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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爱情故事书合集汇总(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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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爱情故事书合集汇总(优质17篇)
2023-11-12 10:02:53    小编:ZTFB

总结是对努力付出的一种认可和奖励。在写总结时,我们应该有目标和重点,避免冗余和废话。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一些实用的工具和资源,可以提高您的工作效率。请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爱情故事书合集汇总篇一

晚上公猪总是给母猪放哨,他生怕主人乘他们熟睡时把母猪拉出去宰了。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母猪日渐长胖,而公猪则一天天瘦下去。

果他发现她没放哨的话就再也不理她。

渐渐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母猪觉得公猪越来越不在乎她,母猪失望了,而公猪还是若无其事地过着安乐日子。

很快一个月过去了,主人带着屠夫来到猪圈,他发现一个月前肥肥壮壮的母猪瘦的没剩多少肉,而公猪则长的油光。

这时的公猪拼命的奔跑,想引起主人的注意,表明他是头健康的猪。终于,屠夫把公猪拖走了。

在拖出猪圈的那一刻,公猪朝着母猪笑着说:“以后别吃这么多!”

母猪伤心欲绝,拼命的冲出去,但圈门被主人关上了,隔着栅栏,母猪看着闪着泪光的公猪。

那晚,母猪望着主人一家开心地吃着猪肉,母猪伤心地躺倒在以前公猪每天睡的地方,突然她发现墙上有行字:“晚上公猪总是给母猪放哨,他生怕主人乘他们熟睡时把母猪拉出去宰了。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母猪日渐长胖,而公猪则一天天瘦下去。

果他发现她没放哨的话就再也不理她。

渐渐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母猪觉得公猪越来越不在乎她,母猪失望了,而公猪还是若无其事地过着安乐日子。

很快一个月过去了,主人带着屠夫来到猪圈,他发现一个月前肥肥壮壮的母猪瘦的没剩多少肉,而公猪则长的油光。

这时的公猪拼命的奔跑,想引起主人的注意,表明他是头健康的猪。终于,屠夫把公猪拖走了。

在拖出猪圈的那一刻,公猪朝着母猪笑着说:“以后别吃这么多!”

母猪伤心欲绝,拼命的冲出去,但圈门被主人关上了,隔着栅栏,母猪看着闪着泪光的公猪。

那晚,母猪望着主人一家开心地吃着猪肉,母猪伤心地躺倒在以前公猪每天睡的地方,突然她发现墙上有行字晚上公猪总是给母猪放哨,他生怕主人乘他们熟睡时把母猪拉出去宰了。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母猪日渐长胖,而公猪则一天天瘦下去。

果他发现她没放哨的话就再也不理她。

渐渐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母猪觉得公猪越来越不在乎她,母猪失望了,而公猪还是若无其事地过着安乐日子。

很快一个月过去了,主人带着屠夫来到猪圈,他发现一个月前肥肥壮壮的母猪瘦的没剩多少肉,而公猪则长的油光。

这时的公猪拼命的奔跑,想引起主人的注意,表明他是头健康的猪。终于,屠夫把公猪拖走了。

在拖出猪圈的那一刻,公猪朝着母猪笑着说:“以后别吃这么多!”

母猪伤心欲绝,拼命的冲出去,但圈门被主人关上了,隔着栅栏,母猪看着闪着泪光的公猪。

那晚,母猪望着主人一家开心地吃着猪肉,母猪伤心地躺倒在以前公猪每天睡的地方,突然她发现墙上有行字:“如果爱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我愿意用生命来证明!”

爱情故事书合集汇总篇二

赵晨晨和钱卫的结合,用他们朋友的话来说,就是“水到渠成”,谁叫他们是从高中一直念到大学的同学呢。其实,他们的性格是大不一样的。赵晨晨天生就有一股子追求浪漫的劲儿;而钱卫则不同,沉稳,内敛。

这样一来,赵晨晨对钱卫的不满越来越严重了,骂他是个不开窍的木瓜脑袋,不懂情调,不懂浪漫;而钱卫则说她是个不安分守己的女人,整天还幻想着那些不切实际的小孩子把戏。妻子想把丈夫培养成一个浪漫的高手,而丈夫却想把妻子拉到现实中,于是,两个人开始有了矛盾。

气鼓鼓的回到家,赵晨晨发现钱卫早就回家了,做了一桌子她喜欢吃的菜。面对美味佳肴,她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把所有对他的不满一股脑发泄出来,然后,跑进卧室倒头就睡,用被子把自己裹得紧紧的,……争吵声终于爆发了。

第二天,赵晨晨住进了同学家,她要离婚,她对这个丝毫没有浪漫细胞的丈夫彻底失望了。同学听了她的唠叨,笑着对她说:“你可能患上‘浪漫中毒症’了!”

解读浪漫中毒症。

浪漫中毒症是热恋和婚后女性最容易患上的一种“病”,在浪漫行为越来越被推崇的年代,发病率也越来越高。女人幻想那999朵玫瑰就是送给自己的,那百米长幅上的心迹是向自己表白的……却忽略了,这些所谓的浪漫都是“人工”的,是商家刻意制造的,带着太多的人工痕迹。不过,因为它的美丽,让女人像去做整容一样,恋上了她。而男人在这方面,天生就是弱智的。于是,矛盾就来了,不快乐、不满、浮躁的坏情绪来了,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女人中毒会越来越深,爱情或者婚姻就越难保。

爱情故事书合集汇总篇三

有些人说不出哪里好,但就是谁也代替不了。唱起这句歌词时,心会尖锐地疼,似乎当一切都开始变得模糊时,那个白衣少年依然留在我的.记忆里,不曾老去。

他一直把我当成假小子,打篮球时,他会给在人群里的我一个斗志昂扬的微笑,进球时悄悄地向我挤一下眼。但是,即使他搂着我的肩膀,也只当我是兄弟,或者说红颜知己。于是,我小心翼翼地藏匿起自己的心思。

直到他身旁出现另一个女孩。我默默地想,原来他喜欢长发,喜欢笑起来甜美的女生。我不再大大咧咧,还悄悄地留起了长发。“三人行”的时候,见到他们彼此眼里的甜蜜,我明明心痛得要死,依然强颜欢笑。

高考后,得知他想去沿海的城市上大学,我也填报了那个城市的学校。可是直到快开学我才发现,他要去的是那所春末有樱花的大学。他解释:她喜欢的。我执意要和他坐一列火车,宁愿多坐十个小时。第一次那么近地看他熟睡的样子,我悲伤得不能自已,一遍遍地对自己说:停止吧,该停止了。中途他要下车了,看着他明朗的笑容,我的眼泪终于决堤,我知道,都过去了。

接下来的两年,我一直克制着自己,不去打听消息,但他的一个电话,就让我匆匆踏上了火车。他告诉我,他们分手了。再见到他时,恍若隔世。我们手牵手逛大街小巷,半真半假地穿情侣t恤。临分别时,他认真地抱了抱我,说:“谢谢你,还有,对不起。”

原来他一直都懂。在回去的火车上,我哭了,不为多年的被忽略,只为他的“对不起”。还要继续等下去吗?我就像是站在悬崖边,不能前进,亦不舍后退。那么,交给时间决定吧。

再后来,断断续续得知他的消息:又恋爱了,毕业了,留在了那座城市,自己开工作室了……我并不打电话给他,只在节日时发祝福短信。每次他都回:你也是,丫头。直到我在高中同学群里,看到了他发的婚纱照。他清瘦依旧,明朗而成熟。想起往昔的片段,已经在职场上历练得坚强的我,再一次哭得像个孩子。

十年了。虽然我明白,我一直等待的结果,不过是你先离开。如今,我终于可以伤感而决绝地转身离开,不再回头。

爱情故事书合集汇总篇四

是谁说要一辈子保护我。

是谁说不会让我受到伤害。

是谁说要我一辈子做他老婆。

是谁说永远会陪在我身边…。

又是谁说今生只爱我自己。

你可知道,我曾决定要跟你一辈子。

你可知道,你是我唯一的依靠。

你可知道,我有多么的离不开你…。

你怎么知道,你爱的别人不是别人,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你为何要背着我爱上别人。

那个代替我的别人。

那个让你一见终情的别人。

那个比我美的多的别人…。

爱情故事书合集汇总篇五

去年,父亲第一次突发脑溢血转危为安后,他感到自己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所以,提前给我交代一些事。

父亲打开一个布包,里面有存折、房产证之类的东西,他一一交到我手里。而后他又小心翼翼地打开一块花手绢。我以为是什么贵重物品,却原来是6粒纽扣:1粒黑塑料纽扣,5粒女式对襟衣服上的盘云扣。也许都是很久远的东西了,塑料扣已有划痕,黑色的布盘云扣也泛白起毛了。

我一直告诉你,我和你妈妈是大学同学,是在大学里相爱的。其实,这与事实有些出入。我大学里的女友是另外一个女孩子,你妈妈是那个女孩子的好友。你妈妈为人热情,凡事总替别人着想,所以我和你妈妈也渐渐成了好朋友。

大学毕业后,你妈妈和我的女友一同留在了北京,而我响应号召支援“三线建设”,去了四川。

那时交通很不方便,我工作的地方在大山里,从那里到最近的火车站,要先走5个小时的山路,再坐4个小时的汽车,到北京还要坐三天两夜的火车,我和女友只能一年见一次面。

两年之后,我提出结婚,女友说,你还是调到北京再说吧。可调入北京,那是多么困难的事啊!再说,我是搞铁路设计的,到四川去就是想修铁路,到北京干什么呢?我希望她能随我去四川。可她生在城市长在城市,又听说四川苦,就不愿离开北京。

