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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两篇通用(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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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两篇通用(模板12篇)
2023-11-20 08:03:32    小编:ZTFB

传记是记述一个人一生经历和成就的文学作品,可以帮助读者了解历史人物的生活和思想。此外,还需注意友谊是人生中重要的财富,我们应该珍惜和朋友的交往。

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两篇通用篇一

夏季一直是施工事故多发时期,高温酷暑,又面临大风、雷暴等灾害性气候多发,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在认真学习陕煤化司发 [20xx]418号《关于切实做好化工企业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其中所提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副组长:任号战 李勇 刘占林 韩民权

成 员:柴灵芝 胡宏升 冯艳龙 徐建伟及各部门负责人各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

本工程夏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以各项目部为主,项目部夏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直接归属公司工程管理部,若有突发事件发生,各项目部夏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报告。

二、工作安排与部署

6月1日-6月3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承建单位认真对本单位全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防汛设施、建筑物的防雷接地设施、存放油漆钢瓶的仓库以及防暑降温物资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

7月1日-7月31日,为执法检查阶段,按照集团公司20xx年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以“四防”为重点组织各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对所属区域进行全面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工程管理部对关键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及方案进行论证,确保安全有效、万无一失。在此基础上,每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查出的一般危险源要立即整改,对风险较大的危险源,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并落实控制措施,明确监管责任人,真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8月1日-8月31日,为总结、处理阶段,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严肃处理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承建单位依据相关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从快从重处罚。

三、预防措施:

一)、天气预警和值班安排

1. 各承建单位要派专职人员每日坚持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并将每天天气情况写在黑上。

2. 严格24小时值班和单位领导带班或蹲点制度,坚持实行防范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二)、防雷电

1. 提前对施工区域内的防雷接地网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核查,按照规程要求完成防雷接地检测工作;有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完好。

2. 变配电设施提前检修好避雷器,保证完好。

3. 当雷电发生时,应尽量避免使用电器设备,如对讲机、电话机等,电源线要接地良好,空调器也要停止使用,以防感应雷和雷电波的侵害。如果人在户外,雷雨时应及时进入有避雷设施的场所,不要在孤立的电杆、房檐、大树、烟囱下躲避。当雷电距离很近时,不要撑开带铁杆的雨伞,头顶上方要避开金属物,不要使用手机,避免直击雷的袭击。

4. 雷雨天气严禁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并不准进行室外机电设备的巡视,雨后方准进行机电设备的巡视工作。

5. 雷雨后,值班人员除对避雷器计数器进行检查外,还要对室外机电设备进行检查,电工对地面配电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三)、防汛

1. 进入汛期,高低压机电设备做好检修和防潮准备,避免因空气潮湿发生事故。

2. 对各施工现场办公室、员工室舍等进行全面检查,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的,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搬迁的坚决搬迁,发现隐患应立即撤离周围人员和物资,并及时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其倒塌伤人。

3. 加强现场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和附墙杆等的检查与加固工作,增加机械设备的稳定性,使用前必须经检测合格。各类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等工作必须严格按说明书与《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进行。

5、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作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架体拉结点的是否牢固,数量是否符合要求,脚手片绑扎是否牢固,台风来临时须临时将密目安全网拆除;材料堆放避免紧靠围墙。

6、密切注意重要设备基础及脚手架基础的沉降和变化情况,做好防洪泄水工作,防止塌方和架体及基础的沉降。在施工现场四周设排水沟,做到雨后不积水;雨天不得在露天进行焊接作业。

四)、防暑降温

1. 合理的安排时间,尽量将工作安排在早晚比较凉爽的时间段去做,减少中午高温时间的室外操作和活动。

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两篇通用篇二

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建设局),市属及外地进温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单位:

当前已进入高温季节和主汛期,台风、雷电自然灾害多发,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建管局《关于切实做好我省夏季高温、台风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建管〔20xx〕15号)、市安委会《关于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温安委办〔20xx〕60号)精神,省建管局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布置落实各项防暑降温工作措施。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高温季节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购置和配发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暑用品,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劳动保护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施工现场,针对高温特点,指导各施工、监理单位积极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改善施工人员的作息环境,同时开展高温慰问活动。

1、加强对工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各施工企业要针对高温季节施工特点,及时向工人宣讲高温施工的注意事项、防止食物中毒、应急救援等相关知识,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2、合理安排施工作息时间。要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室外作业,气温在37℃以上不得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适当减轻劳动强度,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

3、抓好施工现场的卫生清洁、医疗保健工作。各施工现场项目部要从食物采购、制作等多个环节进行把关,改善食堂的就餐环境,保证饭菜可口卫生,防止集体食物中毒和各类传染病的发生;搞好蚊蝇易生场所的卫生,如厕所、食堂、民工宿舍、排水沟等地方应有防蚊蝇、灭蚊蝇的措施;生活垃圾应集中清理,从源头灭杀蚊蝇的孳生地;要准备足够的常用防暑降温用品、药品,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应配备一名专职医护人员,以便发生紧急情况能及时救助。

4、改善职工住宿条件。各施工现场应保证宿舍通风良好,满足防暑降温要求,适当控制宿舍人员数量,要保证每个工人住宿空间在2㎡以上,每个宿舍必须配备电扇等,确保职工的正常休息。

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高温季节施工,作业人员身体裸露部位较多,身体易出汗,极易造成触电事故,各施工现场应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尤其要加强宿舍内的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我局有关防汛防台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防汛防台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层基础建设等各项工作。要结合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重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隐患整治措施,特别是加强对地下室施工、基坑开挖和处于低洼地带、江河边等在建工程的管理,切实将防汛防洪防台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并重点落实以下防范措施:

1、深基坑工程应加强监控,保证应急救援材料的现场储备和应急电源的配备,组织有效的排水,避免基坑坍塌或因施工对周边建筑物和城市地下管线的破坏。

2、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起重设备应确保基础不积水和非工作状态下的稳定,超过六级风力不得施工作业,台风来临时要采取防台加固措施。

各地、各单位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值班工作,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并制定各种自然灾害、高温酷暑等情况的应急预案。发生事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我局的值班电话:88869119,传真:88824593。

通知人:

日期:

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两篇通用篇三

各项目部:

夏季已来临,盛夏高温、强降雨大风天气,给建筑施工带来潜在的安全隐患。为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项目部要充分认识到盛夏高温、强降雨大风天气的严重危害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工作到位。要结合本公司项目部施工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恶劣天气给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可能带来的严重影响,确定防范重点,查找薄弱环节,逐级落实,切实做好针对性部署和防范应对工作。

二、突出夏季安全生产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一)做好建设工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项目部要立即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隐息排查二作,摸清建筑工地周边地质情况。完善防灾预案如果周边地质情况对建筑物或管线存在安全隐患,应确定影响范围并消除隐;若隐患不能立即排除,应将地质灾害隐息的危险情况及时告知现场施工有关人员,疏散施工人员和群众。

(二)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严格动火审批制度。重点加强对职工宿合、食堂、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库房等防火俭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夏季防署降温及卫生管理工作。

盛夏期间,各项目部要特别加强劳动保护工作,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积极采取降温、消暑措施,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对年老、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施工项目部要特别加强对职工宿舍、食堂、厕所环境卫生管理,大力开展夏季传染病防治知识宜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两篇通用篇四

各村、各站所、驻镇各有关单位:

