1)搞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六

温州市利邦建设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积极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规定:

1、每年初公司提取预计年总产值的2‰-3‰作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视市场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提取数额,但最少不低于年总产值的2‰。所提取资金转入“安委会”帐户,专户储存。每一笔安全投入资金的开支,应由安委会分管人员考查认定,经安委会主任签字方可动用。

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

2、公司对施工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施工经营项目的决策机械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4、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5、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6、用专项资金购置的防护用品必须有产品检验检测合格证明,经安全委员会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7、安全投入资金的提取和开支情况,每年年底公布一次,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8、因安全资金投入不到位或被挪为它用,而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以上规定望各公司部门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公司安全监管部联系。

温州市利邦建设有限公司。

二、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

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2、本公司所有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且按程序规定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3、编制人员要根据工程特点及掌握的情况(对本工程施工可提供的各项条件),结合本公司实际,认真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当工程规模小于300万元的工程,技术条件简单时可编制施工方案。

c、施工部署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d、施工总进度计划表(网络图)。

e、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投量计划和技术要求并对设备认可,及相关专业施工配合计划。

f、劳动力组织与用工计划和特殊工种用工计划g、主要材料构件用量计划。

h、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

i、工程质量策划(质量目标)及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m、产品交付使用前的防护措施。

1、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或特殊工程,由工程科组织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水电安装工程处技术负责人参加编制,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2、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编制,工程科审核批准,报公司技术负责人。

3、施工组织设计更改由原编制审批部门负责,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若由其它部门更改时,应由管理者代表授权批准,原编制审批部门应提供背景资料。

1、本公司所有施工项目均应认真组织,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工艺、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质量、安全技术等进行技术交底,可采用口头(口头交底要有记录)或书面形式进行。2、重要的施工方案、特殊的施工工艺、新的施工工艺以及大难度的施工工艺和专项安全技术的交底,应以书面形式并入技术资料交底。

温州市利邦建设有限公司三、施工机具进场验收及保养维修。

制度。

一、施工机具进场验收:

1、安装地基是否坚固,机械是否稳固。

2、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3、电气设备是否可靠,电阻遥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开关箱、电源线、接线柱应符合要求。

1)一般施工机械采用大修理和一、二、三级保养,加例行保养,中小型机械的保养则分别采用一、二级保养加例保或定期保养加例保二种方式。

2)例行保养是操作人员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时间进行的保养工作,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等主要内容。例行保养分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进行。3)一级保养以润滑油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周期图表加注润滑油,加添润滑油,清洗滤清器或更换过滤芯等作业。

4)二级保养以紧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通过检查调整发动机,电气设备、操作、传动、转向、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内外所有的坚固件。5)三级保养以消除隐患为目的。作业内容除执行一、二级保养作业项目外,可对部分总成进行解体检查。对调整后不能符合性能的零部件,可酌情更换。并对机身进行必要的除锈、补漆整容作业。

6)大修是指机械设备的多数总成即将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经过技术鉴定需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从而延长其使用寿命。大修后的机械要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验收。2、机械设备在定期保养以外尚有以下几种保养:

1)停放保养:指机械设备停用超过一月以上,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相当于一级保养作业内容的检查、保养。

2)走合期保养:新机械或经过大修的机械,按照机械设备走合期规定进行,由操作人员执行。

3)换季保养:机械设备在入冬、入夏前进行的季节性保养。其主要内容是更换适合季节的润滑油和采取防冬、降温措施,这项保养尽可能结合定期保养进行。3、定期保养及以外的各种保养是带有强制性的,即机械运转到规定的间隔期或规定的运转台班,必须按照“机械技术保养规程”所规定的级别,分项目和要求进行相应的保养。

温州市利邦建设有限公司四、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去中为免遭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不是福利待遇,不能强调平均和攀比。

2、劳动防护用品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工种及劳动强度、危害程序制订发放物品标准,经公司审核后,颁布予以执行。

3、劳动防护用品由仓储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物品所需,提供进货计划,由供应部按期供应。各部室、分厂、车间根据发放标准开具申领单,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统一在公司仓储部处领取。