爱情故事书合集汇总篇六

我和丈夫也是经过恋爱后走到一起的。他人很内向,不善言谈。用现代女孩儿的话讲他也算个很酷的中年男人了。

他也是律师也是律师,但他做得比我出色。由于职业相同,平时我们俩人都很忙。我们有了儿子以后,家务事多了起来,丈夫曾希望我放弃工作,回家做全职家庭主妇。可我不赞成丈夫的主张,我觉得一个女人怎么能为了家庭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呢?在这点上我对他始终心存芥蒂,耿耿于怀。觉得他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我是个有主见的人,从上学的时候起,我就抱定了自强自立的信念。但作为妻子和母亲我又必须要承担家务琐事。我这人很好强,家务事都是自己做,从来不请小时工帮忙。我想既然在外面能把工作做得很出色,在家里我仍然可以很出色。可能我的潜意识里不愿意让丈夫觉得娶了一个女强人而有所失落吧。我很在乎丈夫的感觉,所以感觉很辛苦,但我做到了工作家务两不误,也算是个好妻子和好母亲吧。

虽然我在努力地做好妻子,好母亲,好女人。但有时候我心里很不平衡,甚至有些淡淡的失落感。我丈夫平时的工作比我更忙一些,他经常有应酬或有朋友之间的聚会。他经常回家很晚而且话也很少,我总觉得我们的婚姻生活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缺少激情和浪漫的色彩,很平淡,甚至有些沉闷。

我是个性格外向,比较热情活泼的人,在各方面对自己要求都很高。工作中由于经常要面对不同的客户,所以我很在意自己的外表形象。我经常做美容保护皮肤,总是买一些名牌服装。平时接待客户的时候从化妆、仪表到装束都很精心。我觉得这首先是对客户的尊重,其次是要从外表上给对方一个好印象。这有利于我的工作。除此之外,在休息日全家一起外出的时候,为了引起丈夫的注意,我总是更刻意地打扮自己,化上得体的淡妆,还特意把浓黑的眉毛修剪得柔和细条一些,穿上名牌套装,让自己看上去很有女人味。我觉得自己在外面很出色,但内心更希望得到丈夫的称赞和欣赏。但每次结果都令我非常失望。在丈夫眼里我似乎就是他再熟悉不过的一件摆设,无论你怎么装饰他都熟视无睹。他从来都不多看我两眼,我把自己的艺术彩照放在桌子上或屋子里,他会嘲笑说,屋里放那么大的照片多别扭呀,猛一看像遗像似的。

偶尔他也陪我去逛商店,但总是在门口或家用电器部等我。有时候我让他和我一起去参加朋友的聚会,他总是一言不发地坐在旁边当听众。听着别的男士们滔滔不绝、妙语连珠地侃大山,我对丈夫会有些失望,觉得他这人不合群,太呆板。也让我挺没面子的。

他平时的举止和在生活里对我的态度总是让我耿耿于怀,一言难尽。久而久之我内心产生了强烈的不平衡和失落感。我觉得他不重视我,不在乎我。甚至觉得他对我根本没感情了。我在外面也是个能干又令人羡慕的女人,我也会面临着一些诱惑和令我想入非非的事情,有时候我觉得外面的人都比丈夫在意我,欣赏我。说到这里,郭虹有些诡秘和含蓄地看着我笑了笑:“有时候我心里真想到外面去找点平衡,想补偿我心里的失落和不满。但只是想想罢了。”话题一转,郭虹眼睛闪闪发亮,非常满足和幸福地微笑着:“嗳,有时候体会幸福和享受快乐可能就是再坚持最后一下就能看到曙光。”

前些日子,我突然发现自己左侧的乳房里面有肿块。当我去找专家诊断的时候,听到了令我心惊肉跳的两句话:“瘤子,立即住院手术。”当时我心绪大乱,如五雷轰顶,我想到了最坏的后果,以为自己得了乳腺癌。拿着那张诊断证明我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泪流不止地走到了在外面等候的丈夫面前。他非常吃惊地看着我,因为平素的我在他面前总是表现得很好强,很冷静,从来没有表现得这么脆弱和无助。

但后来我发现他更脆弱。不是因为承受不了我的病情,而是因为太怕失去我。也就是在这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在他心目中的位置。许多事情都是我做完手术后朋友和家人告诉我的。在我住院前,他们单位同事打来电话问我:“郭虹,你们家发生什么大事了?你一定要告诉我们。”我问他们:“怎么了?”他们在电话里很紧张地说:“你家程新今天来单位了。他情绪低落,心神不安,脸色非常难看。他请了长假,还拿走了很多现金。我们从来没见过他这样魂不守舍的样子。一定是你家发生了什么特别重大的事情。”他同事的电话让我有些感动,没想到平时似乎自信清高又冷漠迟钝的丈夫会因为我的病情在同事面前毫不掩饰地暴露出他的坏心情。

我住院后等待手术的那些日子,他在我面前总是表现得很轻松,有说有笑的。但在我不经意的时候,他经常会忍不住呆呆地凝视着我发愣,那时我会从他的眼光中读到他对我的依恋和温情。这是我们结婚以来已多年不见的目光,也是我一直以来期待许久的目光。等他离开病房的时候,温习着他的目光我心里很感动,想流泪。那时候我在心里为自己祈祷,希望自己不是癌症。我有一种难舍今生,希望与丈夫重温旧梦的迫切心情。

后来我姐姐告诉我,他从医院回家后什么都不说,总是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愣,像个木头人。姐姐说没想到你的病让他那么伤心,他好像变了一个人,什么状态都没有了,看上去精神要崩溃了。如果你真有个三长两短他可能也垮了。

手术前,大夫征求丈夫对手术方案的意见,说如果是癌症要把乳房整个切除,问他的想法。他非常坚决地说:“一切从她的健康考虑,我不在乎她的身体手术后残缺不全和不美观,我只要留住她这个人,能继续和她生活在一起比什么都重要。”他发自肺腑的语言令当时在场的人都很感动。

我手术那天,开刀后躺在手术床上等着做切片化验结果。我丈夫站在化验室外面寸步不离地等着,他不停地看表,一秒一秒地数着时间。化验单拿出来了,当他看到化验单上“良性”两个字的时候,眼泪哗哗哗地流了下来。

那天我手术以后,丈夫非常高兴。他坐在床边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仿佛我们是初恋的情人。晚上他请医生和朋友们去喝酒,可能是手术前过度的紧张和手术后的大放松令我丈夫处在大悲大喜的反差之中,平时酒量很大的他居然喝了两杯酒就醉倒了。他摇晃着身体走到大街上,不小心摔了一跤。他站起身来高兴地对着来往的行人们大声喊叫着:“哎,你们快过来呀!我要请你们喝酒。谁来我都请!”那天他喝得酩酊大醉,最后被朋友们送进医院急诊室里打吊针,一向有风度又持重的他出尽了洋相。

酒醉时他对朋友们说,现在我才知道郭虹在我心里的位置,为了她的健康我可以放弃工作和所有的财产。朋友们开玩笑说,你不会是个情圣吧,凭你这么好的条件将来找个20多岁的年轻女人也不成问题。可他却非常认真地说:“你们不懂,那是我内心的感受。”手术后丈夫整天守在我的病床边。在医院的那些日子我也顾不得仪表和风度了。整日素面朝天,穿着一件桃红色宽大的旧毛衣,可丈夫看着我的毛衣非常高兴地说:“你穿桃红色的衣服很好看。”我发现人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平时我总是刻意打扮自己、费尽心机想引起丈夫对我更多的注意,结果恰恰令我非常失望。

出院后,丈夫似乎变了一个人,他主动要求陪我和儿子去丽江旅游,我们在一起照了许多照片。回来后他每张照片都仔细推敲,把效果好一些的挑出来说要放大。前些日子他陪我去看陈佩斯演的话剧《托儿》,这次和看蔡琴表演截然不同。他看得很投入,很认真,在剧场里哈哈大笑,前仰后合的,还说有这种活动很不错,以后要多出来看看话剧和演出什么的。有一天,他从外面抱回来一大堆希奇古怪的瓶瓶罐罐,说是花了好几千元从古玩市场精心挑选出来送给我的。我喜欢古玩瓷器,但一看他买回来的东西,我忍住笑对他说:“你上当了,这些都是假货。”可他一点都不沮丧,很开心地看着我:“管它是真是假呢,只要你喜欢就行了。”

丈夫的变化激发了我内心作为女人最温柔、最脆弱的东西。我不再是以前那么强悍和自主的女人了。我对丈夫多了几分敬佩,多了几分依靠。以前我觉得自己很独立,很自主,甚至觉得我随时都可以轻松地离开我的丈夫。但现在我却对他有了一份深深的依恋之情。我这次有惊无险的病情像一块试金石,终于让我看到了埋藏在我们彼此心里那块爱情的金碑。我已经不再把自己的事业和收入看得那么要劲儿,不再像平时那样把自己绷得紧紧的像根要断裂的弹簧。现在只想平心静气地好好享受丈夫对我的关爱和体贴,这种小女人被大男人呵护的感觉太好了。

爱情故事书合集汇总篇七

女孩和男孩有同样的爱好——听广播。于是一次特殊的机会他们成了播友,女孩发信息想要认识男孩,其实最初的想法是想通过男孩认识另一个男孩,是天意弄人?他们却成了朋友,其实这是类似于很多交友故事没有什么新鲜,但他们就是通过交流认为彼此已经是对方感情的寄托了,至少女孩这么想。于是在七个月后女孩去见了男孩,表面上很好,因为那一夜女孩给了男孩他想要的,那是第一次见面!而那是女孩的第一次!回去后,女孩吃了避孕药。从男孩那里回来后,女孩知道结局——分手。因为这是预料中的事,女孩很不漂亮!女孩骗自己男孩其实是爱她的,但事实上他们根本没有感情基础。男孩故意躲着女孩,要么不联系,联系就是吵,女孩每次都会说:“你累了就休息吧。”然后是伤心的'挂断电话。一个月以后他们分手了。