全镇“三夏”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三夏”期间全镇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三夏”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和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克服麻痹思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确保“三夏”期间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特成立崇岗镇“三夏”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镇人民政府镇长谢生良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梁迈任副组长,镇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综治中心、林业站、派出所、供电所、各学校负责人、村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镇党委副书记梁迈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指导、落实具体工作。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各相关站所、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立足于宣传发动、提前预防,在村部、人口集中的庄点等广泛宣传做好“三夏”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安全用电常识、农机使用、防火安全知识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为认真做好“三夏”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突出重点防范,确保万无一失。一是杜绝田间焚烧秸杆行为,确保防火安全。要安排专人进行定期巡查,倡导安全作业观,对田间焚烧秸秆的行为要及时劝阻,消除焚烧秸秆的安全隐患。同时,要引导秸秆合理堆放,严禁把秸秆堆积在田间地头、沟边、路边或林木近旁,杜绝起火隐患。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要重点监控,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要加强辖区路面巡逻、宣传、检查,杜绝在道路上打场晒粮。确保全镇道路畅通安全,预防发生意外事故。三是切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在搞好农机安全技术检验的同时,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教育,重点加强农机安全作业检查,严格执行“三不准”和“三禁止”的规定。“三不准”即: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收割机不准使用;未经培训的机手不准上机操作;拖拉机、柴油机不戴防火罩不准作业。“三禁止”即:禁止使用淘汰的收割机进行作业;禁止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禁止脱粒机带“病”作业。要通过扎实的工作和严密的防范,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三夏”农机作业安全。四是全力做好三夏期间的治安防范工作。各村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巡逻防护,做好联防工作。对麦收期间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特别是对影响三夏生产的不良行为要严厉打击,确保三夏期间社会秩序稳定。五是认真做好用电安全管理。要督促落实好各类用电线路、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及时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用电设施,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用电安全。六是加强水域、水库管理。要认真排查辖区内各类水域、水库的安全隐患,在周边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要定期巡查,对游泳、捕鱼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要坚决予以制止,确保无溺水事件发生。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站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三夏”期间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村、各站所、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结合各自实际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各村村委会主任是各村第一责任人,负责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具体落实好本辖区的“三夏”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包村站所负责协助各村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党政办负责对各村落实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好农机安全的各项工作。林业站负责落实好林木防火的各项工作,派出所负责落实好消防安全、道路安全及社会治安的各项工作,供电所负责落实好用电安全的各项工作。各学校负责落实好暑期学生安全的各项工作。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因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引发的安全事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把“三夏”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计入全年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机关各科室、各社区:

20xx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及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岁末年初,各经生产营单位为完成年度指标任务,赶进度,抢工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为此,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把住年关安全平稳,为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街道、科室、社区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条口监管、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检查、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突出应对严寒、雨雪、大雾等灾害性天气和防中毒、防爆燃、防火灾等重点,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企业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等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把握节日时点,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街道安全稳定大局,针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街道定于2月2日至6日,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计划安排表详见附件)。各科室、各社区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规定时限,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被检查单位(主体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被检查单位(主体责任单位)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由牵头检查的领导和科室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前期已取缔的烟花爆竹销售和违章转供电行为,所在社区要加强监管,严防回潮反弹。

三、突出重点防范,严格落实行业企业安全监管措施。

切实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检查。各科室、各社区对主体责任单位,尤其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违法生产经营场所、“九小行业”等重点部位进行地毯式排查,切实查找消防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确保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确保应急设施完好和疏散通道畅通,确保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限期整改、专人负责落实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严肃处置,不留后患。

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检查。要以防范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安全事故为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要对企业特殊工种岗位是否持证上岗;生产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和使用是否符合标准;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具佩戴和正确使用是否到位;企业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及员工安全培训工作是否开展;警示标志设置、高空作业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等开展检查。

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的检查。要加大对各种特种设备的检测、监控力度,特别是对建设工地的特种设备和洲岛家园社区的电梯,街道相关职能科室和社区要督促责任单位加强设备的检测、保养和维护,要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确保从业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四、紧绷安全之弦,切实加强应急救援和值班值守工作。

针对春节前后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灾害易发的气候特点,各科室、各社区要严格督促主体责任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带班、值班制度,安排充足力量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针对可能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不断完善各项。

应急预案。

和现场处置方案。同时,要严格执行应急报告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如实按程序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处置。对瞒报、漏报、迟报事故和不及时救援,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xx年一月二十八日。

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两篇通用篇五

各位员工: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人民公园花卉种植、公园管理、园林工艺品生产等工作的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根据园林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所实际,就安全生产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从20xx年6月15日起,《人民公园安全生产工作指南(试行)》开始实施。各位员工要认真学习和领会,贯彻落实到生产实践中,并及时将有关修改和补充意见上报公园管理所。违反本指南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并依法严肃处理。

二、为保持园林局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精神面貌,强化安全意识,从20xx年6月15日起,所有员工(含固定工和临时工,技术员暂时除外)必须穿工作服上班。凡不穿工作服上班者,视为不符合上岗条件和违反规定,即使出勤也不予记录工时。确有正当和合理理由的,事先需书面申请,并征得领导同意。

希望各位员工遵照执行,珍惜机会,加强认识,努力学习,认真工作。

通知人:

日期:

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两篇通用篇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全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上升,特别是较大事故同比分别上升100%、125%,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当前,烟花爆竹行业正处在转型升级关键时期,安全监管工作压力大、任务繁重。为认真做好当前至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遏制事故上升势头,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十月中旬将召开党的十九大,当前即将进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做好今年烟花爆竹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各地区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认真做好当前至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紧密结合实际,强化责任、精心部署、加强管理、严格执法,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要增强法治观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制定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各地区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5号),深刻吸取今年以来湖南岳阳“1·24”、湖南临澧“5·16”、陕西富平“6·24”、江西万载“8·26”等较大事故教训,结合本地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精心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督查检查,持续推动深化分包转包、“三超一改”、黑火药引火线和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适时对各地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各地区要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工作,严格按照生产企业复产“六不准”(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尚未通过延期许可审查换证的,“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等不达标和“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不足的,库存产品已经达到成品总库核定储量的,未使用自动装药机进行爆竹生产和带药插引的,排查出安全隐患问题未消除的,没有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张贴产品流向标识的等六类企业不准复产)要求,细化复产标准,明确验收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住复产验收关,严防企业“带病”复产。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把住延期换证审核关,对“三库四防”和生产工艺不达标的,一律不予换证。要强化复产验收未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等停产企业的安全监管,采取视频监控、定期巡查等有效措施,严防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期间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复产验收、行政许可工作不认真、安全监管工作不落实的,依法提请严肃追究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要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不得销售和购买未按要求进行标识和登记流向的产品;积极推行使用《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严禁无书面合同购买、销售烟花爆竹。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监管,严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严禁仓库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要坚决取缔属于“两关闭”(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范畴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严禁集中连片经营、走街窜巷销售,严禁烟花爆竹零售点超量存放、使用明火。

各地区要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对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给予经济处罚,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复产验收未通过违法组织生产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继续进行生产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给予经济处罚,逾期未整改的,依法给予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对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制度不落实、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存储等违反批发企业“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零售点“三严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和破坏事故现场、相关证据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违法违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照总局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和行业禁入。

各地区特别是近年来退出烟花爆竹生产的地区,要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着力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措施,严防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死灰复燃。要加大排查检查力度,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突出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闲置厂房、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闲置工库房等场所,对关闭退出企业从业人员、重点人员等要建档立案并跟踪管控。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彻底追查生产药物来源和产品购销渠道,捣毁非法生产经营经济链条。要严肃责任追究,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诉、定罪量刑;对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依法给予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对“打非”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漏管,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现象突出甚至引发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公布举报电话,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积极宣传烟花爆竹事故和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严防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xx年9月11日。

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两篇通用篇七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全面加强铁路安全生产工作,现结合铁路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如下: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发扬“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的精神和作风,突出强化高铁安全管理、安全基础建设和安全监管,全面提升铁路安全工作水平,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持续稳定。

2、主要任务。加快建立健全高铁安全保障体系,深入推进站段结构优化、自控型班组建设、主要行车工种队伍“三项工程”建设,全面实施“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严格现场作业控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装备,大力发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加强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铁路各单位在制定铁路发展规划时,首先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在年度生产经营预算中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在日常工作中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进行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铁道部、铁路运输企业每年召开一次安全运输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年中召开一次安全工作座谈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会议,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分析存在问题,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每旬召开一次运输安全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安全情况,布置安全工作;每天召开一次运输安全交班会,及时处置安全问题。