4、所购进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计划的技术规格和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确保质量。凡供货不及时及质量低劣造成故事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对于脱产学习、被借用、工伤、病休、事假等月超过15天的人员停发当月劳动节防护用品。复岗后按原劳动用品使用时间顺延(离岗期不计入使用期限)。复岗时间按人力资源部通知执行。7、员工在本公司变换工种,原防护用品自带,调入单位应根据入岗工种劳保标准发放。

8、调离公司人员,必须到仓储部办理清结防护用品手续后,人力资源部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9、外聘用临时技术人员应由公司领导或部门主管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核实发放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10、确系生产工艺需要某种防护用品时(标准未涉及到的),由单位写出书面申请,于各部室、车间主管、分厂审批,再经公司研究后增购。

11、劳保用品管理职责。

(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间,负责审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2)、供应、仓储部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贮存与发放,并建立“职工个人用品发放台帐”。

(1)、劳保发放明细表由人力资源部发放。

(2)、各部门、车间劳保发放明细表造册数据不许修改,修改无效经各部室、分厂、车间主管签字给予认可。

(3)每月各部室、分厂、车间劳保发放必须一次造册全面,清晰,如漏遗当月一律不给予补发。(4)、公司每年2套工作服除新进员工外在上半年3月份、下半年9月份各发放一套,其它劳保发放时间每月1日至5日,各部室、分厂、车间考勤员或综合员按人力资源部统一的劳保发放表造册,交与人力资源部审核人数和标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签字并盖章后才可发放。

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1、施工前一定要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设计或方案中应有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

2、熟悉施工地点周围环境,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在安装施工范围内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应有盖板、栏杆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3、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施工方案中有关措施,针对工程特点详尽交待施工中的安全技术要求。

4、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安装地基应坚固。

5、凡土建、吊装、安装等几个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必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做到统一指挥,共同拟定确保安全施工措施。进行交叉作业,必须设置安全网或其他隔离措施,否则不许工人在同一垂直线下工作。

6、脚手架应由持证的熟练的架子工架高设并经安全专职人员鉴定后方准投入使用。

1、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

2、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或施工员要向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3、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项目经理、施工员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4、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5、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固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

6、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如下制度:

一、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位操作。

二、特殊工程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四、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尘土的危害和防护。

6)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教育。

一、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工程开工前,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工长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应列入任务单,落实责任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三、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

技术负责人、编制者和安全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行为,并且也要注意发现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不足,使其更加完善、更加有效。各级安全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地对各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四、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察检查外,还应建立必要的与经济挂勾的奖罚制度。

(一)定期安全生产检查:1、公司每月组织一次检查。2、项目部每半月组织一次检查。3、安全科每周组织一次检查。(二)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1、班组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日常巡回安全检查。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三)专业安全检查:

1、脚手架、上料台、斜道等搭设与使用的安全检查。2、井字架垂直运输机检查。3、施工用电及电动机械设备检查。4、防尘、防毒、防火检查。

(四)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1、冬雨季施工安全生产检查。

2、节假日加班及节假前后安全生产检查。(五)自检、交接检:

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的搭设,塔吊、垂直运输机(架)等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现场施工用电线架设等需经班组自检,企业有关部门专业验收检查合格后,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安全检查手续,方可使用。

(一)凡在安全生产工作是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部、班组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奖和物质奖:

1、认真执行本细则,安全文明和文明施工取得显着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二)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应给予处分: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险情,即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治理尘毒作业要求,造成事故或使职工继续在尘毒作业环境下从事生产,导致职业病的。

7、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不吸取教训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三)处分包括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温州市利邦建设有限公司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

2、公司负责人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发生伤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为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温州市利邦建设有限公司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一、单位工程设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员为副组长,其它成员若干人的消防管理小组。

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四、焊接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存放、使用的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五、施工现场的焊接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六、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七、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九、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十、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限期整改。

十一、发现火警的时候,都应当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补救。

十二、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州市利邦建设有限公司职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一、职工集体宿舍分管领导明确,有专人负责管理。二、项目部职工宿舍原则应与施工现场分设;在现场搭设临时设施,要设隔离带,搭设防护棚。