分手那天女孩哭得很伤心,想了很多:其实因为内心的寂寞他们一直都处在虚拟的空间,寻找心灵的安慰,所以幻想着,后来走到现实中他们根本接受不了。女孩长的很丑,是因为脸上的痤疮,女孩自己看了都觉得超恶心!所以丑女注定是没有爱情的眷顾的。这是分手的主因。女孩之所以爱着男孩是因为那一瓶红牛,女孩起痘是体内火大,男孩很细心,晚上在女孩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红牛送给女孩,真的那一刻女孩感动了,眼里有了幸福的泪花在打!男孩的体贴是这个丑女孩最大的幸福!于是女孩从那一刻开始就决定要嫁给这个她并不了解的男孩。回来后,女孩说:“我想你!”男孩说:“我也想你呀!”在那一刻,女孩的心里很凉很凉!因为女孩的感觉告诉自己分手的时候到了。为了延长男孩的那份假情意,女孩说话是处处小心,每次男孩要爆发的时候,女孩总是会说:“你累了就休息吧。”

女孩害怕男孩说出心里的话——分手。因为女孩已经深深的爱上了男孩。“相思是一种病”,女孩知道自己无法自拔,她在努力争取,希望有一天男孩可以接纳她,可是这也只能是幻想。男孩说自己终于崩溃了,女孩哭了,很伤心很伤心。女孩的手机里一直都有一条信息是这样的:好想有个男人爱我,可是我身上的爱情会是真的吗?女孩的眼睛哭红了也哭肿了。身体软弱无力。女孩关机又开机,女孩把关于男孩的信息全部删除,是要彻底忘掉!但那其实不是很容易。女孩会不自主的想到男孩带给她的快乐,幸福。眼泪就会不自主的流,眼睛一次一次的红又一次一次的肿。男孩说他甘愿承担所有的不对,可这种压在心里的情感是说一句话就可以全部删除的吗?女孩流着泪写到:“你还是那么可爱!这不是你的错,情感这东西是种很微妙的。我没事的,只是陷的有点深,需要时间来让我作心里调节,女孩的眼泪是专门为爱呀情呀的而生的,流泪有益健康!哈哈。”按发送,女孩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

爱情故事书合集汇总篇八

爱是。

人生。

的本性,就像太阳要放射光芒;它是人类灵魂最惬意,最自然的受用;没有它,人就蒙昧而可悲。没有享受过之欢乐的人,无异于白活一辈子,空受煎熬。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

爱情。

故事_感人的爱情故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那次回家,母亲闲聊时给我讲起她和父亲的陈年旧事。

那年刚过上寅吃寅粮的日子,父亲偏又染上了赌瘾:母亲就耐心地劝他,白天还要做工啦,身体要紧啦。

父亲不听,有时赢了钱,就喜滋滋地往母亲手里塞。

母亲跑得远远地,说,脏手哩。后来父亲钱输光了,就开始偷家里的米,先是一把一把地藏在口袋里,然后一点一点往裤卷里装,一年的口粮很快就输光了。

第一次米缸见了底,父亲也慌了神。但还要索性再去赌一把。

母亲一边帮他装最后的一点米,一边流泪说,输光了,你总回心转意了吧。

父亲回来时果真输了个精光,在母亲面前痛哭流涕:“你怎么就不跟我吵呢?并发誓要剁去不争气的手指。”

母亲不舍,一把抱住说:“手指还要干活儿哩!”

“那你是不是很爱父亲?”我问母亲。

母亲不好意思地笑着说:“什么爱不爱的。”说完,又开始低头缝制父亲的棉鞋。

“那父亲是不是很爱你?”我依然纠缠不休。

母亲白我一眼,竟很为难地轻轻地吐出了那个字。

听到母亲的声音不太自然,甚至有点别扭,我笑了。

“他送过花给你吗?”我仍追问不停。

因为我总爱将爱情和鲜花联系在一起,母亲很干脆地说:“送过!”

我问,什么花?母亲答得飞快:棉花!

我笑得喘不过气来。

但母亲的确很喜欢棉花。她说棉花暖和,而且可以卖钱过日子。

接着母亲很认真地说,就在那年,父亲开始顾家,开始安心地种地了。

其实我知道,母亲和父亲之间,根本不可能经历风花雪月的爱情。他们只是靠了媒婆的撮合,就走进了婚姻。这一过就是40多个年头,像是母亲手中的针线,紧密地缝着他们牵手共度的每一个日子。

我问母亲,你有没有想过离开父亲?母亲坚定地摇头,没有。

我有些不解地说,但他那时很对不起你啊。

母亲回答,两个人说什么对得起对不起的!

那一刻,我被深深地打动了,因为母亲的死心塌地。一直以为,爱情是世上最没有把握的东西,至多只是生活中的一束阳光,一滴雨露,一阵春风。不想,爱情却应该是一生的交付和给予,无怨无悔,倾心倾力。

前几日,一位女友在电话里告诉我,她离婚了。声音很现代,没有半点的疼痛。

我依然记得那年情人节,她抑制不住满心的。

幸福。

和陶醉,跑过来冲我说,天啊!他送了我99朵玫瑰!此后,女友就开始了她的爱情,一发不可收拾。

“爱情?鬼才信!”女友的声音渐去渐远,像是一切遥远的记忆,丢进了风里。

突然间,我记起母亲的那句话:只要你好好地待他,没有过不好的日子!

1996年,在东北一个简易的乡村秧歌队里,他们相识。不久后,两个人便成了舞台上最默契的搭档。

他们唱二人转,她是俊俏的小媳妇,他是潇洒的大丈夫。她围着他转,扇子飞舞,长辫轻摆;他跟着她唱,嗓音清朗,温柔典雅。两人目光交接,如水如电。

就那样爱上了。1997年的冬天,在东北一个小村庄,在远离村子的稻田边上,在一间临时建起的土坯房里,她做了他的新娘。

那一年,他27岁,英俊,帅气;她58岁,瘦弱,苍老。这一对在世人眼中不伦不类的夫妻,在此后的9年里,受尽了种种的非难和折磨。他们被各自的家人逐出家门,无家可归。

家里惟一值钱的东西是一个小收音机,每天干完活后,俩人就一起听收音机。就这样一间简陋的屋子,也被人一把大火烧得干干净净。

但是,这一切的艰难都不能拆散他们。他把这个大他32岁的女人,当成了手心里的宝贝。

他用打工赚来的钱,给她买漂亮的衣服;她爱吃的东西,多贵他都舍得买;她生气时,他会唱歌哄她;他甚至送她去整容,去掉她脸上沟壑般的皱纹。面对所有人的反对,他只说:只要我一个人疼你就够了。

他就这样,疼了她20xx年。20xx年,多少门当户对的婚姻破碎散场,多少才子佳人分道扬镳,可他们,在亲人反目、生存艰辛之中,仍然坚定地爱着,疼着,幸福着。

她叫马玉琴,他叫李玉成。那天,在电视直播现场,他的左臂始终揽着她瘦弱的肩,右手紧紧握着她的手,他温柔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的脸。那目光里盛着一种刻骨铭心的东西,是所有爱过的人都明白的,叫爱情。

有观众提出一个很残酷的问题,说如果有一天,马玉琴老了离开人世,李玉成该怎么办?

针对这个问题,他们给彼此写了答案,主持人当场宣读了。

马玉琴说:你交给我的钱,我都给你攒起来了,等我死了你再找个老伴吧。

李玉成说:我以后不和你吵架,不惹你生气,我希望你能活一百岁,那时我已经七十岁了,就不需要找老伴儿了。

那一刻,我坚韧的心,终于被一种柔软的情愫打动了。

很多年前,莎翁曾说过:我决不承认两颗真心的结合会有任何障碍,一切开脱之词都会让爱情蒙羞。多年以后的今天,她和他,这一对跨越世俗隔阂的爱人,用他们坚定的深爱的心,给这句话做了最好的注解———情比金坚。

认识他时,她29岁,因为腿疾,二十多年来她根本不曾体味过爱情真正的滋味。他32岁,父母双亡,为供两个妹妹。

读书。

至今未婚。

为了这桩婚事,她父亲答应给他们一套装修豪华的房子,在公司里为他刚毕业的妹妹安排了职位,条件是:他必须照顾好自己行动不便的女儿。

他是个温和的男人,不大说话,却很细致。他为她洗澡按摩,把她从六楼上背下来,推着她去看海,甚至,逼着她每天早起锻炼,哪怕只是扶着他勉强走几步。

所有的人都说她运气好,遇上这么温柔体贴的好男人,不知道是几世修来的福气。

她听了,淡淡地笑,心里并不觉得亏欠他。男人没有文化,不懂文学不懂艺术,更不懂得她的心。他们在一起,连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

婚后第三年,父亲的公司因为投资失误,所有的资产都被抵押了出去,包括他们住的房子。父亲一急之下,心脏病突发,竟撒手而去。

男人带着她,在市郊租了一套很小的房子,光线很差,电脑接不上宽带。她走不出去,平时的工作就靠网络,跟男人说了几次,让他找电信局的人想办法。

每次男人都答应得好好的,但是转天,又总是把答应好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那段。

时间。

男人变得特别忙碌,晚上她睡醒一觉了,还不见他回来。

终于,在她又一次洗脚时不小心将脚盆弄翻,眼看着漫延到床上的水,将床单被褥一点点浸湿,她的心,也一点点地冷了下去。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更何况,他们原本只是相互交换,而今,她没了筹码一无所有,他当然不会再顾及她,要飞出去找自己的路了。

那天晚上,她拟好了离婚协议,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等到九点,男人仍然没有回来。她突然就很愤怒,再也没有耐性等他回来,打电话让表妹来接她。

表妹推着她,从那条街走出来,正要打的,突然,在街角的地方,她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她呆呆地看着,泪水不争气地涌了出来。表妹早已失声喊了出来,姐夫,你怎么在这里?