4、进一步优化站段管理结构。合理设置站段职能机构,优化车间班组设置,进一步完善组织结构。调整技术站作业分工,推进货运装卸站点整合,推进机型分线集中统一配置,整合机辆、工电和供电检修资源,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设置基层生产岗位、定员和班制,优化生产作业流程,实施兼职并岗,进一步优化劳动组织。

5、深入推进自控型班组建设。按照思想素质高、技术业务精、管理能力强、实践经验足、群众基础好的标准,选好、用好班组长;按照满足生产、科学规范、实用实效的原则,健全班组管理制度;按照作业有标准、过程有控制、质量有保证、考核有奖惩的要求,完善班组安全自控机制。

6、加强主要行车工种队伍建设。按照服务发展、科学配置、创新机制、全面提升、分期分类的原则,各铁路局要根据《铁路主要行车工种队伍建设规划》,修订完善本单位主要行车工种规划,分年度、分线路、分工种提出主要行车工种建设目标。按照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整体提升、动态适应的基本思路,以既有人力资源开发为主攻方向,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培养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为重点,抓好主要行车工种队伍建设规划的组织实施,推进主要行车工种队伍的结构优化和素质升级。

7、加强铁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在铁路重点专业技术领域培育“十百千万”人才。提高铁路运输主专业大学毕业生接收比例,到2012年末,把主专业毕业生接收比例提高到80%以上。加强专业人才源头培养,引导相关高校加强铁路特色专业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开发铁路特色专业本科教材,培养高铁发展急需的动车组、铁道工程等专业人才。加强对大学毕业生的持续培养,每年优选1300名左右在现场工作3年以上的大学生,进行专业培训和新知识、新技术教育,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和安全管理能力。强化校企合作,继续做好新接收复员退伍军人专业学历教育工作,强化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8、强化职工安全培训。认真分析培训需求,按年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培训制度,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安全驾驭能力。加强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培训,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管理素质,切实提高安全管理能力。落实铁路行车职工的安全培训要求,严格落实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动态优化制度,达不到岗位标准的,一律不得上岗。因作业人员没有进行培训、无证上岗发生问题的,严肃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参加铁路建设的施工企业必须保证作业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9、规范规章制度管理。以《技规》、《行规》、《站细》、《段细》等基本规章为依据,分系统、分层次建立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形成不断充实和完善的工作机制,保证各专业、各层面的专业规章、技术文件、作业标准、作业程序和管理制度科学严密、统一规范、动态优化、具体可行,达到规范作业行为和设备标准的目的。

10、加快建设高速铁路安全保障体系。高铁安全管理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不懈地探索和实践,涉及高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固定设备、高速列车、调度指挥、人员素质、治安环境、灾害防范、安全监管等各个方面,必须比提速和普速铁路有更高的'要求,必须以科学求实的态度,探索和遵循高铁安全的内在规律,加快建立健全具有我国特色的高速铁路安全保障体系。

11、健全高速铁路源头质量的保障机制。严格落实高速铁路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和产品制造企业生产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质量追溯制,形成严密的设备质量源头保障体系。更新设计理念,规范设计标准,优化设计方案,改进和创新设计审查方式,提高设计审查质量,定期总结分析设计问题,落实设计责任,不断提高设计水平;严格施工过程控制、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监督和工程验收,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分析,严格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考核;加强动车组主机以及高速铁路运用的各种产品生产制造企业的质量监督,严格验收合格证管理,严把产品出厂、上车关口,实施质量索赔和召回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高铁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明确高铁产品准入条件,实行最严格的高铁产品准入管理。运营管理企业必须提前介入高速铁路工程建设,熟悉项目建设标准,把握各专业技术方案,了解各系统和设备功能,抓好业务技术培训,加强对设备和施工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问题整改。建设部门按标准组织工程验收,认真搞好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工作。安监部门严格按程序对高速铁路运营安全条件进行安全评估。

12、加强高铁干部职工队伍建设。高度重视高铁管理干部队伍培养,明确高铁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条件,注重在高铁主要行车岗位和工程技术人员中培养一线管理干部,细化高铁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要求,强化高铁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团队建设。规范高铁主要岗位人员选拔任用制度,明确选拔任用标准,严把人员入口;加大新职人员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岗前培训规定;规范在岗人员的岗中培训,落实每年脱产培训的时间和内容;加强实作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处理技术难题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提高自主检修水平;健全在岗人员考核晋升和末位淘汰制度,保证高铁主要岗位人员动态优化。

13、研发应用先进可靠的安全技术装备。高速铁路所有技术装备安全标准不得低于同类技术产品的国际标准。设计制造过程中严格落实工艺标准、严格关键零部件质量检查、严格运行试验,全面落实造修标准。大力推进高速铁路技术创新,积极研发应用新一代高速列车,推动时速400公里级以上的高速列车和智能化列车项目。时速300公里及以上地段全部采用无砟轨道,时速200公里及以上地段采用无砟或有砟轨道,有砟轨道全部采用特级或一级水洗道砟。在客运专线和高速铁路上积极推进ctcs-2级、ctcs-3级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建设。加快铁路供电远动控制系统建设。

14、建立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充分利用各种先进检测监控手段,对高速铁路设备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的动静态监测。在静态监测方面,利用三维精测网、探地雷达、微机监测和网管、视频监控等网络监控手段,实现对工务、电务、供电、安全防护等主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设备状态的实时监测。在动态检测方面,利用高速综合检测列车、轨检车、车载装置、探伤车、网检车、电务检查车等检测装备,实现对高铁设备质量状况的不间断检查监测。发展高速铁路便捷移动检测技术,提高基础设施综合检测、预警及分析评估能力。完善高速动车组车载诊断技术,提高动车组运行高可靠性。积极研发高速动车组车载接触网在线安全监控装置。建立健全防灾安全监控系统,设置风、雨、异物侵限、地震等监测装置。

15、不断深化高速铁路运营安全管理。继续深入探索高速铁路设备变化规律,健全高铁设备养护维修机制。牢固树立“检重于修、慎修精修”的理念,切实强化线路维修过程的质量控制,把好项目确定、作业精度、质量确认等关键环节。积极推行高速铁路工务、电务、供电设备“三合一”养修管理和动车组一体化检修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动车组一二级检修作业标准,逐步完善三级修等高级修程的检修标准和作业流程。适应跨局调度指挥的全新行车组织模式,在规章制度、行车组织、应急处置等方面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跨局高速铁路的运营安全。

16、强化高速铁路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完善高铁反恐防爆防破坏各项安全防范制度,所有进站通道一律封闭,必要时派人看守,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铁道部关于加强防护栅栏、监控设施、基站围墙、电缆电线等防护设施和警务区建设有关要求,组织足够力量加强对沿线行车设施的巡查。要把高铁安检查危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健全充实安检查危机构和力量,加大安检设备、经费投入,规范安检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对所有进站旅客及行李,进行人人、件件安全检查,坚持把危险品堵在站外车下。

17、提高高铁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健全高铁救援网络,加快救援基地建设,配齐应急救援装备,满足快速救援需要。进一步完善在无砟轨道、高大桥梁、长大隧道情况下的动车组起复救援技术、装备和方案,细化紧急情况下旅客疏散办法。定期进行高速铁路应急救援实作演练,不断提高高铁应急指挥和现场作业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18、健全高铁安全信息快速反应和重点问题攻关机制。进一步完善高铁安全信息快速反应机制,细化信息等级、畅通信息渠道,健全快速反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果断处置危及安全的各类信息。加强安全信息的综合分析和跟踪落实,形成闭环管理,及时消除影响高速铁路运输安全的各类问题。定期检查分析高铁运营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影响高铁安全的倾向性问题。加强对影响高铁安全的质量问题和技术问题的联合攻关,形成高铁重点问题攻关长效机制。