三、项目部应为职工宿舍配置必需的床铺和必要的有一定数量的桌、椅等生活用具。宿舍的用电线路由项目部统一拉设、职工不准擅拉接。

四、凡住宿的轮换工,需提供三证(身份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明),经项目部统一登记,方可居住。

五、为保证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职工自备的炊事灶具必需在项目部统一指定的场所内使用。

六、严禁赌博等违法行为,建立职工值班清扫制度,提倡文明宿舍竞赛活动,在宿舍区域做到文明、整洁、卫生、通风。

七、项目部应积极为现场住宿的职工创办业余娱乐活动室,提供活动器具,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做到有人管、有制度。

八、项目部要为职工建造功能健全的厕所、浴室等配套生活设施,落实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

九、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宿舍区的范围大小,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剂。

十、各单位根据制度,制定出实施办法和厕所、浴室、活动室等有关设施的管理制度。

温州市利邦建设有限公司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1、单位工程设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员为副组长,其它成员若干人的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2、单位工程设立保卫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单位工程负责人)为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成员若干人。

3、工地设门卫值班室,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人员不得睡觉、喝酒,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4、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被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5、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专库、专管,非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批准,任何人都不得动用。

7、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

8、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9、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10、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11、工程的关键部位是现场要害部位,要制定保卫措施,确保安全。

12、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3、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1、贮存、保管:

a)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b)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

2、制售过程的卫生:

a)制做食品的原料药新鲜卫生,认真做到不用、不卖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b)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

c)生吃凉拌菜必须洗净消毒,剩饭、菜要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食用。

d)公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3、个人卫生:

a)炊管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

b)炊管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发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c)炊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一、进入施工现场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保持现场及周围环境卫生,不准乱倒垃圾、渣土及废弃物,不准乱排污水,不得将工程废弃的砖瓦石料、沙泥等遗洒场外。

二、禁止向市政设施的管井沟内弃土、污物、垃圾及其它物品,严禁污水外流污染环境。

三、施工现场内运输道路要平整、坚实、畅通,并有排水措施。

四、对在建工程的成品、半成品及其他建筑材料要按平面布置图分规格堆放整齐,对易损坏设施要有保护措施。

五、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点要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六、施工区和生活区要分开,工地办公室、职工宿舍、更衣室要保持清洁,做到无污水、污物,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时清理。

七、工地厨房设置要符合卫生规定,防止食物中毒。八、施工现场的卫生间要保持清洁并符合规定,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一、厕所应有冲洗设施和水源,设化粪池,出粪口须加盖。

二、厕所有专人管理和打扫,做到墙白、地净、便槽无积垢,无异味。

三、化粪池应定期平喷药、定期清运粪便。经常疏通管道,防止粪便外溢。粪便不得直接排入河道和下水道。

一、浴室每天做到清洗二次、保持清洁。

二、浴室内砖墙面每天进行保洁、无黄斑、臭味。三、浴室门、窗整洁、墙面无蜘绸。四、浴室内排水畅通,无积水。五、浴室周围环境整洁。

温州市利邦建设有限公司茶水供应制度。

一、生活基地、施工现场必须供应开水、夏令季节供应充足凉开水。

二、施工现场必须设有茶亭,茶桶必须加盖加锁。三、使用公共茶水杯必须备有茶杯清毒水。四、茶桶每天清洗,做到茶桶内外清洁。

五、有茶水供应责任人,茶水供应人员有健康证。

温州市利邦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十不准制度。

一、不准穿拖鞋和赤膊上班。二、不准高空坠物。三、不准在吊篮内乘人。

四、不准坐扶手栏杆和卧睡在脚手架上。五、不准酒后上班。

六、不准玩火、烤火和打闹嘻玩。七、不准赌力、赌食。

八、不准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九、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

十、不准随便进入建设单位的车间、仓库、办公等重要场所。

温州市利邦建设有限公司。

不扰民措施。

一、施工现场应加强环境管理,控制扬尘、噪声和水污染,把环境保护作为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