她泪流满面。这爱之水,是从心底流出的,每一个分子,都浸润着他浓浓的爱,是她享用一生的爱之水。

爱情故事书合集汇总篇九

朝你的城市走来。

今天夜晚。

语言秘密前进。

直到完全沉默。

完全沉默的是土地。

传出民歌沥沥。

淋湿了。

此心长得郁郁葱葱。

两个猎人。

向这座城市走来。

向王后走来。

身后哒姆哒姆。

迎亲的鼓。

代表无数的栖息与抚摸。

从不说话。

向你的城市走来。

是我的两只眼睛。

爱情故事书合集汇总篇十

总记得,你总叫我宝贝,不管在人多或人少的时候。

总记得,每次吵架,不管对与错,你都会很耐心的哄我。

总记得,每次坐摩托的时候,我抱着你,你总会时不时的腾出一只手握着我的手。

总记得,有时总会很赖皮的趴在你身上,让你摇着我,你总会毫无怨言的宠着我。

总记得……。

曾经的那些甜蜜,曾经的那些美好,难道只能是曾经,只会是曾经吗?

时间真是一个奇妙的存在,它让你的那些曾经都在时光的慢慢流逝中被遗忘,被淡忘。

真的在一起很久了吗?

好像只有四年而已,其实不久,可那些甜蜜、美好,早已没有了当初的身影。

想想婚姻真是挺磨人的。

有时都会感到悲哀,呵呵,四年……。

心情不好的时候,心会流泪。

好在,还有些残缺的记忆还会在失落的时候给自己一点温暖。

好在,自己还记得那些甜蜜的时候,用文字简短的记录下来。不开心的时候,拿来回味回味。

真怕有一天,以前的那些甜蜜都会被自己遗忘。

真怕有一天,没有一些值得自己回忆的温暖片段,支撑自己走下来。

真怕有一天……。

在婚姻的路途中好像有点累了,有点迷茫了。

有多久,没有感受到你给我的幸福与温暖。

有多久,没有感受到一次收到礼物时的惊喜。

有多久……。

生活总是需要调剂的。

在彼此走过的道路中,也许你变了,也许我变了,也许我们都变了。

生活为何总怎么折磨人?

真的好希望自己有那么偶尔的一次也会像她们一样。

可,我能等到吗?能等到吗……?

爱情故事书合集汇总篇十一

那些在青春岁月里的。

爱情。

懵懂的青涩,永远是记忆中最初的美好,也许还会心痛,还会心酸,但是内心的那股悸动就成了一种叫永远的东西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初恋爱情故事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1.我要笑着忘记你。

十六岁,你送我一只蓝精灵。

十七岁,你送我一张莫文蔚的cd和一束百合花。

十八岁,你给我了一个拥抱。对我说,蓝妹妹,好好生活。

骄傲如我,扬着眉忍着泪,假装不在乎的拍掉你放在我肩膀的手反驳,谁是你妹妹,我不是你妹妹。

直到你坐着的那班飞机离开地平面,离开这个城市,我才卸下所有的伪装,转过身哭的无法自抑。

乔之昂,你走后,我便发誓,我一定会忘记你,笑着忘记你。

于是,从那以后,我便真的很少哭。

高一下学期,我开始喜欢朝学校旁边的c大跑。

安歌每次看到我都会一脸贼笑,小丫头,又来选夫。

我没好气的横他一眼,上次他去学校看我,刚好看到一个男生在对我表白我拒绝。男生当时受伤的问为什么。

我实在想不到理由,抓抓头对他指着旁边c大的方向,一本正经胡诌,我有喜欢的人了,那个人就在c大。

自从这事儿被安歌抓到把柄,只要我朝c大跑,他便拿这事儿揶揄我。

其实每次我都挺想暴力解决他的,但碍于站在他身边的你,我不得装出一副可爱豪迈的样子,手一挥,本姑娘来混饭吃。

你是安歌的好哥们儿,上次你和他一起去我学校找我的。但你不但不和安歌一起揶揄我,反而每次都会笑眯眯的帮我解围,蓝妹妹,你来的刚好,今天餐厅里又有你爱吃的蒜香鸡翅和酥皮汤。

c大的伙食是出了名的好,我坐在餐厅里吃的满嘴流油。安歌说,真没淑女相。

你替我辩解,毫无顾忌,大大方方,这样很可爱啊。

我立马仗势欺人狐假虎威,斜睨安歌鄙视道,听到没!你这种莽夫根本不懂美的内涵,乔之昂这种校草的审美才是大众追求的真理。

乔之昂乔之昂,没礼貌。安歌又伺机训我,是之昂哥哥。

这次你也笑眯眯的配合,是啊,蓝妹妹,管你饭这么久还没听你叫声哥哥。

我们没什么亲戚关系,乱叫哥哥很肉麻。我正经解释道。

而且!不要叫我蓝妹妹,真的好!难!听!我挥舞着手臂再次抗议。

你笑,怎么会,蓝精灵里的蓝妹妹多可爱,而且我第一次见你你带了顶白帽子,穿着蓝外套,活脱脱的蓝妹妹。

我一点都不喜欢蓝妹妹,我鼓着嘴抱怨,爱哭鬼,爱惹是非鬼,什么事儿都拖累别人。

安歌也难得与我站同一条战线同意道,是啊,微蓝一点都不像柔弱的蓝妹妹。

接着他话锋一转,你没见她在c中那横行霸道的样儿,吃饭有人洗碗,脏衣服有人抱走,身边天天跟着一群男男女女前呼后拥,跟一慈禧太后似的。我真怀疑她给c中那些小男生女生吃了迷魂药,要搁我身边我早揍丫了。

切,这是人格魅力。我高傲的冲安歌挑眉。

安歌冷哼一声,不再和我计较。你在旁看着我俩斗嘴哈哈大笑。

我偷偷的看你开怀大笑的模样,心上繁花叶茂。

乔之昂,其实不是我不喜欢学校里的男生,实在他们无法和你相较。

你的身上,有清风霁月的明朗,面容有风轻云舒的俊美,笑起来,仿佛冲破云层的阳光。

你看我开始说的那句“我有喜欢的人,那个人在c大”真像一个预言,一语成戳。

你走之后,安歌再没有肆意地在我面前玩笑了。每次见到他的时候,总能从他的眼神中读出小心翼翼的关切。

微蓝,你还好吧?

第一次,安歌这样问我的时候,我的眼泪瞬间就在眼眶里充盈,满满的一汪。

我猛然甩甩头,让几乎马上就要掉落出来的泪水缤纷地摔碎在地上,狠狠地。没有任何留恋的。我不要流泪。

很好啊,我哪有不好?你看,不是好好的。我冲着安歌裂开嘴,勉强挤出笑容来。

你好就好!安歌说。

我说过,要笑着忘记你,我一定做到。

这个问题真可笑,我竟然回答不上来。而你显然也不能给我答案。

我不要堕进那些烂俗的情节故事里。我,罗微蓝,选择一条更辛苦也更彻底的方式:我考进了c大。我要每天面对着你所熟悉的环境,每天目睹曾经和安歌、你一起度过的每一片时光,我要在那时光的浸泡里逐渐脱掉长长的尾巴——我不要尾巴,我不要当美人鱼。

时间。

一直在和我赛跑,我跑的很辛苦,然而我就要跑赢了。

在见到安歌的时候,有时甚至想不到你了。

安歌上了c大的研究生,他可以继续和我同在一个校园里。这对于我来说,也许是好事,也许是坏事。但——安歌是为了我。

夜晚的c大校园静谧得如同远方天籁。安歌约了我,我们在篮球场上缓慢地散步。安歌少有的沉默着。微蓝,现在没有了乔之昂。也许,我可以代替他照顾你。

听了安歌的话,我并不吃惊,但我没有接受。不是安歌不好,不是安歌不如你,而是——如果那个代替你的人是他,那么,你就永远会成为我生命中的阴影,怎么也抹不掉了。

我把这个理由坦然地告诉安歌。

安歌沉默许久,终于笑着回答:微蓝,你长大了。我相信你能照顾好自己。

再不需要说什么。

每一段感情的历练都会使人成长,那种成长是被迫的,是不能挽回的。一个倔强的生命,越是有着鲜血淋淋的内心,越是能绽放出如花的笑靥。

《致青春》上映的时候,我去看了。一个人去的,没有人陪着,安安静静地看完了。很多人都喜欢郑薇,我也喜欢,能够那样勇敢、单纯、不顾一切去爱的女孩子很少很少,在如今的大学校园里几乎已经灭绝。

我欣赏那个角色,但我不会像她那样做。如果我可以像她,那也许我和你的结局会是美好的。你那么善良,那么心软,绝做不到像电影中的陈孝正那般无情吧。可是,我没有。我期待着一份自然而然的感情,就像瓜熟蒂落、水到渠成,在此之前,我可以欣然享受,可以安然听命,可以放纵心思,可以继续当安歌嘴里的那个放纵的惹是生非的蓝妹妹。

我倔强,我不够勇敢,但你一早就知道我了,不是吗?