19、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抓好“领导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明确各方责权利,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强化领导负责制,按照“第一管理者全面负责”的原则,明确单位、部门第一管理者对安全生产负第一位责任;强化分工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各级组织和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齐抓共干的安全生产氛围和整体合力;强化专业负责制,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专业管理部门对本系统的安全管理负责;强化岗位负责,按照“有岗必有责”的原则,健全和规范各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20、严格落实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添乘机车检查制度,铁道部领导、机关各部门、各铁路局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要求添乘机车检查。各铁路运输企业要细化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站段领导班子成员添乘机车检查和深入现场检查的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包保和现场检查等制度,明确工作范围、重点,量化检查频次。各级干部都要严格执行现场跟班作业制度,认真落实营业线等级施工把关、穿越正线调车、重点列车添乘等有关规定,实现对现场作业的有效控制。建设施工单位要落实风险工点分级管理、分级带班制度,隧道施工必须实行带班作业,施工企业项目班子成员对重大风险隧道施工等要按规定在一线跟班作业。因未按规定检查、监控和跟班作业而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干部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1、强化现场作业控制。以规范职工“两纪一化”(劳动纪律、作业纪律、标准化)为重点,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关键环节的卡控措施,切实增强关键时段、关键作业、关键岗位的控制能力。

22、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活动。铁路运输企业以实现现场作业标准化为核心,全面开展以标准化车间、标准化班组、标准化岗位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实现基层安全管理达标,生产安全可控。

23、完善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安全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关系,建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专业管理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对事故多发、安全严重滑坡的单位进行全面剖析、重点帮促制度。针对干部管理、人员素质、资金安排等方面的问题,形成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部门共同研究、及时解决的工作机制。

24、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铁路运输企业结合季节性安全、春检、秋鉴和重点运输任务,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库”闭环管理制度,分轻重缓急建立排查机制,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25、坚持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铁道部、铁路运输企业每年开展安全生产倾向性、关键性问题专项整治。计划、财务部门在年度预算中保证专项整治资金;专业管理部门全面细化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明确整治目标、标准和范围,细化整治方案,加强督促指导,加强费用管理,落实整治责任,确保整治项目按期完成。

26、优先保证安全专项投入。铁路企业年度投资、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对安全生产必需的各项开支,在年度预算中优先保证。加大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力度,鼓励采用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产品、新工艺,优先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加快铁路运输技术设备的升级改造。属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适用范围的企业和单位,严格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

27、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的安全技术装备。铁道部负责制定各专业安全技术装备政策和安全技术装备发展规划。各系统按照人机结合、机控为主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按照“十必须”要求,补齐完善提速区段和客运专线的安全防护设备,全面提高铁路运输安全保障水平。

28、强制推行完善的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快铁路安全监控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监测、检测、监控系统,扩大系统应用范围,完善铁路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机制,规范系统使用和日常管理;建立安全监测检测监控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监测检测监控信息共享,及时预警安全生产问题。

29、逐步淘汰落后的铁路技术产品。在制定铁路产品标准过程中,注重提高产品技术性能和安全指标,对落后技术装备形成有效的技术壁垒。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实行强制淘汰。铁道部建立和完善铁路落后技术产品淘汰制度,每年定期公布淘汰产品目录。

30、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到位。严格执行现行铁路安全设施有关标准,加快制定铁路工程防灾系统设计等有关安全规范,确保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投入使用。建立完善安全设施纳入建设项目审查的制度,对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方案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进行专项审查,未能通过安全设计方案审查的项目不得批复初步设计。对安全设施未按设计施工的工程,不予验交投入使用,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1、严格产品准入前置条件。进一步修订完善铁路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尽快规范和确定产品进入铁路市场的安全生产前置条件,在产品准入前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凡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一律不予准入。

3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铁路运输企业成立技术委员会,建立完善技术委员会工作机制,明确其技术决策权限,重点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技术问题。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安全问题的,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委员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33、加强专业技术管理。进一步落实专业部门对系统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以强化规章制度管理、技术标准管理、设备标准管理、作业标准管理为重点,及时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和标准。加强对规章制度和各项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卡控安全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落实专业管理安全责任制。因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不到位产生重大隐患的,追究主管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部门负责人责任。

34、完善铁路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健全铁道部、铁路局、站段三级应急救援网络。依托高铁和大型铁路运输枢纽建设规划,结合基础设施综合维修基地布局,加快国家铁路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尽快组建6个国家铁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配套应急指挥车辆,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完善应急救援平台功能,满足快速救援需要。

35、完善铁路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完善铁路行业各级、各部门、各种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做到应急有备,启动有效。铁路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建立与当地驻军、医疗、大型企业、工程等单位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影响和损失。

36、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履行铁道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政府职能,全面落实对铁路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政府安全监管和铁路企业安全管理关系,建立专门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日常办事机构,配齐配强专职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健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范文书制作标准,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尺度,细化检查评议考核办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在安全检查监督、事故调查处理、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职责。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改进创新安全监督管理的手段和方式方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完善和落实驻厂验收工作制度,规范铁路局驻段验收人员管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管理,严格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37、强化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严格按任职条件和配备数量规定,配齐配强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工程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检查评价制度,完善信用评价、考核制度,加强铁路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定期对工程安全质量进行检查、通报、评估和预警,加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确保质量达标。检查发现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立即停工整顿,并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包方等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8、依法加强铁路主要产品生产制造和维修企业的质量监督。铁道部要制定对准入的铁路机车车辆、工务、电务、供电、电子信息产品造修企业和维修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评价办法。铁道部、铁路管理机构每年要组织有关部门对主要铁路产品造修企业进行检查,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质量抽查,严禁质量不合格产品进入铁路。

39、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铁路运输、建设安全行政执法力度,突出抓好铁路安全保护区、行政许可、危险品运输、消防、铁路交通事故处理和建设施工等重点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强化铁路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地方安监、工商、税务、质检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联合执法,依法清理和处置非法违法河道挖砂、采矿爆破、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行为。

40、加强铁路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切实提高铁路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依法实施传染病防治措施,切断疾病传播途径。实行食品统一进货,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登记制度,把住食品采购、保管、加工、销售关,重点加强站、车、职工食堂自制食品、动车组快餐供应等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加强站车给、供水安全监督,保证饮水安全。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41、加强路外安全宣传教育和治安工作。广泛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增强沿线群众法制观念和爱路护路的自觉性。加强铁路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加强铁路要害、重点目标、治安复杂区段的巡守,构建严密的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加强铁路站车查危防爆“五道防线”建设,加强铁路辖区和车站周边的治安防控,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升铁路安全防控能力。

42、加强合资、地方铁路的安全监管。铁路安全管理机构督促指导合资、地方铁路加强安全管理,执行行业标准,强化设备基础,提高人员素质,确保运输安全。实行委托运输管理的合资铁路,必须明确界定各自的安全职责,受托方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首要责任;委托方应确保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必要投入,并有权对委托业务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还应明确第三方的安全责任。

43、加强多经企业安全管理。按照“谁投资、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投资主体的安全监管责任。各铁路运输企业必须强化对所属铁路多元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力度,严格安全责任追究。铁路多元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企业经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落实铁道部的有关规定,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44、加强对部属企业境外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管。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各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必须明确并落实对所属境外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抓紧完善进一步加强所属境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规范所属境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境外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从勘测设计、施工建设到运输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45、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积极支持、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事故定损等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规范发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明确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

46、落实工伤事故死亡职工赔偿标准。铁路企业按照社会保险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及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依据政策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工伤保险工作有关事项,落实工伤事故死亡职工赔偿责任和标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47、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和职工监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服务保证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注意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对实名举报者查实后予以奖励。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安全举报电话,接受监督。高度重视新闻媒体对铁路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对媒体反映的客观问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一经查实,积极整改。