二、施工现场应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经常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建筑楼层清理建筑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四、在市区、郊区城镇和居民稠密区、风景区、文物保护区的施工现场,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五、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茶炉、大灶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六、凡进行现场搅拌作业的,应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排污管线或回用于洒水降尘。

七、施工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八、凡在居民区进行施工作业的,应防止施工噪声污染,必须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夜间22小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报经所在地环保局许可后公告周围居民群总,方可施工。

九、对人为地施工噪声应有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扰民。

十、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夜间施工照明不得直射居民住宅区,现场住宅内夜间不得大声喧哗或播放电视、音乐时音量过大。

十一、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和封闭式施工。

十二、注意控制和减少电锯、电刨、搅拌机、震动器和噪音较大的机械使用。

温州市利邦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七

一、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省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仅限于总承包工程及其所属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三、公司生产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深入施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总承包工程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员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单位和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助解决。

(4)协助基层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基坑支护按专项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对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8)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2、职能部门要对总承包工程阶段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胜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地下部分(含基础)施工完安全生产条件,主体工程质量中检前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申请和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检验、装修阶段过程检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级评价申报等阶段的安全检查达标。对每一阶段的达标检查通过后,方可盖章同意申请上报政府监督部门。否则,项目经理应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将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助项目经理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项目经理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五、奖励与惩罚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实行强化管理对减少事故及隐患的发生、降低事故频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经济奖励与惩罚除了按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关(企业管理标准)要求执行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突出贡献成绩或违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3、凡能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出显著成绩的。

4、凡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有重发明、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改进成效显著或提出重合理化建议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6、对有违安全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经教育劝阻不改、行为恶劣的给予处罚或处分。

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职守、违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发现事故险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10、发生事故不能保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他人的。

11、对批评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劳动纪律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12、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又不及时对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和违重点治理安全达标要求的。

13、对各级管理部门下发各种形势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或停工单后,不能认真组织、按期整改及时馈回执单,又给企业或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

14、下达的各项安全考核指标和确立安全生产达标项目及创建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不能实现或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或直接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

15、在施工过程中,不注重安全生产,直接违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区段、工种的管理直接负责人分别进行同等处理,对违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八

一、为进一步加强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对原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包括25个管理办法,针对股份公司安全机构设置、检查考核、教育培训、事故管理、档案管理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因素、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技术等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三、《管理制度》中,“各单位”是指股份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二级单位”是指“各单位”所属或直管的分局(工程处)、施工局(项目部、联营体)以及所属的`全资和控股公司;“项目部”是指各“二级单位”所属或直管的项目部。

四、《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所属各单位及其二级单位、项目部。

五、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六、股份公司安全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逐步消灭一般事故,建设本质安全企业。

七、股份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技术可能、经济可行、风险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则,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产值规模扩张;坚决反对企业减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

八、股份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九、各单位在贯彻落实《管理制度》的同时,应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制订实施细则,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各单位要在认真贯彻osh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同时,积极研究和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一、海外业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遵守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按照“不低于股份公司国内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管理制度》由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三、本《管理制度》以股份公司正式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安全规章制度》2006版同时废止。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九

在当下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家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助到家。

安全生产诗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十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子公司经理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各分公司各部门成立安全小组,主要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各子公司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公司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分公司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

10、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部门、车间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

11、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含厂内机动车)的员工,需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和考试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该项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

3、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保护等级的技术要求。

4、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5、凡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称三同时)。

6、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备。

8、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平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9、有高压、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10、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需索赔并严加处理。

11、被雇请的施工人员作业时,须在保安处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备案登记。

12、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1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声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对超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3、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上报上级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

4、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

5、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6、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

2、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

5、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理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立即向公司安全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单位进行调查,于15-30天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和处理。

(6)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6、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已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制度规章、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廷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用危险禁运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

以上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十一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或法定代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3、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同样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公司与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对安全生产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7、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8、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9、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均应对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落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十二

1.0总则。

为保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3.0职责。

3.2安全监督员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3.3公司综合部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4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此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培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0内容。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围。

生产安全(包括特别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厂区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产安全。