安歌也知道我,所以他的安慰才那么郑重其事,甚至要以身相许。

时间过得太快了,快的让人目不暇接。

新学年开学之后,我有资格被人叫作学姐了。

多有意思啊——想当初我那么憧憬着的地方,那么仰慕着的学府,还有我牵挂着的你——都在这里。

想当初的一切都很美好。

我被舍友拉去参加学生会的迎新活动,人很多,我搬着一把椅子挤过人群。

学姐,这种事情让我们做吧。一个男孩子的声音,清脆、干净,充满阳光的味道。我听到他的声音立刻诧异,回过头去:弯月似的一双眉眼笑眯眯地看着我。学姐,我叫常韵州,是经管系的新生,请多关照。

清风霁月的明朗,云淡风轻的笑脸,刚刚脱离稚嫩的略带羞涩的声音——常韵州,一份熟悉的带着特殊味道的气质从他身上发散出来,完全覆盖曾经的记忆。

你好,常韵州,我是罗微蓝,经管二年级。很高兴认识你。

走在前面的完全陌生的背影和那清澈、透明的声音一样,是新鲜的内容。

我终于忍不住扬起嘴角,我的陈旧的记忆开始容纳进新鲜血液,这是真正崭新的开始了。

我平生第一次收到女孩子的礼物是一条围巾,墨绿色的,不是纯毛线的,摸上去有些硬,针法也不够精致,但很暖和。围在脖子上,毛茸茸的,还有一股淡淡的清香。

我想要一条这样的围巾已很久了。那年,我16岁,上初三,开始讲究穿戴了。我有一件很漂亮的咖啡色羽绒服,里面套一件红色的毛线衣,鸡心领的,很好看。

美中不足的是,我缺少一条围巾,既保暖,又能搭配出效果来。可是我的母亲不会毛线活,在我的印象中,那似乎是年轻女孩子的专利,班上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擅长此道,一对银针或竹针,一团毛线,在修长手指的摆弄下,缠缠绕绕,上下翻飞,还不耽误聊天,真是神奇。我一直为没有一个姐姐而深以为憾,否则,我也可以有一双漂亮的手套,或者一条暖和的围巾了。

这时,教室门突然被推开了,随着一股寒风进来的是英子。她的脸冻得通红,搓着手,可能是回来拿什么东西的。

那一瞬间,我的脸“刷”地一下红了,想扯下围巾放回去,却已来不及。我窘迫极了,将围巾抓在手里,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英子一愣,随即好像明白过来,脸一红,冲着我笑了笑,说:“天太冷了,我回来拿手套。”说完,从桌洞里抓出手套就匆匆走开了。

不过,当时我就有一种直觉,英子肯定是不会说出去的。怎吗说呢,一是因为她和我外婆是一个村子的,相距也不远,两家的关系很不错。

另一个原因是,我觉得她好像一直对我有好感。比如说在课下她经常问我。

数学。

题;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几乎天天都能不经意地碰到她;在我忘带课本的时候,她会悄悄地将她自己的书递给我,然后和同桌看一本;每次发下的。

作文。

本,她会不声不响地拿过我的本子读我的作文……所以,就有个别好事的男生常常开我的玩笑。我总是一笑了之。

那时的我,瘦瘦的,其貌不扬,还有些腼腆,除了学习成绩好一点外,别无他长。而英子呢,高高的个子,削肩,蜂腰,瓜子脸,尖下巴,肤色白皙,的确是个美人胚子。惟一让人遗憾的是她走路的姿势不好,有些罗圈腿,还仰着脸。在我们当地有“低头汉子仰头婆”的说法,是说这两种人都是性情乖戾的人。事实的确如此,英子是班里有名的“小辣椒”,口舌伶俐,得理不饶人,很多男生都对她敬而远之。我自然更是没往别的地方想,平日里连话也很少跟她说。

但不管怎样,再见到英子时我还是有些不好意思,但英子却像什么都没看见似的,跟同学说说笑笑,连瞅都没瞅我一眼。我的心才慢慢放松下来。

过了几天,下午放学后我因事耽搁了一会儿,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急急往家走。刚出校门口,听见有人叫了我一声,回头一看,竟然是英子,她站在路旁,自行车支在一边。

我疑惑地停下车子,看着她,还没等我说话,她快速地从书包里掏出一个鼓鼓囊囊的红色塑料袋,递给我,说:“给你。”说完,脸一红,推起车子急匆匆地走了。

我一愣,打开袋子一看,是一条墨绿色的围巾,毛茸茸的,在寒风中竟像火一样灼痛了我的手指。我飞快地将围巾塞进书包,又前后看了看有没有人,才跨上车子飞一般向家中奔去,心在怦怦直跳。

我不敢想下去了,又一次脸红心跳起来。我将围巾围在脖子上,穿上羽绒服,对着镜子反反复复地照,确实很好看。

但那条围巾我从未在别人面前围过,甚至连父母都不知道我有这样的一条围巾。那是青葱岁月里的一个秘密,属于我一个人的,当然,还应该有英子。

好在,很快就初中毕业了,我考上了师范学校,英子去了一所职高,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那条围巾,后来由于家中盖了新房,搬家后也就不知所终了。我也渐渐将它给淡忘了。

那一瞬间,我倏地想起了青葱岁月里的那条绿围巾,还有英子那双星星般闪亮的眼睛……。

我明白了,这就是爱的感觉吧:甜蜜中带着那么一股酸涩,却又是那般纯真,美好。

爱情故事书合集汇总篇十二

这座城市不会亏待任何一个努力的人。我们看上去什么都有了,可却没有了共同语言。既定目标的达成让我们都有一点疲顿,日复一日机械的生活更将我们的热情不知不觉地吸掉。

上午八时,照例出门上班。刚上中巴,一场没有预兆的暴雨突来,我习惯性地掏出手机,给绿果发了条短信:上了车才下雨,运气不错。

除了qq电话,我和绿果每天还互发很多短信。其实大多是些毫无意义的废话,比如我出门上班了,今天433上人不多;有时甚至就是两个字:醒未?……像若干年前对苏葛一样,我雀跃急切地让绿果分享或分担我的一切。

她也热烈地回应我,告诉我她在干什么以及她的心情。我们熟悉对方的起居饮食,如同生活在同一套房子里。而绿果,不过是我素未谋面的同事——我在深圳总公司,她在北京分公司。认识缘起于公事,后来不知怎么渐渐偏离了轨道,变成如今这种奇异亲密,甚至有点相互依赖的暧昧。

快下班时,苏葛给我电话:今天有应酬,我不回去吃饭了,你自己解决吧。

一个星期里,这样的电话总有三四个。我曾建议过她不如回家吃饭才给我电话,她幽幽地说,如果那样的话,我们说话的机会就更少了。

我当即噤声。我不想触及这个尴尬的问题。

回想起与苏葛的郎情妾意你侬我侬,真真恍如隔世——俩人天天腻在一起耳鬓厮磨,通宵达旦喋喋不休说很多肉麻的情话,未来被无限放大,经常被自己添油加醋的想像弄得激动不已,直至铁了心牵着手一起钻进笼子里,这才安定下来。

大局已定,婚后我们便将精力放在工作上。我是做技术的,忙起来没日没夜地泡在公司里;苏葛从秘书提为华南片区域经理,整天在外出差,我们可以十天半月见不上一面,所有的交流只是电话里匆匆的几句。

这座城市不会亏待任何一个努力的人。短短两年,当初嘴上的海市蜃楼已成现实,我们有了一定的职位,在高尚住宅区供了楼,正计划着买车——看上去什么都有了,可却没有了共同语言。既定目标的达成让我们都有一点疲顿,日复一日机械的生活更将我们的热情不知不觉地吸掉。

于是眼睁睁看着时间慢慢在我们中间划出了一道裂痕,并且越来越宽,越来越空洞。

甚至连做夫妻那档子事,也越来越像某种运行程序。

我们不过29岁,结婚4年,生活却像一截行将燃尽的蜡烛,逐渐黯淡下去。想到这,心里便有隐约的沮丧。

可四下里一环顾,发现原来我们这样的夫妻并非特例,心下稍安。时间一长,倒也习惯了这种合租似的生活。

回家也是百无聊赖,不如跟公司里那班单身同事去吃川菜。

一坐下来便发短信给绿果:又跟同事在外面吃饭,你呢?