48、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铁道部修订完善《铁路局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铁路建设单位考核办法》和《铁路运输安全考核办法》。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因人员伤亡条件构成的较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铁路运输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铁路建设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对行车安全、劳动安全、路外安全各项指标以及建设施工质量和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的考核,按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铁路企业,实行从严考核。各铁路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坚持月通报、季公布、年考核的工作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9、加大对领导班子的考核力度。在领导班子考核中,突出安全工作业绩考核。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安全工作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加大安全生产业绩在干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中的权重,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意识,及时解决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抓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0、加大对事故铁路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铁道部修订完善《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铁路运输企业发生一般a类铁路交通责任事故,不仅追究站段和专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而且追究铁路运输企业分管领导的责任;发生较大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不仅追究站段、专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管领导的责任,而且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重大及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站段和专业部门,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专业站段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发生特别重大铁路交通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铁路运输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铁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其它铁路企业,发生责任铁路交通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1、加大对建设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修订完善《铁路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发生一般a类铁路交通责任事故,追究建设单位分管领导的责任;发生较大及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仅追究建设单位分管领导的责任,而且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或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建设单位,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2、加大对铁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按照《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招投标挂钩办法》,实行施工、监理企业的安全管理与进入铁路建设市场挂钩。按照《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和《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及时确定并公布出现安全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不良行为,并按规定限制进入铁路建设建立工程质量索赔机制,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对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经济索赔,并要求限期整改。

53、加大对生产制造铁路产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铁道部要制定机车车辆、工务、电务、供电、电子信息产品源头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定期确定并公布出现安全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产品及企业名单,并明确给予产品召回、经济处罚、暂停生产、撤销许可等处理的规定。严格限制对一般a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零配件制造企业、对重大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整机造修企业进入铁路。

54、依法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因非法生产导致铁路交通事故的,不仅严厉处罚非法生产企业,而且建议地方政府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5、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严格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对事故查处实行安监部门层层挂牌督办,一般事故查处由铁路安全管理机构挂牌督办,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由铁道部安监司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接受监督。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本实施意见的细化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两篇通用篇八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全面加强铁路安全生产工作,现结合铁路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发扬“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的精神和作风,突出强化高铁安全管理、安全基础建设和安全监管,全面提升铁路安全工作水平,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持续稳定。

2.主要任务。加快建立健全高铁安全保障体系,深入推进站段结构优化、自控型班组建设、主要行车工种队伍“三项工程”建设,全面实施“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严格现场作业控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装备,大力发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加强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铁路各单位在制定铁路发展规划时,首先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在年度生产经营预算中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在日常工作中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进行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铁道部、铁路运输企业每年召开一次安全运输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年中召开一次安全工作座谈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会议,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分析存在问题,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每旬召开一次运输安全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安全情况,布置安全工作;每天召开一次运输安全交班会,及时处置安全问题。

4.进一步优化站段管理结构。合理设置站段职能机构,优化车间班组设置,进一步完善组织结构。调整技术站作业分工,推进货运装卸站点整合,推进机型分线集中统一配置,整合机辆、工电和供电检修资源,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设置基层生产岗位、定员和班制,优化生产作业流程,实施兼职并岗,进一步优化劳动组织。

5.深入推进自控型班组建设。按照思想素质高、技术业务精、管理能力强、实践经验足、群众基础好的标准,选好、用好班组长;按照满足生产、科学规范、实用实效的原则,健全班组管理制度;按照作业有标准、过程有控制、质量有保证、考核有奖惩的要求,完善班组安全自控机制。

6.加强主要行车工种队伍建设。按照服务发展、科学配置、创新机制、全面提升、分期分类的原则,各铁路局要根据《铁路主要行车工种队伍建设规划》,修订完善本单位主要行车工种规划,分年度、分线路、分工种提出主要行车工种建设目标。按照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整体提升、动态适应的基本思路,以既有人力资源开发为主攻方向,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培养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为重点,抓好主要行车工种队伍建设规划的组织实施,推进主要行车工种队伍的结构优化和素质升级。

7.加强铁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在铁路重点专业技术领域培育“十百千万”人才。提高铁路运输主专业大学毕业生接收比例,到20xx年末,把主专业毕业生接收比例提高到80%以上。加强专业人才源头培养,引导相关高校加强铁路特色专业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开发铁路特色专业本科教材,培养高铁发展急需的动车组、铁道工程等专业人才。加强对大学毕业生的持续培养,每年优选1300名左右在现场工作3年以上的大学生,进行专业培训和新知识、新技术教育,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和安全管理能力。强化校企合作,继续做好新接收复员退伍军人专业学历教育工作,强化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8.强化职工安全培训。认真分析培训需求,按年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培训制度,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安全驾驭能力。加强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培训,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管理素质,切实提高安全管理能力。落实铁路行车职工的安全培训要求,严格落实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动态优化制度,达不到岗位标准的,一律不得上岗。因作业人员没有进行培训、无证上岗发生问题的,严肃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参加铁路建设的施工企业必须保证作业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9.规范规章制度管理。以《技规》、《行规》、《站细》、《段细》等基本规章为依据,分系统、分层次建立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形成不断充实和完善的工作机制,保证各专业、各层面的专业规章、技术文件、作业标准、作业程序和管理制度科学严密、统一规范、动态优化、具体可行,达到规范作业行为和设备标准的目的。

三、重点加强高速铁路安全管理。

10.加快建设高速铁路安全保障体系。高铁安全管理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不懈地探索和实践,涉及高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固定设备、高速列车、调度指挥、人员素质、治安环境、灾害防范、安全监管等各个方面,必须比提速和普速铁路有更高的要求,必须以科学求实的态度,探索和遵循高铁安全的内在规律,加快建立健全具有我国特色的高速铁路安全保障体系。

11.健全高速铁路源头质量的保障机制。严格落实高速铁路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和产品制造企业生产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质量追溯制,形成严密的设备质量源头保障体系。更新设计理念,规范设计标准,优化设计方案,改进和创新设计审查方式,提高设计审查质量,定期总结分析设计问题,落实设计责任,不断提高设计水平;严格施工过程控制、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监督和工程验收,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分析,严格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考核;加强动车组主机以及高速铁路运用的各种产品生产制造企业的质量监督,严格验收合格证管理,严把产品出厂、上车关口,实施质量索赔和召回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高铁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明确高铁产品准入条件,实行最严格的高铁产品准入管理。运营管理企业必须提前介入高速铁路工程建设,熟悉项目建设标准,把握各专业技术方案,了解各系统和设备功能,抓好业务技术培训,加强对设备和施工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问题整改。建设部门按标准组织工程验收,认真搞好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工作。安监部门严格按程序对高速铁路运营安全条件进行安全评估。

12.加强高铁干部职工队伍建设。高度重视高铁管理干部队伍培养,明确高铁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条件,注重在高铁主要行车岗位和工程技术人员中培养一线管理干部,细化高铁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要求,强化高铁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团队建设。规范高铁主要岗位人员选拔任用制度,明确选拔任用标准,严把人员入口;加大新职人员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岗前培训规定;规范在岗人员的岗中培训,落实每年脱产培训的时间和内容;加强实作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处理技术难题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提高自主检修水平;健全在岗人员考核晋升和末位淘汰制度,保证高铁主要岗位人员动态优化。

13.研发应用先进可靠的安全技术装备。高速铁路所有技术装备安全标准不得低于同类技术产品的国际标准。设计制造过程中严格落实工艺标准、严格关键零部件质量检查、严格运行试验,全面落实造修标准。大力推进高速铁路技术创新,积极研发应用新一代高速列车,推动时速400公里级以上的高速列车和智能化列车项目。时速300公里及以上地段全部采用无砟轨道,时速200公里及以上地段采用无砟或有砟轨道,有砟轨道全部采用特级或一级水洗道砟。在客运专线和高速铁路上积极推进ctcs-2级、ctcs-3级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建设。加快铁路供电远动控制系统建设。

14.建立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充分利用各种先进检测监控手段,对高速铁路设备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的动静态监测。在静态监测方面,利用三维精测网、探地雷达、微机监测和网管、视频监控等网络监控手段,实现对工务、电务、供电、安全防护等主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设备状态的实时监测。在动态检测方面,利用高速综合检测列车、轨检车、车载装置、探伤车、网检车、电务检查车等检测装备,实现对高铁设备质量状况的不间断检查监测。发展高速铁路便捷移动检测技术,提高基础设施综合检测、预警及分析评估能力。完善高速动车组车载诊断技术,提高动车组运行高可靠性。积极研发高速动车组车载接触网在线安全监控装置。建立健全防灾安全监控系统,设置风、雨、异物侵限、地震等监测装置。