2)筛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须佩戴防尘面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4)使用货物周转车的跟车人员,必须与车体保持0.5米的车距;。

6)起料、溢流班组在攀登工作用梯时,严禁漫不经心东张西望,应手扶稳、脚踩正;平台操作员严禁工作期间倚靠、攀爬铁栏杆。

7)锅炉员工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8)使用空压机、水处理加力罐人员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9)具体岗位安全管理参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4.1.2用电安全:。

1)严禁在车间内用生产用电充电动车电池;。

2)保持电气设备整洁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扳开关;。

3)电工持证上岗,变、配电室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电器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送电和验电操作规程,未经配电室认可,一律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外)。

5)若发现电路故障(漏电、保险丝熔断、电线绝缘损坏、控制失灵、电机损坏等),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检修,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2)上、班骑摩托车,、电动车的员工必须防护齐全、戴头盔;。

4.1.4消防安全。

1)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个人使用或破坏各种消防设备(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等)。

4.1.5厂区治安安全。

2)严禁生产场所道路内私车行驶、停放;。

3)进入公司内的所有电动、机动车辆限速,不得超过5km/h;。

4)严禁员工动用消防设备及办公设施;。

4.1.6食品安全。

1)购食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2)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严禁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腐烂变质食品。

4.2安全培训。

员工必须先进行岗前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需签订安全责任书。

4.2.1培训内容。

4.2.2公司级培训。

1)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条例;。

4.2.3部门级培训。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十三

第一条为规范供电与用电行为,维护供电与用电秩序,保障供电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网规划与建设、电力设施保护、供电与用电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供电与用电遵循安全、节约、计划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网建设和电力设施保护的领导,设立电网建设以及电力设施保护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电网规划与建设、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电与用电中的有关问题,维护本地区供用电正常秩序。

第五条市经贸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电力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电与用电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级市经贸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做好本辖区供电与用电的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国土房管、市政园林、工商、价格、质监、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六条电网规划应当根据城市发展需要进行编制,并根据实际适时调整。

电网规划由市经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建设、规划、环保等部门和供电企业编制或者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七条电力设施用地控制规划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电网规划和城市建设用地的情况进行编制,并根据实际适时调整。

电力设施用地控制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经贸、发展改革、国土房管、建设、环保等部门编制或者调整,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除涉及国家安全需要保密外,电力设施用地控制规划草案应当公开,并征询公众意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收集、整理和研究公众意见,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公众对规划草案提出重大异议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召开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进行充分论证。

第八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安排变电站、线路走廊等电网建设用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占用电网建设用地、改变其土地使用性质和阻挠电网建设。

建设单位不得占用或者改变建设项目中规划预留的变电站、配电房、地下电力线路以及其他地下供电设施的建设用地和通道。

第九条在城市人口密集区建设变电站时,条件许可的,应当实施地下或者半地下建设方案。

除因技术和规划原因难以实施外,下列地区新建电力管线应当采取地下埋设方式进行:

(二)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行政区域内西二环、北二环、东二环以内以及番禺区市桥街、花都区新华街、白云区中心镇范围内的110千伏电力线路。

上述范围内现有的架空管线应当逐步下地埋设。

第十条电力设施、电网建设项目需要征收土地、拆迁房屋的,由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按照当地补偿标准组织实施,负责本辖区征地拆迁的动员、补偿、安置等工作,电网建设单位应当予以协助,并承担征地拆迁的费用。

第十一条电网建设与市政、绿化、公路、铁路以及其他设施的建设互相妨碍的,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损失的,按照已发生的直接损失或者因调整建设规划造成的损失予以一次性补偿。

第十二条新建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永久用电设施。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住宅小区时应当按照规划先行建设配套变电设施,并在售房合同中承诺提供永久用电,明示永久用电容量及报装情况。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公示住宅小区建设范围内的高压电力建设规划直至竣工验收完毕。

第十三条供电配套工程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供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及建筑设计规范的配电设施用房及通道。

供电配套工程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也可以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委托供电企业统一建设和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和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制度,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工商、经贸等部门和供电企业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违法收购电力设施行为,并在重点部位、路段加强视频监控、自动报警等技防建设,形成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治安防范网络。