她回过来:在家里等着商场送冰箱来呢,说好五点送来的,现在都七点了还没影。

我不停叮嘱她:你让工人小心一点,搬运时倾斜度不能超过45度,外包装别扔,下次搬家能派上用场。还有,冰箱买回来要放一段时间才能通电,你明天再把插头插上吧。

这一顿饭吃得很不安生,一直在不停低头发短信,惹得同事很不满。

吃完饭回到家,意外地发现苏葛已经回来了,坐在厅里看电视。

这么早。我说。苏葛客气地笑:是啊。我觉得无趣,讪讪地走到书房,坐在电脑椅上发呆。

干嘛呢。苏葛的声音忽然在背后响起,吓了我一跳。我掩饰,没什么。

苏葛挤进电脑椅,紧贴着我坐下,搂着我的脖子。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亲热了,我稍稍怔了一下,也伸手去搂她的腰。她身上沐浴后的清香令我迷醉,不由把头埋在她身上,深深呼吸。

最近真是太忙了,很久没陪你,你没生我气吧?苏葛低低地说。

这久违的柔情让我再次怔住,这一刻我想到的是绿果。坐直身子,我用毫不在意的笑掩住心里的不安,说,怎么了,都老夫老妻了还说这样的话。苏葛说,为人打工只能身不由己,有时真想换份工作。

我轻声说,你是太累了。

她忽然抬起我的脸,肆无忌惮地吻下去。我被这突如其来的激烈吓了一跳,本能地回应,唇舌纠缠时,欲望的潮水涌遍我全身,绿果渐从脑中消失。

那晚我们的激情如禁锢已久的火山淋漓喷发。当身体从快乐的巅峰落下,苏葛蜷在我怀里,像只娇柔的小猫,让我心里泛起一股爱怜,将她紧紧搂住。

这一刻我知道,我还是爱她的。

第二天一早,绿果见我上线,发来一句话:我有点想见你。

这一天就这样神思恍惚地过了。临下班接到苏葛电话,我说,又不回家吃饭是吗。

她的声音出奇温柔:不是,你有空吗,我们去“老树”吧。

看着坐在我对面沉静的苏葛,我掩饰住心虚,殷勤地往她的咖啡里加糖。苏葛搅着咖啡,低头轻声说,我想辞职休息一段时间。

我吓了一跳:怎么了,工作不开心?我以为你昨晚不过随便说说。

她还是低着头不看我:我觉得自己这个妻子当得很不合格。

何必呢,左右也是打工,东家西家无甚分别。我说,你做到今天这个职位不容易。

苏葛忽然抬起头:家文,我们生个孩子吧。

她却不再说话,低头默默喝咖啡。

那天后苏葛再没提过辞职的事,我想她是一时冲动吧。

但她确实是有些变化,比如出差、应酬少了,晚上经常乖乖呆在家里陪我看她以前绝不看的足球。

我做贼心虚。精明的苏葛想必早已洞若观火,这样的怀柔战术真是让我动弹不得,连发短信都要敏捷地寻找合适的时机。

而敏感如绿果,又岂会猜不到我锐减短信背后的隐衷。上班时我们一如既往地在qq上聊天,表面上仍是无话不谈,但下班后她不再主动给我短信,我给她她也未必回。

这两个女子,令我惶惑、汗颜。

这天下班前苏葛给我电话:我有应酬,不回家吃饭了。我说好,心里很高兴——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跟那帮家伙出去fb啦。

酒桌上喧嚣非常,我喝了很多酒,多得都有点高了。席散已近晚上11点,坐在回家的车上,我忽然很想走走,便要的士在离家不远处停下来。

我喜欢这条通往小区的路。路两边是茂密的小叶榕,树下围着竹篱笆,绿草如茵。一些情侣坐在树下或低声说笑或相拥亲热。每次看到这些场景我都会心里一动,想起我与苏葛的当年。

一辆黑色小车悄无声息地在我前方停下,模糊看到开车的男人将脸凑到坐在副驾驶位的女子跟前,女子做出拒绝的姿态,男人也不强求,伸手替她打开车门。

那女子的衣着、身材、姿态,跟苏葛都很像。对,她就是苏葛,我的妻子。我发誓我绝对没看错,因为这一刻我的酒意完全退去,脑子如浸过冰水般清醒。

我快走几步,哑声叫:苏葛。

她转过头,我看到一张惊慌失措的脸,在暗夜里苍白如纸。

我后悔为什么那天要去喝酒,为什么要那个钟点回来,又为什么动了走路的念头。我宁愿不知道这一切。

既然孤寂的我会与绿果陷入暧昧的文字游戏,同样孤寂的苏葛与人发生感情纠葛又何足为奇。她哭着告诉我,与那人不过是一时激情,怎可能拿我们的幸福婚姻作筹码,她早已无法忍受面对我时那沉重得喘不过气来的愧疚。之前她的转变便已是下定回头决心,那晚是他们最后一次约会。

我相信她说的每一个字。我没资格不信。我决意忘掉她的这一段——不忘又如何,我们互为对方左右手,存在的时候没感觉,若是砍掉,必将痛彻心肺。

我与苏葛恩爱如初,失而复得原来会教人珍惜。我们找回了初恋时的缠绵,但说得最多的,还是将于明年夏天降生的孩子。

至于绿果,我们依然保持着朋友间的联系,只是再没提过见面的事。

爱情故事书合集汇总篇十三

有情饮水饱,真正的爱情能穿越一切苦难。真爱无敌,苦难只是一首小插曲。

无法释怀的初恋情殇。

7月29日,家住长沙市火星小区的张傲雪意外地接到一个电话,从此她平静的生活掀起了波澜。

电话是大学同学程明豪打来的。程明豪大学毕业后,到美国圣何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于7月回到了长沙。他在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创办了一家新材料公司,几年工夫,资产就达数百万。年仅32岁的程明豪成了个名副其实的“钻石王老五”。

207月的一天,程明豪上网时无意中进入了中国同学录网站。他登录进去,突然发现一个令他魂牵梦绕的名字———张傲雪,那一刻他的心猛地颤栗起来。

大学时代,程明豪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结识了美丽的张傲雪,并爱上了她,只是当时他家境贫寒,且没有英俊的外表,所以只好把那份激情投入到学习中,他想证明自己是个强者,引起张傲雪的好感,但她却对他毫无感觉。

直到程明豪考取了圣何塞大学,获得了全额奖学金,他才有勇气向她表白。赴美之前,程明豪把为她写的却没有寄出的信全部交给了她,张傲雪显得很惊讶,她淡淡地说:“我只能说声谢谢你。”程明豪信心十足地说:“傲雪,我考美国的大学是为了你啊!你等着我,我一定会有所成就,让你幸福的!”谁知张傲雪摇摇头:“我已经有男朋友了,我们彼此相爱。希望你以后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望着张傲雪断然离去的背影,程明豪心如刀绞,他大骂自己是个笨蛋,居然连心仪的人另有怀抱都不知道。他冲着张傲雪的背影喊道:“我一定要得到你!”程明豪留学期间,不断地给张傲雪写信,倾诉自己的爱意,但她只回过一封信,希望他另择芳草。由于张傲雪刻意避开,程明豪失去了张傲雪的联系方式。

爱情故事书合集汇总篇十四

儿时,你小巧玲珑我玉树临风。

这年,你以优异的成绩{所就读该校}落榜了{省重点高中}。

今年,轮到我考高中了。成绩突出的我令父母老师紧张不已。在一次母亲与老师的撮合下,你答应辅导我复习!你总是孜孜不倦地为我讲解,我却总爱目不盯地望着讲解中的你!

今天,你已远去不知在何方我却还有许多话不曾讲……。

爱情故事书合集汇总篇十五

只有细水长流才会有相濡以沫的爱情。即使人人渴望,但是宁缺毋滥,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爱情故事集,希望对你有用!

我知道,在那颗名为“爱”的种子,在我的心里发芽的时候,我就输了,输得心甘情愿俯首称臣。

和你分手的第一个夜晚,我假装很开心的样子,依旧和朋友们开心的玩耍,回到家,锁上门,我真的忍不住了,无声的呜咽起来,像一只受伤的小兽,边哭边回想,你送给我的巧克力,你和我一起并肩走过的幽静小道,你和我一起坐在地上仰望过得星空,你和我一起淋过的那场大雨,你吻过我脖子的唇,想着想着我就睡着了,第二天也就理所当然的迟到了。

和你分手的第三个夜晚,我听了一整晚的“不要在我寂寞的时候说爱我”

和你分手的第四个夜晚,我替我的朋友像你告白,我以为我可以跨过这道坎了,没想到在看见你的那一瞬间,我的心又开始猛烈的跳动,但是我还是指着朋友说出了,她喜欢你,这四个字。然后走了,朋友问我你说了什么,我说他什么都没说。

这是思念你的第1532天,我真的很想你。

自从那晚之后,我喜欢过的每一个人都很像你,却都不是你。

与他的相遇是我人生中中大的喜事,亦是我最大的不幸。

我和他的相遇是在同一家公司里,我是一名小小的会计师,他是财务总监。那时他就像一个神一样,高高在上,我是个凡人无法接近。可谁也不知道我爱他他得有多久,在他与他的前妻赌气离婚后便娶了我,那时我也急着结婚。机缘巧合之下我们结成了。可能当时只是为了气他的前妻。只是我没有想到他给我的第一句话是千万不要爱上他,否则他痛我也痛。只是我不知怎么了,每天都想和他说话,每天都想见到他。直到一个多星期后他的前妻回来了。虽然他们已经离了,但是他依然爱着她。我就像一个傻子一样,苦苦的期盼着他能回头能多看我我一眼。然而他却没有,只是把我当成气他妻子的工具。

默默地我知道了也看淡了,主动的和他说若是你想离婚我可以成全你。可是他却说“我不会离的,除非你想离”。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就是不想和他分开,也许我是真的爱上他了。

爱是自私的,我无法忍受他和他前妻纠缠不清,有一天他前妻主动私聊我,还说了一大堆。我只觉得我像一名小三破坏了他们的感情,只是一开始我并不知道他有前妻。这一切仿佛都是我的错。我开始回避他,只是他一次次的靠近,心软了,觉得就算是小三我也要争取得到他。从小好胜心就强的我,不停地努力,甚至瞒着他见了他前妻,面对挑衅我只说我唯一的武器就是我现在拥有他而你没有,你拿什么和我争。

慢慢的我得到了他的心,和他一起讨论工作上的事情,过了一段自我感觉很美满的日子。但是,某一天在我出差的时候,为了给他惊喜我提前三天回家,却看到他和他的前妻在我们的婚床上欢爱,我的心都碎了。他看我的眼神是那么的惊讶。我知道我们的婚姻完蛋了。我选择了默默的离开,离开那个伤心的地方,再也不与他相见。