15.不断深化高速铁路运营安全管理。继续深入探索高速铁路设备变化规律,健全高铁设备养护维修机制。牢固树立“检重于修、慎修精修”的理念,切实强化线路维修过程的质量控制,把好项目确定、作业精度、质量确认等关键环节。积极推行高速铁路工务、电务、供电设备“三合一”养修管理和动车组一体化检修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动车组一二级检修作业标准,逐步完善三级修等高级修程的检修标准和作业流程。适应跨局调度指挥的全新行车组织模式,在规章制度、行车组织、应急处置等方面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跨局高速铁路的运营安全。

16.强化高速铁路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完善高铁反恐防爆防破坏各项安全防范制度,所有进站通道一律封闭,必要时派人看守,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铁道部关于加强防护栅栏、监控设施、基站围墙、电缆电线等防护设施和警务区建设有关要求,组织足够力量加强对沿线行车设施的巡查。要把高铁安检查危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健全充实安检查危机构和力量,加大安检设备、经费投入,规范安检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对所有进站旅客及行李,进行人人、件件安全检查,坚持把危险品堵在站外车下。

17.提高高铁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健全高铁救援网络,加快救援基地建设,配齐应急救援装备,满足快速救援需要。进一步完善在无砟轨道、高大桥梁、长大隧道情况下的动车组起复救援技术、装备和方案,细化紧急情况下旅客疏散办法。定期进行高速铁路应急救援实作演练,不断提高高铁应急指挥和现场作业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18.健全高铁安全信息快速反应和重点问题攻关机制。进一步完善高铁安全信息快速反应机制,细化信息等级、畅通信息渠道,健全快速反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果断处置危及安全的各类信息。加强安全信息的综合分析和跟踪落实,形成闭环管理,及时消除影响高速铁路运输安全的各类问题。定期检查分析高铁运营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影响高铁安全的倾向性问题。加强对影响高铁安全的质量问题和技术问题的联合攻关,形成高铁重点问题攻关长效机制。

19.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抓好“领导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明确各方责权利,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强化领导负责制,按照“第一管理者全面负责”的原则,明确单位、部门第一管理者对安全生产负第一位责任;强化分工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各级组织和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齐抓共干的安全生产氛围和整体合力;强化专业负责制,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专业管理部门对本系统的安全管理负责;强化岗位负责,按照“有岗必有责”的原则,健全和规范各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20.严格落实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添乘机车检查制度,铁道部领导、机关各部门、各铁路局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要求添乘机车检查。各铁路运输企业要细化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站段领导班子成员添乘机车检查和深入现场检查的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包保和现场检查等制度,明确工作范围、重点,量化检查频次。各级干部都要严格执行现场跟班作业制度,认真落实营业线等级施工把关、穿越正线调车、重点列车添乘等有关规定,实现对现场作业的有效控制。建设施工单位要落实风险工点分级管理、分级带班制度,隧道施工必须实行带班作业,施工企业项目班子成员对重大风险隧道施工等要按规定在一线跟班作业。因未按规定检查、监控和跟班作业而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干部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1.强化现场作业控制。以规范职工“两纪一化”(劳动纪律、作业纪律、标准化)为重点,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关键环节的卡控措施,切实增强关键时段、关键作业、关键岗位的控制能力。

22.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活动。铁路运输企业以实现现场作业标准化为核心,全面开展以标准化车间、标准化班组、标准化岗位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实现基层安全管理达标,生产安全可控。

23.完善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安全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关系,建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专业管理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对事故多发、安全严重滑坡的单位进行全面剖析、重点帮促制度。针对干部管理、人员素质、资金安排等方面的问题,形成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部门共同研究、及时解决的工作机制。

24.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铁路运输企业结合季节性安全、春检、秋鉴和重点运输任务,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库”闭环管理制度,分轻重缓急建立排查机制,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25.坚持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铁道部、铁路运输企业每年开展安全生产倾向性、关键性问题专项整治。计划、财务部门在年度预算中保证专项整治资金;专业管理部门全面细化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明确整治目标、标准和范围,细化整治方案,加强督促指导,加强费用管理,落实整治责任,确保整治项目按期完成。

五、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

26.优先保证安全专项投入。铁路企业年度投资、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对安全生产必需的各项开支,在年度预算中优先保证。加大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力度,鼓励采用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产品、新工艺,优先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加快铁路运输技术设备的升级改造。属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适用范围的企业和单位,严格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

27.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的安全技术装备。铁道部负责制定各专业安全技术装备政策和安全技术装备发展规划。各系统按照人机结合、机控为主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按照“十必须”要求,补齐完善提速区段和客运专线的安全防护设备,全面提高铁路运输安全保障水平。

28.强制推行完善的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快铁路安全监控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监测、检测、监控系统,扩大系统应用范围,完善铁路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机制,规范系统使用和日常管理;建立安全监测检测监控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监测检测监控信息共享,及时预警安全生产问题。

29.逐步淘汰落后的铁路技术产品。在制定铁路产品标准过程中,注重提高产品技术性能和安全指标,对落后技术装备形成有效的技术壁垒。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实行强制淘汰。铁道部建立和完善铁路落后技术产品淘汰制度,每年定期公布淘汰产品目录。

30.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到位。严格执行现行铁路安全设施有关标准,加快制定铁路工程防灾系统设计等有关安全规范,确保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投入使用。建立完善安全设施纳入建设项目审查的制度,对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方案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进行专项审查,未能通过安全设计方案审查的项目不得批复初步设计。对安全设施未按设计施工的工程,不予验交投入使用,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1.严格产品准入前置条件。进一步修订完善铁路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尽快规范和确定产品进入铁路市场的安全生产前置条件,在产品准入前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凡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一律不予准入。

3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铁路运输企业成立技术委员会,建立完善技术委员会工作机制,明确其技术决策权限,重点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技术问题。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安全问题的,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委员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33.加强专业技术管理。进一步落实专业部门对系统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以强化规章制度管理、技术标准管理、设备标准管理、作业标准管理为重点,及时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和标准。加强对规章制度和各项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卡控安全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落实专业管理安全责任制。因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不到位产生重大隐患的,追究主管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部门负责人责任。

六、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34.完善铁路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健全铁道部、铁路局、站段三级应急救援网络。依托高铁和大型铁路运输枢纽建设规划,结合基础设施综合维修基地布局,加快国家铁路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尽快组建6个国家铁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配套应急指挥车辆,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完善应急救援平台功能,满足快速救援需要。

35.完善铁路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完善铁路行业各级、各部门、各种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做到应急有备,启动有效。铁路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建立与当地驻军、医疗、大型企业、工程等单位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影响和损失。

七、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36.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履行铁道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政府职能,全面落实对铁路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政府安全监管和铁路企业安全管理关系,建立专门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日常办事机构,配齐配强专职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健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范文书制作标准,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尺度,细化检查评议考核办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在安全检查监督、事故调查处理、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职责。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改进创新安全监督管理的手段和方式方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完善和落实驻厂验收工作制度,规范铁路局驻段验收人员管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管理,严格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37.强化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严格按任职条件和配备数量规定,配齐配强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工程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检查评价制度,完善信用评价、考核制度,加强铁路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定期对工程安全质量进行检查、通报、评估和预警,加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确保质量达标。检查发现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立即停工整顿,并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包方等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9.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铁路运输、建设安全行政执法力度,突出抓好铁路安全保护区、行政许可、危险品运输、消防、铁路交通事故处理和建设施工等重点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强化铁路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地方安监、工商、税务、质检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联合执法,依法清理和处置非法违法河道挖砂、采矿爆破、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行为。