第十六条供电企业应当通过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鼓励群众参与保护工作,奖励举报行为。

供电企业应当采取有效的技术防范措施,推广应用电力设施安全防范的新技术、新成果,防止和减少破坏电力设施以及盗窃电能的情况发生。

第十七条供电企业应当制定电力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组织定期演练,完善预警机制。

第十八条违法设置广告招牌、建(构)筑物等遮蔽电力设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供电企业可以发出限期清理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应当按照通知的要求清理障碍物。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保护施工影响范围内的电力设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影响范围内有电力设施的,应当及时通知供电企业,并按照国家行业技术要求采取保护措施。

供电企业收到通知后,应当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电力设施设置情况,并提出具体的保护要求。

电力设施必须拆除、迁移的,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处理。

第二十条在电力设施上发生人员触电伤亡事故的,供电企业应当派员到场处理,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报告;属于治安、刑事案件的,向公安机关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勘察事故现场,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一条供电企业与用户应当在供电前签订书面供用电合同。

本规定实施前非居民用户与供电企业已经建立供用电关系,但尚未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应当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补签供用电合同。

本规定所称用户是指与供电企业订立供用电合同的用电人,或者虽没有订立供用电合同但存在事实供用电关系的用电人。

第二十二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电能质量、计量标准向用户供电,并应当严格执行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电价收费标准。

供电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用电业务的办理流程、电价、收费标准以及服务规范,并提供与用电相关的技术资料的查询服务。

第二十三条供电企业应当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管理工作。

在电力供应紧张期间,供电企业应当保障居民生活用电。

第二十四条用户对供电可靠性和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供电企业在供电能力许可的情况下应当提供相应的电力,用户应当配备保安电源,并制定应急预案。

第二十五条供电企业对临时用电或者拖欠电费的用户,可以通过安装预购电装置等方式售电。

第二十六条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人员依照国家规定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结束后,用电检查人员应当将用电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用户。

用电检查人员实施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用电检查证;未出示的,用户有权拒绝。

第二十七条供电企业依法出具的电力设施安全检查通知、用电检查结果通知、违章用电通知、催缴电费通知、停电执行通知等业务文书,用户应当签收;拒绝签收的,供电企业可以采取邮寄、公告或者留置的方式送达。

第二十八条住宅用户实行一户一表计量用电的,供电企业应当抄表到户。涉及多个用户的公用电费分摊时,供电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对独立装表计费的水泵、电梯以及走廊、楼梯照明等公共用电量制定分摊办法,报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实施。

第二十九条用户应当按照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以及供用电合同约定的方式按时交纳电费。

第三十条用户应当对其所有以及管理的受电和用电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定期对受电和用电设施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危害电网安全。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提倡节约用电,加强节约用电监督管理。

用户应当自觉节约用电,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提高电力使用效率。年用电量2000万千瓦时以上的重点用电用户应当加强电能定额、计量和考核等基础管理,设立节约用电管理岗位,制定节约用电计划和措施,健全年度电能消费统计和电能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制度。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窃电,禁止教唆、指使、胁迫或者协助他人窃电,以及向他人传授窃电方法和生产、制造、销售窃电装置等窃电行为。

第三十三条被窃电的用户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供电企业应当给予提供被窃电用户的用电计量资料等有关协助。

第三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负有管理职责的.单位,不得以用户欠缴物业管理费用或者其他原因为由中断用户的正常用电。

第三十五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协助查处和制止违法建设工程。

除依法不需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外,供电企业在向建筑工程供电前,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得向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供电。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违法占用电网建设用地或者变电站、配电房、地下电力线路以及其他地下供电设施、通道的建设用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没有在销售现场公示住宅小区建设范围内的高压电力建设规划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经贸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一)供电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没有做好保护措施,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擅自拆除、迁移电力设施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负有管理职责的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四条,中断用户正常用电的,责令立即恢复供电,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拒不清理障碍物的,供电企业应当通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拆除。

第三十九条供电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不执行政府定价的,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国家工作人员和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十四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三、高处落物。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七、文明施工。

八、奖励。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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