命运是多么的弄人,我怀上了他的孩子,我依然坚决的离开却没有告诉他孩子的存在。5年后,我在我的新公司遇到了他,他的第一句是“过得好吗?”淡淡的一笑回应了他。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我的感情,即使我依然爱他,却也不想再做一次小三。

人与人的相处是很奇妙的,不是自以为是就可以得到别人的认可,也不是自以为对就可以得到别人的认同,看似浅显易懂的道理,在别人听来可能不知所云,生活和经历中,与人相处固然需要被认可,但却需要面对正确的人、找到合适的方式,然后传播自己的频率,适配可以听得懂的人,找到跟自己同频率的另一类人。

有时候,你认为与众不同、天马行空的想法,却被认定为荒诞无稽。

有时候,你认为一首好听、犹如天籁般的歌,却被认为俗不可耐。

有时候,你认为看起来美好的人和事,却被认为再普通不过。

有时候,你认为爱不释手的东西,却被认为并没有什么特点。

有时候,你认为完成非常好的文案,却被认为没有什么可取之处。

有时候,你讲给一些人的话,很容易被接受,再讲给另外一些人,却又无法被理解。

有时候,想要说服一个人,同样的话,你讲出去的没有被采纳,而别人讲就可以。

有时候,同样的话,你讲出去被人认为是错的,而别人讲出去却被认为是对的。

有时候,你所。

坚持。

的某一观点,当时不被接受,却在未来的某一天变成了现实。

还有很多类似于这样的例子,大部分的时候我们所做的选择是避而远之或质疑自己,却没有去深究原因。

如果要找到原因,时机不对?影响不够?地位不足?能力不够?

但是每一个人在不同的阶段都有不同的成长轨迹,不能用一个对待十年工作经验的标准来来要求一个工作两年的人,也不是每一件事来的时候对方都有一个好心情来面对,也不是每一个观点大家都可以接受并听懂。

可能吧,这些原因终究可以归结为“频率”不同,无论是年龄、阅历、喜好等的不同和差异,没有对的频率这些问题始终存在,可能某一天随着经验积累的不同,频率也会随之改变,原来的不协调也会不存在吧。

就像你喜欢一个女(男)孩,然后寄希望于通过交流、沟通来加深互相了解的程度,增加彼此对于对方的认知,但是却发现,始终停留在:

你说“冬天下雪了,好美”,然后收起雨伞,冲进了雪中......

她(他)说“下雪了,好冷”,然后打开雨伞,戴起了帽子......

找到和自己频率相同的人,可以让工作变得舒心,生活变得开心。

工作中你所坚持对的想法有人理解,你的天马行空idea可以得到认同,你的做法会得到理解,你的错误会得到原谅,你的良苦用心可以被发现,累的时候会主动帮你分忧,忙的时候会主动帮你解难,而且不需要任何言语,一个眼神足矣。

如何才能找到一个和自己频率相同的人?

有时候特别羡慕那些会画画的人,可以将自己的内心所感、所想表达在自己绘的画里,无论简笔还是水墨,然后等待可以看懂画中意境的人。

有时候也特别羡慕那些会文人墨客,可以用优美的句子、文章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无论。

散文。

还是诗歌,总有可以读懂内涵的人出现。

有时候也特别羡慕那些会唱歌的人,可以用朗朗上口的旋律来表达自己的生活经历中的悲欢离合,无论是摇滚嘻哈还是古典流行,总有可以有欣赏其音律的人出现。

哎呀,画画、写作、唱歌终究都不会,想起来可能是因为不擅长这些表达方式,所以碰不到合适频率的人,等不到正确的人出现。

人生难得一知己,千古知音最难觅。

在寻寻觅觅的路上,我们都在传播着属于自己的频率,也在聆听随时可能出现的适合自己的频率,无论你是他人的知音,还是他人是你的知音,请珍惜身边的他们,因为可能把自己当做电台一样的广播完自己的一生,走遍大江南北,再也没有机会遇到听得懂的人。

可能你的频率改变了,而他(她)还站在原地,也有可能他(她)的频率变了,而你还停留在原地听着70年代的歌曲,看着80年代的电视剧......

请原谅最近我的语无伦次,被着急、害怕、恐惧充斥的日子终会远去,混乱的思绪也会慢慢回归淡然,然后一切如初,收拾心情,重新上路。

(一)。

那个时候,柠檬姑娘喜欢的那个人突然在空间发了条说说“有人说我像何以琛……”,于是柠檬姑娘就一个人默默地追完了整部剧,尽管柠檬是个不喜欢看剧,看电影的奇葩,可还是因为那个人一句话,默默去看了剧。看着那个剧,想着她喜欢的人,一个人在电脑前哭的稀里哗啦。

是的,像这样的事很多,因为那个人的喜欢,她去读《上下五千年》,她去看篮球赛,她去写诗,去爬山。有人说,喜欢一个人,大概最后就是成了那个人的样子吧。那么柠檬姑娘就是这样,慢慢的向着那人靠近。

同赵默笙一样,同样是七年,柠檬姑娘已经喜欢那人七年了。为他哭,逗那人笑,一切那人都知道,可是始终不冷不热。他拒绝了柠檬姑娘,却又在柠檬姑娘下定决心不再联系那人时,打来电话,发来短信。于是,就这样,无法靠近,却始终又无法放弃。

我们骂她傻,可她只是淡淡笑,目光悠远,“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作为有着花心滥情之名的。

双子座。

柠檬姑娘是个异类。平常时候几乎不与男生讲话几乎没有异性朋友洁身自好的令人发指。有人追她千里迢迢送一箱又一箱的水果每天做叶子标本记相思柠檬姑娘一退再退最终也只是以“朋友”作为最后的底线让追她的人哭笑不得。最终出于道德愧疚还是与追她的人断绝联系她这样说“对不起我给不了你想要的也不想浪费你的。

时间。

所以我们也无法做普通朋友”。我们又说她那人喜欢你是他的事你又何必?她又笑淡淡恬静中是无法忽视的坚定“因为我会不安”。

(二)。

看完了《何以笙箫默》,柠檬姑娘终于发现,那人不是何以琛,她却是何以玫。

何以琛对喜欢的人一往而深,其他人在他眼底都是浮云。而那人,她喜欢了七年,一起难过,一起笑,一起走,是友谊,却永远无法超越到爱情。她于那人是可有可无的葱花,汤加上葱花,会好看,很香,可是不加,也可以。她却将他,当成了自己唯一的信仰。他想去的地方,始终是她的远方。只是,她永远不在他的眉间心上。她看他徘徊在各种人之间,肆意调笑,从容自如,而她的道行远远不如她高深。他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她一个人活成寂静,素成了岁月里的时光。这样的两个人,最终会走在一起吗?第一次,柠檬姑娘这样问。

何以琛和赵默笙之所以七年后依然在一起,是因为彼此心中有对方。这样的两个人,只要彼此初心不改,七年,十七年,都不会成为阻挠。距离虽远,心却很近。而她与那人,是吗?她和他一路走过,七度春秋,却始终看不懂他,看不到他的真心,看不到他的在意,或笑或语,她哭,她笑,她闹,他始终都是那样的一个存在,不远不近。是平行线吧,不是我在你也在,而是从不会交叉,只要你一个转身,他便不见。如此,故事中的何以玫,大约也是幸运的,毕竟是兄妹,毕竟怎样都无法割舍。而她呢,她是什么?朋友不是朋友,恋人不是恋人,她始终找不到自己的定位,始终都是一个尴尬的存在。原来,自己是这么可悲。

想起以往,她发空间,记录心情。是欢欢喜喜的,是字斟句酌的,每字每句,像是装饰,像是盼望。终于,日子久了,竟像极了面具,明媚阳光的面具。再多的风雨袭来,柠檬姑娘也是习惯性的弯起嘴角,淡淡的,恬静的笑,自嘲着,却也无畏前行着。越来越远的时光拉长,怎样考虑,原来她于他,从来都是浮云。那么多日子,她的时光里,似乎满是他的影子,朦朦胧胧,却始终遥不可及,竟是从未留下痕迹。

于是,柠檬姑娘终于狠狠心,想哭,却又习惯性微笑,“对不起,我终于发现,你是我看不到的明天”。在这个时候,那个人才从以往的“嗯”,“好”,“知道”之类的回答,转为大段大段的询问,在这个时候,柠檬姑娘才知道,原来他不是打字不快,而是通常他不愿罢了,习惯性敷衍。想起那时候,她总是为他找着借口,他忙,他有事,虽只是一个字,可他还是回我了,那些小心翼翼,不安彷徨,总是被她习惯性忽视,习惯性藏起,只是这个时候的真相,在她懂得时,终于从心底冲出,在他大段大段的文字里,柠檬姑娘模糊了泪眼,什么都看不见。只是到了最后,她也确确实实活成了他的模样,最后一句“嗯,知道”,结束了全篇。

青春期的第一场懵懂,就这样作了告别。原来在人生的剧场上,谁都不是赵默笙,能遇见何以琛那般的幸运。我们都是何以梅,倾尽全力地满心欢喜去努力,后来才发现都辜负了流年,匆匆错赋予。但,即便是这样,也有过欢喜,有过难过,其中滋味,多年后,再来看,也不算白白淌过。好过月白风清,却没心没肺的不在意,青春也总要有点苦涩。