40.加强铁路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切实提高铁路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依法实施传染病防治措施,切断疾病传播途径。实行食品统一进货,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登记制度,把住食品采购、保管、加工、销售关,重点加强站、车、职工食堂自制食品、动车组快餐供应等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加强站车给、供水安全监督,保证饮水安全。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41.加强路外安全宣传教育和治安工作。广泛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增强沿线群众法制观念和爱路护路的自觉性。加强铁路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加强铁路要害、重点目标、治安复杂区段的巡守,构建严密的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加强铁路站车查危防爆“五道防线”建设,加强铁路辖区和车站周边的治安防控,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升铁路安全防控能力。

42.加强合资、地方铁路的安全监管。铁路安全管理机构督促指导合资、地方铁路加强安全管理,执行行业标准,强化设备基础,提高人员素质,确保运输安全。实行委托运输管理的合资铁路,必须明确界定各自的安全职责,受托方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首要责任;委托方应确保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必要投入,并有权对委托业务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还应明确第三方的安全责任。

43.加强多经企业安全管理。按照“谁投资、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投资主体的安全监管责任。各铁路运输企业必须强化对所属铁路多元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力度,严格安全责任追究。铁路多元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企业经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落实铁道部的有关规定,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44.加强对部属企业境外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管。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各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必须明确并落实对所属境外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抓紧完善进一步加强所属境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规范所属境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境外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从勘测设计、施工建设到运输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45.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积极支持、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事故定损等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规范发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明确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

46.落实工伤事故死亡职工赔偿标准。铁路企业按照社会保险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及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依据政策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工伤保险工作有关事项,落实工伤事故死亡职工赔偿责任和标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47.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和职工监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服务保证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注意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对实名举报者查实后予以奖励。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安全举报电话,接受监督。高度重视新闻媒体对铁路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对媒体反映的客观问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一经查实,积极整改。

八、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48.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铁道部修订完善《铁路局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铁路建设单位考核办法》和《铁路运输安全考核办法》。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因人员伤亡条件构成的较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铁路运输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铁路建设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对行车安全、劳动安全、路外安全各项指标以及建设施工质量和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的考核,按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铁路企业,实行从严考核。各铁路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坚持月通报、季公布、年考核的工作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9.加大对领导班子的考核力度。在领导班子考核中,突出安全工作业绩考核。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安全工作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加大安全生产业绩在干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中的权重,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意识,及时解决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抓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0.加大对事故铁路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铁道部修订完善《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铁路运输企业发生一般a类铁路交通责任事故,不仅追究站段和专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而且追究铁路运输企业分管领导的责任;发生较大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不仅追究站段、专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管领导的责任,而且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重大及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站段和专业部门,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专业站段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发生特别重大铁路交通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铁路运输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铁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其它铁路企业,发生责任铁路交通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1.加大对建设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修订完善《铁路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发生一般a类铁路交通责任事故,追究建设单位分管领导的责任;发生较大及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仅追究建设单位分管领导的责任,而且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或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建设单位,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2.加大对铁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按照《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招投标挂钩办法》,实行施工、监理企业的安全管理与进入铁路建设市场挂钩。按照《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和《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及时确定并公布出现安全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不良行为,并按规定限制进入铁路建设市常建立工程质量索赔机制,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对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经济索赔,并要求限期整改。

54.依法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因非法生产导致铁路交通事故的,不仅严厉处罚非法生产企业,而且建议地方政府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5.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严格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对事故查处实行安监部门层层挂牌督办,一般事故查处由铁路安全管理机构挂牌督办,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由铁道部安监司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接受监督。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和本实施意见的细化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两篇通用篇九

夏季是每一年施工生产事故的高发期。如何做好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呢?结合在现场施工工作中的体会,以及各个项目自身特点,总结出以下7个方面的安全注意事项:

夏季天气炎热,人们穿着单薄且皮肤多汗,相应地增加了触电的危险。另外这段时间潮湿多雨,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有所降低。这就使夏季成为电气安全事故的易发季节,抓好电气安全防范工作显得尤为重要。雨季要注意检查现场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配电箱的防雨措施要落实好。

2、防暑降温。

夏季天气干燥,对于施工来说是个好季节。许多工人为了赶工期,连续超负荷地工作容易造成中暑事故的发生,项目部要注意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只有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才能消除季节性的安全隐患。同时,要禁止施工人员下河游泳,以免发生意外。

3、压力容器的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气焊、气割已经成为施工的经常性操作。将气瓶直接放置于施工现场,这是一些施工项目的一贯做法。夏天气温比较高,高压气体在烈日的照射下温度上升,体积膨胀,严重的会发生气瓶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旦发生爆炸还会带来二次事故(比如说火灾),使损失变大。可见,压力容器在夏季作业中的使用和存放非常重要。

4、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

为了保护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施工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这些东西一般都是比较厚实的,比如说水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带等。天气炎热穿上这些东西会让人觉得更热,于是一些工人在工作过程中放弃了穿戴。一旦危险来临连最基本的防护都没有了,使得原本不是伤害很大的事故变得比较严重。

5、脚手架工程、塔吊、龙门吊、拌合楼。

脚手架工程、塔吊、龙门吊、拌合楼等一定要注意做好基础排水工作,保证基础排水畅通,无积水。大雨后,要及时检查脚手架工程、塔吊、龙门吊、拌合楼的基础是否变形,一旦发现变形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措施整改,经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6、自然灾害的预防。

本季节为夏季,高温、多雷暴雨是这一季节的气候特点,要切实做好防雷电、暴雨,沿海地区施工项目要针对可能出现的雷电、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做好防范应对措施,密切关注汛情和台风等极端天气变化情况,各种施工船舶遇有台风时要及时入港避风,对特大型设备、设施要进行有效加固,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对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施工项目,要提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加强巡视检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使用。

7、季节性检查、教育。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季节性全面检查和教育工作,并留好记录。雨季施工工地注意现场防滑和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做好对机械驾驶人员包括小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工作,经常组织人员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及节假日、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当然,暑雨季施工的过程中还有许多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上只是其中的几个方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要求我们要做好安全预防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只要我们牢记安全,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尤其是有针对性的安全保护措施,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才能防患于未然,才能真正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实际,为施工安全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

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两篇通用篇十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渔区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府工作职责。各乡镇办对本辖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健全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组织开展渔船渔港安全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渔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妥善处置安全事故善后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深入渔业生产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遇有蓝色以上等级大风海浪预警,要到渔港码头检查渔民渔船防风避浪工作;要认真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掌握辖区渔业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抓好渔船及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近期,各乡镇办要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清理整治“三无”船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的通知》要求,组织专门力量,按照“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船”的工作标准,对辖区“三无”渔船进行清查和登记,及时报县海洋与渔业局清理整治“三无”船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辖区“三无”船舶指定监管地点停泊。对辖区发生的“三无”渔船违规出海航行作业现象应及时制止,并报县清理整治“三无”船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辖区渔船的安全监控,认真做好伏季休渔期间违规渔船和非法从事捕捞生产的养殖渔船的安全管控工作。加强对辖区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监管,加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力度,配备经培训的专职管理人员和必要的消防安全设备,保证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及其停泊渔船的安全。

(二)明确渔业主管等部门工作职责。要加强渔业船舶和船员安全生产准入管理,按照“谁检验、谁负责”,“谁签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把船舶安全准入关。严格规范渔船买卖、更新、改造、更换主机等管理秩序,对于非法买卖渔船证书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加强渔船检验管理,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渔船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对于擅自买卖、更新、改造、更换主机、改变船舶作业类型等违法违规行为,检验部门不予检验,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严格规范船员培训、考试、发证行为,杜绝船员无证上岗,不断提高在职船员安全技术素质。严格渔船签证制度,5级以上风力挂机渔船和木帆渔船不得出海,6级以上大风60马力以下渔船不得出海,7级以上大风400马力以下渔船不得出海,8级以上大风所有渔船不得出海。加强伏季休渔管理和养殖渔船管理,保证伏季休渔期间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证集中;加强对养殖渔船海上航行作业的监管,禁止养殖渔船超船舶证书核定航区航行作业,坚决杜绝养殖渔船非法捕捞。对于非法捕捞作业的养殖渔船和伏季休渔期间违规捕捞渔船,渔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扣发燃油补贴,吊扣船舶、船员证书证件,责令其禁止离港并到辖区指定停泊点停泊,并委托相关乡镇办具体监管。加强海上航行安全监管,交通部门要密切监控辖区航道船舶动态,加强大风、大雾和夜间等恶劣条件下的交通管制;海洋与渔业部门要注意提醒渔业船舶加强值班瞭望,保持安全航速,防止发生碰撞事故。安监、交通、公安、边防和气象等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同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明确基层渔业管理组织工作职责。认真履行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到船、到人。全面掌握所属渔船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准确地传递各类预警预报信息,督促船长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做好渔民安全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工作。

(四)明确渔船所有人(经营人)和船长工作职责。渔船所有人(经营人)和船长分别是渔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对渔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和直接责任。渔船所有人(经营人)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常性地开展隐患整改自查自纠,确保渔船安全适航。船长要严格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生产作业规则规程,自觉遵守伏季休渔规定,不在休渔期间违规捕捞;严禁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超载航行作业和非法从事运输、载客等活动;严禁以渔业辅助船名义购买、新建捕捞渔船;严禁养殖渔船非法捕捞;涉外作业渔船要严格遵守国际渔业条约、双边渔业协定和有关管理规定,依法从事渔业生产,严禁进入涉外争议水域作业。

(五)严格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原则,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目标量化考核管理,实行控制指标“一票否决”制。建立乡镇办和渔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较大安全事故质询和问责制度,对负有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监管责任。因经营主体违法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其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长负全部责任。对造成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创新渔业安全生产组织化管理。以渔船编队生产为基础,以自律管理、网格管理为手段,创新渔业安全基层组织化管理模式。

一是积极发挥渔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二是完善县级渔业行政执法人员联系网络,建立乡、村渔业安全联络员制度;

三是推行《县渔船诚信守法信誉等级考核机制》,提高广大渔民诚信守法意识,推进“渔业双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快渔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在渔业安全生产中的应用,在册渔船按规定必须配备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保证设备随船携带并正常运行。未按规定安装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或者不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依据《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规定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并酌情扣减其燃油补贴。构建以cdma网络、ais网络和卫星网络“三网”为主体,以渔船基础信息管理(ic卡)、近海渔业通讯、渔船射频识别与渔港视频监控“四大系统”为辅助,省、市、县、乡(镇)四级共享的海洋渔船安全管理与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实现对海洋渔船和渔港全海域、无缝隙的动态监管。

(一)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将灾害天气报告县政府、有关乡镇办和海洋与渔业部门,相关乡镇办和海洋与渔业部门收到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后要及时传达到渔区、渔船和渔民,同时发布渔船避险路线、避险操作规程、养殖人员撤离等事项,为渔业防灾减灾和渔民渔船避险做好服务工作。

(二)加快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乡镇办要制定完善《渔业安全生产、水(海)上搜救和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加强渔业执法船(艇)和渔船的辅助救助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救助装备,鼓励渔船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海上专业搜救力量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建立渔船应急救援志愿船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提高渔业风险保障能力。各乡镇办和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引导鼓励渔民参加渔业互助保险,推行互助保险保费补助激励政策,不断提高渔民互助保障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通知人:

日期:

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两篇通用篇十一

各村、社区,企业:

20xx年xx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关于扎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的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也是事故高发、易发期。各村、社区、企业要针对辖区内的工贸行业、建筑行业、消防、交通运输、燃气、用电、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旅游、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紧密结合节假日特点,认真分析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制定认真可行的安全防范和管控措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零缺位和重特大事故零发生。

各村、社区、企业要深刻汲取20xx年12月21日下午衢州市衢江区高家镇安仁村的衢州市天章纸业有限公司发生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教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村、社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亲自带队参与,彻底排查各类隐患,认真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安全隐患零漏洞。针对前一段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要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并对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回头看”。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措施。

1.认真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街道安监站将对剧毒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拒不整改的,街道安监站报请县安监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认真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村、社区要针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旺季,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可能抬头的情况,打击非法、规范合法。充分发挥村、社区安全协管员监管作用,完善日常排查,举报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和隐藏爆竹危险品行为的排查力度。对重点村、社区及重点户,实行全面监控、动态管理。严禁企业在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3.认真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各村、社区、企业要针对春节期间消防工作的特点、易燃易爆单位、合用场所及“十小场所”、“三合一”场所要反复进行排查,认真查找消防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确保消防设施完好、通道畅通,确保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得到明显增强,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4.认真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企业特种设备的检测、监控力度要加大,特别是对一些危害较大的危化品、压力容器,要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监控,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加强压力器的检测、保养、维护,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对瓶装气体要防止气瓶超装混装引发事故。

5、加强危旧房屋、出租房电线老化的消防安全监管。无论村、社区以及企业都要对自己辖区的危旧房屋、出租房进行检查和排查,特别是老城区的危旧房、出租房,社区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防范。

6、做好交通安全的监管。为确保学生们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村、社区一定要加强本辖区内居民的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特别是钳口片方向的村干部一定要关注本村范围学生上下课读书的安全防范。

此外,各村、社区、企业要特别注意加强医院、居民区、车站、风景旅游区、农家乐等场所,通信枢纽、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加班加点企业职工严禁饮酒、疲劳操作,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值班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村、社区、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机制。

一要加强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并做到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节日期间通信畅通。

二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险情,要及时控制事态和处置事故。

三是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四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按规定立即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和瞒报。

五、街道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及大检查工作不认真、不落实、走过场的,将视不同情况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

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两篇通用篇十二

关于切实加强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公司各单位:目前已进入高温季节,雷电、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多不利因素。历来夏季是火灾事故、高处坠落、触电事故、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也是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护全区从业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和本单位的实际,对安全生产工作认真部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认真分析、深刻把握夏季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切实抓好以防暑降温、防火防爆、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的夏季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克服形式主义、麻痹松懈思想和厌倦情绪,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异常情况必须按规定向公司安全保卫部报告,务必保障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的畅通知如下:

2.抓住工作重点各单位,尤其是各大县(市)分公司、接入网维护中心、网络操作维护中心、无线维护中心以及八大分局等高危作业单位,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加大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力度。要认真做好通信机房防火安全一要严格各项防火规章制度通信机楼、营业网点、无人值守模块局和重点部位(如:程控机房、c网核心机房、关口局机房、固网智能化机房、电力室、油机房、食堂、档案室、物资仓库、机动车辆修理间等)。

3、要严格防火管理制度,严禁吸烟吃食物;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切实加强施工、维修作业的现场管理。特别是电焊、气割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未经许可,严禁施焊,如须施焊,必须及时报告安全保卫部,经安全保卫部现场勘查,并办理《动火许可证》手续后,方可使用,同时还要做到定人、定点使用,做到人离电断,防止引发火灾;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严禁乱堆乱放废旧易燃物品;严禁封堵消防设施。

4、要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从现在起各单位要对所辖范围进行一次以夏季防火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

5、要认真做好户外高处作业和通信线路安全。一要教育员工坚持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把好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关。二要按照户外高处作业“五个一”安全工作要求,员工在户外高处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必须带好拭电笔;必须带好脚扣;必须穿好绝缘鞋;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赤膊作业。四要加强反对违章作业,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育,把好员工的遵章守纪关。严格遵守户外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尤其是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人员作业时,五要时刻牢记在屋顶上行走时,瓦房走尖、平房走边、石棉瓦走钉、楼顶内走棱;在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缆的安全影响,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防止发生触电、高处坠落和倒杆事故。

6、要加强对高处作业人员的管理,把好劳动用工关。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对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贫血和登高恐惧症的员工以及年龄偏大、体质较差的员工,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的员工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7、要把好楼梯的安全使用关。使用竹梯、金属梯(下面一定要有人监护)、人字梯要有防滑措施(保险链)。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五要切实做好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有心人”,维护企业良好形象。农村架空通信线路安全隐患多、工作难度大,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存在不安全因素。

通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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