爱情故事书合集汇总篇十六

他们应该是有缘分的,大学同学,毕业后又进了同一个单位。

她是那种热情浪漫、美丽出众的女孩儿,他只是个诚实敦厚的普通男人。她喜欢周末的时候和他一起出去泡吧聊天,心情不好的时候会借他的肩膀哭个天昏地暗,长假时俩人做伴关了手机出去游山玩水,山间放歌。但是,也仅此而已。内心里,他一直觉得她这样的女孩儿,不会是属于他的。

那天,大学的几个同学到他们这个城市旅游,相邀一起聚聚。同学都已结婚,只有他俩还是形只影单。大家问什么时候喝他们的喜酒,她笑望着他,眸子里闪着亮晶晶的光。他淡淡地笑,回头招呼服务员“再加一个糖醋鱼花,要多放糖少放醋,加香莱。”糖醋鱼花,那正是她最爱吃的菜,她是南方人,一向喜欢吃甜的,还有个怪习惯,无论什么菜。都要加香菜。她听着他熟练地说出这一串,心里怦然而动。

那天晚上他送她回去,到她的楼下,他照例地道了晚安,转身要走。她却叫住了他,他回头,在明亮的灯光下,他看到她先把一只手背贴于颏下,另一只手指着他,然后用一个手指横在嘴边转了几下,又把一只手伸开,轻抚另一手拇指的指背,再将一只手的食指指向自己。他看着她做着一系列奇怪的动作,正疑惑,想问她时,她已经转身跑上楼了。“真是个小女孩儿!”他叹息着摇头笑了。

不久后,他被派去外地做分公司的经理。他在分公司如鱼得水,做得非常出色。开始还和她有联系,渐渐地就断了。后来,他谈了女朋友,结婚,生子。

一天晚饭后,他随手拿起妻子买的杂志,发现里面有一个栏目叫“爱情手语”,他好奇地打开看,上面绘着图,是一系列的动作,他呆住了,那些奇怪的动作,和当年她做的动作一模一样。旁边标注着手语说明:“等你说爱我!”

真正的爱情,心灵是没有距离的……。

爱情故事书合集汇总篇十七

那天我们就坐在临门的最后一张闲着的桌子旁,生硬且好奇地把玩着刀刀叉叉,很有点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嫌疑。当那个吐着烟圈的女人走进来时,我俩的目光不约而同地绊了个趔趄,但绝对不是因为女人抽烟的缘故,骆驼已经见多了自然就不会再傻乎乎地以为马肿背。

她手上的利器不停地在我眼前挥舞,刀光剑影。“哥们,用不用过去打个招呼套套近乎?”我晃了晃脑袋说:“算了,最近情感纠纷不少,没时间客串新剧。”她可爱地笑了。

不谈爱情与女人做知己实在是件不可多得的快心之事。我们就像是两个光洁的玻璃球,用各自的光泽照亮彼此越来越枯燥无趣的生活。但即便碎成粉末,她还是她,我还是我,接得再近也删除不了距离。

冬天从遥远的北方赶到这座了无生机的城市的时候,我们相约去堆雪人。她问我雪最可贵的是什么,我说是白得不染纤尘,像仙子。她不同意,说雪所有的美丽都与春天有关。那时候,我刚和钟慧一见钟情不久。只是静沁,依旧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印象中,她的青春期似乎进入多事之秋,据她所言,初恋纪录是小学四年级创造的,并一成不变的保持至今。

她不介意做我和别的女人“第三者”,她可以乐呵呵地帮我去送玫瑰,回来后还不忘恭维几句:“唉呀呀,那什么钟慧来的果然超凡脱俗,只那眼神就够你们男人受的。”于是,周末我与钟慧约会时,就顺便叫上了静沁,算是犒劳。

她规规矩矩地端坐在我和钟慧的对面,旁若无人地埋头苦干。我同钟慧高分贝的打情骂俏竟然对她的胃口产生不了一丝半毫的不良影响。这也好,不必担心她在承受能力濒临崩溃之时,用手中的“凶器”对我进行人身攻击。

我经历过不少“爱情瞬间剧”,静沁大都抱着事不关己的心态。但自从我向钟慧吹响号角后,她一直不遗余力地在为我摇旗呐喊,甚至还问心有愧地对钟慧说,我是21世纪第一颗也是最后一颗“痴情种子”,要让我发芽,别让我霉变。我清楚她的做人原则,她能心沉气稳地讲出这番话,绝对比向街上的大男人推销卫生纸难。

为了不至于欠她太多人情,我提议帮她介绍“另一半”。她急了,嚷嚷道:“别老想把我往火炕里推好不好,和你交往一个星期的女孩子还能对男人保持信心都已经是奇迹,更何况差不多成了你肚里蛔虫的本姑娘。”

我不舍得让她做小说的女主角。

我告诉静沁我准备写一部半自传的长篇,她毫不含糊地举双手赞成,并坦言愿意牺牲自身形象,做其中的一个小角色。

春天如约而至,钟慧却迟迟不肯在“八”字上添上属于自己的那一撇。那个赘肉横生的女书商,却隔三差五打电话来问小说还写不写。我说现在正在追主角,急不来。她说你脑袋那么大,虚构一个人物还成问题吗?我不失良机地告诫她:“别忘了,我们商量好是写自传体的。”

事情都拖着。静沁除了替我的爱情捏把汗之外,还天天不厌其烦地问我在小说中给她安排了怎样的结局。这个我还真没想好,于是变着法子试图搪塞,可她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一定要找个时间和我切磋切磋。

“干脆就这样,写你在别的女人身上绕了一个又一个大圈子后,最终还是踏回原地爱上了我。小说嘛虚构点儿也无所谓。”她在把懒腰伸到一半的时候,突发奇想。“这确实是个不错的创意。”可转念一想我又立即否认,“不行,这你不成了女一号,那钟慧咋办?”

由于存在难以调和的分歧,她在小说中结局安排一直没有能确定下来。不久后,她却说要去美国。我问什么时候能回来。她笑着说,要么很快,要么永远消失。

走的那天,静沁强烈要求钟慧同我一起去机场送她。依旧是像电视里一样,挥挥手,抹把泪,送别也就结束了。我开着找朋友借的那辆敞篷吉普,载着我惟一动真情的女人飞驰在返回的路上。“静沁真是很爱你。”听到这句话后,我,还有车子,都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我奇怪钟慧为什么这样认为。

钟慧的面部表情收敛得干干净净,但我还是觉得美得冷艳。“你们男人无一例外地粗枝大叶,当然不容易觉察。”她用半秒钟的时间作了短暂的思考,然后继续说道:“我觉得你更应该去爱她,而不是我。”醋坛子破了是最难收拾的,半路她就强行下了车。

阳光里有她那并不出色的笑容。

静沁用英文给我发了不少邮件。我看不明白。那天,我刚把那位咄咄逼人的书商打发走,就接到静沁的电话:“哥们,我在你小说中的结局我已经替你想好了,我10分钟后进手术室,如果晚上没给你消息,你将面临并不擅长的悲剧。”她的话语依旧那么轻松自如,“但如果我下来了,我希望你用我上次提供的结局,因为那是我孜孜以求的。”我没缓过神来,电话断了。

她应该不会在开玩笑吧?我写悲剧向来是骗不到眼泪的。为什么会是这样呢?拿着几份已经打印出来的只有密密麻麻的字母蚂蚁般爬在上面的邮件,我度过了有生以来最难熬的一段时光。

然后直到太阳从窗户挣扎着进来,电话也没再响起。我知道,不管自己是不是同样没有觉察地爱了她很久,最终的结局已经确定。一场痛哭过后,我哽咽着对那位书商说,小说明天动笔。

“我病了。早在两年前,医生就对我下了死亡令,爱和快乐能够让我活这么久,我想我已经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默默恋你两年时光,也许你不会相信,我快乐是因为心有所属。喜欢雪,那些生命过于短暂的精灵,春天到来的时候,其实她们并没有消失。她们幻化成了大街小巷的阳光,悠然地逛着马路。我想我走之后,你再看到阳光,一定还会想起我那并不出色的笑容,对吗?”

“哥们,你等着我,从手术室出来我就给你打电话。要是没有,你也不能流泪,你应该是快乐的。如果我不离开就能让你每天都高兴的话,我情愿留在世上。但你是知道的,这个事情,你我说了都不算……”

“我最后的愿望就是,你能天天和钟慧去逛马路,伴着那无处不在的阳光!还有,迁就我一回,别在小说中把我写成悲剧角色!”

除了没完没了的流泪,我还能怎样?即使在她没走的时候,我就爱上了她,对她说:“我们恋爱吧!”我想她一定会扮个鬼脸,毫无商量地回答:“免了吧,那就样不别扭才怪!”或许有些爱,不到生命的尽头,是不能说的,就算说了也会自动成为一句玩笑?!

在一个晴朗的午后,我在街头邂逅了钟慧。我说,你嫁给我好了,因为我有个故事要第一个讲给我的妻子听。我看见她偷偷地别过脸去,但不知道是不是在抹泪。沉默良久,她说,那就试试吧。

第二天早上,在我住的那幢楼下,我看见了钟慧。我们沿着依江而建的那条马路,漫无目的地走。所有的行人都见证了,一对男女手牵着手,在每一处有阳光的地方泪流满面。

阳光正在逛马路!“bjiqghddqtgpcnkh!”一个没有别的人能够读懂的句子!

最终,钟慧成了我至爱的妻子,在钟慧与我厮守终身之前,在我那部曾感动过整座城市的小说中!那天我把所有手稿都烧给了静沁,还有我和钟慧走在阳光下那幅美丽绝伦的图画。我低低地问睡得香甜的静沁:“哥们,我知道你不会吃醋的,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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